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午參加一個大學裏的招聘會,下午一邊等消息一邊讀的這本書。穿梭於人群中極度的不適應,就像小孩子一下子被推到了不願去的大人的世界。想想大二時去招聘會好奇湊熱鬧,真是滄海桑田。等消息時又焦慮異常,不斷在自大與自卑間徘徊。但在讀書過程中,又漸漸穩定下來。所謂理想,不那麼崇高,但也不應該被所謂「過來人」鄙視,只是那麼一種存在,而已。何不以這種心情來面對一切呢。青春,就是這麼一段時間,被人認可也好,無人問津也罷,怎麼過都是過,何必執念於什麼傷神又好像不那麼重要的事。我從未想過韓寒會是治癒系。「這裏沒有末路,你從不曾孤獨」

很早就知道九把刀,但一直没有看过他的作品。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热映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去看了
电影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也没有扣人心弦的情节。一切都仿佛所有人的青春故事一样,一群男生喜欢成绩优秀的女生,只是最后沈佳宜终究没有嫁给柯景腾。真正爱你的人你幸福他就会感到幸福。
那些年,兵荒马乱的小青春。我想也会有许多女生暗恋过男生吧,那个有着干净笑容,喜欢穿牛仔裤,成绩优异,又很会打篮球的男生。他们总是微笑示人,内心美好,像个众人仰慕的神一样。尽管那时的我没有勇气表达我的情愫,但能常常看到你我依旧很开心,我想,柯景腾说的对,当你真正喜欢一个那孩子,当她有人疼,有人爱,你会真心祝福她永远幸福快乐。
那些年,我想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很多人向我推荐这套书,于是乎,闲暇时翻开来看,没想到竟欲罢不能,一口气看完。这本书还挺有意思。看着别人的事儿,想想自个儿,人生起伏跌宕,不过如此一桩小事。
当你还沉浸在徐阶离去的悲痛之中时。高拱已经要下台了。刚刚还在敬佩于谦,能干的张居正已经开始大刀阔斧的改革了。
人要怎么活着才是最好的,为自己,为别人,还是如果你有能力的话,为整个国家。柯景腾说,希望我的存在能让这个世界有一点点的不一样。我想,大部分人或许也是这么想的吧。
不管是让人敬佩的人生,还是渺小而不为人知的命运,活着,就要有活着的意义,就要有自己存在的价值。
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自己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很喜欢 却又不喜欢结局 但是 也明白了许多 怎样 才能长大 就像 柯景腾 说的 也许 在那个平行时空里 我们 ,,,他们是在一起的 。。对吧

花了一周半,总算把乔布斯传记"巨细靡遗"地看了一遍,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乔布斯对极致的追求,这种极致贯穿于他的整个人生。从产品设计到细节,甚至延伸到机器的颜色。再比如他的非天才即白痴的二分理论,这种非黑即白的态度恰恰体现了一种纯粹,一种对于极致的完美的执着的追求;YES or NO。
乔布斯本身就是一个最挑剔最难以取悦的顾客,这一点想必那些曾为他服务过的饭店、酒店深有体会。换一个词叫「不轻易妥协」。不禁感叹,想想自己是不是经常无条件妥协,随便、差不多、都可以诸如此类。如果你对现实不满意,要么改造它,要么SHUT UP,然后等着被现实湮没。
乔布斯始终坚持对【一体化】的不懈追求:把硬件(电脑、手机、MP3等)、软件以及内容整合在一起。这一点最早从iPod身上得以实现。可惜@乔布斯官方传记 中,对乔的前半段人生用的笔墨稍嫌过多,导致乔回归苹果之后,所创造的几个伟大产品反而匆匆几笔带过。对乔式产品理念再多些挖掘就好了

乱世佳人里最让我感动的一个情节就是,有天夜里思佳丽做了恶梦,梦见又回到塔拉农场挨饿的时候,每个人都对她说好饿,但是她在雾里到处找,什么也找不到……然后绝望哭泣着醒来。瑞德问明原因后便起来坐在椅子上抱着她。 黑暗中,点着的雪茄忽明忽暗。
做恶梦时,身边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尤其是对于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女人来说。
处在人生不同阶段,读同一部小说时感觉是不一样的。少女时代,这本小说中最欣赏的人物是瑞德。认为他积所有男人的优点于一身——刚强、勇敢、有魄力;浪漫、隐忍、执着追求爱情…… 后来又看时,对瑞德却有点失望。他太骄傲。思佳丽也一样骄傲。所以他刚做了深情表白立即又表现的满不在乎,让人觉得他不过是跟你开了个玩笑而已。他隐藏的太好,以至于他的真心,她一直不懂。 为了一份早已过去的感情,瑞德耿耿于怀。他足够聪明,早看清楚艾希礼和思佳丽的不同。也许,人在内心深处总有自卑感,所以他一直认为在她心里艾希礼比自己更重要。 他们相爱却彼此折磨。
思佳丽也忠于爱情。终其一生都不放弃少女时代的恋人,即使这个人不现实、难以适应新变化、脆弱易妥协。她爱他,包容他的缺点。为了爱,她逐渐成为一名勇士。对于第二个爱人也是一样,当瑞德心灰意冷预备放弃这段感情时,她依然坚守。所以,现在看来,小说中写的最出彩的人物是思佳丽。
生为农场主的小姐,她本应该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一样,打扮得漂漂亮亮、喝个下午茶挺多再乘马车出去走走,在舞会上跳跳舞。自会有男人来求婚,继续维持她这种生活。然而战争,毁灭一切,也改写了她的命运。
她失去父母的庇护,反而成为别人的依靠。面临生存威胁的女人是可怜的,为了保住农场她嫁给一个自己并不爱的男人。这时呢,她爱的人无能为力,爱她的人却拆穿她的体面揭露她的窘迫。有人说,爱情在每个人心里地位是不一样的。有人把它当成一生的追求,有人拿它当生活的调味品。但是两者均不适用于另一类人,就是生存面临威胁或者说极力改变生存现状的人。倘若肩上背负太多使命,心里充满不安全感又如何去奢求爱情?人类的感情最为复杂,想参透感情这门学问,耗时费力又伤心神。那些奔波疲惫的身心如何能胜任呢?
所以,最后思佳丽确信自己不会挨饿了。她也参透了感情——她爱瑞德,但是瑞德累了。所以结局如此。
钟情容易厮守难。钟情是取悦自己,像小王子欣赏玫瑰花,赞美有何用?厮守是天天要为玫瑰浇水、捉虫子,说不定还会被茎上的刺扎到,愿意吗?

这是个华丽而又贫寒的故事。
两个世纪前的爱情,读之前是有心理准备的,毕竟作为名著,故事梗概多少有了解,是带着一种防备催泪的心理去读(有点可悲)。但,还是防不胜防,这部剧中除了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有一份温厚沉静的爱意外地击中了我,那便来自于阿尔芒的父亲。本来对待烂俗情节里拆散苦命鸳鸯的恶人,看法和态度就应该是很一致地愤怒地去埋怨责罚,可阿尔芒的父亲并没有让我有半点儿恨意,相反,他是可敬的。
男女主人公的爱无错,可惜呈现它的舞台背景是不呼应的。
父爱,对它的描述也如它一样,深埋心底吧。

等待与希望,穷毕一生,或许追不到初始的欲求。逝去的不单是时光,更多的则是梦想的沉淀与灵魂的洗涤。或许一切当我们回头细数的时候感觉是多么的幼稚,但是我们只会看到走过的道路,与其去企盼未来,不如用真实的感情去做自己。这才是我,这才是人生。

谁能想到,拿起书来阅读“冰火”,竟是因为书中那个侏儒提利昂•兰尼斯特。
HBO的电视剧热播后才关注起“冰火”,甚至在等待第二季的一年里,也没有想过收书来读。但是电视剧演到“黑水大战”,侏儒被人以剑劈面后,等待下一集的那一周,心急难耐。从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关注侏儒的命运,此前,以为自己更同情史塔克家族的遭遇。
第二季落幕,第三季的等待太过漫长,决定读书。
在工作最繁忙的时期,利用一切可用的空隙时间,将卷一阅读完毕。
读书?看电视剧?什么抓住了我?看什么?读什么?
1、 人生不比歌谣
“小指头”告诉珊莎•史塔克:人生不是歌谣!
那是在珊莎甫进君临城,一心做着浪漫的爱情梦的时候,乔佛里是她心中梦寐以求的王子,而“百花骑士”是她理想中最完美的英雄。茉丹修女教她的官家小姐应有的礼节,她都会牢记;她厌恶艾莉亚的顽劣和不守规矩;而与此同时,她相信因为婚约,王后瑟曦会给她足够的保护;她为父亲艾德官居首相而倍感荣光。这些美好,所有美好,都如同歌谣中所传唱的那般美好。而现实呢?
弟弟布兰撞破了瑟曦与詹姆的情事而被推坠塔;乔佛里、弥赛拉、托曼,没有任何一个是国王的亲生儿女;为了掩盖这个事实,王后迅速行动,既在烈酒和野猪的帮助下合上了国王的眼睛,又马不停蹄地将洞悉一切的艾德首相处以叛国罪打入死牢。珊莎满心希望自己的哀求会打动众人,救下父亲的性命。而在瑟曦已答应让艾德穿上黑衣加入守夜人之后,她的王子乔佛里,却砍下了她父亲艾德的头颅。
珊莎看清了:这便是人生。这便是小指头所说的人生不是歌谣。若不是“猎狗”挡在中间,她在瞬间便下定了决心:与其任由乔佛里羞辱,看着枪上挑着的父亲的人头,还不如撞向乔佛里与他同堕城墙同归于尽。哀莫大于心死。
只是有一件事她不知道,是她割舍不下君临城和乔佛里,跑去告诉瑟曦王后父亲艾德要送她们回临冬城的事,才让瑟曦知晓了艾德的计划,因而迅速准备,将艾德的全盘计划击溃,最终导致了艾德的死亡。
珊莎若是知晓个中内情……
2、 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琼恩转身,隔着头盔的细窄眼缝,他看到了他平生所见最为肥胖的男孩站在兵器库门口。”
山姆威尔•塔利这个胖大而懦弱的男孩加入守夜人军团前的故事,是这样的:
山姆本该继承父亲的爵位和双手巨剑“碎心”,但随着他的日渐长大,变得肥胖、柔弱又脾气古怪,沉溺于读书、音乐,胆小怕血。十多年中,父亲想尽一切办法,都无法让他勇敢强悍,看起来有一副守疆卫土的领主样子。
直到他的弟弟长得强壮有活力之后,他的父亲才松了口气,总算是塔利家族后继有人。
十五岁命名日那天,父亲告诉他,自己只会把继承权交给他的弟弟,而山姆,连碰“碎心”的剑柄都不配。“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弃一切继承权,并在天黑前动身北上。”“如果你不照办,那明天我们会外出打猎,而你的马将在林中某处跌倒,你也会飞出马鞍摔死……你不用幻想自己会死得多干脆,或是有办法抵抗,因为我会很乐意穷追不舍,亲手宰掉你这头猪。”
两个选择,不是加入守夜人,就是死亡。
为了活着,山姆威尔•塔利来到这里。若不是琼恩的力争庇护,山姆不但并无宣誓成为守夜人的机会,就是在这里生存,恐怕都是难题。
山姆若是没有遇到琼恩……
3、权力游戏中,非赢即输,没有中间地带
瑟曦对艾德说:“在权力的游戏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艾德•史塔克费尽心力才发现乔佛里并不是国王劳勃的亲生儿子,他隐约意识到前首相艾林的死与此有关。于是,他,竟然,约王后瑟曦见面,和盘托出,要求王后携子女流亡。
太监瓦里斯认为艾德处事太过耿直,不会兼顾各家利益。“小指头”认为艾德所做的事情根本无利可图,也必输无疑,于是他投靠瑟曦。按照侏儒提利昂的观点,史塔克家的人又臭又硬,将原则和荣誉看得高于一切,骄傲得像块墓石。
权力游戏中,坚持要劳勃的二弟——原则上的真正继承者——斯坦尼斯继任王位的艾德果然输了。如果接受了小指头的建议,又会是怎样的结果呢?但如果接受了小指头的建议,艾德还是艾德吗?
艾德做过这样的梦:斯坦尼斯将会任命新的首相,自己便可返家……“他想重听布兰的欢笑,想和罗柏一同外出放鹰,想看瑞肯玩耍嬉闹。他想双手紧搂着自己的夫人凯特琳,躺在自己的床上无梦安眠。”
丹妮莉丝•坦格利安在卓戈卡奥丧失意志后,只是默默念着:如果我回头,一切就完了,如果我回头,一切就完了……然后将枕头按上卓戈的脸。
艾德选择了中间地带。
4、恐惧比利剑更伤人
水舞者西利欧告诉艾莉亚:恐惧比利剑更伤人。艾莉亚牢牢记得。
在逃亡的过程中,她时时提醒自己冷静,放下恐惧,因为恐惧比利剑更伤人:疾如鹿、静如影、迅如蛇、止如水……
“用你的眼睛看!”西利欧如是说。于是艾莉亚看清形势,使劲浑身解数将恐惧压制下去,面对眼前的三名守卫,她说:“要不要买鸽子啊?”她把死鸟拿给他们看。“快滚吧你。”守卫说。于是艾莉亚顺利地逃脱。
她的父亲曾对布兰说过另一句话:人唯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据这两句话,我们可以套出另一句话:不在恐惧中灭亡(恐惧比利剑更伤人),就在恐惧中爆发(人唯有恐惧的时候方能勇敢)。
恐惧带来的无非是丢失常态,而恐惧不可甩脱,唯有面对。艾莉亚的态度不卑、不亢。在跳蚤窝是如此,后来陷落赫伦堡中亦是如此。因为她清楚自己的实际力量,爆发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在恐惧中,唯有保持常态,才能抽身出离现状,另图出路。
其实,提利昂•兰尼斯特对此领会更深。
5、许多人宁可否认现实,也不愿面对真相
侏儒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现实,也不愿面对真相。他自己是否也是如此?
提利昂是一个渴望生、渴望爱、渴望权力、渴望认可的活生生的侏儒,他的内心充满温情,但残酷的世界让他将自己伪饰成为“小恶魔”。
是父亲的嫌弃、世人的鄙夷,让他了解到弱肉强食的世界本质,让他逐渐养成了自己独特的侏儒视角、下意识的防范、刻毒而尖锐的话锋,和,离经叛道让人不安的行为。
他首先需要“满不在乎”,他明白自己是一个有缺陷的人,这种缺陷使得自己与别人不同,使得所有人看他的眼光粗暴而怪异。“我是侏儒,这是事实!”他告诉自己: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现实,也不愿面对真相。而我不必这样!我需要光明和力量,我需要坚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即使大家看我的眼光依然不变甚至变本加厉,即使我的心内会滴血,即使有一天我会丑陋地倒下,但我要有尊严地生存下去,第一步需要做的,就是“满不在乎”,哪怕是假装——满不在乎。
同时他需要理智。被凯特琳俘虏,押往鹰巢城的过程中,遭遇了当地的原住民攻击。看着骑士卫兵们高喊家族口号一个个冲出去与敌人厮杀,他热血沸腾真想高呼“凯岩城万岁”冲出杀敌。但是他很快冷静下来,他审视了自身的条件,然后继续缩身在岩石之后。需要理智,瞅准必须出击之时,再做行动。
看清,再看清楚一些,是什么维持着这个世界。父亲厌弃自己,姐姐厌弃自己,所有人厌弃自己,但自己是兰尼斯特家族的人,这是个有用的身份。看清,再看清楚一些,是什么维持着这个世界。每个人要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我得用什么样的手段,交给他们什么东西,他们才能对我笑脸相迎,他们才能按我的方式办事。
提利昂时时思考着这些问题,以图以坚硬的姿态活在巨人的世界里。
认清一切真相,绝不否认现实,然后存活。
电视剧里,雪伊提议和已经失势毁容的他共赴远方,他却满脸无奈地说:可是我不想离开这里。既割不开对雪伊的依恋,又毫不掩饰对权力的欲望。这个活生生的侏儒,真是痴得可爱。

其实这是我的作业,不过今日闲来无事 就发来啦~
读《藏地密码》有感
这是一部以西藏和藏文化为背景的全球大探险故事。全书一共有10部,我从08年作者出书开始看,出一部看一部,一直到今年5月,全书完结。这部书是继《盗墓笔记》后,吸引我的又一部探险小说。但是,《藏地密码》的内容更加丰富,所涉及的知识面也更广,它包含了:探险、野外生存、文学、宗教、悬疑、历史、生物、地理、军事,等等元素。并且,着重在西藏历史和宗教历史上下了很大的篇幅。可以说,西藏的文化魅力,在这部小说里体现的淋漓尽致。能以小说的形式将这些东西展现出来,实属不易。全书以“一张照片”开始,以“寻找藏獒”为引子,更让我对这种凶猛忠诚的动物产生了很强的好奇心和喜爱。
越往后看,越觉得,作者真的是太有才了,他怎么可以懂得那么多东西并且写出这样一部构架宏大的小说呢,后来查了资料了解到,作者何马从小就喜欢看书,并且涉猎极为广泛,尤其对军事、汽车、枪械、天文、地理、历史等有着长期关注和深入研究;同时痴迷一切极限运动,曾一人独自穿越可可西里腹地、西双版纳原始森林。我想,或许书中的“决策者”唐涛的原型就是作者本人吧?“想”和“做”是绝对的两个概念,想探险和去探险是天差地别的。我也曾想去探险,不过也就是想想而已,我也想脑子里都装满了人类所知的所有知识,经历人世间所能经历的各种人生,这样才不枉费做一回人。但是我又有点懒惰,这是人的七大恶习之一,我要谨记并努力克服!以后要多多充实自己!万万不能因为懒惰而错过啊!“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要贪图一时的享乐啊!要学会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我想经历所有可能经历的,这也是当初我选择成为一名演员的初衷,因为只有演员可以在戏中经历各种人生,丰富多彩,即使是在演,那也毕竟是可以略微体验到这些经历的。
本书的结尾还是留下了很多悬念。我是这样想的,就像唐涛最后说的,强巴的妹妹7岁被十三圆桌骑士的高层掳走的,然后秘密训练,后成为十三圆桌骑士中的高手,紫麒麟是他妹妹的宠物,就是那只当他妹妹被掳走的时候冲上车的那一只,一直跟着他妹妹,可能在某个时间,被带入了帕巴拉。小时候那只狼也是先认识他妹妹然后才和他亲近的,那就是紫麒麟!或许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陷入了这场无底的深渊中,也因为他是嘎巴族四大巫王的传人之一,被决策者,或者更深层的组织所控制,越往后看,越发现,他从一开始就是受控制的,谁给他的照片?为什么他们每次去一个地方都有人跟踪甚至有人捷足先登,发现的线索也是前人留下来的。开始以为是莫金一帮人干的,后来才发现是决策者唐涛,再后来,才知道唐涛也只是一枚棋子而已。
那么十三圆桌骑士到底是个什么组织呢?它是由什么样的人组成的?鼬这样身手恐怖的人都只是一颗棋子,那么,它到底隐藏着多大的力量呢?这是最大的迷。
鼬就是决策者,就是唐涛,他也是被控制,经过了残忍的训练,练成金刚不破之身,但他仇视世界,仇视人类,十分自负!所以才会有毁灭世界的想法和举动。其实,他也挺可怜的,人才是最可怜的。可是人类也确实可悲,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很多人真的不如动物,这本书也揭示出,动物同样拥有感情和智商,甚至比人要忠诚、可信得多,并且都心存善念!人类凭什么逍遥自大。地球是万物的,地球不只是人类的啊。不要再破坏地球了,更不要再迫害任何其他物种,那是多么可悲的行为啊。想象一下,如果是狗或者猫或者什么其他的动物统治了地球,那么人类会怎样?所以,请大家一定要珍惜“当一个人”这样的机会,做一个懂得珍惜的人,因为在浩瀚的宇宙面前,人类实在是太渺小了。当然,像唐涛这样的人,也过于偏激了,因为大家毕竟是要活下来的,活着,才有未来,才会生生不息。
本书的人物描写是非常人性化的,在郭日念青身上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人,可是后来才知道他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玛吉,坏人也是有真情的。任何人都有两面性,甚至多面性,所以说人是复杂的动物,这点,对于我们演员来说,也是有启示意义的。好人和坏人怎么区分?这个真没有绝对的界限。我想,或许只是在某个时间所发生的某一件事上,产生了好的影响,或者恶劣的影响,就是好人或坏人?所以说,塑造人物万不可绝对,每个人都不是单一元素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人,希特勒。他在二战期间两次派人来到西藏寻找超自然的的秘密。这个是真是假我没有去考证,但是,有一点,希特勒确实对中国很有好感,因为他在年轻穷困潦倒时期,曾经受到一对旅居奥地利的中国夫妇的帮助,帮他联系了世界闻名的维也纳大学,并有意要资助其入学,所以他对中国人有着强烈的好感,说过“中国人是特殊的、不同一般的有色人种,理应享受更多权利。”在二战期间资助了中国很多军用武器,并且,蒋介石曾派遣大批公费留学生到德国去学习。这些都体现了希特勒的中国情结。所以,我觉得,不管希特勒如何暴虐,至少他对中国人是友善的,并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
文中还有一个职业“操兽师”索瑞斯。在我看来,索瑞斯是纯净的,他亲近自然,做了那么多事也只是想来香巴拉看一看,看看这里的奇珍异兽,看看没有见过的动物植物。当后来写到他的真面目:身上都是伤疤,面目可怖,像一个粉色的猴子。可外表如此恐怖的人,内心却是那么亲近自然,心中拥有强大的信念。这也暗讽了一些社会上某些人面兽行的人。
本书所探险的地方,都是古人留下的遗迹。每一处都让人称奇,虽是小说,可也有其真实的原型,这又让我深思:这几千年来,人类到底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老祖宗所创造的东西,在渐渐绝迹,新的文明,也在渐渐崛起。我想,或许人类是没有进步的,是人类所创造的文明在更新换代吧。一个文明的失落,接着另一个文明的出现,这样子,不断更替吧。现代人不见得比古人更聪明,电子时代不见得发达于古人。看你怎么看了吧?
最后的感想就是:要多读书,多思考,并敢于付诸行动。爱护大自然,尊重世上的每一个生命。对地球来说,生命是平等的。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乔布斯的了解仅限于知道他是苹果的CEO,这本书是伴随着他过世推出市场的,我对IT行业一向不感兴趣,所以在这本书声名大噪之时也完全漠不关心。
我的专业是金融,再惭愧地说一句,我还经常逃课。高一的时候就有人跟我说过,专注于你热爱的东西,别管其他。所以我在整个高中甚至是大学都抱着这种心态在学习。还有一个古典的TED视频也是说专注于你的目标,更佐证了这个理念的可行性。大学有很多科目按正常说法就是“打酱油”的,用我们前辅导员的话说是“所有这些科目对你以后的就业都有帮助”,我肯定不照前辅导员的话做。所以我这学期认真听的课也只有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证券交易这三门。前辅导员执教证券交易,所以我并不是为反对而反对。
于是,在剩下的“酱油”课里,由于对玩手机不感冒,我就只好拿教辅以外的书打发时间,《史蒂夫·乔布斯传》就成了我自得其乐的工具。我那时候看书很慢,有时还倒回去,加上只在课堂时间看,所以迟迟未看完。更发现班上还有一个同学也有一本跟我一样的乔布斯传,但只见她带来上课过一次,虽是一起上课,但实际上我们是两个班。还有一个从未打过交道的同学也向我借过这本书,当时我在看,便说看完后再借给他,后来这本书直到放暑假才看完,此事也就不了了之。有一件事不得不提,教统计学的老师是出了名的挂科不手软,因为我在他的课上看《史蒂夫·乔布斯传》,他对我的印象颇为不佳,更甚,我穿拖鞋也成为他人身攻击的借口,直到他跟学习委员说我下学期直接重修为止,虽然最后他还是手下留情给了我一个补考机会。
说了这么多,还是没说到《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上来,我知道有关书本身的评论已经多得数不胜数了,我要说的观点与角度也许很多人都说过,而且比我透彻。可我还是想尝试,就当给自己的一个总结。
这本书译者众多,我知道我又夸张了,但是五个译者确实在译著里不多见。我没看过《时代》杂志,也不知道沃尔特·艾萨克森是谁,在深入看这本书以前,我对这些信息一无所知。
书挺厚,这是基于我看书的标准。简洁,这本书看不到无病呻吟和多的个人情感表述。客观,传记是基于众人的眼光和与传者本人的生活经历的结合,作者没有以自己的判断和感慨误导或牵引读者。流畅,每个句子都恰到好处地说明了某些事情,抑扬顿挫,不堆砌,也够深刻。尽管这么说来的确是有点浮夸。我以前不知道名言警句是如何定义的,这本书好像让我找到了一些确定的条件。因为这本书除了叙述具体事件之外,随便找出一句都很有震撼力, 让人心服口服的那种。这种经验的获得需要结合个人的喜好和思考,对不同的人可能效果也不同,所以不便赘述。
一本好书不仅可以让你从中看到作者的价值观和知识,更可以看到本来的你自己。
《史蒂夫·乔布斯传》如是。

我们总是说,现实无奈,像一把杀猪刀,逼着我们步步后退。其实,全都是一种借口。青春不傻逼,岁月怎牛逼!献给那些敢爱的岁月和所有我们曾经喜欢过的人。大胆的说一句:我喜欢你,在我最傻逼的时候,却是我一生值得牛逼的事

书的内容真实性应该很可靠,而我真心以为,Jobs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好人,的确是个强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那种。他和盖茨之间的各种争斗验证了这点。盖茨退休后做慈善业,在世人眼中形象高大了许多,当然乔布斯的贡献世人有目共睹。

所有严苛的经理人,如果可以作出像乔布斯一样的成绩或产品,那就该他牛,但问题时,这些人中,又有几个人带领团队作出成绩了呢?
像乔布斯这样带领团队,如果成功了,功成名就,如果失败了,被指东施效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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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燈紅酒綠和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連對愛情的憧憬都沒有,這個世界沒有第三者,現實是最大的第三者。
“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早恋或者偷食禁果。无论什么样的年龄,只要双方喜欢,心甘情愿,任何的感情或者性行为,都是天赋人权,那是人类最大的权力,是不能被别人干涉阻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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