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直喜欢看侦破悬疑的东东,因此这本书看完只用了一天,可谓是不忍释卷,不能否认,是我看过的比较好看的一本历史探案集。
还是吴蔚写的,很喜欢她的文字风格,平实,简炼,思路清晰,对史料的运用和组织都恰如其分。
印象最深的是刺马案,一开头,便是对马新贻所处环境的描写,天气,人物,心情,让人仿若身临其境。随着情节的发展,作者条分缕析,将错综复杂的关系逐一梳理,使之清晰明了,虽未明说幕后凶手到底是谁,但一条条线索如剥了皮的竹笋,准确无误地指向同一个集团……
看吴蔚写的书,犹如看纪录片。她的文字似有魔力一般,字字句句组成可观可感的境像,将一幕幕真实的情景连贯地展现在你面前,让人读起来感到难得的酣畅淋漓。

一
司马迁写刺客游侠时的文字最是凝炼深沉,铺叙而下、枝蔓尽去,骨骼就奇峻起来。那些浮在其他文字上的铺陈、诙谐、议论或许是因为写史时自觉不自觉要雕琢的外壳,而到了写刺客游侠时,竟是写他自己了,所以目光就纯净得很,笔法也荡得开,更无需喟叹过多,干干净净抖出事迹就足够惊心动魄。
这气韵到《世说新语》和《搜神记》的时代依然旺盛。《世说新语》面上是言辞机变,根里是风骨意境。而《搜神记》认真地相信着世事奇谲,实在可爱可亲。往后跳跃许多日子,如果拿《聊斋志异》或《阅微草堂笔记》去和这些文字比,会觉得作者少了许多天真的气息,哪怕也是把一个传奇置放于当下的时局,前者是热忱而痴迷,是一厢情愿的信赖,后者是冷峻而跳脱,是托物言事的功利。
更多的文字不再相信当世有如此莫测的故事。追述古人一向是一个传统,而这个传统总让人有悲凉之感,感叹生不逢时,感叹目境之内更无知己。所以古人能腾挪跳跃,能寻得古匣秘笈,能翩翩于情节之奇诡;而今人只常郁郁于琐细,不相信,也不相信别人还信——传奇。
所以一旦有人把武侠散淡的搁置到现在,几百字的开篇里,“从原始社会开始,只要打仗就冲锋在前”的“我的母系”“惊讶地发现祖坟成了露天泳池”,就足够令人莞尔。这时读书便多了选择,文字马上能勾起一气看看这当世的武林如何维系的欲望;或是索性立即停下来,琢磨一下作者的目光。
环扣严密、勾连妥帖的小说早有许多,情节浮在面上,底下的暗流就容易被略去。读书是如此,往往行文也是如此。《国术馆》的情节也是密密匝匝,勾连情节的却并非因循的章法,而是点点划划,率性而为。甚至并非勾连,上下文之间不求承转,仿佛“本来就是这般”,于是这般写下了。读者想要的快感已经奠定在许多故事里,作家想要击破这定势,或者是勇气颇盛,或者是童心颇盛吧。笔法散漫下去,铺开了,扯远了,一点一滴,总让人惦记起《逍遥游》或者《世说新语》的笔锋,“不知其几千里也”,却伏着一个隐隐的执念。
这个底子一打,无论细节有多少村言俚事,已经凛然立起一派清高。
如果单纯用好坏这样简单的标准来评价这种方式,总不免为作者悬心。《国术馆》的文字淡淡,中间其实是暗藏着傲气的。读者有心,处处有草蛇灰线;读者无心,看过去是一盘散沙——也有可能是多心了。创作总归有些目的,形式和内容总不免让人挣扎,增删批阅,有时是步步妥协。这小说所谓“不好”的地方就在此处,不好接近。“好”也在此处,好在没有退让,好在步步向前,好在傲气,好在不求人只求己。
收放的度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国术馆》放得够开,诚如作者自述:“等来了素材的发酵期”。小说对当今生活涉猎之芜杂叹为观止,时事传闻新风旧俗罗列累积,纷繁程度少有。一个人在物象和意象的选择上总有些偏好,笙歌或者山水、霓虹或者棚户,大多摸得出明晰的脉络。《国术馆》却不是,信手拈来,随性抛出;看似放得太阔,实际逼得很紧。还是个执念,处处说的依旧是国术馆的消逝和这消逝的种种隐喻。这是落实了细节来说,再务虚一些说收放的度,明明放开了一个感怀古今的心胸,却站定在当世的鸡毛蒜皮。这样写作,该是痛苦而酣畅的吧,或许还是犹疑又自得的?
越是想把一个意义放大,越是束缚了手脚而增添了矫情的成分,现下太多文字如此。其实往前再推二十年,能数得出的还算不错的许多作品也是如此,这是通病。这二十多年来大陆地区的文学总在追赶着风潮,或者说是思潮吧,现代派的小说们翻新了花样,花样却玩得不够洒脱;新写实的小说们放低了目光,又太多冗繁絮叨;别家暂不叙。《国术馆》在风貌上更像现代派,在细节上更像新写实,这说的是“像”,类比一下,其实是跳出了固囿,有两家之长而无两家之短。这小说不是在思潮里颠簸的,而是直通祖宗们的文风文法——我仿佛看到了许多笔记小品,松散笔法中有浓厚意趣;有时却又像史家行文,不动声色里含着胸襟气韵——反而铺开了局面,立住了精气神。
二
想在中国文化里捋开了说儒道释这三家,恐怕是件困难的事。这千头万绪,与其写论文,不如写小说——论文需条分缕析,切出层次、导引脉络、推究学理;小说不必,小说只要把这一锅粥端上来就成。进退两难这个成语,大约是我们生活的常态,入世还是出世都有许多解释可以遵循,真的变成抉择时大约还是会让人有四处碰壁之感。
作者是70年代生人,拿十年的时间硬把人分出代际是件有些荒谬的事情,但总会有些时间的痕迹在身上刻着吧。70初的人,大约是刚记事时遭逢一巨变,将成年时又遭逢大事,他们曾是横亘在沧海桑田间的少年,他们的青春还在激昂的年代里,而真要去挥洒理想的时候,世道突然就变了。奢谈坚持总会是道德教育的主题,一根筋的人却在人堆里显得木楞可笑。嘶喊着要寻找传统没有人会反对,一个人说自己要继承国术馆的事业却显得神经质。同样,澹泊是畅销读本和杂志们喋喋的教诲,而真的搁下碌碌的奔波,只有死路而并无退路。这样的众语喧哗并行当世,自说自话,倒也相安无事。
一个时代被追忆是因为其风流。或家仇国恨、或暖玉温香、或青春勃发、或老病孤舟,还有那些君臣相惜、故友酬唱,哪怕是山水逸兴、一晌贪欢……放在许多过往里是自在,放在现下是尴尬。
作者的聪敏和无奈大约都在此。阅读《国术馆》,背后书写文字的隐然是个横冲直撞的人,他写了一个希图纯净色彩的少年,还要爱情,还要匹夫有责的理想,还等待着人生的指导,等不到了就自己去找;而包裹他生活的,是尊严丧尽的父亲和冷漠的母亲、迷恋的少女被毁灭在最美丽的年龄——只到此就够了,不用再往下总结还有什么包裹着他,家庭如是、爱情如是就已经足够是个悲剧。莫非是这少年欲念过多么?而一个想让自己的画色彩更明亮的念头,又算得上什么欲念呢?
很多动画片里有这样的情景:一只且蹦跳且奔跑的猫猫狗狗兴奋地跃起,接着就被车轮压成扁平的一张。现在的孩子们看这种画面太多次,已经习以为常。而的的确确的,这正是工业时代碾平了天性的图景,甚至生命也是可以这样轻易被碾平的。
如果笃信自己身上有着文采风流,退到画境里却考不上大学;做子路不成,做颜回也不成;一心出家还被挡回来,出成了家朋友的却是个晚上要翻出寮房去洗浴中心的“风湿”——而只有这风湿,才是最纯净的那一个。只好这么荒诞着下去。
荒诞着就合理了,就能说清为什么纯净少年到了中年还是个失败者,为什么看起来像是假和尚的人才有真智慧。为什么那些与世事变迁相比微不足道的梦想,比如一个遥望的姑娘,都会纷纷远去。生活的意义一次次丧失的时候,只有荒诞才符合真实的一切。那些曾经指引了许多人生的先哲,在经典中留下了种种法则,维系了文化的延续和生命的价值体现,他们今天会不会失语?在这无可进退的困境里。
周寸衣定义“国术馆”,敢说国术就是“我的拳”,进,是个死。到二老爷,已经不敢再提“国术馆”,退,还是个死。“我”则是欲说还休,跃跃欲试的那句“我是国术馆馆长”明明是豪情万丈,说出口就失了底气,没死,去冥王星了,可是之前的坎坷无依真能一笔勾销?“山河堰落、大水常平”,分外苍凉。
《国术馆》通篇下来,泼洒幽默,我自己从头至尾未能有一处笑得出来,只觉得无尽苍凉。
三
第一人称叙事是一件要小心的事情。视点的拘束对于本书倒还在其次,《国术馆》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虚实。作者之前的纪实作品,摆明了二老爷的原型。不知也罢,知道了,点滴的文字就触目惊心。
假作真时真亦假,那真作假时又如何?旁人无从判断一代大师的晚景究竟如何,只能但愿这个家庭在真实的存在中并无房产纠葛、亲情沦落。但既然有真实的原型,“我”对大师传奇的仰慕、探望时的无所适从、离开时的自责、那些掏钱塞给老人的动作和告别时的目光……就都变成了掷地有声的真切。这样无力的难过缓慢的压下来,沉痛从来不是痛哭,而是这样的眼睁睁看着,无力挽救、无力挽回。
这又不免让人多生出许多揣度,那些情感的纠葛,世事的观望,困顿窘迫,虚实又是几分?
西方心理学教人换一种方式看待,把这种无力变成积极的力量用于勉励自己。我不知道这种方式如何去操作,只觉得单看文字,和“化悲痛为力量”这种口号无甚区别。如果缺少了这样操作上的指导,大多数人总会在心里一遍遍重演自己的无力和目睹,辗转心境、无力挣脱。这一定是大多数人吧。
《国术馆》精心营造的气脉在这些关节上宛若游丝不能继续。我年少时读书囫囵一气,突然得了民国时脂本的残卷,那些一掠而过的细节处的旁批把我惊呆了。最是无关紧要处,原来最真,一旦真了,便不免想象作者如何经历,落笔时又该如何写下,写下时有何等伤悲——脂砚斋痛哭于是处,读者亦哭;如此一来,连嬉游的文字也不忍卒读。《国术馆》里,这样的细节又有多少?作者在自序说“写作是一门残酷的行当……年华是一个书写者存在的方式”。这是一个安慰,书写者可以自得了。
写到此处,还是会想起《红楼梦》第一回作者自云:“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国术馆》如此荒唐、如此辛酸,是痴人才写得出吧。现在精明的作家太多了,痴人罕见,如此文字罕见。

一直喜欢张小娴的文字,淡淡的笔迹像是跟你诉说她的故事。只要一杯茶,亦或是一杯咖啡,暖暖的阳光或是窗外已经灯火阑珊,都没有关系……这个故事出奇的短。短到你看完了整个故事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却喜欢这样的故事,这个社会独立要强的女人太多了,她们很努力很用功的去证明自己是强有力的,是可以自己养活自己的,是可以活的很好的。殊不知,女人越是强越是消弱了男人的保护欲。男人很少去崇拜自己的女人,他的女人越强不是越能证明他的眼光有多好找到了这样一个强悍的女人,相反,只能证明他的没用。

读完李碧华的《潘金莲的前世今生》,感慨好多。
报复什么都可以,只是不要报复爱情。
她不明白,不肯饮那一盏孟婆汤,带了一腔怨恨来投胎;他不明白,虽然推开了她的身子,却推不开纠缠的情思。
如前世一般地轮回着一个个情节,差一点儿连结局都一样。
然而老天最后遂了她的心愿,让那男人死在她的面前,血肉模糊地偿了前生的剜心断头的情债。
她赢了,赢得了今生的复仇,可为什么又扑过去抱住那不成人形的躯体?
他输了,没能如前生手刃淫妇,成全了兄长与自己的英名,可最终说出了藏了两世的心意。
活人死者,哪一个更安宁?
报复了又怎样?依然是无法了断的深深遗憾,永远深植于两心,中间横亘着无法逾越得生死阴阳两隔。
如果还有来生,何不趁着那少得可怜的时光,续一续前生的未了缘?
如果还有来生,何不给彼此一个机会,疗一疗几生几世的心痛?
纠缠的是感情,从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少了哪一个,剩下的那个也只剩下了半口气。
报复的利刃刺进他的身体,痛在她的心上。
也许,只有在苟活的余生中,她才会渐渐明白,一生最大的错误,是曾经报复了爱情。

诺克斯主教的作品,特别是这一部《陆桥谋杀案》拿出来倒真的堪称是严谨的解谜推理小说的典范,当然不会有密室和不可能犯罪在其中。
一部反推理小说,在几乎每两个章节就是一段严谨的分析与推演,无论是立足于案发现场的各种线索,还是各条线索之间的矛盾,抑或是动机的分析,经验主义的认定与合乎情理的推导,几乎我们可以看到的黄金古典时期解谜大家的写作手法在《陆桥谋杀案》中都有痕迹可循。留心的话,你会发现这似乎是柯南道尔、范达因、艾勒里.奎因、阿加莎.克里斯蒂甚至约瑟芬.铁伊这些大家不同方式思维逻辑的合体。
如果说,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的作者们动诹喜欢在自己的作品中发表XX讲义,那么《陆桥谋杀案》和安东尼.伯克莱的《毒巧克力命案》,同样的反推理小说,同样更是灿烂夺目的思维法讲义。
相对于孜孜以求研究罗列各种犯罪技巧(主要是指密室诡计和不可能犯罪)的那些作品,这种通过各种常常让人忽略的细节与痕迹去推断各种可能性,并且通过同样的理性在各种可能性中斟优酌劣,虽然说绝对没有那些诡怪离奇却在真相大白时往往不令人满意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小说来的气势恢宏,但也因其严谨之美、朴素之美、平淡之美显得更隽永、更让人信服,并且更靠得住,不是吗?
在本格与社会派或者冷硬类的推理小说之争中,一些喜欢诡计类的书迷常常有这样的说辞:看推理不看诡计看什么?如果看文学性那么看推理小说干吗?
好吧,如果说纯粹的推理小说范畴一定要缩小至那样的范畴的话,如果推理小说只是纯粹为了追求场面上的不可思议结果在解答上却难以自圆其说或者纰漏多多或者想怎么来就怎么来的那些作品,那么和神怪小说、哥特式小说、神秘主义小说无论是在靠哗众取宠的手段吸引读者的企图上,还是在虎头蛇尾的构架上,都是没有太大区别的,只除了比起神怪小说、哥特式小说、神秘主义小说来也许更欠缺文字技巧和思想性这一点。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推理小说都是这样的,有很大一部分还依然是注重逻辑性、注重客观可能性的。
只不过,就像《陆桥谋杀案》和《毒巧克力命案》那样的作品通过一次次缜密的逻辑推演之后,得出的令人惊艳的解答(每一次都足以书写一部艾勒里.奎因的长篇小说)一次次被轻易的用同样缜密的令人叫绝否定,作者只是想证明,任何一次罪案现场(只要是没有监控录像的)、任何一个看似关键的证物似乎都存在无数种诠释,任何一种朴素的古老的经典的解答方式都好像是在中乐透彩的碰运气,那么那种被华丽密室和绝对不可能的犯罪构想所压的透不过气来的作家们,其作品为人诟病为“胡吹大气”就不是不能理解的了,那些作家,本意是要创作一种诡丽与普罗世界原则相悖的异常的美,更妄图用最寻常的可理解的方式去解释这种美是可行的可能的,没有瑕疵的,于是,尴尬便造就了。
这兴许也就是最原初的朴实的解谜推理那复杂的反服推算出来的严谨的逻辑让位于太多的密室之后,古典推理必不可避免的速速兴盛又疾疾走向没落的原因之一吧。
其实,《陆桥谋杀案》《闸边足迹》《筒仓陈尸》这样的作品并不好读,有的时候思维会跟本上作者的逻辑速度,有的时候作者的逻辑必须在头脑中回放才能明瞭所指。现在,很多读者喜欢看的本格派,必须有密室和不可能犯罪,而对于极端复杂又纯粹的逻辑游戏似乎不感兴趣,令我渐渐怀疑起这些喜欢看自认为很纯正的推理,非诡计不欢的读者,是不是需要的其实只是一件华丽的外衣来刺激眼球,而不是那严密的思维来振奋内心呢?
推理小说的简单谜团的复杂推演和追求震撼与华丽的诡计,仿佛是厚实可靠的马夹和精致眩目的外衣,只可惜,真正的能把这两件服装穿在一部作品里的作者似乎还不曾出现,(按照这两者的矛盾原理也大概注定难以出现),穿马夹的奎因不行,穿外衣的卡尔也不行,马夹和外衣,你只能二选一。

“它充分满足全民对感动的需要。”——凤凰卫视主持人梁文道
“我喜欢,又痛恨这样的叙述,到最后还让人肝肠寸断!”——凤凰卫视主持人陈鲁豫
“向原作者致敬,为了真情实感。”——凤凰卫视主持人窦文涛
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山楂树之恋》
因了这些蛊惑人心的字眼,我回到1974年,目睹一场纯粹的爱情。“从我遇见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里恳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单行道,就请你从此走在我的前面,让我时时可以看见你;如果生活是一条双行道,就请你让我牵着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远不会走丢。”——老三
那年初春,还在上高中的静秋被学校选中,参加编辑新教材,要到一个叫西村坪的地方去,住在贫下中农家里,采访当地村民,然后将西村坪的村史写成教材,供她所在的K市八中学生使用。作为本书标志性建筑的老山楂树,肃穆地伫立在村口。据传这树原本是开白花的,解放前小鬼子进村杀害革命烈士,花叶就神奇地变了红色。静秋遇到了会用口琴吹《山楂树》的老三,自然而然地开始了一段恋情。而那个传说,早就隐隐预示着不祥。不需要逻辑,这是真人真事,老三最终葬于树下,永远遥望小路尽头,静秋的方向。
《山楂树》原本是首苏联歌曲。按当时的观点,《山楂树》不仅是“黄色歌曲”,甚至算得上“腐朽没落”、“作风不正”,因为歌词大意是说两个青年同时爱上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也觉得他们俩都很好,不知道该选择谁,于是去问山楂树。歌曲最后唱道:“可爱的山楂树啊,白花开满枝头;亲爱的山楂树啊,你为何发愁?最勇敢最可爱的,到底是哪一个,亲爱的山楂树啊,请你告诉我。”1974年,苏联的东西在中国早就成了禁忌,更何况文化革命中把凡是沾一点“爱情”的东西都当作资产阶级腐朽堕落的东西给禁了。
小说是作者艾米根据静秋日记改编的,叙事是艾米,对话都是日记原文。它的与众不同是完全取材于静秋的视角:静秋眼里的老三、心里的老三和两人的交往。老三在想什么,一直是静秋疑惑的问题。书里没有对静秋容貌的直接描写,从周围男人对她的态度,可以晓得她是个美丽而不自知的女孩子。她应该有着大大的胸脯和细小的腰肢,这些美好的特征让她误以为丑。书里有段话很好玩,讲述当时女孩子对美丑有独特的标准:背贴墙站直,脚跟并拢。如果头、腰、臀、腿贴紧墙壁的就是美,有弯度的就丑。在静秋眼里,老三是很好看的,整洁而温柔。
静秋的成分不好,爸爸是地主成分被隔离改造,妈妈被批斗,家里一贫如洗,她必须靠打零工维持生计。老三是军区司令的儿子,勘探队员。历史环境的差异让静秋很自卑,不管多累也不接受老三的资助。她患得患失的结果就是让老三痛苦:“静秋,你这样折磨我的时候,心里是不是很高兴?如果是,那我就没什么话说了,只要你高兴就好。但是如果你……你自己心里也很难受,那你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呢?”“静秋,静秋,你可能还没有爱过,所以你不相信这世界上有永远的爱情。等你爱上谁了,你就知道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你宁可死,也不会对她出尔反尔的……”老三嘶哑着喉咙表白自己的爱情;每夜过河就为看她一眼;没船回去就在河边亭子里过夜;他颤抖着帮她挑脚板里腐烂的煤渣……我看到一个被思念折磨的年轻男人,有着百般的耐心和克制静静守护他那小小的爱人。
如同天下所有的恋人,他们涉足等待和永远的话题。摘录如下:
她扑哧一笑:“等一辈子?等到了,人也进棺材了,那你为什么要这么等呢?” “就为了让你相信我会等你一辈子的,让你相信世界上是有永恒的爱情的……”他又低声叫道,“静秋,静秋,其实你也能一生一世爱一个人的,你只是不相信别人会那样爱你,你以为自己一无是处,其实你……你很聪明,很漂亮,很善良,很可爱……很……我肯定不是第一个……爱上你的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不过我相信我是最爱你的那一个……”
该书号称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以表明二人没有性关系,是纯洁的爱情。静秋还小,老三却是个成熟的男人。耳鬓厮磨,性冲动是免不了的。纯洁如静秋,也知道拥抱的感觉很好,接吻也不那么讨厌了。那时候没有性教育,妈妈保护女儿的方式就是令其远离男人的危险。“老三到底是不是坏人,是不是在玩弄妇女”的疑问一直困扰着静秋。终于,老三答应静秋的妈妈,在静秋转正后再来找她,为期一年零一个月。
再见面,老三身患白血病。他们在病房里共度一夜,相拥而卧。如果不能与静秋做夫妻之事,他死不瞑目。我不确信静秋是否有相同感受,因为她很少表达激烈的感情。她只是说:“那就做吧。”二人赤裸相对,用手读对方的身体,最后老三小心地俯向她的身体。……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处。隔了半年,静秋才知道那晚并没有行夫妻之事。
老三生前把他的日记、写给静秋的信件、照片等,都装在一个军用挂包里,委托他弟弟保存,说如果静秋过得很幸福,就不要把这些东西给她;如果她爱情不顺利,或者婚姻不幸福,就把这些东西给她,让她知道世界上曾经有一个人,倾其身心爱过她,让她相信世界上是有永远的爱的。
弥留之际,静秋抱着形容枯槁的老三,一遍遍重复:“我是静秋,我是静秋,我是静秋……”只为他曾说过:“我喜欢‘静秋’这个名字。听到这个名字,即便我一只脚踏进坟墓了,我也会拔回脚来看看你……”
“我曾经对你妈妈许诺,说要等你一年零一个月,我也曾对你许诺,说会等到你二十五岁,看来我是不能守住这些诺言了。儿女情长,终究比不上那些更高层次的召唤。你想怎么责备我就怎么责备我吧,一切都是我的错。”——老三
我的意思是:如果恰好,有人说等你一辈子,不妨相信吧。

读罢《白夜行》,感到相当的受触动,这样震撼的书并不是那么多的。从傍晚开始,我一直通宵到早上读完。之后又回味良久,很想找人讨论讨论,于是就上了豆瓣跟百度白夜行贴吧,看到了大家的热烈讨论(虽然有些文字已经是在两三年前留下的了)。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的理解似乎有些另类,几乎不曾遇见与我观点极为相似的同学。对于小说,大家几乎一致认为基调是黑暗的,绝望的。争论的焦点基本集中在一些书中没有明确说明的问题。
(剧透严重,还没有看过书的人请先不要往下看。另外,这里讨论的仅仅是原著小说,不包含电视剧,因为电视剧对小说本身进行了大量的改编。仅看过日剧的同学请不要误解。)
经常提及的问题是:
1 雪穗爱亮司吗?
2 亮司爱雪穗吗?
3 雪穗爱一成吗?
4 雪穗出于什么原因要加害江利子?
5 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在利用亮司?
6 雪穗和亮司想要的是什么?
7 雪穗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亮司的想要“在白天走路。”
这两句话怎么理解?
8 为什么已经过了15年的时效追诉期,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
9 全文最后一句,为什么“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问题主要是这么一些吧,其他“雪穗是否能被理解”,“亮司是否能被原谅”等等属于个人主观认识了。
从我理解的角度,试着回答这些问题。
雪穗是爱亮司的,亮司也是爱雪穗的! 东野圭吾所写的其实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
事实上,在他们两人的灵魂中,除了这点爱,几乎也不剩下什么别的了。这是一种爱,但并不能单纯的称为“爱情”。 书中,老警察对此的看法是,他们两人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老警察的看法并不错,但这是站在他的立场上的观点,是片面的,用他的话说,他们两人是枪虾和虾虎鱼。但他们并不只是互相利用的,他们之间的羁绊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爱。
关于这种爱,书中有一些地方隐晦的提到了。雪穗给亮做的绣着RK的袋子,雪穗给她的店起名叫R&Y,亮司做的男孩女孩牵手的剪纸等等。
但我觉得最重要的一个地方是在整部小说的结尾。“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犹如白色的幽灵。”还有那句被争论最厉害的“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很多人说,正是因为读到了结尾的这几句话,才感受到一种冰冷的寒意,才无法原谅雪穗。还有人说,正是为了不辜负亮的牺牲,雪穗才一次都没有回头,在她那幽灵般的背影后面,一定是一张泪流满面的脸。
但我的想法不是这样的。我们可以这样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店铺女老板,突然发现有人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应该是一种怎样的反应呢?恐惧,担忧,惊慌,愤怒甚至一丁点的好奇——这些不该是正常的反应吗?那这时候,这个女老板脸上的表情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她脸色铁青,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是店长滨本。’”
Bingo!这才是正常的反应。铁青的脸色说明了担忧,惊慌和厌恶,微弱的声音说明了害怕。雪穗这个叫做滨本的部下的反应是对的。换言之,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再冰冷的回答,这种反应反而是让人起疑的,太过于冷静了。但雪穗不是个表演天才吗?整本书中,她不是时时刻刻都表演的恰到好处,不露丝毫破绽的吗?对她来说,表现出恰当的惊慌,不是轻而易举的吗?还有一次都没有回的头,在这种情况下,离去时忍不住好奇跟担忧,回一两次头,看一两眼,不也是正常的反应吗?难道就因为回头看了一眼,别人就会识破两人早已认识吗?
我们先来解答下之前列出的最后一个问题,雪穗为什么一次也没有回头。整本书中,雪穗的表现永远是温柔的,是体贴的,是得体的,即使委屈跟哭泣,也是能做到以假乱真的。但她就是没有表现过这种冷漠。实际上,情感的表露是对情感的掩藏,冷漠的神情才是对情感的展现。对雪穗来说,亮司的爱就是她黑夜中唯一的一点光。也就是她最后残存的一丝人性和一点点灵魂。正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有着深入骨髓的爱,所以亮司的死给她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使得她没有办法再做作的表演出惊慌的神态。但是亮司的死也带走了她最后的那一点灵魂。也就是在亮司死去的瞬间,雪穗的灵魂也死去了。所以,当雪穗离开的时候,她的背影就像个幽灵。不,她已经变成了幽灵,变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不再有留恋,不再有人性,不再有灵魂,不再有爱。这样一个幽灵雪穗,当然不会再回头。
但雪穗为什么还要离开呢?为什么还要否认她和亮是认识的呢?她还要做什么事呢?她还想要什么呢?
那这里来回答一下第六个问题,雪穗和亮司想要什么呢。
表面看来,雪穗想要的东西很多。金钱,名誉,地位,权利,家庭,别人对她的尊敬,对她的爱慕,对她的嫉妒…… 但其实她要的只是一样东西——她要她小时候没有的东西。她要补偿的都是她小时候所欠缺的东西,加倍的补偿,加一百倍的补偿。但是实际上,她要的也并不是这些东西本身。比如金钱,那是用来享乐的,但雪穗敛聚了那么多钱,我们却没看到她花用;权力和地位,那是可以向别人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的,但雪穗始终表现的谦卑有礼;别人的爱慕与嫉妒,那是可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的,但雪穗也没有陶醉其中。那她究竟是为了什么?
雪穗所要的仅仅是“夺取”。
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守财奴。不停的敛财的人并不叫守财奴,不停的敛财却不肯拿出来享乐的人才叫做守财奴。守财奴所执着的其实不是钱财,而是敛财,是敛聚。我们多数人身上或多或少的都有类似的心理,比如攒了好久好久的钱,拿去买一件贵重的物品。买到手后过一段时间,你可能会觉得真正带给你快乐的不是这个东西本身,而是付钱买下时那种瞬间的巨大快感。
雪穗所要的仅仅是“夺取”。她的生命里几乎没有灵魂,只有两样东西:“夺取”和对亮司的爱。
说到这里,来插入回答下第三个问题,雪穗爱一成吗?(等下再说亮司要什么)
这也是一个争论极大的问题。有人说爱,有人说不爱,有人说只是喜欢,还有人说那是“青春期少女懵懂的爱情”。 天!
这也太小看雪穗了,雪穗是那种有“青春期懵懂爱情”的人吗?雪穗对除了亮之外的所有人,没有“爱”这个功能。那如何解释雪穗的行为呢?
回想一下雪穗与一成刚刚相识的时候,别的男生都为雪穗而倾倒,都粘着雪穗,只有一成,也许是因为见多了大家闺秀,反而对江利子情有独钟,冷落了雪穗。对雪穗来说,幼年时的一幕重现了,不被重视,不被尊重,不被爱慕。而她要做的就是“夺取”,夺取一成对她的尊重,爱慕。
这里顺便回答下问题四,雪穗为什么要加害江利子。
这不是出于嫉妒,也不是出于怨恨,对雪穗来说,她可能根本就没有那种感情。我们有时候说某人“没有人性”,其实一般来说并不是他真的没有人性,而是该人展露出的多是人性恶的一面。而雪穗是真正的没有人性,不仅没有人性中好的一面,同样没有人性中坏的一面。嫉妒也罢,憎恨也罢,这都是人性恶的一面的感情,而雪穗是没有的。所以她让亮司加害江利子,以及之前加害都子,都是为了一个目的,铲除在她“夺取”道路上的绊脚石。
有人说雪穗与一成在守灵时候的暧昧说明了什么什么。
在我看来,这说明了雪穗继续她夺取一成爱慕的行动,同时可能说明了雪穗对一成已经动了杀心。一成之前怀疑雪穗,所以找侦探今枝来调查雪穗。借给侦探的限量版卡地亚手表却露了马脚,被雪穗一眼看穿。侦探也因此被亮司用氰酸钾杀死。那这个时候雪穗对一成一番做作,目的不是呼之欲出。
再来看看亮要什么。
亮要的是“赎罪”。
当亮在那个布满灰尘的房间里看到那不堪的一幕的时候,他崩溃了。当他把剪刀插进父亲的心脏的时候,他的灵魂也逝去了。他当时本该调转剪刀刺进自己的心脏。但他发现还有雪穗。他要向雪穗赎罪,赎他父亲的罪。
于是亮司的生命中也只剩下两件事,“赎罪”和对雪穗的爱。于是亮司开始了他对雪穗的赎罪:尽一切可能满足雪穗的“夺取”。 只要是为了这个目的,任何人都是可以伤害的,任何罪行都是可以做的。而雪穗不断的夺取其实也是不断的在给予亮赎罪的机会。
这样也就可以回答第五个问题,亮司是否付出了太多而雪穗是否一直在利用亮。
没有,他们两人一直在做自己的事,同时这也是为对方做的事。两人是一样的,同一的。
书中有一段描写侦探跟踪调查化名秋吉的亮司的情节。“这个人活着到底有什么乐趣?简直孤独得要命。”这是今枝对亮司的感叹。
是的,亮什么都不需要,因为他也几乎没有了灵魂,没有了人性。那些一般人的感情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也不懂得去享受这些东西了,他只有赎罪。终其一生的赎罪。在小说的最后,那把剪刀刺进了他的心脏。十九年前就该刺进去的剪刀,十九年后终究还是刺了进去。亮司用死完成了他的赎罪。
十九年?是的,小说的最后已经过去十九年了。雪穗和亮司也已经三十岁了。那问题八就是为什么已经过了15年的时效追诉期,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
他们真的是想要走到一起吗?
回答这个问题要同时来看看他们两人仅有的吐露心声的两句话。
雪穗:“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亮司:想要“在白天走路。”
太阳是什么?有人说是社会的容纳。我觉得不是。
太阳是“人性”。 我们每个人头顶上都有太阳,即使是很多作恶多端的人。因为恶也是人性的一部分。但雪穗和亮司的头顶上没有太阳。他们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没有了太阳。而他们对彼此的爱代替了太阳,成为他们唯一的光。这种爱也是他们残存的最后一丝人性,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爱,他们还可以继续走下去,他们还可以称之为“人”。
想要“在白天走路。”
这句话我们一开始就理解错了。
在《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感谢挨斯米的七个在二十七楼的回复)
所以这句话并不是说想要在熬过了十五年的追诉期后,两个人在一起幸福的平静的生活。而是一种不可能的奢望:一切都不曾发生,桐原洋介的兽行,亮的弑父,雪穗的杀母,以及之后的所有的罪行。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么亮司跟雪穗只是两个普通的孩子,他们头顶上有太阳,他们牵着手,在白天散步。
而现在,失去了大半灵魂的他们已经不会享受幸福了。一个要不断的“夺取”,一直到死。一个要不断的“赎罪”,一直到死。
但他们还保留着一丝的灵魂,他们彼此的爱,就是他们还身为“人”的原因。
所以说,东野圭吾所写的其实是一本关于爱的小说。小说最后,亮的死带走了雪穗的灵魂,当爱消失的时候,故事也就结束了。

大刘在《三体2》中借白蓉的口说道,文学形象的塑造过程有一个最高状态,在那种状态下,小说中的人物在文学家的思想中拥有了生命,文学家无法控制这些人物,甚至无法预测他们下一步的行为,只是好奇地跟着他们,像偷窥狂一般观察他们生活中最细微的部分,记录下来,就成为了经典。
如果要当一本在中国畅销的书,詹姆斯·冈恩的《快乐制造者》无疑是不及格的。正如同《人间喜剧》评价颇高,在豆瓣上只有不到百人读过,甚至很多人连《高老头》都不知道。高中以后就没买过《科幻世界》,我也不清楚中国的科幻界发展到如何了。那时候,提起科幻,中国人大体知道一个儒勒·凡尔纳(想起我小学偷偷省了一个月的早点钱买了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凡尔纳的小说很注重真实,对文学形象的塑造已经到了堪比《红楼梦》的地步。在他身上体现的,是法国人极致的浪漫。相反,中国科幻领军人物:大刘,擅于构造“很神圣和很精致、很严格和很大气的东西”(韩松语)。
说了这么多,其实对评论这本书感到有些力不从心。面对生命的意义这一个永恒的话题,也许永远不会有结果。人们能做的,只是在讨论和思考的过程中,影响自己的价值观。
“通向高峰的是两条小径:“改造”和“替换”。一个人可以对外部世界进行改造,从而得到他所向往的东西,他也可以把他的失意升华,变成其他可以实现的目标。
那如烟似雾、如梦如幻的女郎所站的低矮的山峰,叫作“虚幻的满足”。通向这个女郎的道路有三条:“期待”、“白日梦”和“错觉”。期待可以带来真正的满足,白日梦只是有意识地期盼,而错觉则去除了愿望和满足之间的壁垒。
有四条小路通向山谷:“替换”,这条路可以往上通向山峰,也可以向下走入山谷,这条路意味着我们应该向往自己能够得到的东西。其他的道路分别叫做: “贬低”、“投映”和“压制”,贬低有时候也被称为“酸葡萄法”,它在猫科动物身上能够得到最佳的发挥;一旦证明某样东西确实无法得到,那么这件东西也就变得毫无价值。投映,就是把愿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去;压制,则是一种防止愿望浮现到意识中来的办法。 ”
一个人,是要为了自己的快乐,还是要为了别人的快乐?如果人人都为了自己的快乐,必然会导致他人的不快乐。利己主义、利他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伴随着人的成长,渐渐扎根的。个人利益是人类行为的基础,趋乐避苦是人的先天本性,也是动物的先天本性。人类与动物不同的是,如果一个人与另一个人,或者一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发生了“悲剧性的冲突”,必然会有一方个人利益的牺牲。而当有人为牺牲感到快乐时,利他主义出现了。或许从根本上,功利主义还是一座无法逾越的高峰。拿著名的雷锋同志来说,在牺牲自己利益帮助他人的同时,他也得到了快乐。断然不会有人因为“助人为苦”去助人的。
人类有快乐的权利,也有痛苦的权利。从第二章开始,冈恩就描写出了一个病态的社会:快乐是宪法,所有人都必须快乐。但快乐之下,是放纵、毒品、麻木……到最后,人类蜷缩在充满羊水的房间,在“永恒”中达到“永恒的快乐”。听起来,似乎是不可理喻,但是当终极感官享受放在面前时,当魔鬼提供了付出一切来换取永远快乐时,又有谁不能心摇摇如悬旌。
改造、替换、期待、白日梦、错觉、贬低、投映、压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只是不管快乐或痛苦,我们都要活下去。

看完黑暗塔总共花了我四个月的时间,一方面是因为它实在是太长了(总共有七部),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作者花了三十余年才把它写完,我不忍心一下就把这样的著作草草读完。黑暗塔的作者是史蒂芬·金,如果觉得面生,那你对《肖申克的救赎》一定不会陌生,它们的作者都是金。很幸运的是黑暗塔将被拍成三部曲的电影,但不幸的是它是在2014年上映,也就是说,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正如小说中的情节一样,没有读完它,一切都是未知,甚至当时有很多读者纷纷写信给金要求得到故事的结局(当然不是中国的读者,因为我们2007年才把黑暗塔七部曲的版权买下并翻译),但金却给他们回信说,我自己都不知道结局。
黑暗塔的故事发生在一系列时代不同的平行世界里,分成内世界、中世界、末世界、和我们的世界,这是小说迷人的地方之一,每个世界都和我们自己的世界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但又有本质的区别,这种现实和小说交加相溶的感觉令人沉醉其中。最重要的情节基本都发生在中世界和末世界,而我们的主角:最后的枪侠——来自靳犁的罗兰·德鄯,一个拥有骑士精神,内向而沉默的人,他的一生充满了悲伤和失去,仅有过短暂的快乐。整个故事的情节可以简单粗暴的概括成一句话:枪侠经过漫长艰苦的跋涉穿越了数个世界,到达黑暗塔,拯救了世界的故事。
罗兰是整个旅程的中心,而黑暗塔则是旅程的终点,罗兰的愿望就是到黑暗塔看一看,能不能找到延缓世界消亡的办法。罗兰的旅程犹如爬金字塔,从塔底——内世界(罗兰的出生地)到塔顶——末世界(黑暗塔的所在之处),旅程途中,他失去了很多很多,母亲、初恋情人、伙伴、朋友,但他的意志依然坚定,目标依然明确,他踩过他们的尸体继续在路上前进,就像他们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行李,只是他在找寻黑暗塔的路上可以放弃的一些行李,可以这么说,罗兰的目标使他放弃了一切,毫无怨言,这是他必须付出的代价。
黑暗塔是由上古先人用魔法建立的,它用六条光束贯穿了所有的世界,用以维持所有平行世界的平衡和稳定,当魔法的时代过去以后,人们用科技和机器维护黑暗塔让它能持久的稳定下去,但随着时间流逝,人们忘记了如何维护这些机器,而枪侠的敌人——血王,妄图切断光束,自己独占黑暗塔,毁灭掉其他的世界。血王和他的手下,一次又一次的想除掉枪侠,却被枪侠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但枪侠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卡泰特是枪侠最重要的伙伴,是可以分享一切的朋友,亲人,兄弟,卡就是命运,泰特是队伍,卡泰特即为命运连结在一起的队伍,他们帮助枪侠达到黑暗塔,甚至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小说中经常出现这样一句话:风一样的卡。意为命运虽然一直指引着你前行,但它却难以捉摸,时隐时现。枪侠从前的卡泰特在一场战斗中悉数倒下,而通过卡的指引,他和另外三人一兽组成了新的卡泰特,他们就是除了枪侠之外的最重要的人物,来自1987年纽约的埃蒂·迪恩,来自1964年的纽约的苏珊娜·狄恩,来自1977年的纽约的杰克·钱伯斯,和来自中世界只会说两个单词的貉獭奥伊(它虽是动物,但它很聪明),除了奥伊,其他三人皆是从我们的世界被枪侠拉过来的。枪侠罗兰帮埃蒂戒了毒,将苏珊娜的精神分裂症治好,将杰克从迷茫和死亡中解救出来,并逐渐教会他们如何成为一名枪侠,如何在枪侠的世界中生存,其中,枪侠教给他们很重要的三句话:
“我不用手瞄准,用手瞄准的人已经忘记了他父亲的脸,我用眼睛瞄准。”
“我不用手开枪,用手开枪的人已经忘记了他父亲的脸。我用脑子开枪。”
“我不用枪杀人。用枪杀人的人已经忘记了他父亲的脸,我用心杀人。”
这三句话就可以看出枪侠的行事作风,只杀要杀之人。首先是微笑,接着是谎言,最后才兵刃相见。
除此之外,史蒂芬金创造的这个世界还有许许多多有趣的地方和故事,在此就不多赘述,最后的结局也并不完美,留此文以纪念我所花费的光阴,也希望有人能静心看完它,并把感想与我分享(虽然我知道没有人)。

《侠客行》在金庸十四部里应该算知名度很小的一篇了。我想看是因为喜欢李白大人那首诗,太带感了!不同于其他作品,《侠客行》中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有关儿女情感的话题也只是轻描淡写一带而过。却也有三位姑娘,丁当,侍剑和阿绣,一个泼辣,一个成熟,一个温柔。
书中还有一对夫妇引人注目,也惹人羡慕,石清闵柔夫妇,师出同门,互生情愫,结为夫妇,婚后恩爱无比,是最最幸福的家庭了。可惜生了个坏儿子,不知道热了多少麻烦。不过重点不在这里,而是闵柔的情敌梅芳姑,能写的只有一点,梅芳姑样貌比闵柔好,武功更高,才华横溢,几乎样样都高过闵柔,而石清却选择闵柔。石清自己交代,“你样样比闵师妹强,不但比她强,比我也强。
看完这部小说,我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爱怜儿子,处处庇护儿子的母爱。石中玉如此顽劣,石清夫妇都说好了要亲自抓住他向白自在请罪,但在母子分离的时候,母亲还是为保住自己罪行累累的儿子,牺牲了自己的名誉,不听丈夫的劝告,独自一人拼死把儿子救出去。她明知道儿子永远逃不掉白万剑、封万里的追杀,但她还是没有犹豫,宁可把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换来儿子几天的时间,母爱就是这么伟大。如果把整个故事当作一段平凡的人生、把这些场景解释为人生之中经历的无数的点,那么是否可以勉为其难地解释它的不确定性呢?是的,不管是从一粒沙预见这世界,还是从一朵花观望整个天堂,它们的“随意性”的确带有了广泛又不可忽略的象征。

一个人有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之后很难再会有这样刻进骨髓里的人了吧。因为经历的多,因为真的为这段感情付出过痛苦到不能自拔过,最后结局以女主的死亡告终,这里有很多是男主无能为力的,即使想要去补救想要挽回也无可奈何,生死的鸿沟无法跨越,而生者,还要继续承受相思之苦。正好符合了爱情里面的求而不得,所以男主放不下。试想,还有什么重大的事情比一个人的死亡还要让人难以承受?以后结交的女友无法给男主比这个更大的刺激,所以男主刻骨铭心刻入骨髓的,只有死去的女友一个,所以男主永远也无法忘记她,后来的你即使再好再完美,也给不了死去的她所带给我的触动,所以你离开了就离开了吧,所以最后两个人分手了,男主也没有挽回,,,,他还是无法从那个阴影里走出来。
突然想到了行为疗法,那个心理医生或许可以用这种心理疾病治疗法来试一下。
扎扎实实爱过失去过的人倾向于保守,人生的激情都用完了,尝够了相思的滋味,接下来只想好好过日子,可惜这里的女主不是,他没有经历过就不能理解,即使你们表面上真的和睦很和谐也很匹配,但心里的距离很奇怪,有时候一个表情一个眼神就可以说明“我懂你”,有时候即使是每天都面对面微笑在一起也无法靠近半分。真的经历过一样的苦楚才会懂得这份感情,虽然被深深埋在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
你很好,但是对不起,没有触动就没有爱情。

对于幻想小说的书迷来说,菲利普·普尔曼这个名字可谓赫赫有名。在过去几年,这个英伦作家笔下的《黑质》三部曲已俨然成为了幻想小说最高成就的代表——畅销如《哈利·波特》,在整体上又可以和《魔戒》相比的经典作品。或许菲利普·普尔曼的成功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幻想小说。毕竟,他的这部巨著已经获得了本来只颁给纯文学作品的惠特布里德文学奖。
以上只是客套话。事实上我只想说,这是一部非常好、非常好的小说。好到了在阅读以前根本没想到有这么好。
故事主角莱拉是一个生活在古老牛津的小女孩。那是一个优雅的世界,人的灵魂化为动物形状的异性精灵伴随一生。她的同伴男孩威尔,则来自现代伦敦。在预言里,两人将成为救世主,人类新的亚当和夏娃,为人类和所有精神世界的生物带来崭新的生活。可是他们自己并不知道共同的命运。在逃避宗教势力,穿行于多个世界的冒险中,两人遇到了形形色色的朋友与敌人——流浪团结的吉卜赛人、善良美丽的女巫、穿着盔甲的孤独的北极熊,辉煌却羡慕人类肉身的天使、吞噬灵魂的无形妖怪,以及在死亡世界永远飘荡的鬼魂们。他们追寻的关键线索就是“黑质”,一种看不见的物质。它是构成所有世界的基本元素,也是精神和意识的化身。
故事里包含了魔幻冒险小说中常见的要素。救世者的命运,奇特的魔法,瑰丽奇特的世界和浪漫温馨的情感。但绝妙之处绝非仅限于此。小说融合的知识,从宗教、理论物理、生物进化、一直到哲学都有涉及。丰富的信息仿佛集成了百科知识。整个三部曲,美妙之处复杂丰富得简直目不暇接。
“你看,我刚刚抚过一千万个别的世界,但它们一点也不知道。我们离得像心跳那样近,但是我们永远也摸不到、看不见、听不着这些不同的世界。”(女巫的精灵谈论平行的世界)
“以后你就会明白的,男人在我们眼前就像蝴蝶一样飞过,是一种生命短暂的动物。”(女巫的伤感)
和一般的以儿童为主角的幻想小说不同,《黑质》在内涵上是极为深刻的。例如在喜鹊城,失去父母的孩子们为了夺取魔法神刀围攻莱拉和威尔。那段残酷的描写一如威廉·戈尔丁的《蝇王》。莱拉的父母,阿斯里尔勋爵和库尔特夫人为了保证莱拉的安全而与上帝的摄政者同归于尽的时候,多少带有古典主义的悲剧感。甚至是当美丽的女巫为了爱情的尊严杀死威尔的父亲,也有希腊神话一样的韵味。
除却史诗般的剧情,菲利普·普尔曼描述的这个幻想世界,几乎颠覆了以往幻想小说的所有传统命题。在自由意志的选择上,重感性而非理性;在对意识与物质的观点上,热爱现有的生活而非虚无的天堂世界;上帝老朽而可取代;人性比神性更为神圣,就连天使也羡慕人类肉身的快乐。
可能正因为这样,普尔曼的《黑质》三部曲才与那些最伟大的文学作品在精神上达成了一致。
这个将近一百万字的幻想故事,我是用一周时间读完的。在第三个晚上,我读到这么一段。
莱拉从她的世界来到现代伦敦,却拒绝威尔的提议穿牛仔裤。
“那是裤子,”她说,“我是女孩,别傻了。”
读到这里,难免笑了起来。这时我才注意到,我的精灵就在我的身边。她也在微笑着。

冬季算是嗜读期,有幸读了高阳的胡雪岩系列,笔触十分老道,叙事讲理出神入化,起先要传记一个人物,后来竟然赫然画出一幅晚清社会的众生图,叹为观止,甚至上百万字的巨著,也欣然地重新读过。
后来,买了一套晚清小说读本,《平山冷燕》、《玉娇梨》之类,浓词艳曲,才子佳人,味同嚼蜡;《清平山堂话本》则是徒有其名,大部分是因色而生的事故;《儿女英雄传》只读了上部,还不错,结果遗失在走徽杭古道的路上。只有《孽海花》,错错撞撞,去西藏的火车上倒是读了起来,现在回想起来,虚惊一场,这部与高阳笔触一脉,且时日、文采都在其上游的著作,差点儿就被我认为是“历史书上推荐过的不过尔尔”,从而打入冷宫。
《孽海花》是实实在在的残缺本,有头无尾,曾朴不曾写完就撒手人寰;而且,前6回并不是曾朴写的,不过不比曾朴逊色,像龙抬头,而后来得以翱翔于九天。
《孽》作于二十世纪第一个年代,讲官场,中西交撞下的晚清官场,词语上文言白话三七开,反倒非常地顺畅淋漓。文言文总太过于崎岖,像洗衣服的搓板,而白话则十分强劲有力,像越野车穿行于崎岖山路上,相得益彰。另外就是描述的那个社会,不中不洋、不伦不类,光彩四射。即使高阳,也是从《红顶商人》、《萧瑟洋场》开始,得了《孽海花》的魂魄,一下子无与伦比起来,你说只想看看西洋镜,而曾朴和高阳则实实在在地给你导演了一部现实主义新浪潮电影。
不能平白无故地说高阳得益于《孽》,举一个例子,说当时的浙江学台宗室祝宝廷,掉入钱塘江上的江山船布的局,传为笑柄,朝野里说这事儿:宗室八旗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高阳写胡雪岩时,从曾朴那里描摹了过去。刚好,这个典故在《孽》的第七回,曾朴接手写作的初始部分。
说话,钱塘江里有一种船,叫做江山船,只在江内来往,从不到别处。如要渡江往江西,或到浙江一路,总要坐这种船。这船上都有船娘,都是十七八岁的妖娆女子,名为船户的眷属,实是客商的钩饵。老走道儿知道规矩的,高兴起来,也同苏州、无锡的花船一样,摆酒叫局,消遣客途寂寞,花下些缠头钱就完了。若碰着公子哥儿蒙懂货,那就整千整百的敲竹杠了。做这项生意的,都是江边人,只有九个姓,他姓不能去抢的,所以又叫“江山九姓船”。不过祝宝廷遇到的女子,美倒是美,满脸麻子。
《孽海花》里写到:“那时天色已暮,一片落日的光彩,反正照到那女子脸上。宝廷远远望着,越显得娇滴滴,光滟滟,耀花人眼睛。也是五百年风流冤业,把那一脸天加的精致密圈儿遮盖过了,只是越看越出神,只恨她怎不回过脸儿来。忽然心生一计,拾起那块橘皮,照着她身上打去……”
呵呵,真风流贱货。
曾朴,笔名东亚病夫,常熟人。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举人,例授内阁中书。民国初,参加共和党,为江苏省议会议员。后任江苏省官产处长、财政厅长、政务厅长等职。
曾朴早年才名颇著,学识赡博,翁同龢尝称为异才。光绪二十一年进同文馆,始学法文,从探讨法国文学的源流中,深刻认识小说在文学中的地位。曾先后在上海创设小说林、真美善书店。光绪二十八年起。凡30余年中,陆续翻译发表较多的法国文学名著,包括雨果、左拉、莫利哀、福楼拜等人作品。光绪三十年,接过金天翮初作《孽海花》6回,几经修改续作,成35回;后改编30回本刊行。
《孽海花》里也提到过胡雪岩,不过,是以胡星岩影射的。“雪岑问着傅兰雅:“今天晚上有跳舞会吗?”傅兰雅道:“领事下帖请的,约一百余人,贵国人是请着上海道、制造局总办,又有杭州一位大富翁胡星岩……”

类型文学总会遇到“穷尽”的瓶颈,它不像更普遍的文学,描述的是“整个生活以及生活之外”,它所书写的对象只能是那“并非生活”的一个侧面——譬如一个关于未来的梦,或者是关于犯罪的解决。写得多了或者读得多了都容易让人厌倦,陷入“太阳之下无新事”的尴尬。可事情总有反复,“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读厌了的读者也许有朝一日会回来,而仍在坚守的作者,恐怕也可以找到新的出路。
《超能力侦探事务所》是陆烨华的一本原创推理作品。作品秉持了本格推理的风格,又在其中加入了“架空”的元素,使得整部作品读来既亲切又新奇。幽默是作品最大的特色,但它显然又不只是安置与作品中的调味料。对于推理小说而言,最根本的“推理”意味着什么,恐怕很难解释,可总要有人努力来回答。
回到作品本身。故事的背景“幻影城”,是一座居住着无数“名侦探”的城市,他们结成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事务所,努力解决事件赚取积分,争夺第一侦探的宝座。我们的“超能力侦探事务所”正是其中一个。在“超能力侦探事务所”中,每位成员自然都身怀独一无二的“超能力”,但可惜的是,他们的超能力基本上都“超没用”,至少想要知道真相,还需要扎扎实实的推理才行。
足够花哨的设定,看似有违“简单至上”的本格原则,但却确保了故事发生在一个纯粹隔绝外界的空间里,不必受其他因素的干扰。而另一方面,尽管设定颇具“设计感”,作品本身却很扎实。这一系列首作的四个事件每一个都可以得到圆满地解决,尽管个别篇目的诡计尚在“谜题水准”,但整体的串联却十分到位。而通过串联,作者又若隐若现地呈现了一个貌似强大的“终极谜团”,令人对后续的故事充满期待。
理论上说,本格推理的穷尽是无法回避的必然,而在那之后,人们该怎样书写推理,至今仍是个无法解决的问题。人们写过社会派,写过冷硬,也写过充满游戏精神的“新本格”,而今天则正处在一个“兼收并蓄”的状态——人人都在努力成为东野圭吾那样“八面玲珑”的家伙。但东野圭吾读多了未免也令人生厌,而推理的核心永远是谜团与“谜团的解决”。从这一层面上说,《超能力侦探事务所》的努力无疑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仍在期待,“幻影城”中将发生怎样的悬案,而侦探又会以怎样的方式讲出真相。
说到底,“推理”是满足好奇心的艺术,而令人好奇的谜团才是其魅力的根本——在所有的福尔摩斯故事里,那个走进迷雾一去不返的男人,才是最令人魂牵梦绕的家伙,不是吗?

在拜读了金庸先生的很多部武侠著作之后,终于感受到了之中的伟大之所在。先生写书的优美艺术体现在对人物、情节和环境的构造和描写,读先生的书会不自主的融入到情节中去,他的吸引力让人无法想象。先生的书更给了我们无限的空间,让读者无限的去向,结尾也往往以主人公离开现场或者以一个问句的方法戛然而止,给读者无限的遐想……看《雪山飞狐》的电视剧,又有一种情愫让读者随着主人公一同喜怒哀乐,主人公遇险,遇难,我们跟着担心;主人公战胜敌人、脱险或有意外收获,我们跟着高兴。伴随着主题曲的一遍遍播放,让人真有一种哪样说不出的一种感觉,就是觉得心里堵得慌。
《雪山飞狐》中确实没怎么大手笔的来写飞狐胡斐,确如作者所言:《雪山飞狐》的主角应该是胡一刀,胡斐的性格在当中并不明显。故事的开始到结尾似乎就发生在一天之内。从天龙门追踪陶氏父子到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都是一天内的事,但故事却绝不是一天那么短,当中牵连到了一百多年来的江湖秘闻。众多秘闻就在这一天之中从一些关键性人口中渐渐揭开。读者大都认为故事的结尾:胡斐的一刀是砍还是不砍是一个悬念,作者也认为这给了读者无限的想象空间。其实我认为整篇故事留给我们的想象空间绝不谨于此。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到了金钱的邪恶。虽然故事的主题不明确,我却从众人物在庄上谈话中得知,为了金银财宝,武林人士自相残杀抢夺宝刀地图,最后虽然被天龙门夺到了手,却已枉死了数代的英雄豪杰。再加上,到最后取宝的群豪因贪心而自相残杀,最后还被胡斐堵在藏保的山洞中。人们为了金钱而做的事,实在不可意料。故事的结局与众不同,没有个明确的结尾。这是要给读者们一个自由的思想空间,使小说感觉起来没完没了,也应该可以算是个可学的别类写作方法吧!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