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知道纱代是个变态杀人狂,还要往上凑,甚至还要和她结婚!舔狗都叹为观止了!

一上来就让两个女当事人玛莉和埃莉诺耍得五迷三道团团转,精虫上脑到这种程度也是没谁了。虽说他身为辩护律师,确实处在要维护当事人的立场,但像他这样除了情绪输出,压根拿不出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逻辑推理,一点能帮到当事人的干货都提供不了,只能说他和佩里·梅森之间差了整整一百个福尔摩斯。
当然这本书的作者水平也是差得可以,节奏相当拖沓,文笔相当水,塑造的人物要么像雷蒙德这样的无脑舔狗,要么就是玛莉、埃莉诺这种神经质疯婆子,要么就是像格里茨这样故弄玄虚。就这水平,还能影响到范达因、奎因和阿加莎?嗯,应该是从反面影响了,让大伙都以她为戒,千万不能把小说写成她这比样吧!

理由我已经在本书的“笔记”中说了,就这种垃圾文笔也能出书,属实刷新了我对国内文学界出版界的认知。

以前看过北野武演的一部电影(还是电视剧?),讲的就是交警出身的老大怎么策划实施了三亿日元抢劫案。难怪看这篇小说的内容这么熟悉,原来故事原型就是它啊!!

磨叽死了,案件背景无非就男男女女那点破事,居然水了将近一半篇幅!!!真是阿婆少有的败笔之作!

如题。尤其是从第二章末尾开始,语法错误频出,简直惨不忍睹。这翻译不会是编辑随便在街上花五毛找的要饭花子吧!?

胡弥一家,可谓全员恶人。要不是和这家人扯上关系,吉姆也不会险些被送上绞架。然而精虫上脑的这位仁兄却记吃不记打,躲过杀身之祸之后,就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和差点害死他的一家人走到一起。这样的结果还能说啥?尊重祝福呗。明知道前面有坑却还是不肯绕行,只能说活该了。恋爱脑要不得啊!

哦呦,这前言说得那叫一个酸呐。不肯学你的劳什子“圣贤教诲”,就是“作祟”?就是“糊涂”、“可怜”?中国就要文化灭绝,国将不国?真他么笑死。作者还敢再臭不要脸一点么?合着全中国就你才懂圣贤?就你才有资格代表传统代表国家?乖乖,敢问你算老几啊?说一千道一万,不就是家长没把“送孩子学钢琴”那一百块钱交给你么?
人家家长爱用自己的钱教孩子学什么,关你屁事?学了钢琴,起码将来走上社会真的就多一条出路,可学了你这劳什子玩意,能找到什么好工作?耽误了人家孩子前程,你给人家孩子买单兜底?装什么大瓣蒜!

这老李头也够悲剧的,入土不久,
之前不是说死者姓张么?怎么一会儿功夫又变成了“老李头”了?作者行不行啊?连笔下人物的姓名都能搞错,这水平还好意思碰瓷福尔摩斯?!

知晓S失去母亲,我觉得S很可怜。我还清楚地记得爸爸死掉的时候,我好像也跟着死掉的感受。所以,我鼓起勇气接近S,开口搭话。我想安慰他,为他打气。
“我也没有爸爸,我明白你的心情。”
当时S望向我的眼神,我大概一辈子都无法忘记。那双瞳眸犹如积在生满铁锈的油桶底部的泥水,阴暗而浑浊。
第二天起,S就对我展开攻击。
活该,让你当滥好人。。。。。

大家都讨厌他。S原本话就不多,即使和他交谈,他也只会不置可否地应几声。从一年级开始,大伙便下意识地躲着他。之后,情况演变为“他讨厌我们”,不久又变成“我们讨厌他”。这真的是不知不觉形成的共识,不晓得是谁先提出的,或许根本没人提出。
群众的眼睛果然是雪亮的

这一定是她用尽全力的回答吧。直到现在我才发觉。向小猫扔石头也是她用尽全力的行为吧。没有血缘的母亲,又加上一个没有血缘的父亲。在她小小的胸中盘旋着多么复杂的感情。
所以小猫做错了什么?它生来就活该当熊孩子出气筒么?!

“因为是小动物才能什么都不想就那样。”
我问朝代为什么向小猫扔石头,她用低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
“那样是?”
“明明是猫,却把狗当妈妈,还在旁边躺着睡觉。”
人家爱认谁当妈关你屁事?你算老几!

“像这样靠哭来蒙混过关,长大了就后悔了,就算后悔,告诉你,扭曲了的东西也不能直回来!”
大爷骂得好!对熊孩子就该这样!要是能补上两脚就更好了!

她说自己已经不再信任男人,要自己赚钱。要和朋友开一家服装店,所以让我给她钱。
啊这,上一秒还说“不信男人自己赚钱”,下一秒就觍着脸向自己的雄性亲爹伸手要钱?不愧是仙女典范,田园楷模!

为了忘记我犯下的罪行,我才对那两个孩子说了那些话。
哇哦哇哦哇哦,在别人面前装得人五人六的,原来也是一肚子男盗女娼啊。祝你早日被爆菊,祝你全家女性当着你的面被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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