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追了五年的小说 昨天终于看到了大结局 怎么说 一开始挺失望的
时间间隔太长 其中的很多细节都记不太清楚了 看完结局以后对所有的事情还是一头雾水
总想着结局是他们仨又一起开始新的旅途 没想到是天各一方
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
所有的事情 交代的没交代的 明白的没明白的都不再继续了
三叔说写到后来人物都活了 他只是设定好场景 所有的人都会走到自己的位置 做自己的事情 他们都成了活生生的人
那么 在等待无邪的十年里 张启灵究竟会想些什么呢

刚刚看完这本书,因为自己喜欢物理。乔布斯12岁就自己安装电子设备了,可我什么也没干。有种自己突击学物理,做出别人做不出的事。可是冷静下来才发现,我们12岁没能做出如此举动不是说我们没有那个能力,也不是说,我们不聪明。是环境。如果这是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大家都那么开放,我相信,地大物博的中国可能也会有世界级的人物出现。成功不可复制,我们不能一味的以为乔布斯的路就是必然正确,其背后不乏机遇与幸运的因素。所以我们要做的是脚踏实地。

记得自己还是中学生的时候,一次偶然看到了写这篇文章时还是中学生的韩寒的《杯中窥人》,当时大为震惊,一名中学生的思想何以如此深刻,尽管现在看来并不算什么,但对当时的我来说,的确是一种震撼。
世人毁寒誉寒者太多,我无意加入其中,韩寒的成长确实经历过反叛到成熟的过程,也表达了部分人对这个世界思考的结果。因为这个社会很少给予年轻人话语权,权威与资格是体制的基础,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会妥协,韩寒大声呐喊了出来,是一代年轻人正常的呼唤,但在这个不正常的社会中,就成了所谓反叛。
所谓长大的过程也就是接受这个世界不合理的过程,我们大多会抛弃年轻时的一腔热血,精于计算,但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这也许不是好事,因为世界的进步不是人向社会妥协,而是社会更加趋向人的需求。年轻的我们何妨去做做自己,改变也许会慢慢发生。

不想评论这本书,更想评论这个人。
大三有段时间,为了练口语,把Jobs在斯坦福的演讲背了个滚瓜烂熟,现在回头想起来,这份经历给我的并不是多么优秀的口语,而是把Jobs在演讲中宣扬的价值观,深深地植入了自己血液里。这点,用Jobs的connecting the dots理论,正好一样一样。
大学毕业后,原本学机械的自己,进入了互联网行业,开始和Jobs大神的事业,有了那么一点交集。
毫无保留地,我喜欢这个人,但我不清楚我是否希望自己成为他这样的人,我觉得他虽然伟大如爱迪生、福特,但却过的太辛苦——素食,对完美的极致追求,融入血液的叛逆,甚至因为早餐杯子不好看而放弃掉整顿早餐,这对我来说,太辛苦。
但无论如何,我们要感谢这个人,感谢他为我们创造出了这么多优秀的产品,感谢他为整个IT行业指明了未来数年前行的方向,感谢他给予我们勇气,去追寻自己的内心,感谢他的影响,让我们成为更好更快乐的人。

看完了三天.仔细的想了很久该怎么评论好...我根本不想去看盗墓笔记大结局的书评.我觉得看的很有味道.不是基情的味道.其实感觉三叔最后的目的是告诉我们一切都回到了现实.尽管在墓中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传奇.但是在事实生活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弱者.最后小哥找到了归宿.胖子心死入灰.吴邪依旧是看不懂这个世界.与其想半天.其实我们自己都是当局者.

三个要素:荣誉、血统、爱情——骑士守则?
我不知道对于马丁来说,他的奇幻世界的价值观和自己的价值观是否吻合,但就冰与火之歌来说,每个人都有三点要素——荣誉、血统、和爱情,大多数人生命中的主题是其中之一,兼备三者者不多
琼恩算是一个,他的前半生主题是血统(私生子,或龙之后?),后半生的主题是荣誉(守夜人),而爱情的篇章已经翻过(耶哥蕊特),他每一个都没有主动背叛,但荣誉对琼恩来说是最高的一项,守夜人的要求便是放弃血统,也是守夜人令他离开耶哥蕊特 詹姆,他前半生是分裂的,世人看他的主题是荣誉(弑君者),他的主题是爱情(瑟曦),后半生的主题是荣誉(白袍长),而血统是一个矛盾的不受欢迎的电灯泡,它令爱情不得见阳光(亲兄妹),和荣誉相悖(白袍或城主的选择),但是,詹姆是为自己的金发所自豪的,别的不提,被砍手时他就在说“兰尼斯特有债必还” 提利昂,主导他的是生理缺陷,但其实是爱情,他夺走了父亲的爱情(难产),他父亲也便夺走了他的爱情(诬为妓女),而他最后形式上完整的背叛了血统(弑父) 丹妮莉丝,血统自不用说(龙之血),荣誉自不用说(夺回皇位),爱情嘛.....究竟是谁?(卓耿/乔拉?),顺便提一句,马丁实在是太偏爱龙母了,全书只有她一个人,始终没有被不性感的因素沾染上,她是唯一的女神
就像大学时代,我们无法同时赢得dota,爱情和学业一样(像我这种一样也没有的却勉强可以做到,只是需要天赋),在冰火中,你也无法同时赢得荣誉,爱情和血统,恩,你也可以同时的得到,但是活不下来,比如以下几位悲剧:无趣的奈德被绞死,2b热血nb青年罗柏被谋杀(他算是轻微微的为了爱情而玷污荣誉,但这在老佛雷的猥琐面前不值一提),雷加战死,丹妮莉丝还没死,但是她是马丁的神,其实布蕾妮是一个很奇葩的完人,她虽未赢得,但是同时坚守着爱情,荣誉和血统(血统不是重点),代价则是容颜,这对女人来说,也是变了形式的性命
“原来你什么都不懂”
这句话蕴涵了多少柔情和母性?耶哥蕊特死时并没有责怪琼恩,只是像对孩子一样怜爱的说了这句话,耶哥蕊特是最完美的妻子,对了,刚才说错了,耶哥蕊特是除了龙母之外的另一个全然性感的形象
马丁告诉我们,万恶的封建婚姻包办制度害人害己,而爱情则是隐藏大boss毁灭一切,冰火是一部情史
瑟曦配给劳勃她把劳勃害死了,莱莎配给了艾林她把艾林害死了最后自己被小指头搞死而这是因为小指头没有搞上凯瑟琳因为凯瑟琳被许给了奈德,珊莎配给了乔佛里然后把她爸搞死了,泰温不让提利昂谈恋爱于是被提利昂射穿了尿道最后死也没拉出黄金屎,罗柏不好好抱大腿娶了个什么莫名其妙的简妮于是被老佛雷整死了而这是在艾德慕的包办婚礼宴会上,雷加不好好搞自己妹妹非要娶莱安娜史塔克结果怎么地被劳勃和奈德追杀丧国丧权丧命,谁是最无敌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这哥们的字典里没有爱情,只要别被红袍女搞上,大陆早晚是他的(但是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大陆最后恐怕是冰于火一边一半所以史坦尼斯多半要被红袍女搞一搞)
冰火?
这个冰火是具象的还是抽象的?如果是具象的,那么毫无疑问,是指史塔克家和坦格利安,如果是抽象的,那么有可能是红袍女的神和凛冬/异鬼/野人/长城之北?或者马丁和我一样混,并没有特指什么?
情节的胜利:高级花活
我看完一和二之后认为冰火在奇幻领域内属上乘作品,看完三之后加分不少——冰火仅差一步即可进入奇幻的永恒系列,冰火胜在它比较隐蔽的安排情节的技巧
正经的小说我是不屑于说什么情节设计的,怎么说呢,对于永恒的、非商业的、伟大的作品来说,情节不是设计出来的,此时写作更多是一种“加工”和“表达”,情节有其非常大的内在必然性,这个必然性既来自其永恒性的源头,又来自作者本身,作品不但源自生活(这句话实在是意义不大),而且直接就是生活,有的时候,作品内在自己生长起来,而作者不论喜不喜欢这种生长,都要接受它,这类似于“我们既可以说是可以选择生活又可以说是无法选择生活”
但这种商业的、边缘的、现世的奇幻小说(体裁不是按照内容区分,而是写作目的)不同,它是写给人看的,情节的设计是必然的,冰与火在这一点上强于99%其他的东西,包括100%的“起点类”小说,马丁想让读者猜不到走势和套路,始终保持一种鲜活的期待感和悬念(而起点仅仅有一种死板的期待感,你知道主角会nb,你只是想看他是怎么nb的和nb以后怎么样——和网游的升级如出一辙),对我来说,他在第一、二部的确是胜利了,在第三部才看出背后的套路
以主线史塔克家族为例,第一个“惊喜”和反套路在奈德的死,这本书的主视角是史塔克家,一般的小说可能会写奈德被猜忌、排挤、被捕入狱,但最终被不管是小指头还是太监还是某个路人甲救起,力挽狂澜,然而马丁让他死了;罗柏扛起大旗,取得几次局部胜利后就全是不好的消息,蓝礼被杀,史坦尼斯兵败,泰温公爵的骚扰战术,河间势力分崩离析,但是这些仍然是很平庸的套路,除非是起点写手,否则都会创造一些危机,第二个惊喜是临冬城的陷落,一般的小说也许是临冬城被围,敌众我寡,但守军顽强抗击,最后在弹尽粮绝的前夕援军赶到化解危机,然而冰火里临冬城陷落了,并且不复存在;第三个惊喜自然是罗柏之死
总之史塔克家的衰落看似没有底限,没当你觉得该反弹一下或者“总不会这样吧”,它就真的一落再落真的这样了,然而分析一下,这几处惊喜皆有用意,奈德之死是为他的儿女腾出施展空间,奈德在书中是一个相当平面的角色,能力平庸(也许不怕冷算一个?),个性无丝毫突出之处,他是一个以自己的身世和道德水准为主线的合法性奠定基础的过渡角色,只有把他写死,他的众多分工不同潜力都很大的儿女才有发展的空间;临冬城陷落为史坦尼斯入主北境扫除了障碍,从此之后北境的正面战场是属于史坦尼斯的;罗柏之死的意义还不太明了,但是我认为,这是马丁要逐渐加强奇幻要素的一个准备,第三卷中奇幻(超自然)的苗头已经出现——龙,绿梦,狼灵,光之神,异鬼,号角等等,罗柏在冰火中已无价值,若想在南兰尼和北史坦的夹击之下慢慢取胜需要篇幅太多,而且写作难度很大(所谓谋略和正面战场),即便能获得发展,又如何抗衡三条巨龙?所幸将其抛弃,从此史塔克家再无正规作战,正规作战留给了丹妮莉丝和史坦尼斯,这样奈德的众后代获得了篇幅空间
当然,一些套路是不可避免了,例如最后琼恩当上总司令的这个“意外”就丝毫不意外,是个人就能提前知道,也正是因为符合了内在逻辑所以我们才能够猜到,马丁这么去安排情节就给了冰火很完整的内在逻辑也尊重读者的智商,其实就是“很真实”——奈德最后的局面发生在历史上任何一场政治斗争中基本都会以死收场,那奈德就死了,临冬城被围发生在冷兵器时代也是铁定没救了,那就陷落了,罗柏的军事形势至此,任谁是老佛雷只要不考虑道德和情感因素也不会继续选择投靠他,那就杀了罗柏,马丁不轻易给你惊喜,于是整部作品就比较扎实厚重
“现实主义”
我喜欢这种低度奇幻和贫瘠感,前者在挺自然的不令人反感的慢慢增强,后者则还原了中世纪欧洲稀少的人口,低下的农耕水平,物质匮乏,底层民众生活困苦地位低下,冷兵器的战争模式,淫乱......
超越魔戒?伟大?
不,魔戒中含有某种永恒性,这个指环——人类的宿命,追求,和堕落根源含有超脱出奇幻的内核,魔戒不是纯粹的奇幻小说,而所有伟大的作品,都不能以单一的内容体裁来限定(它可以是很纯粹的意识流小说或长诗,但不能是纯粹的科幻、推理、军事、历史或奇幻小说),冰火中也缺乏那种弥漫性的东西,它在我看来可称伟大的奇幻作品,但不是伟大的文学作品,甚至不算沾边
马丁的局限
至少有一点很明显,那就是他对大规模场面(尤其战争场面)把握不住,3部中只有一次大场面,是君临攻防战,即便是这次,全局描写也不多,更多的是从提利昂的小视角去写,总之,马丁似乎有些惧怕这些场面,这样一来全书琐碎过多(这个并不是不好)而宏大不足,至少和魔戒对比起来非常明显

刚看了开头,简单写几句吧,等看多一些再来补充。
能够让全天下为他欢呼的人,果然是一个极富魅力的人。
首先是激情,不管做什么事情,只要是自己喜欢的想做的,都极为投入。比如节食,就要做到一周不吃东西,只在周末喝点水和吃素;因为只吃胡萝卜汁,弄得皮肤都变成夕阳的颜色。这样的乔布斯,多么疯狂,多么地活在当下,只有这样的激情,才能够更深刻地生活在当下,体验生活的快乐。为了体验激情,甚至不断地服用迷幻药,让激情更加澎湃。
然后是学习,向周围人学习他们的优点,从原来一个腼腆害羞的男孩,变成了一个极富魅力和煽动性的男人,包括他的商业理念、审美观念等等很多都是从周围人身上学到并发扬光大的。这点很重要,看到周围人身上的优点,不应该做的是自卑,应该做的是向他们学习,甚至能够超过他们。
还有让我体会比较深的几点。
一个是缺点。乔布斯的缺点不少,比如偏执,比如轻狂,比如撒谎。但是这样的缺点让他显得更加真实,也让普通人更受鼓舞。是的,谁没有缺点呢?可是当我们看到一个伟人,甚至一个牛人的时候,往往会把他们神话,认为他们的一切都是我们无法企及的。但是神一般的乔布斯竟然也有缺点,竟然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一般人。比如他偏好的绝食去除粘液的疗法,在我看来简直是被荒诞的邪教欺骗了;比如他冲动地跑去印度寻找导师,在我看来也不切实际;比如他也跟我一样,迷恋于自我提升,原来教主乔布斯也需要自我提升;比如他因为小时候被领养的经历,内心一直很痛苦,不知道为什么生父母要抛弃他,迷恋于各种哲学宗教希望寻求答案,原来跟我一样被童年的创伤深深打上烙印,希望能够超越。原来原来,原来乔布斯有这么多缺点,原来他也走过那么多弯路,原来他也是在疯狂的生活轨迹中不断试错走过来的,那么多弯路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在不断地学习和成长,在一种更深刻的体验中生活着提升着。知道了,原来天才也会犯错,甚至是跟我一样看起来很幼稚的错误,甚至是连我都觉得幼稚的错误;原来天才也不是天生的,也是自己一步步犯错误、学习成长起来的,原来这些错误并不会阻碍他的成功,而是在不断的错误中知道了正确的方向。错误并不可怕,勇敢地去犯错,用自己的激情做指引,去做更多的事情,过更丰富的生活,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情。
另一个是童年。上面说了,为了被领养的童年,他做了很多事情,这点跟我有些类似。其实很多名人也是这样。只不过没有被领养过的我,不知道原来即使看起来如此离经叛道,如此聪明有魅力的苹果教主,也会为这种事情感到困扰。甚至很多人正是为了童年的困扰,不断奋斗,才走向了自己的成功;在获得成功之后,也还能够从童年的平凡中得到滋养。所以牛人跟我们很多地方都一样,不一样的是有什么样的信念,有什么样的激情,能够用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怎样把问题变成动力。这或许就是德芬说的,要了解我们的潜意识,知道我们害怕什么,弱点在哪里,这恰好就是我们人生要修的功课。所以不完美不可怕,要勇敢地去面对。

花了半天把#盗墓笔记8#读完,失望至极。所谓“大结局”毫无说服力,旧坑未填,又挖新坑。我不得不质疑南派三叔是有打算写盗墓笔记9 。
盗八纯粹是为了结局而结局,写作风格卖腐又卖萌,描写苍白,叙述无力,大乱炖流水账一锅,就全册而言,盗八最无可看性。
一部盗墓笔记让三叔赚的盆满钵满,期间出杂志,出漫画,出游戏,开书屋...... 但给出这样的结局不免让人失望,估计三叔写了那么久的书,自己也觉得疲倦了;又或许是读者和出版催的太急,只好草草了事。
三叔说以后谁再叫他坑王他就喷谁一脸肠子,估计以后三叔肠尽人亡还是摆脱不了【坑王】称号。就盗八给出的结局来看,【烂尾王】这个名号也非三叔莫属。

所谓浪漫,就是因为没有后来
听说盗墓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碍于怕看长篇分神影响考试,所以一直没有看原作,图倒看了不少。说来惭愧看书之前就因为sashimi的一张点天灯的图而对小哥一见钟情,看了原作后更是鸡血了不少。
在我一步步为了高考而绝望的时候。
他们已经一路走到广西了。
暑假的时候的我在空调房里看着日光,全然没有想到半年后我就会迎来一个看完第二天才开始失声痛哭的结局。
那种被抽空压抑到不行的难受,这种我本就忘记了感受再看完盗八之后又死灰复燃了。
说实话,三叔我真的好恨你。
虽然看盗八之前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大家都说坑爹,大家都说惨,当我的意志从好奇到麻木之后,我还是被这个结局狠狠的抽了一巴掌,一边脸痛得知流泪,另一边却安然无恙。
这种痛,难以形容。
我曾和朋友说过,我一点都不怕他们都死了,却怕他们一些人死了,一些人还活着。更害怕他们各散天涯了,就这么散了。
那个时候我写:“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盗八求全灭。”
死亡是狡猾的,死了的人可以不用在承担,不需要再怀恋,不需要再用尽一生去记得往事。他们永远的停在那一刻。但是他们都是倔性子,不然吴邪也不会一路走那么远,不然小哥也不会几十年身负重担不肯卸下,不然胖子潘子也不会因为吴邪的一句话再闯鬼门。他们一直倔得像头驴,拉都拉不回。他们顽固的活着,虽然他们知道:活着永远需要比死亡更多的勇气。可惜他们的目标一直都是很明确:活下去,大家一起从斗里出去。
这个时候真相什么的,好像真的不重要了。
盗八看完的当天,我只想臭骂三胖子挖坑不填,那么多需要解释的事都没有个交代就完了。什么是终极?“它”是什么?录影带里的那个“吴邪”是谁?齐羽是谁?最后和吴邪长相一样拿走信的人是谁?还有很多,一个解释都没有,就这么完了,摆明了坑爹不是么。那天晚上我失眠了,闭上眼之后脑子里全是过去的迷和小哥天真胖子潘子的背影,想抓住点什么可是什么都没留下。
第二天晚上闭眼后我却在被窝里哭了,这次没有再出现迷局,只有他们的背影,只是小哥从三十米的地方跳下来的慌忙,只有吴邪一脸固执的跟在小哥身后,只有胖子抱着云彩的痛哭,只有潘子在黑暗里唱着歌开枪给吴邪开道,只有小花什么都没问就给吴邪准备了去长白山的行当,只有秀秀看到霍老太头颅之后崩溃的哭脸。
故事在十年之约的地方戛然而止。给了期待,给了未来。
所以这时我想起了其他书里的一句话:“所谓浪漫,就是因为没有后来。”
就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才可以期待十年后大家还是在楼外楼喝酒庆祝小哥回来。因为大家是一声呼唤天南地北都会飞来的朋友,所以才可以期待十年后大家见面时说着“我操怎么又是你”后继续喝着酒谈笑风生,宛如曾经。
三叔他说过这是他能给的最好的结局,所以即使在盗八匆匆结束之后这些人物仍然鲜活的活着。人生只有一次,所以他们拼尽全力赴汤蹈火。就像潘子那碗没吃完的面一样,这些人留下印记太深,忘都忘不掉,因为他们都那么用力的活过。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后记的这段话是真的感动,因为这不仅仅写了小哥天真胖子,其实潘子小花吴三省解连环还有很多人都是这样。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往生不过如此,今生何不痛快走!管他妈的是哭是笑活过又有什么好叫嚣!反正都是活一场!十年又好,一生又好,兄弟一场,忘川奈何都送你前往!
我发现我不恨三叔了,这个结局很好,我失眠了那么多天终于能释怀了。本来我以为这只是个探险的故事,我本来以为它是个悬疑片,其实到最后这只个吴邪等人相遇到最后约定十年后再相见活过的故事。从猜疑到信任,从肝胆相照到舍生忘死,这场相遇代价太大,可是——值,真的值。
这一路那么长,走得那么辛苦,活明白,伤痕累累,到头来才发现真的是:
“那一世,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
同生共死一场,早就足以。活得这么辛苦却还在前进,还不是因为你们在身边所以从未回头。待到后来大家再相见的时候,过去胖子那句注定印证。
“青山还在,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
兄弟们各自安好,咱们十年后再见。
---------
写得我自己都累了。这个故事太长,背景太宏大,关于它的太多的事想写,删了写,写了改,哎…………就这样吧,故事本身就注定无法一一言尽,所以才耐人回味啊。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用我几世换我们此生相见。

一点杂谈,高三生昨晚花了一夜看完盗八,没空写太多的评论。
1.感谢三叔,五年来辛苦了。能把结局写成这样虽然不算非常非常精彩但实属不易。
2.看到最后,我真的对那些秘密一点欲望都没有了,什么青铜门后的秘密,什么西王母的女人脸,什么齐羽吴邪一张脸,我真的都不想知道了。因为这本书关于人与人之间羁绊的描写特别多,感觉是在看人情,而不是秘密。
3.潘子死的那里我哭了。
4.盗墓笔记虽然有些虚构,但是我觉得一直很真实,就像是在我身边发生的一样。
5.我依然相信,等到2015年小哥苏醒的时候,吴邪会去换他,但是张起灵绝对还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希望他们能够打破轮回。
6.用我的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这话我到最后才明白。可惜到最后,他已经不天真,不无邪了。
7.我在看下部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是SHE的《热带雨林》:“你离去的原因,从来不说明。那身现在沼泽,我不堪的爱情,是我无能为力的伤心。”吴邪的绝望,大概就是这种无能为力吧。
8.千里与君别。怎么不去和胖子别?哈哈……
9.吴邪和闷油瓶的关系有些像佐助和鸣人那样,羁绊很深,互相弥补。张起灵让吴邪正视痛苦,吴邪让张起灵感受到了痛苦,所以两人之间我觉得早已经超越了友谊。
10.最近准备追盗墓笔记的少年篇和藏海花。总觉得盗墓笔记不可能这么容易结束的。
11.盗墓笔记的漫画版太纪实了,如果要能把版权卖给jump上的漫画家们,肯定会很不错啊!
12.我看得很畅快,感谢盗墓笔记陪我走过一段段无聊的岁月。谢谢。

说实话,传记写的不咋地,与自己的期望相差有点大。对乔布斯的生平做了简单的罗列之后便再无亮色。有点雷声大(宣传),雨点小(内容)的感觉。当然看这本书很大程度上就是本着乔布斯的名号去的,所以也不能太过挑剔,哈哈

在追了那么多年的盗墓笔记完结之际,写篇小文给自己留个回忆。不太清楚写这个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似乎不仅是对一本书的结束感到失落所以抒发下感情,也是在纪念一段远去的岁月。
高一,偶然看到同学在看盗墓,于是就抢过来了,结果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上课看放学看,化学课上就把书藏在教材里,老师问我干什么,我可以坦然的回答:“老师我看‘笔记’呢!”(笑)~等到更新都看完了,就跑到新浪博客刷新三叔的博客,最后又去逛贴吧,把所有的同人文再看一遍,甚至还觉得不过瘾。高二去图书馆,看到架子上的一排盗笔,另外还有新出的第四部,心情跟发现新大陆一样,那天我是直接冲回教学楼的。到高三的时候,艺考忙碌,看盗笔已然是我保留的所剩无几的消遣之一,网络上偶尔更新一章小剧透就让我乐的不行,第二天熬完一上午的课,中午不吃饭去和她们讨论,整个二楼的楼道里都能听见我们讨论的声音。
上大学以后我们分散在各地,只能通过网络了解对方生活上的点点滴滴,我在微博和人人网转发一段关于盗笔的新闻或者更新,看完后回到页面发现新鲜事里那些一同看的朋友也在转发,顿时又开心了,觉得大家还是好默契。
可以说,盗墓笔记于我已不仅仅是一部书了,这么多年过去,它成了维系友情的一条线。那些熟识的人与不熟识的人,我们曾经因为同一个爱好而被联系到一起,在这个联系我们的东西消失后,我不知道,该用什么理由能再和你们一同畅谈,该怎么做才能回到从前。很少有什么外界的事物能陪我们那么久,从习惯,到等待,再到依赖,当有一天你突然发现它将离开,会感到一直以来的依靠消失了一部分。
之前的等待那么漫长,我们等啊等,等待谜题解开的那一天,可是真等到的时候,并没有释然。就像是你知道你有一个很长远的目标,但是完成它还要好久,那么久,久到你已经适应了等待,适应了每天都去看目标的完成度的日子,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你,你不需要再等了,一切都结束了,心里绝对少点什么。
拿到书的那天熬夜看完盗墓笔记大结局。翻到最后一页才恍然原来这就是结局,所有人都给了朦胧但又不能再清楚的交代,全书结尾套了一个环,指引读者从第一本重新开始。觉得那时候等待结局的自己好傻,内心真正的想法其实是,能不能不要完结盗墓笔记,因为如果三叔不继续写下去,书中的他们就不再存在了。谜题对我早已经不重要,我只想知道,那个世界的他们是否依旧存在。在心里不停暗示:出盗8的那一刻盗墓笔记就已经结束了,他们已经结束了。霍老太死在张家楼,潘子被堵在石岩里开枪自杀,云彩中弹的尸体于湖中发现,胖子留在瑶族村慢慢恢复生活,张起灵代替天真再次进入青铜门…………
最近贴吧有人在续写盗8的结局,并且已经完结,抱着安慰的心理去看,看着看着才体会到,果然三叔是唯一的,没有人能百分百接手这个庞大的故事,也没有人能给盗笔的人物注入原汁原味的灵魂。续写的末尾里,铁三角于十年后团聚,住在一个僻静的乡下别墅,再无其他。
感谢作者能在大家失落之时写篇续来安慰我们,只是这个结局总让我觉得缺点什么,因为稻米们都知道,这不像盗墓笔记,两厢对比下,发现真正的结局已经是永恒到无法超越,有喜有悲,但是每个人都被安排在了合适的命运里,沿着轨迹走。人有终,然时光依旧。
三叔在他的后记里写道:“由始至终,五年多不长不短的日子,我们一起走过,我希望这套小说,能够成为我们共同的一段回忆。”盗墓笔记确实成为了我和周围的友人们的共同回忆,或者说,它融进了我们之间的珍贵的回忆,成为了其中一部分。
最后,好想说一句:“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因为不管是胖子也好吴邪也好,笔记里,说过这句话的人都一定能再相见。
2011、12、28

等了这么久终于看到所谓的大结局,却再也没有当初的精神头,这个曾经一度辉煌的恍若天外来客的故事,终于在没有天良的出版人的手上,彻底沦落完结。
先不说别的,从书的内容上来说,从第三本开始,就开始明显的灌水,那么大的字,那么大的行间距,一本书也就前两本一半的内容,勉强凑成一本书出版,好在那个阶段故事情节还是有可读性的,然而接下来就越发的莫名其妙让人无法忍受。
先不说第二本里写的秦岭神树和后来有什么之乎者也的联系,这一部分在后来再没有什么呼应和回溯,好像一个完全独立的篇章。就是所谓的大结局,又解释澄清了什么呢?作者明显的力不从心,连潘子是如何变成那个样子的,也懒得去交代,只是草草的安排了他的死,完全是为了结局而结局。第八本绕来绕去,都是围绕张家古楼,或者说张家古墓,话说这就更让人莫名其妙不是?人家一个大家族,喜欢把自己人都葬在一起又碍着谁了,一大帮子人到人家祖坟里挖来盗去的,究竟要找什么呀?没交代。可怜的裘德考,最后也不过是说他要找两个环,那之前提到的蛇眉铜鱼呢?又称废品摆设了不是?总而言之就是讲的乱七八糟啊乱七八糟,完全没有头绪。
貌似为了可以接着写下去,还设计了监视三叔和十年之约的情节,完全是画蛇添足。还不如解释解释,张家和老九门究竟有什么瓜葛,有什么样的瓜葛可以让当年的老九门联合起来行事,张家一族究竟守着什么秘密,这些坑都没有任何解释。
貌似一个惊天大阴谋,到头来,不过是星星点点的毛毛雨收场。就像哈利波特,到最后,完全想不明白邓布利多的死有什么必要,完全是为了结果而结果。为了赚取大家的眼泪,不用死的人也一定要死,因为有些人完全不能死,比如说,无邪,胖子,闷油瓶子。如果一定要做后妈,那就干脆点狠一点做的彻底点,何必这样半吊子。

没写之前我一直在想,到底是用执念呢?还是执着?
最开始看的电子版,带着电子版没手打完的疑惑又去看了书。结果我冤枉了那辛苦手打的人。
如果把盗8和前面基本比起来,算是败笔了。也许几年的时间磨灭了三叔对盗墓笔记的执着,这几年的忙碌也让太多的事情分了他的心,再也许是有了其他更需要重点忙碌的东西,于是,盗8的结局成了为了结局而写的结局。
上下两册完全可以集结成一册。所有前期埋下的伏笔也用阐述的方式交代了出来,没有任何东西在情节中逐渐解开,最后还是一个谜团,然后用一个讲故事的方式,来告诉大家这个谜团里有些什么东西,就好像是一个魔术师表演完魔术以后说:现在我来教大家这个魔术。
一下,让所有人豁然开朗。
在书刚刚出的时候有人把最后一页拍了下来放在网上。第一感觉就是,这让这几年的同人作者情何以堪。
最终,用他的一生换他的十年。算不算一段感人肺腑的爱情呢?
好吧,同人作者们,请你们把你们的结局写成,小哥守大门,小天真天天送饭吧。
从1-8,最爱的是云顶天宫那个故事,起码整体环环相扣。可是到了8,整体感觉就是在绕道,这里走不过去就绕道另一个地方吧,仓促结尾。
比如,在出张家古楼最后一节,那个尸变,我以为后面会有一大节的精彩搏斗描写,至少让稍微有点清醒的小哥能在他们自己的祖坟里有点表现的机会。结果,一把枪让胖子搞定了一切。
如果写评论一定要写书内容背后的东西的话。
好吧,整套书,看到了两个字,执念。
百度执念的解释里有这样的一些话。
………………………………………………………………………………
是一种态度,对待自已,对待他人,对待社会,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个人存在的证明,是个人判断善恶好坏的唯一标准。对某物或某人或某事特别执着,当执着过分的时候就会有怨念。 没有执念的人没有标准。
执念是一种坚守
执着于自己内心最深处的感觉, 默默地不曾放弃,不曾改变。为了这种感觉去奋斗,去等待,多少日日夜夜,多少春去秋来。趟过了千难万险,等过了黑发苍白,依旧不变的坚守!
………………………………………………………………………………
小哥对过去的记忆
天真对真相
胖子对财
某些秘密组织对长寿的秘密
盗墓迷们对盗墓的结局
这些种种,都解释为执念可以不?
我还是想说,我想扎三叔小人啊啊啊啊。。。。他是不是还准备写下去,写个什么前传啊,或者再续什么的??
我到最后还是很多很多疑问挂在哪里:那个隐藏的秘密是什么?那个告诉天真三叔家地下秘密的人是谁?(我猜是二叔)那个青铜门后到底是什么?文锦哪里去了?三叔哪里去了?
没有人给我解答,整个胃口吊在那里,郁闷啊。

无疑乔布斯是个偏执的人,不宜与人相处,喜欢掌控一切,如果他是个政治家肯定也会是个独裁者。也给我很多触动细细体会受益良多。
1、大繁至简,精益求精。
2、重视客户的感受!
3、勇于接受新知识,和对创新的孜孜追求。
4、想把一件事情进行下去有时候也是需要强悍的领导力。
5、能把精英的人都团结在自己周围,是有多大的人格魅力啊。
6、不怕失败,勇于与人交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