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听说有人嚷嚷着要培养中国的乔布斯,据说要投入上亿,真是个大项目!乔布斯是培养出来的吗?我想他一定没看过乔布斯的传记。
我读到的乔布斯,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西方人说“魔鬼都在细节里”,乔布斯一定把所有的魔鬼都抓住了。
乔布斯的事业确实不错,可乔布斯的为人有时真不敢让人恭维,他的暴脾气,他开始对丽萨的态度。乔布斯是这样的人跟他的整个人生的轨迹有关。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个上帝创造的完美的苹果,一个没有了缺点也一样不完美的人。我们这个世界很多年才能出一个爱因斯坦,也很多年才能出一个乔布斯。还会有另一个乔布斯吗?不会的,如果真是那样,那我们太低估造物主的能力了。
向为我们创造了苹果的乔布斯致敬,向把科技与人文融合到了极致的乔布斯致敬。希望你在天堂不再有健康的烦恼...

比起《鬼吹灯》的古代生物游记,比起《盗墓笔记》里多到连作者都记不清的谜团,《茅山后裔》真是太对我口味了。像我这样讨厌玛丽苏、讨厌不和逻辑、喜欢灵异又讨厌满篇神佛的人,真是很难找到合心意的文。
看《茅山》后看别的文就变挑剔了~弄到自己文荒。

2011年10月5日,苹果新任CEO蒂姆库克在Iphone 4S的发布会上,几乎用了形如乔布斯一样的踱步姿态及语调,开头的第三句话就是“I love apple”,但还是完全无法复制乔帮主的精神及对苹果的热爱。无可否认的是乔帮主的缺席,对整个发布会确实造成了一定影响。就在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内,传出乔布斯去世的消息,乔布斯极尽严苛的个性,看完发布会后气得归西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是我开玩笑的说法,但我总认为乔布斯连死都在坚挺的择日而亡,最后的时光都在为苹果的营销制作噱头。随后是各种排山倒海的致敬声,于是我们听见了Iphone 4S作为Iphone for steve的解读,乔布斯生前最后一滴苹果汁,谁能不说Iphone 4S的销量上有很大一部分是基于一种向乔布斯致敬(或者祭奠)的行为。
《乔布斯传》的出版,也让我有种尸骨未寒却还是要趁热打铁的感觉。乔布斯冠以一代神话的美名,虽然本书作者《时代》周刊的总编辑沃尔特艾萨克森似乎尽量在用朴实的语言叙述一位天才亦凡人的乔布斯,他有着诸多与他天才形象形成巨大反差的缺点,但我对这类天才怪咖,天生就有一种难以平复的情感,所以当我看完全书时,我眼里的乔布斯依然瑕不掩瑜。乔帮主在我心中,就是一个坚如磐石贯彻自己理念,完整的遵照自己内心的意愿去活的人。
苹果公司发家于一间小车库,到如今成为全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与乔布斯的远见卓识,开拓创新的作为密不可分的。盖茨在乔布斯重病期间来探访时,也曾说,苹果之所以成为现在的苹果,完全是因为乔布斯在掌舵。可是事后,乔布斯却近乎蔑视盖茨的这句恭维,说,无论苹果由谁掌舵都会有很好的未来。看到这里我都笑了,乔帮主真的就是这么个不解风情可我依然觉得很可爱的人。乔布斯之于苹果,苹果之于IT产业的影响,就如同IMac之于个人电脑,皮克斯之于动画电影,Ipod之于音乐,Itunes之于数字出版,Iphone之于移动电话,Ipad之于平板电脑,横跨六大产业,几乎无往不利,所向披靡。仔细想想如果乔帮主有幸亲临编程界,搞起技术来,现在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很可惜乔布斯不会技术,但是没有灵魂没有设计感的技工多大发了。书中提到,乔布斯小时候,一直觉得自己适合人文科学,但又喜欢电子设备,其偶像之一,宝丽来创始人埃德温兰德说过些是关于极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的重要性,乔布斯就是非常契合这点的人,我们看到他的产品堪称科技与艺术的完美结合。盖茨和乔布斯曾一同出席某访问,席间被问到,两人从彼此生上学到了什么时,盖茨很真诚的说,“乔布斯的直觉品味与生俱来,无论是人还是产品,我愿意放弃很多东西来拥有史蒂夫的品味。”虽然我本人对盖茨并没有偏见,但我也坚决拥护乔布斯对盖茨的所有批评,并理解乔布斯一直以来对盖茨的不屑不尊敬,两人以完全不同的风格建立起公司,盖茨的理念完全就是乔布斯所不耻的。而且乔布斯一直耿耿于怀于盖茨将图形界面抄走并发扬光大。不过,我也还是很难理解乔布斯曾引用过毕加索的一句名言“优秀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剽窃”,因为在我看来本质上并没有区别,可能乔布斯的剽窃包含着一种再创造,而盖茨的抄袭则是一种没用脑子想的复制?!外加乔布斯对盖茨的品味也是有颇多微词的。
不过说回,乔布斯的品味,在着装上并无过多反映。对比几位硅谷奇才的穿着,从新贵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说起,这小子不知被多少人骂穿着寒酸,也因此荣膺硅谷最差着装奖,永远的灰色系T恤加开衫外套+牛仔裤+阿迪达斯拖鞋,要多随便有多随便。而乔布斯的标志性着装就是三宅一生黑色套头衫+李维斯牛仔裤+New Balance运动鞋,低调简约也无槽点可吐。反观盖茨,虽然长相上有点Geek的天然呆,不过穿衣上还是颇有心思的,V领针织衫内搭没系领带的衬衫,本来可以显得随意又不失庄重。看起来也比乔帮主的穿法显气质显品位多了,不过领子永远都是没有翻好的,跟咸菜干似的。所以盖茨乔布斯依然同样并列评为硅谷最差着装,只是小马来了以后,终于让我们看到,IT奇才的着装,原来可以糟糕的如此无下限,呵呵。
自03年确诊胰腺癌后,乔布斯的病情一直都对外保密,若不是形体上被病魔折磨的发生了巨大变化,或许我们无法看出,乔帮主抗癌八年之久。病魔虽然使他变得极度消瘦,但却没能侵蚀他眼中炙热的光芒。乔帮主后期在病入膏肓后已经变得非常虚弱,他的身形比我们所看到的还要消瘦,书中提到他应邀出席奥巴马会宴,因为他怕冷,没开空调,结果一同参加的facebook创始人马扎克伯格出了一身大汗。我曾在网上看到乔帮主出席苹果内部会议,他就像一个干瘦的小老头基本不能支撑的曲在椅子上,然后他的头越来越低,人就从椅子上瘫倒到地上了。看得让人极度揪心与心疼。还有我总是很困惑,乔布斯已经如此瘦弱,可是每回看到他出席发布会,那么宽大的牛仔裤,他总能撑得饱满,看书时就知晓,原来他不仅在身上多穿了件棉背心,还多穿了条棉裤,这样看起来他才不显得那么那么的单薄。如果不是对苹果的热爱,或许撑不了如此之久。
乔布斯的产品,由一开始的炫富标志,到如今成为全民街机,这既是种肯定也是一种趋于流俗的迹象。此次New Ipad发布后,库克就前来中国市场考察。据说,乔布斯是世界五百强里唯一一位未曾来过中国的决策者,面对中国这么广阔的市场,乔布斯不为所动,这也是我极欣赏钦佩的一点。他的强大就在于他从未讨好,一直粗暴。有才能的人都是有脾气的,这点我很向往,无奈我没有修得一身才能却养大了东看不顺西看眼斜的臭脾气。
在乔布斯的腹黑毒舌面前,盖茨就变得尽显绅士风范,说起乔布斯的缺点,盖茨也只好用怪,古怪来概括,事实上,乔布斯的怪完全就是奇葩界的一朵绝世独立的奇葩。乔布斯当年抛弃私生女的事也让我困惑,全书翻完,我也试着解读,他不是不肯承认,他是个掌控欲很强的人,而且我怀疑就是在得知被父母抛弃后,形成的这种强烈的控制欲,可能觉得出生无法选择,日后一切都要由自己做主,比如一定不被动学习,退学。他女儿的突然降临,或许让他感觉没有防备,不在控制中,他对此又产生了排斥感。回首往事,他也对这事深感抱歉。关于那一美元的工资事件,我觉得是这样的,就是乔布斯在这之前或许并没有把握让苹果起死回生,所以他只是作为一个挽救者在挽救自己一手创建的公司,而后来取得了成功,他觉得理所应当,要架直升飞机、期权什么的,我觉得真心说得过去,乔布斯从来就不是圣人的作风哇。还有一件让我极为印象深刻的事,就是和鲍勃迪伦的前女友交往时,拼命说商城那件红裙她穿肯定好看,也带人家去试穿,说真好看,然后自己在商城里买了数十件衬衫,还超级白痴的问人家,穿着好看为什么不买,人家女方说,买不起,然后也没帮人家买红裙就走了,本书作者的解读是,因为乔布斯害怕浪漫?!总之,诸多表现,你会发现乔布斯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疏离害怕亲近的人。
乔布斯死后数日,我都在试图表现出一副关我鸟事的态度,但是当你真正了解到这个人时,我想没有人会觉得不惋惜,综述你不是资深果粉。说起来矫情,我们何其有荣,曾与这位神话共存于世。

很符合中国人的心理活动,本来前途很光明,然后就遭奸人陷害,然后入狱,遇到高人,然后出狱,一系列的复仇计划,最终大结局抱得美人归,太完美啦,不过我发觉主角唐代斯完全是个神人嘛,感觉其他人玩心计完全不是他的对手,这点来说还是有点夸张的,至少在天朝,主人公复仇的时候,还会遇到些许问题和阻碍的。不过这个本书确实挺值得看的!推荐! 花费了1个月零5天时间才看完

大仲马是一名通俗历史小说家,不像欧洲其他的著名作家那样,他写的小说没有特别强烈的反应现实的意义,也没有多少惊世名言。但是却用丰富大胆的想象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征服了读者。同时吸引读者的还有那些令人如同身临其境的主人公经历和情感故事。
《基督山伯爵》通篇讲的是主人公爱德华唐泰斯在新婚前被奸人陷害,被打入黑暗的额地牢,在那苦苦煎熬了14年后,趁机逃出地牢,挖掘到宝藏,然后精心策划了一起复仇的计划,最终伤痕累累地惩罚了恶人。
这本小说比较长,读到中间的时候甚至觉得有点罗嗦,但是当结局逐渐浮出水面的时候,我才发现前面所有的叙述都与“复仇计划”息息相关,所有的看似无关的情节竟然都是这个计划的一部分,包括伯爵故意结识维尔福夫人,跟她讨论毒药学,挑拨她与维尔福的关系,造成维尔福家庭的毁灭,把贝尼代托推荐进社圈,指认维尔福的恶行,把维尔福逼疯。揭露马尔塞夫叛国投敌的罪行,使其绝望自杀。从腾格拉尔的夫人入手,设法使腾格拉尔破产,想方设法使贝尼代托与腾格拉尔之女订婚,然后无情地揭露贝尼代托的罪犯身份,使腾哥拉尔家庭名声扫地。复仇计划之庞大精密,涉及到的人数之众,事件与事件间的环环相扣,无不使人惊叹,暗暗佩服作者的思维缜密度与想象力之丰富。
除了惊叹作者的写作手法之外,我也从书中得到了一些精神上的启示:“人类的所有智慧都集中在两个词中,等待与希望”,希望是等待的理由,当正值青春韶华的唐泰斯被关在不见天日的地牢里时,究竟是什么使他能够坚强地活下来?在这种境况里,意志无处发挥,再坚强的意志也会被时间和环境消磨,拯救他的是希望,他渴望重新获得自由,渴望与未婚妻美塞苔丝的重逢,渴望见到他亲爱的父亲。所以当机会来临时,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一举逃离黑牢,并获得了上帝赠与的礼物——宝藏。我想到了我的自身境况,是什么使自己不快乐,什么才是我想要的。当现实与理想背道而驰时,如何摆脱绝望——等待与希望,hold住我们的希望,开始耐心的等待,这等待不是消极的无所事事的等待,而是像唐泰斯在地牢中那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好成功的准备。

首先说我不是一个历史通,但是对于“三观不正”这个说法我个人觉得也过于极端了吧,历史对于小说来说就是一颗钉子,一颗挂满故事的钉子。
有人说霍是个熟读春宫图的小淫贼,我想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个年纪看看春宫图算是正常事情吧,我记得在古代对于王孙贵族有专门这方面的教育吧(您可以去查一下)。
有人说小说里的霍为了一个女人丢下国家和家族不管,对于霍放弃国家和家族在小说里实属无奈,他已经成了家族利益的绊脚石,在两种利益的冲突下他只能选择离开(他在离开前已经重击匈奴,对于国家他无愧;并且杀死李敢除去了李家唯一一个会对卫氏有威胁的人,并且上书皇帝分封皇子,对于卫家他无悔了。)
在历史上看来当时的卫氏外亲势力之大被武帝忌惮是理所当然的(看看窦氏外亲和王氏外亲就知道了)所以武帝用霍来牵制卫家也不是不可能(从武帝对霍的爵位和封赏一再飙升,直至似乎超过舅舅卫青就可以看出武帝是有意在提升霍,增加霍的势力。这种拉一个牵制一个找平衡的手段对于皇帝来说也是惯用的招数)当时朝廷也没有势力权位比较大的家族,除了卫家就是李家,李家做宰相的李蔡犯事后再狱中畏罪自杀(实想一下,就为了占有了那么点地,完全可以摆平的啊,怎么就畏罪自杀了呢?)剩下一个李敢也不明不白的死在霍的箭下(原因就是有人告诉霍一年前李敢出手打了他舅舅卫青......)这样一来李家就彻底没人了,能和卫家抗衡的人都解决了,这时卫家的最大威胁就是霍了啊......接下来小说里发生的事情也未必不可能。
有人质疑小说中提到霍的奢侈生活,霍奢靡浪费的生活和不知爱护士兵在史书中的确是有所记载的,武帝赏赐的肉不分给吃不饱的士兵,让手下建球场玩蹴鞠,带兵去山上打猎游玩,这些到底是不是他的本意还是借此来让武帝不要对他有所忌惮我们大家都不知道(要知道皇帝对手握兵权的人能没有防范和猜忌吗)。
有人说小说中霍诈死和小玉隐居的结局有违历史,有污蔑名族英雄的嫌疑。可司马迁在史记中的确没有说明霍是怎么死的,以司马迁的性格他没写可能就是他也不知道,他也不清楚霍的死因(对于说霍是因打仗的时候感染瘟疫而死是后来一个史学家所推断的,我个人对这个说法深表质疑,霍死离霍最后一次出征时隔两年,难道瘟疫还有潜伏期?难道只有霍一个人出去打仗的,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感染了瘟疫?再说霍是个以攻为主,所主导的战争都是长途远涉,直捣匈奴内部的,这样一个将军的身体应该是很强壮的吧,就这么病死了?所以我觉的霍的死是有疑义的......)
以上所述均是个人看法,弱弱的为《大漠谣》解释一下......

郎咸平有香港身份证,任志强是红色贵族。韩寒,两者都不是。
韩寒根据新闻报道,把记者不敢明说的新闻要点说出来。
回顾这几年的新闻,某个阶层已经不敢明目张胆的嚣张。
民众不是傻瓜,把民众当傻瓜的人,才是最大的傻瓜。
出来混是要还的,就算是跑到天涯海角,还是一样。
韩寒已经有妻室,希望他的生活能平安健康。

等个几年后重新把所有线索,解密还有废话都修改一下,个别情节改动一下,把故事编圆了,重新从第一本开始出一套作者修订版,又能圈点钱。
嗯哼,就这样。
第一次知道评论还有字数限制?!

看过的书容易记不清情节,若不是想起了写点读后感。估计过个一年半载我会直接把作者都搞混乱。
《基督山伯爵》给我留下的印象分为两部分——监狱里的暗无天日与复仇过程的顺理成章。
唐代斯,男主人公,开篇不久便被诬陷而进了监狱。原因是有人嫉妒他的能力和他拥有的漂亮未婚妻。而我们的男主人公当时还是一阳光男孩。善良、直率、单纯。其实就是一给老板打工即将被提拔为项目经理了便乐呵呵笑三天的那种傻小子。
哐当一下进监狱了,而他还没反应过来。然后又被某位警察为了邀功而莫名添加了些罪名。于是一关就是十几年(还是二十几年来着?)。
期间结识了学识渊博的法利亚神甫,同样被冤入狱。法利亚在挖地道准备越狱时偏移了方向,恰巧挖到唐代斯牢房,被唐发现从而两人相识。
总之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并一起重新挖掘隧道,同时法利亚当起了唐的老师,几乎是什么都教。因为此过程中唐不仅学会了几门外语,而且掌握了许多社会以及自然甚至化学的知识。就是那种正常人花几十年通过进各种学校进修和参加各种社交场合学会的东西,唐在坐牢这段时间也都搞定了。
法利亚神甫简直重塑了一个唐代斯!所以我感慨的是法利亚神甫如此这般的强悍啊!
坐牢的过程描述得比较长,这就可以理解了。毕竟要学那么多东西嘛,哈哈。
而后不幸的是法利亚患病死了,而隧道的希望也破灭了。此时第一个高潮也出现了。唐偷梁换柱把自己装进了原本装法利亚尸体的袋子,第二天便被抬出去扔海里了。
忘了说,幸运的是法利亚死前给了唐一张藏宝图。不像海贼王中的图那样找到它还需大浪滔天历经千辛。这张图的宝藏全放在一荒岛的地下室。
唐初现其聪明才智便是在此绝望中的灵机一现。当然,还顺便拿了一把铁皮做的小刀,真是考虑周全。
童话故事即将上演。唐顺利地找到荒岛。芝麻开门后,他成了世界屈指可数的富翁。此处省略一千字。
现在我要说说我的评价了(之前的全是废话- -!)。
童话故事上演后,情节便顺理成章地进行着,没有任何悬念,唐变身为一位才情横溢学识渊博的绅士,慢慢地接近了当初陷害过他的四个人(其中三个之后都由于投机倒把而混得很好,非伯爵即男爵),当然唐(已拥有基督山伯爵之名)能这般如鱼得水,除了才情出手大方也是一重要催化剂。
可是令我实感惊讶的是居然没有任何人认出他的脸(由于坐牢他长瘦了变白了,眼神更加忧郁了- -!此间只有他的老情人对他的身份深感怀疑),况且他还同时扮演了三个角色——基督山、神父、警察,竟也都一一周旋过来了且无人质疑。不过我知道纠结于这种事是多余的,没看出就没看出嘛,身临其境的读者还真不希望打断这一气呵成的节奏。而且要真被识破了估计大仲马还得多写上两部故事才完结得了。
总之,这样的写法是符合大众追求快感的心理的,无论是金钱方面还是把曾经的仇人逼得走投无路方面。简直是天衣无缝,大快人心。没有留下丝毫悬念,就像描写老船长的儿子爱上了唐(基)曾经未婚妻的女儿时,我总YY着会不会又将上演一场人性的阴谋,结果却是真心山盟海誓后来也圆满结局。可能是因为我还不习惯法国式的表白吧,就像莫泊桑《漂亮朋友》里面杜洛瓦总是逢女人便注定要违心地对其说一堆“我爱你,见不到你我都快死了”一样,居然每个女人都信了,这与中国文化实在大相径庭。
另外,相对于《双城记》来说,《基督》的社会背景交代更少,其实这两本书都是一个大背景下的故事,前者以占领巴士底狱前后为背景,后者则发生在拿破仑第二次复辟前后(若没记错的话)。前者给人以对历史的反思为结局,后者留下基督山复仇结束后与小公主孤帆远影随波去的倩影。为什么要拿《双》来对比,可能是因为除大背景相似外还都有被诬陷而坐牢的情节吧。
所以,我更倾向于把《基督》当成纯情节小说来看,至少除了永远也花不完的钱和大颗大颗的钻石给人带来的快感外,情节设置还是颇为巧妙的。
推荐。

盗墓5年,我追了三年的文,但是昨天才有时间好好停下来看完这本书。有些东西是陪你走过了一整段时光的,就像那个回不去的青春回不去的夏天,它们再也了无痕迹不可追寻。
我本身并不是个逻辑思维强和理智冷醒的人,所以网络上很多人谜底仍旧是谜底,有些东西始终没有说明白结局不够清晰明朗……我却觉得该说的早已说尽,更何况那个惨烈至极的收梢带走了我几乎所有的目光,谁还会想得到该如何推敲这所有的前因后果。
我会在看到最后热泪盈眶心中震动,并不是冲着他有一个多么精妙的设局。很明显,盗墓前面7本的悬念构造可读性比盗8好的多,但我从来没为前面的任何一个章节动容落泪过,大概是因为不曾迎来结局不懂失去,才不知道那段过程其实有多美吧。
知交半零落,各自散天涯。似乎是某种奇怪的预感,盗8出来之前,就隐约觉得,这大概并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
只是,也没什么不满意的。因为世事难两全,所谓的圆满,终究太过虚妄失真。
潘子:我说,原谅我从前对你的印象一直停留咱男配上,而且,还不是什么很重要的男配。重义气,刀口喋血,豁出去一条命来守卫三爷。这都是好的,只是这份好就像是隔着一层薄薄的雾,离的太飘渺。也许你是习惯了这样快意恩仇的生活呢?也许你自己并不觉得苦呢?也许跟着三爷能施展你的抱负呢?我就这样草草的越过你的身影,从未上心。
毫无疑问,三叔在最后给了你一刹那照亮了整本书的光芒。
茫茫的阴影里无邪看不见你的身形,却还以为能和你一起活着走出去。不用看你最后的样子,却也能推断出大概是毁了吧……那个铁肩担道义的汉子,那个说好要金盆洗手的男人,那个是手下却也是兄弟的哥们儿,终究也要长眠在墓穴里了么?
小三爷,你走吧,大胆的往前走……
在那座死亡弥漫的墓穴里,忽然传来你半咳半笑的歌声,一直回荡在四周的,还有精准的打烂每一颗青铜铃铛的子弹。
无邪泪流满面的往前走,始终不敢回过头去。
忽而有某种寂静的潮汐,无声的,默默的,吞噬掉了所有的情绪。那一刻,终于忍不住红了眼眶。
“你大胆的往前走吧,小三爷,以后放机灵些,那么,我下去之后和三爷也算有个交代了……”
有人说替你不值得,为了别人的愿望而死的话,我虽然也很想这么问一问你,不是都决定好要离开这个圈子了么,不是都已经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了么,为了无邪而死,真的值得么?
可是,你一定是不屑回答的吧。原来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说的是这个么?
胖子:胖爷,我对你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不理解不接受……为什么明明都要尘埃落定,却偏要在这一刻横生枝节呢?我喜欢你的大咧咧毒舌向,很多人都说盗墓太恐怖我却一点感觉都没有,因为有你这么不靠谱爱插科打诨的人在,再恐怖再阴冷的环境也会让我笑出声来。
我当然不会天真到说什么好人有好报的话,只是,只是……只是为什么会是你呢?三叔说你之所以不离开,是因为你不想忘记。感受痛苦,并且消化它不一直是你的强项么?可是这一次,你却选择了什么也不做,不想忘记她,就带着这段痛一直活下去么?
胖子,十年后再聚首的话,我多想再听你不靠谱的笑话。我多想看见你拍拍肚子说,胖爷我是什么人……
瓶邪:我知道我劝不了你,你也别劝我,这是我自己做的决定,我得陪你走下去。
所以这一次轮到谁了?——是你。
你是我在这个世界最后的联系了吧,所以,我来向你告别。
因为听见你的呼救,我就从上面跳下来了,折了手而已。
十年后你要是还记得我的话,拿着这个来接我吧。
我觉得我算不上腐吧……【喂!】好吧【严肃脸】我真的不腐。
这个世界上,有些感情是很玄妙的。未必只有爱情才叫人舍不得放不下,友情也会,亲情更会。无邪与张起灵之间,到底是哪一种,我不知道……这样生死并肩的情谊,世界上大概是再也不会有了。更何况,如今的他们,这个世界还有谁比他们彼此更重要。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我们都懂的。
失去的终究是不会再重来了,但是,所幸我们都还等的起不是么?
十年时光,不算短,可是却也没有长到会让人忘记你。
小哥,2015见。

这是一本合集,里面主要选入了严歌苓以历史记忆与“文革”记忆为主的中短篇小说。看完之后对《金陵十三钗》并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先前有了电影作为铺垫,而后面几篇,却是让我篇篇落泪唏嘘啊。。。
作为一个生长在红旗下的80后,对那段历史可谓是模糊而又充满好奇的。《天浴》中文秀的遭遇,让我感叹豆蔻年华的少女,少不更事的被欺骗、玩弄,只是为了“回家”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同时又让我好想找来李小璐版的电影看看,不知她能演出那感觉不?《白蛇》中“前著名舞蹈家”的遭遇,对照所谓的原型杨丽坤,真的让人感叹如此杰出优秀的人才,是要遭受多大的折磨,居然成了精神病患者,我真的无法想象,还有其中以及《拖鞋大队》对同性恋情的书写、那个时代由于人的愚昧所造成的种种伤害。。。不过谁又能说当今社会就不存在呢?《无非男女》、《我不是精灵》中纯纯的恋情,让我也恨不得谈一场不食人间烟火的恋爱。《老人鱼》是让我哭的最多的,想起我的爷爷。。。子欲养而亲不在啊。。。怎么有那么狠心的人。。。唉。。。
感觉严歌苓的文章中对人性的细节描写是非常深刻和细腻的,准备再搞基本来看看!

作为一个作者,对自己负责的同时也要对读者负责,除非太过于意识流更像表达的是自我,不知道南派三叔是否此类型。记不清第一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阅读的,每次读完都要耐心的等待,这次终于圆满了。个人感觉故事的线索还是千头万绪,难以一句言明,作者只是从中挑选了一个他的偏好就行了解读,虽然不能全部满足读者的奢望,但终究是个结局,可以为这部书画个句号。

其实还是很佩服韩寒的。无关乎那些透着小聪明的文字游戏,也无关乎极尽揶揄讽刺之能事的黑色幽默。
他的文章艺术性不算最高,现实批判性也不够格使其被称作“当代鲁迅”;在他“谈革命”“说民主”“要自由”的时候,可能只是在亭林镇老家的门口,组着乐团喂着狗。(这点为不少人所诟病,指责其“空谈误国”。)
无论其观点对错与否,没有韩寒,这个社会怎会如此大范围和高调地展开对民主、对自由、对这个国家未来命运的讨论?有人说他“左得不够彻底”,越来越保守和妥协。他们忘了,他并不属于哪个派别。他只代表他自己。这是他所认为的解决方案。如果不同意,这些人大可另寻一条,走上去,试试看。
一个人,不需要把这个时代这个社会要做的事情全包在自己身上。但任何一个人,都不应该对这个国家的苦难和困厄袖手旁观。

基督山伯爵是全书的主人公,他被塑造成了一个命运起伏的年轻人,开始时有不错的前途,却遭人妒忌,被设计陷害。进入监狱后,看到了新的希望,学到了难得的高贵品德,还获得了超人的知识。形象比较饱满。但法利亚神甫却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重要角色。他也遭受冤狱,被关进地牢,他有着坚强的意志和善良的品格,没有他的帮助,邓蒂斯可能早就不是疯掉就是死在牢里了。他教给了这个年轻人许多知识,更给了活下去的力量,要不是因为他,邓蒂斯根本不可能逃出去,更不会知道什么基督山的宝藏,复仇也就无法进行,后面的故事也无法展开。这是一个历尽沧桑与苦难的老人,自己身处危难之中,仍然能帮助别人,实属不易。这个老人像慈父一般,邓蒂斯能逃出升天,获得新生,快意恩仇,全赖他所赐。

很值得推荐的一本书,可以给人精神上的重生, 执着的动力来源事业的热爱和对苹果产品的自豪,特别是那那种现实扭曲力量让大多人折服。
他成为最近十几年来 创造力 想象力的标志,特别喜欢提出云端中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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