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过电影,因为很喜欢所以想读小说,很值得看看,虽然电影看到最后才哭的,笑着流泪到咬着被子痛哭,在看小说的时候,因为感受着主人公的各种心理感受,感同身受着,会时不时感到开心,难过,快乐,青春,美好,苦恼,会想念自己的现在及以前的青葱岁月,慢慢感受怀念淡淡的美好

首先声明,我不是果粉,也不是技术狂,对艺术也只懂个皮毛而已。
可是,我承认,我对任何咬了一口的苹果都有一种不可自控的狂喜和追捧在里面。也许这就是我不曾深刻探寻过的艺术。
艺术的魅力就是你不见得能说清楚、道明白,然而你却清楚地知道自己无法控制体内拼命抑制的冲动和战栗。即使明知自己暂且不能拥有,却铁了心要在能力足够时,将之纳入心怀。
对,凡是艺术的,总叫人战栗,总激起人无数的占有欲。或许别人看来不是你必备的,可你就是觉得少了它,自己的三魂七魄就会不知归往何方。
最激荡心肠的章节是Jobs在推出产品时,极端的完美主义,无数次激发队友的潜能。即使看不见的地方,也要优雅完美。科学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代价就是无数money.总觉得,即使如此,也万分值得。一件你看得上的艺术品,花了大价钱买下来,你会允许它有瑕疵吗?他却连你想不到的地方都做得让你未来某天想起来时都赞叹不已,钦佩不已!美国中产阶级的忠诚,高度体现在对细节的把握上。从这一点来说,乔布斯的养父实在成功。
极端的完美主义,必然是极端个人主义的结果。极强的控制欲意味着超人而狂热的领袖魅力。普通人的惰性是极为常见的,即使是有自信的人,也难免过久安逸,何况天才层出的技术界。只有苛刻、有强迫症、毫不留情、时刻拥有最新想法的头儿,才能驾驭得了这个团队,才能激发出众人最多的潜质。
领导,只是一个方向,一个方向;而领袖则意味着遥不可及,就意味着只要他在,你就会觉得没有什么不可能,出了任何问题,他都能在你忧虑之前,利索地排除了。所以领导,只有能力,可以后天慢慢培养;而领袖,却有着魅力,是骨子带来的。
乔布斯,无疑属于后者。
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才能,偏偏又可以适当地利用。或许也有过度使用的时候,不然怎会被自己开创的公司开除掉?却也正是因为这无法控制的狂热和理智判断的交融,又使他,一步步走上人生巅峰。
苹果的存在,已是一种符号,一种品位的象征。我曾不理解人们对奢侈品的追逐,从这里顿悟道,人们追求的不过都是那不现实的完美。谁能把握住人们对不现实完美的追求,谁就能成功。
文中提到“现实扭曲力”一次,说俗了不过是阿q而已。不同的是阿q选择了看不见,逃避;而乔布斯则选择了,变不可能为可能,所谓化腐朽为神奇是也。领袖的前瞻性和坚韧性,决定了一个团队所走之路的长短。乔布斯的方向是总--分---总:他要天下归于苹果,从购买音乐,到转载到P3中,到只能用苹果机做固定的事,每个生活的习惯,他都固执地要求强行进入,一旦你习惯了,依赖了,便是忠实的追随者了。天下大事,化繁为简是也。正如文言,至繁归于至简,绚烂归于平淡是也。
读完又看了一些乔布斯和盖茨的视频。我只能说,盖茨真的是个技术男,他最最精通的不过是冷冷的傻傻的机子,机子再智能、运转再迅速,它也只是工具而已。而乔布斯则是个真正的心理学大师,他看透的人性,把握的是人的喜好和弱点,他做得也许不是最先进的,却一定是最符合大众心态的,既然机子都是工具,那么何不买个养眼的机子,用着顺手、看着舒心呢?也许盖茨是务实的,然而乔布斯确实高超的,他懂得人类的生存绝不止是为了当下,但凡还有一口冲劲儿的人,都盼望着生活中能有奇迹和惊喜,波澜和色彩。
现实扭曲力,扭曲的不只是我们知道的那个现在,还有那个我们想象得到的未来。循规蹈矩下的我们,未来也无非是黑白灰、花杂乱,然而乔布斯却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七彩的可能。
人生纵然可能像被咬了一口的苹果一样不完美,却一定会像多彩的苹果那样有滋有味。
我们需要的,不过是一点点现实扭曲力的能力,需要一点点勇气。

这套书很不错,放在kindle上读太过瘾了,随时随地都可以读。
一二部看完电视剧之后先是看了前两部,基本上电视改变与原著差别不太大,细节有出入。
如果看前两部还只是觉得是个比较常见的fantasy的话,读第三部时真心觉得被虐了,里面King's Landing里的那些争斗丝毫不比中国的宫斗逊色呀,各种计谋啊算计啊,可怜的Sansa一直是一个被玩弄于鼓掌的傻到不透气儿的满脑子都是白日梦的纤弱但又太过漂亮的女孩儿,唉,Stark家族里我最不能忍的就是她了。
下面会有严重剧透,权且当做自己的一个读书总结吧。
正如第二部完结时的那样,Jon Snow被wildlings带到了Mance统领的Wall 之外的地方,Sam看到了The Others来袭。Winterfell被烧了,Bran向北出发,但是Stark家最小的孩子Rickon在书上说是走了南方,和那个wildling女人Osha一起,Bran由Hodor背着,还有两个Greenmen陪同他,Jojen和Meera,姐弟俩。Stannis Baratheon攻城失败,Tywin Lannister回师救了King's Landing, 侏儒Tyrion在护城战中受伤变得更丑了,而且还被丢弃在一边,Joffrey解除与Sansa的婚约,要娶Tyrell家那个曾经嫁给Renly Baratheon的女儿Margaery。
Jon 这边,他去了Mance那里,勉强说服人家他是个turncloak,就是放弃自己的誓言背叛了the Night Watch,为了证明自己他甚至和那个叫做Ygritte、一度被他俘虏后又俘虏他的女wildling成了一对儿,虽然他喜欢这个女人,但在得知Mance想要攻破the Wall的时候,他趁机逃跑了,回到the Wall和剩下为数不多的人一起守城,这时他知道Night Watch的头头带了200人出去巡逻但是大部分都挂了只有少数回来,而且那个头头Lord Mormont也死了. Jon表现得不错,后来被迫去和Mance谈判,此时Stannis带兵来救The Night Watch。在投票中,由于Sam的计策使Jon Snow被选为新的Lord Commander, the Watch最大的头头。
Arya Stark跑到了Harrenhall,后来和Gendry,就是上任国王Robert的一个私生子,也是个铁匠,继续流亡,后来被一些林中好汉给抓到,那个Lord Baeric说要把她送到她母亲Catelyn那里换取赎金,结果她一次发飙自己跑了,遇到了那个Hound,Hound抓住她也说要去换赎金,走到the Twins城堡门口发现那里在屠杀所有Robb的人,她母亲也死了,Hound强行把她带走,俩人流浪图中在一个小店杀了几个人,Hound受重伤,Arya丢下他自己走了,跑到一个有船的地方拿出那个杀手Faceless man Jaqen给她的硬币,被一个船长接受得以驶往the Wall.
Robb没有遵照约定娶Frey的女儿,任性地娶了Jeyne Westerling. 他和母亲Catelyn决定去安排他的舅舅也就是Catelyn的哥哥Edmure和Frey的一个女儿成婚,Catelyn他们在老Lord Hoster,即她和Edmure的父亲葬礼之后就去了Frey,他们把Robb新娶的妻子Jeyne留在了Riverrun. 路上一直在下雨,到了进Frey城堡的门口,Robb的direwolf Grey Wind发出警告,但是他们都没听,还是进去了,在婚礼的晚上,当所有人都在喧闹的时候,Frey家的人拔出刀子开始屠杀,Catelyn被扔到河里,Robb被刺死,他们的北方将士有的叛变,其余的被杀。Edmure被当做俘虏留在Frey家。
在King's Landing, Tywin成为King's Hand, Tyrion接替Littlefinger成为财务大臣,Littlefinger出发去Erie争取赢得Jon Aryn遗孀Lysa的favor. Sansa傻乎乎地以为自己会没事,后来那个由骑士被贬为小丑的Dontos说要带她回家,回到Winterfell.当新的王后Margaery到了城里时,她的祖母问Sansa Joffrey到底是个怎样的人,sansa说了实话,老太太说会把sansa许配给她的孙子,残疾的Willas. 但是Tywin速度更快,安排Sansa嫁给了Tyrion,但是Tyrion出于他内心的善良虽然娶了Sansa但并没有碰她,所有人都知道Sansa还是个处女。之后,Joffrey在自己的婚礼上被毒死,Sansa在Dontos的帮助下逃脱,最终被证明都是Littlefinger安排的,她被Littlefinger带到了Lysa的城堡,唉,图谋不轨呀,Sansa总是无力掌控自己的命运,一直都这么被人玩弄,总觉得有一条这样the abused一定会revenge的呀,真心期待她能别再那么哭哭啼啼傻兮兮的了。Sansa逃了之后Tyrion就被抓了,被指责毒死国王,在审判Tyrion时,所有人都认为Tyrion有罪,而且嘲笑他,他一度很喜欢的妓女Shae也撒谎说他和Sansa策划了谋杀,此时Tyrion彻底绝望。他要通过决战证明清白,有个Dornish王子愿意为他而战,当然也是利用他罢了,那个王子的妹妹嫁给了Rhaegar,后来在Targaryen家族被推翻时,他的妹妹被Hound的哥哥给残忍杀掉了,Hound的哥哥是Tywin领导的,所以这个王子想借此复仇, 但是那个王子死了,Tyrion看上去必死无疑了。
这个时候呢,Jaime回来了。他被Catelyn放走,由那个傻大个女骑士Brienne护送,俩人一路上简直可以说是日久生情了,不过没那么夸张,只是Jaime对她的感觉越来越温柔的样子,不过他俩路上被劫,Jaime丢了右手,不能再挥剑了。Cersei一心想利用Jaime去杀了Tyrion, 而且太过分了,使Jaime恨愤怒,他认为Tyrion是无罪的。
他后来和那个eunuch策划营救Tyrion,Tyrion在逃跑途中杀了躺在Tywin床上的Shae和Tywin本人,嗯,弑父呀,颇有意思。
恩,基本就这些了吧,哦对了,还有Dragon Mother没说,Dany变得越来越厉害啦,她的三条龙在长大,开始购买战争用的奴隶并解放他们,攻城劫掠,但是她虽然解放了奴隶却无法给他们稳定的生活,所以在这部书的最后她决定留下,要统治一座城,成为一个Queen,恩,这应该是为最后统领Seven Kingdoms做准备吧。另外,Joffrey那个白痴开除了旧的Kingsguard的首领,一个德高望重的老爷爷Barristan Selmy,这个老爷爷匿名跑到Dany那里服侍她而且救了她两次,后来他坦白姓名,被Dany收下作为自己的骑士,不过此时一直陪在她旁边的Jorah Mormont曾经出卖她的消息给Robert的事迹败露了,而且他还犯上亲吻了Dany,她就愤怒之下把他放逐了。恩,总觉得这个Jorah会是个麻烦,大麻烦。
恩,这次应该没有遗漏下什么。
总的说来,一开始真心认为Stark家族会简单地去朝廷揪出小人然后大功告成,后来越来越复杂,发现自以为是主角的人一个个都挂掉了,读到Hound拿斧子去扔Arya时心里一惊,真害怕Arya也挂了,后来才长嘘一口气,Hound只是拿斧子平的一面去敲她而已。Sansa懦弱,而且幼稚,幼稚得令人厌恶至极,电视中她的形象就让人讨厌,Arya很容易愤怒,而且也幼稚,但是她不令人烦厌,反而让人喜欢,至少她有着Stark家族的性格。Bran很Sweet,而且正在学习如何成为一个skinchanger,像是把意识导入到他的direwolf Summer身体里,一开始很悲催的Jon则几乎一直处在上升阶段,Dany也开始彰显她龙母的气质了,嗯,很期待。总的说来,看完电视看书还是不错的,电视里的人物选择的很好,看书时总能把名字和面孔对应起来,感觉更加逼真了。
形形色色的人物里没有一个是完美的,都各有各自的weakness,也正是如此更令人信服,但更因此而造就了许多曲折,虐心虐的很呐,但愿结局不要太暗黑,我还是更喜欢喜感一些的结局。

早在未读完之前就听闻朋友看至最后又气又泣的心情,果不其然自己阅读其中时也沉浸其中。
最后那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燃烧完所有人的生命。包括我们这一群身在其外的人,也没有幸免。
留下来的人无疑是痛苦的,不是吗。最后林萧的梦,印证的是再也回不来的美好青春。
我一下子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小四说的,他说这样的结局虽残酷,但也是最美的。大致如此。我知道很多人都不喜欢他,用各种理由来指责。可是没有办法的,在另一群人的心里,他带来的是万丈光芒。
认真看完小时代系列,会觉得那时代又其实是我们每个人的时代。这样普通却又不平凡。

小时候我也有过环游世界的梦想,但现在正值青春年华的我既没有休学的行动也没有说走就走的决心,更别谈有没有什么勇气了。
作者裕辅很幽默,几度在看的时候都失声笑了出来。他应该算是一种思想上的冷幽默。
裕辅这个自行车骑士真是经历了好多啊,有被打劫,发疟疾,甚至几次还有生命威胁。这些都不能阻挡他继续下去的决心。这次的旅行也改变了他,原本他算是一切都听天由命的态度,所谓命运是不可逆转的。而在旅途中若不是出现了贝都因人,他也不会有一种想要改变命运的力量吧。
最让我销魂的是育空河啦。光是白天在独木舟上喝啤酒睡觉,食物是从河里钓起的鲑鱼 鳟鱼神马的就让懒人傻笑了。一想到新鲜的红红的鲑鱼子,用烤或者来煎鳟鱼就让我馋涎欲滴了那。到晚上把独木舟靠岸,扎营取火,和同行人畅谈一晚。这 真是太满足了吧!难怪约翰说了解育空河只花一两天是不够的,从第四天起,你才能开始慢慢体会森林的寂静。第五天,你就能感受到动物的气息。第六天,和大河融为一体。到了第七天,你就能明白育空河真实的面貌了。
活着真好,这也是裕辅在最后所感慨到的啊。
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去骑个自行车吹吹风,看看沿途风景,在必要时候再虐虐心。

如果换别的书我是能给推荐的
可是对于郭敬明我就感觉要严格
我曾经一度认为四维和韩寒的水平相差无几
约莫三年前我看完1.0和2.0
中考完了打算重新看打发时间
重看是因为除了唐宛如顾里两个名字其他情节忘光光
看的时候觉得真精彩阿
真精彩阿
快到结局期待是大悲哭一场
可小四又给整圆满了
真美好阿
就好像看着好看的点心不看了就立马不流哈喇子了
书十几天前看完的
现在又忘光光了
老师说过复习很重要
复习完了考试完了难不成现在记得很清楚吗
三本蛮厚的书看完后
唯一特别怦然心动的一句话是
“上帝只是眨了眨眼,我们的故事就开始了。又结束了。他把我们都
偷走了。”
还是日本绘本的
还是唐宛如最爱看的
我差不多是看郭敬明的小说长大的
但凡是他能写的我都看了
在这里我也不是讨厌他
只是认为他的水平应该写出更好的作品
精益求精

善者村夫仁慈,处事重感情却不善沟通和协调,甚至家族成员间都没有任何共同目标,唯有太多的“不得不”;掌权者严苛,处事很计较得失但会尝试和任何敌人达成同盟;其余的辅佐者更是一帮行尸走肉,完全成为铁王座的吉祥物,无论其他权贵如何纷争,他们都无动于衷。真龙的出现可能重现当年Targaryen家族的辉煌,因为我至今没有发现有什么可以撼动真龙破坏力的其他物体。说到破坏力,民意是把双刃剑,人民反对非正义,但也厌恶战火。Robb Stark在婚姻问题上已经输给了Joffrey Baratheon一筹,Stannis Baratheon乃一介莽夫,Renly Baratheon甚至比Robb Stark更容易陷进温柔的漩涡而被人利用,就目前所见,Daenerys Targaryen是成为伟大统治者的最佳人选,不过北境一定不会屈服,那便又回到了故事发生之前 ... Bran Stark和Rickon Stark是否将重演父亲的悲剧?Lannister家族的荣耀是否将由不起眼的小侏儒继承?私生子Jon Snow是否依旧会脑残地违背自己的誓言,然后被送上长城以北统治者的宝座?或许我们可以从凛冬的第一片雪写起...

看3.0的时候
那些锋利的碎玻璃 一片一片 都插在 距离我的心脏无关痛痒的位置
可就算是无关痛痒 我动一动 也会很疼
其实他也不是不致命的 只是你把心脏看得太重了
所以在 心脏被插中的那一瞬间
所有的疼痛都无法遮掩的被释放出来了
看到 好多地方就觉得 好难受 不想看下去了
喜欢 书里的每一个细节
结局虽然不想接受但是也很喜欢 非常喜欢
这种感受让我觉得他们是无可替代的
我爱他们

来总结一下他和步步惊心的相同点:
1.女主角都身事不明,机灵聪慧,性情刚烈,而且都不在乎名分,无婚约却先怀有身孕;
2.都有一个超级苦情男,气质儒雅,心思缜密,痴情如一,却是命途多舛,与真爱失之交臂,凄凄惨惨戚戚;
3.女主都是与教自己骑马的人、厮守的终生;
4.前半部都是简单的情情爱爱,后半部却都是各种宫廷势力争斗,然后哀叹人心叵测,人生若只如初见;
5.都有涉及大漠风光、西域风情,看来桐华的确深谙此道啊~
惜孟九,怜八爷~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基督徒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洛丽塔主旨之我见:欲望之火吞噬了天真、纯洁、美好的事物,即使引燃它的火种已熄灭,供给它的养料已殆尽,它仍然会继续燃烧,直到将其自身毁灭。
这个想法符合纳博科夫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既无关道德批判,更非色情小说”
PS:男人生命的核心在欲望,女人生命的核心在爱情,父母生命的核心在孩子(?)

这本书是一本充满了爱的书,因为德兰修女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爱的人。她的故事,是我们每个活着的人,都应该有所了解,有所知道的。从这么一个人身上,你能懂得什么是仁爱,什么是奉献,什么是神圣。读这本书的过程,也是一个心灵回归本真的过程,无论你想得到什么,都可以从“爱”中找到答案。
对于这样的一本书,我无力评论些什么,只能摘录:有人说,德兰修女本身就是一件礼物,一件上帝赏给我们今天这个世界的礼物,她就像一位先知被派到这个世界上来,告诉我们真正的“福音”是什么,真正的“爱”是什么,她更用具体的行动,提醒我们,上帝如何殷切地盼望着我们能够相互了解,彼此相爱。而我们生来就是要爱人,同时也被人所爱的,这就像草要绿,花要开一样。她怀着非凡的爱,却做着最微小的事情,她是一个完全的奉献者。她深知我们活在一个光明与黑暗并存的世界里,因而她用整整一生来邀请我们,邀请我们选择光明。
• 一颗纯洁的心,很容易看到基督,在饥饿的人中,在赤身露体的人中,在无家可归的人中,在寂寞的人中,在没有人要的人中,在没有人爱的人中,在麻风病人中,在酗酒的人中,在躺在街上的乞丐中。我们必须在爱中成长,为此我们必须不停地去爱,去给予,直到成伤。
• 饥饿并不单指食物,而是指对爱的渴求;赤身并不单指没有衣服,而是指人的尊严受到剥夺;无家可归并不单指需要一个栖身之所,而是指受到排斥和摒弃。除了贫穷和饥饿,世界上最大的问题是孤独和冷漠。孤独也是一种饥饿,是期待温暖爱心的饥饿。
• 人类缺少爱心是导致世界贫穷的根本原因,而贫穷则是我们拒绝与他人分享的结果。既然世界上的一切,都来自上帝的恩赐,所有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那么,当有人在饥饿和贫困中苦苦挣扎的时候,富人便没有权利独自支配自己多余的财富。

玛格丽特。深刻的诠释了“有一种爱叫做放弃”。看了这本书才真正体会到这句话的意义。一个美丽的女子,如毒药一般。绚烂如烟火,闪耀如流星。这本是个俗套的爱情故事,看完却会为之动容。不是巴黎的大都会造就了她,是她自己成全了自己。奢靡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白色山茶花般纯洁的心,说嘉宝是现实版的茶花女,我更喜欢书中的茶花女。生活的纸醉金迷只是为了掩盖她对这个世界失望。遇到真爱的男子,她奋不顾身,爱得彻彻底底。她用全部的热情建立属于自己的爱情。真正的爱情。

推理小说显然没有恐怖小说那么讨好,构思一个精巧的迷局可比散布恐怖诡异的烟雾弹要难的多。
短篇推理小说显然比长篇推理小说要讨喜的多,短篇只抓住主要枝干就可以,而且读起来也不费劲,长篇既要统筹还要兼顾,而且还得保证读者不会半途而废——不得不说大多数长篇推理小说读起来实在考验一个读者的定力。
在这部东野先生的早期作品中,几个故事的构思都很精巧,前几篇采用的是背后出人意料的隐情和出人意料的犯罪动机,最后两篇则是错开手法的运用——错开的录像带杀人,错开的分段描述都为本书增色不少。其中《没有凶手的杀人夜》的分开描述颇有恐怖小说里已死去的人静静描述的诡异氛围。
日本的推理小说向来是不以文字取胜的,文字的要求是叙述清楚,条理分明,而且不过多地渲染感情,作者本人的叙述因此显得冷静沉着,甚至有报告文学的感觉,在平静娓娓道来的叙述中,间或夹杂着冷锐的批判和含蓄的嘲讽,真正表现其功底的是,作者如何搭建一个精巧的宫殿再出其不意地使其轰然倒塌,杀读者一个措手不及。可惜,即便是在东野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中,这种效果也没达到。真正达到这样效果,并且读后使人久久难以平静的恐怕要推松本清张的《砂器》了。
东野先生的作品精巧有余,手段也可以,但是规模不大,格局不广,要想像松本清张先生这样揭示一个迷局的同时深深反思这个社会时弊,东野先生恐怕还真得费一番功夫。

还有比常遇春 更会突袭的吗 。 一个匹夫不再是只会马上说话、就可以帮主子逆天了。 有没有感觉、有点像翼德三弟、有点虎,不至于冒失、可以百万军中只身出入的那种。还有点像子龙,庙堂人前、巍然而立,有礼有节。 不完全统计、还有双深邃的眼、很智慧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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