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叔之前写的线索和支端太多了
最后肯定圆不到一块去
能力有限吧
我觉得还有就是毕竟是写作 出书 不是个人行为 有商业出版和许多方面的压力 会有时间限定要交稿的
他到最后肯定不是全部为一个故事去自己写了 而是照顾市场和出版商了什么的
商业写作也许就是这样子的 我觉得其实他到最后也挺无奈的
也许一直就别有结局 让作者好多年慢慢写完了 也就圆满了

是终点也是起点
——《橘生淮南•暗恋》终结篇随感
距圣诞节一个月后的今天,从下午二点多到傍晚六点四十五分,我窝在沙发里,读完了整本书,终于看到了洛枳和盛淮南阶段性的尘埃落定。我要对二熊说:这个结局,真的很棒!我看到了洛枳的蜕变,她的勇敢令我艳羡;我看到了盛淮南的成长,他果然是值得洛枳付出这份爱的。
当书还未上市前,我在二熊的博客连载中一直看到了第二十八章,在拿到书后还是从第一章开始完整地读了下去。在看完第二十九章后就有一种强烈的感觉,第二十八显然是这本结局篇的分界线。二十八章前,全文一直都是纯粹的青春成长小说。而二十九章开始,前文的一些小疑点、小预兆开始初现端倪,故事的碎片慢慢重新粘合,弥漫着一种悬疑推理的味道。最后往事的原貌呈现:十几年前,盛淮南父亲由于贪欲,采购了一批问题机器,导致了洛枳父亲发生机器事故身亡,并将责任全部归咎在洛枳父亲的自身操作上。洛枳母亲带着洛枳艰难度日。十几年后,洛枳母亲写了检举材料进一步促成了盛淮南父亲的入狱,盛淮南家遭逢巨大变故。这样一个两家恩怨的故事,并没有落入诸如女主角假意接近,在相处过程中国渐生真情,想报复又舍不得,彼此纠结又虐心的恶俗剧情走向;也没有落入女主角母亲发现后震怒,与仇家誓不两立,棒打苦命鸳鸯的套路。在这里,只有一个“讨厌责任、道德、血缘、家族和规矩”,认为那个人受到惩罚就已经够了的理性而又勇敢的洛枳,有一个明事理的洛枳妈妈。
在求朱颜帮忙的过程中,洛枳面对朱颜一个又一个问题中表现出的对这份爱情的笃定和最后回答“没关系”时的干脆,让我无比清晰地看到了一个女孩红肿着眼睛和鼻头,却极为坚定、自信甚至带着点孤勇的倔强表情。这样的女孩,怎么就不值得一份美好的爱情呢?所幸二熊也不能给出否定的答案。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欣慰的结局。当看到那句“我不走了”,虽然之前不行被损友剧透过,但眼前仍是模糊一片,像是从翻开第一页后开始慢慢累积的情绪终于到了沸点,咕噜咕噜地顶着壶盖响个不停,从四周溢了出去。盛淮南证明了他的好,证明了值得洛枳这份爱的优秀。之所以说欣慰,是欣慰于洛枳的青春终究没有白费,没有统统喂了狗。
不止洛枳和盛淮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知道什么才是最适合选择的洛阳;抓住想要的,忍下一切的陈静;痴情勇敢的江百丽;徘徊于红、白玫瑰的戈壁;不甘心的丁水靖;被洛枳羡慕着实际内里却破碎不堪的叶展颜;亦师亦友,帮助洛枳长大的朱颜;为洛枳在三食堂买面包饼,倔犟的张明瑞;不撞南墙不回头,明朗可爱的许日清;偏执的郑文瑞,还有陈墨涵、顾止烨等等。
当所有人的故事都一一展露,那些由伏笔牵引着的答案终于浮出水面,或大或小的疑点都有了解释:比如张明瑞多次告诉洛枳当她不再去三食堂时记得跟他说的原因;在糖果KTV结账时询问到是姓陈的这段莫名的对话,以及殡仪馆大楼里的那个红裙子女人……
我很喜欢每一章节标题上印有的11×38个小虚线格子,每次看到都会想起用铅笔写过的作业本,想到我自己的年少时光。我想,结局如何绝对不是判断青春怎样的唯一标准,所以,即使不是无疾而终就是不了了之,我的青春也没有白白喂了狗。“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这句话广为流传,那暗恋也可以看作是门必修课,有些人选逃掉了,有些人历经万苦成功毕业,而我只是不断挂科又不断重修的那类人罢了。
57万字,让我们跟着洛枳一路矫情,一路长大。很喜欢结尾最后一段,统共三句话:“我在这里,你喜欢的那个男生,也在这里。我成了很好的人,然后拉着他一起,成为更好的人。快过来找到我们吧。”没有已经泛滥成灾的“现世安稳,岁月静好”这八字作结尾,没有矫揉造作的华丽辞藻,没有小清新,我看到的只是日益强大不再卑微的洛枳。我希望我能变得“更好”,变成我想象中的那个人后,也能像洛枳一样,微笑着回忆现在执笔的灰色女孩,说句“快过来找到我们吧。”
这个结局是终点也是下一段人生旅程的起点,这个有关暗恋的故事会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延续下去。感谢橘生淮南的陪伴,也感谢二熊的陪伴,愿每位朋友长安。
再见了,洛枳、盛淮南。我相信,我们会再见的。
这是个终点,也会是个起点。

看过网上很多对于结局的评论,本来对盗8极没信心,但是当我揉着酸疼的眼睛看完最后一个字时,我却觉得五年的追逐有了一个最完美的结局
正如三叔所说,七部盗墓笔记写下来,小说中的人物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他们那个世界里经历的喜怒哀乐已非三叔所能控制,相比于前七部,盗8流露出一种浓浓的悲剧的氛围,随着故事的发展,他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潘子的死,胖子的失落,张起灵的沉睡,还有吴邪的若有所失又若有所得,这真的是我这些年来第一次感觉自己被小说中人物的情感深深地感染,与此相比,我早已不在意那些谜团是否一一得到了解答,甚至从心里希望这众多的谜团不要完全被解答,那样一个神秘的世界,那样一个神秘的张起灵,就让他们永远神秘下去吧
一部小说,从开头就让我们惊喜,在中间跌宕起伏,在结尾让人追问让人落泪让人猜想,一些人物,从面目模糊到逐渐清晰,最后在我们心里打下深深地烙印,毫无疑问他是优秀的,感谢三叔在过去的五年里将我们带入一个如此绚丽的别样的世界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这是三叔用一句话对于盗8的解读,等待吴邪的,是下一个十年,重逢,或是永别,等待我们的,又会是什么呢
话题之外,看了后记才发现三叔和我哥竟然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人,不得不说,真巧

天下霸唱写的《我的邻居是妖怪》终于被我读完了。之所以一本书读了这么久,实在是因为《我的邻居是妖怪》写得太好看也太可怕了。一般看到比较感兴趣的书我就会舍不得快读,就像吃哈根达斯要好好品味一样,经常会把自己喜欢的部分重复看几遍。说到可怕,这本书可把我吓得不轻,书里有好几个故事都挺催人“汗”下的,我都不感晚上看,感觉阴气太重,只敢白天没事时读读,自然进度就慢一些。
《我的邻居是妖怪》是属于比较偏日系的恐怖故事,重视恐怖气氛的渲染,和读者打心理战。其实我是比较怕这种悬疑小说的,太攻心,真伤不起呀。不像偏美范儿的,铺天盖地的鲜血和肠肚,看完了也就完了。《我的邻居是妖怪》由很多个或长或短的小故事,天下霸唱写得很真实的样子,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的经历了这么多恐怖的事,还是大都是杜撰的,反正故事让我感觉挺真的,挺吓人的,这应该就够了。比如书里写得那个地下室的故事,让我晚上一关灯就浮想联翩,还好我家不住一楼,下边没有地下室,不然我都不敢在家住了。
《我的邻居是妖怪》写得虽然是天津的事,但我感觉京味还是挺浓郁的。住了十多年北京小胡同大杂院,我对北京的京味文化还是挺怀念的。天下霸唱笔下的故事为什么让人觉得那么真实呢,主要是他见识比较广,写的东西接地气。看着那些大杂院、筒子楼里发生的故事,为什么我会那么感同身受呢?大概就是因为小时候见多了大杂院横行的肉虫儿、灶马儿、壁虎,见多了筒子楼里黑黑的不知放什么的所在,还不能回避的看过几次被抬上救护车的老人,更是出于对老房子与生俱来的一种敬畏之情(因为老房子在我们家住进去之前都不知道住过多少人了,也不知道在其中发生过多少悲欢离合,想想应该挺有故事的)。再有,过去大杂院的那种邻里之间的亲情只有在书中才能再次体会了,现在我们住的楼,住了好几年了,和邻居也就是见面问好的关系。因为有了孩子的缘故,和有孩子的人家走得才稍微近点儿。过去住大四合院,放学了都是在邻居家写作业、玩儿、甚至吃饭,大人有事出门,钥匙不是压在花盆底下,就是交给了哪个奶奶。 住四合院谁家有事也别想瞒人,除非耳语,小声说都能让耳朵好的听见,根本就没有隐私。但谁家出点什么事帮忙的热心人也多,一人伸一把手事就解决了,不像现在都得自己强撑。
《我的邻居是妖怪》里的故事读得很过瘾,不过也让我又胆小了一把,晚上都必须灯火通明的。还好快到春节了,到处都放鞭炮,还能给我壮点儿胆儿不是?

我在17岁之前甚至不知道乔布斯是谁,初次知道,也只是因为大家尊称他为乔帮主。在我的心目中,他仿佛和乔峰一样,仗义行侠,义盖云天。
他的去世让我又开始了解他的想法,这本书是一个好的契机。
读完之后,感触颇深。乔布斯的设计理念里有两点很打动我:一是至繁归于至简,这真是一件很难的事,就像苹果的MacBook Air,初次见时觉得轻薄又华丽,可是后来三星也出了一款超薄笔记本,我才发现,MacBook Air是多么的大智若愚,三星的笔记本薄则薄,全身黑色为主,虽也无何修饰,却有着华丽的感觉,苹果的东西,已经把简洁做到了极致,不论ipad,iphone还是macbook,都有着最简洁的造型,手机不能旋转,不能翻盖,整个机面只有一个按键,甚至不能更换电池。就是这样的简洁,却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我一直在想为什么在手机行业,苹果只是推出了iphone,就可以独断,而诺基亚每年那么多的机型,却抵不过一部薄薄的iphone,诺基亚的手机造型很多,有很多的棱角,有很多的按键,可以翻开,可以弯折,甚至可以随意摔打。可是不够。这就是乔布斯设计理念里的第二点打动我的地方:我们不用做问卷调查,因为消费者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只有我们做出来,他们才会明白。在iphone之前,手机也不是没有革新,诺基亚也不是没有出过好的机型,只是,都太复杂,都太繁琐。光是手机的说明书都很厚。不光说明书,就连手机的包装也很大。拿到iphone的时候,我惊异于它小巧的包装以及简洁的说明书,真是不能算是说明书,只是类似图册的东西,却能一眼看懂。这才是消费者想要的,不用说明书只是单纯的本能就足以学会的。但在这之前,消费者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这些。当然,我一直在思考也一直在期待,有没有比苹果更简洁的设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赢了苹果。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偏执到连手机后盖都不愿让消费者打开来破坏产品的整体印象的偏执。我不是个完美主义者,有时会随遇而安。我一直在想,作为一个设计师,是不是应该具有完美主义。最后发现,乔布斯的完美主义造就了他,虽然和他合作的人都受不了他的现实扭转场力和完美主义,但这使得他成了电子产品里的艺术家,它的设计足以摆在艺术馆里供人们鉴赏。而不论是比尔盖茨还是谷歌安卓,他们仅能被称为企业家,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市场最大化而不是对产品或者系统的执着。
乔布斯是个艺术家也是个企业家,他用自己的偏执剑走偏锋,走出了一条路,或许在这一点上,他和乔峰有些相似,同样的固执,但少了乔峰的迷惘。他一直坚持走自己的路,这是我最尊敬的地方。

还是觉得书一看完就应该写评论,现在这本书我也看了有几个月了。
印象非常深刻的一幕是在泳池里发生的,那个肠子被吸出来的时候的描写实在是太逼真了,让人看了会下意识的去按住自己的菊花。
一句话,这书太重口味了!

此书记载了steve jobs对apple产品投入的所有热情,他的成功在于关注的是产品而不是利润,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对团队要求极为苛刻,但是只要是从团队推出去的产品,对其是极其充满自信,相信它是最棒的,相信它是能满足用户需求甚至能引导控制人们的行为乃至思想,经典语句是“只要相信你能控制一切,你便真能控制一切

断断续续地,终于看完这本青春。 一如既往,集韩寒各处的杂文一起,所出的这本青春,要是你看完每一篇文章,也许多数都不能和青春挂上钩,里面都是各种对社会现状的不满和情感的表达,就像他以往的文章一样,很真实,很真切,说得很真挚,这就是我喜欢韩寒的一个原因。但系各篇所反映的,正是一些人,或中国社会所不应经历的不是青春的青春。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强调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我甚至不觉得年轻人需要什么救赎,什么方向,什么理想,什么希望,都不需要。”
“就像每一个时代里的人都觉得自己没有赶上一个好的时代。”

青春,它慢慢的走掉,甚至都不愿意和我们打个招呼,就在我们彷徨失措中远去,等到我们发现时,它已成为一个模糊的记忆。《青春》里那些事件,总是被人们慢慢的忘记,直到捧起这本书,我才发现其实有的人没有忘记,这里有杭州城里发生的一起车祸,乐清的一个伟大的老村长,还有荆州的市长江打捞公司,一幕一幕的好像在昨天发生过,又好像这样的故事又即将上演。这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青春记忆,从未离开,只等我们翻开。

动作、气质、样子都很像,太完美了。。。
动作、气质、样子都很像,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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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气质、样子都很像,太完美了。。。
动作、气质、样子都很像,太完美了。。。

开始看盗墓笔记的时候我高三,但没想到看到结局我居然已经大四了!期间,我已经放弃了,因为觉得这本书很可能是个大坑,但去年听说出了结局,我立马又决定看下去。本以为看完只是了一个心结,谁知,看完之后却有深深的感触~
其实早就不记得前面讲的是什么,早就不再追究那些未解的谜团,那些困惑的细节了~所以看到最后,我也还是没有完全弄懂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里面的人经历的那些事~故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天真,胖子,小哥,甚至3叔,他们这些人的结局~
说来有点矫情,看完这书真有种一段记忆终结的感觉~盗墓笔记出书到结局,在这五年间我自己也经历了很多事,但时间似乎总是延绵不断,没有一个起点,更没有终点~如果不以每一次升学为结点,我们的生活似乎就是这么一件没完没了的事,多么让人疲倦~还好,有这么一个故事,陪我走了生命中不长不短,刚刚好的一段日子。突然挺感谢三叔的拖稿,让我们经历了这么漫长的等待,如果很快结局,我也许还经历不了这么多,但也庆幸,他终于还是截稿了!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最好的盗墓小说,没有之一~还想找时间把整个故事理顺一遍,真的忘记太多了= =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潘子呀呜呜…TUT 在后面泡面那段也被戳了一下,“也许他是知道自己回不来了才不收拾”,在整个故事里,如果说吴邪是自找,胖爷和潘子完全是因为道义和情分被牵扯,最后落到这样的结局真是…我一直很在意的秦岭真·番外无误,三胖你当时明明说是“重要的线索”…看到黑金古刀的再次出场我还激动了一下,以为来头这么大的东西也许还会回来,结果看到总结的部分只能放弃这个念头…这两项是我的一点执念,请忽视。盗八最喜欢的部分竟然是三胖的后记,铁三角这个词真棒。基情方面,这尼玛是确立关系了吧草…什么联系只有你啊,什么从三十米高的地方跳下去救人还摔断手啊,什么替你守十年啊…天真最后都蹭起来了…=皿= 我看的真的不是小基文么…
接下来,说些有的没的。在已经被几乎全方位剧透之后,完整看一遍已经是像完成任务一样走个过场了。谢谢三胖讲的故事,和友邻一起讨论很哈屁,也因为这个故事结识了一些人,这对我来说很有意义。但对于盗八,这个结局本身我想说的是,我不会原谅你的…三胖,如果你不打算再说清楚这一切的话。剧透是一部分原因,感觉这最后一本明显是没有之前几部精彩了,三胖的侧重点似乎从剧情转到了基情。我也懂这货,拖的时间越长,读者期待度越高,压力就越大,要怎样的结局才不会被丢石头,怎样才能满足占很大比例的腐向读者,这货肯定没少琢磨。但…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至少我,希望在大结局中看到的是对这一切的一个清楚的解释,而不仅仅是瓶邪,盗墓笔记最开始吸引我的部分是故事,不是基情。很遗憾,盗八完全没有满足我。想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三胖你怎么能…用不可思议的某个谜这种说法来结束这一切!?当时知道真相我的眼泪掉下来。各种号称盗墓笔记解密的东西我是不会看的,我想要的不是“应该是这样”,我想知道的是原作者的说法。三胖大概肯定是根本想不出来又被催的紧…其实我不介意等,我只想知道个结局,现在这个根本就不算结局…
三胖在后记里说,吴邪对这一切厌倦了,好吧我接受这个理由,但请用别的方式,扯圆这个蛋吧三胖!!TAT

青春本来是个非常华丽的字眼,青春里的人都是美的,是在年少时光里放眼看世界的时候,用许三多的话说便是“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我发现自己的人生缺少很多青年状态,二十出头就不断的为房子,车子提前打算,没有更多的经济来源,唯一的攒钱的方法就是死抠工资!现实的社会逐渐侵蚀掉我们本该积极奋斗的青春!
这本集里写了对社会现实的真知灼见!总之是写我这个年龄段的人,是在为我写警世录,在问我“你的希望在哪!”又让我重新热血沸腾!
他叫我们看清社会真像,看清自己的现在处境,却最终没告诉我怎么摆脱这些麻烦的办法!我最终也痛恨他愤青似的唠骚!!!!!!!!
小感动:
过了少年,失去青年,踏向中年;机灵,勤奋,困苦,无望;想活得更好,活的更不好;有理想,不敢想;想创业,怕失败;盼真爱,却已婚;很错权,有敬畏;怨体质,但想做公务员;要买房房涨价,要买车油涨价;吃饱了勇敢,饿了儒弱;遵纪守法,但眼看着胡作非为的一个个发家;想胡作非为,上路一半摩托车又被扣了。身边能听说的混的很好的非投胎类,似乎都不带有正面激励色彩。然后一晃眼,孩子该交择校费了。
你赚了多少钱往往是中国家庭衡量一个小孩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的唯一标准!
在中国垄断行业只有两个可能,政府行为或者政府参与!
我有个朋友说,上海人不配有乡愁。可能中国人都不配有乡愁,为活得更好离开故乡,仿佛只有离开故乡才能活得更好。没成功永远漂泊,成功了在别处扎根。有雅致的故乡都没了,没雅致的不愿回故乡。那些在大城市出生的人可能幸运些,因为故乡不在千里之外,但你在这个城市里成长的痕迹都没了!
碟店前是一片绿化带,我看见一个小伙子背着两个大麻袋在捡矿泉水瓶。我走过时他正好转过身来,带着太阳帽和口罩,帽檐压得很低。明显不在白天出来,也不想让人看见。我想他也许就是那些无数给家里发短信说“我在上海,活得很好”中的一员!
演讲这个词会让人感觉带着说服的野心!
城市是一个幻灭年轻人理想的地方!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修得同性恋!

先说这大概算不得书评只算我的小感想 发发关于三叔的牢骚就这样……不要喷我谢谢
从中考之后的暑假开始看盗墓笔记,到现在大二终于结束了。我算是一边想【这tm什么驴JB玩意儿】一边好好看到结束的那种别扭读者 估计我不是一个人。当然作为读者,因为是消遣,所以不必太认真。但是作为作者……三叔在一开始显然也没认真。
这一点从第一本就能看出来。不知道别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看的盗墓笔记也不知道之后的再版有没有修改,总之我手头的七星鲁王宫这第一本书里就出现了前后搭不上的地方(就是那个没头没脑的“电梯”)。
第二本很糟,大家都懂的。要不是那后面云顶天宫的开头我可能就不看了。
第三本恢复了一部分第一本的精彩度。三叔大概就是在这一本有了认真的意思,开始卖腐走萌商路线积攒更多人气发掘腐女无穷的购买力。从当时情况看来,他应该是想出个5-6本。
差不多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出现系统的预测贴。最出名的应该是XX狐狸的那个解密,当时看过觉得太扯:她有两个误判。一是把三叔当职业作家,二是把这当成一个发生在现代却可以写进神话的故事。一个临时起意编故事的人,是不会参考那么多神话资料的,而且三叔本身并不是这方面的研究者可能连爱好者都不算,严密的神话背景根本不可能在这本书里出现。况且那句【可怕的不是鬼神是人心】也非常明白的指出这书里还是阴谋论占多牛鬼蛇神占少的。用神话解释一切,连三叔都不稀罕干。
(那时候自己也差点写预测贴,想论证这部书最后引出的秘密是关于长生不老 进而预测之后的走向。当时突然得病住院才没发出去……不过还是很自豪,当初在进入蛇沼之前的部分就预测了阿宁和潘子的死。耶。)
后来看到大结局旁边有坑爹的【第一季】的时候我就知道三叔改主意了,同时也明白 这书之后的走向会被完全扭转。果不其然,所有人的猜想都不同程度的和书里的发展出现了偏差。不过我想当时是一定有人猜出原本三叔想写的结局的……这或许也是除了三叔钱没赚够的另外一个5部变8部的原因。
想要把整个故事扭转就要付出相应代价。这个代价就是对之前一部分情节的舍弃和最后解释的明确性。我想我看完盗8没有掀桌应该就是明白前面这两句话的缘故。虽然到最后三叔相当于还是什么都没解释(关于小哥),但回头捋捋前文你就明白:想8本结局也只能是这样了。
上面都是意料之中的,这插播点关于情节的意料之外的。首当其冲的就是关于疗养院的笔记和天宫死循环里笔记上的时间冲突。三叔说了那是个伏笔,于是大家就在掐到底是哪边撒谎了……就怎么也没想到两边都没撒谎考古队的人有真假两拨。二来就是没想到物质化这梗三叔弃的这么干脆利索。老痒出国逍遥被三叔遗忘了啊……
到现在我也不觉得徐磊是作家,他就是个编故事卖钱的。编故事的总得有点优点。比如说能让你短时间内焦虑/紧张/恐惧到想把书摔一边儿去但还是贱贱的接着看了;不论在什么气氛下都能搞个笑;还有那个深得各种坑爹电视剧和鸡皮疙瘩系列真传的分节方法。他制造小高潮是一绝。盗墓笔记文采这么糟糕全是大白话却这么受欢迎,跟故事情节的张力和推进的节奏感有很大关系。
从徐磊本人来说其实他也不容易。曾经还看到过报纸上他妻子的访谈说徐磊曾经写出抑郁症(还是狂躁症来着我忘了)。真假不知道,但我乐意相信。不做准备就去写这样一个故事绝对是折磨人的(查查冰与火之歌吧)。而且三叔有他自己的原则,两点就能看出来。一是其实他完全可以充分发挥第二本的作用然后把这个故事圆满结局,但是他没有。甚至到第八部他几乎完全舍弃了坑爹的第二本。二是他有点耍赖的说话算话。之前说了5本结局他就真来了个大结局虽然是第一季的。后来又说八本结局结果一本不够擦屁股的那也不出九管它叫八下。其实他就算像当初跳票一样再出个九大家也拿他没辙。
故事有硬伤,盗8写得再有沧桑感也不顶事。况且我丝毫不怀疑之后的藏海花会继续坑爹走说了跟没说一样的路线。所以就这样吧,也只能这样了。盗墓笔记恐怕已经超越了一部书的存在,成了一代孩子的共同记忆。大一点的有哈利波特,我们的是盗墓笔记。
最后的废话:节操掉光光的我看完盗八爱上花爷了。就为那一句‘不然我们就白死了’……帅爆啦!!!

前些天看完盗八,掩卷難眠。
初始只覺得三胖子怎能如此狠心刻薄,居然忍心在最後給每個人留下這麼一個堪稱殘破的結局。
天真,小哥,胖子。
鐵三角。
然而再同生共死的情誼,也敵不過陰謀詭譎與生死離別。
让人觉得如此无力——就仿佛无论怎样的挣扎也敌不过命运沉重的倾轧。
也许一切都是冥冥中自有定数。
如此无奈。
吳邪。
天真也許是三人中最最平凡的人,沒有任何过人的能力体力。虽然有点小聪明,却也耍不出什么大计谋。
然而本心是善良的,又很容易心软。
闺蜜说其实整个故事里最惨的人是吴邪——因为只有他的追寻最后是没有任何结果的,即使已经付出了如此惨烈的代价。
瓶子也好胖子也好,起码他们的追寻不论好坏,都有所结果。而且,最终都是由自己做出的选择。
而只有天真,从始至终都活在别人设计好的人生里。即使努力去追寻了,最终得到的,却依然是一个又一个更深的谜团。
但他却依然执着,坚持着追寻自己想要的答案。
虽然也犹豫过动摇过,到最后却依然是拼命迈着发抖的双腿挣扎向前。
就好像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一样。
所以说。
“无邪,是曾经的吴邪,也是曾经天真过的每一个人。 ”
胖子。
我应该怎么评价胖子呢?
应该说,低俗,自大,不靠谱,超级爱财,关键时刻总捅娄子。
然而胖子事实上心思细腻,做事有条不紊。虽然洞察力极强,却不去过多深思复杂的事情。
很多时候遇到疑团重重的机关,也是靠胖子直线条的思维,才能最终打破僵局,化解危机。
其实胖子是整部作品里面最豁达的人,很多东西他都可以不去计较,是因为他都能看得透。
又因为看得透,所以做人才格外的简单。
不管深陷怎样凶险凄惨的境地中,胖子都能用他独有的幽默来化解大家的紧张和绝望。
而这样的胖子,却也没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明明只有他才是最有条件获得幸福的人。
三胖子也说,几个人里只有胖子是可以化解悲伤的人。
然而他的悲伤,却又有谁能够化解。
我爱的胖子,希望有一天你能幸福。
闷油瓶,或者说小哥。
他就如自己所说,是個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的人,不但沒有記憶,就連“張起靈”這名字,甚至也不屬於他自己。
麒麟的血脉,家族的责任,都必须由他一人背負。
於是直到最後我們才終於明白,原來他是真的一無所有——除了无论何时都压在肩頭的,那無比沉重的責任。
然而這樣的他,也終於有了命运可以有所交匯的人——人生从此不再是一條延绵無止境的孤獨长線。
于是在面无表情之下掩藏的看似漠然的情感,才在我们一幕幕回顾中,浮出纸面。
于是我们才知道,淡然的逃避责问也好,沉默的转身离去也罢,其实不过是对身边重视的人付出关心保护的行为。
以他自己的形式。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我做的所有的事情,就是想找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看着自己的手,淡淡道,“你能想象,会有我这样的人,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就好比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我存在过一样,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吗?我有时候看着镜子,常常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人的幻影。”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那么十年后,还能有彼此相视一笑的瞬间么?
我希望可以如此,却又不敢去想象。
然而其实我心里知道,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结局了。
我都知道。
说穿了,只是深心里不愿承认罢了。
就像我永远不能想象瓶子有一天能变成笑容灿烂的阳光少年。
我想对于每个人来说,其实本也没有所谓的HE存在。
而且每个人都有着自己追寻的目的。
你的局,未必就是他的局。
所以,也许对每一个人来说,其他人都是局外人。
然而人生路途中彼此相遇,同生死共患难九死一生的一起走过。
到最后沉淀在心底,无人可以替代。
即使最后的最后也不过只能默默送他走。
然后等待岁月流逝了光阴。
找他回来。
十年啊,十年。
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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