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上下来看的,我找来看的时候直接全集,所以没有像藏地密码,盗墓笔记那样拖个N年,我也就没买最后一部做收藏。最好玩的是第一次看一部书,手机上到处是大方框框,几乎每屏都有,边看边百度啊。
大白蛇死的时候我哭了半天,也是我看过的书少,读到过的最能祸害的坏人,虽然最后死了,但很不解气,整部书比鬼吹灯,盗墓笔记看来觉得畅快。

人活着,有时真不必较真,毕竟大家活着这世界上都不容易,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但是有些原则不能坏,虽然坚持很傻,但是坚持的很正确,不能妥协~
人活着,有时真不必较真,毕竟大家活着这世界上都不容易,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但是有些原则不能坏,虽然坚持很傻,但是坚持的很正确,不能妥协~

乔布斯信奉着把每天当成最后一天来度过。他曾经战胜过死亡,也终究抵不住死亡的脚步。活着是为了改变世界,这位乖张的天才做到了。
想改变世界的不只是他一个。
花开花落,潮起潮落,月圆月缺。
太阳每日东升西落,人们已经习以为常。在夜晚降临之前人们总是会准备好应对夜晚的物品,蜡烛,电灯等等……春去秋来,寒冬来临之前,万物也都会做好过冬的准备。有预兆的死亡也是让人警醒,让人努力的去完成自己未曾完成的理想愿望。光阴易逝。
我们正处青春最好的年华,我们也曾经像乔布斯学习过,努力的把生命的每一天当成最后一天来度过。然而,寻求的道路却不似言语那样简单,它是那么崎岖,那么模糊,那样让人迷惘,又那样让人振奋。它让人充满希望,也让人充满迷惑。它让我们兄弟遍布天涯,也让我们踽踽独行。不知道朋友在这突然的离世之前是否寻找到呢,是否已经走出了迷雾的森林。
愿天国没有精神的枷锁,你的灵魂能够寻到安详之地。

你难道就从来没有发现我爱你已经爱到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最大程度?你没有发现在我最后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好多年,打仗那会儿,我离开就是为了要忘掉你,可是我做不到,最后我不得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逮捕的危险就是为了回来找你,我太爱你了,假如弗兰克肯迪尼不是被人打死的话,我肯定会杀了他。我爱你,可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斯佳丽,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瑞特对斯佳丽的爱与其说是过火,不如说是卑微,虽然在我们读者看来,这份爱是伟大的,是高尚的,是纯洁一尘不染的,可对于瑞特来说,这份爱却显得那么的卑微,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太爱斯佳丽,又不想让她知道,在斯佳丽面前表现出来的永远都是一种冷嘲热讽的语言,让人无法捉摸的行为,讳莫如深的心思。然而斯佳丽不懂,生活对于斯佳丽来说是一种苦难。
在塔拉庄园,她只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女孩,在16岁那个如花似玉,情窦初开的年纪,每个女孩都会幻想白马王子,都会被一幕温馨的画面触动心中刚建立不久却激动不已情愫,还记得斯佳丽第一次见到阿希礼,他骑马从长长的车道上走来,穿一身灰毛呢礼服,打着宽大黑色领结,和皱领衬衫搭配的十分完美。靴子那么光亮,领结卡子上雕刻着一个美杜莎头像,他一看见她,便摘下头上带着的宽边巴拿马帽子,拿在手里,他滚鞍下马,把缰绳丢给黑人仆从,站在那里仰望着她面带微笑,一双懒散的灰眼睛睁的大大的,明亮的阳光照在他黄头发上,仿佛带了一定银光闪闪的帽子。一个如此衣着华丽,彬彬有礼的谦谦君子,难道他不是一个白马王子,一个头顶着光圈的天使吗?阿希礼打动了斯佳丽的少女情怀,就像矛刺上了盾最薄弱的地方,斯佳丽被击溃了,从此在他的生活中便无时无刻存在着这样一个完美无缺,白玉无瑕的阿希礼。诺干年后,斯佳丽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多年爱的都只是自己的少女情怀,却为此付出了深爱她的瑞特。
在南北战争爆发其间,斯佳丽面对着烽火连天,兵荒马乱的亚特兰大,在那样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亚特兰大,斯佳丽硬是凭借着自己的坚强与勇气,替玫兰呢接生了小博,独自一个人带着玫兰呢以及刚出生的婴儿,一个黑人女仆越过重重的饥饿,寒冷,无助,未知的死亡,从亚特兰大安全赶回了塔拉庄园,原本以为那是自己一个不会受到风雨侵蚀的港口,却发现自己的母亲艾拉已经去世,父亲杰拉尔德已经疯了,两个妹妹重病在床,斯佳丽不得不像艾拉一样扛起这个原本已经摇摇欲坠的家,每天提着篮子到地理去挖,到废墟里去捡食物,面对入侵塔拉庄园的北佬士兵,她也不得不拿起手枪,将他杀死,当斯佳丽咬牙挺过优雅生活骤然坍塌后的一个又一个难关时候,冥冥中有一种声音在像她无情的哭诉,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因为没钱,斯佳丽不想在面对那样一份活生生的罪孽,终于变成了一个见钱眼开的势力女人。在这样一个女人面前,爱情又值几何?然后支撑着她一路走过来的,居然是阿希礼。猛然间想起方丹奶奶说过的话:当你面对过生活这一切的时候,你便不会在有所畏惧了,然而那却是最糟糕的事情,所以对万事都需要心有余悸。
瑞特无论做什么,无论怎么做,都无法消除在斯佳丽少女时期深深烙下印的阿希礼,他们同床共枕,斯佳丽的脑海中却一直在想着阿希礼,当阿希礼对斯佳丽说:“我不忍心看到你被瑞特欺负,我不忍心有人在可以碰你的身体”斯佳丽毅然决然的和瑞特分居,当美蓝骑马跨栏杆摔死,瑞特痛彻心扉却得不到斯佳丽的一丝安慰,更多的是抱怨的时候,终于他那原本卑微却热烈的爱消耗殆尽了,他终于明白不是自己爱的不够,只是她爱上了她不该爱的人,爱成了一份罪过,一种欲罢不能的折磨。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谁对谁的爱是对的,而谁对谁的爱又是错的这一正当结论,当爱情变成一种施舍,变得卑微低下的时候,他永远可以用无情的双脚把你毫不起眼的爱踩在地下,踩进泥土里,显得那么轻松随意,把你的爱任意挥霍,任意糟蹋。你痛彻心扉,而那卑微的爱却永远使你显得软弱无能,于是你在她面前又是那么卑躬屈膝,有时对她的不理不睬竟会充满了罪恶感,在以爱为名义的道路上你越行越远,却越走越错,你认不清自己,你知道那不是你自己,可早已被束缚的不能自己,万恶不赦的囚徒可以在临刑前见到渴望已久光明,作茧自缚的毛毛虫经历蜕变成为美丽的蝴蝶,甚至梁山伯的荒芜坟墓在祝英台的哭泣下都可以在一刹那之间变得生机盎然,于是你傻傻的相信着只要自己坚持着,忍耐着过完这寒冷的冬天,便可以见到温暖的春天了,春天显得很近,却不可及,你盼着,你坚守着,即使你的双眼含满泪水,即使你原本健硕的双脚开始打颤,即使你充满青春的双手已经布满老茧,你仍然固执的相信着,而她面对着你为她所做的一切,却觉得是理所当然,不那么对她却是离经叛道的,是十恶不赦的。可你仍无怨无悔的在付出,你还在一味的相信守着阳光可以见到花开的爱情,忠诚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美好结局,憧憬着有一天她会投入你的怀抱相依为命的和谐生活,你似乎永远都明白不了她想要的不是你给的那些,她为你感到羞耻,为你感到悲哀,甚至她可以领着她新交的男朋友在你面前昂首挺胸,而你却只能像第三者那样垂头丧气,黯然神伤。不知在哪一年,哪一时刻,也不知是她自己偶然开窍,还是深思熟虑,她突然发现她最爱的是你,此时的你,知道春天来了,冬天过去了,可你的爱已经像在漫长的冬天冰封了,春天的阳光那样微弱,怎么可能融化的了沉积的厚雪呢?你终于明白,在她幡然醒悟的那一刻,你的爱在她的挥霍,浪费,糟蹋中已经消亡了。你抱歉的对她说不是我没有爱过你,只是我的爱被时间带着了,像蒲公英一样,在风在轻抚下,从原本赖以生长的土地,飘向远方,你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清楚自己不在原先那里了。
在《飘》的结尾,斯佳丽说:“如果他真正了解阿希礼,她就永远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瑞特,她就永远不会失去她。”你看,生活就是一场闹剧,一场皮影戏,所以我们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再去认真活着,认真爱着。
文《》阿灿
2012.6.27

电影和书真的是很偏离,从人物的塑造,细节的描写还有故事的叙述上。
其实书还是很贴近过去那段现实的,一直认为所谓英雄就应该是马上呼啸,空中飞过的形象,例如古代的赵云,成吉思汗,国外的希特勒也算智谋过人,书中的戴涛也就是电影中佟大为饰演的角色,当她和玉墨发生种种暧昧的情感时,也挺难接受的,可是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何况是军人呢!!!电影就着重表现了他英勇的一面。
严歌苓写的书总是很侧重中国那个阴暗的时期,不光反映中国的现实,总能见微知著从小角色反应到人性的深一面。《小姨多鹤》,《铁梨花》都是如此。。。

一直对乔布斯没什么好感,也不觉得他的产品有多么人性化,有多么艺术多么有品位多么美观,因为比他的产品更人性化,更艺术,更有品位更美观的不是没有,为什么他成功了,而别人却未必成功。
有句话这样说的:不存在事实本身,只存在它的传播方式。同样,不存在苹果的产品多好,只存在他们宣传得怎么样,或者说装--B的怎么样,再或者说现实扭曲力场怎么样......
心理暗示的威力是巨大的,比如催眠就是心理暗示的强大体现,它能在不知不觉中让人做出平时根本不可能做出的事来。我最佩服乔布斯的能力是:不但自己装--B(很有可能不是他自己装--B,而确实是因为他自己的品味),而且能带坏世界和他一起装--B。
......
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对世界不负责任,带坏民众没有思想脑残跟风,掀起手机奢侈品化的大资本家。
只要我有钱了,功成名就了,控制世界了,达到所有这些私欲了。我死后 哪管它洪水滔天!想想就恶心!

谁的青春里都有这样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却让你甘愿一直淋下去,让泪水和雨一起冲刷过脸颊,忘记泪的咸只记得雨水的甘甜,让汗水和雨一起 湿遍全身,忘记流汗的苦只记得雨水的清香。
谁是谁的柯景腾,或许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做过谁的沈佳宜,在最单纯无忧的时光里戳坏了他的衣服,害得他剃了头发。更重要的是,是让那个人让自己害怕地努力起来,让他保持八年最好的自己。
人生很多事都是徒劳无功的。我要是早点知道这个道理,或许当初就不会汲汲地去为每一段故事寻找一个答案,最后硬生生走出了这个结果。然而,我虽没法体会到在一起的幸福,却一不小心看到了错过的美丽。看到这个人因为我发亮,我觉得自己好像也圆满了一次。
或许很多年后,自己也会和沈佳宜一样,跟他保持联系,互谈自己现在所爱的人。或许也会在分手之后小小地期待对方会不会再回来和我在一起。更可能,终有一天我会邀请他来自己的婚礼,接受他最真诚的祝福,然后永远把他记在青春的梦里。
那些年,讨你温柔的骂,总有一天都会还给你。
那些年,我们的幼稚,是青春上了一道最好的颜色。
谢谢借给我看这本书的你,让我在枯燥的旅途开端上,找到了最难忘的终点。

那样的残暴,杀戮
那么年轻,美丽,动人的生命
别自以为是说什么生命高等低等
生命本就是贵重的,谁都不比谁更圣洁
只是,那样的历史,血淋漓的,真实发生过的
不过几十载,人都没了记性
倒是想说,人性的淡漠,是不是更加可怕

看历史也是看历史上的人。
小时候看任何一部影视剧,总会问,这是好人还是坏人?其实人不能用好坏来定义,每一个人都是复杂的,只有了解这一点才能懂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他们为什么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我想这是看完7本书最大的感触。
看到结局处几近落泪,为崇祯的坚持,为叛国的无奈,对是无奈,换做以前我一定会说无耻,但没有经历过这些就不能妄加评判,换做是自己,我不知道会做如何选择,就像作者说的,我能理解,但我不接受。历史的正义感是不能容忍叛徒的,但是作为个人来讲,一定会有理解他们的人存在。大奸大恶之人、大忠大善之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普通的,普通人就会有普通人的顾虑。他们,或者说是我们,没有足够坚强的信念支撑,很容易就会成为别人口中贪生怕死之徒,祸国乱世的大奸人,只是他们的无奈又有谁看得到,或者说愿意看呢
文末的故事很精巧,给我这个高考不如意者极大的鼓舞(TT)总有人用长者的姿态教育我们,人不能太理想,太理想就什么都不是。但反过来说,没有理想,就什么都不是,这是肯定的。人生最理想的状态,莫过于找到目标,坚持不懈,乐在其中。当然对于崇祯来说,“到世上的目的就是受苦的”这句话非常适用。不过他的坚持,他的受难,最终得到后人的尊重。当年,他一定被定义为失败者,但是现在,他是成功的,因为从来没有放弃。
我仍然很天真地愿意相信这些话,权当勉励吧

读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两件事情
一件事情是,某地长老院的长老们兴致勃勃地提出了乔布斯的批量再造计划。当看到这个新闻时,愣了一下,须知有些人和事是可遇不可求的,他们难道不明白?当视线转移到他们脸上时,同样吃了一颗定心丸:是他们,符合他们一贯高高在上,一贯瞎指挥的无聊个性。当然还是想说一下,提供一个适当的孵化环境,就赶紧功成身退,让乔帮主们自己破茧成蝶。
第二件事是,三个苹果。不知道是哪位仁兄提出来的,精辟极了。上帝的苹果革去了无知,牛顿的苹果祛除了愚昧,乔布斯的苹果赶走了无聊。
创世之初亚当选择了智慧果,放弃了生命果,从此人类拥有了智慧,但和长生不老再也无缘,死亡成了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
黑暗世纪里种种迷信杂草丛生,直到那次著名的地球引力作用,奠定了科学的地位,当然我们都知道砸下来的不是铅球,是另一个苹果。
当时钟转了21圈之后,换了人间,所以第三个苹果比较离奇:谁这么无聊?咬了一口!当然不得不提到之前的一位老头,他贵族出身,家境殷实,没事还可以和歌德他们谈谈心,天知道他怎么如此无聊!无聊到写了一大本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去排遣。
创新是少部分人的无聊去满足大部分人的无聊。当一切都很美好时,唯独害怕面对自己,因为这会让人体会到可怕的存在,感谢乔帮主,排遣掉了这该死的无聊

目前读到这个故事了,看得我起了一声鸡皮疙瘩呀,难怪有人说本书不适合年轻人读,这个故事真是比第一个更让人难受,到底为什么那个带了一篮鸽子去公司野餐的人看到这段回忆会崩溃呢,到底看到了什么使两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放弃自己的生活,难道是他们在这个小匣子里看到了“终极”。

小哥张起灵就如吴邪一开场就取的外号一般,就一闷油瓶。(其实“起灵”是不是音译下的“麒麟”呢?闷油瓶身上有个巨大的麒麟被王胖子热水袋一烫就出来着。书里解释是祭祀起什么灵什么什么来着……)
平时就一扑克脸,闲来不是睡睡觉就闭目养神,要他一皱眉或者开口说话,吴邪跟王胖子心里都会咯噔一下,那就是有不好的事要发生了。
小哥对于我这么个普通女人的吸引,自然是冷静冷酷的个性,要帅有脸,要安全感有一流的身手,要身材有腹肌加黑麒麟纹身,要可爱他可以穿着有两只小鸡的裤衩潜水~惜字如金不卑不亢,大地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事不关己他就能若无其事只当路过,他就一流川枫啊!生活能力九级伤残人士什么的就是吴邪黑他啊(就算真的我也不介意的)!
小哥作为职业盗墓者,兼职业失踪人士,身怀多项看家(或者说养家糊口→_→)本领,食指中指等长的双指不仅能探洞,又能夹砖掐人,还能逼说谎话的人老实招供。偶尔表演缩骨易容(我当时真是他令堂的扶了下额,影帝啊),就算处境艰难两相交锋,古墓驱虫用点自己的蚊香血,磕碰的时候耍下黑金古刀“锵!锵!”几下将对方削掉,遇上血尸一个飞身起跳,双腿夹住人家脑袋,利用腰力一扭,“咔嚓”轻易取下首级,看看,就这么个安全略闷骚的好男人能让我不尖叫么?
小哥谜一般的身世对好奇心旺盛的女人来说魅力自不必说,只是他不断纠结于自己的过去,自己身上的迷,使得他略显沧桑。(瞬间增加对他的爱心值)
“我是一个没有过去未来的人,我所做的所有事情,就是想找到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我从哪里来,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能想象,会有我这样的人,如果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没有人会发现,就好比我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存在过一样。我有时候看镜子,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存在,还是只是一个人的幻影。”
这是小哥跟吴邪说的最长的一段话吧,说得很无力,看的人也是很揪心的。
浦沢直树的《Monster》里约翰也曾给过我这么个感觉,他也将这种极深的孤独无助的恐惧感带给了许多人。“没有名字的怪物”,当与你有关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你自己胆战心惊一直好好活着,记得你的名字的人不在了没人知道你,你的名字点滴被抹杀,就像从来不存在这么一个人,最后你不记得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存在,一切是否是幻影,这种噩梦什么时候是终结!
拍卖会后关于闷油瓶的过去给了读者很大的揣测空间。我就顺着猜想,他不会是长生不老的人吧?这该多么寂寞啊?且有这样的体质肯定有想对应的昂贵代价。一个权力手段卓越的人,他的背景太复杂,过去太沉重,使得他现今加上将来的时间,都在追忆过去中不可自拔,无暇谈及将来。
与世独立的人很悲凉。忘掉一切之后爽快的生活不好吗?还是你的存在有着不可抗拒的使命,非达成不得安身。
“意义这种东西,有意义吗?”
当他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发现长久以来的心结已经打开,要做的事情也已经全数完成。当然我到最后都不明白是什么事,从一开始一直在嘀咕“没有时间了”,到最后“我来和你道别,我的时间到了”。你丫真是潇洒得不带走一片云彩呐。一个人存在的目的达成,就该是全身而退的时候,因为生无所恋了。“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
迟钝如我,也就无法过多揣测小哥的心意了,只觉得怅然若失。
这么个人,让我很在意他的笑。对于面瘫的人,他的“莞尔一笑”跟那啥“回眸一笑百媚生”“回眸一笑步生花”有着同等的攻击效果。(至少对我很受用。)
第一次看他的笑是由内而外轻松的笑,因为吴邪把自己的口水当爽肤水给胖子擦背~
第二次是在云顶天宫经过青铜古门前,告别的笑。也许他心想自己一切的迷过了这道门就可以揭晓,已经无悔了,无所恋,只余“再见”二字。
第三次水底瑶寨为保护吴邪,抵抗三十五个石中人后,一种松了一口气,内心祥和的笑。“还好,我没有害死你……”在再一次失去记忆后,吴邪跟王胖子是仅有的记得自己的人,盘马那句“你们两个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被另一个害死”让他耿耿于怀,虽然失忆,但对于孤独的恐惧仍在。
他怕,最后又是只有自己一个。
可最后就这样决绝的走向了那道青铜门,并起下十年之后相见的誓言。
那么,十年后再相见吧。
就这么约定了。

不知道翻译版本会不会好一点。
当一个极富魅力的人遇到一个十分啰嗦的传记作家。真是让人没话说。
Jobs的个人魅力,他紧凑起伏的人生,敏感的性格可以盖过冗长的词句,压倒一切不完美,成为吸引人一直看下去的要素。
作者真的是没话说。同样的一句话,一个性格特点要不断地重复重复,如果让我来删减这本书,应该会比现在薄很多。他所写的人,一生倾心于将一切事物做到极致,做到最简,以简洁为美的终极标准,而作者却没有受到一点点的感染,把一本书写的罗里吧嗦的。可能因为和这个人接触得少,也可能这个人实在是难以捉摸,无法定义,所以除了叙述事情,很难给出太多评价。因为无论什么评价,这个人的性格特点中总有与其相悖的一面。
传记要反应真实,所以不宜过于修饰。平铺直叙的方式,又总会单调无聊。
阅读的时候,总觉得这本传记少了点什么。于我个人而言,一本好的传记不应该给人这种疏远的感觉,相反,应该让读者走进这个人的生活。所以,只能说这个人的意志强大,自我保护过于严谨,最终也无法让人彻底的走近他。
于是,这成了一本很商业化的传记,缺少了一定的厚度。更像是刻意迎合着什么。真是讽刺,偏偏它所记录的是一个很有深度很有厚度的自由灵魂,从不会随意附和。

乔布斯做到的一件事情,可能是你我都可以做到的。但是乔布斯坚持不懈做到所有那些事情,永不妥协的专注和执着,是你我可以做到几分的?
当然,对乔布斯来说,可能那不需要太多内在的艰难坚持,因为尽情品尝过百味之后的他,追求极致似乎正是他的天性。
我们凡人也会看到,多大的成功,就需要多大的代价。
如果你觉得不满意,就要多问问自己:我坚持了多久,我付出了多少。

有种经典叫连文字语言的评论都显苍白 有一种形象生动到无法定义好与坏 这样一本经典的书的读后感 或许 只能亲自翻阅 亲自感受 无法言说
一百个人心里就有一百个思嘉 更有千千万万种对思嘉的爱恨 我勇敢的思嘉 倘若再成熟一些 少些无知 该多好~ 我善良的媚兰 伟大如天使一般的女人 在这本书里就是一个美好的存在
没有结局的结局 28岁的思嘉 若能早些长大 该多好 只希望在这样一个结局之后 你会真的找到抓住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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