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来皮克斯的灵魂拉塞特之前就在迪士尼,原来苹果设计师Ive之前就在苹果。但是与乔布斯的结合,乔布斯让他们的才华得以绽放,皮克斯才会名扬天下,i产品才会应运而出。就像乔布斯最后说的他的激情在于产品,而IBM微软的没落在于垄断之后忽视质量而追求销售。真有理想。希望以后能买起苹果产品的时候,苹果的东西还能像乔布斯时代一样,创新有力,他说的科技人文的结合。

文笔犀利,很怀疑怎么通过审批在国内发行的...哈哈
读韩寒的文章确实很痛快,那些没能表达的对社会的关注就这么被他幽默直白的陈述开来,用词造句显示韩少确实是很会和这个制度周旋...不愧是可以登上时代的人,他是我们这一代的一颗良心...

几天前看了这本书。简洁的封面。青春…这是个大话题噢。很多人过得很艰难,很迷茫,是的。我们身在城市心在流浪,是的。少年苦愁,谁没试过?因挫折抹去那份懵懂,那对理想的希冀。无数人,无数人,就是被现实,如此这般地,打击地匍匐着地。当仍要乐观。日子总会过去的…

看到27章了,发表下自己的看法。
觉得乔布斯和路易十四还有彼得大帝在很多方面很像。
突然就想到他们三位,他们都使用强硬的措施把自己的帝国带到了鼎盛时期,都是很有才华雄才大略,都有极强的控制欲,只不过乔布斯是做产品,其他两位君王是经营自己的国家。
大家是怎么看得呢?

一个人的一生浓缩在一本薄薄书里,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不禁想起爸爸说过,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再怎么伟大的人物在时间和生命面前都是平等和渺小的,所以我一直觉得人生在世该淡然些。然而乔布斯是一个有现实扭曲力的人,正是他的这种性格创造的苹果,改变了世界。看着他一个又一个的壮举有发自内心的震撼和感慨。
记得我两三岁的时候,一个冬天的下午,我站在我的小板凳上,在火炉旁边,在看一张很大的图(就是世界地图),因为爸爸刚刚跟我说爱迪生是美国人,然后我问,我不是美国人吗?爸爸跟我说不是,你是中国人,然后他在地图上给我指哪里是中国,然后爸爸跟我说,爱因斯坦也是美国人,那时候我还搞不清楚中国或者美国是什么东西,但那一幕深深的嵌在我的脑海里。从他身上可以隐约的看出为什么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来自美国,他在硅谷长大,邻居就是惠普公司,玩伴都是高级工程师,这个对他的成长影响是巨大的。
而后,之所以苹果可以成功,乔功不可没,而乔的实力,最绝的我认为是用人,其次是营销,其次才是他对产品创造性的把握。记得我很小的时候爸爸跟我说过,一流人才不做技术。如果只考虑技术,那么他顶多只会做一个产品,而不是创办一个公司。苹果从设计,到管理,到研发,到财务,到营销,都雇佣了最适合苹果的人,而这一些人多是乔拉他们入伙的,正是这众人拾柴火焰高才有苹果今日的辉煌。
当然另一个让人惊奇的就是乔的技术能力,他个人竟然有200多项专利,而且这些专利都是一些苹果的重量级的创新点,而且他还几乎参与到研发生产的每个细节,从螺丝帽到包装盒,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当然他的感染力也是一个亮点,他的产品发布会都会引起轰动,想必当年希特勒能取得人心跟他的演讲和感染能力有很大关系吧
。
他承认,当他面临死亡时,他可能更愿相信存在来世。“我愿意认为,在一个人死后有些什么东西依然存在。”他说,“如果你积累了所有这些经验,可能还有一点智慧,然后这些就这么消失了,会有些怪怪的。所以我真的愿意相信,会有些什么东西留存下来,也许你的意识会不朽。” 他沉默了很长时间。“但是另一方面,也许就像个开关一样。”他说,“啪!然后你就没了。” 他又停下来,淡然一笑。“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从不喜欢给苹果产品加上开关吧。”
读到这最后一段不免很伤心,因为一个灵魂一旦消失,就再也不会出现了。想起前几天跟一个姑娘看烟花,其实我一直在想,如果李白在这里的话,可能又有千古佳句诞生了,但是李白已经死了,所以那个思维就永远也不会存在了。
另外此书作者功底深厚,典型的cnn和time的议论文章,翻译的实力也是不凡,能如此顺达雅的翻页真是不容易

乔布斯这个人,毫无疑问,他是个天才,一个只会在美国那个特定年代才会出现的天才。只有接触使用过苹果的产品的人才会明白赞乔布斯的伟大之处。我记得第一次拿到ipod的情形,是我这么多年购买无数电子设备,感觉最奇妙的一次。对于从来没有接触过苹果产品的人,ipod、ipad、phone等,是不可思议的,对于已经在使用苹果产品的人,一切似乎都是理所当然,而你再也不会向那些功能跟苹果类似的其他产品再看一眼。我绝对不是在为苹果布道,苹果有吸引人的魔力,且很难自拔,这种魔力是好是坏,不好评价。苹果是乔布斯的化身,追求完美、有令人抓狂的控制欲,是天使更是魔鬼。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如果没有性格上的诸多“缺陷”,他也成为不了“乔布斯”。
我惊叹于乔布斯的坚持自我的勇气、追求完美的信念,对于曾经和这种人生活在同一个时代,我非常高兴,我觉得他给所有像我这样的年轻人以很好的启示:你可以改变世界。

看了《乔布斯传》的第一章,感觉逻辑特别混乱,东一段西一段挨不着边的扯。中文版的,感觉就是东一榔头西一棒。一会儿出现这个人,发生了这件事,然后戛然而止,又出现那个人,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然后又戛然而止,如此反复。

有个开玩笑的说法,美国现在没有Hope,也没有Jobs了。这本书写的非常的出色,把一个工作狂对工作的专注和热情写的如此栩栩如生。但这个工作狂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对美的那种直觉的把握,更重要的是他还对固有的公司内合作不足的状态深恶痛绝。他迫使各个不同的部门为了一个伟大的产品而努力。
我很好奇,在现在和未来的apple,会是怎么样的一个状态。公司越来越大,保密的要求,这些小公司所固有的活力会不会逐渐消失。不过我现在也在大公司,大公司真没劲~~~
过程既是奖励。这句话太让人心潮澎湃了~~~

史蒂夫•乔布斯,一个喜怒无常的领导者,一个苛求接近完美的艺术家。
他个性张扬,独树一帜。他用他的激情感染周遭,信任他并为之工作;他用他的现实扭曲立场,让这些天才们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能;他有着强大的控制欲,想要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他直言不讳,从不隐藏自己对美好事物的喜爱与繁杂产品的厌恶;在他的世界里事物一分为二,非黑即白,容不得半点瑕疵。
他是一个创新者,一个革命者,用他敏锐的触觉引领科技浪潮。是他把科技、理念、艺术完美地结合,开辟了新的领域,也是他总是先于知道我们想要什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简洁明了的操作和不可思议的体验。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对苹果的产品总是热爱不已,为苹果的产品彻夜排队、愿意为此津津热道。
他是一个倔强的艺术大师,一个从不妥协的艺术家。不在乎成本的提高,不在乎产品的返工,只为了他心爱的艺术品能震撼人心地登场;讨厌资产企业家的人,他愿意为苹果燃烧自己从而嫌弃那些只为上市盈利做法;淡定处理苹果的危机,不会因为不足而低头只是实事求是地陈述事件的始末。
他最伟大的作品莫过于——苹果,一个能够制造伟大产品的帝国,一家可以传世公司。从Apple II、麦金塔到苹果零售店再到iPod、iTune商店、iPad、iCloud,这些伟大的产品无一不是他凝结的心血,犹如自己的孩子,为他们注入了深深的爱。
我不想用伟人来形容乔布斯,但凡伟人,似乎总是以无缺点来标榜。而他从来不隐藏自己的缺点。尖酸刻薄,挖苦他的竞争对手,让对方闭嘴;反复无常,才刚刚否定了你的想法,把它贬的一文不值,下一秒又赞赏你的创意,就如同是自己想出来的;他喜怒无常,对同事缺乏善意,总是缺乏不择言语地批评为他工作的人,肆无忌惮地认为他们很糟糕。
但是即使是非凡的人总有再普通的一面。即使对家人和朋友缺乏关心,疏忽了对他们的情感,可仍然是深深爱着他们,那个让他崇拜的父亲——保罗•乔布斯;那个爱他包容他的妻子——劳伦•鲍威尔;那个他引以为傲的儿子——里德•乔布斯,当然还有他的女儿们,少了他原本就很少的关爱。
在经历了人生的高潮、低落和辉煌之后,他也不曾改变,还是那个执着的他,那个疯狂的他,那个真正改变世界的他,用他的信念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苹果帝国,一个属于心灵的禅意花园。
他是一个传奇,经久不灭。

一股气看完Steve Jobs传想到5组10个单词。
1:complicated to simple,从至繁到至简的设计理念;
2:heart or brain,感性与理性的比较,在理性逻辑思维主导的商界,他以感性特立独行;
3:art&science,他是站在人文艺术和科技交叉点的人;
4:impute or imputed,他每卖一次新产品,就把一种新的理念灌输给果粉,客户只有被灌输的份;
5:closed or open,在以微软开发其系统给合作伙伴建立联盟的运作方式大行其道时候,他坚持建立一套封闭性的系统。请问你可知道iphone的电池长啥样?他的控制欲就是这么霸道

宗教应该更多地强调精神体验,而不是一味遵守教条。当基督教太过于基于信仰,而忽略了以耶稣的方式生活或者从耶稣的角度看世界是,他的精髓就消失了。
我告诉他,装得好像你掌控了一切,别人就会一味你真的掌控了一切。
苹果营销哲学:共鸣(empathy)、专注(focus)、灌输(impute)
你永远不改怀着赚钱的目的去创办一家公司。你的目标应该是做出让你自己深信不疑的产品,创办一家生命力很强的公司。
毕加索说过:“好的艺术家只是照抄,而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在窃取伟大的灵感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是厚颜无耻的。
我答应过自己,不会让钱毁了我的生活。
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追随潮流,他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
过程就是奖励。
与其被别人取代,不如自己取代自己。
记住自己很快就要死了,这是我面对人生中大学则是最重要的工具。以为内,几乎一切-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骄傲,所有对于困窘和失败的恐惧0这些东西都在死亡面前烟消云散,只留下真正重要的东西。你一时一无所有,没理由不追随内心。
无视身边噪音,当它不存在。
我讨厌意中人,他们把自己成为“企业家”,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创建一家企业,然后把它卖掉或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去做那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所需要做的工作,也是商业领域里最艰难的工作。

乔布斯是一个性格有趣的人,他的性格肯定跟先天的遗传和从小的生活环境有关,他明显是一个非常自我为中心,不管怎样总是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做事时无所顾忌的人。不少人在小孩子阶段都是这种性格,很多人在幼年时都经历过这么一段时期——看见什么就想要什么,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不停纠缠乃至声嘶力竭的哭闹。
乔布斯的与众不同在于:
1 年幼时,他就是这种明显非常自私非常自我中心的小孩的典范,如果心理学家需要找一个标本来研究人类的这种心理,他就是现成的最佳例子。
他可以因为自己不喜欢一所学校要求父母为他搬家,可以在上大学时只愿意去自己看中的学费极昂贵的学校,并威胁父母说要么支持他上里德学院,要么他不去上任何大学。并且,在发现大学对他来说不必要时,立即退学。
2 很少有人像他一样,心智的这一部分永远没长大,并且也压根不准备长大。通常人在成年后,都会变得成熟一些,知道这个世界不可能事事都按照自己所想所欲求的那样去运转,会变得不再提那些明显荒唐匪夷所思的要求。而乔布斯属于另一种人——同童年少年时期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变化,除了想要的东西更多。比如向工程师提看起来几乎不可能完成的要求,生产苹果产品时为了别人看来无关紧要的一些细节可以不计成本的专门建一座工场。
通常这样随心所欲的人往往都是艺术家,人们常说的艺术家的孩子气就与此有关,或许,这也是乔布斯艺术家气质的来源之一。
如果只是具有这样极端的性格,那乔布斯只会成长成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讨厌鬼,乔布斯刚去世时,连线杂志的纪念文章中就指出了这一点:
“如果乔布斯不是那么才华横溢,不是那么有远见卓识,不是那么精于决策,他的粗鲁和傲慢肯定会使他成为一个众人嘲弄的对象。”
但乔布斯作为一个并不精通任何技术,对编程和硬件都不在行的人,却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伟大的科技领袖之一,并且无异是风格最鲜明最具魅力的的科技领袖不之一,靠的是什么?答案很明显,正如连线所言,除了他那令人讨厌的性格,他还有才华。
这两者缺一不可,只有那种性格的人会极端令人讨厌,只有才华而没有这种无论如何要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根本不考虑现实如何的极端性格,同样也不可能成为乔布斯。
前面说了,乔布斯不是技术专家,在车库中真正发明个人电脑的是技术天才沃兹,同沃兹这样的技术天才相比,乔布斯更像是一个导演:
有着卓越的品味审美力和判断力,对事物“应该”如何有自己的预见力和标准,极为擅长鼓动人心,极为擅长激发工程师的潜力和热情,对二流水平及其以下的人极为缺乏耐心——他声称如果团队中有二流水平的人,他们就会接着带来三流水平的人,最终整个团队就会完全毁掉。
具有这些之后,他就像一个导演带领自己挑选过的最有才华的编剧演员摄影师灯光舞美团队开拍一部电影一样带领自己挑选过的最有才华的工程师设计师团队去打造自己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比如麦金塔电脑的诞生过程,在个人电脑历史上,麦金塔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图形用户界面鼠标等等创新都第一次集中展现,这些创意来自施乐,在参观了施乐看见这些创意的雏形时,乔布斯兴奋的无以言状,直接跳了起来,挥动双臂,可以说是在翩翩起舞了,他立即决定了麦金塔电脑的方向。
施乐最新发明了这些,但是他们的高层意识不到这些东西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施乐做出的原型还很粗糙,没有解决很多问题。
乔布斯不停的鞭策他的团队做出他想象中的电脑,在设计的每一个环节给出自己的评价和意见,就像一个导演,对演员表演的每一个片段做出判断,不停给出意见让演员调整,直到满意的一刻才说一声:过。
乔布斯做这件事情的风格常常令人难以忍受,有着各种广为流传的故事:
当程序员给他看自己辛苦编写的程序时,他可以只看一眼就称之为狗屎;当设计都快要结束时,他可以因为意识到有哪些地方不符合要求而完全推倒重来;他可以为了外壳的颜色纠缠不已,甚至要求设计师以让自己想要去舔一下这个图标为标准去设计图标。
人们常常说苹果是典型用户体验至上的公司,其实并不是,乔布斯最看重的其实不是用户体验,那不是他最关注最看重的,他最看重的其实只有一个——打造他心目中完美的产品,为此即使牺牲用户体验给用户带来不便他也无所谓,苹果的很多产品都很不方便,比如单键鼠标,比如封闭的体系不给用户选择,比如推出ipad时完全拒绝最流行的flash……所有这些做法出发点都不是为用户考虑,而是因为乔布斯认为完美的产品就应该是这种样子,如果用户喜欢其它已经流行的东西,那只是因为用户品味差,或者市场被垃圾产品所占领。这种态度类似一些艺术家,根本不在意观众听众和读者,只想表达自己想表达的,同时甚至认为大众需要被教育。
乔布斯会去考虑让用户使用更方便,但那必须得是在满足他的美学要求的基础上,如果暂时找不到既能满足用户需求又够简洁优美的方案,他常常干脆让苹果的产品暂时不提供这种功能,他不能忍受拿出一个能够满足需求但不够他标准的东西。
乔布斯完美产品的心态还表现在这些方面:
他不能忍受其它垃圾货色和苹果的产品放在一起影响了自己产品的完美,如艾萨克森所言——这就就像不能忍受达芬奇的杰作上某一部分是一个二流画家补上去的,这是他选择封闭体系而不是开放体系的根本原因。为此他做出了种种他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举动,比如苹果电脑故意设计的一般工具无法拆卸;拒绝把自己的操作系统授权给其它电脑,为此被很多人认为成全了拥抱开放体系把windows到处授权的微软;一直到后来,应用商店和各种第三方开发程序在iphone、ipad上运行被认为开创了一个时代,建立了一个生态体系。但是这样一件事是乔布斯本人极其反对的,如果不是整个董事会都反对他,他自己去做决定让其他人开发的程序运行在自己完美的机器上——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他最终同意让步,也依然做出种种限制,所有给苹果开发的应用都必须满足苹果定下的严苛的标准,通过苹果的审查才能进入苹果应用商店。
他不能忍受自己的产品有任何细节的不完美,哪怕是用户根本看不到的地方,他对此有一段很有名的解释:
“如果你是一个木匠,要打一个漂亮的五斗柜,你不会在背面用胶合板,即使没人能看到。你知道它在那里,所以你也会在背面用漂亮的木材。为了晚上能睡个好觉,美观和质量标准都必须始终如一”
为此他要求苹果产品内部的电路板的排列也必须美观,即使用户根本看不到。
乔布斯另一个突出特征是他的艺术家气质。他热爱音乐热爱鲍勃迪伦热爱披头士热爱巴赫,在谈到为什么微软的音乐播放器会失败时,他说那是因为我们热爱音乐,我们是在为自己制造这样一款播放器,而微软的人不是。
乔布斯情绪多变多愁善感,极易哭泣,这一点和丘吉尔很像,丘吉尔在各种重大时刻都常常挥泪,这一类人的共同特点就是常常深陷进自己营造出来的气氛中不能自拔,经常自己把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
如果乔布斯没有去创立苹果,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作家,在看过他一些访谈听过他一些演讲读过他一些文章后,我其实非常佩服他的语言能力,他的语言清晰直接,对词语的把握精准,能够准确描述别人只是感受到的东西,并且擅长煽动性的言辞,他从小失散的妹妹和自己女儿都是作家绝不是偶然的事件,这绝对是一种天赋。
在苹果发布会结束时,他常常会在屏幕上展示两条街道:人文街(Liberal Arts Street)科技街(Technology Street)交汇在一起。并强调这正是苹果成功的关键。
乔布斯的这些种种特征,注定了他不可被模仿,你可以学习他的很多优点,但你没法去模仿他,你就算能模仿他的做事风格,你也很难模仿他的品味判断力和艺术家气质,同时更关键的是——极少有人性格偏执到他那种程度,如果你没有那种完全不能忍受事物不符合自己要求的情况出现的极端心理,你就不可能把那些乔布斯风格的事情做的自然;你如果不是像他那样想一想自己的产品有一个细节不完美就难受到睡不着觉,你纠缠于产品细节时就会看起来像个傻瓜,并且你不可能真的做到为了那些众人认为无关紧要的细节去消耗无数人的精力和资源,你会很快退却并妥协。于是最终,东施效颦。
我曾经以为如果没有乔布斯,计算机历史上的很多事情都照样会发生,因为技术已经进步到这一步,归根到底,技术才是根本性的推动力量——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但是我们回顾二十世纪后半叶到二十一世纪初这段历史会发现,如果没有乔布斯,很多事情不会发生。其他人根本不会以他那样的态度去设计自己的产品,人们通常都是能够做出基本的功能就止步了,能够满足基本的需求就可以了,不去想看起来荒谬超乎当前技术限制的东西。同时,技术界普遍缺乏人文和艺术气质,大部分人不像乔布斯那样把做出来一台电脑制造一部手机的过程当成艺术大部分人也不会像乔布斯那样把电脑和手机当做作品而不仅仅是产品——在麦金塔电脑制造出来之后,乔布斯让麦金塔团队的所有人在电脑的内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告诉他们,这是他们的作品。绝大部分人都不会像他那样吹毛求疵制造工业产品时可以不计成本。乔布斯以他的风格影响了整个产业,没有乔布斯,整个行业都会变得更为沉闷和丑陋一些,他确实让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了一些。
使科技更贴近生活,技术和人文结合的一个典范,在互联网和计算机改变世界的这一波浪潮中,乔布斯和苹果无疑是浪潮之巅的弄潮儿,他们是这个历史进程的推动者。
如果乔布斯还活着,对这个世界是好事,就好比如果苏轼还活着,人们就可以期待新的诗句,就好比如果莫扎特还活着,人们就可以期待新的音符——肯定会有其他人有新的诗句和音符,但有些人做的总是与众不同。
最后说一下乔布斯的癌症,在治疗癌症的事情上,值得说的事情有两件:
一,从乔布斯年轻时去印度的心灵之旅就可以知道他迷这些东西,事实上,迷这一类东西的人是相当大的一类,他们的共同特征是:文艺范,崇尚自然和神秘,素食主义,对现代文明现代医学较不信任,更容易相信传统草药(不一定是中医药,各文化基本都有自己的传统草药),更容易相信另类疗法。
乔布斯在这件事上绝对犯下了愚蠢的错误,否则他很可能本不必过早逝去。乔布斯得的癌症没那么凶险,如果早手术,“10年生存率90.5%,良性98.4%,恶性75.7%”。结果他一直拖了九个月等癌症发展到不可挽回的程度才去做手术。
二,在他的疾病治疗过程中,他也依然对一切进行乔布斯式的挑剔和控制,比如他会指出他正在使用的医疗器械设计的太拙劣,给出更好的设计的方案,会连续挑五个呼吸罩才选一个自己满意的。所有这些故事中最令我触动的是这样一件:
在他等待器官移植的过程中,发现加州器官移植的体系的不足,最后他在孟菲斯完成了器官移植。在此之后,经他提议,在当时州长施瓦辛格的共同努力下,加州通过了一项法案,以后加州人在更新驾驶执照时可以决定自己是否愿意成为一名器官捐献者,会向人们问下这个问题。在此之前,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捐献器官的事情,通过这样一个细节设计,就帮助人们建立了更好的流程,这种细节设计,完全体现出了乔布斯的产品设计风格,并为人们做了非常好的一件事。

花了一天的时间去阅读韩寒新书旧文《青春》,因为之前已有所涉猎,所以读起来并不困难。韩寒的杂文相对易读,以韩寒独有的语言风格对这个社会进行犀利、直观的剖析,将他的观点用很多人爱听、喜欢听、想听的方式表达出来。阅读的过程是痛快且淋漓。
一想“韩寒”在脑海里盘旋了起码有十年之久,一直未曾读他的书,对于他只有“高中辍学”、“新概念”、“80后作家”、“赛车手”、“全球最具影响力候选人”等这些碎片化的印象。读完《青春》一书,免不了会问:韩寒是谁?
2006年韩寒与白烨的网络骂站,韩寒以《文坛是个屁 谁都别装逼》回应白烨,否认80后作家的标签,更是反对白烨将他的作品归结为进入了市场尚未进入文坛。此次网络论战,最终是奠定了韩寒在网民中的异见分子的江湖地位,随后在其新浪博客中掀起一个个热门话题,这些话题既涉及到如汶川地震、物价、抵制法国货、声讨百度、山寨、五毛党等社会民生问题,也谈到年轻人在城市生活的艰辛、无奈和迷惘,还有就是飞速城市化进程中乡村的消失,当然,更加少不了的是对他当下生活状态的描述,如赛车、电影、音乐等,在某种程度上有意无意去引领某种时尚的生活方式。《青春》一书收录的大多都是在2008年至2011年之间撰写的。2010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韩寒与美国总统奥巴马、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日本首相鸠山由纪夫、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等政坛人物并置一起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的候选人,在中国引起了极大反响,有欢呼雀跃的,也有不屑一顾的。如《韩寒,只不过是一只受牵制的风筝》一文这样描述:即便韩寒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人物”又能如何呢?他依然不过是一只还没断线的风筝而已。其实。风筝、玩偶、傀儡,这都是差不多的玩意儿,我之所以把韩寒叫做风筝,是因为他看上去飞的很高罢了。那他是谁的风筝呢?很简单,他是以《时代》周刊为代表的美国文化的风筝、他是中国无数网民的风筝、他是商业经济的风筝,当然,他也是韩寒自己的风筝。作家李敖认为:“韩寒不需要谈,没底蕴,长得帅,过几年就跟马英九一样,再美的男子不过如此,他的知识基础不够,他红了也好,不红也是理所当然。”
显然,韩寒是谁已经不重要了。韩寒的青春与韩寒们的《青春》一样,是这个大时代的浓缩,是在社会畸变中“过了少年,失去青年,踏向青年”的,面对敏感话题和公共维权事件,不会退缩,敢于表达。闾丘露薇说道:“有的香港媒体,给韩寒冠上异见分子的称号,我想这并不准确,对韩寒也不公平。事实上,韩寒是在他的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尽到了一个公民的责任,用他作为偶像的影响力,使得一批年轻人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
韩寒说:“我只是站在这个舞台上被灯光照着的小人物”。

《乔布斯传》刚刚读完,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它没有命名为iSteve:它不是乔布斯的书,而是艾萨克森的书。乔布斯无法自己去写这个传记,因为,没有人能客观的谈论自己,即使是乔布斯也不行,而让乔布斯亲自去了解亲人、朋友甚至敌人对自己的看法更是不可能。艾萨克森做的很棒,他采集信息,收集资料,然后把它们组织起来,变成一个故事,仅此而已,他尽量避免了对受访者以及乔布斯本人作出评论,他用清晰的条理组织他记录的内容,尽量忠实的勾画出一个真实的乔布斯形象,没有奉承,没有回避,甚至毫不掩饰的描写了乔布斯的偏执和脆弱,全书几乎不带有任何作者感情色彩。他提供详尽的证词,而把审视和评判的权利留给了读者。
"富有的乔布斯"让故事成为传奇、励志。
"哭泣的乔布斯"让故事回归鲜活、真实。
"天才的乔布斯"让故事充满赞美、敬意。
我因书中记述的一切,更加热爱乔布斯,以及他穷尽一生传达的信息和带来的启示。
艾萨克森是一个极好的传记作者,而他的这本书,就是我想看的乔布斯传。
乔布斯是个一个执着率性有魅力的人。他是个嬉皮士有叛逆精神,是个摇滚歌星能够蛊惑人心,是个艺术家能设计出优雅的产品,是个天才能够让发明改变世界。但是他终究是个人,也是可以被学习和超越的。
他揭示的是一种乔布斯式的思维方式,以及这种方式产生的根源,而不只是简单的去阐述一个过程。
它告诉我们那些“乔布斯制造”的产品当中不断被复制,被坚持,被他自己津津乐道的东西,那些赋予产品灵魂的东西,那些让产品与众不同的东西:简洁的外观和操作,不为人所见的细节的打磨,不惜成本的追求完美的产品,对新技术的远见和应用,盛大的产品发布,材质包装、工艺上的苛刻要求,对员工的激励和蛊惑,对不同意见的抵抗和扭曲,对创新的接纳和包容,以及,对产品和梦想的忠诚。
因此,它最终没有变成“乔布斯制造”的产品说明书,而是传达乔布斯的精神和理想的圣经。同时,这本圣经不仅在科技领域适用,在其他一切人文、艺术领域也同样适用。

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 ! —— Leonardo da Vinci
《乔布斯传》看了一遍,得出一个结论:乔布斯是一个爱哭的极端完美主义者!
完美主义者总想着去在这个无序的世界里面建立秩序;完美主义者总是企图将一切控制于自己的意志下;完美主义者总是苛求于任何一个细节;完美主义者总是崇尚极简风格!
世界本没有秩序,一片混乱!面对各种各样的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根本无从选择!一种商品,各种型号,各种外观,各种风格,各种品牌,面对这样的商品,第一个问题就是我应该去选择那种型号的,那种看起来漂亮些,那种风格自己比较喜欢,有时左右为难,有时狠下决心,结果选择了一种自己看起来好看,用起来不是那么舒服的商品,人的心理有时就是那么奇怪。产品设计者把选择权完全交给了购买者,让购买者自己去左右衡量,为此不得不费时费力。记得以前看过一个电影,一个人非常害怕选择,甚至得上了选择恐惧症,吃饭的时候会去想吃西餐好了还是中餐好,购物的时候左右手拎着不同的东西思前想后,左右摇摆,傻傻站在哪里几乎崩溃掉。当然这个电影里面的情景是比较夸张的了,但现实生活中偶尔也会发生这样的场景!
就不能有更好的用户体验吗?如此繁杂的产品,对于少数极客来说可能会大受欢迎,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要一个各方面都适合自己的,要做到这些,产品设计者就不得不把繁杂从消费者转移到自己的设计,对于消费者来说简简单单、感觉很好的产品,作为一个完美主义的设计者,他会费劲心思去把各种选择加以权衡,把所有复杂的技术,繁杂的细节对于消费者隐藏起来,设计出一块简约但不简单的产品。乔布斯就是这样人,为了一丁点的用户体验,他宁可否定以前所做的一切工作,不惜推翻重来,为了让一切都看起来那么完美,他控制产品的每一部分,从设计、生产到销售,甚至苹果工厂的生产线他都要干净、整齐、有序,就连销售他都要尝试去控制,遍布于全球的Apple体验中心,店铺的风格,地板甚至玻璃透明楼梯都是那么的有创意而富有现代感。目地就是让用户有更好的体验,而不是一头雾水,面对一堆繁杂的产品,摸不着头脑,左右徘徊。
Apple所有产品都是这样的,简约而富有创意,没有太多的颜色,没有太多的样式,没有太多选择。要么选择它,要么绕道而行。Apple的产品也和乔布斯的极端主义有关,他眼中只有两种人:天才,蠢材。因为他的控制欲,因为他对于细节的苛求,因为他的极端完美主义,Apple的产品都是比较封闭的,甚至都不容许非专业人员去打开它,他对于细节的追求,并非仅仅外观,甚至产品内部的电路板都要带着审美的眼光去设计。
乔布斯并非神,但他的确设计出了世界上最好的产品,提供了最好的用户体验,传记中多处提到他面对一堆人时忍不住地流出了眼泪,看着不顺眼的人或事就会愤怒,甚至破口大骂。对于一个完美主义者,这些或许是一个正常的发泄方式吧!
斯人已逝,作为一个程序员,也缅怀一下这个爱哭的极端完美主义者把,顺便也缅怀一下一直陪我在路上的iPod Nano(昨天洗衣服时候忘记从口袋拿出来)。
至繁归于至简,无论对于产品、科学、艺术都是终极之道!大道至简!
2011/11/12 22:03 light-hunter Shang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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