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读几页,只觉得王晓磊用一种深浅交错的文笔,为我们拉开这气势磅礴的历史大戏。第一节驾崩,开头边是一石投湖惊起千层涟漪,一人西去万人心态生存大改变,紧接第二节文笔好坏一下看出,第一节桓帝西去留下的紧张感全被第二节轻松带过,让人眼前一亮!第三节里看张温他们用语言打太级,顿感佩服,我真是心思连他们的万分之一都赶不上啊啊!第四节惊变,我了个擦,这是历史上第一个转折点有木有!有点腐有木有!第二章代表小曹操滚回老家大改变有木有!四年时光让他有了定性,但同时一些事页给了他很大冲击,第二章是重要的过度!重返洛阳这章真感慨!今天且说这些,我都期待第二本啦嘿嘿,曹操在历史上的真实样子早被历史风沙掩盖,既然王晓磊给了你次一窥他的机会,就别错过。

人世间总有太多的无可奈何,你可以管天管地,但往往管不住自己的一念之差。人性有太多弱点与阴暗,一丁点光芒就可以遮蔽万千。生性胆小,故很少看侦探破案云云,也惧怕平白无故地看到人性丑恶的无底洞。朋友推荐东野圭吾,再三确认不那么恐怖后,我也稍稍接触了一点。七个小故事,远不如《白夜行》惊心动魄,但是每一个都有触动点。
小孩子经常会成为幕后真凶,既不是失手,也不是无意,基本上都是有预谋有策划的,而且总是看上去天衣无缝,让干练的老刑警都自叹弗如,但也歇斯底里。稍稍熟悉一点之后,在故事的一开头基本上就能判断谁是杀人者,看上去最柔弱最善良的那一个,基本上错不了。不知道是东野故意要这么抹黑人性,还是他只是在帮助我这样无知的人重新审视人性。
有的时候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阴差阳错,造化弄人了。舞女就是这样,但这个故事的发展稍显奇怪,有些细节经不起推敲。故事并不出彩甚至有点牵强,但道理就是那样让我无法释怀。
无尽之夜、白色凶器、别了教练,杀人动机都很神经质,泥轰家的神经要不要那么脆弱那么神经兮兮?是不是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用来解释泥轰家自杀率高的原因。没有凶手的杀人夜,那坨口香糖,真是太别扭了。如果没有这个桥段,虽然少了出人意料的结局,但是不是更自然一点。

记得小学课本中有关曹操的课文不算少,但是几乎每一篇,都将他描绘成一个野心勃勃,极度猜疑的大奸之人。“宁叫吾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是他傲慢霸气的写照。
首先被此书吸引的,是它的题目“卑鄙的圣人”,真实客观的概括!细细读来,到最后,尽是无比的感动。曹操,一代枭雄,所体现的男子气魄,是他人所不及;他精通音律,善作诗歌,字里行间,却是侠骨柔情。若以成败论英雄,也许他只是众人心中失败的奸诈小人,可是,他的奸诈,与他人不同,他是个立体的,血肉丰满,极具个性的豪杰。
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便不会继续将固有的偏见当做真理。

在很多中国人的眼中,曹操是卑鄙、小人、权臣、奸臣、谋权篡位的代名词。可是历史上真正的曹操是什么样子的呢?并非如你想像那般。
曹操的智谋、文采不必多说,他的胸怀和霸气在这本书中也有所体现。其实曹操也是一个人,无法说他是大奸大恶。但也绝非善类。他可以因为自己的多疑而杀死吕氏全家,他可以因为爱才而放走关羽。
这本书从一个全新的角度,让我们看了了曹操的另一面,给你全面的剖析一个你从未了解过的曹操。故事很精彩,快来一起看吧。

對於曹操最早的印象恐怕都是來自于《三國演義》中那個挾天子令諸侯的奸雄,在不久就是從戲裡邊看到的白臉曹操。似乎曹操就被定性成奸人,而《三國志》則是給出了比較正面的曹操,但是,這些正面形象皆是從大角度出發,而忽略了細節。《卑鄙的圣人:曹操》則與《三國志》相反,從細節入手,雖然只看了第一部,但是,王曉磊的曹操與細節處展現出其複雜的個性,從曹操的童年入手,放大了曹操在成名之前的細節生活,尤其是曹操的童年生活,仿佛是親眼所見一般,刻畫了一個有喜有悲,有愛有恨的人物。

最早知道曹操这个名字就是从三国演义里面。电视剧里的曹操给人感觉阴险毒辣,当时认为他只是贪恋权利的小人而已。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发现曹操很多心忧天下,善良,嫉恶如仇的一面 让我的眼前一亮。这本书里的曹操形象丰满圆润,描写的很生动形象。也让我对曹操的了解进一步加深了。看完后就理解了为什么是“卑鄙”的圣人,很不错

真的很不错,用戏说的方式讲述曹操的传记。本来我们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通常会对曹操持反对的态度,因为罗贯中本来就站在蜀国的角度来叙述的。但这本书让我们对曹操有了新的认识。强力推介!准备继续看下去,千万别太监!!!

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装了蘑菇、茴香与洋葱的烤海鸥
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史塔克和那个砸破我城墙的劳勃,他们两个都死了。我发过誓一定要亲眼见他们进坟墓,现在果真如愿以偿。”他皱起眉头,“可遇上湿冷天气,我的关节还是会痛,和他们在世时没两样。所以到头来这有什么意义呢?
卓戈卡奥到死都没剪过头发,没几个人有这般能耐。
“我活着,只希望见她开心,所以我大老远从旧镇聘来一个新厨子,又从兰尼斯港找来一位竖琴手。金匠、珠宝匠、服装师,她要什么我都成全,却怎么也不够。
又有哪个男人比得上至死发辫未剪,如今以群星为卡拉萨,奔驰在夜晚国度的卓戈呢?
真是些有趣的东西:甜睡花和龙葵、罂粟花奶、里斯之泪、灰蕈粉、附子草和鬼舞草、石蜥毒、瞎眼毒,寡妇之血……
“噢,没错。”提利昂嫌燕麦粥太稠,且缺了奶油和蜂蜜。
她备下一大块鹿腿肉,两只淋了桑椹酱的填鹅,还有——”
“——她女儿。”提利昂嫌恶地说完。自他抵达红堡的那一刻起,坦妲伯爵夫人便穷追不舍,轮番祭出鳗鱼派、野猪肉和美味的奶油浓汤当武器
她的早餐是橡子糊和一把甲虫。其实只要习惯,甲虫并不难咽,蠕虫就困难多了。但再怎么难吃,总比天天饿肚子好。甲虫很容易找,随便踢翻石头就有。艾莉亚小时候,曾有一次为了看珊莎尖叫,故意吃下一只甲虫,所以如今再吃没什么障碍
人们端上韭菜烤野牛腿,塞满胡萝卜、培根和蘑菇的鹿肉派,涂了蜂蜜和丁香的羊排,五香鸭子,胡椒野猪肉,烤鹅,烤鸡串和鸽子串,大麦墩牛肉,冰冻水果汤。。威曼大人从白港带来二十箱封在盐和藻类里的海鲜:白鲑和螺蛳,螃蟹和蚌贝,以及蛤,鲱鱼,鳕鱼,鲑鱼,龙虾和七鳃鳗。四处都是黑面包、蜂蜜蛋糕和燕麦饼干,芜箐、豌豆和甜菜,大豆、南瓜和红色大洋葱,还有烤苹果,浆果饼和烈酒煮梨。每张桌子的盐碟旁都搁着轮轮雪白的干酪,一壶壶加了香料的热葡萄酒和冰镇秋麦酒则在席间传来传去
他还差人把糖果给阿多和老奶妈带去,不为别的,只因他爱他们。
人们首先享用了烈葡萄酒煮的梨子,接着是滚盐炸脆的美味小鱼和填满洋葱、蘑菇的公鸡。随后是大块烤得棕黄的面包,堆积如山的芜箐、甜玉米和豌豆,上等火腿和烤鹅,一盘啤酒和大麦燉的野鹿肉装得满溢。至于甜点,卡斯威男爵的仆人们端出一碟蝶由城堡厨房精制的糕饼,有奶油天鹅,糖丝独角兽,玫瑰状的柠檬蛋糕,加香料的蜂蜜饼干,黑莓馅饼,苹果酥,黄油乳酪等等丰盛的晚宴并未提振凯特琳的食欲,但眼下,她的使命成功与否全赖于她的坚强,丝毫不能展现脆弱。
提利昂回想起前两任首相,他们显然对姐姐的阴谋诡计准备不足。这很自然,他们那种人……太过正直,难以生存,太过高尚,不愿欺骗,瑟曦每天都在吞噬这样的傻子。想要对付姐姐,惟一的方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这种做法史塔克公爵和艾林公爵又不屑为之。所以他们进了坟墓,而他提利昂•兰尼斯特却过得生龙活虎。他这双发育不
良的短腿所跳的舞或许会让他成为丰收宴会上的笑柄,但对这种舞,他可是驾轻就熟。
虽然雪伊只是个妓女,但我仍会以我的方式对她忠诚。

震撼!真相是残酷的。。。强巴会找到紫麒麟的主人吗?会不会就是他妹妹?还没完,还没完,意犹未尽啊,期待第11部。。。。。。

奸雄抑或枭雄,英雄抑或圣人,极端的历史评价让我对真实的曹操充满了好奇、充满了不解。囚君而不弑君、卑鄙但却能“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究竟是怎样的度量才能造就如此迥然不同的曹操?我翻开了《卑鄙的圣人—曹操》,面对作者充满人性、言辞饱满的论述,1791年前的曹操跃然于心,一个柔情万丈但却敏感多疑、天才横溢但却内心孤独的普通男人,或许根本不能称之为英雄或枭雄,只不过和我们一样,只是一个情感丰富的普通男人。只不过,与我们所不同的是,在三国鼎立的年代,历史将它的内心独白剖析得淋漓尽致。

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对曹操的定位一直是一个“奸雄”,但是本书通过跌宕起伏的故事,从多角度描写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曹操,改变了人们对这位“奸雄”的看法。读罢全书,由衷感到,曹操是立体的,他的性格多样化使人们耳目一新。因为他跟普通老百姓一样,有人情味,有小家子气,有小聪明,有小毛病。外表和出身带来的自卑心理,政治黑暗和官场丑恶共同造成了他多疑的性格。本书尽可能地把历史中真实的曹操,活生生地带到我们面前。他不仅狠毒、奸诈、手段卑鄙,也有柔情、仁义、千古流芳的圣人情怀。这样的曹操才更为真实,更令人信服,也更加接近于真实的曹操。

或者是出于私心,或者是出于共同回忆,总之,谈到“青春“,我们总是有滔滔不绝的话题。所以,总是有这样的书籍和映画,抓住青春里的某个瞬间,让我们重温当时的悸动和回忆。昨日看完最近被炒得火热的韩国电影《Sunny》,虽说许多桥段依旧透漏着刻意和造作,但却不得不承认,是一部向青春致敬的精彩电影。于我而言,这一本书或者也是一样的吧。虽然有着过量的矫情和修饰,却也是对于青春和青春里未完成恋爱的一次致敬。
这是我看得第一本八月长安的作品,或者真是时间眼卡得不对。每日清晨由地铁输送到城市某个水泥钢筋的我,身上早已经脱去了青春的多愁善感和稚嫩。是啊,这些如安妮宝贝笔下”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文字,已经不足以麻醉这个不再小清新的我了。然而,关乎于”暗恋“,却总有一大段想要说,好像这个快要消逝的青春,在拼了命想要挤回我的世界里,企图用回忆让我将它好好铭记。
张敬轩所唱的所有歌曲里,我唯独只喜欢一首。那一首歌里,张敬轩用一种平和又倔强的声调唱道:“传闻你身边有个他,两个人很快乐么?听说你跟他提起我,是否对我也牵挂?”其实,这也算是暗恋吧,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对你依旧保持着鲜活的爱意。在友邻的恋爱史剖白日志里,有一句话很是令人动容,这句话是“我从小怀揣着的巨大的无比炙热的滚烫的疑惑,一个困惑——爱是什么?”
我的一个女性朋友,觉得自己无法忘记前任,她和现任男友平平淡淡,感觉和前任那种年少时轰轰烈烈的爱情永远不会有了。不知道她想起来会不会隐约感到不甘和无奈,然而幸运的是至少她还曾经轰轰烈烈过。对于很多人来说,似乎连“轰轰烈烈”是怎么样子都从未曾见过。这些人,在青春的岁月长河里,也许都对某个人有着好感,就像书中的洛枳对盛淮南一样;这些好感若是未曾说出口,那么,就变成了暗恋,像是一次恋爱未遂,慢慢地就被遗忘在时光成河里。
任何人年少时都有过暗恋对象吧?所以,每当旁人问起以前的感情时,似乎总是无从回答。该怎么说好呢?自己也无法界定这种单向性的情感算不算一段感情。自己觉得应该也算是吧,但是跟世人口中的感情似乎又不全然一致。于是就遮遮掩掩,推托着说这么久远的事,早就忘记了啊。实际上时间越长就越难忘,像是一桶红酒,酝酿越久,味道就越醇,气味好长时间也散不去。
偶尔也会问自己,暗恋这种事情,到底青春消逝后算不算体会到哪怕是一点点爱情的美好?似乎也给不了肯定的答案。但如果工作和人生实现是因为目标明确并坚持自我的话,那么对于一个人的暗恋似乎也可以只看自己开不开心吧?这么转念一想,年少时的暗恋虽说苦涩,但也未尝不是爱情的一面呢。反正同是荷尔蒙作祟,与两个人的恋爱应该也只是差个“呼应”问题吧。何况已经过去,追悔也是莫及的举动。
很想高速才刚刚开始步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希望他们明白:无论是暗恋还是失恋,都并不是令人难过或可怕的事情。这也是爱情酸甜苦辣里的一部分——美好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要是都可以明白这一点,那么青春的时候,我们一定会过得更加洒脱和享受一点。而在青春中的这些爱意和荷尔蒙,我们一定可以更尽情去享受。些许的苦涩和无奈,就留给青春结束后我们回头张望那时再说吧!这就是年少时代的Crazy Beautiful Things。

过去我只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木匠叫鲁班。他独创了很多建筑技法和很多工具,是木匠行当的祖师。一直以来,鲁班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阳光憨厚沉稳细心的男人。没想到一本圆太极所著的《鲁班的诅咒》让我见识了这位神级人物不简单的一面。
鲁班生活的年代是春秋战国时期,以他出神入化的高超本领,想仅仅当一个快乐的木匠是绝对不可能的。鲁班的能力一定会被应用于战争当中,无论他是出于自愿还是被王室强迫。而这本书,正是从鲁班死后留下的一本记录整蛊秘术,机关暗器的鲁班书《缺一门》开始写起的。
《鲁班的诅咒》封面设计得很惊悚,一个巨大的木头骷髅,狰狞而立。它双眼放出幽暗的光芒,仿佛能看透人的内心。它有尖牙利爪,不知已经有多少人死于木鬼的杀戮。
《鲁班的诅咒》一书中记录了多个鲁班设计的千古难破的杀人武器,如柳叶陀螺斩、雨金刚、竹筒簧尾蛇、狗尾又蝠扣……光听它们的名字已让人感觉很不寻常,如果细看它们的各项功用更会让人冷汗淋漓。不知历史上的鲁班老前辈是否真的有此神技,还是一切都是出于作者圆太极天马行空的想象。总之,读过这本书之后,你会发觉原来还有这么多神乎其神的杀人利器是我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而且,每件杀人利器都闪烁着瑰丽血腥的光,等待着我们一页一页翻下去一探究竟。《鲁班的诅咒》故事情节设计紧凑,书中惊悚元素层出不穷,真可谓步步惊心。作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应该有很深的造诣,在这本书中,处处都能找到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子,特别是作者还细心的把一些词加了注脚,使我们对书中的内容有了更形象具体的理解。
很久没被一本探险悬疑的书迷成这样了,我只能说这本书写得有够刺激。如果全部探险悬疑的书放在一起组成一个游乐园的话,那么这本书绝对是属于过山车级别的。只要翻开了《鲁班的诅咒》,就会开启一段险象环生的冒险之旅。用了两天时间读完了《鲁班的诅咒1》,读兴正高却奈何文字戛然而止。看了书后附的第二部简介,更令人心痒难耐。唯有期待第二部及早出版,才能一暏为快。

在读完四卷中文和HBO的电视剧后重温英文的原著会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触。
一个是无力的宿命感
比如说读到布兰四处攀爬的段落时,因为知道他马上就要摔了,却又不忍心,暗暗希望不要那么快吧,至少过两章再说吧
我会忍不住去想是不是能有其他选择,,比如如果奶德不打算带布兰去南方那布兰就不会在这时去四处告别就不会看到不该看的了,,,但是奶德会决定带布兰去南方是因为罗柏和乔佛里王子关系太差,他希望纯真快乐的布兰能拉近两个家族的关系,,,所以如果罗柏和王子的关系没有那么糟的话,或许事情就会两样,,但仔细想一下,乔王子的脾气如此之糟,如果和罗柏相处得好才怪了。而乔王子的坏脾气又是遗传自他的变态母亲,而他母亲婚姻生活不和谐乱搞权力斗争还和弟弟乱伦,不变态才怪了,,,,,总之越是想下去就越是一团死结,,,当然同时也会深深赞叹马丁的安排
而另一方面则是忍不住比较起电视剧和原著不同的地方
比如提里昂和琼恩在去长城途中的那段夜话,被省略或者说是分配到各处去了。这应该算是提里昂性格显露得最分明的一次。琼恩问他,你为什么老在读书? 提里昂回答,你看看我,看到了什么? 一个侏儒。我长到现在还没有你高,我上半身虽然还算有力,但我的双腿永远是扭曲和残疾的,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战士。所以我只能使用另一件武器,我的头脑,所以就好像战士用磨刀石磨利他的剑,我用书磨利我的头脑。(大概是这样的)
嗯,还有比如琼恩在长城被自己人偷袭的时候,电视剧里解救他的是提里昂,而原著里是长城的兵器师傅。这应该是编剧希望减少需要记忆的人数吧(其实这也是我相对马丁说的啊,人少点会不会死啊)
还有丹妮丽丝和马王第一次ooxx那回也有些微妙差异,电视剧里那个马王简单粗暴了一点,书里这个马王绝对是个前戏王,技术精到耐心好,堪称模范情人。
不过这就引起了一点以前没有的疑惑,丹妮丽丝这次嫁人似乎有点太顺利太完美了。又是最大的部落,又是温柔无敌的丈夫,又是龙蛋礼物,又是几乎比王后还大的权力和地位。这一切来得貌似太过舒服了吧,嫁野蛮人真的那么好么,,,相比之下王子的确要咒骂老天为什么马王不搞基了
最后是之前刚读到的一段,,,读中文的时候完全没有印象,现在读到却觉得好感人,是说到罗柏和布兰被留在临冬城的时候,送走了来访的提里昂,罗柏把布兰抱到了卧室。书里说罗柏在黑暗里坐在布兰身边,布兰感觉到这时候的罗柏不再是那个他勉强自己成为的城主罗柏,而只是他的哥哥。布兰问,他们真的会回来吗?罗柏说,会的,妈妈很快就会回来了。你说她如果看到你骑在马上欢迎她会多么开心?我们还能一起去看琼恩,我们谁都不告诉,就我们两个,这会是一场冒险,,,然后布兰听到罗柏在哭,他看不到他的脸,于是伸出手去和他的手握在一起。
嗯,,当然我现在这么写出来就很平淡啦,而读原著然后联系上下文,就会觉得真是相当的惊艳。这样精彩的段落在书中有不少,比如序章里描述长城外寒冷的那段,比如劳勃和奶德的几段交谈,它们像星星一样洒落在整本书的星空里。
从这个角度来看,权力的游戏作为第一卷,至今依然是我认为最好的一卷,,,之后的几卷虽然剧情的展开依然称得上出人意料又情理之中,但我内心的某个部分会觉得或许这套书就这样结束了会更好。

脱胎于古今传奇的类型小说,在严肃文学专家眼里也许是不入流的末技之术。但是类型小说从来不缺乏群众基础,比如这部以机关术著称的圆太极的《鲁班的诅咒》便是最新畅销的文库本。
在说到正题前,先说点题外话。封面那个惨人的骷髅头,两点亮光从黑洞里透出,着实有点惊悚,以至于我在晚上都不敢看这样的封面,看到半路临时走开时,也要把书面掩到后面。即使是白天,也不能多看,怕被那个无底黑洞吸走。机关术如此精巧,可是封面能不要这么吓人么?
读这样的类型小说,如果剧透,会被人说是不道德,所以我也不打算剧透。奇门遁甲,机关暗器杀戮之术,自有魅力。当这些元素与民俗,历史,传说,传统技艺结合起来,更是本书最大的看点。故事脉络其实算是很清晰的,墨鲁两家自春秋以来便是较技的两大机关家族,为化解大禹时期九州疆界之上的八极凶穴,借助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金、木、水、火、土、天、地、人八件神奇古器在八极数满之时封凶穴。只是这八件古器需得在风水宝地经过二千四百年吸收天地精华之后才可由守护者置于穴眼。鲁墨两家作为宝物的守护者,世代岢守秘密。因墨家人丁不足,引屠龙族朱家帮忙,不想此家占宝为己有,并强占鲁家祖宅,让鲁家人有家回不得。而本书主人公鲁一弃,便要突破重重机关利器,闯回鲁宅,寻得宝物天机。
历史渊源,家族纷争,寻宝探宝,整个故事循此线索一步步演进。全书流畅,一口气通读下来,那些匪夷所思透着古老气息的民间机关也重见天日,一展出神入化之力,让我们读者看得新鲜不己而格外兴奋。比如从见到鲁宅起,机关术便开始作用。竹筒簧尾蛇,有惊无险。第三古宅风水之中的重影壁,鬼影壁以及鬼影壁中的雁翅影壁。进入大门,七星位,魔障,破南徐水银画,有惊有险。再进入庭院,入凶险燕回廊。结合了颠扑道,诸葛八阵图两道坎一起布置的燕回廊,从物理角度我是无法解读的。在这回廊里,肓爷以己命鲜血为鲁一弃铺一条明路,义气。看他们在此间小心谨慎寻找缺口活路,也一路紧张。小说中镜面,光反射,步法,传统方位度量,物理机械的盗墓机关术语也都随处可见,再加上远古的一些禁忌,一些凶险怪异之事,让整部小说充满想象力,让人看得大开眼界。比如灰头金针蛇,尸气尸犬石,五足兽,瘛犬,三更寒,裸嬴,千年火纹玉盒,猞猁等等。多的不说了,除了物理机关,玄古怪兽,还有尸偶,形如婴儿的阉人杀手,遇物皆熔的花熔金,阳鱼眼,养鬼婢等等。可谓一步一险,一步一机关。刺激十足。
小说里,鲁一弃听得宝物天机,一进一出鲁宅,这下一步又将何去?期盼下一部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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