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听着齐秦的《外面的世界》,看着窗台的傍晚的夜空,我变得好安静。一次性看了三遍《中国合伙人》,里面的青春,爱情,奋斗,我都深有感触。
青春的热血在里面是有挥着拳头三个人跟一群人干架的不死心,是一股狠劲的把800本书看完的誓愿完成,是一颗向往着托福奔向美帝国主义的雄心壮志。爱情的最初我希望是成东青的死皮赖脸的追求喜欢的女孩的打不死小强本性,相处我更欣赏猛晓骏那种包容与相濡以沫的情怀,婚姻在王阳的眼里并不是坟墓,是男人一辈子最酷的事情,选着多数人的更加能走进自个想要的,也是内心真正想要的归宿。然而,三个人的情路只有孟晓骏的青梅竹马最为平稳,王阳跟成东青的事业是因为爱情的遗弃一次契机所产生的。一无所有的囧境,无可奈何的选着我不知道是不是对的。但是看到不是在课堂上对着一群睡着的学生,只有一个热爱自己教书事业的成东青相比,我更喜欢的是带着雨衣南大街贴广告纸,站在肯德基教书的他!起初我是听她说很不错我才会留意的。那时他也是很感慨的跟我说了好多,我对这个并不是十分了解,也只能附和着她高涨的情绪。然而所有的认知,就如我语文老师说过的一句话,你想认识一个人的文字里要表达的情感,需要对他生长的背景和人生经历有所了解。
自讽自朝的成东青并不是一个失败者。从他跪着求母亲让他再考一次大学来看,一个不甘心的人怎么会憋屈到心甘情愿的做一位自顾自的讲自己单词的大学教师呢?人人下海,曾经为了追求一个女孩,甘愿爬上电线杆,疯狂到说一定要别人答应他,更让人热血的是,当女孩叫他滚的时候他还能做出暴强的回应!这份勇气,这份坚持,他这个人不能成功吗?憋屈的工作只因为爱上了一个人,履行了一个约定!当所有的童话美梦破碎后,他哭过了,也遇上了一个契机。从此,寄托在自己事业上,并不是什么伟大的梦想。三人的创业充满了传奇,我不知道在现今社会还会有这么多这种机会吗?要是今年那50%多的找不到毕业生都有这种机会的话,我想某些部门也不用担心着这些民生问题。我们只能学习他们的热情和拼劲。不是每个人都能在华尔街敲槌,毕竟这是少数。我们更多的人或许能选择王阳的态度,选择多数人选择的路,有些普通的简单的更加适合我们。仅此表达,我那观看此电影后的感慨。当我们回首往事,会不会也想起我们那一段青葱岁月,我们的爱情,我们的友情,我们的努力。无论现在在哪个高度,我们一样能过得很好。世界会因你我而不同!

2009年初,《纽约时报•书评周刊》发表署名文章,评述英文版《兄弟》,“《兄弟》实属20世纪末的一部社会小说,描写的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崛起,仿佛报纸上习见的故事,和美国全天候的电视纪实节目一样直白、幼稚、色情、感伤。这些特点应该会让《兄弟》的出版在西方世界投下一枚重磅炸弹,就像它在中国的情况那样。”在有所保留的赞扬之后,英文版《兄弟》留给这位书评人的印象并不算好,他最终对《兄弟》在西方语境下能否成功表示了自己的怀疑,因为,“余华只是在对中文读者讲述,压根不在意中国对于世界意味着什么”。
同年余华在美演讲期间,据说对此批评做过正面回应,他聪明地先把书评人和《纽约时报》撇清关系,然后再质疑这位书评人的水平,认为其资历不具备评述他小说的能力。这篇书评后来被译成中文在国内刊物发表过,余华回国后一定也重新读过,并且或许会暗暗感激这位叫做杰斯•罗的书评人,因为他碰巧讲出了两点所谓“世界文学”图景下的写作策略,一是内容上的,往往越是直白、幼稚乃至粗暴的叙事,越可以满足媒体时代人们对于陌生世界的猎奇和窥视欲,就像全天候的电视纪实节目一样,能超越语言和文化的限制;二是姿态上的,小说要写给谁看才能最终获得世界级影响,中文读者还是西方读者?杰斯•罗对《兄弟》的批评无论是否准确,至少从反面进一步刺激了余华对于目标读者的重新定位。
最近,余华的新小说《第七天》高调出版,小说并不长,十余万字,讲的是一个人死后七日的见闻,他的魂灵四处游荡,并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他的亲人,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在生活中遭遇种种不幸的非正常死亡者,通过叙述他们各自不同的死亡故事,小说家似乎是想以某种类似但丁《地狱篇》式的手法,对当下中国的现实有所勾勒。我相信第一批迫切买到书的读者应该大多都是余华的拥泵,但就我所见,那些对这部小说抱有期许的读者,读完的第一反应,基本上是懵掉。
如果说《兄弟》简单粗糙的白描叙事还可以被视作一次冒险和尝试,由此证明一个先锋小说家不懈探索的勇气,那么,《第七天》在叙事语言上变本加厉的陈腐与无所顾忌的平庸,似乎就不太容易再予以一种善意的解释;如果说,《兄弟》对社会新闻的采用,虽然生硬,但因为其间有数十年的时间跨度,至少还有一点点在遗忘的尘埃中翻检历史的努力,那么,《第七天》里对近两三年内社会新闻的大面积移植采用,已几乎等同于微博大V顺手为之的转播和改编。从文学观感而言,人们很难相信这是七年磨一剑的长篇小说,它更像三两个礼拜就码出来的网络快餐。
然而,我也相信,作为一个阅读过大量小说的人,余华还没有愚蠢到对《第七天》中这些显而易见的缺陷都一无所知的地步,也许,他只是认为,这些所谓的缺陷并不是缺陷,尤其当这部小说在不久的将来被译成西方语言之后。
《兄弟》在内地文坛受到的口诛笔伐,以及相应的在西方世界的意外成功,提供给了余华足够的经验,于是,到了《第七天》,他绝对已经在有意识地面对西方读者来写作。小说家已经明白,中文读者之所以每每苛责社会新闻和网络段子在小说中的滥用,是因为这些读者甚至比小说家都更熟悉这些社会新闻和网络段子。他们在阅读《第七天》的时候,可以一眼看出此处是在抄袭某袭警事件,彼处是在照搬某死刑冤案,至于对食品安全、地产拆迁等等群体事件的牢骚,这些中文读者比小说家知道的更多,更详尽,作为一个只知道利用社会新闻和段子写作的小说家,面对这些中文读者,毫无优势可言;但假如面对的是一个西方读者,这些在中文读者那里早已视为陈腐旧闻的东西,会重新变得新鲜有趣,这些在中文读者那里司空见惯的现实事件,会重新披上超现实的魔幻外衣;在中国当下这样一个日常生活比文学想象更为狂野的现实境遇中,又有什么比转述社会新闻更能轻松地令西方读者瞠目结舌并惊作天人的呢?另一方面,至于语言的陈腐粗糙,对话的僵硬空洞,挑剔的母语读者或许在语感上不堪忍受,但经过翻译,反而都可以得到遮掩甚至是改进,这一点,不唯《兄弟》,更有已获诺奖的莫言作品可以作为先例。
在所谓“世界文学”的图景中,如大卫•丹穆若什(David Damrosch)所指出的,一部作品会沿着“文学性”和“世界性”两个不同的坐标轴起浮不定,一部文学性的作品未必能成为世界性的,反之亦然,在作品从文学性坐标轴滑向世界性坐标轴的过程中,变异和误读几乎无处不在。“为了理解世界文学的运作方式,我们需要的不是艺术作品的本体论,而是现象学:一个文学作品在国外以不同于国内的方式展现自己。”(见氏著《什么是世界文学?》导论,宋明炜、陈婧祾译,下同)
大卫•丹穆若什是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系的名教授,他的观察,我以为是相对公允和可信的:“直到今天,美国也鲜有外国当代文学的翻译,勿论广为发行,除非是相关的作品反映了美国关心的事物,并且吻合美国人心目中外国文化的形象”,他进一步援引蒂姆•布勒南的说法,“有几位年轻的作家开始写作一种第三世界都市小说,这一文类的成规,使他们的作品读起来不幸好像是用配方预先调制好的。与其说它们不真实,不如说太关心接受语境,它们在图书馆里通常被放到同一个橱窗里展示,置身于各色杂交主题的作品之列,它们参与制造出美国人心目中的多元文化”。
在《兄弟》之后,余华写过一本名为《十个词汇里的中国》的非虚构作品,它既是一次国际旅行的产物,也从一开始就立志迈入国际橱窗。在这本作品中,余华向海外读者描述的中国形象,是由两部分构成的,一是他成为小说家之前的生活经验,二是他成为小说家之后搜集的社会新闻。除了描述之外,他议论的方式是这样的:“今日中国的社会生态可以说是光怪陆离,美好的和丑陋的、先进的和落后的、严肃的和放荡的,常常存在于同一个事物之中。山寨现象就是如此,既显示了社会的进步,也显示了社会的倒退。……作为中国社会片面发展的必然结果,山寨现象是一把双刃剑,在其积极意义的反面,是中国社会里消极意义的充分表达。可以说,今日中国的道德沦丧和是非混淆,在山寨现象里被淋漓尽致地表达了出来……”
如果抹去作者名字,没有人能够看出这一定是余华所写。当一个迈入中年的先锋小说家企图面对变化中的社会发言之际,他不知不觉地,选择的是一种根植于童年和少年记忆中的文字经验,一种以陈词滥调为己任的社论语言。
很大程度上,《十个词汇里的中国》可以视作《第七天》的先声,在这些虚构或非虚构的作品里,生活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案例和事件。余华像收藏家一样搜集案例和事件,但他没有明白,这些案例和事件其实只是大海表面的泡沫和漂浮物,它们的壮观、疯狂和奇异,是由宁静深沉的海洋作为底子的,一旦这些泡沫和漂浮物被单独打捞出来,放在堪供展览的瓶子里,虽可吸引观光客的注意,但假如他们就此谈论起大海,渔夫和水手是都会报之以轻笑的。
余华,以及很多和余华一样“鼠标点一点、尽知天下事”的中国小说家,大概也会嗤笑杜鲁门•卡波特式的偏执。作为一位已经写出《草竖琴》和《蒂凡尼早餐》的名小说家,卡波特竟然把盛年最好的时光和精力,挥霍在对一起谋杀案的追索上。整整六年的时间,无数次和犯人之间的通信和面谈,几千页的案件调查笔记,最后成就了一部厚厚的《冷血》,这时候,它是非虚构还是虚构,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小说家把新闻事件背后的复杂生活,把泡沫之下的整个大海,和盘托举了出来。没有人,罪犯也好受害者也好,只是新闻记者和公众以为的那个样子;甚至没有人,是他自以为的那个样子,甚至小说家自己也不是。通过《冷血》的漫长写作,卡波特最终所完成的,其实是对自己内心深渊的毁灭性认识,他如此谈及那个杀人犯,“我和派瑞就像是同一所房子里长大的孩子,有一天他从后门出去了,而我走了前门”。
而当余华说,他“写下中国的疼痛之时,也写下了自己的疼痛。因为中国的疼痛,也是我个人的疼痛”,我想他太过自信了,因为他以为自己面对的只是异邦人天真好奇的眼睛,就像那些呼啸于世界各地的“到此一游”者,匆匆忙忙地代表着中国。
(原载《新京报·书评周刊》2013.6.22)

现在要吃饭了,看到恐怖村庄那里就不敢看了,本来要下楼的,现在就不敢了,怕的是掏肠啊!!!!!
我后悔看了十宗罪诶!!!

一开始的标签上写这个蜘蛛两个字,我很好奇,以为这个故事里有蜘蛛,原来…………
真是的!不过一开始就看3的欲望也蛮大的啦

其实最让我心生触动的是吴邪换上三叔的面具开始。
“我只是给你一张皮,这张面具除了戴在你的脸上,还需要你自己戴到你的心上。”
想想解连环戴上了三叔的面具,起初心里是无奈和不情愿,可是带着带着,面具就带到了他心上,再也摘不下来。就像他当年那句话: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
“扛不住我也会扛。”
吴邪真的扛住了,他成长了,成熟了,真正变成了阿宁说过的Super Wu 。那么以后的吴邪会怎样呢?
这个结局对我来说真的太悲伤了。如果吴邪没有得到那份战国帛书拓片,结局也许就不同吧。
吴邪还是继续当他的古董店小老板,偶尔向三叔借点钱交水电费,被三叔的伙计们叫一声小三爷;三叔也还是在长沙当三爷,摔账本,砸潘子;潘子和大奎继续跟着三叔跑东跑西,大奎说几句“人为鸟死,财为食亡”潘子就胖揍他一顿,笑骂他“还为鸟死,上过学没?!”;胖子还是在北京混的“风生水起”;张起灵还在一个个古墓中寻找他丢失的记忆······
这样,该多好。
可是现在,潘子死了,大奎死了,三叔死了,张起灵也走了······
每次看到潘子临死前给吴邪唱的那首歌,我就忍不住想哭。
“小三爷要往前走,小三爷不能往后退。”
真的太让人悲伤了。

刨去那些有鲜明时代特点的短篇,刘震云的长篇小说,我只读过两篇:《故乡天下黄花》和这本《一句顶一万句》。
《故乡天下黄花》是瞬间就把我给镇住了,让我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经历过那种简练无情、看似漫不经心实际刀刀见肉的叙事之后,我以为自己对刘震云的小说不会再有那种非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了。
但从《一句顶一万句》的第一个句子开始,我又被彻底地抓住,仿佛一下子被拽进那个时代的中原,从河南到山西到山东,一个个人物,三下两下就被勾勒出来,在我眼前活过来,满怀憋屈满怀希望满怀悲苦地活着。
什么样的叙事最牛逼,就是这种三言两语把一个事件说完,然而这个事情还没完,又得接着说下一个事情,就跟刘震云写的那样,一件事能拖出八件事,每一件都是琐事,每一件又都惊心动魄。许多人的一辈子就在这些翻云覆雨的琐事之中被桎梏被操纵。
读完后我仔细想了想,用中文写作的人中,没有第二个能跟刘震云这样说故事,说得这么好了。那些生离死别,老刘就轻描淡写,两三句就打发了——灯盏淹死缸里是如此,巧玲被卖是如此,姜虎被杀是如此,曹满囤的女儿得老鼠疮死也是如此,可每一段都看得我心惊肉跳。老汪看见窗台上半个月饼上细细的牙印,然后坐在缸前连哭了三个时辰那段,和之前说他没事就走,不走心里就憋屈,和之后他辞了东家,一直朝北走,直到一个地方自己不再伤心,这几段在我脑子里瞬间就连了起来。然后我就觉得满嘴的黄莲味儿,说不出来。
书里前半段写杨百顺(吴摩西),后半段写牛爱国。两个时代的人物,同样的憋屈和悲苦。把他们联系起来的,是他们无数同样强自掰扯着,掰扯别人也掰扯自己的亲人好友和仇人。杨百顺和吴香香掰扯较劲,牛爱国和庞丽娜也掰扯较劲。他们不仅和自己的妻子丈夫儿女父母较劲,实际上更和自己较劲。
也许,找个知心的人让自己安静和松弛下来真就这么难。所以才有,一句顶一万句。
我觉得自己这么说,把这个小说有些看低了——那些被生活捶打,然后又捶打别人,让每个人的心态都扭曲的狠劲儿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不杀人,就放火。有时候我也会这么想。
其实,刘震云也写了理想的几对,比如卷财私奔后在火车站给人洗脚的吴香香和老高,他们很苦,但是很快乐。但太少了,而且套用书里的话说,这样的快乐太悲惨,“从根儿上就错了”。
上半部说杨百业擅长喷空,就是张嘴把一个子虚乌有的事情说得活灵活现。我看刘震云就特别能来这手,不是一件事情,而是喷空出了延津到沁源好几十口人的一辈子。
私下里我觉得自己写故事挺有一手的,能写得很花哨。但是看刘震云喷空,就觉得完全手无缚鸡之力。人家不细节,不形容,就是说事儿, 一桩儿一桩儿,每桩事情都说得干净利落却又藕断丝连,同时还都指着一个方向,让你心里老是跳着。一本书读完,人写故事的早一边舒坦去了,我这儿却一肚子心事和憋屈,就只觉得苦。
也许唯一不苦的,是老詹吧,一个意大利人,在延津传教四十多年,就只有八个信徒。他心里是有信仰的,所以不苦。
这是我瞎猜,詹老头儿当然有苦处,至少自己含辛茹苦盖起来的教堂被官府霸占,自己只好住破庙,就让人咽不下这口气。但他想的不是这个。他操心着更大的事情,就没觉得这个苦。
这也是我瞎猜。

總覺得文中小刀子好像小哥,他是因史上最大盜墓行動而失憶前的小哥嗎?

张起灵你知道吗?我又去盗墓了,不,是考古。我在一个叫黎族的人身上看到了一种图案,像是七根手指的地图。为了方便我带上了他,他只是一个学生,却比我想象的要坚强的多了。地铺里的王盟也跟着去了,要是能活着出去我还是不给他涨工资。
沙子里的照相机,003记号,十一个旅行团,生化危险标志,两百多辆围着海子的车子,以及我被沙子拖到了里面。
我还是没有吃成干尸,就像我每次出事都有人来救我一样,可惜这次不再是张起灵了。黑瞎子,解语花,他们都在帮助我,一如既往——可惜我不是天真无邪。
自从在雪地分开时我就知道我会变,至少不再像以前那样了。
我设想了一万种我们的局。我等了你十年,后来你什么都没变,右手的中指和食指奇长,麒麟纹身,黑色卫衣。而我呢?犯上烟瘾,长着苍老的面容,然后告诉你我是吴邪,你曾说过要用一生让我天真无邪十年的人。
聪明如你,张起灵你没有给我十年天真无邪,这不是最好的结局。
吴邪这一生对张起灵太执着,张起灵这一生一世吴邪等不了。
若不见到你我岂敢老,吴邪还是会继续走下去,去争取一个或许是最好的局。

这群人的生活层次很高 可他们的精神层次却能用一个特别低级的词概括 苦逼
林萧的感情 就像是一个千层饼 有些地方轻易就会碎 碎了怎么办 找果酱粘粘补补起来 最后总归是弄了个近乎圆满 可最最后 谁知到郭敬明是不是被人赶稿子 摁在厕水里 所以最后一口咬掉这个酥酥脆的千层饼 好让它赶紧了结
其实看到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的时候 我心里就坦然的说 悲剧..
但还是一直期待有个圆满的结局
比如说 宫洺把ME还给顾里 和小kitty结了婚(当然人物性格不大可能)
顾里和顾源破镜重圆 偷偷领养了个娃 事业上也风风火火
崇光和林萧结婚 国外定居 小日子滋滋润润 时而回来看他们
南湘 和顾准结个婚 过他们金玉其外 金玉其中的上层生活
NIEL嘛 嘿嘿 跟蓝爵 到美国领了证 终于放下了他前男友
唐宛如 到韩国做了个小整形 出落得也标志了 找到了卫海 一辈子在了一起
我知道最后还剩下了简溪 怎么办 头疼 出家吧..可惜了的 另娶吧..挺悲催的 看到一个和林萧眉眼极其相似的女子 再度犯桃花 最后洞房花烛
原谅我 以上都可以PASS 这只是一个范儿女少年 向往的文艺朴实的生活
最后这场胶州湾大火 说实话 我还是挺接受的 给了他们一个完整的离开的理由 在谁都没犯错的情况下 给这本书一个悲剧的接口
最后我想说 我最喜欢谁 顾里 从来拿着坚强当借口 义字当头
不对友情使诈 南湘 真的不喜欢她 尽管理解他苦大仇深 痛下决心 最后飞上枝头变凤凰的过程 但是心机深了 皮囊越好 越觉得不可接受 逃不了蛇蝎美人的称号 简直是顾里的反义词.

尽管我也想控制自己的进度,强制自己每天只能看一章,但是《魔龙的狂舞》还是读完了,一时真的百感交集。我最初读《冰与火之歌》似乎是在06年,当时先是读了中文版的一二卷,不过瘾又下载了三四卷的英文版来看,结果看完了才发现第五部还没出版,当时据说07年会出,于是我等了又等,等待了整整五年,终于等到了。可以说我整个《冰与火之歌》的读者生涯,都是在等待第五部的过程中渡过,因此在读完之后,我也实在忍不住要写点感想,分析分析剧情。
我不想搞得很抒情,也不想装得很淡定,在我的冰火书虫生涯中等待《魔龙的狂舞》占据了如此重要的位置,所以我打算想到什么说什么,抒发抒发个人感想。
注意:下面的内容涉及对《魔龙的狂舞》的一些批评和夸奖,甚至对作者本人的不满和谅解,涉及对全书的内容分析以及后续剧情的推敲,如标题所写,是想把小说‘终极解读’一下,毕竟《冰与火之歌》即将进入尾声,到了收官阶段之后,会发生什么大家都能猜到,这种解读也就没什么意义了。纯粹个人看法,如果担心影响到自己的阅读乐趣,请勿看此篇文章。如果你还没有读完《魔龙的狂舞》,个人不建议你看这篇感想,以免影响你的阅读。出于爱之深责之切的原则,批评也许有片面之嫌,FANS勿怪
第一部分 感想篇
整体来看,《魔龙的狂舞》还是对得起读者数年的等待的,虽然从整体剧情来说,它和《群鸦的盛宴》一样,讲述的基本都是些过渡剧情,但是单就小说本身而言,还是保持了乔治·马丁一贯以来的高水准。魔龙的舞台主要是在海外、北境,中间掺杂着君临、河间地(就统一归为其他线好了)一些剧情,当然,THIS IS KNOWN。那么,在感想篇里,我就分别从海外、北境、其他这三条线谈谈感想。
海外线:
实话实说,在读完第五部后,我又翻看了一些国内外读者对卷五的分析和评价,目的是想看看是否有人和我的想法雷同。不出所料的是,对《魔龙狂舞》的负面评价还是有的,甚至我在首相塔还看到非常激烈的批评言论。
而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也认为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话实在是不吐不快,但我也特别能体会,为什么第五部会出现这些不理想的情况,本着先讲缺点再讲优点的原则,就先拼命把坏话说尽,再讲其他。
首先,在第五部中让我感到失望的剧情,基本上集中在海外线的剧情中。下面我来吐糟一下。
总体浏览一下,在海外的POV有这么几个:丹妮、提利昂、昆廷、巴利斯坦、维克塔利昂、大格里夫,后面四名POV,我们看目录就知道,都是非实名制的POV,或者说都是持暂住证的,和作者签的是非保障性合同,属于临时演员的范畴,其中昆廷戏演完就被解约了,而维克塔利昂在第四部、第五部辛苦打熬之后,终于有了自己的身份证,而且下一部肯定要演大角,只能让我们感叹,演艺界是多么的残酷。
(哦,差点忘了艾莉亚也是海外线的…………算了,我还是无视她好了。)
但在海外线中我想吐糟的,不是这些卖力演出的底层演员,而在于两个读者们十分熟悉的大牌——丹妮和提利昂。
首先我先引用埃德蒙·邓蒂斯评价美瑟蒂丝的一句话:“水性杨花哦,你的名字就叫女人。”(《基督山伯爵》)
容我用一句话概括一下海外线——全世界的男人都在找丹妮莉丝,而丹妮莉丝整天在发春。
读完海外线下来,我满脑子只剩下对两个剧情的印象,一是丹妮每天发春在意淫达里奥或是其他什么男人,二就是提利昂那永无休止的关于十字弓的冷笑话。这种感觉就好像被强迫在电视机旁接受了一整天‘送礼就送脑白金’的疲劳轰炸一样,应该说,提利昂对乔拉熊说那个十字弓的笑话时,我感觉还是挺有趣的,但当他第二次说时就一点也不好笑了,当他的POV中第N次出现十字弓这个笑点的时候,我只想对作者说一句:Winter maybe coming,but please,let crossbows go.
而丹妮莉丝,看得出来在第三部后马丁自己也觉得让她过得太顺遂了,由于剧情还没有进展到回维斯特洛那一步,所以作者必须要给她设置一些障碍,就像《西游记》里面唐僧取经一样,想要凸显过程的艰难,你就一定不能让孙悟空像大闹天宫时一样横行无忌,一定要有个时不时迷糊一下的师父给他念念紧箍咒。马丁的做法也类似,在第五部里,他成功地把丹妮莉丝由大闹阿斯塔波的孙猴子转变成了心慈手软不辨忠奸的唐三藏,于是我们看到丹妮莉丝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是个无知少女’,第三部她这么说时效果还是挺好的,问题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她是扮猪吃老虎这句话再说出来就显得太假了,于是乎被那些绿十字会的大妈们冷嘲热讽,还不如老实点说‘很傻很天真’呢。
好吧别管你是女王还是少女,别管你装嫩还是装B,女人总还是需要男人的。但可悲的就是这一点,由于海外线的主题是‘全世界的男人都在找丹妮莉丝’,导致她只能像塔中的坦格里安公主一样,等着她的骑士们来找她,这段时间用来干什么,发春、发春、发春……在任何小说中,想要让读者怀疑一个女人的智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这个女人整天想着一个所有读者都看不顺眼的男人,是的,马丁就是这么干的。
那么,发春之外的时间呢?马丁导演说你人气那么高不能老闲着啊,你自己不能动就让别人来见你吧!于是丹妮的POV我们就看到今天一个索赔明天一个利诱后天一个威逼,丹妮心想我是当个女王你以为我演的是包青天啊!凭什么你乔治马丁让我整天坐着得了痔疮怎么办啊!而且还尽是被人各种鄙视忽悠的戏码,是,本女王高大全形象是彰显出来了,可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观众们喜欢的是霸气外露肚子里坏透的那一套,哪还能跟琼瑶剧那样苦B啊!
于是一怒之下找到导演拍桌子,说你个死胖子当初咱剧组刚开张的时候也就十几个人七八条枪,全仗老娘我十三岁出道拍些少儿不宜的剧情,潜规则什么三陪工作做了多少我容易吗,现在好不容易你小子书卖得遛了,HBO剧集也拍了,老娘也混出来了,结果你个死胖子为了多卖几本书硬要把剧情拉长,你搞些肥皂剧情也算了干嘛净要让老娘演些NAIVE伤人气的戏啊,你是不是活不耐烦了,小心老娘罢工不干再找前夫卓戈砍你丫的,不想想当年你发卓戈便当的时候是谁把你从那群马匪手里救出来的,现在发达了就忘了自己是谁了吧,你别玩虚的今天不给老娘个交代别想走人。
只见那马胖子满脸堆笑说姐姐你别生气一切好商量先喝口茶再说,不就是改个剧本吗这有什么难的,有些话本来不该跟姐姐你透的,就怕提利昂琼恩几个听到了也吵着要加戏,你没看史塔克兰尼斯特那帮人为了在第五部出场闹得多凶啊,其实后面剧情咱都安排好了,后面演角斗场看格斗那场戏就是给姐姐你量身订做的,姐姐你就等着大发神威把什么奴隶贩子女妖儿子一网打尽然后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好了。丹妮一听转忧为喜,于是乐呵呵的就回去了。
好容易该打发的都打发了,提利昂也到了,伊耿也回去了,好人卡也给人家昆廷发了,还好心提醒他在角斗场凭卡领便当有赠品,于是丹妮拍拍胸口,准备上演那出大发雌威挽回自己形象的取缔奴隶交易好戏,一边演一边还想着这下可以回维斯特洛演戏了吧,出道这么多年咱还不知道那边什么样呢……
But Nooooooooooooooooooooo,只见大怪兽库巴从天而降,就把碧琪公主(是PEACH不是BITCH)给绑架到多斯拉克海了,丹妮这才知道被那胖子忽悠了,仰天长啸说你把老娘当城户沙织啊!可惜大草原那偏僻地方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连手机都没信号啊,这才想到原来大章鱼维克塔利昂还没来呢,马丁导演在家里偷笑说继续等吧您呐~~~~~~~~~
提利昂又是另外一种悲催。由于海外线的小生昆廷刚从戏剧学校毕业,猛男维克塔利昂在末段才登场,巴利斯坦虽是老戏骨但也是第一次担纲主角,海外线生面孔太多,而且还都是外国演员,为了保证收视率,必须要有足够大牌的明星来镇场子,考虑到丹妮莉丝必须干坐着等待全世界的男人,于是提利昂开始拼命地赶场。
提利昂先是先演完了自己的戏,一边腹诽着怎么戏里面大胖子这么多是不是导演特别偏爱,一边挥别了奶酪总督伊利里欧。马上导演就安排他跟上了大小格里夫这一队,很正常,必须让一个旁观者来揭露伊耿的身份,如果让柯林顿自己说出来剧情就没有爆点了,于是伊耿一团人千里迢迢赶来跟提利昂配戏,随后又千里迢迢被赶回了维斯特洛。
紧接着提利昂又要忙着和大熊拍档,不但要交代大熊的情况,还要负责给红庙里面那帮和尚作介绍人,顺便揭示一下各种无产阶级反抗组织的存在,辛苦了半本书总算串完戏了,提利昂想着这下可以好好做个船去弥林了,一看船票头等舱心里面那个美啊,再细看看看地点说不行啊这船路线不对,马胖子忙说你放心放心,这船写着去XXX实际上是去弥林的,一就是怕现在过桥费收得多咱打个跑短途的牌子不省点钱吗,提利昂一想也是这年头搞客运的是不容易,于是没再多说就上船了,谁知船没开出一半胖子立马就换了一副嘴脸,说不行啊前面有水警查超载咱这船不能改道了啊,请乘客们马上换乘,结果一艘奴隶贩子破船立马出现,提利昂定睛一看怎么这么破这最多就三等舱级别,忙找马丁理论说你明明给的头等舱怎么一下换三等了,你这不成倒卖乘客赚外快了吗?
老头儿胖脸一绷说你爱坐就坐不坐拉倒自己游泳去弥林,就是别迟到了不然扣你年终奖。侏儒心里那个恨啊心想老子好歹也曾是玉树临风万人迷票房保证,现在没鼻子了你就来过河拆桥,把老子折腾的都快成那出海七次的辛巴达了。当时就想撂挑子不干,再细想想万一马丁不爽了改结局让自己担任某边防总队999任总司令就亏大了,于是一把利刃放心头我忍了,就是心里受不了猛发牢骚读者们你以为他念叨一路FATHER、FATHER是指泰温啊,人家是骂天上那个老爹想想究竟是谁吧……
好容易到了弥林,提利昂披挂整齐跨上心爱的战猪,想着自己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果然一看角斗场上有大怪兽库巴欲绑架碧琪公主,凯岩城水管工吃下蘑菇变身超级马里奥,念叨着公主你稍等我这就来……
But Nooooooooooooooooooooo,总得有个演员在扬基人的角度讲解剧情啊!所以马丁一拉提利昂的项圈说小子别急还没轮到你,先找那次子团头把交椅的大本交了投名状入伙再说,那投名状可真贵啊,成千上万的金龙那可都是钱啊,提利昂就想弱弱地问作者一句:拍完戏你给不给报销啊~~~~~~~~~
好吧,说了一堆什么意思呢?海外线之所以让我觉得不爽,很大的问题其实都出在结构上,作者在设计全书的结构时所留出的这一段空白期太大了,他自己想必也没料到最初在脑子里盘算的一些过渡剧情竟然拖了这么久,由于海外线出场的人物读者大多不熟悉,绝大多数重要的POV都还留在维斯特洛呢,结果导致海外线的整个剧情设定开始扩展的时候,他没有足够的POV来展示这一切。
POV的写法有限制也有它的魅力,而这种魅力来源于众多视角之间的互动和配合,拿珊莎和提利昂这一对著名的银幕拍档做例子,两人曾联袂出演过《黑水河之战》、《小乔的婚礼和葬礼》这两部超级大片,在片中两人合作无间,一明一暗,使得这两部片子成为了观众心目中永恒的经典(《黑水河之战》中还要算上重磅配角戴佛斯的功劳),又如经典神作《红色婚礼》,凯特、艾莉亚母女一内一外,让观众们更加清楚全面地纵览了剧情,更加烘托出故事的哀怨大气。所以说,好戏一定要配好演员,鲜花一定得绿叶衬。
为什么海外线会拖成这个样子?看看POV们,除了丹妮和提利昂,新人就占了三个半,而海外线的舞台又是什么样的呢?比维斯特洛全境还要大,涉及的人物又多,而马丁手中能用的重量级选手却只有两个,其中丹妮莉丝还必须呆在弥林不能挪窝!
老马你看看提利昂和丹妮,两个人好像篮球比赛主持人,正解说着卫星信号没了,于是只能靠姿色和口才忽悠观众,前十分钟丹妮各种笑语嫣然提利昂各种口若悬河;再十分钟丹妮各种搔首弄姿提利昂各种词不达意;又十分钟丹妮各种面部抽筋提利昂各种舌头打结。两人都自毁形象破罐破摔了,你个无良导演还在不停地往海外剧情里添料,你于心何忍啊!
篮球是五个人的运动,然而丹妮和提利昂在第五部中更多的是单打独斗,这只能说明教练设计的战术有问题,单干不是不行,丹妮和布兰两个自出道就一直是单挑大梁的,问题是现在海外线形势不同了,本来CBA水平现在升级成NBA了,再这种打法就明显不行了。
再说狠一点,在第四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第五部里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加严重了。
在海外线中,马丁用了许多笔墨来完善这个奇幻世界,不能说他有错,剧情发展本身支撑不了越来越多的POV们所需要的上场时间,他总得找些料往里面填,但是老马容我说一句:“知道《时光之轮》怎么死的不?”
当你试图完善一个奇幻世界的时候,面临着最糟糕的问题是,你不停地填料,却发现洞越来越大怎么也填不满,奇幻世界毕竟是虚构的世界,你不可能真正打造出一个世界,杀死奇幻小说的,正是奇幻本身!我不在乎维斯特洛是怎么样一个乡下地方,不要看那些比贝勒教堂大三倍的红庙、不要看那些比赫伦堡大五倍的金字塔、不要看那些比三叉戟河宽十倍的洛伊拿江,我管你海外的龟头是不是能吞下整艘船!!!
《冰与火之歌》的魅力在于剧情和人物,这才是重点。你本该在第四部和第五部努力砍掉一些可有可无的剧情,不惜代价结束海外剧情这个过渡期,将重要的演员都拉回本土去,相反你却把这盘棋下得越来越大!海外线在人物上的先天不足是你无法解决的,你不能把灰虫子之类的外国演员拿来做POV,读者对他们根本不了解,根本没感情。你选的新演员确实费心了,巴利斯坦、昆汀、柯林顿乃至维克塔利昂都是七国人,可就连他们也很难吸引住读者,更何况其余!(好吧,唯一一个有潜力的青年演员还被你杀了)
但是我也能理解,马丁老头子也有难处,第四部和第五部之间坑得太久,很多剧情已经无法重新安置,原本设计好的情节不能不顺势铺开,所以哪怕这个剧情拖得再长,提利昂——>伊耿+柯林顿——>乔拉+红大师——>维克塔利昂的出场顺序也不能乱,必须按部就班地把他们一个个给拽出来,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不然就乱套了。
但是,难道微调一下也不行吗?比如把丹妮的一些POV改换成巴利斯坦的,从丹妮本人的角度,我们只能看到笼罩在弥林城的一团迷雾,或许作者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可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描述一下丹妮的婚礼,描述一下那些弥林城里丹妮看不到听不到的情况,不可以让读者更加全面地体会整个形势吗?就我个人来讲,至少可以从‘脑白金’的包围中喘口气……
谢天谢地的是,随着第五部的结束,过渡期马上就要过去了,虽然第六部我们还要再忍耐一下,不过黎明就在眼前……
而我的吐糟也结束了,相信我,后面全是好话。
从好的方面讲,海外线也是有很多亮点的,比如昆廷这个角色就让人眼前一亮,这种好青年在《冰与火之歌》中真是珍稀物种,比三头龙还要少见,可惜丹妮和作者都不愿珍惜;巴利斯坦老当益壮,爆料又多又猛;还有维克塔利昂终于甩掉绿帽男的心理包袱,当看到他一边干女人一边高呼:“淹神和光之王赐予我力量吧!”我真的感到整个人都燃起来了啊,好吧,或许记忆有点出入……即使是丹妮和提利昂的剧情,也还是很好看的,事实上,我前面还想表达一个意思,由于海外线能用的POV太少,这两个主要角色承担了很多不必要的负担。
从整个海外线的故事来讲,也同样堪称扣人心弦,乔治·马丁至少这点水平是远超其他奇幻作家的。而且,虽然我前面痛斥了作者各种填料行为,但从填进去的料本身来说,还是很值得读者去品味和欣赏的,各种域外风情悠久传说由不同人物的口中娓娓道来,随着剧情的慢慢进展铺开在你眼前。我还是很赞同这样一种观点,就算说《魔龙的狂舞》再怎么不行,也只是拿来和《冰雨的风暴》比较的结果,哪怕把海外线的故事单独抽出来,还是能无悬念地秒杀绝大多数奇幻小说。
简单总结一下,如果说北境线是《三国演义》,那海外线就是《镜花缘》,大熊和侏儒分别对应唐敖和林之洋,虽然《镜花缘》和‘四大’差了个档次,但能够同时山寨《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封神演义》这四部经典,却又不失自己独特的风格,也堪称中国古典文学中一朵奇葩了。
北境线:
第五部中我感觉真正精彩绝伦的剧情,还是集中在北境线里。这其中可能有个人爱好的原因——因为我是个忠诚的Stark Man,所以对北境的剧情比较偏爱。但另一方面原因,北境线从剧情、人物两方面来说,都确实在海外线之上。
首先从出演POV来说,如果说海外线由于视角的限制,新POV过多,导致提利昂必须东奔西跑承担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那么对北境演员的阵容,我们就只能用豪华来形容了。
琼恩、戴佛斯、席恩、梅丽珊卓、阿莎甚至布兰都在临冬城友情客串了一把旧神,基本上,这是自第三卷以来聚集在一个片场中的最强大的演员阵容,这些演员普遍群众基础好,出道时间长,包括首次演主角的梅丽珊卓也是人气角色,虽然只出场一次但上来就拿了保障合同;阿莎虽然仍没有摆脱临时演员的宿命,但好歹也是连续两季担纲重任;戴佛斯是当之无愧的重量级配角,和山姆、布蕾妮堪称配角POV三巨头;席恩息影两季后强力复出,他的戏份在北境线中占据了最主要的部分;再加上布兰、琼恩两个重量级明星外围援护,可以说,没有这么多读者熟悉喜爱的人物串场,北境的故事就不会这么给力。剧情方面,随着故事展开,不同POV从多个角度展现出北境的风云变幻,让你目不暇接,各种悬疑算计,各种出人意料,各种个性人物,绝对值回票价啊!
但在北境线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还是那些北境的女人们。北方男人曼德勒说I REMEMBER,这我早几年前就料到了,但我没想到北方女人达斯丁夫人说I REVENGE啊!
看看Barbery Dustin(Ryswell)、Alys Karstark、Wynafryd Manderly甚至Wylla Manderly、Lyanna Morment我只能说北境的女人你们伤不起啊!
什么凯特琳·徒利、瑟曦·兰尼斯特就是软弱的南方妞啊!什么玛格丽·提利尔就是一撮就碎的小玫瑰啊!连她老祖母荆棘夫人来了也不够看啊!果然凯特你用南方人那套教导女儿就是个巨大的杯具啊!
这些女人之中最亮的一个非达斯丁夫人莫属,在读到达斯丁夫人出场时我就感觉一股霸气扑面而来,要怎么样一个女人能够让卢斯·波顿敬畏三分啊!如果把布兰登比作古龙小说《边城浪子》中的白天羽,那么达斯丁夫人就必须是那丁白云啊!
当她对席恩说要把艾德的尸骨拦下来拿去喂狗的时候,我真的想给她一个更好的建议:夫人你应该把艾德和布兰登两兄弟的骨头都留着,等到史塔克复辟大军围攻你家Barrowtown的时候,你就静静躺在神木林里,把骨灰就着毒酒全部喝下去。让那个打劫了你两次的凯特琳·徒利上她七神的天堂去吧,旧神会把你打入他们的地狱永不超生,可是没关系,抢你老公的女人会在她的天堂里以泪洗面,而你将在地狱里放声大笑,因为史塔克兄弟永远与你同在。
说到这个不得不提一下,就像达斯丁夫人和席恩同病相怜的那样,果然人人都爱史塔克这是个真理啊,史塔克家族小一辈魅力无法挡不说,老一辈更是个个万人迷啊!什么风流倜傥布兰登,基情燃烧艾二德,红颜祸水莱安娜,人鬼迷情班小杨,史塔克家族的魅力是超越了年龄、性别甚至种族的界线的,那些恨他们的也只是因为爱得太深太深了,他们太想成为史塔克却没办法做到,于是长期煎熬下心理变态了啊!
我们都知道波顿家祖上最爱收集史塔克的人皮珍藏在地窖里,话说你看过画皮吗,想象一下波顿们最喜欢用史塔克的人皮玩什么游戏吧!必须是角色扮演啊!!!波顿们在恐怖堡开会其实都是穿着史塔克的皮模仿临冬城啊,这根本就是由畸恋引发的变态行径啊,卢斯·波顿和拉姆斯你们才是家族的败类啊,玩什么权力游戏这不精神太正常了一点吗?波顿家祖上分明都是超重口的宅男啊!你们这两个不肖子孙天诛地灭死了也别甭想加入老波家的宅友会啊!
还有Alys Karstark,巾帼不让须眉说的就是这种啊,你怎么小时候就没把罗柏给勾到手呢,结果把他留给简妮那个小屁股傻妞儿,其实你根本就是对小囧一见钟情了是吧,你说你那时候才六岁就是找借口的对吧?是借口吧?其实你分明是把琼恩当重点攻略对象结果那小屁孩儿不解风情整天玩骑马打仗对吧?对吧?(完了我明明是很喜欢简妮的啊,不行了彻底崩坏了);
还有Wylla Manderly,小姑娘超热血,我在读到她高呼StarkMen真是感觉太励志了,当胖子曼德勒威胁把她送去当尼姑的时候你真的可以从字里行间读到她畏惧的表情啊,可是她还是没屈服啊!这就是北境的花朵真鲜艳啊!
Lyanna Morment,在读到她那封信时我真忍不住笑了,简直跟一巴掌打在史坦尼斯脸上差不多,我真想看看他当时的表情。对于史坦尼斯这样的死板性格来说这种小女孩儿根本就是天敌啊!这小丫头还不到十岁啊!长大了怎么得了!
好吧,我发泄完了,说说正经的吧,北境线中还有很多特别给力的人物还没有说到,尤其野人军团的全面登场也让人感到一股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看多了那些七国人装腔作势的唠唠叨叨,再对比自由民们豪爽霸气,真的忍不住要赞一下。旧有的演员依然给力,新进的选手潜力十足,在人物方面北境线亮点实在太多,细细说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下面说一下北境线的剧情,相比海外线要好在哪里,剧情发展迅速衔接紧凑,这是从大的方面来说,仔细欣赏北境线的剧情,你会发现史坦尼斯和波顿的角力是其中的关键,席恩和阿莎这两个铁民俘虏分别担当了双方的解说员,以这场角力此为中心铺开了戴佛斯、梅丽珊卓以及琼恩的故事,这几名POV从侧面推动着角力的发展,将影响着这场争斗的各种人物和势力展现在读者的面前,前面也提到,甚至长期以来脱离大部队的布兰都在这场斗争中发挥了神一般的作用——请从字面意义上理解。可以说,整个北境线的故事呈现出一种非常优雅的美感,优雅,我在后面还要用到这个词。这种美感正是《冰与火之歌》最大的魅力之一。
正如我在海外线吐糟的那样,这正是POV式写法应该有的面貌,这种多个人物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推动,其效果是非常惊人的。举个例子来说明,假如一座建筑物,你将其长宽高各扩展20%,会得到什么结果呢?计算一下你会发现,整个建筑物的空间会扩展将近80%,几乎是原来的一倍。把一个个POV想象成建筑物的长宽高,把建筑空间想象成故事剧情,你就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对北境线的剧情推崇备至了,当书中的人物互相产生联系,彼此的剧情能够呼应的时候,其效果不是相加而是相乘。
其他人线:
关于其他人的线路我不想多说什么,事实上,艾莉亚、詹姆、瑟曦等人在第五部中出场只是一些技术性的问题。比如艾莉亚的POV本可以都放在第四部中,在时间和剧情上不会对整部小说产生任何影响,但马丁非要给你留个悬念让很多读者为她眼睛瞎没瞎揪心了好几年;其他的POV的情况也类似,詹姆也好瑟曦也好谁都好,故事总要留个悬念,THIS IS KNOWN……
BUT……………………………………………………………………
从这个BUT开始,我还忍不住要狠狠地吐糟一下《魔龙的狂舞》,好吧,我前面说过剩下的都是好话,我说谎了,不要再相信我了。
为什么宁愿说谎也要吐糟呢?原因就在于这个该死的留悬念上!
第四部和第五部一个极大的问题,就是它们破坏了《冰与火之歌》前三部中一直保持的一种美感。以第一部为例,《权力的游戏》以丹妮生龙、罗柏称王、艾德断头、提利昂进京作结束,我相信每一位读者在读完之后,都会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然而同时又会有一份感动。因为当第一部结束的时候,书中出场的主要人物,其实都有了一个‘结果’,虽然这个结果只是阶段性的,但也宣告着一个故事告一段落,同时读者们对于自己喜爱的人物今后的命运也保留着悬念。同样第二部中以黑水河大战为高潮,最后以临冬城城破作结束,当布兰说出“临冬城没有死,我也一样”的时候想必很多读者那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又出来了吧?第三部就根本不用举例了。
那么,在北境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咔嚓来了个腰斩又算什么呢?在海外的剧情渐入佳境的时候咯噔把人绑走了又算什么呢?甚至艾莉亚眼瞎没瞎、布蕾妮最后喊了什么、瑟曦究竟得没得救这又算什么呢?
这叫吊人胃口!!!这个和前三部的悬念式结局是有质的区别的!!!
悬念式结局有个典故,叫余音绕梁,三日不绝,这说的是前三部;吊人胃口也有典故,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就是四五部干的鸟事!
说说我的想法,看完第五部之后,我强烈地感觉到,如果把《魔龙的狂舞》中所有詹姆、瑟曦、艾莉亚的章节全部移到第四部中,并进一步推进剧情,以詹姆、布蕾妮和石心夫人的恩怨情仇作为全书的高潮(不一定非要结束这段故事),以瑟曦的比武审判作为全书的结尾(和第三部中提利昂的比武审判交相呼应),最后把第五部的终章拿到第四部中来,在故事最后让太监亲口向读者揭示原来伊耿还活在人间(而不是让提利昂在第五部中神棍,更有甚者,由于提利昂先揭了底,导致第五部终章里太监那段爆料独白的震撼力也下降了一个档次),那样的话,首先第四部将很大程度上摆脱自己‘无趣’的污名。是艾莉亚究竟瞎没瞎带来的悬念大,还是伊耿究竟是谁,究竟在哪,究竟是否出过场带来的悬念大,究竟哪个能给读者制造更多的谈资,我想答案不言自明。
原本第四部中讲述的,就应该是詹姆、瑟曦、艾莉亚这帮人的故事,那就把他们的剧情在第四部结束掉!第四部和第五部本来就是平行的时间线,互相不存在太多的干扰,把一些互动的故事用流言的方式揭露,比如可以让御前会议听到狮鹫归来的流言,这样在第五部中大格利夫出场时就有了呼应。一些细节上做一下修改,就是把时间推前一点也没有问题。
而第五部中省出来的空间,何不用来结束奴隶湾大战?让丹妮莉丝骑着黑龙王者归来,摧毁扬基人的围城大军,难道不比八卦她是不是流产的剧情更加的有震撼力,更能够让读者期待凛冬的寒风?!
玩弄美剧常用的那套吊人胃口的低级把戏,只会降低整部书的魅力!
好吧,马丁其实也有难处,过渡剧情本来就千头万绪,前三部中埋下的伏笔有些已经消耗掉了,要想在最后两部中把剧情推到巅峰,必须要在过渡期做很多铺垫工作,这样的工作是很麻烦的,一些角色的剧情不好安排是可以理解的。
而且,如果给马丁十年时间,让他把第四、第五部整个写完之后再出版,相信他在剧情的安排上会更加的合理,角色分配会更加的协调。可惜出版了的书正如泼出去的水,《群鸦的盛宴》出版的时候,作者想必还有很多海外线的剧情没有想通,不然第五部也不会拖了这么久,这也算是某种无奈吧。现在再来事后诸葛亮也没有什么意义,小说进展这个地步,很多剧情已经不是作者想更改就能更改的了,故事一定要按部就班发生,北境、海外、河间、谷地,哪里都不能走得太快,必须同一步调,这是个很复杂的工程,既然不能把卷四拿回去重新修订,也就只能错有错着了,这就是老马把《魔龙的狂舞》拖了好几年的原因,看完第五部再回过头,才感觉《群鸦的盛宴》真的有点赶进度了,当初真应该花个十五年时间把第四第五第六三部内容都写好了再统一划开出版,可惜老马决不会干这种艺术至上牺牲利益的事,若他真这么搞,只怕也早就被读者里的极端分子给KO了。
感想到这里,就结束了,说了不少坏话,算是爱之深责之切吧,引用一句老话,道路是坎坷的,前途是光明的。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然而第五部能在今年出版,已经是一个极大的成功了,好在从书中看来,整部作品还是没有脱离作者的控制,过渡剧情小小的不如意,不会影响到最终大结局的波澜壮阔,我们还是可以尽请期待的。
第二部分 分析篇
所谓分析篇是我在阅读第五部时的一些分析,主要分析一些我个人很感兴趣的问题,这些问题包含了对《冰与火之歌》剧情的推敲和对后两(?)部故事的猜测,再提醒一遍,如果你不想被这种推敲和猜测影响了看书的心情,请不要再看下去,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剧透成性,希望下面的内容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在分析之前,首先让我介绍个人在阅读冰火多年来总结的三个定律,希望能够让大家在阅读过程中得到参考:
第一定律 文学美感定律
在冰与火之歌中,善行不一定有善报,但恶行一定会有恶报,比如第五部中乔拉·莫尔蒙因贩奴而被逐出七国,却最终自己的脸上被烙上了奴隶的印记,哪怕他本人的灵魂已经得到了升华。记得我写的第一篇冰火的评论中提过,追求回报的‘善’,已经走在了通往‘恶’的道路上,冰与火写的是假恶丑,凸显出的却是真善美,讲的是人性的尊严和不断的斗争,这是这部小说在本质上的特点。如果你阅读过马丁的《热夜之梦》、《风港》、《光逝》这几部作品,你会发现虽然笔力有强有弱,但其中的灵魂是一样的,这个灵魂是对人性中美好品质的赞扬,是对人坚持内心尊严的肯定,也是《冰与火之歌》最终美感的体现,违背了这种美感,等于乔治·马丁在文学上的自杀。
《冰与火之歌》以歌为名,事实上是一部非常美的小说,她是有着一种旋律或节奏的,在阅读冰火的时候,你必须要随时去体会这种美感,有些情节只凭理性地推敲是得不出结论的,必须要通过感性去体会。比如说小说开始时那段雪地狼尸的剧情,就昭示出一种凄凉地美感,如果你真的体会到着这种美,就不会为之后艾德的死感到惊讶,只会感到一种‘终于如此’的震撼。所以我们在阅读冰火的时候,必须要去体会那种文学上的呼应和协调,才能真正搞清楚作者脑子里在想什么。
举个例子:
为什么‘三头龙’必须也必然是丹妮+琼恩+提利昂呢?
我就打个包票,如果马丁写出来真的不是这个结果,那是他自杀!
你说第五部伊耿出来了?他必须是打酱油的,哪怕最终伊耿承继了坦格里安的香火,他也决不能是三头龙。
为什么要这么肯定?其实就是一个美感的问题,所谓‘三头龙’之类,必然是三个并驾齐驱的存在,才能称得上三头,乔丹+皮蓬+罗德曼是三巨头,乔丹+库科奇+朗利是三巨头吗?显然不是。小说是要讲求戏剧性的,正如同你不能让一个路人摇身一变成为最终BOSS一样,马丁也绝不应该让一个第五部才出现的人物成为重要的三头龙之一。
丹妮作为必然的黑龙头,她在小说中的分量不是一般人能比拟,不是一般POV能比拟。在冰火的小说中,人物的重要性也又分三六九等的。真正能从全局的角度和丹妮莉丝相提并论的人物,也不过琼恩、提利昂、布兰三人而已,连珊莎艾莉亚姐妹这种,都还要矮个半头。至于布兰,虽然分量极重,但定位早已明确,且和龙族八竿子还打不着,一句话,缺乏美感。
记得《五星物语》第一卷中,变态整备士苏普先生一眼看穿迪克斯驾驶的MH配的不是真正的FATIMA,他给出的理由只有一个;因为它的动作一点也不优雅!
所以,要想在小说中看清某些东西,理性分析固然重要,然而感性体会才是指导思想!如果能从‘优雅’的角度去分析,你就不会在剧透的道路上误入歧途。
第二定律 POV不死定律
对于有着‘杀人王’之称的马丁来说,这个定律似乎不大准确。但这恰恰是马胖子给读者们放出的烟雾弹,看完第五部之后,想必很多读者也能体会到这一点。马丁确实杀了不少重要人物,但是仔细罗列一下,从第一部到第五部,真正的POV人物死了几个呢?如果把那种没名没姓的临时POV如昆汀等除去,你会发现,他真正开刀了的主角只有艾德两口子统共一个半。马丁就好像一个面相凶恶的屠夫,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上来就砍了艾德的脑袋,吓得读者以为所有人都是不安全的,其实刚好相反,艾德的死从最初就已注定,就如被判了死刑。至于其他重要的POV,我真的从未担心过他们的生死,至少在第六卷之前。
这不代表着主角们不会死,只是他们太珍贵而不能轻易杀死。从前面的感想中我们也可以了解POV对小说起到的重要作用。对于那些超重要POV如丹妮、提利昂、琼恩、布兰、珊莎、艾莉亚、詹姆乃至有名有姓的山姆、戴佛斯、布蕾妮、瑟曦、席恩等人来说,他们在小说中不仅起到观察者和参与者的作用,同时也是读者感情在故事中的代言人,他们的感情变化都能够和某一部分读者产生共鸣,这种共鸣是《冰与火之歌》最根本的魅力所在。
为什么《冰雨的风暴》毋庸置疑是前五部中最精彩的一部,不是因为它的剧情多么紧张刺激,不是因为故事多么活灵活现,《冰雨的风暴》的魅力,在于琼恩在‘我想做’与‘我要做’之间终于选择了后者的那种明悟;在于提利昂半生渴望真爱却发现自己早已失去的那种悲愤;在于珊莎在国王丧钟敲响之际逃离君临的那种解脱;在于艾莉亚用缝衣针将记事本捅得千疮百孔的那种宣泄;在于詹姆爱情和追求幻灭后翻开白典的那种宁静。
所以,虽然在过渡剧情中我们看不到这些灵魂燃烧时迸发的热量,但也应该相信,只有到故事进入终盘,这些重要人物的价值燃烧殆尽之时,马丁才会举起他的屠刀,砍瓜切菜般将他们放倒。
POV不死定律的价值在于,在书中,当你看到某个重要人物在别人口述中、信件中挂点的时候,切记先不要以为他就这么死了,尤其对POV人物,你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一句,这其中一定有猫腻。明白这一点,马丁在书中玩的很多花样就对你无效了。
但是POV不死定律不代表主角们在故事的后半段绝对安全,在小说进行到目前这个阶段,如果在阅读的过程中你发现某个POV人物的故事让你特别感动,发自内心觉得这个人这辈子太不容易了,那么小心,也许他(她)的价值已经被作者给耗光了,后面等着的恐怕就是屠刀了。
所以我们要怎么样运用POV不死定律呢?当你真正能看清楚一个POV人物,不管他是谁,看他的价值有没有真正意义上耗光,你就能明白他究竟会不会被作者给斩掉!如果一个人物如戴佛斯或琼恩很明显还有很多故事可以任作者发挥,那么相信我,作者是不会轻易杀掉他的,反之,如果真的有某个人物就要被马丁杀掉了,那么我们必然可以从书中读到这种征兆,读到这种死相,掌握了这种规律,你就可以清楚地了解所谓‘杀人王’马丁的一举一动,就不会被轻易的忽悠了。
第三定律 细节暗示定律
在一部奇幻小说中,预言往往是剧透的重要方式,在《时光之轮》中,真龙预言恨不得把兰德·亚瑟穿什么颜色的内裤都给剧透,甚至还设置了一名专门的剧透人物。而在《冰与火之歌》中,剧透的方式却不仅仅限于预言,在很多场合,作者都会通过一些小的线索,小的提示,将故事的发展方向昭示出来。而这种暗示到目前为止,是所有剧透中用得最多的一种方式。当然,预言本身也是一种暗示,而这种暗示,只要读者细心去寻找,总是能发现的,到目前为止,它们总是有效,因为马丁在自己的书中很少会说废话。关于细节暗示这一点,其实很多读者也都有深刻的体会,就不多说了。
你必须要理解乔治·马丁在写作的时候,总是会把一些剧透的暗示拆成碎片放在书中,除了那些真正不能泄露的秘密之外,他其实已经把相当多的线索透给读者了,善于发现这些细节,你就能够看穿作者隐藏的最深的意图。
还是举个例子:
在第五部中,大胖子曼德勒算是一个出彩的人物,当你读到他掌握了瑞肯的去向时,是否会感到一种出人意料的兴奋呢?如果你是一个细心的读者的话,你应该感到兴奋,但那会是一种‘果然如此’的兴奋。因为马丁在《列王的纷争》结束时,已经把这一切指明了,注意是完全指明了。
第二部结束时,鲁温师父临死前说:“去白港……去找安柏家……我不知道…………………………”
如果你理解了细节暗示定律,你就能明白,这一点暗示必然意味着什么,鲁温师父说了白港和安柏家,表面看来没什么意义,但把随后的剧情联系起来,你会发现这绝对是马丁做的暗示,而且,在这一刻这个暗示已经完全足够了:注意看两个孩子的动向——布兰和黎德姐弟北上过长城,这个剧透对他们毫无意义,然而瑞肯和欧莎南下了,他们是南下了!!!
如果你电脑里有一张维斯特洛的地图,或者你买了第五部硬皮版,那么翻开前面几页,观察一下北境的地理分布。安柏家族的城堡最后壁炉城是在临冬城的北方!!!而瑞肯他们南下了南下了!!!
这就是细节暗示定律的有效运用,作者其实在第二部结束的时候,就已经揭露了瑞肯的去向乃至第五部的形势发展,就看你能否翻开七大王国的地图,看看安柏家的要塞究竟在什么地方,至少我在看完第二部时就是这么做的,当时真的让我很激动,而第四部中关于曼德勒的信息更是确认了我的看法。
不管你是否感觉有些牵强附会,确实就是这么猜的,而且重要的是,马丁本人写的剧情确实是这样发展的。想要真正去剧透《冰与火之歌》,你就得有几分神棍的精神,这不是办案讲求证据,这是猜谜要讲求直觉。
好吧,准备工作完成,让我来根据上述定律,剧透几个卷五中的疑点,主要是我感兴趣的,其他有没说到请自行分析。
1、琼恩生死之谜
先说一句雪诺这家伙被捅完全是自作孽啊!长城上那么多兄弟都是半辈子没跟女孩子牵过手的,结果阿囧你却被什么梅丽珊卓、瓦迩、艾莉丝等等美人环绕整天纵意花丛刺激弟兄们,最后还人心不足连妹属性的你都想收到后宫里,你也太不仗义了只顾自己吃独食,没看最后老粮官儿捅你的时候眼泪刷刷地往下流啊,色字头上一把刀,你四个女人挨四刀一点不亏啊!
那么阿囧被捅了几刀是不是不行了?相信POV不死定律吧,他没事的。而且就算死了又怎么样?不不不,我不是说那什么瓦拉米尔化身之类的,那个变狼的推测太坑爹了,一点都不优雅。
虽然说我的推测也不一定准确,但我觉得马丁确实已经把那个需要的人放在需要置上了,容我提醒诸君一句:还记得当年神眼湖畔的闪电侠吗?
2、‘三头龙’之暗示?
接下来这个细节在我本人的阅读过程中给我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因为这可能是一个非常非常给力的暗示,尽管它对剧情不会有太多干扰,却无疑会动摇读者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
在提利昂的POV中(我懒得数数了),有这样一个情节,他和大熊碰上了人家选举,我简单把某段意译一下:
“我喜欢这种方式,虽然三个国王还是太多了,让我和我的甜蜜姐猛丁哥一起统治七大王国,我们中总有一个会在一年之内干掉其他两个。”提利昂。
…………………………………………………………
“若有两个王和伊里斯共享王位,很多人都不会丢掉性命。”大熊。
WOOOOOOOOOOOOOOOOOOOOOO,这就是我读到这段时的感受,你是否也有同感?
用用我们的感性,想到了什么?三头龙三头龙啊!!!!!
这是个颠覆性的暗示啊!长久以来大家都在猜测小说结束时谁能赢得铁王座,但是,我现在想要问一个问题:
大家凭什么认为,当小说结束时铁王座还会存在?
三百年前伊耿用龙火铸造了铁王座,为什么三百年后丹妮莉丝不能用龙火把它熔掉呢?
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让象征着权力游戏的铁王座彻底化为历史的尘埃,这难道不是一个很美的情节吗?
维斯特洛的体制是怎么样也无法大步迈进资本主义的,但是罗马帝国曾出现的三头政体,难道不会在日落国度重现吗?难道坦格里安、史塔克还有兰尼斯特不能共组一个国家,好像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那样?
当然,这只是一个小细节,其实这个细节的最本质用途,只是给我们提供更多的佐证:提利昂是三头龙之一。这是个暗示,无疑的。但是,从这个细节中想到铁王座可能被当柴烧这点,却着实让我感到兴奋。
3、灰色少女之谜
首先我说明一下,这个猜想成功的可能性很低,之所以写出来纯属个人趣味。
看到标题大家也明白了,这里说的是梅丽珊卓预言中所见的灰色少女:A Girl in Grey,或者是A Grey Girl,随便了。在这个剧情里,其实使用了冰火中经常出现的‘书中人物以为是这样的,实际上却是那样的,然而读者知道不是这样也不是那样的’预言桥段。
梅丽珊卓在火中见到的少女,她自己以为是艾莉亚,但其实在临冬城的是‘假艾’珍妮·普尔,然而随着剧情的发展,她和琼恩发现原来艾莉丝·卡史塔克才是那个女孩——表征很吻合,骑着快死的马,被逼婚啥的,虽然很暧昧,她好歹也算是琼恩的‘妹子’。唯独一点有问题,的确,灰色的少女可以理解为她的脸色发灰,快死了也有可能,但当史塔克家族的颜色之一也是灰色的时候,这个灰色就有点耐人寻味了。冰火的预言中体现的,往往都是一些具有象征性含义的景象,比如不朽之殿中那些,以及那头发上滴着毒液的少女之类。所以,灰色实际上可能代表着某种象征性,如史塔克家族?
好吧,也许艾莉丝穿着灰袍子?不,她第一次出现在长城的时候,穿的是一件‘黑色’的斗篷,不管是不是某个乌鸦兄弟给她的,最关键的一点是,卡史塔克家族的族徽是黑天白日!他们的颜色是白与黑,唯有史塔克的颜色才是白与灰。
第二个问题出在梅丽珊卓的POV中,当曼斯问梅尔在哪里见到这个这个灰色女孩儿的时候,他们得出了什么结论呢?没错,长湖,请再次翻开地图,看一下长湖、卡霍城、黑城堡三地在地图上的位置,根本就是个三角形啊!
当然,梅尔看到那个灰色女孩儿是出现在长湖西边,也许艾莉丝为了躲避追捕特别绕了一圈呢?但是,这个圈子实在兜得太大了吧。
所以我不由得妄想,有没有可能,这个预言真的是指的琼恩·雪诺的妹妹,我们不应该忘记,琼恩确实是有个妹妹被安排了一场婚姻——只不过远在艾林谷而已。
这样的一个念头让我不寒而栗,虽然我很愿意看到珊莎走上女王之道,但这只是一个爱好而已。我并不认为马丁一定会安排剧情向这方面发展,谁敢说小指头策划的那场婚姻就一定成功呢?实际上,现在的国内形势已经日趋混乱,很多苗头我自认无法看透。
如果在谷地那边真有什么变化,那么有个情节似乎可以作为伏笔,在第四部阿莲的故事中我们确实看到了一个名字:
“琼恩·雪诺?”她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
………………………………………………
她很长时间没有想过琼恩了。……噢,若能再见他一面,该有多甜蜜。
会有多甜蜜呢,我很想知道,也许作者也想知道。
但是这样的剧情发展我其实不愿意看到,因为对珊莎本人来说,回到北境有着非同一般的寓意,如果她经过长湖意味着她要经过临冬城,而临冬城对珊莎·史塔克而言意味着死亡。
这不是什么分析,纯粹是美感上的认识。珊莎曾经梦想着离开临冬城,当她南下的那一天,她认为自己的故事即将开始,而第三部结束之后,回到临冬城成了她最奢侈的梦想。对于这个POV而言,她的灵魂燃烧的导火索,就是临冬城!
还有人记得那个临冬城前杀死巨人的预言吗?这个预言从没有让我这么不安,对于珊莎这个人物而言,从美感的角度来分析,她的宿命一是终老南方,二是像淑女那样,尸骨回到临冬城,无论如何,当她回家的梦想实现的时候,就是这个POV价值将要燃烧殆尽的征兆,阴影中或许正有一个胖子磨刀霍霍盘算着在凛冬寒风之中砍杀几个读者心爱的主角以立威。珊莎的故事从临冬城开始,也将在临冬城结束,或许灰色不仅代表着她的新娘斗篷,也代表着她的死期。
好了,吓人的话说完了,如前所述,这个猜想成功的几率是很低的,因为一旦珊莎返回北境,在长城和琼恩会合,对故事的结构会产生真正核爆式的影响。我曾以为大结局的舞台会在君临,现在想来临冬城或许更合适,为什么琼恩一定要离开长城?难道丹妮不能反过来找他?实际上,如果马丁想完结冰与火之歌,那么,他必然要把重要的POV都收束起来,让他们都集中在一起,才能奏出最激烈的乐章,而当琼恩和珊莎这两个强大存在同时出现在北境位面时,意味着会有一场非常给力的剧情发生,根据前面我们所讲的,当两个重量级的POV聚合在一起时,上演的一定是《红色婚礼》、《黑水河大战》、《小乔的婚礼和葬礼》这种超级神片。
所以结论是………………这么震撼的剧情怎么可能通过这么小一个预言揭示出来嘛?这分明就是我想太多了!
至少我希望是这样子……
要是我们还是不放心,就把剧集《权力的游戏》原声音乐拿来听听吧,每一首背景音乐的名字起得都挺好的,比如艾莉亚学剑时的The Pointy End,囧夜奔时的Jon's Honor,还有詹姆推倒布兰时的Things I Do for Love等等,不仅呼应剧情,而且留有余味;有一首的名字尤其有意思,是罗柏在呓语森林大捷时的配乐:Victory Does Not Make Us Conquerors,不仅是罗柏本人的台词,更加和他的命运相呼应,让人感觉这些曲名有剧透之嫌。我想说什么呢?其实OST中有一首曲子,是用在小乔色诱珊莎的那出戏里的,那一幕戏其实专为珊莎量身打造,之前她和茉丹修女的对话也是为了凸显她的性格,那么,这首背景音乐叫什么名字呢?
没错,You'll Be Queen One Day
4、小瓦德凶杀案真相
很多读者大概都分不清大小瓦德是谁吧?毕竟他们两个之间的对比简直搞得跟顺口溜一样。在临冬城的一连串凶案中,我们看到曼斯带着手下女将们行暗杀之事,然而一日清晨某弗雷发现小瓦德陈尸城外,这场凶案导致弗雷们和白港骑士兵刃相向。然而席恩质问之时,塞外女将们却坚决否认是自己杀的小瓦德。
根据细节暗示定律,这必然是作者为今后剧情搞得一个伏笔,那么,我现在就来结构他一下:
其实杀害小瓦德的凶手马丁早已在文中指出,很明显这就是大瓦德干的。
在小说对大小瓦德的描述中,作者曾经提到(虽然忘了是谁POV):大瓦德的个头小,小瓦德的个头大,然而个头小的那个才是两个瓦德中最危险的。
翻开前文和栾河城的族谱,我们可以发现大瓦德因为比小瓦德年龄大五十二天而称为‘大’,但小瓦德因为父亲排位高的缘故,在栾河城的继承顺位上高于大瓦德。
再看看第五卷中一些描写,我还是意译一下:
小瓦德下了马。“你可以照顾我的马,臭佬,还有我小堂哥的。”
“我能管好自己的马。”大瓦德说。小瓦德已经成为拉姆斯最喜欢的小子,每一天都变得更像他;然而那个小个子的弗雷(大瓦德)性格不同,他很少参与堂弟热衷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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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他们会回来了。他们死了,威曼伯爵杀了他们,如果我是他就这么干。”(大瓦德)
………………………………………………
大瓦德戴着狐狸面具,而小瓦德选择了公牛(临冬城亲王一章)
从第一幕可以看出,小瓦德和大瓦德之间还是存在一些矛盾的,从他们选择的面具上,我们可以看出两人的不同,而大瓦德无疑是个像狐狸一样狡猾的狠角色。在第二部中,当小瓦德说“栾河城没我们的份”的时候,大瓦德大声回了一句“谁说没有?”
于是杀人动机有了,一个狡猾狠毒的男孩儿,有着强烈的野心,继承顺位却排在那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堂弟之后,在临冬城发生连续凶杀案时他发现了机会,他是个狡猾的小子,嗅得到曼德勒家和弗雷家的那种紧张气氛,于是他利用了这点,杀死了堂弟,尽管道路还很遥远,但他离栾河城主的位置又近了一步。之后他更是亲自指证:
“……他玩骰子赢了钱,”大瓦德犹豫道。“是那些白港的人教他玩骰子的,我说不出具体哪个,不过肯定是他们。”
至此一切案情都已明了,那么作者设计这段剧情,是为了做什么伏笔呢?
在第四第五部中,我们已经看到,‘杀弗雷’已经成为了七国上下从贵族到平民一项时尚运动,而对于弗雷家族那些有野心的人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个机会,大瓦德只是一个缩影,不仅是外人杀得过瘾,弗雷家族内部也已经互相杀起来了。记得曾看过一篇书评,说史塔克家族几乎不可能报得了红色婚礼之仇,因为这意味着杀掉国境内近半数的贵族。史塔克家族也许不能完全报得了这个仇,但乔治·马丁会替他们报的,记得我在写非pov人物评论的时候也说过,只要老瓦德·弗雷再活个几年,他恶贯满盈的报应也该到了。好吧,我愿意接受奥利法、洛丝琳、艾尔玛三个弗雷活下来。
5、北境下一步形势
在第五部结尾琼恩POV中,我们都看到了那封坑爹的信,信中内容可以让很多读者吓一跳,想着史坦尼斯不会就这么没了吧。
但是北境的形势其实不是这么严峻,马丁会杀光弗雷家给史塔克报仇,波顿家族也一样逃不了,不过,对于卢斯·波顿这样的极恶来说,死或不死其实都没什么区别。
那么,作者留下的伏笔在哪里呢?
我发现很多朋友都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当席恩带着珍妮来到史坦尼斯的军营之后,其实一下子解决了两个问题。
首先是山地部落要救‘奈德的小女儿’的问题,当珍妮已经逃出来之后,那些里德尔菲林特们再怎么二也不至于硬要去打临冬城吧?(其实第三卷中看到布兰介绍山地部落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们是马丁为了断腿者布兰大帝复辟而预留的一支亲兵呢,结果没想到第五卷中琼恩居然为了自己的利益把这支兵给卖了,活该被捅啊!话说艾林谷的山地部落各种不服管束,北境的山地部落各种忠肝义胆,同是数千年称王,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第二个问题是阿懦夫·卡史塔克这个大卧底的问题,不用管琼恩的紧急通知有没有到深林堡,要知道,波顿父子讨论卧底之事的时候,臭佬席恩本人就在一边旁听啊!!!这在书中已经交代的很明确了,席恩对阿懦夫的卧底身份是了如指掌的啊!波顿父子这下真正是玩大了,话说史坦尼斯得有多脑残才会在这种情况下还被波顿包饺子啊!分明卡史塔克卧底军团要被一网成擒啊!
不管七日前那场战役发生了什么,必然不是琼恩看到那封信上所显示的那个样子。波顿家族现在还不到被消灭的时候,但是卢斯覆亡的命运已不可逆转。胖子曼德勒是马丁留的一着明棋,然而其他各大北境家族肚里都各有盘算啊!两个安柏各处一方阵营,然而波顿这边的安柏明显是身在曹营心在汉,马丁早就安排了河间地区石心夫人劫囚车,红色婚礼上失陷的大琼恩等一众北方好汉龙归大海虎纵南山,第四部詹姆要求弗雷家把所有的俘虏送至凯岩城就是为这个剧情打伏笔,他本人跟着布蕾妮失踪其实都是作者安排河间地动荡重起的序幕。
到时北境这边安柏家必然反水;还有罗柏生前曾安排两个诸侯拜谒霍兰·黎德,之后梅姬·莫尔蒙要返回熊岛,盖伯特·葛洛佛要返回磐石海岸,那么,当看到莱安娜·莫尔蒙写给史坦尼斯的信时你是否想到了什么?为什么熊岛让一个不到十岁的小萝莉写这么一封重要的信?如果不是另有盘算,这样不显得太儿戏了吗?为什么熊岛之后又要派出一只母熊协助她们根本不承认的一个国王?前倨后恭的理由是什么?梅姬·莫尔蒙在熊岛垂帘听政,可以很好地解释这一切,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我的结论就是——北境的诸侯们在下一盘很大的旗,莫尔蒙、曼德勒、葛洛佛、安柏几个大家族或许各有隐衷,然而其最终目标是一致的——匡扶冰原狼真主,翦除剥皮人叛逆。史坦尼斯只是他们的挡箭牌!
但是卢斯波顿不会怕这些家伙的,他是北境诸侯中少有能将威曼·曼德勒、梅姬·莫尔蒙、两个安柏、葛洛佛兄弟等人视为土鸡瓦犬的人物。
正如达斯丁夫人所说:“你以为卢斯不知道……他会从曼德勒的谋反中得到一些乐子;卢斯没有感情,那些他心爱的水蛭多年来已将所有的冲动从他血管中吸走,他没有爱,没有恨,这对他而言只是个游戏……卢斯把所有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包括你我……如果曼德勒大人在这场战役中幸存下来,白港或许会制造点麻烦……但我很肯定他不会,史坦尼斯也一样,卢斯会除掉他们两个,就像他除掉少狼主一样,试问还有谁能阻止他呢?”
…………………………………………
是的,还有谁能阻止卢斯·波顿呢?
或许作者在书中已经给了我们暗示:
“您,”席恩说道。“还有您……”
是的,有一位北境女诸侯在第五部登场,乔治马丁用了相当多的笔墨刻画这个人物,他在席恩的POV中极力渲染这个被布兰登始乱终弃的女人,那么,达斯丁夫人是否就是他落下的那着暗棋?这个对史塔克家族爱之极深恨之极切的女人是否会成为北境局势中那颠倒乾坤的胜负手?让我们拭目以待…………
最后说一句,就算卢斯能熬得过乔治·马丁各种明暗棋子,然而等霍兰·黎德率蛙人军团出灰水望之日,也就是他的末日到来之时,在史塔克麾下诸侯中,唯独有一人是波顿怎么样也胜不了的……THIS IS KNOWN
6、铁群岛下一步局势
这个其实倒没什么好谈的,阿莎和席恩这对患难姐弟都做了俘虏,现在他们两个叔叔鸦眼和维克塔利昂正处在职业生涯的巅峰期,而湿发下落不明。
目前看来,若维克塔利昂真抱上丹妮这棵大树,前途当真无可限量,比之阿莎和席恩两个,真是天壤之别。
然而马丁在第五部中,同样给出了铁群岛下一步局势的暗示:
“等等,托耿,哪个托耿?”阿莎皱眉。
“迟来者托耿是大王的长子……大王死时他正在劫掠曼德河……他兄弟没通知他便召开海石大会……他们都没如愿,反而乌拉贡·好兄弟被船长们选为大王……他统治了两年。”
“而后托耿归来……”阿莎想起来了。
“……他宣布因为有选举权的自己未能参与,因此海石大会是非法的……托耿成为大王并统治了四十年。”
阿莎拼命地亲吻崔斯·波特利的耳朵和嘴唇。
“你干嘛?”他脸红了。
“我真是个蠢材,崔斯,我早该想起来……”阿莎猛然站起。
我用铁民的血写成此信,我将你们的王子切成碎片送给你……(拉姆斯)
有种感觉,波顿父子在第五部中很多行为,真像练嫁衣神功一样,最后都便宜别人了,不说把自己的小秘密对臭佬和盘托出,连留下席恩一命都可能把阿莎救出火坑。
迟来者托耿这个故事的价值在于:席恩·葛雷乔伊同样具有在海石大会上参选的权力,而他没有参加,这意味着姐弟两个有个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去争夺铁群岛的王位,阿莎在这场竞争中已经被淘汰了,但她可以支持席恩来达成这个目标,而失踪的伊伦‘湿发’极有可能成为他们的奥援。
席恩经过一番痛苦的洗礼,终于洗尽铅华再度重生,也许这个从来没承认的铁民,真的有成为大王的一天……………………
7、海外下一步局势
一句话就可概括:丹妮你再忍忍,维克塔利昂和红和尚正带着伏龙号角日夜兼程往你那里去呢!
8、这是‘错误的春天’倒数第几块拼图?
如果要在《冰与火之歌》中选一个终极谜题出来,则非‘错误的春天’莫属,在那个春天发生的一切,一直如同迷雾般笼罩在整部小说之上,可以说,解读了‘错误的春天’,你就解读了冰与火之歌。
然而一直以来,马丁对于这个谜题的信息都十分吝啬,他一点一点把拼图碎片扔出来,却由总是留有余地。
但是在第五部中,他真的扔出了一个非常大块的拼图,虽然不能帮助我们解开这个谜,却让我们恍惚看到了一个影子。
表面看来,‘错误的春天’的故事犹如一部美丽的言情小说,一个已婚的王子爱上了一个已经订婚的郡主,于是两人双双私奔而去,然而这份爱情却造就了整个国度一场腥风血雨,留下了如此多的裂痕和暗伤,堪称七国十数年来的战乱之源。而这份爱情,在如此巨大牺牲的衬托之下,美得如梦似幻。
但是,实情真的是如此吗?
在第五部巴利斯坦的POV中,我们第一次看到了这么一个重量级的爆料:
伊里斯本不打算前往赫伦堡,然而太监告诉他雷加王子欲借比武之机行逼宫之事,因此国王多年来第一次离开红堡,随后便是‘错误的春天’。
在卷五的终章里,瓦利斯射杀凯冯时说道:为了孩子。之后他还对伊耿大加赞扬,仿佛他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
我们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八爪蜘蛛如此执着于坦格里安的复辟,他究竟是为了什么?
但在第五部结束之时,他真的说出了一些真心话,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太监没理由对马上要挂的凯冯说谎吧?
我的结论是:
太监本人在‘错误的春天’里一定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他必然是整个故事走向悲剧的重要推手,他究竟是有意还是无意,很难说,但我个人更加倾向于他是无意的。
我怀疑正是因为某种愧疚,正是因为某个错误,才让他如此执着于雷加的儿子,如此执着于蕾妮丝的死亡,如此执着于那些孩子……
即使瓦利斯这个七国里最狡猾的游戏玩家,也未必能玩得过天意,也许他曾经出于好意策划了某件事,然而却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他是否曾亲至雷加面前,劝说他代父自立?
您的父亲是个蠢材,他是国王,我知道您爱他,可他是个蠢材……
类似的话他曾对艾德讲过,为什么十几年前不能对雷加讲一遍。
当赫伦堡的比武大会凸显出权力斗争的味道时,也许笑面树骑士的出现,会让疯王伊里斯脑中出现很多疯狂的想法。
这块拼图最大的价值在于,我们一直在猜测雷加和莱安娜私奔的理由,却直到此时才发现,也许他们两人,也有着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
也许整个错误的春天,真的是一场由错误引发的悲剧,也许当一切无可挽回的时候,所有的当事人才终于从命运的玩弄中挣脱出来。
那么,究竟是谁的错误?是雷加的?莱安娜的?
或者,是八爪蜘蛛的?
我们还可以做出无数猜测,然而所有的猜测在最终答案出来之前都没有意义,我

一转眼《后宫·如懿传》第三部出世了,盼了很久,都快忘了前两部的情节了。作为历史上乾隆第二个皇后,真真假假的历史掺杂其中,恍如真实。在这一部里,如懿走出了冷宫,救下临产的海兰,皇帝血脉再次夭折,无辜不幸。后宫闹鬼,皇后亦不小心落水,又疑心病发,哀哀病逝。代持掌六宫事宜,如懿自己却又不幸陷入了后宫诽闻之中。如懿又待如何成长?令人期待下一部。
今年过年时,在家里好好地把《后宫甄嬛传》又看了一遍,电视剧拍得真好,尽得原著精髓。在阅读如懿传时,忍不住将此后宫比彼后宫,将宫中的皇后妃子做个代入。感叹人名不同,剧情不同,但情感一水儿的相似。也感叹后宫文难出新意,即便是作者流潋紫也难以超越自己。相似后宫,皆是众女围绕一男子,费尽心机,争宠而疯狂相斗,你死我活。如懿超越甄嬛难,不过作者还是另有新辟,情字写深写得更透,义字写得更宽更厚。在这一部里,除了各宫的主子,娘娘,妃嫔,再一重笔书之的还有各式侍女,如阿箬,如燕婉,素心,惢(rui)心等人。有的爬上龙床成了主子,有的忠心耿耿,一心为小主。只愿好人有好报,平安历劫。
在这一部里,写到如懿的悟。悟到君王之情,浮萍流水一般,又如戏子。至于圣意难测,然圣意又非然。王府初初相见时的欢喜忐忑在一连串的变故中磨历得渐渐坚硬而手腕圆滑。如懿有感人的姐妹情深,一心助她的海兰,一心为她的海兰。此海兰就像甄嬛传里的眉庄,也只有旁边观清,冷下心肠才显得更加决绝和肯定。还有君臣,即便是白首夫妻,一代帝后,剖开表相,最终还只是君臣,痴情伤情的还是情中女子。少不了的还有后宫女子种种不自在。顶着富察氏的荣耀,不自觉地背负着家族的兴衰,自觉维护富察氏的荣宠,如此,不惜嫡女远嫁,不惜手段用尽。
此外,还有对皇帝之情的悟。在这一部里,皇帝与如懿的互动极多,也许因为喜爱与重视,皇帝信任之之余又冷眼旁观。明知如懿手腕带着绝育莲镯,直至怒皇后时才揭开真相。回想当初一心想要两人的孩子的话语,如懿如何不动摇。王府美好时光不再,此时人非彼时,失望中的如懿,也只能一步步前行。皇帝平衡六宫之术,对子女的轻慢之心,对惜日之宠的鄙弃,皆是让人警醒与心寒。曾想,如懿与皇后的交锋,又有多少在皇帝的默许中。我看如懿的悟,了然如甄嬛一般,只不知当诽闻缠身之际,皇帝面临着戴绿帽子的愤怒时,如懿是如甄嬛般情变隐忍到最后一击,还是出走留一背影。如懿又如何自辩自保?前两部里,曾天真地以为皇帝对如懿种种,辟如打入冷宫皆有一分回护之心在里面,只是皇帝心思深沉,不到最后真难以明了。只能看如懿如何脚踩刀尖,再次困境中蜕变了。

沙海看完了。比较深的感触就是当年天真无邪的小三爷已经不再天真了,感觉心里有点不好受。看到主人公租仓库存棺材之后,发现文章戛然而止,像是还没有结局一样。不知道是不是除了出版的这本还在继续连载,但是就算是单本完结也没有个完结的样子。封面上写了张起灵留下的线索,但是除了在梁湾的记忆里,小哥基本没出现,这实在是太失望了。但是黑瞎子拿出保质期10年的青椒肉丝炒饭的时候,我是真的笑喷了。

以前的我总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读完《宝贝》,开始真正懂得人并非只为自己活着,所以不能太自私,虽然现在一身轻松,但是父母和家庭的责任迟早会加诸于己身,无法逃避。
以前的我觉得婚姻是座牢笼,不要去做那可怜的囚徒。而读了《宝贝》之后,却明白了生活本就艰辛,与婚姻无关,不必苛责。
以前的我对爱情有一丝天真的向往,以为那就是天长地久。而读了《宝贝》之后,却知道爱情其实无法经受时光的冲刷,真正不老的是那理解包容不离不弃的温暖,一生陪伴。
以前的我对于生育嗤之以鼻,读完《宝贝》,我却领悟延续生命的神圣和倾心付出的意义,即使伴随着无数苦恼折磨痛苦,需坦然面对。
《宝贝》一如六六之前的风格—真实。虽是喜剧,却不空洞浅薄,它道出了无数年青男女面对婚姻面对生活的时的种种:幸福、满足、渴望、意外、折磨、挣扎、痛苦...... 生活是一个万花筒,虽经历甚少,但《宝贝》让我对它有了更完整的认识,从书中品尝到个中滋味。
还有个有意思的:静波嫁的是挣钱能力不强但是性格很好的孙哲,孙哲则欣赏静波的聪明和能干。但是最终,静波心里暗暗对一位有才又能干的成熟男人倾心,而孙哲对温顺的前女友说,你有不一样的好。是不是说,当初对方吸引我们的品质最终会因为时间而成为我们厌恶的缺点,而人又总是太贪心,什么都想拥有。

这世上真的有爱啊...那种心心相印的温暖...任时间的长河也无法割断的历久弥新的爱还真的在不动神色的眼神里、在默默相望的不舍中,在无法抑制的貌似愤怒的拥抱中,在不忍分开的深吻中...真的感受到两人之间脉脉流动的深情厚谊,早已深深镌刻在彼此的心里、血液里,以及思想里...一直会流淌至生命的尽头...真的很幸福

看顾漫的文真的没有一丝负担,从头至尾只是放松了心情等待着搞笑活泼的情节等待着男女主人公的幸福的到来...满心满脑的全是喜悦全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满足...以及生命美好青春美好真诚善良更加美好的认同...O(∩_∩)O哈哈~...真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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