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看过这么多失败的改编之后,我已经渐渐能够想象得到把文字转化成镜头语言对于原著作者来说是一件风险十足的事。即使电影观者甚众也无法说明改编在艺术上就是成功的。看那众人尽兴而归,只落得作者一人捡拾地上四散的书页,喃喃地说着你们看到的不是真正的故事,真正的故事在这里,何其寥落!像《金陵十三钗》这样的小说更是如此,以一个极易挑动公众愚蠢而敏感神经的历史事件为背景,得而烹之,开一场貌似激愤实为狂欢的民族主义盛宴,必然是宾客纷至,座无虚席。愤青的观众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宣泄的出口,而改编者也只是需要足够多的人来观看。于是便谱写下了这样一场悲剧:愤怒即快乐,仇恨即光荣,文艺和历史不但失去了本应从人们那里得到的虔诚,而且变得毫无尊严,可以被人一次次地取用消费,其存在的意义只是取悦大众而已。
就好像这部小说中那些卑贱的窑姐们。
她们生而为下九流。出身清苦,失却了双亲,唯余自己,囚于烟花柳巷,却一生飘零。她们的容颜,她们的身体,她们的青春,她们的情感,全都不过是被消费的廉价品,尊严在这些东西对自己的价值和对狎客的价值的巨大落差之间荡然无存。战争滚滚而来,人们依旧会带着鄙夷的情绪,随意地抛出“商女不知亡国恨”的诗句,却丝毫不考虑,她们既然在承平年代亦从未有过任何尊严地生活在这个国度里,何以就要被绑架着一同背负这国殇?而枪林弹雨之下,命如草芥,朝不保夕,高歌一曲,极尽欢愉又有何可非的呢?一曲之后,此生或将休矣。
人们总是渴求着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却又在经意或不经意间因一些荒唐的缘由贬损他人的人格。即使如十三钗中玉墨那般地美丽庄重,多才多艺,丝毫不输名利场中的社交名媛,亦无法摆脱因为是妓女而被轻贱的宿命。14岁少女书娟单纯却饱含怨恨的眼光就可以让她苦苦历练出的内在与外在瞬间土崩瓦解,只留得一个娼妓的牌子勒于胸前。对于玉墨这样的女人,狎客们只愿意她们最美的年华里能够一亲香泽一夜洞房,而对她们实质上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其它方面却毫无兴趣。她们唯一的作用,只是被消费。
于是历史的情状倒和这窑姐儿有些相似了起来。有人曾说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读完《十三钗》后我觉得,倒不如说历史是个任人揩油的窑姐儿来得更贴切更彻底。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内,标有数字30万的牌子赫然矗立,仿佛在诉说着一种确信无疑的事实;爱国愤青们也常常忘情地叫嚷着南京大屠杀杀了30万的中国人,以此作为抵制日货等愚蠢行径的借口。可他们之中却没有人能弄清楚30万的数字到底是如何统计出来的,而东京审判后确定的数字又是多少,也没有人会质疑如果30万属实,全部或大部分的死难者名单又在哪里。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数字作口实去宣泄自己的情绪,在将他人诋毁为汉奸、抵制日货、打砸由中国人经营的日本品牌商铺时获得一种个人英雄主义的快感。可历史的全貌与真实,却多而无用。爱国愤青们就狎客一样,把历史当做窑姐儿,历史的哪个部分可以供他们图一时之快,他们就毫不犹豫地挂着三尺垂涎在哪个部分上下其手。历史,也成了被随意消费的对象。
热血的人们高呼着要铭记历史尊重历史,而历史却正被肆意地玷污凌虐。他们笑着叫着骂着砸着,历史的轮廓却在这喧嚣之中渐渐模糊。南京之前,便早已有大屠杀的史实;南京之后,大屠杀亦在别处上演。历史视乎总是在一个怪圈中重复,今天的受害者或许就会成为明天的加害者。如果我们不带着一种个人主义的关怀去感知历史,聆听历史诉说战争与杀戮带来的痛苦,真正地抛开职业、身份、种族、民族、国籍同等地重视起人的生命与尊严,那谁能保证有一天我们不会被仇恨的气焰所吞噬,成为当年我们口口声声控诉的衣冠禽兽呢?一国的民众的尊严从来就无法靠对外的叫嚣和侵略获得的,而是通过维护每一个个人的尊严实现的。若是有一天,如十三钗这样命运多舛的女人不再被轻贱,想必国家之尊严便离实现不远了。自己人欺负自己人的国家,又如何能仰赖它去抵御外侮?
故事的最后,平安夜时,日军荷枪实弹地来到教堂以共度圣诞的名义要求在教会学校上学的女学生们到军队里唱诗。谁都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为了保护这些女学生和教堂的安全,玉墨为首的剩下的十二钗决定扮作学生怀藏剪刀、发叉之类的利器去给日军唱诗,以答谢教堂之前对她们的收留和容忍。这些美艳的女人似乎终于在最后着实让人看得起了,而这却让她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不觉得作者严歌苓认为这些女人是因为卑贱所以得作替死鬼,相反,我相信这样的慷慨赴死是基于一种高尚的情怀,她们不希望女孩儿们经历同她们一样的屈辱,也希望为自己所爱着的人儿报仇雪恨。窑姐儿虽任人亵狎,亦有其玉石俱焚的下下之策。
那历史呢?

三叔你真心对不起胖子,真的
我不管闷油瓶最后是个什么样子
我也不想知道你说过的那个秘密
哪怕你没说过
但是
你干吗要那么对待胖子,你写的时候没发现胖子对云彩动了真情么?

乔布斯给我留下了什么
通过15天的阅读,终于对乔布斯有了一个简单的了解,这是我第一次阅读传记题材的书籍,在拜读过程中更多的是以听故事的方式去了解这位天才的一生。
书中最后一章的标题是:遗产。当我整本图书的最后一页读完时,不由得也在想,乔布斯给我留下了什么?
首先,第一印象是他臭名远扬的坏脾气,在乔布斯的世界里,只有完美和垃圾两种情况,他通过吼叫的方式去表达自己的想法,很多人不愿意与他交往,甚至害怕与他交往,包括我在内,我曾假想过如果我的老板是乔布斯,我是否能接受上午天才下午狗屎的评判标准,也许是自己的修炼不够,我想至少现在,我是无法接受的。无论他是乔布斯还是比尔盖茨,我想我都会拍屁股走人。我想也就是乔布斯在他的事业上成功了,否则就他的异类性格在生活中应该很难与其他人相处,当他得到第一份在雅达利工作的机会时,每天只能上夜班很好的说明了这个问题,没有人愿意与他在一起呆一分钟。所以,我们必须明白,在社会中生存时,人际关系的重要性。
其次是他的现实扭曲力场,这种能把白天说出黑夜,能无理辩三分的能力确实不是人人具备的。但是有时,我相信恰恰是因为这种力场的存在,才可以激发人的能力。至少积极的扭曲力场可以让我们更好的发挥自己的才能。
我是做产品的,其实乔布斯从某种角度来说他也是一位产品经理,而且是出色的产品经理,那么通过对乔布斯传的阅读,我认为留给我最大的财富莫过于应该如何对待一个产品,乔布斯对产品的理解,对产品的挚爱,对产品的要求以及对产品的付出不是所有人能及的,说到这,让我想起了乔布斯养父的一句话,老乔布斯在做家具时告诉乔布斯,把柜子和栅栏的背景制作好也十分重要,尽管这些地方人们是看不到的。后来乔布斯真正理解并延续了父亲的理念,他甚至会控制电路板上的排线走法,制作产品时的机器外观颜色来表达自己对产品的完美追求。我想iMac、iPod、iPhone、iTunes和iPad之所以能得到用户的认可,就是因为设计者追求完美,可以站在用户角度去思考产品如何设计的结果。也许,以设计完美产品为初衷的想法和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初衷的设计理念最终会设计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产品,今天的我们,作为一名产品经理,你会选择追求完美的艺术,还是选择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乔布斯走了,但是他的精神永在,希望苹果的明天会更好,希望在未来,有更多位乔布斯出现。
哦,还有一件事……
我想与其他朋友分享我在读完传记后的两个疑问的答案:
1、为什么苹果公司的logo被咬了一口?
最靠谱的解释是:为了纪念阿兰·麦席森·图灵,图灵为计算机领域做出了卓越贡献,而他是乔布斯的偶像。
2、为什么苹果公司的很多产品都是以i开头命名?
因为i代表 Internet(网络),Individual(个人),Instruct(引导),Inform(通知),以及Inspire(激发)。乔布斯如此解释:“i”对于我们来说还有另一层含义。我们虽然是一个个人电脑公司,产品也都只是为网络而生。但是就算抛开网络来讲,我们这些产品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件独立存在的艺术品。我们可以通过使用iMac在网络(Internet)上获得大量的信息(Information),它还可以激发(Inspire)我们在未来创造出更优秀的产品。了解更多有关“i”的故事,果粉们可以百度下1998年iMac的发布会。

《我的邻居是妖怪》是天下霸唱2012年最新的中短篇小说集,汇集了20篇水平参差不齐的中国民间怪谈故事。说实话,看完之后很难给人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尽管作者天下霸唱自己说是:“这次不是写小说、讲故事,都是自己亲身经历的离奇诡异事件,有七分真实三分传奇”。
在这部集子里,大多是以天津为背景的怪谈,诸如“桥墩子里的僵尸”、“我的邻居是妖怪”、“太平间异闻录”等等,这些故事在天下霸唱的笔下显的趣味全无,尽管作者施展浑身解数以扣带套的方式配合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字加以表达,大部分故事还是显得苍白无力,既不惊悚也不传奇,与他仗以成名的《鬼吹灯》呈现出的繁复曲折形成鲜明的对比。有些段子给人的感觉就是虎头蛇尾,甚至是逻辑混乱,最明显的就是最后一篇“带血的钞票”,不知何故就成了东北深山老林中的冒险故事。再则是小说人物刻画的单薄,几乎在他所有合集里的人物几乎都是脸谱式的人物,说的话做的事几乎都是一个模式,说白了,就是表达能力欠奉,行笔太过随意,故弄玄虚的痕迹十分明显。
尽管缺点明显,但也不是一无是处。“大闹石帅府”这一篇可能是表现最为突出的。这篇故事故事最大的亮点就是通天绳。在电影《剑雨》中曾经有过此类幻术的视觉展示,在约翰•柏瑟•普赖斯作品《死亡通天绳》中也曾经出现过,同样的江湖手段,在不同的文字表达下所显示出的效果则是完全不同。就个人的阅读感受而言,这篇“大闹石帅府”要故事有故事,要场面有场面,真相大白之后的理由也合情合理,文字紧凑。尽管这个故事与妖怪完全绝缘,但无疑在整体上是表述最为充分的一篇。
事实上,天下霸唱在《鬼吹灯》一炮而红之后的作品大多呈现重复这样的无力状态,所叙述的故事始终在民间风俗与区域传奇中打转,既有各地奇闻,也有想象所至的段子,尽管可以打着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招牌一再出招,但是一再刻意求奇探怪装神弄鬼做圈钱的买卖就有点不合适了,同样的故事看多几次也会有审美疲劳的时刻,看似美丽的大杂烩也不会让人觉得欣喜。

因为《鬼吹灯》的成功,所以对天下霸唱的新作比较期待。然而与《鬼吹灯》不同的是,这本《我的邻居是妖怪》并非长篇,而是一本短篇文集。与大部分短篇集一样,书名“我的邻居是妖怪”只是其中的故事之一。更主要的,这些短篇的风格与《鬼吹灯》的故事截然不同,这些故事当中或多或少都透着作者真实生活的影子。读这些短篇,就好像是某个邻家大哥给你讲述他耳闻目睹或听邻居长辈们唠过的那些有点离奇的鬼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地点、事都曾真实存在,故事情节也基于一些确实发生过的离奇案件,只不过在原事件基础上做了艺术上的加工而已。这样的故事读来让人感到地气儿十足,正是由于部分的真实,才越发显得扣人心弦。也许作者要的就是这种亦幻亦真的感觉,让读者在真实或近似真实中感受那一丝丝平淡却阴森的恐怖。
天津是一个文化味儿很足的地方,大家知道的,相声、京韵大鼓、天津快板等各种形式应有尽有,许多民间艺术家也都成长于这片独特的土壤中。清末民初,由于外国势力的侵入,天津成了对外开放的通商口岸,于是许多西洋玩意儿也在天津落地开花,让天津又多了分中西结合的特殊味道。由于作者生长在天津,这些鬼故事里也自然透露出浓浓的天津气息,有些是作者以故事背景形式加以介绍,有些则不经意的穿插在故事情节当中。以“夜盗董妃坟”和“崔老道捉妖”这两则故事来说,就提到老天津卫有三宝三绝,三宝分别是“鼓楼、炮台、铃铛阁”,三绝是“十八街麻花、耳朵眼炸糕、狗不理包子”。对“狗不理包子”的历史渊源作者在故事开篇就作了详细的介绍,而“耳朵眼炸糕”的来龙去脉则在崔老道除妖的情节中穿插进来。这让读者在读鬼故事的乐趣中还学到不少天津民俗文化,也算是阅读过程中的一点意外收获吧。
作者在本书后记中写道,他自己比较看重这部作品,因为这些故事里,有他自己生活过的轨迹,还有许多值得怀念的人和事。正因为有了作者这些感情的投入,所以,当我看到这些透着浓浓天津味的鬼故事时,除了对故事本身恐怖悬疑气氛的直接感观,还多了几分对古老天津文化的向往和迷恋,也想起了自己年少时家乡的一些人和事。有些想起来暖暖的,但这些,也只会永远存留在记忆中了。

25章 苹果的设计原则乔布斯与乔纳森·艾维的工作室
作为文科女生,在之前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很难理解理科生对生活的热爱会与文科生等量齐观甚至高于文科生感性地从类似艺术的角度审视生活从而热爱生命。
大概是去年,同理科同学谈论过室内设计。之前由于对彼此的专业知之甚少,不大敢在交谈中过多涉及,怕班门弄斧。他的专业是金属材料,我是法学,本身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但谈及室内装潢却都是出奇地有兴趣。又想起曾经工程管理的学长,也曾经有个给老婆开咖啡厅的愿望。所以说是出于热爱,是因为原始的目的都不是盈利,只是想有专属于自己的、个性的设计,在每个细节上臻于完美,一点一滴深深地烙上自己的logo。
铺垫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当代人精于追求生活的质量、精神与物质价值的交融,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一件事。倒推历史,我们不得不承认,类似乔布斯与乔尼这些天才设计师功不可没。所以每每想到又一颗明星这么早早地陨落,不仅心一揪。

很多人喜欢iPhone, 但对乔布斯了解甚微。他这个矛盾体,人生短暂,却莫名之中留下很多。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他的非黑即白。初看他的传记,封面是一张黑白照片,也许现在传记都是这个样子。看了一半吧,我就在想我身边要是有个乔布斯这样的人我真是一辈子都不想见到他。蛮横,霸道,坏脾气,然而,这就是他的性格。
其实一个人需要有自己的性格,也许会和有的人不能相处。乔布斯真的是个矛盾体,但最终总是以完全暴露自己的性格的形象展示在众人面前。对于他,有很多批评,也有许多别人看不上的习惯,慢慢发现,有所成就的人,往往都是矛盾的混合体,甚至很不完美。
让人可惜的是,越是有思想的人总是命运短暂,也许是争论的太多,太累了,正是他对员工的批评,产品才得以革新,正是他的看不惯,非黑即白的思想,才得以让这个不完美的人想要把产品做的更完美。
他看不上比尔·盖茨,他说他不是真正的了解产品,他沉迷于慈善。更多的是窃取别人的成果。当然,比尔也看不上他。
依旧是惋惜,更钦佩他对创造苹果灵魂的执著。盖茨最后说乔布斯是苹果的灵魂,没有他苹果不会再辉煌,而他不这么认为,总有人会革新产品,不只是他。谁也不知道以后的科技领域会是什么样,谁终究会被谁替代。而我更希望的是,有人可以继续乔布斯的理念,把科技延伸到教育上去,他希望孩子不再背着沉重的书包压着他们脊椎。我也希望科技能够更好的应用在教育上,老师不光是会在电脑上做PPT,他们没做够还上学生下课去做。如果你一定要用幻灯片来讲,那说明你不知道自己要讲什么。我想发明ppt的人想要的一定不是现在人们这样应用的效果。

大结局已然吐槽无力了,干脆扯点题外话结束万年潜水生涯。总感觉小哥和绫波共同点超多,简直就是同一人格的男女翻版,不知迷过eva的童鞋有木同感,顺手写几条贴出来,欢迎补充
1、绫波是三无少女(无口无心无表情),小哥是面瘫+惜字如金+对任何事物无动于衷
2、都是视死如归的主,跳火坑不眨眼,不知恐惧为何物
3、都舍命保护过主角
4、都被主角舍命搭救过
5、都是黄金三人组之一(铁三角更胜一筹)
6、都拥有超常生命值,小哥长生,绫波不死
7、都秀过绷带造型
8、都不停地拿终极问题折磨自己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等
9、都缺乏存在感(对自身而言)
10、都在寻找自己和这个世界的关联
11、最终都和主角建立了某种羁绊
12、都曾对主角展露倾城一笑
13、都曾在生死关头对主角说“再见”
14、都让主角又心疼又无奈
15、都引起无数少男/少女疯狂追捧
16、都tm有个坑爹结局
最后无责任乱吼几句:潘子纯爷们,铁血真汉子!!!
三胖子,你对得起谁!!!!!
发泄完,飘走

很明显我又迈进了一个大坑中了,按照作者所说的一系列六本为局的说法,我还有两本的时间要等,到从96年到现在是完成了四本,以这样的速度来看我要等五年以上。哎!人生短暂。此话放在前面是想说,此时坑慎入。
玄幻小说我看的也不少,而且我看的下去的书基本后面评价都不错。最近国内的玄幻呢我就只看了遮天,相信这本书会有好前途的,你看我都愿意追下去看。最早的玄幻类小说呢是初中的时候的那本魔法师学徒,话说那本貌似没有完结的书我愿意再看几遍。很赞。然后后面啊看过若干本完结的书有很幼稚的也有很大气的。有半途而废的,也有连载看完的。讲这个话呢是说明我还算个资深的。你看,我那么早之前就有看这类题材的书,而且看了蛮多本。
事实上看玄幻小说是很费力的一件事情因为连载完的书基本上有个6百万个字以上一下子看是很没节制的一件事,没有连载的就算一日三更,次更3000基本上也算媳妇熬成婆的艰难。所以我很谨慎的迈入坑中,也会半路抛弃很多本看着无聊的书。
这类书的取悦点和现实其实有很大的冲突,特别是国产的玄幻小说,你会发现作者在一开始就树立了很明显的主角,然后让他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千般磨难,万般艰难最终层层突破变成至高,至少一个层面上的至高。说它冲突是因为:读者不想让主角死掉,随你折腾,结局要happy。(好吧,这个是很符合我的恶趣味的,我就是个不爱悲剧结尾的人,电影、小说、故事我都希望结局至少是好的。 )而现实中你得有多大概率每次都逃脱的了,每次都有机缘,每次都能胜利,算了吧,西天取经81难还仰仗现成的高手孙悟空。于是为了取悦读者呢,作者会不断的制造波澜像有很多灵畜的仙人,不停的放出各种折腾的命运然后在最后帮助收服,并叫一声:“孽畜,回来”。 好的书和不好的书的区别就在于,那些波折是否老掉牙到不想看,那种通关升级的方法是不是够新意,或者里面的描述是不是够大气。有些书写的就很大气特别是架空的一些文章,而有些则是足够的小民族味,很鲁迅。讲这些是说明大部分的玄幻小说看得下去看不下去的区别。
冰与火之歌这本书很有意思的摆脱了这个冲突点,属于模糊主角的玄幻小说。我看了四本发现感觉很牛叉的人最终死的很一般,或者有点恶搞的死掉。当然也有主题关于北方史塔克家族六个有冰原狼的人是书中的重要轴线。但是这不意味着这些人不会死,获得了死亡的豁免权,罗柏史塔克几乎是一下子就被作者安排死的。践踏宾主权利在书中和弑亲者都是受诅咒的(我突然的想到这个理念要是放在中国也行的通的话,估计项羽就想也不想鸿门宴 了)好吧这本书是架空的,写的也很大气。玄幻小说写的恢弘大气的并不多,很多的时候即使作者描述的时候讲一掌能传过千层的山,越过百条的水,其实也不是我所感觉的大气。我说的是整个层面上的,由多处人物交叉纠结,就如无稽的命运将勾勒出一个大的局面,在此,人都是渺小的,但又作用于大局。也有些人虽然在前面定局为死但是却反局回生,比如布兰,瑞肯,凯特琳,这个就很有趣了。我很清楚这不是一位“善良”的作者,我知道他的结局不是掌握在读者手上的,他不是取悦于中国读者的作者。哎我只希望读到结局的时候别全死光,别无所求呀~另外我也发现用kindle读这类小说是很吃力的。好吧我是表扬了作者不取悦读者的优点,另外呢显得很大气。本书其他的优点在于:书的描述方式我们很习惯用一个角度去看书,很多时候是跟着主角的视线走的,就是说如果世界上在发生另外一件事情但是它与主角无关,和大局的关系也不是很大的时候,他是被遗忘的。作者很有新意的挑选各个角色去看他的视角所看到的人物。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很多小说不是写完女主的视界在转男猪再转男二,看看谁付出的多什么的,韩剧尤其是个中好手不是?这本书的优点在于视点不是在主角手上的,作者想让谁来就谁来,即使那个视角目标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我愿意着墨去描述,而且这件事也许就是隐线,谁知道呢?于是就迷失了,至少我是不知道谁笑到最后的,哪个是结局中能活下来的。
书中的时代呢是冷兵器时代,欧洲封建贵族骑士时代的影射较多,魔法时代是隐没的前篇,巨龙灭绝。于是在长夏转凌冬之时世界发生了各种变化,在书的开端便将巨大的隐患点出,人类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这个冬天可能是最漫长的冬季。在这个背景下引入人类的权利 游戏,围绕着铁王座的纠葛。战火蔓延四处,人们在敌手的土地上烧杀抢掠,在自己的土地上强行征用。那些本来因该被守护的最后一个秋季的丰收被愚蠢的毁掉。而多处的:“凛冬将至”的警醒,被书里面的角色简单的忽略的同时也隐隐的为后面的发展铺垫灰淡的颜色。愚蠢的人类,当你在玩弄你幼稚的权势的时候,你甚至都没有找到真正的敌人。铁与血都是徒劳,毁掉的强壮的青年和稻田里的丰收都是无法再生的,你们一再的走错,一再的错失,甚至也许你们已经失去了挽救自己的机会。人类之间族群间的竞争,族群中的竞争总是不例外的残忍。很多反差生成,在长城外异鬼横生,而守军几百的时候,国内为了权力火并万计的时候,你会觉得:“当人真他妹的愚昧。”
另外书里面季节的变化是不确定的,每个季节可能都很长久,但也可能都很短暂。但长夏对应着不可逃的冬季,在10年的夏季之后短暂的秋季以后,漫长的冬夜即将来临,人类面临生死局。我相信作者不会将所有人都弄死的,我希望呢稍微放过几个我喜欢的角色,让我不爱的角色去死吧,如果红袍女做法:我想扔进去瑟曦的名字。
另外,我非常庆幸作者不是俄国的,我已经被里面为数众多的名字,姓氏弄得好晕了。如果一个人的名字由三段组成,我保证我第一章就会果断的删除它。这本书很不错,如果你偶尔有看玄幻小说,如果你不排斥这类题材,可以一观,当然再提醒遍:此书为坑。
我最爱这句: 光线,唤醒眠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坚盾!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看完了盗8,也许这是一个不是结局的结局。
吴邪的成功逃离,潘子功不可没。尤其在最后吴邪回到潘子租的房子里看到那碗发霉的面条,他默默的洗了碗,付给房东拖欠的房租,在房东问他潘子到哪了的时候,他说潘子回家了娶媳妇去了,真的是挺感动的。
但是花了这么多人力物力守护的秘密,大家都不知道这个秘密是什么,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说起来真的是不太容易让人信服。

在读到这本书的尾声的时候,明知道在翻几页,这个人就不复存在了,但却纠结的前进着,直到最后一页,过程中,每页都变的那么沉重。
没什么言语能概括一部作品,更不用说一个人。心里写下的,也只是应用于自己的见解。我承认,他很不完美,但我被感动的,是他对于创作的追求。

盗八完结了,或者,还没有?因为还有好多谜我还不懂,或者,我已经不想懂了。
其实,那些谜是怎么样的,比起这样的结局,一点都不重要了。
5年的时间。
初二的某个下午,我照例到书店二楼卖悬疑小说的地方挑书看。看到鬼吹灯,想到大家都再看,切,我不才不看。于是拿起还很单薄的《盗墓笔记》,看到里面搞笑的地方就不小心大声地笑了出来。就这样,陷入了一个5年的坑,或者,比5年还要久。
5年里,我经历了什么呢?太多了。被攻击,被误解,保送失败,中考,考进小班,一次次的打击,失败,荒唐事,家人的离开,高考……还好,还有一群好朋友默默地陪我走到现在。
5年里,三叔经历了什么呢?从一开始所谓跟风娱乐的网络小说,到现在有两本杂志,8本盗墓笔记,大漠苍狼,绝地勘探,现在还没完成的黄河鬼棺……
我们都成长了不是吗?
吴邪
从一个畏缩怯懦偶尔小宇宙爆发智慧火花迸发到经历了这个巨大的谜团和重要的人死去之后的那种坦然,或者是绝望?想起你在鲁王宫的傻劲,在秦岭的飞速成长,在雨林里的独当一面,在湖底古楼里的那种坚定……还好,闷油瓶在这个现实世界的最后一刻,是你陪在身边。还好,经历了那么多,成长了那么多以后,你还会冲动。本来还害怕,已经越来越坦然的你,会就那么让闷油瓶走掉。还好,你没有。下一个十年,你会不会去找他呢,我猜一定会的。
胖子
真心想和你说声对不起。因为在这个故事里,你是唯一一个与这个谜团没有任何关系的局外人,所以当初各种分析的时候,我首先把你划进了黑名单。我觉得,没有一个人会那么单纯的,没有冥器捞也要以身犯险。你呀,貌似绝情,其实那才是你的哲学。干脆的,现实的,温暖的。你是自始至终让我觉得特别安心的人。只要你说黄段子,那些有的没的,我就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嘛。可是,当云彩死的时候,像三叔所说,你已经不想再去勉强自己说服自己去化解了。那么简单,直接的你选择了放弃。真的,我好心疼。我还是希望你能走出来,继续说那些有的没的,哪怕你这次是装的,我也会再配合地笑出来。
闷油瓶
张起灵不是你的名字,是你的宿命,是一切痛苦的开始,所以我不要这么称呼你,闷油瓶才是属于你的。一直以来,有你似乎就是和死神对抗的唯一筹码。不光吴邪胖子觉得安心,我都觉得犹如天神降临。可是这种安心的背后是你的痛苦啊。你背负了那么多,让我想想都觉得窒息。你的血、纹身、手指很帅,我觉得像魔法一样,可是我不要了,我真的不要了,我现在宁可你死在哪个陵墓里。完成使命的你像泄了气,虽然那种淡漠的气场没有了,可是让我觉得陌生,不安和绝望。好在,你对这个不属于你的世界还有不舍不是吗?从前,一切说了就要这么办,不留一点余地,你因为不遵守死了也是你的命。现在的你,“10年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来找我”一个“可以”,我就哭出来了。其实,你不是那么强大不是吗?这个世界,再强大的机关,再诡异的陵墓,再厉害的粽子都不是问题,还有那么两个人是你最在乎的不是吗?
潘子
我也怀疑过你呢!三叔身边最能干的助手,知道那么多,其实现在看来也没有多少。你在,吴邪那个小子就镇得住场面,瞧,你就是那个不可或缺。谢谢你,盗墓里最大的温暖中最大的一部分是来自你。雨林里,最后的时刻,在那个像慢镜头回放的场景里,吴邪流着眼泪向前毫无顾忌的冲着,你在后面笑着开枪,不屑的打碎一个又一个铃铛,开心地唱着歌,然后飞向天堂。是的,你一定是开心的。小三爷,三叔,这两个词语那么神圣,你用生命捍卫了他们。谢谢你,真的好温暖。
盗墓,就这么结束了呢。
我已经不知道哭了多久了。
我在高三里,舒缓压力的最大办法就是看盗墓,翻来覆去的看,5遍总有了。和同学讨论,上网看分析贴,偶尔神经质地给朋友发短信告诉他们我的推测,有时候还争得面红耳赤的。
你就这么结束了,我怎么办呢。
我现在想了想
我还是喜欢云顶天宫那一段。
那一段离这些秘密还不那么近,你们都在一起,都在为了对方努力着。要是那时候闷油瓶不开启那个开关,多好。
我还是喜欢在湖底古楼和和平饭店那段。
你们三就那么紧紧地相互依靠,虽然还是闷油瓶搞定大部分局面,不过你们在一起,真好。
5年了,谢谢你5年的陪伴。
我曾想过无数种看完盗墓的反应,大叫,大哭,大喊,或者是释怀,微笑,平静。
绝对不是现在的绝望,泪流满面。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受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或者,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谢谢
谢谢你们
我还需要时间
去放开
去坦然

认识天下霸唱,自然是从《鬼吹灯》开始的。不过说句老实话,《鬼吹灯》读了两部,后面的便一直没有看。一是没有时间,二是产生了审美疲劳。后来又看到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觉得这书也不错,甚至比鬼作还要耐读。不过这里不是要说鬼吹灯,而是在说天下霸唱的这个短篇集子。
我不是很喜欢看短篇的,因为感觉不过瘾。上中学的时候读金庸的作品,看完之后总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现在也读过很多长篇,那种感觉却很难找了。本作是短篇,更加是不过瘾。作为一部诡异怪诞事件的集锦,本书还是比较合格的。书中的故事我是一个都不相信,不过却都是很精彩的,读起来是相当有快感。如果作者能够把这些再写出一个长篇的话,肯定还是会大受欢迎的。
虽然文章以中短篇为主,但是精彩是有保障的,毕竟这是天下霸唱的品牌,再怎么说人家也不会跨掉牌子的。书的最后是天下霸唱的后记。他回答了一些有怀疑的读者们的问题。不过我没有怀疑,虽然我还没有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共产主义战士,但我还是坚持本书里的故事纯粹都是扯淡。尽管我小的时候也看见过冒烟的茅坑之类的恐怖现象。不过胡编乱造的故事往往更加好看,比如现在盛行的YY小说,它们当中又有哪一个是真的呢。这本书虽然不是写实,但让人看起来却和真的一样。因为作者把故事融入到了我们的生活当中。小说里的事情是我们生活中总是会遇到的,那么这些诡异的事情该如何解释,本书给了一个最好的答案。
查了一下,本书一共二十章,但一共应该是十九个故事吧。天下霸唱把故事组织得很好,他对地名、人名的毫不隐晦以及故事说的有鼻子有眼,让人不得不信。对那种胆小的人来说,晚上是断不敢看的。不过我是不信邪的人,总是在最不合时宜的时间和地点来读这类的书。既然是恐怖书,那就让恐怖来得更猛烈些吧。
其实,所谓的鬼故事,大都还是相似的,只是换个不同的外壳。比如说僵尸、水鬼、妖怪,其实本质是一样的,那就是拥有着超出常人能力的一种反派的神灵。就好比说猫妖是妖,狗妖也是妖吗。
鬼故事从鬼吹灯开始火了好些年了,好作品的确不少,不过相信加以时日,审美疲劳也就开始了。春天走了,冬天还会远嘛?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乔布斯其人其事了解真的不多。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活生生的立体的乔布斯,一个很帅很聪明很有抱负很有领袖气质但也会很冷酷很自私很无情会很粗鲁地骂人炒人也会很感情用事哭起来的男人。他创立了世界上最值钱最酷的公司,也是世界上最特立独行的CEO。
乔布斯和盖茨是最好的对照。乔布斯首先是个artist是个designer是个visionary,而盖茨首先是个businessperson。微软通过licensing,赚的盆满钵满,但是crappy products一大堆。而苹果的方向,在乔布斯的领导下,从来都是以完美品质而非利润为先,打造出出优质的end-to-end 产品服务。这是apple获得千千万万消费者的芳心的原因。
在本书中展现的他的众多特质,我最欣赏他的ability to focus,是现在大多数人已然缺失或者根本未曾拥有过的一种特质。乔布斯其实是个很simple的人,他的vision一直是制造一个伟大的公司生产伟大的产品。这是他和很多很多大公司的ceo的不同之处。他始终专注于完美他的产品,而不是盯着bottom line不放为了挣最大的profit,过一个亿万富翁的奢侈生活或者打造一个高大英明威武完美的商人形象。同样,苹果公司的产品,其实只有寥寥数个,看似很狭窄的product scope却样样品质顶呱呱,大畅销。
Focus,intensity,detail,perfection,这些让乔布斯的苹果产品一枝独秀。ipod,iphone和ipad的存在本身,告诉了我只有专心用心全心全意的投入和奉献,才能制造出改变人类改变世界的伟大的产品。

完了?
就这么完了?
就像吴邪在张家古楼呆呆地望着闷油瓶的脸,心想:
死了?
开玩笑吧。
真的死了?喂,这是哪门子国际玩笑。
从开始的毫不在意,到后来逐渐熟悉,再到觉察到自己已慢慢喜欢上,到最后失去时的落寞。我对这本书的感情在慢慢发生着变化。那些人,那些事,那些不经意间感动你的细节,在记忆长河里肆意流淌。最后一本读完,感受到的只有惆怅。就像你住的小城里有个戏班子每天敲锣打鼓唱着似乎永远也唱不尽的悲欢离合,你每天都跑去看似乎己经养成了习惯,虽然你曾中途离场或是被无聊的桥段惹得打起了瞌睡,但你依然在。直到有一天,他们突然说:唱完了,散了吧。你才意识到,原来这戏也会有唱完的时候。戏子们各自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不知又要前往哪个地方,而你就站在曾经满座宾客,如今满目萧索的舞台下,忽然掉下了眼泪。
天真。胖子。闷油瓶。这些人的音容笑貌似乎还在你脑海中残留,但,故事已经告一段落,生死相依的铁三角已经分道扬镳,各奔东西了。最后的结局似乎让很多人失望了,但它又在失望中给了你希望。三胖子说,这是他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仔细想来确是如此,至少,他们还活着。十年与一生的交换,在十年之后终会有个答案。
多希望十年后的吴邪真的站在青铜门前,忐忑不安地开启它,门后耀眼的光芒里站着眉目依旧的他,语气依然是淡淡的。
——带我回家。
——好。我们回家。
那些未解开的谜团在此时已经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就像闷油瓶看透死亡后的淡然。看过无数纷乱复杂的谜题,最后的最后,也就释怀了。
散落在风中的已蒸发,喧哗的都已沙哑。
曾经生死与共的人,转瞬成路人。仅剩回忆,温暖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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