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想想还是放不下,必须都写点什么。
07年我大学毕业,那一年霸唱的《鬼吹灯》正式出版后风靡了整个中国。然后瞬间盗墓题材的各种小说如雨后春笋般占领了各个书店。“瞬间”+“占领”,不逛书店的话你很难想象当年那个架势。
鬼吹灯当时出了第一部,有四卷。记得那时看得那个大气磅礴,荡气回肠。不过到了第四部,就变得假大空,显得才气不足了。第二部就不说了,只看第一本就我就彻底认同当年外界质疑两部作者不同人的看法了。不提也罢。
看了那么精彩绝伦的《鬼吹灯》,以致于当年我有一种错觉:那些盗墓题材都是跟风之作,都不必看了。
现在想想,还好,在4年以后,我居然看了《盗墓笔记》。
终究是没有错过。
说起来,《鬼吹灯》和《盗墓笔记》都是主角三人模式。《鬼吹灯》是胡司令,王胖子,shirley杨。好吧。我只记得这么三个人了,其他人MS都打酱油,性格不够出彩。《盗墓笔记》似乎有点不一样,虽然也是三人模式,但是其他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印象非常深刻。
我想是因为《鬼吹灯》是恐怖小说,写的是主角的离奇经历。而《盗墓笔记》是悬疑小说,需要各种线索和旁人来衬托。
(其实我心里在默默说那句:鬼吹灯的男主角是超人,盗墓的男主角的男朋友是超人,哈哈)
【坑爹篇】
两个通宵,看完了后面最后三卷。心里是真的有股打翻了调味瓶的感觉。
对于一部好看的小说,精彩的情节,生动的人设,还有吊足读者的伏笔以及每一部之间若有似无却又丝丝相扣的神秘关联,我真心觉得三苏你赢了,不愧是作家富豪榜的榜眼,对得起销量。
看八下之前我心里居然紧张了,是真的紧张了。很少有这样揪心的时刻。
可是大结局篇,真的让我怅然若失了。这部小说战线拉得太长,三苏你前面的坑也挖得太多了,是不是信手挖来连自己都忘了呢?以致于感觉是赶时间写了个大背景,很多细节的坑都没填上。
一部以第一人称来讲述的故事,以第一人称知道的内容作最后的交代似乎也让我们无话可说。可是作为一部悬疑小说,重点是悬疑小说!!!!颇有点读者们都被你绕进去 结果绕不出来的感觉~!要知道艺术品之所以美就是美在细节上啊~
详细的琢磨了里面的各种伏笔联系,最终发现发现根本被绕进去的不只我,三苏你自己都被绕进去了吧。~!作为一个从小读福尔摩斯的人,不是我没整理好,是三苏你根本就没交代啊!!!!以致于网上出了N个半靠谱不靠谱的版本的读者解密。。我终于忍不住想用“坑爹”这个词了。
好吧。吐槽归吐槽,其实我心里还是隐隐感觉有希望的。《藏海花》《少年篇》,这两部不能再烂尾了啊三苏!!
从小天真戴上三叔的人皮面具的那一刻,我就觉得这文的基调转悲了。前面的文很多都是胖子和天真在插浑打科的诙谐和幽默,以致于其中那些无比诡秘的情节看来也不觉可怕。
解连环不得不假扮吴三省二十年,小天真又要假扮三叔多少年呢?这就是所谓的形势逼人,无奈,挣扎,在现实面前都那么苍白,你必须迅速做出反应。以致于后来胖子仍旧和天真讲笑话时我却觉得笑不出来,更多的是苦涩感,那种在各种沉重,失望和沮丧中还要讲笑话来提神的感觉太微妙了。[其实你跟天真一样是因为小哥不在场了所以你才觉得不好笑的吧= =]
我一直都觉得,从那一刻,天真再无无邪。
【人物篇】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传说中的铁三角。我想我没办法很好的总结他们仨的个性,我只能说,看过书的人才能深深的体会他们身上的魅力,各种牛气不解释。而他们之间,我只能引用三苏后记里的话。
忽然觉得在这几个人面前谈友情和义气什么的显得如此不理直气壮。或者说,他们几个已经不是单单靠友情就能描述了。
这是一种深厚的羁绊。
要说羁跘,又不得不说潘子。而潘子。如果说天真的转变让我苦涩和郁结,小哥的结局让我沉默和内伤,那么潘子就直接让我飙泪了。
人们说,潘子是吴三省的一条恶犬。
恶犬只所以为恶犬,首先在于他是主人的忠犬,然后才在于对其他不怀好意的人的恶。
他可以为了三爷的铺子去砍人,也可以为了救小三爷抛头颅洒热血。
结局里的潘子被困在了岩石壁里。我不知道他里面的身子变成什么样了,是不是被密洛陀吃掉了,三苏没有写,写了我也不忍想象。
但是他知道自己出不来了。
他问天真要了枪。他说,小三爷,大胆的往前走。天真踩着潘子的枪声才走过那道机关的,那些枪声跟打在天真的心里没有两样的吧。
事后天真回去潘子租的那间破屋,看到了那碗发了霉的面。
小花出场不多,故事都快讲完了他才出场。但我一直觉得小花很牛。不是小哥各种开挂那种意义上的牛,而是是一种从来就生在其中独自背负的坚强和看透。
从小身处盗墓世家,家道中落,他开始背负自己年岁不符却又不得不背负的重担,没有任何的援助和帮助。
这一行是残酷的,人心远比鬼神难测。他只能相信和依靠自己才能让解家重新抬头,一切都很难吧。
所以天真决定戴上三叔的人皮面具的那一刻,小花各种雪中送炭的援手不仅是出自青梅竹马的义气还有同类的感同深受。
每每我想到小花坚定的站在戴着面具的天真旁边支援他,我就觉得,他在保护的并不是天真,而是曾经年少无援的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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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以上正经部分八完,开八不正经部分== > 我忽然觉得从虐的氛围里活过来了
开玩笑~其实关于三苏的卖萌和PX神马的 都是老段子了。。最后我只是想默默的吐槽一下黑花这种西皮是肿么生长出来的?难道是因为气场很合?[刚才你也默默的点头了是吧?= =]
就这样。

尽管追求极致简洁的美学,贾伯斯这个人本身确是异常复杂,甚至是矛盾。他有极端而反复无常的性格,很容易陷入极端的沮丧或暴怒中,讲话直率,毫不掩饰自己的情绪,完全不顾是否伤害别人的感情。而这种直率更因为他的敏感和观察力的敏锐而使他的锋芒变本加厉。他善于看穿他人,“他知道对方究竟是没有能力还是防御性的抵抗”,并利用此道“操纵”他人,或是甜言蜜语,或是恶言相向,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他信奉极简主义和完美主义,不达完美状态绝不罢休,为了达成完美状态又极度计较细节的完美,而“简单就是细腻的极致。”他有超强的控制欲,如果无法全程掌控就浑身不舒服,因此他的苹果正是按他”硬体与软体“完美结合的产物。从年轻时代开始,他就立志要站在”科技与人文交汇的路口“。
他修禅,行使极端的饮食方法,只穿着同一式样的三宅一生为他设计的黑色毛衣。他以二分法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不是“完美到了极致”就是“糟糕到了极限”。他出生的60、70年代孕育了他的反骨精神与创新意识,硅谷是他成长时耳濡目染的摇篮,鲍勃迪伦、披头四和惠普这些人的成就对他造成了很深的影响。
他对待家人的态度也异于常人,对养父母及其敬重,对生父母死不相认,对妹妹、非婚生女儿、妻子和子女时而热情时而冷落。
他是以事业为生命的人,不可避免地牺牲了家人,但他对家人的爱依然令人动容。
可能由于截稿仓促,整本书其实显得行文有些杂乱、无条理,也没有尽力写出深度,读完感觉它其实本可以更加有味道的,但没有,很多时候像在记流水账,觉得雷同和重复的地方多。
但即便是这样,这个人的一声,也足够我们受用他的传奇了。

至繁归于至简。
真喜欢这句话。
但简的背后就是繁。简,是千方百计殚精竭智的结果,是呈现给用户的,要达到这个简,在背后,有很多人的努力。
用着苹果的人,却未必明白。我曾经教人怎么用iPhone发短信,那一刻,我叹惜。
我自己的手机是三星,安卓系统,我有两个苹果,air和touch,其中touch是从3更换上来的,3我送给了妹妹,三宝拿到后,自己玩,我故意不教她,就看她瞎碰,但她也玩得津津有味。
苹果总是出现划时代的革命性产品,这是无疑的。
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这也是无疑的。
560页的书,56岁的人生。封面上,乔布斯目光炯炯地看着前方,他去世了,如星殒落,我承认,我听到消息的时候,还是感觉悲伤了,因为死亡毕竟是终止,这个人的创造力,将不能再发挥作用,即使他在死亡之前有长远的布局,但那是一种延续,而非再生的能力。《生命之书》中有一句:凡是会延续下去的东西都会腐朽,有能力再生的东西才是永恒。
他与死亡做了多年的奋斗,任何人都知道,那是个输局,从形式上来说必然如此,但他的奋争,以及抢在死亡前面所达到的成果,是让死神也惊叹的吧?
他不是完人,不是神,尽管有很多人如此认为。苹果拜物教,也许本身就是一种讽刺,一个贴满了禅修、素食主义、创造了巨大财富但轻视物质、极简主义标签的人,他所创造出来的产品,却会让人愿意用卖肾的代价去换取。如果以这种狂热行为作为参照,那么我不是标准的果粉,我甚至不愿意去买一个iPhone来替代我的安卓系统,我是一个跨界者,不忠实的研究者。
但这无损于我对乔布斯的欣赏和尊重。
海盗精神、创新、完美主义、热爱,这是我欣赏的理由。
乔布斯去世后,经纬张颖在亚马逊购得《乔布斯传》英文版,发了条微博,在微博评论中,很多人留下邮箱,希望他共享英文版给自己。这样的情景真是让人慨叹。
我的touch没有越狱,有朋友主动帮忙越狱也没有答应,有些应用,我是从app store里花钱下载的。这不是因为我多有钱,我只是希望,问心无愧一点。赠送这本《乔布斯传》给我的朋友,她也是这样做的。我觉得这也是对乔布斯表示敬意的方式,你不能一边用着盗版,一边说敬重这个人。
以前一直也存有疑问:乔布斯为什么可以做到?这背后的know-why、know-how、know-who各类知识分别是什么?
名人传记是揭示背后的谜底的。也许不完全,但是有比无好。从乔布斯的成长轨迹来看,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不具备培养乔布斯的土壤,对于创新,也不用抱太大希望。认清现实是让人痛苦的,但如果不能扭曲现实,那么认清、找到应对现实之道,也许更好。
在书籍的第70页,有提到马库拉对乔布斯的影响:
共鸣
专注
灌输
那是1977年,在其后的三十余年间,马库拉的教诲一直伴随着乔布斯,在书的另外地方也一再强调。即使苹果成功的秘诀已经昭示天下,也并不等于可以复制也很多苹果,事实上,苹果自身失败的历程,也值得总结分析。乔布斯如果到中国来创业,那注定是死路一条,成功往往与时代背景分不开,其次才是个人努力,乔布斯除了中间对于苹果的失控以外,其实基本上是成功的(NeXT最终也被苹果收购,成功地走出了困局),乔布斯的性格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说个人的命运是性格使然,那么公司的命运有时候也是如此。只不过这样的故事,通常也只会在公司制度完善的国度里发生,如果是在中国,有时候公司会随着创始者的出走而歇菜,而如果出走者有翻盘的机会,回来第一件事可能是先整人。
不自觉地进行中外对比,我觉得我是走上歧途了。
乔布斯被人津津乐道的,是他的产品、设计、演讲、营销,性格是富有争议的部分,接触他的下属,无法忍受,但也承认,这种对完美的追求,让他们做出了做梦也不敢想的东西。那么这是正向的还是负向的作用?而这样的做法,是否能够复制?而如果不是这样刚愎自用的性格,会不会在成本考虑上优柔寡断?
很多事情都是双刃剑。
我所诧异的,是这样的一个修禅、长期吃素的人,却并没有达到心静如水,而更多体现于其疾如风侵掠如火。沉浸在书中情节时,会对乔布斯有所偏爱,仿佛他的暴虐也是合理,我意识到这点时,立刻提醒自己。也许,这也是书写得好的证明吧,作者用了心。他其实力图全面地描写乔布斯这个人,但毕竟,人总会有偏向性,无法做到全然的客观。
有时间时准备再读一下其他几本关于乔布斯的传记,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苹果,我仍钟爱,从书中,我也学习到,必须充满热爱,全身心充满热爱,再贯注于自己所做的事情,超乎商业利益的考虑,才能完美。也许完美最终难以期求,但是,取法乎上,得之于中,取法乎中,得之于下。
生命太短,要及时燃烧。

当盗墓8轰轰烈烈的出来时,我就准备一口气把系列读完。因为三胖子实在把故事铺太大了,好多的前因都记不住。然后,坐车在看,走路在看,如厕在看,躺着也看。手提垃圾在废弃物站,却因为看的入迷,就那里提着站了好久。
总之,看完了。
看完后,先是一片空白的心情,不能有任何想法,整个人带入到故事里没出来。很多人都会在这时候说“结束了?这就结束了。”我不是。这好像是你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别人的一生,看着看着,他的人生到头了,你却发现自己的世界才过了几天。一种时空的错觉感。
然后我去洗了把脸,走了走。
结局蛮突兀的,忽然就抖出了一整个老九门斗争的明面暗线。然后是各个人物的归宿。文锦和三叔仍旧不知在何处,铁三角各安天涯,潘子走了等。三胖子应该是尽力了,局铺大了,根本不能所有的局都说透。就像三胖子在后记里说的“故事的情节开始出现一些我自己都无法预测的变化”。书中的人物活了,拓展出自己的世界。我愿意相信这样的话,那么,这样的结局应该是他们真正的意愿。
当然,这个是不完美的,没有完美的结局。但它是完整的。不想多说这样的结局它里面的悲喜带给我怎样的心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眼中的哈姆雷特。我只是很感谢三胖子带给我的一次悬疑、玄幻的感官盛宴。

年少的时候,有多少人会暗恋一位周遭的同学?那个时候上学的动力,不是学习,不是玩乐。而是在千百人之中寻找他的背影,找寻他的踪迹。
可是又有多少人将暗恋坚持到了最后,多少的暗恋最后都化成了往后时光中的莲花,孤傲而美好!
真的很喜欢二熊,从第一本看她的《你好,旧时光》开始,从最开始在她的书中寻找记忆中模糊的碎片,小的时候变的生动而美好。谢谢,你找寻的共鸣,给我的共鸣。
等待《暗恋》的结局,有几年了吧,直到把书拿到手上的那一刻,我都还在担心结果的结果,是两个人不在一起。至少在我有幸看到的前部分里面,盛淮南和洛枳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不开口询问,一个人不解释。鸿沟那么大,距离那么远。偷偷的抱着小说哭,看着盛淮南和洛枳,想着年轻的自己在回忆里不可自拔,如果当初我不这样做,如果现在有如果....所幸,二熊没有辜负我,至少给了我一直梦幻的结局。也许只是我辜负了时光。
纪念我的青春,虽然我觉得现在的自己一样很青春,但是象牙塔那样的日子确实一去不复返。没有了那样纯粹的美好,虽然日子依旧.....
纪念我的暗恋,可以确定的事,到现在你都不知道我喜欢过你。那年街道上的偶遇,现在看来就是给这段感情画了最好的结局。见面。擦肩,你走的很镇定,我装的很潇洒。然后你走向了你的目的,我去往我的终点。没有开始开始也就无所谓结束。青春的暗恋就停留在最美的原点...
纪念我的青春美好,那些单纯美好时候。

林扬和盛淮南。
都是女孩子心中白马王子的范本。家境好,学习好,长得好。
那么如果拿掉这三项条件呢,家境一般,学习一般,长相一般。
林扬热情执着,聪明又有少年才有的青涩。能够让师长喜欢却根本不把规矩放在眼里,他是什么都可以晾在太阳下的人。因此喜欢八面玲珑又似乎与众不同的余周周。
盛淮南,因为从小看过太多反复的嘴脸而有着洞察人心的本领,骄傲自负收藏在温和无害的笑容下,明明好像和你很要好,却又隔着千山万水。喜欢在高处看人。
盛淮南会怀疑会躲避,会问,你究竟,爱我什么?
林扬却会假装醉酒告白之后,扭捏的说,你觉不觉得,其实你有一点喜欢我?
林扬是简单快乐的,盛淮南却是充满徘徊和不开心的。
林扬是快乐张扬的风帆,盛淮南却是沉静华美的湖泊。
天空和海洋,总有一处让你向往。

本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看完这本《史蒂夫 乔布斯传》,还剩五分之一的时候,想想第二天还有一大堆的事等着,只好控制住自己,睡了。
第二个晚上继续,终于看完了。
这本书是老板推荐的,据说他是用了一整个晚上的时间看完的,一直看到早上六点。看完之后持续兴奋,在我们面前大谈特谈乔布斯,让我也忍不住对他的传记有些好奇了。
看完之后,却只记住几个标签:理想主义者、完美主义者、人文与科技的融合。对其他,包括老板津津乐道的那些,却没有太多感触。各人在阅读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加进自己的人生体验,选择那些最能契合自己,最能打动自己的内容。
第九章最后,是乔布斯关于理想主义的谈话:“他说,‘现在的孩子根本不愿意用理想主义的方式来思考,连接近理想主义都谈不上。他们自然不会让现今的任何哲学问题占用他们太多的时间,因为他们要忙于学习自己的商科专业。’他说,自己那一代人就不一样。‘60年代的理想主义之负仍然影响着我们,我认识的与我年龄相仿的人中,大多数人的心里都永远打下了理想主义的烙印’。”
所有的理想主义者,都会有这样的感慨吧。只是,在今天的中国,有多少留给理想主义者的空间呢?而在通向理想世界的路上,有多少重负多少泪水欢笑呢?
人文与科技,似乎是两个难以融合的极端,至少在今天的中国就是如此。我之前的学校,理工科的看不上文科的,嗤之为“无用”“穷酸”,而学文的则以又是嫉妒又是蔑视的态度讥笑学理工的“没文化”,颇有些势不两立的味道。而这本书里,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
“一直以来,他都站在人性和科技的交叉点上。他热爱音乐、图片和视频。他也热爱计算机。数字中枢的本质就是把我们对创意艺术的欣赏和伟大的工程技术结合起来。乔布斯在很多次产品介绍的最后都会展示一个简单的页面:上面有一个路标,标示着‘人文’和‘科技’的十字路口——他正处在这个位置,而且也是基于此,他才先人一步,有了对数字中枢的设想。”
在传记的最后,也有乔布斯本人的对“人性”与“科技”的谈话:“宝丽来的埃温德 兰德曾谈到人文与科学的交集。我喜欢那个交集。那里有种魔力。有很多人在创新,但那并不是我事业上最主要的与众不同之处。苹果之所以能与人们产生共鸣,是因为在我们的创新中深藏着一种人文精神。我认为伟大的艺术家和伟大的工程师是相似的,他们都有自我表达的欲望。事实上最早做MAC的最优秀的人里,有些人同时也是诗人和音乐家。在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成为人们表现创造力的一种方式。一些伟大的艺术家,像列奥纳多 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同时也是伟大的科学家。米开朗基罗懂很多关于采石的知识,他不是只知道如何雕塑。”
人文的创造力、幻想、对艺术美的追求,与科技的结合,是如此完美伟大。
他也是一个完美主义者。
“因为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他要求把产品的所有部分都整合在一起。”
这样的标签,加在一起,是多么有意思的人生啊。

读到最后,结局到底是什么,剧情有没有bug,已经不在乎追究个所以然出来了。对我来说,从五年前某一天最开始在学校图书馆发现这本书的时候,盗墓笔记的意义远超过小说。
看完了后记的人都知道,三叔实在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按他自己讲,他好像还比普通差一点:成绩不够好,体育不够好,长得不帅,一眼看上去实在是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所以咱还是得承认上帝是公平的,他不会就这样把一个人磨灭掉,还是会在其他方面补偿你的。正是因为这些不足,三叔才能好好的看书,好好的给我们讲故事。
看到后面有很多细节我都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每一次翻开书,那个世界就活了过来。只是沉浸在那些细节里,沉浸在潘子的钢铁义气里,跟吴邪一起沉溺在拼凑细节的思索中,胖子幽默但尺度又刚刚好的扯淡,看闷油瓶的两根手指头又在摸索什么机关。潜意识成真,烧犀牛角见鬼,破解海底迷宫的蹊跷,上长白山,下巴乃。。。那些都是只属于我们和三叔之间的回忆。
看到潘子最后那一段,真的感动到。
总之各个人物都有归宿了,就是好结局。

编辑推荐:“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在评论家们眼中是美国“国宝”级的幻想文学作品。“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是美国奇幻大师乔治•马丁16年精耕细作成就的文学经典。从1995年至今,《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雨的风暴》、《群鸦的盛宴》和《魔龙的狂舞》陆续出版,引发了全球性的追捧热潮。2008年底,该系列图书销量接近一千万册,在全球以三十多种语言翻译出版。由于HBO同名电视剧的推动,该系列图书仅今年二季度,在美国一地就卖出了400万册之多,长时间霸占了《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前十位的多个位置。

昨日午余闲暇无事看了金陵十三钗的小说 近日上午才将将曰毕 书本不长 我却不忍一目十行 细细的文字带来了绵绵的思绪 多日不写东西 念头不断的涌出 要成文却还需几分淡定
关于作者严歌苓 我两年前看过她的“小姨多鹤” 说句实话没有看太懂 是以一个留在中国的日本女人的角度看战后建国中国的变迁 视角很独特 也感觉颇有新意 战后建国的作品有很多 最近这些年主要是以反思题材为主 回忆的是那个百废俱兴的年代 人们的热血如何沸腾 如何撒出 又如何变冷 从中学历史书上看 就是短短几次大会 几个讲话 几个运动 几场灾难 言简意赅 但那两代人生活的苦乐冷暖 我们这代人罕知 所以可想而知这样的作品在这个年代会泛滥
不想跑题 小姨多鹤 单从一个日本女人的视角写 虽然令人耳目一新 但是却产生了令我理解上的隔阂 我不是不明白一些都是战争的错 人民大多数是无辜的 但一想到战后尸未寒 血未凝 中日两国人却能其乐融融共处一室 我深深觉得不可思议 也不愿去理会其合理性 东洋人在中国的罪行 我接触过早 乃至难以轻易释怀
小学三四年级时候 在家里看过一本 侵华日军实录 是以南京大屠杀为主体 配以图片和一些外国的回忆录 向我讲述了中国 尤其南京是如何默默的把这长歌当哭的屈苦和耻辱 一泣一啜 纳入怀中 那时看完了又气又悲 对南京这个不一样的城市 产生了种多年未解莫名的情愫
南京乃是六朝古都 但朝朝皆短 代代非长 天下第一都的华美还来得及漫到城脚 攀上树梢 战乱苦难就接踵而至 一个历尽苦难的城市 就像一个年轻贵妇 屡次嫁入豪门 还未享受荣华富贵 却遭家道中落 开始了颠沛流离饱经沧桑的日子
总听人说 金陵城帝王气不足 脂粉气则稍重 原是因为春秋时期楚王到此发现惊现祥云 便找术士讲解 术士观后发现一石头城 便道此处龙气隐现 千百年之后当有真龙现世 楚王听后大惊 担心自己的江山社稷 便找人破了石头城的一角 泄了此处的真龙之气使得金陵城千年来虽得帝都名 却未尽其实
我自己游历不够 只短短在南京待过一天 不能过多领略 尽年来道听途说 容易失于偏颇 关于秦淮河上的风流事 古人讲的够多 我们听得也够多 怕是一天一夜也说不完 这里想说的 则是中国这个最娇柔最妩媚的帝都却遭受了近代史上最令人痛心疾首的惨烈不堪 最令人发指的触目惊心
金陵十三钗此书又很去巧 在西人教会教堂中 让读者接受了一场浩劫前后的洗礼 人物选择的也很用心 有悲天悯人一身正气的西方神父 有不中不洋内心矛盾的副神父 有典型一腔热血舍身保国的国军将领 有磨破滚打多年却还赤子之心未泯的老兵痞 有入伍不久懵懂未知的新兵蛋子 有愚昧无知目光短浅的厨子 还有就是一批秦淮河上的莺莺燕燕的粉尘女子
说到这个 我不仅想到我曾经这样想过 每个中国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江南 一个烟雨朦胧 小桥流水 处处透着朦胧 点滴粘着暧昧的一个江南 而秦淮河 象征的就是这素雅中的繁华 不加掩饰的灯火辉煌 莺啼燕语的说唱吹弹 媚中透着俏 能让人痒进骨头里 也能让人哭到眼睛干 我是北人 不能领略其精髓 但其花娇艳媚 绝于当世 冠于中华
正是这人让全中国人想想就心痒骨头酥的地方 最是粉艳 最是娇嫩 被狠狠地捅了一刀 还在里面绞来绞去 供人意淫 这十三个躲进教堂的女子 便是浩劫前金陵繁华妩媚的最后代表 不是遗老 乃是遗娇 虽然她们中各有特点 互有千秋 但在我看来 这群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只有在一起 才代表着这个和平时期被人唾弃不齿 战乱时则任人蹂躏的特殊人群
赵玉墨 则是非常人群中的非常之人 从她给自己起的名字就能看出 本贵为玉 却身世多舛 才浸身于墨 一听名字就让人扼腕叹息 这等淡素的名字 放在红菱这般人身边 才显雅致 至于玉笙之名 虽也有玉在其中 却为反意 貌似黑笋 却名玉笙 估计是老鸨请来穷酸文人所起 添点卖相
看了有些人写东西 有的歌颂妓女也懂得民族大义 舍身救人 乃是大义凛然民族气节 也有人说 国难当头 军队溃败 政府逃难 而国家的未来则由最没有未来 最被社会边缘化的人所保护 人性之至洁绽于至污 是怎样的讽刺 是对国人性格羸弱 缺乏反抗精神的莫大哗讽
我不想说这些 一是共鸣不是特别强烈 二也是不想多起争端 中国人到底是容忍的 还是懦弱的 是坚韧的 还是麻木的 是知足常乐的 还是不思进取的 是固步自封的 还是博大精深的 是奴气过重 还是忍辱负重 我都不想说 我想说我看了这部小说 感触最深一点是 在民族浩劫面前 无论你是达官贵人 还是市井小人 看淡了出身 富贵 学问 见识 当自己父兄被残 妻女受辱 那种来自内心深处的怒吼 只要是中国人 都是一致的同步的不约而同的不能自持的
这点很清楚 小说中神父虽然没有出卖这群妓女 但是他毕竟可以把她们拱手送出去 而法比就不能视若无睹 置若罔闻 其原因中就因为神父虽在华三十年 可他不是中国人 他有着基督教徒虔诚也悲天悯人的胸怀 他没有表示出轻视那群妓女 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当作于中国社会的一员 他可以说一口相当标准的中国话 可脑子里却都是西方基督教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理念 说到头了 他送出去的不是他自己的妻子女儿 他不忍但不心疼 都说血浓于水 他和中国之间 只是萍水相逢 里面没有血
法比则不同 他生在中国 长在中国 说的都是地道的扬州话 他是相当纯粹的中国人 所以他虽然也会鄙视中国军人 斥责中国政府 但是当要把他刚开始无比厌恶却又略带心痒的一群妓女送给日本鬼子的时候 他不能忍了 他冒出了“只要我在就不让你们一个人去”的狂言 他都不会知道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 但是他会说出来的 不为别的 就为养他长大的阿婆 和这群秦淮河上的女子一样 曾留着一样的黑色如瀑长发 说话有着江南独有的吴侬软语 就像他无法认同自己的美国祖母一样 这群女人 才是他愿意用生命保护的 他的中华情结 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 这一刹那 也是全中国人男人想做的也该做的 保护中国女孩 不用中国女人 就连“最下贱”的都用不着
平时和别人聊天 说到如今华人遍布海外 种类繁多 说的语言不同 价值理念不同 国籍不同 长相肤色都有很大区别 到底什么才是中国人 在我看来非常简单 天下只有一种中国人 这种人 想到在这广袤大地上 和自己的曾祖母 祖母 母亲 妻女一样的广大中国妇女 曾被禽兽践踏 生不如死 就咬碎钢牙 气冲斗牛 悲愤交加 恨从中来 可如果有的人长的是黄皮肤 黑眼睛 说的是普通话或者方言的一种 但在这种景象前 只是伤感 只是惆怅 只是不解人类的贪婪和欲望 那我可以放心的告诉你 这群人 无论他们是什么 都不是中国人 不是说他们这么做有什么错 也不是说当中国人有什么好的 但是不能感同身受 不能受汝之辱如吾辱 悲汝之痛如吾痛 你可以关心中国的经济发展 关心中国的环境保护 关心中国的自由民主 关心中国的基础建设 不过你不爱这片土地 看到这边土地罹难 你不会动情 你不会嚎啕大哭 那你的血 就不会撒在这片土地
上面一段说的有点粪青 本非我本意 但情不自禁 写过也就懒得改了 如果冒犯了哪一位 就请恕我小儿无知 口出狂言
我总是看了小说 就不想看电影了 小说写得好 脑子里想的就多 再看电影 就怕把自己脑海中勾画出来的给毁了 看完小说我就马上上网查了查 看看里面这些人物是不是真实的 结果貌似都为虚构 心里略有些惋惜 毕竟赵玉墨这样的女子 是应该存在的 知道她如果是真的 令我心里感觉不那么怅惘 艳似牡丹淡如菊 雅若兰花俏比梅 她是青楼里的五星上将 众女中的默认头领 秦淮河上满舫流芳的光彩 金陵城中忘魂倾心的风骨
这书写得甚好 好在它抓住了国人两个南京情结 一个大屠杀的悲痛情结 一个风花雪月的暧昧情结 当软软的温香卧榻遇到了森寒的白刃军刀 让人伤得惊心 痛得刻骨 温柔乡中醒 噩梦最袭人 刀口滴着血 留成恨 凝成切肤的泪痕
可惜至今日 当年承受了民族屈辱的人们 已经十去八九了 就算有还活在世间的 也不忍心再去回首那半个多世纪前的不堪 如果我有朝一日得见其中一位 就算只是棺椁 坟冢 我也要上去悼念一番 不为别的 只想告诉他们 当年他们受的苦 今时之人未忘 祖宗的苦难 不求报仇雪恨 却不敢丝毫遗忘

纯洁的污秽的虚伪的善变的丑陋的美好的宁静的歇斯底里的,真实的人性是赤裸着并交杂以上的种种,生命的颜色取决于你看见了什么,经历了什么以及留下了什么,而关于那个年代的记忆却是共同的,非黑即灰。
书看得快,只是好奇向来无可挑剔的严歌苓是否真会强加宣扬某些观点。事实证明她是个很好的说故事的人。
战俘李全友救了奄奄一息的王浦生之后后悔不已,分秒必争的当儿还被一个不知活不活得过明日的人拖累,大场面多催生意念改变的时刻,李全有望着一大片倒下去的同胞,生之可贵映入心头,也许他没有预见九年后可以有一个集体控诉的机会,亦不知道多一个人活着便多了一份惩治日军的正义力量。他只是觉得,活着便有了希望,而这希望,不仅给自己,也给千千万万的人。
“那些生命之所以被牺牲,是因为她们不够纯,是次一等的生命,不值得受到他英格曼的保护,不值得受到他的教堂和他的上帝的保护。他被迫做出这个选择,把不太纯的、次一等的生命择出来,奉上牺牲祭台,以保有那更纯的、更值得保存的生命。”这是英格曼神甫的内心独白,也是电影上映之后被推向风口浪尖的缘故。评论纷纷说这是张艺谋处女情结的再现,女孩比女人值钱。林奕华在《男性眼中女孩与女人的终极价值之争》写道“在这被刻画成是以“性”(贞操)作为战利品(也是武器)的战场上,一切强调侵略者的兽性和暴行的处理手法,只会令‘女学生’(中性)与‘妓女’(女性)作为欲望符号的符号性有增无减,致令这首<秦淮景>不是荆轲与易水寒,却是有如女孩在女人身上找到了‘安全感’, 因为(通过安全的‘投射’——一如观众的位置和视角)看见成长后的自己, 从而得到‘男人可以这样被取悦/征服’的成长教育——一种男性对于‘女孩’的想象。”
不否认我在看完电影之后也有过这样的疑虑:这是女性的终极价值之争?女孩的性命比妓女的值钱?更不否认大多数人对此持肯定的态度,因而大可不必拿中国人说事儿,中外皆如此,英格曼神甫也不例外,然而必须承认的是对于英格曼神甫而言这实则无奈之举,并且,如若话闭那群秦淮河女人真真应允,恐怕他今生都愧疚不已。观念是观念,举动是举动。
纯粹把它当成一个故事来读,秦淮河女人的美在于它是自发性的行为,它当然受上述观念的影响然而她们生命的自主权却不是被他人左右的,因而这种精神才更可宝贵。唯有蓄意捕风捉影者,一口咬定女学生同妓女两个身份的选取意味深长,是作者同导演处心积虑的阴谋。即便如此,忽略行为的自发性而刻意强调创作动机,难道不是一种本末倒置?为何不愿意静静坐着听故事,非得打断、插嘴甚至四处流窜?
抛开女学生同妓女的身份,可将这两者套入孩子同成人的身份对照。女学生作为孩子,是需要保护的弱者,是花朵,他们的茁壮依赖于周遭人们竭力构筑起来的美好世界,而那时的世界不好,不仅不好,而且残暴不堪,岌岌可危。秦淮河女人舍身保护女学生,换言之即是使孩子眼中的美好世界所受的颠覆尽可能地减少。为了不让“错过”演变为让她们悔恨的“过错”,秦淮河女人把“错过的幸运”亲手赠予孩子们,她们本来也可以有这样的人生,只是种种“错过的可能性”让他们行至此时此地。她们是在保护着孩子的梦,同时也是自己的梦,每个梦想都值得灌溉。“女学生对她们是个梦,她们是按梦想来着装扮演女学生的,因此就加上了梦的美化。” 她们深谙,来生,要长成纯洁无暇的女子,去完成那些未完成的梦。
孩子是生命的希望,是连系现在和未来的纽带,是铭记历史、雪耻的依靠力量。只有当希望在了,其后的一切才能成为可能。这份大爱,真如《圣经》说的,“爱是恒久忍耐”。
这个故事本非常简单,而且简单就是美好。
同一天空底下相关怀,这就是最好的未来。

书中前面很多的杂文反映了很多社会现实,
这就是一个 被强 暴的 社 会, 而且还是让你觉得 强 暴你已经很不错了。。所谓的梦想只不过是枕边梦。。
后面的文章觉关于赛车方面的,有点扯。。没什么意思

冲着故事的主人公曹操来的,而且题目取得挺吸引眼球的。
化了3-5个小时,将书读完(当然它还没有出完所有),很后悔,很后悔浪费时间了。
我把这3-5个小时用来睡觉也可以给我养足精神去做其他事了,
通篇下来,何来卑鄙?何来圣人?文不对题,哗众取宠,这已经是惯用的做法,多以这是绝对不行的第一点。
第二、是里面的那个曹操太弱智了,我觉得如果把这个水平的曹操放在东汉末年,不知道一早就死多少次了,大概与“刘三刀”一样下场吧,还曹操,还说曹操服气,不气死就算了。
第三、故事节奏很慢,有点不知所云,写了很多曹操刚进官场的小故事,小事件,但是却给人有点《小故事大道理》的感觉,感觉生搬硬套,类似在电视剧《少年包青天》里面加插了几个阿凡提的益智小故事的感觉,非常别扭。
第四、我看了50章,感觉前面就拖啊拖,堆字骗稿酬啊堆,然后后面突然发觉写太多了,边幅不够了,就跳写吧。前面一直写曹操对宦官的鄙视,不屑与憎恨,到了“十常侍之乱”却什么都不写了,直接跳一下,改到写董卓去。起码也写一下曹操如何和宦官博弈,或者调度他人铲除宦官嘛,既然写得曹操这么憎恨他们的话。
所以整本书下来都不知道作者想些什么,要故事没有故事,要斗智没有斗智,要大道理没有大道理,不知道这本书何来养分写下去。
整本书就是一碗出去吃快餐是免费派送的没有加盐的例汤(俗称刷锅水),淡而无味,后悔读之,浪费时间。

乔布斯这一生最大的作品,不在于某个苹果产品,甚至也不在于苹果公司本身,而在于乔布斯这一生。
他一生只为了梦想而活,也最终实现了他的梦想,同时也改变了世界。他这一生的传奇经历,将激励千千万万的人,勇于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人只有在追逐自己梦想的时候,才会发挥出最大的创造力,才有可能改变世界。
他用他的这一生,推动了这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这才是他最大的作品。

最后的结局不是我想象的那么扣人心弦,故事陡转直下,平平静静地结束,安安静静地结局,让人着实意犹未尽,有点儿一头雾水的感觉,给人很大的想象空间。譬如,那扇大铜门后到底是什么样的极乐世界,吸引那么多人前去探险;很多人物的命运依然是个迷,依然是个未知数,所以我觉得这是个没有结局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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