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十年代初,纽约地铁车厢里刊登广告的地方张贴过诗歌。 这些诗歌被称为“流动的诗”,是纽约市捷运和美国诗会联合举办的,献给所有乘客。有关美国,我们了解更多的也许是好莱坞大片,迪尼斯乐园和曲线身材的可口可乐。
可当有一个人告诉我们,他不仅发现了地铁里的诗,还随口抗议说:我要冷气,不要诗。哦,这个人得是多么“现实”的家伙!还有,他经历了一个怎样的美国!张北海的散文集《一瓢纽约》,写满了那个家伙眼中的美国。
张北海原名张文艺,祖籍山西五台。1936年出生于北平,13岁随家人去台湾定居,1972年去纽约的联合国工作,一住就是二十年。他将在纽约的所见所感写成了《人在纽约》、《天空线下》等多部散文集。而本书是那些文章的精选和他退休之后随笔的集合,图文并茂,时间跨度也不短,从1986年直到2014年。
人老了,文章并不老。何况侄女张艾嘉在前言里说:“我长大了,他却也没老”,他仍然是陈昇歌里的“走在异乡午夜陌生街道的老嬉皮”。就让我们跟着老嬉皮的岁月脚步,在《一瓢纽约》里,见识一个即浩瀚又渺小,即现实又梦幻,即前行又回看的纽约吧!
读者千万不要以为张北海会用像“伊拉克战争”和“911”那样震惊世界的事件来描述纽约。书中的他完全像一个城市的看客,多数时间都着眼于身边人们的衣食住行,他没有多远大的理想,吃喝玩乐逛世界才是他的人生所得。怪不得他在自序里说:生存环境决定了作品内容。我觉得他奉行的是“人生态度决定了作品内容”!
开篇的《24块美金的传奇:一张“出生证”和一笔遗产》讲述荷 兰人是怎么从印第安人手里买下曼哈顿,最终以24块美金的交易当成纽约建都的根据,这个故事倒是完全符合张北海的“懒散”情趣。人生无需刻意,世间必有传奇。
但是,如果按那篇《美国国债》的算法,我们老早就不羡慕美国人的汽车洋房冷气开放了!可我们也好奇美国人欠了别国那么多钱!怎能安然入眠?可不仅美国人睡得好,就连旅居纽约的张北海仿佛也染上了“顽疾”,先东一篇调侃“大中央火车站”,后西一篇再褒贬“时代广场”,悠哉快活得不得了!人世间,谁会在意谁欠谁多少钱!
在《独特天空线》里,张北海说:你瞧见曼哈顿楼顶上的存在一百多年的旧式水塔了吗?它会逐渐消亡。还没等你来得及悲天悯人,他便 忙不迭地告诉你:“别忘了,已经有四十五亿生命的地球,再过六十亿年,也要给逐渐膨胀扩张的太阳给蒸发掉,那你还去担心纽约这个独特的水塔天空线吗?” 嗨,真是位不食人间烟火的老嬉皮。
可是,我觉得多年漂泊在外的张北海是食“乡愁”的。他说纽约的苏荷就像中国的梁山泊,而流落在此地的韩湘宁、陈锦芳和陈丹青等艺术家们个个都必须活得像条好汉。张北海像好汉堆里的带头大哥,每个人来“梁山泊”,有事都找他,听说阿城第一次见侯孝贤就是在他家。可他对美国的“文艺”另有看法,说“好莱坞”那就是美 国梦。我想他心里一定在暗自附和木心的话:人生如梦倒好了,人生不如梦,是醒不过来的现实。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活法,纽约的中国人也活不成E•B•怀特。
读着书中的说吸烟的《吸烟者的悲歌》、谈喝酒的《酒戒》、论死亡的《讣闻》、还有说着装的《西装与便装》、谈穿鞋的《帆布球鞋》、讲吃喝的《啊!火鸡》和《乌鸦炸酱面》,我们也不知道张北海是想为我们造梦,还是要从梦里把我们拉回现实。
总之,张北海的奇思妙想和妙语连珠让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内里像木心,笔触像董桥,情怀上多少有点钟阿城。忽然想起他唯一一部小说《侠隐》中的主人公李天然,也是个淡定从容、神乎其神的角色,真像他自己啊!好期待姜文拍出像模像样的北平生活。
在书中,我们读到一个“要冷气,不要诗”的张北海,说不要诗的男人,心中一定已经写满了诗,谁还管他年庚几何!

黄仁宇说英国历史学家艾诗立(Maurice Ashley),研究克伦威尔的权威,年轻时曾著《克伦威尔:保守的独裁者》对克氏全无好话,公私行止一无是处。20年后又著《克伦威尔之伟大》,坦白前书乃在墨索里尼和希特勒阴影下写成,把憎恨独裁的心情推及到历史人物。由此,黄仁宇告诫我们读史要存戒心。
为什么我们看到的东西会被情绪和观念所左右?难道人本来就不具备一双客观的眼睛?难道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就那么实用主义和情绪化?
认识的过程好象是:眼睛只能看见现象,不能看到一个所谓事实。但是我们又总是要一个事实,在观察时会根据情绪和观念的需要选择性地抽取(换个说法就是注意到)部分现象拼凑一个事实。而把别的现象乎略了,或者说没重视它们。用耳朵听时也一样,每当别人陈述一些现象时,我们总忍不住要问“那这些意味着什么呢”,“这说明什么问题呢”,“你倒底什么意思呢”。纵然嘴上没说出来,心里也在琢磨这些问题。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类似预设结论那样的东西,不要那一大堆乱哄哄的片段信息。那一堆片段本身没有意义,对我们的后续行为没有指导作用,很快就会被遗忘,除非有一个主题来组织它们。而那个主题就是所谓的观点(观察的角度),那个当时不容置疑,20年后被全盘推翻的东西。

三毛是一路读来的作家,她长居我的心间。不时翻翻她的作品,每读一遍便会更加熟习,亦会多新的感受。也许有时会没了新鲜感,但是那份老朋友般的感受已然形成,便愈加割舍不下。
一直伴着三毛活灵活现展现在书中的便数那西班牙老公荷西了。读三毛全集的前几册,竟甚至喜欢这大胡子男孩多于三毛——这样一个艺术化而又能居家的男人,一个对三毛痴心一片的男人,一个为了理想付出一切的男人。不叫苦和累,默默为自己的家奉献,即使连续加班也坚持不用三毛父亲汇过来的钱……三毛让我嫉妒,荷西让我感动。
但是这样的荷西,终究是走了。在潜水中,荷西意外丧生。三毛成了另一个“未亡人”,她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中。而荷西,这个一生热爱大海的人,终于将他的生命献给大海。
荷西葬在从前他与三毛常来散步的墓园,那是一处高岗,坐在那里可以看见荷西从前工作的地方,看见古老的小镇,蓝色的大海。
荷西走得匆忙,他刚刚三十岁,甚至说生活经验还不甚丰富,一切的一切还没有体验。三毛在她的文章里面一遍又一遍自豪地宣称“荷西苦恋我六年”,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三毛亦苦恋荷西六年。如此来之不易的爱情,他们甚至还没有多少时间彼此磨合,便被生死两隔。
命运如此不公。
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收录的一篇叫《一个男孩子的爱情》。她与荷西的相遇,相识,相知,直到相恋,都展现在这里。最令我感到悲伤的是末尾编者楷体字打出来的在括弧里的一句话。
“说到这里,三毛的声音哽咽,她在台上站了很久,再说不出一句话,演讲中断……”
或许语言在生活面前是苍白的,或许语言在所有时候都没有色彩。三毛与荷西的点点滴滴,一篇文章,一本书,甚至一个系列亦讲不完。三毛是个绮丽的女子,她的思想,思维,人生观,价值观,都异常出众。幸而遇到荷西,这个世界上唯一可以配得上她的男孩。从《背影》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我读到的三毛不再如初期,她的叙述似乎不再张扬,转为内敛。
我想这多半是荷西的死造成的。
古今中外,知心挚友不多。而如三毛与荷西般既是挚友又是夫妻的,便又更少。有人说三毛自杀正是因为她的不洒脱。我看不然。荷西离开之初,在三毛哀而不伤的笔调里,我仍然读到三毛对人生的坚定态度。或许三毛之死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别人去怎么评价和谈论,也都只是别人之菲薄,三毛依然华丽。
而三毛的书,三毛的文章,亦成为经典。在只字片语中,朦胧着有个男孩叫荷西,依然冲我们微笑。

我老妈是个不太虔诚的香客,成天对我说这种东西呢“不可不信,不可全信”。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如今佛教复兴运动在一些团体的推动下蓬勃发展。我们小镇为此决定拆掉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来修一座大庙。原因是本来学校就建在了当年香火旺盛的寺庙上(八十年前就损毁,文革时被彻底夷为平地),而居民每每逢年过节都还是在学校围墙上上香进贡,当局或许是为当地居民考虑,或是为了发展旅游业,谁知道呢,领导干事只有干完之后我们才能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事。
其实这座庙已经拆除了有几十年了,但即使现在这里是学校,香客的孩子或者是孙子在里面上课学习唯物论,也不妨碍她们在这里祭奠他们的迷信(没有带贬义的意思,只是反映了我自己的取向)。
迷信是件可怕的东西,我一直这么觉得。
吴思老师的《潜规则》中,也有和我老妈相似的一段论述,他说那些所谓的因果报应、下地狱或者是断子绝孙之类的迷信式的诅咒是有其效果的,其实无神论者是少数,很多人都相信有个什么东西在自己头上,虽然自己也不清楚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因此:你可以不信,但是又不敢完全不信。这就是“迷信”的力量。要是真有怎么办呢?这是人们所担心的。
如果将其贯彻到潜规则中,在贵国二千年来没一年是“良年”的历史上,那些贪官污吏们所欺压百姓,如果他们连迷信都不信,那贵国人民要多受多少苦头呢?有个亦真亦幻的东西笼罩着他们,他们的原始的欲望才不致让百姓“受尽苦头”。本来百姓要受十分苦,看在不具名的老天爷的份上,实际上他们给了百姓八分苦来受。这就是有点信因果报应的官员对潜规则的自我约束。
“关帝庙塌完了,语录牌拆掉了。过去的问题仍在,过去的努力却消失了。目前意识形态舞台上,回荡着高昂的陈词滥调,演出者战国争雄的故事。而最终决定胜负的,大概是台下和台后的现实世界里发生的事情。”
是啊,如果迷信的消失真的会让草菅人命的事情变得没那么可怕,那还不如全民迷信的好,现在的问题是我们的迷信消失了,孔子都被《孔子》成那么一副模样,我们新的“迷信”并没有被成功的建立起来,都试图建立的六十年了,中间有过老式的对人的迷信,有过红色主旋律的迷信,有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迷信,有过相信关键词过滤的迷信,但很可惜,没有一种迷信激起了全民的崇拜。现在的情况是超女倒下了还有千千万万个超女,即使李宇春不行了我们还有曾哥,我们要建立自己的迷信,我们可以建立自己的迷信,而不是听从你的。我们对你们的潜规则已经感到厌恶,即将达到某种程度的难以忍受,我们可以建立自己的规则,是手机投票的规则,是尖叫的规则,或许不一定那么的公平,但起码我们是光明正大的。
在帝国体制下改良的效果是那么的微弱,所以两千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多大的改变,流水的王朝一个接一个,因为:人是理性自利的,人们都要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只要贪污的风险不大,贪污就是他们的最佳策略。只要这种最佳策略存在(可以预料这种策略必然长久存在),那么无论是朱元璋式的底薪严打还是如今的高新养廉,都不可能有多大的效果。薪水低,你会想多捞点钱,薪水高,他可以拽拽的以不太在乎你那点小钱的姿态来多讹诈你一点。
孟子说: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话说的暴发户朱元璋先生很不高兴,于是他几乎没怎么想,就把孟子的著作审查了一遍,肆意加以删改,甚至还把孟子的牌位逐出了孔庙,多么厉害的一暴君啊。只是事实上不止他一个帝王有这样的嗜好,可以说,几乎每个帝王和像帝王一样的人都有这嗜好。科技进步了,删书变成了超级防火墙的使用,这个功力就显得深厚了不少,我们的技术不咋的,但在这些特定方面还是相当了得的,所以人家美国的网络防护就比贵国差多了,看,我们能在虚拟的网络上筑堵墙,你美国佬行吗?古有长城,现有防火墙。所以我们自认为很安全。哎,至于那个小破城墙有没有发挥和发挥了多大作用我们就不敢评价了,同理,对防火墙,我们也不知道如何评价,想要看评价,敬请翻墙而过,墙内都是潜规则。
潜规则之所以能成为一种通行的规则,是我们的社会如此在运作:我们发现,原来上边是很想让我们媚的,诱导我们媚,暗示我们媚,强迫我们媚,不媚就有祸。那下面呢?上面一级一级索媚,就一直媚到百姓身上了。一到百姓身上,就不能称之为媚字,而是“盘剥、索贿、欺压”诸如此类词语了。反过来,从下到上,这个原则是这样的:村骗乡,乡骗县,一级一级往上骗,一直骗到国务院。
正因为一级一级往上骗,所以百姓在蒙冤或者自以为蒙冤的时候喜欢上访或者趁着总理视察的时候来个告状,然后总理派个调查组下来,一切真相大白。结局很美好。这和古代的拦路告状和钦差大臣的方式是一致的。
所以贵国一点都没变,百姓总认为自己所处的村镇接到区城市到处充满着贪官污吏,而省里,国务院都是些一顶一的圣人,这是对人的迷信。只要我能去上访,能搞出些声响来,让这些圣人听到我的冤情,我的问题就能够被解决了。皇帝会派个钦差大臣来秉公办事,查清真相;而现在,国务院每年向各地派遣出各式各样的调查组,他们的任务就是钦差大臣们千年来所一直在干的事情。一切似乎都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1934年,林语堂开始用英文写《吾国与吾民》,第二年由赛珍珠的出版公司在美国发行,9月出版,到年底时已再版了7版,登上了美国畅销书排行榜。其后被译成多种欧洲文字。普遍认为,这本书让西方人知道了何谓“中国文明”。起先以为他是写给西方人的,但他对祖国爱之深,责之切之心浮然纸上。或者更确切地表述,是林语堂在自序里的说法:“我堪能坦白地直陈一切,因为我心目中的祖国,内省而不疚,无愧于人。我堪能暴呈她的一切困挠纷扰,因为我未尝放弃我的希望。”
赛珍珠是促成《吾国与吾民》的幕后人士。“当时西方人了解中国,一种方法是直接到中国来看,另一种是透过到过中国人的写作。但赛珍珠认为,所有人在叙述中国的时候,不是太包庇中国,就是太苛责中国人了。她觉得能够跳出这两种态度,能够持平而宏观地来看中国,并且有很好英文能力的人,非林语堂莫属。”林语堂研究专家,曾担任中国台湾林语堂故居执行长的林明昌博士告诉本刊记者。赛珍珠作为一个与中国保持若即若离关系的作家,对中国有一些尖锐但不失为真实的感悟,她对当时中国思想界的观察写在《吾国与吾民》的序中:“新时代促各种学说乘时而兴,纷纭杂糅,几乎扯碎了青年们的脆弱的心灵。他们被灌输一些科学知识,又被灌输一些耶稣教义,又被灌输一些无神论,又被灌输一些自由恋爱,又来一些共产主义,又来一些西洋哲学,又来一些现代军国主义,实实在在什么都灌输一些。侧身于顽固面守旧的大众之间,青年知识份子却受了各种极端的教育。精神上和物质上一样,中国乃被动地铸下了一大漏洞。”她觉得这种矛盾的情况造就的游移不定的青年,很容易接受许多革命领袖的宣传,认为所谓中国之落伍,是出于外国的政治和物质的势力伸入的缘故,而把一切原因归咎于外国的侵略。却忘记了中国历来的时局变动实与外国不甚相干。“一个革命领袖往往当他地位一旦巩固,即变成保守而腐败起来,不殊于旧式的官僚。”她觉得这其中的原因存在于中国内部,而爱国智识青年却自顾自地分为二途:“其一抑郁沮丧于国家之现状,其一则欲掩盖其实况于外人。”直到赛珍珠从英文期刊上看到一个人的文章议论大胆、新鲜准确,自然优雅,注意到作者林语堂的名字,觉得这正是她梦寐以求的合作人选。
在林语堂在上海的家,赛珍珠和林语堂一拍既合。因为林语堂也正想写一本关于中国的书,“说一说我对中国的实感”。林语堂接下写作任务后,度过了十分辛苦的10个月,因为期间他还要办多本杂志,他的女儿在回忆录中写到他每天清晨既写,孩子们被母亲隔离于父亲的书房,她们只能从锁孔中以窥一二。林语堂有时两页,有时四五页,最后一天写了19页,在庐山脱稿。他设想超越国家、民族与语言的隔阂,写一部有关中国社会、文化和生活哲学的著作,让更多的西方人对中国人及其文化有比较客观、全面的认识,他也做到了。赛珍珠在序中说“终于有了一本书满足她一切热望的要求”。林语堂在和赛珍珠的合作上吃了大亏已是后话,一般图书出版作者是拿10%左右的版税,而赛珍珠代理林语堂的书却拿了50%,并且版权还不属于林语堂。林语堂和她打官司,她打电话给林太乙问,你爸爸是不是疯了?
“在1930年代,中国文化人面对中国的文化现象和状况是相当尴尬的。”林明昌说,“那时候,最早留学东洋和西洋的人陆续返国,相对他们所了解的日本和西方国家,当时的中国各方面都不如人意。不仅是科技和工业,还有文化,艺术,各个方面都比较落后。这种感觉使得所有中国知识分子要想向世界介绍中国的时候,都有种强烈的焦虑。面对西方,他不能用檄文的态度来论述中国,一个客观原因是,如果中国那么差的话,那西方人肯定没兴趣关心了解了。他也不想写想象中的理想中国,那又太过矫情,这种焦虑感很强烈地投射在《吾国与吾民》中。”
就像他曾经的朋友鲁迅一样,在早期的文章中,林语堂评论中国的时候,用词也是非常激烈。显然目标读者不同,他的态度有所不同。似乎明了“门里是个世界,门外是个世界”。这在他为1932年在牛津大学的演讲稿《中国文化之精神》所撰写的前言中得到证实:“东方文明,余素抨击最烈,至今仍主张非根本改革国民懦弱萎顿之根性,优柔寡断之风度,敷衍逶迤之哲学,而易以西方励进奋斗之精神不可。然一到国外,不期然引起心理作用,昔之抨击一变而为宣传,宛然以我国之荣辱为个人之荣辱,处处愿为此东亚病夫作辩护,几沦为通常外交随员,事后思之,不觉一笑。”
“在写《吾国与吾民》的时候,从开始写中国人的性格,中庸之道,中国人的心灵,其中还透着很多焦虑和挣扎,慢慢过渡到讲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忽然前面的道路就打开了。他从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他这样的中国文化人从中国的传统书籍和自己的生活中,深知有另外一个世界,而且这个世界是相当美好且高雅的。如果连上《吾国与吾民》的下一本书《生活的艺术》一起看,就非常明显了。”林明昌说。《生活的艺术》是林语堂从《吾国与吾民》的一个同名章节中延伸出来的一本书。在这一章节中,他以“倘若不知道人民日常的娱乐方法,便不能认识一个民族”开始,激情四溢地写中国人在吃住行玩乐上的闲情逸趣,告诉西方一个他们只能望其项背的世界——古代中国的无以伦比的审美能力。
林语堂女儿们的日记《吾家》,里面写到她们家第一次出国的情景,大约是1935年前后,林语堂刚写完《吾国与吾民》,定居美国开始写《生活的艺术》期间。她的女儿记述外国人怎么样问她们小孩问题:中国人头上为什么戴着碗?中国有椅子吗?问小孩子,你吸鸦片烟吗?你用鼓棒吃饭吗?你为什么不裹小脚?你们穿着睡衣(非上海阿婆的睡衣套装,而是指长袍马褂)上街吗?那时外国人对中国不了解到如此程度。现在的人可能很难想象,1938年的美国年度畅销书,是一个中国人教他们“The Importance of Living”(《生活的艺术》的英文原名)。
1895年。,林语堂生于福建漳州的一个基督教牧师家庭,在上海圣约翰大学读英文,哈佛大学读比较文学硕士,1922年获得德国莱比锡大学读语言学博士学位。“像林语堂这样饱受西学之士,才有可能从文化差异中捕捉到中国文化的独特之美。” 林明昌说。“鲁迅和林语堂他们两个面对社会和中国态度很不一样。鲁迅是个现实感很强的人,他采取的方式比较激烈和直接,林语堂是一个浪漫文人,他的现实感不像鲁迅那么强烈。在他的书中始终有种特殊的感觉透露出来,就像一个圣徒一样,不管外面是怎样的乱世,你仍然有你的宁静天地。这在当时的中国是无法理解的,国难当头,你竟然还在谈闲适,谈幽默生活。虽然那时也有很多中国读书人喜欢林语堂,但相对当时那个大的氛围,林语堂强调的这种生活的态度,和当时陷入危难中的国家格格不入。”
辛亥革命之后到卢沟桥事变之前,中国社会的不安定导致文化人必须去思考中国到底出什么问题了,我们该怎么办。胡适从美国回来,带回来全盘西化的观念,钱玄同提出全盘欧化的观念。鲁迅在做中国国民性的大批判,就连徐志摩也写了《梅雪争春》。1926年3月18日,林语堂接到他的学生刘和珍君打来的电话,以学生自治会的名义请准停课一日。“三一八惨案”后,时任北京师大教授兼教务长的林语堂,因支持学生爱国行动也在北洋政府当局通缉之列,于是接受了厦门大学聘任,当年5月南下。他还推荐鲁迅、顾颉刚、孙伏园等也去应聘。第二年,几位名教授因为受到排挤冷遇纷纷辞职,林语堂从厦大辞职去了武汉,担任武汉国民政府外交部秘书长,这是他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官场生涯,然而武汉又让他失望至极。他表明“对革命感到厌倦”,此后一生他再也没有踏入政坛半步。
孔子说:“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林语堂在武汉的生涯结束后写道,“我不梦见周公,也很久了。大概因为思想日益激烈,生活日益稳健,总鼓不起勇气,热心教育,热心党国。不知是教育党国等事不叫人热心,还是我自己不是,现在也不必去管他。从前,的确也曾投身武汉国民政府,也曾亲眼看见一个不贪污,不爱钱,不骗人,不说空话的政府,登时,即刻,几乎就要实现。到如今,南柯一梦,仍是南柯一梦。其后,人家又一次革命,我又一次热心,又在做梦。……人生总是由理想主义走向写实主义之路。”离开武汉后,他开始了他的上海时期。他的女儿林太乙在《林语堂传》中记述,在上海,他和一群留学归国精英交往,比如“比英国人还像英国人”的吴经熊,风流才子邵洵美,这些人搞了一个“星期一晚间俱乐部”,围炉聊天,太太们在一边交流舞蹈和美容。看他交往的这些人,已经知道他不会再写激烈的文章。邵洵美他们出名的是有的是贵族气质,对财富,对仕途,都没有野心。也是在这个时期,林语堂脱下从来笔挺的西装,穿起了长袍马褂。
那个时候的所有文化人都关心国家的前途,每个人用各种方式书写对国家的担忧。同样是失意的伤心人,他没有像鲁迅那样直面惨淡的人生,俩个朋友渐行渐远。在上海,林语堂强调起从他1924年就开始提倡的幽默,“幽默”这个词汇是他最早翻译出来的。马上就要被侵略了,每一个人都是觉得应该好好为国家做点事吧,谢冰莹写《女兵日记》,讲女人从军为国家做事,大家觉得应该是这样的。这样的书立刻获得每个人的认同。“唯有林语堂跳出来说,我们要幽默,我想他是他在用他的方式安慰民心。这并不代表他不抗日。”内地的读者一般很少知道《吾国与吾民》第10章的存在。王明昌告诉本刊记者,“1939年英国版出版的时候,林语堂补进去第10章——《新中国的诞生——中日战争之我见》,怒斥日本人侵华,其中他做了分析为什么日本必将失败,他就是要告诉国际,你们千万不要放弃中国,因为日本人必定是要失败的。《吾国与吾民》不仅仅是增进对文化差异性的理解,也是对中国国民性的一个深刻总结和记录,现在看来也非常适用。”王明昌说。
“我到内地出差,经常碰到老教授抱怨现在的年轻人,他们对我说,你没经历过动乱,你不知道。我就会心一笑,因为那些都是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中早写到过的。”林明昌说,“林语堂在书的最后,为未来的中国和人类提示了一个浪漫而理想的生活方式,我们现在讲的“乐活”“慢活”的概念,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那个时代早就提出来了,对当代特别适用。在当时是很难被理解的。他的虚无主义可能是他和鲁迅在性格上和生命情调上最大差异。但在当时也起到了很大的外交作用。在整个社会文化当中长期的价值是,让大家去轻松面对现实的压力,一个人不可能长期紧张。最大意义还在未来,它会绵延30年,50年,70年以致更长。”
1934年,林语堂曾在《吾国与吾民》的序中写到:“写了这本书,我将冒犯许多阐述中国的著作家,也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祖国的同胞和一般爱国大家。此辈爱国大家——鄙人与之实互不干涉,因为他们的偶像,不是我的偶像,他们的爱国思想也不是我的爱国思想。说不定我也同样爱我的国家,可是我常小心翼翼在他们面前隐藏起来。”1940年代,林语堂倾其所有研制中文打字机,失败了,50多岁还在为还借款在法国南方小城笔耕不辍。林语堂在美国住了几十年,终生没入美国籍,1965年举家迁回台湾。1953年,林语堂给宋美龄寄去自己最新出版的一本新书,这一年也是林语堂与赛珍珠彻底分手之时。宋美龄此时第一次提出希望林语堂与家人到台湾。林语堂在回信中提到他没有到台湾是因为发明中文打字机破产了,没有钱回来。林语堂生命的最后10年,住在阳明山上被赠与的别墅中。他亲自设计,庭院是地中海式建筑风格,院子里种了竹子养了金鱼,书斋仍然沿用“有不为斋”,他去世后就葬在后院,墓碑是好友钱穆所题。现在作为“林语堂故居”对外开放,同时开放了林语堂图书馆。林语堂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来台后24快事》,多少解释了他为什么选择回到中国。“初回家,居在山上,听到隔壁的妇女用不干不净的闽南语骂小孩,北方人听不懂,我却听得懂,无以快哉。在电影院,坐下,听到隔壁的女郎说起乡音,如回故乡,无以快哉。”他曾经说过,“大约有半个世纪了,我一直没有回到故乡,但家乡一草一木,低首缅想,历历如在目前。有时在梦中游故里,依然看见门前那清澈的溪流,映出自己儿时的形象。”

这本小说由江户川乱步的四个中篇组成。四篇小说分别是《阴兽》、《虫》、《鬼》、《石榴》。从这几篇小说,可大致了解乱步的创作思路,以及他对猎奇小说的专注和向往。
《阴兽》讲述的是一个推理作家与一位美丽少妇的故事。这个短篇放到现在来看,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诡计方面,也是看了开头,猜得到结尾。特别是乱步用大量笔墨来渲染大江春泥这个神秘作家如何如何神秘,如何如何不以真面目示人的时候,我相信大多熟读推理小说的读者都会会心一笑。这种感觉在乱步的小说中比比皆是。如果只是这样,那《阴兽》不能算是杰作,充其量打个及格分,可在小说最后的逆转,真是点睛之笔。可以说,这部小说最精华的地方,就是最后推理作家的心里独白。
《虫》是我在这部集子里,最喜欢的一篇。或许每个人都有猎奇心里,都有窥探未知事物的好奇心。我记得有一个广告词写的特别好,大意是「阅读,让你转身入境」。正常人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去犯罪,也不会有恋尸癖,但文学的伟大就在于让我们体会那些自己无法去经历的事。小说主人公因为得不到所爱之人的心,便将其杀死,藏尸于家中。随着时间推移,尸体会腐烂,焦虑的主人公想尽一切方法阻止「虫子」吞噬美人的尸体,最终还是徒劳。这个故事,看得我心惊肉跳,但又不忍释卷。这种残虐变态的故事竟有如此吸引力,真是把乱步小说魅力发挥到了极致。
《鬼》相比之前两篇,更像是一部本格推理小说。当然,开篇野狗吞噬女尸的桥段,很有乱步的风格。另外,凶手所用的诡计,恕我读书少,不知是不是乱步原创。毕竟在万年小学生的推理剧中见过类似的手法。如果真是乱步所创,那还真不错,特别是在那个年代。这很重要。因为推理小说一直在进步,读者也是,正如我读到「火车」和「被杀的人偶」时已经猜到诡计一样,乱步推理小说的缺点在于——太喜欢故弄玄虚。而稍有阅读推理小说经验的读者,总是能在一开头便察觉出他的意图。
《石榴》是这部小说集的最后一篇,看得出是乱步最花心思的一篇。小说以两个推理爱好者闲聊为始,牵扯出一宗数年前的旧案「硫酸杀人事件」。核心诡计是乱步最喜欢的手法之一,也不新鲜,看个开头也能大致猜出一二。在这点上,乱步不能给我带来什么惊喜。但是在杀人手法上,却充满了乱步式的幻想。开篇的疯狂画家描绘尸体的画面,也极具冲击力。这种在妖冶风味下点缀的本格推理,让人在疯狂之后回归理性的感觉,恐怕也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至于书名,何为阴兽?解释有很多。乱步想表达的,应该是隐藏在人心的「阴兽」吧。不过乱步笔下的罪犯,恐怕也只存在于乱步小说的世界。想以此来表达对人心阴暗面的描写,恐怕力度不够,也不真实。正如他自己所说,浮世为梦。乱步的小说,也是一场梦。

那是一段最璀璨的岁月,那些日子那块土地上的人们,都有着孩子般晶亮的眼睛,纯真而质朴的笑容,简单而纯粹的梦想。
斯诺,这位“中国人民的美国朋友”,在那个动荡充满未知的年代,孤身前往被一群称作“赤匪”人们所占据的根据地,用他旁观者冷静、客观但又带着些幽默的笔触,在文学作品中赋予了那段岁月,那些活生生的人永恒的生命,并开创性地将那些从未有人报道过的根据地组织形式、生存现状乃至长远的政治追求逐一细致阐述。
即便在近八十年后的今日,当我伏案阅读他流淌的文字时,其中一些细节依旧能够触动我,让我觉得那些时间空间距离都无比遥远的人们在冥冥中跟我产生了某些感应。
斯诺笔下,他所遇到的那群红军战士,大多有着红扑扑的脸蛋,亮闪闪的眼睛,旺盛充盈的精力,率真爽朗的性格,甚至就连他们口中不停冒出的,如同从政治课本上抓起来硬塞进脑袋里的马克思主义词汇与言论,都那么活生生带着些泥土气的可爱。
大抵是斯诺作为一个美国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个人意识”吧,即便那个群体中的每个人都不愿轻易谈起自己的个人功绩,即便从他们口中得到的关于政治与红军的理解大都那么千篇一律,让人不禁怀疑是从他们的识字课本上一字字翻印到脑袋中一般,斯诺作为一个优秀的、有着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会套话”的记者,依旧执拗地想从他们的口中获得关于他们自己的故事,关于一个个人的故事。
事实上,他也的确成功了,凡是与他深谈过的人,都亲自讲述出了他们的故事,他们参加红军前经历的人生,甚至是融着血与泪、饥与寒,他们都那样淡淡地,仿佛发生在他人身上一般轻描淡写讲了出来。不论是如今已被反复研究的毛泽东、朱德、彭德怀,还是当年红军队伍中有着传奇性名声,缺着两个门牙露出一脸孩子气笑容的徐海东,甚至是那一个个失去了名字早已淹没在历史潮流中的“红小鬼”。
在当时看起来费力又不讨好的努力,换来了斯诺离开苏区时十三本密密麻麻的日记,换来了他心中对那时的红色政权最真切的感受,换来了让当时苏区以外被舆论控制阻绝的人们得以解心中之惑的密卷,更换来了如今我们回首八十年前的那段历史时最有力的佐证。
几十年后,斯诺的祖国又有一位青年怀着一颗不甘平常的冒险之心来到了中国腹地的一座小城,也是用这样的方式,一个个人的谈,一件件事的听,一个个问题不厌其烦地反复询问。即便最终,那本《江城》被认为只反映了“一小段特定时期内中国的某个小地方”,却还是成为了全世界甚至我们自己擦亮眼睛,细窥中国的一个窗口。
或许,我可以这样以偏概全的总结说,这是美国记者的一大“通病”么?不止他们,还有被誉为美国新闻报道圣经的《美联社新闻报道手册》,还有作为非虚构作品流芳的卡波特的《冷血》,都是不惜花费如此多的力气,用远超出一般报道周期的时间,付出作者自己的心血与感情,去走进那些即将到他们笔下的人,冷眼旁观也好,身临其境也好,只求换得一个个在纸上立得住的骨肉丰满充满着生命气息的人。他们会呼吸,会焦虑,会喜悦,会忐忑,甚至会骂娘,会贪小便宜。
我不知道是否这样的文字就是最佳,但我知道这样的文字让千千万万的人们爱读,它能够流传至今依旧生机勃勃,它能胜过千万字刻板教条的政治宣传,它更能让那些生硬编造肆意拼贴的文章无地自容。
无论是卡波特的《冷血》,彼得的《江城》,亦或是斯诺的《西行漫记》,我皆是拿起后便不忍释卷,只因那文字中的人就像活灵活现在我眼前。当时间匆匆流逝中,书页从我指尖不断翻过,我合上封皮的那个瞬间,恍如一场大梦初醒。在那梦中,我跟他们同出一地,我与他们一齐嬉笑怒骂,一起悲痛哭泣,一同紧张焦虑,而从梦境再度坠入现实,是那样让我无措甚至恐慌。
尤其是《西行漫记》,从书中走出,我意识到那些充满稚气,仿佛永远那般活泼的红小鬼们,或许在之后十几年接连不断地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中早已身首异处,不知葬于何处,或许坟上都已青草萋萋。我记起在那段岁月中用最真挚的感情对待身边人的那位领导者,在之后的几十年间做出了一些决定,那些决定让多少家庭分崩离析,让无数苦痛无处宣泄,让整个国家碎如散沙。我知道那个被他麾下东北军敬仰,有智谋有胆识有感情的张少帅在之后漫长的几十年中自由不复,过着阶下囚般的生活。而最让我难过的几近落泪的是,当时那些仿佛空气中都可以嗅到的梦想,那些即便饿着肚子吃草根也没有被动摇的决心与希望,那些最真诚乃至甘愿为之献出生命的信仰,到底是在哪一时哪一刻就像风中的轻烟、沙漠中的一片海市蜃楼一般,从我们眼前消失不见了呢?
难道是因为世事变迁,个人命运亦或是国家命运,终究注定无常?或许那时的斯诺没有预料到,整个苏区最聪明的头脑们都没有预料到的,未来在某个时刻转向了另一条道路。没有人说这条路是错的,而且我们依旧毅然决然绝不回头的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只是,在偶尔回望的时候,我从心底生出疑问,如果让我放弃当下的物质富足,生活安乐,去感受那时发自内心的信仰与最纯粹的快乐,我是否愿意?至少我知道,答案不是否定的。

最早了解到多重人格,是很小的时候看的一个电视剧,古装的,忘记叫什么名字了,里面有个姑娘,有时叫灵枢,有时叫素问,这两个名字都很美,而且都是中医古书的名字,所以多少年过去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应该也是这部剧里,最后,这两姑娘隔着镜子,终于相遇。然后素问死掉了,灵枢留了下来。
所以在豆豆高分小说里看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就随手下了下来,以为会是心理有关的小说的。
上次写到这儿就跑神了,也就丢下了。
鉴于失业在家实在没事,就坚持写下去吧。
其实这篇小说很一般。
说是心理学小说,好像也算不上,只是拿多重人格做了个楔入点,再加上一个可以感情代入的女主角,还有学校心理老师的女二,研究边缘课题——灵魂脱离的男主,算算这么多,其实也算是心理学小说了。
对了,感情代入和灵魂脱离真的是有这回事的么?
文中说到,感情代入是一种返祖行为。在没有语言的时候,感受周围人的感情波动是接收信号的一种形式。后来有了语言,直接对话就可以简单迅速的传递信息。可是到现在,你看到的有可能是假的,听说的也有可能是不对的,反而是感情代入这种特异功能才能知道语言行为背后的真相,实在是一种悲哀。不过感情代入也许也算不上特异功能,大家或强或弱应该都能感受到周围人的心理变化,高兴,悲哀,沮丧,厌恶,喜欢,有些人对周围人情感变化的感知敏锐一点儿,有些人会迟钝一点儿。
特别有意思的是,小孩对感情就会很灵敏,慢慢长大反而越来越迟钝。仔细观察可以发现,一般比较有小孩缘的,要么是特别喜欢小孩子的,要么就是本性比较亲善的。小孩子也许听不懂你说的是什么的,但是可以感受到喜爱与善意的情绪。
又扯远了,话说,像由香里这样极致的感情代入真的存在吗?
那灵魂脱离与濒死感受呢?
小说以这些谁也不知真假的神秘话题为背景,制造了真实又遥远的恐怖。随便读读,不多想也就觉着没什么大不了,小说也没有太多描述周围的恐怖气息,给人感觉最深的是人群中闹哄哄的感情,是地震之后坍塌的五层实验楼,是真部在被提及高野弥生死亡时无法隐藏的内疚,可是无法逃脱的叽良的灵魂,无孔不入的追逐与不露痕迹的躲避,最终终于无可避让,正面交锋,摄人心魄的同归于尽,是成全了真部的内疚,也是成全了弥生的深情与怨愤。这理应是高潮和结束,可是由香里发现了憧子,这个被弥生的残忍启发得到,可以无息控制别人心脏跳动的人格——原来这才是小说的最激动之处!小说生生停在了这处!这样的结束,是失去与其抗争的意志,是无可避免的绝望,结局无论如何都无可避免的无法挽救,那就这样结束吧。我很喜欢这样戛然而止又意料之中的结尾。
我不喜欢的是,前面太拖沓的切入。从心理救援到认识千寻,识别十三种人格,叽良的神秘,高野弥生寻找过千寻,再到由香里与真部认识,前面这一系列的铺垫太平淡细致消耗耐心了,终于看过了这些,知道了来龙去脉,高潮才一个又一个的扑过来。
所以会觉着小说比较普通,没有太大亮点。

谈到创世,唯物主义者大多论及宇宙大爆炸,有信仰的宗教信徒们则往往根据信仰的不同而有诸多说法。作为一位天主教徒,又再作为一名法律学人,我在购买《法律创世记》之前,对图书封面上的黑体字“从圣经故事寻找法律的起源”可谓充满兴趣。一方是上帝箴言,有信者的至高圣言,另一方则是与自己事业兴趣密切相关的科学,“犹如”两个毫不相干的领域发生了交叉。到底是相互渗透,还是激烈碰撞,我十分期待。
而翻开书本,事实证明,这样的交叉是极其有趣的。对圣经不甚了解也好,抑或对法律只有概念上粗浅的认识也罢。作者艾伦•德肖维茨这位曾为辛普森杀妻案、爱普斯坦嫖宿幼女案等许多著名大案担任辩护律师的美国著名律师似乎都打算用深入浅出的分析与讲解,把《创世纪》中交代的蛮荒时代中几个难以捉摸其背后道理的故事剖析给大家。全书分为三大部分,若干章节。其中第一部分作者阐述了自己为何要讨论《创世纪》。第二部分也即是故事部分,作者采用先引用一段具有争议性的经文故事,再旁征博引各路神学家、解经家甚至历史学家的“特色”理由为之正名,经过一番辩证批驳之后再引导读者思考的办法讲述了书中十则极具争议性的《创世纪》故事。尽管德肖维茨声称自美国职棒世界大赛的冠军争夺赛中道奇队打败扬基队随即移师洛杉矶以后他才有了对上帝的信仰,并称“上帝真是高深莫测”,但是行文间德肖维茨并未将信仰简单等同于毫不质疑地相信。反而,不光能看到德肖维茨在不停地评论故事中人类角色的各色行为、话语的同时,也能看到他毫不避讳、毫不吝啬地对上帝展开的质疑。这对于我的思想是一个相当大的冲击,如何保持信仰,而又能够更加通顺地解释这十则故事成了我茶余饭后的每日必修思考。最后,第三部分,作者给出了自己的思考与讲解,发人深思。
十则故事当中,我尤其喜欢第七则,雅各行骗——也受骗部分。雅各作为《创世纪》所载族长中极为复杂而又饶富趣味的一位,一生之中充满伟大事迹,并且也全心服侍上帝。但是偏偏人无完人,他自己终其一生都在行诈使骗,而诸子也克绍其裘,走了一个骗人而又被骗的独特人生。
雅各自出生时就抓住其兄长以扫的脚跟离开母体,后来又趁兄饥渴之危迫兄出卖“长子”身份,再是在母亲帮助下诱骗眼瞎垂死的父亲的祝福。这都是雅各来到世间,作为次子不断为地位斗争的经历。故事里这部分中雅各狡诈,赞赏的人或许称之为聪慧,地打败了哥哥以扫顺利获得了父亲的祝福。雅各在人生的这部分用自己的行狡使诈获取了胜利。
然而,当他辛勤劳作7年以求娶得拉班家的次女拉结的时候,拉班欺骗了他,先嫁长女再嫁次女,使雅各在拉班家服事了14年之久才达成心愿。这是雅各在娶妻过程中遭到“报应”,为人所骗。而到了生子阶段,他宠爱的儿子约瑟为哥哥们所卖售予实玛利人,被骗说约瑟为恶兽撕碎,则是雅各的又一次被骗。
狡诈欺骗,这些不为大众所认可的品行,却为上帝给予了丰厚的赏赐。作者提供了一种诠释。整部《创世纪》是早期人类社会司法制度的发展史,是暴力且无法无天的世界。短期内(人的一生一世之中)经常有善行遭惩,恶行获赏的结果。一直到雅各的出现。
雅各加诸他人身上的欺骗在日后也都如同佛家所说的“报应”一般一一反馈到了他自己身上。欺骗得来逆转长幼之序的“报应”被娶妻时“爱次女却被迫先娶长女”所对上,欺骗目盲的老父被昏暗洞房帐篷遮蔽新娘容貌所对上。欺骗老父自己是以扫而为自己诸子欺骗爱子约瑟为恶兽所杀对上,我们一再观察到雅各的“报应”。沃尔特•斯科特博士所说的“一旦撒起谎,便陷网中网”很好地总结了雅各的一生。雅各的一生成了很好的警世小说,告诫世人欺骗的代价是沉重的。但是雅各一生中享受荣华富贵,颇受上帝的眷顾,被选为领导人似乎又不能满足上述结论。其实在《创世纪》世界里那样一个蛮荒时代,没有法制资源可以运用,为了成功而免于受害,人们只有诉诸暴力或者骗术。文中提到“在体型悬殊的竞争里,诈术才是更有用的武器”我深深地同意。只有诉诸诈术,才能弥补体型、体力等暴力因素上的弱势。如果一旦误认为自作终会自受的观念,那么是相当危险的。正义公理本非人类与生俱来的条件,必须为人类所不断主动追求与积极寻找。如果任由恶行横行而相信上天的安排,往往得到的都是恶行获赏的结果。
为了不让无辜的人受到牢狱之灾,我们必须容许某些有罪的人无罪开释。对于各色相信有死后世界的人而言,罪人终将受罚;而对于相信正义公理必须在今时今世完成的人而言,偶尔让有罪的人开脱,则是不懈追求公平的司法程序所必须要做出的牺牲。那些侥幸从法网中逃脱的罪人们,也许会备受道德和心理折磨,也许不会(就像辛普森被释放后,堂而皇之地去写一本《IF I DID》)。
通过雅各的故事,作者从故事的层层表象迷雾中拨开幻象,取出“人类追求正义公理的司法程序有必要允许有罪的人因为某些原因而开脱”的鲜活道理。绕着弯子,却把一个道理给讲明白了。
本着对主的信仰,十分纠结地拜读完了艾伦•德肖维茨的这本《法律创世记》。感谢德肖维茨对《创世纪》十则故事的讲解,人生的一大乐事莫过于读到一本好书,学会一些好事。而从这本书,我想我学到的最大好事大概就是不再将信仰等同于简单的相信并仰望。

本人感觉是三步曲中最引人入胜的一部,情节安排紧密,悬念设置也非常吸引人。合上书以后,还有一些疑点挥之不去。本人看书是前脚看后脚忘,三部连贯起来确实困难,还请头脑清晰的朋友不吝赐教:
1.塞斯是近亲结婚的孩子,所以才会出现手部疾病。将军是不是早就有了做实验的想法,或者已经开始实验了,正遇到了有特殊身世的塞斯,极具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坚决不能放过。对于将军这样有钱有权的大人物,小老百姓完全被玩弄于股掌之间,他就是天子,其他人只不过是一枚枚棋子,鬼异而悲凉。不过这个将军到是让我想到了越狱里的将军,都是一手遮天的人物,感谢编剧们让彼将军坐了电椅。谈不上更喜欢哪种结局,让坏人活着才是真实的生活,而happy ending让我们更有勇气地活下去。挠心的问题是,作者也没有彻底交待这个将军到底何许人也,能量到底有多大,还有,塞斯的妈妈死了吗?我忘了给。
2.结尾处没看明白。文森特是病好了还是就没病,还是有着病,但被将军将计就计地利用了,成了实验助手?应该是有病的,他自己也很惊恐地认为之前的犯罪手法和《耳语娃娃》雷同。也许真的存在一本《耳语娃娃》,也真的丢了,都是将军安排的。将军利用了病中的文森特,还许他最后能获一个无罪自由身。清醒的文森特就一步一步给自己设下天罗地网。还有一种更离奇的解法,越想越觉得应该是这种:就是文森特根本没病,书丢了,将军安排人根据书做案,后来找上文森特,让他配合人性实验。那文森特的演技真是高了,如此继续演下去,会不会失掉真我,直至疯狂。那这样说,文森特也是一个很好的实验对像了。反正这个实验的成本真是太高,不仅有死人鲜血的喂养,还有活人灵魂的供奉。如果实验成功,它一定要造福万代才可以。还有结尾那个女的,是不是就杨克原来的女友,那个书友会的高阶会员?
3.结尾一堆脚指甲是什么意思呢?是文森特确实犯过罪的证明?
塞斯身上还是有很多疑点的,相信如果写续集,也会很精彩。希望他最后不要因病而死,或者被异化成个怪物才好。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爱情。爱情和人类的历史一样悠久绵长。但爱情依然是各类小说的题材,言情小说作家依然层出不穷,而且爱情故事也与时俱进,每个历史时期有每个历史时期的特点,同时,每个作家又有每个作家的特点。而香港作家张小娴的爱情小说由于其细腻的笔触和动人的句子尤其受到人们的关注。
读张小娴的爱情小说,常常会惊异于她在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感性和理智的纠结,也常常被她体察入微的女性敏感所震撼。有时会禁不住想,能写出这样的爱情小说的女子会是怎样的人呢?她到底对爱情了解多少?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当我看了《我这辈子有过你》后,非但没有找到问题的答案,反而更增困惑。这不是说故事不好看,相反,故事在不长的篇幅里写出了三对恋人的爱情纠葛和酸甜苦辣,情节紧凑,人物性格各异,结局也各有悲欢,很有看头。可是,这么好看的故事依然是写出了爱情的形态,没有写出爱情的答案。
故事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主人公是一个小三,身份是香港一个内衣零售集团位于中环总店的经理,名字是周蕊。她的爱情表面看起来深沉而无私,她只想要在一起,只想要结婚。因为她是小三。周蕊符合好小三的一起要求:年轻、漂亮、独立、不胡搅蛮缠、隐忍、专情,等等。但在我看来,再好的小三也摆脱不了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的本质。那么聪明的人,不可能不知道唐文森有家室,但自欺欺人地不问,等到知道了,却又盼着男的离婚。明知道不可能离,喊着要分手却又留下线索,期待唐文森找到。于是两个人就在分分合合中纠缠不休,直到唐文森心脏病发猝死。
虽然唐文森最后死了,但我依然不喜欢他。他的爱情也许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爱得辛苦而彷徨。明明家里有妻室,却去招惹单身女子。招惹了却又不离婚,美其名曰家里的那个已经三十七岁了,离了婚她能去哪里。真是好有“道义”的男人。殊不知,这样害了两个女人,也害了自己。他在两个女人之间纠缠,觉得两个都对不住,于是一边用婚姻保护妻子,一边用房屋稳住情人,最后自己累死了,妻子伤心,情人失意,两个都没能保护得了。
周蕊的好朋友徐玉的爱情是奉献。徐玉空有美貌,却没有头脑,甘心为了爱情牺牲自己,最后人财两空,在我看来是典型的胸大无脑。为了宇文过,她可以拿出放弃自己的爱好,可以出卖色相,可以拿出自己的全部私蓄,到最后才发现这个男人靠不住。
宇文过没有才华,没有人生规划,没有责任感,甚至连最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没有,却急功近利,利用徐玉对他的崇拜,毫无愧色地吃着软饭,终因抄袭东窗事发,事业一落千丈,情人也分道扬镳,这样的男人真是活该得到这样的下场!对他来说,爱情就是索取,而且还索取得那么理直气壮!
书中唯一一对我不怎讨厌的是常大海和游颖。但我依然不理解故事中的常大海。因为两个人谁都不好意思说出自己内心真正的情感,所以常大海出轨了。原来没有安全感的男人可以把这个当理由去出轨!然后女人要反省,要去原谅!虽然最后两人和好了,算是三对情侣中最好结局的一对,我还是觉得内心愤愤不平!男人怎么可以这样!出轨的理由真是千奇百怪!对他们来说,爱情是自尊和情感的挣扎。
三对六个人就这样在爱情中角力,在亲情、伦理、道德中角力,在金钱、地位、事业中角力,在诱惑、自尊、欲望中角力,没有胜负,没有输赢,其中甘苦,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为了保护自己,为了在爱情中获得更多,男人和女人用混乱的思维和行为演绎着一场场撕心裂肺的故事。在这过程中,没有人能准确告诉你爱情到底是什么。
我嘚啵了半天,评论半天,可是,静下心来想,我可能还不如故事中这几位呢。我这个局外人,站在外面,冷眼看去,看似客观,其实是主观。我不是当事人,又怎么能了解当事人的心思?就像徐玉,另外两个朋友都劝她要不能一味奉献,但她喜欢,她乐在其中,她享受自己的奉献!这就是爱情!爱情中的女人智商为零!
没有人能说得清爱情到底是什么,也没有人预料到爱情的最终结局。但男人和女人还是如飞蛾扑火般追求着爱情,渴望着爱情,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魅力吧!张小娴就这样用一个个不同的故事演示着世间的爱情,看得越多越不知所措。
而这也是张小娴爱情小说之所以吸引人的原因吧!

关于佛经是初窥一下,谈不上什么感想,才开始看的时候很多概念、佛家用语陌生,渐渐就好了些。《金刚经》《坛经》其中一些很有意思,这么说不是不敬,是觉得很好,当然我不是佛教徒,可是里面的一些能吸引人,身在外面,自然也有些奥秘不能感觉到吧!
南怀瑾的著述是根据讲授整理而成的,通读下来没有多少障碍,其中穿插了很多故事、阅历,并结合青年人谈了很多,对于初看和理解还是很有帮助的。南怀瑾先生对传统文化很通透,佛家、道家思想研究很多,只是讲述,但或许这样更加大众化并减去了其余著作专业背景的隔离和僵硬,思想就是思想,感悟就是感悟,有时不须这么多“严谨”的阐释。在前面读南怀瑾书(不止这一本)时也在看柏杨的书,《.中国人史纲》《柏杨曰》等,完全相对的“立场”与观感,但也有相通的地方,推崇与驳斥,同是信念与真诚吧!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是金刚经最后一句四句谒,很好的话,也是学佛者的境界,看得开,想得也透。经中说“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意思是不生法相,无所往,就是不执迷于具体的物与欲。这里的想法可用“空,有,非空非有,亦空亦有”来说明。常说僧尼万念皆空,也说人是一切看破遁入空门。南怀瑾先生说也并非一切皆“空”。处处都含着相对。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正如禅宗的说法:第一义不可说。
佛的精神是真正深入人的内心。经常说唯心,是很讨厌这个说法的,你不去关注并在里面去思考,一句就把别的都给抹煞了。真在的佛法在现实,在于慈悲,在于清静。佛说普度众生,说善护念,说不生法相,就是很深刻的智慧。佛家般若(智慧)的三法印:空、无相、无愿,应该是这种精神的核心。
云何应往?云何降伏其心?
佛言:善男子、善女人发阿縟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往,如是降伏其心。关于心灵有太多的说法,这个问题该永远也搞不清楚,每个人都不一样嘛,佛再慈悲,别人不进来、不先护念也是没办法的。“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既非菩萨”,这也是学佛者想达到的境界吧,可是好难呀,如果真要以此为目标,想去极乐,又是执于相了,世俗的想法。所以从佛家这些质朴的境界中所能收获到的只是关于心灵的慰藉,或者远不止此。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只是一念间,一念间的就是两个世界。或者可以说佛就是一个精神世界,如果先撇开里面的宗教成分,能让人回归到原初的人性中吧!

会绣花的男人。会绣瞎子的大盗。
这样的开头已可以算作先声夺人了。
并且这样一个满脸胡子却在绣花,一根绣花针使得神出鬼没的人物总能让我想到金庸笔下的东方不败。
这样的不谋而合,难道是武侠大师间的默契么?
东方不败死于众人围攻,而绣花大盗败在了陆小凤手中。
就推理情节而言,这是一个贼喊捉贼的故事,并不算太过复杂。
天下第一名捕金九龄奉命捉拿绣花大盗,结果真正的绣花大盗正是他自己。
最后真凶伏法,无话可说。
但这其中却有两处情节,是全书的精彩之处。
一是司空摘星与陆小凤立下赌约,要偷他的红缎牡丹。
二是陆小凤跟着公孙大娘这个神秘角色来到红鞋子聚会的小楼以及后来的三阵定胜负。
偷王虽然和陆小凤是朋友,但是二人斗起法来,却也是各不相让。
陆小凤想故布疑阵,诱偷王上钩,故意让他偷走红缎子,才好跟着他找到真凶。
没想到偷王却串通了薛冰,甚至装中毒来令陆小凤分心,从而使薛冰顺利把红缎子送到栖霞庵。
而偷王自己也把陆小凤带到了栖霞庵。
当然这也都是真凶的阴谋,好让陆小凤以为绣花大盗是穿红鞋子的公孙大娘。
而陆小凤第一次与公孙大娘交手是在西园,被蛇王用一封假信骗去的。
第二次就是在红鞋子聚会的小楼中了。
三阵定胜负,比酒,比剑,比轻功。
比酒陆小凤故意输给公孙大娘,但却也趁机与她串通好,演了一场戏给内奸看。
虽然是演戏,接下来的两阵依旧精彩。
一身七彩霓裳的公孙大娘舞着剑器,用她的美来发挥剑法的威力。但即使她人如彩霞,剑如流星,却还是输给了陆小凤,只因为他刚刚从白云城主那学来了一剑天外飞仙。
虽说是演戏,但我相信二人也是有心较量一番的吧。
木道人说陆小凤是武林三百年来难得一见的奇才,果然非虚。
至于最后的比轻功,那已然是陆小凤将计就计的一部分了。
后来金九龄在公孙大娘面前坦承了自己就是绣花大盗的事实,却没料到隔墙有耳,被人抓了个现行。
之后他与陆小凤的大战,他使铁锥,陆小凤却用绣花针。
这样的安排自然有它的妙处。
他金九龄确是武艺高强,举重若轻,但是陆小凤却是以弱胜强,道高一丈。
这不能不说也是武侠的妙处之一。
尾声中照旧,古龙又埋下了下一部的伏笔。
而我,却始终在想——薛冰真的死了吗?

这周花时间把侯卫东官场笔记第3部读了一下,收获也是有的,第3部侯卫东一上来就已经是县委书记的专职秘书了,第一件事就经历了公安局局长被双规,后来在打击国有企业的贪污腐败中侯卫东见识了到了什么叫做官场,从烧毁证据到最后的直接做掉证人,结果此事不了了之。侯卫东的表现依然如前两部一样,没得说!后来县委书记祝焱着他拜访市委领导,说明祝焱已经把侯卫东当做自己人了,乃至后期祝焱调离时,考虑到侯卫东是跟他混的,并不是跟着县长混的,将侯卫东安排在开发区做一把手(正科级,等同于镇委书记)。
如何优秀?从侯卫东在开发区做一把手来说,改革力度是很大,对于下属一是买了一辆大巴车给他们解决交通问题,二是集资盖房给他们解决住宿问题,住行问题的解决,让开发区的官员对侯卫东算是死心塌地,这样整个团队的凝聚力就很强,做事情的积极性就上去了,所以,又靠着以前积累的人脉,招商引资方面优势是非常的明显,逐步将开发区做大做强。
总结前三部,侯卫东之所以可以在27岁做到正科级,关键在于第一部靠修路赢得群众、赢得资本(自己开采石场),尤其是采石场给他带来的经济上的实力,让他跟县市省三级领导打交道的时候有了很好基础,最为关键的还是在于他自身的能力,他贪污没有贪污,但是绝对有行贿之嫌。总体上来讲,侯卫东至少是一个做实事的人,从用自己的钱造路到后面开发区的大刀阔斧的干起来,为了自己的政绩也好,为了老百姓的生活也好,至少确确实实做出了于国于民的实事出来,这一点毋庸置疑。

《东游记》又叫《上洞八仙传》,讲的是八仙得道的故事。结构很粗糙,每一章长的几千字,短的几百字,但是关键是有趣。
铁拐李是得太上老君点化成仙,原本是个俊品人物,只因为和太上老君魂魄出窍,云游四海,肉身被徒弟火化,才附身于路边饿殍。
成仙之后,作死。把太上老君的青牛放下凡间。(老君的青牛,真是够不安分的。哪儿都有他。),下了凡间,把国王扔到“二十里外,虬松岩下”自己回宫内淫乱(要劫劫皇杠,要睡睡娘娘。可以的,人生赢家)。
铁拐李因此犯错,贬到凡尘,度化费长房。见他不忍和家人相离,就用和费长房一样高的竹竿做法,让家里人以为费长房上吊了。然后让费长房修炼,其中一项就是吃屎~~因为不吃,所以没得道~费长房自此能与鬼作战
“自后遂能医疗百病 ,鞭笞百鬼 ,驱使社公 。或独坐恚怒 ,人问其故 ,曰 : 吾责鬼魅之犯法者也 。 ”后来为众鬼所杀
汉钟离,是一员大将。征南扫北。铁拐李一看,我的妈呀,事业这么成功,哪有心思修道啊。我捣乱吧。后来汉钟离因此而修道,飞升。
吕洞宾原是东华真人,“原因东华度化钟离之时 ,误有寻你作师之语 。故其后降凡 ,钟离果为其师 ,而度之 。”
然后写吕洞宾,在岳阳蹭人家酒喝,没钱,给人拿橘子皮画了个黄鹤,是GIF的,能动,做一奇观,酒家因此发财。
后来“洞宾问之曰 : “来者可多否 ? ”主人曰 : “富足有余矣 。 ”洞宾乃三弄其笛 ,其鹤自壁上飞至宾前 ,乃跨之乘空而去 。主人神异其事 ,于跨鹤之处 ,筑一楼 ,名黄鹤楼 ”。乱入了黄鹤楼~
然后调戏白牡丹,说是调戏,其实就是骗炮。怕耽误修行,还不射😂然后铁拐李,教给白牡丹“闺中秘术”🌚洞宾泄了元阳,受到了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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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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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湘子,是韩愈的侄子。度化韩愈成仙。(这个跟历史还能合上,韩愈历史上,恰恰死于服用丹药😂😂😂)
下卷在主要内容,是众仙斗法。汉钟离数落吕洞宾爱酒,爱色。吕洞宾汉钟离看二龙打斗,公龙为宋朝皇帝,母龙为北国萧太后。吕洞宾心有不服,下界助萧太后,“大摆天门阵”(从此杨家将乱入),众仙下凡“大坡金锁青龙阵”,“令破白虎阵”,“破玉皇阵”,“大破迷魂太阳阵”
最后众仙和好,度化曹国舅。八仙归位。
东游过海,要过东海。各逞宝物。蓝采和的玉板被东海龙王看上,抢走,拘住蓝采和。八仙火烧东海,龙王水淹八仙,八仙推泰山填海。后来请来孙悟空讲和。
故事到此而止。
关键是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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