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国哲学家罗素有言:“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寻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我之所以追求爱情是为了减轻孤独,还因为爱的结合使我在一种神秘的缩影中提前看到了圣者和诗人曾经想象过的天堂。”而后又以追求爱情“同样的热情”追求知识。“因为我理解人类的心灵,我想了解星辰为何灿烂。我还试图弄懂毕达哥拉斯学说的力量,是这种力量使我在无常之上高居主宰地位。”最让人感动的是第三种激情,即同情弱者的人道激情。“爱情和知识只要存在,总是向上导往天堂,但是,怜悯又总是把我带回人间。痛苦的呐喊在我心中反响、回荡。孩子们受饥荒煎熬,无辜地被压迫折磨;孤弱无助的老人在自己眼中变成可恶的累赘,以及世上触目皆是的孤独、贫困和痛苦———这些都是反对人类应该过的生活。”
阅读着思想家的文字能给人一种无形的力量,一位好的精神人格导师能很好地伴随一个人成长。韩寒在其杂文集《青春》里说:外面的灯红酒绿和他们(富士康的跳楼的青年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连对爱情的憧憬都没有,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三者,现实是最大的第三者。也许唯有在跳楼的时候,他们的人生价值才有所体现,那就是被当做一个生命被提起和记起······在未来的十年里,这些年轻人都是无解的,多么可悲的事情,本该在心中的热血,它涂在地上。白岩松也说过:没有哪一代人的青春是容易的!我想,青春于我而言是成长,是痛并快乐着的。没有过多地接触社会,多的只是在象牙塔里孜孜求学。看多了悲欢离合,也尝过了人情冷暖,生活一直在继续着,而有时候自己也会略感疲惫。我渴望爱情,我寻求知识,我也怜悯人类苦难······当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握紧我想抓牢的手时,我借用食指先生的诗聊以自慰: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虽然经历过一些,偶尔也会感到困惑,但所有的人生都是有意义的。欢笑和悲伤全身回忆,平静地面对失去才能更好地拥有自己。有时候我在思考:当我在荒废青春的时候会有多少人在拼命。我从不担心自己努力了不优秀,只担心优秀的人都比我更努力。豪子在2012年11月28日17:47分于QQ空间转发了暖暖的一个状态,“突然了悟:只有让自己变得够强大,才能不让一些外在的因素阻碍我们追逐幸福的脚步,去走我们想走的路,去爱我们想爱的人,去过我们想要的生活。”遥望昔日的落霞总是忧伤的,也是无奈的,当年的温情脉脉难以抵抗时代车轮滚滚。低头时发愿“子规夜半犹啼白,不信东风换不回”,抬头时却是“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陈昕«也谈安德列与出版»)。而这些,可能就是对青春最好的诠释!
回望来时的路,感谢亲人的陪伴,老师的教导,朋友的鼓励!
感激那些男孩,你们教会我成长;
感激那些女孩,你们教会我爱!

这是一个真实的乔布斯,他和我想象的相同,他和我想象的不同。
1、天才。
乔布斯毫无疑问是一个天才,从小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并不是所有伟大企业的创始人都是天才,也不是只有天才才能够创造出伟大的企业,但,乔布斯,创造了一个伟大的企业,而他,的确是天才。
前几天朋友问我为什么非要用苹果,问苹果和安卓有什么不同。我说现在你选择用苹果或用安卓也许没有什么不同,许多软件应用和用户体验都差不多,但在苹果之前没有安卓,没有乔布斯的苹果之前人们不是这样使用手机的,是乔布斯和苹果之后,才开始有了这样的使用方式甚至生活方式,所以乔布斯和苹果是伟大的,因为他们是先驱者是开创者,他们改变了世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其他的只是追随,这就是区别。
2、性格。
乔布斯不是一个你愿意与他相处的人。在读完这本传记之后,我几乎可以断言,如果这是个生活在我身边的人,即使他是个伟人,是个老板,我一定非常讨厌他。他不喜欢或者说不懂得人跟人之间的相处之道,不知道委婉为何物,他非黑即白,他对人和事物的评价只有两极而没有中间地带,这样的人注定是不讨好的。如果他不是乔布斯,没有乔布斯的成就而只是拥有乔布斯的性格,那么他会是个被唾液淹死的人;而也正因为他有着上述种种,才成就了他的与众不同,成就他是乔布斯而别人不是。
3、男人。
女人喜欢天才。女人讨厌不负责任的男人。所以有的女人爱乔布斯,有的女人讨厌他。作为父亲,他不承认私生女,即使他自己就是一个私生子,在接受了长女之后依然长时期处于彼此紧张的关系。他比较关心自己的儿子里德,但对伊芙和艾琳则关爱不够。他爱过的女人很多,甚至在临近结婚时还在比较自己该取未婚妻还是之前的精神伴侣,而他又终于自己的婚姻,即使他不是个关注家庭的好丈夫,但他的婚姻20年完满。
4、皮克斯。我爱皮克斯,爱尼莫、爱瓦力、爱不顾一切把房子吊起来非到瀑布的硬老头儿。因此,我没有理由不爱乔布斯。
5、苹果。我算果粉了吧,家里有两个ipod、两个iphone、两个ipad和一个mac,曾经我痛恨苹果的专制——同步起来好麻烦,哪如usb一插一拔快捷呢?但也正是苹果的不可分割才使其与众不同,看了书我明白了乔布斯的独断和追求完美,他就是要百分之一百地控制用户体验。所以对于后乔布斯时代的苹果,连我作为消费者都很疑惑,一方面我期待苹果可以变得如微软、安卓一样开放,使我喜欢的东西都可以兼容;另一方面,我又怀疑如果苹果拆除了自己的围墙,他是否还有绝对的竞争力?苹果还是苹果么?
6、死亡。我惧怕死亡,虽然糟糕的过去让我几乎不怕死亡了,我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坦然地面对死亡。乔布斯痛恨开关,所以苹果是滑动的。我和乔布斯一样愿意相信这世界有着人所未见的层次,但他也说过,也许一切就像开关一样,啪一下,关上就是关上了。乔布斯的生命被关起,无数人怀念。不知道他对此做何感,我希望自己死去的时候安详平静,唯此一愿。
7、传记。作者是乔布斯钦定的,他的理由很简单,如果他自己不选,一定会有无数人写他,写的都不是真正的他。这本书总体来讲很客观,使人能够了解一个真正真实的乔布斯。不过有点感觉后面作者的耐心不如前一部分,出版得正是其时,人们会永远铭记这个复杂的男人。

早就做好了盗八很狗血很坑爹的心理准备,看完了才意识到心理建设还远远不够。。。且不提三叔为吸引腐女们眼球硬生生狗血了最后一段瓶邪温情场面,把人家好好的暧昧弄的情调悬念都无,光就情节衔接,错漏百出,看的人莫不着头脑,还有那一大堆悬而为决的迷。。。丫的真他娘揪心,不来吼几声对不起我花那么长时间!
也粗略看了各路大虾们的故事揭密啦,人物对照啦,对故事理解确有裨益,也佩服他们能从如此模糊不清的线索中抽丝玻茧加油添醋得出那些振振有词的结论。在我看来,这种悬疑类的故事最关键的就是铺垫和解密,铺垫越大越离奇越吸引人,结局必须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铺的开也得收的回啊!三叔你丫写故事就想着骗我们不停的看就不管怎么收场了?把那么多问题和矛盾撒手一扔,搞一封三叔/解连环的信就打发我们了,最郁闷人的就是信里讲不清楚的说以后邮件给你真相,然后邮件就被盗领了。。。拜托,大叔你知不知道盗八是揭密来的?大家等的心焦你就如此搪塞?
所以说,闷油瓶的一句话说出了三叔的心声: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没有意义。既然无邪是选定的三叔继任者,与其他猜疑和自己找答案那么危险(说不定会破坏他们的计划)为何一切不和他直说?所谓的惊天大秘密是什么?这个秘密凭什么值得张家千年以前就拼命守护?重生?那为什么张家知道秘密却只能做到长寿而不能重生?邱徳烤拿到两个环就达成目的但是三个月后还是死了是怎么回事?张家人古代被选为守护秘密的人,那么现代是为了谁在守护秘密?闷油瓶的失忆最后为何突然痊愈了?文锦进入磒玉干嘛去了?六角铃铛和巨型青铜器与本故事有何关联?为何第一卷结尾三叔要说是闷油瓶拿走了真正的锦盒?而西沙闷油瓶提醒无邪三叔的话不可信?他们不是抵抗派一伙的么?还有羊角山的假无邪是齐么?出来露个脸什么目的?三叔一伙不是极力向无邪掩盖真相的么?为啥把无邪打昏?那些录像带到底在谁手里发的货?疗养院里与无邪贼像的家伙照理也该是西沙考古一员,怎么合照里没有提到?。。。。诸如此类不甚枚举。。。。
就算抛开一切一切不合理有矛盾的地方,三叔你总得告诉我们为什么闷油瓶最终要进铜门吧?是不是历代张起灵都得进铜门?然后每十年都很狗屎的有无邪这样的sb拿另一个鬼玺来开门?那么云顶天宫那次闷油瓶为什么进去?既然短时间内又要进去,那为何要出来?他怎么出来的?合理的解释是不需要另一个玉玺应该也能出来,不然张家古楼就不应该有张起灵的棺材了(全在铜门后搓麻将呢),如果不需要鬼玺的那闷油瓶不是多此一举?小哥是盗墓笔记的灵魂和主线,他花那么大力气去做的事应该是必须得做不得不做的,但是三叔对此最后也没有给个答案和理由。。。
于是,三叔怯怯的说,一切都没有意义,你们别问了别纠结了,也千万别看我砸我踢我诅咒我啊。。。。阿门!

在看完這第三本的同時,看到了一句話,是作者說謝謝他的腦殘粉陪著度過了五年了。
對哦,原來五年了。
還記得第一本折紙時代,那個時候貌似還沒有圍脖,還沒有那麼多人黑小四,雖然那時候我只是韓寒的腦殘粉,但是,幼稚而又對未來充滿憧憬的我,對這本小說,就像任何一本青春小說一樣,就像我之前看的年華是無效信,夏至未至,或者那本有抄襲嫌疑的夢裏花落知多少,傻傻地以為,這個世界說不定還真的存在如此狗血的劇情或者幸福或者悲痛的劇情。
可能那時的我還沒看到一句話,藝術源於生活,但是高於生活。
第二本的虛銅時代,還是有那麼一丁點的期待。因為第一本的故事的確讓人覺得新鮮讓人覺得期待,顧裏林蕭顧源簡溪多麼地讓人羡慕呀,那不是千千萬少女夢寐以求的麼。原諒我那時還是一個少女,一個天真而又對世界充滿希望的少女。看完,頓時覺得,書的發展情節根本沒有那種吸引力了,雖然我想知道在文字裝飾下的迷究竟是什麼,但是隨著時間的發展,我也漸漸淡忘了,它的下一本了。
前兩天買書時,突然記起來,刺金時代出來了。轉頭看著書櫃裏躺著的1.0,2.0兩本書,貌似那裡寫著我的年少,貌似突然就記起來那個躺著床上熬著夜看書的我。好吧,還是,買回來看看吧,就想知道那些故事里跟我們一樣的人,長大之後會是怎樣呢。
又是一個晚上就搞定了。當我看到那個五年時有了一種了然的安慰。回到書上面,或許我之前的期待太高了,所謂的結局,並沒有給人一種所有謎底徹底揭開的快感,也沒有那種依依不捨。原來,完了就是完了。所有人,除了第一人稱的林蕭,那個所謂的女豬腳,那個做了什麽都能讓人理解的角色。
我不知道這個故事裏面的深層暗示或者什麽寓意之類的。我只知道,我終於看完這個故事了,雖然沒有想像中精彩,雖然我讀不出深意。但是我真的希望跟我們同時代的作家能跟我們一起長大。當然,我是韓寒的腦殘粉,所以,愛好本身就有偏向性。
想起了harry porter的第七本,那種讀下來的淋漓盡致跟不捨,很可惜,在這個小時代的三部曲中,我是沒有讀到的。
起碼對於一個去過上海的人,我還是沒有羡慕裏面的紙醉金迷的生活。
反正,生活,終於歸於平靜。

看过很多名人自传,可以说这本自传很真实,没有那么多的阿谀奉承,没有那么多的遮遮掩掩,描述了一个可以创造伟大产品的同时有很多缺点的普通人。
乔布斯的龟毛性格,早有耳闻;和他合作过的人,也对他的人品颇有微词。但是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我还是很崇拜他的,因为他带给了我们以往所没有产品体验。将一切看似不可能的科幻作品变成了现实中我们可以触手可及的消费品。至于他的人品,或者说他做事情的方式,我想,每一个伟大的人物,他的性格中都包括别人难以忍受的一面,这难以忍受的一面就是对产品的精益求精。如果没有这样的性格,我们身边很多的斯通见惯的物品或许还只是停留在设计图上。正是有像乔布斯这样的创业者,企业家,一步步压榨同时代杰出者的智商,才有了科技的一步步向前跨越。若那些领先企业的掌管者只是一些得过且过,一派中庸之道的家伙,那我们是难以得到完美的产品和体会到科技进步所带来的好处。
要想作出伟大的产品,创建伟大和基业长青的企业,必须去压榨员工和合作者的潜力和他们的智商,说一句特俗的话:不逼迫自己,你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力。
通观全书,会发现那些和苹果有过合作的公司的CEO其实性格上都很龟毛,他们想方设法使自己公司的产品更加出色和精彩。

杂文评论得很有趣,也看得上眼,除了五分之二的篇幅写的是他的赛车我有些不知所云以外,其他的大抵都是在骂人,不过看得也很痛快,因为韩寒骂得很痛快,调侃得也不错,时不时有类似冷幽默冷笑话的感觉冒出来,所以也能大笑一下,可是笑过之后,我还能剩下些什么,我不知道,看过之后没有收获我想应该是作者的悲哀吧。我不排斥抨击的文章,可是抨击过后,应该还有温暖和希望出现吧,就像暴雨过后见到彩虹时的幸福感。
前几日看到《COSMO》杂志上关于白岩松的访谈,他谈到要做个社会的建设者,好比中国是一辆车,在后面推着它往正确方向跑的人越多越好,总不能一抬眼看到车上坐着很多不推车还在指手划脚批评指责的人,就加入他们的行列放弃推车吧。我很赞同这种说法,投入到写作上,其实也是可以做个建设者的,不能全部去写黑色小说吧,让人看了以后更加绝望去自杀吗?写出来的东西不能给人以温暖和希望,不能给人以建设性和感觉美好,就好比在社会上继续投毒,投放着愤怒、指责和绝望的毒药,推倒大家都会做,这是多么容易做的事情,可是建设呢?韩寒说:“没有任何一个掌权者需要你的建设性意见,你所有费心想的意见完全得不到任何的回馈。与其这样,我要么做一个歌颂者,要么做一个批评者,我绝对不做一个建设者。”就这点我不敢苟同。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常常想到一本同样性质的书,龙应台的成名作《野火集》,我遍翻书柜没有找到这本书,难道我已经还给同学彭俭平了吗?有些懊悔她又没有急着问我要,那么着急还干嘛,题外话。相比较《青春》,两者有很大不同,同样是揭露社会的阴暗面、环境的污染、人民的陋习、政党的不作为和腐败,可是龙应台以她独有的女性细腻笔触,感情真挚而丰富的描写,还有对家园的情感,触动着台湾人民心底的感触,看到动容处每每落泪,当年以报刊连载的形式刊登导致执政当局封杀,集结成书以后又卖到断货供不应求,不得不说给台湾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
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建设力,尖锐的批评和反讽的调侃不能没有,但是太过就不如温暖的呐喊和情感的共鸣更能打动人心更有力量。另最后一篇文章《纪念母校》有点意思,也有很实际的建议,不错。

从当初看的时候有种讨厌乔布斯的感情到后来慢慢被乔爷独特的个人魅力所吸引,我真心感谢这个世界乔爷曾来过。这本书写的很真实,不浮夸也不造作。这个世界上很少有像乔布斯这样的人,纯粹的只为自己的梦想奋斗,而不是冲着金钱。如果乔布斯只为盈利而创立的苹果,我相信苹果也只是万千电子产品品牌中得一个,而不至于改变世界。
乔爷的事迹告诉我们,追求完美未必不可行,在人们看不到的地方也要做到最好。“你已是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

初中时候听同桌推荐看的这本小说,我当时是很怕看那种大部头的名著的,但这部近千页的作品丝毫没有艰涩冗长之感,大仲马讲故事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不过这本书被刷到9.4分还是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整个故事就是主人公艾德蒙•唐泰斯被陷害入狱,后来逃脱并以基督山伯爵身份出现,向昔日的陷害者复仇的故事。其中的曲折自然不是一语概括的,这类复仇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新意可言,但大仲马在其中穿插了大大小小的风波与高潮,所以并没有出现读到一处难以为继的状况。其中包含关于欧洲无数场景的描写,更有对当时巴黎上流社会浮世绘般的刻画,尽管这些刻画往往止于现象本身,没有进一步的挖掘与探讨,然而这都无碍于它成为一部杰出的通俗小说。
在故事的展开和情节的构思方面大仲马还是很出色的,一直能让读者保持清醒和兴趣。个人认为主要问题还是在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的塑造上。在被陷害之前主人公是一个很天真善良的水手,面临着似锦前程。无疑牢狱生涯和师从法里亚神父的经历对他有很大影响,然而当他第一次以基督山的身份出现在阿尔贝和弗朗兹面前时,我还真有点没认出来。大仲马也没有充分的交代,说实话我当时甚至有一段时间怀疑基督山到底是不是原来的主人公唐泰斯。在塑造基督山伯爵这个形象的时候,大仲马比之前描写我们亲爱的艾德蒙时采取了更多的侧面描写与烘托,竭力突出其神秘色彩,无论这种神秘色彩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突兀和陌生。
我记得主人公第一次以基督山的身份跟维勒福在巴黎见面时,很是高谈阔论了一番,大意说哪怕国王的领地也受到疆域的限制,法律也不过在一个地区行之有效,而自己游历天下不受任何的拘束,只承认自己在上帝之下,是上帝的使者。这是基督山对自己的评论,我估计也是大仲马想把他塑造成的形象——半人半神。卡瓦尔坎蒂,维勒福夫人等人只能沦为他的工具,这样他不用亲自出马,兵不血刃地就把他昔日的仇人逼上绝路。我记得在毒物学一章里,基督山将玩弄别人心理的能力展现到了极致。最后他的这些仇人中费尔南死了,维勒福疯了,唐格拉尔破产。完成这一系列高难度动作后,伯爵离开巴黎,将摩雷尔带到他心爱的瓦朗蒂娜身边,享受着大美女海蒂倾慕(叫我情何以堪),最后去了没人知道的地方。
大仲马总是喜欢把一些东西过分的理想化,浪漫化。他的另一部小说《三个火枪手》中,描写安娜皇后与白金汉公爵的恋情也出现了这个问题。这种艺术处理本无可厚非,但走到突兀和荒诞的边缘就有点过火了。(这方面有琼瑶阿姨一个就够了,没必要再向她看齐了)
尽管有这样的问题,这本书仍是我读过的最吸引人的小说之一。初中时用学习的时间,悄悄地把这本书看了又看,还被发现狠狠骂了几次,现在想想都是那么值得。

总觉得标题蛮耸动的,取自圣经,又让人想到原罪。
有些社会的阴暗面在里面都有诠释,金钱、美色、权势、人性,然后恍然,原来罪恶黑暗离我们如此之近,生活在这看似繁华先进的都市中,实则充斥着如此多的阴霾与危险。
肢体雪人。
看似祥和的校园里已经远非净土了,暴力、包养、仗势欺人、蔑视生命,真的寒心,生命在这些所谓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眼中如此轻贱,爱情又因为仇恨失去了原本的明艳,暗沉的让我无法认同。
雨夜幽灵。
父爱么,这样的父爱初衷或许没错,可实施的过程太残忍。只是为了一己的私念就要令几个家庭破损么?而且,这样的爱,太畸形,难道就不怕在自己儿子身上产生他根本不愿见到的恶果么?
地窖囚奴。
我并不是仇富的人,可是对于这种炫富的女人也没什么好感,再怎样的家世背景毕竟与她本身无关。看到她脱衣求生,也是佩服的,说苟且偷生太过贬义、忍辱负重又太褒义,总之很多人至少我应该是没有在如此大的落差与屈辱中求生的勇气的。应该是这一章开始,我真的对这个社会有点惊惧了,忽然间发现我曾离危险如此接近,估计最近我应该不敢独自乘地铁了,诶。
人皮草人。
觉得最惋惜的就是这章的凶手了,也是这章开始让我思索,所谓的对与错,善与恶,究竟应该如何划分。作者在里面说“如果这不算是对爱情的亵渎的话,那么他们相爱了”,我不理解,什么叫做亵渎,爱情这个词汇从来没有对性别有做限制,只是惯性告诉我们男女才是正统,如同有些父母不允许孩子用左手写字做事,认为这是与常理不合的,可,又是谁规定人一定要用右手写字做事呢?
精神病院。
这应该是我看过蛮崩溃的一章。原来在我们所看不到的角落还有这么一群人的存在。震惊、无奈。不想多说。
书还没看完。缓一缓,总觉得有太多槽要吐,吐槽的点太多反而不知道要吐槽什么了。总觉得这是本既有揭露社会阴暗面的批判性质又混合了作者的理想成分,反而不知道如何定义。反正文里对什么环境的长篇铺陈、风花雪月的描写跟对未来抑或理想世界的畅想我是一改略看或者选择性无视。很想骂一句,好好的悬疑恐怖小说温情诗意你妹啊。
上半部书吐槽完毕。嗯哼。

当年明月绝对一讲故事的高手,脉络清晰且情节精彩动人。如此热闹的明朝,我都要怀疑这是不是中国史上最有活力的时代之一了!!!
对于文斗,徐阶狡猾,高拱奸诈,最牛的还是张居正,不知道该称之为什么了?看着这些“阁老”们一日一日的成长起来,似乎西方人最引以为傲的踩着巨人的肩膀成长不独他们。您瞧这明朝的官员们,从开始的小打小闹到后面一个比一个有本事,天才辈出,权谋尽断,如果不是在前辈的尸身上,我们的智慧如何见长?若不是前辈们太厉害了,我们怎生比他们更厉害。
其实还有一条路线也在发展。自打嘉靖以来,严嵩这些皇帝或者内阁大臣,管事的都是一个路子的:做事。严嵩不干活,只管自己的小钱包、小屋子。徐阶干活,提拔人才;高拱也是如此;到了张居正,更是把血都卖了,(当然,人家也有污点,那必然,我现在完全不信什么道德伟人了,自然很是推崇能干活的。)为万历的教育和明朝的发展踏踏实实的做着;万历虽然不喜欢了张老师,可是,有一点他做得很好,“老师,我不喜欢你,所以,我一定要比你强”他踏踏实实的干了活,也很勤奋了,当然,万历15年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我还没有看到。但是至此,我们看到的是明朝一步一步的在向前进。
关于武斗。基本上就是打日本人了。当年明月讲的战争故事真的很有趣,我相信,孩子们学历史看这个绝对不会觉得枯燥。归结起来,就是:在援朝抗日问题上,咱们老祖宗是自带干粮做了雷锋,可惜没学到雷锋不留名但是记日记的好习惯。再小的事,涉及到国际事务,咱们以后还真的得多写写日记,不然人家日本这么当回事的秀吉时代,其实在明朝就是不用留名的,咱的强大也不能这么无视他们呀。对于朝鲜,当年就是自掏腰包给他们打了仗,在他们的国土上补粮也是毫厘不差的当场给钱,怎么看怎么觉得有时候,好人还是别做太多的为妙。比如1950th。。。。

整套书对我触动最大的,不是险象迭生的故事情节,也不是鬼斧神工的大自然,是人心。当每一次的阴谋戳穿的的时候,我都惊讶得不行。可到最后,说出整套书的故事都是唐涛的阴谋时,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很佩服何马的知识面,只是对最后的描述感觉有点假。

很久以前,看过一套书,名为《鬼吹灯》,虽然,一部部看下去之后,产生了审美疲劳。但,却忘不了初读那套书时的惊艳之感。再后来,又看了这位作者的一本书,名为《迷航昆仑墟》,虽不敌《鬼吹灯》系列引人入胜,但多少还是表现出了作者的想像力。之后的《迷踪之国》,怎么看,都像是《鬼吹灯》的兄弟,但好歹还能带读者去经历一场奇异的冒险。这位能将故事说得天花乱坠(注:天花乱坠一词,在这里我是作褒义用的)的作者名为天下霸唱,冲着天下霸唱的大名,我选择阅读《我的邻居是妖怪》这本短篇合辑。但不幸的是,俗话说的 “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的那种事“咚”地一声掉在我的头上。如果不是事先已经知道,我很难将这本书与天下霸唱联系在一起,行文叙事完全没了天下霸唱特有的精灵古怪不说,故事本身的可读性我实在是不忍说,虽然,作者一再强调,故事是他亲身经历,但我却没法感同身受。就拿合辑的第一篇《桥墩子里的僵尸》来说,还算是可以让人后背冒点冷汗的一个题材,可是在天下霸唱的啰啰嗦嗦的反复咀嚼中,变成了一个街头巷尾的八公八婆们咬着耳朵的一个八卦。
在读《失踪的柴火》一篇时,我忽然想到了《红楼梦》中,刘姥姥讲的那个故事:一俊俏的女孩子在大雪天的一个清晨偷柴火。不知道天下霸唱是不是从这里得到的灵感?要真是的话,说实话,还不如让它在刘姥姥那儿成一个悬念呢。还有一篇能让人想到古典名著,那就是《大闹石帅府》,虽然作者已在开篇提到过聊斋里的《偷桃》,但除了结尾的几位角色的定位之外,这样照套蒲老爷子的名篇,实在是有点取巧了吧?
既然合辑取名为《我的邻居是妖怪》,那么其中这篇同名的短篇应是这本书的主打,但除了篇幅稍稍长一点,还真没什么特点。故事中,作者用爱吃鸡来暗示老韦陀庙中的那个托生于“大座钟”二奶奶的“那个东西”是黄鼠狼,也就是民间传说的“黄大仙”,但是这“黄大仙”托生干吗来了?据民间传说,“黄大仙”是恩怨分明的一种生物,有恩必报,有仇也必报,可除了平时神神叨叨地故弄玄虚外加拜死了个跟她拌嘴的妇女之外(那女的死亡是意外还是怎么的,谁知道呢?),也没说出个什么道道来。
天下霸唱的小说呢,如果以江湖中论武功的说法呢,应属于邪派功夫,没门没派,但可也自成一家。可惜的是,好像霸唱童鞋没有将此发扬光大,倒是让南派另起了炉灶。

没办法,一直追看他的书.
此书是韩少博文的选集.如果平时从没看过,那看看这书不会让你失望.你知道的(或许不...),还是那么清醒和犀利.
青春这个书名应该是送给我们这一代人的,打工并郁闷着,创业并郁闷着,结婚或者结不上并郁闷着的全体.看着光明出生,在没落的灰暗中迎来了自己的时代......本该在心中的热血,他涂在地上.
原来此书原来是阉割版,正版在宝岛那里.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韩寒,但是有那么一刻我怀疑自己了,我是真的喜欢韩寒,还是随波追流的喜欢韩寒,看多了韩寒的书,就会觉得,其实我并没有那么喜欢韩寒,书中更多的是抱怨,并没有那么多积极向上的内容,《青春》这本书中一如既往的秉承了韩寒一贯犀利的风格,但是还是很喜欢他自嘲的精神

我是小霍的粉丝。
很早以前看过这本书,当言情看的,看完就忘,没留下什么印象。因为最近历史粉和小说粉的纷争,又因为前段专程去了一趟霍去病墓,所以再把这本书翻出来看看不能接受的雷点到底在哪里,也看看以我扛雷的程度能不能淡然处之。
霍去病是英雄,我相信这一点是即使桐华粉也不能否认的。这本书如果只是作为网络上的yy小说而存在,我觉得是合理的,能满足相当一部分人对英雄的幻想,而且毕竟受众有限,影响有限。然而考虑到《步步惊心》电视剧的影响力,这部小说改编电视剧是坚决不能允许的。
首先是小说对战争的态度,明明是驱逐鞑虏,收复我大汉河山的正义的战争变成了对西域各国的侵略和掠夺。英雄变成了侵略者。
其次,金玉世界观有问题。不管是前期跟孟九还是后期跟小霍,男人就是她的整个世界,她不理正义,公理,是非对错,甚至家国,只要她的男人做的,她就全部认同支持。这种人极其自私极其狭隘极其偏执。
再次,霍去病最后选择的结局是跟狼女归隐西域。这个结局有多狗血,你怎么不YY岳武穆跟金兀术有私生子呢?
其他的诸如带金玉上战场,公然在大营里滚床单;西域诸国居然位于大汉跟匈奴之间;李夫人之子根本就出生在去病去世之后等等槽点,就更懒得深究了。
坚决反对拍成电视剧!一旦电视剧播出,无法想象,大汉帝国,大汉的英雄们,大汉驱逐鞑虏的战争会被歪曲成什么样子。
为爱走天涯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感人的。爱情只是很小的一种感情,并不是世界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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