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最初知道严歌苓,是偶然读了她的《寄居者》,当时匆匆翻阅,并未仔细品味情节及背后深意。但印象最深刻一段话是写主人公目睹杀鱼过程,当时摘录下来,后来每次读到都为之内心震动——
“世上总有生命像这颗小小的心脏这样不甘心,它要给你看看,你剥掉它所有的掩体和保护它还要跳动,它面对粉碎性的伤害,傻乎乎地跳,傻乎乎地给你看它的生命力。它是最脆弱,又是最顽韧,这样不设防,坦荡荡的渺小生命。”
严歌苓写生命的脆弱和顽韧,如此深入人心。在我阅读了她的《天浴》《第九个寡妇》之后,这种感受更深。虽然作品的主题和故事并不相同,但通过阅读感受到的严歌苓对大时代背景下渺小个体的关注、对生命卑微与伟大的矛盾性的细腻刻画,却是相同的。
《天浴》虽然只是个短篇,但它的悲剧性给我带来的震撼却久久难以忘怀。文革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创痛,不仅在于对人肉体的摧残,更在于那个时代让人们尊严沦丧、心态扭曲。严歌苓选择了一个极小的视角,用女知青文秀的悲剧撕开历史的屏障,我们透过这个撕裂的小孔却看见了最深处的血肉模糊。当天真在无望的等待中被消磨干净,认识到残酷现实的文秀被迫一步步放弃自己坚持的一切。第一次与供销员发生关系,她牺牲了肉体,但事后对水的渴求却为她保留了一份尊严——在污浊中寻求洁净感,依然有着自己的坚持。一个个男人在帐篷里来来去去,因为不及时迁移而断的水源,暗示着文秀逐步干涸的希望和彻底粉碎的尊严。老金看起来如同一个救赎者——为文秀提供水、为她守门、完成了两人最后的死亡仪式。但他在另一个意义上也是被救赎者。相比于文秀展示在读者面前具体的堕落过程,老金是一出场就带着创痛的,非齐全的他在喜爱洁净、天真弱小的文秀身上,重新找回丢失多年的对生命的希望与尊严。而文秀的毁灭就是他的再一次毁灭,他沉默坚硬的外表下暗藏着更巨大的绝望。因此最后两人的死亡由他来完成,以死亡阻止文秀进一步的屈辱,如同他亲手拾起自己多年苟活多年被践踏彻底的尊严。当他们最终一起躺在天池里被风雪掩埋,这种近乎神圣仪式的死亡将生命的不屈彻底展现,如同最激烈的呐喊是无声,对肮脏时代的深切控诉都隐含在这以死换来的圣洁干净中。
全文完整塑造的只有文秀和老金两个人物,但却时刻传达出一种讯息:文秀的悲剧并不是特例,而是那个时代普遍的现象。曾经被摸一下都不情愿的文秀,却习惯了最肮脏的性交易。个人的堕落有多难以置信,时代的毁坏就有多可怕。被迫屈从于时代游戏规则的并不只有文秀,政治强权的牺牲品更不可能止于个人。文秀通过与供销员的对话得知自己“晚了”,说明在她之前选择这条道路的女人绝非少数。随后出场的“张三趾”则从另一个角度拓宽了这种普遍性:亲手毁掉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种毁弃并不仅仅是肉体的损伤,更是一种完全的屈服,是有意识地放弃了自我的齐全。在这种放弃中,张三趾也成为游戏规则的帮凶,于是从被迫害的下放知青,变成欺负文秀等更弱小的人的施虐者。有了张三趾和其他无数未正式出场人物(对话中影射)的对比,文秀与老金最后的死亡就有了更高尚的意义。“老金感到自己是齐全的”,文秀和老金都完成了自我救赎。虽然他们无力改变时代的游戏规则,但他们选择了不屈服,这种渺小个体的不屈服正是生命的顽韧之所在。
《第九个寡妇》中也有这样的表现。这部长篇小说因其时间跨度之长、涉及人物及事件之多而具有了多重主题。但是是宏观时代背景下对个体命运的关注却也是一以贯之的。严歌苓选择了王葡萄这样一个普通的农村寡妇,用其近乎木讷的执着在迅速变化的无常历史中坚守一片净土。她将自己的地主公公孙怀清藏在地窖中几十年,几十年历史沉浮世事变化,唯有王葡萄从来不曾改变。王葡萄身上没有传统伦理教育的守旧,也没有现代阶级革命的狂热,她只是坚持做自己该做的事,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地窖中生活几十年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传奇故事却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变得真实而理所当然。严歌苓没有用太多的抒情式赞美这样一个超乎寻常的女子,更没有用宏大的历史视角来评价王葡萄的行为意义,她选择了最贴近真实的日常叙事视角。在这样寻常的生活里,王葡萄却做着不寻常的事情。急躁而狂热的历史进程里,《第九个寡妇》却记叙了被忽视的个人情感,一个被政治集体轻贱的生命在这里被小心守护。看到有人写书评,说看不起孙怀清的“怂”,在王葡萄以非凡的勇敢和母性情怀延续他的生命时,他好像成为一个黯淡而软弱的被保护者。然而我并不认同。虽然不同于葡萄的坚定的护,孙怀清始终是躲的姿态,他暧昧而畏缩地对自己的生命似乎并不珍惜。然而王葡萄的勇敢和数十年不改的性情却显得虚幻,是孙二大在地窖中真实而琐碎的生活,撑起了与现实世界之外的另一个生活维度。如果说王葡萄是现实中不懂世故的傻子或狂人,以荒诞对抗荒诞,那么孙二大就是地窖中的旁观者,以真实映照荒诞。被政治妖魔化的他,却在另一个空间真实而平淡地生活着,与历史进程保持一段距离。他的活是王葡萄勇气的来源,也是对狂躁时代的嘲讽。最后孙怀清与小豹的相遇、对生命的沉思,都非常细致动人。也正是读到这里,我突然意识到对于这个超然睿智的老者而言,地窖中苟活的数十年并不是不择手段的对肉体之生的渴求,他和王葡萄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里不再只是为了偷生,更是对政治与革命的不合情理之处的质疑。个体生命是卑微的,但当遭遇冷酷的宏大历史碾压时,却也可以顽韧至此。
在严歌苓的小说中,不缺乏对历史的追忆和记录,但她用一些小人物的命运与选择来展示历史的另一个切面。个人的历史与时代的进程相交融,对于个体生命而言重要的不是生或者死的选择,而是情感与生命的尊严。被宏大叙事湮没了的一切,我们在严歌苓的笔下得以重拾。

我看到很多推荐读卫斯理系列顺序的都会将《少年卫斯理》放在第一位,这个没错,但那本是有后续的,后续就是这本《天外桃源》,奇怪的是我创作时间那里没有这本书,那我只能默认它的创作时间是和《少年卫斯理》一样吧。
这次都故事就是为了给卫斯理的师父王天兵洗白,反正大多数卫斯理小说的结局都是不了了之或者归到外星人那里,所以要学会享受过程,才是乐趣所在。这过程,有了卫斯理真正意义上的师父疯丐金二,也有了卫斯理的第一次,因此我能断定当时卫斯理的年纪就是高三18岁左右,因为如果年纪太小就发生第一次,影响也不好吧在那个保守的年代。所以终于有了个年龄上的坐标了。
最后就是卫斯理一贯的风格,用科幻的外衣裹藏这人性的丑陋,特别是越在权力巅峰的人越是不堪和不择手段,这次也是,大师傅最后的利欲熏心让人想也没想到。但其实还是有bug,比如大师傅真的贪图荣华富贵,直接去祝府问祝姓的拿,或者回三姓桃源去拿当年的珍宝出来就好啊。还有那鬼竹,明明多年来显出来都是香妈,就表示能接收到王天兵的脑电波啊,那为什么要等到卫斯理他们去找三姓桃源才转移掉?当然也可以说是最近鬼竹才充好电,反正别跟作者怼,他肯定能圆到,对吧。

看完这个故事我大约问了五个人,如果遇到了书中这样的情况----童年时期的好友做了不好的事情,是原谅还是远离?
结果令人意外,只有一个人跟美智留做了一样的选择,其他四个人都选择给好朋友一次解释的机会,或者想办法帮助她克服这样的毛病。
同性之间的友谊,尤其在女孩子是主角的场合下,偶数永远是最好的组合搭配,奇数情况下则会出现很多变化难以平衡。美智留后加入了“优美子-律子”的组合,成为一个外来者。相信经历过的人都有这种被无形隔离的心态,而这种“被隔离”的感觉多半是出自自身的心理偏差。
优美子的母亲是钢琴老师,温婉时尚;律子的妈妈虽然是家庭主妇,但是活力十足;而美智留的母亲作为小学老师,性格认真且坚韧。母亲的对女儿的管教一定就像小学老师对学生的态度那样,要求比较严格,总是放出一张老师的面孔。至此我都可以想象出美智留的形象:一定是躲在班级人群里,经常充当小尾巴,戴着眼镜看上去有些土的女孩子。
美智留加入了活力十足和温柔可人的两个女孩子之间,显得格格不入,没有形成稳固的三角形,反而成了最脆弱的部分。当班上的同学以一种看好戏的传话心态告诉美智留关于律子家庭的传闻,美智留在这一次关于友情的考验里,做了一个沉默的逃兵。既没有辩解也没有拒绝,就算最后表态时都显得慌张。
她们也许从来都不是朋友。或者在美智留心里,只有优美子才是朋友。在场的优美子也确实表现出了作为朋友的立场,她用坚定的态度压下了那些谣言。而美智留的世界观里只有简单的是非,没有学会站在别人的立场体谅。这也是为什么她会无法理解优美子妈妈的那番解释,把这一段过去都藏锁在心里,顺手把钥匙丢了。“这份记忆就像一场梦。”
最终她也“抓了现行”。她无法理解大人的装模作样,甚至无视了母亲对她的“还可以做朋友”的建议。当律子带着弟弟郑重前来道歉的时候,美智留想“如果自己是个不谙世事想哭就哭小孩子”“要是能变成大人或是小孩就轻松了”。用一个假设的立场说服自己不去原谅他们,而不是站在朋友的角度去看潸然泪下的律子。
正是这样一个很土的女孩子,在高中时重逢变漂亮的律子,她还是会下意识去呼喊对方的名字,用一个“朋友”的心态。而作者在这里的安排真是让人觉得非常痛快,律子显然把美智留从朋友里划走了,并且归在了曾经传闲话的那类人里。
最后一次在大巴见面也是本书的开篇,美智留仍然用一种怜悯却残忍的心态看待律子,正如她在文具店里那次的反应一样。
幸好她们不再是朋友了,真好。

全书有种浓重的难以适应感。不喜欢这种题材,不习惯这种语言描述。因为有了“严歌苓”的标签,所以想努力发掘出一点深意来。
第一,“坏女人丁佳心”到底坏不坏,她做错了什么。
我觉得,过大于功。作为一个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语文学习兴趣的语文老师,如何分不清楚那些来往短信里的措辞背后涌动的情愫。我以为,一个成熟的成年人,越是重要的时刻,越能隐忍、克制。
她错在角色的错乱——母亲,班主任,女人;错在尺度的失控;错在不合理的解决方式——拖延,欺骗,逃避。
第二,师生恋有没有错。
有人觉得这是禁忌,是邪恶,是不配得到祝福。甚至丁佳心、邵天一、刘畅之间是否属于师生恋的三角恋关系,都有待商榷。
爱情是没有错的,但是我们的生活里不只有爱情。
第三,这个悲剧到底是如何造成的。
往小了说,刘畅和邵天一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都有很大的缺陷,所以这两个男孩子才会对丁老师“爱的难以自拔”。那些从亲人身上难以得到的关爱呵护和安全感,总要由其他地方来补偿。
往大了看,这个社会为学生和老师赋予了太高的期望。人们坚信天道酬勤的同时,固执地认为有一分付出,就一定有一分收获。所以,他们会花很多钱去买课程、资料,说很多话去讨论、表达,唯独不想去深入地思考和承认自己的不足。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如今对这句话有了新的理解。不忘初心,不忘己身。所有角色应该是均衡的,生存和生活,应该各有目的,各行手段。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葬送你的我的或者谁的未来。

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许,对某些人来说,也曾是一个最差的年代。)
这个年代,人人干劲十足,天天向上。路不拾遗,天下一家。
这个年代,有除四害,苏联老大哥,以及粗茶淡饭,还有大鸣大放,以及反右、大饥荒。
这个年代,每家都有很多娃娃。娃娃们又都住在一个院子里,男娃娃女娃娃讲鬼故事学英雄练举重捉苍蝇吃蚂蚁卵。
这个年代,爸爸们管娃娃的手段一般是打。有错必打,打了屁股必开花。开花了也不能讨饶求救——虽然整个院子的家属都可以搬来做救兵——否则,在小伙伴面前的地位类似叛徒。
这个年代,学习成绩不是评判娃娃的唯一标准。人们对顽童的容忍度要高很多。
钟丽思,就是这个上好的年代里的一个上好的小孩——和那个曾经叫做豆豆助的黑柳彻子一样,这个上好的小孩似乎也患了多动症。在课堂里坐不住,脑子里有许多的奇思怪想,不是抓鸟放虫,就是观察同学自编故事,精力过剩而人缘极好——无论是极娇的关宝宝学习不好的邓壁儿还是爱睡觉的柳风眠穷人孩子早当家的段志高,都是她极好的朋友,挨打时为她送饭送衣,挨打后背她上学放学,关宝宝还把贴身的肚兜送给她,为的是让她罚站时不被穿堂风吹着肚子。就连和她走完全相反路线的乖妹妹,也是一边又急又怕得手指发抖一边为她放风望赌。
因为她对人也极真。她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家有寡母孤弟的段志高不肯和她结拜也不肯收她的钱,于是她就脱掉洋纱小裙,拆掉小辫子,和他一起拉小车赚钱。她爱憎分明,坚持真理,竟然在爸爸面前喊出“士可杀不可辱”。虽然是做了一件救人命的好事,但也坚决不愿意爸爸去医院查证,只为爸爸的些微怀疑让她觉得受伤。
其实,她的老爸老妈也是上好的家长呢。虽然爸爸一心用带兵的方法来养她,妈妈只有周末才能回家。但是他们用行动告诉孩子什么是真,什么是爱,还有原则。比如这个老爸吧,一心想把这个早年失落身体羸弱的女儿培养成一个响当当的将门之后。一边让她跑步练拳爬山增强体质,告诉她只要耗子能活的地方她就应该能活下来;一边给她讲史书兵法,金戈铁马纵横俾驷;而只要女儿犯错,一定是先狠揍一通再讲道理。老爸的道理还真是大道理,比如不能折损人的尊严,拳头不能向自己人挥去,永远不要逃避。他并不把女儿当不懂事的孩子,而和她认真地探讨一个正直的人生应该有的原则,以及幸福和爱情。所以,这个总是屁股开花的孩子有一套完整的人生哲学,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明白而坚持。
包括老师,这个考试总是第一操行分总是丙等丁等的顽劣少年,也三生有幸,碰上了好几个有耐心、爱孩子、懂得因材施教的好老师。虽然大部分的老师对她头痛不已,但是,这个孩子能够一直保持着本真的性格,和对自己的信心。
包括她的朋友,从一起挨打的顽劣同伴到忘年交的陈书剑,也是上好的朋友。陈书剑并不因为她小她顽皮而忽视她的秉赋,用激将法教她如何吹那管上好的紫竹,用心体会草木君子应有的风节和格调;也严肃地和她探讨所有人都说的话不一定是真理的问题——稻田是否真的能亩产七千斤,最好自己去种田试验一下。
谢谢钟丽思,让我们看到一个透明清澈的年代。亲情,友情,爱情,还有人情,都是那么纯粹和本真。不夹杂一丝一毫的功利诉求,也没有一点点饱染世故和沧桑的沉重。而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飘荡之后,仍然能用这样透彻的笔让我们看到这样明快而纯真的童年,也多亏了那个上好的年代造就的这个至老仍然一腔赤诚的老顽童。

好几天前一个晚上的九点半读完了《寄居者》,感到很孤单。
每当我发现自己爱的人并不是那么回事,不是自己的想象,觉得对心中的爱质疑和动摇的时候,就是那样的孤单失落。
这是一段乱世爱情。我很惊讶自己对战争背景故事的偏爱,一开始是不自觉的,并不是特意去寻找此类故事来读,而是看过之后发觉写得很好,很喜欢,大气恢弘,感情荡气回肠。后来遇到的时候就很有兴趣。
或许是从《飘》开始的吧,电影译作《乱世佳人》,太贴切了。而严歌苓的《寄居者》,阅读过程中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乱世佳人》。我不知道严歌苓是不是从中获取了灵感,可我就是不自禁地想到那里。
《寄居者》的背景是二战期间的上海。生在美国,长在上海的女孩玫,在二十一二岁那段时间,她像所有一无用场的年轻女人一样,把自己当花养,漫无目的地绽放。直到遇上了单纯,忧郁,文艺的犹太难民彼得。她对他一见倾心,从此生命只为他燃烧。
后来玫因为认识了积极抗日的热血青年而被日军驱逐出境。她在美国遇到犹太人杰克布,发现他长得和彼得很像,于是以爱情为诱饵,将他骗到上海,企图盗用他的护照,在法西斯对犹太人实行“终极解决方案”之前,让彼得用杰克布的护照逃往美国。终极解决方案就是希特勒党羽弄出的对于逃亡犹太人的处死方案。
杰克布在玫的眼中是个人渣,他玩世不恭,投机,行骗,赌博,可是来到上海以后,看到同胞被日本人迫害,目睹日本鬼子的野兽行径,心灵似乎受到洗礼,开始思考关于迫害的问题,为什么一些人认为他们天生有权利迫害另一些人。后来,他也走上了抗日的道路。
而彼得,玫愿意为他赴汤蹈火,欺骗杰克布,把他丢在绝望中而不顾的彼得,在上海,为了生存,沦为一个奸商,为了金钱可以出卖良知,发战争财。
在我还没看到彼得和杰克布这两个人的变化时,在深夜阅读的过程中,不由得就想到了《乱世佳人》中的卫希里和白瑞德,突然间就觉得讨厌起彼得来。我想,或许玫到后来才发觉她实际上爱着的是杰克布。像郝思嘉一样,他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那两个人,到最终都失去了他们。
像卫希里一样,彼得有贵族气质,但他苍白,软弱;而杰克布则像白瑞德,嬉皮笑脸,有一些痞子气,没正经,但却有很强的生命力。
每一个少女,在情窦初开的时候,爱上的很可能是书卷气息的卫希里。渐渐成熟,经历世事之后才会发觉那样的爱情不堪一击,她爱着的不过是自己的爱情中的幻影,而不是那个具体的人;而那个一直以来给她力量,真正关心她愉悦她的,让她不断成长盛放的人,竟然是白瑞德。
果然,当我继续读完全书的时候,验证了自己的感觉,当玫成功地盗取了杰克布的护照,和彼得登上轮船,在最后关头,她跑到岸上,奔向真实的自己,奔向灰暗地带的杰克布•艾德勒。
这是我认真看完的第一本严歌苓的小说,以前只看过她写的陈冲传记,非常喜欢,因此后来读了一些《一个女人的史诗》,觉得语言不够文学而放弃了,前段时间重读还未读完。
读《寄居者》,一开始觉得她的文字表达方式有些拖沓,不是说情节发展,而是文字方式,卖关子似的,稍微有点不耐烦,可是开头第一句“那天我一接到你的电话,就知道他已经不在了”已经抓住了我的兴趣。
第一章完结的时候,他说“你要谅解我的拖沓”,我感到一点小聪明的兴奋,“拖沓”的感觉真的是对的。尽管她似乎说的是情节,而卧说的是文字表达方式。
渐渐的,越来越精彩,拖沓的感觉没有了。世道越乱她写得越好,那种兵荒马乱,人心惶惶,朝不保夕的感觉都让你如同身临其境,揪心得感同身受。
她的语言照样不够文学,不够技巧,可是见解够老辣,够深刻,大处着眼,宏观的控制力已经让人忽略其他。而我,也在这几年里不再对文字的细节吹毛求疵了,而是能够去感受文字传达的内里的东西了。我觉得,我和严歌苓相逢在了适当的时候,我能欣赏到她的好了。
或许可以说,她和余华是同样性质的作家,很会讲故事,平时的文字,让你发现一些生活的真实。或许也没有多少段落和句子让你特别记得,但是读完之后久久难忘的感触和沉浸其中的控制力,却一点都不能忽视。
写这个书评,或者说读后感,我很想“大处着眼”,可是很难,我始终走不出自己的局限。我觉得,表达自己很难,或许是领悟力有限。人们在无法表达的时候,总是喜欢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来搪塞,我承认,是有那样不可言传的时刻,否则就是一个没有情趣的人,可在大多时候这样说都是一种拙劣的表现。此刻,我完全没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而是有些东西超出我有限的理解力,当然也就无从表达,比如对于时代,对于社会,甚至对于人性的很多东西,我的理解力都有局限。每当这时候我都难免感到词穷。
我的局限就在于,每一本书,每一部电影,我最终都想从爱情说开去。我认为最能打动人的,历久不衰的,能够产生共鸣的话题始终是爱情。《寄居者》这个故事的起因是因为爱情,最终也是因为爱情,不论玫做了什么,怎样精心策划,怎样挣扎,如何选择,都是爱情在支配她。
而我,喜欢一个为了真爱奋不顾身的女人。可以原谅她在爱情中犯的错,就连她对无辜者的伤害,甚至都可以一笔勾销。
这本书,我最注意的是玫在爱情中感情的变化和成长。
玫并不是一个按照世俗标准生活的女孩,她甚至有一点离经叛道,及时行乐。她和上流社会的小结石有冲突的,和她心中的向往也有一点差距。遇到彼得的时候,她被他心中的纯净单纯感动,她认为人不可以都像她和杰克布,人应该找到一两种途径自我提纯。
而她找到的提纯方式就是爱上彼得,和他在一起,在崇高纯粹的爱情中感到自己的美好。彼得什么都想做得尽善尽美,做到自己成为自己的理想。玫说她爱彼得正因为她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任何人的理想,也讨厌成为谁的理想。她很疑惑让女人感到浪漫得要死的东西是自己达不到的,先天缺乏的。
玫自从和彼得邂逅,彼得就成了她生命的中心,她的一切行为都是围绕着彼得展开,感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从美国回来之后,他发现彼得变了,那双手上白皙的贵气不见了。她知道了彼得在以什么谋生之后,并没有特别的失望,爱情在为他辩护:这是很实际的,拿得起放得下的手。彼得这么个人,他可以把一切事情做到理想,做一个囤粮的奸商,他也勤勉无比,事必躬亲,每花出去一份力气力,就完成一份任务,收到一份成果。没什么可说的。世道连一个无邪的彼得也不放过,活活的要把他逼邪,逼恶,逼成江洋大盗。一旦爱上了,就爱上了,他是江洋大盗也没办法,我的爱非常包容,非常护短。哪一个死心塌地的女人会去挑三拣四地爱他的恋人呢?我的爱也像一件衣服,弹性极大的衣服,可体随身,包裹着彼得,他胖也好,瘦也好,长着长着长歪了,畸形了,都不要紧,它是随着伸缩的。
她就是这样对彼得义无反顾,即使知道了他囤积粮食发战争财,也还是爱他,仍然不惜牺牲杰克布来营救彼得。她忍受杰克布刺伤性的语言,那样她欠杰克布的债务就一点点勾销。她希望杰克布在她心中坚守住他人渣的地位,千万别变,对一个人渣,可以心安理得地榨取价值,然后践踏,然后摒弃。人渣假如还能有点可榨取的价值,用于一个高贵的生命,这该是人渣赶到有幸之处。
然而在相处的过程中,她不断地看到他和杰克布的相同点,发现那些只求上进的人必须爱的高尚东西她和杰克布都不爱,而且也为自己的“不爱”找到了坚实理由:这些高尚的东西是强迫灌输进来的,这些强迫才不把你直观的,天性的取舍当回事。换句话说:高尚的东西不尊重我,我宁可不高尚。
他们在彼此那里找到了认同感。等到后来,玫看到杰克布不顾自身的安危,在为犹太人和中国人的自由事业奋战,她亲眼看到他临危不惧,愈挫愈勇,为了信仰不惜生命,于是她一边抗拒自己心中的变化,一边不断看到他身上闪光的东西,而彼得在她心中逐渐暗淡,她开始在意减轻对杰克布的伤害程度,最后不由自主地奔向他。
那种变化不是主动的移情别恋,而是两个人的人格较量之后,一个自然败下阵去。
玫说偶然是这世上最难得的东西。我的性格瑕疵比较多,所以常常被偶然裹带到未知中去。
玫策划着偷杰克布的钥匙,想将他灌醉,没想到自己却先醉了,她蓄意让杰克布走进自己安排的“偶然”,结果是“偶然”安排了她。结果她只好在杰克布的住处留宿,把自己当做一具完好的牺牲一样奉献给他。可是心里是屈辱的,仇恨的,委屈的,那委屈让她怒不可遏,张开嘴就咬在杰克布的肩头上。她一边咬一边流眼泪,也不知道自己在仇恨什么:为彼得报仇,因为他的女人被另一个男人抢先占有了。或者是为了杰克布而仇恨:这个女人是欺骗你呀,骗了你的真情,还要骗你的护照,你这蠢蛋还不醒醒,看你快活得!或者为我自己仇恨这两个男人,你怎么斗得过两个男人呢?到末了苦的总归是女人,失去最多的总归是女人,心碎肠断的总归是女人……世道太邪恶太残酷,把一个好好的女人逼得这么邪恶这么残酷!
我觉得那一段描写很性感,甚至是香艳的:他就是默默地摸了摸肩头上深凹的齿痕,躺下了,那只接骨之后短了一点的臂膀从我脖颈下塞过来,把我的脸靠在他胸脯上。他的心跳就跳在我耳鼓上。
当玫一口向杰克布肩膀上狠狠咬下去的时候,我发现我爱上了这个男人。好似看到白瑞德坏坏的笑脸,和他藏在心中深沉的爱情,还有他对你的无限的纵容,看着你坏,还仍然爱你。
书上这样说杰克布,他把你逗急,为的是捞到把你哄好的机会。这和白瑞德完全一样。
或许,玫也是在那时候爱上杰克布的吧,虽然当时她心中充满了屈辱和仇恨。
可是,她的心里还是起了很大的变化的,人们说有时候忘不了一个人是因为忘不了他的身体。我比较讨厌这种说法,但是似乎也不能完全否认这个原因。
我渐渐感到这样一个荒唐的夜晚也不失美好。不,是相当美好,当杰克布拥抱我的姿势跟彼得完全不同,他虽然不如彼得个头高,但他这时要用他的形骸围筑一座城堡一样,把我抱得很小,很柔嫩。
一切都是好的,我可以在这里生活。我这个三角猫一样站不稳坐不住的天生寄居客,居然留恋起一方土地来。在这方土地上,我可以和一个爱我的,或我爱的男人共同生活,战争永远在别处。爱我的,如杰克布;我爱的,如彼得。真奇怪,浦东一夜荒唐,让我看到了我和杰克布一块生活的图景。
后来,还是为了护照,他再一次和杰克布度过了一晚,并且成功地拿到了她要的东西。对于盗用杰克布的护照,一开始我和玫担心的一样,以为贵族气质的彼得会看不上这种下三滥的手法,没想到他所担心的是被识破了怎么办。他的表现解除了玫的担忧,因为一旦他拒绝,就没了希望。玫解除了担忧的同时,内心还是失望的,原来自己心中的美好并不是那么回事。
大功告成,就要离开上海之前,她和彼得去狂欢。她一边和彼得跳舞,一边回想着和杰克布在小屋里的情景。那时候,她已经由原来的厌恶转为抵制来自杰克布的吸引了。肯定的,她的心和身体都已经爱上了那个男人。
我再次咬紧牙关,抵制心里由远而近的温柔。我必须抵制无耻的人性本能,抵制低下的荷尔蒙。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你要偿还的!你在我身上寻欢作乐,你将会知道代价有多高昂。
我偷到了杰克布的护照,我才不会为此负疚。
不过客栈的小屋是很难忘的。就像旧金山灯塔礁的落日,那些斯丁逊海滩的下午,那些总是伴有争吵逗气的对话,那些过后必定引起自我厌恶的自我放任,那些不着边际,大而无当的有关“迫害”的闲扯,跟杰克布在一块,除了他这个人该被狠狠遗忘,其他都将是难忘的。
爱情是乱世的必须品,不然唯有苦难可怎么才能活得下去。
就是爱情,让玫在被日本军队驱逐的情况下,竟然临危不惧,离开危险之地又回去。让她愿意背着良心债去欺骗杰克布。让她在就要离开危险走向安全地带的时候,又跑了回来,不管等待她的是怎样的危险。
轮船长鸣一声。它鸣叫第二声时,我跑到了岸与水相接的桥上。然后,我头也不回地向上海乌烟瘴气、臭烘烘的岸跑去。我应该拿上行李的,但那不重要了。我把杰克布的护照留在了我的行李里,那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向着岸跑去。把真实的我留在岸上,那可不行,尽管那个我经常遭到自我厌恶,厌恶得简直想扼杀她。岸上有我爱吃的小馆子,我爱闲逛的寄卖店和小铺,有爱说我闲话的邻居,还有我的真诚,热情,恶习和坏名声。最重要的是,岸上又一个灰暗地带,那尔藏着杰克布•艾德勒。
关于寄居,严歌苓说的非常深刻,总结一下她说的话就是:寄居客必须紧相依偎,他们要靠人多势众壮胆,需要自己的集体。大多数人都从别人均等的恐惧中找到了安全感。均等的不幸,加在一起,也是温馨。迁移和寄居是人类悲惨生存现象之一。所有寄居人都一样,珍惜自己的零起点,勤劳,忍耐,爱财如命,不管你怎样告诉他,到头来很可能一场徒劳,他们还是想不开。寄居者的悲剧习性是不甘心把任何地方作为自己的最终落脚点。
这本书的名字叫《寄居者》,其实也不是说犹太难民,不是说寄居在美国的玫和她的先辈。我们每个人,每一个离开故居的,或者一辈子在故居,但是渐渐背离初衷,不再追求真理,放弃了心中坚持的自我的人,其实都是寄居者。也就是说,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寄居客。
所谓人生如寄。我们寄居在无法掌控的现实中,寄居在别人的爱情中,寄居在众人的眼光中。
书中描写了一个细节,需要勇气才能再读一遍那段文字并把它讲述出来。
那是玫十岁的时候,在美国,几个白人少年买来一条活鱼,他们一边叫骂中国佬恶心,残忍,居然吃活着的鱼,一边让一个中国佬当着他们的面把鱼鳞剥下来,要像表演那样,细细地刮,让他们不要错过与挣扎的每一个细节。他们把鱼小小的心脏取出来玩弄,看它的一起一博。
这颗裸露的小心脏跳动的情景,在我长长的一生中,不断从我记忆中pop出来,我不知道它向我预示什么。
在我和彼得对视而坐的时刻,我发现这颗小小心脏就pop出来了,在头顶的灯泡钨丝里起搏。让我非常紧张,不适,让我无端地想到彼得和我,挣扎求生,也许注定不可逃遁。也许我们挣扎在一个巨大的掌心上,那掌心可以随时合拢,掌心上方一双双巨大的眼睛,射出惊讶,好奇,亢奋,狂喜的蓝色,绿色,灰色,褐色追光。我们赤裸裸地挣扎在这些眼睛的追光中试徒劳而可悲的,是他们一个短暂的娱乐。
无端地,我想到杰克布。他带着伤又投入了什么活动,更加神出鬼没。也许他也在日本人和梅辛格的掌心中,像鲤鱼心脏那样,自以为强有力地跳动,跳给他们看。不死的心脏不知道它有多么可怜,被日本人,梅辛格看,娱乐着,也被我和彼得看着。
世上总有一些生命像这颗小小的心脏这样不甘心,它要给你看看,你剥掉它所有的掩体和保护它还要跳动,它面对粉碎性的伤害,傻乎乎地跳,傻乎乎地给你看它的生命力。它最是脆弱,又最是顽强,这样不设防,坦荡荡的渺小生命。
书中有一个对话意味深长。
彼得一家在逃亡的时候有人建议逃到上海,彼得的父亲说那是什么鬼地方,太远了。
彼得的母亲反问说,太远?离哪里太远?
母亲这句话让全家笑了。对于没有国土的寄居者来说,哪里算是太远?“Far from where(离哪里太远)?问这话的不止母亲。寄居者们几千年来都会这样苦笑着玩味这句诘问。
这让我想到张爱玲的一篇散文《到楼上去》,里面寄居在亲戚家里的人在主人那里受到委屈,想带着孩子争口气一走了之,最后却发现只能到楼上去,还是寄居人家屋檐下。
很无奈啊!而我们这些人,到底是做自己,在自己的沙场上坚持呢,还是节节败退,到哪里去?
或许,只能回到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坚持信仰,率真勇敢的人,才不会走得太远,有归宿感吧。

去年读李娟的《我的阿勒泰》时,就被她纯粹又充满灵气的文字吸引,那些动人的小故事,完全出自于生命最直接的体验。她跟随家人一起做裁缝、卖小百货,随着牧民迁徙,在最接近自然的状态下生活,物质匮乏,呈现给读者的文字却能让人感觉到她的欣喜和活力。我总觉得,这是一个天性乐观的姑娘,迎着风日长大,生活的粗糙反而成就了她动人的美。
但当我开始读《走夜路请放声歌唱》时,我才看到李娟有过的脆弱,没有户口的生活,和七十多岁的外婆与九十多岁的老外婆一起的生活,以捡垃圾为生的生活,时常搬家的生活,被老师同学嘲笑着的生活,常年见不到妈妈的生活,都在她心底留下一道道疤痕,多年后化为文字,依然让人心酸动容。
是不是所有的小孩子,在生活的龌龊前都有些不知所措,以致于在事情发生时冷漠茫然,但并未遗忘,只是多年后想起,当年的伤更加痛而已。李娟回忆她的老外婆,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只能偶尔数出一角五分钱,让李娟去帮她买锅盔。而李娟总会选择甜锅盔,因为甜锅盔只有中间那一小块是软的,老外婆没有牙齿,只能吃那一小块,剩下就都能归李娟了。
有一段时间,老外婆还负责为李娟做早饭。长年只能窝在床上或躺椅上的她,“在黑暗中慢慢地摸索起身,扶着竹几、凳子,一点一点挪到炉灶边,再慢慢地摸着米缸和水瓢,往锅里 添米注水。又慢慢地捅开煤火,火光一点点窜动,水烧开了,水汽蒸腾。她努力弯下腰,盖上炉门,转以小火继续焖。”李娟的重点不是突出老外婆对后辈的关爱,而是生命的寂寞。“天还没亮,灶膛之火闪耀着奇妙的红光,映在她百年的面庞上,黑暗中忽明忽暗地晃动着,而她一动也不动——那样的情景,是我今生今世所能感受到的最刻骨铭心的寂寞。”其实,当时那个小小的李娟,也因为生活的寂寞而不知所措吧。
贫乏的物质生活是一方面,小孩子最在意的是别人都有唯独自己没有的那些东西。李娟能自得其乐的在外婆捡来的一大堆破烂中找出自己喜欢的独特的“玩具”,却因为没有户口常常在学校里感受到刻骨的自卑。
还有她周围的人,也总让人看到人世的悲哀。那破釜沉舟想去哈萨克斯坦的一家人,遭遇的是命运无情的玩笑;而那位卖肉的女儿的哭泣,外婆去新疆前朋友们如同要永别般送行,都道出了背井离乡的人的心酸。
这是一本书写悲伤的书,李娟暂时放下了记录“阿勒泰”时的明亮,转身一一拾起生命中深切的哀伤,读着李娟一路走来的那些寂寞、孤独、脆弱、伤害,我更加珍惜她在书写阿勒泰时的从容乐观。那些过去的悲伤已经化为一个人成长的力量,让她与周遭的世界更好地相处。如同李娟自己所言:“痛苦这东西天生应该用来藏在心底,悲伤天生是要被努力节制的,受到的伤害和欺骗总得去原谅。最安静与最孤独的成长,也是能使人踏实、自信、强大、善良的。”
也许很多人都更喜欢李娟笔下阿勒泰的纪实明快爽朗,但《走夜路请放声歌唱》这些细腻的文字却更精准的击中我的心。它让我看到阿勒泰这片世外桃源背后的李娟,是如何在困境中微笑,在夜路中也坚持放声歌唱。世界或许龌龊,生活或许总让人受伤,让细腻敏感的人常常不知所措,但一切都还有救。

每每端起严歌苓的书来读,速度总是极慢,要让自己慢慢适应她的笔触,甚至是忘掉自己去进入她描述的那个世界,那个宇宙洪荒。累并恒久的记住她的讲述带来的感悟。好的作家写书如酿酒,初尝微苦,却回甘无穷。
《雌性的草地》是我看过的严歌苓的作品里,最着笔墨于描摹众生相的一部,与《穗子物语》里被性别作乱的小丫头们的惨烈青春期比起来,《雌性的草地》里生存的是一群草原上的堂吉诃德,一群被模糊了性别被矫枉过正了的烈火青春。更粗犷,也更寓意深沉。
看书的时候,始终有一个问题在我脑子里盘旋:什么才是女人?
这是一千个读者心里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的辩论吗?这是男人与女人争夺社会主导权的杀伐源头吗?这是一个求欢的女子扭动着腰肢在一个男人身下呻吟的发情吗?这是一个母亲带着柔美的光芒哺乳初生婴儿的圣洁吗?这是春哥穿上裙子的无奈吗?
也许,女人就是女人
我们天然力量弱小,感性,有母爱。却也狡黠,狠毒,阴谋多端。我们渴望爱也蹂躏爱,我们在混沌中认知自己,认知自己乳房的膨胀,体毛的丰美,思春的情结。这些冗余的纠结沉醉在每一个初长成的女人的心里。
而在祖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回望那些在共和国历史上也许永远无法书上一笔,却曾经视信仰为生命的女子木马班,铁姑娘建筑队,女子敢死队们。一种由衷的敬意从我的心底升腾。这些女性用柔弱的身躯承担起了超负荷近乎自残的工种。并且为了集体的一块砖,一匹马,随时可以去死的大无畏叫我汗毛紧竖,我惧怕这骇人的信仰,她们对伟大的领袖对组织该是一种什么样的依赖?
本书的女子牧马班里都是柔弱却倔强的女人,组织为了树立屯边垦荒典型,便让这些姑娘留守草原,住着帐篷,放牧着几百匹战马,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她们像草原上的海市蜃楼,逐水草而居,战马的优秀就是她们工作的成绩。唯一的男人,指导员“叔叔”,诱奸了女子牧马班里的每一个姑娘。我几乎怀疑“诱奸”一词是否恰当,把这群如花似玉的姑娘扔在茫茫草原,她们要对抗野狼,丑驴,偷马的马贩子,意欲强奸的本地土著,随时变脸的草原天气,诡异不定的草原孤魂。她们能依靠的只有这样一个力大无穷却阴沉不可琢磨的男人,他的威名草原传,令所有的入侵者胆寒,他几乎救过每一个女人的命,他有着结实的体格,高大而宽阔的脊背。严歌苓的描述里说,叔叔是顶不屑用权势去搞到女人的,他要一个女人心甘情愿的跟着他。这样的男人,这样的环境,他和她们是互相取暖,互相的丈夫和妻子。脱离了组织和PARTY得教育只剩下男人与女人的生死相依,情欲纠葛!
即便如此,严歌苓也没有极力渲染叔叔如何推倒这些姑娘,这些色情的画面在草原的恶劣环境里失去了香艳的刺激,这些姑娘在永无止境的日晒风吹里早就没有了女人的爱美之心,叔叔在草原里与各种动物厮杀,他早异化为森林上的另一头猛兽,没有花前月下,没有娇艳欲滴欲滴的爱情。情欲变成了像动物配种一般的本能宣泄。蒙上了一层悲怆却另类的苍凉!
每个姑娘在这样的环境里性格缺陷长牙无爪的肆意生长,教养谈吐在这里纯属扯淡。要生存下去,就要野蛮,要用心机,还要有对集体的绝对忠诚。或者异化为一种清教徒似的自残,像沈红霞,因父之名的丑陋身世让她失去了一个人生存本该有的欲望,心中只有集体集体集体,恪守原则,不知疲倦。而入侵者小点儿作为一个年轻貌美却罪恶累累的女杀人犯,为了躲避与姑父的不伦纠葛,躲进女子牧马班,对每一个人都假意示好,手段歹毒又心思缜密的在这个集体里隐匿着直到这个集体忠贞的信仰改造了她,让一个如此顽强求生的生命主动求死,挫骨扬灰,一了百了。而草原出生的藏族女子柯丹,性格其实更加错综复杂,她看似憨傻,其实了透每一个人的心思,她力大无穷却仍然在孕育一个小生命的时候肝肠寸断。她生养了一个草原上的娃娃,又最终失去了这个孩子。还有养育了无数只优秀的狗和两只优秀的狼的母狗姆姆,更是一个母性群体里最物外最具象的体现。
这故事的开头就酝酿了一个无疾而终的悲剧。而我第一次为散了的宴席感到欣慰,我们国家终于取消了这些铁姑娘们,让女人回归女人,不该碰的重活交给男人,不该有的强壮消解成柔美,不该有的霸道归顺为温柔。审美的主体究竟是自在还是物外,决定我行为举措的究竟是我归顺依靠的时代还是不停沸腾的内心,这也许只是庸人自扰的小困顿!

伤心的十月,仿佛因为自己喜欢保持一种小孩的心性,才觉得周围的人,喜欢的东西没有老。
其实从没有查过金庸具体的年岁,只觉得这个老爷爷才华是这不错,就是不要总是改他的作品就好了,现在却听到了他去世的消息,才忽然觉得原来他已经这么老了,我也老了吗,老到已经要跟我喜欢的东西做告别。
我的童年真的是《射雕英雄传》,《倚天屠龙记》,《天龙八部》,《连城诀》,《鹿鼎记》等等,陪着过来的,以至于我现在真的有一种武侠梦,我喜欢古装喜欢盘发,喜欢背那些无用的功法口诀,喜欢背他们的教令,喜欢默写句子,电视剧的歌词,不知不觉的也要哼几句。
最近真的是感受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在厉害在有钱你也抗不过疾病抗不过自然规律,你喜欢的人你的童年回忆也是会老会死的,你那时候喊着哥哥姐姐的人,现在已经变成了小朋友口中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你没有跟不上时代,但属于你童年的那个时代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作为《分歧者》三部曲的终曲,《分歧者3·忠诚者》掀起了最波澜壮阔的一幕,当整个信仰体系都只不过是外部世界捏造出的梦中楼阁,当做人的骨架被硬生生地抽离,当为了远离硝烟世界而奔向的栖息之地也成为另一个危险丛林,这些派别者要如何自处?
在前两本中,不同派别是彼此分庭抗礼的主要原因,而在这本书中,派别者作为外部世界的试验田,他们一直以来的行为模式和存在价值都被全面推翻,对于基因局代表的政府机构而言,他们是携带受损基因的人群,需要经过一代代的修补最终达到纯净基因的状态,因而他们的生活时时刻刻受到监控,一旦他们引起的暴动超出基因局能够控制的范围,他们就被毫不留情地牺牲掉,因为说到底,他们只不过是些有缺陷的人罢了。
基因局的负责人大卫有一点没有说错,基因修改不会创造出一个完美无缺的人,失去恐惧也同时失掉了对他人的同理心,缺乏自私心理也丧失了自我保护本能,这其实也是派别者的问题,派别机制催生出的是虚伪的繁荣与和平,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有缺陷,人性本就是件难以言说的东西。大卫所追求的“以大局为重”的想法显得荒诞可笑,任意牺牲他人的人拥有的是纯净基因吗?如果派别者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缺陷一说,外部人士长期立足的事业岂不也是空中楼阁?内部和外部有何差别?对这点托比亚斯看得很清楚,两边的世界大同小异,人们只是在不同的战场上厮杀而已。
第二部中让我难以理解的托比亚斯,在这本书中他的性格发展弧线终于得以清晰地展开,他对父亲深植内心的恐惧与对母爱的渴求造就了他刚强背后的脆弱,翠丝曾严厉斥责他无法从自己的绝望中看待事实,随着情节的铺垫发展,我慢慢理解了他行为上矛盾的两面性,过去的伤口仍然有阵痛,这种害怕又期待得到的心情很能唤起人的共鸣。而翠丝和托比亚斯的感情也愈发浓厚,在经历了背叛和谎言的痛苦后仍然选择对方的感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促进彼此成长的,就像经历过苦难的坚强,感情经过打磨才能坚固不破。
派别者在踏出家园以后,从最初的震惊,到对自我身份的怀疑,及至被利用的愤怒,以及最后为保护家人的坚定,最终都不再执着于缺陷基因上,因为他们也确实很难感受到为某种基因所致带来的影响,只有一个人显得格格不入,皮特。从《分歧者》开始,我试图寻找作者创造这个人物的用意,他确实是陶醉于自身力量,对伤害他人不会有丝毫愧疚的人,但他似乎又是个憎恶分明、有恩必还的人,他在营救翠丝的行动中起到过关键作用。在这本书中,他出现的身影其实并不多,但他最后的选择令人诧异。在整个三部曲中,其他人都是复杂的、分歧的,只有他是单纯的,他仿佛验证了基因局的荒谬言论,是个有缺陷的人,他控制不了自己想破坏的欲望,但他仍期望能摆脱这样的自己,因此选择了“重置”人生。在推动情节的同时,他也代表了回归人类良善本性的美好愿望。
在三部曲中,除了富有张力的情节外,作者对人物性格的塑造也让人赞叹,能看到每个人的成长,最后的结局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这是因为我们能感受到人物的性格脉络,从而理解他们的做法。忠诚者不是响应外部世界,力图恢复派别制度的复辟者,而是真正忠于内心,忠于感情的分歧者。

故事从潘玉龙搬到一个四合院说起,讲述他在休学遇到一个汤豆豆的女孩,以及他在毕业后遇到饭店里的律师杨锐以及后来无意成为时代公司董事长金志爱的贴身管家所发生的一系类关于爱情,荣誉,职业道德的故事吧。
看这本书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一个围绕着整本书的两个字—真实。的确,真实是一种清醒,而清醒就是绝望,但是有些东西必须是真实的?比如,荣誉,爱情?“真实”其实是种“不真实”?
作为本书真实的实践者,潘玉龙和汤豆豆两人本身最后并没有使真实得到好的诠释,汤豆豆最后背弃自己的爱情,选择了阿鹏,而潘玉龙也因自己的内疚感而选择了杨锐,最后的镜头定格在潘玉龙复杂的表情和汤豆豆模糊的脸上,不得不说,这样没有希望的结局真的很难受,哎····
究竟存在着真实吗?如果不存在···是否这样说是残酷的?或者?存在?那么,究竟是你,还是我,真实的呢?
汤豆豆的妈妈用生命诠释了真实,她无法接受她所面对的生活,无法爱着那个酒鬼诗人,她选择了自杀,这是代价。
汤豆豆的组合叫真实,他们希望用自己的实力而不是金钱,商业色彩,得到她们想要的荣辱,然而最后面对以金钱买来的荣誉最后,她还是屈服了···并且选择了不爱她的阿鹏··
有人说:爱情是理不清的,保持简单是不可能的,接受现实是肮脏的,最终跟你在一起的不是你爱的,而是爱你的。
我觉得 潘玉龙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要一个真实的过程,一个真实的奋斗过程。即使在面对权利面前,他还是坚守自己。我觉得人很难再诱惑前坚持自我,我觉得这真的是很可贵的一点。
印象最深的是他和佟经理的对话。
“我尊敬依靠正当途径向上发展的人,我尊敬对自己的职务诚实守信的人,我尊敬依靠能力勤奋和忠诚获得成就的人。”
“你的理念非常好,没有错,唯一可惜的是,有点过时了。我过去和你一样,相信能力,相信勤奋,相信忠诚,相信靠这些就可以获得成功。但是现在的社会已经变了,人们只看重你是否成功,不关心你用了什么手段。那些靠行贿受贿爬上去的官僚,那些靠偷税漏税发了财的商人,那些靠抄袭、剽窃炒作出了名的知识精英,他们的手段很多人都知道,可他们一旦爬到了高位,得到了名望和金钱,他们一样受人尊重,一样高人一等,一样被社会承认。这个社会没有办法,就是以成败论英雄的!胜者王侯败者寇,手段没人在乎,谁达到了目的,谁就是胜者。这就是现实!”
的确,这个时代是这样的,但是我觉得有些东西会超过权利和金钱值得我们去守卫。权利和金钱不是目的,只是一种工具,使我们的生活更为美好,倘若其变为目的,那么,人生必定是黑暗的。并且,佟经理最后还是得到应有的代价。
现实社会是这样的浮躁,人人为了共同利益而团结在一起,真实真的是很难做的!也许,这时,就需要让步了吧!但是,底线是什么?还是伴随着不断的让步而没有底线呢?
我相信,正如书的第一页所写:
有些东西是必须真实的,比如荣誉,比如爱情……真实是追求,也是清醒,清醒就是绝望。
也许,可以去掉后面的绝望。
人活着,总要有些超过现实的东西让我们信仰,即使你是现实的,因为,只有这样,生命才不会干渴。

如果说第一部《分歧者》充满了温情和挑战,那么这一部,你将面对的是淋漓的鲜血和惨淡的人生。
继续延续上一部结尾处的故事,枪杀好友,父母因她而死,经历过家庭剧变的翠丝,注定要承受更多,那些过于沉重的内疚、无法言说的痛苦,都压在她16岁并不强壮的肩膀上,而无法对爱的人坦诚自己的过错,只能让痛苦加倍,其实说到底,翠丝还不过是一个孩子,但是她被迫提前面对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它的血腥,它的冷漠,它的丑恶,但是这也是最真实的世界,翠丝在其中经历了多到数不清的痛苦和磨练,她终于学会了快速的成长,冷静的推理,独立的思考,我想这都是生而为人最应该学习的,都是最珍贵的品质,如果说第一部中,老四引领并鼓励了翠丝的成长,那么这一部中,翠丝终于可以和他并驾齐驱,成为旗鼓相当的爱人。翠丝和老四可以为对方放弃自己的生命,但他们同样有自己的判断和立场,我想这也是这个残酷与美丽的现实世界给他们的礼物,那就是无与伦比的自由,他们可以自由选择未来的方向。
而这本书中的感情,虽然有些被弱化,但却是不可缺少的推动力量,翠丝与老四的爱情依然浓烈如酒,那是任何事物也难以将他们分开的力量;而克里斯蒂娜与翠丝也终于化解了仇恨的力量,重拾友谊,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奋斗;而对于父母的爱,一直是支撑着翠丝顽强意志的基础。我喜爱这些力量,让我在这本快速切换,节奏迅速的书中找到一丝温情。
反叛者这一部中,成为关键词,诚然,不论是翠丝,还是迦勒,甚至是托比亚斯,都做过反叛者,他们或许为了心中的正义,或许为了城市的未来,甚至的派别的斗争,都在不断的寻找自己的方向,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都是反叛者。因为我们在不断的否定自己,否定身边的世界,试图寻找正确的方向,而在这个过程中,扑面而来的是真相。
五大派别这一部中也逐渐浮出水面,露出各自的真相,诚实派可以要求每个成员的诚实,他们却无法诚实的面对这个世界;博学派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企图操纵围栏内的整个世界,不惜血腥而专独的使用非常手段;无畏派分裂之后,似乎只剩下一条道路,仇恨遮蔽了他们的眼睛;无私派遭受重创之后,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坚持着;友好派似乎是梦中的伊甸园,但是他们还是在战争中选择了清静无为。每一派或许都不能让人完全满意,就像复杂的人性中也不可能不存在自私偏执的一面一样。但是封面的绿色底色,以及中间蓬勃的绿树似乎预示着,友好是人类终极渴望的,而这样柔和的封面也中和了书籍中冰冷的戾气。
这本书给了我最大限度的真实体验,在其中我和翠丝一样艰难的面对真相冲口而出的那一刻,也沉醉于与托比亚斯甜蜜的瞬间,甚至是那些难以忍受的突破自我的痛苦,在这个过程中,我似乎重温了成长中的蜕变之痛,也享受到成长之后自由的快乐,所以,翠丝们,欢迎来到这个冷酷与美丽并存的现实世界。

用了两天时间看完了红娘子的《青丝》,之所以用了两天这么久,是因为她的前半本书描写的着实的恐怖,各种离奇恐怖的死亡,场面之血腥恶心,像什么筷子插进眼睛或者开水煮人到熟透了,或者什么剥头皮,或者视频自杀什么的。描写的太过细致导致我看一半停一半,缓一缓再继续阅读。
不过故事是有发展的,不然这就变成《胆小鬼》一样的纯纯恐怖小说,没什么新鲜感和震撼感了。小说之所以能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使人久久不能忘怀,回味无穷,就是因为它其中蕴含着千丝万缕的情愫,是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至死不渝的,化成鬼也要坚持的,山无棱天地合的,长相守的爱情。
《青丝》中最初让我感动的是钟原对小花妖式儿的情感,他说:“其实一个人的心里真的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我可以喜欢你,疼爱你,愿意为你付出一切,但是我却只能爱她”
式儿临死之前对钟原说:“你现在想死,不是因为我,因为你已经失去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你不想活了”“我从来都知道,你的心里有一个女人,比我更重要,你为了她想留在人间,你也因为失去她,想离开人间。”
而式儿正是平安的另一个缩影,式儿是那样的固执而无望的爱着钟原,而平安又何尝不是同样的爱着明朗呢。
然而一个人的心里怎么可能同时容得下两个人呢?所以明朗为了救平安而替她挡了七星锁魂阵的致命一击时,说“我不愿再让我爱的女子死在我面前时”我想他的心里一样会这样说吧:我愿意为你去死,为了你的幸福,我甘愿牺牲我的生命,但是我的心里只能爱一个人,那个抱着黑猫的女子。因为即使她复活了,我仍然不能够守候在她的身边,即使她得到了幸福,仍然等同于我永远的失去的她。那么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我可以珍惜你,保护你,爱护你,付出我的生命来守侯你,是因为如论如何我都失去了她。
所以当我看完全书的时候,我感到爱情中选择去爱的人,是很痛苦的,独自承担的责任,是多么沉重而且孤寂,有多少人能忍受住寂寞呢?她又能承受多少寂寞?选择一辈子的孤独,又有谁去知道?又有谁去怜悯呢?

本书和《心理学的40项研究》是我见过心理学书籍里的两个极端。前者只讲HOW,心理学研究是如何做的,所有的研究成果不过是用于讲解方法时所举的例证;后者只讲WHAT,心理学研究有哪些牛掰的成果,所有关于方法和过程的描述不过是用来支持成果的合理性。虽然大相径庭,两本书却同样精彩,都给人以深刻的教益。特别考虑到,现代科学各个分支的研究方法都遵循相同的原则,有基本套路可循,则本书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心理学一家的范畴。换个角度,也可以说本书是一本以心理学研究为例的科学方法论介绍。作者的文章组织得当,每一章的最后都会把本章的核心观点再提炼阐述一次,他人本无必要再做归纳。不过为了让没看书的也能一睹此书风采,我还是做一次搬运工,再加上自己的小批好了。
第一章:
科学研究的核心三原则:一、采用系统(结构化)的实证主义(实际观察);二、以可公开验证的知识为研究对象;三、研究实证可解的问题。原则一意味着我们需要观察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行星的运行轨迹),并从中提炼规则(比如行星的运行规律);原则二意味着研究成果可交给他人进行重复验证,研究中不存在任何你掌握而其他人无法掌握的知识壁垒。这样说来,参禅的过程是一种研究过程,但绝不算科学研究。原则三意味着问题及对应理论一定要与真实世界中可观察的事物有联系,否则就无法判知真假。由于人类的观察能力随技术进步而提高,可解问题的范围总体上是不断变大的。因此,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算不上科学理论,但现代的原子论就是科学。
第二章:
可解的问题意味着可检验的理论,而可检验的理论就是可以被证明为错误的理论。所有模棱两可到令自己永远不会错的理论,都是无价值的。另一方面,虽然任何一种科学理论都是暂时性的(随时等待被证明是错的),但人们可以期望新的理论以旧理论为基础变得更加完善,形成对真实世界更准确的认识。
第三章:
概念应当清晰,应使用可观察、可测量的操作来定义。这种操作应该兼具信度和效度。例如,比起一般人随便说的聪明不聪明,心理学家所谓的智商涉及一系列标准化测试(可测量的操作),测试可以给同一个人做多次而得出近似结果(信度),也可以切实区分聪明人和笨蛋(效度)。
第四章:
个案可以启发科学家的思维,但在理论的验证中作用微乎其微。(牛顿可不能用掉在地上的苹果证明万有引力定律。)同时,个案的鲜活性很容易影响人们的判断走向偏差。(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第五章:
相关不等于因果。看起来联系紧密的两件事,可能不存在直接关联,即A不会导致B,B也不会导致A,真正的原因可能是潜在的变量C。比如,鸡叫和天亮不互为因果,真正的原因是地球的自转。
第六章:
实验环境要能够分离不同的变量,并独立操纵其变化,才能发现事物真正的因果律和联系。控制的作用包括,确定基线,排除干扰。
第七章:
实验室环境的测试结论,完全可以推广到实际生活。实验室与现实环境的不同,在于它可以更精确、更客观。人们似乎在面对心理学实验时,容易忽视这一点;在面对物理学实验时,就没那么多意见了。
第八章:
更多时候,新的、更好的理论是对旧理论的渐进整合,而非颠覆或跃进。换言之,好的新理论能在解释原来所有老问题的基础上,成功地解释一些新问题。只能解释新问题而无法兼容老问题的理论,价值不大。例如,相对论在低速状态下和牛顿的理论完全吻合,只在高速状态下做了修订。
第九章:
一个结果存在多个原因,研究应避免有意无意地夸大单一因素对结果的影响。某些场合存在聚合效应,多个因素的合力,比单一因素的影响大得多。比如,恶劣环境和人格缺陷的双重作用比单一因素作用导致犯罪的概率要大得多。
第十章:
很多理论的结论都是基于概率的,不能保证100%准确。但人们容易被鲜活的个案所影响,忽视概率信息的意义,对理论横加指责。报错天气的预报人员,你们受委屈了!
第十一章:
偶然性是难以排除的,任何妄图追求更高的准确率、但不基于统计概率的预测方法,都可能使预测准确率降低。
第十二章:
回顾和总结心理学面临的问题。本质上,这是因为心理学是科学研究刚刚进入的领域,而作为传统上的非科学领地,这里有太多根深蒂固的错误观念和理论需要铲除。心理学所面临的,正是原先天文学、生物学走过的路。
相对原版书名How to Think Straight About Psychology,中文书名实在有哗众取宠之嫌疑,加上那花里胡哨的封面,至少是容易让我错过。如果真得错过了,也实在是一种遗憾呢。

给儿子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他问:为什么不把我的名字取成鲁滨逊呢?对了,在另一个动物故事里,有一只流浪的兔子也叫鲁滨逊呢。可见,在渴望漂泊的人心里,鲁滨逊就是远方就是向往。
当然这样理解是误读了这个故事。来自约克城的鲁滨逊。克鲁索被日不落帝国的扩张势力影响,自以为从灵魂中带着漂泊的心走进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他一次一次陷入困境又一次一次获得上帝的解救,终于带着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FRIDAY回到他的出生地安渡晚年,并且给故事一个彩虹般绚烂的结果。
故事中有一条有趣的线索,就是鲁滨逊在荒岛上二十八年的生活里从上帝那里得到的精神力量,让他思考万能的上帝对他人生的安排。星期五问,上帝为什么要让苦难和魔鬼存在。他想,是因为上帝希望给予那些罪人反省和救赎的机会。鲁滨逊私心里也许认为他一心出海的愿望就是他与生具来的原罪,为了让他能认识到自己的罪孽,并从过程里获得救赎,上帝一次一次向他伸出手,让他被原罪带去海上的灵魂从死亡中解救下来,并在苦难里反省并认识到自己的荒谬。后来,他果然认识到了,从里斯本回家的途中他放弃了海路走上野兽出没的陆路。爱好游牧的上帝似乎穷尽了鲁滨逊的大半生把他从原罪里“救赎”出来。而安逸之后的鲁滨逊却依然漂在了海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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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笛福一定是个很敏感的人。鲁滨逊落脚荒岛后一天一年的心理变化描写得如此真切,尤其是他发现那个脚印后的惶恐以及之后的应对,把一个在寂静中孤单安定了十几年已经从理智上接受如此终老者突然感受到变化的心态深刻描绘了出来。从而将鲁滨逊塑造成一位有血有肉有人类细腻情感的孤单英雄,而不是高大全到惹人讨厌。
也许,人从直立行走开始,就对目光所及充满渴望。所以人类甩开两腿走遍了地球的山山水水。说得实在一点是为了开辟疆土寻找乐园,说得个性一些就是希望用双脚丈量土地,用汗水充实人生。被充实的人生是具有创造力的,创造出来的就是丈量的副产品,给予懒惰者安逸的理由。
也许,这也是《鲁滨逊漂流记》被那么多人喜欢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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