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本书里,韩寒说的叫我最信服的是这句话:
你可以对念教材漫不经心,但是你永远要记得学习。
学习和上学是不一样的,我们学校的教室里,桌椅是连在一起的,前面一排坐下去的时候,后面的桌子会晃动,每次我前面有人坐下的时候,我都要小心,因为有可能水杯会被晃倒。有一次,一个穿着优雅的女生拍上门之后,坐在我前面的一排,那一瞬间我觉得我快要被她像坐跷跷板一样扬起来,翻几个跟头,在她的胸前着陆,可是,她的校园卡上豁然写着,研究生。你说我能说什么呢?
我从初二开始知道韩寒,一直关注,我认为他是为数不多的有为青年,青春的日子里,没有叫自己浪费在背诵政治和单词的时间里,在自己热爱的文艺和赛车上,一步步向前走,他也上过电视,在电视上被弱智的辫子女和油头粉面的教授修理,旁边坐着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子,他看着青涩又拘束。
然后,对那个女生,如果和我一个班,我可能连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而韩寒,在持续的关注下,我越来越将他视为一个未曾谋面的朋友,有新文章或者新书出来,都会去看看,不是狂迷,只是表达对一个认真思考和擅长学习的人的敬意,也时刻提醒自己,能做到百分之百就绝不百分之九十的时候停下来。
很多人都在说他的独立,我倒觉得,是他在处处碰壁之后依然不改初衷,只是知道了更多的限制,于是在嘲笑限制的时候,获得了无穷的素材,同时也在知道限制的边界之后,获得了人人羡慕的自由。
——————————
又违反自己年前不更新的话,不和自己别扭了,我有一个单纯美好的童年和快乐完满的少年,青春在今年回到北京后折翼,但也不错,至少我还……是吧?嘿嘿

Think different
这个苹果经典Slogan,Jobs坚持不用副词differently,可见他真的很different。
在我的教育中,different是不被提倡的,different的人容易被异化被排斥,唯一语意相关而又正面一点的词汇大概是“出人头地”,不过在“出人头地”之前表现得太different往往又没有什么好下场。然而Jobs的different更超我想象。读了Isaacason写的这本传记,Jobs在我脑海里的印象支离破碎,准确点说,在阅读头几章我就发出这样的感慨——这家伙也太恶劣了吧?自大、狂妄、口没遮拦、没同情心、骗朋友钱甚至坑朋友……这哪是正面形象?
那Jobs给我的最初印象是如何呢?我不是果粉,但我十分欣赏能够创造那么多优美产品的人,而这类人在我理解中必然是专注、执着、热情、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有梦想。Jobs完全符合上述特点,但在做人方面,他就是一个freak,甚至是一个彻底的asshole,我老说如果在天朝,他这种人早就死九次。
不过,他最后真的改变世界,贫穷如我,当初也禁不住诱惑买了他的ipad。是靠运气吗?读罢全书,我觉得,他的成功比任何一个励志故事更加强扭而来。
很多人可以总结出他成功的几个关键——追求完美+眼光敏锐+现实扭曲力场。而事实上,追求完美,在Jobs身上,是一种近乎病态的苛刻,他可以为一种涂装颜色折腾到不顾产品发布、为一点小瑕疵飞去监督模具制造、为买一个洗衣机和老婆讨论两个星期、甚至在他病危之际,多次拔掉吸氧罩仅因为不喜欢其设计。他的天才白痴两分论,使他的拍档要不断接受他几近人身攻击的责备,在他眼中,完美产品之外的,都是狗屎。
眼光敏锐,更加深刻的表达是——他对伟大灵感的惊人洞见和大胆剽窃。他喜欢毕加索的名句“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他一直不惮盗取别人的智慧,然后运用其高超的包装能力整合成全新而伟大的作品,他宣称“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然而,他允许自己这样做,却痛恨别人效仿,Bill Gates的Windows就让他怨念一辈子,时至今日,他对近似ios的Android亦充满鄙夷。
现实扭曲力场(The Reality Distortion Field),这词放佛成为Jobs的代名词。他经常蔑视现实的一切,然后按照他的逻辑出牌,这种意志潜藏的是强烈的控制欲,犹如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方面带来伤害,另一方面却为他带来无可媲美的魅力。Jobs的舞台演出堪称完美,甚至有人认为是一场宗教仪式。但亲近Jobs的人都知道,有时他会当众撒谎,但却表现得让别人深信不疑,他可恨又可怕的地方就是这种本我的直率,他为他想讲而讲,无视一切。
在一个有生存法则的社会里,无视一切很容易招致毁灭。所以,当我看到这样的一个人获得成功,我是震撼的。Totally shocked。
从小乖乖读书,听老师话,认真写作业,考试考个好成绩,然后上一所像样的大学,顺利毕业找份稳定的工作,圆滑处世,亦步亦趋,安家立业。这是我身边,乃至我身上,典型的人生模式。这种模式背后,是一种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听话和圆滑本身就是减少摩擦的保护衣,我觉得这样做是无可厚非的。生物性是人最重要的特性。
但趋同并不代表进步,渐渐地,对different的人会“围观”、“非议”、骂他们“装逼”、甚至“仇视”。这种种无声的扼杀,是平庸的集体狂欢。但对于真正的英雄,他们却十分向往,他们害怕权威又想颠覆权威,害怕表达又渴望表达,与懦弱并存的,是刻骨的自私。
Jobs在斯坦福大学演讲的核心,是忠于内心。忠于内心,忠于自己,越是长大,越是艰难。因为对一样东西的忠诚,意味着勇气和坚持,而放弃,则仅仅是一念之间。丧失自我,便随波逐流,我认为,在一个缺乏个人信念的环境里,是很难孕育卓越的,卓越的本质就是different,成就卓越正是那份敢于be different的勇气。而Jobs做到了,他拒绝一切平庸,他有种近乎可怕的果断,他可以毫无同情心地炒掉他认为不是天才的员工,我想,没有比突破道德标准更需要勇气吧?
而我生活于的当下,太提倡世故,太要求听话,太多背后的咒骂,太多当面的冷漠,太缺乏理想,太窝囊。而我们是那么听话的吗?肯定不。但现实是,做一个果粉,都怕被人说装逼。
而我,并不是鼓励要效仿Jobs,只是从他身上,我读到了惭愧,也获得了力量。我告诉自己,没有了对梦想的向往,没有了对美好的追求,没有对丑恶的蔑视,那跟咸鱼有啥分别?!
所以很喜欢那个经典的苹果广告文案,私以为是见过最好的广告文案了。留作结尾。
Here’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rebels. The trouble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s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They’re not fond of rules. And they have no respect for the status quo. You can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glorify or vilify them. About 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向那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
他们特立独行
他们桀骜不驯
他们惹事生非
他们格格不入
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
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
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
你可以赞美他们,引用他们,反对他们
质疑他们,颂扬或是诋毁他们
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因为他们改变了事物
我们为这些家伙制造良机
或许他们是别人眼里的疯子
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
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
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

乔布斯坚持把科技和信息技术以一体化的消费品方式深入到每个人的生活之中,对于科技消费品化的热衷,甚至于想实现把pixar的动画制作电脑从企业级转向大众消费领域。有趣的是,当苹果当年以击败老大哥的革新者面目出现时,今天,已经非常强势而又持续强调一体化消费体验的苹果是否也在逐步成为另外一个老大哥?
乔布斯的故事,不是一个励志故事,只是说明一名创新者的成功,除了天才,恰好的时代土壤也是培育时代英雄所不可或缺的。当然,乔布斯的专注、执着以至于偏执、商业及艺术上的触觉,使他达到的许多人无法达到的高度。
本书的最后一章有那么一段话来自乔布斯:“我的动力是什么?我想大多数创造者都想为我们得以利用前人取得的成就表达感激。……我们很多人想回馈社会,在这股洪流中再添上一笔。这是用我们的专长来表达的唯一方式……我们试图用我们仅有的天分去表达我们深层的感受,去表达我们对前人所有贡献的感激,去为这股洪流加上点什么。那就是推动我的力量。”,这一段为整个乔布斯的人生故事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注脚。

快速把我的心得写一下
这本书很有看的价值
研究产业 研究创意 或是社会改革有兴趣的都可以看
我看完这本书觉得这本书可以看到几个重点
1.电脑大时代。
2.创意产业的奇特转移政权方式
3.捕鱼攻略
4.吃素的都是大魔王。
1.电脑大时代。
由於steve jobs是身处矽谷
当时的嬉皮文化与身心灵宗教(佛 禅 灵修)流行
造成的开放时代
可以看到他们的开放教育
产业百家争鸣的方式
这个有兴趣的人读来自有个中滋味
就略
对政治社经有兴趣的人可以研读
整个当下的文化结构 对于美国大时代的影响
2.创意产业的奇特转移政权方式
我认为看完这本书後
最震惊我的一个发现
以及 我想其他人 应该看到但是无法明确指出来的一件事情
就是这一点:
Steve Jobs的崛起
不是偶然
而是一整个创意产业寻找接班人的必然
并且这真的是一种非常特殊的交班方式
全录 迪士尼 音乐界
选择了Steve Jobs作为执行他们企业创意精神的执行长
这就像是时尚界 找了卡尔拉格斐当了他们的代言
(卡尔是好几家法国老牌的创意总监)
首先是创意企业遇到了瓶颈:
(其实所有的企业都会有瓶颈 创意产业瓶颈很容易 因为创意菁英少)
全录上世纪50年代崛起後
过了二十年 领导层老化以及新的领导不利
遇到了真正的瓶颈
有创意技术金矿 但是无法再以全录的文化
保持他们的创意领先地位
其实这就是创意领导者/执行者的缺乏
大家都说苹果与微软都是偷了全录
当然贾布斯也没否认
可是
可是从这本传记的仔细描述可以知道
全录的高层领导者洞见了他们的问题
因此苹果要求参观技术的时候
全录的技术人员当然是层层防护把关
技术人员尽量的保密防谍
但是另我惊讶的 最后的结果竟然是
"高层指示下令" 尽情展示 让苹果全都参观
虽然是有股票交换
但是这个惊讶的事实就是
其实
全录就是把他的命根子交棒给苹果了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迪士尼
他们在老迪士尼走後
就缺乏生龙活虎热爱与有创意的领导者
新的领导人 没有远见
真的以为这样的百年企业 目标是赚钱第一
迪士尼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与皮克斯合作后
高层确了解到一件事情
过去十年的迪士尼的最好产品都是皮克斯出的
一旦并购谈判重启
当初被解除的执行总裁还是坚持犀利的指出与反对
皮克斯没有这个价值
可是迪士尼高层却坚决的作出破天荒作出决定
完全没有一般的商业常识
非常有爱/宠爱般的大肆收买皮克斯
并让贾布斯当上最大股东
皮克斯的领导人也当了迪士尼动画的领导
因为
迪士尼的问题就是创新力再过去的领导者凋零之后
接班无力的问题
所以 他们直接选了皮克斯
当做迪士尼的未来接班人
再说
就是最近的音乐界革命
虽然阴错阳差
但是賈布斯的itune解决了
所有音乐公司 各自为政 音乐人 技术等的问题
音乐公司面对时代潮流 选择了与贾布斯合作
这三个看似苹果大获全胜故事
却让我全身起鸡皮疙瘩
这跟症痣的改朝换代有没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呢??
随著年纪渐长
对企业的周期与领导者的重要性越有体悟
虽然强调团队合作 和平 民主的今日
我们不得不承认
企业的周期成败其实是靠者有效领导者的生命而定
因此高层如何选择有效领导人
以及有时候真的就是不得已
或者根本很难找到合适接班人选
因此就会有企业的没落
好运的 称久点会有新领导者再这家公司出现
但是 这个风险很大
并且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这么幸运
这也是我们常见到大公司没落的原因
在这个有趣的苹果现象之后
更有趣的是我发现 原来其实不管如何
所谓的高层真的存在
真的有关心与洞见了解公司与世界走向的谘询高层存在
而苹果 就是他们寻找的结果
他们以这种方式延续他们的获利 与他们的创意精神
因为 人生到后来 钱不是最重要的
是让自己企业成功的那个梦
公司的延续有时是为了养老以及情义养活人民
但是能够延续著他们曾经最美的年轻的梦的
只有有梦的领导者
所以他们找到了苹果
而Steve Jobs没有让他们失望
他们还是仍然当个默默无名的高层
但是
真正推动这个产业的
原来有背后这么大个篇幅
是我看这本书
看到的有趣故事
分享给你们。
其他
3.捕鱼攻略
4.吃素的都是大魔王。
你们认识双鱼座 以及吃素的人
就会拼命点头了
==
其他这本书有翻译的问题 以及有个章节很怪
p216 最后句文法不对
另外还其他篇幅地方
翻译的很怪
当初没做记号 就找不到了 也觉得没有重看的必要
另外
p420第一段提到艾米里欧的糗态
可是如果对回去前面大会照片
会发现穿著鲜艳运动服的好像是沃兹尼克。。。。。
作者可能考据不够详确
anyway
Steve 就是一个双鱼大魔王。
==
还有
有人竟然会好奇"现实扭曲力场"怎么做到的??
嘿
你很幸运 ,你没认识双鱼座。

我随便这么一写,你们就请随便这么一看吧,千万别太较真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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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一篇书评,而是一点牢骚。
韩寒的杂文好看,那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要说它好,那还得三思后行。细看文中的观点,其实无论是逻辑上还是深度上,都属于最最简单易懂的那一种,正是因为它的简单易懂,才能引起大家的共鸣。韩寒被称为“80后的精神领袖”,这一点已然很可悲,精神领袖,那都是上个世纪的事了,80后很没精神吗?那还需要领袖干什么?
现在的勇士,不是敢于批评国家的那些人,而是敢于表扬国家的那些人。批评国家太简单了,随便说说就能引来群众的纷纷赞许。有多少人喜欢AVV是因为他反ZF的?又有多少人知道AVV他爹是作协副主席?类鸟巢做的怎样?类几亿颗陶瓷瓜子又有什么艺术价值?韩寒也是如此,如果有一天韩寒说了几句好话,是不是就会有很多人失望的说:“韩寒变了,被国家招安了。”
就像这本书的名字《青春》一样,国家,是一个巨大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你说它好吧,物价那么高官员那么腐败执法那么多漏洞每年那么多冤假错案;但你说它不好吧,起码我和我周围的一大群人,每天都能吃饱穿暖还有闲工夫上网发发牢骚码码字。
韩寒很精明,尽管他的杂文多半是对社会现状的讽刺,但他打打哈哈说说笑却从来都不当真、不愤怒。他说该说的话,赚该赚的钱,但是对于另外的也是核心的那一些,却只字不提。他改变不了什么,正如书里写的,他只是在一个又痛又痒的世界里写点不痛不痒的文字,当那些漏洞百出的逻辑被放在台面上,我们看的义愤填膺,但国家依然手捧热茶笑而不语。《需要真相,还是需要符合需要的真相》这个标题起的好,说的不仅仅是新闻媒体,也在说我们自己。
现在的这个社会,总归饿不死人,国家的问题,其实根本就不关我们这些屁民的事,我们的声音和意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时间,有了时间,我们会适应一切。
中国令我失望的地方在于,在很多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毫无办法的状态,就好像一个悍妇踩了你的脚却对你破口大骂一样,你只能自己安慰自己说声没关系。在这里,你被人欺负了,想找回公道,却发现自己毫无办法。告官呗,老爷头上有青天啊,但是告官你得有钱啊,诉讼费律师费,完了索赔还要分账啊。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你有钱,也就不会被欺负了。那你打他啊,文的不行就来武的啊,但是你自己问问自己,你胳膊够粗吗?比他粗?可是人家有钱啊,你的胳膊再粗也粗不过人民币吧。一番纠结之后,你发现自己毫无办法,只能华丽转身,勉强给自己留点尊严。《倒钩案》后面的那个当事人谈话附录,看得人一头恼火。不讲理,就是不讲理,因为他们就是理。关键是别人不讲理,你还得和自己说没关系,那可就憋屈了。我们喜欢韩寒,很简单,就是因为他讲理,而且讲得简单易懂,妇孺皆知,但是,讲理有个啥用呢?所以还是那句话,我们讲理或者不讲理,对这个国家来说,一点都不重要。
这里我又要说AVV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要提AVV,可能是因为我真的对他很不爽。AVV在博客里说:“DANG无限度的考验人民,网上被绿,教育被忽悠,读报被骗,喝奶有毒,失业该死,公车被炸,土地被抢,房屋被拆,幼儿被卖,矿工被埋,少女被奸……强奸被抓住了,就说是FAN华;孩子压死了,问房子质量也是FAN华;食品中毒被曝光了是FAN华……”然后他大发感慨说道:“谁要不FAN华,那还是人吗!”前面说的那些,这他妈根本就是全世界的“DANG”都存在的问题好吗,少女被奸也怪DANG?如果DANG只有一次躺着中枪的机会,那就是这一次。后面说的那些“被FAN华”的排比,是谁说的?在哪个案件里说的?有什么新闻报道吗?没图没真相你说个JB?
我以前觉得韩寒和AVV像,因为他们都爱说坏话,说些大家喜闻乐见的坏话,搏出位还是搏关注,目的不得而知。但现在我觉得韩寒修成正果(起码是往那方面去了)而AVV走火入魔了。曾经人们给韩寒贴的桀骜不驯特立独行的标签,现在他用他的言行将它们全部撕下。他的成熟在文字中是显而易见的,更冷静,更清醒,更中立。以前他老爱和人打笔战,牙尖嘴利一副得理不饶人的德行,然后我们看见他道歉了,收回成见了,甚至跟人家合作了,关系还挺不错,这样就很好。一个成熟的人,就是得敢于推翻曾经的自己,不管他是普通文艺还是二逼,过去的就过去了,未来还在继续,只要韩寒还在出书,我就还会看,这已经是一个作者和一个读者之间能够建立的,最完美的关系了。

夜读韩寒《青春》,虽是新书,多是旧文。无奈,依然心甘情愿的很喜欢!
看了下目录,都似曾相识。都说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也是检验文章的最高标准。那些旧文所长折射的观点,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依然闪烁光芒。
书名为《青春》,内容实在青春不起来,难道我们的青春注定残酷?开篇即为韩寒写他朋友的,感觉如同写的是自己。苦逼的青春,活的一点都不潇洒。在被美化的“青春雨季花季”里,有谁在乎过自己的青春?懵懂的青春在弱智的教育中流逝,回忆起来只有残渣余孽。人如同蜗牛,生下来,就背上了重重的壳,开始壳里放着课本,后来壳里放着工作,再后来,老婆、孩子、房子都装进了壳里,真够痛苦的。
末尾一篇,是写韩寒母校的。就算母校是一个恶毒的“后妈”,在镀上岁月的金光后,也会找到妈的温暖的。记得某次回初中母校,虽然是物是人非,依然情绪满怀。竟然怀念起那个收了我黄书,罚我写检查的叫刘冰的老师来,怀念起那个拿着板凳腿把手打肿的小野来,怀念起那个长得好看有小孩的英语老师来,真贱。老师打你骂你,总有一个共同的理由,为了你好。多年后,发现这个理由竟然是定律,哎!
还有一篇,讲常识的。大意说互联网十年,该启蒙的早就开窍了,依然装疯卖傻的都是参杂利益的。反观今日微博乱象,左派右派、五毛美分……争的是头破血流,你死我活。还有孔庆东、吴法天、司马南、染香、凤姐等活跃分子,无外乎名利也!常识谁不知道?罔顾常识,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甘为权贵爪牙。还不是孟子所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读韩寒的文章,有个不好的习惯,老想拿支笔画来画去。看到所谓的警句就画下来,以示强调。关灯合书,一觉醒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忘的总是比记的快。好像在那里看到过,说我们是一个健忘的名族。说的很有道理,不是故意要忘记,而是真的忘记了。就像韩寒在这本《青春》一样,里面的文章在博客上看过了,有的还保存下来了。但再看,感觉还是挺新的。
青春,多么诱人的一个词啊!可惜,那辆校车上死去的18个小孩,再也没有了他们的青春。我怀念我的青春,那些记忆的零碎片段:远远地望着女老师晒在外面的粉红色内裤随风飘荡,却不敢走过去帮她捡起来挂在晾衣架上……
青春,有过多少懦弱,就有过多少疯狂。

第一部,重口味,直观刺激。
第二部,情节刺激不减,社会性增加。
第三部,在前两部的基础上,加入了作者的思考,也引人思考,很真诚。
第四部,未出,希望有更多更深厚的思想观点
很少对现当代中国小说读得那么带感,决定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

首先:专注一件产品
其次:通过强大的意念克服种种障碍
最后:把那一件产品做到忠于它本身的极致简单
把这件产品完成后,记得重生自己,彻底改变,然后循环1~3点!

读完中译文,依然有不少没想明白的地方。例如,对于乔布斯的童年,始终只是得到一个模糊的印象。或许乔布斯没让作者弄清楚,所以只是给力一个总体的描述。不过,也有不少印象深刻的地方。除了乔布斯的刻薄、喜怒无常和反复(在他偏执的“二元论”里,恐怕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天才),便是其之爱哭。之前和菜头老师有发过一条统计的微博,可谓不夸张。
对于专注与减法,乔布斯确实给人以很大的震撼与启发,以至于让人不得不考虑到有限的时间之内该做些什么样的东西,去求改变。虽然只是一时得到的思想激荡。这也是个人感觉最有价值的地方。
科技与人文,是乔布斯多次PPT演讲结尾中经常强调的理念。我想其中的人文,呈现上,无非是一种极简主义在科技上的应用(当然,无以伦比的产品质量是前提)。讨论了一通“中国出不了乔布斯”,正如谢文所说的“中国出不了Facebook”一样,或许可以说,他是一种美国电子消费品文化的代表符号,成长发轫于此文化,而又延伸引领了此文化。
最后,就是这次简体中译本的出版自身,应该改变了一些东西。虽然翻译说不上足够的“达雅”,但是凭借苹果一直以来形成的高端品质路线,原价68元的书统一卖51元,并采取了惯用的订购策略(搞得有点卖期货的感觉)。书没打多少折,却吸引了足够多的眼球,连卖衣服的网店都出来大打广告,以沾一把光。不由得感叹:所谓的牛人,死后的一本传记,也能够既刷你的卡,又刷你的屏!

56万字,终于读完了。。。曾几何时,我也和乔布斯一样是个完美主义者,对我所做的事尽力做的最好,可是慢慢的惰性蚕食了我的热情,我不再对自己严格要求,但乔帮主却将这份热情保持了一生,这就是一个注定会成功的人和一个不知道自己以后会不会成功的人之间最大的差别。。。

下载书籍后搜“富士康”,找到0项。我认为,对于乔布斯的传记,如果里面没有提到富士康,那么这本传记,即使不能说是不真实的,也至少是不全面的。乔布斯不是一个企业家,只是一个精通产品设计开拓市场进行营销的精明商人。企业家赚了钱后都会回馈社会,而商人则是为了利益最大化。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知道,苹果是富士康的大客户,富士康的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却买不起半台他自己亲手组装的iphone。从一来个商人的角度来说,乔布斯也没什么错,他做的也不是什么犯法的事。对乔布斯,我无法评价太多,我了解的太少,我也无法心平气静的使用苹果的产品。只是在这里补充一些我所知道的事情

多年来,乔布斯都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很少的剖析文章,他究竟是个啥以及他对苹果施于的魔法,外间基于间接信息的猜测和炒作多于基于事实的报道。带着好奇阅读了这本他本人授权的传记,看完后,整体对乔布斯的感觉负面更多,慢慢梳理:
作者及书:
作者来头不小又有乔布斯的授权,从文章内容看出来他下功夫采访了不少人,这种多维描述下的乔布斯,立体而真实,至少我认为作者瞎编的可能性极小,如果要说有什么偏颇的话,倒是担心作者为了避免落入献媚乔布斯的状态,有点过份强调他的负面性格,比如每翻几十页就能看到老乔哭一把,象个泪腺和大脑有太多神经链接的人,作者反复念他的种种怪癖,让你觉得稍微唠叨。也许,乔布斯比我们都更应该看这本书,他会气活过来。
这本书另外一个遗憾是对乔布斯的技术及商业决策的分析还不够,对于反复成功人,我们自然很关注他出牌的手法,也许只有阅读了那些重要会议的会议记要并和同时代的其他ceo的决策做横向对比才能看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但这应该是MBA教材的内容,而不是传记该重点着墨的地方。
下面是阅读后我感兴趣的关键词:
生父:
外面传他是因为对生父有怨,所以至死不见,看了这本传记才晓得乔布斯对生父没那么多怨,当初寻找生父母就只是出于好奇,他的养父母对他很够意思,亲情他不缺。后来通过胞妹知道了生父的各种情况后,对生父就不再感冒,再来是怕生父给自己找麻烦(他那时已经是江湖上如雷贯耳的人物),所以就不了了了。
肄业及求仙:
之前我觉得乔布斯是非常独特的人,他确实也算特立独行,但没想象中那么独特,他求学那几年,里德学院有三分之一的学生肄业,60年代学生的左倾和叛逆虽然已经逐渐收尾,乔布斯这批学生还是赶了个尾巴,算是美国的红小兵,当时的学生没吸大麻可能反而独特吧,乔布斯吸食迷幻药,追求东方神秘主义的启迪,都是那个年代比较时髦的事情,如果要说独特,就是其他人青春期玩票玩玩就算了,乔布斯却把其中的某些元素保留终身,比如严格的素食、打禅、至死不渝的叛逆,一般来说混到江湖至尊的地位后都会表现出对规矩的尊重以及某种豁达,乔布斯似乎很怕自己不再显得叛逆,他的某些行为像是为了叛逆而叛逆,比如坚持不挂车牌(他自己的解释是怕被跟踪)。
迷幻药:
以前看过一篇对迷幻药功效的解释,说迷幻药能触及人的心灵深处,让你对周遭世界更有爱,愤怒、不满、哀怨会减少,而且这种影响是持久的,看了这书又进一步印证了迷幻药可能是个好东东,乔布斯并未因服用迷幻药而改变他暴躁的性格(他的性格太强大了),但对他灵感的提升是有帮助的,至少他本人是反复强调过这点,并将之作为Windows为何如此没品的一种解释:比尔没吸食过迷幻药。
固执:
上一段提到他把青年时代(70年代初)习得的某些特质固化了一生,是很坚持的人,坚持,也可以说是固执,这种固执是双刃剑,固执,让他无论业界如何发展,都坚持端到端的用户体验;固执,让他拽着技术工程师连滚带爬的满足不断提升的设计需求;同样是固执,让他一再拒绝手术,最后终于莫可奈何的接受手术时,癌症已经扩散。
控制欲:
整本书都在强调乔布斯的控制欲,控制欲的另外一个说法就是权力欲,乔布斯的对自己的权利抓得很紧,最初沃兹的父亲认为沃兹的贡献大,对乔布斯分一半股份不满,乔布斯是连哭带闹的保住了自己的利益;之后深度介入丽莎和mac的产品开发,对自己控制的项目管得特细,对不是自己的项目毫不犹豫地打压,不是个顾大局的人,这也是导致85年被逐出苹果的原因之一,就传记对85事件的描述而言,乔布斯是整个事件中唯一的神经病,他终身野心勃勃但年轻时手法又不够成熟,几乎是赤裸裸的要赶走他请来的ceo,时任ceo斯卡利其实是不想和他冲突的,但作为一个正常的管理者肯定无法忍受他在公司搞分裂,而且董事会不仅站在斯卡利这边甚至就是董事会给这个ceo压力,让他管住乔布斯而不是放任他,这种情况下斯卡利才不得不架空乔布斯,即便如此也不希望乔布斯离开苹果,乔布斯又哭又闹还很幼稚的搞政变,结果他的商业教父马库里都看不下去没站他这边,事后他的老战友,苹果的共同创始人沃兹也指责他,可说是众叛亲离。被架空后人家也没赶他走,他自己闲不住走了,而且拉了一帮骨干去做和苹果竞争的电脑,结果被苹果告上法庭,他爱苹果吗?他爱操盘、爱坐庄。捎带说说这个斯卡利,因为乔布斯走后苹果每况愈下(主要是和微软的竞争势头上,不是收入上,收入上斯卡利执政期间苹果收入不断攀高),后来又灰溜溜的离开苹果了,所以媒体没给他好脸色,即便这本传记的作者也没给他好的描述,书中的斯卡利是一个没什么主意,急于取悦他人尤其是取悦乔布斯的人,哎,君子成人之美反而成弱点了。斯卡利致命的问题是他不懂pc行业,在百事打磨的营销经验虽然是可以迁移的,但pc行业进化太快,有很多决策需要有技术背景才能想清楚,这点上pc的原住民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就要好很多,斯卡利不是无能,是不幸。
文青、愤青:
这本书之前我只大致了解他的很多技术和商业决策,对他的文艺范儿了解不多,看了书才知道他是个至死不渝的文青和愤青,通常年轻人都会痴迷于时下流行的音乐,也会表现出某些对社会主流的叛逆和愤怒,但随着年龄的增大,心态会平和,很多事都会看淡,乔布斯可不同,他对鲍勃迪伦和披头士的热爱至死不渝,对周遭人和事的脾气也没有随着年龄而改变,他的脾气和叛逆没有因重大疾病而改变,没有因禅修和冥想而改变,我甚至认为他已经把这种特性视为特权,或者根本就是某种强迫症吧。
艺术家:
乔布斯走后,很多人给他留言都是“感谢你,乔布斯”,很多人感谢他给社会带来这么美好的产品,乔布斯也常常发表言论表达他对用户体验负责的态度,看了这本书后我有另外的看法,艺术家是从来不会想着大众的,试想莫扎特在谱曲时会想维也纳市民会喜欢这样吗?宫廷的官员会喜欢那样吗?不会的,没有艺术家在创作的时候老惦记着人民,他们只关注自己的喜好,他们从事创作的原因是:
l 创作过程让他们很舒服;
l 他们也不擅长其他工作;
l 创作的结果让他们自己很兴奋;
整个过程就跟其他人无关,至于被资助人欣赏,引发公众的狂热那是副产品。乔布斯和他的工业设计师艾弗就是这样,艾弗这段时间喜欢某种聚乙烯材料,全世界的苹果用户就用这种材料,过一阵他喜欢铝材了就全是铝材,现在喜欢玻璃了就大用玻璃,用户得跟着设计师的感觉走,如同时装行业。乔布斯那种为用户体验负责的说法应该加上一个注释,这个用户就是乔布斯。真正惦记着用户的是那些乔布斯看不起的商人公司,他们猜测用户的喜好,取悦用户,最终当然图的是用户的钱袋,苹果作为有艺术气息的公司考虑的是取悦自己,再用赚来的钱持续取悦自己,境界是有所不同,不过呢,用户也别自作多情,你要做的就是选择合适的,以愉悦自己。
专注:
这本书中反复提到了乔布斯的一种行为特性,那就是专注,他很容易聚焦到很具体的事情上,就书中所言基本是产品外观方面,一旦聚焦,其他事情于他而言就不存在了,这也是跟他谈恋爱的女人苦恼的事情,当乔布斯专注于她们,就是赤道,一旦专注于其他事情,对她们就是极地。书中提到了很多他对细节令人发指的挑剔,我总感觉那就是一种强迫症,作者本人也在书的很后面一章干脆就直白了,那就是强迫症。他会对专卖店地板的颜色挑剔,对界面上的一点点像素差别挑剔,在产品发布前他总会推倒重来,他要把这种反复和犹豫统统抒发出来,我真的不认为这是出于对用户的细心,这就是在释放强迫症,反复,无休止的反复,反复够了就对了。艺术家是不是都要这样才能出杰作?我不知道。
私生女:
之前经常能看到把乔布斯描绘为混蛋的文章,其中一个最标志性的事件就是对私生女不管不顾,他本人也在这本传记中表达了悔恨,这件事我反而觉得没那么严重,可以理解,书中提到他和高中女友分分合合很久了,彼此实际上已经不算男女朋友关系,至少乔布斯就没把对方视为女友,女的当时也有男友,那个年代性解放还没彻底收场,搞搞就那么回事,结果女的怀上了,自由放任成性的乔布斯根本就没觉得这事跟自己有啥关系,亲子鉴定后才付钱养女儿,男性对子代的感情是需要培养的,他都没机会去培养这种感情,加上又年轻事业正忙,这事儿就彻底疏忽了,直到女儿很大他才接纳她,而且是她妈混得太烂没法带的情况下。
双重标准:
乔布斯即便早晚打禅冥想,也很少反省自己的某些逻辑体系,别人指责他窃取施乐实验室的图形界面成果,他用毕加索的话回敬“好的艺术家模仿,伟大的艺术家剽窃”,他声称自己就是在厚颜无耻的剽窃,这里需要注明的是毕加索所谓的剽窃是指抓住别人成功的精髓,而不是干巴巴的模仿。你先一步看到施乐的成果,微软到你的堂子才看到施乐的成果,比尔和你一样精通pc行业,他发展Windows有什么不妥吗?谷歌也一样,他们充其量也就是乔布斯所谓的好的艺术家,后来乔布斯也是在微软的地界找到ipad的灵感(乔布斯参加一个微软工程师的生日聚会看到table pc的原型,比尔当时也在,感觉不安但也没有阻止呱呱呱的那个寿星,比尔的保密意识比乔布斯那不是差一星半点),比尔只是不安,并没有指责苹果。
至于谷歌发展android是人家本身的战略使然,android后来确实也是看到iphone后才转型成现在这个样子,乔布斯的反应是咬牙切齿,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他对传记作者说他愿意用全部苹果的现金储备去纠正这个错误(意指搞死模仿iphone的安卓),这固然有乔布斯一贯的气呼呼的语言风格,但联想到当年他回归苹果时,他的密友甲骨文老总拉里要恶意收购苹果以便乔布斯登上ceo宝座,你就不得不对最近甲骨文就java知识产权问题折磨谷歌作出另外的揣测。
还有一件趣事,乔布斯刚去世时,谷歌ceo发推文说一个月前和老乔有会面,老乔像个慈祥的长者给他这个新上任的ceo很多建议,让人觉得乔布斯在生命的尽头已然变身为一个其言也善的宽宏豁达的老人,传记中才知道事情是这样的:谷歌ceo以自己新上任需要向乔布斯讨教为由,要登门拜访乔以缓和两个公司紧张的关系,乔布斯的第一反应是“去你妈的”,后来转而一想自己早年受到硅谷长者很多恩惠,也就同意跟他聊聊。
沃兹离开苹果后,乔布斯不让苹果的御用设计团队“青蛙设计公司”给沃兹服务,而自己离开后依然找青蛙设计为其next电脑做设计,丝毫没有心理上的困扰。
肝火:
乔布斯的肝火真的很旺,看这本书你甚至会很吃惊,即便切除了肝脏,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一回公司依旧开骂,控制欲丝毫不减,这么不要命的忙了一天,他的感觉是很高兴很舒坦,哎,性格太强悍了。
关于钱:
早年追求心灵之路让乔布斯对金钱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他声称不会让金钱毁了他的生活,具体就是物质上简单化,不大手大脚花钱享受,他基本上做到了。救活苹果后他没客气向董事会要了湾流飞机,如果说这是为了出行的效率那还说得过,就要撒手人寰前他又为他新打造的游艇激动起来,再看看他超豪华的顶尖医疗团队,金钱和名望好东东啊。
乔夫人:
乔布斯一贯对自己的私人生活保护得很好,有了这本书才首次窥见到他私生活有趣的地方,他的夫人鲍威尔声称当初是因为朋友要去的原因才去听乔布斯在斯坦福的演讲,后面没位子了才豁然去坐第一排,结果乔布斯就在旁边坐等演讲开始,他们聊上了然后有了后面的故事,鲍威尔声称之前搞混了演讲人是谁,她还以为是比尔盖茨呢,她说那时在next的乔布斯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她的室友说她收集了不少乔布斯的报道,我想作为商科的学生对商界名人也不至于混淆成这样,而且说她曾经对室友表达过坚信自己会遇到乔布斯,对于这种罗生门的局面,我更相信鲍威尔是知道他的,而且对他先有好感,坐第一排他旁边也不是碰巧,江青当年也在主席演讲时坐第一排认真笔记,我相信她们倒未必有明确的预谋,不过呢,女人在这种事情上总是要给自己一个上进的机会嘛。
Next:
我们已经知道乔布斯在next发展了一套操作系统,后来这套操作系统成了他返回苹果的敲门砖,并成为今天macos x及ios的基础,遗憾的是这本传记没有道出乔布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我只从其他报道中知道乔布斯在施乐实验室不仅偷了图形用户界面,还抓取了当时还很先进的面向对象技术,面向对象技术加上用微内核技术改造的unix成为nextstep的技术骨架。乔布斯在其中的决策过程依然成谜。尤其是考虑到他有较强的硬件修养和较弱的软件视野的情况下。在next的头两年,乔布斯烧钱设计公司图标(这个图标我个人认为很烂,反映了乔布斯对艺术名流的盲目崇拜),还主持设计了他倾心的立方体电脑机箱,修了漂亮的工厂,啥也没造出来,很二,过了好几年才卖出几万台电脑,生意惨淡,只得关闭硬件制造,专心搞操作系统,你看,乔布斯当时很有钱,脑子依然聪明,激情更高了(因为可以掌控一切),在苹果也操练了一套营销手段,发布会搞得轰轰烈烈,一样没戏,说明啥呢,失去了机遇,其他的都是白搭。
现实扭曲力场:
这是书中经常出现的一个关键词,表明乔布斯有着魔鬼般的魅力,这个单词很物理学,说明白点就是先忽悠自己,然后让自己真诚而坚定的忽悠别人。通篇下来,也没感觉他有什么说服人的绝招,如果有的话那就是死缠烂打,乔布斯有一种我很羡慕的特质,不少人在接触陌生人尤其是对方地位比自己高,都会有出于自尊的害羞,会权衡半天,乔布斯毫无这方面的困扰,有时他搞定了,比如12岁给惠普创始人电话要零件,更多时候则是把人家搞得不胜其烦,只有一口回绝他,比如早年他澡都不洗就去找人给苹果投资,后来是大言不惭的要苹果董事帮他重返苹果做ceo。他的“老朋友”比尔盖茨就这一特性有不失礼貌的刻薄评价,每次听到乔布斯胡诌,比尔会说“他只是陷入了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
回归苹果之路:
乔布斯人生最华丽的篇章就是他回归苹果、拯救并做大苹果。这本书里道出了回归之路并不平坦,也不是必然,是乔布斯自己争取的。回归前两年乔布斯的next已经有点玩不转了,那时苹果也混的霉,所以乔布斯一厢情愿的要求当时的董事后来的ceo阿梅里奥帮他重返苹果做ceo,人家没搭理他,97年,双方其实都是命悬一线,苹果急需一个现成的操作系统,自己已经没时间慢慢开发新的了,乔布斯的皮克斯虽然已经开始风光,但next还是不行,说来是各取所需,有合作的基础,但苹果当时还可以选择微软的NT和Be os 。
这个Beos要插播一下,有点意思,其创始人吉尔和乔布斯一样狂妄自大,他和乔布斯很像张国焘和毛,两人本质相同,必然在江湖上彼此不容,最初他是苹果法国分部经理,当年乔布斯要训他,他拧着乔布斯的衣领吼回去,没虚。后来85年他被管理层从法国搬回来就是要接手乔布斯的职权,乔布斯居然在政变前傻乎乎的给他说了自己的计划,他当然要告密啊,乔布斯一生都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其实是乔自己太傻怨不得人,后来吉尔这个野心家也没一直在苹果混下去,吸取了苹果的养分后他也飞了,拉苹果的干将搞be os,97年苹果是看好beos的,但吉尔螳螂捕蝉,不知道乔布斯也在后面窥探着,以为自己吃定苹果了,开价太高,吓退了苹果,苹果只得转而选择作为备用的乔布斯的next,这样才有后来王子复仇的故事。
回归后乔布斯拿出权斗手腕赶走了阿梅里奥,当董事会要乔布斯做临时ceo时,乔布斯又摆出自己一贯的决策前强迫症,反复犹豫起来,最终当然是要去履职的,他不就一直观想着这个位置吗,21年呢。
操纵媒体:
一直以来都有这种感觉:mac世界很热闹,媒体喜欢炒作苹果,而且正面的报道远多于负面,假定媒体是明察秋毫和公正的话,那就说明苹果真的厉害,可是看了这本书你会感觉苹果的声威是媒体和自身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言论自由的世界里,操盘的人都需要和媒体周旋,乔布斯清楚媒体的重要性,深谙周旋之道,总结来说,就是在苹果强势的时候通过提供独家报道等手段让自己周围围绕一圈很粉他的记者,在弱势的时候,比如97年,乔布斯则运用他惯常的死缠烂打,纠缠一些明星记者,让他们改变对苹果的负面印象,一个大公司ceo,不厌其烦的在电话里给某个记者讲解苹果产品的使用方法及其他优异品质,真的很用功啊。
骄傲的广告团队
乔布斯非常自豪他的御用广告团队,媒体也津津乐道他们在1984年推出的那个“1984不再是《1984》”和乔布斯回归后的“Think different”,书中的乔布斯对外观设计、产品发布及广告内容极度关注,我甚至怀疑他还有没有时间关注技术。苹果的广告我也算看了不少,老实说,真没觉得有好哪样,有点小煽情有点自以为是,那种幻想多多的小资调门,这跟他们的成功有因果联系吗?不知道,总之无法科学的证明,广告业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玄得很。
树立敌人:
乔布斯喜欢给自己和自己的公司找敌人,从苹果最初的总裁、IBM公司一路下来到最近的谷歌,其实商业世界竞争是常态,让他不爽的人和公司都只是做他们该做的正常的事情,通常成熟一些的领袖应该能接受,而不是愤怒,乔布斯倒不是成熟与否的问题,他喜欢有敌人的状态,这让他和他的公司充满斗志,他喜欢他那一代人青春期愤怒的心理体验。
刻薄:
乔布斯对比他笨的人很刻薄、粗暴,对聪明的人(所谓聪明就是比他聪明),尤其是艺术类的人才,很尊重,甚至有点盲目。对技术类的天才他喜欢用激情去鞭策他们,对艺术类的天才则是迁就和放纵,他这样做也对,至少保障了他团队的质量,对于狂厥突进的公司,顶级人才太关键了。乔布斯驭人有自己的一套,我纳闷他那么粗暴,人家聪明又自尊凭什么给他卖命?别说,聪明绝顶的人,还是喜欢被强人牵引着走,乔布斯的激情很强大,况且他还很善于运用金钱,97年公司奄奄一息的时候,他给公司的人才增加期权就非常明智,公司再苦,不能穷了人才。
周扒皮:
乔布斯经常对技术人才提交的作业看都不看就喝斥回去,他自己的解释是他们肯定还能做得更好,他本人也有狂热的干劲,经常深更半夜的还开会发邮件去驱赶员工努力,这让我想起周扒皮,此人为了让长工多干活,自己不辞辛劳的半夜起床到鸡圈扮鸡叫,原来剥削阶级也是这么的勤奋。
专利:
乔布斯走的时候,媒体说他有200多项专利,作为他辉煌人生的一个注脚,但你看了其中一些专利的内容,会觉得有点可笑,基本都是界面类的,比如iphone手机上移动滑块来解锁。我总觉得专利就该是那种在实验室里捣鼓半天,炸聋了耳朵,腐蚀了手指,做了成千上万次实验搞出的配方才是,这种界面布局、操作方式上的东西就免了吧,我知道我是观念落后才这么想,但不管怎样,这种在界面上的专利卡位战已经成了IT发展的一个阻碍因素。
决策效率:
苹果成功的一个因素被认为是乔布斯决策效率很高,这个我认同,虽然他喜欢把别人的想法据为己有,但这瑕不掩瑜,乔布斯因为对技术、设计、管理、营销、战略等信息掌握得很全面,和那些缺一门的ceo不同,他大脑内部就可以开公司高管全会,所以决策速度很快,而且对于好点子,他不会因为自己第一反应否定过,就文过饰非,他能够及时否定自己,采纳好的建议,并将之标识为本来就是自己的想法。
谈判:
皮克斯的核心人物为他的持续投资而感动而不是他的各种馊主意或什么管理,而最让他们敬佩的是乔的谈判能耐,相对于媒体夸奖他的其他功夫,我觉得谈判才真正是他的硬功夫,谈判也反应了他一贯的作风:利益上不退让,谈崩了也不撤退,死缠烂打,敢斗敢耗。案例:
l 为了从迪斯尼身上给皮克斯讨到“公道”,乔布斯可以耐心的等到迪斯尼更换ceo,即便皮克斯已经命悬一线;
l 苹果公司和乔布斯喜欢的披头士所属的苹果唱片周旋了30年,最终在乔去世前一年让披头士的音乐在itunes上销售;
l U2曾经和苹果合作推广ipod,一边是骄傲的音乐人,一边是乔布斯的苹果,必然有一番拉锯,不过这终究是一桩普通的合作谈判,最后时刻,乔布斯也没忘当着U2主唱波诺的面逐条梳理合同细节,真让波诺开了眼界,原来这么大公司的ceo还要抠这些细枝末节、本该由律师做的小事。
l 建设itunes时和各大唱片公司合纵连横,颇有当年秦朝和六国博弈的风范,乔布斯又拉又打,唱片公司根本就没法团结起来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
l 骄傲的中移动在苹果那里也碰了一鼻子灰,谈判拖了好几年,最近据说是有了结果,我想该是中移动让了很多利益吧。
远见:
乔是优秀的工程师,但并非如沃兹那样的天才工程师,所以过去我和其他大多数公众一样,认为他的成功是因为创新能力和远见,看了这本书,觉得他好像也没什么远见呃:
l 97年回归苹果,是他的权力欲望使然,而不是真的能预见苹果的腾飞,虽然他用独门绝技-现实扭曲力场给沮丧的员工打气,但他自己可是悄悄把苹果给他的股票折现了;
l mac的图形界面被一贯认为是乔布斯洞察到个人电脑未来形态的证据,但同样只瞄了几眼的盖茨也看出了这是未来,为什么施乐的老总门就看不出来呢,其实也不是什么远见不远见的问题,而是视角和信息构成不同,自然作出的判断也就不同了,只有pc世界的原住民才能最先洞察出pc发展的方向,pc世界的原住民也不是就乔布斯一个,盖茨也洞察出了,其他很多人也洞察出来了,在这一局中乔布斯值得肯定的是他疯狂的追求极致,驱赶着mac团队超水平发挥,压过了其他竞争者。图形界面方面,乔布斯一直很骄傲的是他的天才软件工程师开发出了可重叠的窗口,并对微软抄袭他们十分愤怒,这么多年用视窗,我还真没觉得窗口重叠有多么关键,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是打开应用就让它处于全屏吗?应用内部的子窗口也可以通过展开、折叠来管理,互相重叠真的那么带劲啊?
l 以后的历次路线斗争乔布斯也并非先知先觉,2001年他意识到电脑可以作为数字中枢,在他那个位置上会比一般人早些意识到并不神奇,而事实上一般的pc最终也自然而然的发展成了数字中枢;
l Itunes的出现是借鉴了网络盗版引发的潮流并利用了其对唱片公司造成的恐慌,乔自己曾经一度担心自己下手晚了。
l iphone倒是可以看出几分乔布斯的远见 不过这种远见不是他一早就要进军手机业,而是随着ipod的畅销,手机功能的提升,两种设备会发生碰撞,他意识到mp3功能会被手机收编,与其如此,不如自己进入手机业。多点触控的点子也是艾弗私下搞的,当然,发布会肯定是乔布斯的。
l 乔布斯ipad的点子最早来自比尔的table pc。比尔很技术流,他想用笔解放工程师,免去键盘操作的麻烦,这回是乔布斯偷了人家的灵感,他可一点歉意没有,而且觉得对方用笔很蠢,乔布斯改进了,提出只用手,这也是后来iphone和ipad的基础。
l Iphone的cpu本来因为乔布斯的私人关系要用intel的,结果是自己的天才工程师以辞职威胁,乔布斯才改用arm,intel方面的解释是因为价格谈不拢才告吹,总之这步关键棋没看到乔布斯的什么远见。
l App store作为苹果的一大创举,引无数庄家竟折腰,当初乔布斯是坚决反对app store的,他就不想让闲杂人等掺和进他的宝贝。是董事会软磨硬泡他才改主意。
真正算得上远见的是端到端一体化,因为这是他从apple机时代一直坚持到今天的策略,但如果远见是意指自己看到了大多数对手没看到,或者持不同的观点,而最后事实证明自己对了的话,那乔的端到端控制也不是基于远见,而是出于性格,他就不喜欢合作,也不喜欢用户自己去捣腾,他喜欢控制,他就要这样,反正就要这样,无论路是越走越宽还是越走越窄。电影“军火之王”中,尼古拉斯·凯奇的老婆问他“你为什么要贩卖军火!”这本身是一个从道德出发的责问,凯奇的回答是“我只会卖军火”。乔也一样,他这么做不是远见或者综合分析,他就是要这样做,这回,他做对了,这条路被历史证明是走得通的。
乔布斯的种种怪癖并不足以真正意义的伤害一家大公司,他的聪明和激情也不足以解释苹果的辉煌,看完这本书我想到一种解释,乔布斯有一些it圈子的人认为非常独特的手法:明星设计师主导、重视发布会的轰动效应、精于媒体造势、概念先行、高贵神秘、不打价格战、追求极端的品质、打造豪华、时髦的专卖店。但如果你把苹果看成消费电子界的路易威登,那就通顺了,他的所有手法都是这类时尚品牌的基本路数,并无任何新奇,极客们发展出来的现代IT业不擅长、没想到或者本能的排斥这些手法,才显得乔布斯的苹果卓尔不群。
人类从制作陶碗开始,就喜欢在陶器上画上花鸟虫鱼;从围织遮羞布开始,就喜欢用漂亮的羽毛装饰它,人类有这种心理需求,是我们天性的一部分,加上我们还容易受到舆论环境的影响,所以几乎每一个细分的消费类产品都有声威十足、美轮美奂的高端品牌,汽车、时装、化妆品、箱包等等。而且,具体一个市场能容纳不止一家高端品牌,足见空间是很大的。
消费电子的生态地形象个葫芦,上下有生存空间,中间反而小,当你处于中间状态时,你有两个突围方向,你可以削减成本、加快流通、打价格战,这是很多消费电子设备商惯常的手法,你也可以增加成本提高品质,大力造势让自己冲到另一个能级。乔布斯因其对品质强迫症一般的追求,效果上带领苹果闯入了一块无人与之争抢的金矿区,那些所谓的竞争对手其实应该只能算是和苹果有边界冲突,真正的竞争者是手法和目标客户都和苹果一样的公司,就像汽车业的奔驰和宝马、奢侈品界的香奈儿和芭宝瑞,但大到可以形成自己生态圈的电子设备商又和苹果玩法一样的公司几乎没有,以前索尼还勉强算,最近10年也已经渐行渐远。新崛起的有这种追求的公司还嫩了点,比如三星。
苹果的成功还需要提到中国,乔布斯回归苹果后正是中国开始变成世界工厂,开始盲目追求GDP的时代。传记中提到乔布斯曾经当面指责奥巴马让美国投资人在美国建厂太麻烦,他说“在中国建厂就非常方便”,我看了不太舒服,中国成什么了。正是借助生产彻底外包,苹果才能如此大赚。
作者的写作基调很现代,那就是用事实去表现一个真实的复杂的人,并且,这种复杂是可被理解的复杂。无形中去掉了过去媒体给他罩上的光环,把他还原成一个普通人,让人摇头又让人唏嘘感叹的人。
为什么一些人拥有超新星一般的光芒?我们是该去寻找证据来证明超新星的光芒呢,还是换个角度看看我们的观测系统是不是有些什么特性?人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这种部落时代形成的特性在今天全球化的时代依然如故,这就是问题。远古时代一个部落就百来号人,最棒的几个猎手就是大家喜欢、追捧的明星, 当社会扩大亿倍后,我们注意力并未跟着扩展,结合资讯的全球化,那些少数的幸运儿就成为了人类社会的超新星,虽然他们非常优秀,但他们的亮度和优秀程度并不成比例,这种亮度只反映了我们来自于石器时代的关注特性。

其实在现实扭曲力场里有关键的三点是非常认同,或许对于现实扭曲力场的概念太宏大,而让大家都有很多敬畏或者是臆想的空间,其实归结其本质很简单。实现的本质和特性如下:
1/不屈的意志
2/极富魅力的措辞
3/强烈的将想象转换为现实的热切渴望
基本上是基于如上三点达到了所谓的现实扭曲立场。
其实在市面上各种管理/励志书籍种多少对1/3点都会提到和做全力的说明和鼓动,但其实有个根本的原因没有提到,如上三点都是表象,根本在于乔对他所做事情的极致的爱,只有爱才是驱动现实扭曲出现的根本动因。
想想很早之前就有爱因斯坦在讲到相对论的时候提到,当你面对美妞的时候时间和空间已经被你扭曲了,这就是爱的根本,相信各位gg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当和妞在一起的时候 那山 那水 那狗 好像都有着不同的含义和蕴意,但其实当美妞消失的时候,山还是那个山/水还是那个水/狗还是那条狗。
所以重点在于爱,对所做事情的极致的爱,相信每个人如果对自己做的事或者其他云云都能达到这种境界,其实现实扭曲力场是不难做到的。

青春
我也有一个朋友,毕业之前也没什么追求。大一学的是茶学,觉得茶学没前途,于是大一期末考试发奋了一把,捞了比五千块钱的奖学金后转了专业到我们班。他告诉我他大一的时候是混校学生会的,在一次活动上见过我,夸我说话速度很快,跟飚RAP一样,风趣幽默的得到了他们部长的欣赏。我这人为人比较低调,不慕名利,但不免也有点装逼浮夸,总有那么点偶尔的会喜欢听到有人夸我,要是男的夸我,我就想跟他做朋友。要是女的夸我,是个美女的话,我就想她做我的女朋友。虽然这只是那时候的轻浮的想法,但当时我的确是这么做的。
我这位朋友来到我们班后,觉得我们班的人都很苦逼,没什么集体感,也没什么话题可以交流,再加上课程难,老师讲得烂,这些种种不适应导致他整天跟我一起翘课,抽烟,上网,喝酒,嗨歌,当然,偶尔钱多的时候也会一起去酒吧找个点蹲着,纯洁的看着跳钢管舞的妹子。
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天都是苦逼的,每天满课,晚上还要熄灯,上课上着就睡着了,晚上睡着睡着就醒来了。周末就更苦逼了,有妹子的就泡妹子去了,没妹子的都蹲在寝室打DOTA,就我们两个苦逼不知道改干什么。我跟他说:我觉得在城建呆久了真的会变成傻逼。他说,是哇,我也真么觉得。还不如回去学茶学。在这种涉及到思考人生的时候,我们总会默默的点根烟,抬头望着星星,抽完,熄灭,再点跟烟,抬头望着星星,抽完再熄灭,如此反复。所以在那个时候,我的烟亮特别大,多半是跟这家伙一起抑郁出来的。我也有提过,我说,我们这未免太堕落了吧。他说,那有啥办法,搞不进哇!搞不进哇!什么都搞不进哇!我反复的思考了一下,其实这不叫堕落,这是正处于对生活环境极度不适应,心里有想法无人交流的瓶颈,得借一些工具发泄,比如香烟,比如酒精。
通俗的说吧,就是什么都搞不进。或许在你们认为这种东西应该在大一的时候就会发生,可你们不知道我所在的大学大一跟大二大三大四是不在一个校区的。如果你是个长江大学的工科生,你会如实的感觉到,进了大二后才感觉真正进了大学。如果你是个很有思想的人而且是长江大学的学生的话,在那个时候你也会如实的感觉,一个班很难有几个人懂你的想法,理解你所说的话,看你所看的电影,喜欢你喜欢的东西。那些在高中随意就能得到的东西反而在这无法得到了,更何况是那些本来就低调的人儿更是如此。
后来,荷尔蒙在不正当的情况下分泌了。我们把这些原因归结与妹子。
每个周末,我们总在抱怨着没有妹子没有妹子。于是乎,在某一段时间里,他会带着我去西校区找他们院以前的妹子,我总想着毕竟园林园艺学院的男女比例均衡,那么大的院总有几个单身妹子,总有的几个单身妹子中也总会有一两个好看的,总有的一两个好看的妹子中也总有一个会欣赏我的。我只要稍微装装逼,谈谈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婚姻观 再加上我三寸不烂的舌头,总会掉到妹子。我在车上不停的YY着,直到我见到真相后才发现,好看的妹子是没有的,我这朋友认识的妹子不仅不好看而且不但是。唯一一个还不错的妹子要求竟然是跟我下跳棋。
无奈之下,我放弃了这种想法。虽然没什么收获,但作为回报,我也介绍了我所认识的妹子给他。偶尔会一起吃个饭,唱个歌之类的。可归根到底,介绍来认识的妹子,终究只是认识,那种认识无法就是见面打个招呼而已。而不是看着这个妹子长得漂亮就会像小时候YY妹子的裙摆地下会有什么,甚至想尽办法的交个朋友,深度认识,需找交配的机会。 这些吃个饭或者唱个歌的妹子,终究只是跑龙套的。她不曾牵过你的手,你也不曾摸过她的胸。也就像婚礼上的客人,带着红包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饭后就各回各家了。这就是为什么,去酒吧的时候,我从来都不会去勾搭妹子,只是一个人静静的喝点小酒。
后来的后来,在我的引导下,我的朋友打消了这些乱起八糟的念头,因为我有推荐给他了更能消磨时间的东西-----新浪微博。自从他玩微博后,粉丝数就一个劲的增加。不到几个月就破700上800到900准备破千了。我很震惊,感觉这是一项骄人的成绩。他却不以为然,觉得微博刷多的就没意思了,继续抽着各种烟。
再怎样的消遣生活,在学生年代都离不开期末考试。我记得有一门考试的时候,我把公式做成小炒夹到口袋里,考试的时候掉了,公式不记得就只能苦逼的坐在那儿慢慢的推。而我的朋友,更加牛逼,连公式都不带。我眼睁睁的看着他干坐了两个小时。心里无比愧疚,我说,是不是我害了你。他说,不是,随意,搞不进。
在这之后,我终于看上一个妹子,我的朋友也发觉我看上了这个妹子。很够意思的经常参与我们的活动,一起出去玩,说我的好话或者给我的好人卡加分。我觉得他很够意思,五一带他们去我家的时候,毫不吝啬的拿出一条水墨黄鹤楼直接搞起了。
后来的后来的后来的,我跟这个妹子修成了正果,在一起了。觉得之前的生活很操蛋,想了想前途,于是决定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了。暑假的时候,我带妹子回了家。妈妈跟我说,我记得你北邮(北京邮电大学)的朋友大一的时候找到了个不错的妹子,从此就发愤图强好好学习建设国家报销祖国了。你现在也没啥犹豫的了,自己看着办吧。
我也一直都把我那北邮的朋友当做榜样,于是乎,开始了有规律的日子。
我也把这告诉我了我的朋友,约他大三一起搞学习。
他说搞不进。把学费买了单反,开始玩摄影。
之初,我本以为,他玩多久就会放弃,早上我没见他上课,以为他又回到了当初的生活。可后来,每一天我去他的寝室的时候,都看到他在处理图片。他告诉我,每个晚上都弄到三四点无法睡觉。这样一坚持便是几个月。
大三后,我开始真正为未来奋斗了。。他依旧坚持着玩着自己的单反。这让我突然想到“九把刀”说的话:“
我想趁现在跟大家讲一件事情,那就是,如果你非常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你每天非常认真地写作,但是同学都不想看你的作品,放在网路上面也没有人想看,出版社也没有人想帮你出版。你心中忽然燃起了一盏明灯,你想起曾经听过九把刀的演讲,听他说过很多年他的书都卖得很烂的时候,你心里面会想:我要继续坚持下去,总有一天,掌声会想起。(掌声)
(刀大用手势和话打断掌声)那你就要认真地想一下,你到底喜不喜欢写小说这件事情。因为,如果你真心喜欢写小说,你不应该有煎熬的感觉,有那种我在期待好事会发生的感觉。如果你非常认真的期待灯光亮起和掌声响起的时候,或许你真正热爱的是之后发生的那件事情,而不是创作本身。如果你真心喜欢写小说,你写小说的时候就会非常非常快乐,而不是期待,能够到处去演讲,能够书卖得很好很好,能够有更多更多的好事发生。
我很喜欢灌篮高手,灌篮高手里有一句话,写得非常的棒——“打篮球很快乐,但是胜利可以增加一百倍的快乐。”写小说很快乐,写小说如果很多很多人觉得很好看,很多很多人赞美,很多很多人买回家,当然可以增加一百倍的快乐。但是我们回到原点,写小说,打篮球,如果没有胜利,它依然让你很快乐,这才能够符合你跟他之间最单纯的距离和关系。 所以刚才有人鼓掌真是吓死了。
”
同样的,我的朋友拍照片本身就是一种快乐,需要的只是坚持。同样的,我写作本身也是一种快乐,需要的也只是坚持。多少人来观看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准方向。
这也让我想到韩寒《青春》里序言的一段话:
“我其实不喜欢理想这个词语,因为这个词语现在更多变成了商家用来包装自己人文关怀的空词,好似一两个广告就能激荡起年轻人的心底,好似每个人都必须得有攀登珠穆朗玛征服撒哈拉的一些小九九,否则就是迷茫和麻木。其实更不是这样,一张机票能搞定的事情,准确的说应该叫旅行计划。而理想本身什么都不是,一点也不高尚,理想就是毫无道理的就是有点想,是欲求的一种文艺表达。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强调理想是救赎青春的一种方式。甚至我不觉得年轻人需要什么救赎,什么方向,什么理想,什么希望,都不需要。
就像每一个时代里的人都觉得自己没有赶上一个好的时代一样。
这里没有末路,你从不曾孤独。”
理想,本身什么都不是,只是有点想,在青春的时候,你总会想这想那,在寻找迷茫彷徨后,总会有个最想的,然后一不小心就跟“九把刀”一样变成了坚持。
妹子睡觉前教我记了个单词叫做 sissy ,是娘娘腔的意思,我忘了说我这朋友有点小娘。
此文仅献给我的朋友----吴健
这里没有末路,我们都不曾孤独。晚安。
李阿布。 11.14 凌晨

乔布斯身上体现出来的,永远充满激情,无论这种激情是体现在对产品、设计、科技、艺术的追求上,还是体现在生活中他对别人的苛求、责骂,他永远保有这种激情,而这是我身上缺少的。
追求极致,完美主义。我们的日常哲理,总是教导我们,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我们要容忍遗憾,但在乔布斯身上,我却看到了当一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中追求完美时,他就可以得到完美的产品和完美的生活。苹果的产品,如果不是乔布斯的完美主义,不可能每一件都令世人感叹,不可能去改变人们的对世界的看法。
一个人固执己见,就会被认为刚愎自用,难成大事,我们需要的是要懂得妥协和圆滑的人,但乔布斯让我看到了另一面,当你认为自己正确时,一定要坚持己见,才能不让那些错误的思想和看法错误引导你。除非你能真正被人说服,还是要坚持自己的看法。
对艺术与科技的不懈追求。乔布斯有真正自己喜欢的音乐、电影、美术,他喜爱鲍勃迪伦,可以一成不变地喜欢,他喜欢用科技改变世界,一辈子都在努力实现这个目标。他又自己的原则,他让苹果公司的成立,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销售和利润,而是如何用产品去改变世界,最终他也是如此做的。他拥有亿万资产,但仍然没有迷失自己,仍然过着简单的生活,仍然相信极简主义并把这种想法融入自己的产品设计中。
他永远不对主流文化认同,永远扮演一个反抗者海盗的角色,我想这也许就是他不断创新的动力源泉。打到权威,不认同已经存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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