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蘋果就是一群瘋子給另一群瘋子製造產品。
約伯斯做到了,他遇見了為發生的趨勢,是蘋果公司走在了其他公司之前。我不會購買蘋果的產品,但我依然敬佩喬教主實現的至簡美學。
創建一家偉大的公司,一家能夠代代相傳屹立不倒的公司。這是喬教主的夢想,他做到了。只是我覺得沒了約伯斯蘋果缺了核心的至簡審美銳度。公司是否還有幾驚四座的產品我表示懷疑。
約伯斯的理念是極其正確的,讓一件產品變得易用。約伯斯製造的產品市場上都有了,只是操作複雜得讓人望而卻步。市場應該劃分:面向普通消費者和發燒友。蘋果的成功恰恰說明設計師把之前的產品設計得太難以操控了!
蘋果很獨特,是一家軟硬體合體的公司,才可以做到屬於他的無縫銜接。也只有封閉排除了干擾,才能完美實現。(安卓要適應如此複雜的配置和解析度達到統一的設計效果是不可能。)
我非常感興趣喬的現實扭曲立場,我倒想被他說服一次。我周圍不知有沒有這樣的人,我還不曾發覺。

最近不是一般的忙。忙论文,忙考试,忙四级,忙剧本,忙策划书。可是我就是不愿意放下手中的书,不愿意放下我一直挚爱的书。一直很爱看书,无论是散文,杂文,还是小说,我一直都喜欢,而高中太忙了,实在没空看书,所以现在,我似乎在把高中三年空白的书期给补回来。哥哥他们很不解为什么我爱看小说,全然不能理解我能在小说里得到些什么,他们真认为我读小说的兴趣就和看那泡沫剧的兴趣一样,没有价值,耗时间的。其实并不!我爱看小说,我爱看别人的故事,我爱看离我遥远的土地上发生的故事,就像我爱旅行一样,铸造自己的价值观,铸造自己的世界观。。。其实,也不用说那么多,反正我就是喜欢读书就对了,你管我干嘛喜欢==
【Gone With The Wind】记得我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看过这本书,混混沌沌地看,看了一点点就放弃了。那时候看这书完全就是为了虚荣心吧,当老师问到谁看过的时候,能够举起班上唯一的手;当同学都在写神话故事的读后感的时候,我能够把飘的读后感写出来,这对那时的我是自我感觉非常荣耀的事。但是,它对于小孩来说,或许实在太干涩了吧,像放久了的馒头一样,又硬又干,难以下咽,里面的美国南北战争离我们这样的遥远,里面的文化背景又是那么的陌生,甚至一大串的人名也很难让孩子记住。所以,当时,也就没有坚持看下去。
几乎是十年后了,大一的我,重新捧上这本曾经让我觉得乏味的书,至于原因,大概也忘了,反正在看完【基督山伯爵】这样的长篇后,就马不停蹄地看起【飘】。【基督山伯爵】是一本很好看很好看的书,而【飘】却让我觉得甚于【基督山】。
斯嘉丽,这样的主角和基督山里的唐泰斯不一样,基督山的主角虽然要复仇,可是他是大爱的,他是发自内心的善良的,他只对自己的仇人不留余地的伤害,对那些有恩于自己的人,他是非常非常的用心去偿还自己的恩情,并不只是用钱。而斯嘉丽,她,毫无疑问是一个自私的女孩,她毫无疑问并不是一个Lady。
她不是一个好妻子,她前后嫁给了三个男人,却没有一个是因为爱,所以结婚的。她甚至抢了自己妹妹的情人。还一直自以为爱着对她最好的玫兰妮的老公。她不顾自己丈夫的感受,不顾舆论压力对自己的家庭的影响,鹤立独行,我行我素。
她不是一个好母亲,她前后生了三个孩子,分别是三任丈夫的孩子,可没有任何一个是她怀着渴望带来的,她不愿意怀孕,不愿意生孩子,即使生下来了,也并没有去呵护他们,长子怕她,二女儿书中甚少提到,而至于美蓝,或许是因为有瑞特的宠爱,所以斯嘉丽对她的关怀并没有让我看出来太多。或许她不是一个坏母亲,但至少她也并不是一个孩子眼中的好母亲。
她是奸商,把坏木头销给别人,她还雇佣犯人来工作,间接地让他们饿,让他们拼死的工作。
说了她那么多坏话,可我还是爱她。爱她的勇敢,爱她的直率,爱她的“善良”。这里的双引号并非反义,而是着重。或许会问哪里善良了,其实她是善良的,她的骨子里还是很善良的。
她帮玫兰妮,帮她差点丢掉了自己的性命。甚至,她还不让自己的妹妹们到亲戚家受到侮辱,她自己下地干活,手起水泡,瘦了,脸色发白,她也在所不惜。她也不会让黑人受到侮辱,她告诉那些北佬们,告诉那些提包客们,黑人,是她家的人!甚至对犯人为她干活,她很愧疚,她发现工头从犯人的伙食里抽油水,让他们吃得不好,一个个瘦骨嶙峋,她大发脾气,她让厨娘做火腿给他们吃;她最困难的时候,在塔拉庄园的时候,她仍旧接待那些士兵们,让他们可以吃,可以睡,可以安稳。其实,斯嘉丽,真的算得上是个善良的人。
她很勇敢。她曾经是一个千金,所想的是怎样让身边的男孩喜欢她,怎样才能得到漂亮的衣服,她的手曾经是那样的白皙;但战争爆发后,她一直面对现实,她逃亡,她或许哭了,但她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充满希望,在绝望的时代里,在绝望的环境里,充满希望。她撑起了整个家,有条不紊地安排他们做事,也从不让自己歇着,她不让玫兰妮拖着瘦弱的身子下地,她为家里的人寻找食物,她也为家里的人杀了一个北佬,她在战乱里面依旧站起来了,腰板挺得直直的,不想阿希里,他的世界已经倒塌。斯嘉丽的世界仍在重建,在蓬勃的再生长!
而至于她的爱情,她一直直率,或许不是对别人,但至少对于自己,她很直率。而在这,我也在想爱与被爱。被瑞特这样的爱着的她,不知道自己对他的爱,不知道自己对他的依赖,斯嘉丽和瑞特他们是这样的般配,他们却依旧没有在一起,美蓝的死,和瑞特到最后的放弃,让我在想爱和被爱,到底谁更幸运,到底谁伤得更重?为什么他们明明相爱,最后却还要落得这样的结局,这是现实的,是真实的,真实到有点疼痛,真实到让人痛心。
【Gone With The Wind】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哈,不知道有几个人会看完我这篇乱七八糟的东西呢,不过已经一点半了,明天一早还有数学课啊,坑爹。但是刚刚的确觉得要一吐为快,所以就不管时间了。
恩恩,该睡了,虽然快考试了,可我还是会继续看其他书的。嘎嘎==

终于在此刻合上了藏地密码大结局的最后一页,心里有不舍也有难过,不舍得是自己看了将近三年的书终于迎来了大结局并且还看完了,难过的却是我在这本书中看到了人性的贪婪和自私,当然还有好多人的善良。
有时候想想人和动物的区别不就是人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思想,可是有时候看看某些人还不如动物来的真实,最起码动物在你对它们好的时候也可以对你好,这样的好是不计任何付出和汇报,可是某一些人却会在自己的背后狠狠的捅上几刀。
还记得自己以前的一同学,总是喜欢得到某些小恩小惠,在别人威胁到她的利益的时候在另外的人面前直接可以把那些威胁她利益的人贬的一文不值,好像人家就是这个世界上罪大恶极的罪犯一样。可是在对她没有任何的威胁的时候却是好像好的如同一个人一样。
作为旁观者,我就在想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自私的一面,这样的自私也是完全为了自己的利益,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就看自己自私的程度如何了。
看强巴他们经历了千辛万苦走到了人类向往已久的香巴拉,看着那些炫目的珠宝,也不是不动心但是这样的动心却是在人性的善良方面以及生命方面败下阵来,原来所有的东西在生命面前都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行走在不同的路上,我们想要的或许就是自己梦想中的一切,这样的梦想或许不强大但是却可以成就自己的人生。所以,我们行走的时候就必须要回顾一下自己的来时路,如此才可以成就自己未来的道路,这样的道路或许不辉煌但是这是我们自己选择的道路,只要选择了就必须要无怨无悔的走下去,如此成就自己的未来。
有时候脚踏实地相比较于投机取巧而言更能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觉。书的故事或许已经结束,但是强巴行走的故事如同我们每个人的故事一样还在上演······

优点
1. 有主见
1. 觉着上学没有意义,就退学
2. 没有看到MS模式好,就放弃自己的模式
3. 专卖店
2. 不妥协
1. 天线事件
3. design
缺点
1. 一直在失败,最后才成功
2. 缺少collaboration
1. 在和Gates的谈话中说的
3. 不能听进意见
4. 脾气不好
1. 自己的评价是着急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人们会彻夜排队购买苹果,也不明白苹果的发布会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我想,我找到了答案。
苹果在乔布斯的带领下,有了一种新的含义:创新!
苹果的出现,实际上是乔布斯将自己对创新的理解的外化。乔布斯将自己对产品的理解细致到每一个零部件。可以说,苹果是乔布斯心血的结晶,是乔布斯理念的体现。
乔布斯没有读大学,这让我预见到我注定不会成为向乔布斯那样的人物。貌似很多著名的人物都没有读过大学。这可以证明一个道理:读大学并不意味着成功。言归正传,我认为乔布斯成功的原因之一就是没上大学。大学会禁锢人的思想,会把我们的时间精力放在许多没用的课程上,使我们不能专注于某一点。当然,乔布斯的家庭也为他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之大,相信很多人都有所了解。乔布斯小时候被抛弃,这造成了他敏感多变的性格。虽然养父养母对他很好,但他始终有阴影。这件事对他影响很大。由此可见,要给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追求完美,是乔布斯一生的梦想,这也体现在苹果上。每一台产品,从内到外,每个细节都务求做到最好,他在向我们传达一种简约之美,他在对他的用户负责。同时,他有极强的控制欲,他想把苹果打造成一个从零件到销售都由自己搞定的产品。很显然,他做到了。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现实扭曲力场”。一个人,要怎么样才能做到这一点,我很难想象。我始终觉得乔布斯没有写一本关于口才的书是一种遗憾。
喜欢乔布斯的追求完美,这是一种生活态度。
我承认,在我面对死亡的时候,我更愿意想象来世。
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东西存在。
的确,有些东西存在了。

这本书如果分类为科幻小说绝对精彩,让人大开眼界。但本书的宣传噱头却定位于访谈手记,纪实类,上架建议居然为心理类,社会学科类。这样的字样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反感。
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疑点如下:
48篇访谈有迟暮的老人,叛逆的少年,动人的少妇,等等。但是这些人物说话的口气都一个样,显然作者作为一个业余作家对角色的塑造不真,不够逼够不够有代入感。当然我相信这些人物或许大部分都是真实存在的,作者历时4年去接触精神病患历者的经我也是相信的。但通过这个细节我怀疑的是作者试图通过他们的嘴传达自己想说的话,而不是还原他们原本的世界。作者一直在探寻这个世界究竟是上什么样的,是怀着这样的动去机接触精神病患者,通过他们的视角来看不同世界,来寻找自己需要的答案。这些访谈虽是些真实存在但是在写成书的时候一定是经过了艺术处理和加工还有作者自己的看法的。例如第9章角色问题,精神病患者最后在桌底下刻下了半年后离开。这里尤其让我怀疑它的真实性,现实是平淡的,而故事需要高潮,需要引起读者的兴趣和好奇心,正是这个趣味的结尾让我认为一定有某一部分是作者杜撰的。就好比一个人讲故事,他需要听众,渴望对别人自己的故事产生兴趣,而人们的目光不会在平淡的事件上停留太久,讲故事的人下意识的就需要制造高潮,添加一点离奇的色彩引起人们的持续关注。真真假假的掺合着让人难辨真伪这才最吸引人。
精神病人的对自己的精神和行为是失去控制的,所以可以想象到他们的谈话绝对不是像文章里那样一气呵成,作者自己在书中也说道有时候因为他们发病的缘故谈话不得不被迫终止,需要多次接触。而把这些访谈整理成书出版,书的的受众是正常人,是读者,这时作者便成为一个传播者,但作者是个正常人,他明白怎样讲述才会让我们这些读者听明白,并且可以持续有兴趣的读下去,可以想象一下(精神病人的话大部分是语无轮次,正常人听不懂,因为他们的精神根本就是处于失控状态),所以作者要把这些精神病人的语言变成正常人可以接受的,读懂的,肯定要经过处理,加入自己的想法和一些情节使书更有可读性,甚至为了使整个情节更流畅编造了一些自问自答,所以我认为作者不是连接我们正常人和精神病人的一座桥梁,不是让我直接们看到精神病人是怎样的而是通自己所过理解的精神病人的世界来传达自己所理解的精神病人的世界观。
在第42章《朝生暮死》作者说:“面对精神病人我要全面压缩自己的空间,我才能让对方的空间扩大,扩大到我的周围,也就是这样才能接受我。”他需要进入到对方的的世界,倾听他们声音所以把自己无限缩小。但同样在面对读者是他就是一个倾诉者,看书的时候,读者也是缩小了自己,进入他讲述的世界,他成了主体,这个主体是有倾诉欲的,他要把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想法传达给大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没有一个作者能控制住自己的倾诉欲,想象一下那么多人都会道你的思想,那是多大的诱惑。同样作者也没能把持住只做一个传递者。
在39章还原一个世界---中篇暗示中作者说:您为什么不把知道的那些用建立一个网站一类的形式传播呢?通过注册会员什么的也能赚钱啊?采取印刷这种方式,成本高,赚得钱还有限。”这些显示作者是有一定商业头脑的所以在宣传本书的时候为了销量,引起大众的猎奇心里宣传噱头定位是“国内第一本精神病人访谈手记”这样的词汇。而手记就意味着绝对真实。此书的定为会让读者有先入为主的心里,认为这是真实的,过于投入而致使用世界观错乱。。误导青少年。
后记中有这样一句话:“产生思想有劲吗?能赚钱吗?这点我可以很肯定的回答你能。”恭喜作者成功的营销了自己的思想。因为他把精神病人的世界写得如此趣味并引人入胜。正因为如此所以不能可耻的说它是纪实类
还好在后记中作者说:文章中有近20篇是真实案例,也有些出于一些原因,我基于真实案例在内容上做了增添或删减的,所以我希望你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不要沉迷于此。”

《射雕英雄传》创造了郭靖,《神雕侠侣》创造了杨过,《倚天屠龙记》创造了张无忌……
在以往看的小说,一部小说就是一个英雄的成长史,就是一个赢家的发家史,许多故事的结局似乎都写在了封面上。
《冰与火之歌》区别与以往看过的小说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作者没有在刻意创造英雄,也没有刻意创造赢家,一切故事的发展没有其他小说中的为了一个英雄的成功而设立的种种近乎荒诞的巧合,也没有为了可以为实现一个结局而设立的做作故事情节。
第三卷里,五大国王的纷争,终究一个接一个的失败:蓝礼被谋杀、史坦尼斯黑水河打败、罗柏被践踏宾客权利、巴隆摔死、乔佛里被毒害,没有具有压倒性优势的一方,也没有出现可以扭转乾坤的英雄。
其实这种结局或许更为真实,过渡衔接的很自然,如果罗柏真的战无不败,统一了北境,征服了兰尼斯特,收服铁群岛……那故事就像有些小说一样庸俗不堪了。
至少第三卷,没有赢家,没有英雄……

照我的标准来看,朱厚照这个皇帝绝对是纯文艺青年,还是高帅富版文艺青年。
纵观我天朝现状,文艺的装逼青年不计其数。他们极力想表达自己的素质之高雅,气质之不俗,品质之清高;他们极力与周围的人划清界限,极力挤进“少数人”的圈子;他们迫切希望自己得这样那样的既少见又不影响交际的精神疾病——“密集物恐惧症”是他们的最爱,忧郁症是第二优选;他们甚至会做一些特别的事情让别人对他们刮目相待——比如不吃猪肉;他们参加这样那样的活动这样那样的盛会却并不理解这其中特殊的意义,他们只是觉得这是一种炫耀的资本;他们会故意做让别人不懂的事情,以肖邦舒曼舒伯特等人的音乐作为起床闹铃,去看各种艺术展,尽管不懂却还是硬撑自己是个行家……这就是传说中的——“装”。装高雅,装清高,装不俗。
但是朱厚照,这位五百年前的文艺青年,却真正领悟了文艺的精髓。
只可惜,他是皇帝。文艺的皇帝绝不是好皇帝。
这本书并未过多讲到当时黎民百姓的生活,但是我猜测不会好过到哪里去。
让我们抛开他的皇帝身份,一探他的所作所为,但绝对不要忘记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所受的苦。
印象最深的是他平叛的时候。由于叛军首领宁王朱宸濠早已被王守仁擒获,他本是没有任何出征的必要的。可是他不仅出征了,还在要到山东的时候,一个人奔驰上百里回到北平去接那个他许诺过的女人——刘妃!
千古未有之奇事。
作为一个女人,刘妃真的是太幸福了。
后来他终于见到了五花大绑的宁王,他命人将宁王团团围住之后,解开了他的绳子。重新将他抓了一次……
既然是出征,就要有点意义啊。
他还自封了“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像一个叛逆的青春期少年一样离家出走跑到大同,准备和蒙古的小王子干上一架。当然是群架。而且他还跑了两次——第一次居庸关巡守御史张钦硬是没有放他出关。所以他第二次趁张钦不在的时候,终于到了大同。
虽然他昏庸,但是他不滥杀,他一直都是躲着那些为官的,他知道自己理亏。但是他依然我行我素,他很平易近人,但实在不该当皇帝。
在这场旷世群架中,他亲手杀了一个人。他自己说的。他没有多说,就一个。我相信他。
世界上自欺欺人的人太多了,我相信他就算是说自己杀了几十人,史官文武所有大臣都不会有任何意见。可是他知道只有一个。
他不欺骗自己。
三毛的父母曾经逼她去上学,对她说,请你勉强做一个现实的人。她却说,勉强自己面对不喜欢的事才叫不现实。
所以朱厚照是一个现实的人。
他成天做的,就是逗大臣玩,那些成天之乎者也四书五经的大臣,思想僵化的大臣,他变着法儿玩。那些大臣哪里是他这个混世魔王的对手。被玩了还不敢有一点意见。但是如果大臣反抗,他却不会为难他。
这就是朱厚照的风格。
我知道是我的错,但是我还是得做,对不起了。
他的心胸很宽,太宽了,所以容下了好多奸臣。
这是他最大的不是。
他的死也非常奇怪。落了一次水,原本十分健康的身体就这么垮了。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以前的事都是我的错,和别人无关。
至此,我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个皇帝了。明明知道是错的事,只是做了心里会开心,也不会造成什么坏影响(朱厚照是这么认为的,他太天真了),所以就义无返顾去做了。
我若开心,便是晴天。

错过就是错过,以前的爱也会变成现在的痛。九爷的温婉,小霍的霸道与阿玉的孤勇上演了一幕精彩的大漠谣。本来以为有霍去病会是个悲剧,却出人意料的逆转,幸福落幕。整书平淡中透着剑拔弩张的紧张感,每个主人公背后都背负着家族的荣辱兴衰,书不错,值的一读。

看完这本书之后,才明白遇到一个爱你的人你又爱的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情。两个相爱的人,要找到最好的一种相处的方式,才能长久地维持下去,也许以后爱情会演变为亲情。像林方文这样的男生,很酷有吸引力,但是我想却不是一个做老公的合适人选。我是无法忍受一个男人,让我捉摸不透,至少,我要知道他心里是有我的。这样我才会有安全感。
花了两天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有许多的点点滴滴还是很让人感动的。

《基督山伯爵》以这么一句话结尾 --- 人类的一切智慧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
多么霸气又精炼的结尾啊!!!
每次临考前总会是我看闲书最带劲的阶段,于是2011年考研前的两个月内,在图书馆自习无聊的我专门挑了一本砖头厚的小说,每天十几页的速度向前进行。大仲马真是个好作家,《基督山伯爵》原来是在巴黎报纸上以连载形式出现的,一篇又一篇吊着读者的胃口,该报也备受狂捧,造成的轰动用“巴黎纸贵”来形容也不为过。难道是为了多收稿费吗,结成的书厚的只能分册装订,一本都能砸晕人。
话说越到考试,越不想学习,小说就成了我的第二世界,当然必须是好小说。这本就是这样,晚上熄了灯,用完充电灯的电,我甚至打着手机屏幕的光也想再看上几页。为了调动读者兴趣,大仲马各种卖关子让你猜猜猜,猜不透下一页情节会出现什么转折。
在距离考研就剩两周的时候,我看完了上册,万爪挠心想去拿来下册接着看,都被自己仅剩的那点自制力压了下去,另一方面也安慰自己,好东西要留着慢慢品味,不然你寒假看神马啊。
寒假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到我爷的书房里,拆开还用塑纸封着的那套《基督山伯爵》(一面心里骂自己那么多看书的时间都让狗吃了),抽出下册,用了两天窝在家里,除了吃饭上厕所,困到不成的时候睡个觉,一口气读完。
看完好书时候的狂喜是难以形容的,和你刚刚和恋人度过完美一天后的回味类似,你步履轻快两腋生风,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回放再现精彩场景,不由自主嘴角上扬,二逼傻笑。
当时是多么想穿越成功,扮成报社记者,拿出狗仔队精神,在大仲马出没的场所蹲点守候,好好采访他一番。不然就是痛恨自己没有学医学,好搞到他的大脑切片好好研究。
看完上册的时候我超级羡慕堂泰斯,虽然一开始他甚为苦逼,眼看着快要事业感情双丰收的时候,遭到小人算计,锒铛入狱。但是你说他挖挖地道就就能遇见这么一个全才的狱友法里亚,上知天文下通地理,各种神秘传奇经历,和罗马教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堂泰斯就能这么好运,接受这么个圣人对其传道授业解惑,把内功全部输送给他,末了,尸体都奉献给他作掉包计道具用。堂泰斯从一个小白痴,在法布里的调教下变成了一个天才,一个精通古今文学历史天文地理数学政治物理药学等等等,又拥有法布里给他指示藏宝地巨额宝藏的高富帅。可惜高富帅识尽人间丑恶,几近爱无能。
高富帅出狱后,寻遍当年有恩之人,倾囊报答后,变身为一只盘坐在蛛网中心的黑蜘蛛,精心编织起了他周密又致命于无形间的复仇计划。剩下的情节同样精彩,除了看到维福尔妻子和他交流毒药性能时一度想要把大仲马的《玛戈皇后》扯出来看起(玛戈皇后里面也有对当时意大利家族嫁到法国后,为争宠而制作的千奇百怪的毒药的描述),没有太大震动。
每次看到他报复实施成功,心里哼哼,您吃水可不能忘了挖井人,这都是法里亚老先生一手传授的技能,被您应用到这上面了。同时可怜法里亚神甫,如果他没有入狱,肯定会被罗马教廷封圣的,自打书中他出场,我就觉得他的头顶隐约绕有光环,他的言语中透露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山仰止的人格魅力,为啥不让我入狱遇见这么一个人呢???应该是为啥不能让我遇见这么个人?入狱我也甘心!!!
我在等着这么一个人,大仲马自己说得“等待”和“希望”拯救世界!如果。。。他真的一直不出现,我只好自我教育,把自己变成这么一个人。

为什么认为这本书很差?
只有一个理由。
不管四娘有什么深沉的文学的理由,我都无法接受用胶州路大火来做他的sad ending。
我只能看到一个身高残疾的YP因为写了几本书稍微红起来后,突然觉得自己是上海人,是一个有钱的高等的上海人,却又在心底充满YP的毒液,恶毒的毫无顾忌的用一个上海人心中巨大的伤口来做他傻逼小说的结尾。
我承认我很狭隘。但我坚持我的想法。

这本书只是讲了对生活的看法以及对这个社会的现状的描述,并没有告诉年轻人在这个青春的时间里应该如何做。
韩寒只有一个,所以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一边写书一边去开赛车,即使你写书了也不一定就能够畅销,不畅销还是不能养活自己,或者你开赛车了但不一定就可以拿冠军,也许你只是在大马路上飙车,不仅你危险而且路人也危险。话题扯远了,不多说什么,自己去看吧。

本以为是一部回忆录形式的小说,没想到是作者纳博科夫确确实实虚构的一部小说(可能也跟它的见闻有关吧),觉得亨勃特对"性感少女"的强烈肆爱几乎源自于幼时与阿娜贝尔不成功的感情释放,这跟弗洛伊德的观点即成年人的变态(不正常)行径必然跟小时候的阴暗遭遇有关或者说就是由此形成的相符。原本以为《洛丽塔》会是一本浪漫轻松的书,却想不到读下来如此阴霾,与后来因此得名的"萝莉"对照,实在觉得"洛丽塔"沉重好多。小洛丽塔并没有太多地轻松快乐过,因为"一个撕碎了她的生活,一个撕碎了她的心"。

第四本,全是嘉靖年代的故事,只不过主角不是他,而是那些“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名臣名将们的斗争。渐渐有些疲劳了,因为人物众多而口语化的语言初读亲切,再读也有口水话之嫌,这样翻完全本,嘉靖年间的大人物们:杨廷和、夏言、严嵩、徐阶 你们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严世蕃、陆炳、杨博、徐渭,你们都是绝世天才 精明至极,胡宗宪、戚继光、俞大猷,你们都爱国抗倭各显其能,可谁是完完全全的好人,哪个不是黑白两面?徐阶想干掉严嵩么?想!但他一忍就是二十多年,把孙女嫁给严嵩的孙子,从来不拿主张唯严首辅马首是瞻,别人都在唾弃他的忘恩负义和懦弱,而他明白不积蓄力量 等待时机 进攻就是无谓的牺牲。胡宗宪不讨厌赵文元么?厌恶至极,但为了生存下来完成抗倭的梦想,他却要依附于赵,获得有利的政治资本,任用有才能的徐渭、俞大猷、戚继光。而戚继光,我们都熟悉的抗倭英雄,也是一个擅长搞关系、迎合领导、请客送礼、拉帮结派的人,没有了这些人的帮助,他的理想和信念就没法实现 。
政治真是高智商人的游戏,我们这些庸人还是珍爱生命远离政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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