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一月六号在大陆上映。一直想看却也没有寻到机会,后来自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如果不是今天鬼使神差的。借不到我想要的《南音》,才和好友拿来了《那些年》来欣赏,大概我就要错过这么一个精彩的故事了。
简简单单的语言,时不时爆出几个搞笑的桥段。九把刀用生活化的语言还原了他的一段青春经历。当然也是我们所曾经共同经历的岁月。
我从来都不怀疑我喜欢你。有的时候喜欢就是如此的笃定,让自己害怕。书中柯景腾好几处的“我认真起来连我自己也会害怕的。”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竟遇上那么多的女子监督他的学习。一个连墙壁都能对话的人后来竟成了红榜中人。大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年少时,总会有一个让你疯狂的对象,若你遇上了,那是你的幸运。正如文中所说,耍酷扮帅已经过时了,要的是你为他而做的改变,让自己更好,更值得他的喜欢。
柯景腾和李小华。没有为什么,就像李小华的那句“你为什么不牵我的手。”那么单纯的直白,直白的有些白痴的表白。也许有些什么人就是这般莫名其妙。搞不懂自己从何而来的喜欢,就是莫名奇妙的喜欢。大概那是名为青春的悸动。文中柯景腾为了追李小华,人说:“擒贼先擒王。”他却反其道而行之,讨好了一条狗狗半天,还为了这主人的搬家而暗自神伤。后来发现,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因为李小华的家在隔壁的一条街.......
现实也许就是这么的奇怪,有的时候你做了多少努力,最终发现自己连方向都弄错了。也不是一句“可惜“所能概括的。或许那不可名状的遗憾就是所谓的“有缘无分”。
当一切拨乱反正,柯景腾知道自己心中的那个位置是沈佳仪的,而不是哪个路人甲,他开始了自己详密的作战计划,他知道他的情敌很多,他却没有乱。一直以沈佳仪好朋友的位置去审视一切。然后想在一个适当的时机一朝中第。
在佛学夏令营的时候,是所有男生想要展现自己”爱小孩“的机会,要像沈佳仪证明一件事还真是不容易,好在这世界办法总还是比困难多的。柯景腾倒是在一次休息吐露了真话,”他们好吵。“正是这份真实让柯景腾和别人有了一份不同。是不是要喜欢我喜欢的他所有的事,不管自己是不是那么喜欢?也许不必吧,
柯景腾和沈佳仪最后还是错过了。也许就像沈佳仪清醒的认知,他也许喜欢的早就超过了一个人的意义了,而是一个时代的标志,是所有男孩心中对美的那份认知。
连诈和都没有,带给对方的是一生,深深的羁绊。在婚礼上,柯景腾没有像其他的男孩一样轻吻她,因为他是特别的,正如那年柯景腾没有表白的一直坚持的喜欢,一直幼稚的喜欢。三七分的头发,高高扎起的马尾,或许那就是我们最后的默契。
如果你也曾有”沈佳仪“这般心中的女神,为她而努力吧,不管最后是否月老会把红绳寄与你们,至少在平行时光里,你们曾经以另一种形式在一起过。
如果不巧,你的身边有一个”柯景腾“,请你好好珍惜,绽放他最爱的笑容。
我多想有一天我们都会有那份勇气说出”我喜欢你“”我也喜欢那时喜欢我的你。“是不是这样就可以给我们不完美的青春一个交代了?

傻X是这样炼成的:看完《鬼吹灯》第一部,接着去看第二部;看完第一卷《黄皮子坟》竟然还不信邪,非要看完《南海归墟》,才恍然大悟,啊!我真是个大傻逼!
但是,当我看完《盗墓笔记》”第一季大结局“,又追着看到第7本”大结局(上),然后还不见棺材不掉泪地看完”第8本大结局(下)“的时候,恭喜我自己吧,我的人生有了一次全新的升级:傻逼中的战斗机!
是的,三叔是个大忽悠。整套盗墓笔记(保守地说,从第5本开始)用八个字可以概括其中心思想:”骗钱不厌,毁人不倦!“但身为读者的宿命悲哀之一就是”我猜到了这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局“,我知道你是骗钱王,却想不到你可以如此赤裸裸、明目张胆、有恃无恐、登峰造极地将骗钱进行到底!看到最后一本的时候,我真的已经出离愤怒了(其愤怒仅次于当年看《幻城》时的不屑一顾),这最后一本《盗笔》,与其说是给《盗墓笔记》系列一个结局,不如说是三叔撕下最后一块遮羞布后的骗钱绝唱。我敢说,到百度里搜索几个洋洋万字的网友解谜贴,就是让三叔照着那套路写完都比现在这个所谓”大结局“好看、耐看,也令人信服。(想看奸情的除外)
据说在2011年的作家版税排行榜上,三叔以仅次于郭敬明的成绩荣登榜眼,就这一点来讲,三叔无愧为中国的”J.K.罗琳“,以一套书(跟盗笔相比,什么苍狼、什么怒江简直可以忽略不计)就赚了个钵盘满盈,相比之下,那些苦心经营多年的郑渊洁、韩寒、安妮宝贝之流显得多么苦逼。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另一个人,同样也是网络起家,同样是靠一套书走红,同样是写了洋洋洒洒几大本的《明朝那些事儿》的当年明月同学,跟三叔一比那可显得多么实诚啊!
不过,话说回来,连《藏地密码》这样的书都能出到第10本,《盗墓笔记》只出到8都算客气了。《盗笔》再怎么狗尾,至少开头基本是实打实的有料吧;三叔再怎么忽悠,写起男人和男人之间的友情来(咳咳)是不遗余力的吧;这八本书再怎么掺水,留给同人发挥的空间那是无穷的吧!
所以,三叔,请自由的……

暗恋是最安全也最难保全的感情,如果这份情感由始至终都放在自己心里,那么就不用面对别人审视的眼光,在自己主宰的世界里可以演绎千百个两人相遇的故事,化成青春的印记,若向前迈出一步而不成功,那么曾经的期待将不复存在,余下的可能是回忆的苦涩,只能等待时间来抚平这块伤疤。然而洛枳这场漫长的暗恋终于成功浇灌出爱情之花,她和盛淮南都在这份感情的经营中慢慢地成长起来。
在洛枳的故事里,盛淮南起初是自己追求成功的执念,后来是自己对爱情的憧憬,而在盛淮南的故事里,洛枳起初只是高中里无关紧要的一个名字,后来是大学里不期而遇的一次惊喜。在高中三年里,洛枳暗自留心观察着盛淮南的一举一动,将一点点收集到的秘密藏在自己的日记本里,情窦初开的少女情怀从笔端倾泻而出。洛枳喜欢盛淮南,谁也不知道,其实这个秘密,拿走日记本的丁水婧和叶展颜知道,看过日记本的洛枳母亲知道,喜欢洛枳的张明瑞也知道。洛枳爱得孤勇,为了增加两人以后生活交集的机会,她精心编造出各种相见恨晚的缘分巧合,然而这一切在叶展颜的诬陷面前,都成了自己无法反驳的谎言。
洛枳在这场恋爱中如此小心翼翼,一直处于被动的局面,一半是因为尊严,一半是因为自卑,唯恐倾其所有后得到的只是对方的怜悯和施舍,更害怕只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盛淮南一个似是而非的亲昵举动就可以轻易击溃洛枳淡定漠然的假面孔,让她无法从这份感情里全身而退,猜忌,冷战,释怀,终究一点点地褪下精致的面具,坦然展现出自己真实的一面,感受爱情带来的那份真正的轻松愉悦。洛枳希望的是全世界都喜欢盛淮南,让他快乐,而不是自私地独占,纵然两人将来或许会相忘江湖,也要成全他的出国发展,这是以前那个孤僻淡漠的洛枳身上从未有过的自信和勇气。
有太多人在仰望着盛淮南,她们千方百计地靠近,想要在他的生活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叶展颜伪装成盛淮南理想中的一面,郑文瑞不惜让自己出丑让盛淮南记住自己,许日清利用与张明瑞的暧昧获得与盛淮南相处的机会,洛枳精心编造各种美丽的谎言。各方面出众的盛淮南也一直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对自己的养尊处优也心知肚明,享受着那份俯视众人的快感。父母的贪污腐败东窗事发,被迫退学的盛淮南已经一无所有,他看清了自己将来要走的路,放下昔日的优越感,也舍弃了出国机会,选择留在洛枳身边,一起为两人的未来奋斗。此时的他褪去了光鲜的外表,散发出人格的魅力,在这场重大变故中真正地成长起来。
洛阳和陈静、丁水婧的感情纠葛,百丽、戈壁、陈默涵、顾烨四人的分分合合,盛淮南姑姑朱颜的身份与过去,洛枳父亲当年的事故真相,他和墓园神秘女子的爱情往事,穿插在洛枳和盛淮南的故事中,随着故事的发展,伏笔的照应,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显露出原貌。既有相互鼓励的纯粹友谊,也有勾心斗角的人心复杂,既有同甘共苦的温暖亲情,也有势利待人的众叛亲离,既有摇摆不定的犹豫痛苦,也有直撞南墙的固执坚持,刻画现实之余不乏希望和感动。而书中描绘的校园场景生动有趣,贴近生活,倍感熟悉。
作者最终给了洛枳和盛淮南一个充满希望的HE结局,正如小时候听到的小故事那样,王子和灰姑娘最后生活在一起,童话自此完美落幕,而现实生活拉开了序幕。无论是感情还是生活,未来的两人必然会受到各种挫折和考验,然而他们会不断成熟起来,有了这份共同面对的决心和勇气,茫茫人海中,他们不离不弃,漫漫人生路,他们携手并进。《橘生淮南》终究落下了圆满的帷幕,其实个人更期待二熊的《流水混账》。

还没读完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想写一篇书评,第一次这么渴望写下对这个人的点滴印象,可能是我怕时间拖太长记忆就愈发不清晰吧。我读到的Steve Jobs 不是gentleman, 他不会委婉地说出自己的意见,他对待身边人的态度有时让人无法忍受,他对细节的追求也让与其合作的人感觉困惑。年轻时的他更是冲动莽撞叛逆甚至还有个人的卫生问题。但这样一个性格鲜明的人才是生动的真实的。在这里我真的感谢作者的笔触,让我们能了解到一个真实的Steve,一个天才与恶魔的混合体。
关于他,似乎有好多的特征能支持他走上人生的顶峰,但最令我动容的是他做这个产业的初衷,他做每一个新项目时的动力。当他需要召集人手开发出一种新的产品时,他会说“你是要坐在你的办公室里继续做你的工程师,默默无闻地过平静的日子,还是要和我们一起改变世界?”就这样,他用他的魅力和现实扭曲张力将苹果打造成了一个一流人才聚集地。当iPod上市后,微软也推出了Zune播放器与之对抗。Guess what?Zune彻底的失败了。当Steve评说这次竞争时,他说到了“动机”的重要性,“我们赢了,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当你真正为自己、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你就不会轻易放弃。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愿多走一步。”
Steve Jobs和Bill Gates有过很多个回合的较量,但似乎人们了解Bill Gates早一些,多一些,也许是因为他曾是世界首富的缘故吧。但富有并不是Steve追求的,他真正希望做到的是用自己的创意改变世界,在浩瀚的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印记。而且他真的做到了。
我想“动机”是让人们敬仰他的原因之一吧!
书的最后引用他在演讲结束时最喜欢用的一句话“还有一件事……”为标题的那一小节是让我百读不厌的一段文字。透过这样的一段文字,我看到的是他面对临近的死亡时难得一见的柔和的一面。
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高大而消瘦的身体上,斜倚在墙壁上的他嘴角带着一抹微笑,似乎在说:有一天,这个天才还会回到这里,继续他伟大的事业……

直到看了书的结尾 还不明白很多事情 一直很纠结 像天真那样 想研究一下答案 一直没有结果 看了这个 终于了却一个好奇心 顶下 发现字数不够 于是灌水先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还不够 继续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喜欢乔布斯不是仅仅因为他带来了iPhone.iPad.而是挑战生活的叛逆,无疑他用我们最不喜欢的性格,高傲,甚至是残暴,创造出极富艺术性的改变世界的产品,很喜欢开卷语: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乔布斯的精神不论是他自身非黑即白的处世观点还是对于产品端到端的严格封闭,都体现出来他的执着。他要求设计和工程需要紧密合作,由卓越的设计带动工程;他要求文化和科技需要交织,具有文化底蕴的产品;他要求企业不要将精力分散,而是要注重几种项目以创造出卓越的产品。这些都是对于自身和世界的一种执着信念。

春节期间得瑟了10来天,终于于今天把《史蒂夫·乔布斯传》看完。
实话实说,可能因为不是果粉的关系,觉得好无聊的一本传记(或许有我看过的传记书不多的原因)啊!
关于这位天才谈几点:
1、乔布斯那性格啊——偏执、残酷、完美主义……甚至还有书中一再提到的所谓的现实扭曲力场——这些都是不符我们世俗生存规则的!
2、书中几N多次提到乔布斯中青年开始信佛、禅修,但是让人费解的一个信佛禅修的人竟然内心那么不平和、对人那么不包容!
3、还有一件事……这位天才的成就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乔布斯值得世人尊敬学习的也不是他的品行,而应该是他对完美主义的坚持、对产品卓见和公司运营之道的远见!但又或许,没有他那性格,也干不出他那种事,成就那种成功!
关于这本书谈几点:
1、这是一本无趣的书。毫无故事性、反正就一件一件阐述乔布斯做过的“重要”的事与产品。
2、这是一本无趣的书。破坏了我们可能对乔布斯产生的猜忌和美化。
3、虽然还有一件事……但还是不能改变我对这本书的看法:这是一本无趣的书。
总结:有趣的是乔布斯这个人,无趣的是这本书。

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他的眼中只有天才和垃圾。
不可否认乔布斯就是一个传奇。
他的成长历程可谓剑走偏锋。虽然从襁褓就被人收养,但是养父母却给了他无私的爱,尤其受他父亲影响很大,虽然没有上过大学却自学成才,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始终让他接受最好的教育。他也曾年少爱玩,对音乐有着强烈的爱好,有创造性思维能力。大学期间,乔布斯并没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学习必修课上,看上去十分叛逆:禅宗、迷幻药、强迫性饮食、不惜退学来满足对各种选修课程的涉猎(舞蹈、书法)。这进一步提升了他将科技与艺术相结合的能力,开阔着他的视野,这种极端做法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他的大脑开发程度,但是对他的身体却埋下了潜在的隐患。
工作之后更是肆无忌惮的挥霍着自己的生命。如果他稍有改变善待身体,或许也不会英年早逝。
但他就是一个不掩盖自己情绪的人,一个偏执的人,以暴怒和不给人留面子著称。对技术的专注,对艺术的热爱,精明的营销手段,残酷的待人方式。不断打压阻挡他前进和分权的一切竞争对手,将每名成员的潜力发挥到最大。创造了他如此的成就——他的时代中两个最好的品牌:苹果和皮克斯。
乔布斯可以列为这个年代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改写了计算机的发展历程,将科技与人文合二为一,为世人展现了一个又一个令人炫目的科技艺术作品:NeXT、iPhone、iPad...他改变了人们对电脑的观念,将电脑变为大众消费品。他改变了人们对音乐、书籍、报刊、软件的消费方式,鼓励了正版创作。如果他还在世的话,下一步可能还包括医疗、教育。这种数字化集成终端设备,给人们带来的信息技术革命,将对我们造成深远的影响。

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
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
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
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我很喜欢啊,终于到结尾了

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将前四卷读完,强烈的悲剧色彩深深吸引了我。
只有《静静的顿河》曾给我这样的感觉。
冷酷的现实。
一位位主角陷入洪流中,
无法抵抗自己的命运。
a song of kill and fuck
期待第五卷。

Here i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trouble 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They are not fond of rules
And they have no respect to the status quo
You can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Glorify or verifly them
But one thing you canno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at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天下霸唱名声在外,很响,很响,他的文字一面恢谐,一面正经八方。从《迷踪之国》到《鬼吹灯》,部部都让人欣喜、惊叹。原以为《我的邻居是妖怪》又是他一部长篇力作,期待得紧,没想拿到书,翻开来才知是一篇篇的鬼故事,历数曾经过往的鬼人鬼事,真是越看越让人心惊肉跳。俺胆小,俺怕听鬼故事-------不过,那都是在俺小的时候,现在长大了,接受力强了,抗压性好多了,于是晚上看《我的邻居是妖怪》虽然也怕怕,但看完照样好吃好睡。
《我的邻居是妖怪》整部小说虚拟了一个小镇,我都不知这镇子是真有其名,还是天下霸唱自创的,但在天下霸唱笔下,这小镇就像是活生生的,似乎确实就有怕老婆的王叔,还有那个总在院里转圈的半疯婆子王婶。前面说过天下霸唱一边恢谐一边正经,真有他的,话说得有鼻子有眼滴水不漏,眼瞧着就像身边发生的事儿一样真。试想,邻院半疯的人突然好了,半夜醒来突然发现枕边人变成了鬼人躺着,家里的小孩子整天嚷着有鬼--见鬼了,真吓人。
天下霸唱在后记里说,这部小说是根据以前经历,或道听途说的鬼故事经过艺术加工再创作而成,不能因其显得很真而以为是真事。妖魔鬼怪这些事,也是信之则真,不信之则假的一回事,但看读者何谓。我想天下霸唱应该是一个话唠子,是以前读书同一宿舍里最喜欢讲鬼故事的那个。千奇百怪,般般列列,无所谓真真假假,只要有人兴致勃勃地说,便有人兴味盎然地听。天下霸唱《我的邻居是妖怪》也不例外,这一锅鬼故事同样精彩,同样既热闹又辛酸。
热闹的是故事,各式各样的鬼,又各有因缘。这些历鬼、凄鬼、善鬼、恶作剧闹鬼的出现,又伴随着各种风情民俗,僻如阴阳、风水考古之类,传奇色彩之余多了世情的味道。而这些鬼来历的条剥缕析,又融入了那些或凄或悲或哀的社会现实。鬼故事可怕,更可怕的是让鬼诞生的那些说不明道不白的不得己。而够成这一切的正是超然于这些故事之外,操纵一切的作者天下霸唱。不能不说,他的长篇天马行空,充满想象力,而短篇《我的邻居是妖怪》则短小精悍,力透纸被,言短意长。不知这些有点让人怕怕的鬼故事是否唤起你一丝哀怜之心呢?

只用了3天就读完了第二卷,所以说我只是太想知道故事以至于草草的把这本过了一遍。读完之后只有一个情节和一个人物让我映像深刻,情节是我无法相信布兰和瑞肯的头挂在了临冬城,无法相信他们死的那么无足轻重,以至于看到那里纳闷的难以附加,前面对布兰的铺垫算什么?我对自己说:“什么烂书!”好在没烂,他们没死。
而那个人无疑就是小恶魔提力昂.兰尼斯特。和罗伯在第二卷里全是别人的描述不同,提力昂在第二卷中笔墨颇多而且有了男一号的趋势。其实在至今已登场的人物中提力昂是最奇特的一个,除了身为侏儒而且姓兰尼斯特以外,在第一卷的结尾他的一切都是迷:小恶魔的绰号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才有的?他的父亲,西境守卫,权势熏天的一方割据究竟怎么看待这个儿子?在詹姆看来小恶魔是他的弟弟还是说在他眼里他们只是同姓?这个没有自己势力,没有荣誉,没有利剑的聪明侏儒被他爸爸派去代替自己当首相究竟是对他的承认还是利用聪明人而已?最后,小恶魔在列王的纷争中能怎么游刃有余?除了他没人有这么多疑问。我以为第二卷会有答案,结果一个都没有。
最难以猜测的四个人是提力昂,布兰,詹姆还有删沙。布兰的故事在第二卷的结尾才步入正题,詹姆完全打了整整一本书的酱油,而删沙,我无所谓,希望她给我惊喜。唯一的提力昂在第二卷里做的唯一的事就是防御临君城和排除异己,前者他费尽全力结果还是捉襟见肘,后者他千算万算却忘了不起眼的人里才会有真小人。这个“鞠躬尽瘁”的首相大人在第二卷里什么好处都没有得到反而失去了鼻子。但我却觉得,他从痊愈下床之后别人就会明白,小恶魔从此拥有别人难以想象的能力。俗话怎么说?失败奈成功之母。而这次失败会是小恶魔成功的关键。

跟了这么多年,无论好坏,总算有个了结。本来指望着三苏用两册的分量,把之前那些大大小小的坑都补上。越往后看,就知道越不可能。心情从期待到怀疑到无奈到淡然,然后就这么结束了。什么02200059,什么11人的考古队,什么神树,什么物质化,什么录像带里的吴邪,什么陶罐,什么八只手的怪物……曾经的那些谜题化作浮云,就这么结了~
作为一个被三苏一步步带到沟里的人,我只能是在别人的故事里,琢磨自己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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