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连续读完几本小说之后,终于决定要开始读一本nonfiction了——Steve Jobs。严格说来,我不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果粉”,但我确实被苹果产品的优雅线条、高贵质感而吸引。我在回家的火车上发现,我的那个软卧车厢的四个人互不相识,但却人手一个ipad,靠在铺上各自看着电影,偶尔再拨弄拨弄iphone,我们无法否认苹果创造的奇迹。
花了一周的时间读完了这本Steve Jobs,其中还有几个章节是通过Audiobook听的。不得不佩服Jobs敏锐的洞察力和独具品味的创造力,他可以把资源最极致高效地进行整合,来不断实现对完美的追求。Instead of responding to the market, he tried to lead the market.有人批评苹果的一些特性或功能太过花哨,虚有其表而内涵不足,但从另一方面来说,Jobs的这种为消费者“开发兴趣”的思路展现了其独特的魅力,他实现了生产商与消费者之间的一种反向互动,让苹果处在了更加主动的地位上。作为商业神话领袖,Jobs无疑是让人敬仰的。但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人,却很难轻易做出评判,毕竟我们不像Jobs那样采取完全binary的态度,把一切都清楚地划归到南极和北极。也许最恰当的评价就是“crazy, but genius”了,坚信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他用他的passion for perfection,“reality distortion field”,终究创造了苹果的奇迹。
个人感觉,与其从一部人物传记的角度来解读《乔布斯传》,倒不如从一部新兴电子产业发展历史的角度来加以理解,从一本书里面,可以看到近几十年突飞猛进的科技发展和迅速的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还可以从侧面了解到很多诸如Microsoft、Disney、Google等企业的发展兴衰。这本书阐述的不是单独的一个人,而是一段纷纷扰扰的传奇,乔布斯只是其中之一。
这本书让我对苹果产品的好感又有所增加,但也让我更加怀疑在Steve Jobs,Apple的灵魂逝去之后,苹果会继续缔造着电子产业创新的奇迹么?尤其在大家都对苹果抱有更高的期望之后。结局如何,只能等待时间来鉴定。在我心里,我期待着苹果可以延续它的奇迹,但我更期待下一个Steve Jobs,可以开创下一个APPLE那样的奇迹,Banana? Orange?

看完之后知道一个真理。本该在心中的热血,莫要涂在地上,
要涂在稿纸上。。
社会的不公,人事的无常,生命的苦短,热血的挥洒。这就是青春。

《青春》这本书,我觉得韩寒自己写的序言不错。他说此书还有个在台湾出版的版本,和大陆版本在内容上当然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们大陆读到的是删节版。哪位朋友手上如果有台湾版的《青春》可以换给我看看。从这点上说,我们读到的韩寒,也都是删节版的韩寒,不仅仅是他这一本书而已。说到台湾,让我联想到李敖,这两人的共同之处大概都喜欢针砭时弊。李敖的书我没读过,很惭愧,所以只能猜想到他们这一点点共同点。
本书开头几篇体现了韩寒的幽默,就像韩寒自己说的一样,我们大部分人的青春是无解的。所谓无解,也许是指我们的青春其实自己做不了主。
虽说韩寒的文章大部分都是针砭时弊的,但是在帮别人看清问题的同时,其他什么也做不了,解决不了,在看清问题方面,也只能点到即止,说的太明就得被和谐掉。这是非常悲哀的一点,他自己也感觉到了(所以自称为百无一用的一介书生,当然有自谦的成分),更不能为年轻人指明方向,该往哪里去,谁都不清楚,所以叫无解,只能提出问题,而不能解决问题。一切,也许只能等待。
接着往下看,觉得“抵制法国货”这篇写的不怎样。其他篇章还不错。还谈到了移民问题,韩寒说他自己没有移民倾向,我倒觉得有这种倾向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许可以来个“不走寻常路”,移民台湾,到台湾去写书,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不必害怕被和谐,岂不是很畅快?书的发行价也比国内贵,还重视知识产权。没事儿还可以和李敖聊聊,探讨一下。
另外,书里频繁使用“屁民”一词,我想屁民应该指的是老百姓,这词是不是韩寒自造的,我不知道,因为不经常看他的博客。书中还有个词汇叫“五毛党”,我不知道该怎么翻译,后来朋友告诉我,这是一些网站雇用的网络写手,写一些文章,一篇文章每得到一个回复,网站支付给“五毛党”五毛钱,名字由此而来,之所以这样是为了提高网站点击率,赚广告费吧。
韩寒的粉丝估计80后居多,90后和70后喜欢他的人也许不那么多,也有很多讨厌韩寒的人。相比之下他的文字更能引起80后的共鸣吧,也许80后每个人在自己心中都曾经是一个“韩寒”,而只有韩寒自己——那曾经是一个带有小混混味道的文青,走出了一条不寻常的成功之路。

看完卷一,感觉书中出现的大部份重要角色的命运,作者大抵借用守夜人司令莫尔蒙对琼恩说的一句话来概况:"我们爱什么,到头来就会毁在什么上面"。国王劳勃嗜酒且好打猎,于是他在醉熏熏的情况下死在了野猪的尖牙上(当然可能被下套,我只看了卷一,但从表象上看是这么挂掉的)。奈德爱名誉,所以相信王后瑟曦也会顾及名誉,携子女逃亡,所以他最后死在了名誉上;布兰爱爬墙,所以他在爬的时候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折了两条腿;韦塞里斯只爱王冠,于是他的结局就是被卓戈用滚金制作的王冠而活生生烫死。珊莎爱那位在她起初看来英俊不凡、风度翩翩的王子,并一心想嫁给她从而做他的王后,为此珊莎失去了属于她的名为"淑女“的冰原狼,并因这个想法而痛苦不已。

对于看武侠剧长大的中国孩子来说,复仇给我们的印象可能是这样的,主角家破人亡,历经千辛万苦,练就天下绝顶的武功,三两下了结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在看过基督山伯爵之后,这样的观念被彻底击溃了,唐泰斯被仇人陷害,父亲饿死,未婚妻嫁作他妇,幸运地得到高人指点,获得宝藏,看到这里,似乎与武侠剧结构上丝毫无异。但真正精彩的是精心策划的复仇,我们看三个仇人落得最后的下场直接原因从来不是他们对唐泰斯做的无耻勾当,葬送他们的是每个人各异的低劣品格,这些品格会不止一次地诱使它的主人们做出相应的恶事,要击败这些人自然不必追溯到陷害唐泰斯的那次勾当,因而他们都是在撞在了后来自己做的恶事上。
所以,是品格决定了一个人所有的弱点,看清了这些,就可以轻易地击败一个品格低劣的人。

相比东野的其他作品、有些小失望、平时读东野的作品、发出「なるほど」「やっぱり」这样的感叹才觉得真心是不错的书、可以当做一本不需要动脑的看着玩的书、不需要花大量时间、可能更喜欢情节复杂的缘故、、也许其中有东野学生时代的投影、

很早就听说这本书,虽心中对它有个念想,但因时间匆匆,没有拜读。今年暑假终于腾出时间,好好的享受这本书。偏执狂,这个词在那本书里是用来形容那个老绅士神父的,他的死亡让唐太斯埃蒙德获得了重生。特别喜欢“偏执狂”这个词,觉得它是个能用来描述这世间所有人的名词。每个人都有一个死穴,就像基督山伯爵偏执在报恩和复仇,而我偏执在那些过不去的过去。这种偏执是美好的,带来生的企盼,等待的希望,为自己固守一片谁都无法触及更无法覆灭的领土。

也许“飘”是这辈子上帝送给我的礼物。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因为我从小就与“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得从我12岁那年说起,或许更早。记得有位邻居大姐姐由于搬家的原故送给了我很多并不算新的书,其中就有这本厚厚的“飘”。这本上千页的“飘”对于还刚上初中预备班的我来说简直可以用“巨大无比”来形容,这可比我平时用的超厚字典还要足足厚上两倍!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被它深深的吸引住了,随后,我便开始了漫长的旅程。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记忆犹新,对于那个并不认识太多字的年纪来说,我还是边拿着本字典边看完“飘”的。要说这次我花了多久看完的,我记得的非常清楚——一年!其实要说在我那懵懵懂懂的年纪到底有没有完全看懂这样一本还有些深奥的书,我想说我能看懂20%就已经很不错了。但是看完整本书后,书中所包含的那种精神却牢牢的烙在了我的心中,特别是女主角思嘉的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是我一生的追求。在书的末尾处,最后一句话也让我终生难忘——“Tomorrow is another day!”,从此这句话也成为了我的座右铭。
这就是我对于这本书的最初认识,但我和它的渊源还不仅于此,这之后还发生了很多现在想来非常有趣的故事。
有一次还在上初中的我在图书馆看到了“飘”,当时的我别说有多兴奋了,可是刚翻了没几页,就有一位图书馆老师匆忙地跑过来阻止了我,严肃地说:“小孩子别看这类书!”随后我只好乖乖作罢,但心里却在暗暗窃喜:“其实我早就看过这本书啦!”
这之后,“飘”在我的学习道路上也出现过太多次了,无论是在语文课上还是英语课上,老师都曾提起过,甚至还有一次是在历史课上。记得那年高一时,在历史课上,历史老师讲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她便提到了“飘”这本书。然后她问班上的同学有没有知道或读过这本书的,我已经注意到了大部分的同学都用迷茫的目光回应了老师。结果老师就问有谁能写出“飘”这本书的原版书名,我便立即举起了手并自豪地在黑板上写出了“Gone With the Wind”。这位平时对我头疼的历史老师同时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当着全班所有同学的面表扬了我,并还说我是全年级唯一能写出来的人,当时的我又再次沉浸在了无比的喜悦之中!
去年年底我又开始重读了一遍“飘”,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读这本书了。同样这次我又用了近八个月的超长时间才读完,但我想说每次读这本书,我都是认认真真读完的。距离我第一次读“飘”也有十多年了,随着年纪的增长与阅历的丰富,我也能更加理解这本书了。我在读到“飘”的末尾处不禁还十分得伤感,并落下了眼泪,依然对它有着说不出的眷恋。我想再过几年我还会再重新拿起这本书的,因为它不仅陪伴着我的人生道路,更是上帝赐给我的礼物!

自从基督山伯爵监狱逃出之后,作为读者,我一直在担心基督山伯爵能不能从自己的仇恨中解脱出来。
基督山伯爵的复仇之心从何而来?
法里亚神父告诫基督山放下心中的仇恨。可唐太斯没有这么做。
他相信上帝把他从深牢中解放出来就是为了让他复仇。我想说从深牢中解放出来只是复仇的基本条件,更重要的是上帝赋予他金钱和知识。此二者使复仇有成功的可能。毕竟基督山伯爵所要面对的对手是巴黎最高检查官,高级军官以及百万资产的银行家。而且基督山伯爵所要执行的是真正的复仇,不是杀了这些仇人这么简单,而是要使他们痛苦,让他们感受到相当于伯爵在监狱里所受的精神上的痛苦。
如果说逃离监狱是机缘巧合的话,那学会贵族的知识和发现宝藏让唐太斯更加相信这是命运的选择,是神的旨意。自此基督山伯爵化为仇恨的厉鬼。
庆幸的事,伯爵并没有被恶给吞噬。从伯爵的行为来看,他从来没有想过将费尔南德、维尔福和藤格拉尔三个人的惩罚加之于他们的孩子。反之,他还尝试保护他们,尤其是瓦朗蒂娜。当他听闻爱德华和艾洛伊斯被毒杀后,也不禁表示自己点燃的复仇之炎烧过头了。
其实按照佛教的理念,复仇也是一种罪恶。复仇之中没有正义和善,因为复仇只会给人间带来更多的痛苦。我想如果不是海黛爱着基督山伯爵,让他意识到自己在这世界并不是孤独的。也许基督山伯爵就会像完成杀戮任务的骑士一样殉道(自杀在基督教教义里其实是一种更大恶,所以大仲马也在回避这个结局)。海黛从某种角度上说是基督山伯爵心灵的救赎。
当基督山伯爵决定和海黛远漂异乡时,留给马西米兰的那段话,给我感觉已经是恢复善良心得唐太斯所说的。“等待”和“希望”二字不可能是从一个充满戾气的复仇者嘴里说出。

小时代系列是从初中开始跟的,到第三本完结我已经快高中毕业了。现在高考结束了再来回顾,还能清晰的记起最后抱着书撕心裂肺哭的场景。
一直很喜欢顾里,喜欢到把她当做生活的目标,就连过生日许愿都要许祝我以后成为顾里那样的人吧!倒不是拜金,而是觉得那种刀枪不入,铜头铁臂的人很神奇。顾里就像真正的生活在我身边一样,当我过我廉价的日子时,随时能感到她在用鄙夷又夸张的神情来羞辱我,然而我是那么的欣喜的接受她的羞辱,因为感到只要她在身边就很安心。直到后来她得癌症,我才发现,其实我一直都是林萧,那么软弱,那么没用的依赖着顾里。受不了顾里没了骄傲,我和林萧一样躲在被子里哭的撕心裂肺,就感觉一个生命中的神明倒下了。我可以没有南湘,没有唐宛如,甚至可以没有简溪没有崇光,但是唯独不能没有顾里啊!
对于大家批评的书中大量奢侈品的描写,我倒没觉得这是在炫富。只有用这么直白的方式才能让人们感觉到这个物质社会的可怕,人们为了这些物质的追求,全都迷失了自己。爱情没了,友情没了,到最后什么都被一把大火烧光了
这本书伴随着我的成长,他让我认识了一个从前完全不知道的世界。(当然不仅仅是指那些光怪陆离的奢侈品牌)虽然有点矫情,虽然有点狗血,但是他还是告诉我努力向上的同时,别被这个乱七八糟的世界迷惑了双眼,还是要珍惜身边的朋友,还是要拼尽全力去保护那些纯真感情。
想要说的其实很多,毕竟是这么多年的一群朋友,可是失去朋友的滋味太难受,苦涩到不想去揭那层刚刚好的痂。就让这一切都过去吧,当再过十年再过二十年的时候,再想起这些人这些事,我应该不仅仅是难过了吧!
ps:上海是个恐怖的地方,我准备这辈子都不去!

这书因为是台译版,加上刚开头的章节毫无预兆的倒叙插叙,让我一度觉得是不是缺页了。不过慢慢看下去,发现将七年的旅行经历编成这不算厚的一本书,其中的每个故事都是精挑细选过的。加值我刚从自己第一次的自行车旅行中回到家中,书中的故事和在旅途中产生情感,或多或少地让我产生了许多共鸣。感觉作者的经历,与电影《最后一周》中的主人公有些许相似,而后者,则是我心中如作者所说的旅行者的影像。

我今年28岁,刚刚读完这本英美文学中的经典,而且我还是一个英语系毕业的学生。当然这没啥值得骄傲的,但我其实很庆幸自己把这部经典留到了这个年纪去读。
中学的时候也读了很多经典文学名著,但似乎到现在都没什么印象了,当时读了也无非就是用来跟老师同学夸耀一下,然后在作文里空洞地套用陈词滥调评论一下。
多年来无数次看到或听到关于《乱世佳人》或《飘》的种种评论,很多女性朋友将斯嘉丽奉为偶像,但是从这些评论中,我得到的印象是这是一本爱情小说,而将斯嘉丽奉为偶像的朋友们,似乎也没有说出什么令我印象深刻的理由,所以我只知道她是个很漂亮的女主角。
如今亲自一字一句地读完这本大部头,我才知道,斯嘉丽远远不只是个漂亮的花瓶,这部小说也远远不是关于爱情。也许不管在哪个年纪,读完都会觉得这是部好书,但得到的东西是相差很远的。

瑞德是爱思嘉的尽管不似段誉对王语嫣一样的深情尽漏却无疑的打动了一代代的读者,他把思嘉当小孩来疼又尊重思嘉的想法,任她任性却疼她无比,看似冷酷的瑞德将心事尽述给他尊敬的媚兰,多少读者看到那里心头一颤,恍惚间替不懂爱的思嘉惋惜。
最后的最后,思嘉终于懂了,爱情不是占有欲,尽管占有欲能促生爱情但那不可靠,她尊重艾希礼守护艾希礼想让他只属于自己但当她可以拥有艾希礼时才发现,她苦苦追逐的并不是和艾希礼长相厮守,艾希礼不能给她幸福,她也走不进艾希礼的世界。而在她被噩梦惊醒时依偎在瑞德宽厚的怀抱中她已是最幸福的了。
瑞德让她成长让她成熟,但那日日夜夜思嘉已辜负的深情却是思嘉再努力也无法挽回的 因为瑞德说他已破碎的心不想再补了。

爱德蒙·鄧蒂斯
年少时为一船员,被仇家诬赖而坐牢。他失去了爱人美蒂丝,父亲也活活饿死。在牢中遇见法利亚长老,法利亚长老教了他很多知识,让他与出狱后一个普通船员截然不同,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同时法利亚长老告诉鄧蒂斯一个宝藏的所在地-基督山岛。鄧蒂斯成功逃狱后,找出宝藏,化名基督山伯爵,开始向仇家们展开一连串的报复。曾經化身過水手辛巴達以及布沙尼長老,企圖遊走各方勢力。

看《基督山伯爵》是因为美剧《复仇》,美剧两天就看完了,这书却断断续续看了两个多礼拜。昨晚睡不着,想了一下觉得还是书完胜剧
1. 整体上:《复仇》针对的是维多利亚一家,虽然在大计谋开始之前也报复了一些相关小人物,但情节过于简单,感觉作者在写这一部分的时候懈怠了;《基》对付的是三个家庭+裁缝,即便是对边缘人物的报仇,也处理得非常巧妙,很有看头。
2. 《复》相比于《基》,少了在监狱中的故事,而这一段恰是《基》中一个非常精彩的桥段;不光为主人公后续的报仇埋下了基础,而且越狱那一段让人印象深刻,意料之外而又是合理之中;主人公的性格从此形成,后续的博学多才、富可敌国也都在这里交代了原因。而《复》中,Nolan凭空出现,多金又聪明还全心全意帮助女主人公复仇,情节上显得有点俗气(就如同中国武侠小说中一旦情节发展不下去,就会出现“偷听”,往往一“偷听”秘密就暴露了,英雄的误会就解除了,故事就得以继续发展下去),而且《复》的女主人公除了漂亮、身材好、有毅力,实在没有什么鲜明的角色性格。
3. 《基》对善恶终有报的宣扬还掺杂了对人性的反思。同样是对因为复仇而波及的无辜,《复》狭隘地着眼于爱情(Emily害怕对爱人Jack造成伤害),而《基》一书不论是Edward的死,还是伯爵之前的动摇,都推动读者去思考;
4. 《复》的因果报应逾越了法律底线(杀人等),而基督山伯爵则是靠着自己的智慧与能力,在法律范围内让作恶者获得报应。由此看来,《基》中所体现出的文学思维、逻辑思维都让人惊叹;不过《复》作为现代剧,加入杀人等桥段可能更具有观赏性,更具商业价值==!
5. 《基》中三个作恶的家庭,涵盖了军队、司法、商业等不同重要行业,且家庭成员之间关系错综复杂,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会发现,伏笔不光埋在故事前文,有时候更是通过另一个故事来解释前一个情节,阅读时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比如维尔福和腾格拉尔夫人生下的儿子先出场,然后作者再娓娓道来两人之间的奸情);而《复》基本局限于美剧一贯的商人+政客的套路,而且加入政客的那几集也显得很生硬,像是强硬插进去的,在问题的解决上,动不动就是花钱,或者动用金钱带来的庞大权力,故事自然不够生动有趣。
6. 关于爱情,《基》因爱生恨,伯爵因为爱人的背叛而开始了自己的复仇之路,故事中间讽刺了当时社会因为社会地位、金钱而结合的爱情,描写了维尔福的偷情下场,结尾又是以一对年轻人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而结尾,爱情种类纷繁复杂,展示了人世间情情爱爱的纠葛,不过个人感觉伯爵和公主的爱情太过简单迅速了,分明是父女亲情,最后瞬间就跳跃成了男女之情;《复》中,我很是怀疑女主人公对Jack的爱,感觉像是小时候所产生的依赖感和朦胧之情,而非真正的爱情;至于她对daniel,就更加像是日久生亲情了,接近就是为了报复他妈妈;至于Jack对假Amanda的感情,以为她是小时候的玩伴就好像爱的一塌糊涂让人很是费解,有种自欺欺人的感觉。至于维多利亚跟他丈夫或是Emily的爸爸,都是貌合神离,即便曾经有真爱也早被凡尘俗世所磨灭了;总体来说,《复》中没有一段爱情是让人看着舒心的,可能是编剧所刻意追求的虐的效果吧。
嗯,回头再写吧。。现在只记得这几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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