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年的年末10年的年初,小白的自己开始接触APPLE这个独特高格调的数码品牌,我依靠搜索引擎学习着摆弄Iphone3gs,我似懂非懂的跌入了苹果的世界,半年后因着这样的缘由我直接进入了苹果那个丰富使用者人生的激扬平台,我面对恨不得能在家种颗苹果树的果粉,感受着他们对jobs对apple的崇敬膜拜迷恋,我不是果粉无法感同身受,但那份激情也令人心荡。
外界称呼jobs为乔帮主,他得离世才唤起自己的好奇心。时势造英雄,这是他成功的时代背景,那个时代混杂着自我意识的萌发、宗教意识流及技术的革新,犹太人的血液结合着典型的中产阶级教育,耳濡目染着父亲于技术追求上完美原则。在时代的洪流中登上他的伐木舟,固执着迎着骇浪前行,他的人生简而概之,无非亦是坚持二字,一条路走到黑。
如果真有上帝,我想jobs属于上帝的宠儿,这个人如此的混杂,混杂着倔强与勇敢,混杂着宗教与无常,掺和着艺术与偏执,他的混杂丰富刷新着这个世界。这个人可以说是完美主义者但也是偏执狂,狡黠无赖也不伴随青涩的褪去而消逝,真是一点都不意外的双鱼座了,但见识到这样性格的男人着实惊了一把。
教育的确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他能教会你学习的能力,感知宗教艺术的知觉,培育自己独有的灵魂,同时生命也散发着它的吸引力法则,将与之同样优秀独特的人漩卷进来,自然,你若不持续进取自会被脚踢出局,鲍比迪伦那句话多么写实:你若不忙着求生,便是忙着求死。我不懂鲍比迪伦但我有点懂了这句话。
生命又是一个循环,看着jobs这一生感觉有个命运的罗盘始终在旋转,我们总会回到原点。我欣赏着他的价值观,不让物质摧毁自己的生活,凭着内心的热爱而去成就自我,或许jobs压根就没有想过所谓的职业规划、择业就业、企业责任,他就是那么简单的随心而动而造就不凡,是不是我们都活的太复杂了?
自然,jobs是不能生于中国的。
其实我以为我会看到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的传记,但不是,我看到的更似一部纪录片,而我欣赏着这个导演的比较客观中立的拍摄手法,不过貌似jobs的现实扭曲立场最后也作用于了他身上,他亦是欣赏他得,不过这样的人也没有什么不令人欣赏的理由。
因为极端所以可爱。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也是第一次读韩寒的书,觉得对时事评论的怎么如此的到位,但是越往后读越发现事实是事实,很明了,分析也很到位,但是总觉得缺点什么。。感觉有点隔靴搔痒一样。可能这也是韩寒的痛处吧。有些事情,有些话。大家都清楚,大家都明白,却不能说出来。不能解决任何事情。

对一部原本持打发时间的原点来阅读的网络悬疑小说抱有能给出一个算是说得过去的结局的希望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情。哪怕这部小说从二次元红到三次元,但它的本质还是网络小说。
在主角模板明显得犹如YY小说一般永远不用为主角生死存亡担心的小说里说什么最险恶的是人心,在描写过思维物质化之后再用物理理论论证怪现象,在明明可以合理收场的时候忍不住把坑越挖越大大到填不回去程度,在实在编不下去的时候以主角满足于目前了解的局部谜题的充满各种硬伤且相当不负责任的结局收场。
很多粉说啥不要纠结那些解不开绕不转的谜题了,看看人物描写是多么的立体多么的饱满多么的有人请味啊,看看盗墓——探险——权谋的写作中心转移是多么的巧妙啊,看看主角三人众和其他各色主配&酱油的结局是多么的百转回肠梦回萦绕啊。
可是一个能够自圆其说的结局难道不是悬疑小说的标配么,无论是像蔡骏那样不管前面描写的多怪力乱神后面总是有一个也许是漏洞百出的人为原因也好,还是干脆沿着天马行空不着调的路线扯一个新宇宙起源也好,总比为了追求点击率与销量满足读者猎奇心理拼命挖大坑却江郎才尽填不回去,还要被粉洗脑让想看悬疑的人在看完一本悬疑小说后非要从那毫无艺术性与文学性可言的文字里看出点人性光辉要好。
本来想找刺激看脱衣舞娘跳艳舞,怎料人热舞到一半犹抱琵琶半遮面之际突然忘记舞步了,不知如何收场只好用不标准的普通话+浅薄的世界观大谈人生梦想未来草草退场,然后有人蹦出来说看看人家这舞女的素质多高多有理想多励志。以上。

关于写作上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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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三叔这本没写好,和前面几本比起来虽然更长,但是也更疲软。这其实暴露了他作为一个业余作者的一个比较致命的问题,那就是在一个时间线相对较长的故事里,他的节奏很难掌控好;比起来,他在一个短暂而人物比较固定的设定下要发挥的更好。
八本书中,给人印象最深的几个故事都是这样的,比如血尸的故事,比如三叔重回血尸墓,比如南海的船上的故事。比起来,鲁王宫这个相对完整的故事比起后面的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长故事要更好看。三叔在后记里说他长了一双渔人脚,不擅长短跑,但是他的行文恰恰相反,短时间的爆发力很强,但是总体看来节奏感就没那么稳定。
如果将整个盗墓笔记拆开来,每一个故事都是好故事,跌宕起伏,出人意料,人物鲜明,给人无限遐想。而且三叔会将每一个类型相似的故事讲出新意,就拿书里那么多场下地的过场来说,每一场都不一样。在讲故事的手法上也不断突破,风格上更是多变,从爱伦坡式的怪异故事到阿加莎式的推理侦破,应有尽有,非常难得。
关于剧情上的一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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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就是哑巴吃黄连,我只能想到这个比喻。我觉得这个结尾的失败在于它的剧情过于工具化了,为结尾而结尾的感觉,更可恶的是就算这样还有那么多语焉不详的事情。这种吞吞吐吐的态度我在许多双鱼座的人身上都看到过【并无群嘲的意思……】,让我不由自主地产生要把这个人暴打一顿的冲动……三叔也没能避免……当然,体谅的角度是,也许他的构思对于某些机构而言不够和谐,不够避讳,不够虚假,所以委曲求全的三叔只能用依依呀呀来讲话,折煞我们这帮听书人。
最后的剧情梳理更是混乱,最关键的问题没有解释只能导致整个问题都扑朔迷离。组织是谁?几千年文明的秘密是什么?最大的盗墓活动参与人有哪些?不知道三叔是还没想出来还是什么原因。事已至此,就算三叔说,中华文明几千年的秘密就是中国人体内藏着外星人的基因,只要激活可以随时变形出发我都会心满意足,因为毕竟是尘埃落定了,虽然荒唐了些,但世事难料,我们都有数。问题是现在连天真同学都要再等个10年,今年2012,2015年他进去的时候才有可能知道。虽然三叔写了五年,对吴邪产生了感情,放弃不了主观视角,至少也可以写个盗墓笔记白皮书什么的来解释下吧?或者写一个盗墓后记的小文,放弃主观视角,从上帝视角或者第三人视角来写,交代一下,这也不是不可以的吧?
以下是个人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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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油,张家古楼里的冒险好好看呀~
看得我心跳加速有没有,小恐龙乱撞呢~!
更不要说那些刻意收敛的卖腐细节
三叔真的好讨厌,不知道闷骚比明骚杀伤力更大么~
矮油,跟着天真为闷油瓶心碎又粘起来又碎又粘起来如是反复好多次
我的心真的要碎了呢……
最后那段要一起去死的那段
一句宏大的友情就轻轻带过还真是瞒天过海呢~
这本书多悲伤啊,盗墓的故事本来就和死亡那么近地系着
更不要说这种充斥着腐男的盗墓小说了!
看着那些在我们天真的生命里留下痕迹的男人一个个死去
泪水简直要和月亮一起爬上天空了啊~!
就算是最后附上的那篇又臭又长的推理文也没能洗淡我蛋蛋的忧伤啊
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还好最后没有让闷油瓶真正死掉
让我们的天真童鞋独自守着十年无眠的夜
盼天盼地等这见到瓶子那天的到来
哎呦喂一不小心牛郎织女了有木有
神话故事了,千古传说了,传为佳话了,地摊上下一个香艳小说了
看来两人的爱情还真的是超越时间了
我们也就能从中得到安慰
等着三叔
等着天真和瓶子再见的那天
那天
天真一定会紧紧拉住瓶子的手
十年过去他们还活在当初
他们的眉眼在对方的眼中都还没变
在长白山皑皑白雪的见证下
在那扇巨大的青铜门前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
天真拉住了瓶子的手
不需要说话
不要说话
在那一刻没有什么比见到你更重要
更真实
更唯一
再见到你我不会放弃
我放弃了家族的产业
我放弃了那些执念
我放弃我的懦弱
我放弃我的勇敢
我放弃我的生命
但我将永远不要放弃你
甚至连那亘古的秘密也要放弃
我知道我们在一起是白驹过隙
但有你在身边的晴天
每天都能永恒
在我们颠沛流离的生命中
在目睹了过多生死的生命中
我找不到合适的言语来形容你
找不到一句诗来化解忧愁
找不到我的命运归处
只求有你相伴
如此便能夜夜相安

乔布斯的成功就是天生的超凡脱俗的品味加小时候的环境(包括社会环境)铸就的! 小时候是父亲对他的影响,凡事要追求完美,即使别人注意不到的地方,初高中就是家庭所处的位置是硅谷,再加上当时的社会环境加速了他的成长~另外一部分就是他自己的个性和追求了~

一个痛恨用businessman的眼光来操纵科技的人,一个把科技和艺术SEAMLESSLY的结合在一起的人。他仇视一切脱离纯粹的伪念想,坚定最初对自然,对艺术天衣无缝的完美。人无完人,世人总爱这样批评性的看待一个人,但我觉得人如他就是完美。他感动我的是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一个不变的人,他不会为了改变而改变自己。如果说Jobs是不会再出现的神话,那我想这就是原因之一吧。而我也愿意听到他的怒吼,愿意看到他的疲惫,因为这时的他是一个外化的有血肉的人。其实文章到尾声是无法割舍的,而越近尾声的书常常都是感伤,因为太熟悉的几个月的陪伴已经成为commonplace。终要说再见。Hope Apple will remain stronger after Job's pass. 如Jobs所说,苹果的未来并不会因他的离去而黯淡。相信苹果会越来越好。

乔布斯的妙,是其多面性及复杂性,如果他够简单,或者介于简单和复杂之间的状态,都不好。传奇之所以传奇,是因为有足够多的经历和故事,丰富多彩,足够神秘。
从性情看,这是个典型的自私鬼,小家子气十足,爱哭鼻子,希望世界完全顺着自己,他不太有同情心,对地球上的其他人都过于严苛,以为全世界至少要向他看齐,在他眼里,不是笨蛋就是狗屎。
从这个角度看,他是个理想主义者。
偏执狂才能生存的前提是,偏执部分上是合理的,而且有合适的土壤,乔布斯之偏执个性,更多用在合适的前提之下,因而取得成功。但在有些时侯,他也会回过头来反思,取别人的思想为自己所用。
他的审美眼光够高,引领时代之先,将简约化为极致,我在时装公司工作时,主管姐姐教我LESS IS MORE,个人觉得,乔布斯将此发展到“NO IS MORE”,这其实不只是产品的理念,更是他心中巨大的禅意。对佛的认识,影响到他对生活和产品的理解。
他将人性中的各种优点或缺点发挥到极致,他的峻急和严苛,他的焦虑和急切,他的可爱与温和~矛盾又统一,这足够复杂。某些时侯他会以为自己掌控了世界,比如当粉丝狂欢,当伟大的产品问世……事实上,谁都做不到,他只是乔布斯,癌症来临时,他只得接受那种不可控的状态。
对一个强人来说,这是悲剧。
我一直想,假如这个世界上没有IPHONE或者IPAD,也未必像黑暗的中世纪,人类只得孤独前行。但世界有了这些东西,却会变得相对美好,人心愈来愈隔阂的世界里,IPHONE或者IPAD可以做你的朋友。从这个意义上,乔布斯改变了世界,和我们存在的方式。
没有朋友时,你可以跟SIRI说说话,慰安自己的心灵。
创新是一切之本,这是乔布斯的原则,也是他改变世界的动力源。苹果公司之所以伟大,也尽在此。如他所言,我有许多钱,钱对我已经没有意义。有些公司挣过许多钱,但对世界的进步没有任何帮助,不配称伟大。我想,类似巴菲特这种在投资界备受推崇的人物,在乔帮主的眼里,亦不过一坨狗屎。
个人喜欢他的部分,是他身上所散出来的骄傲,以及亲情和血脉里不乏的温情,正是这些,让他举世而独立。

今天凌晨四点的时候我终于把《盗墓笔记》的大结局看完了。因为之前那遥不可及的结局,我又不是个很有热情的人,所以追到阴山古楼那部分我就没再继续追。不久前终于出了大结局,加上周围好多人在看,我就又心思活络了,由于间隔时间过长,前面几本的情节在脑海中所剩无几,我就又从头看了一遍,闲着没事儿就把几本书大致捋了一下。
七星鲁王篇
目的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单纯的倒斗,这也是和小哥第一次合作。在这一篇里出现了黑金古刀、玉俑、紫玉匣子、蛇眉铜鱼。
这是小哥牛逼的一篇。小哥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深不可测,拥有法力无边的鲜血和手指,他不但知道玉俑的来历、使用方法,又捏死了玉俑里的铁面书生,完全齁住了全场。
疑问:那卷三叔说小哥拿走了小哥说三叔拿走了的帛书,最后谁拿走了?还有那串数字02200059,在后几篇里也频频出现,出现频率如此高的一串数字,好像除了拿到一条鱼到最后也没怎么用上啊,三胖,这号码让你如此的刻骨铭心,是你的学号么?
怒海潜沙
小哥最萌的一篇。你们还记得那个张教授么?那个啰嗦的,有点发福的,看见海猴子惊恐得大叫,得意的和船员讲述救阿宁经过的张秃子张教授。居然摇身一变变成了瓶子小哥,小哥你在这篇如此的有违和感,我是该说你演技好么?
在这一篇我们可以得知小哥二十年前来过西沙,并且霍玲还挺喜欢小哥。
在这一部分,我猜作者对接下来的情节的发展并没有一个大概的思路,而且除了“我”和胖子,其他的人物性格也没有完全成型,尤其是瓶子,他在这一部分里的表现实在是太反常。
秦岭神树
这篇其实更像个番外,因为无论是这篇之前还是之后,都是一个故事引出另一个故事,只有这篇是独立的。大概作者还是不知道今后的情节要如何发展,但作者肯定是想写一个由互相之间存在某种神秘联系的几个部分拼凑成一个整体的故事。所以吴邪在那里发现了有使意识物质化的神奇青铜树枝和我们熟知的有神秘力量的六角铃铛,但除了老痒,其他人并没有利用这种物质化的力量,无论是汪藏海、西王母、裘德考、还是那个神秘的“它”,并以老痒消失在吴邪的生活中彻底完结。
云顶天宫
到了这篇作者大概对故事如何发展有了一些的想法,用陈皮阿四引出了广西、苗人、麒麟纹身,来铺垫小哥非同寻常的身世。
然后就是一次“夹喇嘛”活动,新的团队去吉林长白山,破译了蛇眉铜鱼上的信息,胖子和吴邪阻止了万奴王尸体进入青铜巨门,还有他们看到小哥混在传说中的阴兵里面走进青铜大门那倾城一笑。
蛇沼鬼城
这篇线索较多,出现了裘德考、录像带、政治因素、格尔木——塔木陀之行,和“三叔”以及文锦相逢。
但奇怪的是吴邪发现文锦也进入过青铜门,但却没问她他一直想知道的青铜门后的真相,然后就是进入陨石后文锦的失踪和瓶子的失忆,“三叔”下落不明。
阴山古楼
在试图帮小哥寻找记忆的过程中意外的发现考古队来过广西,并得知考古队被盘马老爹杀掉,得出考古队被悄悄替换的结论。为了寻找真相,他们在湖里打捞出了一些没有右手的骸骨,在湖底瑶楼里发现了很多没有右手的铁俑,意识到考古背后有一个巨大的阴谋。
问题是既然大结局里说从湖里打捞出来的尸体其实是张家人的,那么盘马老爹丢进湖里的考古队成员的尸体哪去了?
张家古楼及其他
剩下的部分线索实在是比较乱,乱的我都摘不出来了。我总觉得这种类型的故事是应该前面的线索混乱,到后来会梳理的比较清晰才对。结果这部书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们这一切的一切背后有一个巨大的秘密,他们一直为了破解这个秘密而努力奋斗,到了最后我们还是不知道那秘密是啥。坏人什么的之前都没露脸,到了最后随便拖出来一个,这算神马!
塌肩膀说那楼里不能再死人了,再死人那东西就要吃饱了。吃饱了,谁也没办法了。最后也没人知道那东西吃饱了会怎么样,只有他一个人窥破天机么?
给吴邪写信的是谁?如果是解连环,那在蛇沼鬼城和文锦相遇的三叔难道是真的三叔?
吴邪为毛会长得像齐羽?难道他是齐羽的儿子?三胖你是有多赶稿!
各种大bug小bug就不说了,公主抱、送君千里、英雄救美什么的绝对是三胖故意的,连我哥那奥特曼都看出来基情了。
小花还是不错的,可惜戏太少了。
其实我是很接受开放式结局的,但这个结局和我理想的结局距离还是有点儿远,既然不打算告诉我们闷油瓶反复念叨的没有时间了是什么意思,也不想告诉我们青铜门后面是什么,最后就让他悄悄的走掉嘛,让一个把一切看得淡然肩负巨大使命的人最后来上一段儿依依惜别,难道就是为了成就一个悲情男主角嘛!小哥潇洒一世,就这么毁在你手里了。摔!

每篇都依然是韩少的风格。记忆最深的就是那篇关于上海路牌的。其中有一段关于数字的解读真是~令人叹服。不知是上天真的将数字凑得那么完美那么搞怪,还是,韩少爱调侃惯了。
总之,我们的青春里,本就不应该只充斥着45度仰望天空。
偶尔用小智慧揭穿一下小世界也是欢快的。

还是一如既往的讽刺 一如既往批判精神,有人说韩寒有时候文风有点和别人类似,但是我觉得他只是故意以另一种方式来嘲笑这个世界。真实,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在成长,在我们曾经的青葱岁月里读着他的书,欣赏着他的风格,追着他的文,身为一个忠实读者我,总是对他的作品多一点的期待,So~希望在我们有限的人生中,能够在继续从韩寒的文中读到不一样的东西,通过文字去看不一样的世界,回味起第一次看他文字的第一次惊艳感。

一般韩寒的书都不太长,所以我一般就一天就看完了。虽然知道他要写的是什么东西,然而读的时候还是有一种对现实突然清醒的感觉。可能是长时间待在象牙塔里,体会不到社会的艰辛,时间长了,就变得不闻世事了。
有一句话印象特别深刻,这个社会实在是太不痛不痒了,所以挠一下就会特别痒。真的只是这个时代太.....怎么去形容,时无英雄,让我这样的竖子成名。

乔布斯市场调查的方法是,每天早上起来看一遍镜子里的自己。---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永不停息的创新热情,勇于将他人创意据为已有还让你信服的无耻,置对手于死地的冷酷,神一般的宣讲感染力,几经沉浮,成就计算机、电影、音乐三大产业巨头。乔布斯传太好看了,相比之前的未授权传记,这本切实显得深刻有深度,切实揭露了jobs爱哭鬼的本质。目前读到mac刚发行,他已经哭了好几十回了,其中80\%以上是痛哭流涕、满地打滚级别。

乔布斯怒不可遏。在一次iPod产品评述会议上,他对托尼•法德尔及其他人说:“我受够了跟摩托罗拉这些愚蠢的公司打交道。我们自己来。”他注意到市场上手机的奇怪之处:他们都很烂,就像以前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一样。“我们会坐在一起谈论有多么讨厌自己的手机,” 他回忆说,“它们太复杂,有些功能没人能槁明白,包括通讯簿。简直就跟拜占庭一样混乱不堪。”
这段话写的是2005年苹果与摩托罗拉合作开发了一款手机后,乔布斯在会上作出的一番评价,也正是这次会议后,苹果公司打算正式自己做一款手机,也就是我们现在用的iphone。想想2005年那个时候的摩托罗拉,至少也是行业前三吧,大家用的手机不是摩托就是诺基亚,风头很足,却没有从与苹果公司的这次合作中吸取教训,根本没有看到苹果将会给手机行业带来的颠覆,也就直接造成了现在的悲剧。
还没有完整地把这本书看完,但是乔布斯对于产品设计的态度是很明朗的,烂的产品就是狗屎,好的产品必须要能颠覆时代,改变世界。正是有这样的态度才有现在的苹果,所以现在的三星等公司一直找苹果打官司,我觉得三星就是狗屎。设计者的个性决定了设计的产品,CEO的个性决定了公司的走向,一个人的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如果有do what you love and fuck the rest(某个女同学的签名)的勇气,那么也许很多事情就改变了。、
经历了三家公司的不同老板,接触过至少30个供应商老板,服务过三个代理商,也没有遇到可以在生气的时候随口爆粗的老板,总是顾虑很多,没有干脆的勇气,很多事情也就在犹豫中改变了方向,这也正是中国制造与世界的差距,中国老板:勇敢一点,狗屎也是可以有文化一会的。
乔布斯不光是敢于fuck的人,还是一个参与细节的人,从iphone的设计、制造、材料选择等各个环节都亲身参与,这么注重细节出来的产品才能正在风靡世界,改变世界。如果再没有乔布斯这样的人出现,iphone也许就是永恒的经典了,那些狗屎三星是很难超越的。

我并不是盗墓迷 1-7卷是一口气看完 之后出了8也是一两天内看完了
同时也不懂欣赏腐女们的心情 所以感情问题还是很傍观者清的客观
那么这是一本什么层次的书呢 应该在网络小说中是上层之作
可一旦归到文学作品上 也只能排在中下层
书中有太多谜团没有解开 很多可能是作者写写就忘掉了
(可我认为长篇作家应该都似乎应该有个小本把每留的一道谜题标注上 以备以后不被遗忘留下坑洞)
结尾的时候似乎把所有线索和秘密都交代了 可又都是含糊其辞好像又什么都没交代
也许作者在想有些小谜团根本不用交代 要留个大家一个想象的空间
可是真正的悬疑小说不是这么写的 留下的未解之谜肯定是真正不需要解释的 而该解释的一定要解释 可本书作者 大袖一挥都不解释了。。。
所以呢 看书的时候 我总溜号 总在想一个人:金庸真是一个好作家啊。。。
金庸虽然写的不是悬疑小说 但融合了所有小说的特质(特别是写爱情) 悬疑也写的很棒 他写的东西每走一步绝不是随便走的 都为最终铺路
书中每一个人 每一个情节 甚至每一个动作细节 都为之后留下线索 并且能解释人的心理动态
就算一个小人物 小事情之后也会再次出现 有所解释 有所铺路
每一个人物都不浪费 多加利用
最终画一个完美的圆
再说回盗墓笔记 对人物简直太浪费了 写一个人就随便写死了(这就不像是小说 而是现实 有人说 写成现实不好吗 这也是一种写实风格 表现真实事件的残酷 可是一旦这么写实 那么小说的阅读口感就不会好了 也就不能称之为小说了)
写一个人遇到极大的问题时候故事戛然而止悬念很突出 扔下写另外一个人 好 这个没有问题 悬疑都是这么留的 于是这第二个人的故事就开始讲一直讲到结局 然后这本故事讲完了。。。第一个人呢 他的事呢 这没有啦! (或者不咸不淡交代几句 就算完事 或者好像告诉大家下一部里会写的 结果下一部也没怎么写他的事。。。)
我们这就不说他违背一般小说的规律 突然写死一个女主人公
但也不能太考虑腐女们的意见 直接就把写成俩人的基情戏啊
那胖子呢 胖子其实应该是三个男主角之一 可最后就像普通背景小人物的下场 毫不重视
再说小哥 如果把他归为两大男猪脚之一 那他的戏份也太少了吧 如果拍成电影电视剧 估计没有 无邪 百分之一的戏份 在盗墓8中一直没有写他 写到他的时候只是昏迷状态下几句话的作用 然后就结尾了
这种种都造成了我们的阅读不适感
人物的描写塑造也是短脚
缺少了一个完美的圆 让我们绕回来
所以想来一个作家在写书第一个字的时候就明确自己最后书的结尾要写什么 是多么重要
据说海贼王的尾田荣一郎很明确自己的结尾要写什么 所以 虽然漫画战线拉的更长 十几年的时间 但每一个人物每个细节都不是随便来的 都有更深的用意和广泛的用途 所以故事显得很紧凑 当然结尾我们还不可知 可不可知也是未知数 毕竟今天已经是2012了 但我们期盼他能画一个完美的圆 这是作家的本分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盗墓笔记》完结。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的《盗墓笔记》历险也随之戛然而止,纸页也掩不住最后那段段怅然。
胖子因为云彩的死一蹶而下,难得再有往日那般泼皮;闷油瓶进入门内,开始了十年的沉默;而天真无邪小朋友到最后也没弄懂那贯穿千年的秘密到底是什么——不过这些都无碍,我要说的是另一个人,潘子。
从第一部七星鲁王开始就一直跟随着吴邪人马杀到最后一部那张家古楼,撇去时常莫名其妙失踪的闷油瓶,潘子便是队伍中最值得依靠的存在。每次千钧一发之危难时刻,他挺身而出,无论刀山,抑或火海,总也能将口中喊的那“小三爷”救于须臾。其一往无前,仿佛身体已非自己所有——也难怪,别人只是称他作吴三省养的一条狗,可是我知道,这绝不是走狗爪牙能有资格达到的。
他到底化险为夷多少次,说实话,难以记得了。只知道方生方死之际,听得吴邪惊叫一声“潘子”便都化作了方死方生。
无论是七星墓室中奋力杀虫却近乎被吞噬,还是在云顶天宫中将吴邪一行保护到底,抑或是在格尔木丛林中浴血奋战,在长沙为吴家产业无畏拼杀,他总是毁得全身伤痕累累到再也无法站立,总是奋不顾身到再也坚持不下去为止。
我猜若是谁作为他的女人,一定无法忍受着看下去,亦无法与之共同背负这一切。但是听吴邪说潘子金盆洗手后就要结婚了,那一定是个奇女子,能得到潘子的爱和守护。不知可惜还是可喜,吴邪一个电话让潘子忙摔家门而出,留下半碗还没吃完的面条在桌上,人去房空,从此,物是人非……几个月后,当吴邪走进这出租屋,只看到桌子那碗已经腐烂霉变的面条,以及碗中的一块已经完全变黑变干的霉豆腐。可是那个曾经大口吃着这碗面条的人再也不再了。
他是知道自己肯定回不来了,所以没有做任何处理。
我在脑海中描摹着潘子的形象:嬉皮笑脸,多多少少带着点猥琐的神色,目光淡然,好勇斗狠,坦坦荡荡,敏捷矫健,枪法出神入化,坚定可靠,小小的偏执……我不断想着,却是发现再多形容词都形容不好他。
潘子,不知怎样的结局才适合你,但是还是该喊一声:走好。
如果你有一个朋友,他为了保护你不惜献出一切,尤其是生命——
我站了起来,就听到一声枪响,接着,潘子就笑了起来:“小三爷,走吧。”
“别催我,我前面的路也不那么好走,等下要是挂了,咱们在黄泉路上还能作伴。”
“小三爷,有我潘子在,还能让你受累?”随后,我就听到一声拉枪栓的声音,“小三爷,潘子我没力气说别地话了,最后再为你保驾护航一次吧。我去见三爷了,你机灵点,给我和三爷有个好的交代。”
“你想干什么?”我问他。潘子道:“你往前走吧。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潘子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
我往前小心翼翼地探身过去,心中的酸楚无法形容发,才迈过去一步,一下子我的后脑勺就碰到了一条丝线,我心中一惊,心说死就死了。瞬间,我听见一声枪响,丝线上的六角铃铛被打的粉碎。
“大胆地往前走!”潘子笑道。
我继续往前走,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根本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我一步一步的走着,就听到枪声在身后不停地响起。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撒那红绣球呀,
正中我的头呀,与你喝一壶呀,
红红的高粱酒呀,红红的高粱酒嘿!”
得此挚友,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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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书的结局嘛,我真的不想吐槽了,太惆怅了太惆怅了~
因为才通关了FF零式啊,更加惆怅啊惆怅~
难不成我这样的铁血硬汉也有明媚的小忧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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