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米的文字,是一块薄荷糖,拿给青春期的我们吃了。曾经读这本书时,狠狠的哭了一回,痛了一回,伤了一回。
十六七岁的年纪,谁不叛逆过,谁不歇斯底里的疯过闹过。可是岁月啊,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现在慢慢成长懂事了,青春文学已经不再怎么沾染阅读了。但是小米的文字,依然是我所喜爱的,依然会看花火相关的字儿。

盗墓笔记也终于完结了
虽然好多坑都没有填,大家骂声一片,说什么的都有。但是我觉得,这样就挺好的。
就算知道了终极是什么又怎样?就算知道了长生的秘密又怎样?就算那个‘它’真的借用的是天朝太祖那帮领导人又怎样?
如果都明说出来的话,就不叫盗墓笔记大结局,而应该叫盗墓笔记解密了吧。
其实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它’是当时的中央集团,而入葬本打算复活的是太祖大人,就是后来解九爷他们弄出来的那一具,最后被销毁。虽说是有些那什么,但是,小说而已,借用了一个历史背景罢了。只可惜借用的历史背景太近,天朝又太容易较真,最终稿件被退回重新改了改,这就是为什么最后那个要解释一切的信件被别人拦截了的原因吧。因为隐约记得三叔说过,最后解密是以一封信的形式。。。
没有了这封信,于是就有了那个总结章,浅浅的交代了一下大家的生活。逝者已矣,活着的人,继续为了生活奔波,很残酷也很现实。
撇开全局不说,我不是很会分析正片著作的,何况这样一个全篇是一个大局的著作,单说说张起灵吧,不对,应该是闷油瓶。
他是张家最后一代张起灵,那时候张家已经衰落,他其实可以完全放手不管,过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只不过三叔始终没交代青铜门后的那个秘密是什么,为什么一定要有人看守。
其实小哥的行为可以解释为两种:
一,使命感。即使那个青铜门后面的秘密无关紧要,作为张家族长,作为张起灵,他都要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好大公无私啊……)
二,青铜门后的东西有危险性,必须要张家族长这种体质特殊的人来守护。其实与其说是守护,不如说是封印一类的,就像是仙剑里巫后和灵儿用自身镇住水魔兽那样。
个人比较倾向于第一种,因为闷油瓶曾经跟老九门的人协议过,让他们每十年换一次班来看守青铜门,也就是说门不挑看守人的体质,并不是一定要张起灵去,而是是人就行,而且也并不十分具有危险性(对于平常人来说危险肯定是会有的)老九门的人就能搞定,但恐怕吴邪这种洗白白再入行的就搞不定了……
正因为倾向于第一种解释,所以愈发的觉得小哥死心眼。
吴邪问他,若是老九门信守承诺,这个十年该谁去了?小哥说‘你’。看到这里我真的对瓶子肃然起敬,他是替吴邪去看那十年的门。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这一语谶言果然应验在了这里。
也就是说,小哥没想过要吴邪十年后来接班,那个鬼玺十有八九也是假的,不然他不会在吴邪一直跟他跟到裂缝那里才跟他说这些。什么十年之约,恐怕也只是安慰吴邪的话。至少,让他好好过完这十年,十年后,他若忘记最好,若不能忘,来了,无论什么结果,经过十年的冷静和成熟,他也不会做出和现在相同的举动。
闷油瓶说过,他是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即使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发现,吴邪也对他说过,至少他会发现。于是闷油瓶选择了由他这个没有过去和未来即使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发现的人,独自承担这一切。吴邪、小花、秀秀,他们都有自己的生活,也要肩负自己的家族,不可能再为了张家来分担什么了。
吴邪可以说是闷油瓶唯一的朋友了(无腐向),所以,他也只去找吴邪告别。吴邪的直觉是对的,闷油瓶消失从来不会跟你打招呼,因为他总会回来,而这次,他自己都不确定自己能回来,或者说,他并没有打算回来。
吴邪追他,从杭州一直追到长白山,那一段看得我都很感动,深厚的友情,也不过如此了吧。吴邪为闷油瓶送君千里(其实是想追回来吧- -、),闷油瓶替他看门十年。。。。
看到闷油瓶在山上不辞而别,而吴邪轻微雪盲又遇见暴风雪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也许就这样结束了吧,闷闷太过于无情了。但是始终逃不了小说主角光环的定律,闷闷居然再次出现带着耀人的光环再一次的救出了小吴邪~
可是他最终还是要走,谁也拦不住他,其实为什么一定要去看门呢……就算要去为什么不能带吴邪一起去呢……这种结局最虐了~
希望小哥在这十年间能想开,因为吴邪不会忘记他,十年后,吴邪一定会如约前往。
看见贴吧里有人问大家,你们觉得十年后吴邪见到小哥,小哥第一句话会说什么?
排除估计已经不会说话或已经死了这些超现实的回答,我最喜欢的一句是:“带我回家。”
希望小哥能看开,那里面的东西,就永远的埋藏在长白山的茫茫白雪之下吧。
天真会在西冷印社等着小哥的。
也许某天,吴邪办完事情回到自己的小铺子的时候,会看见王蒙一脸紧张的喊他‘老板……’,然后便会看见一个消瘦的身影站在那里翻拓本,随即扭头看着他,淡淡一笑:
‘吴邪,我回来了。’

天涯社区某个点击数十万回复上万的热帖中,有位ID是“莲1978”的姑娘说起电视剧《大内群英》中的曾静:“当初,‘曾静’曾深深地刻印在我大脑里十几年,但事实是我已经不记得他的容颜,单只清晰地记得他的倨傲他的不羁他的苦痛……”
重读《天涯明月刀》时,我想起了这句话。
一直自诩古龙粉丝,翻开这本许久没重读过的书,却发现事实是我已经忘掉了许多诡秘奇异的情节,记忆中十几年来几乎未曾褪色的,只有小说中的氛围和人物——看过这本小说的人,不管过多少年心中都会有个鲜明如初的傅红雪:苍白的脸、悲伤的眼睛、在夕阳下艰难地跛行,手永远不会离开他的刀。
不会忘记的,还有古龙贯穿每一本小说的的魂魄:道义、生死与共的友谊、绝望的泥泞中奋力怒放出希望的花朵。
古龙常喜欢写身体有缺陷的角色:李寻欢的咳嗽、花满楼的双目失明、小鱼儿脸上的疤痕,在《天涯明月刀》这部后来被古龙称作在他一生中使他觉得“最痛苦,受挫折最大”的小说中,他写了一个身体双重残疾的主角傅红雪,他跛足、还有先天的癫痫症。当他口吐白沫倒在地上痉挛时,一个孩子拿把钝刀都可以杀掉他。
在傅红雪人生的头十七年里,苦练武功为家人复仇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所在,然而人生的第一次幻灭迎头向少年的他劈头砸来:自己是个和那家人毫无瓜葛的孤儿,他从小到大的血与汗,都只是为他人训练复仇的工具。
小说第一回,傅红雪已经三十七岁,是名满江湖的刀客。在连串生死决斗中,他知道了以公子羽为首的江湖黑暗势力,他有了肝胆相照同生共死的朋友燕南飞、有了人生的信念和目标、他甚至有了妻子和孩子。这时他遇到了人生第二次幻灭:一切都是假的,都是骗局。
第十七回的标题,就叫做《绝望》。
就算在古龙小说里,比傅红雪绝望的角色也寥寥无几。因此当傅红雪终于在全书最后一回面对公子羽,说出如下这段对话时,就算不是第一次读到,也没法不为之动容: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而他,傅红雪,一个几乎失去了一切的人,一个刚刚经历令人窒息呕吐的欺骗和绝望的人,却如此之快地找回了自己的生趣。
傅红雪最终放弃了复仇,成全了公子羽和自己两个人的人生。
合上书长出一口气,脑海中,是傅红雪快如闪电的刀法,他永远等别人先出刀的骄傲,他似乎从骨髓中渗出的疲倦寂寞绝望,他一路行来的伤心不甘愤怒……最终,是他的坚韧、充满希望,他的放手、拒绝、离开。
古龙先生后来在《风铃中的刀声》自序中写过一句夫子自道的话:“武侠小说里写的并不是血腥与暴力,而是容忍、爱心与牺牲。”
这本书初版于1974年,那正是武侠作品最光华四射的时光,如一树繁花盛开盛放。
其实,这次重读《天涯明月刀》,是一次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在打开这本书之前,我就看到了孔雀山庄大门的样子,一边读小说,一边看着傅红雪、燕南飞、明月心的照片从电脑上跳出来,这是一次把虚无缥缈的想象落到实处的阅读。
因为这个盛夏,一部名为《天涯明月刀》的武侠电视剧刚刚开机。
我又想起了——其实我从未忘记过——那个人在天涯、心如明月、手持钢刀的人。

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
生活在希望中,生活才显得更有趣

周芷若不幸福,因为她像是纪晓芙一样无悔付出,遇到的却不是杨逍那样的铁骨铮铮汉子
金庸笔下的男主角们,有的靠女人比如令狐冲,有的靠长辈如袁承志,有的靠际遇如张无忌
倒是那些不出彩的配角们,更加man一些才对,比如范遥为了组织大业毁容,杨逍在纪晓芙离去后一直寡居。
她终是还原到汗水河边的样子,及笄年华,一声无忌哥哥,人生若只如初见。
敏敏特穆尔也不尽然,张无忌选了她,无非是因为殷离主动出走,小昭去了波斯做圣女
而芷若妹妹变坏
如果前三者都不存在呢,谁又能让这位明教教主安心与她夏听蛙鸣秋听蝉?
他说是将皇帝之位让与朱元璋,可是,这位感情上都优柔寡断到如此境地的男人又能否指点一个王朝?
若是以朱元璋为主角
朱元璋与马氏的一段感情,是否更加缠绵悱恻些。
胡斐说自己爱袁紫衣,结果负了义妹程灵素,最后还是和不会武功的苗若兰在一起。没有坚持。
金蛇郎君也还是爱上了替身。
梁羽生的《云海玉弓缘》,虽然金世遗是抱着厉胜男离开,可是二十年后,他终是与谷之华在一起。
丁鹏终究还是爱上青青,却不肯与她回到忘忧岛。
武侠人物,金庸说自己最爱小昭,因为她就是自己心中模范女友的化身。
一句话道出无数男人的心声。
他们爱这样的美艳女子,不张扬,卑微的称自己是公子的奴婢。
不与赵姑娘争宠,不与周姑娘吃醋。
然而背后还有庞大的家族势力,人家是堂堂紫杉龙王金花婆婆的女儿啊。
殷离也不过是金花婆婆身边的小小弟子,她却是嫡亲女儿。
只憾她拈花一笑去了波斯。
可是,就是这得不到的圣女,便成了心中永恒的惊叹。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殷梨亭最后寻到的不是纪晓芙的替代品,她是杨不悔。
有杨逍那样逍遥一生的大侠父亲,杨不悔一样的爽朗豪迈。
只要看郭芙的刁蛮,郭破虏的一无所成,便知道,有太聪明刁蛮的黄蓉做母亲,有太憨厚的所谓大侠郭靖做父亲,有郭襄也只是偶然罢了。
一部《射雕》我最爱黄老邪,对亡妻冯蘅之哀,为她守候一座岛。
一部《神雕》我不爱杨过也不爱郭襄龙儿,而是郭芙。
做个蠢女人,嫁个好郎君,时不时的拿出来心虚的炫耀一番,又有什么不可。
最是庸常生活。
若我是黄蓉,我宁愿女儿如郭芙,做个寻常的女人,也不要她做郭襄。
抱着三枚金针,创立峨眉。
周芷若的悲剧就在于金庸武侠的定论,出身。
她的出身太卑微,比不得小昭殷离,更比不得敏敏特穆尔的蒙古郡主。
郡主可以断人手指,都不叫凶残。
而你只是个平民女,为了心爱的人做了哪些,仍然对着殷离不断落泪。
殷姑娘,我也不想如此。
一朝成了峨眉掌门,却输了那场拜堂礼。
李逍遥爱的是灵儿还是月如,金世遗爱的是胜男还是之华,袁承志爱的是阿九还是青青。
其实都不重要。
重要的不是爱谁,而是最后和谁在一起。
月如死了,胜男死了,阿九之后是独臂神尼。
C'est La Vie.
就做个郭芙,甚至就做个郭芙蓉就好。
就做个杨不悔,选了就不后悔。
当年的无忌哥哥,如今叫你六嫂,为爱老了一辈都甘之如饴。
生活不过就是选一处房子,选一家银行贷款,选一辆车,给孩子选一所学校。
找个人和你一起还贷款,给孩子开家长会,一起做每天不同的选择题。
小到吃面条还是米饭,大到今年去欧洲旅游还是给孩子报个钢琴班。
简单的就像是second life
惟二的不同是,我们只能有限度的对自己天生的外表进行整合。不像是游戏,捏造自己喜欢的形象。
还有,永远不能replay

我读《白鹿原》的初衷看似有几分对时下某些阅读风气的嘲讽。只是因为当它挤在一大堆五花八门的书籍当中,乍一眼看到它,装帧过于朴素,且厚墩墩踏踏实占了好几本书的位置,实在有些败絮在外的嫌疑。而当我和一位同僚议论起封面设计的问题时,有人更是不失时机地把该书贬列为“盗版书风格”之流。时下的畅销书装帧设计越来越精致考究,求新求异早已成了行内人心里用来衡量销售额的一杆不言自喻的明秤。第一印象就有了折扣,第二印象更是因为它名声在外:文坛陕军、西部家族史……往往让人联想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生活描写。在我出嫁以前,对农村的印象仅限于儿时几次由父母带着去喝喜酒时余留在脑海里的画面,也因为少小调皮踩了满脚的狗屎鸡粪,回到城里被同学当作嘲笑的话柄。后来人家张艺谋导演因为拍了几部反映农村题材的电影在国际上频频获奖,回到祖国却遭遇了颇多尴尬,有人批评他是奴颜媚骨拿国家的落后讨外国人的欢心。我一直没弄懂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心态要何出此言,难道伤疤不揭就会痊愈,难道真相不明就会欢心?!因为这段小插曲,也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一大批人对涉及农村体裁的艺术作品的曲解。坦而言之,我原先的生活圈子里多半都是些小资小调的少爷小姐朋友,虽然出生未见得有多么精贵,可是腔调很高贵,异口同声:“谢绝农村题材!”(如今的媒体约稿,多半也都会在结尾加上这样一句话吧)久而久之,我对《白鹿原》一直提不起阅读的兴趣。可是人生处处都有惊喜,就好像等我嫁到农村之后才真正有了机会站在麦田里呼吸土地散发出来的原始气味,从这一天开始,我方才真实地端详起土地母亲的尊容,每一道沟壑都好像是母亲历经岁月沧桑留下的皱纹,有多少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事就这样埋藏在斑驳与韧性之间……我不能说世风和媒介的影响力有多少愚昧和无知的导向性,但是它们的确差点让我错过了这样一本好书、这样一次不可多得的阅读体会。幸好,我还有文字作证,尚可以把自己曾经的那点狭隘短陋统统揭露出来以示警惕,也有了机会与大家一道分享。
我读小说很拖沓,恨不得每个字都在心里默默念出声来,尤其是当遇到这样一本夹杂着诸多生字和俚语、厚达六百多页的长篇小说,单靠每晚临睡前的半个多小时,整整小半年每晚手里捧着的都是《白鹿原》。昨晚终于看到了本书结尾的那个省略号,意犹未尽的同时也为作者拿捏的稳当深感折服。故事到这里就好。钦佩作者的文字功底,每一处细节描写都源于生活而又略高于生活,这应该是一个过来人在历经岁月洗礼后方才得到的才华。由此联想到我曾经接触过的年轻作者,虽说模仿本身不是他的错误,可也因为人生阅历的单薄和洞察力的欠缺而导致了模仿中泛泛可见的空洞。我是个写作的门外汉,在这里谈论技巧的虚实无疑有些班门弄斧的造作,但我确信,《白鹿原》是篇值得一读的佳作范文,足以让每个对文学创作尚抱有幻想的求知者孜孜不倦地汲取养分。
我喜欢《白鹿原》的另一个原因是:“真、善、美”。虽然故事发生的历史大环境极其错综复杂,险恶的时代背景像一个随时准备吞噬的黑洞,但我还是在作者细腻的笔端里看到了他对风土美、女性美、人性美的描写,譬如小娥这个人物,举手投足间都透露出一种让人如痴如醉的柔美,即便我本身也是女性,但每当读到有关她的描写时,竟也忍不住产生一种我见犹怜的疼爱。可惜她是通篇故事中最不幸的一个女性人物,有世俗的原因也有时代的局限,就这样让一个可人儿活着不见圆满,死了还要化为厉鬼。——是的,我常常因为读到不平而咬牙切齿,恨不得可以钻进书去揭下那些险恶嘴脸的种种伪装。殊不知愤恨过后,善良也会像如春的麦芽在冰岔子里过完了一个寒冬,随之蓬勃萌发。爱与恨,两种情感不偏不袒,贯穿始终。倒是这个“真”字,千真万确是我感悟最深也最不知如何说明的。前些天我留意时事新闻,看到一则呼吁台湾当权党政派系退出媒体经营的报道,言之切切,真让人为台湾同胞将来的舆论自由捏了把汗,无独有偶,海峡的另一边国务院发言人被正常调职到下属的出版社当总编,两大纸媒巨头的总编被冠以同样莫须有的罪名锒铛入狱。一时之间,对于“真”的理解突然变的模糊不清。就好像《白鹿原》里的白灵、鹿兆海、黑娃,理想与最终结局竟然会是那样大的反差。也幸好是这样的反差,才幸免于又一次落了俗套,粉饰的完美终究不是真的完美。
也许有人要责备我的糊涂,既然如此推崇这部小说却只字未提小说的故事纲要,岂不是沾轻避重?其实,故事都一字一句地写在文字里了,自己去看吧。我想说的是:别跟我先前一样不待见它,错过它……

一般看过《红楼梦》的人总觉得林黛玉和王熙凤是一雅一俗的代名词,黛玉是雅到了极点,凤姐是俗到了极点。很多读者觉得,王熙凤一出场,作者对她的描写就已经定了调子: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绉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
凤姐的出场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对其形象的描写更是从头到脚,细致无遗,一出场的王熙凤便是彩绣辉煌,富丽丰艳的贵妇形象。书中,但凡有对王熙凤的衣着描写一般都是大红大绿,鲜艳夺目的,可见王熙凤这个人性格是十分张扬的,她永远要把舞台的聚光灯集中到自己的身上。很多人说,王熙凤这身打扮,穿金挂玉,俗不可耐。以当今流行的素雅风潮来看,确实显得乡气,但读书中的故事不能脱离开故事的时代背景,若把时间倒退两百年,王熙凤这身打扮不仅不俗艳,还十分时尚。
我们都知道,《红楼梦》的两大色彩便是红与绿。林黛玉居住的潇湘馆中翠竹遍布,是绿的色彩,而糊窗的霞影纱是银红颜色,红绿相衬,在当时社会极有审美品位的贾母眼中是最佳搭配。书中对林黛玉的着装鲜有描述,前八十回中唯一一次正面描写林黛玉的衣着是在第四十九回,下雪后大观园众多小姐商量赏雪作诗的文字。其中,对每个人的着装都有详细描述。那文中的林妹妹穿什么衣服?“黛玉换上掐金挖云红香羊皮小靴,罩了一件大红羽纱面白狐皮的鹤氅,束一条青金闪缎双环四合如意绦。”依旧是有红有绿还有金,富贵得很。你总不能说林黛玉的穿着俗不可耐吧?林黛玉是曹雪芹最钟爱的人物,是他心中的爱人,必定要把最美的色彩赋予她,可以肯定作者十分钟爱红和绿这两种色彩。尤其是红色,是《红楼梦》的主色,大观园成园之前,贾宝玉将自己的屋子命名为“绛云轩”,所谓“绛”,是大红色,后搬进大观园,住在“怡红院”,又是红,大观园里“茜纱窗”的茜也是红色的意思,蒋玉菡赠与贾宝玉的茜香罗是大红色的腰带,女孩子日常生活的胭脂腮红样样都离不了红色,足见红色是美丽的代名词。
当然,因此就有红学索隐派认为这是曹雪芹反清复明的象征。明朝姓朱,“朱”通“红”,贾宝玉痴爱红,故而可以看做是朱明王朝的拥戴者。甚至也有人把书中的贾宝玉和王熙凤视为一正一邪的两大政治势力:贾宝玉代表朱明王朝,王熙凤代表满清王朝……
这种说法实在邪乎,不论贾宝玉还是曹雪芹,都算满人,反清复明岂不是要反他自己?如果以此推断:“红”通“朱”,“青”通“清”,爱红是明朝的信徒,那爱青绿色的黛玉该是清朝的信徒吗?而喜欢红衣绿裙的王熙凤是不是明清两朝的两面派呢?非要这样说,就越来越像“满纸荒唐言”了!
其实,书中的红绿二色是自然界的代表,红,是所有花卉的代名词,绿,是芳草流水的代表,绿树红颜正是大观园里最美的景致。而凤姐的大红洋缎窄褃袄和翡翠撒花洋绉裙正好是兼顾了红绿二色,这既是大观园中的流行色,另一层意思也重点说明:凤姐是个脂粉首领。
在书中,宝玉眼里,红色是至爱之色,一般人不配穿它。女孩子如果长得不美,穿红色的衣服就是糟蹋。有人觉得这种心态太奇怪了,贾宝玉怎么这么自恋呢?其实,这样的描写也是有历史渊源的。明朝,各项法规极为严苛,其中亦有对老百姓着装作出规定的,所谓贱民,就是一般的贫民阶层,只能穿青布素服,红绿金黄等色只有皇亲贵族才可以穿着。淡青淡蓝这些颜色老百姓能穿,而且还得是棉布的,穿绸缎、穿违禁的颜色都算违法,严重的要受重处,甚至死刑。你穿上金黄绸缎,没准儿立马就有人敢告你谋反,相当吓人!到了清朝,这些苛政虽然有所减缓,但基本还是延续了下来,尤其是清朝前期,老百姓的风俗习惯还是保留延续下来了。雍正二年,政府同样规定了官民服饰禁令:“玄狐、黄色、米色、香色久经禁止官民服用。如有违者,加等治罪。”服饰在当时那个时代,不仅仅是美丽的需要,更是身份的象征。因而,不爱脂粉喜欢素雅服饰的薛宝钗在贾母眼里才“看着不像”,所谓“不像”,既是不像样,也是不像话,就是没品味没身份。
所以,袭人为了取悦宝玉,着装总是红绿不肯离身,本身就是追求身份的一种象征。而凤姐出场便是红袄绿裙,可见其风采卓然,气质不凡。在那样一个时代里,未出嫁女孩子应该打扮得娇嫩可爱,这样方能彰显其娇贵的身价,而出嫁后的年轻媳妇,则必须艳服丰妆,因为她体现的是婆家的风范面貌,若是衣着朴素简陋,那就不单是丢娘家人的脸了,连婆家的颜面也荡然无存。第五十一回中,袭人的母亲病危,回家探视,临行前,凤姐亲自检查她的衣饰:
……袭人穿戴来了,两个丫头与周瑞家的拿着手炉、衣包。凤姐看袭人头上戴着几枝金钗珠钏,倒华丽;又看身上穿着桃红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彩绣绵裙,外面穿着青缎灰鼠褂。凤姐笑道:“这三件衣裳都是太太赏你的,倒是好的。但只这褂子太素了些,如今穿着也冷,你该穿一件大毛的。”袭人笑道:“太太就只给了这灰鼠的,还有一件银鼠的。说赶年下再给大毛的,还没有得呢。”凤姐儿笑道:“我倒有一件大毛的,我嫌风毛出得不好了,正要改去。也罢,先给你罢。等太太年下给你做的时节,我再做罢,只当你还我一样。”众人都笑道:“奶奶惯会说这话。成年家大手大脚的,替太太不知背地里赔垫了多少东西,真真赔得是说不出来的,那里又和太太算去?偏这会(子)又说这小气话。”凤姐笑道:“太太那里想的到这些。究竟这又不是正经事,再不照看,也是大家的体面。说不得我自己吃些亏,把众人打扮体统了,宁可我得个好名也罢了。一个一像‘烧糊了的卷子’似的,人先笑话我,说我当家,倒把人弄成花子了。”众人听了,都叹说:“谁似奶奶这样圣明!在上体贴太太,在下又疼顾下人。”
一面说,一面只见凤姐命平儿:将昨日那件石青刻丝八团天马皮褂子拿出来,与了袭人。又看包袱,只得一个弹墨花绫水红绸里的夹包袱,里面只包着两件(半)旧棉缎袄与皮褂。凤姐又命平儿把一个玉色绸里哆罗呢包袱拿出来,又命包上一件雪褂子。
袭人虽说是个丫鬟,但已经比普通家庭的老百姓们吃的穿的好太多了,而且袭人是王夫人内定的宝玉的小老婆,生活标准也得处处符合身份才行。桃红刻丝银鼠袄子,葱绿盘金彩绣绵裙,青缎灰鼠褂,这样的衣服,若是生在普通家庭的女孩子,恐怕一辈子也没有福气穿。但身为当家人的王熙凤依旧不满意,她深知:袭人回娘家,代表的就是贾府的脸面,即便是小老婆,包装也是不能马虎的。
连袭人尚且如此,何况贾家当家少奶奶的王熙凤呢?贾母是个喜欢富丽堂皇的老太太,同时也有着极其高超的艺术鉴赏水平和审美情趣,贾母一手调教出来女儿孙女外孙女侄孙女个个情趣高雅,若凤姐真是审美品味俗不可耐之人,如何能够深得贾母欢心呢?凤姐不是李纨那样的寡妇,必须素面淡妆,否则,在李纨是守节,在凤姐便是不懂规矩了。故而,凤姐必须风姿妖娆,否则岂不是丢了富贵之家的脸面?以当时的眼光来看,凤姐的品味不仅不俗,而且还雅得很!

陈忠实的《白鹿原》从过年起开始看,断断续续到现在才读完。渭河平原上白、鹿两个家族的爱恨情仇,绵延了几百年,有时候唇齿相依,有时候反目成仇,白嘉轩凭着一块风水宝地占尽了好处;鹿兆鹏用尽心机,最后还是癫狂而死。乍看之下,像是在宣扬命里注定不由人的说法,其实仔细品味,那恰好是对命运的一种反抗,白老爷子屹立不倒,是他坚持世事变幻与我无忧,我只要坚守土地的信念,国共结盟的时候他不掺乎,国共反目的时候他也不搅局,始终置身事外,得以平静终老;反观鹿兆鹏,什么事情都想捞点好处,摆脱不了名和利,最后死得凄凉,身败名裂,毫无尊严。
不过最让我震撼的是陈忠实对国共两党的描写。上中学那会,所有的教科书都将国民党当作破坏革命的罪魁祸首,将一切过失都推到国民党头上;共产党的任何领导都是英明的,就算犯了错误,也只是用“共产党犯了左倾”或“共产党犯了右倾的错误”一句带过,完全不提有多少人无辜枉死,多少人不是死在战场上而是死在同志的手里。陈忠实说到白灵参加地下党之后,组织了许多大规模的学生运动,国民党没逼死她,反而是共产党内讧清除叛徒的运动让她年纪轻轻死在了异乡,当中的荒谬和无情让人心头一震。接受了许多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我才发现很多事并不能尽信书,太多的真相掩藏在短短的几行铅字背后,就像人死后一块石碑就概括了他的一生,其实当中有多少故事,是非对错,又怎能断言得如此轻易。
还有一段玄妙的,就是写白鹿书院的朱老先生过世后,文化大革命红卫兵翻抄他的墓,居然从顶头的砖块里摔出一句话“折腾到何时完结”。朱先生满腹经纶,刚正不阿,也乐天知命,旁人纷纷投共投国,他只想修县志以赠后人,晚年更是仙风道骨,能窥天机。感觉朱先生就是旧式知识分子的典型代表,一生以做学问为生,以做学问为荣,安贫乐道,却不是归隐山林的修士,在日本鬼子入侵中华大地时他也能拍案而起,愤而反抗;时势平静之后,又再埋首书堆,以绵薄之力为一片土地一方人记录风土人情,无欲无求,不争不斗。在这部书里,朱先生是最让我敬佩的人物,守一时不难,守一世才难,当今世界,有几个读书人能做到这样,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中国若多几个这样做学问的人,何愁不能让五千年的文明和中华傲骨传承,朱先生一死,世上再出不了这样好的先生了,呜呼哀哉!
书里每个人的命运都是起起伏伏的,却不遵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做尽了坏事的得善终,回头是岸的土匪头子却被杀死,叹一句生死无常,再回头想想,其实人生因为难以预测才美好,而立人之本不会因为好坏有所不同,正直、善良、热忱始终是我们要坚持的品格,千秋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就像当年的红军长征、文化大革命一样,到现在渐渐被剥开迷雾,更多的人用客观理智的眼光看问题,留给后人的将是一部健全、公正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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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两句有的没的,书中有些情欲的场景描绘得很是露骨,看得我都脸红,没想到中国的早期作家也会写出这么激情的文字,原以为只有国外小说里才比较常见。不过,情欲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情感的迸发也是遵循本能而已,这样看来,反倒显出书的真诚。
原来“勺勺客”这个形容厨师的名称来自于鹿兆鹏的祖先鹿马勺,以前在别的地方看过,觉得有意思,没想到是这么个来头,就是不知道是陈忠实杜撰的还是确有其事。
中国的作家实在有很多是功力非凡之辈,那种编排文字的运筹帷幄,动辄几百年的长篇叙述,绝对不逊于国外许多获奖作品,只是中国人少了些对文化的热衷,长此以往,也是很可怕的。只希望多年以后,我们的孩子还能记住那些璀璨的词句,而不是某某歌星的生平经历。

可惜我读懂的太晚了吧
亦舒说,一个人最终可依靠的不过是自己。
我想,敏敏特穆尔不会多幸福,男人不可靠,何况是巨蟹男,何况是有家庭阴影笼罩的巨蟹男张无忌?
你为了他放弃父兄,放弃自己的王国,离乡背井隐居
可是摩羯mm周芷若你赢了,你有峨眉,你从孤女到掌门,你有绝世武功,你并未背负张无忌。
倘若张无忌娶了你,你是否愿意为他放下江湖放下师傅的厚望?
不会,然而赵敏会。
你的心机胜过赵敏,但却处于劣势,因为她是郡主你只是孤女,峨眉爱徒。
你没有父王兄长自小宠爱你,你只是一个羸弱女子。
赵敏宁愿离开父王兄长不要郡主封号,敏敏特穆尔已经死了,张夫人是也,她没了自己。
烈性如她能如此几年?
为什么原来我不懂呢,你是张无忌应该娶得那个人,也是他即便娶了他人也永远记挂那个人。
他和世人竭力否认那是爱情,可是,那种感情却恰恰长久过爱情。
失去你,他怅然若失,不是爱,但你对他太重要。他离开婚堂是为了谢逊下落吗,他敬重义父,如对你。
我想你输了爱情赢了事业,敬重,永远的挂牵,是他心头永远的白玫瑰。
金庸书中赢得爱情的女人,又有多少还有自我的,坚持自我的?
韦小宝爱阿珂,可是他不能失去双儿,双儿早已成为生活一部分,他不知道而已。
唯一金庸肯承认的,任盈盈接受他心底的小师妹,令狐冲对任盈盈是敬重多过爱,对小师妹是怜爱,
很多人身边都有个双儿,却还四处寻找阿珂,阿珂易求,双儿无双。
任盈盈妥协了,王语嫣妥协了,温青青也妥协了
赵敏,其实你是最大的输家,你输了自己,赢了一个他又如何?
可是,我懂得是不是太晚了
天蝎外壳太张扬,内心却脆弱不堪,色厉内荏的典型。
赵敏似乎更像是白羊座,冲动,为爱不顾一切,最受不了被劈腿。
周芷若应该不是双鱼座,双鱼座不会这么有心计。
我想,李逍遥爱的的的确确是赵灵儿,那是一种合二为一的感情而非激情。
他对林月如是惺惺相惜是尊敬是爱惜是喜欢是志同道合
但他对赵灵儿像是一种命定
他一定怀疑过自己的感情,他一定以为自己爱的是月如,他喜欢她的灵动和不同,但是,他离不开灵儿。
这件事情困扰我多年,在多年后的深夜寒冬忽然明白,李逍遥爱的是赵灵儿,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对月如的爱是一种锦上添花,犹如有父母之外的爱,而灵儿必须是先决条件,她好好地在,他才能和其他人在一起。
就好像张无忌,原来爱的是周芷若,或者说,他也许爱赵敏,但是他离不开周芷若。
如果两人必须有一个死掉,他大概会和赵敏共同殉情,但是他要至若活着。
那是一种特别的关联,不是因为两个人而改变,而是时间,沉淀,之中各种人的关联。
其实,金庸的小说里面,赵敏是个输家,她之所以得到张无忌,只是因为她太主动,她抢亲,她逼迫他选择,他依附她来成全自己人性的野心。
而周芷若并不是输家,我过了这么多年才明白,因为周芷若有师傅有峨眉,而赵敏在最后抛弃了一切和一个心中还有其他女人的男人在一起。
她背弃父王和国家,抛下了自己郡主身份,不就是失去了自我,成了张夫人。
她的结局会不会比殷素素好呢
小昭远走他乡不就是去留学了,殷离也坚持自我走出年少张无忌的幻想,周芷若是峨眉掌门,赵敏呢?丢下了父皇信仰国家,就为了一个张无忌。
最惨的不是程灵素也不是霍青桐,不是你得到了人没有得到心,而是你以为你人心皆得,连你们自己都以为,原来他心里仍然有一朵白玫瑰,在午夜梦回盛开,同床异梦。
你将你的人生都交付,原来他心里还有一个她,汉水河边,连他自己都否认。
却不知道,你们都在自欺欺人。
赵敏不过是红玫瑰,周芷若是白玫瑰,张无忌也不过是一个男人。
向南说他爱遥遥,但是长大就是去做你应该做的事情,他应该去爱杨晓云,于是对遥遥的感情也就尘封
所谓缘分,不就是你应该去爱的那个人吗,赵灵儿之于李逍遥,周芷若之于张无忌,都是年少时候就既定的命运,因为他们此后的命运都息息相关,也许他们之间没有激情斗嘴如月如赵敏但是却可以相敬如宾。
我想在她们同时出现的时候,李逍遥会选择灵儿是本性使然,你根本难以究其原因,但你会本能选择她。
张无忌也信了周芷若,因为那是他的至若妹妹,他敬她,他也不会杀死周芷若
在婚姻注册处,向南选择了杨晓云,他以为与爱无关,也许大爱早已融入细节,只是我们不自知。
你们之间,早已注定,我唯有祝愿。其他人都是过客,都是捕风
都说张无忌对周芷若是敬重,可是爱若失去尊重,就变得空中楼阁,至若说是你杀死了表妹,那就是,因为你不可信,你是妖女,我只是被你迷惑。
可是对于至若,他做不到偏信赵敏,他要证据。
赵敏的爱太浓烈,周芷若的爱很安静。
赢得你,失去世界又如何,连范遥都不站在赵敏这边,还有谁呢?
赵敏颐指气使的资本只是她是元朝君主,有玄冥二老有范遥护卫,有郡主身份镑身,她自己的无功造诣,她自己的江湖地位何在?
可是周芷若最后练得九阴真经,她可以笑傲整个世界。
她始终都有一个痴心专一的宋青书,还有自己不负师命。
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以为赢家是赵敏,现在才知道,她赢得的不过是一个幻化的形象,和殷离心中的曾阿牛别无二致。

故事让我想起了古希腊神话中,大地女神的女儿和冥王哈得斯的结合。言情小说中,爱上恶魔的绝对比爱上天使的多得多得多。这就是传说中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
话说,这也很概括抽象的描写了东方国度和西方国度传统的婚恋方式的区别,果然激情才是爱情里必不可少的元素

故事的简介居然是套用我也曾经非常喜欢的歌。虽然本人更喜欢短篇合集,但是这个说什么也要看看了

好看,可惜最后白螺还是看不透啊。每一篇都是短篇,非常精干感人的小故事。很喜欢

在三体I中,我所感受到的是大刘的迷茫,亦即一种在巨大技术鸿沟下对人类未来的不确定性,当时我与同学在讨论三体I时,也微微感觉三体I写得不是那么痛快。不过我用两天时间看完了《黑暗森林》,心中的疑虑一扫而光,《黑暗森林》绝对是本年度最值得期待的科幻小说,同时我也认为这本书是大刘最好的作品,因为它兼顾了大刘惯有的激情和深邃的思想。
一言以蔽之,《黑暗森林》讲述的是光年尺度下的生存推理,虽说这本书是科幻小说,但书中的推理成分是如此之多,以致于我在写这篇书评的时候都要小心翼翼不能泄底。在三体人准备侵略地球的这段时间里,人类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利用三体人思维透明的致命缺陷,制订了神秘莫测的“面壁计划”,精选出四位“面壁者”,希望以此展开对三体人的反击……
在本书的开头,作者借叶文洁之口说出了“宇宙社会学公理”,它只有两句话:
一、生存是文明的第一需要。
二、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这两句话,我们可以将其看成是本书所有推理展开的基石。如同几何学的公理一样,所有的文明在这两句话的假设下发展壮大。好,就此打住,再说就泄底了。到了书的终章,又给出了一个非常形象化的结论:“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基于同样的原因,在此我不做解释。而中间部分,则是从假设到结论的推理过程。毕竟这本书本质上属于科幻小说,中间的很多推理过程都带有超凡的想象力和大刘一贯的技术美感。
本书分为三部:第一部,面壁者。时间位于危机纪元头几年,此时面壁者计划刚刚开始实施,地球选出了四位面壁者,他们的任务是想办法拯救地球,但是同时要隐藏自己的真实意图,对任何人都不能说,因为三体人也在不知名的角落里观察着他们的一切,除了人的内心思维。同时三体人也想出了相应的对策,选择“破壁人”来破坏他们的行动。第二部咒语,紧接第一部,用大段大段的篇幅来描写人物的活动和面壁计划的工作或是伪装。第三部黑暗森林,时间为危机纪年200多年左右,此时的情况大有不同,人类已经有了超乎想像的科技力量,而且面壁者计划也被终止,可是此时只剩下最后一位没被“破壁人”识破的面壁者——罗辑,究竟人类和三体命运的未来怎样发展呢?
如果从推理的角度来看这本科幻小说,可以将其简化为这样的问题:知道敌方一定会侵略你,你要怎么想办法才能挽救自己的命运?四位面壁者的计划就分别是对于反侵略计划的四种方法。就像推理中的四重解答。而实际上四位面壁者的计划也一位比一位更加有效。这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我的大脑逐渐兴奋,甚至到了头皮发麻的程度。所以到了最后,故事情节发展已经到了一种紧张得不能再紧张的程度,当我看到结尾几十页的地方那大段大段的叙述,突然有一种思维上的飞扬,就像以前我们总是在平地上讨论问题,而现在我们看到了天空。大刘这一次以几近完美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思想。而且为自己的思想寻找了一个可靠的依托来阐述。实在是了不起!
有很多时候,我在看到面壁者计划时,总会觉得这些计划庞大而且不可思议,不过如果认真分析,才会发现这是必然的选择。大刘用高超的笔触详细阐述了这些计划,给人一种科技和终极的美感。关于生存的讨论,我所指的是文明的生存法则讨论,在故事的最后大刘用了相当有份量的篇幅和语言来说明这个问题,结合之前的小说描写,这些讨论在这里变得有理有据,严格的讨论和形象的比喻结合在一起,让我深刻感受到了这个栩栩如生却又冷酷无情的法则。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忽然想起了倚天屠龙记里的张无忌,婚姻和爱情如何毁了这个大好青年。第一次看倚天屠龙记时,看到殷素素临终前跟无忌说: “孩儿,你长大了之后,要提防女人骗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会骗人”,不由心想,这不是摆明了告诉读者,张无忌长大了以后定会有很多好看的女人骗他麽。
再往下看,不禁越看越奇。张无忌小小年纪,身中寒毒,每天毒发之时剧痛难忍,本是活一天算一天,可是小小男儿志气高,在蝴蝶谷中,和常遇春生死与共,何等从容;千里迢迢护送不悔妹妹,不畏艰险,一诺千金。他虽只是一个小男孩,做的却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到得昆仑之后,杨逍欲有所回报,小无忌却一句也没提途中的诸般困厄,说了几句话之后,躬身一揖,转身便走,真是气宇轩昂,令人心折。
接下来便是情迷朱九真一回。朱九真mm是无忌生命中碰到的第一个美女,无忌难免不去刻骨铭心地爱一回,说一些“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之类的痴话。此乃人之常情,用金庸自己的话来说,“世间少年男子,大都有过如此胡里胡涂的一段初恋,当时为了一个姑娘废寝忘食,生死以之”,事后想想,不过如此。再然后就是五年的雪谷生涯,在世外桃源里修炼武功,长大成人。
无忌出了雪谷之后,在江湖上左右逢源,遭到无数少女爱慕。芷若、赵敏两个,一般地刁钻古怪,把他折腾到头大,直到书的结尾也没说清楚无忌究竟想娶谁。有专家评论说,无忌和赵敏之间是欲念多于爱情,断不能持久。我只是为殷素素感到不值,可怜天下父母心,含辛茹苦养出个这么出色的儿子,为了孩子的前途毅然返回中原,夫妻罹难,她若是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了个女人又跑回冰火岛做野人,肯定是痛心疾首。
我看倚天,无忌小的时候简直是光芒万丈,英气逼人;可是自从他陷入芷若、赵敏(也许还应加上小昭、殷离)的粉红陷阱以后,就像一颗明珠突然蒙上了灰尘,从此黯淡无光,婆婆妈妈,整天想一些无聊的问题,做一些无聊的事情,小时候的坚毅果敢一点都没留下。一个大男人,成日家琢磨着“她爱不爱我?我爱不爱她?谁更爱我?我更爱谁?”,让人无可忍受。殷素素若能复生,定然会给儿子一个老大耳刮子,促其猛醒。
倚天最后一章的标题是“不识张郎是张郎”。说的是殷离痴恋着当年蝴蝶谷里那个“狠心短命的小鬼张无忌”,却不是如今武功盖世的曾阿牛。看来,她是对爱情最要求完美的人。长大了的张无忌,庸庸碌碌,泯然众生,不过又是一个俗物、蠢物,芷若和赵敏还为他抢得要打架,实在是没眼光。我们只能和殷离一样,在心里怀念曾经有一个倔强的小小少年,在崇山峻岭中披荆斩棘,渐行渐远。

十七岁那年,我一个人坐一辆大巴去了木兰湖。
对于我而言,十七岁仅仅是一个苍白瘦弱的青春标记。那些年,有一本书叫“十七岁不哭”,在同学之间疯狂传阅。
去木兰湖的路上,沿途是广漠的水田,天水交接,朝阳照临,草木呈现苍茫之态,仿佛万物的完美狂欢。正是“野水纵横,乱山荒蔚”,在木兰湖前徘徊,伸出双手,竟无法感知自己的存在。那一天的太阳极其苍凉,清光横野,灰白之色遍染林壑,此情此景,俨然是一种极限的登临,惘然的抵达。在这里死去,活着,仿佛都是一个极小的事件,不足挂齿,不足以撼动天地,哪怕令它有些微的动容。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天涯。
“天涯远不远?”
“不远!人就在天涯,天涯怎麽会远?”
“明月是什麽颜色?”
“是蓝的,就像海一样蓝,一样深,一样忧郁。”
“明月在那?”
“就在他的心,他的心就是明月。”
很多年以后,我又看到一本书,叫《天涯明月刀》。
有没有那样一个时刻?你和其他人,站在不同的时空,惊叹一种不可思议的意象,一种完美无瑕的品质,一种在某个瞬间强烈打动自己的东西。天涯是一个什么所在?是寄放希望或幻灭的地方。天涯不远,明月色蓝,心如明月,人所体会到的将和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世界如此矛盾。此刻是天涯,彼时也是天涯,我们永远活着追逐天涯,永远不在此刻死去。
“他的刀如天涯般辽阔寂寞,如明月般皎洁忧郁,有时一刀挥出,又彷佛是空的!”
“空的?”
“空空蒙蒙,缥缈虚幻,彷佛根本不存在,又彷佛到处都在。”
“可是他的刀看来并不快。”
“不快的刀,怎麽能无敌於天下?”
“因为他的刀已超越了速度的极限!”
人怎样才能超越速度的极限?如何做到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刀又怎么能像天涯、似明月?这已经接近于诗性,羚羊挂角,无迹可求,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刀是意象之刀,哲思之刃,刀和心不分你我,彼此交融。在开篇,我们就和傅红雪一起走入一种理想里。
古龙写的是武侠,却仿佛写的是在场的每一个现代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上,这是我们的相通之处。
天涯,明月,傅红雪的黑刀。只有古龙才写得出这样鲜艳又苍茫的意象,他心中有一个纯粹彻底的江湖,能听见那颜色、刀光、血迹里的歌,茫然如天涯,无迹可寻如明月。他是酒中浪子,武侠中的楚狂,女人的梦魇,在梵高的向日葵里走失,在自创的至情至性又冷血的江湖里恸歌,歌哭的幽冥中孕育着傅红雪第一次向我们走来的样子:苍白的手,漆黑的刀,右足微跛,年龄三十七岁上下,走的姿态很奇怪,很艰苦,很麻木,更憔悴。他的人就像他握的刀。
傅红雪是个病人,他的身上凝聚了人类最极端的苦难,所以,他能看到世界的底部。推动世界飞跃前行的正是那些脱离生活常轨的人,其余的人不过是使它稳固的砖头罢了。傅红雪永远都不是沈浪、陆小凤那样轻松的大侠,当无法承受极度的悲哀和绝望时,他的羊癫疯会发作。书中一共发作了两次,一次是见到和翠浓极其相像的明月心,一次是在燕南飞面前,因为明月心和卓玉贞因为他们的一个小小疏漏被人劫走。
古龙设计了一个患有羊癫疯的傅红雪来表达他是一个普通人。也或许是至刚易折,傅红雪也因此不知不觉合了老子柔弱的“道”。被病痛折磨的傅红雪,永远有一种憔悴而柔软的至高力量。
傅红雪这个名字已经很矛盾,雪是红色的,岂非有了一种原罪的悲哀?其实,神性总是在矛盾中显现。海子说“血以后是黑暗,比血更红的是黑暗”,当你脱离常轨时,就会发现无矛盾不能生存,生存就是罪与罚本身。但一般人都承受不了这个认识。这个认识对于大众来说,好比把相对论放入宏观低速世界里去。
所以古龙的奇特诡异更来自于他的哲学状态:白未必白,红未必红,明月未必明亮,天涯未必很远,刀未必要用来杀人。
《永别了,武器》中,海明威写道:“世界杀害最善良的人,最温和的人,最勇敢的人。”世界原本矛盾,又如何去定义爱与恨,敌与友,优与劣,生与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命也许无意义地生,无意义地死,或毁于此,或毁于彼,也或保全于意外。天涯明月刀中任何一个人,包括傅红雪,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他到底会是个什么人,极好与极坏只有一步之遥。
海明威认为“人生虽然无意义,无目的,无方向,但行为还得遵循一定的准则,在茫茫人海中有几个知心人,要生活得真诚、勇敢、有风格。”而傅红雪在他三十七岁的时候,面对苍茫的天地,深刻体味到人生之无意义,世界之荒谬和疯狂,但更深刻体味到自己应该做什么。就是:真诚地活着,勇敢而有风格地死去。莎士比亚笔下的的凯撒说过,懦夫千死,勇者只有一死。傅红雪也会死去,但他知道自己只会死一次。
在无意义、疯狂、荒谬的世界上生存,能把握的只有自己,值得战胜的只有自己,其他一切皆属渺茫,无法掌握,也不需要知道,但若能真的了解这一点,生命将立刻变得高贵起来。所以,傅红雪挥刀斩断琴弦,当时琴童正用这把琴弹奏一曲引诱他自杀的哀音。傅红雪冷冷道:“活着不是耻辱,死才是!”
这句话如此平常,却让公子羽大大惊怔,因为那是傅红雪说的。本来傅红雪万万没有资格这样说,他是一个病人,已经病入膏肓,之前被公子羽设计,杀了无数人,被杀戮刺激得快成了白痴、疯子,人间任何微小的幸福感都将与他无缘,他应该没有任何理由贪生。可傅红雪却还能在千钧一发之际坚守高贵地活着。如此简单的事,要多艰苦才能做到?
古龙设计了一个右脚残疾的形象来映射傅红雪的内心。他是跛子,却宁愿走路也不愿坐车,无论多远的路他都能走完。大成若缺,其用不弊。残疾是一个苍茫的暗示,我们在趋于毁灭的世界上无法看到完美。生命始于原点,终于原点,它们在毁灭的路途上既偶然、又机动,利弊互补,趋好避坏,一面被永恒的命运拖拽下坠,一面奋起力量勇敢划出最精彩的弧线。所以傅红雪看着自己的腿,讥讽地笑道:“我只有一条腿”,却还是自信坚定地走下去。他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的颜色,明艳和破败总是相依相存,这是常态,又是炼狱,是把他磨练成天涯那般辽阔寂寞,又如明月般皎洁忧郁的英雄之路。
女人,是古龙每部作品里的主题,他害怕女人,又依恋女人,但始终把女性当作一个平等的角色,和传统武侠思维中的女性大相径庭。女人也如空中明月,缥缈不可寻求,超脱一切现有的评价体系,她们只是她们本身,任性,单纯,善良,狠毒,全发乎本性,抽象近于梦幻。但譬如金庸小说中的多数女性,是男人传统思维中的女性,她们的价值观取向以儒学为本,道德立身,脚步沉重地行走在大地上,血肉丰满,呼吸均匀。古龙的女人是哲学本体,金庸的女人是人类本身。
所以傅红雪可能会爱上一个女人,不论她被生活蹂躏成什么样,不论她被人抹得多么肮脏,不论她如何自轻自贱,不论她苟延残喘到什么地步,傅红雪只要认出她亲切生动的眼神,看到那和自己一样婴儿般的灵魂,就会全心全意地守护她。所以他答应做卓玉贞的丈夫,认了她和秋水清的两个孩子,最后去找茉莉,因为她们能被他信赖,需要他保护,是他心灵得以安静休憩的一个家园。
明月心也是一个女人,只是身份变来变去,更是一种隐喻。明月本无心,何来明月心?明月心,是一个女人,或一个天涯般茫远又近在眼前的具体理想,也许古龙终生寻求的就是这种东西,不论关于女人,还是关于艺术,还是关于人生,它并无具体称谓,却有伸手可触的形骸。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武侠终究离不开武力。傅红雪不是小李飞刀或楚留香,后者一身绝世功夫仿佛天上掉下来。但傅红雪光拔刀这一个单调的动作就练了十七年,这个细节凸显了他超乎常人的毅力,那不仅仅是成为第一快刀的基础,还是成为一个超乎常人的英雄之基础。高手有很多,但同时具备技艺和决心的不多。在技艺上,傅红雪也是个希望证明自己的男人。所以他在凤凰集再次挑战燕南飞,但正因要完成这次挑战,他渐渐身不得已地卷入了一系列是非里,最后进入了一个阴谋的中心,所有线索在这个阴谋的中心收束成一个无聊的圆点。傅红雪看了公子羽一眼,连刀都不屑再拔,因为公子羽已经人存实亡,他因过度追求武力的至高荣耀而衰老,乃至废掉。于是傅红雪真的超脱了。他最终回到了一个女人身边。
所以,江湖的实质是什么呢?相当于一个人去了一趟天涯。最后他又回来了,在路途上,也绝望过,也得意过,在最得意的时候,他看见了那个让自己断魂的天涯,原来自己一直都走反了!
古龙在痛苦的写作嬗变中看到了自己的天涯。他所有的著名主题都在这本书里出现了,关于酒,关于浪子,关于侠客,关于女人,关于江湖,关于阴谋。有的是胚芽,有的已经发育成熟。
天涯明月刀情节上前后矛盾之处不少,个别人物性格发生了非自然的扭曲,古龙自己也认为它是个实验品,甚至某个阶段里对这个小说产生怀疑。无怪乎他说:“在我这一生中使我觉得最痛苦,受到的挫折最大的便是《天涯.明月.刀》。因为那时候我一直想‘求新’、‘求变’、‘求突破’,我自己也不知是想突破别人还是想突破自己,可是我知道我的确突破了一样东西——我的口袋。我自己的口袋。在那段时候唯一被我突‘破’了的东西,就是我本来还有一点‘银子’可以放进去的口袋。”据说这小说当年在周刊连载的时候竟被腰斩,皆因读者反映故事跳跃晦涩,看不懂,要退报,吓得主编赶忙撤掉古龙,换上东方玉之流继续连载下去。
但最终古龙宣称自己最喜欢的是傅红雪。爱这个故事的人也都知道,这部小说的闪光点远远超越情节,甚至已经进入了纯文学的领域。
如果它仅仅是一部武侠,就不会召唤出深埋在我心里多年的天涯,那个天涯和具体的刀光剑影无关,而是一种哲学观,一种人生态度,一种我们这一代人常常产生的虚无感,一种物质和精神已经开始产生熵值的现状。就是这样,在渐渐走向无序的世界里,我们能把握的只有自己,必须勇敢真诚地活着,体面而有风格地死去。
如果不曾爱上傅红雪,也不会真的爱上古龙。
天涯何处有明月,明月今夕照谁家?
天涯人家皆易寻,明月无心对花发。
腕底蔷薇见血色,渌湫如水不胜艳。
金色孔雀惊飞去,玄光沉沉更谁揠。
运指弹刀刀已缺,举烛照人人已残。
千金掷出不复还,昂首放歌声还哑。
美人如花在昨朝,酒醒枕衾泪参差。
孤魂只影高飞尽,冷风烈日摧瘦马。
迢递万里逐明月,梦里唱踏灞陵沙。
草长莺飞花世界,燕燕王孙归于土。
断肠之月高高悬,夜半人家歌转圜。
刀光寂灭人归时,红雪漫漫舞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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