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读这部小说之前,我倒是建议应该先去某大型机械制造厂去看一看,深入厂房和车间,去看看那些精细奇妙的机械,看它们如何从复杂至极的图纸上变成让人瞠目结舌的样子。那些庞大的,高妙的,冷冰冰的东西经过层层捶打改造,构成了人类几乎无法驾驭的锡安之齿。你会由衷的被眼前的一切所震撼,那是想像力和创造力所能给于人的真实感动。然后,再进入小说阅读。
小说背景是在设想出来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时,一驾搭载几十个孩子的飞机因受到攻击,被迫在坠毁前把孩子们投放到一个孤岛上,为了生存和获救,起初孩子们以幼稚的民主形式集结在一起。后来,因为误解和恐怖,“蝇王”出现了,孩子们开始互相残杀,失去理智。——这个故事并不复杂。乍一看去,这只是荒岛历险故事和乌托邦故事的变种。在我记忆中,一本法国流行小说《感恩岛谋杀案》说的也是类似的故事:一群人流落荒岛,因为食物和交配权而进行的兽性的相互残杀。而且《感》更血腥,情节更紧凑。可是只有《蝇王》作为文学瑰宝流传下来了,这与小说本身的寓言性很是分不开关系。
“蝇王”即苍蝇之王,源自希伯来语“Baalzebub”。在《圣经》中,被称为“万恶之首”。在小说中,蝇王最直接的意象代表是孩子们用来“祭祀野兽”的野猪头。它在高温潮湿的环境下,被无数苍蝇叮咬,发散出阵阵恶臭,极端恶心和恐怖。它一边连接着孩子们无法战胜的自然神秘主义,一边连接着孩子们因恐怖而被激发的惊人兽性。——这小说迷人的地方也正好在此——丰富,自然,条理清晰的使用意象。在一个相对封闭的范围内,探讨人本性中的善恶,原始兽性和现代文明的交锋,还有无法调和的茫然与绝望。或者还有更多,如果再变换点角度的话。
英国文学始终透着英国人傻乎乎又一本正经的绅士味道。对文明社会规则的推崇,对老派贵族道德风尚的坚持,混杂着一点点突兀的民族自豪感,一直被英国作家身体力行。而关于“现代文明一定会战胜野蛮,还可以把野蛮的世界带向光明”这一观点,是几乎被默认的写作底线。在荒岛文学和冒险文学的鼻祖《鲁宾孙漂流记》里,就被不折不扣的执行着。可爱的鲁宾逊不仅用他从文明世界带来的知识统治了荒岛,而且还驯服了一野人星期五,简直太妙了。这完完全全是文明的胜利。不用说,人性中的善通过文明表现出来。那么戈尔丁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抛开威廉·戈尔丁自身的经历不谈——一般作家的生长经历和环境会很直接的渗透到作品中去。威廉遭遇了两次世界大战。战争制造的恐怖和不安,让他所骄傲和坚持的独立观察和思考从一开始就过于悲观了。再加上冷战中为了达到东西方平衡的核威慑对威廉的刺激,《蝇王》所隐藏的绝望以及奔流直下的悲剧是被事先完全不公正的给强行安排好了的。若王尔德能读到《蝇王》,那大概他会很不以为意的耸耸眉头:这也太不艺术了。——应该看到威廉更为杰出的地方,就是他似乎很用心的为人和人类社会构建了一个实验场,并且可以说是伟大的把这个实验场变的复杂,逼真,抹去一些刻意的成分。他几乎让人们相信,如果没有外来力量的介入,这个小小的封闭实验场将变成一个现代社会,只需有足够的时间。
在孤岛这一意象被反复使用的历史中,一向习惯用来作为人类勇气和智慧的对手。它越强大,人类就更强大。在于它们的斗争中,人的精神性被放大和歌颂。通常人与孤岛的对抗多是个体行为。比如《老人与海》里的桑地亚哥,一叶扁舟是他的载体。这个孤岛的作用完全站在人这一边,是同盟军,而且是勇气再次启航的必要保证。还有《白鲸》,在这部鼓舞人心的小说中,作为孤岛符号的依然是船。这艘船体现出了一点点的自主性,它是被需要的,连接神秘主义的难以驾驭的厄运之剑。由于这次的孤岛有所放大,故事中的人物有些类似于《蝇王》一样构成了封闭的社会。值得注意的是,追逐杀人鲸的航舰上形成的社会,是以亚哈船长为首的绝对专制制度。这种制度自人类远洋开始,就是被默认的,无可指责的。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同时当这种专制继续放任,那么杰克·伦敦在《海狼》里描绘了它的极致:大酵母吞小酵母的过程。
转过来看看《蝇王》里那些建造社会的孩子们吧。不完全脱离了由大人规则支配的社会,诸如道德,条约,义务等等,用文明世界遗留下来的理念组成了最初的民主。新批评学派的读者可能对下面一些符号感兴趣:象征着法律秩序的海螺;象征着人类科学的猪仔子的眼睛;象征着希望的火堆等等。但是在这些之下,也就是这些符号和民主的根基恰恰是:拉尔夫是年龄最大,身体最强壮的孩子,他拥有获得权力的资本,他是“强”的化身。并且这个团体最后崩溃的主要矛盾,恰恰也在于杰克也是强壮者。而且在前半部威廉用暖色调渲染的背后,有个更为致命的缺陷——这个“民主”没有任何监督,任何仲裁。它连形成社会公约都不够!
人类的文明并不取决于技术手段的先进。当然科学技术的进步能够很好的体验出人类文明的程度。我在开篇提到的大型机械厂,仿佛是人类理性和文明的绝佳佐证。但是想过没有,如果它是一个秘密军工厂,刚巧被极端分子掌握,那么这个所谓文明就是可怕的存在。我认为最能体现文明的是我们所能承载的政治。它是人性的汇总,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意义所在。个体无法提供值得借鉴的资历。在电影《荒岛余生》中,虽然感人至深,充其量是教会大家怎么在野外生存。《蝇王》在这个实验厂里,探究了一群人最基本的生存法则,其实威廉已经完成了关于现代文明的解构,而非评论界一直主推的“人之恶”。
有几个萌芽不知有没有被广泛注意。在杰克打猎后,跳起的舞蹈还有单调重复的歌词;无法停止的狂欢和集体无意识;西蒙被杀时人群被诅咒一般的跳舞——这完全是宗教萌生时的原始形态。人在无法改变的环境中,产生本能的恐惧,是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在这个时候,脆弱并且毫无效率的民主形式,其实只是一两个性格懦弱不肯妥协者的精神安慰,他们一边回想着大人世界该怎么怎么样,一边暗自神伤。而在恐怖的驱使下和群体安全感的需要,另一群人,以杰克为首的人,迅速组织起了可以谋生的队伍,一个最强者当权的专制制度。自然,在这个队伍中,个人意志凌驾一切,没有同情和民主。可是,无法否认的是,它才是在那个境地最适合的群落。最最善良的孩子们完成这一惊人的举动后,最大可能的忘掉了另个世界的民主。
这和“恶”无关。荀子和韩非都不必高兴。这不过是适者生存最简单的体现。只是这体现的太过讽刺:只在短短的时间里,人,被现代社会教导又被遗弃的人,转眼间就成了最野蛮的氏族部落人。就是只需要这样短暂的一瞬,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就全部重建了,不存在了。文明脆弱如此,怎能不让人心惊胆颤。它随时随地就可以崩溃。因为在它里面,是千年不变的人性。“文明的程度,就是人从动物身上挣扎出来的程度。”
在结尾,大人的世界又回来了,他们带走的是文明世界的明天——那些部落化以及可以随时部落化的孩子们。文明有希望吗?似乎《蝇王》永远都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了。

《朝鲜战争·未曾透露的真相》作者以美国人的立场和美国人对世界的理解,凭美方史料和对当事人的访谈,基本客观、中肯的为我们呈现了战争发生的始末(主要是韩国和美国)。
书中从3个层次对这场至今没有结束的战争进行了描述。一为战略决策层-美国政府(包括白宫,国务院,五角大楼)如何决定介入战争并陷入泥沼,二为战争决策层-美军远东司令部先后在麦克阿瑟和李奇微主导下对战争不同态势下的应对,三为战场亲历者-美军的一线官兵对战场的残酷体验和直接感受。
全书着重从第一个层次展开,从中可以看到美国政体中的官僚部分和美国人需要遵守的潜规则,以及美国政党间的互呛和政治名人(麦克阿瑟)如何欺世盗名。书中也不失对具体战斗的凶险描写,尤其对美军陆战一师被困长津湖后完全依仗火力和技术优势最后脱围写的真实客观。
什么时候最危险?我认为是互不知道对方底牌时最危险。因为这场战争其实核弹就在我们头顶悬挂!如果它真的落下来,“援朝”的意义何在?当然我们用这场战争做投名状,苏联阵营接纳了我们,也曾真心的对我们进行了技术援助,这也许算我们得到的。也同样是这场战争是否更加坚定了毛的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的思想,更让他自信爆棚,然后开始了超英赶美的大跃进,再接下来的大饥荒,再来的大革命是否与其都有一些关联那?
60多年已经过去,如今北边已经是金家第三世朝廷,最任性的80后三胖依然嚷嚷着今天发导弹,明天爆核弹,后天让首尔一片火海,和他那爷爷还真是一脉相承!
我们还要被门口的无赖继续恶心吗?

法月纶太郎的书,向来我都不太喜欢,所以虽然他的中文版我基本都看过了,但个人对他的评价还是很低。他和有栖川有栖一样,都是我不看好的日本推理作家。有栖川是那种很勤奋但是的确没什么才华的作家,而法月纶太郎大概是有些才华但是表达能力很欠缺的作家。我说的表达,指的是对小说整体情节走向的把握和足够吸引人的文笔。很多推理小说家对于文笔这种事情自然是不太在乎,但是好歹你也要写得来让人看得下去吧,整本书都是一副温吞水的风格,若不是死忠推理迷,想来都没办法坚持到谜底揭开的那一刻。
但是《为了赖子》这本书,大概真是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能够在情节上基本做到跌宕起伏的地步,悬念一点点揭晓的过程也比较吸引人。虽然法月纶太郎在文笔和情节上大概会被东野甩开好几条街吧,但就这本书来说,和法月以后的作品相比,已经很不错了。作品一开始就是日记,写明的是一位父亲对女儿去世的悲恸感受,然后父亲不顾一切地要为女儿复仇,亲手杀死了杀害女儿的仇人,然后自己决绝地自杀赎罪。单看这本手记,本身就可以看做一则短篇推理小小说,但对有一定阅读量的推理小说读者来说,根据进度条就能一眼看出事情没这么容易结束。但不可否认的是,紧张的日记以父亲的自杀身亡为结束,标志着小说第一次高潮的落幕。读者在这里可以稍稍喘口气。接下来小说进入较为平缓的查案过程,法月纶太郎正式登场,展开家访试的推理。于是,隐藏在日记背后的种种隐秘之事,就在法月孜孜不倦地探查过程当中逐一展露出来。
这本书倒是能很好地展露法月布局的功力。一开始用紧凑的日记吸引读者,正当读者渐入高潮的时候,又戛然而止,然后再开始抽丝剥茧,慢悠悠地把案件的拼图一块一块拼上。拼上的每一块拼图,差不多都挠到了读者心里正痒的地方。而最高明的布局,莫过于把每页自以为能看透的拼图合在一起,却发现结局迥然不同。仔细想起来,这里面的每块拼图,差不多都是错位一点点的状态,结果每一点错位都一步步导致这场悲剧发生,这也算是小概率翻盘的绝好例子吧。
大概聪明的读者在看到第一、二块拼图的时候,就能脑补出整块拼图的全貌;对于置身书外的读者,因为拥有上帝视角,所以做到这一点还不算太难。若是想想小说里的角色(除开法月纶太郎本人)也需要在一两块拼图中努力去寻找事件真相,那难度可就大多了。所以小说角色做的很多事情,凭借的都是他们自己脑补出来的意义。用自以为的意义犯下罪行,和用自以为的意义诱发罪行,结果都是万劫不复的。应该说法月纶太郎用这起案件将这一点诠释得非常到位。希望还能看到他写这样充满波澜的作品,而不是总是让小说在沉闷的过程中揭开谜底。

“凡是春心蠢动的少女都一定会看简奥斯汀的小说。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
同广大妇女一般,声名最盛的傲慢与偏见是我看的第一本简奥斯汀小说,95版湿身的Colin Firth亦曾激的我少女心濒临炸裂。但是这么多年下来,我最为难忘的最为偏爱的始终是劝导这一部。只是这一部。
劝导故事很简单,讲起来简直是知音故事会风格。
贵族出身的19岁小姑娘Anne,遇上没有身份背景又一穷二白的小伙子Frederick,深陷爱河,私定终身。但是在长辈的劝阻下,姑娘心下动摇,毁了婚。之后Anne又心生悔意,然而Frederick早已远走他乡。8年半后,Anne是27岁仍待字闺中的老姑娘,Frederick却成了衣锦还乡的海军上校。到这里,要按照起点男写手的尿性,接下来的故事绝对是“今天的我让你高攀不起”的节奏,甚至连女作家可能都会写成希德克里夫式衣锦还乡,然而作者是好心眼儿的简奥斯汀,结局最后自然是二人扫清误会,再续前缘。
相较于傲慢与偏见里Lizzie自始至终的冰雪聪明,Darcy不似活人的深情完美,劝导讨喜可贵在主人公的真实接地气。“我和我男友十分相爱,但是我爸妈嫌他条件不好,我自己也越来越没信心,怎么办?”,“前男友他对我是不是余情未了?”,豆瓣天涯上这种贴子天天可见。200年前的英国少女跟200年后中国的广大妇女在婚姻大事上的烦恼具有高度一致性。在这个故事里,女主角很现实,也会犹豫,也曾动摇,男主角也会心怀怨愤,也曾尖酸。但在故事结局,他们能跨过历史,演变成更好的自己。
Anne早早丧母,父亲姐妹的愚蠢不着调,让她对于身边仅有的靠谱长辈Lady Russell格外依恋,对她的意见也格外重视。所以当Lady Russell表示不赞成这门亲事时,她受到的打击无疑比从父亲姐姐处遭受到的更为强烈,她心慌了。母亲早逝,所以在记忆中的母亲形象至臻于完美,聪明美丽温柔善良持家有方,这样的光辉形象无疑在成长中成为Anne的奋斗理想,如母亲Lady Elliot般成为某个庄园的女主人对于她有着不小的吸引力,但是Frederick是个穷光蛋,短期内她的美好理想看上去毫无实现可能,她的心更慌了。所以她悔婚了。因为理智,因为现实,所以此处没有私奔剧情。多可惜,无论男女,年轻时总是搞不清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在Frederick消失,Charles Musgrove求婚之后,她越来越清楚意识到相比于物质条件,她更看重两人间的情投意合,与爱人的优秀人格高尚情操。Frederick的捷报不断传来,她的懊悔日长。同时她也自责于伤了少男心,错失了一段美满姻缘。这种自责甚至演变成一种自我惩罚,她开始觉得不值得幸福的结局,做好了孤独终老的心理准备。
Jane Austen写的很妙的一处是Anne并未苛责于Lady Russel的劝导和自己的被说服。“She did not blame Lady Russell, she did not blame herself for having been guided by her; but she felt that were any young person, in similar circumstances, to applyto her for counsel, they would never receive any of such certain immediate wretchedness,such uncertain future good.”
Frederick被悔婚,心碎之余,更多的应该是怨愤。一个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的直男的怨愤在海上发酵八年多,这能量想想都觉得可怖。再见Anne之后,旧恨翻涌,叠加着屌丝逆袭的扬眉吐气,所以他开始话里有话的往Anne心口扎刀子,所以他无意识的在安妮面前和Louisa、Henrietta打的火热。
“Yes, here I am quite ready to make a foolish match. Anybody between fifteen and thirty may have me for asking. A little beauty, and a few smiles, and a few compliments to the navy, and I am a lost man. Should not this be enough for a sailor, who has had no society amongwomen to make him nice?”
非天夜翔曾经写过这样一段话,我深以为然。“爱的反面怎么会是恨呢?爱和恨常常会是一回事呀。爱的反面是不爱,再深一点,也就是恶心了呀。” 所以书中描写的远足返程时,当Frederick发现Anne很累,就让姐姐姐夫在马车上挤出了个位子,然后默不作声、不由分说的直接把她架上车时,也许主角们尚不自知,但身经百战的读者们都已经能猜到结局了:这哥们儿完蛋了,怨念愤恨了八年多,但你还是会忍不住关心她啊!
与作者经历太过相仿的Anne绝对是简奥斯汀私人感情投射最多的女主角,被倾注了太多怜爱,整本书都甚少简奥斯汀赖以闻名的狡黠式尖酸。自己情路不幸,却给了笔下主角们第二次机会,以大团圆结局告终。故事背后的故事,已经足够心酸苦楚,大概就是应在Anne所讲的“在绝望之时,女人爱的更为坚韧长情”一论的最佳注脚吧。
身为有点追求的大龄女青年,摆在面前的不过是两条路罢了。
重修旧好,亦或是焕发第二春,总之是焦灼着找个男人,告别单身。要不就是与自我和解,与过去和解,坦然地面对未来的路,做好孤独终老的万全准备。前者仰仗男人拯救,后者依靠自我解脱。
简奥斯汀看多了,总是对未来充满过多希望,附赠一小盆冷水与君共享。
"Oh God, no, I never hope. Hope is pouting in advance. Hope is faith's richer and bitchier sister. Hope is the deformed addict bound incest monster offspring of entitlement and fear. My life results tripled the year I gave up hope and every game on my phone that had anything to do with farming." by Frankie Community 603
活在雾霾中,少做梦,多挣钱,是真。
因为现实往往是这样的:
A)弗雷德里克死在海上了
B)弗雷德里克到死都是穷光蛋,还养成了喝酒打媳妇儿的习惯
C)弗雷德里克荣归故里,娶了路易萨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D)安妮在那八年间就病死了
E)安妮嫁给了查尔斯
F)安妮嫁给了威廉艾略特
…………
兜里有钱,才有心怀希望的资格,才有坦然生活的保障,才能永葆少女心呀。
不见得每人都好命的能找到Darcy或者Captain Wentworth,但做好自己总还是容易的。做下决定,不后悔,不执念,继续向前走。不抱有无端的希望,亦不破罐破摔的绝望,只是努力顽强地活着。

“她年轻的时候被迫采取了谨慎小心的态度,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染上了浪漫的色彩,这是一个不自然开端的自然结果。”
“他对她曾一度情意绵绵,后来见到的女子,他觉得没有一个及得上她的。不过,他除了某种天生的好奇心之外。并不想再见到她,她对他的那股魅力已经永远的消失了。”
学英语中途看了本劝导,匆忙间就记下看了感动的两句话,回过头发现,很巧合的分别是“经过劝导未果的恋情多年后”男女主角各自的心态转变。
这本奥斯汀进入中年后的小说,喜欢的说非常好,不喜欢的说很差,态度两极。
之前只看过电影,男主角被商业化的一往情深,书更深刻一点。
我倒是很喜欢这个故事,看到了中年后作者对人事态度的诸多转变——多了很多宽容,包括爱情里也容忍疑点。《劝导》看似是个长情故事,美中不足是女主角少年时并不坚定。但其实自年轻时代的爱情被迫结束后,他因为“这种犹豫是他的天生的果断所不能容忍的”使得“她对他那股魅力已经永远的消失了”,甚至在多年后遇见她,他说,她变得都让他人不出来了;她也有好多年不再想起他,至于再见时依然独身,为他是小高不成低不就是大。这爱情不像傲慢与偏见那么忠贞完美,但作者的态度分外宽容,对于这段感情峰回路转前的遗忘,冷漠,甚至三心二意,奥斯汀仅仅将其看做一种不能避免的人性,进行了不做褒贬的描述,而当水到渠成的破镜重圆之时,作者送上了不亚于对达西和伊丽莎白这对伉俪的热情祝福。
奥斯汀识文断字,聪明绝顶,一生都在眼耳口分分钟的捕捉爱情的细微,却在中年之后总结出生活更真实的模样。想到《劝导》之前那些热情洋溢决绝果断的爱情或是缓慢时光里奥斯汀静静的接受着生活对她的改变,于任何一种境遇,我都觉得,这是个苦涩故事。

才看了这本书。
看的时候时不时地笑得……才发现那样的奥斯汀,其实很有趣。
还记得达西先生,温特沃斯先生也有印象,这次的是谁呢……让我想想,是亨利!
因为奥斯汀偶尔地插入话语,这本书显得十分……奇特。她的话透着那么点狡黠,那么点幽默,那么点智慧……
现在还记得那节亨利吓唬凯瑟琳的片段,倒是吓到我了。
奥斯汀不是写爱情小说的嘛?
为什么悬疑也有一手呢?
那样的年轻小姐确实可爱,还记得凯瑟琳的猜测,凯瑟琳的小心思,凯瑟琳的欢欣……每一点都透着“not a girl,not yet a woman”的有趣。
不过与其将重点放在情节上,不如把心思放在奥斯汀身上,因为呀,书里她倒是变成了最出彩的“角色”……

给亲爱的简奥斯丁打了两颗星,似乎是太自大了,就象那个花了十英镑买下它又退给作者本人的书商一样。但是既然连简本人在书被退掉之后做了很大修改,居然还是读起来很冗长乏味,那必定证明了这本书是简最不成功的作品,但是从探究作者本人的思想历程和追索她的生命足迹来看,这本书不可不读,尽管读来很吃力。
这是简奥斯丁的作品吗?
我读了第一句话就吃惊不已----
凡是见过揩瑟林莫孩提摸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
而她以后的作品开宗明义的就告诉读者这是必定成为主角的女人。
再往下读,我就释然了,这还是简,只不过还没有成为后来那个被称作大作家的简,这个叫做凯瑟林的女孩是一个比以后任何一个女主人公都更是简化身的人物。我甚至猜测,在她所有的作品里,和作者本人最相近的,一是安妮,二是这个凯西,刚好一头一尾。而通常人们以为的丽萃,埃丽诺,爱玛,甚至范尼,都是简塑造的理想女性,当然也可以说是她期望成为的女人,不会带有她本人过多的影子。因而,我就更加坚定达西先生的不存在,也不相信《成为简》里,那与男主角私奔的情景,我认为简遇到的只是下面几种男人,一是公子哥,二是讨厌鬼,三是懦弱的男孩,四是稳重有钱又太老的男人,是不是和大多数女人遇到的男人一样呢,所以,简不是不想结婚,是因为失望而索性不结婚了。
这本书的语言显得有些罗嗦,情节也有可商榷之处,人物方面我相信越是接近现实,就反而显得不可信。当然,我们的简那时毕竟还年轻,手法还青涩呆板,对于语言的驾御还尚待磨练。假如要了解一个早年和真实的简,非此书莫读,我认为至少七成是作者的经历,大凡一个作家的第一个作品自传性就极强。那个还没有成为标准淑女的简,就是凯西。
成为简大概是每一个文艺女青年或者是所谓知识女性的梦想,那么,你想成为的是那个42岁就死了的生活在乡下的老姑娘,还是死后被供奉在缪司神庙里的偶像呢?
抑或,只是想成为伊丽莎白班纳特?
有人说,真正的简奥斯丁最讨厌的就是伤感的女人。讽刺的是,许多自称为简的崇拜者的女人恰恰是这种女人居多,还颇为自负的以才女自诩。一个终生生活在温暖家庭得到家人呵护的女人,对于罗曼蒂克的东西反而不太向往,她要的倒是很切实的东西,比如手足的爱,比如钱,所以我绝对不相信简会和穷小子私奔,也了悟到她对于实际生活的热爱。我相信简是有头脑的,有信念的,只是她不够走运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男人罢了,尽管她也曾象只蝴蝶似的,到处寻觅她的花朵。假如她没有一个温暖的家庭,说不定也嫁人了。为什么要把一段虚构的曾经沧海的爱情加在简的身上,我料定她会轻蔑的一笑。她喜欢的只是调情。
十四岁第一次读《傲慢与偏见》,三十五岁读《诺桑觉寺》,自此读完她全部作品。个人最喜欢的当然是《傲慢与偏见》,以致于每天必读上几页方才算是过了一天,觉得她写的最好的是《爱玛》,最沉闷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理智与情感》最温馨,《劝导》最感伤,《诺桑觉寺》最不成熟,但是最具自传性。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从女孩到女人,当然她笔下是永远的女儿,永远以结婚做结尾,她的每一个故事都有雷同,人物也大致一样,她关注的永远是交往的过程,她决不浪漫,有点伤感但是绝对清醒。
我喜欢简是因为她不做作,不自以为是,我十分讨厌那种自作伤感的所谓才女,我喜欢简那种具有生活气息不流于虚假浪漫的风格,她的嘲讽,她的犀利,她的清新,她的文雅,她的实在。就象一个朋友,忠实的给你劝告和陪伴,当然也给你一点幻想,但是那是扎根于实际的理想,或者一种安慰。
那么,亲爱的简,我要起程了,要去远方了,要过一种我 不可预测的生活了,那不是我想过的,怎么办呢,
我在打点行李,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圣经》,另一本是《傲慢与偏见》。
陪着我吧,简!

众所周知,《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最具知名度的作品.但有评论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奥斯汀思想最成熟,人物最有现代感的一部长篇小说.
《傲慢与偏见》完成于1797年,历时10个月,《曼斯菲尔德庄园》完成于1813年,历时2年多.创作《傲慢与偏见》时,奥斯汀正与一名爱尔兰英俊青年交往,创作《曼斯菲尔德庄园》时,奥斯汀同母亲,姐姐住在一起,始终未嫁.
美丽,活泼,落落大方的伊丽莎白拒绝牧师表哥,克服偏见,最终嫁给了英俊富有庄重的达西,从此过上了美满的生活.而同样美丽但温柔羞怯的范妮却拒绝了富有多情的亨利克劳福特,嫁给了牧师表哥.其实仔细寻味,达西与亨利是有颇多相似之处的.他们同样身份高贵,家境富有,刚开始都对女主角不在意,后来发现女主角的优点才慢慢喜欢上她,他们同样对女主角有大恩,同样在极力改变自己迎合女主角.区别只在于达西为人更正派,而亨利较花心.所以女主角对他们的态度截然相反,他们的结局也截然不同.
这样反差极大的选择是颇耐人寻味的.年轻时的我们是否也都如21岁的奥斯汀,相信一个富有英俊的男子会带给我们幸福,而如今已到了而立之年,也许更信服36岁的奥斯汀所选择的,一个不是那么富有但知心的男子可能是更理想的丈夫人选?
从伊丽莎白到范妮,其间过了15年,15年足以使一个天真的女孩成熟世故了吧,知道了门当户对也许是更理想的选择,灰姑娘并不是那么好当的.所以一向温顺的范妮并没有被富有的亨利所吸引,即使亨利有大恩于她,做了很多令她感动的事,即使大家都希望她嫁给亨利,包括他最爱的表哥和哥哥.她却始终坚持内心最初的决定,这是范妮的选择,更是36岁的奥斯汀的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认为《曼斯菲尔德庄园》是奥斯汀思想最成熟,人物最有现代感的小说这种提法是令人信服的。所谓的成熟就是对世事看得更通透吧,而所谓的现代感就是更能坚持自己的主张吧.范妮不正是这样一个典范.事实证明,亨利的确经不起考验,而范妮最初及最后的选择都是明智的.
一个女子,尤其是一个从小就寄人篱下的弱女子,平时都是逆来顺受,处处忍让,却能在婚姻大事上如此坚定,更是难能可贵,也不能不说是幸运的.也许奥斯汀始终是心怀天真,也始终遵循一个原则:所谓的喜剧就是在一团纷繁混乱后得到大团圆的结局.这个不管是在伊丽莎白还是在范妮身上都得到了有力的验证.

现代资产阶级家庭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是建立在资本上面,是建立在私人发财上面的。
---《共产党宣言》
假如说巴尔扎克使马克思受益斐浅,那么奥斯丁就使得许多知识女性得到了关于婚姻本质的启示。但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大部分改编自其原著的影视作品只是刻意去展示故事中漂亮的男女主角,或者制造精致的场面,而忽视了其作品中蕴藏着的深刻的道德与理性的说教。这个倾向使众多的先看电影或者电视剧的读者得到一个错误的印象,那就是追求一个漂亮的达西先生本身--可怜的女孩子认定他就是柯林非尔斯的那副摸样,就是小说的主题,而在很大程度忽视了他身后巨额的财产和富足的庄园。就是说,影视作品总是强调男主角的外貌而忽视他的身份,无论是达西先生还是耐特利首先是个地主,其次才是一个情人。是有钱的单身汉,然后才必须,不得不娶一位太太,是客观要求而不是主观需要,是因为有了财产才可以娶老婆,因为这笔财产需要增殖或者交换,最起码也是需要一个管家婆。我根本不认为奥斯丁笔下的男人多么性感,只有道德和非道德,有钱的,没钱的之分。理想的男人就是有钱有道德,当然长相过的去。这个现象值得深思。
本书在号称奥斯丁狂热读者中大概是最不受欢迎的,仅次于《诺桑觉寺》,读者喜欢其中活泼洒脱的克劳福德兄妹,而讨厌范妮和爱德蒙,在他们看来,一个太木一个太傻。
你瞧,谁都讨厌贫穷的人呐!
你要一个寄人篱下没有财产,没有出路的姑娘怎样呢,
你要一个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怎样呢/
让他们放开了去追求自己的爱情?
不,没有钱,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我就一直认为没有人会真喜欢林黛玉。
因为她不仅穷--这是致命的,还有个性,有强烈的自尊心,这是让所有人无法容忍的。又穷,又是肺痨,还神经质,这样的姑娘即使一副天仙样子,你可愿意娶了做老婆?
虽然史湘云和邢岫烟也是寄人篱下,可前者到底健康憨厚,后者沉静知足,也并不太惹人厌恶,总算有人要,可是林妹妹谁个敢娶,况且她还是个有思想的女人。
穷忍着,富耐着,这是我祖母的话。
一个没有钱的女人是没有选择爱情权利的,所以范妮面对那一群富有放纵的男女们就只有忍受他们奚落刁难的份,整个故事就是她的受难史,即使最后她终于得到了表哥的爱,成为了曼斯非尔德庄园的一员,也让人不胜唏嘘。所以这本书让我实在感伤,甚至超过了《劝导》,也让我深刻的领悟了奥斯丁说的没有钱是不行的。
没有钱就没有自尊没有爱情没有权利,一切都在他人的控制中。我看奥斯丁的小说就是看到了钱,看到了交易,看到了那些没有财产的妇女可悲的结局,她在说,钱,钱,钱!然后,是理性与道德,爱情,难道真的有吗,在她那里--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为什么那最后的皆大欢喜是那样苍白无力,草草收场,为什么那所谓爱情的表白那样软弱飘渺,难道这就是一个爱过女人写出来的书,我不相信,我只相信她跳过舞,调情,精明的计算过,也许也幻想过,可从来没有真爱过。
她也许是看透了那交易婚姻的本质,她难以在现实中找到一条金钱与爱情的完美结合的道路,作为一个女人,即便没有钱,也还是有两种选择,一是给有钱的做花瓶,二是给没钱的当保姆。但是她要平等的爱情,可又没有金钱赋予的平等,只好就当老姑娘了。精神的平等,简爱喊道,可是它在哪儿呢?
我想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不知道姑娘们注意到了没有奥斯丁小说中那种世俗的气息,尽管当下的姑娘们把她看做一个偶像人物,似乎她是很高雅很自尊的职业女性的代言人,只要是她作品改编的影视作品总是被赋予一种雅致脱俗的情调,可是我个人的感觉是象大多数英国人一样,他们的文学作品是极其世俗的,小市民的,他们的理想绝对是那种围炉而座的家庭的温暖,一种理性和道德的清教徒生活,而不是什么浪漫的爱情故事。英国人骨子里那种求实经验主义的作风与文学传统讲求浪漫的要求是有冲突的。所以奥斯丁的小说就本质上来说是非常现实和物事的,你不要看她给自己那些坚韧,理性,文静的穷姑娘都安排了圆满的结局,那是她在安慰自己罢了,假如你看了她的作品只记得那些完美的先生们,一心去在现实中寻找自己的理想丈夫了,我就会看到奥斯丁小姐在那里撇嘴露出一丝文雅而苦涩的嘲讽的笑。
我把你们都骗了,哼。
本书的道德教化味道相当浓重,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钱的人家孩子都遭了秧,穷人家的孩子都乖巧懂事,真不愧是牧师的女儿。这令读者感到沉闷,不过这才是真正的奥斯丁小姐。而且富裕家庭四个不肖子女的行抵消了范妮卑微的地位,为其成功的嫁入曼斯菲尔德庄园做了铺垫,这个帐算的很清楚。
要读她的书最好先把人物的财产情况列个表,然后按此对照读来,这样才会理解其中的情节,因为一切都是因钱而起,一切都是计算的结果,即使那些私奔,也要计算在内,用以抵消家庭地位和名誉的等差,所以要读懂她的作品,先要会算术。要是你还是执迷于男主角漂亮的脸蛋,那可是白读了一场奥斯丁。
一切都是因为钱,有钱的没钱的,结婚都是为了钱。是钱和婚姻,不是别的。

这书写于1815年,只比《红楼梦》晚30年左右。想象一个水平很一般但态度很认真的英文读者读《红楼》,就可以知道我读《爱玛》时碰到的困难。陌生的字眼,陌生的句式,很多长句复句,很多双重否定,无处不在的讽喻,含蓄委婉的褒贬......200年前的英国小乡绅,真的都是这么说话的么?
看睡着了好多次。睡得那叫一个香。
睡醒了坚持往下看,实在看不明白就跳过去,终于,到过半的时候,看顺了,看明白了。
《爱玛》就是一言情小说,故事大意可以直接用本文标题概括。爱玛是奥斯汀心目中的完美女孩,聪明美貌富有,出身当地名门。好处都占全了。不过因为聪明,她想当然地低估别人;因为富有高贵,她心中有森严的等级观念,就算她再热心善良,对世事人心也有一层自然的隔膜。加上年轻,从小受奉承,她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傻大姐。
一个21岁的女孩子,认定自己一生不需要嫁人就可以过得很好,这种想法本身就很傻。(我18岁的时候也想过单身一辈子。)有财产有地位不需婚姻保障,并不意味着不需要爱情和家庭。不过21岁时犯这种傻,问题不大,算是小傻。
大傻的行径,是乱点鸳鸯谱。喜欢喜欢就把周围的人配在一起,然后搞小动作去撮合。女伴Harriet容貌虽然秀丽,但出身不明,没有财产,不过爱玛看上了她,一心要提携她,把她的社会地位拉上来,便阻挠她和富农Mr Martin的婚事,又明里暗里怂恿安排她爱上当地的牧师Mr Elton。她是如此投入这个游戏,如此沾沾自喜,如此一厢情愿,以至于完全没有觉察到Mr Elton在向自己大献殷勤。直到牧师求爱,她才恍然大悟,羞恼交加:Harriet倾慕牧师是高攀,牧师追求爱玛又何尝不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牧师发现爱玛以为他喜欢Harriet,当然也觉得受到极大的侮辱。三个人灰头土脸,不欢而散。
接着来了另一个风度翩翩的小伙子,自幼过继给望族的Frank。大家都以为他可以配爱玛,他看上去像是在追爱玛,爱玛也以为他在追自己,于是又沾沾自喜起来。她虽然打定主意不结婚,也不爱Frank,但是给人家追一下是无妨的。这一得意,又犯了傻,被Frank做了挡箭牌。Frank暗度陈仓,追求的是出身寒微却才貌双全的Jane Fairfax。爱玛自诩聪明机智,却完全没有发现。一方面这是叙事的需要,《爱玛》采用第一人称全能视角,就是说,虽然是全能视角,但是只有爱玛感知到的事才写出来,心理活动也只写爱玛的,《哈利波特》也采用这种写法。为了保持叙事悬疑,爱玛虽然观察到了事实,却全部解释错了。这样最后真相大白时,读者才会有“原来如此”的惊喜。爱玛为此而显得比较傻。当然奥斯汀是何等人物,她给了爱玛足够的性格铺垫和行事动机,使她的傻气冒得合情合理。
最让人想对爱玛叫一声“傻丫头”的,则是她第一次做媒不成,不但没吸取教训,还想再来一次,把Harriet又给押出去了,以为Harriet爱上了Frank。但是这一次Harriet没有被她牵着鼻子走,她爱上了爱玛的世交大哥哥Mr Knightly. 然而这个Mr Knightly,可是爱玛的禁脔,他也是唯一不奉承爱玛的知交。当爱玛得知Harriet爱Mr Knightly, Mr Knightly看上去也挺中意Harriet,心中顿时打翻了醋坛子,这才心眼俱开,认识到自己这一向是多么傻。
所以,女人不结婚也许可以,不恋爱绝对不行。不恋爱很多事情不会懂,对自己也总是糊里糊涂。
这个故事,从某个层面来讲,挺俗的。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好姻缘,最后一定大团圆,简直比我们的传统戏剧还圆满。我在17到21岁之间看过大量言情小说,受过极全面的训练,因此这个故事没看到一半就心里透亮,谁跟谁会在一起,Frank到底在追谁,明显得很。之所以还一直看下去,而且看得津津有味,一小半是因为看言情小说,非得看到底,看到谁谁在一起了才放心(看过言情小说的都明白这个对吧?)。另一半是因为奥斯汀的笔力实在高强,不知不觉被她的白描手法吸引。
她可以用对话活活地写出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每个人都一本正经在说话,我却看得只想爆笑。比如爱玛的父亲那种谨小慎微养尊处优,Frank的自作聪明得意洋洋,Harriet的无知和犹疑,Mr Kightly冷峭的讽刺,Mrs Elton(Mr Elton在爱玛处受挫后从另外一个地方闪婚了一个新娘回来)的傲慢虚荣,都从人物滔滔不绝的说话中表露出来。有种看极品漫画的感觉。
不过要论真正的滔滔不绝,非Miss Bates莫属。Miss Bates是个老姑娘,不美,无才也无财,守着寡母,靠邻里的接济和寡母的一点点年金度日。她一无所有,与爱玛正好是两个极端。她靠什么立足?靠的是对任何人都无休无止地说奉承话。别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好的,别人的东西都是上等的,别人的恩惠更是要挂在嘴边感谢了又感谢。大家都被她烦死了。我也被她烦死了。她的废话往往一写就是连着好几页,是催眠主力。
然后有一天,看到一半的时候,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奥斯汀连篇累牍写这些废话。明白之后差点哭了。Miss Bates,虽然无才无能,却不是没有生存智慧。因为一无所有,她用奉承话来确保自己的安全。让别人无法真正讨厌她,无法彻底忽略她,也无法存心伤害她。她未必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她只是本能地这么做了,她在那个社区生存下来了。她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她必须不停地说话,才不会让心底的恐惧冒上来,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Mr Kightly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才会在爱玛讥讽Miss Bates的时候大为光火,教训她没有同情心。爱玛讽刺Miss Bates,再一次显露不谙世情的傻大姐风范。
本来只是言情小说,因为刻画人物入骨,《爱玛》升级为了不起的言情小说。言情小说也可以承载生活的重量,只要人物的困境足够原生,感悟足够真诚。
刻画最好的毕竟不是爱玛,而是Miss Bates这样生活匮乏的妇女。因为她们才是奥斯汀最熟悉的人物。

婚姻就是两个人彼此达成的契约而已,记得恩格斯的理论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瞧瞧,这可是位大哲学家的深刻见解呦!而且这个男人只是和女友同居,那么另外一位更伟大的哲学家也是他的朋友,那位犀利的解剖资本的男人马克思,更是一位和女仆有私生子,葬送了妻子一生的人。
阿诺德在评价简奥斯丁的时候说过,她在马克思出生前就已经是马克思主义者了。这个当然是指她对于资产阶级婚姻精辟的见解,把财产金钱提到一个主要的位置上,完全没有受到浪漫主义思想的影响,只有英国女人才会这般冷静与实际,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哲学具有实用和经验主义的特征,而不是深受浪漫主义思潮影响的大陆思想那样激进。比如变革,也许是冷冰冰的,不彻底的,没有法国大革命那种热血澎湃,具有鲜明的拉丁式的戏剧性,但是我们还得承认,英美的政治和法制制度更具有实际价值,清教徒商人的生活虽然枯燥乏味,缺乏激情,倒更符合大多数人追求稳固的心理。
《爱玛》这本书应该是她所有作品中最轻松,让人愉悦的。我以为它妙就妙在其中的婚姻安排的极其般配,简直是完美得无可挑剔。你把其中的几对婚姻打乱,互相交换一下配偶,就会是一场灾难。你设想一下:假如是爱玛配马丁,艾尔顿配简,哈里特配耐特利,丘吉尔配艾尔顿太太,那会是怎样的情形啊!
所以,完美的婚姻不仅仅是相貌般配,个性投合,更重要的是这种复杂的排列组合一定要经过精密的计算权衡,是门第财产容貌的等值交换,就是说是一桩生意,既然是生意就要尽量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
这么说一定有人说我是个十足的功利主义者和金钱至上的人。
是啊,我们的时代不是伊索德和特里斯坦的时代了,就连瓦格纳也要向路德维希国王索要金钱,怎么,难道这很可耻吗?艺术家也得吃饭,养家糊口。江湖骗子?亲爱的朋友,请不要指责那些上百家讲坛的人,他们只是在挣钱罢了,和街边卖羊杂碎的没有什么两样,只是没有城管把他们的三轮抢走,而是有人把他们包装之后接着以宏扬传统的名义卖出去罢了,区别就在于小贩卖的是杂碎,教授卖的是学问,好象都缺斤短两。
生意而已!
有人说,现在的女人嫁人绝对不象奥斯丁时代,是为了财产,现在的女性独立自主,不需要用出卖的方式得到承认。啊,莫非我们已经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或者乌托邦,不再有阶级,压迫,按需分配了?我没感觉到啊,我知道的就是女人还在以各种方式出卖自己获得自己想要的,不仅仅是金钱房子名声还有别的。
希拉里克林顿和米歇尔奥巴马是当代的女强人,可是我总觉得她们两个都比她们的老公在某一点上差这么点--是容貌吧?我这次可是仔细的看了他们的合影,就差用放大镜去数希拉里脸上和脖子上的皱纹了。
要是你周围一个不漂亮的女人嫁了一个英俊的丈夫,你就会知道那个女人一定是精明强干头脑聪明,意志坚定,耐力超常!
我奶奶常说,图什么呀!
是啊,人总得图点什么,容貌,金钱,地位,或者仅仅是自己舒服。
这就是交换,交易。
所以爱玛必须嫁给耐特利,于她和她的父亲最是实际有利,哈里特必须嫁给马丁,简虽然是个没有什么财产的孤女,可是毕竟不是私生子嫁给丘吉尔也算门当户对。
这一切是多么的完美啊!
据说时下有不少经济独立有见解的女人苦于嫁不出去,哪里是真嫁不出去,一方面是男人们进步太慢跟不上节拍,第二恐怕女人们对爱情婚姻或者人性抱有太多的幻想,天地本不全,何况是人。
把婚姻当作一道数学题或者拼字游戏,这并没有什么可耻的,要是那些取代了媒婆的婚介网站能够发明一种比什么速配更科学的软件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一切都是生意,都是交换,所以别太浪漫了,男人们可没那么浪漫,生活可是很现实很残酷的啊!

文/杨绛
议论一部作品「有什么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或是认真探索这部作品有什么好,或相当干脆的否定,就是说,没什么好。两个说法都是要追问好在哪里。这里要讲的是英国十九世纪初期的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女作者珍妮·奥斯丁是西洋小说史上不容忽视的大家。近年来越发受到重视。爱好她的读者,要研究她的作品有什么好;不能欣赏她的人,也常要追问她的作品有什么好。《傲慢与偏见》在我国知道的人比较多;没读过原文的读过译本,没读过译本的看过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至少知道个故事。本文就是要借一部国内读者比较熟悉的西洋小说,探索些方法。试图品尝或鉴定一部小说有什么好。
小说里总要讲个故事,即使是没头没尾或无条无理的故事。故事总是作者编的。怎样编造——例如选什么题材,从什么角度写,着重写什么,表达什么思想感情,怎样处理题材,就是说,怎样布局,怎样塑造人物等等,都只能从整部小说里去领会。光从一个故事里捉摸不出。这个故事又是用文字表达的。表达的技巧也只看文字本身,不能从故事里寻求。要充分了解一部小说,得从上述各方面一一加以分析。
一
小说里往往有个故事。某人何时何地遭逢(或没遭逢)什么事,干了(或没干)什么事——人物、背景、情节组成故事。故事是一部小说的骨架或最起码的基本成份,也是一切小说所共有的「最大公约数」。如果故事的情节引人,角色动人,就能抓住读者的兴趣,捉搦着他们的心,使他们放不下,撇不开。急要知道事情如何发展,人物如何下场。很多人读小说不过是读一个故事——或者,只读到一个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讲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英国某乡镇上某乡绅家几个女儿的恋爱和结婚。主要讲二女儿伊丽莎白因少年绅士达西的傲慢,对他抱有很深的偏见,后来怎样又消释了偏见,和达西相爱,成为眷属。 这个故事平淡无奇,没有令人回肠荡气,精心摄魂的场面。情节无非家常琐碎,如邻居间的来往、茶叙、宴会、舞会,或驾车浏览名胜,或到伦敦小住,或探亲访友等等,都是乡镇上有闲阶级的日常生活。人物没有令人崇拜的英雄货模范,都是日常所见的人,有的高明些、文雅些,有的愚蠢些、鄙俗些,无非有闲阶级的先生、夫人、小姐之流。有个非洲小伙子读了这本书自己思忖:「这些英国的夫人小姐,和我有什么相干呢?」我们不禁要问,十九世纪外国资产阶级的爱情小说,在我们今天,能有什么价值呢?
可是我们不能单凭小说里的故事来评定这部小说。
二
故事不过是小说里可以撮述的主要情节,故事不讲作者的心思。但作者不可能纯客观地反映现实,也不可能在作品里完全屏蔽自己。他的心思会像弦外之音,随处在作品里透露出来。
写什么样的故事,选什么样的题材。《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写实性的小说(novel),而不是传奇性的小说(romance)。这两种是不同的类型。写实性的小说继承书信、日记、传记、历史等真实记载,重在写实。传奇性的小说继承史诗和中世纪的传奇故事,写的是令人惊奇的事。世事无奇不有,只要讲来合情合理,不必日常惯见。司各特(W. Scott)写的是传奇性的小说,奥斯丁写的是写实性的小说。奥斯丁自己说不能写传奇性的小说,除非性命交关,万不得已;只怕写不完一章就要失声而笑。为什么呢?她在另一部小说《诺桑觉寺》里故意摹仿恐怖性浪漫故事(gothic romance)的情调打趣取笑。我们由此不一看出,她笑那种令人惊奇故事脱不了老一套,人物也不免夸张失实。她在家信里说,小说里那种十全十美的女主角看了恶心,使他忍不住要调皮捣蛋。她指导侄女写作的信上一再强调人物要写得自然。要避免想象失真,造成假象。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奥斯丁并不是一个闭塞的老姑娘。她读书看报,熟悉当代有名的作品,来往的亲戚很多,和见世面的人物也有交接,对世界大事和城市生活并非毫无所知。可是她一部又一部的小说,差不多都取材于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看来她和《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的见解相同。乡镇上的人和大城市的人一样可供观察研究;不论单纯的、或深有城府的,都是有趣的题材,尤其是后者、尽管地方小,人不多,各人的面貌却变化繁多,观察不到的方面会层出不穷。奥斯丁显然是故意选择平凡的题材,创造写实的小说。
三
通常把《傲慢与偏见》称为爱情小说。其实,小说里着重写的是青年男女选择配偶和结婚成家。从奥斯丁的小说里可以看出她从来不脱离结婚写恋爱。男人没有具备结婚的条件、或没有结婚的诚意而和女人恋爱,那是不负责任,或玩弄女人。女人没看到男方有求婚的诚意就流露自己的爱情,那是有失检点、甚至有失身份;尽管私心爱上了人,也得深知敛抑。恋爱是为结婚,结婚是成家,得考虑双方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门户不相当还可以通融,经济基础却不容忽视。因为乡绅家的子女不能自食其力,可干的职业也很有限。长子继承家产,其他的儿子当教士,当军官,当律师,地位就比长子低;如果经商,就比阶级内部又落下一个阶层。老姑娘自己没有财产,就得寄人篱下;如果当女教师,就跌落到本阶级的边缘上或边缘意外去了。一门好亲事,家家都挣扎着向上攀附,唯恐下落。这是生存竞争的一个重要光头,男女本人和两家老少都全力以赴,虽然只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矛盾也够复杂,争夺也够激烈,表现的世态人情也煞是好看。《傲慢与偏见》就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描写这种世态人情。
奥斯丁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难以忍受的苦恼。她小说里的许多怨偶,都是结婚前不相知而造成的。结婚不能不考虑对方的人品,包括外表相貌、举止、言谈,内在的才德品性。外表虽然显而易见,也需要对方有眼光。才能由外表鉴别别人品高下。至于才德品性,就得看他为人行事。这又得从多方面来判定,偶然一件事不足为凭,还得从日常生活里看日常的行为。知人不易,自知也不易,在节烈的生存竞争中,人与人之间的误解和纠纷就更难免。《傲慢与偏见》写女主角的偏见怎样造成,怎样消释,是从人物的浮面逐步深入内心,捉摸他们的品性、修养和心理上的种种状态。可以说,奥斯丁所写的小说,都是从恋爱结婚的角度,写世态人情,写表现为世态人情的人物内心。
四
《傲慢与偏见》开篇第一句「家产富裕的单身汉,准想娶个妻子,这是大家公认的必然之理」。接下说:「这点道理深入人心。地方上一旦来了这么个人,邻近人家满不理会他本人的意愿,就把他看做自己某一个女儿应得的夫婿了。」奥斯丁冷眼看世情,点出这么两句,接着就引出一群可笑的人物,一连串可笑的情节。评论家往往把奥斯丁的小说比作描绘世态人情的喜剧(comedy of manners),因为都是喜剧性的小说。
喜剧虽然据亚里士多德看来只供娱乐,柏拉图却以为可供照鉴,有教育意义。这和西塞罗所谓「喜剧应该是人生的镜子……」见解相同。西班牙的塞万提斯、英国的莎士比亚都曾引用;斐尔丁在他自称「喜剧性的小说」里也用来阐说他这类小说的功用。这些话已经是论喜剧的常谈。所谓「镜子」,无非反映人生。一般认为镜子照出丑人丑事,可充针砭,可当鞭挞,都有警戒作用。
可是《傲慢与偏见》警戒什么呢?对愚蠢的柯林斯牧师、贝奈特太太,凯瑟林夫人等人,挖苦几句,讽刺几下,甚至鞭挞几顿、就能拔除愚蠢的钝根吗?奥斯丁好像并没有这个企图。她挖苦的不是牧师、或是乡绅太太、或贵夫人,不是人为的制度或陋习恶俗造成的荒谬,而是这样的几个笨人。她也不是只抓出几个笨蛋来示众取笑。聪明人并没有逃过她的讥诮。伊丽莎白那么七窍玲珑的姑娘,到故事末尾才自愧没有自知之明。达西那么性气高傲的人,唯恐招人笑话,一言一动力求恰当如分,可是他也是在故事末尾才觉悟到自己行为不当。奥斯丁对她所挖苦取笑的人物没有恨,没有怒,也不是鄙夷不屑。她设身处地,对他们充分了解,完全体谅。她的笑不是针砭,不是鞭挞,也不是含泪同情,而是乖觉的领悟,有时竟是和读者相视目逆,会心而笑。试举例说明。
第十一章,伊丽莎白挖苦达西,说他取笑不得的。达西辩解说:一个人如果一味追求笑话,那么,就连最明智、最好的人——就连他们最明智、最好的行为,也可以说成笑话。
伊丽莎白说:「当然有人那样,我希望自己不是那种人。我相信,明智的、好的,我从不取笑;愚蠢、荒谬、任性、不合理的,老实说,我觉得真逗乐,只要当时的场合容许我笑,我看到就笑了。不过,这类的事,大概正是你所没有的。」
「谁都难保吧。不过我生平刻意小心,不要犯那一类的毛病,贻笑大方。」
「譬如虚荣和骄傲。」
「对啊,虚荣确是个毛病;骄傲呢,一个真正高明的人自己会有分寸。」
伊丽莎白别过脸去暗笑。
伊丽莎白当面挖苦了达西,当场捉住他的骄傲、虚荣,当场就笑了。可是细心的读者会看到,作者正也在暗笑。伊丽莎白对达西抱有偏见,不正是因为达西挫损了她的虚荣心吗?她挖苦了达西洋洋自得,不也正是表现了骄傲不自知吗?读者领会到作者的笑而笑,正是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所谓「从头脑里出来的,理智的笑」。
笑,包含严肃不笑的另一面。刘易斯(C. S. Lewis)在他《略谈珍妮·奥斯丁》一文里指出,坚持原则而严肃认真,是奥斯丁艺术的精髓。心里梗着一个美好、合理的标准,一看见丑陋、不合理的事,对比之下就会忍不住失笑。心里没有那么个准则,就不能一眼看到美与丑、合理与不合理的对比。奥斯丁常常在笑的背后,写出不笑的另一面。例如《傲慢与偏见》里那位笨伯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是个大笑话;他遭到拒绝,掉头又向伊丽莎白好友求婚而蒙允诺。又是个大笑话。贝奈特太太满以为阔少爷宾雷已经看中自己的长女吉英,得意忘形,到处吹牛;不料宾雷一去音信杳然。这又是个笑话。伊丽莎白想不到她的好友夏洛特竟嫁给柯林斯那么一个奴才气十足的笨蛋,对她大失所望。她听了达西一位表亲的一句话,断定宾雷是听了达西的话,嫌她家穷,所以打消了向她姐姐吉英求婚的愿意。为这两件事,她和吉英谈心的时候气愤地说:「我真心喜爱的人不多,看重的更少;经历愈多,对这个世界愈加不满了。人的性格是没准的,外表看来品行不错,颇有头脑,也不大可靠;我向来这么想,现在越发觉得不错了。」吉英劝她别那么牢骚,毁了自己愉快的心情;各人处境不同,性情也不同;夏洛特家姊妹多,她是个慎重的人,论财产,这门亲事是不错的,说不定她对柯林斯也多少有点儿器重。伊丽莎白认为不可能,除非夏洛特是个糊涂虫。她不信自私就是慎重,盲目走上危途就是幸福有了保障。她不能放弃了原则和正义来维护一个朋友。吉英怪妹妹说话偏激,又为宾雷辩护,说他不是负心,活力充沛的青年人免不了行为不检;女人出于虚荣,看到人家对自己倾倒就以为他有意了。伊丽莎白说,男人应当检点,不能随便对女人倾倒。尽管宾雷不是存心不良,尽管他不是蓄意干坏事或叫人难堪,也会做错事情,对不起人。没头脑,不理会别人的心情,又拿不定主意,就又干了坏事。
姊妹俩各有见地,据下文来看,妹妹的原则不错,姐姐的宽容也是对的。从这类严肃认真的文字里,可以看出奥斯丁那副明辨是非、通达人情的头脑(common sense)。她爱读约翰生(Samuel Johnson)博士的作品,对他钦佩之至,称为「我的可爱的约翰生博士」。她深受约翰生的影响,承袭了他面对实际的智慧(practical wisdom),评论者把她称为约翰生博士精神上的女儿。奥斯丁对她所处的世界没有幻想,可是她宁愿面对实际,不喜欢小说里美化现实的假象。她生性开朗,富有幽默,看到世人的愚谬,世事的参差,不是感慨悲愤而哭,却是了解、容忍而笑。沃尔波尔(Horace Walpole)有一句常被称引的名言:「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奥斯丁是凭理智来领会,把这个世界看作喜剧。
这样来领会世界,并不是把不顺眼、不如意的事一笑置之。笑不是调合;笑是不调合。内心那个是非善恶的标准坚定不移,不肯权宜应变,受外界现实的冲撞货磨擦,就会发出闪电般的笑。奥斯丁不正面教训人,只用她智慧的聚光灯照出世间可笑的人、可笑的事,让聪明的读者自己去探索怎样才不可笑,怎样才是好的和明智的。梅瑞狄斯认为喜剧的笑该启人深思。奥斯丁激发的笑是启人深思的笑。
五
《傲慢与偏见》也像戏剧那样,有一个严密的布局。小说里没有不必要的人物(无关紧要的人物是不可少的陪衬,在这个意义上也是有必要的),没有不必要的情节。事情一环紧扣一环。都因果相关。读者不仅急要知道后事如何,还不免追想前事,探究原因,从而猜测后事。小说有布局,就精炼圆整,不致散漫芜杂。可是现实的人生并没有什么布局。小说有布局,就限制了人物的自由行动、事情的自然发展。作者在自己世界观的指导下,不免凭主观布置定局。把人物纳入一定的运途;即使看似合情合理,总不免显出人为的痕迹——作者在冒充创造世界的上帝。
可是《傲慢与偏见》的布局非常自然,读者不觉得那一连串因果相关的情节正在创造一个预定的结局,那看到人物的自然行动。作者当然插手安排了定局,不过安排得轻巧,不着痕迹。比如故事里那位笨伯牧师柯林斯不仅是个可笑的人物,还是布局里的关键。他的恩主是达西的姨母凯瑟林夫人、他娶的是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伊丽莎白的访友重逢达西就很自然。布局里另一个关键人物是伊丽莎白的舅母,她未嫁时曾在达西家庄园附近的镇上居住。她重游旧地,把伊丽莎白带进达西家的庄园观光,也是很自然的事。这些人事关系,好像都不由作者的安排而自然存在。一般布局的转折往往是发现了隐藏已久的秘密;这里只发现了一点误会,也使故事显得自然,不见人为的摆布安排。奥斯丁所有的几部小说——包括她生前未发表的早年作品《苏珊夫人》(Lady Susan)都有布局,布局都不露作者筹划的痕迹。是否因为小乡镇上的家常事容易安排呢?这很耐人寻味。 奥斯丁也像侦探小说的作者那样,把故事限于地区不大、人数不多的范围以内。每个人的一言一行和内心的任何波动。都筹划妥帖,细事末节都不是偶然的。奥斯丁指导她的侄女写作,都要求每一事都有交代、显然是她自己的创造方法。这就把整个故事提炼得精警生动,事事都有意义。小小的表情,偶然的言谈,都加深对人物的认识,对事情的了解。精研奥斯丁的恰普曼(R. W. Chapman)说,奥斯丁的《艾玛》(Emma)也可说是一部侦探小说。其实奥斯丁的小说里,侦探或推理的成分都很重。例如《傲慢与偏见》里达西碰到了他家帐房的儿子韦翰,达西涨得满脸通红,韦翰却面如死灰。为什么呢?宾雷为什么忽然一去不返呢?韦翰和莉蒂亚私奔,已经把女孩子骗上手,怎么倒又肯和她结婚呢?伊丽莎白和吉英经常像福尔摩斯和华生那样,一起捉摸这人那人的用心,这事那事的底里。因为社交活动里,谁也不肯「轻抛一片心」,都只说「三分话」;三分话保不定是吹牛或故弄玄虚,要知道真情和真心,就靠摸索推测——摸索推测的是人心,追寻的不是杀人的凶犯而是可以终身相爱的伴侣。故事虽然平淡,每个细节都令人关切。
奥斯丁只说她喜欢把故事的背景放在有三四家大户的乡镇上,却没有说出理由。可是我们可以从作品里,看到背景放在乡镇上所收的效果。
六
奥斯丁的侄儿一次丢失了一份小说稿。奥斯丁开玩笑说:反正她没有偷;她工笔细描的象牙片只二寸宽,她侄儿大笔一挥的文字在小象牙片上不合用。有些评论家常爱称引这句话,说奥斯丁的人物刻画入微,但画面只二寸宽。其实奥斯丁写的人物和平常人一般大小,并不是小象牙片上的微型人物。《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并不比奥斯丁笔下的乡镇大,我们却从不因为大观园面积不大而嫌背景狭窄。奥斯丁那句话不过强调自己的工笔细描罢了,评论家很不必死在句下,把她的乡镇缩成二寸宽。
奥斯丁写人物确是精雕细琢,面面玲珑。创造人物大概是她最感兴趣而最拿手的本领。她全部作品(包括未完成的片段)写的都是平常人,而个个特殊,没一个重复;极不重要的人也别致得独一无二,显然都是她的创造而不是临摹真人;据说她小说里的地名无一不真,而人物却都是虚构的。一个人的经历究竟有限,真人真事只供一次临摹,二次就重复了。可是如果把真人真事充当素材,用某甲的头皮、某乙的脚跟皮来拼凑人物,就取之无尽、用之不竭,好比万花筒里的几颗玻璃屑,可以幻出无穷的新图案。小说读者喜欢把书中人物和作者混同。作者创造人物,当然会把自己的精神面貌赋与精神儿女。可是任何一个儿女都不能代表父母。《傲慢与偏见》里的伊丽莎白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有相同的见解;吉英也和作者有相似的地方和相同的见解。作者其他几部小说里的角色,也代表她的其它方面。
她对自己创造的人物个个设身处地,亲切了解,比那些人物自己都知道得还深、还透。例如《傲慢与偏见》第 59 章,吉英问伊丽莎白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伊丽莎白自己也说不上来。可是细心的读者却看得很明白,因为作者把她的情绪怎样逐渐改变,一步步都写出来了。伊丽莎白嫌达西目中无人。她听信韦翰一面之辞,认为达西亏待了他父亲嘱他照顾韦翰。她又断定达西破坏了她姐姐的婚姻。达西情不自禁向她求婚,一场求婚竟成了一场吵架。这是转折点。达西写信自白,伊丽莎白反复细读了那封信,误解消释,也看到自己家确也有叫人瞧不起的地方。这使她愧作。想到达西情不自禁的求婚,对他又有点儿知己之感。这件不愉快的事她不愿意再多想。后来她到达西家庄园观光,听到佣仆对达西的称赞,不免自愧没有知人之明,也抱歉错怪了达西。她痴看达西的画像,心中已有爱慕的意思。达西不记旧嫌,还对她殷勤接待,它由感激而惭愧而后悔。莉蒂亚私奔后,她觉得无望再得到达西的眷顾而暗暗伤心,这就证实了自己对达西的爱情。
奥斯丁经常为她想象的人物添补细节。例如吉英穿什么衣裳,爱什么颜色,她的三妹四妹嫁了什么人等等,小说里虽然没有写,奥斯丁却和家里人讲过,就是说,她都仔细想过。研究小说的人常说,奥斯丁的人物是园的立体,不是扁的平面;即使初次只出现一个平面,以后也会发展为立体。为什么呢?大概因为人物在作者的头脑里已经是面面俱全的立体人物,读者虽然只看到一面,再有机缘相见,就会看到其它方面。这些立体的人物能表现很复杂的内心。有评论家说,奥斯丁写道德比较深入,写心理只浮光掠影;有的却说她写心理非常细腻,可充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和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先驱。这两个说法应该合起来看。奥斯丁写人物只写浮面,但浮面表达内心——很复杂的内心,而表达得非常细腻。她写出来的人,不是一般人,而是「那一个」。
按照西洋传统理论,喜剧不写个人;因为喜剧讽刺一般人所共有的弱点、缺点,不打击个别的人。英国十七世纪喜剧里的人物都是概念化的,如多疑的丈夫,吃醋的老婆,一钱如命的吝啬鬼,吹牛撒谎的懦夫等。十七世纪法国大戏剧家莫里哀剧本里的人物,如达居夫(Tartuffe)和阿尔赛斯特(Alceste),都还带些概念化。
戏剧里可以有概念化的角色,因为演员是有血有肉的人,概念凭借演员而得到了人身。小说里却不行。公式概念不能变成具体的人。人所共有的弱点和懦怯、慵懒、愚昧、自私等等,只是抽象的名词,表现在具体人物身上就各有不同,在穷人身上是一个样儿,在富人身上优势一个样儿;同是在穷人身上,表现也各各不同。所以抽象的概念不能代表任何人,而概念却从具体人物身上概况出来。人物愈具体,愈特殊,愈有典型性,愈可以从他身上概况出他和别人共有的根性。上文说起一个非洲小伙子读了《傲慢与偏见》觉得书里的人物和他毫不相干。可是他接着就发现他住的小镇上,有个女人和书里的凯塞林夫人一模一样。我们中国也有那种女人,也有小说里描写的各种男女老少。奥斯丁不是临摹真人,而是创造典型性的平常人物。她取笑的不是个别的真人,而是典型性的平常人物。她取笑的不是个别的真人,而是很多人共有的弱点、缺点。她刻画世态人情,从一般人身上发掘他们共有的根性;虽然故事的背景放在小小的乡镇上,它所包含的天地却很广阔。
七
以上种种研究,如果仅仅分析一个故事是捉摸不到的。而作者用文字表达的技巧,更在故事之外,只能从文字里追求。
小说家尽管自称故事真实,读者终究知道作者编造的。作者如要吸引读者,首先得叫读者暂时不计较故事是虚构,而姑妄听之(That willing suspension of disbelief),要使读者姑妄听之,得一下子摄住他们的兴趣。这当然和故事的布局分割不开,可是小说依靠文字的媒介,表达的技巧起重要作用。《红楼梦》里宝玉对黛玉讲耗子精的故事,开口正言厉色,郑重其事,就是要哄黛玉姑妄听之。《傲慢与偏见》开卷短短几段对话,一下子把读者带进虚构的世界;这就捉住读者,叫他们姑妄听之。有一位评论家认为《傲慢与偏见》的第一章可算是英国小说里最短、最俏皮,技巧也最园熟的第一章。
但姑妄听之只是暂时的;要读者继续读下去,一方面不能使读者厌倦,一方面还得循循善诱。奥斯丁虽然自称工笔细描,却从不烦絮惹厌。她不细写背景,不用抽象的形容词描摹外貌或内心,也不挖出人心摆在手术台上细细解剖。她只用对话和情节来描绘人物。生动的对话、有趣的情节是奥斯丁表达人物性格的一笔笔工致的描绘。
奥斯丁创造的人物在头脑里孕育已久,出生来就是成熟的活人。他们一开口就能使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并且看透他们的用心,因为他们的话是「心声」,便是废话也表达出个性来,用对话写出人物,奥斯丁是大师。评论家把她和莎士比亚并称,就因为她能用对话写出丰富而复杂的内心。奥斯丁不让她的人物像戏台或小说里的角色,她避免滥套,力求人物的真实自然。他们口角毕肖,因而表演生动,摄住读者的兴趣。
奥斯丁的小说,除了《苏珊夫人》用书信体,都由「无所不知的作者」(the omniscient author)讲述。她从不原原本本、平铺直叙,而是按照布局的次序讲。可以不叙的不叙,暂时不比叙述的,留待必要的时候交代——就是说,等读者急要了解的时候再告诉他。这就使读者不仅欲知后事如何,还要了解以前的事,瞻前顾后,思索因果。读者不仅是故事以外的旁听者或旁观者,还不由自主,介入故事里面去。
奥斯丁无论写对话或叙述事情都不加解释。例如上文伊丽莎白挖苦达西的一段对话,又如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感情怎么逐渐改变,都只由读者自己领会,而在故事里得到证实。奥斯丁自己说,她不爱解释:读者如果不用心思或不能理解,那就活该了。她偶尔也向读者评论几句,如第一章末尾对贝奈特夫妇的评语,但不是解释,只是评语,好比和读者交换心得。她让读者直接由人物的言谈行为来了解他们;听他们怎么说,看他们怎么为人行事,而认识他们的人品性格。她又让读者观察到事情的一点苗头,从而推测事情的底里。读者由关注而好奇,而侦查推测,而更关心、更有兴味。因为作者不加解释,读者仿佛亲自认识了世人,阅历了世事,有所了解,有所领悟,觉得增添了智慧。所以虽然只是普通的人和日常的事,也富有诱力;读罢回味,还富有意义。
奥斯丁文笔简练,用字恰当,为了把故事叙述得好,不惜把作品仿佛修改。《傲慢与偏见》就是曾经大斫大削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奥斯丁虽然把《傲慢与偏见》称为自己的宠儿,却嫌这部小说太轻松明快,略欠黯淡,没有明暗相互衬托的效果。它不如《曼斯婓尔德庄园》沉挚,不如《艾玛》挖苦得深刻,不如《劝导》缠绵,可是这部小说最得到普遍的喜爱。
小说「只不过是一部小说」吗?奥斯丁为小说张目,在《诺桑觉寺》里指出小说应有的地位。「小说家在作品里展现了最高的智慧;他用最恰当的语言,向世人表达他对人类最彻底的了解。把人性各式各样不同的方面,最巧妙地加以描绘,笔下闪耀着机智和幽默。」用这段话来赞赏她自己的小说,最恰当不过。《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
一部小说如有价值,自会有读者欣赏,不依靠评论家的考语。可是我们如果不细细品尝原作,只抓住一个故事,照着框框来评断:写得有趣就是趣味主义,写恋爱就是恋爱至上,题材平凡就是琐碎无聊,那么,一手「拿来」一手又扔了。这使我记起童年听到的故事:洋鬼子吃铁蚕豆,吃了壳,吐了豆,摇头说:「肉薄、核大,有什么好?」洋鬼子煮茶,滗去茶汁吃茶叶,皱眉说:「涩而无味,有什么好?」

1.0 文中所描述文本为简•奥斯丁小说《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英文版本一个,用以校验,以下简称O版;中文版本四个,分别为人民文学、上海译文、译林和北京燕山版,以下分别简称A、B、C和D版。
1.1 O版 ‘If you mean Darcy,’cried her brother ,‘he may go to bed ,if he choose ,before it begins-but as for the ball,it is quite a settled thing;and as soon as Nicholls has made white soup enough I shall send round my cards.’
《Pride and Prejudice》,Chapter11 P38 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 Jane Austen This edition published 1992 by Wordsworth Editions Limited
1.2 A版 “如果你指的是达西,”她哥哥大声说,“在舞会开始之前,要是他愿意,他可以上床睡觉。——至于舞会嘛,那是已经定了的事。只等尼科尔斯把白汤备足了,我就下请帖。”
一种用白肉(如小牛肉、鸡肉等)加蔬菜所熬制的汤。舞会结束客人离去前,通常飨以热腾腾的白汤,咖啡或其它饮料。
《傲慢与偏见》,第一卷第十一章 P47 人民文学出版社 [英]奥斯丁著 张玲 张扬译
1993年7月北京第1版 2003年1月北京第1次印刷
1.3 B版 “如果你指的是达西,”她的哥哥大声说,“那么,他可以在跳舞开始以前就上床睡觉,随他的便好啦。舞会已经决定了非开不可,只等到尼科而斯把一切都准备好了,我就下请贴。”
《傲慢与偏见》,第一卷第十一章 P44 上海译文出版社 [英]简•奥斯丁著 王科一译
1996年12月上海第1版1998年12月上海第4次印刷
1.4 C版 “如果你指的是达西,”她哥哥大声说道,“他可以在舞会开始之前上床去睡觉,随他的便好啦——舞会可是说定了非开不可的,只等尼科尔斯准备好足够的白汤,我就下请帖。”
白汤:系由肉汁、蛋黄、碎杏仁和奶油掺和而成的汤液。当时,英国人在舞会上常喝兑酒的白汤,借以热身与提神。
《傲慢与偏见》,第一卷第十一章 P38 译林出版社 [英]简•奥斯丁著 孙致礼译
2000年5月南京第2版 2001年4月南京第2次印刷
1.5 D版 “如果你指的是达西,”她哥哥大声说,“在舞会开始之前,要是他愿意,他可以去睡觉。——至于舞会嘛,那是已经定了的事。尼科尔斯把白汤一备足,我就下请帖。”
一种用白肉(如小牛肉、鸡肉等)加蔬菜所熬制的汤。当时,英国人常喝兑酒的热汤,借以热身与提神。
《傲慢与偏见》,第十一章 P42 北京燕山出版社 [英]简•奥斯丁著 张隆胜译
1995年6月北京第1版 2000年5月北京第5次印刷
2.0 对一部外国文学作品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译介——接受——深入研究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之中(由于受到语言的制约,能直接阅读原文者为数不多)。在这个过程中,首当其冲的是译介问题,这直接关系到某作品能否在某特定的语言区域的传播。其次是读者对作品的认知与理解。读者对作品接受的程度越深,作品传播的速度越快、区域越广。深入细致的研究则是建立在前者之上。
2.1 虽然我国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加入了国际版权公约,但目前,国内的著作权意识仍比较薄弱(且不说最近新冒出来的上海译文和青海人民的“艺伎之争”),因此,一些书商出于文化与商业的敏锐性,利用著作权中的一些盲点,对大量的世界文学名著进行“重译”出版。所谓“重译”,有的译者并非是从事翻译的外语工作者,而是大学生枪手或是具备一定中文文学修养的人。他们对已有的中文版世界文学名著进行“重新表达”。蓝本是中文,译文仍然是中文。所不同的是,“重译”的语言文字功夫或许比蓝本更为精彩,但随之而来的是不可避免地出现对原著的误读、误译甚至歪曲,更为严重的是侵犯了原译著者的著作权。在这股“重译”的浪潮中,《傲慢与偏见》亦成了“重译”的对象。种种迹象表明,由北京燕山出版社1995年出版的张隆胜译本就是这样一个产物。
3.0前 其实关于比较《傲慢与偏见》的中译本文本的这个想法不是现在才有的,高中毕业时为了交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否则学校就威胁我们不让毕业,那时我上交的就是关于《傲慢与偏见》和卢梭《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遐想》几个中译本的文本比较。
3.0 对于《傲慢与偏见》的几个中译本,上文已有介绍,这里不再赘述。引发我对于燕山版怀疑的是第一卷第十一章“白汤”和“热汤”的注释。在我的记忆中,人文版将“white soup”译为“白汤”,而译文版译为“热汤”而且两者的注释注得让我脱离正文就无法判断两者描述的是否是同一种汤液。所以,我从图书馆借来了英文、人文、译林和燕山版四个版本。图书馆所没有的译文版,则让爸爸把译文版从不肯让人轻易触碰的书架上取下来,将相关文字和版次等信息电邮过来。
3.1 得到所有五个版本后,我才发现我的记忆出现了一些小小的错误。“热汤”是不存在的,到手的中文版都将“white soup”译为“白汤”,原想中的罪魁译文版在正文根本就耍了个花枪,用“一切”轻轻避过。但拿人文版和译林版相较,那段关于“白汤”的注释真的是写得让人脱离正文就无法判断两者描述的是否是同一种汤液。(注释见上)让我更疑窦丛生的是,燕山版的那个注释,竟然更像是用人文版的注释和译林版的注释拼就而成。这个注释所在的正文呢?译林版与燕山版似乎有些距离。但比较人文版和燕山版的结果,却着实让我更郁闷:基本相同,有的区别也只是同卵孪生子之间的区别。
3.2 这样的结果让我预想中对于《傲慢与偏见》的版本传承顺序产生了疑惑,我原先的预想是这样,以英文原版为母本,按时间顺序,中国先后译介了四个版本的中文译本,即人文、译文、译林和燕山版,即图示中的A、B、C、D四个版本。
3.3 而在这一变故后,我觉得是否顺序是这样,英文原本产生了A、B、C三个先后但并无多大关联的中文译本,而最后诞生的燕山版也即D版是参照前人成果的“中翻中”产品。我实在不敢以这样的恶意去揣度国人的道德底线。
3.4 但我还是去随机不完全抽取比较了三个版本的注释及注释所在正文的文本,其结果就是下表:
版本 注释
第一卷第三章 第一卷第十章 第一卷第二十一章 第二卷第四章 第二卷第六章 第二卷第十九章 第二卷第十九章 第三卷第四章 第三卷第八章 第三卷第九章 第三卷第九章 第三卷第十七章
A 人文版 P11,注②* P39,注① P96,注① P125,注① P133,注② P191,注① P192,注② P216,注① P244,注① P251,注① P252,注① P301,注①
B 译文版 因此版本在家中,而图书馆又寻觅不得。除前“白汤”一例(白汤还是特地叫爸爸发邮件过来的),只得放弃对此版本的综合比较分析。
C 译林版 P10,较A版多“跳舞者排成两排对舞”,而无“起源于法国大革命时代”。 P33,无此注。 P78,无此注。 P104,描述大致相同,对“湖畔诗人”的介绍较A版多“骚塞”一人。 P110,无此注。 P155,无此注。正文亦绕过不译,直译为“但说的都是私房话,不便于公布”。 P156,注为“一种著名矿石”,不同于A版的“一种不含金属成分的晶石”。 P178,不同于A版“过去英格兰恋人常越过边界,逃往此地举行秘密婚礼,小村因此出名”注为“临近英格兰边界地区。当时,许多英格兰恋人都跑到那里举行婚礼”,没有突出私奔的含意。 P201,无此注。正文为“假若莉迪亚•贝内特小姐踏进那烟花世界”,而A版译为“如果莉迪亚•本内特小姐落到接受地方救济的地步”。 P206,无此注。 P207,不同于A版注曰“建于十八世纪的一座小型实验剧场,位于干草市场街,十九世纪初拆除”,C版注为“建于1720年,地址就在现在的海马克剧院北面。1821年,海马克剧院建成后,小剧院即被拆除”。 P246,全然不同于A版,较长,但含意似乎与A版有所不同,没有照顾特殊人物的意思。
D 燕山版 P9,综合A、C两版,该注释正文与A版非常相似。 P37,完全同A版,该注释正文与A版非常相似。 P91,完全同A版,该注释正文与A版非常相似。 P119,完全同A版,注释正文仅比A版多一“去”字。 P125,完全同A版。 P182,完全同A版,注释正文与A版约三分之二文字相同。 P183,完全同A版,注释正文与A版约一半文字相同。 P207,完全同A版。 P234,除一无关紧要的“若”字不同于A版,其余皆同;更为奇特的是,该注释的正文与A版相比,仅句末四字从A版的“津津乐道”改为“说三道四”,其余句式、结构、措词皆相同。 P241,完全同A版,注释正文与A版约三分之二文字相同。 P242,完全同A版,注释正文与A版约三分之二文字相同。 P291,完全同A版,注释正文与A版约三分之二文字相同。
* 关于注释出处所在的章节,由于燕山版(D版)同O版一样不分卷,而其他三版(A、B、C版)皆分卷,故此处章节均按人文版(A版)。
3.5 结果很明显了。燕山版明显借鉴了人文的文本。而文本的借鉴包括了对其句式、结构、措词和注释的全方位借鉴,这不叫“不算太高明的中翻中”这叫什么?!(“高明的中翻中”起码也应该略改句式、行文风格、措词、注释,使得人看不出其本原,而又貌似英文本)。
4.0 对于这次的事件和本文写作的意义,也该稍微正襟危坐一下,来作个余论了。
4.1 我认为,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就其方法论而言应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译介研究,主要由能够阅读外文原文的外语教学研究界的学者承担。另一类则是自主研究,其中既有外语教学研究界的学者,又有专门从事外国文学研究的文学方面的学者。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各具特色,前者由于有赖于外国学者的研究成果,故涉及的层面较宽,有宏观研究,亦有微观研究;后者由于资料来源有限,往往是以原著的中译本为出发点,所以大多偏重于宏观研究或与中国古典文学或近代以来文学的比较研究。
4.2 如前所述,译介是外国文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学术界有一种倾向,认为译介研究是一种“投机取巧”,我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译介研究有两个其他研究方法所无法替代的功能,这就是作品发源地原始研究资料的提供,以及对其研究方法的借鉴。由于语言与地域上的障碍,很多事情不是所有的研究人员能做到的,因此译介正是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的桥梁作用。(当然相应的,对于我们国家的东西,海外学者的研究也是不容忽视的,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由于“身在此山中”的缘故无法看清,而“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海外学者有时可以较为清晰地理清思路取得重大的学术进展。引进海外汉学的成果对我们的研究有着极大的借鉴作用,如江苏人民出版社“海外中国研究丛书”的出版就显得非常及时和重要。)
4.3 至于对译介本身所做的研究,却是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领域,译介在外国文学研究中除了起到打破语言壁垒的桥梁作用之外,其本身在比较文学中也成为研究对象,传统的翻译研究多注重于语言的转换过程,以及与之有关的理论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总结和指导翻译实践,而比较文学学者则把译介看作是文学研究的对象,并将译者、译作或翻译行为置于两个或几个不同民族、文化或社会背景下,审视和阐发这些不同的民族、文化和社会是如何交流的。其中包括相互理解和交融、相互误解和排斥以及相互误解而导致的文化扭曲与变形等等。具体到《傲慢与偏见》研究而言,比如人文、译林、译文等诸多《傲慢与偏见》中译本本身就是我们的研究对象。
4.4 对于国人淡薄的版权、著作权意识窃以为在健全法制的同时应加强监管,使之不成为一纸空文。对于“重译”,我的看法或许可以借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绿原译《浮士德》前言中的话来表述:“翻译是一项得鱼忘筌的竞赛”。所有的翻译就是对于作品意图的再诠释过程,基于所有的解读都是误读的想法,更多的译本的出现或许能使我们像反函数的双曲线一样逐渐逼近那永远无法企及的无限接近于作品意图。 ×(同时让那些“中翻中”无所遁形。)
×双曲线的永远不能企及意谓这篇通过例证证明的文字的不完美性。对于浅薄的观察者来说,证据似乎就是压倒一切的因素,但是再多的证据也不足以使数学家满意,他们是一群除了绝对证明以外其他什么都不接受的怀疑论者。数学不倚赖于来自容易出错的实验的证据,立足于不会出错的逻辑严密的证明得到的结果才完美无可怀疑地正确并且永远不会引起争议,因为随时可能会有未经验证的第一千零一个例子来推翻归纳得出的结论。例如31、331、3331、33331、333331、3333331、33333331都是素数,当你认为所有的这样的数都会是素数的时候,下一个333333331=17×19607843就正好打碎了你的幻想,绝不能使用起首的1000万个数得出的证据来证明一个涉及到一切数的猜想。

真的难以想象前苏联何来如此强大的能力,包括50年代的中国。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感受就更深了。
一个农家的孩子,一个成功的保尔,一个伟大的元帅,从这本书里能够看到这些。其实军事家也是数学家,需要有高科技的知识所支持,当然也需要魄力,天赋,但是对于现代的军事家来说,需要很高的科学素养。朱可夫从一个普通士兵成长起来,努力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你会发现在他组织的战斗中除了我们好像知道的对战略的判断外,你也能感受到这位伟大的元帅在作战过程中靠得是计算,对兵力、兵器,技术装备问题的计算。而这是一个农村,手工业者的孩子,没有很好家庭背景的人。但是苏联改变了他的命运。一个同样倔强,坚强的保尔。
朱可夫我觉得他是一个谦虚地普通人,你也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人。越是普通人越有伟大的人格魅力,也能从这本书里感受到。
文章中没有炫耀他的战功,即使是关键性的晋升,别人最为嫉妒的授勋经历也是一笔带过。但是他的文字中却不忘不吝啬对普通的战士、指挥员的溢美之词。而对于那些后来难为过他,迫害过他的人,他并没有花太多的精力去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去贬低,攻击,如果说对崔可夫,他也只是说了,崔忘记提到他人的功绩。
一本值得看的书,了解战争,学习做人。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苏联将帅回忆录,没有同类比较,在“还行”与“推荐”之间犹豫。
与德军将领或美军将领的回忆录相比,大局观特别符合我的胃口,尤其是战役进程的描述,总体与细节的把握分寸比较恰当,不象德军回忆录,往往拘泥于个人场景。另外,难能可贵的是,朱可夫在每场战役的总结中都提到后勤保障问题,并提供虽然有限但很有用的数据,这是一大亮点。
因为同时在读曼斯坦因的回忆录,就难免发现朱可夫回忆录的大缺陷 ------ 一是刻意回避了苏军每场战役(无论胜败)的自损情况(如伤亡数,装备损失等等),而用命名多少战斗英雄来替代。第二,在战役分析方面,不如曼斯坦因深刻,基本停留在纯军事层面。因此,最好与曼斯坦因的回忆录同读,对苏德战场的局面可以有更全面的把握;特别是斯大林格勒战役,库尔斯克战役等大事件,双方的叙述,数据与评论,可以相互比对,呈现更真实的景象。
对照曼斯坦因的分析,可以这么说,斯大林在开战后所有重大战略问题上的判断与决策,都是准确的,尽管朱可夫自述其在这一决策过程中起了很大的乃至关键性的作用,但下最后决心的,毕竟是斯大林。
不知道华西列夫斯基等人的回忆录,是否有超越朱可夫的独到之处?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