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士奇却不以为意,反而在下狱前对太子说:殿下宅心仁厚,将来必成一代英主,望殿下多多保重,无论以后遇到什么情况,都一定要坚持下去,决不可轻言放弃。
杨士奇这样城府深沉又正气在胸并坚持信念的人真是一朵奇葩。我也希望成为这样的奇葩~~~

他终于来到了这片梦想中的地方,他终于触摸到了那神圣的圣石,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这是一次长达五十余年的朝圣之旅,五十年前,梦想开始,五十年后,梦想实现。这正是郑和那传奇一生的轨迹。
从幸福的幼年到苦难的童年,再到风云变幻的成年,如今他已经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者,经历残酷的战场厮杀,尔虞我诈的权谋诡计,还有那浩瀚大海上的风风雨雨惊涛骇浪,无数次的考验和折磨终于都挺过来了。
我的梦想终于实现了,我已别无所求。
寻梦之路,执着而坚定。五十年,带领着恢弘的船队,背后是大国的荣耀,只是为了实现一个梦想。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得很对,但是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它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十年之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一张一模一样的照片。我毫不怀疑。
即便庸俗,即便煽情,即便反复使用都不嫌腻的怀旧,即便恶俗致死,但时光是残忍的,不可逆转的。唐宛如作为里面唯一一个跳脱的形象,保留了最初的、原始的新鲜和真诚。看似最不可理喻,而实际上在这本全是描绘虚张声势的繁华的小说里,作者保留了一个真实的人,用她的被嘲笑、被羞辱、被恶搞,来提醒这繁华的虚构。

文中有一个关键人物:约翰·德雷珀(John Draper),他是一名黑客,外号“咔嚓船长”,这是因为,他发现早餐麦片附赠的哨子发出的声音与电话网络中用以传输呼叫的开关发出的音频是一样的,都是2600赫兹。
柯南诚不我欺!《战栗的乐谱》里那种神棍的打电话方法居然真的可以!

事实上,教科书领域是乔布斯的下一个变革目标。他认为,现在是时候让数字技术摧毁这个每年80亿美元的产业了。许多学校出于安全考虑,没有储物柜,以至于孩子们得背着沉重的书包上下学,这也令乔布斯感到震惊。“iPad会解决这个问题。”他说。乔布斯想要聘请优秀的教科书编写者来制作电子版教科书,并让其成为iPad的一个特色。此外,他还与主要教材出版商会面,如培生教育出版集团(Pearson Education),商议合作。“国家认证教材的过程很腐败。”乔布斯说,“但是如果我们让教材免费,在iPad上提供教材,那么就无须认证这个环节。美国糟糕的经济形势还会持续十年,我们这样做可以帮政府规避认证流程,把这部分钱省下来。”
这不仅仅是在做一个产品,而是在创新,创造新的价值,新的内容,新的模式,这才是真正的商业模式。

尽管已经名利双收了,但乔布斯还是把自己看做一个反主流文化的孩子。有一次访问斯坦福大学的课堂时,他脱下了自己的威尔克斯·巴什福德西装和鞋子,坐在桌子上,盘腿打坐。学生们问了一些诸如苹果的股价何时会上涨之类的向题,乔布斯一概置之不理,而是开始讲对于未来产品的激情,比如某一天造出一台和书本一样小的电脑。渐渐地,不再有人问商业方面的问题了,乔布斯开始向这些衣冠整齐的学生们提问。“你们中还有多少人是处男处女?”他问道。下面有人不安地傻笑。“你们中有多少人尝试过迷幻药?”笑声更大了,只有一两个人举起了手。后来,乔布斯抱怨这一代的孩子,在他看来,这群孩子比他那一代的人更加物质主义,一心追求名利。“我上学的时候,60年代的那股思潮刚过,实用主义、目的性很强的社会风气还没有盛行,”他说,“现在的孩子根本不愿意用理想主义的方式来思考,连接近理想主义都谈不上。他们自然不会让现今的任何哲学问题占用他们太多的时间,因为他们要忙于学习自己的商科专业。”他说,自己那一代人就不一样。“60年代的理想主义之风仍然影响着我们,我认识的与我年龄相仿的人中,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永远打下了理想主义的烙印。”
现在的美国都不一定能产生乔布斯了,何况中国。这段话,很能引发思考。

在苹果公司上市30年后,他回顾了当年一夜暴富的感受:
我从来没有为钱担心过。我成长在一个中产阶鈒家庭,所以我从没担心过会挨饿;我在雅达利公司的时候,意识到自己是个还不错的工程师,所以我知道自己肯定可以维持生计;我读大学和在印度的时候,自己选择了过苦日子,后来尽管我开始工作了,但我还是过着十分简单的生活。我经历过极度贫穷,那种感觉很美好,因为我不用为钱担忧,后来我变得特别有钱了,还是不用为钱担心。
我看到苹果公司的一些人,大赚一笔后就觉得自己要过不同的生活。他们买下劳斯莱斯汽车和许多房子,每所房子都有管家,然后再雇一个人管理所有的管家。他们的妻子去做整形手术,把自己变得稀奇古怪。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方式。这太疯狂了。我答应过自己,不会让钱毁了我的生活。
子曰:“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
乔布斯算中产家庭吗?当初他上大学的学费对家庭是很大的负担啊。

在史蒂夫·乔布斯的一生中,他贫穷过,也富裕过;既做过亿万富翁,也尝过破产的滋味,所以他对待财富的态度是很复杂的。他是个反对物质主义的嬉皮士,但他把朋友准备免费送出的发明转化成了获利的工具;他是佛教禅宗的狂热信徒,在印度进行过朝圣之旅,但之后又认定创业才是自己的使命。然而,很奇怪的是,这些特性在他身上并没有彼此矛盾,而是完美交织在了一起。
他对一些实体物质有着强烈的喜好,尤其是那些设计优雅、工艺精湛的物品,比如保时捷和奔驰汽车、双立人刀具和博朗电器、宝马摩托车和安塞尔·亚当斯(Amel Adams)的摄影作品、贝森朵夫(Bosendorfer)钢琴和邦·奥陆芬(Bang&Olufsen)的音响设备。但不管多么富有,乔布斯居住的房子从来都是朴实低调的,家中摆设之简单,即便一个震颤教①的教徒看了也会自惭形秽。他出行的时候从不会有浩浩荡荡的随行人员,他也没有个人助理,甚至从未雇过保镖。他买下一辆豪华轿车,但从来都是自己开。马库拉邀他一起买里尔(Lear)喷气式飞机的时候,他拒绝了(不过后来他要求苹果公司给他购置了一架湾流飞机)。和自己的父亲一样,乔布斯在和供应商讨价还价的时候也十分坚定,但他不允许对利润的追求凌驾于他对制造伟大产品的狂热之上。
奇怪的是,这些特性在在他的身上并没有彼此矛盾,而是完美交织在了一起。

根据乔布斯的恋爱史,做红娘的应该可以大概勾勒出适合乔布斯的女人了。聪明,而不自负。足够刚强能承受跟他在一起的压力,又足够超脱能免于争端。受过良好教育,独立,又愿意为他和家庭而作出改变。能适应现实,却又带着点儿超凡脱俗。足够世故知道怎么管理他,又有足够的安全感不用总是管着他。当然最好还是个漂亮苗条的金发美女,平易近人,有幽默感,喜欢有机素食。
尼玛找仙女呢。。。
而且还找到了。。。

其实我应该更胆小的,她心想,她才十岁,瘦骨伶仃,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前面是黑黑的森林,后方是想剁下她脚的追兵。但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自己比从前在赫伦堡时镇静多了。雨水洗掉指间卫兵的鲜血,背上的长剑在风中摇荡,无数野狼如灰色阴影,狂奔于暗夜,而她艾莉亚·史塔克一往无前,无所畏惧。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她低声复诵着西利欧的教诲,还有贾昆的话语,valarmorghulis.
在冰与火之歌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艾莉亚。书中是这样翻译的名字,我也就沿用了下来。这是个极其坚强的女孩,命运给了她太重的负荷。这一段段的旅途,她只能依靠着自己,她知道她的终点,她却不知道结局。知道结局的我看到现在的她依然心疼。但这一段话,我不再为她担心。艾莉亚.史塔克将一往无前。我的脑海中是那个10岁的少女,看着父亲被杀时的痛苦,是她在学习剑术时的专注。这女孩已经长大了,长大到坚强的一往无前。无惧风雨,更不怕这一切。无论命运最终会给她什么样噩梦的未来,我都相信她!她将一往无前。

常遇春胜利班师,经过柳河川时,暴病而死,年四十。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还!
综观常遇春的一生,从太平之战自告奋勇,到北出沙漠,所向无敌,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是真正的军事天才,是真正的第一先锋。他的生命就像灿烂的流星,虽然短暂,却是那样的光耀照人,他的军事才能和功绩也将永远为人们所传颂。
常遇春不仅对俘虏做的绝,对自己也是。

对岸的陈友谅也在沉思,但他考虑的却是另一个问题。
从自己参加起义开始,脑海中似乎就没有信义这两个字,为了走到现在的位置,我杀了很多人。
倪文俊赏识我,提拔了我,对我有知遇之恩,我杀了他。
赵普胜是个老实人,对我很尊重,把我当兄弟看待,我杀了他。
徐辉把权力让给我,只想活下去,我杀了他。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是吗,心黑手狠才能取得胜利,因为在你弱小的时候没有人会可怜你!
我相信我所做的没有错。
为了今天的权势和地位,我不稀罕什么名声,让那些道学先生骂好了,手中的权力和武力才是最重要的。我背叛了很多人,他们不再信任我,随时可能背叛我,但只要我拥有最强的力量,我就能控制一切!
终于走到今天这一步了。
一定不能输,如果我输了,一切就全完了!
我不想再被人唾弃,被人看不起,我要属于我的尊严!
朱元璋,来吧,我在这里等着你
我是喜欢陈友谅的。虽然他心黑手狠,但是他无愧于枭雄。
与朱元璋几近相似的童年,陈友谅在欺辱,压迫,嘲笑,讥讽的背景下生活。这种环境造就丢掉不稀罕的名声,在畸形的生活摧残下,他要变得强大,他要翻身,要反压于那些弱小的人类。
即使周围的所有人随时都可能背叛自己。

无论王守仁的哲学高度还是朱祁镇的奇迹命运,这本书给我最深映像的,还是一个叫朱祐樘的人。
他像是一朵百合,很香,但是那种淡雅的香、我们看到了许多皇帝传记泛滥,但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无聊的情爱和野史,而真正没人写的皇帝,却反而是最让人敬佩的。
他18岁里,做了5.6年的偷偷摸摸的生活,连太子位都岌岌可危。
他自小体弱多病,吃百家奶长大的,这样背景的人应该是一个偏执狂或者是一个很有戾气的人吧!
朱祐樘不是。他是中国历史唯一一个只有一个皇后的帝王,一夫一妻,践行到底。
他在成华和正德这两个历史尽知的昏庸王朝中得到了弘治中兴的美名。
他放了害死母亲的敌人,这是大度,却还不留情面的驱逐了李孜省之流,这是正气。
我敬佩他,无论这本书写的什么,中国历史记录的什么。
朱祐樘,弘,治!不愧美名!

“坚守三年,沈佳仪最好朋友的位置;上了大学后,再一鼓作气告白,赢得全世界”。
哎,想当年哥也是这么想的,谁知高考不争气,两个人差了一千多公里,而且距离还变得越来越远了...

或许到人生的最后一刻,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着许多或明或暗的规则,必须适应,必须放弃原则,背离良知,和光同尘,否则,无论你有多么伟大的抱负,多么光辉的理想,都终将被湮灭。
袁崇焕是不知道和光同尘的,由始至终,他都是一个不上道的人。他有才能,有抱负,有个性,施展自己的才能,实现自己的抱负,彰显自己的个性,如此而已。
那天,袁崇焕走出牢房,前往刑场,沿途民众围观,骂声不绝。
他最后一次看着这个他曾为之奉献一切的国家,以及那些他用生命护卫,却谩骂指责他的平民。
倾尽心力,呕心沥血,只换来了这个结果。
我经常在想,那时候的袁崇焕,到底在想些什么。
他应该很绝望,很失落,因为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冤屈才能被洗刷,他的抱负才能被了解,或许永远也没有那一天,他的全部努力,最终也许只是遗臭万年的骂名。
然而就在行刑台上,他念出了自己的遗言:
一生事业总成空,
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
忠魂依旧守辽东。
这是一个被误解、被冤枉、且即将被千刀万剐的人,在人生的最后时刻留下的诗句。
所以我知道了,在那一刻,他没有绝望,没有失落,没有委屈,在他的心中,只有两个字——坚持。
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人都告诉我,袁崇焕的一生是一个悲剧。
事实并非如此。
因为在我看来,他这一生,至少做到了一件事,一件很多人无法做到的事——坚持。
照当前明月所写,我是不大喜欢袁崇焕的,他的悲惨下场也部分归咎于自己的错误,他自负,喜欢独揽大权,排除异己,不把老师孙承宗的教诲放在心上,见到崇祯还说了些傻乎乎的话,为自己入狱“造势”,最后成为了朝廷权利斗争下的牺牲品。当前明月一直写到袁上刑场前,我从心底里都不怎么待见他。
可是遗言出口,我又傻了,又想起昨天看到的杨涟、左光斗,这帮人是怎么回事,天大的冤情、残忍的酷刑,怎么没一个人大叫冤枉、充满怨恨,说些“为我报仇”“死不瞑目”之类符合人之常情的话。
怎么每个人在临死前,都只心心念着朝廷社稷,黎民百姓,明明就是将东林党迫害致死的朝廷社稷,明明就是误解怨恨咒骂着袁崇焕的黎民百姓。愚忠,真是愚忠!二杆子一根筋的文官们。
但这就是差距啊。
附杨涟让牢头痛哭的遗言如下:
〖仁义一生,死于诏狱,难言不得死所,何憾于天,何怨于人?
唯我身副宪臣,曾受顾命,孔子云:托孤寄命,临大节而不可夺。持此一念终可见先帝于在天,对二祖十宗于皇天后土,天下万世矣!
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于我何有哉!〗
……
〖涟即身无完骨,尸供蛆蚁,原所甘心。
但愿国家强固,圣德刚明,海内长享太平之福。
此痴愚念头,至死不改。〗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