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到现在,个人觉得,朱厚熜能耐上最为接近老祖宗朱重八了。
在位时间,在书结束时已40年,斗倒了无数权臣,从杨慎他爹到严世蕃他爹;表现类他那位先祖爷爷的彪悍,群臣群谏,要是朱重八,定然是那就全部下岗,他无惧的打板子;极为聪明,相对于爱玩儿堂哥朱厚照,他可以均衡的设定底线,两不相犯。
但他毕竟离开国祖爷爷还是很远的,没有他的勤奋,所以,也将受制于人,只是同他爷爷一样,有苦肚子咽。
杨慎、徐渭、戚继光、徐阶,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笔力,一个个都是如此的生动,想忘也不能。

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史蒂夫•乔布斯传》看完了,这本书让我获得了一种非常独特和愉悦的阅读体验,翻阅乔布斯的疯狂一生我受益匪浅。他的事迹表明,个人是可以改变世界的,只要你足够疯狂。
他是一位极具创造力的企业家,他有如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和犀利激越的性格,充满追求完美和誓不罢休的激情,他创造出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手机、平板电脑以及数字出版等6大产业的颠覆性变革。
下面是我在阅读此书的过程中留下的一些读书笔记,其中有乔布斯的名言,也有书中作者的观点,当然也有我个人的感悟和想法:
1. 苹果产品的理念:至繁归于至简。
2. 在乔布斯的劝说下,克里斯•埃斯皮诺萨从伯克利退学,乔布斯给出的理由是:学习的机会有很多,但是研发Mac的机会只有一次。
3. 优秀的木匠不会用劣质木板去做柜子的背板,即使没人会看到。
4. 当海盗,不要当海军。
5. 现在的失败者会成为以后的赢家,因为时代在变。
6. 比尔盖茨:我们都有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我闯进他们家准备偷电视机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把它盗走了。
7. 乔布斯30岁时的生日请柬:有句古老的印度谚语是这样说的:“在人生的头30年里,你养成习惯;在后30年里,习惯塑造你。”过来跟我庆祝我的三十岁吧!
8. 斯卡利能和善,关切,彬彬有礼地对待错误,而乔布斯做不到。(人无完人,乔布斯也不例外)
9. 乔布斯很多时候都没有掩饰自己心中的想法,所以显得苛刻。斯卡利想让别人高兴,并会顾及人际关系,所以有些圆滑,世故。
10. 乔布斯精于操控别人,只要他愿意,他就能哄骗和迷惑其他人而不觉羞愧。
11. 苹果广告词:致疯狂的人: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驯,他们惹事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安于现状。你可以认同他们,反对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惟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寻常的事物。他们推动人类向前迈进。或许他们是别人眼中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让我想到了疯狂英语)
12. 斯卡利妻子利兹对乔布斯说:“当我看大多数人的眼睛时,我能看的他们的灵魂。可是我看到你的眼睛时,只看到一个无底洞,一个空洞,一个死区。”
13. 你的梦想是什么?
14. 我会永远记得苹果,就像所有男人都会记得自己爱上的第一个女人那样。
15. 迈克•马库拉教过他,你可以根据封面去评价一本书,而一家伟大的公司必须从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映射出自己的价值观。
16. 说服IBM公司允许保罗•兰德为自己设计NeXT标识,这是乔布斯相信现实能够被意志扭曲的一次小小奇迹。
17. 乔布斯确实需要投资者,非常需要,然而他也足够冷静,没有表现出来。过了一周他才回复佩罗的电话。
18. 乔布斯的管理理念之一就是,不时孤注一掷,把公司压在“一些新点子或者技术上“,这样做至关重要。
19. 乔布斯:“我喜欢活在人文和科技的交叉点。”
20. 沃尔特迪斯尼:挑战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其乐无穷。
21. 他创造了他的时代中最好的2个品牌---苹果和皮克斯。
22. 《玩具总动员》上映之后,皮克斯上市了,22美元开盘,39美元收盘,乔布斯持有公司8成的股票价值涨到原来的20多倍,达到12亿美元。
23. “我的未来不需要游艇”,他说,”我做这个从来都不是为了钱。”
24. 看到斯卡利把苹果搞的一塌糊涂之后,乔布斯后来悲叹,“他们只在乎如何赚钱,主要是为他们自己,同时也是为苹果,而不在乎如何制造出色的产品。”
25. 现实总是有一个奇怪的习惯,要追上嘲讽的步伐。
26. “他让我觉得就像是个一辈子的朋友了。”阿梅里奥回忆说,乔布斯的确非常擅长这一手。后来,当他被乔布斯赶出苹果后,他伤感地说:“我痛苦的发现,那是一个极端复杂人格的一个侧面。”
27. Helnlnt sonenfeld曾经这样描述亨利•基辛格:“他撒谎不是因为那符合他的利益,他撒谎是因为那是他的天性。”Jobs生性就喜欢误导人。
28. 数字极客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说:“吉尔•阿梅里奥遇到史蒂夫•乔布斯,比赛就结束了。”
29. “买苹果电脑的人就是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他们代表了这个世界的创新精神,他们要去改变这个世界。我们的工作就是为这种人制造工具。”
30. 因为很多人认为他们是疯子,但是在那种疯狂中我们看到了天才。
31. 他依然还没有给他的奔驰车挂牌照,而且仍旧把车停在前门旁边的残疾人停车区,有时候还要占两个车位。这辆奔驰策车成了一个“流动的笑话”。
32. 《乔布斯的魔力演讲》一书中提到:“乔布斯的演讲往往会刺激听众大脑中多巴胺的分泌。”
33. 至2010年年底,苹果公司已经售出9000万部iphone,其利润占全球手机市场利润总额的一半以上。
34. 苹果零售店的总负责人,也是GAP的前CEO米勒德•米基•德雷克斯勒,他曾经把死气沉沉的GAP连锁店变成了美国休闲文化的标志。他也是这个世界上极少数的在设计,形象和消费者需求方面与乔布斯同样成功和精明的人。

朱家的子孙很有趣,以不同的方式演绎自己的人生。
朱见深是个重感情的人,那个许诺会自己陪着自己的宫女万姑姑大他十七岁,从他两岁起开始陪伴他,直至死去,当年明月说得是,她其实不需要太紧张,不论她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她在这儿,朱见深就会一直爱护她。只是,对一个女人而言,总是觉得不安全的,总是想要握住那个自己深爱的男人,总是希望能有着“愿得一人心”的奢望,深宫,无望。
朱厚照的老爹,是个好人,也是个好皇帝,所以,早早的谢了幕。
朱厚照,看着这书,我觉得他很是可怜。却是,一份辞不掉的工作,却是个军事奇才,但却无人理会。
正题上,明朝不只是有皇帝的。原本,我是极为排斥宋明理学的,所以,很彻底的,这方面不读不看不会,考试的时候自然不见之,反正有别的题答,及格就行。但看完此书,作为“军事家、文学家、政治家、哲学家”的他,却让我深深迷恋上了。他忽而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存在。他的一生和他的学问是分不开的。自思己往,对某理论某学派的喜好,如果没有此前接触过,定然是受授课老师的影响,他若讲不明白,我比觉得寡然无趣,弃之。但也不乏当年明月这样的人,能让我改变态度。我并不是说,当年明月能教我哲学,但我相信的是,这本书告诉我的王阳明的生平,让我绝对的喜欢上他的学术。

帕拉尼克的小说《肠子》,被称为邪典之作。曾听他朗读的听众中,已经有73人昏倒过。人们往往是站着听,突然好象有人开枪扫射一样,人群中出现几个空洞,有人摊倒在地,还有人磕到书架的角,擦破了头。帕拉尼克被称为世界上最变态的作家,但他自己却认为,他是不折不扣地表现了,这个时代人们真实的生活。
确实,残忍便是这个时代最鲜明的特征;残忍不但表现在对别人,其实对自己更加残忍;残忍也不仅仅是在肉体的摧残,更深重的是精神的戕害。因此,艺术的美感,不再来自重重魅影,和温柔可爱形象的混合,而是来自残忍。《肠子》写的是一个少年,为了寻找性自慰,却不小心把自己的肠子弄了出来。他说,如果你想体验摸到肠子的感觉,可以去买一包羊皮避孕套。
他写道,拿一个出来,展开,包上花生酱,涂上润滑油,抓住放进水里。然后,试着撕扯,试着把它撕成两半。但是它太韧太有弹性,滑腻腻的让你抓不住。你现在明白我要对付的是什么了吧。你松手一秒钟,然后,内脏就会被掏空。你为了一口空气,游向水面,然后,内脏就会被掏空。你不游,然后,就会淹死。这是一个抉择,现在就死,还是过一分钟再死。
也许,我们每一个生活的人,手里都握着自己的肠子,在无聊而残忍地玩亵着。很多时候,我们都会感到生活的迷茫,其实,这世界已经明了去向。过去或现在,一样以万物为刍狗,过去的大恐怖,是自然的伟力,世界的无序,是上帝一手缔造,人必然在混沌之中生与灭。现代社会,为我们提供了貌似精准的秩序,但堕落焦虑却没有消失,甚至更为广大,而蔓延四处。
帕拉尼克所表现的,便是在堕落和焦虑中,活腻了的人类。只有在自我凌辱、自我戕害的想象里,才能得到一点安慰。就象另一个当代恐怖大师所表现的,专门研究人类精神出路的哲学家,却主张以屠杀同类为手段,来清理这个业已沦落不堪的世界。因此,帕拉尼克坚持说,我所有的小说都有关孤独,一个人想方设法与世界发生联系。只不过找到的方法,是由愤怒、失望和怨恨组成的。
这是另一种美国梦,这个乌克兰后裔的美国人说。他的名字帕拉尼克,是祖母和祖父名字的组合,在他还没有出生之前,他的祖父便把祖母杀掉后自杀。而他的父亲侥幸存活下来,但后来,却因为跟一个囚犯的妻子通奸,被放出来的囚犯,活活烧死了。他是这样写自己的父亲的,父亲死后,一帮孩子到他屋里收拾遗物。一个人开始哭,大家都跟着哭了。
后来,有人在父亲的遗物中,发现了半瓶伟哥,大家又笑了起来。然后又接着哭,又再发现半瓶伟哥,大家又破涕而笑了。在美容院冰冷的理发椅上,当我再睁开眼时,发现自己的脖子还在,脑袋也还在,于是我也笑了。作为变态作家,帕拉尼克却对于人类的未来,有着严肃的思考。他认为,应该让人们回到原初的状态,过着饮血茹毛的生活。
他说,应该毁掉这个时代的消费文明,让所有的大厦都长起藤蔓,让所有的华服在衣架上腐烂。我觉得,他的想法几乎和我一样。这个以表现人类异态行为为乐的人,却有着浪漫的个性,也许这就是他的祖先,血液里遗留下来的。他诚恳地表示,作为一个人,我情愿被认为是,一片美丽而独特的雪花。是的,残忍的,才是美丽的,就象给大地带来凛冽寒冬的雪花。

看了很多的书,但是传记这是我看的第一本,不是因为媒体的大肆宣传,而是因为它的产品,那种简单和时尚是我喜欢的,我一直相信每一个产品都有它产生的原因,苹果产品我第一次接触的是ipod,当时就特别震撼,怎么还可以这样播放音乐,从那时起开始关注苹果,并深深地喜爱它的产品。
人们总是这样吧,享受着现代科技带来的方便,没人会去关注背后的来由和艰辛,只觉得这是时代在进步,没有太多的人去在意是谁推动了时代的进步,我也一样,如果不是听到自己一直喜欢的产品 公司的CEO去世的消息,可能也不会来关注他的一生。但是,听到乔布斯离世的消息还是很震惊的,记得当时在家里和家人一起吃饭,新闻说了这条消息,我就一下子停了下来,然后有点感叹人生苦短。
这本书看了好长时间,因为有同时看几本书的习惯,还有时间有限,都是晚上的时间看的,直到这几天才看完,乔布斯的一生仿佛有了轮廓。性格决定命运好像在他身上有很好的体现,他追求完美,喜欢简单,全都体现在它的产品上。要么是棒极了,要么是狗屎,这种极端追求,很多人都接受不了,但是正是这样才最终让他的同事们做到了自己认为做不到的事情,虽然大家对乔布斯的做事方法有微词,但最后他们都说乔布斯是对的,我想这就够了。还有他的新家没有几件家具,因为他找不到符合他要求的家具,更体现了他对完美的追求。
乔布斯带给科技界的不仅是伟大的产品,还有业界关于开放和封闭的争论,在苹果之前,没有一家公司是自己的软件,自己的硬件,而这些软件和别的硬件是不兼容的,他想自己掌控自己的产品,而不想受制于人。另一家公司微软提倡的是开放的平台,软件可以放在任何设备上应用,它是世界上最成功的IT公司之一,苹果的出现让人们相信封闭的系统和硬件也能成功,只要你能制造出伟大的产品。我想世界的多元化就是这样体现的吧,没有什么是绝对的,也没有什么是不可超越的。
带给我最大感动的是书的结尾,作者打趣道这是乔布斯的传记,他有那么强的控制欲,然后写了乔布斯自己说的话。那几页我想是乔布斯一生的集中体现,很朴素但是很有力量的话语和思想,有他对企业的看法,他想打造一家传世的公司,而不是为了盈利;有对现代科技的看法,他认为科技与人文的结合才是自由魔力的;也谈到了他的性格,他对待同事的方式。有一段话“有时候我对别人很严厉,可能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我还记得里德6岁时,他回到家,而我那天刚解雇可个人,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人要怎样告诉他的家人和幼子他失业了。肯定很艰难。但是必须有人去做这样的事。我认为确保团队的优秀是我的责任,如果我不去做这件事,没有人会去做。”这是对他最好的诠释,他是一名合格的CEO。
每个人都逃脱不了死亡,乔布斯也一样,书读到最后,感觉很伤感,他还有很多他未完成的想法,他对死亡的无奈,对苹果的不舍,对家人的留恋,都是一个平凡人的最基本的宿命。他很喜欢鲍勃迪伦和披头士,他告诉我们要不断前进,否则,就如迪伦所说,如果你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没有什么比血液、精(河蟹)液、屎尿更能打动人心了。
haunted,在英文里面有“缠住”之意。
每一个细节的刻画,令读者肠子绞痛、脑袋眩晕,
每一个人物都是你我,真实到让你我为此而羞愧恼怒。
当你知道作者充满戏剧性的人生后,
对他能写出此奇葩作品也不感到惊奇。
另外《搏击俱乐部》是部好电影,
但结局太不让人绝望了。

作品中艾利雅史塔克从卷二开始流浪,直到卷四(我目前看到她流浪到布达弗斯)也没有机会和家人见上一面,更别说“回家”这个奢望。众所周知,史塔克已经没有家了。艾利雅的剧情穿插在整个剧本里就是一次别具匠心的大冒险,是一条带领读者更好的了解维斯特洛乃至整个冰与火世界的线索。艾利雅大冒险,冰与火大冒险,堪比爱丽丝梦游仙境了。

他的弟弟被指控谋杀他的儿子,审判之后弟弟被宣判有罪。于是他深夜闯入地牢营救弟弟,不料弟弟逃跑后杀死了他们的父亲。他悲痛万分。
从卷三开始,詹姆开始作为主角之一登场,卷四开始,瑟曦作为主角之一。看来兰尼斯特家族和史塔克一样重要。然后兰尼斯特的命运也好不过史塔克到哪里去。马丁真是残忍,这书发展到后面估计全部死光光。

贴到它身上的标签可以有很多个。重口味,惊悚,好笑,反胃。不过这些评价都是别人的,有贴上去的理由,但不代表你一定会支持。我给它的标签是,条理清楚,思路清晰。
的确,它有一点惊悚,圣无肠的故事在一次饭前失手阅读,多少影响到了一些胃口,但不是因为恶心,否则我会反胃而吐出来。我不是打手枪的圣人,却曾经是一个门徒。这使得那些在脑海中划过的想法一旦以这般恐怖的形式揭穿,最能让人不寒而栗罢。每次看到圣无肠的名字,我似乎都会不由自主想到那个在游泳池像个怪物一样挣扎的情形,那个恶心又胆颤的情节,人也许总是能对于自我摧残比较容易震撼,这正是帕拉尼克一直想说的吧。
不否认这是一个小故事,恰好使我对前几个枯燥故事带来的懈怠一扫而空。
人对于残缺的东西总是印象深刻,提起被删掉的故事,大多都会兴趣盎然。除此之外,另一个“演员”们眼中的恶魔,克拉克太太也是难以忘掉的。
如今一提到死亡或埋葬,总让我想到“富贵”这个绝好的模型来加以比较。富贵的幸运之处是能感受死亡本身的痛苦,而对克拉克太太来说这显然比不上生前的痛苦和绝望。于是她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胜过大自然一笑便横飞碎肉和血的鼻子,胜过圣无肠自己咬断肠子,胜过媒人以自己家传的笑话那样死亡。
胜过….…
无论帕拉尼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作家,至少在肠子和搏击俱乐部中都体现了同一种思想。魏提尔先生在作家研习营和波顿在用碱烧伤自己的手背时说的话都传达着,人生来就要经历痛苦,痛苦将人磨砺,在所有的痛苦都看起来渺小到我们无所畏惧时,我们这快粗糙的石头也就被抛光打磨变得光滑诱人,我们自身也就获得了重生,这才是真正的生命,而不是那些看起来循规蹈矩的生活和装出来的兴趣。况且,人性本身就渴望折磨和痛苦,人们会对悲惨的对象投以更多的目光和关注,浇灌在这些对象之上的同情与爱心让那些渺小的人看来分外宝贵,于是他们说服自己,其实痛苦折磨这样的事情带来的好处更多,只要将自己摆在一个受害者的位置就好。这便是肠子中的演员了。搏击的区别就算是痛苦更多的是带给自己享受和启示了。

关于爱情,是迷惑,是执着,是甜蜜,是酸楚,是孤注一掷。
读罢张小娴的《面包树上的女人》,心里有着隐隐的说不出的忧伤。初读时是怀着寻找爱情的答案而来的,一直把张小娴当作爱情的诠释者,希望从她的作品中找寻到爱情,是的,我找到了,但是却和我起初的设想是完全不同的。
想象中,以为《面包树上的女人》会和夏七夕的风格一样,青涩,憧憬,叛逆,迷失.....但不是,.张小娴却是在夏七夕的下一个阶段去寻找爱情,更精进的一个时间,是爱情在青春期之后的一个具备自我思考能力的阶段。
程韵,故事的女主,有着对爱情完美的渴望,在对爱情的执着中一次次的迷失自己,林方文的冷漠、不善表达,让程韵心里的不确定与日俱增,心里的孤独感越发的膨胀,遇上这种男人是伤还是错,她是付出者,不顾面子,不要自尊,只是忠于自己的内心,希望自己的执着能换来真心与关爱,可是,林方文的被动与关心与程韵总是差了一个节拍,每次的相拥都是程韵落寞的开始,这是个不踏实,没有安全感的怀抱,要不要继续,要不要?这是一直折磨程韵的问题。我想如果换做我,我会怎么样,也许以前的我会甩脸子,不再理会林方文,可是,现在我的心情竟慢慢的趋向程韵,我心疼她,她的付出,她的难过,她的坚韧,放佛我一一陪着她在体会。即使遇到徐起飞这种经济适用男,踏实安稳,程韵的心里最终放不下的还是林方文。
一个是爱你的人,一个人你爱的人,你会选哪个?程韵选择了后者。爱你的人给你一切,让你舒心,但放佛生活中缺少什么;你爱的人对你没有爱情,这份爱是痛苦难挨;庆幸林方文的不爱只是不会表达,只是那种欠扁的性格,幸好经历了多多少少,又在一起。
迪之和光蕙,女主的闺蜜,这两个人的爱情都是见不得光的爱情。迪之一次次的遇到不善的男人,不是已婚就是花心,除了初恋邓初发,她的感情从不避讳男人的身份或者说是自己在别人眼中的身份,只要是她爱的就可以,她是单纯的,她天真的以为比他大二十岁的钻石王老五田宏会一直爱她,是的,她始终是进不去她的圈子,她高估了那个人,走走停停,还是邓初发给的感情最安全,可是这份感情已经失去了保质期。光蕙的“小三”做的也不开心,她要最好的生活,却得不到那份婚姻,依然屈膝于金钱,这是她最好的心里安慰。这是被讨厌的爱情,但是在这里她们两个人也是有着对爱情的执着,只是掺杂了不该有的东西,注定是被人白眼相待的。
当然,最幸福的莫过于简单的人,简单的相识嫁人,如小锦,她的老公像大蚂蚁,但是他们的幸福又是别人最羡慕的,在其他的人在爱情里摸爬滚打时,她已经有了两个孩子。
比起被铁饼砸中被“带”走的韦丽丽,生命只要还在,一切都是美好的。
读罢,心中总是有一个在群山环绕之中的湖泊,湖面烟雾渺渺,湖的一侧水流缓缓地进入,另一侧湍湍的流出,像爱情,一面是收获,一面是付出,并不一定是对等的。等到阳光照进山谷,雾气疏散,这才是爱情的真面目。
如程韵所说:我做得最好也是最失败的事情就是爱你。
爱情,我依然在寻找。

凡事有今日必有明日,有前者必有后者,生生长流。看了《山海经密码》,是天道和人道之争,无我和小我之争,很遗憾,最后谁都没有赢。
开始喜欢江离,后来越看越觉得他很自私优柔(像我们大部分人),越向后看越喜欢有莘不破,单纯的心有时才是强大的。

洛丽塔
女孩:13
大叔:40以上 奔50的人了
在洛丽塔丢失以后 亨亨老者在望向操场上的少女时 感慨了一句关于自己和少女年龄差距的话 表明他已快50
daddy-long-legs
女孩:18
大叔:32
俩位大叔 在人前都是正人君子 绅士 慈善家
都各自用着看上去很文明的方式
各自俘获了心仪的小女孩
长腿叔叔是洛丽塔的光明版
都用第一人称 书信形式
洛丽塔直接窥见亨亨内心的扭曲
而长腿叔叔 从女孩的角度 把故事弄得很温纯 阳光
一个自从出版就饱受质疑争论 一个却成了青春成长必读物
但实质都是大叔和萝莉的恋情
洛丽塔开篇充满了亨亨内心的各种欲望 暧昧的语言
在望向洛丽塔时内心的飞扬的思绪
就洛丽塔来说
自幼就无了父母
身边唯一可以信任的 并对她有很大吸引力的就是亨亨了
亨亨披着羊皮 在表面上 对少女是友好的 但对于满足他的愿望时 是循循渐诱的 少女也就步步走入虎穴了
再说daddy-long-legs
女孩艾伯特自认为赞助她的好人“hate girls”
根本不是那回事
实质是一个伪善 富有 而又不正经的大叔
也许有恋童癖
很明智的选择了做一位慈善家
利用捐助孤儿的方法 不断地和小女孩打交道
最终瞅上了一个品学兼优 好脸蛋的女孩
然后以“伟大的资助”为由 让她上学
一面要她以写信的方式最为唯一的回馈方式 其实是在一遍暗中监视这女孩的一举一动
最后 又以探望一位仅在幼时见过一面的外甥女为由 正面以杰维少爷的身份出现在女孩艾伯特面前 光明正大 实猥琐卑鄙至极
期间慢慢俘获女孩的心
然后又在信件中偷窥女孩对杰维少爷的感情
各位读者们可以从洛丽塔中亨亨先生的内心狂喜中想象出这个阴暗的大叔 在窥读女孩对维平先生的感情时内心的狂喜 与 猥琐
相比来说
洛丽塔的直接从亨亨的内心来讲述故事的进程
直接表现猥琐 倒是很诚实
而长腿叔叔
同样是勾引少女 真是煞费苦心 装得比亨亨先生还文明
还有素质 还自然 哈哈哈
亨亨先生自以为很聪明 很英俊 很吸引人 开始时很不露内 自以为很明智地做出了一连串的决定 和洛的母亲结婚 再打算以意外杀掉她 装得很悲伤地在送葬时 等等等等
在接触洛丽塔时如何合理的触摸她来满足自己 等等等等
最后再见面时 得到的却是洛丽塔坚决又苦笑的“不 不”
而人家长腿叔叔既得了恩人的美名 又有名正言顺的 名垂不朽的dear-daddy-long-legs之称 又是位惹人爱的杰维少爷 又成了长长久久的恋人
说了这么多 我想说的就是
什么光明黑暗 其实都是一丘之貉
啊哈哈哈哈 亨亨 谋划了那么多 结果还是没长腿跑得快
输了吧
原创评论
自我片面理解 多有不足
各位见笑了

比起现在的言情,我更钟情于古代的言情,见多了现实的爱情故事,再多的石比金坚,海枯石烂,情深意重都经不起,时间,距离,金钱的磨砺,周遭朋友的,同学的,包括自己的爱情都是以不完美画上了句号,根本就没有小说中写的那样伟大,小说中的爱情的阻力往往是有个同样深爱主角的配角,也就常说的小三,现实社会的爱情里充当小三的往往不是人,而是些别的东西,虽然小说的情节还是很感人,总觉得有点假,看的时候就会和现实的进行比较,反而会觉得有点假,还会质疑真的会有这样的爱情吗?
古代的言情题材的种类比较多,历史的,穿越的,神话的,仙侠的,宫斗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也许是古代本身对我们现代人来说就是个无法完全预知的世界所有想象的空间不较多比较广,也就忽略了时代背景的真实性,更加集中关注书中的主人公的爱情。
很喜欢大漠谣里的小霍,阳光,开朗,对金玉的深情,很多人喜欢九爷那种为了成全别人牺牲自己的精神,其实我不是很喜欢这种隐忍的性格,谁不是自私的,明明就是喜欢,为什么要思前想后,顾虑太多,为了那些蹩脚的借口推开了自己的幸福,到头来痛苦的还是自己,虽然后来他觉悟了可是晚了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只能怪自己。反过来,小霍就很好,虽然他中间的手段也不见的是光明正大的,但是他对金玉的情是真的就够了,这不就验证了我那句人都是自私了,太无私的就显得有点矫情,有点作。没看之前看了下简介,说很剧情虐心,两男一女,三角恋永远是言情小说固定的框架,剧情也是在三人的爱恨纠葛中发展,最后女主总会做出选择,有时会是大势所起,女主在大家的祝福中和心爱的在一起,有是时会是相反的结局,这就要看作者的想发了,也许在写大结局的时会作者受了刺激来个BE那也是无可厚非的,但从我这就出发,我还是喜欢HE的,因为过程就已经很虐了,要是到最后还是没办法善终的话,会让人没法喘息,对于大漠谣的结局,我还是比较喜欢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也算是大团圆结局吧。同是桐大的作品做为大漠谣续集的云中歌,云歌就没有金玉那么好运,爱她的和她爱的都死了,到头来只能孤身运走大漠,比起来我还是喜欢大漠谣,最近大漠谣在拍电视剧,追剧的日子不好过,哈哈。。。

明太祖朱元璋本想死后将皇位传给自己最喜爱的儿子朱标,没想到儿子没活过老子,死在了前面,只好将皇位传给了时年21岁的孙子朱允炆,明惠帝朱允炆既建文帝,朱允炆像他的父亲一样性情温和,并有黄子澄、齐泰和方孝孺三位儒家文臣辅佐,发起了一些政治上和制度上的改革,翰林学士们成为了没有“丞相”头衔的皇帝顾问,而《祖训录》是严格禁止任命丞相的,看来其意图是大大背离了太祖高皇帝所做的安排。这些改革使权力归到皇帝信任的顾问的名下,加强文官之治,以削弱将军们和皇子们的权势,同时也给了燕王以发起叛乱的口实。
燕王朱棣的生母许是洪武帝的一位贡妃,不是他自己后来所说的那样为马皇后所生,这种说法是想在他从他侄子手中夺取了帝位以后按照嫡长子继承原则使他的即位合法化。建文帝即位几个月后就开始削藩运动,朱棣正想反了呢,又有了不念经的和尚道衍(姚广孝)的撺掇,装了一阵疯子,赢得了准备的时间,开始了一场血腥的、持续三年的军事对抗,后来这场战争被掩饰而说成是“靖难”之役,说是建文帝破坏了洪武帝的祖训。朱允炆手下全是书呆子,因为他的祖父为了他的安全统治已经为他把所有会打仗的将军全杀死了,他的手里只有一个会间歇性发作白痴症的自大将军李景隆,后来朱棣攻入了皇宫,朱允炆在宫内放了把火,就失踪了,而下台后的建文帝下落,却又成了千古疑案,众说纷纭。主要有:隐居说、自焚说、削发为僧说等等,害的朱棣派出郑和下西洋“欲寻踪迹”,派户科都给事中胡濙这个老牌间谍遍行乡野长达16年,搜寻建文帝下落,一直到朱棣死前一年的一个晚上,他已睡下了,但听说胡濙回来了,急忙穿上衣服,在卧室单独召见。虽然说的什么不知道,但我也倾向于朱允炆已经过上了平静的日子,与世无争了。后来方孝孺、黄子澄那帮人都死得好惨,各种死法,九族都灭了,唉。。。朱棣继承了朱元璋要么不做要么做绝的一面。
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间完善政治制度,发展经济,并充分发扬了其“马上天子”的特点,亲征数次,开拓疆域,把蒙元贵族的残余势力收拾得服服帖帖。迁都北京,编修《永乐大典》,派遣郑和下西洋,使明朝发展到顶峰,明成祖的统治时期被称为“永乐盛世”,那时我们真是牛啊,周围什么朝鲜啊越南啊全称臣进贡啊。。。
朱棣在北征返京的途中病逝,为了避免次子朱高煦趁机作乱,杨荣、杨士奇、杨溥(史称三杨)三名辅政大臣秘不发丧,朱高炽得知后立即派儿子朱瞻基出京迎丧,由于大臣们的精心安排,总算没有爆发什么叛乱,政权得以平稳过渡,将皇位传给了长子,明仁宗朱高炽,朱高炽是个大胖子,身体还有点残疾,但是朱棣很喜欢朱高炽的儿子朱瞻基,所以立他为太子,朱高炽在位期间发展生产、与民休息,为“仁宣之治”打下基础,但也短命,在位仅十月。朱高熙也没得好下场,最后的命运如同喜剧,被朱瞻基放在大缸里,在缸外点火烧死。
明宣宗朱瞻基洪熙元年即位,年号宣德,明朝第五位皇帝。他和其父一样,比较能倾听臣下的意见,与明仁宗时期并称“仁宣之治”,宣宗时君臣关系融洽,经济也稳步发展。可就是这样一位好皇帝,就因为有个喜欢斗蛐蛐的爱好,就经常被言官骂,还落了个“蟋蟀天子”的骂名,真是不值,皇帝也应该有解压的途径嘛。。。
宣德帝于宣德十年意外地死去,指定8岁的朱祁镇为他的继承人,明英宗朱祁镇,明朝第六位皇帝。由于年幼,主事大权归皇太后张氏,以三杨主持政务 ,继续推行仁宣朝的各项政策,社会经济有所发展。张太后和“三杨”死后,宠信太监王振就无法无天了,开启了明代宦官专权之端。正统十四年,蒙古的一支瓦剌入犯,朱祁镇听从王振之言亲征,这个王振真是死太监,又想路过自己家门口好好炫耀一番,又怕踩坏了自己家的庄稼,前前后后绕来绕去,延误了时间,在怀来的土木堡被也先的部队包围。大明的所有精兵强将全军覆没,朱祁镇也被俘虏了。。。
这可怎么好,仗打败了皇帝也被俘虏了,就在朝中一片弃都南下之声中,兵部尚书于谦力排众议,誓守京师,拥成王朱祁钰为帝,改元景泰。于谦一介书生发挥了武将的才能,调动周围的二等兵(精兵都被埋在土木堡了),并激发了他们的意志和勇气,在人少势弱的情况下坚守皇城和居庸关,瓦剌部队撤兵。
景泰元年,也先实在觉得英宗是个没用又碍事的人质,只好找个台阶就把朱祁镇释放了,朱祁镇在沙漠里吃了不少的苦,以为好不容易回家能过好日子了,却不想被自己的亲弟弟软禁于南宫。朱祁钰本来跟朱祁镇关系挺好的兄弟,在权力的诱惑下内心发生了变化,先是不愿意把哥哥赎回来,不小心哥哥回来后又将其软禁并暗中监视,逼得朱祁镇原配钱皇后不得不自己做一些手工活,派人带出去变卖了以补家用。8年之后,景泰帝重病,众大臣请求皇帝早日建储,而朱祁钰的独生子5岁就死了,这时除了被软禁的朱祁镇似乎没有了更好的选择,石亨、徐有贞等发动夺门之变,英宗复位,改元天顺,朱祁钰被气死,并被葬于北京市郊的金山口,明朝诸藩王的墓地。
书中的众多人物每个都光彩照人,郑和之后再无郑和、王振的宦官掌权、马顺在朝堂上被活活打死、于谦的石灰吟之句、明朝第一辩手杨善等等,让我们通过人物了解和感慨感慨历史的精彩!
继续~!

但凡这种神秘主义题材的,必然的套路是前面设局,最后解谜。前面的局要能足够吸引人,就得越离奇越说不通越不可思议,让读者产生强烈的探索欲,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样就算成功一半了。
然而,行百里者半九十,无数作品都会无法成功另外一半,在解开谜底的时候,不是漏洞百出,就是不够震撼。前者往往跟作者的逻辑能力和记忆能力挂钩,通过无数次的修改可以弥补;而后者属于硬伤,对于如今这么一个资讯发达的社会而言,很难提出什么令人大吃一惊的构想。
本书却在解谜的时候的偷了一把鸡,作者以第一人称记叙的手法回避了解谜的过程,书中的“我”没有参与到任何谜底核心的场面,都是其他人进去的,这些进去的人要么再也没出来,要么死也不肯对“我”说,所以我当然没办法把真相写出来。
这种说法很合理,很合逻辑,而且虽然真相没有彻底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但是侧面很多蛛丝马迹让读者联想,大家好像隔着一层纱若隐若现地看到了一下东西,这种手段据说在调情的时候非常有效,因为一旦谜底被解开,不管是什么,都必然会失去神秘感,因为作者只是搞文字工作的,不是爱因斯坦或霍金,不可能对宇宙提出什么新鲜的看法。所以不说,保持神秘感,无疑是上上之选。
不必对谜底的世界观耿耿于怀,因为对于一部小说而言,这不是最重要的,故事更重要。世界观不会有新鲜的货色出炉,故事却可以层出不穷。所以我认为本书最大的两个看点在于,宏大的故事和场景。
三叔的写作水平其实不高,虽然他自称从小时候开始他写了有2千万左右的文字来练手。但是三叔的说故事水平很高,整部作品发生了无数的事情,有很多能够让人产生深刻的印象,而且最重要的是,这些事情都是有联系的,是一个整体,从上古的西王母,到战国的鲁殇王,再到明初的汪藏海,最后到现代,各种传说,八卦,都以一个主题被串联着,虽然这个主题并不新鲜(就是长生),但是通过这样一个主题把所有的事情都紧紧地扣在了一起,使得整部小说变成了一部恢宏的作品。
恢宏这个词很能够震撼人,以前读卫斯理的时候,总觉得不过瘾,因为虽然卫斯理的故事上百部,但是每个故事都是独立的,充其量只是一部中篇,诡异新奇是有的,但是没有这种宏大的感觉。而本书就像是把20部卫斯理的故事链接成一个整体,每个故事奇绝神秘,联系起来又能产生这种宏大的感觉。
另外一个看点就是场景的描绘,三叔对于人和事的情境描述不咋的,你难以在这部书中找到像令狐冲背着任盈盈或者天龙八部中枯井中细腻的描述,但是三叔的长项在于对环境背景的描述,他能够把那些场景栩栩如生地描述出来,然后在读者脑袋里就会自然产生想象,出现一幅幅巨大的画面,九头蛇柏下的玉俑活尸,海底墓室中类似电梯一样变化的机关,比山还高的青铜神树,云顶天宫下建在火山口的宫殿和巨大的青铜门,西王母秘洞中巨大的多孔陨石,这些意象通过三叔的描绘都能传达到读者的想象里面,就像在脑子里看了很多好莱坞大价钱打造的画面一样,感觉很爽。
以上两点就使得本书值得一读,不过作品也有很多瑕疵,人物情感方面比较单薄,一部这么宏大的作品,最后你能记住的人物最多十几个,而能令人印象深刻的也就几个主角了,如果按照传统小说的标准来看的话,这是非常失败的,但是我是抱着看故事的心态看的,觉得无所谓。
另外一个就是主题,长生和外星人都可以,特别是长生这条线,相当精彩,通过一个个古墓,描绘了很多古今的人类对于长生的追求。对于本朝太祖想要长生的说法我是绝对信的,而且他们也必然通过很多方法在操作,有用现代科学的,有按古代传说的,本书侧重于寻求古代传说。在卫斯理的故事中,也有几个方法,一个是换头,一个是复制身体转移思想,后者在好莱坞科幻电影中被用到烂了,而换头的是太祖,当然从八十几岁的死亡年龄来看,我觉得要不太祖没有换头,要不这换头的方法不好使。卫斯理还有一个故事讲长生的,是说吃一种药(就是嫦娥小姐吃的那种),完了之后就会慢慢变成像植物一样的东西,确实可以不死,但是也不能动,就永远呆在那。
其实比较靠谱的延长生命的办法,是换血,主要靠现代西方医学的成果,有传言说太宗最后几年就是这么干的,这个我也信。但延长生命跟长生差远了,而且那样的生命质量也是相当糟糕,整天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管子,有什么乐趣可言?
(以下内容大量剧透,谨慎)
在本书中,长生的谜底是半解开的,就是西王母地洞的多孔陨石,用那种陨石做成的衣服可以让死人保持一种不死的状态,还会蜕皮,越来越年轻。而只要住在那个陨石里面,就可以长生,吴邪看到过一眼西王母是证明,这是我的推测。而文锦和闷油瓶都爬进去了,文锦没有再出来,闷油瓶出来了不肯说,三叔也没有把这个写明白了,只是故意露个马脚让大家自己想。
而外星人的主题,就是三叔卖关子不肯直言的谜底,就在云顶天宫下面的青铜门里面。文锦和闷油瓶都进去过,并且号称看到了终极。
这是在扯淡,终极是不可能被看到的,它可以被想象到,但是肯定无法被看到,你看到什么东西会号称看到宇宙的终极?比如说你近距离的看到太阳,你能看到什么?三叔的最初构想大约是想搞个外星人,青铜门后面是个宇宙飞船什么的,但是这样的说法一来不新鲜,二来要自圆其说太难。
人类文明的发展有很多突然的变化,并不是完全如进化论所言缓慢地进行的,这就给人一种遐想,是不是在某个时间点,外星人来过,给地球人带来了先进的技术?
我觉得这种设想有可能,但是不能确定。而且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是假设确乎有外星人,我们的文明来源于他们,不要以为这时问题就解决了,这是很多信上帝的人的迷糊,以为只要说所有的东西都是上帝造的就完事了。你也不想想,假如外星人(或上帝)创造了人类或人类文明,那么他们自己又是什么?他们的文明起源于哪里?是怎么发展的?所以外星人或上帝,都不能够作为宇宙的终极,顶多可以算做地球文明的终极(即起源)。好比说当年印第安土著被到美洲的人强制文明化了,这些印第安土著就像地球人,那些欧洲人好比外星人,他们给印第安带来了文明,使得印第安土著一下子就从石器时代进入到了火器时代,但是这批欧洲人的文明源头在欧洲,是从古希腊古罗马那里发展过来的,他们也是有一个源头的。如果外星人或上帝也是如此,他们来到了地球,给人类文明发展以促进,那么他们自身也必然有一个发展的脉络,他们也有他们的起源,这样盘根问底下去,才能找到真正的终极。
长生和终极,这是两个相关的课题,因为长生的目的是跟终极有关的。当然以前那些求长生的人不会这么想,他们只是想能够长时间的保有他们当时拥有的一切。我觉得,假如在终极不明晰的情况下,长生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你前面三十年做过的事情,在后面几百年几千年里面重复地做,重复地做,你不被烦的恶心死了?在这种情况下,真正有意思的目标就是追求终极,找到这个终极到底是什么。
按照我现在认为的宇宙无意义论,既然整个宇宙都没有什么目的,也就是没有所谓的终极,万物的存在只是存在,那么追求长生实在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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