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說: 拜託你. 讀者. 請揣摩我. 如果你不揣摩我. 我就不存在. 請試著辨認我內心那頭雄鹿. 正為我自己的罪惡在森林中顫抖. 你甚至不妨微笑以對. 畢竟. 微笑無傷大雅...
是呀. 我揣摩你了. 也理解你內心那隻雄鹿. 甚至真的用愛憐的眼神微笑以對. 還為你拿掉了倫理道德的疑惑. 也拿掉了領悟生命的任何期待. 以便真正進入你這被小魔女奴役著的文字銷魂樂園.... 我也知道. 盡管這樂園有著地獄般火焰的色澤. 它終究還是個樂園. 而且無從比擬. 因它屬於另一種更高層級的世界. 超凡脫俗. 詩化了的文學境地... 而當走出這蘊藏歡樂性的桃紅色悲劇故事. 會感覺甜而不膩的文字餘味仍在嘴裡迴繞. 餘音不絕. 形成一種永恆的... 永恆的感官記憶.
我愛妳. 我是個五足怪物. 但是我愛妳. 我可鄙. 殘忍. 一無是處. 但是我愛妳. 我愛妳... 喔. 這可真是20世紀經典文學呢. 錯過它. 會是人生一大憾事!

看到这本书,也纯属偶然。记得那时上初一,最爱干的事儿就是周末蹲在西单图书大厦里看小说。有一次坐在外国文学那儿看《哈姆雷特》,几个外国男人走过来,从角落翻起一本书,并有说有笑的谈论着。我记不清是哪版,只记得青绿色的封面上画着一个非常漂亮的姑娘,穿着碎花裙,盘起一头长发,但却有着一双非常澄澈的眼睛。他们走后,好奇心驱使我走向内本书,翻起来,结果看到第一章,男主角与他第一个女友安娜贝儿的种种之后,我便脸红了。但看完全书,不得不承认的是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确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人才,能把所谓偏向“情色”的题材,写得如此艺术而不世俗,如此真实可触而不虚无缥缈。虽然书中是一段“畸恋”,但也铸就了我对所谓萝莉大叔最初的印象。

《洛丽塔》最开始以“黄书”出版,并被宣为“黄书”而为人所传诵,然而总是被一些冲着黄书而来的读者失望。可笑的是,荣登英国十大禁书之位,却让它为更多人所接触。文学界总有一个怪现象,那些被禁读的、那些最受批评的,往往总是有着最新颖、最有价值、最有争议性的作品。
带着对一个老男人和一个幼年女童之间的不伦之恋的疑问翻开书本,第一段话让人感觉到柔情四溢。多变的洛丽塔,在不同场合、不同地方的洛丽塔有着不一样的洛丽塔,“但是,在我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通读全文之后,其实,最大的感受并非是对亨伯特热恋洛丽塔的道德谴责,却是读到了亨伯特那一颗温柔、善良的心。
分不清是谁勾引谁
不可否认的是亨伯特为了得到洛丽塔而娶其母亲——夏洛特,借此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夏洛特死后,又千方百计避开众人找到洛丽塔,开始了与洛丽塔的“逃离”旅行。已经分不清是谁勾引谁了。从小失去父爱的洛丽塔,对亨伯特的喜爱,对亨伯特的放荡勾引,成就了亨伯特,也削弱了亨伯特从最初产生的罪恶感。我并不觉得洛丽塔最厚的悲剧是亨伯特造成。洛丽塔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是她自食其果的结局。
记忆中想象的错爱——当“初恋情结”遇上“恋父情结”
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恋,是有可追溯的历史根源的。幼年的亨伯特对初恋情人——阿纳贝尔的迷恋,说白了,不就是初恋情人吗?阿纳贝尔不幸因风寒而死去之后给亨伯特造成了眼中的创伤,导致了他此后的婚姻不幸以及对妙龄“小仙女”的迷恋。我将此归结为一种“初恋情结”。亨伯特就是一个不愿意长大的老男人,停留在过去的深深怀念之中。当他遇见洛丽塔之后,他把对阿纳贝尔的爱恋与怀念嫁接到洛丽塔身上。假若没有洛丽塔,也有千千万万个洛丽塔成为亨伯特圈养的宠物。
而幼年丧父的洛丽塔对亨伯特的感情则可以说是“恋父情结”。这种“恋父情结”在母亲不加疼爱的境况下更加显著,而亨伯特的温文尔雅的欧洲人特性,让洛丽塔从中感受到了“宠”与“爱”。这个放荡的小女孩与那个老男人因为彼此之间的互补而走到了一起。
亨伯特被记忆所束缚,成为记忆的奴隶。而人们的记忆总是会发生偏差,待偏差遇到一定的条件之后便会发生错位,最后会将其嫁接在另一个人身上,就像寄生虫般。亨伯特最后说“然后我明白了,那刺痛心肺、令人绝望的东西并不是洛丽塔不在我身边,而是她的声音不在那和声里了。”在整个叙事过程中,他提到阿纳贝尔,其实,他潜意识里明白自己只是将自己对阿纳贝尔的爱恋嫁接到了洛丽塔身上,只是,他逃避了自己的内心,因为他曾经进过疗养院,因为他神经出现过问题,所以,他无法自已,更无法自救。
乱伦是罪恶还是善良?
作为禁书,《洛丽塔》似乎被批判得一无是处。不知为何,我对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所作所为总没有产生厌恶和谴责,似乎那是一种必然性。除了因为他们自身的“情结”之外,我总认为亨伯特是一个善良的人。在旅行途中,他对洛丽塔的迁就和宠爱,明明就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表现,那与常人无异。如果说乱伦的概念只是一种原始欲望的冲动,那么,从这个角度看,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欲望,则是一种罪恶。叙述中,他偶尔的自我道德拷问,还有那细腻的心理描写,总能让人窥探一个“恋童癖”的老男人内心。他对洛丽塔的爱,既是男女之间的爱,也是父女之间的爱,是一种畸形的爱恋。
无道德?非道德?
我们总是喜欢对一部文学作品的某一个人、某件事、某个行为动作做出自己的道德评价。一种既定的价值观念,让我迷惑了,艺术是否被纳入了道德评判的行列?
作者纳博科夫站出来说话了。他说,对于说教小说我既不想读,也不去写。在他认为,小说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带给他审美的福祉,一种不知怎么,不知何地,与存在的另一种状态联系起来的感觉,艺术(好奇心、柔情、善意和迷狂)是那种状态的准则。
作者似乎秉持一种非道德的观念去写《洛丽塔》,他只是纯粹地在讲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一个变态老男人和一个妙龄少女之间的故事。那种被世人当做言传说教的艺术被他所鄙夷。跳出故事之外,似乎,我们真的无法用已有道德观念来批判这一部小说。这事关乎文学作品的说教功能了,艺术,到底有无道德之分?

木子李说我喜欢搞意识形态,即缺心眼儿,好的什么都好,坏的就一文不值。关羽也说我如果是个皇帝一定是个暴君。比如网络小说,我沾都不沾。而这本所谓史诗巨作的冰与火之歌,我终于可以扬眉吐气的说,我不喜欢搞意识形态!
不是说这部书写得不好,而是我那颗脆弱的小心肝儿啊,从小看书对主角光环的坚信不疑,在这样的惨象下被敲打地支离破碎。也是我活该,先开始看的是电视剧,我是外貌协会的,于是史塔克一家的各种颜在“反派”们的衬托下愈发美好。长得跟男人似的皇后,还有跟史莱克里面的英俊王子相似度极高的詹姆,就算你洗白了,那张甩饼脸我还是接受无能。还有面瘫的龙女,哦我造了什么孽非要去看这该死的电视剧。除了史塔克一家,不管是谁,哪怕你是侏儒,都得上演一段各种体位的"肉搏戏”。史塔克一家以如此正面主角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我还曾激动地以为史塔克一家能南扫君临北平衣柜的时候,居然他妈的死绝了。
死绝了啊,看到卷三红色婚礼那一段的时候,我的手是颤抖的,乔爷你这是要闹哪样啊!我顿时觉得自己图森破图样了,就像艾泽拉斯的英雄们迟早会黑化的那样,主角们死绝了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啊!
死之后还不安生,主角们又各种方法复活了(成了被遗忘者和死骑是么),猫姨变得更加中二了(弱弱的想到瓦里安),萝卜变成了狗头人,小指头飞黄腾达,什么不济乔爷怎么写,于是愤而合书,决心再也不看,默默地期待兰尼斯特一家除了小恶魔被贪婪的冒险者杀死。
我不想去赞美这本书,因为它真的很庞大,繁杂,我懒得去说太多其他,我不太喜欢的一点是所谓聪明的人说话太矫情,过多的运用修辞,表现的过于精明,比如小指头和太监,如果我是国王,我第一个灭了这俩,太危险了。
一己之见,顺便求各种剧透。

企业大概有两种成功的模式,第一种是制度化,流程化的公司,他们赢在总能做正确的事。第二种种是领导者通过个人魅力以及独断力形成企业文化所引领的公司,他们赢在能做快速的整合和转变。
很显然,在新兴的IT行业,要立于不败之地,转变的重要性已经大于准确。我们已经看到太多企业由于制度流程僵化,内部竞争激烈而一直停留在做着在过去看来是正确,但如今看来已跟不上内外部环境变化的事。
乔布斯作为典型的第二种企业的领导者,强势,残酷,没有风度,不替别人着想,工作狂,控制欲强,完美主义,又有点艺术气质。似乎类似的成功者大部分都会有如上这些特点。只是我还不确定,这是否是第二类企业能成功的必要或者是充分的条件。
至于是横向的,开放的,兼容的模式会生出,还是一体化的,垂直的模式会胜出。我觉得他们都已经胜出了,而且都将胜出。或许一个更容易出现大众的产品,而另外一个更容易产生极致的产品罢了..

因了电影的诱惑,才对这本书起了兴趣,其实,压箱底有2、3年了。电影的中文名字非常诗意,一树梨花压海棠,相对于亨伯特的性压抑和当时的社会宽容度,此诗的原型,80岁的张先是相当幸运的,可以明媒正娶一个相差花甲的妙龄少女,且宝刀不老,连生四子,晚年在充分享受人生的快乐中度过,美娇妻为其守寡并最终郁郁而亡。
亨伯特美化自己是精神病治疗师,其实跟强奸犯一字之差。他实际上很清醒,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想要什么,如何得到等等,但就一个病人而言,他想要的恰恰是不该要的,因它不符合社会的伦理道德,不符合法律约束。
但我想,尽管读者都看出了这种不伦之爱的邪恶和肮脏,这也不是作者想要谴责的。而且相较于查泰来等中的性爱描写,很多人会对本书的干净稍稍失望的。它基本上实在探讨一个精神病人的心理发展轨迹,从病因缘起,至不断追寻猎物,机缘巧合到手,费尽心机长期占有。而且,亨伯特的心病基本是无可救药的,即使他在海滨和洛丽塔重新演习了青春期的故事,即便幻梦成真,他也不可能就此罢手,解除灵魂的魔咒。因为他爱的对象变了,洛丽塔是新的病因,否则也不会为了洛丽塔杀人。
我相信,很多谦谦君子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完全不同的灵魂。之所以国人的症状不明显,许是数千年的道德教化力量过于强大,已然转化为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所以,从表象上看,大家都是服从的,谨守的。(未完不续)

回想起在公交车上两个月读完这本书,自己得到了一些不一样的启示,坚定了某些自己相信的东西,并愿为之奋斗。
乔布斯,有多重标签的人,每个人读到的或许都不一样,极强的控制欲,现实扭曲场,鸣心的理解,专注与完美的追求,他所信奉的是,follow heart,将艺术与科技将结合,做伟大的产品,而不是追求金钱上满足。

当我被这么一个狗血的结局所打败。
——评《藏地密码》
用了两周的时间,终于把《藏地密码》看完了,直到最后一个字消失在眼里,我揉了揉酸涩的眼角,硬生生的压下了捶床的冲动。
比当初看《盗墓笔记》结局时的失望感更甚。
从第一本开始,我就深陷在那一个谜一般的世界里,基本上达到废寝忘食的地步了,我佩服作者那无比挑战读者想象力的大脑,感叹知识的丰富,资料的详实,叙事的宏大,线索的复杂,所以哪怕作者的语言功底不强,很多的文字并没有很好的表达那种强烈的情感,我还是在很自觉的把这些缺点忽视了,因为这样一部作品,所包含的内容太多了,而作者所一步一步埋下的伏笔太多了,那些悬念一直紧紧抓住着读者的心,你总是想着要快一点看完,你急切想要知道那一个一个谜团是怎么样被解开的,那些弥天大谎是怎么样被作者圆回去的,所以哪怕作者对那些宏伟的建筑所描绘的词语只有“美丽、漂亮、宏伟、被震惊”这一类无法引起太多共鸣的简单的词语,给不读者太多想象的词语,并且对人物内心的塑造也不够细致,但都掩盖不了前几部的光辉。
然而直到第十本,所谓的神圣的大结局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只能用狗血两个字来形容了。
无比强大的法师死了,教官死没死还是一个未知数,岳阳被救了这是在我意料之中的,张立竟然也没有死,最让我无法接受是敏敏竟然是一个日本艺妓。而无比强大,强大到能一个人把法师、强巴、莫金、教官等人挑趴下,甚至左右了他们的人生的唐涛,最后竟然是个想要毁灭全人类的恐怖分子,而这个力量与智慧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人竟然只是十三圆桌骑士当中的一个小喽啰,那么所谓的十三圆桌骑士和密教中最强大的人得拥有多么可怕的实力?估计只能是外星人,超人蜘蛛侠恐怕都不是其对手了。
而让我差点捶床把宿舍里的姑娘们从睡梦中吵醒的情节是无比强大无比让人震撼让人臣服的紫麒麟,万兽之王紫麒麟,卓木强巴拼命去追寻最后不得不臣服的紫麒麟,一个眼神就能震撼住所有厉害的狼群的紫麒麟,不费多大力气就把大BOSS唐涛踏在脚底下的紫麒麟,竟然是一只叫做“骨头”的宠物。苍天啊大地啊救救我吧,那该是个什么样的外星人啊,他得有多么摧枯拉朽的力量才能让一只这么强大的獒一只这么血统高贵的獒对他一直念念不忘啊!还有“骨头”这么一个名字是为了配合搞笑么?就跟敏敏竟然是最大的钉子而且还是个日本艺妓一样真是让人无法接受啊。
我只能说作者在挑战我的忍受极限啊,玛雅文明的灭亡是跟无比强大的光军有关的,但是这么一个所向披靡的队伍还是自己把自己玩死了。帕巴拉神庙里面的那些科技是千年前古人的智慧结晶现在的科学技术很多时候都无法赶上的,最好的瓷器烧制技术,最好的机关术,最厉害的蛊毒,最庞大的史前动植物,甚至连永动机都被千年前的光军们制造出来了,最让人震撼的建筑,最恰到好处的的生物链运用,最深谙人心的智慧,最后他们制造出来了一种极其厉害的生化武器,就是唐涛想要毁灭人类的最好武器。那些金银财宝是你无论怎么样也搬不完的,最后所有的宝藏会跟所有的盗墓小说或者电影里一样都是会遭到毁灭的,没有人可以活着盗出什么珍宝来到的,活着的人永远只能空手回去的,那些狼群都是有及其厉害的智商的,人们碰到他们只有死路一条的……..而作者在所谓的神圣的大结局还埋下了诸多的伏笔,强巴的妹妹是一个连唐涛都害怕的存在,强巴少爷还要去寻找那个无比强大,强大到令人不敢想象的紫麒麟的主人,强巴少爷遗落在南美丛林的孩子已经一周岁了,莫金还有更加邪恶的大计划……何马大人你还只写了玛雅文明的失落,神奇的香格里拉,倒悬空寺,你还有金字塔、长城、空中花园等等让人震撼的奇迹没有写呢?还有那个最厉害的大BOSS到底是谁,到底有多么地动山摇的强大力量?强巴少爷最后是不是成长成足以与十三圆桌骑士抗衡的厉害人物?那该是多么惊心动魄的大对决啊?我很期待你是不是能写到世界末日去?还是你要写到月球去或者河外星系去?
吐槽了半天,我还是想说一些感性的想法。
我觉得全书最悲剧的人物莫过于教官吕竞男。她从七岁就立下誓言要在暗处默默保护强巴少爷,进行密修者最痛苦的训练,控制着自己的情绪,成就一个刚毅不输男人的人,这样的使命只是为了保护一个人。她看着自己在远处一直凝望的人结婚生子,看着他被人搞得家破人亡,身败名裂,她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悉心交给他,甚至破坏密教之中的规定,她用自己的命去保护他,爱他,帮他完成他的梦想。她看到唐敏和自己心爱的男人亲亲我我的时候会是什么心情呢?虽然早就学会了控制自己的七情六欲,但是她应该还是会难受的吧,这么些年的暗中凝望,这些年的付出,即便是个铁人都是会被软化的吧,可是强巴不知道啊,直到最后他终于知道那个自己忌惮的教官竟然是自己的宿生的时候,知道她在背后默默保护了自己多年的时候,终于明白她眼里说不清的情感时,她已经到了生死边缘,一切都来不及了啊,教官最美好的感情也许都被埋葬了吧。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叹了好长的一口气。
而另一个女人唐敏呢?她看上去世那样的无辜,那样的单纯,甚至那样的让人想要保护,竟然是最大的背叛者。而让所有读者都大跌眼镜的是她不光是假唐敏,她还是个日本艺妓。而真正的唐敏早就在多年前被自己丧心病狂的哥哥煮了吃了。但是我相信她对强巴的感情是真的吧,所以她才会请求唐涛放过强巴,才会和教官一样替他挡下致命的一击,在生命的最后寻求强巴的原谅。
我多么渴望敏敏对强巴的感情是最纯粹的,然而作者有意把人心写得丑恶,他破坏了让所有小女生都期待的美好爱情。
但是强巴对兄弟之间的那种不放弃的精神也是让人感动的吧,所以张立岳阳才会拼了命的去帮助他们心目中的强巴少爷,即便故事的最后这一切不过是唐涛的大阴谋,但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却是坚硬无比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宿命吧?真的有人能够处心积虑的一步一步的把你的命运改写么?他就像一个导演,而所有人都只是一个又一个小角色,他导演了你们的人生,要你们按他的剧本去走,你说真的会有这样的事情么?
虽然小说毕竟是虚构的,但我是一个坚定的宿命论者,我总觉得没有人能够左右我们自己的人生,我们要走的道路已经无法更改。
再有就是我对西藏的向往更甚了,虽然现在她真的被太多的人流太多商业化的东西所污染了,但是我还是想去看看那圣洁的雪山,体会一下那些沐浴在佛光之下的藏族人们的生活,想去看看那些磕等身长头的朝圣者坚毅的眼神。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达到的,当我准备得足够充分的时候。

花了两三天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不知道该说结局是好还是坏,于玉谨和去病而言,他们是幸福的。于九爷而言,他是孤独悲凉的。 就像玉谨说的,两个这样的男人,一个爱你是福,倘若两个都爱你,则是祸了。九爷的错错在他一开始就选择了逃避,自以为是,他若初始心动之时便把自己担心的一切告知玉谨,即使得不到玉谨,却也对得起自己了,不说则不得,说了却有得的希望。 看完小说我自己问自己,倘若我是玉谨,我一开始会选择九爷么?这个念头刚起就被自己狠狠地否决,我一开始就会选择霍去病,九爷太仙风道骨的感觉了,反倒是霍去病有人气,阳光,痴情!好男人一枚啊~~

在美国,美籍俄裔作家弗拉迪米尔•纳博科夫被视爲二十世纪美国文坛上继福克纳以来最重要的作家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实验小说最有影响的先驱,一九四五至一九六五年这二十年间最有贡献的美国小说家之一。
在著名学者常耀信老师《精编美国文学教程》将纳博科夫的创作归置于“后现代主义”,将他视爲与约翰•巴思、唐纳德•巴塞尔姆、托马斯•品钦一样的“后现代主义文学的典型代表”,将其创作看成“美国后现代小说的滥觞”,而且还注意到《V》与《万有引力之虹》的作者品钦正是纳博科夫的学生,巴思、霍克斯、巴塞尔姆均是纳博科夫的崇拜者,约翰•厄普代克也受过纳博科夫的影响。
但是很遗憾的是,常老师并没有理解纳博科夫和他的戏仿艺术。他还是依照着传统的社会学批评手法来解读《洛丽塔》。他说:“汉伯特和雷伊两个人似乎代表作者头脑中的矛盾的两个侧面。一方面,作者知道他在冲破禁区,告诫并希望读者理解他;另一方面,他因不能自控,对多年来在多部作品中曾隐约表现的“慕女”情节,也必须做个了断;同时他大概也觉得,这是一个普遍存在而人们又耻于承认的情节,应当公之于世,所以终于写出了《洛丽塔》一书。”
这无疑是一种误读。我们不妨从元小说谈元小说就如元语言是关于“语言的语言”一样,“元小说”是“关于小说的小说”,即用小说形式揭示小说规律的小说文本 ,是使叙述行为直接成为叙述内容 ,把自身当成对象的小说。小说的冲动源起、创作过程、文体规范、寓意寄托 ,均成为该小说文本的表现对象。在元小说中 ,传统的小说文本所追求的完整性自足性被打破了 ,欧文•高尔曼就用“breaking frame” (打破框架)来意指元小说的基本特征。
普遍认为最早的元小说是18世纪英国小说家劳伦斯•斯特因(Laurence Sterne)的《项狄传》。元小说大规模兴起于1960年代,这一时期,人们所熟悉的元小说有纳博科夫的《微暗的火》(1962)、博尔赫斯的《迷宫》(1964)、约翰•福尔斯的《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等。这类小说的宗旨并不在于揭示现实生活,而是在叙述上直接或间接地暴露小说的虚构性,探讨小说理论。“元小说”这个术语是在1970年美国后现代派作家威廉•加斯在其论著《小说和生活中的人物》(Fiction and the Figures of Life)中第一次提出的,在1980 年左右开始得到公认。起。
元小说的三个主要特点:首先,元小说试图揭示由言语构成的叙述文体的虚构性质。与传统小说那种单一视角的结构方式不同,元小说倾向于对现实以多方位、多层次的再现。其次,为了反映小说的虚构性,元小说常常揭开(lays bare)小说的编写手法,以示其与传统的写作方法和惯例的不同。第三,元小说常包含大量的文字游戏,以显示其由字词构成的世界与现象世界的相互关系和不同。元小说关注的中心是揭示小说与现实的关系,反映了西方当代作家越来越强的自我意识的文化特征。元小说的流行是人们对难以把握、变化不定的现实的强烈感受的结果。在元小说的理论中,戏仿和虚构性是两个核心的特征。
《洛丽塔》作为戏仿,是一种有意识的模仿一个对象的语言、行为或表达方式,将其运用到不适宜或相反的语境中,以达到对被模仿对象的戏弄、颠覆和嘲讽。哈特在《讽刺论》认为戏仿是:“讽刺家取用一部现成的作品,这部作品原是以严肃的目的创作出来的。他把一些不一致不协调的观念掺和进作品或者把它的美学技巧加以夸张,使这部作品和这种文学形式看起来滑稽可笑或者通过把一些观念置入不相称的形式中,使这些观念看起来愚不可及。”
纳博科夫非常擅长戏仿这种手法,作为文学教授,纳博科夫熟悉欧洲文学传统,对经典作品如数家珍,对文体风格揣摩尤深,这一优势使他在创作中能够广泛地多层次地应用戏仿,从而使小说成为“文本的文本”。比如他的《王、后、杰克》(King,Queen,Knave)是对《包法利夫人》的戏仿,《绝望》(Despair)是对《罪与罚》的戏仿,《礼物》(The Gift)模拟文学传记,《微暗的火》嘲笑文学批评,《阿达,或热情:一部家族史》(Ada or Ardor:A Family Chronicle)宛若百科全书,《洛丽塔》直指忏悔录、色情文学、公路文学、侦探小说这几种文学样式。
在《洛丽塔》这部小说中,他通过对自己不喜欢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弗洛伊德等人进行戏仿来讽刺他们,表达自己的文学观。
比如,第一,纳博科夫通过戏仿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创作风格表现了他对陀氏的敌意。他认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哗众取宠的记者, 是马虎的喜剧家。纳博科夫通过戏仿的手法, 不仅演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如此使用双重人格的, 而且还表露了自己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厌恶之情。《洛丽塔》的主人公亨伯特是一个具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双重人格的人物。销毁夏洛特•黑兹写来的求婚信后, 亨伯特在房间反复沉思, 弄乱头发, 理好紫色睡袍, 咬紧牙关低声呻吟着。他感到了一种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露齿大笑。戏剧家奎尔蒂是亨伯特的替身, 在演示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人物刻画过程中, 亦起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二,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用戏仿或暗指宣泄了自己对弗洛伊德的恨。他认为弗洛伊德是维也纳江湖骗子和怪人。弗洛伊德的理论在《洛丽塔》中也受到了纳博科夫的嘲笑, 亨伯特自称他担任的儿童精神治疗家角色又让后弗洛伊德杂拌菜反上胃来, 并召遣来处于少女时代“潜伏期”的如梦、夸张的多丽。亨伯特说:“我总是那个维也纳巫医忠实的小追随者。”纳博科夫曾告诉阿尔文•托夫勒:“弗洛伊德学说以及它那古怪的含义和方法在我看来是世上最大的自欺欺人之举。我完全拒绝接受它, 连同无知、平庸或病态的人所喜欢的那一些中世纪的玩艺儿。”
他还用戏仿的手段对爱伦•坡、马赛尔•普鲁斯特、乔伊斯等人表示敬意。这就扩展了戏仿的功能。比如,第一,博科夫与爱伦•坡有共同的美学情趣, 他通过塑造一个具有高超艺术价值的小仙女的形象, 表现了自己高超的美学水准。《洛丽塔》中不时地流露出了爱伦•坡那疏远、消失和异常的气氛, 表现出了爱伦•坡所渴望的“一种超越尘世的美。”在爱伦•坡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 如可爱的美人或女人的消失, 也通过亨伯特对性感少女洛丽塔的想像而得到重现。亨伯特追踪奎尔蒂的过程演示了爱伦•坡侦探小说的特点。第二,纳博科夫在《洛丽塔》中表示了对普鲁斯特的敬仰。《洛丽塔》的创作, 明显地受《追忆似水年华》的启示。亨伯特对安娜贝尔的爱和他那怀旧之情, 说明他同样在寻找失去的时光。移居美国后, 亨伯特企图通过幻想来找回失去的时光, 但渐渐意识到时光一去不复返, 洛丽塔不久也将长大,成为一名 18 岁的女孩, 会失去那小仙女的光彩。亨伯特的爱情是普鲁斯特式的爱情。他告诉读者, 可怜的女人为一系列她已经很久不做或从没这么有兴趣去做的事情而忙碌, 他娶了他所爱的孩子的母亲, 就得以通过劳动使其妻子重获丰沛的青春。就这样, 亨伯特模仿了普鲁斯特那尝试性的对心理动机的沉思。普鲁斯特式的音调、普鲁斯特的表达方式受到了纳博科夫的戏仿。纳博科夫对普鲁斯特的戏仿十分逼真, 说明普鲁斯特对纳博科夫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小约翰•贝特•福斯特(JohnBurt FosterJr)认为:“正是普鲁斯特, 而不是别的现代主义者, 引导纳博科夫作为一个自觉的现代作家而发展。”
与戏仿一起的就是小说的虚构性,纳博科夫在访谈中曾经谈到《洛丽塔》的虚构性,这就为一些研究者拼命想从小说的蛛丝马迹中找到作者的影子的做法提出了最有说服力的反对。他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阐释:“艺术是一种欺骗。”
纳博科夫在访谈录《固执己见》中也采用这个故事来申明他的“艺术是一种欺骗”的文学观,当然,他的代表作《洛丽塔》自然也是一种欺骗。
在谈到《洛丽塔》这部小说的真实性的时候,他说:
“亨伯特这个角色是我创造出来的。他一直有偏执的怪癖。事实上,我小说中的人物往往有某种程度的偏执,但他们跟日常生活中的人并没有产生一对一的等号关系。由于我写完了小说,这些人物才存在。在撰写《洛丽塔》时,我经常看到报章杂志上的报导;有些中年绅士追求小女孩。这并不是说我受这些报导的影响,我只能说这是一种巧合罢了。” “ 《洛丽塔》是我特别钟爱的作品。这是我最艰难的一部作品——主题是那么遥远,远离我自己的情感生活;在用我的混合才能把它写得真实的过程中,我感到特别快乐。”
既然小说是一种欺骗,它们的情节与现实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也就不能像现实生活一样讨论小说中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是否有社会意义,这也正是纳博科夫重要的文学观点,他强烈反对对他的小说进行道德和政治层面解读。
所以他说,“文学是创造,小说是虚构。说某一篇小说是真人真事,这简直侮辱了艺术,也侮辱了真实。”“事实上,最让人感到厌烦的,是那种张扬政治信仰和刻意暴露社会黑暗的小说。”“我的写作没什么社会宗旨,没什么道德说教,也没什么可利用的一般思想;我只是喜欢制作带有典雅谜底的谜。” “一件艺术作品对社会来讲没有什么重要性可言。……使小说不朽的不是它的社会重要意义,而是它的艺术,只有它的艺术。

先看了《鬼吹灯》,发现《盗墓笔记》太雷同,想找些新鲜刺激的,于是开啃中国版驱魔人《茅山后裔》!
闻所未闻的茅山术,千奇百怪的阵式,各种突如其来的妖怪boss.....似曾相识的武侠小说情节....
I don't care!
人物情感不细腻,情节来得快去得也快。
让我耿耿于怀的是,二丫被李树林强X,马真人私下告诉主角正好那天二丫大姨妈来了,不会怀孕,主角也自诩受过革命教育的,于是很“man”地娶了她....真狗血啊.........作者故意的吧,这么巧合??
好吧!人家不是为了写这些儿女情长来的,也许我应该看言情小说去!
收起八卦的心理,仍然对这套书抱有期望的,希望后面会好!给自己打打气

一个人的人生有多少种可能性?选择了其中一个,其它的可能性都消退了吗?我们有并行的人生吗?不知道。
如果把体验视为经历,那么读传记就是很不错的人生经历,体验并行人生。
可以把传记中的任何一个人(不一定是传主)当主角,再读一遍,又是一段人生。哈哈。
--不仅适用于乔布斯传

花五个多月才把这本书看完,是不希望太快把它看完~
我想:他不是人类的传奇,他是一枚由人类结出的果实。
还有一件事~~~~~:"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史蒂夫·乔布斯

书中带来惊喜的亮点真不少,印象最深刻的是巴利斯坦原来就是白胡子,想象中的视觉冲击力完全媲美伊蒙学士告诉囧他是伊蒙•坦格利安。大概我本身对他们很敬仰。
欧莎带走了瑞肯之后就再没有出现了。小恶魔积怨已久,但其实泰温的存在反而让我觉得安心。小乔终于挂了,小手指得到了珊莎,哈哈,小手指也是个挺可悲的人,他做了些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处心积虑地,却只为复仇。凯冯是不是真的爱着他哥哥呢,死在厕所也真是尴尬。雪伊本应该有些神秘的戏份吧,出身是个谜,结果居然就这样挂了。泰温那么痛恨妓女,照样跟妓女上床是怎么个情况呢。
小恶魔真的好惨,这场「冰雨的风暴」,给他带来的痛苦也太多了,人格扭曲的姐姐,照理说瑟曦的智商应该不至于太低,但怎么就这么笨,被权利和想成为男人的欲望冲昏了头脑。面对人民的责难,姐姐的仇视,父亲的无视和冷酷,唯一爱着他的哥哥还被他自己伤害了,心口不一害人害己啊,日子有多苦闷可想而知,更别说永远不愿卸下礼貌盔甲的珊莎夫人了。聪明的脑瓜碰巧遇上外貌协会会长,除了苦闷还有什么呢,他的雪伊对他的指证让人心凉,尤其是那句"我的兰尼斯特巨人",这话说在法庭上对小恶魔本来就过于柔软的小心灵打击太大了,痛下杀手也是没办法的事。
红色婚礼好彪悍,佛雷家的人不会是第一个破坏规矩的人,世界的游戏规则正在自我进化,古老的社会准则将被践踏,英雄时代结束,剩下人性中合理的肮脏面正在成长,并合理合法化,终有一天变成我们的社会。
凯特林的死没有被多做交代,因此后面的出场才能更戏剧化呀。我还挺喜欢黑鱼的,艾德慕不知道后面还会不会被提到。
期待着多恩人造反。不知道道朗亲王做不做得出来。只是魔山把红毒蛇搞死了让我很不爽。猎狗好适合兄弟会,只是他不能成为别人的兄弟,贝里伯爵不知道究竟有多帅,希望命长一点。
美女多灾多难,但也吸引男人们的保护。猎狗终于承认自己想上珊莎,小指头也是忍不住,丈夫小恶魔对她更是不敢伤害一分。但实际上她相信了一个真正的傻瓜,而不是傻瓜佛罗里安。
囧的野人老婆挂了,好可惜,一直想知道她说的,你什么都不懂到底指的是什么,但愿后面会讲到。
艾丽娅还是最让人期待的。我觉得大牛喜欢她,但是他们居然就那样分开了,艾丽娅还去了那么遥远的地方,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上面呀。
另一个私生子就有点傻乎乎的感觉,艾德里克•风暴肯定没有大牛可爱呀。
用纯铁来形容斯坦尼斯真的好恰当,他感觉完全没有信念的样子,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所以总是举棋不定,总是要听别人的建议,不带上红袍女就被打得好惨,真不知道为什么红袍女认定他就是传说中的王子转世。那个剑也有问题。
好吧我是怕自己忘了剧情。

女主角依然是那样的个性,外表冷漠,内心炽热,甚至算是狂野了,男主角终于把陈桉搬回来替代下了林杨。现在慢慢的不喜欢这样的小说,所有的剧情都开始指向洛枳,为她而设,以前很喜欢这样的女主角,觉得很有尊严很会自我保护。可是看到现在,看到她对郑文瑞微笑说她一点都不喜欢盛淮南而又默默的靠近盛淮南时觉得她其实也是可怜的。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高中三年盛淮南都没有注意过她,而最后她主动了一次,设计了个小小的意外,终于让一切早该发生的发生了。盛淮南曾经喜欢过一个女生,他会很坦然的对洛枳说起他过去是如何的喜欢她,洛枳也曾经心痛曾经伤心,到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我在想,是不是这样的呢?或许有的人相遇就一定要在一定的年纪,那个时候我们都刚刚好的经历了很多,懂得包容与理解,懂得如何去对待,洛枳或许应该感谢展颜,如果早点相遇,你们就能在一起吗?被彼此吸引?
说点体外话,对于这本小说,还是想吐槽下。不是每个暗恋者都有这样的资本,天生的美女,会念书,理性,而且能够妙语连珠,聪慧的不行,而且不是每个帅哥都能如此的清高,有个性。只能说小说还是小说啊,吐槽下,不说出人们心目中的向往的东西果然还是没市场啊。不要拍砖打俺啊~~~~~总体来说是喜欢的,虽然觉得有点小矫情啊,这书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