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掌故与典故是有差别的,掌故可以拿来摆龙门阵,典故也可以,但比较少,掌故与典故都可以登上大雅之堂,但前者较少,多是尽入渔樵闲话中。而典故常常摆出一副不容青史尽成灰的高傲模样,但实际上也如同我们遥远的神话传说一样,在人性的虚荣与贪婪等各种本性的操控下完备背离真实,比如铡美案。
天下霸唱原本写作《凶宅猛鬼》《雨夜谈鬼事》的时候还未成名,如今也已因《鬼吹灯》而声名鹊起,起头的那本书却至今还未出版实体作品,不能不令人扼腕,所幸,经过几年的时间,他终于又回归到了原来的地方,端起茶盏,给我们慢悠悠的讲起了鬼故事。且掇起小板凳来慢慢听。
天津卫这个地方,你听名字就知道它委委屈屈的,长时间都只是另一座城市的守卫,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位的问题,它似乎比任何一座比他历史老的地儿都故事多,还不似别的地方的故事通透着一股阴恻恻的劲,他们的故事只是有着一股阴暗的基调,连阴险都沾不上。阴恻恻是极可怕的味,就好比你正常的走着,忽然感觉自脊梁骨到天灵盖都有一股寒风袭来,躲都躲不过。又好比在空山古庙之中,有一个可怕的东西如影随形你却四中无法窥见他的模样,好容易奔进斗室撞上门想歇口气的时候拭汗赫然发现那鬼物正在你肩后冲你咧嘴一笑。这时候的感觉不仅是惊惧,那多出来的印象便是阴恻恻的感觉。你,受得了么?
应该说,天下霸唱的这本书还是手下留情的,以他的文笔,本可以把这本书写的滴水不漏险象环生,但他没有这样做,这绝非作者的不用心而恐怕正是留心之作。坦然的说,我是一个胆小的人,但专对阅读而言,流质媒体则难以对我产生很大的影响。在此书中,有很多情节很多桥段都可以被安排的更惊悚一些但却没有。恐怕也是作者对题目有心的呼应:我的邻居是妖怪,比如大座钟,但不是妖异~多少让我想起日本明星北村一辉饰演过的一个不老不死的妖艳男子,他的为非作歹,也有着宿命中不可违抗的悲剧成分,所以,可恨但也叫人怜悯——寻常巷陌中的妖怪。许多适合摆龙门阵的好掌故,我想你不会失望

自打鬼吹灯出世,各种不同类型光怪陆离的盗墓小说跟风而至,无论是南派三叔还是天下霸唱,还是其他不入流的模仿者,对于盗墓小说,其实经不起推敲。
个人来说,比较喜欢天下霸唱,亦真亦假,明明出现在小说中得事件让人拍手称奇,但是却又有根有据,我比较倾向于这类小说,因为我选择相信,而南派三叔的小说,我宁愿把它归到玄幻志怪小说,很多东西不太容易令人信服。话说回来,我始终觉得天下霸唱最好的作品是第一个系列,第二个系列的时候,开始有些质疑,到了后来完全是因为奔着作者去读书,所以说,这部作品,虽不如第一步精彩,但也算他个人的大胆尝试,写作风格依然流畅自如,书里诉说的事件有些还是很吸引,但不用深究,还是推荐,因为我个人把他作为盗墓小说的开创先河,即便不是,也算是把这种形式的小说推到一个新的局面~

我写文章一向讲究深思熟虑,落笔之前总要把开端发展高潮结尾给想了去。但是出于激愤虐心迷茫失落无力纠结以及各种负面情绪,我在不知道究竟要表达什么的情况下写下了开头。
一切是因为坑爹的盗8结尾。
我虽喜欢长篇,但因极易入戏,看完之后难以剥离的感觉让我轻易不敢尝试动辄五六七八本的长篇巨作。还有一点,蒽,是废话太多。XX八本的内容我两个小时看完了梗概,出去装哔说“我也看过我也看过”愣是没人拆穿过,可见中间有多少是于情节无益的充字数。
更何况是连。载。的。长。篇。当年追过《沧海》,一年半的时光中每个月72页的内容磨出了我鬼见愁的耐性,也让我发誓此生不再蹲坑。其实怕连载是因为对不明结局的恐惧。
所以我一直庆幸,开始看盗墓的时间恰恰好,正是去年12月中旬。在我对它最痴迷的时间迎来了它的结局,不用像那些很久前就开始追的同好们,对每个人的结局执念五年。
然而,当一切尘埃落定,我宁愿我为这个结局的来临也付出五年的时光。因为时间能磨灭一切执念。如此,我面对这样的千里道别时,应不会像现在这样,到底意难平。
为故事的真相,更为他们的归宿。
我记性唯一好使的地方是考试(欠抽么欠抽么),否则我也不会有一个嘈点叫做“喂喂这件事儿我们听你讲过三遍了好么”=。=所以盗墓前六本的内容我记得已经不是很清晰了。但是,但是,再废柴的脑袋看完那坑爹的解密章节之后也会爆发教主般的咆哮:
三叔尼玛你还记得西王母国的玉陨石么?那张惨白小脸收了小哥文锦之后就不打算再出来拜个年了?
三叔尼玛你还记得秦岭那棵寂寞的神树么?那玩意就是用来给天真刷经验暴血槽的么?还秒杀一个老痒不包邮哦亲~这神树要不是青铜的做的,这一本就直接可以写成盗墓的番外了好么亲!
三叔尼玛你还记得东夏的万奴王么?三叔你连他是人是鬼是ET都不交代就让小哥去守他的墓(?),你对的起天真那颗死心塌地带着小哥回家的心么…
天真满地爬的那盘录像带好看么?小心他爬出来找你玩呦…
齐羽和天真是敌是基麻烦给个准话先…
02200059果然是哪个成天催稿的小编的手机尾号么…
……
最大的问题是,三叔,我看完了8个系列之后,麻烦告诉我一下盗墓12345和盗墓678之间是有什么联系么……有联系么……有么……我为神马觉得完全是两套体系……
呼,吐槽完毕。
社长说过,最大谜题莫过于门之后是什么。其实我对于这个问题倒没什么纠结的,门,更多的是一个象征。世界的终极是什么,古往今来多少大家著述尚不能讲清,一本通俗文学又如何说的透彻。三叔这样模糊处理,倒不失为一个妙招。我只知道,小哥一个人在那里。
便说说人物的归宿吧。我无法去吐槽他们最终的结局,因为吐槽始终是带着戏谑与玩笑的,而那些人,无论生死的命运,我都不舍用戏谑的腔调去评说。
我是一早被剧透潘子之死的(李老师=。=),但那句”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映入眼帘时,还是忍不住泪目。如此苍凉,如此坦然的死亡,带着人生最后的笑意。更虐的是细节。潘子死后,天真回到他的出租屋内,”看到桌上有一碗已经腐烂霉变的面条。筷子就在边上,碗中的一叠霉豆腐已经完全变黑变干了“。潘子听到集合的消息,放下手中的面碗便出门,自此再未回来。
胖子最终的结局有些出乎意料,因为云彩死的突然了些。胖子说,他是认真的。我便想起了以前铁三角为了避难而同居在四合院的时候,胖子提到自己一身家务活的手艺是为了讨好丈人追一姑娘,可惜人甩了他。然后笑得没心没肺。彼时一切仍安好。他就那样在巴乃安定,或是消沉了下来。天真何尝不是一样?不过是换到了西湖边上,西冷印社里。
说句实话,最初吸引我看盗墓的动因是三叔被评为”最受腐女喜爱的十大作者之一“(那句”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太触我了)。嗯哼。不知是否因为初入腐界,9本书下来我倒真没感觉小哥和天真之间有何暧昧啊火花啊。(是小哥太冷淡了么=。=)到最后,当我终于明白了何谓”一生换十年“,便觉用爱情套在此二人身上,会不会肤浅了些?(装什么CJ…)
是不是只有爱人,才值千里道别?
是不是只有爱人,才能托付生死?
是不是只有爱人,才甘愿用一生十年?
不是。
爱情纵然激越澎湃,也不是只用它才能负担起一切最动人的誓言与故事。
小哥虽如神佛般强大,但想到他我还是忍不住心酸。不知他的生命跨过了多少春秋,在他的身边,人来了又走,任何永恒于他而言皆是虚妄。不断的离散使他从痛苦到麻木到淡然,却依然留着一颗赤子之心。三叔并未交代那困住小哥一生的使命究竟是什么,我倒庆幸这样,因为我隐约觉着,这个使命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得荒谬可笑。国退民进的那几十年,改变的何止于此?面对责任,不抱怨,即使它并不属于你。这是一个男人最惹眼的魅力。
小哥说过,他没有未来也无过去。但他却跨越千里来向天真道别,在最初和最后的雪夜。因为,“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关系,只有你了”。
小哥的一生,换的不只是天真无邪的10年,换的是老九门第三代每一个人的10年。他用自己的生命,卡住了老九门悲剧命运的齿轮,让一切龌龊不堪的过往逐渐消散,让他们的后代获得新生。
十年。十年。十年之后,回家吧。
最后说说天真无邪。天真是一个普通人,会怯懦,会心软,逼急了也会爆发,会狠绝,就像你我一样,所以代入感极强。我们每个人入世的过程,就像天真下地倒斗的过程一样,在一路的争斗,迷惘,绝望,甚至血腥中成长起来。对危险麻木,对突袭淡定,却独独不能以同样的态度面对死亡。这就是人性。普通人的人性。
然而天真经历的却多得多。那种绝望到空荡荡的感觉,对于天真,会不会难以承受?盗墓的最后,与其说三叔没有圆好这个庞大的故事,我倒相信三叔想让天真只知道这些真相。够了。
小哥千里道别,天真万里相随。天真这样做的原因,是想留住小哥,也是想给自己,给生者,给逝者,给经历的一切一个交代。因为他发现,无论多么轰烈的故事,也无法留下什么印记了。所以他想抓住小哥。但小哥还是走了。“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十年。十年。十年之后,跟我回家。

if there's anyone Do likes Tyrion the Imp? or Sandor the Hound? even the eunuch Spider Varys? Or maybe you love Ned Stark、Catelyn、Sansa 、 Dany the mother of dragons much morer?
Yes, I DO love Jon Snow and Arya as while,but there's samething so beautiful inside the heart and mind of the IMP ,the Spider,and the Hound, something be hided by their mocking words,sour smilings,or even rude talkings,and when I found golds beneath sands,I call them the ture knights, and men.

这几年看起书来已经找不到享受阅读的感觉了,除了前阵子那本《肠子》(haunted)给了一点小惊喜之外,其他的实在是乏善可陈,尤其是趋近山穷水尽的日式推理,已经逐渐走上了言情偶像路线,比如东野。在这种情况下翻开冰火,由于期望值不高,所以惊喜连连。
首先要赞马丁这厮起得好名字……不解释。虽然在读者中流传的《杀与X之歌》更引人眼球且概括贴切,但这引人遐想的简称,在如今小说需要用书名吸引顾客的大环境下,不仅合乎潮流,而且对打入天朝市场来说非常有利。马丁真的是随便起得名么……><
翻开书萌点就更多了。POV们要御姐有熟女色姨,人妻喵姨,要萝莉有元气冒失萝,腹黑大小姐,龙女的故事就是标准的萝莉->人妻->女王的演变有木有!三傻的故事就是从文艺大小姐萝到腹黑大小姐萝的调教过程有木有!开篇就是段NTR+实兄妹,可以想见一众妹控内牛满面;之后数段基情令某腐女热血沸腾;甚至百合控们也没有失望。另外在H剧情的不间断供应下,WSN们也该心满意足了。果然96年就出书的马丁生不逢时啊,书中众多萌点如今才被发掘……><
从剧情角度讲,没有主角这一点是最赞的~中二囧大概是最有主角光环的POV了,不过一直游离于主战场之外,不能算主角;一开始戏份最多的萌狼奈德在第一卷尾被秒了;喵姨戏份断断续续坚持到了第三卷;开始的反派BOSS詹姆在第三卷被完全洗白,还时不时散发主角光环……第三卷集中了最多的便当,以至于第四卷POV一眼望过去没几个熟人,以致故事发展停滞不前……这就是第五卷卖得这么好的原因!只出了贵到死的精装版还时常断货的原因!出版商大大地狡猾!
至于人物,某最萌小恶魔,纯情正太一枚,以及龙女,为防止剧透,不分析。
四卷后开始期待已久的英文版第五卷~lol

想写读后的时候,我自己都被吓到了:爷是不是被地下那些奇怪恐怖的东西给折腾傻了,怎么能决定给这么一巨型物体写读后感呢?这么几年的追下来能忘的忘差不多了;记住的无非是这三天重新复习的或者刚翻开然后合上的。我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觉着我能写出一完整的读后啊~~~
一路追看到结局,却发现是一个不算结局的结局,一开始还是无法接受的,第一个蹦跶出来的念头就是——真他王母娘娘的坑爹啊!!!!!这算是个什么样的结局?除了铁三角最后的归宿之外,那些一部部里遗留下来的谜团,不!解!了!!??
那串数字密码是什么?文锦去了哪里?和天真同志一模一样的爬行人是谁?裘德考要得到那个玉环是为了什么?那扇门后的终极究竟是什么?……
如果说天真是用来冒充齐羽的,笔迹一说可以解释;那么外貌?那个爬行人如果是齐羽的话,如何两人能长得一模一样呢?文锦在迷海归巢后就失踪了,莫非她也进了那扇门?那么她如果遇到后来进去守门的小哥会说啥?嘿,好久不见???如果文锦守在那里面,是不是说小哥就可以出来了?如果把棺木送进张家古楼是为了要永生,那么它凭什么会觉得张家古楼有令人永生的力量呢??
我说了是起初。是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不甘心这么追下来想要一个答案,而答案却被草草掩埋了。心里有多大的不甘和不爽啊!!!!可是,爷能怎样呢?拿刀架在三叔的脖子上逼供逼番外逼《盗墓解密》么?开玩笑,先不说爷有没有这胆子干中挫事,也不说爷有没有这么二逼干这傻事,就说爷真要想干,人三叔在那儿,爷都不清楚呢!!!!!
三叔说天真累了,他看开看淡了,他知道自己想知道的部分就够了。那么,爷这几年的煎熬等待也差不多了,除了没有给出明确答案就不甘心的部分之外,其他的就自行分析吧!好在的是不甘心的部分,三叔给了个明确,这部分容后再表。
爷一直在考虑:牵动一切的它到底是不是天朝开国太祖那些人咧?要是这样的话,那些谜团被按下不表的原因莫不是因为书里借用的历史背景太近,天朝太容易较真,某Party太经不起一点点的疑似影射;最终稿件被退回重新改了改,这就是为什么最后那个要解释一切的信件被别人拦截了的原因吧。那么拦截信件的人是不是小花派来的,小花是不是它的培养起来的第三代都变成了新的问题,却不能被提起的问题。想到这里爷自己都觉得阴测测的;所以说爷最讨厌的历史就是那个时期的历史,因为那个时期总是有种蒙着灰的阴谋感。
--------------------------------------------------------------------------------------------------------------------------------------
既然谜团自行脑补了,那么回到唯一的不甘心上来——铁三角最后的归宿。三叔给了个尘埃落定:天真接手了三叔的产业,胖子留在巴乃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小哥走进了那扇门……
爷说过这是书中唯一一处不给个明确说法就无法让爷安生无法让爷的甘心的部分,但,给了说法,下来归宿又如何?爷到底还是心有不甘!
胖子——为朋友刀山油锅也闯定了
“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无邪——最后的相送只得十年的约定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的的巨大痛苦。
小哥——用我的一生换你10年天真无邪
“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盗墓从头追到尾一直支持我看下来的是执念,是花了心思得不到结局绝不甘心的执念,是吓都被吓了看不到解密岂不亏死的执念。一直到看了三叔罗罗嗦嗦的后记看到以上胖子、天真、小哥的话,才真正的死死的戳中了萌点踩中了泪点。三叔说:这就是铁三角。于是,爷默默的泪目了。友情一直是爷的致命点。
这三段话已经完全记不得在书中哪里出现过,但它们忽然这么集中的砸下来的时候,果然无力招架;噼里啪啦的就把爷砸个脑残坐这里开始码字。胖子那么怕死的一个人却说“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天真如此怯弱的一个人他却能“用它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小哥全然淡薄的一个人可以为胖子和天真受到任何一点伤害“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这是完全背离了他们本身的性格的事情,他们却愿意为了互相义无反顾。于是,天真和胖子能为小哥二进古楼;小哥和胖子能为天真抵死对抗密洛陀;小哥能为天真苦守寒窑十八载,额,错了。是独守古墓终一生。
说到这里爷又要抱怨了,“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这种戏码真的是太煽情了。爷扛不住啊!!小哥说过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即使从这个世上消失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但天真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祖产要守,所就让他这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替他去枯守那云顶天宫。忽然就想起了上一代的张起灵,他也是孤独的守着张家古楼,不让人进去不让它出来。难道张家人的宿命就是守墓终老么?所以,小哥去了杭州找了天真,向他告别。以前他消失从来不打招呼的,因为最后他终会回来,而这次他不确定还能不能回来,甚至他就从打算不再回来。用我的一生换你十年天真,用我的命还你至交情谊(爷说的是友情,无腐向)。
天真的直觉是对的,这一次告别也许就是永别。于是,他收起行李一路相送,其实一开始是想把人劝回来的;从杭州追到长白山,所谓生死至交不过如此了。其实天真一开始就知道小哥决定的事情是不会改变的,一路相劝只是在守望一个奇迹,在垂死挣扎罢了!或许踏上雪山的时候,天真就打算若不能一起回去,那就一起进去吧!若不是最后小哥打晕的天真,我想天真是会陪着小哥守墓十年的。
可惜的是,最终的结局是天真、小哥、胖子天各一方;生离这种结局最虐的了。但好歹总算有一个十年之约能让我留个念想;可我也不认为小哥给天真的那个鬼玺是真的。所以我只能期盼,十年后当天真踏上雪山站在天宫门前之时,能看见小哥从门内走出,然后对他说:“带我回家。”当两人回到杭州小铺之时,会看见一个圆滚滚的身影坐在那里翻着拓本,嬉皮笑脸的说:“胖爷我回来了!”
如果说,如果,天真能等小哥十年,那么爷也能等三叔十年!十年以后,请三叔出个本子,或许可以叫《十年之后 铁三角重聚》!

个人觉得,书的前半部还是比较尿性的,后半段有些充数的感觉,文字依然犀利,依然喜欢。
现在社会上的诸多现象,我觉得是必不可免的,随着时代发展,社会的进步,必然有很多问题出现,这样就要看该怎么解决,也并不是一味的抨击,即使人们在抨击,社会上不好的现象依然很多。有韩寒的出现,也是时势造英雄。

断断续续的终于把乔布斯传看完了。
有好多想法不知道从何说起。我想任何一个人都是非常复杂的,一句两句说不清楚,至少觉得书本身写的还不错,算是给大家一个比较丰富的乔布斯。有一点我觉得可以确定,就是如果乔布斯活着读了这本书的话,肯定会大骂作者一顿,这应该是他的性格。
记得英特尔的格鲁夫曾经说过,“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我觉得也许乔布斯就是一个最好的注脚。他对细节的锱铢必较,对完美的不懈坚持,对同事的尖酸刻薄,以及对苹果系统封闭性的近乎苛刻的坚持,都来源于他自身就是一个对极致自虐式追求的人。
乔布斯一定是很难相处的。如果用我们的中庸哲学去看乔布斯的话,也只有在美国乔布斯能够存活和成功。不可否认,他的成功也是非常的艰辛和不可复制。不过我想,同样的人,在中国的土壤里他的机会会小很多很多。乔布斯一直是一个学禅的人,不过很难在他身上看到禅的影子,除了他对产品设计的极简主义到可以看到禅机。书中他基本上就是一个王八蛋的角色,常人难以作出的行为好像在他看来就是正常的。二元世界观,非黑即白,不是天才就是蠢材,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这些例子他身上比比皆是。
乔布斯一定觉得普罗大众是需要教化的。看看他产品的研发思路,消费者不知道他们需要什么,我们会告诉他们,他们真正需要什么。某种意义上他是对的,创新的极致就是为他人之所不为。不过另一方面,他心底里一定时不时的在挣扎,和99%智商比他低的人打交道是件痛苦的事情,有时还要面对他们的责难和挑战。iPhone天线门书中描绘成是乔布斯团队的公共决策,从心底里乔布斯说不定就是想说,”你拿我们电话的方式不对”。
乔布斯一定会英年早逝的。中国有俗语说是天妒英才。不知道老美有没有差不多的。有时候觉得天才就像是天空中的流星,瞬间划过,但是非常耀眼和美丽。看看他创立的公司,做的事情,如果不是透支体力和精力,基本很难做到。再加上他这样一个注重细节和完美的人,肯定做的更累。年轻是的放荡形骸,中年时的怒发冲冠,对身体的伤害一定大。健康的折旧加速,同时还有他异于常人的饮食习惯,都对身体有影响。我比较惊讶的是他也算是名人中比较相信物理疗法和食物疗法的一个了。不过即使名中医有救不了他的,因为他不会改变自己,那样就不是乔布斯了。

”Perhaps life’s like an on-off switch, Click! And you’re gone. “Then he paused again and smiled slightly “Maybe that’s why I never like to put on-off switches on Apple devices. ”
连情感和判断都没加入, Isaacson的《Steve Jobs》就以这么一句话作结。除去图片和参考资料,刚好777页。
啊?!没有煽情, 没有推崇,甚至没有缅怀,我都为作者的冷血感到愤愤。
可是Isaacson 他是真正悟到Steve的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e哲学了。只有通过这种极致你才能看到Steve穿着特有的黑色turtleneck在你面前,透过无框的眼镜盯着你,“你看,你看,这就是我。”眼神透彻而深邃:” I’m not perfect ”
Steve贡献了伟大的素材,Isaacson贡献了伟大的记述。他的冷静客观更加突出了他的跌宕和激情。这是值得读一辈子的书。希望中文版能保留这种低调和内敛。

1,乔布斯是个伟大的人物,他的人生令人心情澎湃热血沸腾。但是不意味着这本书就写得好,不意味着是这些文字的魅力。从英文翻译到中文的版本,令人阅读愉快的简直是珍稀动物。
2,用自己的人生时间,读别人的人生时间,于我已经太浪费。

盗墓笔记终于出完了,看了这本书后我发誓以后再不跳坑,实在是拖的太久了,拖到我看结局这本的时候前面很多细节都不记得了。
写到这一本,我真不觉得是一本有太多可看性的小说了,大抵只是交代一下各人物的命运和故事的真实脉络而已。相比《鬼吹灯》结束在一个终极的墓葬而言,三叔后期写作中心已经放在在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上了,以至于胖子的命运就被那样丢弃在广西,我觉得还是不太符合胖子在无数极端状态下都能蹦出响屁的天性。但是撇开这些,无邪和闷油瓶这两个人物的塑造非常成功!我相信多年后即使我忘掉所有的情节我一定记得这个手指奇长,基本不说话却让人十分有安全感的闷油瓶。一个没有过去未来却默默背负责任的人。雪山送行那一段很感人,朴实的感人,没有什么华丽的文字,你却能感受到无邪的无奈和绝望。他只固执的不希望瓶子离去吧,这于他如亲人般的存在。看到有人在讨论鬼玺的真假,我想我也倾向于认为是走《神雕侠侣》路线。但我真的希望十年后的无邪至少再回到那里,哪怕只是为了说一句“小哥,我来了”
总体来说,三叔该交代的还是交代清楚了,至于西王母的陨石啊,青铜门后面啊,那个什么高层啊,我倒是没有那么感兴趣了。永生这种东西,不过是背负更长久的责任而已,何必

看完之后不得不说,“愤青”这个陈年旧词已远配不上此文作者了。作者力图在一张白色布匹上寻找一根黑线来怀疑此布为白的真实性,当然,韩寒总会找到这根黑线,由上及下,由表及里,由内及外…一切都很符合逻辑,甚至他揪出的那根黑线都被hold住。不过我更愿意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我想到了诡辩论者,头头是道的人儿~为博取眼球而特立独行,把世间事都一律浓墨重彩,并且由不得你反驳,你若反驳,就进入诡辩者的圆圈,并且还有诡辩者的从众向你大吐口水。

事实证明,坑挖得太大,最后总是很难填好。从技术上讲,一铁锨下去,铲出一些土,甩到坑外面,然后再把这些土填回来,就会发现,总是有一些渣渣是永远散落在外面填不回来的。所以,无可厚非。
比如一部以前很有名的国产恐怖小说《碎脸》,前半部的铺垫很精彩,结尾收的就太扯。其实,这本身也是很难掌控的。这些业余选手不可能像考琳麦卡洛写《荆棘鸟》那样写出一个宏大庞杂的,让读者抛身于剧情的复杂故事,也不可能像托尔斯泰写《安娜卡列尼娜》那样写一部从第一句就开始脍炙人口,一直到最后结局大升化让人那么感同身受。这种对文字强大的驾驭能力可不是小业余写的小练笔。所以,无可厚非。
《盗墓笔记》就是这么一种产物。南派三叔也是个业余选手,盗墓笔记却出了九本书。已经很不容易了。追着看了几年的我,也挺不容易的。
那时候我还年轻,期末了还有考试。不学医的恐怕这辈子是不会懂的,一个学期,半个学期上课,后半个学期是考试加上课。两个礼拜考一门,浩浩荡荡考两个月。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可不是一般人能抗的住的,你看,从前有个人叫鲁迅。
在这种考试月里,精神支柱不可或缺。于是,《盗墓笔记》就成了某一学期的炮灰。这还没啥,更让人兴奋的是,你有一个宿舍,宿舍里有一个舍友看过这书,还有一个和你同步在看,这就有意思了。在复习备考的日子里,休息时间一起研究剧情,猜测谜底,分享自己脑海中的那个世界,仔细推理其中的故事逻辑,就好象精神鸦片一样可以让自己一直保持兴奋。
就这样,两个月看完了六本,也就是截至那个时候的全部了。
我在想怎么才能用最简单的几句话把故事概括了。。。。
一个人叫吴邪,他三叔叫吴三省,他爷爷叫吴**,都是搞盗墓的。吴**和其他八个人并称老九门,是盗墓奇葩。他们后来受到某些“力量”的控制(我觉得是就政@府后台),去寻找一个谜底,而自己却成了迷。到了吴三省这一代人,也就是现代了。吴三省也陷入了这个迷,而且更有甚者,很多国际势力也开始有了兴趣。吴**、吴三省其实一直在保护吴邪,不让他踏入这个圈子,但是,造化弄人,他也肩负这寻找这个谜底的责任,于是和闷油瓶(张起灵)、胖子、潘子等等一票人开始了探索。
嗯,大概就这样。
故事里有很多很玄妙的东西,很有趣。很多搞笑的对白,很多富有逻辑的推理,当然,更多的是丰富的想象。
下面写的可能没看过书的会看不懂。
我想多写几句的是“终极”。故事里的最牛逼的地方是一扇大铜门,打开之后,闷油瓶什么也没说,只说,那是“终极”。而作者最终也还是没有说终极究竟是什么。
1.张家是一个盗墓世家,有几百年历史,他们流着诡异的血统,而且族人都长寿,各个都一百好几十岁。比如张起灵就活了好几十年,一直还是那样子。
2.张家之所以在历朝历代一直种族得到延续,是和每个政@府分不开的,统治者总是在支持他们,一定是因为可以得到什么。
3.禁婆究竟是什么?霍玲,这个霍家的千金最后变成了禁婆。起初是发现自己可以不会变老,慢慢的,自己身上起了香味,那是禁婆的香味,慢慢的,自己成了禁婆。可见,禁婆其实是人变的,它是人的一种尝试,可惜,实验失败了。
4.老九门是受谁的支持,组成了一次空前的夹喇嘛,当然,是当时政@府。可见,历代领导着们,都没有放弃这个计划,他们一直在寻找。
5.“终极”究竟是什么?铜门背后是什么?作者只说,张起灵进去过,混在一个队伍里,一个妖怪的队伍。铜门里的世界在我想象中就像是地狱,有一个司命的鬼,掌管生死。
6.bulabulabula(太多了)
其实这一切,都在告诉我们,“终极”,也许就是一种长生不老的药丸,一种消融了时间的魔力,或是什么对抗衰老的面膜。
上面的1.2.3.4.5.6每一点都提示,历朝历代,领导者都想寻找长生不老的办法,甚至可以扩大的说,每个人都有这种想法,而以长寿的张家为首的盗墓者又最接近这种邪力,于是,这种黑色产业链就这么诞生了。影响着每一代盗墓家族的命运。很多人成了试验品,更有太多人死的不明不白,还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家族而牺牲自己。
一些都源于最原始的欲望,生存。

从简单到简约,最大的区别是简约包含着从繁到简的过程,是动作,而简单是结果。
乔喜欢开完会之后,让员工每人提出10件事,再选出大家关心的十件事,最后再从十件事中选择三件事来做。这是先把事情复杂化,最后再归到简单结果的过程。
乔二次接管苹果公司后,对产品线用四分法进行改革,即将电脑由便携、台式、娱乐和专业四个板块进行组合,形成4类产品。从纷繁复杂的的种种产品中明确最少的产品,是为简约。
乔在健康上,将素食视为最佳方式,虽然英年早逝,但是这是与其行业经常面对辐射有关,与素食并无太大关系。在多种食物之间,选择素食,是为简约。
乔在生活中,不购买任何不符合要求的物品,不享受奢华的生活,只求生活的满足,是为简约。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被动得被这个世界刺激。我们不再像‘世界的主人’,而成了‘世界的仆人’。是是非非,真真假假的新闻和消息迷惑、误导甚至愚弄着我们。 这本书里,韩寒说了自己是怎么想的,不管是对是错,拥有判断力和保持怀疑的态度会帮助我们辨别真假。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