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年前读的这本书,发现现在还对瑞德那句“世上再坚贞不渝的爱情也会因为得不到回应而消失殆尽”铭记于心。不知道现在写这个书评是怀念那时的岁月还是怀念那时爱读书的自己。飘,fly in the wind.一直就觉得斯嘉丽怎么就那么傻,直到瑞德已经伤透了心,她才明白自己一直爱的是瑞德,可惜,一切都不能回去。这是一本让人读了让人很感遗憾,但同时又舍不得放下的书。

关于主万的译文版本,有多少人对比原文读过?
论坛里几篇热帖不是转载的,就是拿开篇那一段来做比较,其他读者翻了个封面看到书评就开始说这个译版不好。
大量吹捧于晓丹译版的有没有将她的译文与原文对比过?到底谁的译文才真得是“翻译事故”?

我们必须得承认一个悲哀的事实:
大多数人都要平庸的过完一生。
几十年、全世界才出了一个乔布斯,
他天生的好品味、对产品的狂热,
不以金钱为目的,让他取得空前的成功。
他和比尔盖茨,亦敌亦友了一生,
但是他们是最好的知己,
在他离世前,他们一起度过的那个下午,
谈论行业的发展史、谈论自己的家庭、谈论彼此,
从来没有这样悲伤过,比尔从此以后注定了寂寞。
乔布斯强调:过程就是奖励。
但是大多数人急于抵达,
大多数的员工,不是在为自己而工作,
这不是员工的问题,是企业的问题,
当大家急于应付交差,那么伟大的想法都会被扼杀。
我们看到美国的体制,
任何人都不会占有一个品牌一生,
即使是自己亲手建立的公司也不例外,
大家都在寻找最适合的人来管理公司,
保证了企业免受个人因素的影响。

刚读完《偷书贼》,有一种淡淡的感动与忧伤。一个人的欲望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别人的人生,甚至世界的命运。莉赛尔的命运被她的元首改变了,当然也包括她的母亲、弟弟,她的养父母、鲁迪一家以及许多德国人民。战争是可怕的,可是总有人认为争斗能解决一切。作为一个宁愿看“新闻联播”也不玩游戏的“爱国青年”,当听到那些军事评论家探讨着“南海问题”,“钓鱼岛问题”甚至“台湾问题”的开战可能性时。我会热血澎湃,真的。但是战争有所谓的正义吗?我想对于普通民众,没有,对于受纳粹摧残的犹太人没有,对于忠于元首的德国人也没有。所以当探讨这些国内或国际摩擦时,和平的协商才是解决之道。因为真正的幸福是安定,是平淡。文字可以改变命运,但愿再也没有莉赛尔。

相信这样的书 不需要写过多的评论。有时间,看就是了。没时间,最好挤时间看看!
高中时读的,后来禁不住大学又读了好几遍,畅快淋漓,叙事宏伟,快意恩仇!就是 爽字!
最后给你的感觉除了以上那些快感,还有让人思考的人生的意义:等待与希望。
有看过最近一版电影的,也许会注意到,这样的书不大可能被电影还原,但是主演 2002 主演--詹姆斯·卡维泽 的眼神 我觉得是最能表现基督山的眼神的,电影其他剧情虽说一般,但这眼神,真的没得说,发烧友推荐一看。

那些年,我们爱着的是真正的ta,还是和ta在一起的自己?
因为ta,男孩变成了男人,女孩变成了女人。
我们那么喜欢为爱百转千回的自己,那么喜悦地看着自己逐渐变成自己喜欢的模样。
是否还记得,在那菁菁校园的绿树浓荫和紫藤花架下,你的视线一直追随着的那个ta?
ta现在在何方,ta现在过得可好,而你,又是否成全了自己?

摘要
做人,要厚道。
历史的发展证明,老实人终究不吃亏。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相聚,只有母爱,是为了分离。
对于一个政治家而言,最痛苦的惩罚不是免职,不是罢官,而是遗忘。
要想在这个冷酷的地方生存下去,光有同党是不够的,光有后台也是不够的,必须亲身经历残酷的考研和磨砺,才能在历史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许多你曾无比熟悉的人,其实十分陌生;许多你曾坚信的事实,其实十分虚伪。
很多人说过,最好的老师,不是特级教师,不是名牌学校,而是兴趣。
但我要告诉你,这个答案是错误的。
在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老师,是生存。
实力,这就是失败的真相。
士为知己者死。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历史没有正恶,只有成败。
角色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会不会抢戏。——陈佩斯
战争,是这个世界上最神秘莫测、最飘忽不定、最残酷、最困难、最考验智商的游戏。在战场上,兵法没有用,规则没有用。因为在这里,最好的兵法,就是实战,唯一的规则,就是没有规则。
把复杂的问题弄简单,是一个优秀将领的基本素质。
在战场上,求生者死,求死者生。
社会垃圾(俗称混混)是从来不会自卑的。
最装牛的傻人,与人接触时,一般不会被识破。
而最装傻的牛人,在与人接触时,一辈子都不会被识破。
以前曾有个人问我,在整死岳飞的那几个人里,谁最坏。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秦桧。
于是此人脸上带着欠揍的表情,微笑着对我说:不对,是秦桧他老婆。
我想了一下,对他说:你是对的。
女人比男人更凶残,信乎。
政治的最高技巧,不是你死我活,而是妥协。
魏忠贤能拉人,因为他实在。
嗟乎!大阉之乱,以缙绅之身而不改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东林党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样一点:他们或许狭隘,或许偏激,却不贪污、不受贿、不仗势欺民,他们的所有举动,都是为了百姓的生计,为了这个国家的未来。
有人曾质问我,遍读史书的你,所见皆为帝王将相之家谱,有何意义?
千年之下,可有一人,不求家财万贯,不求出将入相,不求青史留名,唯以天下、以国家、以百姓为任,甘受屈辱,甘受折磨,视死如归?
我答:曾有一人,不求钱财,不求富贵,不求青史留名,有概然雄浑之气,万刃加身不改之志。
杨涟,千年之下,终究不朽。
凡事太尽,缘分必定早尽。
纵观东林党的失败过程,其斗争策略,就是毫无策略,除了愤怒,还是愤怒。
所谓封建士大夫,如王安石、如张居正、如杨涟、如林则徐。
所谓封建士大夫精神,就是没落、守旧、不懂变通,不识时务,给脸不要脸,瞧不起劳动人民,自命清高,即使一穷二白,被误解、污蔑,依然坚持原则、坚持信念、坚持以天下为己任的人。
他们坚信自己的一生与众不同,高高在上,无论对方反不反感。
坚信自己生来就有责任和义务,去关怀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无论对方接不接受。
坚信国家危亡之际,必须挺身而出,去捍卫那些自己不认识,或许永远也不会认识的芸芸众生,并为之奋斗一生,无论对方是否知道、是否理解。
坚信无论经过多少黑暗与苦难,那传说了无数次,忽悠了无数回,却始终未见的太平盛世,终会到来。

看到这本觉得有点没什么意思了,第一部分是内争。写严嵩倒台后徐阶、高拱、张居正三个杰出的政治家各施手段,你方唱罢我登场。三人都是实干家,为中兴朝廷呕心沥血;同样又都是阴谋家,铲除异己心狠手辣。而这两点又均以张居正为最:一条鞭法和考成法的改革措施遗惠万民、泽及百代;顺我者昌,逆我者死,虽杀门生亦不眨眼。
第二部分是外战,亦即援朝抗日战争。从庙算到外交,从战争到和平,看了半天,出场人物众多,实在记不住了,印象最深的是说这场战争在万历年间实在不算什么,所以历史上也未予很高的评价,但历史也多次证明,那些野心家和侵略者无论何时也没有好下场!

我有很多Apple的产品,也非常喜欢Jobs的演讲,比如著名的斯坦福商学院毕业演讲,并且第一时间就入手和读完了这本自传。
读完后我觉得有些感触,但是无法表达。直到掩卷大半年后,似乎这些感受才汇聚成有意义的段落。所以,这些迟到的文字不能算书评,纯粹是一些个人的碎碎念罢了。估且念叨下我这半年才理出的头绪-Jobs到底哪里打动了我。
乔布斯和你我一样,都被自己的生命有什么意义这样的问题折磨的要发疯。我们隐约觉得自己身负大任,被送到这个世俗来,一定隐藏着什么终极使命。为了寻找答案,Jobs修禅,抽大麻,去印度隐修;我自己练合气道,跑步,读书。我们通过各自的修行,想让精神脱离羁绊,离那个启示更近一步。也许他找到了答案,就是“make a dent in the universe”,才把大部分时间花在新产品上,才会象个清教徒一样继续过简朴的生活。他找到了自己一生的目标,这一点上我还只有羡慕的份。
同时,Jobs让我们看到完美主义者也还可以在这世界上生存。作为项目经理,市场部会动不动就要改下方案,研发动不动就说做不出来产品要改设计,大佬们最可怕,可能某次review完连战略想法都要改,我就只能安慰自己说,这个世界就是通过妥协来前进的。还好有Jobs,证明了完美的idea可以被完美的变成产品,比如iPhone4。没有玻璃?压迫康宁。生产线跟不上?自己设计机器人。天线有问题?换个握法!Jobs哪怕去哭去闹去满地打滚,也要把自己心中的东西做出来。他已经把自己的idea变成了真实的存在,我还停留在把自己的idea变成ppt的水平上,还要被各色人等改来改去。
真实是Jobs的关键词。回过头去看自己走过的路,成功人士往往会把自己以往的决定说的好像先知的预言一样,而Jobs谈的是自己的困惑挣扎和求索。成功人士和普通人并没有智商情商的差异,他们不过是运气好一点而已。就像Jobs在斯坦福演讲里所说,人无法预测当下的决定对将来的影响,只有回过头来看,这些珠子才会被串上命运的线。没有人的成功可以复制,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就好。
我很惊讶Jobs对死亡的清醒认识。他小时候就觉得自己这样的天才一定会早夭,所以不甘心把时间浪费在琐事上,比如上大学。我觉得他甚至有点期待死亡,这让他做的很多事情都带了点哲学意味。他在斯坦福的演讲就像是自己的悼词一样。也许从头到尾,他就是觉得自己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里,所以才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把尽量多的未来展示给我们看。R.I.P.

在开始大段大段地讲述我对这本书的阅读心得之前,我想先讲个关于自己的小故事。
2007年的冬季,我继续着在某公司的打工生涯,那是一家每天要求8点打卡,不带员工胸牌会被罚款,每周一升旗仪式不准请假的公司。我每天最开心的两个时段,就是乘公交车前往单位的二十分钟,和乘同一趟公交车下班的二十分钟。这四十分钟,我可以用自己心爱的iPhone 1G写上一篇博客。当时,我才购入了Macbook小白,基本什么都不懂,几个苹果的相关网络论坛是我常去的地方。那会儿,我大概知道乔布斯是苹果的老大,但他究竟做了些什么,我其实并不很清楚。
2009年我开始创业,走过了几乎一整年不顺的时光。直到2010年底,我的公司做过会展、平面设计、产品包装、活动策划,拍过小广告,拍过专题片,甚至接过好几单婚礼策划。我不知道自己的定位和方向究竟准不准,实际上我基本就没什么定位。甚至当朋友们问起自己在做些什么时,我都很难用一句话简单概括。但我对苹果产品的爱好,却一直没有中断。作为务实的金牛座,我更喜欢用地主对长工的方式榨出基本硬件的所有价值,这个习惯也一直跟随我到现在。在2007年购入的Macbook小白,一直使用到2011年底,凭借这部老机器,我挣回了十多倍于它价格的钱。而对苹果软件、硬件的熟悉程度,也随着这段经历被磨练得日益成熟。
2011年我开始将自己公司定位为“提供苹果软件、硬件类的项目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而公司的技术合伙人@iKam 也正式加盟。一开始,我担心公司的业务面变得狭窄,挣不到口粮,头几个月,实际情况也的确不容乐观。但事实证明坚持本身是有力量的,这一年,我们承接了几个项目,从技术储备到基本收支,都算打开了局面。我出版了一部苹果的应用书《苹果物语》,也应邀参加了北京举办的首届Macworld Asia 2011数字艺术亚洲博览会。当我阅读到《乔布斯传》里的“Less is more”章节时,一切豁然开朗。
2012年的6月12日,我收到了苹果的邮件,通知我们上周提交的app程序已经进入审核;我的微博朋友们正在热议着昨夜发布的WWDC发布会;我和伙伴在公司准备着下午要去进行的地产app项目的提案;我的兄弟们打电话来询问iOS6什么时候可以刷新;我的老婆让我帮她更新一下我们开发的app程序New Radio里DJ们的新节目;而当下,我打算写一篇关于前天读完的书《乔布斯传》的心得。我现在的生活,已经离不开苹果。
而这一切,都从史蒂夫·保罗·乔布斯开始。
我知道苹果的传说,并不是乔布斯一个人的功劳。没有联合创始人沃兹尼亚克,没有第一位投资人迈克·马库拉,没有乔布斯的老对手比尔·盖茨,甚至没有那个将乔布斯赶出自己创建公司的斯卡利,都不会有后来几乎被神话的乔布斯,也不会有现在的苹果。
从更早的时候开始,如果没有那段印度之行,没有嬉皮士圣地苹果农场,没有家酿电脑俱乐部,甚至没有乔布斯的生父母将他送养,可能也不会有现在的苹果。
这并不是我想要表达的重点,我也并不想描述那些网络上已经有众多人摘录的乔布斯或苹果其他人的轶事,如果真需要了解这些八卦故事的话,读一遍《乔布斯传》,你可以了解所有的相关故事。
我真正想说的是,从《乔布斯传》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固执、自私、冷漠、自大、控制欲十足的“美帝国主义邪恶企业家”,恰恰也是一个改变了个人电脑、手机、音乐、电影四大产业格局和数十亿人们生活方式的天才。我们都习惯用一种角度,一句话去描述一个人或是一件事,实际上每个人都有他不同的一面。我们知道培根的“知识就是力量”,但我们却不会都知道培根也是个卖友求官的势利角色。而艾萨克森的《乔布斯传》,教会了我其实描写人,可以有多个角度,而且不论从哪个角度,都可以将故事讲得引人入胜。
《乔布斯传》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多角度传记,它也是一群人的群像,就像伦勃朗的名画《夜巡》一样,每个书中人物都被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到沃兹在iPad发售日前一天,驾着Segway两轮车去Apple Store门口排队时的段落,你几乎可以想象得出沃兹挺着肚腩,面露腼腆微笑的那种典型科技宅男的现场形象。同样,儒雅的设计师艾弗,有型的新CEO库克,甚至是老对手比尔盖茨,每个人的形象在书中都被描写得鲜明生动,这种文字功力是其他当代传记作家远远不及的——我说的是国外传记作家,至于国内,怕是没人能写这种级别的现代人物传记吧。
读《乔布斯传》并不需要是苹果的粉丝,也不需要是IT从业人士,其实我觉得读这本外人乍一看有些枯燥的书,就像看《权力的游戏》这种群像式美剧一样来得过瘾,也许还要更加精彩,因为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书中的人,都在自己的时代,完成着自己的使命。当历史推进到如今,从书页上看到他们的故事,我们知道了神话源于传说,而传说源于历史。至于历史,可能诞生于加州的一个车库,或是诞生于一个调皮的名叫史蒂夫的男孩,某天遇到另一个大他五岁的,也叫史蒂夫的男孩那一刻。
他们的时代没有结束,而我们自己的时代,也在同步进行着。
我们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每一天,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如果我们的生命真的像乔布斯那样,在某一天,也许就在今天,停止,我们是否会后悔自己没有去做某事?是否会后悔自己在用着可以改变世界的能力卖着糖水?
文:@i大狗熊

中招考试后的那个暑假,懒洋洋的午后,宽大的凉席,近三个月的假期让我有时间翻看这么厚的大本头。那个时候我的脑子还没废掉,每次看到对农场,对庄园对亚特兰大的描写,我的脑子都能构思出一幅美妙的画面。主人公斯佳丽不是我的菜,甚至很讨厌她,一个女的怎么能这么虚荣呢,她那样利用男人和一个bitch何异,一个母亲怎么能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后来大学后接触的东西多了些,才了解这其实才是人的本性
看完第一遍,还是对简介中的“斯佳丽和巴特勒的爱情家喻户晓”感觉好奇怪,我怎么没看出点一点爱情在里面。也是,话说我看得第一本长篇小说《美女魂》是在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讲春秋战国时期息国的息夫人,讲她如何美丽,讲她和息侯如何恩爱,讲她被楚王掠走后如何坚贞,对常年受中国式爱情故事熏陶的我来说,爱情就应该是这样的,你斯佳丽和艾希礼算什么爱情,你斯佳丽和巴特勒又算什么爱情。如今长大后才发现,中国文学中的爱情真是让人羡慕,爱恨都是那么简单和直接。
说来这本书对我的意义完全是对世界的重新认知和思考,南方人在战争前的自负和战争中的悲壮,艾希礼和巴特勒在战争中的选择,战后斯佳丽的手段和坚强,甚至里面的那个红头发妓女、黑人奴隶、伤残大兵的所为,都给十三四的我很大的震撼和启发,让你思考很多东西,价值观念世界观念之类,我想这应该就是好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是那些励志成功学书籍所完全不能给的。我自己看书不多,译林出版社列出来的世界名著我看得十分之一都不到,日常消遣的武侠爱情小说杂志之类的不算,我觉得稍微看了点大本头的书的人对市面上流行的励志成功学书都会嗤之以鼻,这是酒精勾兑酒和陈年老酿之间的区别。
最后想说一下书里两个让我敬佩的女性:斯佳丽她妈(时间久了,忘记叫什么夫人了)和眉兰。还有让我讨厌的一段:在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巴特勒出于热血和荣誉抛下一车弱小去战场,美国个人主义里面的装bility

现在是2012年6月11日中午13点24分,终于看完了这本Steve Jobs.。今天上午,特别当看到后面的几章节的时候,心情感觉很沉重,就像一个自己很熟悉的人一步一步的离开这个世界,惋惜!!!
想象一下,如果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出现这个史蒂夫,那有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
有多少人真正的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三个半月了,一直失业,我真的很想做些事情。
周六下午在篮球场,包给丢了,身份证、各种卡、钥匙、还有钢笔全丢了,无耻的小偷,真的令人痛恨和愤怒!

盗墓笔记看了估计有两个月,总算是看完了,不容易。不知道具体有多少字,但是我感觉这确实是我有史以来看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了……
怎么说呢,从一个好的创意开始,中间不断的填坑不断的制造新的坑,到最后只好忽略掉一堆的坑不去填,只能把主线剧情写完整的作品,我是不会想去推荐它的。
除了这个让人很不满意的缺点外,可圈可点的地方我想很多人都有感触,那就是故事的创意和人物的饱满。有几段故事看的我眼前仿佛出现了游戏中才有的场景,主角利用各种技巧和本能躲过了危险的陷阱,以及各种怪物追杀,各个古墓的设计,都绝对是好莱坞大电影的手笔。不过这些大场景都没有让我有颤栗的感觉,可能是游戏和电影里的大场面看多了……而且三叔碰到牛逼的场景时,都是写到主角自己都看傻了,直呼牛X,无法形容……这,总不能让读者自己想象吧。
人物方面,三叔写的很好,三个主角我都很喜欢。在主角吴邪身上,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一些影子,他有那么多的缺点,懦弱、优柔寡断等等,却有着保护他人不愿意伤害他人的优点……胖子我想是人都会喜欢吧,江湖人的豪爽、强悍、义气、独到的思维见解、关键时候不掉链子等等,太让人喜欢了。闷油瓶则是传统的武侠气息,高手,绝对的高手,一个有着未知之谜的高手,一个失忆的高手。每次看到他出场我就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呐喊,快啊,快三下五除二搞定那些怪物和机关啊,幼时对武侠小说中那些绝顶高手的神秘感和崇拜感被三叔搅的是酣畅淋漓,直呼痛快。让人喜欢的人物还有潘子,他最后的结局让我汗毛都竖了起来。
写了上述优点,我发现我对这本书的印象还是蛮好的嘛,那么我改变主意了,推荐给大家,如果大家有时间的话可以娱乐消遣一下,毕竟炎炎夏日马上就要到了,看些轻松的东西不会感觉那么热-v-~

这本小书记得当时是用电子书来读的,接连一周把他读完了,中间没有跳过任何一章节。已经读完几年了,现在还能记得那个黑暗的海边牢房。还记得基督山的脱胎换骨,还记得基督山伯爵复仇的快感,还记得他内心隐隐的对妻子的爱与恨。。。好纠结的心情,当基督山把仇恨都发泄后才感觉到内心一丝丝的平静。这世间的轮回哦,真让人惊叹

这是一本很好的书。将乔布斯的一生由点及面的展开在世人面前。乔布斯是一个传奇,一个无与伦比的神话。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一些关于他缔造的不朽辉煌,但对于这个人知之甚少。
乔布斯的一生是坎坷的,或许只有这样的人生才能承载如此厚重的成就吧。乔布斯亲生父母,在他们23岁的时候抛弃了乔布斯。他很幸运的被一对儿有责任感的夫妇领养了。但这件事还是在心里埋下了“邪恶”的阴影。让人瞠目的是,乔布斯重蹈了亲生父母的覆辙,也是在23岁抛弃了他的第一个女儿。上天真的开了个玩笑,但一点都不好笑。很多人都把乔布斯喜怒无常,极端的性格,不分场合就对同事肆无忌惮的发难,难以共事的暴躁脾气归咎为被抛弃的结果。
这本书讲述的乔布斯这种格格不入的性格,还有不近人情的事件生生把乔教主从万众膜拜的神坛上拉了下来。乔布斯不是神,而是一个会犯错会发火会偏执的凡人。
但书中的主线还是在盛赞乔布斯的丰功伟绩,一次又一次的成功。 想起一句话,“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这就是乔布斯的真实写照。世人看到的是鲜花和掌声。而在鲜花和掌声背后的故事,才更加动人。乔老爷子的偏执造就了苹果,那个品味超凡脱俗的品牌以及一系列品质高到近乎完美的产品。从最初的AppleI直到后来的iPod,iPhone,iPad,苹果似乎只有在乔布斯掌门下才能缔造着一个有一个神话。原因也只是因为乔布斯对于产品执着的追求和吹毛求疵的挑剔。同样的缘故也造就了皮克斯和耳熟能详的经典。
对乔布斯还能说什么呢,五体投地的佩服还是顶礼膜拜的崇敬。他改变了这个世界。而又有多少人在想,如果乔布斯还能活着,再活50年,那世界又会怎样疯狂?正如扉页上的那句苹果的广告语:“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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