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中,女主人翁在看到身边的好朋友都开始恋爱的时候,觉得好朋友的所有行为都是不正常的,不可思议的,当她自己遇见了生活中想要的爱情时候,她自己就会变的很渺小,不管爱上的对方,做过什么,喜欢什么,都想去了解,去探知,虽然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了要好上千百倍,可是自己还是忍不住去做,虽然知道自己爱对方,要比对方自己要深刻的多,但是就是没办法不那么爱对方,个人觉得,看了这本书后,觉得男人都是拥有的时候不在乎,失去了之后才会珍惜,女人有时候应该对自己好一点,对爱着的男人自私一点,不用这么的卑微,有时候爱情不是让自己失去方向的,是让人成长的。

两年之后,因为朋友的偶然提及,我再次捧读当年明月的这本书。
两年前未觉有多么精彩,如今却奉为心中神文。沉浸其中,常有热泪盈眶之感,有激动,有惋惜,有痛恨,有钦佩;为戚继光,为胡宗宪,为严嵩,为徐阶,为夏言,为很多很多人。忽然,对每个人物的感情都变得痛快,淋漓尽致。热血沸腾得激动,痛恨到极点,感叹到哀伤,推崇到极致。
是不是那个时代的很多人,都如此鲜明痛快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而又有很多人承受无尽的屈辱践踏只为了心中不灭的理想----惩奸除恶,保家卫国,治国平天下?
或许我对尚未来得及踏入的现实太过悲观,在这安逸但却毫无波澜的生活里生活了很多年,安于此而疏于改变,于是再次目睹前人如此热血澎湃无畏智慧的时候,希冀着他们能够实现自己想要去做而不敢去做的事情。就像当年一无所知的年少,信誓旦旦的诺言。
然而,我还是觉得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里。权力游戏以命冒险的勇气,誓死捍卫立场的坚毅,拿起长矛冲向敌军的无畏,我想,如若自己处于那个场景,一定会是最没用的那个。或许阿谀奉承拍马屁,也许躲避求饶以立命。
看到这本宛如小说,比小说还要生动的历史,我唯有对所有伟大的人给予最尊敬的致意。多么奔放而又危险的年代,命不由己由君,生不易活更难。

最近正在看的一本书。因为唐人,因为一姐,因为桐华。听说已经开始拍剧,雷打不动的女一号,我不好奇,对两位男人倒是有兴趣。特别是霍去病。看着书,我想着小彭同学是否能演出我想要的那种感觉,在上册里,霍去病的出场太少,但我想他应该没啥问题,倒是九爷,如此深沉,内敛,又风度翩翩的一少年,胡歌是否能驾驭?终于读到下册了,期待着接下来的剧情。

青春,每个人都有不一样,但是相似的小事我们都经历过。
我的初恋女孩,是我的初中同桌,我一度不敢向她表白,成绩好人又美。初三她掉入所谓的精英班,这样我和她再也没有遇到过。我还因为她转班而苦过,这被班级同学嘲笑成为我的诟病,现在想想是多么好笑。
现在每每路过她以前家的大厦前总会不自觉的朝她家观望,这点我从书中柯景腾对李小华那段颇有感受,只是我没有她们两人的相互喜欢罢了。
我的青春,如山涧流水,如时间一般,白驹过隙,时梭般的逃离了我的生命,一睁眼,已经23。

有人说作者狗尾续貂了,我不认同。从我角度来看,这书没有前几本精彩很大程度是因为皇帝的问题!皇帝不温不火,无作为,没有可歌可泣的事迹,连个后宫绯闻都没有。趣味程度连纣王,夏桀这样的暴君都不如,暴君虽然让人不齿,但他们的故事激烈有高潮,所以可看性强。可这几个皇帝不温不火,作者想写出一些东西都难!

【尚未解释的谋杀】
巴隆·葛雷乔伊:
很多人认为巴隆·葛雷乔伊是意外地从桥上跌入海中淹死的,但事实或许并非如此。
雷加,赛蒙,杰瑞·佛雷:
很有可能这三个佛雷被曼德勒大人所杀,然后被做成馅饼用在拉姆斯·波顿婚礼上。
布兰·史塔克:
从第三卷给出的证据来看,几乎直截了当地指明乔佛里为意图谋害布兰的凶手。
乔佛里·拜拉席恩:
总的来说,提利尔家族的几个成员都有较大嫌疑。
【未知去向】
贾昆·赫加尔:
想要追踪一个能够随意变换身份甚至长相的人有点困难,但并非不可能。
珍妮·普尔:
瑟曦政变后珍妮被藏起来了一段时间,直到被泰温·兰尼斯特当做艾莉亚·史塔克的替身来巩固北境的统治。尚不清楚这段时间她被藏在什么地方。
简妮·维斯特林:
由凯特琳·史塔克和詹姆·兰尼斯特的两个视角所描述的简妮·维斯特林差别很大,看起来简妮王后似乎有个替身。
西利欧·佛瑞尔:
2005年,乔治.马丁指出,当西利欧在小说中最后出现时,情形已经十分危急并且令人绝望,他要求读者“做出自己的结论”。
桑铎·克里冈:
根据读者较为一致的观点,“猎狗”——桑铎.克里冈——并没有死。

正如他自己在书的末尾所说,像他所写的杂文,如果编成一本集子一口气地读下来,阅读感受并不太好,会有怨气。
建议读者可以在想读的时候拿起来读,不想读的时候就先放在一边。一本杂文集,文与文之间并没有太多的逻辑联系,稍作休整也好排遣怨气。
另外,一直在关注韩寒的成长。如今已身为人父的他似乎也在进行文风的转型,收掉了许多锋芒,却多了更多的人文关怀。这条痕迹从他的博客里一篇篇的博文中可以很清晰地看到。
与其他职业作家相比,华丽的文笔似乎并不是他的过人之处,但他的独立与勇敢,值得每个人的尊敬!

复仇,一个永恒的话题。有时,我会对复仇者对被复仇的人感到可悲,悲剧必须再次发生才能熄灭仇恨的火焰,而那道复仇的火焰是那么的灼热,盲目地蔓延,最终不知又伤及了多少无辜的人。
埃德蒙是不幸的,他在一天之内从最幸福的人变成最不幸的人--在正在进行中的婚礼上被宪兵缉拿,从此在黑暗的伊夫堡中度过了14年的时光。 有时死比生容易的多,爱的梦想一了百了,从此不用过那悲惨的牢狱生活。但是梅塞苔丝温柔的面庞总是浮现在他的眼前,希望,是他唯一活下去的理由。
上帝没有抛弃不幸的人,它赐予安德蒙复仇天使的新生。从此这个名叫基督山的人没有了笑容,幸福从他决心实行复仇的那一天开始远离了他。复仇,复仇,他要替上帝实行他的惩罚,他要用上帝赐予他的剑去沾满仇人的血。
复仇是那么的从容,那么的成功。伤害过他的人都获得了各种应得的不幸--死的死,疯的疯。他在这个世界上存活的唯一的目的已经实现,但是我们看不到丝毫的解脱,迎来的却是自己内心的质疑。复仇天使也需要得到救赎,放下了手中的剑,才能拥抱新生的阳光。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完成了使命,已经应该去追寻上帝,人类中的幸福不属于他,但是内心善良的人总是会种下爱的种子。海黛爱上了他,并最终阻止了他走向灭亡....爱,是获得救赎的唯一。
不管是从前的埃德蒙还是为复仇而生的基督山,我觉得他的内心一直都是善良的这一点从未改变。只是现实必须要让他散播一些恐惧之后才会让他从新获得内心的平和。等待和希望,我们人类一切智慧都存在其中。 等待是为了获得新的希望,而希望是人门生活,快乐的源泉。现实的残酷会不断地打击你,摧残你,而你要做的就是怀着希望,静静的等待,等待那个能让你改变一切的机遇,等待着那个你命中要等待的那个人。唯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等待就是你接受苦难的过程,等待就是你孕育幸福的过程,怀着希望等待.....你会找到只属于你的幸福。

终于看完第三本了,看到这儿我实在想不通,我中学时的历史都学了些神马啊。。。泪奔。。。
这一本从明英宗朱祁镇成功复辟的“夺门之变”后写起,叙述了忠奸不分的朱祁镇听信谗言,杀害曾救其于危难之际的大功臣于谦,而这也成为他继“土木堡之变”后在历史上留下的又一大污点,而在他病逝后,皇位传给了儿子宪宗朱见深,由于朱见深幼年时代颇为波折,没受过什么好的待遇,所以只求过个安生日子,懦弱成了他的代名词,朱见深最令人捉摸不透的就是他竟喜欢一个比自己大17岁的宫女,而且终其一生都没有改变。这位宫女就是万贵妃。在后宫中好不容易存活的儿子朱祐樘却是一个好人,更是一个好皇帝,却三十多岁就过劳死了,撂下的这副重担落在了明代三百年中最能闹的一个皇帝——朱厚照身上,宠八虎,建豹房,自封威武大将军,朝廷中充斥着一幕幕荒唐的闹剧,局势更是动荡不安,这时便引起了一位亘古罕有的文武奇才——王守仁,他清剿盗寇,平定叛王,勇斗奸宦,给后人留下了许多近乎神话的不朽传奇。
王守仁,号阳明子,人称王阳明。明代最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书法家、哲学家和军事家,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南京都察院左都御史,因平定宸濠之乱(宁王)等军功而被封为新建伯,隆庆年间追封侯爵。王守仁是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非但精通儒、释、道三教,而且能够统军征战,是中国历史上罕见的全能大儒。王守仁反对程颐朱熹通过事事物物追求“至理”的“格物致知”方法,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故提倡从自己内心中去寻找“理”,认为“理”全在人“心”,“理”化生宇宙天地万物,人秉其秀气,故人心自秉其精要,正所谓“知行合一”。北京交通大学、东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把它作为校训的一部分。

在看书之前,看过电影,其实书和电影大意相同,但是情节上却有着很大不同。也许书里面的情节更贴近事实,看电影时只是眼角湿润,看书时眼泪却真是不争气地掉下来。
我还记得在吃饭时一同事说,韩寒的《1988》写的很烂,我说,那是因为你没有和这本书产生共鸣,然后我潜藏了一句,因为你没有爱上过一个妓女。其实一样,想强烈推荐一本书,或者是书的文笔和想象力让你拜服,或者只能是你和这本书有着非凡的共鸣,明显本书是后一者。
也许我们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着这样的故事,入学时她是班级的第一,我的成绩一塌糊涂,然后我们为了一个女孩努力学习。之前还数学不及格的我,为了帮她解数学题几天几夜做了十几本课外习题集,居然下一次的数学可以得满分。然后想和她读同一所大学,想和她来到一个城市,最后却都阴差阳错地错过。每当回想到高中的那段日子,也总是会无奈地自嘲。
转眼八年半过去了,我们阴差阳错地居然来到同样的城市,和预想中不一样的是,我毕业来到北京工作,她大学毕业来北京读研。可是我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她也在微博上晒着她和男友的幸福。直至今天,每年固定两次的短信,过年和她的生日。除此之外,我却再也没有勇气和她见面,哪怕是电话。
耳边的那些年一遍遍响起,努力地使劲眨着眼睛,不让眼泪滴落。书中的结局定格于沈佳宜的婚礼,也许若干年后,我也能有幸参加你的婚礼,然后在心里默默说,谢谢你,谢谢你让我喜欢过你,那么真实地喜欢过你……..

不管怎么样,还是大结局了。虽然这个结局不像个结局,不明不白的,引起更多的疑惑和不解,各种猜测和遐想。
油瓶子到底是谁,他跟着大门里的阴军去了哪里,经历了什么,又怎么回来的?休养院里的人到底怎么了?那墓里到底有些什么,还有几层高处,还没有去到呢!
作者很不负责任得丢下这些。
我只能说,很纠结。

读过《鬼吹灯》和《盗墓笔记》后。感觉这本算是三本中最为突出的。作品条理清晰,语言简练。内容颇具趣味和神秘感。是本让人半夜看了毛骨悚然的书。拿过来给老娘看后,老娘总会忍不住问这书里写的到底是不是真的?相比较另外两本而言,我更推荐这本。

看冰与火之歌的时候,每一章都会以某个人物的名字命名,当时略微疑惑不解,但是因为急着追剧情所以也没有深究。直到美剧出来的时候对剧情讨论,从而引起了我对POV这种模式的兴致。
根据土产的百度百科,POV,就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写作的时候设定的某个人的视角。在冰与火的世界里,每一个主角都会有自己的POV,让我引起兴趣的是一个配角,伊伦葛雷乔伊,一个在遭遇了生死之后放弃了氏族身份转而侍奉淹神的狂热僧侣。如果没有他的这一段POV,可能就会对他的行为,甚至是所有铁种的行为,没有那么的理解。这个生存在盐与铁之地的以打劫为生的氏族,也许会简单的被归类于海上的蒙古族乞丐版。
我想冰与火的一个成功之处,就是在于我最初看书时忽略掉的地方,我们在阅读每一章的时候,都是跟随不同的主角的目光去看他们所看到的,跟随者不同的主角的思想去想他们所想到的。史塔克和瑟曦的聚焦点自然是不同的,【当罗勃带着北境大军战无不胜的时候都没有他大段的POV时(当然后来脑补了一些)就隐隐感觉有点不妙了,如果他都不值得被马丁多费笔墨,那么史塔克家必然是会输掉这场战争】我觉得比较妙的地方在于,当你跟着某人的pov一起思考的话,你就很难再对这个角色产生一种单纯的厌恶感,不管是瑟曦、詹姆、乃至席恩。不管是什么行为,肯定都是在受某种理由的驱动,一旦你随着书中的角色一起觉得这么做是合理的......so,这就是作家们孜孜追求的角色的丰满度吧,这些人就在我们的脑中有了粗糙的线条,这些角色就变得生动起来了,他们每个人就都有了自己的准则,去做着他们应该做的但可能并不太合理的而你却察觉不到不合理的事情。【很妙的一段还是跟罗勃和佛雷家有关,虽然没有罗勃的POV(参考别人的整理结果),但是史塔克家的POV并不少,其实他就是一个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青年,并且根本就觉得佛雷家注定要侍奉他这个徒利家的外孙。反而老佛雷倾家荡产压罗勃竟然被悔婚,愤然违背普世的原则杀害屋檐下的宾客,想必也不是全无心理斗争。如果有一段他的POV的话,说不定还会赢来不少的粉丝,从他对佛雷家的经营和布局上来说,我觉得他是个不亚于提立昂的人】
根据一贯的思维发散,如果谁把三国演义改编一下的话,可能会很精彩,只是不知道一辈子够不够写。毕竟这些真实的人的POV可是存在在不少资料里的。
一点题外话,好多人玩dota的时候喜欢喷队友(某人拿枪对自己猛射),其实无非就是POV的不同,麻痹的你一个吃香喝辣的后期抢着人头还猛喷辅助视野做的不到位技能放的不够精准还老是送对方人头的这种人最讨厌了,所以,无论是游戏还是生活中别的什么事情,还是要少对别人指手画脚啊。

对于基督山伯爵这个故事,我总觉得有那么点印象,某个人在经历过牢狱之灾后越狱并在小岛上发现了一笔巨大的宝藏,这个情节在我看来是那么熟悉,但我并不知道这就出自于大仲马的《基督山恩仇记》。如今读完此书,发现故事的中心根本不是我以为的发现宝藏,而是复仇。没错,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全书1372页中有四分之三都在讲这两个字。
故事的情节概括起来并不困难,主人公唐泰斯远航归来,准备结婚,同时他也当上了代理船长,看起来前途似锦。但是在唐格拉尔,费尔南的密谋下被捕,检察官维勒福为了保护其父将唐泰斯打入死牢。在死牢中,唐泰斯多次想轻生,但遇到法里亚神甫,得到神甫教育并知道巨大宝藏的秘密,在神甫死后唐泰斯钻进裹尸袋逃脱。找到宝藏后,唐泰斯发誓向过去迫害他的人复仇,但同时也向帮助他的摩雷尔船主伸出援助之手。在精心的策划下,唐泰斯复仇成功并结束了怨念,最终和深爱他的海蒂乘船远去。值得一提的是,唐泰斯对三个仇人的复仇采取的手段和三个人的职业和罪恶性质有关。他让夺去他未婚妻的费尔南失去妻子,身败名裂自杀而亡;他让害人利己的维勒福家笼罩在死亡之中,妻子毒死多人后和儿子双双服毒自杀,而维勒福最终也发疯;他让逼的唐泰斯父亲而死的唐格拉尔破产并忍受饥饿之苦,如果不是最终心软,唐格拉尔肯定也会像唐泰斯的父亲那样被活活饿死。不同的人,不同的结果,大仲马的巧妙安排值得赞叹。
细细分析以下,可以看出唐泰斯为了复仇做了不少准备工作。海蒂是他买来揭露费尔南背叛主公的,瓦姆帕是用来对付逃亡的唐格拉尔的,安德烈亚是用来揭露维勒福活埋弃婴的。同时,唐泰斯还买下来能勾人往事的奥特伊别墅,告诉维勒福夫人下毒的方法让她害人,贿赂电报员传递假消息让唐格拉尔走向破产,在报纸上登出消息让费尔南的背叛人尽皆知等等。总之,可以看到唐泰斯做好了充分准备,甚至还扮演了神甫,爵士,水手等多种身份。他以上帝的委托人自称,来惩罚那些有罪却逃脱责罚之人,对于那些无罪却被误判者,他倾力相助。如果不是梅尔塞苔丝认出他并祈求保住阿贝尔的性命,唐泰斯本可以继续这样以不为人知的方式继续复仇,如果不是他的复杂让本来与此无关的维勒福的儿子小爱德华死去,他本可以更冷漠的注视着周围发生的一切悲剧。在马赛离开梅尔塞苔丝后,唐泰斯似乎觉得自己看错了往昔,十年来自己所准备的一切都是在走错路。他感到无法做出对往昔的准确评价,他只知道自己的伤口,却忘了自己是如何受伤的。过去的已经过去,往昔已经走远,如果拿出来重提并附加于他人身上,是不是对呢?显然,复仇是整个故事的基调,一切都是为了复仇,复仇的光芒高于一切,但到了这里,这光芒似乎不那么明亮了。
正如梅尔塞苔丝所说,在唐泰斯和其他人之间有一个深渊。复仇这个信念让这个深渊永远无法得到填补,毁灭了三个家庭,几个无辜的人也因此而死,唐泰斯只看到了过去,却没有看到未来,甚至在他完成复仇大业后想把海蒂托付给瓦朗蒂娜,自己一人离那些朋友而去。即使世上没有什么人比得上他,跟他相像,但他却还是得不到真正的宽恕。从本来善良、信赖人、漫不经心,变成爱报复、不外露、凶狠,更确切的说像又聋又哑的命运一样冷漠无情,这就是复仇给唐泰斯带来的转变。所幸的是,海蒂给他带来了爱,通过她,唐泰斯与生活联结了起来,从而能忍受胜利后的痛苦和悔恨,甚至能得到最终的幸福。
在我看来,只有在最后故事结局的时刻,唐泰斯才得到了幸福,复仇其实也是他经历的一种苦难,一种折磨。“必须曾经想过死去,才知道生是多么欢乐。”唐泰斯这样告诫马克西米利安。至于人类的全部智慧包含在等待和希望中,我无法做出评价,也许是对的。唐泰斯在监牢里的岁月中,需要的确实是等待和希望,对于获取真正的幸福,似乎也需要等待和希望。

纳博科夫在《文学讲稿》中说:“阅读普鲁斯特对伊一个粗浅的读者在读这部著作是会感到乏味,会哈欠连天,以致根本无法把它读完——让我们姑且这样说吧,对于一个缺乏经验的读者来说,似乎书中叙述者所感兴趣的事情之一就是几家贵族间的宗族关系或者联姻.....那些就是论事的读者似乎还会下结论说,这部小说中主要事件就是由一连串的聚会组成的。比如说吧,书中写一次晚餐就用去了150页的篇幅,写一次晚会就占去半卷书的长度。”
这个分析也可以看成是对《洛丽塔》的注脚。许多读者想读《洛丽塔》的时候,很多情况下是对小说的故事感兴趣,小说的故事梗概也的确是吸引人的,但是这样的读者在纳博科夫看来是粗浅的,对小说的理解是不深刻的。纳博科夫并不赞成这样的读者,他在《关于一本题名<洛丽塔>的小说》中对某些出版社的讽刺就证明了这一观点。纳博科夫在尽力告诉读者《洛丽塔》不是普通的,低浅的小说,《洛丽塔》是艺术。“绝不能从读故事的角度去读《洛丽塔》,而必须看成是亨伯特对往日的召唤,而不是对往日的描绘”
在《洛丽塔》中,我们总是能感受到有两个在交流与难辨的声音。在《洛丽塔》中,实际上有两个亨伯特,第一个是回忆中的亨伯特,也就是亨伯特在手稿的故事发展中的存在,亨伯特与洛丽塔的故事发展。这是“经验自我”。另一个是讲述故事的亨伯特,坐在监牢里写回忆录的亨伯特,这是“叙述自我”。故事的发展是完全置于亨伯特的自主意识之下的,他几乎是全能地存在,他决定什么要讲,什么不要讲。因此《洛丽塔》除了John Ray Jr.前言之外是封闭在亨伯特意识中的整体。这也是小说主体意识的建构。同时在这个主体意识之中有存在这两个不同的,但是不断在进行着对话的声音。叙述自我在找回经验自我,也不仅仅是找回,而且是对现在的他的脱罪和救赎,“是建构‘此在’的方式。”也就是说,亨伯特这部书的目的是为了现在,即当下。这一点在小说中是可以确定的。亨伯特通过过去的他建构“此在”的方式有两种,一个是脱罪,一个是救赎。
个人看法,幼稚。
纳博科夫的批评是刺人的,要时刻警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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