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到80后作品,绕不开两位作家---郭敬明和韩寒。两个人作品的共同点引起读者的共鸣。
我读高中那会,读四姑娘的书比较多,可以说我的青春是由四姑娘陪伴长大的,姐姐靠着他华丽词藻混迹江湖,标榜好学生,老师面前的乖学生,但其实内心叛逆,那时我也忧伤啊,也是乖乖孩啊,也默默流泪于手掌心,起初读的是姐姐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藏在内心中的烦恼好像困兽般被他的文字给带领出来,我也陷入了青春自作多情的忧伤中,是青春的荷尔蒙还是无妄感带给我的恐惧,说不清道不明,这是认同感。
韩少的粉丝一大群,不多我一个,但为什么韩少的粉丝多,不仅因为他说话尖锐,站着说话,并且幽默,最重要的是说到读者的心坎里,说出了深藏我们内心懵懵懂懂,可能还幼稚模糊的想法,到了他的嘴里,说得这么溜。有的人喜欢听“苦瓜脸”讲道理,但大多数人还是喜欢亲切富有魅力的老师,比如苍老师。
其实读书也可以不用太累,权当韩寒在玩票,什么道德感,什么公共精神,通通甩两边,就看文字,字里行间流着一股痞气,不官不武,文字就像闪着光,相较于郭敬明的那种镶满施华洛世奇的文字给人奢华滥情之感,读韩寒的文字就像是满嘴子柚子汁般爽快。
放到任何一国家,一名国内知名车手既是畅销作家,这种人不受欢迎才怪,不有钱也怪。郭敬明和韩寒应得那些钱,而且应该更有钱得多。
PS:我很想看韩寒当一回泳装比赛的评审是什么样子。

因为我看完了之后心中充满了万千思绪!!!
但是又不能跟你们说因为你们还没看完!!!
不能剧透啊真讨厌!!!!!!
所以 我要自己写一篇来发泄我的激动心情!!!
如果你不小心点开的话就现在关掉吧不然不要到时候说我剧透!!!!
艾莉亚居然跑去无面者那里了!
无面者在第一卷就出现过 高端组织啊 她居然就这么呆下去了。。。
第二天早上瞎了!!!看到这句我顿时吓醒了啊(我每次把冰火当睡前故事看的结果就是睡不着!!!)
虽然我觉得太残酷了!但是就剧情来说 如果过两天她又好了那就太瞎眼了 估计是真的瞎了。。。或者是要很大的代价才能回来。。。
之前还感叹她流亡这么久终于安顿了下来 居然瞎了真惨。。。
话说回来,她杀了歌手真的是对的么,虽然歌手是很讨厌。。。但是艾丽娅不至于直接就把他杀了吧。。。
珊莎!终于变有趣了啊。。。之前的傻逼少女终于长大了点,在鹰巢城还算玩得转,至少把小劳勃收拾的服服帖帖的。。。
其实说起来珊莎如果在和平时代是得体的好姑娘。。。虽然花痴了点 但是不傻。。。最大的问题是她太没有愤怒和野心了。。。既不想报仇 也不动脑筋给自己一个好出路 反正跟谁信谁。。。唉虽然现在小指头听起来不错 但是谁知道呢 小指头这种人从来没有POV 他说什么没人敢信的吧
小指头原来是终极boss啊!搞了半天杀掉琼恩艾琳 艾德史塔克 乔佛里拜拉席恩的就是他!!!琼恩这个伏笔从第一部到现在 都是一直在纠结 搞了半天是小指头!! 他到底干嘛这么杀来杀去的 好期待后面的剧情
凯特琳略惨啊。。。从第一卷开始求助小指头就错到底。。。之前她的POV我觉得特别烦。。。就是太悲天悯人了。。。而且做事特别二。。。但是她死了也挺惨是。。。居然复活!imba了。。。但是她复活了之后就变凶了 不好啊
瑟曦太后是否可以堪称此文最二人物了。。。居然还有好多POV。。。看的我好不爽啊。。。
她的预言。。。杀她的肯定不可能是小恶魔 不然剧情也太俗了。。。 估计是詹姆无意中把她弄死了。。。至于比她年轻又美丽 不大可能是玛格丽。。。 丹妮或者珊莎? 大家都会觉得是丹妮吧。。。
布蕾妮!没人觉得她是扫把星么。。。什么事都没做成。。。跟谁谁倒霉。。。蓝礼被开挂的史丹尼斯杀了。。。詹姆断臂。。。凯特琳遇到红色婚礼。。。不过这姑娘真的心眼实在。。。大概是因为我没见过她有多丑。。。还是挺喜欢她的
山姆肯定会成就一番牛逼事业的!这种看起来是小人物的人一发力就牛逼了。。。他怎么没事老在路上遇到史塔克家的人啊 = =b
为什么大家都说琼恩是莱安娜和雷加的儿子啊。。。我没看到那段伏笔可能是没在意到。。。
如果真的是的话!那就太神奇了!!!现在想来可能性很大啊。。。
这一本主要是把维斯特洛的战争扩大到了全世界吧
铁群岛 多恩 旧镇 教会 全都在磨刀霍霍呢。。。
现在大家都等着丹妮结婚。。。看她怎么想就能很大的决定事情的发展了!!!!
前面出场之后又出现的两个劳勃私生子 米亚石东和詹德利 期待剧情哦
之前的剧情一直展开 大家都散落天涯 这一卷似乎在慢慢重逢中。。。

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没有逻辑,没有常识,基本上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八道。

1. 把优秀的且他信任的人扶上正位。
2. 重新寻找重心点,打造产品线,砍掉多余项目,裁员。
3. 广告,重塑品牌形象。
4. 解雇董事会,寻找支持自己的董事。
5. 产品开发是并行进行,软件,设计,硬件等都从头参与。虽然有很多很多会,但能确保各个部门深度合作。面试新人时,各个部门的老大都要看过。
6. 只招最好的人。
7. 和索尼和时代华纳不同,他们都按div分立各个部门,各个部门自负盈亏,协同效应产生非常困难。乔布斯自己亲自控制各个团队,使他们协同工作,把苹果公司作为一个灵活的整体,整个公司统一计算盈亏。

抽空看了严歌苓的原著《金陵十三钗》,相比电影,文字更有张力些,字里行间透出的那个时代的伤痛隐隐约约让读者了然于心,而这,也是电影所真正无法达到的。喜欢严歌苓文字婉转间的秀气和透出的女性魅力,也喜欢她对大时代下、大的历史下小人物的悲欢离合琢磨的深意,而这也是当今很多作家多达不到的,阅历首先是一个女作家素材的来源。
还是那个冬天,1937年南京的冬天,一群教堂女学生和十三个秦淮河畔青楼女子的故事,相比电影,原著加了很多背景以及细节上的描写,往往更能传递给读者那个时代的悲伤,故事以女学生书娟为视角,“我姨妈书娟是被自己的初潮惊醒的,而不是被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南京城外的炮火声”,从个体的视角尤其是女性的视角开篇是严歌苓一贯的文风,他尽量地克制地展现战争本身,而更多地展现书娟、玉墨、戴教官、红菱等人的心理,描写许多与教堂之外的战争并无关联的个体感受,“这时我姨妈只知一种极至的耻辱,就是那注定的女性经血;她朦胧懂得由此她成了引发各种淫邪事物的肉体,并且,这肉体将毫不加区分地为一切淫邪提供沃土与温床,任他们植根发芽,结出后果。”我们能感觉到严歌苓在回避固有意识形态的笼罩。这种关怀,似乎更加博大和长久。而这,也是残酷战争中个体感受的人性关怀的极致。
底层的关怀从严歌苓的文字中处处可以彰显。书中对妓女的描写没有出现一边倒的局面,既不是令人厌恶,也没有一位塑造高尚,而是活生生的血肉,将他们普通生活的一面展现给我们。她们由于战争而变得可爱,而且这种可爱随着战争给他们带来的一系列凶险事件而渐渐加深,同时她们也一直带着自身的根性:嚣张、势利、贪生········在书以及电影的开头部分,“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之感尤为突出,这是对青楼女子们的出色还原。至于十三钗为什么最后会选择从容赴死,除了是受到玉墨的感召外,更多是因为玉墨和书娟以及书娟父亲复杂的情感纽带,而这在电影中却没有展现,于是我们总觉得电影中十三钗的赴死少了点什么。我们只隐约看到了导火索,看到了十几个女学生不愿赴宴选择跳楼而玉墨她们为了安抚他们选择赴宴的情形,却不知道其背后其实更大的心理动机,这也是小说的戏剧化以及情节化。
士兵形象在书中也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国民党溃不成军连夜逃离,剩下的士兵被日军捆绑任其鱼肉,这种狼狈景象却显得真实无比。几个躲进教堂的国军士兵与妓女门共处一室,与她们饮酒作乐,男人身上某种东西也是无比真实。直到最后的死亡,也没有高大全色彩,显得异常真实和无奈。而电影剧本将此换成了更易理解、也更加“政治正确”的场景——李教官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场景,比起原著,还是差了那么一口气。
小人物往往会被大时代所遗忘,因为英雄式的人物太过耀眼,也因为小人物太过庞杂,但是真正写成大时代画卷的往往是一个个小人物,在中国,这样的小人物就更是数不胜数了,但是小人物被拍成电影,也是被塑造成英雄式的小人物,这是电影和书的区别之处,这本书描写的女中学生只是其中的沧海一粟,她们也有着丰富的感情,但是她们不是时代的主角,注定留不下自己的名字。最喜欢的一段是阿顾打水时被打死的一段,没有临别的语言,没有任何主义,就是为了生存,就那么被打死了,悄无声息,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生存的状态,朝不保夕,没有任何安全感,死神随时会降临,不论你前一刻是富翁还是乞丐,面对残暴的战争,等待的都是死亡。所以,故事的真实性恰恰体现在士兵们无力反抗,妓女们难知亡国恨、两位神父的高尚道德和行为中。书娟更多地不是同仇敌忾,而是对玉墨的恨,甚至打算用烧红的铁钳复仇。其后书娟的忏悔也不是简单地讴歌十三钗的赴死,而是她们的死亡使书娟觉得误解了妓女,并为之前的行为感到了羞耻和惭愧。文字讲述故事的魅力恰恰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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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那个在杂志上让大家一起来猜测自己能连载几年的人,写下了第一个篇章
五年后——
五年的时间能改变多少?世界的颠覆也不过需要一场梦的时间。五年前我守着时间每个月抱回杂志追连载,五年后3本重重的限量版摞在床边。出第一本书的时候我在面对中考,看到尾声的时候,我高三了。
1115的那场火灾,在上海的孩子都知道是多么大的一个伤疤。万万没有想到,你会在这个伤疤上,又添下了重重一笔。
有遗憾么?有的。有疑惑么?有的。有愤怒么?有的。有悲伤么?有的。
但再想来,或许这样的安排,才是最恰当的那个。
你真的以为一切都会好转么?宛如回来了,可是她脸上的疤,你们看不见么?崇光回来了,可是远走的简溪,你们忘记了么?南湘回来了,可是席城的声音,你们听不到了么?顾里回来了,可是她的骄傲,会这样放下么?顾里回来了,可是心上的伤,会这样愈合么?林萧,林萧,你说你一直都没有走过,你的恐惧自卑你的小肚鸡肠你的矫情畏缩,你真的以为,你会克服么?
一场火烧掉了一切,你们的爱啊恨啊虚荣啊,你们的争啊吵啊比较啊,就在这样的一场火里统统不见了踪影。
这样也好。在你最美丽的时候离开你,我想起来的,都是你的好。
如果呢,如果宛如没有搬进那幢公寓呢?他们,你们,我们,应该会幸幸福福的,像从前那样生活在一起吧
你做梦呢?
或许你说,顾里的一场癌症让这群人放下了从前的恩怨,真相大白,大家又回到一起。
不,不是这样的。这是多么真实而又刻薄的时代,每个人有着自己放不开的阴暗,就算突如其来的灾难能让他们暂时的放下那些零零碎碎,团结一致同仇敌忾,但是当灾难过后呢?人永远是一种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动物。那些看似不经意的,不醒目的,细小的琐事,是揉进心口的一把把玻璃渣子。它们在那里闪烁,随着血脉而跳动。那些隐藏着的种子们,总有一天会长成参天大树。
我们爱着又恨着的一群人,就这样走向了一个我们从未想过的结局。我突然想起某期的最小说上,是谁猜对了结局?四爷会不会来个地球大爆炸,大家都死光?
为什么随着书中的人物起起伏伏,嬉笑怒骂?因为我看见的是自己。
小时代里的布局也好,场景也好,都是真是的存在的。作为一个上海人,我看着那些熟悉的地名出现在书里,甚至是顾里对北京人的敌视也是那么的熟悉。他们好像就这样,真真实实的和我活在了一个城市里。
其实,都是真的吧。
年少时的我们和南湘一样,无比的憧憬自己的爱情,一定要轰轰烈烈。我们幻想自己是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美女,一头招魂幡引得世人竞折腰。我们幻想自己是那些痞子的拯救者。英俊而又不羁的男子哟,我相信你的内在是一派赤诚,我相信你的内心是无比温热,我相信我是拯救你的那个红颜。我以为和你携手走过了大段大段的青春,我看着你从青葱少年一路成长接受了世界的洗礼,所以我比他人更懂你。我看着你就这样一点一点的被这个世界卷入漩涡,我却还记得你最初的美好。我以为我可以把你拉出来,却忽视了岁月的力量。我相信那时你是真的爱我。我却没法相信现在的你是真的不爱我。
那是属于我们最初的,粉红色的幻想。
假如做不成南湘,那就成为顾里吧。我是无数少女漫画里描写的智慧美貌家世显赫的公主,我是万人瞩目的焦点。我坚强,冷漠,理智,在何时何地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我用金钱和手段维护着看不见的自尊,男友也好,闺蜜也好,我从不害怕。这世界上没什么我办不到的。如果有,那我也要不择手段的找人办到。但我的内心是无比的娇弱。我有一切该有的少女情怀。我要面子,和男友争吵后面无表情,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落下眼泪。我说我的坚强全是佯装的坚强,懂我的人才会看到我内心的柔软。
我尽全力建起城堡,拼尽性命守护却希望你能走进,看见高墙里的我。
唐宛如,那是我们所有回忆里,最柔软的一段。我可以没有美丽的容颜,我可以没有漂亮的身材,我可以没有傲人的家世,我可以没有智慧的头脑,我甚至可以像个男人一般,没有一丁点作为女人该有的优势。我语出惊人,我不羞不臊,但我有不必惧怕任何的青春。就算我什么都没有,我也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挥霍。你们成长吧,成长吧。我还停留在那段最美丽的时光里。你们骄傲吧,你们炫耀吧,你们争夺吧。你们最后伤害的,其实是我。而最能伤害你们的,其实也是我。
你可曾想起那段,被你遗忘的青春?
简溪是年轻时代的完美恋人,英俊,浪漫,温柔,和煦,像早晨8点的阳光,热烈又不失温情。我们一起走过了最开始的懵懂,一起踏入社会,我也以为我会和你就这样一直一直的走下去,我也以为你会一直包容我的任性和骄傲,我也以为你会一直的在我身旁,隔开所以的干扰。可是我忘记了,你的温柔是你最大的优点,也是你最大的弱点。在林泉这样的人面前你手无寸铁。我怨恨的不仅仅是把你夺走的她,我怨恨的是放弃了我的你。当你婚礼的那一天,我一定在请柬的正反面写满诅咒你的话语。你怎么可以放弃我,你怎么可以放开我。
错的不是没有抓住你的我,错的是松开手的你。
上帝给的礼物,是出生在圣诞节崇光。上帝说,要有光,然后就有了你。你像下午3,4点阳光,穿过云层穿过树叶洒在斑驳的马路上,温柔的抱着我。你为了我而生,为了我而死。离开了简溪的我遇见了你,你为我疗伤。每个女孩子都希望自己的身边存在这样一个蓝颜知己,条件诱人却无视了身边的花花草草,为了不是公主的我默默守候。崇光的存在带着每个女生到达了公主梦的顶端,之后他沿着上帝预设的伏线走向了死亡的终点。你是必要的男二,你是未必的男一。
你是我最期待最必要,却也最不重要的男配。
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许多的人,像宫洺那样生活在金字塔的顶端。他武断,专制,冷漠,他英俊,奢侈,无所不能。他是这个世界上接近于神一样的存在。我们渴望接近神,我们渴望变成神。我们却忘记了神背后的苍凉与辛酸。想要在人前光鲜亮丽,就要在人后拼命努力。而不得不承认的,叫宿命。我可以是KITTY,妆容无懈可击,身材无可挑剔,舞文弄墨都不在话下。我是他人眼中的MISS QUEEN,我是新人眼里无所不能的蜘蛛侠,但你知道我的付出和我的努力,以及我再怎么努力也变不成神的现实。努力可以变成KITTY,却变不成宫洺。他自始至终都在看着这场闹剧。他和每件事息息相关,他主宰着每一个故事的走向,但他是局外人。
还有种幸运儿叫neil,家世无敌,才智过人,长相更是惊为天人。但我最羡慕的,是他因为一句“l'm nit happy anymore”便离开了。多少人希望自己在面对这样的伤痛时都能选择离开。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的离开?
但更多时候,我们是像林萧一样,普通而又卑微的存在。我们看似拥有爱情和友情,我们看似圣洁。我以为我为了别人的存在忍辱负重,所以在你们有愧于我的时候破口大骂。其实,我是真的以为世界,是围着我转的。
我能理解,你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能理解。你骂顾里,骂宫洺,骂简溪,骂南湘。不管是谁你破口大骂。顾里于你是这样一个趾高气昂的存在。你依附着她她也依附着你。你以为你是阳光照亮南湘的黑暗,你用怜悯的眼光看着唐宛如。你别不承认。其实你打心底里看不起你周边人的存在。A有缺点B有缺点C有缺点,你最看不见的却是自己的缺点。你觉得世界是为你而建的,你周围的人围着你转个不停。所以在顾里询问你初夜的时候你恼羞成怒,你恨吧,恨你觉得冷冰冰的机器人有了爱情你却落空。所以在思南公馆看见南湘你失去理智,在她成为总监的时候彻底敌对,你难道忘记了之前自己又多希望她能找到工作么?不,你没有忘,你嫉妒吧,嫉妒这个本来就比你优秀却一直被你提携的人如今真的超越了你。就好比带实习生,没有人希望自己带的实习生愚笨,也没有人希望自己带的实习生优异到超过自己。所以你不肯放开唐宛如,你拉着这样一个处处不如你的人为你垫底,你在她的悲剧里倒映出自己的甜蜜。什么时候你才能收起那份自以为是的同情呢?你根本不能,这才是你赖以为生的根本。
然后有天你醒来,发现不过是梦一场。
那些和你笑过的,骂过的,你同情过的,羡慕过的,记恨过的,你拥有的,失去的,其实都是假的。他们是一幅幅的幻象,就这样倏的不见。你以为是切切实实发生的事,其实都是假的。
你不信么?你说梦里留下的笑也好痛也好,都是那样的真实。你说你看啊他们存在过的痕迹都还在。你说怎么可能呢。
其实都是一场梦而已。
为官的,家业凋零;富贵的,金银散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情的,分明报应。欠命的,命已还;欠泪的,泪已尽。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看破的,遁入空门;痴迷的,枉送了性命。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眨眼之间已千年。那些爱也好,恨也好,都随着时间长河奔流向前,再也没用回来过。
而我最后能想起来的,竟是那些最年轻时候的岁月。爱啊恨啊的,都记不得了。
山庄方一日,人间已千年。
零落成泥碾作尘,不过梦一场。

个人感觉这就是为结尾而结尾的,前面那么多迷,都没有交代清楚,铜门后面是什么?陨石里面是什么?那个像小邪的人到底是谁?地道里到底是谁?都没有说。这个来看,作者应该是被催稿催的,江郎才尽,或者是还来不及显现,我现在被我推荐看着本书的同学骂惨了。。。

任何一本人物传记,要写书评,从来就不可能是单单针对这本书的。我们总是会把焦点集中在人物本身。预料到自己会这样,所以在开头,我要感谢本书的作者,感谢他的工作,也许还是不太客观。真实的乔布斯的许多事情是作者无法了解的,但这本书改变了jobs在我心中神一样的地位,将他拉到了地球,感谢作者带来的这些变化。
无论是名人还是普通人,都有理由将自己的一生写成一本足够精彩的传记,但由于名人到达了我们想要到的地方,我们希望自己可以了解整个过程从而对自己的人生有所启迪。真的是这样,我们想成为政治家,我们读《毛泽东传》;想成为企业家,我们读《乔布斯传》。
我没有苹果的产品,对人们排队购物的行为不太理解,但引导了这种行为发生的人,却引发了我的无限兴趣。那时我的脑海里有个他的模型,我认为他应该是这样的:执着于梦想,锲而不舍。这一点是每个成功人士的必要装备。其他的呢,生活中的他对人友善,因此得到好多人的帮助,所以在事业上他成功了。于是我就想:啊,如果自己以后能嫁个这样的老公,岂不美哉!!!
当你更深刻的了解这个人时,你会发现,完美主义的人,在生活中并不完美。完美主义总不可能概括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你要创造好的产品,还要让公司所有的员工不那么辛苦工作,还要做好老公,好爸爸。不可能。从来不可能。从小到大,我一直渴望完美,或者说和谐。不仅在这一点上做得好,我还要做好每件事,理智告诉自己这不可行,但潜意识却从未放弃过抗争。我想今晚去锻炼身体,但还想写写自己的英文作业。其实都是完美主义在作祟,自己不需要那样。完美主义只需在一个领域发挥作用就好,太多了,反而不再完美。
一如乔布斯,他要创造完美的产品,在这一点上他的完美主义情节表现的淋漓尽致,但在生活的其他方面呢,我不认为对世界的极大多数人而言,他们会喜欢这样一个人,所以我也一直否定文中提到的乔布斯的看似美满的家庭生活。他这个本身就意味着麻烦。如果因为要设计伟大的产品,就要当“蠢货”,啊,那你真是要把这件事当成人生的一个伟大理想才行。
看到外国人的传记,尤其是近现代的。我们都要咒骂一下咱们的教育体制:这样的教育体制要为我们没有产生乔布斯买单。我一直憎恶这种说法。现在亦如此。我要感谢我们的教育体制没有产生这样的乔布斯:在高中结束后就步入同居生活;吸毒;对自己的女儿不管不顾;没有礼貌等等等等。他是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公司,但不意味着他自己坚持的所有东西都是正确的。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并不是应为他为人伟,才被称为伟人。这让自己想起经常被大家谈起的一个段子:一个人成绩不好,于是扬言要学比尔盖茨,退学创业。那你究竟学了什么呢?
所以,无论你多么崇拜你的偶像,都要将他放在你的后面,先看看自己,尊重自己的想法和内心后再去崇拜那个人。
我对乔布斯感冒,因为他的死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在最后,我还要再次感谢《乔布斯传》的作者,幸亏它不是自传,所以在这本书里,我们能看到他较为真是的一面。如果换做极度自恋,完美主义,拥有现实扭曲力场力量的乔布斯本人来写的话。也许我们会错过更为真是的他。谢谢。

不记得什么时候,可能还是我读本科的时候(因为那时候还用收音机吧),晚上长夜难眠,打开收音机,听到陕西某台讲述的故事。一开始没有太着迷,慢慢的却被情节的跌宕,场景的宏大,想象的丰富,知识的渊博再加上人物配置的精妙所吸引。觉得听广播实在是不过瘾,第二天一起来就去找来书酣畅淋漓的读完全套。当时,后面几本还没有出来,于是我只能焦急的等待。
最近这段时间有些儿空闲了,好在终于10出来了。又是一口气读完。但是这次感觉完全没有上回的意思了。就像小时候觉得特别好吃的热干面,当我离开家乡多年再回去找寻那儿时的美味时,却再也找不到了。真的有点遗憾。其中的对场景的描述无法再吸引我,而我主要将注意力关注于情节的发展上,因此也看得比较快。
感慨作者的想象力呀!如果唐涛把每个人看成自己的棋子,为每一个人写好了剧本的话,那么作者就是最大的BOSS。从宏观上把握着每个细节。最后终于揭开谜底,确实有点儿狗血呀~~作者给自己留下了很大的余地,不论从那一个分支开始都可以再写二十本呀~~~
不敢再看了,到此打住,真的打住~!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
一
生活流沙一般,日子也过的散漫混沌。
这不应该是生活本身。
被爸爸用“不可一日不出门亲近世界”的严厉拖回了老家。现在的我坐在表妹家温柔的阳光里,空气中弥漫着水洗过的清新,漫山遍野的安宁与平和,即便是不可避免的寒冷,也不是肃杀,而是温馨。李海鹏说“生命的真正悲哀,在于没能在草木幽深的长夏,俯瞰威严的群山和细小的河流,在碎云累积的空茫中飞行。”和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面对面,在任何季节都是最美好的事情。
而平淡,没有任何好事情值得庆祝,亦没有被任何坏事情搞得焦头烂额的时间,在我看来却值得内心小小的庆贺一番。
二
然而还是要将最近的感受记录下来。关于《乔布斯传》。
它给了我无以名状的震撼。关于认知这个世界的矛盾与冲突,关于明了这个世界的前进方向,关于尊重思考的独立性。是的,生命本身自有光泽。
即便是之前一位好友评论说这不过是一本平平的传记,与之前那些繁星般多的传记没有任何不同,我却认为,艾萨克森用让我激动不已的笔触追寻着客观与激情的平衡,并且,显而易见,他做的很好。这种感觉就像是他将一个遥远,除了产品发布会外将自己的一切都逃脱于媒体的人深入肌理的描绘了一番,你一下子了解了他内心的惶恐与坚持,他灵魂中本质上的伟大与偶尔的不安。我深爱这样的叙事、描绘人的方式。
三
对我来说,这本书其实更像是一本成人礼,你曾经那样的幼稚单纯,对生活以一种最直白的方式去体会它的痛苦和悲哀,深深着迷于它短暂的成绩与欢乐,并为偶尔的失去痛不欲生,哀叹不已。而事实上,生活并无定数,它是一个矛盾体,你看待它的方式决定了它的质量。你会有时为了达到最终的目标和过程的和谐,拘泥于难以忍受的条条框框并屈从于无数人的意见,而这种和稀泥的方式最终只会导致自己的思考结果被他人并无价值的观点所扭曲,生活毫无新意,成了一场不断妥协的表演。乔布斯毫不避讳与别人的不同观点,并以此为乐,若是没有他那对完美主义的极端追求,何来让无数人为之痴狂的IPONE,何来计算机领域一次次让人醉心的变革?
他不是拯救苹果的神,而是一个个人生活无任何章法却将苹果新品发布会设计到炫目至极的艺术家,一个批评起下属来不顾及任何情面却尊重任何敢于挑战他权威的员工的CEO,一个认为世界非黑即白,世间之人非天才即蠢蛋的极简主义者,一个天才与魔鬼的矛盾体。你可以非议他那冲动,挑剔,残酷的性格,却又深深折服于他对于产品的让人敬畏的品位,你可以厌恶他的自负和强烈的控制欲,却又不得不承认,有时过度的散漫和民主只会导致决策的低效率和公司的运营困境,并如索尼一般在音乐市场的竞争中输的一败涂地。
他经历了生命中所能经历的一切,从少年得志到被苹果抛弃再到重新以最让人动情的方式回归,他像是一个布道者,当这个世界最终认可了他“至繁即至简”的理念时,上帝却将他召回,留给人们“我们还将如何创新”的感叹。
末尾时,他向艾萨克森述说“也许死亡就像是开关一样,啪的一下,什么都没了。这或许也是我不喜欢给苹果的产品加上开关的原因”。
四
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他将自己所做的对于未知的探索,对于极美的追求看做是生命的奖赏,即便这一过程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而每每当我们回望自己那残酷的生活,谁又能真正抱着过程即是奖励的心态?我们拼命的想要一个结果,并以这最终果实的好坏衡量过程的美好或是灰暗。在我们的心里,过程,或是完全值得或是毫无价值,却从未有过奖励的意义。现在,让我们告诉自己The loser now will be later to win,一时的成败荣辱不过是上天和我们玩的一场游戏,游戏本身自有无穷欢乐可言。
五
You say you want a revolution.你说你想要一场革命。事实上,在这个看似荒谬的世界,在我们童年那些单纯无知而又真切热爱生命的岁月里,每个人的心里都会想要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只是,岁月风一样无情的吹拂,让我们改变了什么呢?
‘

总之期待越大,失望越大吧。。
辛辛苦苦等着最后结局出了,屁颠屁颠去看。
想着谜底一切揭晓。想着最后有个圆满结局,最好小哥和无邪在一起什么的(虽然估计三叔也不会这么写)。
可是呢,可是呢,多少人真正满意了。反正我是真的真的失望啊,、、
虽然当中我真哭了,等小哥再次出现咱容易吗咱。
可最后的 结局是什么啊~~~~~!(怒!~~)
十年十年。。。~~~~!
三叔是真要快点脱离盗墓才这样 可以说 草率的 烂尾吧。。

写得很客观。喜欢它的真实性。
乔帮主是一个十分倔强的老头。在中国这样的老头我也有见过。为什么它会成功呢,以下是我的分析:
1. 完全的执着,执着于小范围的事物,对品质的精益求精。(去掉一切与之无关的其他事物)。
2. 身边的一群人才。(可以认为是对身边资源的应用)。
3. 没有着力于弥补自己的缺点,而是大力发展自己的专长。
4. 出发点不是为了钱,而是自己真正想要做的。
5. 成功的推广了出去,而影响世界。
书中最后的关闭的声音很是感慨。
这一生,谩骂也好,赞美也罢,随它去吧,凭心而做。
你可以有缺点。不要把你的所有目光都放在上面。如果花大力气去弥补它们,只会使你会变得平庸,不如多花点时间在自己的特长上。那样才是你会更出色!! 谨记!

很偶然的知道韩寒在台湾出了《青春》,心里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有点遗憾的是觉得自己目前估计是没能力看了。但是后来发现百度能下到PDF,你动动脑筋、使使劲还是可以看,而且,我现在也有了台版书。
我时常觉得,在当今网络发达的年代,其实没有什么是真正能禁的,最终你能不能看到取决于你有多想看到。尤其讽刺的是,你禁的东西拿过来一看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刺激,因为很多人都在说同样的话,就是声音没有这么大、说的没有这么有趣。韩寒被造就了今日的影响力,动不动就删呀、禁呀的这些人功不可没。人的好奇心加上管理部门整出来的神秘感,势必让这书出在台湾都能成为畅销书。我想,我们应该有权利听到这样的话,批评不是破坏,不满意是希望能够看到自己生活的环境变得更好。真正关心社会发展的人,是无法闭着眼睛摇头晃脑的。
韩寒影响力的突然壮大是从写时评开始的,尽管我认为他实际不关心写作的文体,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往前走而已。但这种转变是成长的水到渠成,由于我自己的成长速度慢于他的,所以当我还像过去那样看待他时,没有敏锐的发现这种转变。现在,我才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然后感叹自己的“奥特,慢”!
内地最终也出了这本书,但阉割过的东西大家都知道,穿着的时候人模人样,一旦脱了可能吓死你。即使是很有情怀的《青春》一文,实际也把筋给抽了。过去我曾觉得自己也能写出类似韩寒这样的文字,可是现在却知道不能,我少的,就是这样的情怀。本书后面的一些文章和《杂的文》、《可爱的洪水猛兽》部分文章是重的,但这并没有让我觉得拥有这本书不值。如果韩寒可以正常的出,自然没有进行重组的必要。
我自己也不喜欢听到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认为对方说的不对的时候,可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我能够成为今日的自己,做的比从前好,就是因为这些批评。所以,我也希望看到自己的国家有一天有让我感到骄傲的大气!

书的后半段一直在强调apple的创新精神,其实以前看apple发布会的视频,Jobs也一直在说创新,当时只以为是推销商品的说辞,现在想想那是老乔发自心身的话,是苹果的DNA,是苹果成为世界第一的原因。
书的后半段一直在强调apple的创新精神,其实以前看apple发布会的视频,Jobs也一直在说创新,当时只以为是推销商品的说辞,现在想想那是老乔发自心身的话,是苹果的DNA,是苹果成为世界第一的原因。

1.“在人生的头30年里,你养成习惯;在后30年,习惯塑造你。”
这是乔布斯30岁生日派对请柬上的邀请词,看到这句话,不禁会努力的回想乔布斯在30岁前都养成了什么习惯,吸食迷幻剂?冥想?禅修?素食?追求完美?停车不按规矩,总是停在残疾人专用车位?光着脚丫子,嬉皮士的着装风格?它们中有些只是某个阶段存在(如迷幻剂),有些则一生都在坚持着(如素食)。很难说他的每个习惯都是大众认为的好习惯,甚至可以说大部分都坏习惯,那为什么他还是成功了呢?我认为他的某一些习惯坚持到了极致是他成功的原因。没有人能成为所有人都满意的人,乔布斯也一样。他近乎苛刻的追求完美、挑剔的习惯成就了他,而不是试图做一个乖孩子去取悦所有人。
2.“如果你想创造性地过自己的生活,像艺术家一样,就不能常常回顾过去。不管你做过什么,以前是怎么样,你都必须心甘情愿地接受一切,并将一切抛诸脑后”
像艺术家一样过生活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要过这样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难,但是也不容易。艺术是对美的追求,是对客观世界的提炼和再创造。工作是生活的重要部分,要艺术的工作,首先要熟练的掌握这项工作的各种技巧、方法,然后始终保持热爱的态度从事工作,当工作中的各种技法融会贯通在一起,达到无招胜有招时,再加上点自己对它的认识和感悟,就能创造出新的东西,并使自己达到艺术的境界,获得一种美的享受。
当然,我们不可以满足于一时的成功并停滞不前,像乔布斯所说,我们要忘记过去,继续创造新的东西,才可以得到艺术的人生体验。
3.“还是很小的年纪,丽萨就开始意识到他的饮食癖好反映了一种人生哲学:苦行和极简将会让人更加敏锐。‘他相信匮乏即是富足、自律产生喜悦,’她说,‘他知道一个多数人不知道的道理:物极必反’。”
丽萨道出了乔布斯最重要的人生哲学,看到这段话,我也颇有共鸣,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参加田径训练的日子、想起了高中毽球队训练的日子,想起考研的日子,这些日子都很苦,但是却很充实、很快乐、很健康。每天简单规律的生活,确实可以让思维更敏锐,不停的会捕获到新想法,新感悟,人类是矛盾的,我们“苦”是为了得到“甜”,但我们处于“甜”的状态的时候,我们却并不感觉那么的“甜”,反而觉得“苦”的那段日子才是最“甜”的。
4.“他说:‘如果你发现有些事情做得不对,你不能只是忽略它,然后说:以后再处理,这是其它公司的做法’”
乔布斯在IPone4快完工时,发现屏幕不完美,认为要采用玻璃材质,为了做出伟大完美的产品,于是他决定重新设计,弄得他的团队哭笑不得。乔布斯只是在工作上才有这样的态度,生活上倒不一定了,比如说在处理丽萨的事情上。还是那句话,他只是在某一方面坚持到了极致,也说明我们不能试图在每一个方面都力求做的很好,我们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如果我们坚持某一积极的态度、某一积极的习惯到极致,或许我们就可以变得出色。
5.“我最喜欢的是你说的这几句话:a.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b.领袖和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c.人这一辈子没办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都要做得精彩绝伦;d.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e.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来自横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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