
爸爸开门见山,问道:“钱是你偷的吗?你偷了阿米尔的手表吗,哈桑?”
哈桑的回答简单得只有一个字,以他嘶哑孱弱的声音说:“是。”
我身体紧缩,好似被人扇了个耳光。我的心一沉,真话差点脱口而出。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如果他说“不是”,爸爸肯定相信,因为我们都知道哈桑从来不骗人。若爸爸相信他,那么矛头就转向我了,我不得不辩解,我的真面目终究会被看穿,爸爸将永远永远不会原谅我。这让我明白了另外的事情:哈桑知道。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
哈桑或许一直都在坚守这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逝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或许还是把你当做过朋友,又或许是心灵的那份愧疚啊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何必曾相识?阶级地位本来就是样的结局吧

法师抓住它的下巴,刀锋在它脖子上一割。就在他精熟的刀法施加在绵羊喉咙之上的前一刻,我看见了羊的眼睛。好几个星期,我总是在梦里见到那双眼睛。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年都要在院子里观看这个仪式,即使草地上的血污消退得不见痕迹,我的噩梦仍会继续。但我总是去看。我去看,是为了那只动物眼里无可奈何的神色。荒唐的是,我竟然想像它能理解。我想像它知道,那迫在眉睫的厄运,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
是吧往往取酒难为听。

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
这就是哈桑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 吧

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描写的很形象,恩,很好。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是啊,渐行渐远的朋友们!我们何时才能再见?

吕芳是真正的良善之人。

更年轻的时候,我也曾设想过成为自身以外的什么的可能性。甚至以为能够在卡萨布兰卡开一间酒吧同英格丽·褒曼相识,或者现实一点——实际上现实与否另当别论——度过与我自身的自我相适相符的有益人生。为此我也曾进行变革自我的训练,《绿色革命》读了,《轻骑军》也看了3 遍,不料还是像弯形艇一样终归驶回原处。这就是我自身。我自身无处可去。我自身呆在这里,总是等待我的归来。
人们难道必须称之为绝望?
我不得而知。或许是绝望。屠格涅夫可能称之为幻灭,陀思妥耶夫斯基大概称为地狱,毛姆恐怕称之为现实。但无论何人如何称呼,那都是我自身。
自身即绝望,即地狱,即幻灭,即现实。

很欣赏王用汲这个人,厚道,君子,但是不失思虑。

时间这一存在委实过于空洞。可是,一旦将一个个实体嵌入时间性的框架中,随后派生出来的东西究竟是时间属性还是实体属性又令人无从判断。
时间属性与实物属性是否相悖呢

最最后,渡边我终于把这本书给连载完了,鼓掌~~
村上春树2007年8月某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渡边

我仰望天空。能看到一丝一毫的爱心么?不,看不到。只有太平洋上空悠然飘来浮去、无所事事的夏日云朵。云朵永远沉默无语。它们什么都不对我说。或许我不该仰望天空,应当将视线投去我的内部。我试着看向自己的内部,就如同窥视深深的井底。那里可以看到爱心么?不,看不到。看到的只有我的性格。我那个人的、顽固的、缺乏协调性的,每每任性妄为又常常怀疑自己的,哪怕遇到了痛苦也想在其中发现可笑之处的性格。我拎着它,就像拎着一个古旧的旅行包,踱过了漫长的历程。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才拎着它。与内容相比,它显得太沉重,外观也不起眼,还到处绽开了线。我只是没有别的东西可拎,无奈才拎着它徘徊彷徨的。然而,我心中却对它怀有某种依依不舍[...]
仰望天空或者是向内窥视自己的内心呢?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才掕着自己的心和整个的全然的自己。而是因为他生来如此,徘徊
彷徨。

我舔舔食指,将它竖起来。“我记得你父亲测风向的办法是用他的拖鞋踢起尘土,看风将它吹到那儿。他懂得很多这样的小技巧。”我放低手指说,“西风,我想。”
索拉博擦去耳垂上的一点雨珠,双脚磨地,什么也没说。我想起索拉雅几个月前问我,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什么。我告诉她我也不记得了。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爸爸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棒的追风筝的人?也许还是全喀布尔最棒的?”我一边说,一边将卷轴的线头系在风筝中轴的圆环上。“邻居的小孩都很妒忌他。他追风筝的时候从来不用看着天空,大家经常说他追着风筝的影子。但他们不知道我知道的事情,你爸爸不是在追什么影子,他只是……知道。”
又有几只风筝飞起来,人们开始三五成群[...]
人性的真理,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条通向好人的路

我陷入了类似自动驾驶的状态。这么继续跑下去,只怕过了一百公里我还能跑。听上去颇有些怪异:跑到最后时,不仅是肉体的苦痛,甚至连自己到底是谁、此刻在干什么之类,都已从脑海中消失殆尽。这理当是十分可笑的心情,可是我连这份可笑都无法感受到了。在这里,跑步几乎达到了形而上学的领域。仿佛先有了行为,然后附带性地才有了我的存在。我跑,故我在。
我似乎也在盼望这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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