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洛丽塔》着实耗费了我很大的精力。
你看一下这本书若干的关键短语就会对它心生畏惧:纳博科夫后现代与文体家的名声;后现代主义杰作;精神病学;心理学;乱伦;社会伦理道德…若单从情节上看这部小说也不过是本俗艳的意*之作。可偏偏就在文学界占领了崇高的地位,经久不衰。《洛丽塔》成功的原因很多:纳博科夫作为后现代主义作家①和文体家的创作技巧;对整体小说叙事结构的精心规划;对叙事细节的微妙处理。如果分别论述的话每个小主题都足以写篇过万字的论文。
不过,我倒很想说说纳博科夫自己为《洛丽塔》所写的“序”以及“后记”②。那才是解读《洛丽塔》最重要的部分。后现代主义作品中,叙事技巧与方式已经变得乱七八糟。很多叙事手法纯粹就是为了卖弄,纳博科夫也不例外。但是他出色的利用“假扮”的序和后记来完美的突出作品纪实病例的味道以及他自己对于《洛丽塔》创作的各个方面的一些阐释。
纳博科夫爱嘲笑,且傲慢自大。《洛丽塔》明显涉及心理学以及精神病学。纳博科夫轻挑地装成一个精神病人,狡猾而故意地写下很多在心理学上具有普遍象征意义的心理活动、事件或细节,然后大加嘲笑。而众所周知,纳博科夫对于弗洛伊德极为贬低(我本人也很奇怪弗洛伊德的很多说法,比如我到现在都不明白童年克制着故意不拉大便的肛门滞留型人格究竟为什么就一定会懦弱吝啬,再说肛门滞留的快感我真的理解不了。)在纳博科夫笔下(以及其他许多作家笔下)心理学似乎是一个愚蠢的猎人,而精神病人是一群聪明的狐狸,故意给猎人留下踪迹线索,逗弄着猎人一步一步迈进早已设好的圈套。 接下来要说说《洛丽塔》的美学问题了。诚如纳博科夫所说,《洛丽塔》并非什么道德警示读物,它的成就是美学上的。看到这些评论眼熟吗?没错,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同样如此。这两部作品都属于“为艺术而艺术”的小说,欣赏角度也纯粹是美学上的,却都被迫担任了“道德的义务”。③《包法利夫人》生不逢时,福楼拜不得不用道德作幌子来使自己的作品出版。而《洛丽塔》命好些,但一样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实际上,引起争论的文学作品往往都是直指人性最隐秘最黑暗之处④,请注意,这不是色情的问题,色情文学由来已久,但有人听说过哪本色情小说引起全世界的争议吗?人们怕的不是色情,而是人性隐秘晦黯部分被揭发出来。我们羞于谈起性,但是控制性问题只是掩耳盗铃,为什么要大力扼杀人性中最主要最能带来灵感的一部分呢?
或许中国就不明白什么是文艺复兴。
《洛丽塔》吸引人的第一要素当然还是故事啦:一个中年男人和一个十多岁青春少女的性爱与控制怎么会不吸引人?读下去,文中却充斥着性冷淡;艺术化(其实什么实质也没写)的性爱;夸张的情节;病态的思想;乏味的旅程;变态的暗示;幻想中的谋杀;偶尔跳脱出叙事者灵魂的叙事;模糊人称……反正,值得而且读得下去的小说,有着艳丽的开头与结尾。……洛丽塔……洛丽塔……⑤看看大师是如何运用初中语文老师常说的“首尾呼应”。
最后呢,我要谈一下纳博科夫在文中大量的法语短语。这是我比较深恶痛绝的,纳博科夫在小说里太过炫耀了。但我更深恶痛绝的是你得时不时停下来看看那些该死的注释来弄懂这些操蛋的法语(还有拉丁文什么的,甚至有句话充满了四五种不同的语言)。我对译文社注释的做法不太赞同。我个人觉得完全可以在文中用斜体字把外文短语排出来,注释只要标明法语(或其它语言)⑥就好。更有甚者,比如译者在第十八页,对一句短语作出注解,而第四百一十八页又提到这个短语时,白痴的译注竟然是参见第十八页注!当然我知道这是惯例,不过全书每一页几乎都有两三个注释,就不能变通一点吗?
最后的最后,《洛丽塔》可读性很强,虽然,
读《洛丽塔》着实耗费了我很大的精力。
注释:①因为从纳博科夫从事创作的时间来看,后现代文学还没有大规模兴起,而且纳博科夫创作的小说并没有太浓厚的后现代风格。
②序还有后记实际上都是小说主体的一部分。
③“道德的义务”源自《帝国瀑布》 理查德·拉索 著,是二零零二年普利策奖获奖作品。
④同样引起争议的作品还有《红字》《尤利西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等。
⑤《洛丽塔》开头的词是“洛丽塔”,结尾的词还是“洛丽塔”。
⑥在这一点上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手风琴罪案》(安妮·普鲁 著)就做得很好。

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火之念,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洛丽塔的这段开场白不知道让多少人唏嘘不已,可以说读这本书60%的原因是因为它(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养成了这种喜欢从开头判断要不要读下去的习惯),另外40%分给好奇心被它蛊惑,想知道到底给纳博科夫世人展现了一个什么样故事,能这样触动道德的底线将它列为禁书。纳博科夫让我想起王小波那本《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他直言不讳,在他看来,洛丽塔不是不道德的,而是非道德的。
印象里读过的故事很多是悲剧的结尾,安娜如此,斯嘉丽如此,洛丽塔也如此。她是个不可救药的坏孩子,她是个充满诱惑的小妖女,她是个偏执到极点的疯子。
亨伯特是爱洛丽塔的,所以最后他承认自己的罪过,由于自己的欲望而剥夺了洛丽塔所谓的幸福,因为我不知道奎尔帝是否就是洛丽塔幸福的归属。
读完的人应该会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这本书,洛丽塔的偏执,疯狂,病态曾经让人对她失望,因为我们很难找出现实社会中她的意义所在,而后文学给了她一条出路,在这个世界中得到偏爱的永远都是有各种有偏执狂的人,即沉溺于某种单一的思想不能自拔的人,因为一个人用来局限自己的范围越狭小,他在一定意义就愈接近于无限。所以,此时终于能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欢着洛丽塔,她不过是一只来自异国他乡的蝴蝶,不仅是对于她的创造者,也是对于欣赏她的每一个人。

我那小小的开心的爱人,
咬着冰激凌的勺子,
凝视着一只仰天乱动的爬虫
笨拙地扭动身躯想要翻过来,
她发出咯咯的笑声,
伸手将另一只虫子叠在它身上。
她脸上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
让我看的入迷。
我那小小的沉默的爱人,
躺在午后的小花园里,
抿着嘴唇,眉头微皱,
好像什么事都不能讨她欢心,
我悄悄靠近她,
看她紧闭的双眼上微微颤动的睫毛,
那个机灵的脑袋里想着什么,
掉进兔子洞的爱丽丝?
我那小小的失神的爱人,
对约会如此心不在焉,
她怎么能对甜言蜜语无动于衷?
还是她看不穿我的激动,
为今天新熨烫的衬衣,
精巧漂亮的领结,
为她做的一切她怎么能毫不在意,
她的视线越过了我。
我那小小的迷茫的爱人,
也许明天,
也许明天我就会收到一个吻

“你知道我爱她,那是一种一见钟情的爱,是始终不渝的爱,是刻骨铭心的爱。”
这是本让我很难写书评的书,它的争议太大文字太繁杂蕴含的情感太疯狂,作者使用多种文学相关的双关语,或讽刺或迷恋的诡异气息就这么透过纸张渗透出来。
“我”在书中无数次提起洛丽塔,用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用高亢的呼喊和小声的呢喃,他病态疯狂的情感无法抑制般出现在书中的一字一句。他爱她十三四岁时混杂这天真和粗野的性子,爱她浅褐色光洁的肌肤,爱她每一处痣和伤疤,爱她”阴沉的愠怒和开朗的欢笑“。她是他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是他半生的痴迷与魂牵梦绕。
他憎恶所谓的道德法规,举出无数例子证明与幼女的结合是完全合理的,他绞尽脑汁使她只属于自己,为占有欲而焦躁嫉妒甚至神经质地痛苦。他虔诚的描述她所有举动,并从中得到无上的幸福与快感。那段是属于他们的旅程(或者说逃亡)他不厌烦地讲述他们看过的节目住过的汽车旅馆购物过的商店,似乎用这种世俗的方式确保着他的小情人是属于自己的,他的爱是有所回应的。
这种冷静中夹杂着狂热的文字有很强的冲击力,读后只剩愕然:
“我心里对大自然的唯一的怨恨就是我我无法把我的洛丽塔从里到外翻过来,用贪婪的嘴唇去亲吻她那年轻的子宫,她那未经探究的心脏,她那珍珠质的肝脏,她那马尾藻似的肺和她那一对好看的肾脏。”
他用全身心爱着这个女孩,又或者,全身心爱着这个女孩身上他一直爱慕的,属于幼童的一种自然的青涩和妩媚。但他从没读懂过洛丽塔,这个蛮横的女孩早已厌倦他,她世俗粗野不爱束缚的性子也决定了她的逃离。
再一次重逢时她已经十七岁,失去了所有曾经美丽的魅力,受尽磨难,怀着不知道是谁的孩子。但他的爱意已经深深扎根无法拔除。他痛苦着恳求洛丽塔与他一起生活的片段让人心酸,这个倾尽所有的男人,他畸形的爱无处可释放,他深爱着的对象却只是把那段放纵的岁月当成少不经事的糜烂回忆,永远无法感受他的爱,更别提接受。
他亲手结果了抢走他的女孩的男人,于狱中写下这本书。据标注所示,洛丽塔也于这一年死去,是难产?还是疾病?我们无从得知。这个小姑娘在书中被不厌其烦的描述,她所有狡黠的微笑和不输于成人的早熟都一并离去。像“我”所说的那样,这回忆“有粘在上面的些许骨髓,有血,有美丽的绿得发亮的苍蝇。”厚厚一本书,并没有多少绮丽的缠绵,而多是痴狂下的冷漠与绝望,以至于描写洛丽塔的魅力也成了一种对自己这无望爱意的强烈讽刺。

是我老了吗,我看到三分之一,就对这本书十分不耐烦。照样的离不开名牌,满是拗口庸俗的对白,偶尔出现一些黑色幽默的语句。敢情郭老板是gossip girl 看多了,笔下的女主角们的私生活混乱又昏暗。
很不爽快就是林萧看到南湘和宫洺吃饭就使劲抛出一些带骨的语言,我靠,在现实生活中看见你的上司和好友在一起难道你真的会这样不顾脸面和情谊地尽情表露?难道你的上司是你的情人、你的朋友成了你的情敌不行?你有必要那么大反应当众撒野么?就算你是嫉妒南湘你也完全没必要到现在才自卑吧,根据书里的描写,对于南湘那样的女神,作为小家碧玉的林萧恐怕连眼红的资格也没有。
还要偶尔在一些正式的场合,林萧就要拼命地不分场合地说一些风牛马不相及的说话,好让事情变得无法收场。然后过了另一章节就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吵起架来,总是提起陈年旧事,互损完了,很快和好。再互损,很快和好。
好吧,最后难以收场,干脆一把火烧死大部分人,除了林萧和宫洺。这样一来,他们就不必纠结下去了。对了,林萧竟然没住进精神病院,证明她的内心还是强大的。
嘿嘿,下次郭老板再出本番外传,再讲讲林萧、宫洺和还没死的简溪的三角关系,兴许席城也可以来凑凑热闹。

作为一个迄今为止没有买过任何一款苹果产品的人,我不认为自己有资格对苹果产品进行评论。但是这本书还是深深震撼了我。因为我看了一种真实的可能的人生。
我相信有很多人看完这本书的感觉和我一样,就是好像看到另外一个人过了我想要的人生。我不想评论乔布斯本人道德品质怎么样。他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任性的孩子。小时候我常常幻想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我幻想用自己的意志去改变任何自己想去改变的东西。我鄙视任何规则,我觉得老老实实遵守规则的人都是守旧的没脑子盲从的人,我看不起任何我认为比我笨的家伙。经常有人问我数学题,我讲一遍他们没听懂我就会露出不耐烦然后很不高兴,绝对不会考虑别人的自尊问题。甚至他对食物的态度也和我不约而同,崇拜素食,喜欢不时地禁食。我才如果有可能我早就去尝试迷幻药了。我想我之所以没有将这种个性持续到成人是因为长大后的我遇到了太多牛逼的人让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比我强的而我其实就是人海一粒沙子。但是我的骨子里的傲慢常常让别人不舒服,所以不得不掩饰,让我觉得很难受。我想乔布斯之所以能将这中现实扭曲立场贯彻人生主要是因为他的确是个天才。不知道我这种看法是不是很浅薄。
我相信一定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小时候或者年轻时和乔布斯一样狂妄飞扬跋扈,但是我们长大了。明白了自己的渺小。或者是对现实的妥协。只是他太聪明,太成长过成他学会不死谦逊和收敛而是更加坚定或者是用更迂回的方式的去实现自己的意志。
其实对于他这样的人,早早离开好像也是必然,总有一种感觉,喜欢和现实对抗的人总会收到最后的教训和现实,逃不出最后的结果那就是死亡。无论乔布斯先生的现实扭曲立场多么强力,他还是不能逃开生命的结束。上苍好像最喜欢这种方式给人类一种讽刺。
在我心里乔布斯的个性真的没有那么特别。历史有很多和他一样性格乖戾复杂的人,当代也一样。我也并不喜欢他做出的那种封闭的产品。那是给懒人和蠢蛋制造的产品,不需要用户有任何控制权。我相信在他心里,消费觉得是被归到白痴傻子一类,而他的任务就是作为一个神和很多天才一起告诉平庸的家伙们他们需要什么,然后给他们们什么,像个上帝。我相信,乔布斯是一个技术上的希特勒,他的确充满了激情,拥有很好的品味,只不过我想作为一个 性格接近的人我大概明白他心中的傲慢。你如果是苹果产品的拥趸,基本上也就被他归到了白痴的行列。

看到第二卷中,尤仑已经和亚摩利•洛奇爵士对上了。可是我至今没有读到尤伦到底犯了什么事被发配做乌鸦的?
今天看了电视剧第二季第三季,到是娓娓道来了尤伦的故事。不晓得是电视剧原创的,还是我看书看漏了,呵呵。

原来写的《步步惊心》没来得及看就已经把电视剧看了,也因为这部电视剧就深深爱上了和步步惊心所有有关的演员和小说,但是对于《步步惊心》电视剧已经看过了,如果再去看小说的话已经完全没有想象的空间了。所以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要拍成电视剧的《大漠谣》上,《大漠谣》也完全没有让我失望,故事简洁流畅,在看完小说后就去读和这段故事有关的历史,发觉里面的故事情节完全符合历史的发展,完全没有生搬硬套的感觉,情节发展也很合理,所以给人的感觉无比真实,就好像桐华写的这些故事是真正的存在于历史中是的。书也看了,所以很期待电视剧的排成,话说电视剧要到7月份才能出来,已经等不下去了...还好有《云中歌》过把瘾...

《史蒂夫·乔布斯传》,在各种喧嚣和争议中尘埃落定的埋没在了无数其他的信息流中。对于像我这样抱着朝圣的心态,渴求神谕般的启示和偷师其天才般的商业才华的读者,事实上,在这两点,这本书给我的启示都只算是差强人意的。但我还是很推崇它,在作为传记这类体材,《乔布斯传》火了的,也就只是那封写给他妻子的情书。有关任何其他深层次的产品哲学、营销哲学、人生哲学也只在一小撮精英人群中热谈着,我们可以把他们叫做“乔布斯门徒”,但事实上乔布斯可以给我们的除了启示和告诫,门徒们是得不到其真传和精髓的。于是,就闹出了两例笑话,中国的“雷布斯”和新的单位“一潘”。
超人不会飞
1955--2011 面对这样一串字符,我们无非得到的只是加减后的56,对,56是乔布斯的寿命,对于真正的思考者来说,他会思考1955之前和2011之后的深意,就如真正的国画鉴赏大家,他们明白一幅伟大的作品,不是欣赏着墨的那部分有形之处,而是他们的留白,看画,不是看画了些什么,而是没有画上的东西。回到刚才的话题来,1955前,时间趋于无穷;2011后,时间趋于无穷。相较于无穷,56又渺小的何值一提呢?这就是人类的悲哀,但也是人类进步的动力。在有限的时间里,奉献自己的激情和智慧到无限的事业里去。所以,乔布斯说,死是最好的发明。所以,乔布斯说,把每天都当做最后一天。一个人不是忙着求生,就是忙着求死的。过早的思考过死的人,才能更好地去生。这简直是真理。当然,孔子的话也是有道理的,子曰:“未知生,焉知死。”看待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本质上来看,乔布斯是理想主义者,孔子是现实主义者,或者说是实用主义者。所以孔子不会去搞一些不实用的东西。只有对待死亡的心态积极了,就不再认为是我们一步步的逼近死亡,而是死亡乐于停下脚步,等着你去造访。但乔布斯不是没有遗憾,56岁确实短了点,所以他才说,他对信仰上帝是一半一半的。他希望自己还有轮回,他还无比热爱他的事业。他是多么可爱的人,为了自己的热爱,会去有选择的去信仰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东西。
反观自己,有一段乔布斯的话深深的契合了我的想法。他说,“现在的孩子根本不愿意用理想主义的方式来思考,连接近理想主义都谈不上,他们自然不会让现今的任何哲学问题,占用他们太多的时间,因为他们要忙于学习自己的商科专业。”思维与存在、世界的本源、自由意志和宿命论等等哲学问题,现在的我们还有几个会去思考或是留意。我们都变得无比的物质主义、实用主义。势力,就是别人取你全部价值中的一小部分来代替你,这就是势力。所以,你的学历、名声、金钱、地位,就是用来代替你全部的那小部分。因为社会人都很势力。我们就很难想象了,乔布斯纯粹心灵的体会,他说,“每当我发现自己身处一种纯粹——一种精神与爱的纯粹之中,我就会忍不住掉眼泪。”乔布斯是个爱哭鬼,这是真的。尼采哲学中精神的三种变形,骆驼——狮子——小孩,狮子的阶段似乎已经可以睥睨天下、澄清天下了。但为何还得试图成为小孩?尼采说,可以一切归零,一场游戏而已,不必在意。乔布斯说,保持禅者的初心。诗人说,最高的境界,就是最初的境界。因而,纯粹之心常有,必能一场游戏,不必挂怀的不把狮子般的自己当回事。也能像小孩一般不去相信权威、不守规矩的去创新。
最吸引我的,倒是乔布斯追寻自己精神和启蒙的过程,那段太美好了。整天埋在自己的象牙塔里面,或者打坐,或者阅读哲学书籍,或者听先锋歌手的歌曲,或者直接去印度寻求顿悟和超脱,更或者服食迷幻药。人生是一场无休无止、无穷无尽的马拉松,在开跑之前,乔布斯选择了先装备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有些东西,是不能摧毁的,就是信仰和意志。乔布斯用苦行体验、感官剥离和极简生活来返璞归真、寻求启蒙。这让他变得内心强大,现今的我们,没有几个会去刻意花费精力在自己心灵和个人觉悟的提升上。于是,精神的贫瘠,也致使了中国中产阶级的自私,灵魂和肉体的滞后。
当然,乔布斯确实与众不同,他坚信,宗教应该更多地强调精神的体验,而不是一味的遵守教条。“当基督教太过基于信仰,而忽略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者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时,它的精髓就消失了”我相信乔布斯在这句话上做到了极致,他是一个虔诚的禅宗信徒,但是禅修者所有的平和的内心、淡然的心境和圆融的处事风格,都没有在乔布斯身上落痕。禅宗的静修,让乔布斯拥有拨云去雾的能力,让那些杂念、喧嚣都走远,只留下本初的内心,和王阳明的心学如出一辙,心即理,心外无理。然后遵从自己的内心去活。“你的时间有限,所以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被教条所困,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不要让别人的意见左右自己内心的声音。勇敢地按自己的内心去过。”面对这句如同教诣般的话,每个人都会怦然心动。我记得暴风影音的老总说,“追随自己的内心,绝不是这么简单,大部分人的内心,无非是贪婪、恐惧和懒惰”所以寻找一份有意义的内心是如此的重要。但是,没有过年轻时乔布斯般的自我启蒙,或者没有过大学独特价值观的塑造,有意义的内心又从何而来。所以,你只有抱怨、沮丧、沉沦。生活变成了一场谋生,没有存在感,碌碌无为。
想起了书中的一个细节,ipod成功后,微软推出zune播放器以其竞争,但是很快就败得稀里哗啦。乔布斯就此评价说:“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也不情愿在周末加班,只会安于现状。”显然,微软本就不热爱这样的被动出击。乔布斯的另一个教诣又来了,“做你所爱”,多么简单的四个字,爱所驱动的行动力,那是无敌的。听说,苹果员工每个星期上班会超过90个小时,他们热爱加班,毫无怨言。也算是乔布斯管理风格和企业文化熏陶出来的奇葩了。乔布斯深受反主流思想的影响,行为邋遢、特立独行、我行我素,甚至不爱洗澡,有体臭。不穿鞋,光着脚丫苦修。我们似乎看到了一个悖论式糅合的乔布斯,就像乔布斯喜欢的摇滚乐一样,那些粗犷的号角在呼唤强力的缝隙中夜间或夹杂着哀怨的叹息,一些失望的怨诉和讽喻依然保存了终极的希望。
偶像的黄昏
如果要让我用一个人来比喻乔布斯,我只会选择独孤求败。
给大家分析分析。
“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柰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这句话是独孤前辈刻于深谷绝壁上的文字。
乔布斯1976年和另一个史蒂夫创办苹果公司,自此纵横江湖也是“三十余载”(2011年卒)。“杀尽仇寇”不敢说,但“败尽英雄”当之无愧,谷歌CEO施密特在一次技术大会上,释放出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说道,谷歌如果再没有伟大创新,再固步自封,不知进取的话,天下就只会有一家软件公司,只会有一家硬件公司,只会有一家平台公司。我们都知道,这是被苹果逼到只会哼哼的地步了。其他的更不用说了,惠普PC被ipad打败,三星、诺基亚被iphone打败,索尼被ipod打败,至于微软,本就是末路黄昏了,因为比尔·盖茨的理想“让全世界所有的桌子上都有一台电脑”,在互联的时代,还在思考着一台台孤立的电脑,企业文化本就掉队了,所以曾经才说谷歌的出现是对微软帝国的终结。看看这是什么量级的对抗,再看看国内吧,百度推“百度有啊”抢淘宝的地盘,淘宝推“一淘网”抢百度地盘,腾讯推QQ商城、搜搜、webQQ、腾讯微博、微信...抢所有人的地盘。百度市值460多亿美金,腾讯市值440多亿美金,阿里巴巴...好吧整体上市的话,因其协同效应也可达400亿美金。恩,来看看,苹果公司。APPLE=微软+英特尔+谷歌+惠普...别说我在吹牛,怎么还有省略号。因为,华尔街给苹果市值的预期是9000亿美金。真正的伟人,你以为他对你生活影响为零,只因你不明白他伟大的程度。如果没有这个越长越帅的老头,索尼和三星手机还在比像素;谷歌还在想着怎样用竞价排名榨取更多广告费,安卓机器人还不知道在哪等着超生;诺基亚不会被一部只更新了五次的iPhone神机,打败了他引以为傲的X系列、E系列、N系列、C系列...;谷歌不会和摩托罗拉结婚、诺基亚不会和微软联姻;世界级的下一个兆亿级的产业——移动互联网,不会这么快催生...还要我罗列他的伟大吗?“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得”,叹,天妒英才!
独孤先生,剑冢里埋的四把剑,也出奇的昭示了乔布斯的一生。
利剑无意---「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乔布斯23岁创办苹果公司,也算弱冠年了,APPLE二代一推出,就拉开了他一生传奇的帷幕,改变第一个领域个人电脑。1980年12月12日,苹果公司股票公开上市,乔布斯迅速成为最年轻的亿万富翁。
软剑无常--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悔恨无已,乃弃之深谷。」
类似于乔布斯因推出昂贵的Lisa计算机而没市场,IBM又觉醒抢占个人电脑行业,微软操作系统兼容除苹果的电脑,然后苹果公司开始一落千丈,乔布斯被迫出局。乔布斯也因其完美主义和顽固不化的所累,成为很荒唐的被自己创办的公司踢走的人。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
1996年,苹果公司收购NEXT,乔布斯重回苹果。此时的乔布斯,已经褪去年少轻狂的不成熟,而此时的苹果公司,也被外来的CEO斯利卡搞得乌烟瘴气,价值文化早已支离破碎,灵魂的海盗精神也被斯利卡商人唯利是图的管理方法败光。1997年,苹果推出最著名最伟大的广告之一的---《think different》,重塑苹果形象。王者归来了,带着他的梦想。“只有那些疯狂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木剑无滞---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2001年ipod发布,颠覆音乐娱乐界。2007年iphone发布,颠覆手机通讯界。2010年ipad发布,颠覆PC界。这些只是刚刚开始,苹果产品的布局都在10年以后,其超前的战略意识和危机感让人惊叹。我们都活在了苹果的规划里。当然这个阶段,乔布斯还接受了上帝给的礼物。上帝想要iPhone5了。
最快乐的寂寞是独处,最寂寞的快乐是无敌。乔布斯注定了是事业上孤独的一辈子。
几点启示
这个家伙真的太让人爱不起来了,矛盾结合体的他,给我的不是神谕,是启示。我也不赞成对他的神化。但是,这不妨碍我发出最诚挚的钦佩!是他,让我敢于向世人宣告自己的梦想,不是为了刻意去震撼别人,而是为了强化自己的信念。是他,让我不要盲目的崇拜任何权威,因为你总能找到相反的权威。是他,让我不去为自己持有独特看法而感到害怕,因为我们现在所接受的知识都曾是独特的看法。不再去在愚昧、平庸、猥琐的事上消磨自己的生命。你的时间有限,不要为别人而活,不要活在别人的观念里。
在最成功的地方否定自己,在最得意的地方突破自己,在最倾心的地方超越自己。永远不要害怕自我蚕食,以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你可以向所有正常的成年人一样,以成熟的、深刻的、理性的眼光,审视世界、解释生活。但你也必须如同孩童一样,以天真的、陌生的、非理性的眼光,看待世界,保持诗性。我会在自我蚕食中,彻底的来过,我要在我新的洁净的灵魂造一个新的洁净的身躯,你尽可以缺点繁多,尽可以讨人烦厌,因为你是人,不是神。你可以蹲过牢、贪点污、生活作风有些问题,但这很正常,因为你是人,人的欲望你都齐全。但你唯一不可丢弃的是——理想和良知。一个蹲过牢、贪过污的人,拥有理想也能成就精彩的一生。拥有良知,其他的都是表象而已,囚犯?贪官?色鬼?这些都不妨碍你去扶起跌倒的老人。为什么,我和绝大数人思考不同之处会是,我明知现实残酷,但我的理想主义还是这么偏执?因为,我是个很傻很天真的人,我知道,走在梦想路上的人生,赢固然会很精彩,但输也不逊,值了。就像《海贼王》里的路飞,没有那么多代表正义的政府军的正义,却不妨碍海贼也可以去做好事。世间万事万物,纷纷扰扰,有太多的角色要去扮演,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为人子,为人上级、为人下级,自己的剧本,自己去编剧。是,现实很强大,总在你不察觉的时候,一点点摧毁你的信仰,摧毁你以为给得起的一生。但现实常常又是活泼而崇高的。你一定要死命的去坚持自己的梦想,然后再去谈妥协,这样的折中,才不显得卑贱。
“ 你可以出身卑微,但必须卓然不群,纵使你将众叛亲离,也注定要重头再来。最迷人的剧情不是后来居上,而是王者归来;最伟大的战局不是尖峰对决,而是独孤求败;最完美的谢幕不是激流勇退,而是嘎然而止。美人难免迟暮,英雄方能不朽。浪花淘尽,正是好处,又是了处。”
永别了,我的英雄;永别了,jobs。

不去做任何价值观的优劣评判,分享我的一些看法。
人大多阶段感很强,总会在某个时期的开始,另一个时期的结束时,给自己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贴上标签。比如,高中还会买个日记本,在周末洗洗热水澡,发现通身清爽了,顿生“今是而昨非”的失落,然后,才会痛改前非的絮絮叨叨的写下几句类似周记的日记。这种周期性或是间歇性的自我淘汰,就如同开例会,总结一段时间的工作,对未来工作提出任务,然后试着去盖棺定论一些东西。灵魂的不在场,让我想在例会时请个“例假”。
大学的生活,确实考验价值观的立场。有人沉沦,有人忙碌。哲学课老师说的,脱离现实,超越现实的是“左”的,落后于现实是右的(老师说了,右,不能加引号)。抛开政治上的道德评判,人就生活在现实与理想的地狱与天堂里,忽左忽右。你们信理想主义吗?至于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被人质疑价值观的场景是很尴尬的,像这样当众宣讲自己的价值观也很悲壮。世界是个很多元的世界,有人就想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有人就想依依佳人,“曳尾涂中”;有人就想蔚为万夫雄,为自己的信仰过活。趋同和趋异同在,但不对等。后两者大多被拽到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尼采的一篇文章,让我思考了很多。虽然他的叙述很恢弘,一副永恒、存在的哲学调调。但,我欣赏他的那个观点——成为你自己。为什么我们会趋同呢?为什么我会尴尬于价值观被质疑?为什么理想主义是被社会集体判刑和嘲讽的词汇?我在大一下学期看的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得到雷同的答案,因为让我们获得教育资格的人是我们的父母,然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邻里的习俗里面。大家相安无事,为这套规则的和谐而安详生活着。然后给我们教育资格的人又让最健全了人格和价值观的我们成为他们,尊奉他们的习俗、信仰。我们就被这种乡土性给同化了。为什么我们不反抗,因为我们的价值观是何等的羸弱和不堪一击。因为我们怕被世俗抛弃,怕异样的眼光。真正成功挑战了习俗和邻里的人,要么同尼采一样孤独终老了,要么同尼采一样疯掉,要么也如同尼采一样被世人敬仰。“上帝已死,一切规则都得重新制定。”你敢成为你自己吗?
苹果公司最著名的1997年广告,有这样一段醍醐灌顶的话,“向那些疯狂的家伙致敬,他们我行我素、桀骜不驯、惹是生非,就像方孔中的园桩;他们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事物,他们既不墨守成规,也不安于现状!你尽可以赞美他们、否定他们、引用他们、质疑他们,颂扬抑或是诋毁他们,但是唯独不能漠视他们!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他们让人类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疯狂到认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真正的改变世界 !” 我不认为我可以改变世界,jobs五百年出一个,我更不是天才,没有他们的我行我素、桀骜不驯、惹是生非。不过,我只想同他们一样think different ,汲取力量,成为灵魂在场的自己。
在武汉,XH诉说他被学长否定过的价值观,我告诉他“他说你是梦想者,但你却不是唯一的一个。”在丽江,晏同学徒步虎跳峡,言无忌惮,有原则和有道理的拜金着跟理想主义着,我说“以后一起干牛*的事,去实现你的那些梦想。”此刻,淘汰掉每个不值一提的想法,也只想对自己说,“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我们是有多热爱独立、自由的感觉;我们是有多大的勇气去遵从内心的力量。一个人,他敢去坚持他的想法,倔强的去让内心的力量驱动自己忙碌起来,如果你没有,请不要随大流的给予评判。人生要的不是目的,而是桥梁。是自架桥梁、拓荒跋涉的过程。既然敢这样坚持,定是筛选了无数种活法,也在比较中淘汰掉无数活法后的选择,我们并不狂热。既然会举步维艰、梦想碎裂,定要去自己体味的,收好你们的盖棺定论,输给追求的快感会让我们接着淘汰活法的细节和规则,我们并不固步自封。既然我们的信息不对等,你眼中支离破碎的我就绝不是盲目的偶然,而是真实的存在,我们不接受人多势众的把很多不正常的东西合理化,因为人多势众的思考方式原本就是零和而矫情的,我们倔,但倔的从容。
此刻,还有人在替国家的未来,良好而自发的训练着自己,没有内在,灵魂缺失。此时,我们喝了比任何朝代都多的酒,诗意却比任何时代都贫瘠。我们活得犬儒,朋克,肥胖。思维和视野才是我们的肌肉,我们却用迷茫和空虚来壮大我们的骨骼。那么,你们被世俗惯性给拖累,沉淀,喝着三鹿奶粉的奶水成长自己,理想会不会是这一切唯一的救赎?

虽然很不喜欢这样的人,也觉得其所谓对产品的极致追求也很有些包装的味道,但是没有这样一个意志强大的领跑者,PC机、数字音乐、数字动画等的发展很难到现在这种程度。这大概就是所谓巨人的伟大之处吧:他们被某种信念驱动,改变世界。而我们对于这样的人似乎也不应该苛求完美。
作者写作本书的态度还是比较客观的,至少不是为了塑造一个伟人而写。

乔布什12岁暑假在惠普实习的时候就知道了,创造一个基业常青的创造性公司远胜于一个创造力十足的个人。
乔布什的一个过人之处就在于如何做到专注,决定不做什么跟决定做什么同样重要。乔布什在97年回归苹果后,一次大型的产品战略会议上,受不了产品线的冗余,自己画了一个4方矩阵,xy轴分别代表“专业”“消费”“台式”“便携”,他说只需要4台伟大的产品。
乔布什在回归后,停止牛顿项目,将重心放置于powermachitosh\powerbookG3后来发展成imacibook,但是他没有解散牛顿项目的人,后来开发出了iphoneipad,树挪死人挪活。他当时觉得是财政不对,所以停止,如果财政允许可能会改进,但我觉得不是。
追求简洁不是要忽视复杂性,而是要化繁为简。“要把一件东西变得简单,还要真正地认识到潜在的挑战,并找出漂亮的解决方案。”他说,“这需要付出很多努力。”
Jonathan ive:为什么我们认为简单就是好?因为对于一个有形的产品来说,我们喜欢那种控制它们的感觉。如果在复杂中有规律可循,你也可以让产品听从于你。简洁并不仅仅是视觉上的,也不仅仅是把杂乱无章的东西变少或抹掉,而是要挖掘复杂性的深度。要想获得简洁,你就必须要挖的足够深。打个比方,如果你是为了在产品上不装螺丝钉,那你最后可能会造出一个极其繁琐复杂的东西。更好的方式,是更深刻地理解“简洁”一词,理解它的每一个部分,以及它是如何制造的。你必须深刻的把握产品的精髓,从而判断出哪些不重要的部件是可以拿掉的。
Jobs:设计一词无任何引申含义。设计是一个人工作品的核心灵魂。并最终由外壳表达出来。
1984年mac发布会以“要有光”到达高潮,援引至圣经: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
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队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一点儿什么。那就是我的推动力。
鲍勃迪伦:如果不不忙着求生,你就在忙着求死。

看完后,苹果的崛起,我感触地是HP衰落,可怜的观点阿。
HP是jobs最早的目标,建立一个像HP一样的企业。可惜啊,传世企业真不容易,H和P死后,也就走下坡也不奇怪。
看库克时代如何吧,对于Ipad HD,我个人认为是一个不算太牛的产品了。真正苹果领先的是整个生态链建设。

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很震撼,被他强大的人格魅力所折服,看了2遍中文版本,1遍英语版本。

凯特琳·徒利死了,连同她“最后一个儿子”罗柏·史塔克。她们在“红色婚礼”上遭遇背叛而死。如果她的人生就此终结,那么对于她来说或许是最好的归宿也不一定。然而造化弄人,三天后她被“闪电大王”贝里·唐德利恩用自己的生命复活,但她却再也不是当初的凯特琳·徒利了。
复活后的她变成了一个憎恨与复仇的机器,她吊死了每一个自己能够追踪到跟佛雷、波顿以及兰尼斯特家族有关的人,哪怕他们与“红色婚礼”毫无关系。但那有什么用呢?她的丈夫、儿子已经永永远远也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而她最该吊死的,应该是她自己。她现在这样“活着”,还不如当初就像她父亲霍斯特公爵一样,永远长眠于河底。因为正是她自己,亲手断送了他丈夫奈德·史塔克和她儿子罗柏的性命,不为别的,就因为她爱他们。
并且太爱了。
若不是她太担心丈夫的安全,也不会在接到妹妹的密信之后,只身南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遭人利用,逮捕了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让两大家族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果断为日后瑟曦·兰尼斯特和她的蠢儿子砍下奈德的头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若不是她太爱自己的儿女,也不会私自将詹姆·兰尼斯特放走。如果弑君者还在奔流城的黑牢里,那么也许卡史塔克家族就不会背叛,如果没有这次背叛,那么也许罗柏就不会死,因为刺死罗柏的那个士兵很有可能就是卡史塔克家的,他用一把剑说:“我代表詹姆·兰尼斯特,向您致以亲切问候。”……
你看,这是何等的悲剧。
人啊,若是太爱一个人,或者太想保护一个东西,就一定要慎重,因为过度的爱欲很容易让人失去理智。虽然爱本身就不是一件可以用理智来衡量的事情,但有的时候就算为了真正的,更好的,更长久的去爱,也要稍微懂得放一时手。因为你最在意的地方,也永远是你最脆弱的地方,你拼命想保住的东西,有可能正是因为你拼了命,才慢慢离开你。正如纪伯伦说的:
一切就像指间沙,
不要用力,
不要试图把握,
所有的动作只能加速它的失去。
但最杯具的事情在于,如果你还懂得这些道理,那么说明你还不够爱,根本没有必要去理会这些。而如果你已经爱的够深,那么你根本就顾不得这些,
一如凯特琳夫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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