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初感觉《十三钗》很不错,但静想一下,就觉得没有宣传和期待的那么好。不容置疑的是,书里还是有很多令人赞叹的章节,作者的语言依旧那么恰到好处。可能是我对那段历史太不了解了。我觉得书中对赵玉墨过分美化了,美得失真。一部失真的作品,自然就打了个折扣。书中对暴力和血腥的描写没有特别详细,也许这是作者对历史和国人的尊重吧:不把伤痛张贴出来供世人把玩。这样看来,《十三钗》是压抑的。看了书,我就不想看电影了,因为情节还是比较简单的。

好吧,其实我不喜欢乔布斯,因为在他眼里我肯定是属于笨蛋、狗屎那一类的,乔是完美主义者,自己看得上的人就是天才,是座上客,看不上的就是傻瓜,一无是处。他让“天才”欣喜又惴惴不安,让“笨蛋”愤怒、绝望、沮丧。因为本能的,我会因为恐惧而逃避那些让我没有安全感,没有自信的人。可是,我又非常羡慕他,羡慕他的热情与执着,羡慕他少年成名,才财俱得,羡慕他留下了好看的印迹,为这个世界留下了科技与艺术结合的美好典范,是呀,多少人,书中的那些人,书外的同时代千千万有追求有梦想的人,是真的该对乔布斯多么羡慕嫉妒-恨啊。我不喜欢他,也不至厌恶他,尽管他自以为是、有功利心、控制欲强、甚至对亲人挚友撒谎背叛,我会同情他,因为一本书看下来,基本可以断定,他的人生是急迫的,是抑郁不安的,是操心过度的。书中多次提到他在无法承受的压力面前就是当众大哭,我第一次看到时觉得他还蛮孩子气嘛,蛮可爱的一面,渐渐你就会越来越同情他,他的内心那么急迫想要一件完美的署名于自己的产品,当他受到质疑,不被支持就会难以自持,他以自己的艺术品味为荣,对呆板僵化嗤之以鼻,殊不知别人也对他的冷酷暴戾、瞬间情绪化、磁场般的歪曲事实横眉怒对,我还是同情他,因为他飓风般的气场与做法伤害了一些重要的人也伤害了自己。作为代价的,他创造了苹果,如愿以偿的,他被称为“苹果之父”,这一点看来,他是成功的,但说不上是完美的、幸福的。在我的概念里,幸福的人是淡泊明志、从容不迫、能安享天伦的人,就是前几日有人空间里传的那位画画养花的老奶奶。
沃茨与乔布斯的区别就是前者是一个天才般的闭门造车的技术人才而后者是发掘、利用天才的社会活动家&商人,慢慢建立品牌成为了企业家。创业跟创新这两类人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而能将这两种本事集于一身的人实在凤毛麟角,私以为盖茨可以算是其中一个。这本书的男一号是乔布斯的话,第二男主角可以说就是盖茨了。这不得不引申到封闭式系统vs开放式系统,独裁式管理vs议会式管理,感性vs理性,艺术vs技术,品味vs实用……这两个硅谷里成长起来的大树,盖茨正直有势,乔可能生在风口——风致有形。要理性有理性的光辉,要感性有感性的完美,那晚我之所以恸哭是因为,恩,因为我已泯然众人矣,没有牢靠的技艺擅长,做事没有持久的激情,可是却梦想着能挤入上流社会,然后又觉得为时已晚,痴人说梦,然后又开始纠结,到底是要急迫操劳、风光显赫还是要从容不迫、安贫乐道?其实这两种都算富足的人生。人生苦短,最可怕是一辈子劳碌困顿、一生嗟叹。
乔布斯这本书里出现了不少富有哲理的句子,我喜欢的一句是:过程就是奖励;
有同事喜欢:预见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亲手创造它;
比较经典的还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有可能真的做到;
大繁至简;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
最经典的,也越来越喜欢的一句就是:stay hungry,stay foolish ~

从来没看过韩寒的书,即使他是很火的80后作家。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应该说是看过他的博客。比起那些端着做人的人来说,他很实在的反应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他们的态度,透过他的文字来表达着。
据说他很多发表的文章都和谐掉了。刚开始看,实在是提不起兴趣,可能跟他写的背景“上海”有关还有些热点。可是继续看,这上海大都市是所有新政策、新条例的先行者,谁说跟我们的生活无关呢?经常抱怨着环境一点点在变坏,可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是不是住在里面的人就应该很抬不起头呢?
觉得韩寒说得很好,中国人都把2留给了自己人。记得印象很深的是他说过,上学时候,他妈妈一直很担心他农村户口的问题,说是会关系他找老婆的事。 他在书中这么写道,5年纪就有小女友,可是她一点也不关系她是否有城市户口,也不管有没有房子,贷款。那时的恋爱就是纯粹啊。
看他的书,每一篇都能让人发笑,就是彻底让人爽到底,他真说到痛处啊。从这本书开始,关注韩寒。

看到闷油瓶貌似是死了的时候 我哭得稀里哗啦 555555 我的闷油瓶啊我好心疼。。。。 还好 只是虚惊一场 希望他们都平平安安的 有个好的结局 真是峰回路转啊 作者辛苦了 总觉得好多迷啊 就对闷油瓶的秘密最感兴趣才继续追着看的 希望有个好的结局。。。。

读完全套《藏地密码》有些日子了,一直想写写读后的感受却一直没写。总觉得凭自己的读书能力、写字水平、知识结构,写藏地密码的读后感一准是糟蹋它。不过,糟蹋也得趁热。
一口气读完藏密,期间有很多很多感想。其中让人印象比较深刻是,藏密是一部百科全书是的小说,是一部充满想象力的中国小说,是一部具有美国大片式结局的小说。
“百科全书”是的小说---- 藏地密码的简介里说:这是一部关于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的百科全书。不过对我来说,就不仅仅是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的百科全书了,很多历史地理军事上的认知在以前几乎就是空白,所以藏密是用来给我填补空白的。空白标签有:亚马逊、探险、玛雅文化、西东篱把酒黄昏后藏、藏獒、藏传佛教、藏族的古文明、食人族、史前生物、狼的智慧、希特勒二次进藏、密修……其中有一些东西,像藏族的古文明、密修、驯兽师,战獒什么的,我还无法分辨那是历史上就有一些记载或传说的,还是作者纯粹杜撰出来的。
“充满想象力的”中国小说。也看过不少中国小说、电影电视剧,题材集中在历史、古典、情感生活、商战职场、穿越、战争谍战、武侠。无非就是这几类。一个经典能翻过来倒过去的拍,一种穿越能让四阿哥喜欢上一堆美女。要不然有人说:美国片多是科幻的未来的,中国片多是历史的古典的。说明了美国是个没有过去的国家,中国是个没有未来的国家。虽然玩笑,却也反映了国人贫乏的想象力。藏密不是讲未来的,其实更像是讲历史的。但难能却是一部充满了想象力的小说,至少是我看过最有想象力的中国人写的故事。在探险的过程中,各种机关、各种古代文明的建筑、文化、各种古人类的蛊毒无时无刻不在挑战着我贫乏的想象力。以至于看到后边没完没了的机关描写、稀奇古怪的生物、各种佛教元素,让我都有点失去了想象的耐心了,一心认命了自己想象不出来而更盼望看到故事的结局。希望有一天能看到它被办到银幕上,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让那些伟大的导演们来弥补我的想象力吧。
美国大片式的“个人英雄”----常常觉得美国大片都是这样的套路,人类/世界面临灾难或毁灭,也许是自然灾害、也许是外星球事件、也许是人为的隐没、也许是机器人捣乱,最危急关头,自然会有一个美国英雄挺身而出,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拯救了全世界全人类,这就是美国式的个人英雄主义。而这种美国式的个人英雄居然也出现在了藏密的结局里。在毫无征兆的前提下,人类同样面临人为的灾难,而危机关头拯救了人类的自然是藏密里的绝对主角--拥有强大人格魅力的强巴少爷。看到整部小说的最后几章时,我一直感觉不可思议,作者可太能编了,一定是美国大片看多了,某种程度被洗了脑。连男主角拯救人类的行为都几乎是在无意识里完成的,这样的结局说它有点扯也不为过。我非常怀疑作者在最初设计整个故事的时候,压根自己也没想到结局是这样,完全是跟着感觉写,也顾不得前前后后有什么BUG了。
要说瑕疵,一共十部的小说总难免看起来显得冗长。故事情节上,前面9.7部都用来布置一堆的迷局,一堆的问号,最后用0.3部来揭发了所有的答案。答案确实也出人意料,但是9.7比0.3的比例总让人感觉头重脚轻,忽然间就把故事给结束掉了,让我足足发呆了好几天去品味。

看了这么多的盗墓小说,从鬼吹灯到盗墓笔记,从一到八,从长白山到南海水底,从西域到湘西,从秦岭到广西,大墓小墓,天上的墓,地下的墓,海里的墓,山上的墓,到这最后的湖底的墓,就如三叔般的有才,也想不到还有什么类型的墓没挖过吧?是时候结束了,天下霸唱也不写盗墓了吧?三叔也该换个路子了,毕竟除了盗墓还是有许多有趣的东西可以写,正如古希腊的雕塑已经尽善尽美,后人已经无法超越这个时代,只好另辟蹊径,开始玩抽象,也正如唐诗之后,没有宋诗清诗的说法,我认为鬼吹灯和盗墓笔记之后再也不会出现盗墓题材的巅峰之作了。

许多书都是在同名影视剧上映之后才登上畅销书榜,但我却不是因为大热的HBO电视剧才对《冰火》产生的兴趣,我认识这本书的过程还有点机缘巧合:作为一个休闲魔兽世界玩家,我对副本和战场都不感冒,真正吸引我的是里面的背景历史和魔幻氛围,后来我了解到魔兽世界的MMRPG的游戏构架来自于上个世纪流行于欧美的桌上游戏:龙与地下城。为了增加这款桌上游戏的销量,发行公司雇了一批奇幻作家,让他们为这款桌上游戏构建一个背景故事,结果造就了文学成就极高的“龙枪”系列小说——有时商业并不一定会毁掉艺术,反而能促成佳作,不过这倒是题外话了。话说“龙枪”系列小说有很多本,我记得当时的百度百科的编辑里,错误地把《冰与火之歌》也列入了“龙枪”系列。
虽说这部小说的定位是“奇幻小说”,但我只在长城厉鬼袭击熊老和最后丹妮莉丝与小龙涅槃两处看到了“奇幻”的痕迹,魔幻在本书中大多都只存在月临冬城奶奶的故事里,乔治•马丁之所以没有大肆使用魔幻元素,是因为赞同托尔金的观点,认为魔幻元素只是调味料,不能当作主菜,用得恰当可以凸显奇幻氛围,滥用则会串味。在这片大陆,没有扭转乾坤的魔法,也没有没有各色纷繁的种族,只有残酷冰冷的权力的游戏,难怪此书的电视剧在北美上映后获得了一个别称:《A Song of Kill and Fuck》,贴切极了。在这个世界里,勇武的战士敌不过卖弄权术的大臣,宫廷内外危机四伏,手段永远比力量行之有效,善良的人总是为善良所害,无情的人物却也有令人同情的一面。英雄屠龙战胜魔王抱得美人归的故事模板在马丁这全不管用,他之前重笔塑造的人物,在被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总会让你有一种最后一秒救援的美好幻想,但马丁就是个残忍的侩子手,他一点情面也不讲,时辰一到,手起刀落,我们最后一点英雄不死的幻想也随之破灭。索幸的是,他花重笔描绘的,不止这一个人物。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他独具风格的写作视角了。
马丁在九十年代初转行当过编剧,这段经历在他小说风格的成熟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其“马赛克叙事”风格则在他的《冰与火之歌》中达到巅峰。通常来说,小说叙事有两种视角:上帝视角和第一人称视角,而马丁则采用微观的第一人称视角,每一小章都以不同人物的名字开头,以他的视角叙事;但宏观上,每个人的视角却拼凑成一幅壮丽的中世纪史诗,着实又是一种上帝视角。
为了使视角更多,而且视角与视角之间互不重叠,马丁借鉴了《指环王》分开“魔戒远征军”的方法,用各种方式将史塔克家族分割开来,让每一个人物都经历不同的故事,奈德•史塔克应劳勃国王之邀带着珊莎和艾丽娅南下君临担任首相;凯特琳夫人协助长子罗柏管理临冬城,小儿子布兰和瑞肯留在城中;私生子琼恩被发配到北境长城成为“守夜人”;这样一来,人物被迫分成三部分,多线叙事才变得更有意义。马丁在此基础上还添加了兰尼斯特家族的侏儒“小恶魔”提利昂,坦格利安的最后血脉丹妮莉丝,加起来一共九个视角。至于马丁所谓的“马赛克叙事”,可以理解为马丁用每个人的视角来构建世界,但个人的视角是有限的,只选用9个人的视角,就意味着还有其它的视角隐藏在文字背后,并未为读者所见,就像一个个被遮起来的马赛克方块一样;但我更倾向于这样理解,这段史诗是由每一个小人物或大人物共同谱写的,就像一幅画是由无数个马赛克组成的。
作为一名好莱坞的优秀编剧,马丁一定知道,高潮戏之后必然是过场戏的原则,他也一定谙熟希区柯克的悬疑制造手法,所以,这个狡猾的老家伙在每一章我们以为高潮快到了的时候都猛然掐断叙事,镜头一晃又切到别处去了,让我等观众心中直痒痒。电视剧为了留住观众,每集也经常在高潮要到了的时候戛然而止,仿佛算好一般,但电视剧的高潮至少会在下一集出现,而马丁简直就是反高潮,换做是别的作家一定大肆渲染的地方他却避开不写,只是用其他剧中人的谈话一笔带过。但马丁就是这么神奇,“过程已经够抓人了,何必马上揭示结果让读者满足呢?”他肯定是这样想的。
前段察觉马丁在有意分开人物,促成多线叙事,所以我预感最后一幕,那9条线定会汇合到一起,形成最后的大高潮。后来,就没有后来了......这几条线不但没汇聚到一起,反而衍生出了更多条线:史塔克被杀、珊莎被软禁、艾丽娅流落街头、凯瑟琳离开临冬城绑架提利昂、罗柏带兵南下三叉戟河迎战兰尼斯特。直到最后一章,我也没迎来一个像样的高潮。
尾幕,丹妮莉丝惊艳地同三只小龙一起火中涅槃,全书也走到了尽头,这一次,马丁极尽吊胃口之能事,下个镜头直接切到第二季里去了。
By 世界人

看到第一篇我就震撼了
无论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还是封建特色的资本主义,在未来的十年里,这些年轻人是无解的。
未来的十年里,我们能被解放吗?
我们的热血是会涂在地上还是其他的某些地方?
我们的出路在哪里?
不上大学18是民工,上完大学22岁是民工,在看不见未来的社会里,我们的价值在哪里!
那本应是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平庸的失去,谁来拯救他们

这里所说的末日,并非传说中的2012——当然,2012究竟是否世界末日,目前谁也不能确定,所以,不用担心船票问题。
我想说的是,无论有没有2012,末日其实就潜伏在我们身边。一起车祸,一场疾病,或是酒吧里的一次打斗,一个生命可能就此戛然而止,对个人而言,正是末日侵袭。而对于企业,固步自封,墨守成规,缺乏创新,同样面临随时终结。面对随时可能侵袭的末日,我们是否已做好准备?
至少,乔布斯早有准备,并且做得很好。他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不断探索创新,永不言败,直到生命终结。在这场与末日的拉锯战中,他是当之无愧的胜利者。
相对于苹果带来的社会巨变,创造的巨大财富,我更看重的,是乔布斯身上这种对人生目标的笃定和不懈追求。这是他跟比尔盖茨,以及其他任何只为赚钱的人,在本质上不同之处。
末日来临前,我们该做些什么?从乔布斯的人生轨迹,我们来寻找答案。
厚厚的一本乔布斯传,给我们展现的其实是这样一部传奇人生:一个拥有阿拉伯和德国混血的叛逆少年,被养父母带大,恰好成长于60年代的硅谷,在经历过音乐和迷幻药的刺激后,开始对新兴的IT世界产生浓厚兴趣,并确立为人生目标,穷其一生专注探索,不断探索创新,力求改变世界,最终他做到了。开创了一个时代,成就了一个传奇。
17岁时,乔布斯被一句话深深触动: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之后的33年,乔布斯每天都会问自己,假如今天是生命的最后一天,你会不会完成今天想做的事呢?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难道还有其他原因吗?”这是乔布斯的人生目标。有了清晰目标,才会意识到时间宝贵,生命苦短。没人知道,末日何时将突然侵袭,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
“记住你即将死去”,这是他一生最重要的箴言,也是激励他惜时如金,不断探索创新的最大动力。乔布斯年轻时每天凌晨四点起床,九点半前把一天工作做完。
而围绕人生目标,他的人生态度也“至繁归于至简”。除了修习禅宗,奉行素食,他为人处事也简单到极端。对人的判断非黑即白,不是天才就是白痴,对产品的评价同样如此,不完美,即狗屎。他没时间跟人敷衍周旋,勾心斗角。无论是被逐出苹果,还是最后又重返苹果,他唯一的想法,始终是做出完美产品,一个又一个,改变世界。
客观来说,能成就乔布斯这样的神话,除了个人天分与努力,也离不开那个特殊的IT时代,以及美国开放创新的社会背景。但无论如何,乔布斯对人生目标的不懈追求和探索,是他成功的最大根基:面对随时侵袭的末日,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人生目标,不断努力探索。无论你能探索到何种程度,至少你没有虚度光阴,即使生命突然终结,你也会无怨无悔。所谓朝闻道,夕可死也。
也许有人会觉得遗憾,我们如今这个世俗浮躁价值多元的社会,缺乏乔布斯所处的环境,难以成就那样的天才。进而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无论何种时代,何种环境,只要心中有梦,目标清晰,坚持不懈,总会排除万难,找到出路。古往今来,所谓成功人物,谁不如此?
仅以晚清为例。李鸿章的人生目标是兴洋务,搞外交,应对“千年未见之大变局”,虽然北洋水师全军覆没,外交顶上卖国贼的骂名,但始终坚持不懈,为后来者打下基础;康有为的人生目标是维新改良,虽然功亏一篑,四处流亡,但思想理念影响深远;孙中山的目标是革命,建立民主共和国,虽然最终政权旁落,军阀独裁,但至少满清帝制被推翻,且无法复辟。有破必有立,只要坚持目标,不懈推进,始终会有改善,程度不一而已。对于人生,对于企业,均是如此。
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找到自己想要的人生目标,排除万难,不断探索创新,无论你能做到哪种程度,无论能对世界有多大改变,都是值得的。即使末日突然来袭,此生也无怨无悔。

花了大半天终于啃完了。
唉~追了三年半,到头来还是觉得没有交代清楚。与其说是这一部书是一个故事,不如说他是吴邪的回忆录。很多秘他自己还没搞懂,而且既然他还活着,故事就还没有结束。
其实吧,看到最后,这故事吸引人的地方已经不是那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了;更让人动心的是铁三角的情谊。就和Harry Potter系列一样,到最后最人落泪的是那三人联合抗敌。
最后吧,这一套,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二本,讲神奇铁树那个。回头有空的时候返回去看看喽。

结束的太快了
想到了 南京公交车上 非常有名的一句广告词
开始了吗
已经结束了
尼玛
居然就这么结束了
结局太仓促了点吧 失望!!!!!!
虽然 最好闷油瓶 很感人
可是 这个还是不能满足我们这种腐女的欲望阿!!!!!
我用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尼玛
张起灵 真有种 就这么丢下小三爷 走了```

在我还未读完的时候,我就不时想着用什么词来形容,能够给这部传记打几分。在最终读完的15:39分,我的内心也的确有点感慨。而这其中多数来自于书本身,少数来自于内容。
我承认,成长至今,用过的苹果的东西少之又少,除了自己在笔记本上装过黑苹果之外,也就只有iTunes了。装黑苹果是因为想用一下装下逼,用iTunes是因为下了几千首别人购买的AAC plus。其余之外,我对乔布斯从来没有多少好感。当然,苹果的东西还是想用的,只是没钱而已。
我首先承认,自从读大学之后,我看书很少了,看整本书的次数更少。而在我的整个阅读生涯中,看的还是以集之类为多,所以对于不同类型的书并无多少了解。但还是觉得:有些书是可以反复阅读很多遍的,有些书却是如速食食品般,而我把其定为了后者。
假如我来写这本书,应该是这个样子的:首先介绍当时的背景,再以精确到年月日的时间,记录发生了什么历史事件。然后是乔布斯的主要活动,他及旁人的主要认识观点看法等,这一部分可以多一些作者的发挥,多一些艺术创作的内容。在我开来,有点像是古代文学作品中的编年史。但最后的生平介绍是必须要附上的。也许是我对于传记类书的的确不了解吧。感觉这样才能清晰明了,像一部传。
但我看到的这本书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在我阅读的时候,就如同一盘散沙般。作者是分章节介绍的,但时间并不详细,事件过于笼统却并不全面,甚至某些事件一笔带过,却过多的将笔墨用于乔布斯的心态、性格之类的描写,引用一些第三者的话语。整部书在我看来太过于跳跃,有点偏离于传记了。我阅读完后,并不能抓住作者的思路。虽然知道乔布斯大概在哪些年做过什么,却未理清乔布斯的生平具体做过什么。
而在语言方面,我不知是原著语言过于平淡呢,还是译者的原因导致语言平淡。但觉读起来如白开水般,文中描绘的乔布斯的性格,我无法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只有平平无奇的描写来告诉我。全书只有两个小节对我有一点点触动,一是在乔布斯谈及音乐。一是在最后的弥留之际。

我崇敬德蕾莎妈妈,但这并不代表我就要无条件的赞同她所有的想法,此评论仅仅作为记录看完书当时的想法日后作为参考,误入的请右上角。
她的苦修值得敬佩,但我以为贫苦,富足皆为外在的形式,每个人都有其侍奉“主”的形式,这并不代表必须强求所有的追随者以她的形式侍奉“主”,实在是陷入了形式主义的泥沼。
关于堕胎及计划生育:
我绝不同意德兰妈妈的观点,计划生育是这个人口大国能够脱离贫穷的治根之法。德兰妈妈说“每个孩子都拥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利,那就是出生权。这个权利是上帝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应该,从他们手里夺走。”我同样想说“每个孩子都拥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利,那就是选择不出生,不经历痛苦,不挨饿的权利。每个母亲也都拥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利,那就是当明知孩子的出生仅仅会遭遇痛苦,饥饿,疾病,无尊严的死去,不舍也不愿带来一个受苦的生命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也不应该,以上帝的名义,从他们手里夺走。”
孩子也拥有选择的自由,即使是未出生的孩子,他们是由父母而来,但却并不是自愿而来。没有人,也不可能有人给过他们选择是否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如不能确保他们的生命将不会经历痛苦,何者有资格强行决定必须将他们带来这个世上?德兰妈妈和其追随者努力帮助苦难的人们,可那只是事后的弥补。更何况并不是所有的苦难者都能接收到帮助。如果少一个出生的孩童。那么一开始他们遭遇到的这份苦难就能避免,与其事后弥补,不如事前预防。

这是我读过的书当中读的最津津有味的一本。原因一:书确实写的不错。原因二:欣赏乔布斯的才华,尽管他性格古怪,难以相处,但与之相辉映的是他改变了世界,创造了神奇的ipod,ipad,iphone.

当我听着iPod shuffle,手里敲打着安装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的笔记本电脑的时候,我在想一个问题,封闭和开放,乔布斯和盖茨,谁是最后的赢家。但也许在这个时候,输赢已经不重要了,他们两个就好像周瑜和诸葛亮一样,有着各自完全不一样的企业经营理念和人生价值观,但是他们,都改变了我们每一个人,即使,现在一个在天堂看着我们笑,一个在某个度假胜地对着自己笑。
个人传记大学时候看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却是我一个离我最近的伟大人物的传记,看着书中作者所注明的时间,2011年7月,我忽然意识到这个人其实离我们的生活好近,就好像他虽然走了,他留下的iPhone仍然搞得我们这个行业鸡犬不宁一样,全世界的运营商为之疯狂,为之亏本,这就是乔布斯的厉害之处。
书里有个观点,我印象很深刻:“现实扭曲力场”,也许因为我看的是港版,不知道大陆这边对于这个词的准确翻译是什么,不过乔布斯这种让现实跟随自己意愿而改变的能力,却是让我折服,他的聚焦和专注,可以让自己摈除杂念,专心的专注在自己觉得最重要的事情上;他可以影响周围的每个人,他每一次的上台做新品发布会,连舞台灯光和掀开纱布的时间差都要排练好几次以上,其实乔布斯不是圣人,他和你我一样都是普通人,只不过他比我们更加坚持,更加执着。
作者说乔布斯是天才,而我们大多数人只是凡夫俗子,所以我们并不奢望和乔布斯一样名留青史。我们每天只是在自己的格子间里面忙忙碌碌,为了自己每月几k的薪水熬得两眼发青,可我觉得我们应该像乔布斯学一点,就是他的使命感和专注力。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活在这个世界上,知道自己心理真正想要的是什么,而对于我来说,本书对我最大的启发就是:
1. 锻炼并提升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
2. 寻找自己觉得最重要最看重的东西,然后摈除一切杂念专注的去执行;
今天是2012年3月3日,一年前的昨天,乔布斯还在美国的某个剧场发布他最新的iPad2新品,smartcut让世人为之惊艳;一年后的这个时候,iPad3即将发布,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会否发布令人惊艳的另一个新品呢?或许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会像书中所描述的惠普那样,慢慢走向下坡路,但是有哪个企业能够长青呢?曾经来过,曾经辉煌过,曾经因为他的存在而改变了这个世界的存在方式,乔布斯,你是个纯爷们。
今年的目标若实现,买部iPad,向乔帮主致敬。
最后,感谢小树千里迢迢从香港给我带回来这么重的一本书,我的第一本港版书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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