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套书一直追看,西藏元素、阴谋论、探宝、与历史隐秘相纠结。
初期,本以为,会成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中期,开始怀疑作者,甚至作者及背后的出版团队致力于某些商业目的;从第7集开始,恍然大悟————“君已入瓮”!
昨天,让卓越20里加急配送,下午拿到书,开始一夜不眠的翻看。对于那些机关、迷阵,越看越无味,很感兴趣的仅仅是最后的谜底,谜底揭开了,懒得推敲。天亮时,掩卷,睡去!
刚才,给媳妇儿发短信,声言——以后藏地系列再出什么,我都不看了!
结局留下了伏笔,大致分享一下:
1、那个在第一平台外的海上的日本老头,兴许是13圆桌骑士中的一员,书中提到他的出现,但没有着墨太多,而被他救下的岳阳最后依然没有苏醒,这是一大伏笔
2、紫麒麟送给强巴的铁牌儿,似乎昭示着那个神秘组织和香巴拉、狼国最隐秘的关系
3、方新教授在最后收到海外友人的邮件,其中讲到了二战后迁居美国的生化科学家,看来作者似乎要强线索牵强到政治,而且不排除拉扯美国政府入局的可能
4、强巴的父亲,肯定知道很多——个人揣测
5、莫金将来和强巴又是对手
无论如何,猜测归猜测,再也不看了!

从1开始追到现在,终于看见了结局。。。。
故事是好故事,情节是好情节,狗血是真狗血,续集估计也会是真续集!
不知道何马是最开始就选好唐涛最为这一关的BOSS还是最后挑来挑去只有他描写较少较合适呢?(我猜是开始就选好的,O(∩_∩)O)
敏敏是卧底,很多人都看出来了。吕教官是宿生,张立变成了小木乃伊?!
好吧好吧,连同那些无能力值上限的虾米骑士,这些我可以接受。
值得表扬的是,众生之门和浮生之河的描写,真的很有想象空间。看得出作者已经极尽能事的诉说着他想象的超出人类概念的空间跟宗教精神。
让人遗憾的是,尽管这是一部和宗教 信仰 净土有关的系列小说,但是作者相关这一块儿的描写足够奢华、足够大气、足够神秘却不够深刻。给我的感觉好像就是一直游弋在思想与精髓的外围,看得到光影却看不到真谛。
说实话,即便拥有再好的文笔,再棒的想象力。深刻与震撼的能力,或许是与生俱来的,那是衡量一部作品一个作者的最终标准。
最后要说的是,强巴你个悲催的人啊!
找狗把身边的人几乎都找死了,下面又要去找这狗到底是谁家的宠物?!完了还要去找已经变身成为究极体怪兽的妹妹,完了还要打一打继承唐涛遗志的莫金,完了还有各种各样各种各样神一般存在的虾米骑士虾米密修者……
我有建议,以后这样的故事,可以像电视剧们学习,出精编版的!

翻了一下最后两章。
竟然,紫麒麟是有主人的!彻底无语!!何马老大在想什么?这部书已经成了玄幻小说了。
强巴找完狗就去找他妹妹,然后还牵扯到被何马渲染得神一般的组织,估计还会有藏地三部曲,四部曲吧。这样的出书速度,看来也是像诛仙一样最后变成一个超级大坑了。神马神圣大结局,我看是神圣休息站才对,而且还是一个贴满下回预告的休息站!
这一本书的最终BOSS果然是唐涛,莫金在他面前就是一垃圾,然后,根据书中的内容猜测,唐涛在强巴妹妹面前也是一垃圾,再然后,估计强马妹妹在紫麒麟主人面前也是一垃圾,最后,所有人在那些圆桌骑士和密修者老大面前都是垃圾……这不就是七龙珠么?!
我想二十年以后,我可以看到强巴变成超级密修者4,带着一条超级紫麒麟4代,去火星上单挑十三圆桌骑士司令的情节吧,OH,YEAH~~~!!!

身为最强人类的光军果然还是被自己玩儿死了~
敏敏果然还是那个钉子哇~还是用那种方式下毒……
教官果然还是不会就那么over了吧,最后翻起来的那个柜子~
鼬什么的,果然也不过是小角色呢~圆桌骑士不知道是什么级数了~
两大男主,果然还是JQ累累哇,这是狗狗和狐狸的故事了~
开放式的大结局呀,根本就不算是完结吧,无良书商和贪心作者,果然还是亲手摧毁了畅销系列呢~

这本小说就是四不像,不说是本格派推理了(因为完全谈不上),就是社会派推理,里面推理的成分实在是少之又少;说他是悬疑小说,悬念还没怎么展示出来就透漏了结果,凶手是谁要不一目了然,要不前面完全没有提示突然展现,对读者实在不负责任;说他是恐怖小说,里面恐怖的情节实在肤浅,完全没有深入人心的恐怖,血腥暴力仅仅是整本小说的全部
唯一可以认可的就是作者对社会生活的讽刺,这一点写的挺好,遗憾的是,这与本书的宣传和主旨差之千里。
完全的四不像,国内的推理悬疑小说让人失望,还是好好的看国外小说吧~

最开始看这本书,对于“裸婚”是持否定态度的,慢慢读这篇文章,才发现,“裸婚”是有原因的,由离婚开始的故事,最后却是幸福的结尾,真的很难想象,两个人还是有爱情的,只有有爱情的人,才能接受“裸婚”吧,只要有爱,什么困难都可以度过!

李逵那厮,原本胸无点墨,头脑简单,黑髯板斧,仗着江州劫法场救了宋江一命,有些不服管,遇到看不过眼的人,就要砍了鸟的,没少给他宋江哥哥惹了麻烦。有回听人告状说梁山的宋头领祸害了民女,想也不想,拎了板斧砍了杏黄旗,非要砍了宋江,替天行道,待澄清事实挨了顿板子了事,就这么个没头没脑的东西。话又说来,这厮打假力度和品牌保护意识可真够强的,李鬼剪径,不知得没得个八两银子,反倒遇到正版的生生给剁了。
看《李逵日记》,忽然就对这厮刮目相看了,好文章,好教材啊。这厮啥时候参透了玄机,整明白了这许多为人为官的大智慧,乖乖,不得了。后来想,这厮成才,一是靠思考,据他自己讲,每次一喝大了,就骑在墙上看星星,想人生,想人生的困惑,一来二去,悟出了一些道理;二是靠虚心请教,弄不懂的问?,就去找那个神机军师朱武,厚着脸皮掏心窝子的去问,人家军师连损带骂也不愠不恼,日子久了,就懂些了。也是吗,拴个猴子天天看下棋,也会走两步的。
这两天跟着李逵,可没少学了,以前弄不明白的,认识不清的,豁然开朗。感谢李逵同志八辈祖宗。好了,下面来谈谈认识,晒晒心得。
第一,人在职场,对领导这种特殊动物要有准确的认识,要把准脉,下好药。首先,领导的事,一定要当回事,不是事也得当回事,李逵那厮就说:梁山的事,天大的事,也是小事,宋大哥的事,屁大点事,也是大事。要想领导所想,急?导所急。其次,要搞得懂领导的真实想法,宋公明和晁天王见了面称兄道弟,可天天都在背后问候对方的八辈祖宗,都希望对家快点死翘翘,那你就不能欢天喜地,不识眼色的跟着领导瞎高兴。再次,领导一般爱吹牛,爱吹过五关斩六将的事,领导吹牛吹到忘我时,要齐声喝彩,有如亲见,决不能像花和尚那样二,吴军师正吹着自己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他跟了一句:那咋连个进士也没考中,诚心给领导添堵,要不得。再再次,创造机会陪领导娱乐娱乐,喜欢打牌的陪着打打牌,但是坚决不能赢钱,输钱还不能笨到让领导看出来;下棋,领导说绊着马腿呢,你就得?绊着呢;领导说身上有点乏,你就得给想办法松快松快,李逵不也陪着宋头领去会过李师师么。诸如此类。再再再次,与领导有了过结,千万不要当面顶撞当面骂,不然你会死的很惨,记住了,背后可以拿领导不当人看,等等,等等。李逵兄弟已是门清。
第二,同堂共事,一定要认准人,知己知彼,方能成事。李逵那厮天天骑墙上看星星,翻来覆去,把每个人都想明白了。宋江,道貌岸然,心怀鬼胎,自私自利,欺世盗名,还字公明,不知是公开透明之意,还是公正廉明之意,不过都与我们积极倡导打造的政府形象相符,施老先生真是先见。李逵表面上唯宋大哥独尊,暗地里对老宋残忍杀害情人、装疯卖傻的历史是不齿的。我也跟老李同感,那万恶的文化大革命,打倒投降派宋江是唯一正确的一件事。晁天王,有勇无谋,任用裙带,早早的挂了,丢下妻儿老小的,没享上福;军师吴用,人如其名,拿把破扇子,冒充诸葛亮,关键时候掉链子;公孙胜装神弄鬼,朱武阴损狡诈;林冲唯唯诺诺墙头草,武松冷酷无情不解风情;鲁智深脑子进水了,属狗熊的,生了气就去拔大树;阮家兄弟不孝,王矮虎色鬼托生。老李看人,准着呢。上边有人,周围的人又做到了知己知彼,老李的官运还真的不赖。不过,有头有脸的都念叨了,就是没提卢俊义,我有些不爽,大概那一百来号人就玉麒麟行的端坐得正。
第三,做事一定要把握好原则,要知道,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好人,有人掉井里,大家都赶去扔石头,别人拿大块砸,你捡小块丢,你就是好人;邻居墙倒了,你虽然没去推,但邻居心里恨上你了,因为你没去扶;火烧房顶还在喝茶聊天的,烧的必定不是自家房子,孩子掉到水井里还不急不躁的,肯定不是自家孩子,事出一定是有因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至理名言,千万牢记。
第四,兄弟之间感情再好,也要留一半清醒,要认识到所谓兄弟,就是平常在一起喝酒解闷,关键时刻用来出卖的,这才是大境界。不能信了刘备说的女人是衣服,兄弟是手足的蠢话,遇到女人,他先是拿兄弟当了衣裳,紧脱着都唯恐不及。
第五,人在江湖,常常出来应酬,但是喝酒一定要有分寸,要做到不高不低,不多不少才行。领导没多,你先在那边喝多了骂娘,那你就快了,但也不能清醒的跟喝了卡布奇诺似的,众人皆醉你独醒,是很痛苦的,也是很危险的。还有啊,老李总结出来男人的相貌会影响女人的酒量,跟武松林冲喝酒,女人们往往两杯下肚就摇摇欲倒,往怀里倒,遇到李二哥这样的,女人们往往?气的不得了,从来不醉,更不可能给占便宜的机会。所以,以后喝酒得先有个自知之明。
第六,人生一场,无论怎样,不能丧失了追求,即便是当强盗都要有理想,有追求。当强盗不可耻,可耻的是丧失追求 。李二哥那样,都没说自甘堕落,而是苦心经营,努力谋得一官半职,最大的理想是百年之后,他孙子会说,我爷爷是做过知县的,所谓封妻荫子。
第七,珍爱生命,远离情场、远离红颜。老李在这点上态度最坚决,在老李眼中,女人是不折不扣的祸水,漂亮女人更是不折不扣的祸水?老李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就没有听说老李跟谁纠缠出什么故事来,不像那个宋公明,不像那个杨雄,不像那个西门庆,也不像我们,明明知道那就是祸水,也要去搅和,哪怕是毒水,也要想方设法去尝尝,没什么大作为。
以上七条,都是李老师人生感悟的提炼,哪一条都可谓金科玉律,哪一条都比我们摸爬滚打一万次并且撞得鼻青脸肿得来的要深刻。人一辈子交个朋友不难,难的是能掏心窝子给你指明路的朋友,李逵该属后者。所以,从今以后,不能再叫李逵那厮,要尊称李二哥。再一次感谢李二哥。

初看东野圭吾的作品是在去年,至今也才看过为数不多的几本而已。在此之前推理类的小说也就福尔摩斯系列算得上吧。所以总觉得和《柯南》这样的推理作品相比,东野大叔的小说显的轻了,描写的最多的不是循规蹈矩的推理,而是人心。那小小世界里的幸福和哀伤。
《没有凶手的杀人夜》继承了大叔的一贯风格,像一首蓝色的轻音乐,一曲终了,剩下淡淡的忧伤。七个短篇故事,穿插交替在杀人者和被杀者之间的,是这个黑暗世界对人心的羁绊。为了固执的理由,不惜一切的去杀人,在汩汩流淌的鲜血里,你,是否看到了怨恨,你,是否会在黑暗里颤栗?
那些黑暗的背后折射着这个国家,这个世界的不公与黑暗。当那些弱小的心灵无法抗拒命运滚动时,选择放弃还是癫狂?是的,如新一所说,所有杀人者都是不可饶恕,无论是为了什么样的理由。只是在孤独无助面前又能如何选择?洋子想要和爱的人表白,信二也只是受伤的小孩,或许那些是被欲望扭曲了的希望,可是他们,也只是想要更好的生活而已。
推理小说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揭露掩藏在面具下的虚伪,与社会的不公。而东野圭吾只是走了条殊途同归的道路。一如宫崎骏的作品里深深透露出的对自然的热爱。大叔的作品里无不透露着对爱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最求。他用黑暗为世人描绘了阳光下的繁盛绚丽。
我想,大叔也只是希望那些杀人动机的初衷只是个小小的恶作剧。

毋须再去费心想用什么来作为我读后乱感的题目,马丁爷爷的小标题就很好地诠释了一切,从内容到精髓,妥帖得让我咋舌。
其实早在大学时代,《冰与火之歌》就横空出世,并且已经历时数载,中文本都有了四卷十一本,在广大奇幻粉丝中风靡一时,锋芒甚至压过《龙枪》与《魔戒》,引得DKC的冰火区里把这些大作比来比去从而引起粉丝论战的帖子比比皆是。在这里我想插花一句,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虽然没有到“甲之砒霜即是乙之熊掌”的地步,三部作品在大家心目中的地位还是各个不一的。DL是引导我们这些老粉丝们入门的作品,作为一部精彩的战报,细腻而矛盾的人格描述让“九英雄”各具独特的人格魅力,——其地位在我辈心目中之高,是无可取代的;而Lotr乃是托尔金爷爷为了写巨作而写出的巨作,本就不是希望畅销或是怎样的,但其作为奇幻始祖的地位自是无可撼动的;至于冰火,虽然我折服于马丁叔叔庞大的设定和精彩的多线路描写,但一定要我因此而去贬低前两者,我还是不敢苟同的。
作为拥有诸多奇幻科幻文学奖项的桂冠作家,马丁叔叔在情节铺开和文字刻画的功底无疑要比魏斯阿姨更加入木三分,而作为面向众多普通读者的畅销作品,其可读性与娱乐性也大大高于托尔金爷爷(我自己也是DL的死忠扇子,这样说并不是想要踢馆的,不喜欢这样品论的人请绕道。)。
曾经看到有人在论坛上打趣说,其实这一系列书,要叫做《杀与艹之歌》更加合适,看到卷四以后,我才有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感觉。马丁叔叔的刀笔是锋利而且快速的,全篇甫一开场,酱油的罗伊斯爵士就迅速便当掉了,然则当时我并没有因此觉得叔叔是个“嗜血的杀人魔”,只觉得这个开头让人拍案叫绝,虽然全系列长达七卷不知会有若干本,但这短短千字的开头却让我有荡气回肠立即就手不释卷的感觉,不觉心生悔恨,当年竟然没有早早地就开始追“冰火”。
叔叔旋即笔锋一转,全书最悲剧的家族史塔克家族便呈现在我们眼前。其实一开始并不是那么喜欢奈德大叔的,对他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或者嫌恶,但是随着剧情的展开,大叔的光辉形象跃然纸上,——忠诚、荣誉、勇敢——这位临冬城公爵完美地诠释了传说中的骑士精神,就像DL里的史东,让人无论如何都讨厌不起来,只剩下深深的喜爱。也许是自幼看多了主流小说,认定了好人都不会横尸街头的,至少这样的主角不会,所以虽然瑟曦狠狠地说“在权力的游戏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的时候,我也认为我的骑士叔叔最终会获得这尔虞我诈的游戏的胜利,然而书页还没有翻动到第一卷末,奈德叔叔就已经沦为阶下囚。再没过多久,任性而残暴的乔佛里就砍下了他的头,毫无征兆地,奈德大叔便成了众人回忆的对象。第一卷尚未结束,到处已经呈现出尸横遍野的架势。
叔叔强悍的还在于他对人物形象那翻来覆去的颠覆能力。开篇之时,史塔克家族的另外半个家主,凯特琳夫人给人的感觉尚且中规中矩,然而随着故事慢慢地发展下去,我开始不由自主地讨厌起这个狭隘的女人来。她的所作所为近乎于愚蠢,如果不是她从中作梗或者叫引火烧身,也许奈德和其他人不会落到后来的地步。一开始我只是很讨厌她的妹妹莱莎夫人,作为一个贵族子女和鹰巢城公爵、国王之手的夫人,莱莎并没有表现出与身份和地位相符的气度与智慧,相反,给人以愚笨和嫌恶的感觉。相比之下,凯特琳夫人的所作所为更加紧贴徒利家族的箴言“家族、责任、荣誉”。她似乎从巨大的阴谋旋窝之中作为艾德公爵得力的支撑,然而这只是假象,叔叔娓娓道来的态度让你随着剧情的深入就会渐渐发现凯特琳乃是不让人喜欢的,越来越不让人喜欢。
叔叔洗白的功底和涂黑的本事一样高明。基本上从一开始看到小恶魔提利昂,我就自动脑补出一个古鲁姆的形象。鉴于主流小说中反派一般都是如此这般丑陋的侏儒状,加上“恶魔”的头衔实在是让人觉得亲切不起来,于是就很嫌弃这个角色。但是随着提利昂出场的次数渐渐增加,我又开始质疑其自己先入为主的感觉来。虽然在第一卷里面提利昂的戏份不是最多的,多数时候还是在当俘虏,没有多少正面形象可言,但他的智慧的确让人折服,就像他对琼恩说得那样,“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那一瞬间,侏儒的丑陋消逝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孱弱的身体孜孜不倦求学的模样。当然,这个假想在提利昂提着战斧冲锋以后彻底粉碎,尤其是看到他的人物卡竟然有数级战士等级,囧。
第一卷里其他POV的人物基本都是临冬城的孩子们,布兰和艾莉亚、珊莎。在这个时候,珊莎还患着严重的公主病,整日里梦想着成为乔佛里的皇后,醉心于浪漫的骑士与公主的童话故事,对于眼前的权力斗争利害关系丝毫看不见,甚至为了成为王后的梦想间接地害死了自己的父亲,活脱脱一副魔王的女儿的架势。而艾莉亚还是一个“假小子”,喜欢像男孩子一样打斗胜过女红,她在努力地想要成为一个“水舞者”,我很感动艾德大叔没有像所有的父亲一样强迫自己的女儿成为合乎宫廷礼仪的淑女,而是给艾莉亚找了一个好老师来教导她正确的战斗方式。相比之下,布兰就没有那么幸福了,从塔楼下飞坠而下的他注定再也不能成为他梦寐以求的骑士,而且成了一个无论什么活动都得依靠阿多的活脱脱的残废,虽然他在努力地成长以在罗柏不在的时候代他做一个合格的城主,但布兰的确已经偏离了他的梦想。
琼恩代表着另一条线,关于本书开篇的守夜人军团那边的那条线。虽然从目前所有的章节来看,琼恩才是一个不折不扣地带着主角模板的人物,但他的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琼恩的身世似乎是一条悬而未决的秘密,是贯穿本书的一条暗线,无数次都有人提起来,无数次仿佛就要接近答案的真相,又无数次地继续掩埋。虽然知道琼恩身世的奈德大叔过早地便当,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日后的某一卷里,琼恩的身世会大白于天下。有些推测者认为琼恩也是真龙传人,或是日后会和丹妮莉丝有所交集,但目前,没有明确的迹象。
丹妮莉丝是独立于维斯特洛的另一条线,活跃于潘托斯以及附近的草原。她的故事线路更加符合“奇幻”的特色,充满了巫术与魔法。很显然,在冰火的世界中,龙不再是高贵到不可一世的生物、可以变身成为术士偷偷潜入人类社会;在这个世界中,龙就是龙,一种能够载人飞翔可以喷火的猛兽。卓戈卡奥的便当又是另一出让我始料未及的,虽然我知道他也许不是活得命长的主儿,但当他就在一道伤口的感染外加女巫的诅咒下挂掉的确是出人意料的。多斯克人野蛮的风俗很好地符合了“杀与艹之歌”的恶名,连婚礼上都是公开的交姌和赤裸裸的杀戮,也难怪杜杜的淘宝店有位家长觉得书不适合女儿阅读所以给了个中评。
每一个章节都在扣人心弦的地方戛然而止,催使我手不释卷地想要推进下去;然而每每看到案头摞起的十一本书以及翻到后几卷那排版得密密麻麻的文字又觉得头痛,加之还有三卷仍未出版,不由得又担心现在就推完了岂不是心里抓得难受,万一马丁叔叔弃了坑,岂不是要要了我的老命。唉,真是推也是愁不推也是愁。又有点庆幸没有一开始就追冰火,否则一定是日日月月年年地盼着新一卷出版,那该多难受!
冲着剩下的三卷,我都得祝马丁叔叔身体健康!

世界是两种人构成的男人和女人,封建的社会是男人的天下,但是女人也在其中推动历史的车轮。这本书不在于告诉我们女人的最终的结局是凋落,或许每个人的感觉都不同。但是读过后方知道其实作者还是在用男人的历史来描述女人。虽然觉得作为一个古代的女人很悲哀,但同时客观的来说这本书还是比较不错的,如果都是女人的争风吃醋也就没有了多大的意思,重要的是我看到了历史上一些女人的人生的睿智和智慧。那些因爱生恨作者甚至都以一种理解的态度来看我还是比较认可,男人造就了天下,却将女人置于一个玩物的状态,只有将男人掌控在手里才是后宫女人及他们孩子的唯一出路。历史真的不仅能给人带来震撼,还有智慧,处事的原则。世界上之所以不断的涌现悲剧是因为人们永远都在追求利益,即使是有一千个一万个历史都在告诉我们这样你不会有好结果,但我们仍然前仆后继大概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永远都在满足自己的欲望。却忘记了欲望的背后是你人性的流逝,可是当你去追求一份恬淡的同时,你也是在追求。一样的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是后宫的女人,有的落得很惨的下场,有的怡享天年,有的人不争不夺却有着莫大的荣耀随其一生。这就是际遇吧。人生的千姿百态吧。

不少东西还真是从来没看过,我想也不能也不敢写出来,所以此处省去一千个字。 太满足了,这一千多字是我写过的最长的读后感了。 PS:写完上面的内容还能发表,所以我只好再感叹一次,这真的是我二十几年来写过的最长的读后感了......

似乎人们都有这样一种习惯,明明处在兔子的位置上,却总是愿意用狼的思维来思考,而且经常为狼的行为喝彩,当然,更多时候,是为死去的狼喝彩。
我不懂明史,不过从我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好像很多人都喜欢明史,也有很多人在研究明史。我不想去评判这个朝代到底是好还是坏,但说实话,我从心里不喜欢这个朝代,原因很简单,黑暗。就像这本书为我们展现的世界一样。
整本书中充满了尔虞我诈,充满了权力斗争。不可否认,这是中国历史的常态,这里的常,是平常,而不是正常,正常的社会不应该这样。
我不知道别人看这本书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我看的时候的确很畅快,畅快是因为作者的文笔,轻松、幽默、简单,也因为书中人物的命运。可是放下书后又会有阵阵不快,不快是因为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甚至找不到和自己同样的声音。
明朝那些事儿里写的是整个明朝的故事,但这个整个是要打引号的,打引号的原因是这个整个是时间上的,而不是空间上的。全书从明朝的建立写道明朝的灭亡,但书里只有来自上层的声音,来自上层的故事,对于百姓好像没有提及,组成这个世界的最庞大的群体——百姓,被隐去了,从历史中彻底的消失了,但我们好像很少会追问这样一个问题,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这也是常态,至少在中国的史书中是常态,自然,这里的常依然是平常的意思,不是正常,正常的史书不应该是这样的
但似乎我们更喜欢这样的史书,也更乐于去谈论这样的史书,它更能给人以快感,可我总觉得这种快感来的不真实,它是那么虚无,那么飘渺,当你想要触摸的时候,已经不在了。在这快感的背后,我感觉到的是空虚,是孤独,当我们在精神上跟着那些所谓的伟大的古人一起消灭敌人之后,转眼回望的依然是苦涩的生活,肮脏的世界。
当我们看到那些权臣在为自己的利益,自己的位置,自己的主子出谋划策,互相排挤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希望道德水准更高的一边能够获胜,我们的心跟着他们一起跳动,他们悲的时候我们惋惜,他们喜的时候我们畅快。我们总是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原谅他们的错误,不介意他们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我们习惯性的认为他们隐忍是为了更好的爆发,他们助恶是为了更好的除恶,他们违心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他们对别人的伤害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总之一句话,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不管这种好的出发点会产生什么后果,会对无关的人产生什么样的伤害,相对于他们的动机来说,似乎这些都无所谓。所以,那些“正直”的官员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放弃原则、为了所谓的“大计”对恶事物视而不见的时候,我都会选择原谅。当然,有个前提是后来他成功了。可是我不知道,跟他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和我们一样仅为一介屁民的,我们的先祖们是否能够同意他们的观点。是否愿意为了那些权者更好的施展自己的计划,坐上权力的制高点而自愿的多忍受几年的痛苦,和他们一道隐忍,自动的原谅他们的行为。但好像普通百姓不会想这种事情,他们没有精力去想。甚至有些可能都已经饿得没有力气去想,当然,更多的是没有去想的意识。
这就是我不快的原因,我觉得,历史应该是全人类的历史,而不是权者的历史,当然,权者的故事更有代表性,也更吸引人,但一本负责任的史书一定要体现出百姓的声音,至少要交代出百姓的感受,这样的史书,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史书。
我相信,作者是想做一个观察者的,他不过是想用一种大家都能明白的方式来向我们展现一段传奇,但从行文来看,他是有倾向的,他也愿意用权者的思维来思考问题。
我无法想象当权者挥金如土的时候,百姓看到那些金银是什么感受,但我的确有一种羡慕,说实话,那一刻,我也想过那种生活。我不知道,当看到权力更迭时死去的一个个冤魂时,他们的家人是什么感受。但我的确没有注意过他们,权臣成功的那一刻我的感觉是畅快,为好人消灭了敌人欣喜,为道德稍好的权者取得了成功而高兴,此时,在我的眼里,那些牺牲的人只是过客,丝毫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过客。我总是无意识的理解那些权臣,我在心里为这些“好人”所犯的那些个“微不足道”的错误辩解,我告诉自己,成功就应该有牺牲,但不知道这些牺牲的人的家属是否能够理解我的这种想法,他们是否愿意看到自己的家人牺牲,但是我是无法知道他们的想法的,在历史中,他们的声音也被隐去了。
当一个权力体系击败另一个权力体系的时候,百姓的生活能有多大的改变呢,他们还是要忍受剥削,但那一刻,我们都鼓掌欢呼,额手称庆,包括那些没有任何改变的百姓。其实,不过是站在权力最高点的人群换了罢了,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但我们总是下意识的以为,世界美好了,可是,真的美好了吗?
看完整本书后,我感到害怕,怕的不是书中的倾向性,而是人们的思维,我们总是对当代的当权者极尽苛责,同时又对古代的当权者心生艳羡。这样的人有朝一日成了权力的主体之后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做,但我下意识的认为他们会和现在的当权者一样,用同样的手段来对付那些被历史隐去声音的百姓,有的甚至会更狠,用一种报复心理来面对这个并不美好的世界。关键点不在道德,在文化,在思维,在环境。可怕的也不是这种思维,这种环境,而是这种传承。
每当我想起这样的一个画面时。都会不寒而栗,我们的先祖津津有味的听着说书人讲诉前朝权者的权力之争,为他们叫好,心跟着他们一起跳动,他们听到名将胜利时会欢呼,听到名将杀人时会呐喊。这时,那些和他们一样的地位,一样的出身的在战场上死去的士兵,是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的。欢呼之后百姓会继续自己苦难的生活,懵懂的生活。直到有的后来成了战争中的牺牲品,不明原因的死去,但我相信,即使在他们闭上眼的那一刻,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几百年后,他们的后代——我们,依然在津津乐道的谈论着他们那个时代的权者的权力之争,为他们叫好,心和他们一起跳动,之后继续自己苦涩的生活……
这是一个可怕的循环,可现在仍然在继续。
我们总是站在历史的强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却也总是在历史中处于弱者的地位,那么,百姓的声音到底在哪里呢?

韩寒最初的锋芒在那场人尽皆知的作文大赛中展露。那一年张悦然写的《陶之陨》,述说爱情流逝后淡淡的痕迹。郭敬明写的是《假如明天没有太阳》。通篇都是自我的挣扎和思虑。唯有他所作的《杯中窥人》论及民族和人性。字字珠玑,言辞锐利令人咂舌。而那一年,韩寒只有16岁。
今天他们都是这个时代的传奇。张悦然主编的《鲤》是一个优雅而尖锐的容器,把好的小说和动人的图片盛放起来,交相辉映。以中国第一部主题书系而载入史册。《岛》系列之后的小四,慢慢转身而成为一个商人,手中所作不断迎合大众的口味,最终构筑了他无以伦比的商业文学体系。
而韩寒不一样。路金波和梁文道预言他将成为下一个鲁迅。美国《外交杂志》将他名列全球百大思想家。时代周刊选出的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个人中他位列第二
当所有的焦点都瞩目在他身上的时候。 他只是说说,“我想和世界谈谈。”
这本《青春》里,收录了他这几年来的博客文章。早期的韩白之争是80后作家对上辈文人的第一次激烈的反抗,接踵而来对于现代诗存在价值的拷问是对现代文坛的深度反思,少年听雨歌楼上,少年韩寒像一把刚出鞘的利剑,激烈,疯狂,犀利,一往无前。事隔多年之后,文风依旧,只是眼界早已逃逸出文学之外,政治,社会,伦理,民生莫不是娓娓道来。他做杂志,蔡康永,彭浩翔纷纷为其撰文,两岸三地的新锐文人都望风而动。出新书,动辄就是中国第一部公路小说,字里行间透出一股轻车熟路的淡定。
后来的韩寒,锐气依然,只是逐渐踏进了一个更加深沉宏大的境界。
今年韩寒要过三十岁了。文人中盛传他是新一代的灵魂领袖。而立之年,河朔争雄早已是往事了,误伤之言也被弃入深谷。金庸先生笔下剑客。四十岁前,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后,就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不如慢看韩寒,终到何时,独孤求败。

可能是因为看了几本情节很紧凑的书,比如宜昌鬼事,黄河鬼棺之类情节紧凑又刺激的书,又可能看了八百万万种死法这种内容与文字写的很细腻的书,所以这个书的写法,当然个人喜好问题,反正笔法读起来有点像纪实文学,读着读着总让我忍不住想起小学时候读的那些警探之类的杂志,泛着黄的粗糙的纸。。。。
反正纪实不像纪实,小说不像小说,改编一些其实可以写很多的故事,但是自己的实力又太差写不出什么好玩意儿来。
文采反正是没有,风格就是一个字,糙。
另外作者对sm情有独钟,或者应该有所研究,对于黎家大院也有所了解,写了两个跟sm有关的故事。估计也是长期混天涯的人,把南大碎尸案也写进去了,当然推理什么的不说,反正看完就觉得也就是一本和警探杂志一样放在厕所看看还有点意思的书吧。
╮(╯▽╰)╭烂书太多,导致看一本就觉得浪费了好多时间。
以后再也不读这种书了。。。。扯淡又无聊。。。

一开始小仲马便提到玛格丽特格里耶去戏院看戏时总会带上一束茶花,他充满浪漫情调地写道:“一个月里有二十五天玛格丽特带的茶花是白的,而另外五天她带的茶花却是红的”。这样一种出色的癖好对一个妓女来讲确实增添了不少魅力,然后我们的叙述者又一脸无辜地继续着:“谁也摸不透茶花颜色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而我也无法解释其中的道理。”于是我们突然发现当时整个巴黎是多么纯洁,对美的浪漫的出人意料的事物充满着遐想。而如此纯洁浪漫的世界,本不应该发生这种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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