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看当年明月的《明朝的那些事儿》,一连看到了第五本,看着看着总觉得当年当年明月越写越违心。前四本的时候这种感觉是一种飘忽不定的存在,仅仅是在回头琢磨的时候感觉有着那么一丝的刻意,然而写到第五本的时候,这种伎俩已经隐藏不了,赤裸裸地跃到了人的眼前。
只要是个中国人,一旦写到和日本相关,尤其是中国与日本有着互相影响的历史时,就非要表明出自己的立场。简单的说就是要把屁股放到特定的马桶上,即使你根本没有便意。一本好端端的写史的书,就变成一本写得跟屎一样的书了。于是一种让人啼笑皆非的场面出现了,作者一边念叨着甄别史料依照着顾颉刚老先生所采用的法则,一边又堂而皇之的大段大段揶揄日本。这不由让我感觉像是一个穿着白大褂,戴着橡胶手套,手上摇着试管和烧杯的人正在大谈特谈该去哪个寺庙烧香。再加之在第五本中数次提及中华民族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并且把另外几个文明古国贬得一无是处,再加之变着法子绕着道把明代的学堂称为如今意义上的大学,非要说中国的学校历史较之国外的名校不知道强上多少倍。这让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钱老先生要这么折腾才从美国回来,一来,中国这么牛,他原本就不该去美国,二来,中国那么牛为什么还要一个从美国毕业的钱老先生来做这两弹一星,再来,钱老先生的儿子虽说是中国血,但他从未熏陶过中国如此牛逼的大学却得了诺贝尔奖。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当然,把他在书中那种自以为是的理论抛开的话,还是挺容易想通的,我想当年明月自己心中也应该跟明月似的明亮——这不过是伎俩罢了。书写到第五本的时候,或许原先那种存粹的冲动已经开始变淡了,前几本书破天荒的大卖多少让执笔之手开始有了别得压力。若是依旧如同先前几本书中那样程度的刺激,读者无论如何都会开始疲劳了,毕竟卖史是假,卖书才是真。这就如同一直维持相等剂量的药剂,已经无法对患者产生大的功效了。当然,要是药的话还有别的一条路可走——换药。然而卖书没办法,总不可能明朝还只写到万历,就突然去写奥特曼吧,于是剩下的路只有唯一的一条,那就是加大剂量。反正因为历史的问题,日本人在众多人心中都不待见,再加之羽柴秀吉确实打到朝鲜之后没能攻入明朝,再加之,那些人都死了几百年了,也没个谁来声讨名誉问题,那么就拿这些家伙开刀好了。
不可否认的是,这招大多数人都买单。因为学商科出生,坐在办公室里喝咖啡签字的白领其实并不关心真正的历史,他们关心的是这书能不能看得畅快人心,关心的是看完后又觉得自己博学了几分的那种满足感。所以说这个伎俩虽然卑鄙无耻,但确实管用。书看到这里,我真希望万历年间的这一段能快点看完,想去瞅瞅崇祯皇帝那当年明月还有没有别的猛药。
这不由让我想起了二手玫瑰的那首《伎俩》,其中有歌词唱:我只有学会新的卖弄呀,这样你才会继续地喜欢呀。
或许我应该要有个对比才行,若是有机会我想看一遍司马辽太郎的《刘邦与项羽》,看这本在日本卖得红过半边天的历史书中有没有类似的伎俩。

没想到鬼吹灯也已这段历史为切入点了,整体感觉不如前两部好,很多情节逻辑上有些不太靠谱。霸唱是原著,另一个人改编的,但是有些细节没有把握好,和前两部的内容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多少影响了阅读的效果,特别这些问题还都是出在可爱的胖子身上。但是比起其他这个类型的小说来讲还是很不错的作品。看来鬼吹灯系列要开启第三季了~~~

这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婚史。何谓文艺女青年?请参照安妮宝贝!文字用一个字形容,就是“作”。别怀疑。“作”的是,写离婚前的文字,折腾着的幽默;离婚后的文字,装“千帆过尽皆不是”的深沉,连和闺蜜的对话,每句都是警示格言,让人看得累得慌。难道是亦舒看多了的后遗症?还有不厚道,抓着自己的“话语权”,离婚后,将前夫写的极其猥琐,连带着婚姻都是年少无知。总觉得自己无比清高、有气质、非凡夫俗子可匹配,离婚也是理所当然的吧。哪个男的受得了买尊观音菩萨的佛像在家里供着啊?

很多年以前我听过古龙的一段访谈,大意是说:旧派武侠小说已经走到了死胡同,永远都是少年落难,坠入山谷,学得盖世武功,最后复仇成功抱得美人归之类的,所以一定要变。至于该怎么变,似乎谈了半天也没什么答案,但他创作后期行文诡异,经常搞点一个字开一段,武功看不到招式之类的花样,在我看来也印证了他痛苦求变的一个过程。
更早一点,我看过鲁迅骂梁实秋的一篇文章。大致是后者认为“人性”这么个东西是超越阶级的,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都有着基本的人性。文学应当描写这种亘古不变的人的本性,否则基本上会被时代所湮灭。而舵手则认为文学和出汗是一个道理,一个阶级出一个阶级的汗,既没有永久的阶级,没有永久的汗,那也就没有永久的人性。
我对古龙的上下求索和泰斗骂架都没什么研究,不过看的东西多了,不免多少有点感触。新派武侠第一等的几本,写来写去不外乎还是少年为了***结果学得神功抱得美人归,只不过情节更动人,人物更丰满——丰满的意思就是你别指望里面的人物天纵英明,八岁就有反抗意识十八岁就决定要拯救武林,而是跟你我一样,脑子里既有天使又有魔鬼;而鲁迅骂来骂去的似乎和千把年前苏格拉底骂的还是一种东西:残忍、冷漠、无知的世人哪……和现在微薄上天天骂的还真是没啥不同。
也许这就是人性吧,既能够真善美,又能够假恶丑,更TMD的是,这些东西可以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我始没法接受高大全,没法相信舵手不用吃喝拉撒,没法感悟出徐志摩让张幼仪打胎是为了追求爱情,隔壁王屠夫休了自己怀孕的老婆去追小三就是丧尽天良。我相信的是朗德纳克既可以是个刽子手也能够舍己救人,罗伯斯庇尔既可以一边真诚的追求众生平等一边批处理的把人送上断头台,而伟大的***可以一边以天下为己任,一边以天下为自家后院。
扯远了,废话这么多,基本上是想对大家说一句,《冰与火之歌》不是《高中历史之解放战争》,讲一个真善美的男主角打败了假恶丑的大反派最终赢得全天下人民(我指美女)的爱戴的故事。他比历史课本更像历史课本,他讲的是人,和由人组成的团体,城市,国家,世界。
在冰火里,你找不到一个完美的人,甚至于接近完美的人。奈德的公正有荣誉心而刚愎自用,罗伯英勇聪明却冲动而亲信,提利昂智慧勇敢却丑陋,而且说实话,他实在是管不住自己的裤裆和嘴巴。相反,冷酷无情的泰温公爵却有着舐犊情深,精明强干的一面;詹姆固然爱慕虚荣,残忍而好杀,但是令人诧异的是,居然又坚强而充满荣誉感(真亏了他背了大半辈子弑君者的外号)。更让我佩服GRRM的,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如此充满矛盾却又合情合理的个性,能被他如外科手术般精准的安排着,推进着。只为了里面那些让人不时掩卷唏嘘的人物,《冰火》实在就值得一读。
而第二个《冰火》的关键词,是“成长”。其实《冰火》描述的历史跨度实在不算大,五卷算完也不过是短短十年不到的时间,可人生又有几个十年呢。通宵达旦看《神雕侠侣》的好处是天际泛白,四大本翻完,揉着酸痛的眼睛,突然想起那个在桃花岛为了斗蛐蛐赌气离家出走的少年,在最后几页却在襄阳城下拼死抗敌,隐隐有点恍如隔世的味道——《冰火》常常会让你有这种味道。你眼睁睁的看着那几只小狼一点点成长,你看着他们从天真变得世故,从自卑变得自信,你看着她从不知道悲伤的快乐王子(或者该说是快乐公主),被扔进了狼群,终于在九死一生后慢慢变得坚强。成长是一种蜕变,你看着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无声无息的死去,你轻触那死去的部分,熟悉而陌生,那一部分曾经如此真实的自己,你知道此生此世都不会再拥有了。丹妮莉丝不会再相信别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命运,姗莎不再相信美丽的笑容代表着友善,而提利昂,他应该永远不会相信妓女的舌头了。
我想象着长城下那场恶战之后,琼恩抱着耶哥蕊特尸体时无尽的凄凉。他会对自己说“我什么都不懂”吗?他会让眼泪落在耶哥蕊特逐渐冷去的面庞上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再也不会因为自己不能坐上主座而痛苦了,成年人不应该因为无谓的羞辱而愤怒。
最后一点可能不见的是每个人都喜欢的。福楼拜当年写到包法利夫人自尽的时候嚎啕大哭,别人劝他“你这么不爽,就别把她写死呗”。福大腕儿于是给人们上了堂什么叫做“现实主义”的课“我一旦创作出了人物,就不能决定他的生死了”。这么说吧,如果《变形金刚3》最后Sam居然挂掉了,我是要去找迈克尔.贝算账的。TMD天朝一张电影票顶的上穷人家半个星期的工资,你还让我看完如此不爽,你TMD还有没有良心啊。显然好莱坞一直知道我们才是上帝,所以就算违反所有的物理学常识,他也不会得罪我们这些老爷。至于GRRM,我基本上认为他是好莱坞编剧做的烦了。《冰火》的世界里,作者只是个观察者,不是上帝,而上帝是残忍的。你永远不要喜欢上某个角色,因为说不准下一页他就万箭穿心了,更可恨的是,我这里说的某个角色包括主角。或者,你可以说《冰火》没有主角,有的只是命运的棋子。
三个特点写完了,我也很久没有码这么多的字了,总之,《冰火》是一本奇特的魔幻小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魔幻小说比很多现实主义小说更像现实主义小说。当然啦,这也难怪,目前的情况下,我总觉得最近看到的现实主义小说看起来都像是魔幻小说,比如就地掩埋之类的,一直以为是《指环王》里半兽人的情节。嗯,说多了,就此打住。

前段时间终于把《藏地密码》全部看完了。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无聊,不但坚持看完,并且写了感想。让我自己都吃惊。
最后一本我主动想一探究竟,觉得写得精彩,不像前面几本常常当做任务来看。
这一本,来到了帕巴拉神庙,看到了许多世之罕见的珍齐,揭开了所有谜底。
让我想到“世之奇伟瑰丽,常在于险远”,为了这一刻,我竟然读了那九本。
能把这么多不属于自己的菜吃完,果然有毅力,佩服。
《藏》很畅销,据说可以了解西藏,我是因此才看的,希望看到美到极致的风光。
可是冲着这一点的话就很浪费时间,和西藏没有关系,和了解西藏没半毛钱的关系。
不过是传说中的古西藏人建了一个传说中的神庙,很多人带着不同目的去追寻。
纯属扯淡,匪夷所思。
话说《藏地密码》10有些场面写得很不错,那些美到极致的宝贝,风光,让人向往。
可惜的是都不是真的,全部想象中的东西,现实中无法企及,梦境一场,只能粉碎。
因此不管是白城,还是到悬空寺,遗迹帕巴拉神庙,到最后都被毁掉了。
这本书中,巴桑死了,我很失望,这样一个有特点的人不该这样死去。
第一次走进帕巴拉的时候他被吓疯了,后来为了一些目的投靠了莫金一伙。
但是后来醒悟了,为了救卓木强巴的命,他向那些狼跪了下了,向它们投降。
在它们接受他的投降的时候,却出其不意地袭击那些狼,最终当然被狼杀死了。
因为他不愿意两次投降刚给同一伙敌人。
那些战狼,它们阴鸷,冷静,有着不可思议的治理,过人的敏捷身手。
他们是戈巴族人的战狼,守护者帕巴拉神庙,它们是你难以想象的魔鬼杀手。
他临终前给卓木强巴说:人活着,一定要靠自己!
吕竞男对卓木强巴说:在野外,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周围没有一个人可以帮你,没有救护车,没有警察,没有好心的路人。你会发现,你不是生活在一个社会性的群体里面,就好像突然跳出了那个圈子一样,从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包括所有的病痛疾患,以及你心理上的喜怒哀乐,都没有人能感受到,只有你一个人,你要学会一个人同树木说话,与石头交流,让他们分享你的喜悦和悲痛,也要从它们那里学会生存下去的方法。
吕竞男要他记住:你们将要做的,是常人不会理解的;你们将要容忍的,是常人无法容忍的;你们将要面临的,是常人难以想象;你们将要舍弃的,是尊严!你们将和魔鬼签订契约,必要时将会出卖除了灵魂之外的一切,还要在横流的无语前,克制住本心。你们的许多前辈,因此堕落了,没有人责备他们,同样,我也不会责备你们,我只希望你能能够保住一颗正义的心。当你不得不沉溺于酒池肉林之时,当你吸食毒品陷入幻觉之时,当你横刀当街,血肉四溅之时,我希望你不要忘记,你——曾经是一个正直的人!永远,不要忘记!
为了适应那种艰难的自然条件,为了对付险恶的敌人,进行魔鬼般的训练。
吕竞男让卓木强巴饿着肚子练。这是一种叫做身体关联记忆的训练方式。
大意是指人体在极端情绪和体能极限时,诸如极度恐惧,极度饥饿,极度疲劳等等,记忆力会变得极度敏感,在那种时候记住的东西,有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或者是大脑忘记了,身体却能记住。许多地震后被困在废墟中数十日,后来再被解救出来的人,因为极度饥饿和恐惧,往往会留下藏食物还害怕狭小封闭空间的后遗症,那边是发生了身体关联记忆。
觉得这样真可怕,即便因此非常强大,都很无趣。还是做普通人吧。
卓木强巴在极端困难的境况下遇到了他在可可西里遇到的三只狼,他们旧友相逢。
三只狼为了回到家乡,和卓木强巴一起不断遇到艰难险阻,终于大浪支持不住了。
卓木强巴用一些枯枝编了一个简易的架子,但是被大狼冷冷地拒绝了。
他用苍老而沙哑的声音,冷酷地向卓木强巴宣告着:
我是一头狼,我不坐担架,狼的一生,只行走于天地之间。
后来,大狼终于支持不住死去了。
他遵照大狼的遗志,将狼首完整地割了下来。
卓木强巴知道,在狼的世界中,活着的时候是同伴,死了之后就是食物。
大狼将食物的分配交给了自己,自己必须带着二狼和小狼回去。
必须活着抵达那一片它们始终不忘的故土。
觉得这个狼的世界,有时候似乎比人类世界更加有情有意。
他们一旦缔结了盟约,就不会背叛,没有欺骗和伤害,一生忠诚。
他们不断行走,终于抵达了光明的出口,他不顾一切地冲了出去。
那洞口很小,但那道光……那道光,是彻彻底底的自然阳光。
在须弥界,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自然的阳光。
可是等待他的,是更加残酷的考验。
书的最后,继续着任何大自然的较量,人与人的较量。
真没想到决策者竟然是唐涛,他具有超常的力量,似乎无人可敌,无人阻挡。
这个看起来似乎孱弱的男人,拥有着魔鬼般的的力量,充满了邪恶的智慧。
唐涛是一个可怕的邪恶的人,他想把毒蛊带给人类,从而掌控世界,人们任由他宰割。
但作者却让他来控诉人类的破坏性和毁灭性。这样让坏人来控诉,既阴森诡异又有力量。
我想,何马在写这最后一本的时候一定比较酣畅淋漓吧。
且来看看唐涛的控诉吧:
那些黄金,宝石,珠玉,它们的价值,其实只是你们人类赋予的。如果说,这世界上没有人的话,这些石头疙瘩,在一只猫,一只野猪眼中,价值还不如一只田鼠和一块土豆。人类对物质价值的判断,首先取决于它的多少,其次,才是它对感官带来的刺激,至于物物交换和等价原理,更是人类有了文明体系之后的事情了。我的价值观,则是以生物的原始形态来判断,这个东西,能不能填饱我的肚子,能不能让我睡好觉,能不能让我当做武器,猎取食物,这些,才是有价值的。
唐涛以审判长的口吻道:人类,是全世界的敌人,每一个人都有罪!活着的人,都有罪!这个世界,原本是自然而和谐的世界,每一种生物,都有它们的生存之道,食物链相互缠绕,有着融洽之美,但是,自从你们这种叫人类的生物出现之后,这种和谐便被打破了。人类,是全世界所有生物的天敌,而他们自己,却没有天敌,他们高高地占据着食物链的顶端,他们什么都吃,他们什么坏事都做。自人类出现之后,世界上消失的物种,比任何一个时段都多,人类在不断地扩张领地,不断地掠夺资源,人类的城市越来越大,而他们的城市里,除了人类自己和人类饲养的宠物,几乎不适于任何野生生物生存。他们本能地将自己和大自然隔绝开来,他们高高在上,以万物之灵自居,他们创造了神,其实在大自然面前,他们又何尝不是将自己摆在神的位置呢!大自然几千几万年乃至上亿年形成的资源,人类在几年内就能掠夺一空,上亿年形成的奇观,人类在几分钟之内就可以将它夷为平地。因为有了国家的限制,每一个国家,都在拼命提倡繁衍,人口越来越多,他们却仍担心自己国家的人口还不够多,世界上的人口在膨胀。每一个出生的人,都有强烈的侵占意识,当他们还在婴儿时期时,就知道牢牢地抓住握在手里的东西。每一个人,都要进食大量的生物,每一个人,都要扩大属于自己的生存空间,这些,从哪里来?他们无不向大自然伸手。他们的需求量正越来越大,对于任何资源,人类都采取一种掠夺和不计后果的态度来索取,有那么少部分人,吃得饱饱的,跳出说要维护自然生态的和谐,他们说过的话,可有真正起到了作用?人类,是唯一一种不以生存需要和维护领地也会相互厮杀的生物;人类,是唯一一种不因种族延续而疯狂繁殖的生物;人类,是唯一一种只向大自然索取,而不向大自然赠予的生物;人类,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畸形的存在。
他继续质问:人类比得上蝗虫吗?蝗虫走过的地方,寸草不生,但只过得三五年,大自然就能恢复欣欣向荣,人类走过的地方,连地皮都不见了,统统变成水泥和钢筋,就算是人类离开那里,一千年也无法恢复。地球是母亲,如果地球真的是母亲的话,那么人的存在,就是寄生于母体的一种病毒,人类是一种癌细胞,他们疯狂地自我复制,疯狂地侵占着别的领地,并将那些领地破坏殆尽,改造得只适于自己生存。所有的人,都以自我为中心,然后向外辐射,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强调人治,改善人的福利待遇,出生率稍有下降,就迫不及待地鼓励生育,人的需要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是全世界该怎么办?!若是威胁到人类的生存,那么,就算是将全世界除人类之外的所有有机物都消灭殆尽,也在所不惜吧?这个世界,不是属于人类的世界,相反,人类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类,总是以自身为中心点,所有的是非对错,所有的道德标准,都是以人类为中心点这个基础点上建立起来的。因为人需要,所以你们可以大肆屠杀,甚至以灭绝物种的方式进行捕捞;因为人类需要,你们可以疯狂地压榨资源,无限制地抽取地球血液,让江湖干涸,石油枯竭,森林焚毁,矿山凹陷;因为人类需要要,那管它天崩地裂,物种毁灭。人类的科技越发达,他们的破坏性就越大,人口越密集,人类的欲望永不休止,人类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毁灭全世界,要想拯救全世界,必须毁灭全人类!
眼前这个人,先前所承认的他自己做的一切,听上去都是无比邪恶,令人发指的事情,可是他突然说,那是以人类的道德标准来评判的,他说出了一个更高的道德标准,跳出人类的范畴,放眼全世界,人类才是一种邪恶而应该被消灭的动物。
他说:你想知道宇宙的真理吗?光明只是短暂的一瞬,黑暗才是永恒。
卓木强巴反击他:但正是这一瞬短暂的光芒,诞生了生命与希望,因此,虽然我们都自黑暗中来,却注定了要用此生追随光明。
还好有他的反击,不然的话我会陷入人类自身的罪行中,觉得无地自容。
被邪恶的人逼到无地自容,实在是非常难受的事情,突然就失去了原有的支柱。
人还是要面对明亮的东西,不然的话可能万劫不复,了无生趣吧。
唐涛这样的人,当然不能够存活。人类虽然该死,但是想独霸世界的人他更该死。
唐涛,竟然让紫麒麟结束了他的生命,他的生命,连同他邪恶的愿望一起消失了。
可是,不可一世的紫麒麟竟然是某个神秘人物的宠物,他希望卓木强巴帮他找到主人。
唐敏竟然是日本艺伎,吕竞男死了,唐敏也死了。
结局是开放式的——他妈的,这一切是不是都太二了。我感觉被戏弄了。
这套书真的太不靠谱了,太扯淡了,卓木强巴自小失踪的妹妹不知道在哪里。
一直认为何马不擅长写情,不但不擅长,而且写得很搞笑,很幼稚俗气的表达方式。
但是这一本,两个女人为了卓木强巴赴死那一段,却写得荡气回肠,让人动容。
可能也不是因为语言打动人,而是她们对一个男人的深情打动了我把。
历时半年多,终于断断续续将《藏地密码》看完了。
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想坚持,想考验一下自己的毅力。竟然坚持了下来。
前七本是在办公室那种让人厌烦的环境中看完的。后三本是在做煮饭婆的间歇看完的。
我想可能是因为喜欢探险的文字,喜欢奇异的风景,喜欢有魅力的人,才愿意坚持。
还有就是,书中的悬念,让我想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的心情,让我坚持了下来吧。
小说中说,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坚持了不该坚持的,而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我对这套书的坚持,似乎就是这样,应该在第二本的时候就放弃的,但是却没有。
这套书,占用了太多时间,但也没关系,那些时间我也不想看喜欢的书。

这样说吧,这集比上一集还扯,说人要臣服于狼,这个世界是狼的,它们的智慧比人类要高,这。。。。叫人如何生存?这套书到这一集终于完了,但最后的一句话,又仿佛还可以演变成另一套书,我的天,还让人活不?这套书,从第1集-第10集,跨度达到3年。真服了作者,但我更服的是我及读者,棒着一套“神话”跟了3年,不是作者变态,就是我等读者变态。不过,这书,激发了要去游一下柬埔寨吴哥古迹了,我想这应该是离现实最近的失落的文明了吧?

越看后几部越觉得写的有点太神了!偏离现实太多,让人感觉像是科幻小说了。不过结尾那个漂上来的棺材是什么意思?总感觉像是什么的伏笔,就感觉没写完,是不是还要接着写啊!

《十宗罪》(蜘蛛著·湖南文艺出版社2010年12月第一版)
在这部《十宗罪》小说里,作者蜘蛛以精雕细刻的艺术手法展示了对罪案及黑暗的勘探,那些讳莫如深的奇案大案,譬如肢体雪人、雨夜幽灵、地窖囚奴、人皮草人、变态色魔……以及轰动网络骇人听闻的刁爱青碎尸案等等,都在作者的笔墨下栩栩如生地再现出来。在貌似猎奇的叙述里,让我们读到一个个悲天悯人的故事。“我写作,我就是上帝,我赦免一切人,一切罪。”对于作者蜘蛛来说,罪案只是一个引子,通过这个引子,他找到了适合自己的重述现实的个人化书写方式。作为类型小说,《十宗罪》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但《十宗罪》并非只是在讲述一个个匪夷所思的罪案故事,而是在在令人恐惧的十大凶杀案背后隐藏着对人性的终极批判,对光明的热切期盼,对美好的永恒向往。一个伟大的时代,需要一些偏激而热情的浪漫诗人用文字为我们写下时代的墓志铭,借以悼念这个非人的世界。《十宗罪》作为一部恶之花,开放在这个最美好最肮脏的时代,理所当然。

8月30日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日子。岁月混淆我的记忆,其实我已经不大记得是30号还是31号,我更愿意相信是30号。因为我不知从哪得知我的幸运数字是3和8,便开始留意这两个数字,注意日期,班级,楼层,车牌号,准考证号,电话……这两个数字频繁地出现,让我觉得冥冥中这两个普通的数字如同某种线索串连起我的一生,虽然它们俩连起来是个骂人的词。
那天他穿一件黑色衬衫,白净高瘦,是很多高中女生喜欢的那种。我没戴眼镜,眯着眼只看见影影绰绰的一团黑色,却再收不回眼。物理老师说黑色物体呈现黑色是因为它吸收了所有的色光。从那时起原本黑白单调的高中生活似乎多了些色彩。很久以后的一个早上,我才明白初见他时的感觉。那天早上半梦半醒之间我听到闹钟响起,第一句歌词是"青春仿佛因我爱你开始"。我立刻醒了。
于是一切一发不可收拾……听女生八卦他时装作毫不在乎,心里却汹涌至极;默默记下他的喜好,并努力去喜欢……从他的日记,朋友的八卦,他的举止中,我慢慢拼凑出一个我喜欢的人。有一天一个朋友私信我问为什么喜欢他,却从不搭讪。我愣了一下,回答:越喜欢就越成为心中的禁忌,碰一下都没勇气。有时我也觉得暗恋很窝囊,有冲动去拦下他的电驴一脸正气扬着下巴和他说:我喜欢你。然后趁他发愣时掉头跑掉,仅止于此,我从没想过告白成功。
我的心情很矛盾,既想让他明白心意又害怕面对之后的事。一如有天在校道上,他只身走在前面,穿着浅蓝色校服衬衫,斜背包随意搭在肩上,随着步子一下一下地拍打牛仔裤。而我离他十几米跟着他,心情激动又紧张。我希望他回头,希望他知道我的存在,又害怕被他看到。两人一前一后走在斑驳光影里,风撩起他的校服衣角,头顶上的人面子树叶子随风摇曳。
我也想过多年后说不定两人是同事什么的,饭桌上随口说:嗯,我喜欢过你哦~然后看他一副诧异为难的可笑表情,说:开玩笑的。我从未想过我们会在一起。我知道两人的圈子不同,没有交集;我害怕相处后发现他和我想象的不吻合;我有些病态地喜欢这样一种一个人的欢喜和悲伤。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他毕业离开,才慢慢无疾而终。
当时我定想不到现在能将这份心情摊在明里平静叙述。我已经记不清他的脸,背不得他的号码,却要谢谢他,以前或许我还有不甘心,怨恨什么的,现在只剩感谢。我怀念的时光里有他,但我真正怀念的是那个暗恋他的一根筋,毫无顾忌去喜欢的自己。他如同小说里的人物线索,串联全文,没有他就无法推动情节发展。我最喜欢的其实是我自己罢。我喜欢排球场上无心打球,偏头看隔壁球场的我,升旗时排第一东张西望的我,沿着走廊奔跑追着楼下电驴的我,校道上狂奔只为见他一面的我……而那些"我"现在都隐匿在校道密匝匝的人面子树叶下,偶尔可以瞥见一星。
再后来我听到《怀念》里的歌词才明白自己那些日子里的心情,"…不着痕迹享受着与你的距离/也许喜欢怀念你多于看见你/我也许喜欢想象你多于得到你…"
(很抱歉书评写成这样子,但这的确是我看橘生后最想写的,谢谢二熊~)

暗恋,是一个人的盛典
——八月长安《橘生淮南•暗恋》书评
每个少女,每一个或耀眼或平凡的少女,都会在学生时代遇到属于自己的那个少年,而大多数为寄宿制的高中校园则是美丽故事展开的最佳布景。毕竟书桌上早已堆满了黄冈题库、龙门书局的练习册等等,再不抓点儿色彩来丰富枯燥黯淡的三年有点说不过去的意思。
于是,布景已经搭建好,舞台的帷幕业已拉开,聚光灯找到舞台,铺出一大片金色的光芒,不够真实的美丽。不为人所知的,一个人的盛典就此开始。和自己一同被照亮的少年总会穿着白衬衫,衬衫上会有着淡淡的,属于洗衣粉的抑或是沾染了沐浴露的清香;总是干净的,即使同样打完球后满头大汗也不会有那股令人生厌的汗臭味;总是优秀的,成绩尖,人缘好,似乎无所不能,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一如洛枳眼中的盛淮南。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
“你的土壤永远找不出我期望的结果,我的暗恋永远开不出你想要的花朵。”宣传片里淡淡的甚至带着点回响的女生刹那间击中我的心房,唤醒了初见橘生时的那份心情。时光骤然倒退回09年,当二熊还未成为八月长安,还是藤子不二熊的时候,我遇见了橘生,花了两三天在线看完了也许是最早的那个版本。故事的节奏虽稍显慢,但也最适合于那份细腻心情一点一滴地展开。
我总是在想为何二熊的文如此受欢迎,在芸芸作家中独显不同?渐渐地,我从读者们在文下留的评论中找到了答案,关键词无外乎二字“共鸣”。世上的暗恋有千万种,每种都是独一无二的,纵使不同之处多达99%,总归会剩有1%是相同的,而二熊则一直努力在把这1%记录下来,在白纸上留下铅印,是为青春最好的注脚。
我犹记得当时看完橘生的心情,33%的酸、33%的涩、33%的苦,还有1%不易觉察的甜。仿佛属于自己的那段暗恋时的心情。那时的我也有一本日记,不过远无洛枳作为女主角的骄傲,里面夹杂着不少路人甲乙丙,也远远没有洛枳那篇“11月4日,晴”这般清晰的开始,甚至连日记中的那个人都并没有用“他”这样一个暧昧的称谓,而只是一个单字,也许潜意识里另一面理性的我早就知道这段暗恋不会有什么意外的结果,更甚者担心十几年后的我追忆往昔时对日记里的“他”是谁都想不起,不如现在能留下点线索好让到时候可以去翻找一下同学录。真是现实而又可悲的想法。
可我从不后悔人生中有过这样的一段时光。毕竟暗恋二字,总归是美好的,但美好在于“暗”还是“恋”一字?“暗”是苦涩的,却掺有一丝甘甜,是一口黑咖啡流经咽喉后舌根要略微回味才能浮现的甜;是小心翼翼地掩盖却又渴望倾诉他人的少女心事,应中文中的一句话“暗恋,世界上最容易保全也最容易毁掉的感情。”。而“恋”,自是不用我再来费力气描绘一番它的甜蜜。
暗恋,几乎成为了少女情商增长中的必修课,不论时间长短,都能带来或大或小的成长。更遑论十一年的仰望和四年的记录,还包括后来几个月意外的真正接触,这个过程中,有着洛枳内心的纠结、挣扎和外界因素的推动,诸如洛枳大病时妈妈的那通电话、盛淮南的逼问,我依然看到了洛枳的成长,从最初的沉默迟疑到之后的勇敢、努力。当我看到那段关于洛枳在图书馆和盛淮南平静的长久对视,那个轻吻还有那句“再见了,皇帝陛下”时,莫名的就潸然泪下,不光为那句“吻过,才是路人”,还为了洛枳的洒脱,能如此告别一路走来的漫长十几年。即使身为局外人的我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远没结束,这充其量只是一个人的盛典中的换幕时间,中场休息罢了。
脸上犹带着湿意,就这样看到了连载的最后一章“死局”,情节定格在火车站里盛淮南的怀抱,微凉又异常坚定的语气,蓦地就联想起交响真人版最后一集里,玉木宏和上野树里的那个拥抱,同样的姿势(注),于他们言已是幸福的结局,但对洛枳和盛淮南而言,则是另一个崭新的开始,暗合了私对章节名的理解——置之死地而后生。
11年的夏天,得知掉了坑里那么久,终于有能爬出坑外的确切消息后,特意找回去重温了一遍《橘生》,那时候电脑里的播放器单曲循环着《你是我的风景》,耳边有把轻柔女声在唱着“你就是我的风景/云高风清/不走下去/停在这里/视线里都是你/全部是你微笑的表情……”我希望盛淮南这处风景能使洛枳停留了十五年后继续停留,也会值得洛枳乃至往后几十年的停留。
我早已开始期待着在二熊那强大丰富的内心世界指导下,笔尖下会呈现给我们一个怎样陌生又熟悉的橘生。我想,在那一刻我会小心剪下包装后,对着橘色内衬上的小女孩,微微一笑,轻轻说声:“Hi,好久不见,洛枳、盛淮南。”
注:“死局”末尾写到洛枳掉头离开后被盛淮南拉进怀抱里,但不知道是直接从后面被抱住还是被拉转180度后正面被抱,个人理解比较倾向前者,故想到了交响,不过怕是个人理解错,所以在此注明一下,二熊方便的话可以给个官方解释,当然也可以无视我这个钻牛角尖的考据党= =

我一直无法叙述那些感觉。
不是没有对人心动过,那些只能自己品味的日子。自己心里那些小小的窃喜。为着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不算沉迷,只是单纯的心动,为着一个小小的方面,却不持久。总是在不长的时间内将热情燃烧,之后,看见的是一个个缺点。于是,幻灭;重新开始。其实这些都只能算是波澜不惊的日子里的美丽插曲,无伤大雅,不去伤害谁,只是留下一点美丽的酸甜滋味。
当我第一眼看到洛枳,只是觉得这个女生的心理有点阴暗,我却因此窃喜,我并不是一个如那些公主般的女生,有着一颗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的人,我自私,在某些程度上,也是一个阴暗的人。人总是会不断寻找和自己相似的同伴,我会开始注意洛枳,可能也是这样的原因吧。但是洛枳开始似乎是不需要同伴的,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内心不孤单,有着暗恋的喜乐悲苦,亦有对妈妈的体贴与心疼。后来,才慢慢意识到,并不是洛枳不需要同伴,而是,那些人不配。丁水婧,叶展颜,这些有着傲人家事,超人美貌的小女生们,已经被这个世界宠坏,变成了骄傲任性的孩子。说是孩子,并不是说她们身上还保留着一颗赤子之心,而是那些以自我为中心,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独断专行,不辨是非……好吧,这些评价可能有些恶毒,但是,却是我看文时的真实的想法,对于叶展颜们的厌恶之情难以掩饰。所以,有资格成为洛枳的同伴的,是后来出现的江百丽。没有过人的美貌,甚至对于戈壁有些偏执,但是她的心,却是那些自视甚高,却被虚荣蒙蔽了双眼的陈墨涵们不可以比较的。后来,开始看到,洛枳其实并不阴暗,只是她的热情被深深掩埋,现实不允许她有那样任性的资格,残酷的事实让她过早的学会了用冷眼淡淡看着世事,看穿那些虚情假意。但她的确不是一个冷漠的人,也不是一个阴暗的人。一个冷漠的人不会答应张明瑞有些荒唐的请求,为着自己几乎不认识的许日清去扮演一个并不适合自己的角色,去做一个带许日清走出对盛淮南的迷恋的“知心姐姐”。一个冷漠的人,不会再江百丽从新年晚会的会场冲出去后,也跟着冲出去;一个阴暗的人,不会因为突然出现的顾止烨而感到担心。洛枳,她一直是一个勇敢的人,当盛淮南表现的似近却远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只是盛淮南,一直都只是站在原来的位置,淡淡看着洛枳的无能为力……对于这样的洛枳,我感到无比的心疼。洛枳她却在盛淮南一次次的伤害中渐渐蜕变。蚌里的沙子让蚌无比疼痛,最后,留下的却是晶莹的珍珠。但是洛枳的情况又有些不一样,她是珠玉蒙尘,这些的经历只是让她将尘土拭净,呈现出她原来的样子。
橘生淮南则为橘,聚生淮北则为枳。看到《橘生淮南》这个题目,再看到洛枳和盛淮南的名字,觉得他们并不会合适。盛淮南,始终对他抱有无比矛盾的感情。站在洛枳的角度看盛淮南,觉得他的所作所为实在过分,让人心里的委屈一点点的积累。但是如果从盛淮南的角度来看,虽然有些做法不是很合适,但是却顺理成章。并不是如柯南所言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不同的角度看,真相也不同。真是让人觉得剪不断理还乱呐。相较而言,张明瑞却更让人心生好感。如张明瑞一样的朋友实在难找。能够有这样的心胸,这样的细致和温暖,让人无法拒绝。虽然盛淮南会在周围划出一道阴影,张明瑞的光芒会被暂时的掩盖,但是总有一天,张明瑞的光芒自会被有心人发现。如果能够让我遇上一个像张明瑞那样的人,我不会放手。
很喜欢长安的文笔,细腻的笔触,不疾不徐,为我们勾勒出一个有伤痛却不缺温暖的世界,让我们为之沉醉,为之思索。(虽然在等文的时候每天都是心里觉得无比纠结,无比的浮躁)我要承认,在高三的时候,我一直拿洛枳激励自己,在有些消沉的高三前期振作起来,勇敢的迎接我不是很愿意迎接的高考。而长安透露出的那些对人生的思考,则和桔子树在麒麟里所传递的观念一起,塑造了我的人生观世界观。
最后,我不能免俗的要承袭高三写作文的一个恶习,点题,虽然我写东西都是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但是,最后一定要恭喜二熊,在努力了四年之后,终于顺利的将这本书出版,也希望二熊在将来能一一将你开的坑填完,不要让我苦苦在坑里挣扎,却不能自拔……
还有,送你,曾经,你在晋江回复我的留言时说的,平安喜乐,万事胜意。

似乎大多数的时候,每当有人回忆起曾经的暗恋,总是会不约而同地和“屈辱”、“卑微”一类的词语联系在一起,自然而然将自己放在了比对方要低矮逼仄的位置,甚至在多年之后的记忆里仍旧残存一丝难以言说却欲盖弥彰的耻辱感。也曾无数次地听过闺蜜好友感慨,无论自己如何地努力,可最终都无法跟得上喜欢的那个人的脚步,一路上跌跌撞撞磕磕绊绊纵情演绎,却只落得个小丑般的结局。
看了《聚生淮南•暗恋》之后喜欢上了洛枳,只是因为属于她的,那份骄傲。
我喜欢你,可我不再崇拜你。
我喜欢你,可我不再放低我自己。
我喜欢你,可我不再允许你对我的肆意玩弄践踏。
盛淮南,你不过是仗着我喜欢你——我无数次地将盛淮南的名字换成我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人。某某,你也不过是仗着我的喜欢而有恃无恐。曾经,整整的初三一年,那个男孩坐在我的前面,笑起来很干净纯粹又了无心机,很难不让我动心。试想一下,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每天和一个帅气出色的异性近距离亲密相处超过八个小时,谁会不“另有所图”?谁会不误认为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有时候荷尔蒙的力量是无穷的,它让一个处在枯燥乏味生活之中却无时无刻不期待剧变的青春期女孩,无可自拔地将自己和那个人带入到一切她看过的小说偶像剧里面。每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不经意的眼神、不经意的话语,都可以被彻底放大乃至曲解成意味深长的暗示与表达……
暗恋是个自欺欺人的过程,自始至终只有一个人入戏。很多时候,太过投入往往会使一个人产生错觉,仿佛此生非他不可,哪怕真的无法与这个人长相厮守也必须要按照他的模子作为标准去找寻Mr Right。然而,“所有的崇拜都会衍生出恶果”,同样,人无完人的世界上哪怕是在充沛的荷尔蒙支配下,对待某个人太过期许也最终会衍生出恶果——那个人,变成了你想象中的完美,独一无二。他笑,怒,痴,狂。一切入得你眼的,都会是百分百无瑕疵的美好。
可就是在这个过程中,你演绎出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虚拟人物——只不过,以他为原型。
洛枳曾经很难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触手可及的盛淮南,明明与高中时是同一个人,那么,那些在真正的接触之后莫名的隔阂与失落感又是从何而来?曾经自己亦步亦趋心甘情愿跟在他身后的男孩,为什么骨子里却是这样的自私冷漠乖张多疑?
不过是自已一直秉持着不放弃的幻想在作祟罢了。当现实与想象背道而驰,甚至仿佛能感觉到曾经的整个青春都被荒废了——这太可怕也太残忍。不是对盛淮南,而是,对洛枳。如果一个女孩子,在多年之后无意中回忆起青葱岁月,不是为曾经喜欢过一个男孩而暗自含笑快乐,而是后悔自责感慨落寞,认为那么些年的光阴花费在那个男孩身上只是浪费——这对于女孩来说,无疑是致命而毁灭性的打击。最美好的时光,赋予那个认为不值得的人,简直是如同虚掷了整个的年少青春一般。
可是,庆幸的是,她是洛枳。她并行在头脑中的骄傲与自尊、理性与清醒,锐不可当。
当年华逝去,曾经的幻象终究破灭,她选择了释然与放开。那是种可怕的淡定与洒脱,超越了一般人的隐忍与底线。曾经,爱得愈深,反之便会被刺得愈痛。在感情上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威力从来都不容小觑,你曾经误以为他有多完美,破灭之后,就会同样有多失望。
当所有人都误以为她得到了她曾经无比企及的幸福,也收获了来自盛淮南的青睐与欣赏,而这个女孩,却以一种骄傲到令人不寒而栗的姿态转身。干练、潇洒,没有一丝一毫的拖泥带水,大气坦然。
记忆里,那些被光阴分割而成的明暗变幻的走廊,他们一前一后,缓慢前行有如古老的黑白默片,身影交织。从未和彼此说过一句、从未给对方留下任何印象。盛淮南的过往,不属于洛枳。她所拥有的,只是自己的那些隐秘的心思与敏感、脆弱与期待。她记录成本成本的日记,写下无数只有一个主角、而其他的一切都褪色为背景路人甲乙丙丁的片段,一遍遍在脑海中演绎第一次真正相遇时的所言所语所作所为……她的青春,单薄苍白到从头到尾只围绕一个人、也只允许这一个人。这就是暗恋,苦涩、甜蜜、温暖、脆弱、卑微、可怜、隐晦、孤独。但一切的情感,只属于自己,无人分担。
你的土壤永远长不出我期望的结果,我的暗恋永远开不出你想要的花朵。最后的最后,都不过是败给了那些滔滔的时光,和执拗的骄傲。

我大概可以算是比较早翻到这篇文章的人之一吧。
那时候玛丽苏还没有写多少,但已经让我满心欢喜,于是搜到二熊之前的笔名,开始翻当时的橘生,欲罢不能。我是一个很纠结的人,这是自我批评。在这里是怎么体现的呢?我跑到二熊作为八月长安放的橘生那里,每一章都留言,有很多无关紧要的废话;然后跑到二熊原来笔名所存的文章那,在最喜欢的一章留了一段相对比较长的。
刚才把这段评论翻了出来,以下:
“我一直在霸王着..其实一直在周周那...橘生虽然也收了,但因为不知道你啥时候再开始填,便一直没有看.在周周那看到你说重新开始填了,于是赶紧过来看...就像老师明天说要考试而自己没有复习一样=,= 这篇留言..我不知道到底该留给洛枳还是周周..可鉴于是自己第一篇类长评...还是留个人少的地方好了...毕竟只是些自言自语的琐碎:)
我必须要说,我一直在"恶意"的猜测你到底是P大的还是P大对面的~:P 因为煎饼,图书馆,一教,周末的双学位,金黄的银杏...等等等等..都太熟悉了...还有后海,南罗鼓巷,地坛书市,海底捞,北京站...让我陷入了对那个园子和那座城市的无限想念...如果自己当初做了另一个决定,大概现在就不会被困在太平洋另一边的某农村怨念午夜截止的论文了...可是哪有如果呢...
我也曾经在图书馆里看着一个男生,他趴在桌上睡着了,我才敢一直盯着他看...北京的秋天,真的是最美的呢...阳光透过白纱柔柔的打在他脸上,把他照到透明,可那么温暖,让人忍不住想靠近...然后他突然醒了,自己慌乱的收回目光,故作镇定的逗他睡成了一头猪...会因为他用自己的水杯喝水而脸红,会自习不下去趴在桌子上用气声聊天,会因为他把自己拉到身边躲急行的自行车而小鹿乱撞...那个时候,所有的所有,都是因为那一个人...真的,是心魔没错,却也是唯一的一缕阳光啊...直到他说对不起,我说没关系...一切就像泡沫一般,碎在空气里,消失不见...
一转眼以数年过(装老..)...曾经喝可乐看电影的日子轰轰烈烈的跑向身后...安静的..大概,真的没有什么能永久的在生命里留下蚀刻的痕迹吧...那就这样吧,弹掉那些粘在衣角的浮尘,即使一个人,也坚定的走下去...
请容我像其他人一样亲切的称呼你为“二熊”:),不要再说自己的文慢热,真的是在开始就轻易的让我揪心了~”
这已经是将近两年前的事了。
其实,我最后还是和这个男生在一起了。你看,即使说了对不起,即使当时伤了心,谁能断定结局就一定是眼泪呢?可即便如此,又有谁可以告诉我,这样的走下去,就一定是幸福等在远方了呢?所有的一切,只有在真正到达的那一刻,才能看清,说:哦,原来是这样的。可怎么跟之前想的,有那么点不一样呢?
二熊笔下的姑娘们,都是非常勇敢的孩子。她们在成长中,善良的守护着自己心目中所相信的,坚定,执着。洛枳如此,周周如此,米乔凌翔茜沈屾辛锐都是如此。她们或许迷茫彷徨过,但心中那一盏烛火,从未熄灭。
二熊很温柔,把她们应得的幸福都给了她们。于是,我们这些站在荧幕外看着的人,这些或多或少讲着自己故事的人们,好欣慰。
所以,我爱你。让我们这些同类,在注视着洛枳她们的同时,可以在心里默默的重温一遍当时主角还是自己的小剧场。要知道,不论过去如何,不管现在怎样,那是我们的青春,最美好的时光。

作者的想象力是不错的,但作者是很明显受西方奇幻以及日本动漫的影响,比如召唤幻兽的生存位面,比如各种魔法系。而江离这个人物设定基本就是《幽游白书》中藏马的翻版。
作品中真正中国文化的部分并不多,和山海经的关系也不大。还没有《诛仙》中对于山海经中灵兽的引用更有中国味道。
但其作为休闲小说,还是非常不错的,比很多粗制滥造的网络小说强的多了,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但显然没有达到宣传中的那个高度。

电视剧《裸婚时代》流行的风风火火,连我这个一年看电视时间加起来超不过一天,上网也算不上多的人都能背出几句经典台词儿。
全书读下来,有感动,有心酸,有会心一笑也有丝丝温暖,这一切的阅读享受当然是归功于作者尚属起伏生动的情节设置以及把握到位的语言。可是阅读的过程中却不止一次地感到为作者着急,为作者遗憾!遗憾的是这样一部选题反映出当代社会矛盾、人物典型体现青年一代形象的小说却终流于畅销和“不错”,却终差一步境界,到达不了艺术的高峰。我始终觉得作者对人物的把握上多了太多的天真。对人物形象有过曲折颠覆却终还是编造出人性善良一切都是美丽的误会的人性假象。要是我就一定不会把刘易阳的出轨一转笔锋又写成是场误会,也不会把公公晚节不保的行为“巧妙”转化成多年父女重逢,作者用“美丽的误会”使一个原本现实而真实故事变得像童话却远离了人性本来的样子。生活要比作者写得更让人无奈一些,人性远远比作者写得更复杂丑陋更矛盾,现代社会的家庭危机婚姻问题伦理颠覆远远比作者描写得更加残忍。本书的不足之处就在于作者的不敢血淋淋的揭示人性的真相而是将他们以童话的手法化解。所以这样一部作品永远只能是畅销书只能是美中不足。也或许是我的要求太高了吧,并无指责,只是遗憾。
说句不脸红的话,在物质与爱情的选择这个问题上我当真是比童佳倩还要童佳倩;而我也清楚的知道在我们的生活里有太多太多的女孩比陈娇娇还要陈娇娇;而我也可以坚定的说,于我,有一个人,比刘易阳还要刘易阳。
综艺节目《非诚勿扰》中孟非说过的很多话一直都让我印象深刻。一次是他说“对于我们的人生,成功很重要,但是成功其实没有那么重要,没有这个社会的价值观里所标榜的那么重要。”一次是他说“我觉得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房子这个问题在年轻人的爱情、婚姻中所占的重要程度被放大了太多太多倍,已经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地步。”孟非话音刚落一位女嘉宾举手说“我觉得男嘉宾才25岁没有房子也是可以理解的啊。”“那你觉得到多大年龄没有房子才是不可以理解的 ?”孟非反问。“恩……到结婚的时候吧。”女嘉宾想了一会儿,这样说。主持人没有再接话。
还是那句话,希望我们的奋斗不止是为了成功,希望我们的梦想不止是房子车子,希望我们的爱情不止是年少轻狂。
希望对爱情的信仰不需要用裸婚来反衬和证明。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层是愿天下有情人先成为有钱人以便成眷属,愿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贫寒夫妻俱欢颜;另一层是说,没有房子没有车子,本来就,与爱情无关。
向晚多
20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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