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阿乙的小说,我想起弗吉尼亚•伍尔夫对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评价:他的小说里有灵魂。(她说:“灵魂是俄罗斯小说的主要特征,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中更具深度、更有分量”。)阿乙的小说里透着一股罕见的力量,当我试图追溯这种力量的来源,我发现我不得不借用伍尔夫用过的这个词:灵魂。
翻开这本名叫《鸟,看见我了》的小说集,扑面而来的是一些类似于通俗小说、法制文学的故事。全书十篇小说中有一半涉及杀人案,血腥场景比比皆是,其中有几篇的叙事结构基本采用了探案故事的形式。而这些故事几乎全部发生在边远的乡镇,出场人物是警察、妓女、落魄的小城教师、困居乡野的文艺青年、罪犯和疯子。我们先是被这些底层人物和他们的离奇故事所吸引,而当我们深入其中,就会渐渐发现,这些小说所提供的并不仅仅是对好奇心的满足,我们感觉到一些深层的、沉重的、宏大的、令人唏嘘、感动甚至震撼的东西不知不觉地包围了我们,于是我们身陷其中,隐隐感觉到某些位于内心底层的部位受到了触摸。
《巴赫》和《情人节爆炸案》可以说是两篇带有“欺骗”色彩的小说。《巴赫》写的是一位小城退休体育教师的失踪,通篇的叙事风格冷峻如新闻报道,整篇小说近四十页,读者直到读完前三十页可能也看不出这个故事除了猎奇之外还有什么其它意思,然而,小说在最后十页突然峰回路转,随着一段往事浮出水面,你会发现:原来这是一篇写人性压抑、写爱情的小说。《情人节爆炸案》更加“过火”,全篇近五十页,而读者一直要读到最后四页可能才会明白这篇小说写的到底是什么。
阿乙笔下的乡镇、小城以及生活在其中的人物有一种强烈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在当下的国内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当属少见。时下的中文小说中不乏“关注底层”的作品,但大部分作者似乎并没有找到或提炼出一种恰当的叙事“腔调”,他们的文字读起来不真实、不对劲儿、不好看。阿乙在这方面算得上一个异数,他的文字洗练、冷峻,该克制的地方能够克制,该喷薄的时候可以喷薄。这位作家的文风是一种有趣的混合体:有时是干净利落的白描式短句(如《鸟看见我了》、《两生》),从中能读出一些古代白话小说的底蕴,有时又是澎湃张扬的复句和长句(如《先知》),明显带有翻译小说的味道。
比较奇怪的是,这两种文风有时候会在同一篇小说中不按常理地混搭在一起。例如书中有一篇题为《隐士》的小说,前半部分描写乡间风物,文字风格基本是中式白描,后半部分是一个因失恋而发疯的乡下看山人的大段独白,而此人嘴里吐出的话竟然是翻译体式的,文字华丽繁复,几乎不像口语(“她以前的笑好像是在阴暗的冰地打开一朵灿烂的光,现在却是压着忧伤。”)。这种文风转换很可能被明眼人批评为一种缺陷。同样,明眼人会指出,在《意外杀人事件》中,小说从开头起一直采用“全知全能”的叙事视角,接连写了六个不同人物的故事和内心活动,可是,在接近结尾处,小说中忽然冒出来一个“我”,变成第一人称叙事了——这个 Bug 难道不是十分明显吗?除此之外,这本书中很多小说的结构看起来近乎“畸形”:读完《巴赫》,可能一些读者会感觉中间那段长长的营救故事和真正的主题无关,完全没必要写得那么长;而在另外几篇小说里,作者会因为情节需要在中途非常“突兀”地引入一个次要人物,而当这个次要人物完成了他的使命之后,作者又会非常“突兀”地让这个人从此消失。而且,细心的读者不难发觉,这本书里有好几篇小说根本找不出“主要人物”——零零碎碎写了好几个人,但到底谁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呢?
以上所有这些,在我看来,并不是一种“缺陷”,而是一种“风格”。小说本身一个重要的特征和功效就是“陌生化”,而达到陌生化的手段其实很多,奇异的语言、打破常规的结构也是其中之一。我喜欢不按常理出牌的作家。在我读这本小说集的时候,这些“怪异”之处其实加深了我对这位作者的兴趣,增添了这些作品的魅力。
然而,这本小说集最吸引我的并不是它的技术层面(事实上,书中有几篇小说存在着一些真正的问题:比如,作者有时在情节上过度依赖于巧合;《火星》、《两生》这两篇有骨无肉,流于苍白;而有些小说读起来略显松散)。我感觉,阿乙的这些小说带有一种冲击力。这种冲击力并非迎面一拳、直刺一刀,它更像一只无形的暗手,在不知不觉中偷偷抓住你、掌控你,让你感到震颤。
阿乙的上一部小说集取名为《灰故事》,其实这个名字如果被用于这本书也十分合适。此书的十个故事无一例外,全是灰色的、带有悲剧色彩的故事。书中的人物绝大多数都是处于社会底层、被蹂躏、被扭曲、性格软弱窝囊的小人物。然而,作者刻画这些作为弱者的小人物,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博取读者对他们的同情(事实上,他们当中很多人并不值得同情),我觉得,在这些小说中,作者想要向我们展示的是这些作为弱者的小人物在生命中某一瞬间所爆发的来自内心深处的强烈的能量。这种因长期扭曲而积聚起来的、来自于弱者的能量往往十分骇人,在《意外杀人事件》中这种能量通过连环杀人爆发;在《情人节谋杀案》中这种能量通过引爆炸药爆发;在《先知》和《隐士》中这种能量通过癫狂爆发;在《巴赫》中这种能量通过逃离爆发。这些爆发对于这些弱者改变自己的命运基本上无济于事(所以这些故事都是悲剧),但是,在这爆发的一瞬间,我们忽然看到了这些窝囊的弱者内心深处强大的力量,我们看到了他们的灵魂。
这种有灵魂的小说是有力量的小说。能够写出这种小说,大概需要作者具有足够的沉积、足够的情怀、足够的诚实、甚至足够的寂寞。作者阿乙为这本书撰写的前言出乎意料地让人感动(我很少被一本书的前言打动)。这位一度在边远乡镇做警察的年轻作家说他很长时间以来一直羞于承认自己是写作者,但他坚持在暗中写作,“就像《肖申克的救赎》,一半的生命是坐牢,一半是挖地道”。他说,“我仍旧走在黑夜里。我仍珍惜这黑暗,即使黎明迟迟不来。”他说,“我觉得我的文字稍许能打中部分人的心脏。”
我觉得这件事阿乙绝对做到了。

昆德拉不仅是小说家,也是小说批评家和小说理论家,他的《小说的艺术》和《被背叛的遗嘱》针对小说美学、小说史划分、小说翻译、小说与其他艺术的关系等重要问题发表了真知灼见。虽然身为大学教授,但是昆德拉反对学院派批评那种形式化、僵死化的倾向,蔑视大学里充斥的结构主义和心理分析的“傻话”,对理论的“体系性”尤为深恶痛绝,所以他的理论文字写得活泼、智慧、随意,一方面善于提炼出惊人的高度凝练的概念式箴言,一方面又深入浅出、寓教于乐,开辟了小说理论的“别样风格”。
昆德拉的观点琳琅满目、珠玑满篇,大略而言,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小说的认识论与哲学的认识论。
在昆德拉看来,哲学是崇尚真理的,可是哲学常常陷入虚构之中;小说是虚构的,可是小说家常常能道出真理。他认为以莱布尼茨、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理性主义哲学有两个根本缺陷,一是对理性的盲目崇拜,也就是认为万事万物都能够计算和解释,生活由因果之链牢牢拴住,所以人必须摈弃任何非理性的行为。二是对体系的绝对崇拜,黑格尔的大作《美学》,对于昆德拉来说乃是“由一只鹰和几百只英勇的蜘蛛合作完成的,蜘蛛编织了一张密网,覆盖了所有的角落。” 相形之下,昆德拉较为欣赏尼采和海德格尔,欣赏尼采是因为他的“实验性精神”的开放性、他的“偶像的黄昏”的批判性;欣赏海德格尔则是因为他对人的存在的关怀、他的“诗人何为”的追问。人们总是看到自己希望看到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昆德拉对尼采和海德格尔的欣赏归根结底乃是因为他们是“同路人”。
昆德拉曾经说:小说的智慧与哲学的智慧不一样。小说不是从理论精神中产生而是从幽默精神中产生。小说家像《奥德赛》里的帕涅洛佩一样,在夜里拆解了神学家、哲学家和学者们前一天编好的地毯。 当代哲学家理查德•罗蒂敏锐地指出:昆德拉本身才是那种要把圣人和哲人织好的挂毯拆股扬线的人,换言之,了解昆德拉的关键在于了解他的“解构”倾向。昆德拉下面的话可以使问题更为明晰:“真正的小说式的思想永远是非体系的、无纪律约束的,它与尼采的思想很相近;它是实验性的;它在包围着我们的一切思想体系中攻打缺口;它考察一切思索的道路,试图一直走到每一条的尽头。”“实验性思想并不期望说服而期望启发,启发另一个思想,使思想动摇;因此,一个小说家必须有系统地使自己的思想非系统化,向他自己为保护自己的思想而竖立起的壁垒狠狠地踢去。”
昆德拉认为,小说的思想才是真正深刻的,因为小说发现了哲学的谵妄,小说承认不确定性、非体系性、部分的非理性,小说的关键在于模棱两可——“小说艺术确实是以精于运用模棱两可之道为基础的。我们甚至可以给小说下定义说:这是一门力求发现和把握事物的模棱两可性及世界的模棱两可性的艺术。” 在《被诋毁的塞万提斯的遗产》中,昆德拉指出:塞万提斯使我们把世界理解为一种模糊,人面临的不是一个绝对真理,而是一堆相对的互为对立的真理,因而惟一具备的把握便是无把握的智慧,这同样需要一种伟大的力量。 小说由于是建立在相对性与模糊性基础上的,所以小说的精神与专制的世界不相容,“小说的精神是复杂的精神。每部小说都对读者说:‘事情比你想的要复杂’。这是小说的永恒真理。” 所以,“在小说的领地上没有真理,不是安娜,也不是卡列宁,但是每个人都有被理解的权利。” 正是小说的这种不执着、这种相对性、这种绝圣弃智的深刻怀疑,使小说既富于人道主义色彩、又具有本属于哲学领域的认识论价值。
哲学家胡塞尔曾说过,认识的激情是欧洲精神的本质,昆德拉强调这种激情也是小说的本质——“认识是小说的惟一道德”。长久以来,没有被哲学考察的有关存在的重大主题已经被小说所关注,在4个世纪的小说的历史中,“小说以自己的方式、自己的逻辑,一个接一个地发现了存在的不同方面:与塞万提斯的同时代人一起,它询问什么是冒险;与萨缪尔•理查森的同代人一起,它开始研究“内心所发生的事情”;与巴尔扎克一起,它揭开了人在历史中的生根;与福楼拜一起,它勘察了到那时为止一直被人忽略的日常生活的土地;与托尔斯泰一起,它关注着非理性对人的决定与行为的干预。它探索时间,与马赛尔•普鲁斯特一起,探索无法捉住的过去的时刻;与詹姆斯•乔伊斯一起,探索无法捉住的现在的时刻;它和托马斯•曼一起询问来自时间之底的遥控着我们步伐的神话的作用。”
虽然昆德拉没有明确表示小说大于哲学,但是他对小说的推崇已经溢于言表。应该说,自从柏拉图要把诗人逐出理想国以来,哲学一直高高在上,文学则与真理隔着三重距离,昆德拉这种反客为主的姿态,实属大胆之至。
其次,小说的历史。
昆德拉虽然不是小说史家,但是对于小说史范畴的问题颇有心得。他承认小说的传承与发展,指出“小说的精神是持续性的精神:每一部作品都是对前面的作品的回答,每一部作品都包含着小说以往的全部经验。 他把诞生了400年的欧洲小说史比作一场接力赛,16-17世纪,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薄伽丘、法国的拉伯雷、西班牙的塞万提斯。18世纪,有英国的菲尔丁、理查逊,德国的歌德。19世纪完全属于法国,福楼拜、巴尔扎克等人作出了贡献。到了19世纪下半叶,俄国小说家群星灿烂,斯堪的纳维亚小说兴起。20世纪初,中欧小说大放异彩,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奇开创了后普鲁斯特时代欧洲小说的新方向。此处,昆德拉最广为人知的,要数“小说历史‘第三时’”之说。他借用了足球赛的术语,“上半时”指19世纪之前的小说,“下半时”指19世纪到普鲁斯特之前的小说,“第三时”相当于加时赛,指后普鲁斯特时期的小说。
昆德拉偏爱“上半时”,主要是偏爱这一时期的文学的自由主义,它又包括如下层次:第一,小说的游戏性质。“欧洲的伟大小说在其开始时是一种消遣。所有真正的小说家都对它怀有一种乡愁。” 在昆德拉看来,劳伦斯•斯泰恩的《感伤的旅行》和狄德罗的《宿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是18世纪最伟大的两部小说,因为这两部被当作伟大的游戏来虚构的小说,有着从未有过的轻松。昆德拉钦佩狄德罗,因为这个大哲学家让笔下的人物越过了小说的边界,使自己变成思想的游戏者,《宿命论者雅克》没有一句是认真的,一切在那儿都是游戏,这里面的思想是无法被体系化的、甚至是无法被传译的。 所谓的游戏也就是指非认真的读写态度和轻松的读写效果。二,小说的道德悬置。从游戏出发,早期小说不作道德判断,《巨人传》里巴努什对贵妇人的捉弄、《堂吉诃德》里桑丘被打掉的牙齿,都是这种非道德判断下的产物,这是因为小说不是神甫、不是道德法官,它所描述的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二元世界。三,小说探讨“可能”,比如在《巨人传》的第三部,庞大固埃为了知道自己应不应该结婚而进行了浩大的求教过程,尽管最终也没有答案,但是读者却从一切可能的角度考察了这个问题。所谓的探讨可能就是提出问题、多角度考虑问题、同时不冒然给出答案,如是创造了一个多元的、开放的世界。四,小说的幽默精神。昆德拉认为幽默是现代精神的伟大发明,与小说的诞生息息相关,幽默不是发笑,不是嘲笑,不是讽刺,而是一种特殊的喜剧形式,“使得它所触及的一切都变得模棱两可。” “幽默是一道神圣的闪光,它在它的道德含糊中揭示了世界。它在它无法评判他人的无能中揭示了人;幽默是对人世之事之相对性的自觉迷醉,是来自于确信世上没有确信之事的奇妙欢悦。” 五、小说的率性而为。昆德拉认为,在拉伯雷、塞万提斯、狄德罗、斯特恩等人那里,小说家有着即兴发挥的自由,这种即兴发挥常常导致所谓的“离题”,又常常有元叙事的自我解构色彩,比如在劳伦斯•斯特恩的《项迪传》里,一个离题接着又一个离题,主人公在一百多页之后被完全遗忘,序言和献词出现在小说的中间部分,如此等等。昆德拉认为斯特恩给人的启示是:“存在的诗在离题之中”,正是这种自由,使小说摆脱了因果之链,进入虚构的自由天地。
昆德拉感慨于“上半时”作家生逢其时:“他们创作上的自由令我梦寐以求:写作而不制造一个悬念,不构建一个故事,不伪造其真实性,写作而不描绘一个时代、一个环境、一个城市;抛弃这所有的一切而只与本质接触;也就是说:创造一个结构,使桥与填料没有任何存在的理由,使小说家可以不必为满足形式及其强制而离开——哪怕仅仅离开一行字之远——牢牢揪住他的心的东西,离开使他着迷的东西。” 自然,昆德拉对“上半时”的认识略有些极端,不少观念实际上出自他自己的有色眼镜。罗蒂指出,在昆德拉这里,“小说是个体想像的伊甸园……昆德拉的这个乌托邦是过节似的、狄更斯式的、一群重叠着各种心理特征的怪里怪气的人,他们只对新意而不是原发性的乡愁感到好奇,这人群越大、越多样、越喧闹就越好。” 在某种程度上,昆德拉从小说的初始阶段发现了货真价实的后现代主义,而且把拉伯雷等人包装成了解构主义顽童。
以这个标准衡量,19世纪的现实主义小说自然就是文学中不可承受之重,幸运的是有“第三时”,“第三时”是对上半时小说美学传统的呼唤、回归和超越,也是对下半时的反拨。偏向于母国的昆德拉推出了四位出自中欧的作家作为“第三时代表作家”,他们是卡夫卡、穆齐尔、布洛赫和贡布罗维奇。昆德拉认为这四人敏感于“上半时”小说美学,“将随笔式的思考引入到小说艺术中;他们使小说构造变得更自由;为离题的神聊重新赢得权利;为小说注入非严肃的与游戏的精神;通过创造无意与社会身份相竞争的人物来拒绝心理现实主义的教条;尤其是他们不想硬塞给读者一个真实的幻觉,而这硬塞曾是整个小说史下半时的万能统治者。”
四人之中,昆德拉最钦佩的是卡夫卡。他说自己狂热地欣赏卡夫卡的遗产,像捍卫自己个人的遗产一样捍卫他的个人遗产,那就是“彻底自主性”。 在昆德拉的小说理论中,对卡夫卡的研究占据了最大的篇幅,涉及方方面面。昆德拉还原了一个小说家卡夫卡,他写性,也写喜剧,而最重要的贡献是找到了一个方式,把梦幻和现实相联系。“把握真实世界属于小说定义本身的一部分。但是如何把握住它,同时又沉湎于令人销魂的幻想游戏呢?如何严肃认真地分析世界,同时又不负责任地在梦幻的游乐中自由驰骋呢?如何将这两个无兼容的目的结合在一起呢?卡夫卡解决了这一谜题。他在真实性的高墙上打开了缺口,许多别的作家紧跟着他各以各的方式通过了这一缺口……。” 在昆德拉看来,想像和梦幻是“一个古老的小说美学的雄心”,是诺瓦利斯所期望的“艺术的炼丹术”,卡夫卡的小说“唤醒了19世纪沉睡的想像”、“实现了梦与真实的混合”,把小说从看上去不可逆转的对逼真性的要求下解放了出来,使想像得以爆发。奇妙的是,卡夫卡的小说是梦与真实的绝妙混合,既有对现代世界最清醒的审视,又有最疯狂的想像。
此外,昆德拉通过对人们不甚注意的卡夫卡的长篇小说《美国》的分析,更进一步从艺术与主题上接近了卡夫卡。他注意到,《美国》的选题本身就表明卡夫卡不预备写现实主义的东西,更有甚者,他不写严肃的东西,通篇的人物与情节皆来自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这种戏仿,形成了一种“依据文学的文学”。 尤为令昆德拉满意的,是《美国》所揭示的“隐藏在一种充满感情的文笔后面的心灵干枯”,也就是对抒情性的批评,昆德拉认为卡夫卡针对的是浪漫主义、还有浪漫主义的后继者表现主义、以及心灵的整个教会。
除了卡夫卡的遗产,昆德拉也欣赏穆齐尔和布洛赫,因为他们使得一种独立自主的光彩夺目的“智慧”进入到小说的舞台。昆德拉指出:“小说家有三个基本的可能:讲述一个故事(菲尔丁);描写一个故事(福楼拜);思考一个故事(穆齐尔)。” 穆齐尔们把思考引入小说,“不是为了把小说改造成哲学,而是为了在叙事的基础上动用所有理性的和非理性的、叙述的和沉思的、可以揭示人存在的手段,使小说成为精神的最高综合。”
第三,小说与历史。
小说与历史的问题是一个古老而重要的问题。昆德拉首先区分了“历史”与“小说史”,在《作为对历史的反动的小说史》中,他强调“人类的历史与小说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假如说前者不属于人,假如说它像一股陌生的外力那样强加于人的话,那么,小说的历史则诞生于人的自由,诞生于人的彻底个性化的创造,诞生于人的选择。一门艺术的历史的意义与简单历史的意义是相反的。一门艺术的历史以其个性特点 而成为人对人类历史之非个性的反动。”
就“历史小说”而言,昆德拉将具有历史性的小说分为两类,即“考察人类生存的历史尺度的小说”和“图解某一历史情境的小说”,他将后者贬抑为“将非小说性的知识翻译成小说语言的流行读物”,于是似乎从根本上否定了巴尔扎克所代表的现实主义传统。
通过自己的创作,昆德拉现身说法,阐明在小说中如何“运用”历史:“第一,对于所有的历史背景,我在处理上都尽可能简练。对待历史,就像一个舞美专家只用几件于情节必不可少的东西来安排出一个抽象的舞台。第二个原则,在历史背景中,只抓住那些给我的人物创造一个有揭示意义的存在境况的历史背景。第三个原则,个人的历史而不是社会的历史。第四,历史背景不仅应当为小说的人物创造一种新的存在境况,而且历史本身应当作为存在境况而被理解和分析。” 这里的前两个原则,说明的是历史为主题服务、为人物服务。第三个原则是强调微小叙事而反对宏大叙事。第四个尤其有创意,是把历史本身从背景拉向前景,成为研究“存在”的一种对象。
第四,文学批评。
身为小说家与评论家,身为学院教授与公共知识分子,使昆德拉对文学批评有着独到的见地和锐利的锋芒。在《被背叛的遗嘱》里,昆德拉主要研究了卡夫卡的朋友马克斯•布洛德对卡夫卡遗嘱的背叛。布洛德创造了卡夫卡的形象和他作品的形象,同时也创造了“卡夫卡学”,通过不计其数的前言、后记、注释、传记、专题论文、大学讲座、博士论文,卡夫卡学自我繁殖,制造并维持着卡夫卡的形象,以至于到后来公众所认识的名叫卡夫卡的作者已不再是原来的卡夫卡,而是已经卡夫卡学化了的卡夫卡。昆德拉认为布洛德的“重罪”是没有把卡夫卡的作品放在欧洲小说历史的大背景中来考察,而几乎仅仅是传记式的微观背景,使其缺乏历史维度。另外要紧的是,布洛德通过把卡夫卡的传记变成圣徒传记,而将卡夫卡系统地逐出了美学范畴,将其作为哲学家而是不是小说家来评判。总而言之,卡夫卡学不再是一种文学批评,卡夫卡学成了一种阐释,它破译宗教密码,它阐释哲学寓言。
昆德拉宣布:“我向来深深地、强烈地憎恨那些人,他们试图在一部艺术品中找出一种姿态(政治的、哲学的、宗教的,等等),而不是从中寻找一种认识的意愿,去理解、去抓住现实的这种或那种面貌。”
昆德拉不仅反感于意识形态的研究角度,也反对把作家传记与他们的作品混为一谈。他形象地比喻说,小说家拆掉了自己生命的房子,用石头建筑他小说的房子,传记作家再拆掉小说这个房子,但最后只能勉强让人认出几块砖头。在小说《不朽》中,昆德拉笔下的海明威如是抱怨:“我死了,躺在甲板上,我看到我四个妻子蹲在我的周围,一面在写所有她们知道的关于我的事情;在她们身后是我的儿子,他也在写;还有格特鲁德•斯泰因这个老巫婆,也在那儿写;还有我所有的朋友都在那儿讲述他们听到过的有关我的各种流言蜚语;他们身后还挤着一百来个对着话筒的新闻记者;在美国所有的学校里,有一大批教授在把所有这一切分门别类,分析,发挥,写出几千篇文章和几百本书。” 在此,昆德拉是把锋芒指向了以美国教授杰弗雷•梅耶斯为代表的对海明威作品的传记式评论。正是这种媚俗化的阐释判了艺术的死刑。
综上所述,如果说昆德拉继承了欧洲小说传统的某些方面,概括而言,他继承了两笔遗产。第一笔来自以塞万提斯为代表的“上半时”小说家,第二笔来自以卡夫卡为代表的“第三时”小说家。这被诋毁的和被背叛的遗产,反过来也成为进入昆德拉小说世界的关键。
参考资料:
李凤亮等编:《对话的灵光——米兰•昆德拉研究资料辑要》,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9年版。
理查德•罗蒂:《海德格尔,昆德拉,狄更斯》,刘琦若译,《国外社会科学》1995年第10期。

读完《苍穹之烬》,让我生出许多感慨,心中澎湃的热血,从读《青空之蓝》甚至从读“云荒”之初开始沸腾,到“羽”系列终结篇《苍穹之烬》读完,那些存在于内心的狂热仍旧不可抑止地咆哮。沧月带给我的,从来不只是一个人物,一个故事那么简单,她带给我的,是一个世界,是云荒。
她亲手缔造了“云荒”,然后令其壮大,时至今日,十载有余,一个作者,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用来书写一个故事。其实不是没有感叹的,想想那时候的我们,再看看现在,总觉得该叹一句,时光如梭。
说实话,沧月的写作手法,人物对话,在看过众多作者作品之后,对我来讲,并不是最符合胃口的。然而,她双手捧出的这个“云荒”却是我不得不为之震撼的。
“羽”系列从一到四,故事的时间跨度不到一年,不能说里面没有bug,不能说铺垫不够长,不能说没有瑕疵。当读完《苍穹之烬》,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如作者所言,是一种空洞和释然。
作者说,或许是不再年轻,笔调也变得温柔而慈悲,她说会尽力给所有人尽量美好的结局。故事里的人,他们在宿命里颠沛流离,摸索前行,在最后的最后,都找到了应有的归宿。其实,一切不过是历史在重演,当白墨宸和殷夜来手执“皇天”和“后土”并肩立于伽蓝白塔之上,宛如最初星尊大帝和白薇皇后重现。所有的结局,都是一个新的起点,就如同“羽”结束了,“云荒”上的人,却还在继续他们的故事。
比如冰族重返云荒失败后,休养生息,伺机反攻;比如白墨宸成就帝王霸业,但面临的却是随时入魔,而殷夜来便要如白薇皇后杀死星尊大帝一样,亲手杀死她的此生挚爱;比如破军与慕湮跨越千年,终究再次相遇,携手进入下一个轮回,而冰族所有的等待,都是空忙一场;比如慕容隽出卖灵魂,害死空桑十万将士,却反遭其害,被十万恶灵缠身,永世不得安宁,不得不在千佛窟里了此残生,赎尽一生罪孽。
所有的一切,都残缺而完美着,所有人的命运,都如同镌刻在命运是轮盘上,只等各就各位,一起转动。
云荒,作者用十年时间,书尽了一个世界里的喜怒忧欢,而从2005年与沧月的《铸剑师》结缘,之后我便爱上这个女子,以及她的故事,可以说,她带给了我最初的感动。一路走来,有人粉,有人黑,我并不是狂热的追求者,也一直自以为理智地旁观。可能一切不如我所想的尽善尽美,比如“羽”中的人物刻画不够立体,摊子铺的也大,但仍旧免不得我叹了又叹,我想这一切大概源于作者能够心狠手辣地把故事里的人物搓圆揉扁,能够薄情寡义地把故事里的大好河山翻炒煎炸。
从读“听雪楼”,看尽她江湖里的悲欢离合开始,我就知道,她的故事里,很难找到尽善尽美,所以读完《苍穹之烬》,留下的最多的,还是一声绵长叹息。
所以看到胖子清欢死于入魔的白墨宸之手,而再也没机会知道妹子殷夜来其实并没有死,再也不能返回叶城跟傅寿成婚,我就想说,说好的“亲妈”呢?难道清欢减肥成功,就是为了做炮灰的吗?但转头看到傅寿有了清欢的孩子,我想,他在人世间猖狂一回,总算留下个人证,稍作安慰。
至于孔雀明王舍身困魔,是求仁得仁。而溯光终究放下紫烟,和琉璃双宿双栖,飞鸟和鱼的痴恋,总算有了结局。当慕容隽身负十万恶灵立于千佛窟外,仿佛孔雀重生,他肩负起净化恶灵的重责大任,守护着空寂之山。慕容隽终究放弃了十丈软红尘,与挚爱诀别,皈依佛门。曾经,孔雀明王说慕容隽与红尘无缘,不如趁早出家,果然在他苦苦挣扎,蹲守十年后,仍旧不得不抛弃一生荣华,立地成佛。好在他一片苦心,并没有白费,他的哥哥,仍旧守在叶城,做着中州人的中流砥柱。其实慕容隽的初衷没有错,错在他出卖灵魂,冰族人从一开始的“神之手”计划,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培植傀儡,到协助慕容隽杀死空桑十万大军,所有的一切,无不透露着冰族人的嗜血本性,而这样的一个种族,终究不能重返云荒,因为你残忍,就有人比你更残忍,如同望舒亲手毁掉元老院一样,他们都不够慈悲。
故事到最后,我本来在期盼有人能拔除白墨宸的魔性,或许是我把世界想的太过于纯粹,其实无论在哪里,善与恶都是并列存在的,此消彼长,不可能一方独大,神魔不灭,日月更替,这才是真正的法则。
一切不过都是因果轮回,没有人能逃脱。所以故事最终,每个人都得到了应有的结局,然后再一起,走向下一个轮回。
从“听雪楼”里的江湖,到“镜”系列、“羽”系列中的云荒,十年时间匆匆而过,感谢作者带来的感动,或许下一个十年,又会再见。

人往往会把幸福的生活视作理所当然,对于生活在这个幸福当下的我们而言尤其如此。(虽然总是不断在抱怨生活在国朝的种种,但至少我们有抱怨的闲暇和兴致)然而,事实上混乱无序才是事物的常态,只要对比和平和动荡的日子持续之长短就不难得出答案。经过漫长的进步和积累,这才迎来了短暂的静止,正如那个强大富饶的迦太基。当这个强大的国家迎来它最大的静止,下一步便引向最大的运动,那把力量和财富消耗殆尽的战争。这极致的和平与极致的战争,将全面地展示人类生活的整体。这就是修昔底德选择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理由。
在下不知道福楼拜是否出于类似的理由而选择这场让迦太基由盛转衰的战争。但至少可以确定福楼拜是有意去展示史诗级别的毁灭。虽然福楼拜花上大量心血去重现那个古代的世界,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那个迦太基世界犹如电影画面般逼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但在阅读的过程中,在下始终隐约地感到有种微妙的违和感。刚开始的时候,在下猜想大概是因为福楼拜使用了偏重视觉呈现的手法,因而产生某种过于现代的感觉,有某种类似于在看《埃及艳后》那类电影的感觉。
当在下读完这本小说后,脑海里冒出另一个念头,这小说里没有英雄。马托只是个为爱情而疯狂的青年,即便攻击迦太基这事情上,基本都是被斯庞迪斯牵着鼻子走。迦太基的统帅阿米尔卡也只是个出色而残忍的将领,在他身上看不出任何崇高的特性。相对地,这小说中最出彩的角色斯庞迪斯却是个奴隶——典型的怨恨者。此外,即便是投机分子纳尔阿瓦,或者是麻风执政官阿农,在某程度上比起马托、萨朗波或阿米尔卡都要塑造得更成功。
以下就是在下的一些不大负责的过度推测。即便福楼拜能把迦太基那个古代世界精确地描绘,然而,小说中的死亡、毁灭、绝望等等,都不是古代世界,这些感觉都是源自福楼拜所生活的那个“腐朽的资本主义世界”,由此,英雄必然是缺席的。相应地,怨恨者们反倒是大放异彩。

描写文革时代的小说让人看了只想沉下去。即使“生”是个无需讨论的命题,也依然无法从这个“无需讨论”中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玫瑰门》几次让我干呕,庄坦死在那锅花生面前甚至也让我作呕。大凡人总是渺小平庸并且麻木的,但总不至于一次次用死来让我们感到刺激,苏格拉底当初只说自己像牛虻一样刺激着雅典这个行将就木的城市,却也没有说要屠城,把这群碌碌无为的雅典人杀得一干二净。也有人想用屠城的办法拯救世界,这些人最终成了希特勒之流。
可在那个年代总有人嫌中国人太过于平庸麻木,觉悟不高,思想不好。盖中国人太多,想赶尽杀绝不可能,而且真正赶尽杀绝之后,思想觉悟极高之人又会觉得无人可治,无聊得很。于是他们发明了比赶尽杀绝更可怕的方法:改造。
我喜欢“改造”这个词,于“打造”只一字之差,“打造”让人想起魏晋树下的打铁狂士,袒胸露背,挥汗如雨。“改造”就是先秦鸡犬人家处的“唧唧复唧唧”,织丝成匹,裁布成衣;也可以是把浆洗干净的旧衣改小放宽,以作他用。
反正无论如何,“打造”和“改造”都是一种平静的生的喜悦,好比清晨听见鸟鸣,叫人不敢堕落。
可是“改造”这个词却被赋予了有史以来最可怕最肮脏最不可承受的意义。
在那个工业极其落后的年代,中国最成功的流水线上诞生了一个个完全一致的个体。
他们都是被“改造”的。
司猗纹把老太爷的古董家具统统献给政府,以加了红糖的窝头或不加红糖的窝头表示自己“进步”;姑爸惨死在院子里;竹西隐藏着她美丽的身体,只在晚上穿一下连衣裙;苏眉画出了千篇一律的领袖头像,苏玮在她的小杂货铺后面打盹。
很多小说便这样写了,告诉我们生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而死完全可以变成一种奢侈的守望。从传统带来的卑劣和在不顾一切打破传统的过程中形成的无情和不信任,只会让人沉沦堕落不知所以死不瞑目。
但《玫瑰门》里还有其他东西。
司猗纹还是藏住了她的法国香水日本唇膏,还可以和达先生配唱京剧;竹西在一个月夜抱住了大旗的腰;叶龙北看着红脸的鸡和白脸的鸡即使他觉得粪便比人还要高尚但他最终还是踉踉跄跄走了过来;苏眉苏玮竟靠了一种运气逃出了北京。
司猗纹瘫痪后尽管全身腐烂但面容依然红润年轻,在她临死时苏眉甚至给她制造了一个笑容,苏眉生了一个和司猗纹一样额头有个小伤痕的女婴。故事结尾,甚至堪称光明了。
有些东西,不管怎样被“改造”,还是不愿意走的。吃不饱人的点心,显得多余的眉笔,谋不了生计的胡琴京剧评弹,那一点点玉体横陈的欲望,一条用仿御膳的方法做出来的清蒸鱼。它们无用,但我们放不开,我们凭了这些证明我们真的是人,不仅是和牲畜不一样的人,还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人。
能不能得到吧,我们还是凭了对这些东西的向往与信念,忍辱负重卑躬屈膝唾面待干地活了下来。人的坚韧与伟大,便体现在内心那一点对美好的信念上。
《玫瑰门》是我读来感觉和描述最完整的描写那个年代的小说,有置诸死地而后生的坚韧和希望,也许我用词不恰,毕竟没那么激烈。
铁凝的描写完全是“第三性”的,是对伤口的审视与清洁。你看到伤口里的烂肉和腐败,你看到生生白骨,然而也看到生的微笑。

《利文沃兹案》拥有只属于十九世纪的小说美感:古典、浪漫、优雅。说这部作品深深影响了阿婆是毫无疑问的,阿婆的大部分作品都有跟这部作品很像的英式古典浪漫主义。本作还是世界上第一部女性作家创作的长篇侦探小说,从研究角度来看意义非凡。
本作的故事很简单,富翁在家中被杀,没有密室也没有华丽的谜团,甚至嫌疑人都少得可怜。对于作者安娜•凯瑟琳•格林来说似乎创作一件惊天谋杀案并不是目的,她把绝大部分的笔墨用在了情感和人物的塑造上,她笔下的年轻律师谨慎又青涩;玛莉小姐高傲又带着些许的神经质;埃莉诺小姐冷静却平易近人;哈韦尔秘书宛如机器又歇斯底里……出入利文沃兹家的管家、厨娘、女仆等都在安娜的笔下有了很丰满的形象。这种不追求感官刺激而着重于情感酝酿的小说也许在这个一味猎奇的快餐推理时代属于不被理解的三流作品,但是你从缓缓流淌的文字中还是能够真切感受到作者自身赋予故事那种高贵的气质和优雅的格调。
喜欢莎翁剧作的朋友一定很喜欢这部作品,里面的很多语言极具舞台感和形式美,排山倒海的情感宣泄和富有浪漫气息的遣词造句都展现了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举个例子:
——她将脸贴在她死去的恩人那毫无生气的眉毛上,亲吻了黏土般冰冷的嘴唇。动作先是轻盈,然后狂热,接着变成愤怒和痛苦,然后起身以压抑而凄厉的声调大叫,“如果人是我杀的,我敢那样做吗?我的呼吸不是会因此停止吗?我的血液不是会在血管里凝结吗?我的心脏不是会因碰到尸体而停止跳动吗?你身为人子,应该会深爱和敬重自己的父亲。你相信一个双手染血的女人,能够做出亲吻尸体的动作吗?”
这段亲吻尸体的行动很像是戏剧的桥段,而且宣泄的话语也很戏剧化。像这样的话语文中很多,但这些浓烈的词句是不会跟一颗浮躁幼稚的心脏产生共鸣的。如果你习惯了电影的画面,你会无法接受这个节奏拖沓的故事,如果你喜欢话剧的优雅,你可能很喜欢这个故事缓缓道来的感觉。
不过毕竟是十九世纪的作品,放在今天也许这个故事150页就说完了,当年却硬是写成了360页的长篇大部头,尽管文辞优雅、人物饱满而且最后还有反转,但是从审美角度来看可能不太符合当下的口味。

本书简述了国民党王牌部队七十四军在抗战中凭战功崛起的过程,在我看来只是简述,不过瘾,比如军中主要将领就言之草草,因为太喜欢这支部队,于是又去查了更多资料,整理如下:
74军共有过五任军长,个个为一时之杰。蒋介石老乡、贴身侍卫起家的俞济时,作为首任最高长官,为这支部队注入最初的忠诚勇毅之魂,并且知人善任。长袖善舞的王耀武,是俞济时费尽心思破格提上来的优秀接班人,为扶上他,俞济时不惜将老部下中资历高于王耀武者,悉数调出74军,王耀武不负期望,不但忠勇善战,知恩图报,也是精明生意人,擅长经营上下关系,带领74军度过各种艰难(包括非绝对王牌时的经济困难),走向辉煌,王耀武是本书男一号,描述比较全面,但作为师长之前的经历也还需要自己翻找。
第三任军长施中诚,曾被俞济时调至100军,后因王耀武心目中的隔代接班人张灵甫与本该接任王的李天霞不和,说了句,愿施军长回来领导,于是王耀武升任集团军司令时,没有提拔李天霞,而是将施中诚调回接替自己任军长。施中诚大约1943年春至1945年末在位,他在书中除被提到指挥过几场大战外,得笔墨不多,却是很值得敬佩之人物,安徽桐城人,想到历史上那里出过桐城派,不禁遥想他是否儒将风范,照片果然清瘦刚毅,另一佐证是,功成名就后,他还曾为家乡捐建小学。撤离大陆时,他不忘带上老母与妻小,1959年离台赴美,终于美国。
第四任是大家最熟知也最让人唏嘘的张灵甫,曾因杀妻案入狱,后悔悟,全身心投入抗日战争,以勇敢不惜身、刚正骄傲著称,是战神级的虎将,蒋公心尖尖上的宝贝疙瘩。可惜因为为人刚正,看不惯上司李天霞(一位同样在抗战中屡建功勋却有吃喝嫖赌捞等旧式恶习的七十四将领),曾经投了他接替74军军长的反对票,后在孟良崮战役中,被李天霞下黑手坑死——因李天霞等弛援不力,74军(此时称整编74师)全军覆没,张灵甫亦殒命于此。
第五任军长为邱维达,王耀武麾下得力干将之一,稳健老成好涵养,可惜内战无英雄,他与重建的74军,终是再无耀目建树。
这还只是军一级的人物,师旅团长的履历,暂时无从挖掘了,欢迎达人补充。

从少不经事的十几岁到今天,读师太已经超过10年。
10几年间,从最初的懵懵懂懂单纯看情节,到看世态炎凉,再到自己眼界见地也开阔,读师太的书每每能看到自己小小生活的缩影,智慧也跟着累积。
这本《承欢记》第一次读或许是16岁时,高中。
到今天,读过的次数应该也超过5次。
给我的感觉从最初的平淡,到如今的字字见血,页页落泪,想来也是见证着自己成长路上的血与泪吧。
麦承欢,一个居住在政府廉租房的平凡女子,自幼品学兼优,大学毕业后平稳进入政府机关做事,有一个家世尚算殷实的男友,感情稳定。
一切在平凡又稳定的轨道上进行,直至即将结婚。
平日里劳碌慈祥的母亲突然变脸,要求女儿风光大嫁,更大的钻戒,更隆重的婚宴,更多的尊敬…
名义上是女儿的婚礼,实则已经把这次婚礼当做自己庸庸碌碌几十年的唯一出路——数十年来,由于家贫,受尽亲戚一切冷眼,今日,终于得以扬眉吐气。
这是老一代中国人惯有的思想,得到的成就,若无人真情或假意喝彩,再美的勋章仿似也褪色。
麦承欢,这位孝顺的女儿就在母亲与婆家的拉锯中夹缝求生存。
经历了挣扎与难堪,正当以为一切终于可以尘埃落定时,男方家里又起变故,婚期不得不顺延…
其后的故事发展急转直下,承欢也因为继承了一份意外的遗嘱,在香港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社会里,地位陡然上升。
若是没有工作经历的女生读来,这可能真的只是一部前半本讲爱情,后半本不知所云的闷书。
而对于我,以及许许多多已经踏上社会,承担起自己在家庭中做儿女的责任,以及自己寻找生活的女性来说,这部作品真实到几乎可以使人发狂。
平凡女子,受过一定的教育,拥有一定的道德观与价值观,这些小观念构架的小自尊成了生活路上最大的障碍,有些事情不够脸皮做,有些事情不屑去做,又有些事情终于决定了去做了,却又做得四不像。
懂得些人情世故——或许是太懂了,受了委屈都要求漂亮,苦与怨一起往肚里吞,即使面部抽筋也尽量笑到漂亮。
所有这一切隐忍,或许也解释了《浮夸》这样一首歇斯底里的歌为何深得人心。
若是一切跟着生活的脚步走,一生的轨迹就是,年少时为着一份没有应允的文凭忙;青年时为了报答亲恩的同时组建自己的家庭去忙;中年以后为着自己的下一代去忙。
而这一切,若站远一点,又究竟,同当事人有任何关系?
书里面承欢问母亲,“你有些什么愿望?”
母亲的回答是,天气热的时候希望有冷气,又希望丈夫早日加薪,有了子女希望他们健康长大,女儿嫁的好一些。
所有这一切愿望,其实全部维系在他人身上。
就像有一日,我在上班的路上,那天同样也迟到,在车上的时候,已经迟到半小时。
我一边祈祷车子快快开,一边无意识地看向车门处一位等待下车的大约40岁的女人。
她和我一样,手上拎着一个装饭盒的袋子,应该也是一个普通员工,在上班路上,手上拎着的是中饭。
看着她,我突然感到一种恐惧。
我问自己,“你自己每天这样忙忙碌碌营营役役,莫非只是为了20年后变成她?”
这是一种让人绝望的恐惧,像是一直以来努力经营着的生活突然变成了一个死循环,瞬间崩塌。
我们都忘了找到自己的生活,我们跟着生活的脚步走,过着大家都认为对的人生,没有问过自己,怎样是对。
于是,师太让承欢去寻找自己的生活了。
自由的生活,甚至是不羁的生活。
由一个循规蹈矩的乖乖女到一个依从真我的独立女子,或许只需要灵魂某一处的开窍。
常常听到别人说,师太的书里的女子总是经历着最离奇的人生。
最开始,往往都是平凡甚至是窘迫的女子,总是因为一个意外突然展开一段传奇的人生。
其实师太只是给了读者另外一种可能。
看着她们的故事,我们可以反思自己,可以鼓励自己。
就算当做仙履奇缘来看,也可以得到更多勇气。
当面对生活的阴霾时,期待风雨过后有别样多姿的彩虹。
否则,即使只当做一部纪录片来看,也总看得到风光背后的一切血泪,因为那条路,我们共同走过。
或许结局总是不同,你我他,同是女子,走过同一个分岔口,有人头顶是阴天,有人被天使庇护,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条路上我们都学到了自尊与自爱,我们都拥有了做女人的智慧。
the end.

作为一个女子我想说。
我们都是对于事物过于执着的女子,不知道是活的太明白还是太强势,总有一些看不惯的习惯不了的难以去平衡,我们总是企图用说教的语气去完美这个世界,可是有的时候是我们太幼稚还是我们真的太过于丰盛,很多事情不是如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甚至透彻,还好,我们都还是可以大哭大笑大吵大闹以后还是不会忘记赶路的女子,清楚自己要什么,并且知道怎么去继续。就像书里拉拉遇见的那些头痛的骚扰,郁闷的问题,棘手的关系……我们总是可以在经历一些事情以后学会城府与淡定。因为终于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人可以帮助自己,那些你曾经以为的依靠和自以为是的某些安全感完全都是自己想象或者说是虚无的,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保护自己。
你看,历历在目的皆是时间的真相。但有那样多的却渐渐无迹可寻。骄傲着在这里作着对自己的告别。我们不得不伪装努力生活。继续忙碌的奔走。继续断续的想念。继续明暗的争抢。这一切都让我厌恶又伤感。那里一切的人事都逃不过肤浅的修饰。或许我们终究是个普通人。普通过自己的想象。普通过一些人评价。即使是特别。也只是不切实际的。
于是像我,像拉拉一样的女子,蹉跎的日子里,开始向一个俗不可耐的女人看齐……
一辈子,我们会走很多的路,我们会遭遇很多的风景,我们会成长成为现实中不得不成为的那个人,有多少的无可奈何?很多事情冷暖自知。
于是只能用丰盛自己来宽慰自己。
认清生命本身有很多来回的人,时常心存感激,丰富自己的生命以及内心。
认清岁月苍老时间的残酷摧残,时常俯瞰悲凉,充盈自己的感情以及记忆。
认清年华破败人我两忘无永恒,时常留意苍生,庆幸世间的彼岸以及风景。
而希望是,那时的归宿,此时的颠覆。
即使聪明也是难过,总好过愚蠢被人玩弄

我对本书是不怎么满意的。
我一向以为书要好过电视剧的,但书写成了剧本,就不能更好的表达了,因为之前是看了几集电视剧的,本希望书可以更出色的,但没看多少,我便失望了。
本书唯一能吸引我看下去的,只是那特殊的年代,和在那个年代所发生的感情故事。
书中描写了包括石林与林东东,文向东与林东东,左太行与肖青白,左太行与蒋秀美,孟林与李丽芳,于子明和李丽芳,孟林和赵冬梅,六生和赵冬梅共计八对男女、六男五女的感情生活,其中以林蒋李三人的感情为中心,最终构成了这激情燃烧的岁月。
1.石林与林东东
二人的感情是书中最吸引人的故事,但作者对于二人的感情处理还是不够细腻,有很多地方都太过直白,少了文学的艺术美。我没有看过激情1,对于石林的历史背景也不够了解,只知是一位大将的儿子,从其喜欢林到离开,没有多少感情来支撑整个故事,只有到了最后几章,才开始加入感情的集中描写,似乎有点太迟,对于人物内心的剖析有所欠缺,只是讲了一个不酸不辣的故事而已。
2.文向东与林东东
文团长是个人才,才貌双全,政治水平很高,能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很好的生存,在感到自己追到林有些困难后,便隐晦的向其下级施压,后来也只是得到了林的人而没有得到其的心,最后却只是保留了一个名位而已,可见其对于事业是放在第一位的。林美女在与其的感情处理上显得比较软弱,双重施压下,就放弃了阵地,虽然保存了贞操,但其在我心中的印象反而不如毅然献身走资派后代的蒋秀梅了。
3.左太行与肖青白
肖青白同学代表了当时的很多人,以致我以为其的出现只是为了增添时代气息,但其实也是为了烘托左蒋的感情。至于其最后又去找左是因为军代表丈夫的下台还是因为左同学父亲的面子更大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
4.左太行与蒋秀美
蒋秀美的朴实也算得上一个特色了,其对左的感情由同情变为爱是比较自然的一件事,毕竟左还是比较优秀的,而蒋的觉悟也比较低。其对于感情的认识只有那本手抄本的《少女的心》,左肖,林石的感情与赵冬梅关于爱的理论,但其的感情是很浓烈的,很单纯,也最为感人的那种,正是如此,才融化了左的心,燃烧了激情。
5.孟林与李丽芳
孟同志与李同志代表了革命的爱情,忠贞不渝的那种,也是书中最为感人的一段描写。风雨中,相互关怀,总有一丝牵挂在心中,时常温暖自己,足矣。
6.于子明和李丽芳
于子明和前面的文团长的相似之处在于二者都是政治爱好者,不同在于于子明是一个坏人,十足的坏人,插朋友两刀以后还意欲占有朋友之妻的人,是书中唯一一个令人讨厌的人。
7.孟林和赵冬梅
孟和赵的结合有两个原因:①为了忘却与李的那段感情;②为了帮助那个帮助过他的人。
8.六生和赵冬梅
六生是书中塑造的一个小人物,但就是这个小人物,令我肃然起敬。他是大龄男青年,在付出很多之后好不容易要收获些什么的时候,却面对的是一个无法“企及”的高度,他的放弃展示了他的人格魅力,他后来对于赵家的行为却又将他提升到了另一个高度,那种淳朴,豁达,是太多人无法拥有的品格。
书中还塑造了两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就是洪丰收和李自芳,洪同志是一个好人,一个搞政治的好人,这种人是多的,为什么我们却没见多少呢?李自芳我只记到了牙刷和书包带,仿佛他的人生就是这两样东西。
书的最后,洪同志说了两次“为了我们的青春”,是不符合人物性格的,但为了这本书,为了那些共同经历的青春韶光,已足够了。

这是一本踏过万里风尘才得以浓缩而成的旅行游记。全书共八卷,第一卷是作者为我们体味路上的风景而精心准备的心灵“锦囊”,第二至八卷依次带我们走进风情古镇、佛教名山、神圣湖泊、江南水乡、天府之国、皇城北平以及明珠上海。
“游记”是个古老的文体,历来多以时间或空间为序,描写风光,记录见闻,很少象作者这般,带着“悟”的警醒,用“心”去看、去听、去咀嚼、去触摸。作者落笔的地方有种魔力,似乎所到之处不是如今霓虹林立、游人如织的景点,而是历尽沧桑却风雅依旧的秦山汉水、唐风宋月;她给我们安排的旅程也不是走马观花的浏览,当紧则紧,该慢则慢,蓦然转身,还能看到泛舟西湖的东坡仍在原处浅吟低唱,看到仓央嘉措独立阁楼守候他心中的姑娘。
眼、耳、鼻、舌、身、意,是为六根;色、声、香、味、触、法,是为六尘。芸芸众生大都沉迷于这六根和六尘,可是佛说:一切皆是空幻。这无情的结语令凡人懊丧,似乎一世的挣扎都毫无意义,而作者却将六根、六尘与“禅”心打通并发挥到了极致——前世今生、人间佛国、草木鱼虫,都是禅心微颤的一念之缘。正如第一卷的卷首语:“花开见佛。佛在哪里?万木凋零的旷野,一株绿草是佛;宁静无声的雪夜,一盆炭火是佛;苍茫无际的江海,一叶扁舟是佛;色彩纷呈的世相,朴素是佛;动乱喧嚣的日子,平安是佛。何时见佛?在流年里等待花开,处繁华中守住真淳,于纷芜中静养心性,即可见佛”。
心中无禅,一世荣华、万千宠爱也味同嚼蜡;心中有禅,一张木琴、一口古井亦充满情意。名利是绑缚心灵的包袱,是遮蔽双眸的障幕,一旦放下,闲云、飞鸟、枯树、衰草,都有了禅意。正是因为万物终归空无,所以不要把静好的岁月、安稳的现世虚掷于无谓的执着。缘来不辜负,缘散不强求,方不负佛前修来的一缕尘缘。
读白落梅的文字,寥寥数语就可将你拖离繁华尘世,走进一幅烟雨迷蒙的水墨画卷,那里有匆匆过客、天涯游子,亦有痴心情种,淡定老僧,纷纷扰扰的红尘梦,在她笔下变得优雅、清淡、隽永。书中没有对深奥佛理的学术探讨,而是把“禅”的那份“感觉”掰开、揉碎,融于天地万物,再用她独有的语言呈现出来。就算合上书页我们还是无法将“禅”形诸于口,心却已在不知不觉间浸润得柔软、舒展,留下三分了悟,三分怅然。

读伊坂幸太郎对我真是种辛苦的练习。
断续读完《不然你去火星啊》、《家鸭与野鸭的投币式寄物柜》、《哦,爸爸》和《汽油生活》四部长篇,但它们我能给出的评分都不过3星而已。
这本身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理论上对他就算不是避之不及,起码也不会主动去寻找和阅读,但我却始终有些不甘心的在他这里熬着,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直到我读到《献给折颈男的协奏曲》,这部「非典型」的短篇故事集,才终于了解了自己念念不去的理由:
伊坂幸太郎的核心创意总是有趣的,其求新求变的决心总是相当坚决。不落窠臼的主线和结构从来不会让耐心读到最后的读者失望。
当然, 我不是那样享受他的长篇的原因也水落石出:
他用以填充小说骨架之外的那些「血肉闲笔」和我个人的口味调性不和。
所以,我意外的喜欢这本书。短小的故事最大程度放大了他的优势,而本书本意在于文体实验和炫技的概念,恰恰是他最惯于放置热情的领域;而这种拼图的写法,每个故事的趣味盎然,哪怕拿去和《寒冬夜行人》比起来,至少不失热闹……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我的小舟》,其中「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的宿命感与作者叙事中拿捏得当的节奏,体现了这个级别的小说家当有的水准。
不过,掩卷细想,总体上的触动却似乎略微削弱:毕竟说起多视角、线索交织、因果互现(当然,本书各线联系并非特别的直接紧密,毕竟作者创作的意图并非完全如此),今年我可是刚刚读完《清明上河图密码5》不久——壮哉、冶文彪。(哪怕不如这本书有趣)

第一次读《六之宫公主》正好是去年此时。读完后一直想写两句评论,却手懒至今。现下重读,仍然觉得这是一年中读过的最佳小说。
本作是北村薰该系列的第四部,是一部少见的没有事件发生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通常以杀人事件为核心,当然也有日常推理的一派(如本系列前几作),不一定涉及犯罪,只是揭开平日生活中的小小谜团。但这一本书连日常的谜团都没有,单纯记述了大四女学生的实习,论文,工作,与闺蜜的出游等等。然而作为侦探小说,核心就是解谜的过程。谜团在哪里呢?答案是主人公的毕业论文……整本书借用主人公之口,在与其他角色对话过程中一点点挖掘出了芥川龙之介创作短篇小说《六之宫公主》的缘由,这就是本书的核心谜团,也是书中主人公毕业论文的部分内容。关键还是作家本人的毕业论文内容……
其实在读的时候就有种熟悉的感觉,这不就是我们写论文的过程么?提出一个问题,然后用尽千般手段,使出浑身解数,只为得到答案。当然验证手段有所区别,理工科可能更偏重实验结果与理论计算,文科注重资料的印证,诸位名侦探们则八仙过海,各有各的手段了。但最终殊途同归,如同用胶水把摔碎的残片粘起来组合成花瓶一般,成功的将种种实验结果/理论计算/文字资料/犯罪证据联结起来推出最终的结论之后,一股酣畅淋漓的痛快感涌上心头。这一点,相信无论是学术论文的作者还是侦探小说的读者,都曾经有过体会。
说回这本书。本书的推理过程几乎全凭主人公口述展现在读者面前,这样写风险很大,一不小心就会无比的枯燥乏味。好在作者文笔出众,与解谜无关的女主角的日常生活也好,与解谜相关的文豪们的交往冲突也罢,一笔一笔娓娓道来,平淡中透出丰沛的感情。难怪作家刚出道时还曾被误认为是女性。
无论从技巧上抑或从感情上,本书都是一部独特的侦探小说,相当值得一读。
最后,引一段作品中女主人公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的话,与论文作者们以及书评作者们共勉。
“剪刀与浆糊是必要的。但是,光靠剪剪贴贴就想了事那可不行。文学评论也是一种创作,所以必须从中确立自己的意见才行。”

本书是一本写中国电报发展史的书,但作者别开生面,用电报的传播来串联起晚清史。面对新技术,我们从颟顸拒绝,到功利性的应用,再到用管制来绞杀其发展空间,技术与机制的博弈惊心动魄,但结果却证明,没人能阻挡历史的潮流浩荡向前。
在作者看来,电报更像是一个象征,它集大成地反映了传统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艰难跋涉,我们有短期的胜利,把洋鬼子架设的电线杆全部拆掉,他们居然无可奈何但这胜利却让我们败得更惨;我们也有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比如海线与陆线的分离,让大清市场肥水难入外人田,可结果却是电报费用腾贵,通电一次,就要花掉几万大洋;我们也曾经靠电报实施了漂亮的商战,充分利用了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可那却是自己人斗垮自己人……
一个民族的现代化,并不是有了先进技术就能解决的,还要有太多软件的东西。而这个软件该如何建设,一代代的英才们不断奋斗,却大多壮志未酬。
本书内容丰富翔实,妙趣横生,但以电报业为中心,不免会有夸大、牵强之处,在民国初期军阀通电战部分的写作,似不如张鸣先生的《五四与军阀》精彩。但无论如何,这算是一本有趣、长见识的好书。

这书是赛耶斯的第一本侦探小说。可以看出她很有野心,很明显她一开始就想的是“写小说”,而不仅仅是“写侦探小说”。不是密室大全,也不是解数学题,也不是一个诡计顶一本书,而是正儿八经的一本小说。
杀人的手法在当年看来可算是很新颖,不过一般说来,典型的侦探小说,死者必须“够份量”。要么死的人多,要么死的人有来头,或者两者兼而有之,比如说常见的百万富翁灭门惨案。赛耶斯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死者的身份到揭穿谜底的时候才大白于天下。够屌……
于是一开头我们看到一个长得像百万富翁列维的人死在不该他出现的地方,而列维自己却失踪了。而这两件事情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尸体长得像列维……不过这种“像”不可能骗过任何人,因为故事发生在一战后的伦敦而不是某个孤岛上,失踪的百万富翁有家属,有朋友,有完整的牙医记录,长得像列维的那具尸体完全不能把水搅混……所以这个诡计从一开始就是莫名其妙!
然后读者(我)带着一种不知道这个作者在故弄什么玄虚的想法继续读下去。糟糕的是,这本以娱乐读者为目的的小说,几乎没有任何能吸引读者读下去的东西。死者不知道是谁,死的一点分量也没有……有趣的嫌疑犯也没有现身……侦探是一个言辞刻薄的贵族,不过言辞刻薄是几乎所有名侦探的共同特点……所以这本书唯一的卖点就只剩下“侦探是贵族”……
应该说赛耶斯对温姆西勋爵的塑造还是很下功夫的,从头到尾都是他一个人跑来跑去。由此带来的结果是配角们全部都被挤到角落里蹲着,一个赛一个的面目模糊,看谁都不像凶手,有出场这么少的凶手吗?
最最大的败笔就是结尾我们的大侦探抓出凶手以后,凶手骄傲的告诉他,我本可以用独门毒药不露痕迹的杀死你……你有这本事,早干嘛去了啊?杀第一个人的时候犯得着那么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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