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不嫁?因为他死的早啊,历史记载,24岁就死了。如果嫁了他。在漫长的人生中,只有那么几年和他成为夫妻。以后都要忍受没有他的孤独。我宁愿做他的一个小兵,和他一起在战场上灭匈奴。去默默地爱他,守护者他。

花了几个晚上终于把这本书给看完了。根据个人习惯,仔细阅读了书的前半部分,后半部分只看感兴趣的,其余快进浏览。
通俗来讲,三点造就了乔布斯:独特的成长、独特的人格和独特的追求。受垮掉一代人的影响,年轻的乔布斯沉浸于迷幻药带来的虚无世界,后来迷上佛教,特地跑去印度。关于哲学的追求,乔布斯认为现在年轻人是最为缺乏的。未读这本书前,乔布斯留给我天才的印象。读书后,天才还是天才,但加多了一个精神病态的标签。大家都有感觉,极强的控制欲,多变易躁的情绪,无视道德,强大的现实扭曲场,给人种种病态的表现。读到这时,我不由得感叹,“哇~这种人也可以成功?!”现在想想,那真是个可悲的看法。或者说,这种自然而来的看法,来源于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我的思维中,接受社会的宣传,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但很少去想为什么。如果把这样的一位人物放在中国的企业里,很快会把他扼杀在萌芽阶段。因为我们的观念,不允许你乱来。苹果还是小心翼翼地留下了这位天才。
乔布斯和我喜爱的织田信长有许多相似的地方,都自认为“神”,骄横,独断,对人毫不领情,但都是伯乐,识才,雄心壮志,独特的人格魅力。织田信长也是英年早逝,可惜,统一大业未完成死在家臣光秀手里。
读完书,深知像自己这样的普通人做不到乔布斯,也不想做。只要活出真实的我,可以了。

小时候先看的电影,热拉尔*杰帕迪约版的,两年之后读的原著。
原著与之前电影的内容情节有很大出入,人物的塑造差异也很多。总体感觉原著并没有荧幕展现的精彩,人物性格平淡无奇,剧情展开拖沓,尤其是对伯爵的刻画根本未突显他那人性光辉的一面,和他那“与众不同的风格”(这全要归功于作者刻意描写他的不同寻常的过于直白的败笔了),书的结局处理更让我失望透顶,根本没有什么戏剧的铺垫,伯爵就带着奇怪的海戴莫名其妙的远走高飞了,而美塞苔丝也称得上无缘无故的独守老唐泰斯的旧屋,牵强的难以接受,我对大仲马的崇拜度也从神圣骤然降至为0,唯一值得称赞的是,本书的故事还算有趣,并也只能称得上“还算有趣”。
记得多年前看电影的时候,心情那个激动,似乎有无限感慨可发,对他们的信念,他们的追求深深思考,而埃德蒙的形象又使我对男性的崇拜度上升到最高峰,于是怀着热忱的心来“拜读”原著时,天哪,犹如闷雷一般,读完之后心中并无一丝波澜,伯爵在他的笔下婆婆妈妈,完全丧失了他对我的吸引,我甚至不愿叫他“埃德蒙*唐泰斯”,而是“伯爵”,甚至当时怀疑作者著此书时贫困潦倒,为了养家户口,才使这“大作”如此冗长,足足1467页。有可能电影的刻画让我先入为主,毕竟它增添了编剧的改编、融入了导演的分析和理解,吸收了演员自己的精彩阐述。
东西差异真的蛮大,书中把“张扬”“得瑟”写的理所应当,这让我很难接受,虽然我也期待情节最后的“真相大白”,但它却让我对基督山的印象大打折扣。
PS:也是有收获的——一个很赞的演员

读别人的故事,总是不自主地与自己对比。读名人的故事,在对比时,总能感悟很多。讲故事,永远是吸引人眼球的一件事情。
对于乔布斯的为人,本人不敢恭维。只不过,如我这种处女座的嘴巴,似乎也总是说话伤人而不自觉。也许他的朋友真的不多,也许他对于家人也真的犯过很多错,也许他的确是个工作狂。
可是,我更佩服一个人把点子实现,引领一个时代。可能他专业上不如那些技术人员。也许那些其实也许都不是他的点子。可是他的确善于用各种方法,不达到目的不罢休。他的着衣品味常年是三宅一生的T和李维斯的牛仔裤,他的饮食方式,也是严格素食和节食,他的交流方式也总是,变幻无常。这样看起来一个怪癖的人,确是完美主义的人。对自己要求完美,对产品要求完美,对员工要求完美.我也不会喜欢那个我提出点子,把我骂一顿的老板,然后转头来他偷窃我的想法提出来。可是也许,如果有时候没有这种人的存在,就会少了很多绝妙的东西。他同时也是注重知识产权的,他拥有的专利很多,而如果没有他,也许现在的电脑可能没有图形截取,他总是可以预见未来的趋势,并且提前申报专利,也是使得苹果公司站稳脚步。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中国也能出现一家传世的创新型企业,改变一次世界。
他不为赚钱,可是他对于外界的种种说法还是会感到伤心,他珍惜人才,可是他也总是与一些人磨合不来。那么为什么苹果和皮克斯能够创造一个时代呢?他的宗旨是创建一个传世的公司。他希望他这种美学观可以延续,他希望苹果的产品能够不停创新改变世界。他是一个公司的决策者,他总是乐于做决策,也偏爱更改决策。他给了客户自认为的最好的用户体验。也正是这种绝妙的体验,才让像我这种人,甚至全世界的为苹果而疯狂。做这样一个公司老板的下属是多么难熬,可是苹果公司聚集的是人才,他们因为一个相同的目的而在一起,那就是协同工作,为了创造出更好的产品。也许,很少有人可以理解,把这种执着追求当做一种毕生事业来做。当你把自己的热爱当做一种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可以保持源源不断的活力。这也使得自己必须和自己同样高超水平,或者更高超的人才一起工作。
我可能并不是什么多了不起的人才。我交友时,我先相信的自己的感觉,然后通过交流看是否同道中人,我也注意保持自己的无用性,朋友不是我感情的垃圾桶,也不是我有朝一日求他照顾。可是,我确会很在意和我一起做事,或者讨论事情的时候。他无法理解我的思维,而他确实不懂,确还一知半解的和我争论。我想我也许有一天,我绝对不会为了金钱,而放弃优秀的团队。
我不会和乔布斯学做人,我想我也不喜欢那样的人。我向他学习的是一种信念,他的几个理念是我所欣赏的,创建一家传世的公司,把热爱当做事业,把生命当恩赐。

好吧,无条件的喜欢上了霍去病。
故事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发展好快,是怎么的男主都喜欢上了女主。不过看到后面精彩的地方,这些小疑惑也无妨了。作者循循善诱,渐入佳境。
喜爱女主在沙漠里狂奔嗓间发出狼嚎的奔跑与速度,九爷清新的一身白衣长笛,最喜欢他坐在马背上狡黠的说:“因为我是霍去病,所以你是例外”。
书里有段记忆犹新,女主其实和进宫的楼兰女子在某种层度上来说,其实是同一种人,只是在人生的岔路口,不同的指路人,让她们走向了两个人生。女主的父亲告诉她,回到大汉去,自己快乐的活着就好;而楼兰女子的母亲却至死都要她记住仇恨。
关于霍去病我记得的片段不太多,反而是九爷原本淡淡的形象却在在记忆里更浓烈一些。他一袭白衣在轮椅上,身旁的金银花开得灿烂。九爷和女主的遗憾如果没有霍去病的出现,也许会让很多人扼腕,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却不悔相思。

复活节过后,夏天悄然而至。
早一个星期前,天气还稍带清凉,已经见到不少女士身穿热裤短裙走在街上。何况今天已然是俨然是夏天的温度。
不是周末,上班时间坐小巴的人不多。一上车习惯关掉座位上的空调,些许阳光透过满是灰尘的玻璃照进车厢,空气有点闷热。车还没满,旁边坐着一对小女生在翻看免费广告杂志,讨论着那个模特比较好看。昏昏沉沉地想睡,短短5分钟的车程怎么想也是不够瞌一小会。只能不停东看西看驱赶睡意。余光扫过狭窄的过道,一只蹬着拖鞋的小脚丫闯进眼帘。拖鞋是已经肮脏不堪的白色,扭花绳子装饰着红色小蝴蝶结。小小的脚趾甲上涂着橘色甲油。小腿笔直纤细,被晒成小麦色,膝盖旁边不知道刮到什么,一道白痕,一点擦伤的血,鲜红得有点突兀。
我好奇地往上看了一眼脚的主人,一个小小的身影,斜挨在小巴座位靠背上,半张脸被柔软的褐色头发遮住,轻轻地咬着下唇。窗外阳光正好,没能看清她的脸。
电光火石间,我突然明白了亨伯特的心情。确实有些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她们是妖精,天真纯洁,无知诱惑。无罪,却浑身透着不自知或自知的性感。她们可以不美艳,但通体都在诠释着两个字——青春。蓬勃的生命力,不安的野性,那个倒霉的中年人,遇上了一个小妖精,从此就被燃烧殆尽。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这一本曾经被我当行文艰涩描述变态的恋童癖精神病例分析来看的书,在多年后一个春末夏初的午后终于懂了。
PS:啊,这是一个大好青年向猥琐大叔的迈进么?……

真正的伟作是能震撼人的心灵的,在我读完《茶花女》之后更深刻的体会到。
故事很简单,茶花女玛格丽特是一个风尘女子,过惯了奢靡的生活,游走与巴黎的上流社会,成为公爵或者伯爵的情人,在遇到阿尔芒之后被他的真情打动,决定放弃自己之前的生活方式,和他清苦的生活在一起,最后因为保全阿尔芒的家庭,成全他妹妹和父亲,放弃了自己的幸福,最终一个人孤独的病死了,弥留之际还不停的念叨着阿尔芒的名字。
在的读到“凡是一个女人的心里能够容纳得下和能够给人的爱情,我都拿来给了你。你在远方,你在咒骂我,我得不到你一句安慰的话。但是命运促成你这样遗弃我,这我是深信不疑的。因为如果你在巴黎,你是不会离开我的床头和我的房间的。”这一段时,我突然想去找她了。
我实在是太愚蠢了。我一直在说她不懂我,她不要我,她自私。但是我为她做了什么呢,她和你做爱了你连安全套都是她买的,你有什么资格来要求她不离开你。之前的时候总是用各种方式来折磨她,希望让她难过,自己才能好受一些,前段时间还一直想说:看到你过的不好,我就放心多了。我是多么自私的一个人啊。而且在最后的时候倒是我做的不对,很没礼貌,在她问我事情的时候粗暴的把她拉黑。她总说我不成熟,现在我也感觉了出来,现在想来当时的我和她更多的像性伴侣的关系,或者是情人,虽然也没发生几次关系。她总说:我把内心最深的秘密藏在哪里,你不懂我,我不怪你。我真的不懂,可我还一直在怪她。
好思念她,我要去看她。
王小欢
2012.4.11

这算是我第一次写书评吧。
确实很客观,乔布斯也就算是个枭雄。
这家伙真的好变态啊。无论是为人还是生活,尤其是他的饮食。但我很奇怪,就这垃圾的饮食习惯,怎么有段时间很胖呢?好像书上也没说。
书中除了客观说了他性格为人以外,还提了两点我很惊讶。
第一点是他05年在斯坦福大学做的毕业演讲,这场演讲几乎快成为全球最热门演讲了。很多话语都被果粉和帮主的教徒所信奉。但大家都不晓得,当天演讲他撒了个谎,说他的癌症已经痊愈。其实不是的,那个时候他的病情随时会恶化。还有就是当天演讲现场上空实际上有直升机拉了抗议他的横幅,横幅内容好像是“收回你的电子垃圾”。他真的镇定,他撒谎时真的不脸红,用中国的一句成句形容真可谓信口开河。他的现实扭曲力磁场真的太强大了。
第二点是他自己为这本书撰写的结尾,提到他一次开除员工后,回家看到儿子,由此想到了,被解雇的职员是什么感受,怎么好意思和他自己的家人讲他被解雇的这件事。我觉得乔布斯还是人,他不是人们所说的神,也不是人们所说的魔,他也有怜悯之心,他骨子里也有温情的一面。
关于本书,阅后我还有一个更不靠谱儿的联想。
我觉得乔布斯和姜文有好多共同点。
可能有很多人会说我二逼,胡说八道,牵强附会。但这确实是我第一感觉。我也知道之前有人写过什么科比和王力宏相似之类的。
首先,他们都是好导演,好演员。
乔布斯目前有四部最著名的作品,Imac,Ipod,Ipad ,Iphone。
而姜文目前也是只导了四部片子,《阳光灿烂的日子》,《鬼子来了》,《太阳照常升起》,《让子弹飞》。
其次,他们都是爱江山也爱美人。他们爱他们所从事的事业。他们的情史都很丰富。不过也没关系。英雄嘛!有才华又长得帅!
再次,他们都是精益求精的艺术家。据说姜文拍《鬼子来了》的时候,让演日本兵的演员去部队适应了好久,而且演员的服装,连内裤都是仿造那个时代的。乔布斯更是,每个苹果产品内部很不重要的小零件都要用最好的材质。就好似好的木匠不会把差的木板安在衣柜背面。
最后,他们都骂脏话!O(∩_∩)O哈哈~
我也是,但我不是他们那样的艺术家,牛逼人,我应该控制一下了。尽量改掉这个坏习惯。我高中和大学时候就是,我朋友都觉得我人还好,可是说话突然冒出一句脏话让他们很不自在。我一直觉得没什么,直到我听到我们志愿者两个女孩说话出现“妈的”,让我好不自在,我这才体会到当初我朋友的感受。而且这两个美女说话带脏字居然是受我影响!o(╯□╰)o罪过!罪过!
一时半会儿真的不好改,因为操蛋的现实真的需要发泄。那我暂时把“妈的”改成“妈妈的”,把“我擦”改成“我靠”,把“妈了个逼的”改成“妈了个巴子的”。略显文艺一点。嘿嘿嘿嘿。

恰克·帕拉尼克毫无疑问是个鬼才。
当年看《搏击俱乐部》,被结局的大逆转惊住,在网上疯狂搜索这个大脑结构异于常规的作家,只可惜无论TXT版还是在线阅读都不肯给出《搏击俱乐部》小说版的结局,情节进行到电影版的一半不到便戛然而止。读过《肠子》才明白当年错过了多么好的东西。
英剧《BLACK MIRROR》揭示现代人被操控的悲哀生活,被称为神剧,登上《周末画报》。同样面对人性和生活的黑暗面,英国佬们荒诞的想象力和对生活的挖掘度令人叫绝,与《肠子》相比却显得太过严肃。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去他的严肃思考,和 恰克·帕拉尼克一起来发笑吧!
视觉影像已经全面侵袭现代人生活,《肠子》本身的存在却说明小说仍然具备不可代替的地位,从人类发明出造纸和印刷术就存在的文体,可不是那么好撼动的。同《搏击俱乐部》一样,这是一部拍成电影会非常无聊的小说。尽管本书依照时间线推动,描绘了很多耸人听闻的场景,作者讲故事的手法也十分具有画面感。他受到过记者训练,收集过几万字的医学资料,故事中充满解剖学细节和令人昏倒的恶趣味。作者曾经不无得意地宣布,在他当众朗读一个短篇小说时,总计已有73人昏倒。第一次读时没人昏倒,听众都是他的朋友,整个房间因为震惊和专注而寂静无声,没有人做笔记,没有人拿酒喝,后来他们说这是他们听过最好笑的小说。后来在波特兰的一家书店里,聚集了800人,恰克读得一气呵成,店员跑过来说,有两个人昏倒了。之后在西雅图昏倒了两个人,柏克莱三个人,在旧金山,小说家先被“不和谐协会”泼了一身奶油,接着昏倒两个人……往往都是站着听,突然好象有人开枪扫射一样,人群中出现了几个空洞,有人滩倒在地,周围全是脚,还有人磕到书架的角擦破了头。恰克的这篇小说朗读,往往前半段因为听众笑得太厉害暂停,后半段因为有人昏倒暂停,然后他就在救护车闪烁的红灯映照下完成朗读。
文字本身和它赋予想象力所带给头脑的刺激并非单蠢平面二维影像所能比拟。仅仅是那些描绘就能够刺激到大脑沟回中的G点,一旦虚拟的快感在现实影像中落地生根,令人欲生欲死的诱惑力褪色不少。然而那些令人疯狂地咯咯发笑的细节描写和挑战人类心理承受能力的故事情节都并非《肠子》的精髓所在。作者只想讲一个问题:
我们他妈的是怎么一步步把自己弄死的。
《肠子》在开头就揭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和结尾构成了一个完美的莫比乌斯环。运用他骇人听闻的想象力和创作能力,他总有办法深入到人性最阴暗最深刻最恶毒的角落里,像一个最优秀的下水道修理工。知道水管的埋线、排布和藏污纳垢之所。
恰克·帕拉尼克不属于地球人品种。他故意将整个叙述都用第一人称进行,营造出主观叙述的假象。自己却站在几万光年之外的小天狼星上一群外星人中间用好奇的的方式研究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我们。因此整本充斥着疯狂行为疯狂心理疯狂描述的小说之中并不见作者的任何感情偏好。他如同一个天真的儿童在观察蚁穴,又如同一个痴迷的科学家从电子显微镜下审视阿米巴原虫。这个孩子得意的挥舞着载玻片,用好奇又得意洋洋的口吻说:“看!这群糟糕的地球人是怎么他妈的把自己玩死的!”

一周前刚刚将冰与火之歌卷一读完。这周开始了进入卷二列王的纷争。
从卷一的北境长城的浩瀚雄伟,异族鬼怪的传说为开篇。直到我相当喜爱的角色前任首相史塔克大人人头落地为止。冰与火之歌的剧情始终牵动着我的心。
绝对的正义竟被轻易地击败。家族的支离破碎。结果为了保护被挟持作为人质的两个女儿,不得不被迫承认自己犯有叛国罪的史塔克大人在我心目中绝对占有重要的分量。我一直认为他将会是整本书的男一号,纵然是身体遭到迫害,被新王和他的母后打入地牢,我依旧坚信,终有一日,正义的一方会解救出咱们的史塔克大人,那位大人一定会再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和家人团聚在一起,摧毁那些以玩弄权力为乐的反面角色。这也因该是传统的魔幻小说的固定路线。可是当史塔克大人人头落地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在这本小说里,在马丁老爷笔下的权力游戏中,或许根本不存在着所谓的正邪之分。
疯王坦格利安被劳勃国王和史塔克大人所推翻,勇士击败疯王。也许在曾经的历史中,这片土地上确实存在过正与邪。可是丹尼莉斯.坦格利安的出现彻底颠覆了我的这种念头。柔弱的少女形象,背负着从小被哥哥灌输的夺回王土的观念,却对那片曾经属于他们家族的土地完全没有任何印象。不仅如此,还被作为交易对象,被哥哥韦赛里斯卖给了马王卓戈卡奥。经过之后一系列的不幸遭遇,让我不禁对这位担负着沉重命运的少女产生了怜悯之情。肚中胎儿的枉死,丈夫的逝世,膝下族人的风崩离析,换来得却是曾经坦格利安家族引以为傲的家徽上的三条火龙以及更加艰巨的使命。在这位少女的身上,一切的正邪似乎不再重要,只希望马丁老爷笔下留情,能让她活到最后,至少幸福地活下去。
在权力的游戏中,你若不做赢家,那么等待你的便只有死亡。史塔克大人的下场应验了瑟西王后的那句话,他的死亡应该可以为下任红堡首相敲响警钟。提里昂.兰尼斯特,我非常喜欢的一个角色,最矮小的智慧,却有着王者般的风姿。他是君临的第二任首相,而且他的身份和史塔克截然不同,他是当今太后的弟弟,太温公爵之子,也是小乔的舅舅。还记得卷一开篇没多久,在临冬城里,提里昂用一记耳光教育他那个不懂事的侄子的场景,绝对是霸者之姿,叫人膛目结舌。
讽刺的是生为贵族家庭的一员,却是天生的侏儒。马丁老爷可真是给我们开了一个莫大的玩笑,不过这个玩笑开得太恰到好处了!如果说詹姆是一头原野上的怒吼雄狮,那么提里昂因该就是爱躲在树上睡觉的调皮小猫。虽然同属猫科,可是狮子和猫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提里昂没有哥哥的强壮和残暴,小胳膊小腿无法使他成为一名兰尼斯特家族应以为傲的战士。但是老天却给了他一颗畸形的大脑袋,他的确也活用了这颗有些怪异的脑袋。从被凯特琳妇人抓捕直到在君临城做上首相的交椅,并且慢慢培养出自己的部下。提里昂确确实实在权力的游戏中玩得游刃有余。他懂得如何收买人心,并且并不完全信任他所收买的人。他知道“小指头”,“八爪蜘蛛”等等一干人都有着他们的存在价值,但是在利用这些价值的同时,他也提防着他们,因为史塔克大人的下场便是他的前车之鉴。纵然当今太后是他的姐姐,但是他清楚地明白,一旦自己没有了利用价值,姐姐会毫不留情地抹杀掉自己的存在,应为毕竟他是这个家族的耻辱,贵族口中的那个小恶魔。
被人称作小恶魔的提里昂是一个内心世界很纠结的角色,用他自己话来说:他要主持正义。从很多方面的确看到了君临城的改变。可是他口中的正义和就我所知的传统意义上的正义似乎又有所不同。都是以保卫自己家族的利益为出发点的改变。不惜一切利用可以利用的有限资源,甚至连被遗忘的炼金术也拿出来做为城防的手段,不惜排除异己,拉拢人心,计划用自己两个可爱的外甥和外甥女作为人质,只为赢得各方诸侯的拥戴。这样的做法真的有正义可言?!
权力的游戏本就是如此,没用永久的敌人,亦没有永久的朋友。互相牵制,互相扶持,在关键的时刻给出沉痛的打击,将敌人置于死地。将自身的利益侍奉为永久的神明。才是这场游戏的制胜之道。到目前为止,提里昂还算玩得不错,我们不得而知在之后的游戏中等待着他的将是何种命运,既然作者是马丁老爷这般神级的人物,遇到任何悲惨的命运都不为奇。

一切曾经的欢愉都化为灰烬,冲动与侮辱,刀剑与鲜血,喜悦与痛苦,徽章与家族,誓言与背叛,寒冰与烈火都已散去,自己唯一剩下的就只有这破败的废墟还有那该死的责任感,是的,这该死的,挥之不去的责任感。
Outside, he found he had no idea where he was going. He walked past the shell of the Lord Commander’s Tower, where once he’d saved the Old Bear from a dead man; past the spot where Ygritte had died with that sad smile on her face; past the King’s Tower where he and Satin and Deaf Dick Follard had waited for the Magnar and his Thenns; past the heaped and charred remains of the great wooden stair. The inner gate was open, so Jon went down the tunnel, through the Wall. He could feel the cold around him, the weight of all the ice above his head. He walked past the place where Donal Noye and Mag the Mighty had fought and died together, through the new outer gate, and back into the pale cold sunlight.

1、难派三叔写作思路解密
1.1要想清晰完整的解密【盗墓笔记】,那么首先要解密一下老三变态的写作思路,只有把这个弄清楚了,才能弄清楚真实的秘密。
1.2我是看完了整个盗8,并且看了后记之后来写这篇解密的,在后记中难派三叔也披露了创作时的一些心路历程和自我批评。
1.3《盗》在写作过程中,思路发生过一次重大变化。从1-5部,难派三叔本来是想写一个古代长生的惊悚故事,但从第六本开始,线索变成了老九门关于张家楼的阴谋内斗,长生线索被忽略。
1.4因此本书可以分成两部分来看,《盗墓笔记——长生之谜》1,2,3,4,5本,《盗墓笔记——张家古楼和老九门》6,7,8上,8下。前面5本,后面四本。
1.5难派三叔在写作过程中由于初期的思路不成熟和中间赶稿的缘故,写过很多无用或有错误的故事,人物,章节,甚至整本书,我们分析前,要把这些先忽略。
1.6首先要忽略的就是《秦岭神树》,如《后记》中所言,这篇脱线严重,属于赶稿胡写形成的,可以在整本书中忽略不计,就当作者从来没写过这篇。
1.7陈皮阿四镜儿宫中被苗人划去双眼,以及陈皮阿四本身,都是作者乱写所致,作者后来已经抛弃这段情节和人物。
1.8老痒,陈皮,黑眼睛,顺子,齐宇。。。。。。等等这些次次要人物暂且忽略,不再考虑他们的故事。
1.9最终结局的烂尾,是难派老三由于人类学,生物学,物理学的知识不够以及无法对“终极”无法自圆其说这些因素形成的,所以作者巧妙的进行视线转移,写了一个政治斗争的结局。
1.10和无邪长的一模一样的人,作者故意遗忘,是因为老九门的故事完了,但是长生的故事没完,这是一个伏笔。如果以后缺钱了,写续集,有个引子。
1.11难派三叔留下汪藏海之谜将会在《藏海花》之中解密。
1.12铁面生的长生探索将会在《铁衣寒》中解密。
1.13张家古楼历史之谜将会有《张家古楼——那些怪物》。
1.14老九门将会在《老九门——那些不得不说的故事》中解密。
1.15份量最重的长生之谜《西王母和周穆王的千年之约》中解密。
2.《盗墓笔记——张家古楼和老九门》第6——8部解密
2.1这四部最最重要的关键就是要送进古楼安葬的人是谁?有人说是张大佛爷,这断断不可能。肯定是一位当时政坛地位前十的人物,并且当时刚刚离世,在那时ZF已经获取了大部分长生的秘密,已经得知尸体送进张家古楼里会发生某种变化,这种变化——是长生过程的必经部分。
2.2张起灵是张家历代楼主的总称。张大佛爷属于老张家的旁支。知道部分秘密,但并不全清楚,是他向政府贡献了自己家族的诡异之谜,然后ZF让他牵头联合其余八门等专业人士来搞定这件事。
2.3要搞定的事有两件,第一件是张家楼到底有什么神奇的功能,这件事搞定了,但是损失了很多人和绝大部分精英。第二件事是搞定了之后,要把尸体送进去。但尸体被谢家截和了,被藏在吴三省住宅下的南宋皇陵中。
2.4没有时间了什么意思,其实文中每个人说没有时间了,但侧重点都不同,但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确实是没有时间了,已经死去的人要马上进入复生,没有时间了,ZF中最后一个活着还知道当年秘密的老同志终于死了,家里也起了大火。好像一切都完结了,但另一个无邪偷走了邮件,我们知道这个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2.5张家千年历史中,有很多墓址,历经迁徙,不只是张家古楼一个地方。
2.11铁面生在帛书里记载张家的内幕,球的考破译,破译的资料也被ZF得到,因此政府才开始了第一次把乃,四姑娘山的考古。帛书还记载了终极的秘密。包括那两个玉环,所以球的考一心想得到玉环。
2.12顺序如下长沙战国帛书出土-》球的考获取-》张大佛爷出卖家族秘密-》四姑娘山-》张家古楼把乃送葬-》全军覆没。
2.13因为他们带走了尸体,那么现在躺着的人的尸体可能戴着人皮面具,是假的。
2.14因为这个要复活的人,大家觉得他复活了会害死更多的人,所以他们决定不让他复活。
2.15总的发现顺序如下:铁面生-》张家楼-》汪藏海-》西王母-》大同门
3.将要开始解密长生之谜——从几千年前人类起源说起
3.1在很久很久以前,当时的地球上有很多种“人类”,比如除了咱们以为的正常人类(可能在当时是还是少数民族),还有鱼人(美人鱼的传说),蛇人(西王母,女娲娘娘),蚰蜒人(玩奴王)等等,这些人类后来都因为某种未知的原因灭绝了。
3.2这些人不同的人类的寿命也不同,有的很长有的很短。活的长可能因为就是因为某种技术活的很久很久,因此他们不爱交配繁殖,这也导致了他们种族的数量一直不能扩大,最终灭绝。
3.3西王母是书中最早记载的获知大同门长生秘密的一支少数民族。她们是蛇的民族,或许是西王母偶然发现的铜门,但更可能的是是她们家族世代相传的秘密——利用铜门可以轮回永生。
3.4进入大同门需要恰当的时机,需要钥匙(两个,鬼玺),然后在里面复活,需要玉环。西王母通过这个方法已经活了很久,并且她也制造了很多种这种丹药。那条蛇就知道这个秘密,所以活了5千多年。
3.5西王母是孤独的,她活了那么久,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周穆王。她也爱上了周穆王,但是她很痛苦,因为他们无法结合,周穆王是两条腿的人,西王母是蛇人,没法**呀!伟大的爱情,让这个女人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她决定运用她的技术把她自己变成一个正常的女人,然后再让周穆王和她结合,成全他们伟大的爱情。——但代价就是这个过程时间很长,西王母必须完成精神意识的转移,周穆王也要保证能够轮回复活,更重要的是他们要赶在同一个时间段回合——因此西王母和周穆王定下了千年之约。
3.6 长生和变种人的故事不是玄幻,而是从目前的人类科学仍然无法解释人类的起源之谜,达尔文说是人是由猴子进化而来(这个可能性不大),又有人说是人类是外星遗孤,还有人说我们是史前人类的后代,当然神话也能解释人类起源。从我个人角度而言,我们只是猴人,和鱼人,蛇人,蚴蜒人一样,都是变种人中的一种。
3.7对于西王母来说,长生不是她的追求,而是她的痛苦。她本来就能活的很久很久,所以长生对她来说就好像人类能直立**一样,对其他动物好像很神奇,梦寐以求,但对西王母来说,太普通了,不值得她费尽心机如此设计。她恐惧的是所有人都死了,只有她在活着,生活没有悬疑,没有未知,甚至也没有新鲜,她太孤独了,所以她的唯一追求,就是周穆王,这个她以为能理解她的男人。
3.8周穆王是普通的猴人(也就是我们普通的人类),他没有那么长的寿命,他的追求自然就是西王母不甚在意的长生之术。因此他刻意逢迎,终于从西王母得到了长生的秘密,西王母又送给他铜门的钥匙(一个鬼玺),又给了他一些丹药。
3.9那么铜门背后的终极究竟是什么?巨大的地底铜门是史前人类迁徙到地球的内部的入口,地球上应该有很多这种巨门。后面应该是一个自助实验室。进入里面的人可以发现人类产生的秘密,原来所有的鱼人,蛇人,猴人和蚴蜒人都是史前人类创造出来的共生体,在这里可以创造出新的人,并且能够实现意识的转移(具体过程不详)。
3.10张家的祖先也是这些少数民族(各种变种人)的一支,像裤巴族,东夏等族一样,这个民族的特点就是他们的血液,宝血除了克毒之外,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长寿。(手指是后天练出来的),西王母和周穆王很快就要进入预定的轮回休眠状态,所以西王母需要一个能监控这个过程并把他们唤醒的人,她选中了张家一族。
3.11体型超大的米骆驼祖宗则是石中人,也是本来就存在的变种人的种族之一,也就是石人。体型更能体现这个原始种族的特色——也是共生体。从书中描述来看,手脚都很长,绕来绕去的,有点像蚴蜒之类的。
3.12我们都知道,长生大概有这么几个阶段,临死之际吞下丹药-——》进入玉床(棺,俑,反正是陨玉的都可以)————》尸体进入奇妙的待死进化状态(尸憋)——》半路打断则成为血尸——》正常进化完毕——》肉体复活——》最难的步骤,恢复意识和记忆——》要借助大铜门。
3.13为什么说恢复意识最重要,因为即时你让肉体永驻,但是没有同样的意识和记忆,那么仍然是两个人,只是两个长相一致的人罢了,还是失败的长生。
3.14肉体进入玉的境界,进去的时候是什么样子,复活的时候还是什么样子,因此说长生也要趁早,不然复活出来还是七老八十的,除了糟蹋粮食,啥也干不了,美酒,美食,美女,一样享用不了,有什么意义?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20——30岁之间进入陨玉强制性长生。
3.15为什么历史上人除了西王母是有意长生轮回之外,别人都是死后才进行的试验呢?因为这种事对当时的他们来说都是没有经验和把握的,天知道能不能成功,所以他们等呀等,等到真的快要死了的时候才进行长生试验,包括近现代想进入张家楼的我们的某个领袖也是这样。
3.16 张家最古老的祖先的样貌恐怕跟瓶子已经有很大不同,纯种的他们寿命可能很长很长,所以他们当时考虑设计的墓楼都是以千年的单位设计的,这在我们现代人不可思议,但是对张家人来说,毛毛雨啦!但是后来张家不断的与外族人通婚,或者族内近亲解决,导致特异性逐渐减少,并且寿命逐渐缩短,越缩越短。但是他们的族长之间流传的祖先遗令一直相传了下去。
3.17西王母当时跟张家祖先进行了谈判,他要求张家世代为她守灵,在适当时机,即周穆王重生的那一刻,带着她的尸体进入大铜门进行意识复活,以便让他们相会。当然她许诺张家祖先的条件就是,在那一刻,也可以让他复活。
3.18张家古楼最底下的棺材的尸体,就是当初跟西王母谈判的祖先。他把遗训一代代的传承了下去。他遗训的大意是,每隔十年去大铜门观察,看实验室启动了没有,同时查看周穆王的尸体轮回情况,如果恰好了就怎么样怎么样,然后还有玉环的使用方法等。他遗训的最后一句是如果我复活了,就可以让你们永生。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诱惑呀。因此张家一代代陷入了永生的寻找中,像一具具行尸走肉。
3.19到目前为止,西王母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她自己在蛇沼里面等待,周穆王带着陨玉在他的王墓里等待,张家祖先在当时的张家古墓里等待,周穆王死后,这个巨大的历史仪式正式启动,西王母吞下了丹药,进入强制休眠状态。
3.20西王母有一条蛇,这条蛇经过西王母的试验证明,可以完美的进行肉体轮回,可惜的是这条蛇没有记忆的转移,虽然5000多年了,但是还是不同的蛇,每次都要学习新的记忆,成不了精。西王母有她的子民,都是半人半蛇,人刚死的时候,蛇把他们的尸体运到某个地方,经过一定程序,就可以创造出“杂种”蛇人,这也就是阿宁尸体丢失之谜。
3.21西王母在中国古代传说中有记载:有长生药,有鸟人为其秘书,和周穆王干仗。这里的鸟人也是古代共生体,不过似乎被西王母蛇人一族收复了。古代埃及还有狮身人面像,说明还有狮人。所以不要把我们猿人猴人当成地球的主宰,这样的话。。。嗯。。。有点无知,不知天高地厚。。。。。。
3.22再伟大的人类在时间之神的面前也变得如此渺小,周穆王死后,西王母进入休眠,直到第一代张家祖先也终于活够了去世,随着这三个人的离世,这个巨大的秘密进入历史的长河中休眠,张家一代代的寻找周穆王,但徒劳无功。事情好像慢慢即将被遗忘在时间丛林中。。。
3.23周穆王做梦也不想不到的是,他精心选址的王墓竟然会被后代一个叫鲁殇王的混蛋鸠占鹊巢,从此周王墓变成了鲁王墓。发现周王秘密的不是别人,正是铁面生,这个古往今来的第一专业盗墓大师。闷油瓶为此很是愤怒,他进入鲁王宫,亲手掐死了这个鲁殇王的血尸(有网友说小说中不是说是铁面生又占了鲁王的墓吗?——此节是难派老三初期写成,造成的情节上的硬伤bug,我在此特意帮他更正过来)
3.24铁面生在帮助鲁王完成复生计划的同时,也亲自给自己准备了一套复生计划,他吸取了周穆王的教训,把自己的墓室弄的较小(财力也有限),并从西王母那里弄来了陨玉丹药,在自己临死之际,吞入了丹药,进入了长眠永生中。——但是他不知道的一点是,永生还必须进入大铜门,这个秘密只有张家才知道。所以,他和鲁殇王的永生注定是失败的。
3.25在他晚年临时前,他把他盗墓的经过和发现长生的过程记录了下来,并且记录了有关张家这个守护者的一些事,他已经知道了大部分,他唯一不知道的就是进入大铜门这件事。这些记录写在帛书上,也就是后来所说战国帛书。——也是本书盗墓笔记的起源。——其实就是铁面生最早的盗墓笔记引发的血案。
121楼
3.26现在我们知道,进入大铜门必须有鬼玺,有两个鬼玺,一个西王母给了周穆王,后来辗转到鲁殇王,一个给了张家,给张家是必须的,给周穆王是希望周穆王自己能进入大铜门,西王母喜欢周穆王先到铜门,在那里等着她。铁面生之所以没有拿走鬼玺,是因为他不知它的用处,这个用处当时只有一个人知道,就是当时的张家楼主。
3.28夏商周秦西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又十国,宋辽夏金元明清。铁面生的年代是战国也就是东周时期,中间跨越了很久很久,一直来到了元末明初的汪藏海时代。期间张家楼主一直把这个秘密代代相传。可怜了西王母,等了这么久。。。。。。
3.29汪藏海是继铁面生后又一个不世出的盗墓天才,在长生,风水,盗墓等方面素有研究。在盗墓方面是天才的人,造墓当然也是天才。所以当时很多大人物找汪藏海帮助其建造陵寝。张家楼主在那时候可能需要再次迁徙,因此请了汪藏海帮助其建造巴奈陨玉之墓,要说明的是汪藏海当时建造的是地宫,即地面以下。而不是地宫之上的样式雷。那是清朝时期又请了样式雷重新建造。样式雷也不知道,他的脚踩的下面,竟然还有地宫。
3.27随着鲁王和铁面生相继进入长眠,而张家楼主一直恪守这个秘密,从此长生之谜进入了历史上第二次沉寂的阶段。西王母悲哀的是,她永远也等不到她的周郎了,周穆王已经因为鲁殇王的破坏永远无法复生了。
3.30汪藏海在修筑巴乃地宫的过程中,慢慢的发现了张家的秘密。因为张家楼主决口不说,这个聪明绝顶的人竟然自己领悟到了关键不在于陨玉丹药,而在于那个大铜门。因此他故意接近东夏国,故意被俘,然后被万奴王抓了去修筑云顶天宫。此时对他来说,他看到历代万奴王从铜门出来之后获得了再生,他终于弄清楚了长生的所有环节,他找了个机会,进入了铜门。
3.31汪藏海进入铜门后,他干了一件事,他设计故意破坏了第14代万奴王的复生,他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如果万奴王还活着能够继承记忆,那么他就永远必须在那里待上一辈子,他没有自由,更重要的是,他就没有机会去实现他刚刚才有的宏图大志——他要复生,代替周穆王去和传说中的西王母见面。这是一个多么有趣的事情呀——汪藏海想想都很激动。
3.32汪藏海离开云顶天宫后,去了塔木托,弄了点陨玉,造了口棺材。带上了很多丹药。他要开始着手准备他的永生计划。做为一个跨时代的大师,蛇沼,云顶,鲁王宫那些破地方他是看不上的,因为这些地方地方都不安全,安全的地方他早就想好了——南海海眼之底。
3.33在沉船之前,他做了一些生物试验,结果海猴子和禁婆弄了不少,果然是必须到大铜门去。于是他做好了一些准备,吃了丹药,然后躺在玉棺之中,他的记忆被暂时存储在了玉棺之中的某个东西上,因为他已经长眠,无法自己开启自己的计划,所以他铸造蛇眉铜鱼,把信息记载其上,勾引后来的盗墓者前来送死。
3.34汪藏海给自己造的墓,必然是别人永远无法想到和找到的,但是汪藏海最怕的是别人找不到,那么他的设计和心血岂不前工尽废?但是也不能太容易找到,被那些无聊的盗墓者破坏岂不是更加欲哭无泪,所以一切要刚刚好,要刚刚好!因此他等了很多年,也没有等到前来拜访的人。
3.35汪藏海着手改进了西王母的长生技术,他的设想其实是不需要肉身永生,只要记忆和灵魂能转移就行了——他自己很老了,他希望能转移自己的记忆然后再找个青春的肉体,这样就完美了。所以那个棺材里设计了灵魂转移的工具。——想到青春的肉体,汪藏海死的时候也是笑眯眯的。
3.36在汪藏海的设计中,他如果复活,那么云顶天宫是个特别适合居住的地方,因为无论怎么看,云顶天宫都不像是一个墓,高高在上,直插云霄,当太阳初升,万道霞光,那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啊!如果这样,他和传说中的神有什么区别呢?(古代传说,天地神人鬼,天仙地仙神仙三种,区别是天地两种仙都不需要轮回,因为有蟠桃吃。但是神仙介于人仙之间,还需要轮回度过劫难)
3.37明清两代600多年,再未出过像铁面生,汪藏海那样的大师。因为年代久远,古墓越挖越少,也即是信息越来越少,也许这一切都要消失于永久。然而到了近现代,社会发生了巨大变迁,张家内部的樊篱终于出现了裂缝,第一个背叛的人,就是张大佛爷。
3.38铁面生的战国帛书破译后,根据上面记载,领袖很感兴趣,召见了张启山,向他询问了一些事。张启山并非张家楼主,他不知道最关键的东西,他本身对此也将信将疑。因此他也向领袖和盘托出了一切,他也有他的私心,他想做张家楼主,他想知道那最终的秘密到底是什么。
3.39因此受领袖委托,张启山进行了第一次的考古试验,就是四川四姑娘山,闷油瓶也参与了这次行动,当时做为一个**青年,他跟现在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然而没想到的是,那次行动中,老九门和闷油瓶损失惨重,闷油瓶中招之后,因为没有陨玉支援,直接进入了失忆状态——疯了。
3.40但四姑娘山不是没有收获,张启山还是组织了一支特别考古队进入了张家古楼.根据小说后文的记载,这支队伍全部牺牲了。但是有一点特别的是,闷油瓶也在这支队伍之中,因为虽然他疯了,但是他有张家的本能和本领,必须让他去。虽然所有的人都没有出来,但是闷油瓶出来了,出来之后的闷油瓶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有人说他失忆,其实不是,他是记忆出现了混乱,他的脑海之中经常想起几千年前的事情,他不知道这是做梦还是怎么回事。
3.41原来张家楼主交代秘密的方式不是口头传授,而是通过守灵,即靠近尸体以一种非常特别的沟通方式进行传授。即灵魂对接——这就是张家历代起名张起灵的原因。
3.42闷油瓶进入了张家楼再也没有出来,张家因此又挑选了一个楼主候选人,这个候选人因为还没有进入古墓——老楼主死后——进入古墓送葬守灵——得到第一代的灵魂对接信息——蜕变——变成真正的张家楼主。因此这些张起灵都是后备楼主,虽然知道古楼的信息,但具体什么信息却并不清楚。这个后来的张起灵就是鬼影人,他参加了第二次的古楼送葬行动。
3.43有人问,为什么张家的人不阻止别人进入张家古楼,还总是协助他们进入呢?答案很简单,因为进入张家古楼是死亡最快最为痛苦的地方,所以,鬼影人从不阻止别人进入张家楼,他的作用就是守在外面,看见谁万一出来了,杀之。
3.44解九爷在鬼影人的支持下,终于敢反dang反人民了,他暗杀和掉包考古队,把尸体运走,鬼影人放了他一马,他是第一个出了古墓还能活着的人。张家古墓的规矩就是人可以进去,但绝不能活着出来,除了楼主。在古楼里,他和鬼影人杀光了所有人,鬼影人身负重伤。
3.45鬼影人并不再想进入张家古楼,去继承他祖先的遗志。他是一个受过现代科学熏陶的人,对这些并不感兴趣,他厌倦了争斗,杀戮和为追求长生的种种丑陋。他要将知道所有秘密的人全部杀死。盘马,云彩,全部死于他手。
3.46在鬼影人的计划中,张家几千年的遗志即将结束,因为他自己不打算进去。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上一任张起灵——即闷油瓶,已经真正的获得了张家最核心的长生秘密。并且完成灵魂对接后,从古墓里出来,身负重伤,被当地苗人所抓,又被陈皮阿四糊里糊涂救出来,又参加了考古队。。。。命运呀——你开的什么玩笑呀!
3.47闷油瓶的伤好以后,他依然是强大不可战胜的。但他已经是另外一个人了,一个有着几千年前古老灵魂的人,这些意识和他原先的意识互相冲突,所以闷油瓶经常神神叨叨的,并且伴有记忆混乱。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不断进入古墓考古,他的古老意识慢慢占据了主导地位,到了最后,他只要回到青铜巨门,就能恢复所有的古老意识和秘密。
3.48闷油瓶一直在想的问题就是他原先是谁,他是怎么到的张家古墓,这些他都想不起来了,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全部都死在张家古墓里,张大佛爷消失了,盘马虽然知道,但他还未遇到闷油瓶,只有那张照片,才能证明闷油瓶在几十年前出现过。青春不老,容颜未改。
3.49在闷油瓶在古墓的那段岁月里,发生了另外一件重要的事。就是老九门第二代获得了蛇眉铜鱼的信息,组织上(第儿代领袖)派他们继续研究长生秘密,因此又成立了第二支考考古队。他们第一次下到了南海里,汪藏海的计划终于得见天日。
3.50就是在这一次南海考古中,无邪诞生了!他跌进棺材之后,中了汪藏海的招,身上已经背负了汪藏海的记忆。其他队员都吃了丹药,但是其他人没有获得进棺材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将变成禁婆。无邪在那里完成了返老还童,并且清除记忆的作用,所以解连环把他起名为“无邪”!,——也就是吴三省!
3.51返老还童是在陨玉里必经的过程,因为这个过程就是肉体再生的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再生的时候,会在当年开始进陨玉的时候停止。比如你30岁进了陨玉,返老还童,一直逐渐长大,但是到了30岁,就不再变化,青春不变,容易不老。开始出现尸化反应。
3.52吴邪出现以后,真正的吴三省就消失了,无邪以后所谓的三叔其实是解连环。也就是那个地下室中人。为什么另一个无邪要拿走这封信,就是因为信里有这个秘密。
3.53组织将考古队带回了疗养院,解连环将无邪带回了吴家,告诉吴家人,这就是吴三省。吴家上下大惊失色,但是组织积极寻找吴三省的下落,不得已,解连环变成了吴三省。
3.54这一段解密起来有点费劲,主要是三叔在这里写的乱七八糟的,胡乱写,各种错误,Bug,大家不要深究里面的细节,知道这个大意就行。
3.55考古队的人于是根据汪藏海的指示和安排,进行了自救之旅。他们曾经成功的进入过大铜门,获知里面的秘密。无邪也是受害者之一,等他成年后,解连环也安排他进入了自救之路。当然解连环打死也想不到的是这都是汪藏海的安排,他只知道无邪经历了一个返老还童的过程,其他的都还正常!虽然过程非常蹊跷。与此同时,在无邪处女盗,七星鲁王宫的时候,无邪和闷油瓶这两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超级怪物碰面了!
3.56陈锦和其他人也曾进入过大铜门,不过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因为他们进是进去了,但是完全不知道在里面该干什么,从古至今知道该在大铜门里干什么的人只有西王母,周穆王,还有张家楼主。但现在只有闷油瓶知道进入大铜门后该干什么。其他人进了也是瞎进。
3.57如难派老三所说,解家决定不再探索长生之谜,他们假借探索长生之名追杀当年考古队的所有人员。因为闷油瓶他们杀不了,无邪反老还童,所以这两个人不在他们追杀之列。但是文锦火灵李四地等人是杀无赦。这也是文锦为难的地方,她必须自救,搞清楚汪藏海弄的是怎么回事,又必须逃避吴三省(实际是解连环)的追杀。
3.58闷油瓶进入了铜门以后,祖先的记忆彻底恢复,他知道自己要干什么,怎么干,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他全清楚了。他之所以后来又回到巴奈,是想把自己现实的记忆和祖先记忆对接,并且去古楼拿出一样东西(玉环),他计划准备帮助祖先获得永生,因为周穆王已经没有可能复活了。但是他进了古楼,就因为进入的人太多,触发了古楼的大规模杀伤性生化武器,几乎死光了,他也身负重伤。最后的是,他祖先的尸体,也就是那个大粽子被无邪和胖子毁坏。他只有自己去大铜门了结这一切。出来的时候,鬼影人放过了他,因为鬼影人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
3.59文锦进了大铜门之后,虽然什么也没做,但她弄明白了一件事,就是必须有人协助她进行永生的过程,自己是无法解决的。当闷油瓶追进去之后,文锦委托他帮这个忙。闷油瓶帮她忙要说不是问题,但问题是文锦永生借助的对象竟然是西王母。闷油瓶想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帮。
3.10闷油瓶最后要去大铜门,不只是因为要去大铜门完成张家的使命,而且文锦还在那个陨玉里等待着他,十年后,就是文锦进入铜门获得永生变成西王母的时刻!
3.61很多朋友对我推论吴三省是无邪,陈锦将成为西王母的替身的推论表示不满,觉得太科幻。我不知道老三会怎么写,但是如果是我写的话,我一定会这样构思。因为小说中主要的人物我们都要给一个交代,不管是喜剧还是悲剧。从实际来看,盗墓笔记从始至终就没有出现过一次真正的吴三省,大部分都是别人代叙述的,换句话说,无邪从来没有见过他真正的三叔,他见到的都是谢连环,那么吴三省那里去了?另外我写陈锦和西王母,因为和我的思路一致,西王母希望找到一个人类的肉身以便和将来的周穆王结合,而陈锦希望摆脱尸化,当陈文锦跑到陨玉的孔洞里,我想她不管自知不自知,她一定走向那样的结局,因为这一切都是西王母设计过的。
3.62西王母的陨玉里存着什么东西?它的性质和张家古墓的一样,存放都是西王母一族的尸体。西王母作为一族之首,那么她的尸体一定在那陨玉的中央等待唤醒。那里面那么多孔洞,只是因为西王母蛇身,正好方便她们钻来钻去而已。
3.63文锦进去后,必然发现西王母的尸身,只要她一靠近,那么西王母设计的系统必然启动,那么她就会中招。西王母要她有什么用?除了她的人类的肉体,没有任何作用。估计闷油瓶追进去的时候,这个系统已经被文锦误启动,一切都晚了。因此闷油瓶只有十年之后再来塔木托。因为文锦还在这里,闷油瓶不能丢下他曾经的战友。
3.64三叔写不到这里,是因为他的想象力已经被金钱吞噬殆尽,一个作家,一个小说作家,比的不是文辞,比的不是高尚,而是超越人类认知的想象力和一切看似荒诞但细细揣摩但又合情合理的人生现实。因此到后来,已经不是解密,而是我替老三把他应该要走的路走完。
3.65闷油瓶走的时候,告诉无邪十年之后前来换班。闷油瓶不知道汪藏海的构思,如果无邪十年之后真的去铜门赴约,那么汪藏海的记忆将完全恢复,同时在哪里见到充满了西王母记忆的陈文锦,那么可以说汪藏海的千年设计已经实现,但是西王母的情人却还没有出现,西王母将会发出怎样的愤怒?
3.67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规律,凡是长生的存放尸体都需要陨玉。陨玉里会有一个脱皮返老还童肉身成长的过程。前提都还必须吞下丹药。等到返老还童结束的时候,恢复到当初的样子,但是问题出来了,记忆没有办法恢复。所以,这里面有一个关键,就是——笔记。
3.68长生的人在未进入脱皮过程时,会给自己留下一个笔记,以便自己苏醒后根据笔记的记述进行下一步的恢复记忆的行为。因此笔记非常非常重要。所以汪藏海把线索留在了他自己的墓墙上,他其实不是留给别人看的,他是准备提醒将来还没有恢复记忆的自己。铁面生给自己也留一个笔记。西王母没有留,因为张家知道。张家通过代代相传的办法保存这个信息。但是闷油瓶和无邪的情况比较突然,他们是被中招,根本没有留下的机会。
3.69想想那些失忆症的人,手里总要拿一张纸,记录自己家的地址。你就明白为什么要叫做《盗墓笔记》了。后来陈文锦也写了笔记,她的目的同样如此,这些笔记都不是给别人看的,都是留给自己的。
3.70从整个过程来看,西王母和周穆王设计了几千年的重生计划,但被铁面生破坏。然后汪藏海误打误撞了相继解除了张家和铜门,他获得了所有的秘密,并进行了一些实验,他最后将计就计,反而理由西王母的计划来实现自己的计划,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汪藏海是盗墓笔记里最成功的人。一切的人和事,都在他的计算中。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呀!
3.71无邪最大的悲剧就是,在大结局他读到解连环给他的信时,他以为这次他的“三叔”告诉他的全部都是真实的信息,然后更加悲剧的是,解连环还是如同以往一样继续欺骗着他,告诉他的领袖的尸体是真的,其他的也是真的,但是惟独无邪的身份是假的。如果无邪就是真正的无邪的话,那么另一个无邪怎么解释?
3.72解连环为什么没有说明无邪的身份之谜,因为所有人都不明白,解连环也不知道无邪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就是突然间返老还童,并且换了个人,天真无邪的。这个谜在无邪没有进入铜门之前,是谁都不知的,无邪也不知,这是一个需要十年之约来推动的线索。
3.73闷油瓶说他联合老九门老轮流值守,这是个谎言,怎么可能。他只是希望让无邪再等10年时间,他想在这10年间弄明白更多的事,决定一些事,还有文锦。然后再决定10后是否让无邪来到铜门,帮助无邪解决无邪自我身份的一个问题。当然闷油瓶想不到的是,如果无邪真的来了铜门,将是另外一个历史最可怕的事件的发生。
3.74那时候,将有三个恢复了意识的老妖精站在铜门里,西王母必然逼问闷油瓶和无邪他们是谁?为什么周穆王没有来?为什么第一代张家祖先没有来?无邪是个什么东西?闷油瓶将会给出什么样的答案?汪藏海(无邪)的心里又会怎么想?
3.75西王母(文锦)要去寻找周穆王,闷油瓶和汪藏海商议后,他们决定要做一件事,把西王母永远封存在云顶天宫,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持续下去了。一个活着的西王母,那样害死多少人才够?

上面是那个书评的连接。好像还有待续
写得很好。是我看过最有用的一篇。
哎。三叔实在应该把自己写得再看几遍,很多东西还需要斟酌一下,修订下。看了书以后缺缺的。看了书评才感觉完整了。
那个文锦会被西王母弄走肉身的设想的确碉堡了。还有无邪是汪藏海。。。哎

我自己不得不承认,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最详细的人物传记,一字不漏。自己仿佛是乔的一个幻影,只要是很重要的场合我都会见证,有时候我真想劝劝他脾气怎么那么暴躁,谁能接受他的这样批评,一会说人家是天才,过了几分钟,又说他是白痴。我知道这是一件好事,我也没有说什么,他能看到别人身上的闪光点,充分发挥才能。从这一点来说,他是伟大的鞭策者。
现实把人磨的越来越圆,随波逐流,趋之若鹜,任凭这世界的呼来唤去,乖乖地成为了自己的奴隶。然而他不会,在他的周围存在着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可以成功的”,这不得不提及一下,他从大学退而之后,去了印度,受到佛学导师------乙川宏文的教诲,这个反主流的疯子,坚持自己的设想,使不可能成为了可能,他是完美的缔造者,让无数追求完美的人,从内心里折服了。
受琼斯.迪伦的影响很深,在美国六七十年代,beatles,各种新的文化侵袭着人们,当然他也是B的粉丝。让我忘却不了的一句话“艺术的作用是为了驱除邪恶”。艺术的作用可以使人超脱,创造无限可能。
因为有了帮主,科技和文化更有机的结合了在一起,完美的结合了。为人类创造了福音,人类又前进了一大步。

劳勃的两个兄弟先内讧,蓝礼被魔法杀掉了,很多部众头像了史大哥。然后史大哥开始攻打君临城,在渡河时打得难解难分,百花骑士,泰温等人从后面杀到,打败了史大哥。
而在战斗中,疯狗失踪了,小恶魔领军出战,重伤。
在北方,席恩背叛,夺下了临冬城,却让瑞肯和布兰以及他们的贴身侍从逃掉了,追击无果,就杀了无辜的两个孩子装扮成布兰和瑞肯,挂在城头,激起全城忿恨。后来席恩又被自己的手下背叛,被烧死了。
瑞肯被“青蛙”姐弟带去了北方,瑞肯被女野人带去了东方。
在长城之外,琼恩加入了断掌,在侦查的过程中抓到了一个女野人,又把她放走了。
在断掌的安排下,琼恩以卧底的身份向野人头像,并杀了断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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