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了一整夜的雨,我的心也如进水般潮湿,可爱的骨头已经看完了,那种温暖夹杂着心酸,甜美夹杂着剧痛,怀念夹杂着放弃等种种情绪纠结犹在,我怎么也忘不了那名叫做苏茜的小女孩。
14岁,漂亮可爱,聪明善良,如花般的年纪,疼爱弟妹,孝顺父母,乖巧而不乏主见,几乎找不到太明显的优点,在某次放学之后被一个心理变态的中年男人诱拐,奸杀,还是最残忍的肢解,现场只留下她的臂肘,还有她那顶系着铃铛妈妈亲手制作的帽子。书的叙事角度很独特,让这名遭遇不幸的小女孩用温暖的语调叙述在她死后,她的家庭,她在意的人,以及那名凶手所发生的一切变故,看得我欲罢不能。合上书本已经是凌晨三点,呵,当年高考没见这般勤奋过。
痛爱她的爸爸无法忍受丧女之痛,一心想抓住凶手,在他帮助凶手哈维先生扎了帐篷之后,突然意识到这名古怪的邻居就是凶手,但是由于哈维的手段如此缜密,警方被他的行为所蒙蔽,根本无法取证,爸爸变得潜藏的歇斯底里,特别的神经质,他的心有一个巨大的创口,而这这个创口是他现在拥有的一切无论怎样都无法弥补的,他让自己尽量去爱剩下的两个孩子,他却始终思念大女,他为了替女儿报仇去了玉米地,结果遭到女儿同学的男友误伤,终身残疾。而在天堂的苏茜只能眼睁睁看着爸爸受伤,她无能为力。看到这样的场景描写,心都要碎了,只是居然没有掉泪。
有着许多想法不得不禁锢于家庭妇女身份的妈妈则不愿意承认失去女儿的事实,她向外界封闭自己的心,她甚至害怕和爸爸接近,害怕和自己剩下的两个孩子亲近,她只想躲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其实我很能理解这样的心情,当一个人遭遇生命无法承受之痛时,总想像鸵鸟一把把自己埋在不必理会残酷现实的沙堆里,这样她就不必去想那个永远不会抱着她永远不再冲着她撒娇的大女儿。妈妈甚至通过和警探莱恩发生关系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结果却是她更加无力承受生活带给她的支离破碎感,她离家出走,甚至舍得丢下年仅四岁成天追问大姐去向的小儿子。不忍心苛责她,也许她只是太脆弱。大凡失去孩子的母亲,总是脆弱得让人不忍。妈妈还很美丽,巨大的伤痛只为她的美丽增色,呵呵,一个美丽的忧伤的女人,当然相较而言,我更喜欢小说里的其他人。
妹妹琳茜大概是家里最能够正视现实的人。她无时不刻都在思念姐姐,却一直勇敢地长大成熟,她努力地学习,努力地恋爱,努力地经历每一个女孩成长过程中必须经历的一切。苏茜看着妹妹的一举一动,似乎自己的生命在妹妹身上得到了延续,当然只是似乎而已。每次看到在天堂的苏茜注视着妹妹时,感伤就如潮水般蔓延,只能注视,不能参与其中,不能感同身受,只能祝福,只能思念,那样的无力,会让即使已经到达天堂的灵魂也充满了挫败感。苏茜始终是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妹妹弟弟都会长大,只有她不会,永远是那个受伤的,啜泣的,瘦弱的小女生。最后的最后,妹妹琳茜成为心理医生,专门医治那些受过伤害的心灵,而她和亲梅竹马的塞谬尔结婚,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因为失去姐姐的巨大创口已经复原,只是留下了一个伤疤,她会用余生想念早逝的姐姐,而更加努力地经营自己的幸福。也许妹妹这样的态度才是正确的面对死者的态度,死者长已矣,生者还是要努力生活。怀念最适合埋在心底,而不是时时拿出来毁灭现有的一切。当然这么坚强,真的很难。所有经历过切肤之痛的人都知道要做到那样的理智和冷漠,需要强大的克制力。原来放任伤心自留,是一种不得已为之的幸福。
四岁的弟弟因为大姐的离去,成长过程出现了不可弥补的缺失,他能够看到大姐,能够和大姐交流,他始终是爸爸唯一的安慰,他的笑容能填补爸爸内心的空虚,他失去了大姐,又失去了母爱,但是他还是在爱中长大,当他成为一名少年后,大姐的影像已经逐渐模糊,他终将可以正常地长大,生活。呵呵,对于眷念生者的亡灵来说,现实有时候就是这么残忍,苏茜总是执着者不肯离去,而她的家人已经慢慢习惯没有她的生活,一切让她又欣慰又心酸,一如全书的笔调。
露丝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聪明的女生,因为她是苏茜离开那天最后看到的一个人,自此她不可避免参与到苏茜的生活中来,她思念苏茜,她记下满怀心事的日志,她能通灵,能感知苏茜的存在,却无法和任何人诉说。她最终和喜欢苏茜的男生雷成为好友,并且帮助苏茜达成了她最后的心愿,而她也终于拥有自己的生活。而雷是一名爱过苏茜的男生,成长的过程终于让他淡忘了内心的伤痛,原来再怎么坚忍的年少的爱也会成为过去。我突然很迷惑自己的看法,为什么我总觉得年少时的爱总是比长大之后的更加坚忍执着?难道我一直在鄙视成人的爱?
那个夸张的到老了也不肯放弃高跟鞋,始终热爱打扮,嗓门很大不怕难堪的外婆给这个破碎的家庭增加了许多温暖。她就像一块创可贴,贴在这个家每个人千疮百孔的心上。而那条名为假日的狗更是参与了这么多的悲欢离合,最后的最后终于到了天堂和苏茜在一起,它可以永远守护着它的小主人。在作者的笔下,狗也这般具有灵性。或许狗本来就很有灵性。
作者的语言很优美,是不带一丝华丽辞藻堆砌的由简单的短句构成的优美,让人不忍轻易放过。字字珠玑似乎就是这个意思了。她笔下的感伤很感伤,却总是透着一丝温暖,让人不至于这么绝望。仿佛在心脏即将破裂之际,又得到了温情的抚慰,一切都是这样的矛盾纠葛。很喜欢玉米地里,众人自发悼念苏茜的那一幕,密密麻麻的烛光,嘹亮的歌声,满怀思绪的许多人,看上去很温暖。
很喜欢这样的一本书,却很郁闷地发现自己根本写不出像样的书评。看到最后苏茜决定离开,因为她明白自己就像家庭的一块骨骼,曾经失去曾经给家里每个人带来创伤,但是那块缺失的骨骼却会慢慢长全,家人终究习惯生活在一个永远没有她的世界里,爸爸妈妈复合,妹妹结婚生女,外婆安然去世,弟弟逐渐成长,一切都似乎恢复了生活应该有的样子。我知道苏茜心里会有着怎样的感伤,却只能祝福她,在天堂里会快乐,不再要为自己的命运哀伤哭泣。
好像说漏了关键一点,那个犯下多起罪行的哈维先生多行不义必自毙,终于在某天奇特地死去,也算告慰了所有和苏茜一样被害的魂灵。当然我不相信恶一定有恶报这样善良的轮回,但是看到这样的结局,总是给善良的人一丝安慰。
也许可以用信的一句歌词作为此刻的想法:断了思念的洒脱,泪水已经汹涌。
如果已经决定不再那么怀念,那么应该在泪水汹涌之后,更加勇敢地生活。而这样也许才是生活的真谛。

初看,可能会被各种岛、山、海的名字搞到头晕,甚至一个人都有好几个名字,加上蔡美玲的译文略文言的风格,所以整本书都适合能耐得住性子静下心来读的人。《地海》也正是这种看了几乎200页还恍恍惚惚,到最后二三十页才仰止赞叹,并且永难释怀甚至还有点空落落的巨著。
虽然《地海巫师》获了纽伯瑞这个对中国读者年龄段不尴不尬的奖,虽然里面各种巫术的变化、神奇、诡谲,简直是想象力的大爆炸,但给小学生甚至初中生读,都会有点吃力。所以我个人觉得,读客对这本书的定位还是很清晰的。
陆地干硬,大海咸冷,暴风与大浪不时侵袭,这种恶劣的环境中,格得追赶着黑影,黑影追赶着格得,似有若无,凶吉未卜,似乎是在一张血盆大口里互相追赶着。格得心里的恐惧就像我们小时候对黑夜的恐惧,独自一人不得不顶着黑暗出门,虽然大人一再告诫没什么好怕的,但还是止不住地用最最丰富的想象力联想各种妖怪的形状,同时又暗地里觉得自己勇敢到不行。格得与黑影的较量就此展开。
就在隐隐约约要猜到结果时,结果出来了,妈的,终于如释重负!
看到豆友一句话:“地海就是那种水很深的小说,不在剧情,不在人物,书中的那种悠远的世界风情与哲学才是经久不衰的!”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格得驾驶船、前途未卜地驶在飘渺无边的海上,遇到在沙岩岛独居四五十年的老王子与老公主,这种孤绝凄凉渗透到了全书每个情节,天啊,完全是一种让人哽咽想哭又给活生生憋回去的感觉啊!痛彻心扉!
看完之后才会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唯静默,生言语;
唯黑暗,成光明;
唯死亡,得再生;
鹰扬虚空,灿兮明兮。
相生相克,此消彼长。万物的循环在第一缕阳光闪耀时又再次开始。

司马先生的作品中,日本国内最有影响的大概是《龙马行》和《坂上之云》,在国内名气最响的,却是《燃剑》和《血风录》——自然是新党的魅力所致。虽然从考证结果,“新选组”这个名字该是更准确一些,可是多年来习惯了,还是只能用新撰这个名头。姑且如此吧。
所谓成王败寇,可日本这个民族,却似乎总对失败的英雄格外垂青。新撰组被称为日本史上最强也是最后的武士集团,至今人气不衰。虽然明治维新之后,连同幕府的失败,新撰组一同被视为乱臣贼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视为禁忌的话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言论渐渐开始放松。历史上最早为新党翻案的作家是子母泽宽(1892~1968)。子母泽于1928、29年发表的《新選組始末記》、《新選組遺聞》,对新党初次给予公正评价。子母泽宽特地寻访了当时还在世的新撰组幸存者,以“实闻听录”形式记录下基于事实的作品。此后,新党逐渐成为小说家青睐的题材,云云总总,其中比较有名的如浅田次郎的《壬生义士传》、北方谦三的《黑龙之柩》等等,当然,知名度最高的还是司马先生的两部作品。可以说,当代日本人对新党诸君的印象,基本上都是司马小说塑造成的,其影响力之大,可见一斑。
在国内,新党热最早一波的掀起,大概是十年前《るろうに剑心》。和月伸宏是司马先生的忠实读者,从直接出场的斋藤一,到四乃森苍紫、濑田宗次郎等,全书到处都可以看到新党或以新党为原型的人物的影子。和月这部作品也使得幕末史一度成为东亚最热门的断代史。那个时期的热潮,爱好者还比较关注于历史本身,网上也经常能看到很严肃的史料探讨,还没有出现后来严重的偶像化泛滥趋势。怀念一下。
新党热的第二波,大约是在2004年前后,2004年的NHK大河剧是三谷幸喜担任编剧的《新撰组》,剧情组合了各种资料,也包括《血风录》的一些情节。热播当年,京都大街小巷都插满鲜红或浅葱的诚字旗,想到当年新党在京都叫人避之惟恐不及,还被当作乡下人鄙视,而今却俨然是招揽旅游的新热点,真让人唏嘘。
同时,因为新党中诸多极具个人魅力的人物,深受漫画家的青睐,又通过ANIME的改编影响进一步扩大。早先川原正敏《修罗之刻》等相对还靠谱一些,从黑乃奈奈绘《新撰组异闻录》开始,江山日下,腐化黑化泛滥,几乎完全要沦为小女生的偶像团体,直让人哭笑不得。
在这一波又一波的新党热中,《燃剑》和《血风录》作为传说中的“幻之名著”,虽然提及率极高,也有不少资深FANS直接去啃日文原著,但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始终是只闻其名不见真容。简体版的版权几年前就风闻已有落主,却一直拖到最近,才陆续听到要出版的确切消息。无论如何,对翘首以盼多年的读者来说,也算一偿夙愿了。
两本书中,以个人喜好而言,绝对是《燃剑》高过《血风录》,以一般小说的阅读,也是前者可读性更强一些。相对而言,《血风录》更适合有一定历史知识背景的读者。司马先生的着眼点,多是在小人物身上还原历史,或者说以小人物提线带叙历史事件,举重若轻,譬如第一篇《油小路的死斗》,这场新撰组晚期分裂的重大事件,很有争议的中心人物伊东甲子太郎,高台寺诸党,暗杀方近藤派诸人,伏线或倒戈的斋藤一,本可以写成惊心动魄的暗杀故事,司马先生却只选取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队士角度,仿佛很微小的举动,如蝴蝶效应地影响了事件,甚至历史的进程。司马先生这种不动声色地交代大事的讲故事的本领,一直很佩服。不过行文中那种客观冷峻的隔离感,对于期待娱乐性阅读的读者来说想要是考验了。
《血风录》和《燃剑》似乎应该放在一起对照着看。如果说《燃剑》说的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流血浪漫史,《血风录》则是理想主义另一面的丑陋现实。
对于幕末,对于新撰,总有些情结,仿佛与逐渐远去的青春相连。本来想很严肃地说一些东西,回头看来,却几乎完全变成吐槽。也许是自己确实已不再年轻,能以纯粹的心去喜欢一些东西的年代,已经过去。
我们已经老了,而他们依然年轻。

在魏晋南北朝那些年,人们特别看重的除了钱和命之外,还有一个,就是名声,而这个名声不是随随便便得来的,是当时的名士给的。特别是以许劭许子将为首的月旦评,对人物的评论公正而又准确,官府往往依据其评价选用或是谪贬职官。所以人咸以能得到许邵的好评为荣,曹操先生也不例外,当年为了获得许劭的一句点评可谓煞费苦心、大费周章,这些都在《卑鄙的圣人》第一部中有介绍,而许子将的那句“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评,除了足以证明他本人看人之准以外,也大致预测了曹操的两种人生方向,而选择哪条,不仅仅在于曹操个人,更取决于谁都无法抗拒的——时代。也就是说,不是曹操对“治世之能臣”不感兴趣,而是“治世之能臣”对曹操说不。
曹操何尝不想做个能臣呢!他一直在努力,一直在争取,一直在做能臣该做的事,但他所处的这个时代已经不允许了,所以,这条路注定行不通。
而作为曹操这样的人,也绝对不会因为一条路走不通就一头撞死,尽管这条路是他最想走的。至于他会怎么走另一条路,那是下一册的事,而这本《卑鄙的圣人》第二部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详细分析了曹操为什么走不通第一条路,当不了治世之能臣。
其实这也是不难解释的,曹操出来混的时候正是东汉末年,自古以来但凡是某某朝代的末年百分之百是乱世,所以曹操的能臣之路基本靠想。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现在看即成的史实都知道是什么时候,可身处其中的人谁又能如此看穿、如此超然。在《卑鄙的圣人2》中,我们看到了曹操艰苦的“上进”过程,所谓的文治武功在四书五经中是那么的冠冕堂皇,而真正到了曹操实践的时候,却发现是如此相去甚远。
曹操入仕之后的经历可以概括为,文治就是派系之间勾心斗角、你死我活;武功就是官兵百姓之间血腥屠杀、你死我活,没有道理可讲、没有正义可言,东汉的世道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况愈下,加上汉灵帝的恣意妄为、穷奢极欲,更是加速了王朝的毁灭,而在这个时代,还在苦苦思考如何做能臣并不断实践的曹操,郁闷与失望可想而知。
所以,他选择成为奸雄,我理解,我支持,万分支持。
因为作为曹操这样的官二代,忠于朝廷和皇帝是必须的,但是当皇帝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地位不保、性命堪忧之时;当官逼民反、民不聊生、国家在各种起义与剿匪中被折腾的满目疮痍之时;当与他同殿称臣而才能不及他的猫猫狗狗都起来称王称霸,他曹操受得了么?还有必要忍下去么?既然大家都在玩,他为什么不能玩一把呢,更何况他的水平比谁都不低!这些在他征讨黄巾军的实战中,在宫廷斗争的考验中、在当地方官的历练中都得到了证实,所以他要做大事,我们放心。
而这本书让我觉得最精彩的,恰恰不是曹操,而是他爹曹嵩,这位千百年来被人不大看得起、儿子也不甚理解的老头,其实是很伟大的,当然这个伟大是对于曹操说的。要是没有他,曹操的起点不会这么高;要是没有他“无耻”的钻营,曹操也不会有地方官和从军的经历;要是没有他在朝中为官,曹操可能在几次惹事中被干掉丢了小命;要是没有他在老家经营产业,曹操哪有失败后的立锥之地,特别是当他杀了那么多的起义黄巾军,辞官后被仇杀的几率是非常大的。所以,曹嵩是曹操发展的基石和保护伞,尽管对于他个人来说,过程比较丢人,但对于曹操来说,结果却是十分理想。更难能的是,当然,这可能是作者的臆断,那就是曹嵩老先生在曹操为官后,并没有强制他走自己的路,而更多的是分析形势、指明路径、找到关键,尤其是当曹操经历了一些历练之后,更是充分给予他空间自由发展,这对于当时权倾朝野,并花重金买官的老家伙来说,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但也正是他的这些做法,让曹操具备了自己决策的能力,也具备了当能臣和当奸雄的各种素质。
曹嵩老先生就算不是个好官,起码是个好爹。

显然林先生要做自己的传记,并非是要介绍自己的生命历程,也不是评论自己思想和成就。我想林先生对做传记是有很多的想法的,其所作《苏东坡传》、《武则天传》该是过足了情感传记的戏瘾。或许要理解林先生的情感,理解他的品性,可以去看他的苏东坡,看东坡先生的林语堂的影子。在做自己的传记的时候,他只是提提自己对人生经历中的一些阶段的看法,或者是一些难闻的轶事。这便是林语堂风格吧。
如他所说,早期他的文章很是批判,后期含蓄了或者幽默了。从这个传记便透露了这些景象。批判的,或是含蓄的批判的,或是幽默的批判了,或是含蓄幽默地与你交心。“交心”,与读者交心,这是多好的想法。我想所谓“交心”,便是说读者最容易听的进去的话,最容易领悟的道理。要做到这一点似乎是不容易的,很不容易,所以林先生说他非常不喜欢那些所谓的“术语”,认为那是不会说话的人干的事情,不会用简单的语言表述思想的结果。那些就是不“交心”吧。林先生说他早年文笔太直,太锋利。那时候的他怕也是尚不能很好地用文字与读者交心。他说,那得怪罪北洋军阀,怪他们给知识分子的自由太多了的缘故。1921年胡适在其日记记着日本人芥川龙之介的话“中国著作家享受的自由,比日本人得的自由大得多,他很羡慕”。胡适得意:“其实中国的官吏并不是愿意给我们自由,只是他们一来不懂我们说什么,二来没有胆子与能力可干涉我们”。信也。言论自由太多了,便开门见山地讲话,便不知道用“文笔技巧”。恰是从这段牢骚,可体会他后期的“文笔技巧”了。想想我们现在的社会,林先生哪里是在怪罪北洋军阀给的自由太多了呢?分明是在向我辈炫耀那个时代,那个自由的时代,那个属于知识分子的时代,那个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的时代里,他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可怜属于我辈这个时代,是连话怎么说都不知道,连自己说的话是不是自己的话都不知道,自己的嘴巴与脑子是不是自己的都不知道,的时代。当然这样的时代林先生也是经历过的,这也是他后期幽默文学、讽刺文学的由来。因为在那样的时代,自由的表达自己是不行的,是会有“牢狱之灾”的。聪明如林先生者,也会感到“人生太悲惨了”,于是他“不能不故事滑稽”。所谓的“讽刺”与“幽默”,他说只是“滑口善变”,而那又只是他“树立的自卫的机械作用”。吾辈对于其“这一路的滑口善变,其中含着眼泪与微笑的”,该是能有极好的体悟的。用林先生最推崇的东坡先生一句词说是“长恨此身非我有”。
学生阶段肯定是给林先生留下最美、最深回忆的事情。所谓学生阶段,也该就是其童年、青年时期。那时有父母、姐姐的关爱,有芝麻饼的诱惑,有闽南青山、绿水的怀抱,有美丽健康的乡土姑娘的恋爱,还有品学兼优的自信。林先生直到耄耋之年,回味起那些情景,依然那么的亲切、美妙。我们也读进了那些青山绿水,读进了那青山绿水中的姑娘,那充满生活气息的美丽的乡土姑娘。想离开去寻找站在大山中傻笑的赖柏英,或是坐在竹筏上渐渐忧郁的翠翠。林先生的爱情该是极天真的爱情,初恋虽然失败,但是给留下的该是最单纯的感情理想,于是在不能与C结婚的时候他还会“哭得瘫软下来,哭得好可怜”。(何曾几时,我们也会在梦中醒来,抹去脸颊的泪水,却还止不住心中踉跄的哽咽。)或许正是这种单纯,能够赢得单纯的爱情的吧。也许这便是为何到了晚年,林先生依然视林太太是“少女的芳心”,几十年过去那“少女的芳心”依然如当初回应“穷有什么关系”那般“坚定而得意”。其中一件轶事是尚未能明白的,何以林先生会“一个习惯玩母亲的奶,一直玩到十岁”,闽南风俗使然?既然林先生将其将出来,该是别有用意,尚不解。正是与母亲的这种亲密,使其在新婚前夜,与母亲同睡,那时“能与母亲同睡的最后一夜”。不知道那夜林先生有没有哭,林母又是否哭过。从此林先生不再属于她,而是另外一个女人。(据说盐井的藏族,男子在“出嫁”到女性家时,全家人如同汉人女子出嫁一般,要有震天的哭送。)
回顾学校时光,并非总是好的。当我们能自己识别生活经历的时候,很多往昔不觉的事情开始变得充满遗憾。学校生活便是其中之一吧。林先生相信“课堂听课”是“人类虚耗时间之最大的发明”,“学校是致令学生看书喂非法行为的地方”。学校确实就是那样的地方!他自信自己的学习方法,说自己只读最经典或最下流的书。我辈是读了太多的无用的书,读了太多中流的书,还是草草地读过。我的流弊甚重,花了两小时阅读阅读此书,再用了一节课的时间堆上这些文字。林先生说他读一本书的收获可当别人读十本的收获。或许与我比起来可当十三本吧。

一本暧暧的书,让人小快乐真心快乐

痴迷于福尔摩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每每惊叹于他的观察和推理能力,甚至一度幻想自己也会成为侦探家,但是自己所学专业与此一点关系没有,只有在诸多的侦探小说中一饱夙愿。阳光的冯娟的这本《福尔摩斯的心理课》让我再次感受了福尔摩斯的魅力,过了一把侦探的瘾。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夏洛克和华笙,两者的关系类似于福尔摩斯和华生的关系,两个人一个是催眠师一个是警察,两者结合,破了很多破朔迷离的难题。读来甚是过瘾!书中讲了18个不同类型的故事,每个故事后面作者都会附以相关的心理学知识,结合案例来看这些心理学知识有事半功倍之感。以《我是谁?我杀了谁?》为例,在读这个案件时,我们一边体会到小鱼的悲伤、一边惋惜珑珑的无辜身亡、一边痛恨程浩凯的无情,他们三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感情关系似乎是很多人的缩影,正所谓是感情一旦纠缠不清就肯定会出问题!在这个故事后面作家附加的是《选择性遗忘和失忆症》两种心理学知识,很多时候,因为极度的悲伤,我们会强迫自己将悲伤的那段压进记忆深处,从而出现了遗忘的现象。而催眠也不是万能的,采用催眠治疗只能治疗因为遭受心灵刺激而导致的选择性失忆。
从笔法上看,作者笔锋老道,所列案例都是对社会现实的深刻剖析选择出来的,一方面让大量的心理学知识融于案例,一方面还要给读者以警醒,一方面还要顾及案件的逻辑性严密性……诸种知识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逻辑严密、但不失社会警示作用的故事,读来颇觉享受!
在书中,作者使用了大量的心理学知识,这些知识牵扯到了心理学的各个角度,有犯罪心理学、神经心理学等等。通过心理的分析,让犯罪者的作案动机无处遁形!每一个案件,我们都可以从中学到大量的心理学知识,如口误其实不是无意识的,它是人潜意识的反应,在案件中,如果能及时抓住犯罪分子的口误,就一定能找到突破点。
这是一个知识爆破的时代,也是一个文化快餐社会,怎样才能让读者在趣味十足中学到知识,这是一个很难的命题,传统的知识传授方式似乎很难引起受教者的注意力,所以像《福尔摩斯的心理学》这样的书编排方式应该是未来相关丛书的一个趋势。

很久没看到一本这么扣人心弦的小说了,我是情不自禁一口气看完的,很精彩,整个阅读过程你都有一种想不停读下去,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的的感觉。《消失的女孩》讲的是一个突破自我找寻真相的故事。詹尼弗和萨拉是一起长大的好友,在一次派对后被掳到一个地窖,这里已经关押了另外两个女孩克里斯汀和特雷西。他们在这遭到了心理学教授杰克惨无人道的虐待,被警方解救时只剩三个人,詹尼弗的尸体也一直没找到。故事就从为了防止杰克庭审后被假释,萨拉克服重重困难携手昔日难友一起走上拨开谜团找寻好友尸体之路开始。当他们调查越深入越发现事实并不向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萨拉无疑是最勇敢的女孩,尽管开始她并不是那样。由于一场车祸,她和詹尼弗都变的万分谨慎小心翼翼,还制定了伤害规避清单和各种防护措施。然而这些也没有让这两个小姑娘免于后面的灾祸。被解救后,巨大的心理伤害让萨拉情况恶化,尽管她又重返学校读完了大学,但她不敢出门,只敢待在公寓中,连工作都是在家完成。小说是用第一人称以萨拉的口吻完成的,因此在开篇通过写萨拉隐名埋姓在纽约生活,公寓都是经过特制,以及她内心活动,表现出了一个受过创伤的女孩内心的极度焦虑、不安和无法控制的对外界的害怕。
这样一个女孩,最初连和案件有关的信件都不敢看的女孩,是怎么会走上找寻真相的路呢?最初,是为了好友詹尼弗,萨拉想找到她。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假释听证会把杰克放出来。随着调查的深入,萨拉发现了更多的疑点,比如一定有所隐瞒的当年杰克的研究助理。更为可怕的是,萨拉和特雷西发现包括他们在内有58名女孩都失踪了,而且都和杰克有关。这时,萨拉已经不仅仅是为了好友为了惩治凶手,还为了解救这剩下的埋藏在暗处的女孩。为此,她和难友们又踏上了充满危险的不归路。试想一个曾经被囚禁被虐待的女孩要回到当年的受害处,和当年有关联的各路人马过招,这需要多么大勇气和信念的支撑。这不仅是和犯罪分子的博弈,更是和自己的博弈。
在解救了一群被害少女后,萨拉她还要继续,继续她的拯救之路。她要想方设法找到一个被冒名顶替失踪的女孩,她要让这个女孩的父母知道他们的女儿并没有舍弃他们。即使她做不到什么,至少希望能抚平那份伤痛。萨拉说“我感到那股明确目标的火焰在我体内然后,化掉了空虚与孤独。这股需求,这股修复一切错误、拯救她们所有人的欲望,吞没了我的悲伤“。在拯救其他人的危险路上,她也拯救了自己,修复了内心的崩溃、焦虑与不安。
与她相反,她的好友詹妮弗虽然也很悲惨,但为了自己生存下去,自私和懦弱的选择了助纣为虐甚至向他人下毒手。也正是借着她的对比,作者让萨拉明白了她之所以没有变成第二个詹妮弗,是因为她没有一直只想着自己,而是向别人伸出援助之手。也让读者明白了,这个小说背后的温情主题,勇气和帮助别人。
这部小说篇幅并不长,细节方面非常出色,各种线索让你可以拼凑出完整的拼图,心却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经历七上八下。最后一章写的尤为精彩,短短的几句话就点出了真相升华了主题。非常喜欢这部小说!

死了的北小武在小九为他两次殉情未果之后出现了,原来他只是被截肢了。
然而,他们久别重逢互诉衷情才不过一会,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出现了,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孩,他说,小九是他的妻子。
为爱生为情死的小九舍不得让那个小女孩成为第二个她,所以她选择了家庭。
程天佑知道了姜生与他成婚是因为那写着他活不过两年的体检报告,他更知道了千岛湖以及那把白色骨梳上如染血红豆般的相思是姜生与凉生无言的爱。
他因此发现原来自己果然不能因为在一起便坦然承认自己是个败军的将,他因此将自己变成了一个薄情寡义,喜新厌旧的风流贵公子。
姜生在他仿佛从一个小心翼翼的偷腥猫到肆无忌惮的寻花问柳的转变后终于忍不住如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发现丈夫出轨的女子般向他发出了质问。
因为他是自己深爱的丈夫,所以她做不到理智的分析利弊,用最有效的两种方法或离,或忍。
她成了惨遭下堂却依然苦苦挽留的俗妇。她于是提早流掉了自己本也无法出生的孩子。
最悲哀不过那一刻血色映满了她的眼睛,她依然执着的想要看到在她倒下的时候,在遍地是血的时候,他是否有回头。只要他肯回头,她便还肯原谅他。
以为这样便可以缓和关系的他们,突然发现当年小鱼山那痛彻心扉的一夜,被人以视频截图的形式放到了网络上,刹那间,她成了水性杨花,不贞不洁的人妇。
她因此再一次被发配到了那个如世外桃源般的小岛上,不同于第一次伉俪相偕,这一次她是一个人。
他舍不得自己走后,她因情而殉因爱而死,他宁愿她是因为自己的背弃而渐渐淡了对他的深情,也不要她在自己走后夜夜悲泣。
却在第二年的体检报告上意外发现自己已然痊愈,他于是终于遵守了承诺,不管多久,只要你等,我会来。
她终究是等到了,等到了她的丈夫带着劫后重生的喜悦以及爱而能诉诸于口的深情回到了她的身边。他们便从此继续过那神仙眷侣般的日子。
而那个叫凉生的少年,他终将独自忧伤,一次又一次不得不因爱而远离,不只使他失去了此生挚爱,还让他最好的兄弟与他情断义绝,即使为了兄弟情义他曾第二次妥协,荒芜了爱情。
凉生他如果知道了真相,他最难过也不会是那张被钱伯改了名字的体检报告而让他心爱的姑娘甘为他人妇。他最难过的不过是他爱了那么多年曾以为是禁忌,爱而不敢言,最后终于可以向全世界宣告,那场爱情里,那个姑娘,她爱上了别人。
凉生,这个从名字里便带着寂寥的少年,他终将一个人忧伤。他比不了他,他没有有上天的庇佑,所以面对未央那般以爱为名的伤害,他能做的只是更深刻的伤害自己,却无力用哪怕一点手段使得自己能够全身而退。
面对他所谓亲人给与的他们以为的无边富贵,无上荣耀,他只能为了保全自己心爱的女子而不得不远走他乡。原以为这么多年,尤其在知道了他们并无血缘关系以后他可以一面与她琴瑟和鸣,一面报复所有以亲情为名多年以来以他心爱女子的安危胁迫他的所谓的亲人,却终究敌不过他的姑娘,她爱上了别人。这一切,都没有了意义。他只能独自忧伤。他只能尽己所能以她所以为的各安天涯的方式悄悄病逝。
从此,她在人间平安喜乐,他在天堂独自凄凉,也许还要为她不能忧伤他的忧伤而庆幸。毕竟,他爱一个人,从来都是她能幸福他便什么都好,即使她的幸福是别人所予,他亦满心欢喜。
这一晚终于看完凉生系列的我在泣不成声却还是努力抽抽嗒嗒给舍友讲完结局后,得到了我不会看最后一本这几个字以后,内心无比崩溃,想当初被无数剧透吓怕到现在的我为何没能机智到最后,终只能落得这样个陪凉生一起忧伤的境地。老娘想冲进书里一把掐死姜生这个小作货!早点承认喜欢程天佑只当凉生是你亲亲大哥多好啊,非要跳海生还一路虐自己也虐两男人,还一副我爱凉生我对程天佑我嫁给他只是因为凉生跟我说欠了一个人得还。其实你聋了吧,他说的是我陪你,我陪你一起还啊小作货!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矫情的女主,一边对凉生爱得要生要死不停叫嚣着他是我的命啊之类的一边心里眼里只有程天佑甚至梦游了都跑进他房里。再有,从开头哭到结尾,每天从早哭到晚梦里也依然在哭,其实你是孟姜女吧!可惜啊可惜,不能如人家一般忠贞不二。好吧我知道你要说了你是被陷害的呀,你都以死明志了呢,你还要我怎样啊,好吧我确实不能拿你怎样。那么再见姜生小姐,再也不见创造出你的作者大大。

许多人都来信声称自己的家族是福尔赛的蓝本,经这一鼓励,一个人不禁要觉得这的确是一种典型的动物。然而风俗迁移、习尚演变,湾水路悌摩西家的一窝人除掉一些主要的轮廓而外,已经使人设法相信是真实的了;我们将不再看见那样的人,也同样不可能看见詹姆士或者老乔里恩那样的人。然而保险公司的数字和法官的判决天天都在向我们指出,我们的尘世乐园还是一个富有的禁猎区,美色和情欲照旧要潜进来,在众目炯炯之下,威胁到我们的安全。就象一只狗听见军乐队准要狂吠一样,我们人性里面的典型索米斯,当他看见徘徊在私有制藩篱外面的溃灭威胁时,也一准要不安地跳了起来。
诚然,如果历史真会死去,那么“让死去的历史埋葬它的死者”应是一个较好的办法。但是历史是顽强的,这是每一个时代所否认的悲喜剧之一;每一个时代都要大模大样走到舞台上来,宣称它是一个崭新的时代。没有一个时代有那样新的人性,蕴藏在它的变幻的服装和伪装下面,大体上仍旧是,而且仍将是,一个福尔赛,而且到头来很可能沦为比这个还要糟的动物。
回顾一下我们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个时代的成熟、衰微和“没落”,多少在《福尔赛世家》里描绘到——我们看出,现在我们不过是从锅里跳到火里罢了。我们很难肯定说,一九一三年英国的现状比福尔赛一家人在老乔里恩家集会庆祝琼和波辛尼订婚时的一八八六年好。而在一九二○年,当这家人又集合在一起庆祝芙蕾和马吉尔·孟特结婚时,肯定说,英国的现状比八十年代还要糟;那时是市面呆滞,是利息下降,这时是瘫痪,是破产。如果这部历史是一本真正研究时代变迁的科学著作,一个人很可能要提到下列的事实——自行车、汽车、飞机的发明;廉价书籍的印行!乡村生活的销歇和城市人口的增长;电影的问世,等等。事实上,人类就没法控制自己的发明;至多只能针对这些发明所引起的新情况作一种适应而已。
可是这个长故事并不是对于一个时代的科学叙述;而是实地描写美色在人类生活上所引起的骚扰。
象伊琳这样的人物——读者很可能已经看出,在书中从不正面出场,而只是从别人的眼睛里写她——正是美色扰乱私有世界的一个具体事例。
我也看出,当读者在这部《世家》的海水中一路泗泳过来时,他们会愈来愈觉得索米斯可怜,而且会觉得这样是和作者的原意抵触的。远不是这样!他也可怜索米斯;索米斯一生的悲剧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无法控制的悲剧,仅仅是由于不可爱,而且又不够麻木不仁,不能整个地不感觉到这件事实。连芙蕾爱他都达不到他认为应有的程度。可是,在怜悯索米斯的同时,读者也许会对伊琳起一种反感;他们会觉得,归根结蒂,他并不是一个坏蛋,这并不是他的过失;她应当原谅他;等等!
这样一有所偏袒,他们就会看不见那件贯串全书的简单真理,就是在男女的结合上,只要有一方整个地而且肯定地缺乏性的吸引,不管多少怜悯,或者理智,或者责任心,都没法克服那种天然的厌恶。这里谈不上什么应当或者不应当;因为根本就克服不了。所以,如果伊琳有时候显得过于残忍——象她在波隆森林,或者在古班诺画廊显得那样——她也不过是洞达世情,知道些许的让步就会使对方得寸进尺,而这是不可容忍的一尺,极端可憎的一尺。
在论及《世家》最后一个阶段时,也许有人会不满意伊琳和乔里恩,觉得两人既是那样的财产叛逆者,为什么要精神上占有自己的儿子乔恩。可是事实上,这是对故事的吹毛求疵;因为做父母的决不能让自己的孩子一点不知道真情就娶芙蕾,而决定乔恩拒婚的正是这些真情,并不是他父母的劝阻。不但如此,乔里恩的劝阻儿子并不为了自私,而是为了伊琳,而伊琳再三劝儿子的话却是:“不要为我,为你自己着想好了!”至于乔恩,获悉真情以后,体贴到母亲的心情,决不能说这就证明他终究还是个福尔赛。
可是虽则这部《福尔赛世家》的原旨是描写美色对私有世界的扰乱和自由对私有世界的控诉,它却把书中的中上层阶级给后世保存下来,这是要向读者告罪的。
正如古埃及人在他们的木乃伊四周放了许多来生应用的物件一样,我也竭力在安姑太、裘丽姑太和海丝特姑太的四周,在悌摩西和斯悦辛的四周,在老乔里恩和詹姆士的四周,以及他们儿子的四周,放上一点可以保证来世的东西———点香膏,使他们在解体“历程”的扰攘中获得宁静。
如果中上层阶级,连伺其他的阶级,全都注定要“进入”一个无声无臭的状态,这儿,浸渍在这些篇幅里,那些到这广大而零乱的文学博物馆来的游人当会隔着玻璃看到它。它在这里安息着,而保存着它的正是它自己的汁液:财产意识。
约翰·高尔斯华绥
一九二二年

真的可以用误打误撞来形容自己的公务员之路,考上了,上班了。尽管身处一个偏僻的,无比宁静的小乡镇,心却一直无法静下来。试图从官场小说中找到让自己心静的理由,也想让文字打发5点下班后寂静而漫长又孤独的夜,于是,捧起了《省委班子》。
省委离自己很远,因为我还身处乡镇,连一个科员还不是,看着遥远的“省委”发生的错综复杂的故事,看着形形色色的官场中人演绎的官场之路,陌生而遥远。
承认小说写得还不错,也从中挖掘出一些东西自学,只是希望那些斗争与权术永远不要靠近我,我肯定学不会,也不想学会。不得不承认普天成很厉害,是个牛人,有谋略,有智慧,有实力,但我并不喜欢这样的人,不喜欢书中出现的任何一个人物,不是太假就是太势利。
签名里“如果能够冬眠,我会放下所有,好好享受一季的悠闲。”公务员不好考,也真不是好当的。忙忙碌碌,却找不到忙碌的理由,真的是为人民服务吗?其实我很想为人民服务,对每一个来办公室的群众我都热情以待,但是做的工作对他们有用吗?我只能说我真的不知道。

此前看过《请勿在此丢弃尸体》
在看这本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是同一个系列的
登场的是奇葩私家侦探三人众(?)+逗逼刑警二人组
从文中叙述可知
《向密室开枪》的发生时间要早于《请勿在此丢弃尸体》
但问题是列在封底折页上午夜文库所出的东川笃哉系列作品的有些混乱
一是没有把东川的不同系列区分开来,鹈饲侦探系列与《推理要在放学后》混在一起,午夜文库所出的9本里也不知道哪些是属于这个系列的
二是鹈饲侦探系列的没按原本发表顺序排列,《请勿在此丢弃尸体》编为02,《向密室开枪》则编为06,而且应该还有一本更早的则不知编号为几
虽然只是小节,但编辑显然有些不太走心,连分下类这种举手之劳都做不到……
说回本作,暂时以已看的两本而言
感觉不但难及《推理要在晚餐后》,甚至与《推理要在放学后》相比也略逊一筹
书中案发现场的“密室”,只能算是广义上的密室,以旁人的视线作为封锁,是否够“密”见仁见智,但……个人觉得并不至于密到“真相只有一个”的程度
侦探破案的过程也不太令人信服,毕竟这样一个怎么看都不靠谱的家伙
居然只凭由小助手处听来的只言片句,就能洞察到关键物证而找到突破口
会有种莫名的不协调感……
凶手令死者昏迷的手法,自述效果应该只有几秒,似乎与实际时间有较大的时间差(这个懒得翻回去核对了……可能会有误解……)
至于本书的笑料,可能是本人笑点比较高,感受不深……
或者,如《推理要在晚餐》后那样,影像化后才会比较好笑
而未能影像化的要靠读者自己脑补的话,则会大打折扣……

严歌苓的这部《一个女人的史诗》读完了,感觉“史诗”未必,“传奇”依旧。严歌苓何曾“史诗”过?即使让主人公走过天翻地覆、沧海桑田的半个世纪,以严歌苓的笔墨描画,怎么看怎么不像史诗,还是和她以往的作品一样,一脉的传奇底韵。
这部小说沿袭了严歌苓小说一向的单纯与彻底,将主人公田苏菲一生的爱情经历推到了前台。这个单纯、要强、懵懂又“不知羞”的女子,火辣辣地主动追求她爱的男人,不理会部队首长的垂青,也不在乎他别有所爱,只要他爱她的“单纯”就够了。她舍弃了都旅长那里“实惠”的幸福,不自量力地选择了必定给她带来半生磨难的男人欧阳萸:爱得死心塌地,呕心掏肺,虽九死而不悔。于是两个人的生活便搅拌成这样的旋律:一个痴狂地爱着,一个“窝里窝囊地接受”着;一个时时处在小心翼翼的猜疑与妒忌中,一个诚实地陶醉于一场又一场的罗曼史中;一个一生都在追求他,一个则一生都在追求一个精神知己。他们的爱情追求就这样悲哀地错位了,精神高度的差距注定了此生的相互折磨。然而,当他们经历了动乱年代中那些饥馑困顿、尊严扫地、信仰瓦解的痛苦岁月之后,当一家人拆东墙补西墙,为柴米油盐操碎了心,熬过了所有的艰难之后,他终于心悦诚服地臣服于她的爱中,纵容她,享受她。这双起初不见得登对的男女终于在人间烟火的洗礼中,品尝到了患难之后的真爱。结尾令人恍惚想起了张爱玲的《倾城之恋》,为了他们的终成正果,一座城都为之倾覆了。田苏菲与欧阳萸的爱,又何尝不是那个动荡年代所成就的呢?
小说里当然有史,也不乏诗,可惜“史诗”不是如此简单的对接。“史诗”的大气魄和大气象毕竟不是严歌苓所长,何况严歌苓也不必去追求这种“大”,小格局里也自有其微妙婉转、深透灵秀的韵致。这是大时代与小女人的对峙,这是小女人与大男人的对搏,女人的小心眼和小心思被严歌苓捕捉刻画得丝丝入扣,令人动容。小菲的爱因为崇拜而卑微,她为了得到爱人的心委曲求全,备尝辛苦。她嫉妒每一个与欧阳萸亲近的女子,看守着他监视着他;冥冥中却认出了欧阳萸的心中所爱,不由自主地关照着她,欣赏着她。因为爱他,所以也爱她。这使得小菲的爱单纯又崇高,自私又无私。严歌苓真是把笔触深入到女性灵魂深处去了,她把小菲的隐忍、自省、敏感神经质的心理刻画得淋漓尽致。
严歌苓是写女人的专家,《一个女人的史诗》的成功,很大程度仰赖于人物塑造的成功。在笔法上,严歌苓从不赶时髦,在现代小说驱逐人物的叫嚣声中,她始终依循着巴尔扎克的路子塑造人物。小说中的一系列女性形象都非常生动鲜明,田家三代女人中最出彩的当推小菲妈。小菲妈她有着为人处世的聪明历练,也有着爱憎分明的立场态度。她那尖锐刻薄、洞明世事的外表下藏着一颗善良坚韧、真诚无私的心灵。生活将她塑造得既虚荣又坚强:一斤豆芽吃三顿,外面却样样不输人后;她眼尖嘴俐不饶人,小菲心里想什么她都能替她说出来;她泼辣强悍心直口快,却极其自尊自重,在人前礼让三分。依靠她那强大的生活技术和智慧,凭借她勤劳的奉献和捍卫,让小菲一家渡过了难关。有趣的是,小菲一生都在模仿欧阳萸心中的理想爱人的形象,一生都在避免与母亲相像,却时时不由自主地在自己身上发现母亲的影子。尽管小菲妈也拼命摆脱自己母亲的影响,读者还是从小菲的外祖母身上看到了它们的相似。可以说,她们代表了中国妇女最原生态的品质,未经驯化却最具生命力的一面。
作者将血缘与出身的界限涂抹得如此泾渭分明,我们因此清晰地看到了小菲和欧阳的结合其实就是两个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家庭之间的结合。他们带着对彼此的敬意和好奇融入了彼此,了解了对方。欧阳家是精神贵族的代表,他们享有知识、教养、风度的优越感,在和平富足的年代里充满了令人欣羡的魅力。然而,在动乱的、物质极端贫乏的年代,这种狷介却隐藏着极易被摧折的脆弱。比起欧阳萸一家人的淡定无为来,小菲家的这种小市民的实用主义显得更为坚韧而有效。困难年月中,是两家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智慧的结合使他们得以保全。
回顾严氏所有的创作,大多以女性命运为题材,必交织着情欲爱恋的悲欢离合。格调却并不感伤,严歌苓总有将缠绵悱恻荡气回肠的法术。她塑造的最出色的女性形象,概不外两路:一是部队文工团的女兵,譬如《灰舞鞋》等作品中的小穗子;一是海外漂泊的华人女性,譬如少女小渔与扶桑。《一个女人的史诗》里的田苏菲身上,就似乎叠加着小穗子们、小渔们以及“我”的影子。小菲这个人物在严歌苓的创作序列中似曾相识,它以前是片段地出现在不同的中短篇故事里,这一次终于痛快地舒展了,从青春直到暮年。
从结构上看,这部小说又与先其出版两个月的《第九个寡妇》有所相似:都是跨越半个世纪的一个女人的情史。与《第九个寡妇》对作者自身叙述艺术的突破相比,《一个女人的史诗》显然是守成之作,它因循的是严歌苓惯熟的老路:以全知全能的视角穿梭于人物的心里心外,以讲故事的口吻娓娓道来,这里兜一下,那里转一下,再回头绕几下,便将千顷波澜舞得风生水起,话里话外的空间全成了作者的舞台。作者在这里不必化作一个满口河南土话的村妇,瞪着六七岁大的眼睛看人、看世界;她此番舒畅地做着她自己——一个经受过中西文化洗礼的、经历过多种人生的知识女性。这使得整部小说具有了一种“飞流直下三千尺”的阅读快感。

久违的认真为这本书写个评论好了。
本书最出众的作品,莫过于冠以书名的第一篇《折颈男》了。
这篇中,伊坂使用了他那擅长的模糊手法模糊了时间线,不仅如此,他还特意将故事中最主要的几位角色也做了模糊处理。相貌相似的两人,遭遇相似的两人,就这样被他揉捏进了一部作品中。当故事发展到最后我们理清了时间线后,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从我们心底由内而外散开,这也是伊坂作品为何令如此我着迷的重要原因。
《替罪羊》这篇的立意跟故事结构就远远不如上一篇了。可能是因为上一篇过于惊艳,此篇对比之下黯然失色,即使整部作品看完后,我依然不知此篇的用意为何,以及为何折颈男能够穿越时空。
《我的小舟》的立意为宿命论。寻找多年却发现,自己这一生都是与他结缘,想躲也躲不掉。而且此篇也解开了我的一个疑惑:《折颈男》中来看,这位婆婆心思缜密,能关注到折颈男的一些很琐碎的细节,不像是不会发现婚外情的人。这篇一看,果然如此,原来早已心知肚明。
《像个男人》和《顾问之死》,这两篇都是关于作家的故事。所以主题也都一样,说的是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叙事手法上也称不上太过出众,是非常中庸的作品。
《逃离星期一》。此篇使用了倒叙的写作手法,里面的故事请从下往上看,这才是这篇的正确时间线。这种新颖的写作说法令我眼前一亮。并且此篇无论是顺着读还是倒着读,都令人感觉到畅通无阻。文字间没有阻塞感。这是由于两次行为相似的偷盗事件,迷惑了读者的逻辑思维。而同时这两件案件也作为这篇文章的支撑点所存在,支撑起了整篇文章的合理逻辑性。
最后的《联谊会》。看起来讲了一通的话,其实只不过只是想表达人不可貌相这一论断,以及身份互换这一个小小的趣味。因为身份互换是折颈男的核心思想,我们只要细心一看便知,关于折颈男的所有故事,全都离不开身份互换这一思想概念。当然,最后离别之际的描写,比前面那些大段的联谊会中的试探描写要好看太多。
整部书对我来说只能说中规中矩。没有初次看见伊坂《透明色的北极熊》那种念念不忘,也没有《朋克拯救地球》那时候的心驰神往。心里不免有些小小失望。

耶稣和门徒将近耶路撒冷,到了伯法其和伯大尼,在橄榄山那里,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对他们说,你们往对面村子去,一进去,就必看见一匹驴驹拴在那里,是从来没有人骑过的,把它解开牵来。若有人对你们说,为什么作这事?你们就说,主需要它,他必立刻把它送回这里。他们去了,便看见一匹驴驹拴在门外大街上,就把它解开。在那里站著的人,有几个对他们说,你们解驴驹作什么?门徒照著耶稣所说的告诉他们,那些人就让他们牵去了。他们把驴驹牵到耶稣那里,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稣就骑上。有许多人把衣服铺在路上,另有人从田间砍下满带嫩叶的树枝,一层一层地铺在路上。前行后随的人喊著说,和散那!在主名里来的,是当受颂赞的!那将要来的我们祖宗大卫的国,是当受颂赞的!至高之处的和散那!
——《圣经·马可福音·第十一章》
那个男人“穿着丧服,留着一口拿撒勒人的胡子,戴着顶小小的黑帽子,骑在银儿满是柔软灰毛的背上”,往葡萄园去……吉普赛人小孩儿跟在后面跑,尖声细气的喊他是“疯子”……这个人,是胡安·拉蒙·希梅内斯,一名西班牙诗人、散文家,但和银儿在一起时,他看起来更像是“拿撒勒的耶稣”,诗情绽放在故乡的土地上,用孩童般的眼睛观察这个世界,以天使的羽毛作笔,将一切记录下来。
希梅内斯能写下这138首清新隽永的诗篇,是因为银儿在他身边,也是因为在银儿身边的是他。自从罗马人统治时期开始,天主教就是西班牙至高无上的信仰,融入每一个西班牙人的日常。但是,熟读《圣经》并遵循教义并不意味着彻底领会了天主教的真谛,唯有凭着纯粹美好的心灵,温柔清醒地投入生活的人,才是真正贯彻了信仰,成为了想要成为的模样。
虔信者必定不是孤身一人,陪伴他的是他的朋友,也是他的灵魂。
旧约中曾经这样预言:“锡安的民哪,应当大大喜乐;耶路撒冷的民哪,应当欢呼。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他是公义的,并且施行拯救,谦谦和和地骑着驴,就是骑着驴的驹子。”在《圣经》中,“驴”是温驯的动物,在古犹太人未普遍使用马之前,曾被用作君王的座骑。马性烈而驴性温,正因为驴这种温和的性格特点,许多人用它运送东西,也由于他不像战马那样威风,所以圣经常用驴和马作对比,以表明骑驴者的谦和、温雅。耶稣不是骑着战马进城,而是骑着驴进城,证明耶稣是位和平的君王,显示出他是多么温柔。这事成就,是要应验先知的话,说:“要对锡安的居民说:‘看哪,你的王来到你这里,是温柔的,又骑着驴,就是骑着驴驹子。’”
银儿就是这样的一匹驴驹子。驴子一般是被“拴在那里”,就像世人被生活、家庭、工作等“拴”住,不得自由,只有被温柔的手“解开”,才可以被从世界和罪恶里释放出来。银儿是自由的,它时常被松开“身上的缰绳”,“在青草地上鲜嫩的雏菊花间饱餐一顿”,“在原野上撒腿欢跑”;它从未被“涂抹颜色”、“喂食砒霜”,“在耳朵里插上别针防止下垂”,而是“长得小小的,全身毛茸茸又滑溜溜”,“身上兼有钢铁和月光一般的软银”;它不负担劳务,总是“在焦黑的松木间轻柔地踱着步子”,“在阴凉的地面上横躺下来”,身上的驮筐中盛着的是“白蝴蝶”,那些都是“自由而纯洁的精神食粮”;它“性情温柔,也像小男孩小女孩那样爱撒娇”,总是“高高兴兴地驮着”希梅内斯,“步伐轻快,不慌不忙”,好像诗人没有重量;希梅内斯也疼爱银儿,“把银儿当成一个小男孩”,“要是路变得崎岖不平,让它稍有吃力”,“就赶紧下来减轻它的负担”;虽然银儿就在诗人身下,他却经常“忘了它的存在”,好像它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别的驴子总是驮着沉甸甸的东西,眼巴巴望着自由而懒散的银儿”……银儿,这幸福的驴驹子,它和诗人是平等的,追求心灵的幸福而非物质的快乐。贫穷的诗人热爱和银儿一起,和孩子们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有一样的心灵。毕竟,只有成为孩子才能进入天堂。诗人伫立在生活的荒漠上,却“拥有最好的财富”——“心灵的财富”,在远离喧嚣的田野里,灵魂“自信成为真正的王,掌握着因它的情感而理应拥有的一切”。
这样的希梅内斯和银儿,和那个“谦谦和和地骑着驴驹子”的拿撒勒人,是多么肖似!而那个“在祈祷的时候,穿上教袍和斗篷,戴上神甫帽,睁着无神的眼睛,骑在他的母驴背上缓步徐行,进入夜幕下的小镇,如同赴难途中的耶稣”的堂何塞神父,“抹了圣油,嘴里讲的话像是带了蜜”,是万不能与希梅内斯一样的,“始终如天使般圣洁的是他的那头母驴,她才像个圣母”。大部分人像神父一样,都是假装虔诚,却对眼前的智慧神迹视而不见,他们难以有一双儿童的慧眼,以纯净的心灵发觉真相,在他们眼里不会认出银儿“身上的人性”,反而是要“去除孩子身上的‘驴性’”,他们认为“驴相”是愚笨的讽刺,看不到银儿善良、高贵、灵敏,“文静爱思考”,“忧郁又可爱”,“是草地上的马可·奥勒留”……只有诗人知道,银儿是怎样的存在,它水晶般的心中,曾驻留无暇的灵魂,与人之子一样纯真。
失去银儿后,诗人深情的怀念,美丽的句子像玫瑰经的念珠:“亲爱的银儿,我的小毛驴,喜欢撒腿小跑的你,多少次载着我的灵魂——仅仅是我的灵魂!——走过那些长着核桃树、锦葵和忍冬花的清幽小路。这本书讲的就是你,也是我献给你的,现在你终于可以读懂它了。”不再与驴驹为伴的耶稣,依然是耶稣,在孤独中保有自己清澈美丽的心灵。写作就是他的祈祷,因此希梅内斯用孩童之心和诗人之手,记录下紫罗兰一样的过去,在纸书脊上载着自己的灵魂,通过书写使自己“每天都越来越善良、越来越平和、越来越纯净”。
就像银儿一样。
银儿并没有留在过去,它“活在永恒之中”,和诗人希梅内斯一起,“在手心里握有每一次初生的太阳,红彤彤如不朽的上帝的心”。阅读这本《银儿与我》,就如同再一次虔诚地相信并看见——那个耶稣终会在纸页上骑着驴子到来,带着自由、温柔与爱,抹去心灵上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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