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乔布斯传,感觉他和毛泽东和格瓦拉一样,都具有强烈的理想主义精神,喜欢将自己的意志贯彻到底,而幸运的是乔布斯的意志大部分时候都是对的。我只能说他的这种性格很适合做一个企业家,却不适合做政治家,因为做企业失败了,是几个人的事,而一个政治家就要为一个国家,甚至全人类负责。政治家需要妥协,而企业家需要坚定地推行自己的意志。

我并不是盗墓迷 1-7卷是一口气看完 之后出了8也是一两天内看完了
同时也不懂欣赏腐女们的心情 所以感情问题还是很傍观者清的客观
那么这是一本什么层次的书呢 应该在网络小说中是上层之作
可一旦归到文学作品上 也只能排在中下层
书中有太多谜团没有解开 很多可能是作者写写就忘掉了
(可我认为长篇作家应该都似乎应该有个小本把每留的一道谜题标注上 以备以后不被遗忘留下坑洞)
结尾的时候似乎把所有线索和秘密都交代了 可又都是含糊其辞好像又什么都没交代
也许作者在想有些小谜团根本不用交代 要留个大家一个想象的空间
可是真正的悬疑小说不是这么写的 留下的未解之谜肯定是真正不需要解释的 而该解释的一定要解释 可本书作者 大袖一挥都不解释了。。。
所以呢 看书的时候 我总溜号 总在想一个人:金庸真是一个好作家啊。。。
金庸虽然写的不是悬疑小说 但融合了所有小说的特质(特别是写爱情) 悬疑也写的很棒 他写的东西每走一步绝不是随便走的 都为最终铺路
书中每一个人 每一个情节 甚至每一个动作细节 都为之后留下线索 并且能解释人的心理动态
就算一个小人物 小事情之后也会再次出现 有所解释 有所铺路
每一个人物都不浪费 多加利用
最终画一个完美的圆
再说回盗墓笔记 对人物简直太浪费了 写一个人就随便写死了(这就不像是小说 而是现实 有人说 写成现实不好吗 这也是一种写实风格 表现真实事件的残酷 可是一旦这么写实 那么小说的阅读口感就不会好了 也就不能称之为小说了)
写一个人遇到极大的问题时候故事戛然而止悬念很突出 扔下写另外一个人 好 这个没有问题 悬疑都是这么留的 于是这第二个人的故事就开始讲一直讲到结局 然后这本故事讲完了。。。第一个人呢 他的事呢 这没有啦! (或者不咸不淡交代几句 就算完事 或者好像告诉大家下一部里会写的 结果下一部也没怎么写他的事。。。)
我们这就不说他违背一般小说的规律 突然写死一个女主人公
但也不能太考虑腐女们的意见 直接就把写成俩人的基情戏啊
那胖子呢 胖子其实应该是三个男主角之一 可最后就像普通背景小人物的下场 毫不重视
再说小哥 如果把他归为两大男猪脚之一 那他的戏份也太少了吧 如果拍成电影电视剧 估计没有 无邪 百分之一的戏份 在盗墓8中一直没有写他 写到他的时候只是昏迷状态下几句话的作用 然后就结尾了
这种种都造成了我们的阅读不适感
人物的描写塑造也是短脚
缺少了一个完美的圆 让我们绕回来
所以想来一个作家在写书第一个字的时候就明确自己最后书的结尾要写什么 是多么重要
据说海贼王的尾田荣一郎很明确自己的结尾要写什么 所以 虽然漫画战线拉的更长 十几年的时间 但每一个人物每个细节都不是随便来的 都有更深的用意和广泛的用途 所以故事显得很紧凑 当然结尾我们还不可知 可不可知也是未知数 毕竟今天已经是2012了 但我们期盼他能画一个完美的圆 这是作家的本分

这小说的文笔还是很通顺的,作为畅销读物的话,看看到是也不是不可以,反正又不是很长。但是我看完之后,一方面庆幸没有浪费电影票钱,但另一方面为我浪费了一个小时看着本小说而有点后悔。
小说有很多种写法,有的写法看完之后,让人很信服——“这样的人是有很多的啊。”有的小说呢,看完有点忐忑——“这样的人说不定会有的吧。”有的小说简直看不下去——“怎么会有小说里这种人!”很遗憾的,这本小说就属于最后一种。说好听点呢,就是匠心十足,说不好听呢,就是假。感觉作者没有做什么功课,很随意的拟了一个故事,里面塞进去很多吸引眼球的要素,比如强奸啊,宗教啊,套上一个战争的背景。情节为噱头服务,人物为情节服务,所以里面人物随情节需要,随意转换人格。看了自然觉得假。但是这种小说批评起来又很危险,因为会被骂。比如说冷血啊,不爱国啊,没人性啊之类的。但是如果放任有人躲在民族大义的后面,随便写点完全不能打动人心的破烂然后加上个大义凛然的背景出来马扁银子,楼主的良心实在难以安稳。

从盗墓一到盗墓八,我仿佛看到了南派三叔的堕落之旅。三叔从七星鲁王宫就一直留下谜团,每次越留越多、谜团越来越大、事情越来越超常规,结果看到最后很多谜团自己都没办法解释了,纯粹烂尾了。一开始还注意一些墓底细节的刻画、文辞还算优美,到最后几乎成了简单的白话文了,越看越像流水账。一开始解疑的时候还是旁敲侧击,通过各方面线索和无邪的分析得出结论,到最后这一本就直接把轮廓告诉你了,特别突兀。
正如三叔自己在后记里所言,五年的时光见证了他的改变;但是从这本书的质量来看,三叔确实变了,他变得越来越功利,为了出书而顾及不了书的质量;他也变得越来越消极,从最后无邪胖子和闷油瓶等人的心境也可看出,无邪不想查什么了三叔也不想写什么了;他更变得越来越圆滑,明明可以在最后一本中说明白的故事,却百般拖赖迟迟不告诉你谜底;最忍无可忍的是,最后为了凑字数还专门弄了个贺岁篇,可恶的是贺岁片竟然也没有写完,看样子三叔是想把关子卖到续集中去了。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一开始为了写书而写书的三叔了,他现在变成了金钱而写书的市侩,这才是我通读完整部小说之后的最大感觉。
所以我在这里冒着挨各种板砖的风险,真心的奉劝各位书友:没看过的就不要看了,看过之后你会失望的;正在的戛然而止吧,你心中的谜团算不了什么,越到最后越多,别到最后和无邪一样弄的麻木;看完的也不要再等续集啦,我们没必要为三胖子的谎言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好了,苦口良药,君慎审之。

看了这么久,瞧着离最后的结局越来越近,没想到最后就是那么薄薄两页就把所有交代完了,看到结局的时候,一瞬间就忘了前面所有的伏笔和疑问,这么久以来的纠结没个地方让我释怀实在憋屈~
但是这个结局我很喜欢,有点小虐,又有点遐想的空间~看到有人在问十年以后的情形,忽然的,就又有了希望一样,不空虚了也不遗憾了~
最后是个感性的结尾,真不知道这和三叔最初开坑时的初衷到底差多远~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我揣着这个令人感动的结尾期待新的轮回~

喜爱悬疑恐怖类型的人,如我,自是偏爱的。读后心觉微寒。小说《我的邻居是妖怪》的二十篇短片怪谈,记叙的故事围绕普通日常生活,却揭示出平凡的世界所迷藏的全然不同的另一番情境——莫凭无鬼论.
而文中诸多看似一些荒诞不经的见闻与诡异的传奇与匪夷所思的离奇情节,通过平静的口吻表现的洋洋洒洒,充实着津味儿十足的说书式的创作,带领读者进入一个时空,那里有放纵的自由,还有陶然的幻想。很有点《聊斋志异》的感觉,他的语言充满了迷幻的色彩,当然绝无装腔拿势,所以天下霸唱试图表达的并非只是戏仿,而是添加了一些属于他自己的主题,这是过瘾般的传奇。
十番红桐一行死。白杨别屋鬼迷人,空留暗记如蚕纸。其中有那么几篇,记忆特为深刻,寒意依然隐隐若现。比如“我的邻居是妖怪”这一章的韦陀庙与走无常,不禁怀疑这世间没有鬼怪之说,动摇了我对无神论的存在抱有的可信度,忽又想起《论语》有这么一句话,“子不语:怪,力,乱,神”。即为“孔子不谈论怪异、勇力、叛乱和鬼神”。似是而非的不得其解,我想了想也许子曾经曰过的是这句话,只是句读不同,“子不语:怪力乱神”,翻译为:过于用力会影响精神的判断。之所以恐惧,因为遭遇的事是心理的突然与想法上的不适应,所以不如秉持“信则有,不信就无”的半半态度。平常心,淡然处之。
说到这,过年时我们话家常时,碰巧我的舅舅小的时候,经常看见一些不存在的人,也就是鬼怪,还特自豪的指着某处,把大人们可是吓坏了。我问他,鬼是什么样子。他所看到的只是黑色的影子。作者也提到小孩子的眼睛干净,他们可以看到许多不干净的东西。为什么干净的看的见干净,不干净的反而看不见不干净的呢?所谓儿童不宜,其实就是大人们令人感动地把犯错误的危险留给了自己。
我也遇见过一些离奇的事情,诸如“鬼压身”之类的。沉睡深夜,似醒非醒,突然惊觉得有人压着自己,手脚都不能动弹了,喉咙也失声,在那一刻,行动自由就受到限制,从而成为命运的人质。可是当你也觉黯然,失去抵抗时又让你安然活动。仿佛由生到死般的酣畅淋漓,骨子里也透着丝丝寒意。家里的长辈都说,是因为睡觉时把手放在胸口上了,可是我清楚记得是趴着姿势入睡的,而那个时候也是平躺着的,真的是怪事。过些时日,可能突然想起,犹觉后怕。
“筒子楼里的无头尸体”是一件多年陈案,发生的十分突兀,显得诡异非常。而多年后的旧址亲身见闻,更添其奇绝,而作者的推断合情合理,又给这案子圆上了句号。也许世间,些许事,如梦好一场。
天下霸唱的这次转型写作,比之前的感觉良好,无疑让人对他接下来的相关方面的作品,充满期待。
日暮向风牵短丝,血凝血散今谁是。子不语,怪力乱神。

这大约是第一本我完整看下来的人物传记。
作为一个去年才刚刚开始用苹果产品的非果粉而言,想起来看这本,更多的是因为想要看看这一类书,又担心传记大多会比较无聊、不容易看下去,而这本可能相对好点,毕竟要比政治历史名人距离近一些。
整体感觉而言,内容安排有点错乱,对苹果产品没有足够了解和关注的话,时常有来回穿越的感觉。但是既然大家是为了乔布斯这个人而来读这本书,怎么写其实都不重要,只要真实完整就是成功。这一点作者应该算是做到了吧,对乔布斯的尖酸刻薄喜怒无常精神暴力没有任何的粉饰,以至于看前面1/3我都在想,到底为什么要读这样一个人的历史,他的天分我又学不来,可是除此之外他还有什么可以值得学习的??
全书读完,还是多少有了改观。十分向往教主对于产品设计的灵感和天分、对大众心理的掌握和操控力(以及所谓的扭曲现实力场)、对完美(或者干脆说自己的想法吧)的偏执的追求。尽管仍然对他身上那些令人讨厌的个性不以为然,不过没有那些,也许教主就不是教主,苹果也不是今天的苹果了。
另一方面,最近刚有个朋友年纪轻轻被癌症夺走了生命,所以读最后一部分的时候很有点感伤。生命无常,即便乔布斯能有足够的财力用各种方式与癌症抗争,最终还是敌不过死神的魔掌。。。

有时候觉得真是不给力..................................................................................................................................................................................................................................................................

飙蹄党荣誉出品。
我没追盗墓这么久,只是半路出来打酱油的。看到封腰上“连盗墓笔记大结局你都能等到!还有什么能难倒你。——南派三叔”说实话,感觉三叔打出这段话的表情肯定很欠揍。
花了三天把前面七部温习了一下,回忆起好多细节。
今天一下午一口气把上下两本解决完之后,我想着,这就完了?
翻来覆去好几遍,确定三叔没有弄个莫尔斯密码纸条藏在书里。
嗯,这就完了。
在用了那么长的篇幅把我的心提到最高点,就好像升空到5000米高度大喊一声“我来了”却没用降落伞就落地一样,“啪”,结束了。
就好像结尾吴邪自己说,“我原本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是我要的结局。有很多东西都没解释清楚。那之后应该还有什么事情发生的。那个和吴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为什么要取走原本寄给吴邪的讲明真相的邮件?陈文锦谢连环等人后来又怎么样了?等等。最重要的是,一直以来困扰我的青铜门背后是什么,三叔竟然用一个“秘密”就带过去了。
有这样坑爹么?让我感觉,就好像闷油瓶天真还有胖子,九死一生换来的,竟然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然后我再想的时候,发现,这竟然特么是个最合理的结局。
在这样庞大诡异的一个计划中,吴邪只是个替补的棋子。计划结束了,他没有用了,所以连知道真相的权利也被剥夺了。
而闷油瓶,就是个巨大的悲剧。从何来,向何去,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能去的地方只能是长白山下青铜门后那个已经不能说属于人间的地方。漫长的岁月中他无法衰老,不能死去。他做过很多事,可他的人生一片空白。
胖子,他是被拉下水的。原本没他什么事儿,他可以安安心心在潘家园做自己的生意。一切以利为重,可是最后还是和吴邪一起把闷油瓶从地狱一样的地方拖回来。好不容易回来之后,连真心喜欢的女孩子都没了,就连他这样凡事儿能看开的性格都无法走出来。
但凡探险小说,最惊心动魄的在于解密的过程,而最让人悲闷的,则是乱局中的人性。
吴邪一直想要追寻的计划的真相,我无意多说。人性的贪婪会滋生出许多狂妄的想法,身处其中不知其疯狂,然而脱开之后却觉得,这都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呢。
我印象最深的,一是在张家古楼,潘子卡在岩缝里。当时他不让吴邪靠近,说自己的样子已经见不了人。吴邪想救他,他说没有时间了。他问吴邪要了枪,笑着说,“小三爷你大胆往前走,有我在这儿护着。”在他最后的时刻,他用越南当兵学来的枪法,解决了吴邪前进道路上的后顾之忧,而最后一枪,他留给了自己。
二是闷油瓶来向吴邪告别。吴邪以为他又要玩失踪,可很快意识到这一下似乎是诀别。当时天真以最快的速度追上了闷油瓶,说,“如果你需要有一个人陪你走到最后,我是不会拒绝的。”两人走到了通往青铜门的石缝,也知道了,当初张家没落只剩下了闷油瓶,除了世道变迁,一大半的原因也是老九门当初不守诺言。而这一次,本该是天真去守的,闷油瓶为什么要代替天真去呢?他说他跟这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天真,珍视到可以为他牺牲自己的十年么?只可惜还不知道原因,闷油瓶便把天真弄晕了,自己一个人去了青铜门。然后完全,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这段告别的旅程很长。三叔花了很多笔墨。可我还是觉得好短。这两人就该这样默默走下去不是么。这想法很矫情。我知道这一段被很多腐女翻来覆去地讲,说这两人怎么样怎么样。我完全不想看。把这种感情说是爱情,我觉得是种亵渎。(身边的腐女朋友们注意了,再把他们跟耽美扯在一起,我会很生气很生气的。)
闷油瓶,天真,胖子,三个人是一体的。这三个人经历过无数次九死一生,都没有抛弃彼此。这与他们三个人的性格完全相悖。闷油瓶素来不关心别人,胖子凡是以利为先,而天真懦弱怕死。无论是谁,一次次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人这事儿,放以前他们肯定做不出来。
这个故事本身就没有什么风花雪月,我也从来觉得风花雪月无法那么深刻。我们这一辈很淡定,我们会以为,爱情就是天。可是不是的。我记得外公讲他还是游击队员的时候的故事。讲到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70多岁的老人仍然泪流满面。上一辈的人有很多生离死别,有很多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感情,大多不是爱情。那种感情或许可以称之为友情,无关性别地界,跨越生死。在没有希望的时代,那种感情支撑他们走过很多岁月,保留了在风暴中残存的人性。
我扯远了。
南派三叔曾经保证说,一定会给读者一个封闭式的结局。这个结局显然不能算是一个封闭式的结局,相反它扑朔迷离,绕开了重点。不过从一开始,我就不认为三叔还能给我们更多的信息。毕竟这是“我”的视角,而“我”只是个不小心闯入的小角色,牵涉到的只是一个大谜团的很小一部分。到底怎么样,或许只能等到2015年,吴邪再次到青铜门前接替闷油瓶的时候再窥知一二了。
这一个十年之后会怎么样呢?我在想。会不会从此,在以后无穷无尽的漫长岁月里,都将是吴邪和闷油瓶守护着门后那个无法想象的终极?如果是这样,吴邪会不会变得和闷油瓶一样无法变老,无法死去?又或是小哥在吴邪老了之后一个人守在那片无人可知的领域里?会不会有一拨又一拨的人,始终不肯放弃那背后的秘密,即使抛开性命也要来探寻?
我之前看过三叔的另一部小说,大漠苍狼,用的是抗战的背景。最后谜团解开带来的震撼度超过盗墓笔记。我当时曾试着想象,如果那一切是真的会怎么样。结果我发现我无法想象。如果是真的,那在过去千万年的历史中,那种力量实在是太可怕了。这部书一共也只有两部,不过我觉得精彩程度不亚于盗墓笔记,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盗墓笔记带给我的最大震撼,不在于结局。说实话这里面的阴谋大半都是人搞出来的。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当中,各种匪夷所思的事件层出不穷,或许现在告诉我,就像三体那样,人类早已与外星人接触了,我也觉得不会奇怪。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岭神树。那一棵青铜铸成的贯穿整座山不知尽头在何处的树以及它本身诡异的力量,即使知道这只是小说,仍然让我毛骨悚然。连同青铜大门一起,这样巨大的青铜器,只要想想是何种力量才能铸造出来,都让人恐惧,这种恐惧出于人对未知事物的本能,如果这种力量真的存在,那么现代文明简直就不值一提了。
这时我又想到把这些全部描述出来的南派三叔。三叔啊三叔,你这个脑袋也很神奇啊。
到这里为止暂时无话可说了。其实还有很多想法,如果整理出来会是洋洋洒洒一大篇,有空也加上来吧。这里要不要不也来个总结。
盗墓笔记没有完结。
想要解开谜团,请关注百度盗墓笔记吧和南派三叔的新浪微博。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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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夜万籁俱静的时候我又翻了一遍结局。一翻翻到最后三叔的后记。
在最后的篇幅里,三叔说,现在他要说一些他真正想说的,翻开这一页,要做点心理准备。
然后是三叔用最后的篇幅以一个作者的身份写了对吴邪,闷油瓶,胖子,以及对铁三角的感觉。看完之后我明白了什么叫要做点心理准备。多说无益,三叔把我想说的都说了。所以我想,最好的,还是把三叔关于铁三角的这一篇,完完整整地贴在这里。
铁三角: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都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深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 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这次读的较前两本要细很多,总共花了2个礼拜。《列王的纷争》我可是3天就看完了。比起前两部这本最长,故事也最多,多到上部的故事貌似只是这部的序言一般。你能想到威尔会成为至关重要的人物吗?你能想到布兰会打了一本书的酱油吗?你能想到那些该死和不该死都死了吗?你能想到那些能死和已经死的最后还复活了吗?你能想到主角们开始来到风暴降生龙之母丹妮莉斯的大陆了吗?你能想到丹妮莉斯要统治全世界吗?我艹,料太多了。
不多说, 正题。
当初我看完《权力的游戏》时曾在书评里说过最难以看透故事发展的四个人是詹姆,提力昂,删沙和布兰。关于小恶魔我还说了,泰温公爵究竟是把他看成儿子还是只是在利用聪敏人?詹姆把他当成弟弟还是说在他眼里他们只是同姓?我还信誓旦旦的说小恶魔在经历了代理首席以及黑水河之战以后会脱胎换骨。。。。。。
好吧,不管对与不对,答案都有了,这些在《列王纷争》里没有看到的在这里都有了答案。
关于詹姆,在奔流城出来以后这个潇洒哥的个性与本性才开始真正的表露出来。原因或许在于,瑟嬟不在?或许在于美人布蕾妮?或许在于那只手?总之詹姆会之后会发生什么我一点都猜不到。
关于删沙,这批与众不同的狼一直在用她独特的方式经历着独特的故事,她一直都在承受和接受,在哭泣和恐惧,在麻木和伪装,最后她会报复与反击吗?还是别的什么我完全猜不到的故事?
关于布兰,全世界都以为他死了。可他钻过北境,去鬼域森林寻找3眼乌鸦。故事接下来可能是这样的。。。。。。很多年以后,人们在一个残酷的时代的某一个诡异的夜晚,依稀看见了一个长着三只眼的残疾人坐在一只怪物的身上,怪物喊着“阿多”。他的出现使得一切黑暗和不公开始胆怯发抖,于是人们开始信仰他,叫他阿多神。。。。。。。好吧,他的故事我完全猜不到。
关于提力昂,这本书有一半我是为了他才读的。就像雪伊经常说的那样,“我的兰尼斯特巨人”。他会以巨人的姿态回归的。

倒斗要看体质。“—个是必然会撺掇我开棺材的体质,一个是开棺材必然遇到粽子的体质。”胖爷这个角色的形象塑造得很成功啊,如此贪恋明器.
----------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如果我在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
----------你如果消失,至少我会发现。
表白要趁早,不然没机会了会后悔。所以虽然小哥最后还是撇下了天真去守青铜门,但是两个人心里是明了的-----我爱他,他也爱我。
其实,有时候对一个人说谎,是为了保护他。小哥说这话时是爱吴邪爱得有多深沉~~~用他的一生,换了吴邪的十年天真无邪。

像许许多多盗墓迷一样,我苦苦的等待着三叔,期待着那些年,我们一起迷惑着的“真相”能被揭穿。就像一场90分钟甚至还有加时赛的比赛一样,只为了破门的那一刹。但也就像《迷失》一样,三叔没办法给我们一个前后合拍的“说法”,所有执着于结局和答案的朋友,纷纷表示十分失望。不过,我是那种“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的人。能体会到以往《盗墓笔记》所带给我的阅读乐趣就已经足够了。
而且,这次三叔不仅没给出满意的答案,又织出了一个更大的网,等着“十年之后”我们再一起去破解。你来么?

这个人的性格极度敏感。
也许,正是这样的极度敏感,才让他可以不断地创造出奇妙的事物,给如此平庸的世界带来这么多的不平庸。
为何这么敏感?年幼时被亲生父母抛弃的经历,使他偏执地想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好让他从根深蒂固的恐惧和自我否定中解脱出来。
他在几寸大小的屏幕上创造细腻的真实,恰恰是因为他从心底觉得这个世界并不真实。
佛教曾梳理过他的些许棱角,但他依然患上了无形的强迫症,渴望通过极端的产品作为媒介,给全世界的人们灌输他的观念。
优雅绝伦的完美设计,既带有贴心的温存感,又暗含着某种智力上的轻蔑。这种轻蔑并非恶意,而是来自他的潜意识——内心残缺的他,需要一件绝对完美的封闭产物,来补足其自身绝对的存在感,否则,便不得安宁。而要维系这种绝对的存在感,他就必须过滤掉、拒绝掉所有外部的杂音,但又不能与世隔绝,就只好表达为一种轻蔑。
这股轻蔑的情绪在产品中悄然地物化,最终促成了一种设计师跟用户之间的调情,在不断充满视觉与手感的挑逗中,灌输进那些埋伏已久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史蒂夫·乔布斯就并非一个典型的企业家,而更像是一个以跨国公司为道具,究其一生而实践的行为艺术者。
叱咤风云只是表面,他所经历的痛苦,其实远大于他所得到的。
这样的人,他经历的最大的痛苦,一定是当他被癌症病魔击倒,不得不忍痛宣布离开苹果公司的时刻。我想,这个时候,他一定发现了这个世界最终极的残酷真相:即使无数次、不论多少次地改变世界,上天留给一个人的时间都极其有限,根本不够用。即使他有天下第一的“现实扭曲场”护体,都无法改变这个简单的事实。
但就是这样一个敏感爱哭的人,最终还是让现实稍稍偏离了一点既定的轨迹,做出了很多常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留下了不可复制的作品,并用这些作品战胜了时间,让精神性的自我永存于世。
大概,人也就是这样因为恐惧而无畏,因为挫折而坚持,因为生命短暂而长生不死。
谢谢乔布斯。

以前看小说听故事,常常会碰到这两句话: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现在的小说已经到了更高的境界了:花开七八朵各表一枝;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下下下回分解。特别是《冰与火之歌》,分开这么多人物角色同时进行,轮换一次角色要到好几回之后了,要追看喜欢的角色来真是欲罢不能。

也同步看了电视剧,感觉挺好的,就是感觉节奏可以稍微再快点,还是太慢了一点点,总体还不错 ,就北方 的设计还可以,至于边境守护者就感觉少了点什么,可能西方人的思维 和对 魔幻的理解和我们还是有蛮大出入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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