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惯捂着淡雅的茶花,稍稍弥散着你独特的气息,众生为之倾倒在你的莞尔一笑。
稍纵即逝的似水流连,握不住的沙子总是从你指尖中缓缓遗失,落在哪里,落在哪里,我轻轻地叹息。
蓦然撞击,周遭的,竟未有一束光愿意这么傻傻地一直打量你。你不在意,不在意,我懂你的孤傲。
courtsan's life,就要这么紧紧地霸占所有的注视,终是逃离不了最世俗的捆绑。
遇到阿尔芒,我想要拉住你的,想要留住你的玫瑰人生,这么多华丽还是阻挡不了你对真爱的翘盼。
不忍看到你像个孩子一样沉溺在别人的怀里,
即使是欢快与愉悦,
为何要让我不小心窥视到你的空虚和心力交瘁。
爱情呀,若是只有玫瑰的火热也无妨,
但偏偏带了些刺,两颗赤裸的心,被刺痛再靠近再刺伤,灼热热的红。
我仍明朗地起来,还好你落在香榭丽舍,还好你有母亲精心雕琢的容颜,还好你有这些漫不经心的浪漫。
受尽病痛和爱人的折磨,你的娇颜陨尘都是上帝安排的刚刚好。
看如今,红灯区里的若隐若现,溢出来的都是苦楚还有那苦楚的笑。
包裹着公平正义的武器,打压了什么?打压的恐怕正是她们扭曲的肉体和灵魂,这些武器又保护了谁?
蒽,应该是保护了保护套,因为它们开始千姿百态。
仅仅想问,可否体贴地躬亲垂问这些仓皇闪躲的人儿,“我的孩子,别害怕,好吗?”
不愿见那粉红的光刺伤眼睛,
可走在那片光里,谁也抬不起头来,每个人都是刽子手,心里唯一默念,亟待救赎。
我笃信,都是一样单纯的女孩,做着最单纯的梦,厌恶的游戏规则总是要谁被判出局。
低头想想,生命线仍旧紧紧吸附在自己的手掌里,请好好珍惜自己,局外也能创造另一种无暇的花样年华。
武器,你是我们最后的诺亚方舟,当然要全力相信你。
只是当你猛攻罪恶之城后,能不能卸下盔甲,去轻吻城里那些受伤的人呢?心灵总是极度脆弱地需要最多的慰藉。
然后会有更多的人种下满满的茶花,
雅香浓郁,一点一点晕开成,这芬芳的世间。

尽量不刻薄,但泛泛而读,平时又没去了解苹果,也无法说得客观,个人随感借题发挥而已。
从没用过苹果的产品,对乔布斯的生平毫无兴趣去了解,看到这本传记可说意外。4月初为应付一考试,在社区小图书馆看教材,闷了乏了,找书消遣。没想到这个像储藏室一般简陋的小地方,平日里除了顾着QQ聊天的管理员和我,说得上人迹罕至,竟然有这么一本潮书。翻了下,大概是人物传记的缘故,译文比许多小说流畅多了,当故事看未尝不可,于是就陆续把它看完。
在我看来,这传记和地摊上一本成功励志书差别不会太大,一样教你去拥有所谓独特的品味,追求成功必须专注、强悍,不要计较于眼前蝇头小利,等等等等。另外附带介绍了苹果公司的一系列产品,能说是无心插柳的营销手段么?因为我没被乔布斯感动,倒被这些以前从没想过拥有的产品打动了。当然,果粉们也可以认为这就是被乔布斯精神打动的最终表现。
苹果的产品正在创造一个新世界,而这全归功于乔布斯,传记和万万千千果粉都可以向我证明这点。即使我没用过苹果产品,我的世界也全然不同,因为他们会说,你用的安卓手机之所以面世,完全是iPhone的刺激。这个说法似乎牵强,这个世界不会同意我把时间倒流消灭iPhone看看安卓出现与否。同样地,也不能假设没了乔布斯,世界会不会更好或更糟,这是根本无法验证的。
如果假设没有乔布斯就没有iPhone因而也就没有安卓,我也可以假设会有雷布斯会有oPhone因而也就会有安桌。我们不能把现存的世界与假设的世界作对比,那些凡是创造一个更好的世界云云,都带点欺世盗名之嫌。
唯一可以确证的,是我们这个现存的世界;这个世界是不是更好不得而知,可以看到的是乔布斯和苹果成功了,他们的产品风靡世界,苹果的股票在资本市场总值第一。没有这些金钱堆积的光环,成王败寇,乔布斯就是一个不近人情的混蛋而已,谈什么扭曲现实力场。
有人或反驳,正是乔布斯独特的个人魅力,苹果才会取得成功。所以,我也没说错,这传记和一本地摊励志书并无太大区别。不管是作者笔法高明也好,果粉们有意无意忽略也罢,能让人津津乐道的,最终都是乔布斯那据说超凡脱俗的品味、独一无二的直觉与强大的驭人之术。说到底,认同这本传记的,大概都在想着怎么改变世界让自己与众不同的,没人会计较乔布斯的混蛋。甚至有人会把扭曲现实力场那句话当成座右铭,把塑造一个强势的自我当成目标来追求。
乔布斯说,授权作者写这本传记,是想他的孩子了解真实的自己,同时也堵了不实之词。作者也自承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尽量全方位展现传主的一生。但在一个商品社会,市值最高公司缔造者的传记,其粉丝会否视之如一个普通人,存疑。对我来说,译文并不如网传那么糟糕,故事也算有趣,了解了苹果一系列产品的历史。

先看2,再看1,觉得都差不多。
希望不要有续集了,同样的刺激多了,也会麻木,重口味和血腥恐怖变态这类东西还是不要接触太多的好,因为外界信息潜移默化地会影响到自己的心理和行动。
当然,如果确实还想锻炼一下自己心理素质的话,和1一样,继续找个安静无人的夜晚,慢慢看,慢慢想象。

纯粹是当心理承受能力的锻炼素材来看这本书,但看着看着就被好奇心理完全牵引着,只想尽快知道发展结局,并没有太多心思留意细节和书中的科普,当然还有其中最吸引的推理情节。
其实,还是害怕心理作怪,以后有机会,一定要找个黑暗的夜晚慢慢细看,那样才有效果。

看了第一本的时候,还在怀疑这本书到底是纪实还是虚构,里面描写的都挺真的。不过看完了基本以后,我就基本上可以肯定这是虚构的了。并且越来越虚构。
总的感觉这本书的作者受到经典科幻美剧《X档案》的影响很大,套路都差不多,现实作者的妹妹当年被坏人拐跑了,然后这也是决定了主人公之后的命运,既或多或少为了寻找妹妹而卷入一个发现世界幕后强大力量的故事。本文中的把强巴塑造了一个具有领导魅力,潜力强大的人物,深受各方女性的喜爱(在学校论坛上也看过一个女生发帖说喜欢那种比较强势,有点大男子主义的男人,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突然想到了强巴是典型的代表)。这篇文章的想象力非常的丰富,能连载10本,插入了这么多内容,并且还能前后联系上,在悬疑小说里相当不容易。
我觉得这本书开篇非常的成功,但是作者为了商业化的追求,中间连载了很多和主题没有关系的内容,本文主线是去西藏,但是中间好像有2-3本是讲南美雅玛文明,即使有关系,一本就足够了,干嘛扯这么远。还有这本书是悬疑小说,作者也模仿《X档案》,一点点的结露幕后的力量,但是手法相当不成熟,首先是每次结露完都让人感觉非常的平淡,尤其是在西藏香格里拉里面,一点让人感觉不到惊奇,与之前8部书所描述的神奇形成了鲜明了落差,并且作者没揭开一个幕后,都暗含了一个更加强大的幕后在后面,然后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了,因为前面的都已经描写的非常强大了,后来怎么写?所以作者后期就没有完全的揭开幕后就收尾了。

这大结局更像高中生的白日梦习作,实在让人失望。
从盗墓笔记全集来看,秦岭神树是亮点,非常有悲剧色彩,其他可忽略。
因鬼吹灯而看盗墓笔记,不免做个比较,鬼吹灯最精彩的为怒晴湘西和精绝古城,前者情节精彩,描写流畅,算是故事佳作,而精绝古城笔法略嫌粗糙,作为开山之作,值得一提,整体意境也算是全集最好。至于其他作品,至少不能算差。
抛开秦岭神树,盗墓笔记和鬼吹灯不是一个档次的。但盗墓笔记保持了一个连续性,而秦岭神树大大高了其整体水平。使其具备了和鬼吹灯相提并论的资本。

Jobs传奇般的一生从遗弃收养开始,注定他的一生也是不断地抛弃别人或被别人抛弃的过程。
“他看到了一只小牛犊的出生,这只小动物才落地几分钟就挣扎着站起来开始走路。这不是它通过学习获得的技能,而是与生俱来的,而人类的婴儿就没有这种能力。”看到这一段,Jobs想到的软件的设计,而我想到了人的心智。人类不管进化得多么伟大,但出生时仍与其它动物处于同一起跑线,甚至还不如其它动物,都需要从零开始,慢慢地去观察、触摸、学习、犯错、理解整个世界。
在讲到沃兹的父亲时,“他会从原子和电子开始讲起,给我解释电阻是干什么的,不是用方程式,而是用很具体形象的方式”,可以看出父亲的知识和传授能力对于孩子有多么重要,孩子有很强的领悟能力,不管多么复杂的知识,总会找到相对简单的讲解方式让孩子产生兴趣,从而激发起他的探索精神,这才是教育!初中的孩子也完全可以理解极限、概率的基础知识,只要你有足够的耐心,能够找到最生动的例子去类比讲解,而不要直接把极限的定义从书本上搬出来,严格的数学定义需要慢慢养成,而不能在启蒙教育阶段。
与禅有关的书籍,以后可以尝试着读读,《此时此地》(Be here Now)、《禅者的初心》(Zen Mind, Beginner’s Mind)、《一个瑜珈者的自传》(Autobiography of a Yogi》、《宇宙的意识》(Cosmic Consciousness)、《突破精神唯物主义》(Cutting Throuht Spiritual Materialism)。一直认为西方人的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的非常强大,但他们也羡慕我们的直觉感受。乔布斯意识到:“基于直觉的理解和意识,比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更为重要”。苦行体验、感官剥离、返璞归真是寻找自我启蒙、精神启蒙的办法吗?期待以后对禅的理解。
有机会我得试试书中讲到的那款变种国际象棋Kriegspiel,难道不能移植到中国象棋里面吗?应该也会比较有趣。
得到与失去。他从里德学院退学,但却学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书法字体课,这个故事被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里引用。“如果我大学的时候从没有上过那门课,麦金塔计算机里绝不会有那么多种字形以及间距安排合理的字体。既然是Windows抄袭了Mac,那么很有可能所有个人电脑上也不会有这些。”
“如果你愿意跋山涉水去见一个导师的话,往往你的身边就会出现一位”
现实扭曲能力,“装得好像你掌控了一切,别人就会以为你真的掌控了一切。”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出自《全球概览》(The Whole Earth Catalog)的最后一期。
最早的合作伙伴韦恩持有10%的公司股份,他的退出只拿到了2300美元,而如果能够持有到2010年底的话,则是26亿美元!!!现在他住在内华达州的一个小房子里,玩玩LaoHu机,靠社会保险金度日。一念之差,天攘之别。
Apple II,苹果竟然与我的人生开始出现交集,在刚在Apple II上学习BASIC时,只是感觉到新奇,没想到地球的那端正发生着一场伟大的变革。乔布斯追求完美的境界达到了旁人难以理解的地步,即便是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其工艺也必须尽心尽力。当看到iPod和iPhone的包装盒都申请了专利,更是令人震惊,“打开精致的盒子,产品总是以迷人的方式躺在里面”。
原来一直以为公司的目标就是为了赚钱,但苹果公司在乔布斯手下一直长胜不衰的秘诀在于“你永远不该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你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这种公司被注入了灵魂,只要长期支持创新,打造贴进用户的产品,这将是一只传世的公司。
“至繁归于至简(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简约的设计仍不失复杂的功能,要避免陷入过度的简单而让产品显得冷冰冰,要使产品的趣味感得以保留。在进行模型设计的时候,要将每一次设计的模型保留,以便清楚的看到每一次的改进之处。
“当乔布斯不想被一件事情分散注意力的时候,他就会完全忽略它,就好像此事完全不存在一样。有时候,他不仅能对别人扭曲现实,甚至也能对自己扭曲现实。”
漂亮的产品包装和展示也同样重要。
“过程就是奖励”
1984年1月24日,一个伟大的日子,麦金塔电脑发布。
“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施乐PARC公司守着一项宝贝却没有好好利用,被乔布斯发现了,这项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抢劫行为促成了Mac的诞生。盖茨也窃取了Mac的灵感而开发出了Windows,他经典的反驳是“我们都有个有钱的邻居,叫施乐,我闯进他们家准备偷电视机的时候,发现你已经把它盗走了”。微软一开始的Windows粗制滥造,但最终还是赢得了操作系统之争。原来世界并非完美,最好最创新的产品并非总是赢家。
被斯卡利夺走了公司,使乔布斯走入了一段低谷,全书从第十七章开始也好像进入了一段沉闷的描写,从NeXT系统再到《玩具总动员》虽然也有惊人之笔,但平淡得只能快速翻过。
第24章,乔布斯回归苹果,头衔变为iCEO,难怪他的产品都以小写的i打头。
四象限分析法,“消费级”、“专业级”两列,“台式”、“便携”两行,四个伟大的产品,可以用来裁剪庞大的产品线吧。
1998年5月6日,iMac发布,见惯了方盒子式的机箱突然看到这样的电脑真是让人垂涎,如果当时有钱真想弄一台摆在家里。
iPod、iPhone、iPad的诞生……

从受人敬仰的王者之姿到成为敌人刀下的无名游魂,也许只需要短短的几个篇章。
在这场王者们的纷争中,我几乎没有看到任何人有受益。自命清高,雍容华贵的蓝礼国王被黑魔法所杀,只是短短的一瞬,国王那张俊俏的脸孔便与身体分了家。可怜的蓝礼真是要死不瞑目了。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看来史坦尼斯还是很清楚的。不费吹灰之力便掌控了弟弟手下大部分的兵力。在形式上处于绝对优势的史坦尼斯可谓是当时最强力的一方诸侯。可惜,人往往会被权势和力量给冲昏头脑。指挥庞大的船队虽气势恢宏,可惜却无法抵挡得住小恶魔的地狱之炎。被那一把野火烧得溃不成军,随即又被泰温公爵突袭得手。虽然军力是敌人的几倍,不过结局却是早已明了。我觉得这里和三国演义里的火烧赤壁也有些类似。铁索连环被小恶魔换成了用粗大的铁链封锁住河口,东吴的火船则被换成了野火弩炮。形式上的确有些雷同。其实就我个人而言,还是非常看好史坦尼斯的。首先,在名义上,他是劳勃的弟弟,在瑟西的乱伦被曝光后,他理应是王位的继承人,在这点上,他在政治上有优势,名正言顺发动战争。其二,我认为他因该果断稳住提利尔家族,虽然蓝礼手下的大半兵力都归于他的麾下,但不可否认,高庭的主要兵力还是在于提利尔家族。这是一股不可被忽视的力量。这时的史坦尼斯因该果断试图去拉拢他们,纵然无法将他们收入麾下,也该以利诱或者其他手段稳住提利尔家族。最好的结果便是不要让他们加入君临之战。
另一方面,想要赢得君临之战,必须与北方的罗柏联手,使其牵制住泰温公爵的大军。对于君临之战,我认为这是必须的前提。这样不仅没有了侧翼受到袭击的后顾之忧,而且在狼与狮两败俱伤之际还能获取渔人之利。一举两得。
可惜史坦尼斯虽然和弟弟有着截然不同的坚毅性格,但是他的犟驴脾气还是导致了自身的失败,从修改“敬爱的劳勃”这个小小的行为就能看出,这位光之王旗下的王似乎有些犟过了头,一旦是自己认准的事,绝对不会改变。当然,他的溃不成军就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再来看罗柏的北境大军。虽然未尝败绩,不过他在识人方面的欠缺,却导致了自己失去北方这个巨大后盾的下场。不过谁又会想到,和自己从小长大,相处了十年的兄弟会背叛自己,甚至不惜杀害自己年幼的弟弟。当然,变色龙席恩的下场也没好到哪里去,表面上占领了临冬城,可实际给他带来的并不是荣誉和父亲的赞许,换来的只是无尽的恐惧和噩梦,以及曾经伙伴的唾弃。其实我觉得席恩是一个很悲剧的角色。他想要获得认可,诚如所有的儿子都想获得父亲的认可一般。可惜他从小却被亲生父亲送到北境作为人质。受到史塔克家截然不同的教育。铁民之血渐渐淡去,他开始向往荣誉,像真正的骑士一样与兄弟驰骋于沙场,可惜,史塔克公爵始终不是他的亲生父亲,罗柏也不是他的亲兄弟。他的铁民之血被重新唤醒,他开始提醒自己,杀害自己亲生兄弟的祸首便是史塔克家族。在天枰的摇摆下,他还是倒向了自己真正的姓氏葛雷乔伊。铁民的血再度地苏醒了过来。
可是当一个男人紧咬牙关做出决定之后,换来得可能并非他人善意的目光,而是更多的鄙夷和唾弃。姐姐带给席恩十个帮手和一肚子的嘲讽,父亲也未给予他预料中的褒奖。等待着席恩的不是荣誉,而是慢慢接近的死亡。不得不佩服马丁叔,将一个我一直认为是龙套的角色变成了一个悲情类的人物。
最后再来看看为兰尼斯特家赢取君临之战的得力功臣,也是本人在冰与火之中最喜爱的角色,小恶魔提里昂。他的下场实在是让我为之愤慨!鞠躬尽瘁这样的词往往是用来形容诸葛亮这样的忠臣,但是我始终不明白,提里昂到底是站在哪边的,也不明白他到底忠于谁?但是在守护君临免遭屠城的战役中,他的确是做到了鞠躬尽瘁。铁索封河,野火焚舟,利诱提利尔家族,联姻稳定边境的亲王。步步为营,他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而且在战争来临之际,在猎狗畏惧之时,是他只身抡起战斧,跨上战马,杀疆出城门!毫不畏惧野火与数倍于己方的敌兵。半人的智慧与魄力在列王的纷争中尽显无疑!
但是,他换来得又是什么呢?荣誉?财富?权力?还是爱?
什么都不是,只有姐姐无情的背叛和脸上的剑伤。荣誉与他无缘,留给他的只有无尽的梦幻。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诸神给予这位半人的试炼是不是也太艰苦了?
王者们的纷争暂告一段落,这因该只是真正的纷争来临之前的开胃菜,长城之外的塞外之王,三头火龙与马王的子民,各种奇幻的元素相继出现。相信之后的故事一定是更加精彩。

我觉得“扑腾飞”是一枚非常好的豆友,向我推荐的书籍都非常棒。个人觉得《茅山后裔》比那个什么 盗墓笔记 鬼吹灯 都要好,无与伦比。一句不夸张的说,这是一部等待挖掘的黄金剧本,那些导演请擦亮自己的双眼吧。
周易是一门很科学的学术,风水也是很讲究的。有人说信就有,不信就没有,其实不然,这些东西实实在在存在的,很多都是科学界无法证实的,无法认可的。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也不可能让我们那么容易参透的。什么的人走什么样的路,什么样的人坐什么样的车,种什么样的因结什么样的果。

乔布斯传奇的一生,通过读这本书,可以了解乔布斯的传奇经历,完美的开始,中途的崎岖,以及神一般的后半生;还可以了解苹果公司以及皮克斯的成长历程。说实话,我不喜欢乔布斯以及他的苹果公司,对于他的伟大以及对人类社会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他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改变我们的观念,但是他古怪的脾气和性格,是我不喜欢和难以接受的,但也不得不承认,就是他的脾气和性格,才有了他精彩的一生和苹果和皮克斯的成功。这本书,虽然是自传,但作者并没有“歌颂”式称赞乔布斯,而是站在一个比较公正的位置去写这本书,让我们读者去判断乔布斯是一个怎样的人。我很喜欢苹果公司的理念之一“至繁归于至简”,能做到简洁,必须要考虑繁杂。

永远的“乔不死”
没想到这样一本关于计算机天才的传记,学文学的我会读得这样认真,而且速度越来越快。
我真没有想到,看这本书我竟然能笑出声来。一次是看两个史蒂夫孩子捉弄人,一次是看到乔布斯喜欢的甲骨文CEO埃利森讨厌出席董事会会议,史蒂夫强迫他来,埃利森不来,乔布斯就把他的画像放大到真人大小,放在椅子上出席会议。
史蒂夫认知世界采用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东西是,不是尤物就是垃圾;人则是,不是英豪就是笨蛋。太绝对。
乔布斯太无情,从不惯菜,不给面子,做项目特别善于抢前,逼工,他的喜怒无常、神经质、他的偏执与紧张态度,手下在他的面前通常活得紧张忐忑。
乔布斯终生追求简约,并且善于化繁为简。
乔布斯天赋具有现实扭曲力场,善于张冠李戴,扭曲现实,这使他多少显得有些无赖,却也正是他的独特才华和个人魅力的主要元素,也是乔布斯的成功之道。
最搞笑而令我无奈的是,我身边就有一个如乔布斯一般具备“现实扭曲力场”的家伙,她气场强大,善于扭曲现实时间与空间的普遍观念,一切围绕自己的意志行事,她说起谎来就像嗑瓜子一般频繁而得心应手。
读这本书,我一个印象就是伟大的人物通常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互相促进进步。比如,李白和杜甫,鲁迅和郭沫若,乔布斯和盖茨,两个数字时代的天才,彼此仰慕却又诅咒和竞争——主要是盖茨仰慕乔布斯,而后者总瞧不上前者的品位和开放的打法。
第二个就是乔布斯的敬业精神可嘉。他认定自己早逝,所以把一天当两天来活,每一个项目都紧缩工期,超前赶进度。每一个部件的每一处,即使是看不见的主机箱内部,他也都要求精益求精。所以,他是这个时代的领跑者,走在时间和他人的前面,走在质量之前,缔造并领先品牌。
乔布斯是美国梦的践行者,他的经历告诉人们什么是真正的企业家和成功者。很多中国的企业家和企业,无论是企业规模还是个人视野和胸襟,如果勇于和乔布斯相比的话,何其微小!
乔布斯以他的独特一生为我们演绎了天才是怎样创业的,怎样专注地改造世界。作为反主流文化的叛逆者,他以自己夸张的反叛意识成就个人英雄形象,并缔造了科技行业唯一一个时尚品牌。
很少有人像乔布斯这样在企业和品牌上打上如此深刻的个人烙印:“他的个性、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起。”这是作者对于乔布斯的个人特点以及和企业、产品之间关系的一个总结。他渴望创建传世的家族企业 ,乔布斯雄心勃勃。可惜,英年早逝……
乔布斯是人么?不是。他是神,或者,介于人神之间吧。他是计算机时代一个重要的时代符号。他把科技和艺术完美结合,不仅是苹果的决策者和精神领袖,也影响着IT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走向,也是IT行业乃至时代的推动者。
乔布斯应该感谢时代,一个缺少英雄的时代,把他缔造成英雄。如果一个不谨慎,或者择业,或者时代,或者其他,什么关键的要素改变了,好比阳光、水分之于植物,他可能就只是一个不足挂齿的怪胎,或者暴君。
不知道怎样评价盖茨的微软开放的分离政策,和乔布斯的打造端到端一体化产品的策略哪个更英明,因为它们的“父亲”分别是两个个性迥异的天才,而实践也最终证明,两个相反的策略各有得失,各领风骚。
像个开关一样,啪!然后生命就没了。乔布斯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死亡。 乔布斯死了吗?乔“不死”。他的孩子们,iphon、ipad、ipod,还活跃在世界上,它们替乔布斯活着。
乔布斯,早夭的神。
如果他不是如此英年早逝,我不会觉得这样惋惜,他的伟大在我的心中也会打折,这不是很奇怪的逻辑吗?
疾病和死亡使他褪去神的光芒,显露人的无奈与彷徨。他的死,使他和人类亲近,这就是残酷的现实与人性。
如果乔布斯再多活几年,以他的雷厉风行的作风,他毫不客气染指一切文明的魄力,他准备打造的豪华私人舰艇,他决心缔造的超大规模苹果园区,他准备改造的教育模式……这个世界,会有多少令人叹为观止的改变?他死了,这个世界前进的步伐放慢了许多。
看了一本书,521页,从生把一个英雄看到死,很纠结悲催的心境。希望他换了一种生存的态度和方式,在天国禅定。
真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再生,却期盼这样的神再度降临。
阿弥托佛。
2012,4,23
2012,4,26 结稿

看完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也许是乔布斯非天才即傻瓜的对待人的方式,还有他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他魅力无穷,但时而热情时而冷漠,让周围很多人,特别是他的亲人抓狂...
乔布斯的独特经历决定了他注定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极客,他年轻的时候吃迷幻药,去印度朝圣,并一直坚持素食,甚至于到他癌症缠身,依然没有改变自己素食的习惯。
总的来说,乔布斯是属于天才一类的,所以依照正常人的标准对他的评价都不适用。
从他身上,我们应该看到,他有着非凡的眼光和远见,他有着偏执的自我信念和观点,而这种观点,在我们常人身上,却逐渐的消失不见。
因为我们可以为了现实而妥协,我们的理想就是现实,所以理想就被现实所改变,而他的理想是不现实的,所以乔布斯和一帮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人把这种理想实现的时候,让人们不得不心生敬佩。
乔布斯身上有很多东西值得人们学习,可是这些东西我认为都是建立在他的核心的价值观念上的,他追求的极简主义,追求强大的内心力量,追求精神的纯净和内心的召唤。
乔布斯年轻的时候做的那些疯狂的事情,就好像是在他理性的一杯水中滴了一滴感性墨水,墨水幻化成奇妙的形状,最后深入他的潜意识,和理智融为一体,这也许就是他能够做出成功融合科技和艺术的伟大产品的一个原因吧。

本书是怎样的经典就不需累述了,不过有两个也许不太有名气的相关改编的作品值得看一看。喜欢动漫的朋友第一不能错过的就是《岩窟王Gankutsuou》由GONZO公司企划制作,根据《基督山伯爵》和《群星,我们的归宿》改编而成。GONZO招牌的2D+3D的手法和“纹理平贴技术”,实是令人眼花缭乱,就凭这个就不得不见识一下了。当然也许脚本上有些许不足(这是GONZO的老毛病了),但华丽的视听体验就足够弥补了,当然还有悲剧的结局(漫画版貌似是HE),恩,当然还有BL。说到《岩窟王》,就不得不说说《群星,我们的归宿》,阿尔弗雷德·贝斯特的经典科幻,说白了就是未来星际版的基督山复仇记,外加“思动”等一系列足够扯的设定,我估计《岩窟王》之所以做的如此糜华就是受这本书的影响。当看到佛雷(《群星》的主人翁)带着天鹅绒面具,披着华丽衣袍走下步阶时,我以为是拍不出比书中更华丽的场景了……直到见到《岩窟王》,好吧,我认输,拜托,你能不能不要华丽的太冒。

青春在某些人的头脑定义是代表着花一样年华,与之就是美好的,当然我也是同感,在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莫过是青春。但是韩寒这本叫做《青春》的书不是在歌颂美好的青春年华。他是在用他的文章来反映并且批判着在我们这个青春的时代里的社会黑暗面以及人性的淡漠和他自己的感受。明明是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刻,但是因为着社会的某些黑暗使那些正处于花一样年华的年轻人们。被迫无奈,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继而随波直流,无视自己的人生价值。对此,相信看了这本书的朋友们都会痛心疾首。
人性的良知在《青春》这本书也有明显的体现。不顾自己本来原则,为了商业利益而忘记自己的“最爱”的那份热情。我认为人生本来的价值就是干着自己热情最盛的事情,最爱的事情。失去了原有的高昂热情,剩下的就是利益的逼迫了。良知还体在人性的互处中,人与人之间仿佛总有一部分利益隔在中间。就算在生命危机的关头也会有利益的体现。还有一种冷淡,那好像体现在人与人的等级上(注意这里的等级描述的是钱的多少)看不起某些人的工作,狂妄到无理的的欺负中来,侧眼旁观者也是多的让人感叹。 对此我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真冷啊”。
我想对某些人说;“谢谢你,让我知道该努力了。”背井离乡留下的是乡愁,北京漂流剩下的是惨淡。韩寒在书中有介绍到,他的朋友们的种种事件。但我印象最深的莫过是愁钱愁工作的朋友们。在这个人才济济的社会里,你没有努力,你没有背景,你没有关系,哪来好工作?你的筹码全部耗尽的时候最终还是要回归原有的家乡啊。你回到的还是温饱或者只能饱温不了的生活里去。我没有关系没有背景,最后剩下的好像只有努力。
在《青春》这本书里看到了令人痛心疾首并且无奈的真实事件,学到了某种叫做坚定的信念和坚持。

小的时候不懂事,历史课讲到南京大屠杀我回家就和我爸拗,叫他不和日本人做生意。后来到底是大了,不再提起那样沉重的话题。如果昨天没有看到金陵十三钗的电子书下载链接,我断断不会再掀开那一段过去。今天闲下来看完了整本书,骨子里对于侵略者的痛恨波涛汹涌般起伏。这时候只有脏话才是最好的宣泄。
以前我最烦在讨论日本这个国家的时候别人讲日本的平民百姓是无辜的,罪恶的是那帮日本军队。事实上这无可厚非,只是让我偏激的指控以及在头脑里草拟了多次的惩戒没有了对象。因此现在,我只能真诚的祝福那帮人渣被历史和时间来回撵压的血肉模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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