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春是个很宽泛的词汇,每个人的都不同。韩寒的青春无疑是精彩的。而韩寒的这本《青春》应该算是出口转内销的产物。先是出版繁体字版,广受欢迎。进而重新整理后出版了简体字版。据说销量也一如韩寒的其它作品一样好!
说实话,在当今社会韩寒无疑是个标志性的人物,他的作品争议不小,却也广受读者欢迎。我也从图书馆借过不少他的作品来读,但从个人的感觉上讲,我不太喜欢他的小说,包括他最近出版的《1988,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等我都没有读完。而他的杂文或曰散文,我还是很喜欢的,他与生活的细微处表现出来的真知灼见,让我有内心的共鸣!
但我之所以淘这本《青春》来读,可能仅是缘于在网络上读到这本书序言中的一段话:“过了少年,失去青年,踏向中年,机灵,勤奋,困苦,无望,想活得更好,活得更不好,有理想,不敢想,想创业,怕失败,盼真爱,却已婚,恨特权,又敬畏,怨体制,但想做公务员,要买房房价涨,要买车油价涨,吃饱了勇敢,饿着了懦弱,遵纪守法,但眼看着胡作非为的一个个发家,想胡作非为,上路一半摩托车又被扣了。身边能听说的非投胎类混的很好的,似乎都不带有正面激励色彩。然后一晃眼,孩子该交择校费了。”简单的一段话,却道出了当今社会大多数人的生活状态。而书中的其它文字,大多在韩寒的博客上发布过,并无新意。
不过话说回来,这本书的装帧设计还不错,很简洁,多少有点苹果产品的范儿,捧在手里有质感、实在。这也是为什么电子书早已遍地都是了,我还固执的喜欢读纸制书的原因吧!感觉就是不一样!
书名叫《青春》,不过青春注定残酷!第一篇是韩寒写他的朋友,不过读来感觉如同写的是自己。残酷的青春,活的一点都不潇洒。也注定与那些被美化的“青春、雨季、花季”无关。有谁在乎过我们的青春?当然我的青春早已不在!懵懂的青春在“伟大”的教育中流逝,回忆起来只有考试只有分数。就像网络上有人说的:“人生如同蜗牛,生下来,就背上了重重的壳,开始壳里放着课本,后来壳里放着工作,再后来,老婆、孩子、房子都装进了壳里,真够痛苦的。”
其它的文字,我就不一一拿来讲了。读韩寒的文字,感觉最难得是平静、语调自然、不慌不忙,照理他说的话题,足够让他愤怒。但他没有。网络上的文字读多了,会让人愤懑。激昂的声讨,满篇的污言有时候也会让人生厌。但韩寒的文字总体是干净、温文、不卑不亢,而且多少有些幽默感,读起来不觉得沉重!
仅记于2011年12月21日22时45分。

失业在家,除了折腾一下人人网,投投简历之外,就一直沉迷在冰与火之歌里。
这部小说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写实,再也没有传统奇幻作品(如魔戒)那样鲜明对立的善恶。反而是具备一切善良品质的主角,往往活不过权利的游戏的第一个回合。
看到后面,这本奇幻小说,经常会让我合起书来想思考这个世界,思考应该怎样活在这个世界里。
带着荣誉和正义来到君临的艾德·史塔克,在先王驾崩之后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为了荣誉和正义所累,丧失了最后翻盘的机会,不但搭上了自己的身家性命,还为后来妻儿离散,家破人亡埋下了伏笔。
而天真无邪的丹妮莉丝在却因为自己的仁慈,让仇恨找到了报复的机会,让马王不明不白的死掉,让自己孩子为之殉葬。之后,又在奴隶湾,带着一腔颇具理想主义色彩的热血,杀掉奴隶主,解放了奴隶,并且设置了制度,而奇怪的是那些处于善良的努力最终却没有带来善良的结果,奴隶们的生命依然得不到保障,弱者们依附于丹妮莉丝,让她的队伍变得迟缓而庞大。
而另一面,小恶魔一生都在为自己相貌付出代价,小时候,父亲和哥哥用残忍的手段迫使他看清楚这个世界的残酷,然而这却非常奇妙的让他的心中保留了一点最后的希望的火种,当整个君临上下一团糟,人人都在为自己的得失而奔忙的时候,小恶魔却在力挽狂澜,改变当时兰尼斯特家族的颓势。而黑水河之战中,面对在火焰面前颤抖的猎狗,他一个侏儒带着部队冲出城门解围,正当胜利之神向他招手的时候,却遇到了姐姐前来暗算他的骑士。而最后,当他从那场地狱一样的战争中活下来的时候,却没有多少人记得他的功绩。
当半死不活的霍斯特 徒利躺在床上把女儿认错的时候,我相信很多人都在为他感到悲伤。至少,凯特琳·史塔克为父亲往日的荣誉和今天的落寞而悲伤不已。
然而正如书中贾昆.赫加尔所言,凡人皆有一死,或者是像雷加一样战死沙场,要么像乔佛里,自以为聪明,实际上步步被人算计,最后在自己大婚之日乐极生悲,死在王座之上,或者是像艾德 史塔克,被自己的荣誉和正义所累,最后死的不明不白,或者像少狼主一样,独立支撑,左右周旋,或奋战于荒野,或运筹帷幄于帐中,最后却因为一个陌生姑娘的贞操,而违背了对手下的誓言最后被人暗算,赔上了自己和母亲的性命。这些人最后都死了。相比之下,霍斯特徒利还可以在晚年最后的时光里为自己年轻时的错误忏悔,而艾德 史塔克和他儿子很显然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就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死亡对于我们来说是个必须的过程,无论是像雷加一般壮烈,或者是像少狼主一般悲惨,我们终究逃不过这个过程,然而对于生命而言,霍斯特 徒利的一生可能是最完整的,他可以终老一生,最后在自己的城堡里看着自己的儿女,然后闭上眼睛离开这个世界。不管怎么样,也许只要人死了,总会有一个凯瑟琳那样的人,为他悲伤,为他哭泣,为他失去理智。后世传诵的故事之中,往往一切都是假的,因为只有胜利者书写历史。如果有一天,我们死后,连歌颂我们的歌谣都是假的,那这个世界到底有什么意义?我想,只有面前的人,只有心中的血液,生活中那些记住的东西,对一个人来说,才是真正的意义。所以尽管在那个风起云涌的时代,最后终老一生的没几个人,但是我觉得,也许他们活的才是最有意义的。
然而对于活着的人来说,从小的那些骑士歌曲之中所歌颂的,善良和正直,坚定和诚实这样的品质,也许永远不能和那些暗处卑劣的手腕一较高下。不管是在书里的世界,还是在我们现实的世界里,我们看到的总是那些让人无奈的事实。正如栾河城里阴谋杀害了少狼主和凯瑟琳之后,泰温兰尼斯特评价的那样:“战场上屠杀一万土兵与在餐桌边干掉十来个贵族相比,前者有何高尚之处?”,我想作者本人一定在善恶之间纠结过很久才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因为很多时候我们对道德,对正义的直觉其实本来就是错误的,从结果来看,好心往往并不一定会有好结果,所以最终如果你希望有一个好结果的话,也许只有一个办法,变聪明,然后自己去预测这个结果。
不管是对于现实里的我们,还是对于书里那些沉迷于骑士传说的少女们,这本书都是一针解毒剂,从小到大,我们读过无数善恶分明的故事,我们受过无数教育把我们教育的善良无害,可是谁又能预防善意带来的恶果呢?没有办法,只有自己变得更聪明,不被道德和规则束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追求自己应该追求的结果。
最终,无论是书里的世界,还是现实的世界中,之所以是现在我们看到的这样不完美,不是因为大家都太坏,而是因为大家都太笨了。所以,这不是一首冰与火之歌,而是一首理想主义,英雄主义的挽歌。

2011年注定是乔布斯之年。他的iphone系列在竞争激烈的手机市场上彻底盖过了传统品牌的风头。与此同时,由其执舵的苹果公司更是在8月份超越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上市企业。即便是在他逝世以后,出版界犹不乏有传奇上演。据国内某知名网商透露,目前《乔布斯传》仅在其一家平台上的日均出货量就达到了1千册以上。
作为IT界的王者,乔布斯似乎总有办法让世界各地的“果迷”们疯狂,甚至一直到现在,人们仍在争相购买他的产品,复制他的商业模式,参悟他的经营哲学,不厌其烦地追踪他人生的若干细节和琐事。
毫无疑问,乔布斯还在影响着这个世界。然而,又是谁影响了乔布斯?当我们调转视角,将镜头移向乔布斯的那些身边的人时,会发现,他们也许并不如乔布斯那样显赫,但是,不可否认,这些人曾经努力的确塑造了今天的乔布斯,成就了今天的乔布斯。
父亲保罗·乔布斯
保罗乔布斯一度做过的不成功的房地产经纪人,他大部分时候是一个技术精湛的机械师,并且深深地影响了儿子斯蒂夫乔布斯。保罗经常会带着儿子到废品堆中淘宝,将淘换回来的汽车零件维修、组装成二手车,然后低价卖出去。得益于父亲的熏陶,乔布斯从小就有了商业意识——虽然对于利润的追求一直难以替代他对制造伟大产品的狂热,但是乔布斯跟供应商讨价还价时的坚定与精明,的确跟他的父亲如出一辙。
当然,保罗对儿子的影响也可能延伸到产品设计领域。乔布斯曾这样评价过父亲:“他喜欢追求完美,即使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也会很关心。”因为在做手工活时,保罗总是强调把柜子和栅栏的背面制作好同样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尽管这些地方人们是看不到的。
乔布斯从父亲身上学到,充满激情的工艺就是要确保即使是隐藏的部分也应被做得很漂亮。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就是乔布斯时常会仔细检查产品内部的印刷电路板。通常来说,电路板上的芯片和其他部件都深藏于麦金塔的内部,没有哪个用户会看到它,但乔布斯还是会从美学角度对它进行评判。
乔布斯对产品外观设计的注重近乎是吹毛求疵,被认为是追求用户友好型(user-friendly)设计的急先锋。在麦金塔电脑上市后的一次访谈中,乔布斯又一次提到了当年父亲对他的教导:“如果你是个木匠,你要做一个漂亮的衣柜,你不会用胶合板做背板,虽然这一块是靠着墙的,没人会看见。你自己知道它就在那儿,所以你会用一块漂亮的木头去做背板。如果你想晚上睡得安稳的话,就要保证外观和质量都足够好。”
雅达利的同事
雅达利是乔布斯唯一正式入职工作的公司。在这家游戏设计公司供职期间,乔布斯更像是个一个不受同事欢迎的人物,但是在那里,他完成了自己走上商业和设计道路的入门课。
雅达利创始人诺兰·布什内尔是个充满魅力的激情创业家,也是将电子游戏这一娱乐方式大众化和商业化的先驱。布什内尔能说会道,尤其善于将个人魅力转化为说服力,通过个性的力量进行劝诱、胁迫,甚至扭曲事实。“企业家身上有一种很难描述的气质,我在乔布斯身上看到了那种气质,”布什内尔说,“他感兴趣的不仅仅是工程,还包括商业方面的一些东西。我教他,如果你表现得好像你能做某件事,那就能起到作用。我告诉他,装得好像你掌控了一切,别人就会以为你真的掌控了一切。”
布什内尔夸大事实的本事以及按自己规则办事的意愿影响了乔布斯,跟乔布斯“现实扭曲力场”的强势作风似乎如出一辙。“现实扭曲力场”也许看起来有些蛮横和强势,但是它给苹果的员工们注入了持久的热情,让他们去创造革命性的产品,并且能让他们相信:自己可以完成那些看上去不可能完成的人物。
乔布斯特别欣赏雅达利开发的游戏。雅达利设计的游戏几乎没有使用手册,简单到即便是喝醉酒的初学者也能顺利上手。有一款《星际迷航》游戏,它仅有的说明就是:“1.投入硬币;2.躲开克林贡人。”正是得益于简洁性和用户友好性,这家美国游戏公司在日本的任天堂、世嘉崛起之前,一直是游戏市场的执牛耳者。
乔布斯有意识地将自己置身于艺术与科技的交汇处,大力提倡“至繁归于至简”和产品设计人性化。他自幼就有这种气质倾向,雅达利的职业经历更是推动了这一个特征走向成熟,逐渐形成了苹果的产品设计理念。
乔布斯的老朋友会说:“老实说,在史蒂夫告诉我们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电脑的‘友好’指的是什么。”
“迈克·马库拉式”营销哲学
在苹果创立初期,乔布斯对市场营销几乎一窍不通,满足于挨家挨户叫卖的销售模式,甚至连正式的商业计划书都不会草拟。
这时,迈克·马库拉走进了乔布斯的世界,并且对乔布斯和苹果公司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马库拉曾经供职于仙童公司和英特尔,凭着股票期权致富,33岁就已处于退休状态。
马库拉是个谨慎而又精明的人,长于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市场营销以及财务。乔布斯多年后回忆:“他的观念与我十分一致。他曾向我建议,你永远不该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你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
遵循这样一种逻辑,马库拉将苹果的营销哲学提炼为三点。这些营销原则似乎深深地内化到乔布斯的脑海中。
第一点是“共鸣”,就是紧密结合顾客的感受:“我们要比其他任何公司都更好地理解用户的需求。”第二点是专注(focus),苹果只关心核心产品和核心目标,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尽管苹果掌握了令所有大企业羡慕的现金流,但是乔布斯并没有像其他企业家那样将现金投资于金融、房地产谋取高额利润,而是专注于做产品。“为了做好我们决定要做的事情,我们必须排除所有不重要的机会。”乔布斯始终传达这样的理念。
第三点,也是很重要的一点——“灌输”。以貌取物是人类的思维惯性,人们总会根据产品传达的信号来形成对它的判断。“我们也许有最好的产品、最高的质量、最实用的软件,等等;但如果我们用一种潦草马虎的方式来展示,那么顾客就会认为我们的产品同样潦草马虎;而如果我们以创新、专业的方式展示产品,那么优质的形象也就被灌输到顾客的脑中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乔布斯与盖茨的对比来领悟商业经验。与盖茨注重开放、分享、兼容不同,乔布斯注重苹果各类产品之间的无缝对接并形成一个封闭的体系,在产品外观上对暖白色和圆润矩形的应用几乎到了极致,紧紧控制客户体验。藉此,乔布斯也成功地向消费者传递了苹果的性格:有趣、简单、时髦、有创意,在时尚与令人生畏间恰当拿捏。
发表于《中国医院院长》杂志2012年第3期

看过了序言以及前几个案例之后,很随意地翻到了后记,然后很扫兴地发现了这句话:“这里有近二十余篇是真实案例;也有些是出于一些原因,我基于真实案例在内容上做了增添或者删减的。”我真有点吃苍蝇的感觉—原来大部分是假的,原来只是一部小说,甚至算不上纪实文学。由此回头再去仔细看看正文,我又产生了更多怀疑:例如作者所谓真实案例究竟有多少成分是真实的?或者有多少案例是作者剽窃来的?从正文行文中,所有的线索都被隐去了。我又想到,如果真是像封面及序言介绍那样,作者耗时4年深入医院警局做研究,为什么不把最原始真实的东西呈现出来?反而写得和小说一样,又添上更多不真实的案例?疑点岂不是很明显?

先看了电影,觉得还不错,是老谋子近年最好的作品了。于是又想看看小说,看看书里到底是怎么讲的这个故事。
结果有点失望。
小说和电影基本上两码事,除了相同的历史背景和同名同姓的人物之外,无论故事结构还是人物性格差别太大了。尤其是陈乔治和李教官,电影中的形象简直就是另起炉灶。玉墨在小说中的笔墨也非常少,没有树立起一个清晰完整立体鲜活的人物形象。
小说里既没有电影前半部分的战争戏,也没有自赎的假牧师,女学生和妓女们的对立相当严重。女学生没有那么可怜,妓女们也没那么高尚,所以最后妓女们挺身而出代替女学生赴难的选择就让人感到非常突兀。
就是一部为了对内纪念或对外普及南京大屠杀而创作的一部应景式小说。南京大屠杀的残酷远不如张纯如《南京大屠杀》等纪实书令人震撼,舍己救人的主题又缺乏必要的铺垫和心理历程,难以令人信服。还有小说对国民政府和国军保卫南京的描写上也多少有点有失公允。

乔布斯并不是一个完人,时势与机缘再加上自身无与伦比的直觉,反复与无耻再加上自身与生俱来的自私,就在科技时代造就了这么一个英雄似的的人物,我很佩服他对艺术的理解,也很羡慕他做出了自己热爱,同时世人也热爱的产品,可这并不能够他作为人所残缺的东西,瑕不掩瑜,在闪烁着谣言白光的光环下,他被成神了。

罗柏死了。
这本书看到现在,我早就做好了准备迎接各种各样突如其来的死亡,抛弃了从前看书主人公总是坚持到最后的桥段,可是看到罗柏死时,还是难过地几乎不忍继续读下去。
罗柏在书里的形象是很正面的。十四岁就接替父亲成为一城之主,将临冬城管理地井井有条。十五岁时父亲被当作叛国贼处死,他揭竿而起,召集大军,为父亲和作为人质的妹妹讨回正义。在内忧外困中,他成长地那样迅速。哪怕偶尔和弟弟独处时,他也会流露出恐惧担忧害怕,但他逼迫着自己成长,逼迫自己成为一家之主,逼迫自己站起来保护家人,保护领土。初战告捷,很快,十五岁的他就被拥护为北境之王,带领大军拥兵对峙,成三国鼎立之势。这个时候的他,谱写了一曲多么恢宏的篇章!
作为国王,他年少有为,雄姿英发。而导致他丧生之祸的,只是因为他屈服了自己的内心,选择了爱情,和一个地位卑微的女孩成亲,还没有选择政治联姻,去娶一个能带给他大量军队和战斗力的大臣之女。他母亲曾说,作为一个国王,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懂得政治联姻的重要意义。而罗柏,实在还是年轻。他没有娶大臣之女,违背了婚约,枉顾了大臣的颜面,丧失了重要的支持,最后被该大臣谋害了性命。
他错了吗?我不知道。只是在这本书里,有太多的生命无常,太多的辨别抉择,太多的有舍有得。作者似乎一直在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代价,你选择了A,就必定失去B。罗柏在选择的时候知道他可能失去手握重兵的大臣的支持,他选择了爱情,可是却不料,这个代价更大,他失去的是生命。
罗柏,你死前,有后悔吗?

看到最后一本,终于把前面的一些疑团解开了,虽然有些地方感觉有点牵强,但是比起大部分网络小说来讲,已经做的很不错了。
就是结尾比较突兀,估计作者也写的比较累了,赶紧结尾了事。。。。。。。。。。。。。。。。。。。。。。。。。。。。。。。。。。。。。。。。。。。。。。。。。。。。。。。。。。。。。。

有的人生而庸俗,庸庸碌碌,浑浑噩噩,活了一辈子始终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有的人生而平凡,从出生到结婚生子,人生的轨迹莫过于:读书,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然后就这样过完一生,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而有的人生而为传奇,“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而我们的乔帮主就是这样一个天才与疯子的矛盾综合体,有人说:天才与疯子只有一线之隔,也注定了他具有传奇色彩的一生。
帮主是个弃婴,亲生母亲一生下他就不得不把她送给他人领养,在这点上,在乔布斯的心灵和性格上打下了深深地烙印,帮主与生俱来就有着一种对自己每一样东西都有很强的掌控欲,造就了他近乎变态的控制欲,也形成了他独立而果断的性格。
童年时代的乔布斯,养父宁静温和,坚决果断,且追求完美的特质,对乔布斯的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乔布斯的完美主义,就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生根发芽,他的养父是一个机械师,由始至终都向乔布斯灌输了这样一种理念:即使有些地方人们看不到,也要追求完美。而这个理念从小便深深植根于乔布斯的大脑之中。
如果说被遗弃是帮主的不幸,那么被保罗夫妇领养又是不幸中的大幸,保罗夫妇是乔布斯的人生导师,他们总是愿意改变自己的生活来适应这个天赋异禀,也非常任性的儿子,他们总是放任其天马行空般的发展,在小学时代,即便乔布斯被学校送回家,他们依旧对他充满包容和责任,并对学校说:如果你们不能引起他的兴趣,那是你的错“,可以说父母塑造了其良好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试想,如果是在中国,我想早就被父母大卸八块,然后再教育一通,再被逼着去学校上学吧,不过国情不同,不能同日而语,即使是在美国这样一个崇尚自由与个性的社会,也没几个人能接受帮助这样的性格吧,扯远了....
大学时代,乔布斯开始成为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他迷恋上禅宗,阅读精神启蒙书籍,去印度进行禅修,深受禅宗印象,所以崇尚极简主义的美学,也有着极为执着的个性,素食主义与佛教禅宗,冥想与灵性,狂热与平静,还有他那个时代特有的嬉皮士一代的特性,于是乔布斯开始成为乔布斯,他有了属于他特有的标签。
现实扭曲力场:乔布斯偏执,疯狂,有信念,口若悬河,能够将个人魅力转化成说服力,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想到了俞敏洪的一句话: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成就辉煌,有异曲同工之妙,我想俞敏洪也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现实扭曲力场。在我看来,现实扭曲力场可以被概括为以下几点:独断专行,霸道蛮横,从善如流,御下有术,鼓励反抗,接受挑战,精神感染,人格魅力,非黑即白。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追求完美,力求专注,对细节的把握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任何时刻都能正真地专注于做产品,把产品当做艺术品去制造,精雕细琢,而忽视外在的商业价值,为客户创造完美无瑕的感官体验,却把选择权交给客户,我想乔布斯的自信不是空穴来风,他有这样的底气。
还要感谢乔布斯,感谢他创造出了《玩具总动员》这一部伟大而经典的动画片,让我的童年又多了可以怀念的元素。乔布斯对于产品有一个信念让我记忆犹新:产品也是有灵魂的,是为了一个使命才被创造出来。于是有了牛仔胡迪和巴斯光年,还有诸多玩具角色这些个性鲜活深刻的角色,影片以独特的玩具的视角来开展,而玩具也有他们的追求,有他们的使命,有他们存在的价值:是为了使孩子得到欢乐,得到幸福,当他们一度失去这些时就要努力去重新得到。
由此及彼,我想到现实中的乔布斯,因为牛仔胡迪简直就是乔布斯的缩影。从创建苹果公司是为了更好的创造产品,为了使客户等到更好的体验,到被苹果董事会扫地出门因为公司有了新宠,他不在有使用价值再到重登苹果公司掌门的宝座,人生起起落落,但他的一生从未放弃过追求自己的内心,都是按照自己的内心行事。
所以多年以后他依旧疯狂,他的海盗开创精神,他的专注于做产品的理念,以简约和细节为导向,再一次力挽狂澜,拯救苹果与危难,可以说只有在苹果,乔布斯才能发挥他的能量和价值,于是开创了史无前例的苹果时代,这个时代是不可复制的。
崖山之后无中国,布斯之后是不是无苹果,苹果是不是可以把乔布斯的精神传承下去,让我们拭目以待。

我觉得第三本比前两本写的都好,着本书跳出了鬼吹灯,盗墓笔记的窠臼,开始写跟警察合作,书中的笔触不乏幽默,有情节,有悬念,我也同意前面的一位书友的看法,作者的年纪不会很年轻,里面一些细节应该是那个时代的人才能提及的,比如说寻呼台哪家比较大。
茅山后裔应该是在起点首发的吧,这套书有着网络畅销书的典型的特点,比如说,作者想象力丰富,情节拖沓冗长(起点是按照字数来算钱的),内容浅显易懂(我一般都是睡觉前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不用动脑子)。我认为着本书跟其它起点的书不同的地方就是,关于茅山法术等等作者心中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不管是不是真的,但能大概禁得住推敲,不像有些书,各种体系的设定完全没办法细想,完全就是看个热闹。

等了那么久的结局,疑问很多,依然没有解答。可能有些东西三苏写着写着自己都忘记了初衷吧,毕竟隔了太长的时间。网上有大结局的续,文笔不像是三苏出品,随便翻了翻就失去了兴趣。年龄越来越大的同时,失去了追文的耐心,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像追盗墓一样的等待一本书结局。等待,太让人心焦。

《孟子》中有这么一段超级经典的话: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这段话在《明朝那些事儿》第二部中,白话为:上天要你受苦,往往会回报更多给你。
所以朱元璋在历经了苦难的童年、奋斗的青年时期之后终于登上了九五之尊;朱棣在经历过削藩的苦恼、烽火的历练之后也君临天下;而那个原本作为承受了阉割之刑的儿童战俘马三保随朱棣逐鹿天下,在战火中艰辛地活下来之后也改头换面,在史册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郑和。
可是真的吃了足够的苦以后就可以成大器、就可以青史留名了吗?就像现在很多父母主张的“男孩子要穷养,女孩子要富养”,穷养大的男孩子长大成人后真的会更有担当吗?
历史也早就告诉我们,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后并不一定能成龙成凤。同样是在这部书中,开篇的人物解缙的一生亦是大起大落。在洪武年间不受重用的解缙痛定思痛、总结经验,终于在永乐年间大放异彩。可是在文学上获得成就的解缙却玩起了政治。作者将解缙的失败归结为从事自己不擅长的东西。可是一个人如果不去经历、不去尝试,又如何知道自己擅长与否呢?难道要在尝试之前就禁足不前吗?
《学徒》第一季的冠军比尔有一句经典之语:第一次被人欺骗不是他的错,倘若第二次他在同样的地方上当受骗那就是他的愚蠢了。
解缙玩政治时被朱棣的儿子朱高煦摆了一道,打算卷土重来时竟然又犯了同样的错,依旧将自己是太子党的身份高调昭然于世,结果又被觊觎太子宝座的朱高煦摆了一道。(同样是太子党的杨士奇就聪明低调的多。)所以说,解缙的完蛋完全是咎由自取。
一个人是否能成大器,靠的不是苦难,而是在磨练中汲取经验,让自己在未来的道路上不要在犯同样的错误。

天下霸唱的《我的邻居是妖怪》要比《鬼吹灯》系列更让我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相对于《鬼吹灯》这种盗墓题材,我更喜欢距离现实生活更近一些的灵异故事;二是《鬼吹灯》一本道式的冒险小说让我读起来需要很大的耐心,不如后者短篇故事集读起来更轻松。《最终幻想13》就因为这一点饱受争议,到了《最终幻想13-2》又重新启用自由度更高的穿越式地图。另外《鬼吹灯》里面怪更多,鬼却很少,这一点多少让人有些遗憾。但是毕竟两本书完全两个套路,再这么比下去也没什么意义。还是来说说这本我很喜欢的《我的邻居是妖怪》。
正如作者天下霸唱所说,这本书里有很多关于他自己的成长记忆,十分珍贵。我读的时候除了对书中的灵异事件比较感兴趣外,更喜欢读作者用侃大山的方式聊他的童年和他的伙伴。事实证明,每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有三三两两牛逼或愚钝的死党,而我们在他们眼里可能更牛逼,或者更愚钝。作者在讲述故事的同事没有忘记纪念性的再现(它的反义词是“保护性的拆除”)当时那些朋友的本色,重拾儿时的欢乐,这种讲义气的性格很让人佩服,时也给故事增添了不少趣味性。
读过此书我发现自己与作者有很多志同道合之处,一是都爱玩电子游戏(前些天还看到作者的微博说他正在玩《神秘海域3》),二是都喜欢收集灵异事件。前者暂且不提,单说灵异事件的收集与整理,再到润色,最后形成一个好故事。这项活动我也一直有做,感兴趣的读者闲来无事也可以去我的博客看一看我的灵异事件收集。记得当年上大学的时候,同一个学院的,只要上课能挨着坐的,都被我问过一些关于当地鬼怪传说之类的问题。后来当打听到“沈阳鬼楼”之后,我还跟几个同学去探险了一回。这些收集活动,其实都很容易,但是能把他们记牢,并整理出来,还得使其不能过分夸大,还要加入一些故事性就很难——很难把握这个真与假、有无故事性的平衡度。而在《我的邻居是妖怪》里面,作者恰恰对于这一点做得非常好。他没说哪件事是真的,哪件事是假的,也没说自己亲眼见到鬼怪,而多是通过有血有肉真有其人的第三方来转述,第三方说的是真是假就另当别论了。不过就拿我收集灵异事件的时候问及同学的情况来说,如果对方跟你说他亲眼见到了鬼,你信还是不信?你要是不信干嘛问人家?人家又不是主动来跟你说的。所以,当时我的态度就是,但凡你信这个人的为人,就应该信他们说的话。
我相信天津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地方,那里发生的传奇故事也一定比别的地方多,历史上但凡经历过腥风血雨的地方,总要有各种各样的传说遗留下来,有道是无风不起浪。而这些广泛流传的传说总要有个源头,这个源头大多无人查证,也不排除是哪个民间小说家出于某种目的编的一个故事,然后给街头巷尾的小乞丐几个铜子儿,让他们把故事给传播开来,渐渐的越传越多,假故事也就变成真事情了。不说灵异事件,就算我们读过的历史课本,谁又敢保证书里面100%是真事儿?当时毕竟没有微博辟谣之类的东西。但是凡事不能钻牛角尖,就算你用质疑的态度,最终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也不能证明你多了不起,至少跟你花费的精力不成比例。相反,你不置可否,用一颗浪漫主义的心去对待这些事,在饭桌上拿来给大家讲讲这些故事,还显得你学问大,知道的多,博得大家的关注,岂不是很有趣?
人总得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情来滋润生活,一本像《我的邻居是妖怪》这样的故事书就是很好的润滑剂,能用类似的经历带你重温童年,也能让你感受一下古灵精怪,可以说是很难得。

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是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苹果Think Different广告
已经有媒体将《乔布斯传》列为2011年最令人失望的10大畅销书。本以为这一由前《时代》杂志总编执笔的作品,会呈现乔布斯在诡谲商战中的起落秘史,或是那些不为人知且惊心动魄、让人拍案叫绝的交易、欺骗、反击、复仇。可实际上,这本书与上述内容都不甚有关,它更像是一本对象为乔布斯的素描本,最令人过目难忘的,是乔布斯展示于人的性格——有人说是缺陷,有人说是光辉。如果你想从这本书中,学到商学院MBA的经典一课,那么,你应该会失望。
我们或许可以依稀拼凑出六七十年代早期的乔布斯:长发飘逸、赤着双脚、长服宽衣,由于长期食用素食果蔬、并沉迷于严格的节食禁食,他的皮肤像胡萝卜一般黄,活像一个来自印度、全身散发着体臭的佛教徒。但佛教和禅宗所强调的宽容、平和却未触及到乔布斯。他更符合“嬉皮士”的特质:脱离于主流文化之外、靠迷幻药找寻刺激和自我、无羁无拌。他极端自负,桀骜不驯,刻薄得不近人情,讲起话来滔滔不绝,不让人有一丝喘息的机会。他的身上散发着传教士般的魅力,每一个听他讲话的人都极易在最短的时间里被他的观点和意见征服,我们也可称为蛊惑,最终成为他的教徒。他又极其敏感,相对理性分析,他更倾向于直觉。他对于不确定的事物天生有着一种恐惧。这从他当初抛弃女友克里斯安和他的女儿丽萨便可窥之,他在心中建立起一道防线,利用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说服自己他们不曾存在,自己也无须负责。而面对2003年一次胰腺检查中查出的癌症,他也同样固执地试图用意念,忽视他不愿意面对的病情。
他把人分为“天才”和“垃圾”,把产品分为“杰作”和“狗屎”,挂在嘴边的往往是“这个人不值一提”“你给我的东西简直就是垃圾”“它就是一坨屎”。尤其对于产品,他毫不掩饰对美妙创意的喜爱(这往往是他自己的创意,而非别人的口中的),对于糟粕,他亦毫不宽容。眼里容不得沙子,是他完美主义的表现。与完美主义相匹配的,则是乔布斯贪婪的控制欲。从芯片到材料,从广告的背景音乐到苹果店的每一处设计,他要将所有流程和环节都置于自己的掌控当中。乔布斯对于市场和消费者的独到见解,最生动的例证则是他的一句名言——人们压根不知道到底想要什么,直到你将产品放到他们眼前。由他缔造而出的iPhone,完全封闭,无法打开,不能更换电池,就像1984年最早的Macintosh,乔布斯对消费者看不到的电路板,都力求将之做成一件“工艺品”。他不能容忍人们乱动手机里的零部件,因此他在2011年在iPhone上改用一种五角形防撬螺丝。
苹果公司成为世界最伟大的公司,源自其将现代工业与艺术的结合,推及乔布斯本人,则是他自己“人性”与“科技”的融合。他由衷地热爱音乐、图画、电影等艺术,而与此同时,他小时候从机械师父亲那里萌生并维持着对技术的狂热,这两者最终相遇,碰撞,火花四溅。津津乐道的故事,包括他在里德学院的书法课上对字体大感兴趣,并将之应用于Apple电脑中。在经营NeXT期间,他将工厂墙面粉刷成容易染尘的白色、坚持放入他中意的旋转玻璃楼梯(这也成为之后苹果店的经典设计),企图让每一个参观NeXT的人都惊叹于工业制造车间也能够如交响乐演出现场一般,流畅、灵动而精细,神圣而赏心悦目。
而Pixar的发展壮大,则更是这一结合的产物,这自然是乔布斯伟大成就中另一美妙的插曲。乔布斯当期买下Pixar之时,投入的金钱夸张的达到了5000万美金,占到他离开苹果时所拿到的一半以上报酬。而最终,迪士尼却花费了74亿美元买下Pixar的股份,Pixar为迪士尼动画注入了新的活力。正如你很难想象一个科技geek,能够把到火辣四射、魅惑无比的女郎。但乔布斯做到了。
他称比尔盖茨的Windows系统是对Apple图形界面的剽窃,叹息微软用“差劲”“没有品位”“缺乏创新”的操作系统征服了世界。对于IBM、微软这些业界巨头,他视作1984中的大佬哥。1984年,在被赶出苹果公司的前一年,他创造了堪称20世纪最经典的广告:一群丧失自我的乌合之众,正接受大屏幕上大佬哥的洗脑,这时,一个身着短衣、扛着铁锤的女子,跑向舞台,砸烂屏幕及一切。他将自己视作那把象征着反叛的铁锤。在重返苹果公司的第一年,另一经典广告Think Different中,乔布斯将他最钦佩的历史长河中的天才们集体搬上了荧幕,他们是爱因斯坦、甘地、约翰列侬、毕加索、爱迪生、卓别林、马丁路德金……在长达一分钟的广告最后,他将苹果的LOGO留下。空前绝后,这世上从没有也再没有一家公司,敢于将自己的产品与几个世纪以来最伟大的人物和他们的思想相提并论。
可乔布斯敢,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乔布斯。
关键是,他的确做到了。

小说女主不是应该单纯善良毫无心机人缘很好除了恶毒女二号所有人都喜欢她吗?
洛枳作为女主角怎么可以谎话连篇!怎么可以有这么多心机和阴谋!怎么可以这样字字带针句句带刺得理不饶人!怎么可以这样故作骄矜死要面子拐弯抹角心胸狭隘!怎么可以自虐式地折腾自己折腾别人!
我们沉溺在各种言情小说的真善美之中,就像用药剂自我麻醉一般地忽略全部现实,心心念念等待王子降临——他完全无视你所有的缺点,反而为你放弃全世界,牵着你的手走入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小言作者们似乎都喜欢把一团乱麻的现实归结成“不过是为了”“只是”诸如此类的句式,简化所有冗杂,只留单纯的,美的,好的。现实已经这么让人绝望,小说又何必再把这些不美的不好的拿出来剖析。
但洛枳偏偏不是这样的女主。八月长安偏偏不是这样的作者。
《暗恋》的故事犹如当头棒喝,拆分所谓“单纯美好”,抛弃所谓“善良无害”,恰恰是最真实最直接的单刀直入,让人猝不及防。
觉得下部情节上有点刻意了,不太能接受人人都带着反面牌的讲述方式。但仍非常喜欢整套书带来的阅读感受。“暗恋”这个词语带有这么强烈的魔力,它并不需要一个明确的结局,却裹挟着阜盛的情绪汹涌过青春的始末,冷暖自知。
在你一页页翻过时惊心动魄,在你合上全书后却又心平气和。
无数次面对书中的情节,我都觉得那就是我的故事,每一章每一节我都经历过,洛枳的心情,每一点每一滴我都懂得。
——打探并模仿他的喜好,乐此不疲的执着。
——在面对同样喜欢他的女生时反复掩饰的矫情。
——在课上明明知道他坐的位置却故意不去看他的赌气。
——在面对指控的时候一定要把制造事端的“谁”追问到底的嘴硬。
——让自己变得优秀就是想和他可以有比肩的资格,如此孜孜不倦的努力。
——雨天明明在寝室,但在收到他短信的时候,毫不迟疑又要跑去咖啡厅,还要备好球鞋做出一副被困的假象。短信的语气绝不会是“我被困住了你快来接我啊”的声声切切的呼救,而是假装独立、无畏、镇定的“准备冲出去”。
——在暗恋已久的他跨越千山万水终于要开口表达爱意的时候,不是眼泪翻滚拥抱一个美好的“我爱了你这么久你终于也爱上我了”的大团圆,反而要扔下一句“你太自以为是了”,将他推开,以矛为盾,保护自己脆弱的骄傲和自尊。
这样的女生,恰恰是大多小说中故作骄矜心机深重的女二号吧。
这样的女人理应华丽开场,机关算尽,挑拨是非,搅动风云,当然最后要黯然出局。
如果是这别人,我一定不会原谅她。甚至作为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女主角,应该冲上去扇她两耳光才解恨,而且打人这种事怎么能由女主亲力为之呢,拆穿恶毒女人的诡计之后,女主角只需要在男主或其他炮灰愤怒地冲上去的时候,抹掉眼泪微笑着留下一句“算了都过去”的不计前嫌的大度。
但那是洛枳。把盛淮南写满了整个青春的洛枳。
那也是我。真真实实的自己。
暗恋一个背影暗恋到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这是洛枳。这是我。或许这也是你。
我们只是太懦弱,不敢面对自己内心的另一面。
自私的。虚荣的。冷漠的。嘴硬的。恶毒的。不甘心的。矫揉造作的。自命不凡的。不够诚恳坦白的。
我这么讨厌洛枳。
其实我就是这么讨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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