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文笔清雅舒缓,将人生的起落一一道来,很贴近生活,很现实。
关于理想。人生是需要一点理想主义的,那是少年未被生活磨平的执着与坚持。但生活却是容不得纯粹的理想主义的,为了维持物质生活,我们总会放弃一些曾经坚持的东西。如何在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之间找到平衡,是一个无奈又必须修习的课题。
关于社会。本文里的人物都是一些小人物,仿佛就是自己的邻居对门,因此让人很能代入生活。也正因如此,看到怀孕被解雇,跑去卖煎饼被城管抓住被鄙夷最终只能只身一人返家乡的小玉,让人心酸又痛恨。作为一个高效率的社会,人们追求的是利益,怀孕的姑娘就成了公司的“累赘”,被解雇或变相降职的不在少数,甚至有一些公司招聘会先问有没有孩子这样的问题。我们一直在说着平权,说的那么轻巧,歧视与不公却一直存在。一面开放二胎企图提高新生儿出生率,一面压低女性在职场的地位(不只是结婚生子的女性),真真是一个开放的时代。
关于爱情。爱情的美好千古皆赞,但是美好的另一面是现实。面包与爱情的选择题,每一个人都无可避免的会遇到。能够理解行简君的离开,每个人心中,爱情和物质的占比都是不同的,碣石君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是对蘅蘅小姐的负责。还有爱情中的理想主义与真实。招弟最后还是选择结束与行简君的感情,不只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想主义与高要求,更是因为她明白:责任不是爱情。招弟小姐的拒绝让她守住了自己内心的高傲,爱情啊强扭的瓜不甜。也许和行简君结婚生子,她会得到平淡而温馨的一生,行简君也绝不是会出轨不负责的人,只是这样的一场婚姻是没有灵魂的,因为只是责任,没有爱。很多时候,面对家长们的疯狂催婚,我们也会想要妥协,找一个合适的人就这样平淡的一辈子,可人生那么长,为了他人的看法就委屈自己一辈子是多么悲哀啊!
关于生命。人生匆匆三万天,而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会在何时走到尽头。拖延症的可怕在于,每一秒的拖延,浪费的都是自己只减无增的生命沙漏。人生的意义不在哲学与虚空,只在当下。人生得意须尽欢啊。

《圣经•旧约•创世记》第11章宣称,彼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的,人们联合起来兴建希望能通往天堂的高塔。为了阻止人类的计划,上帝让人类说不同的语言,使人类相互之间不能沟通,计划因此失败,人类自此各散东西。此故事试图为世上出现不同语言和种族提供解释,并表示人类狂妄自大最终只会落得混乱的结局。这就是巴别塔的典故,“巴别”正是变乱之意。
我想,创造地堡的那位“造物主”,一定也是把自己当成了无所不能的上帝。他虽然没有用不同的语言将地堡的人区分开来,但是他采用了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来确保深埋在地下,居住在多达144层楼的臣民们各司其职。而绝对不会想到要联合在一起,问出那些萦绕在他们内心许久的问题:“为什么要送人‘出去’清洗镜头?”
问题只会引出更多的问题,为什么便捷的无线电只有保安官等少数人可以使用?为什么电子邮件这种丝毫不需要耗费人力的沟通方式,每个字却要收取工资的四分之一的点数?还有我在阅读之处始终疑惑的,为什么有电脑等先进仪器的地堡却只有破旧的旋转楼梯作为唯一的运输桥梁,既然能够创造如此庞大的地堡,为何不能制造电梯?这些答案的谜底随着阅读的深入逐渐揭开:正如上帝阻止人们建造巴别塔一样,种种看似不合理的措施都只是为了增加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成本,使人们很难团结起来去触及真相,他们只能像工蚁一样,默默的出生、劳作、病死,直到化为土耕区作物的养料。
说到这里,原本看来晦涩难解的书名也就展现了其丰富的三重含义,英文原名Wool是羊毛的意思,表面意思是指出去清洗镜头的人所用的羊毛布;其实也暗指西方谚语中“眼睛蒙上羊毛”的意思,其涵义类似于掩耳盗铃,讽刺统治者的自欺欺人之举;更象征地堡中绝大多数人像一群温顺的绵羊,被任意驱使,却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与意志。
作为一部反乌托邦类型的科幻小说,《羊毛战记》比反乌托邦三部曲(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扎米亚京的《我们》、奥威尔的《1984》)更进一步,反乌托邦小说中塑造的世界大多是技术进步外加极权主义的路数,到了本书演化为技术退步加更极端的极权主义的结构。显然休•豪伊对未来的看法比奥威尔还要悲观。因为奥威尔等未曾想象的是,作为小说中副产品的对先进科技的描写,如《少数派报告》中出现的面部识别技术、文本关联广告和交互式用户界面,居然成为了当今科学技术领域的热门创意。人们忘了反乌托邦的实质,反而开始以它们作为未来的参照,这不能不说是本世纪最大的悖论。
正如本文开头中提到的,“统治者”发现,技术进步会导致人们交流的便捷,促使思想更加活跃,所以将真相和科技掌握在极少数人手里,才更有利于维持长久稳定的统治。地堡中的世界,虽然有着先进的生产工具,但是知识的传承却退化到了几千年前的埃及金字塔时代,少数的祭司(对应文中资讯区的负责人)掌握着知识和经验,他们本来是被选中来守护人类的种子,希望他们能稳定地繁衍生息并找到最终回到地面世界的方法。可是随着时间流逝,他们忘记了原本的责任,忘了要让种子萌芽,只一味地要维持地堡内部的稳定。为了维稳,不惜让人们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外面的世界如何,甚至不知道自己还肩负使命。
所以休•豪伊认为自己写的不是科幻小说,因为他并不注重对未来科技进步的描述,他写的更像是“未来小说”(future fiction),是对未来在灰暗中仍存留有希望的末世想象,其内核关注的依然是人性。地堡就像是深埋在地下的通天塔,象征着对人性的又一重考验。故事的开始,保安官霍斯顿成为投入这潭死水中的第一颗石子,他为了追寻三年前妻子艾莉森发疯的真相,自愿被送出去清洗镜头。变革自此开始。
这个场景使我联想到1984年著名导演莱德利•斯科特为苹果公司Macintosh计算机拍摄的一则广告:无数神情麻木、形如机器的灰色人排队走入一个大厅,整齐坐好,看一个暴躁的家伙在大屏幕上喋喋不休。突然,一个身着橙色短裤的姑娘在卫士的追捕下冲进来,掷出手中的铁锤,打碎了屏幕。“这就是为什么1984没有成为《1984》。”结尾处出现如上字幕,令人欣慰的是,只要有人存在一天,就永远会有抗争的希望存在。

系列中的水准以上作品,并没有辜负长久以来的期待。
退一步说,就算推理部分未能尽如人意,也会是一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删除线)因为横沟老师好像真的回来了!(/删除线)
剧情介绍就写简略一些吧。总之就是几个村子里每逢旱涝年就需要到湖中祭祀,类似于凶鸟的背景设定吧,不过这回的神明是水魑,一种类似于龙的生物。祭祀的过程就需要往湖里投放几个装有贡品的樽,但问题就是有的时候樽沉不下去、这就很不科学了,因为村民会以为这是水魑大人拒绝了他们而感到恐慌,所以这种时候就需要参加祭祀的神男直接跳水去把樽硬摁下去。大家都理解这是一项相当危险的工作、历史上也有不少因此死掉的神男、随之也诞生了不少怪诞、什么水魑大人显灵吞没神男啦之类的。总之、这个村子现在又立刻要组织一次祭祀活动了,我们的主角刀城·一进村大家都得死·言耶也就战意盎然地踏上了又一次的民(屠)俗(村)之旅....
话说这个简介一点也不简略啊....
但是以上关于村子里的故事大概只占到3/5的部分、因为还有一条以宫本正一为视角的剧情线,说的是正一一家在战败后从满洲返乡回到村子的一路见闻,以及之后几年的生活。正一的母亲左雾是一位水非常深的角色,因为看名字大家就会联想到刀城系列的另外一本——不错、就是有些关联的,而同时她也是村子里神社宫司(最高领导者)的养女,这个人背后的一切可以说是本书解密的钥匙了....
当然因为正一线的存在使得本书比之山魔都要厚上整整1/3,确实有感觉略长了,但绝不到冗长的地步。相比凶鸟开篇就来的漫天瞎扯,本书的炫学部分真的被压缩到正常的比例了,更多的内容是在丰满故事的整体架构并且安插伏笔。所以本作的阅读体验意外很好,大概是目前最像京极堂系列的一本?(虽然刀城的气场和京极堂依旧不可比。
好吧来说说案子和诡计了。本书其实就一个核心谜团:在众人监视的湖心船舱之中,神男被神器刺死,撑船人就站在船头、现场却完全不见凶手。解答干净纯粹,一击必杀,可以五星——但这说的是伪解答。三老师他不知道最后是哪里想不开了,把这个漂亮的解答稍微加了一点点东西、就立刻走进科学叫人哭笑不得。当然了,比凶鸟还是好上很多的,总之如果接受了那个设定、这个解答是可以的....
而且解答的导出并不是一拍脑袋,而是厚重而严谨的。这点是本书最为秀逸的地方了,每个村子都有自己的秘密,而双线的意义就在这里,通过线索的抽丝剥茧的分析,在真正串上两条线残留疑团的时候,惊人的秘密就会浮出水面了。相比之下,诡计反倒是好想一些吧?
当然刀城系列一向不会缺少逆转的设置,本作前前后后一共提出了六名凶手,这叫人怎么说好呢....热闹但不科学啊!三老师你再说出一个就可以凑齐召唤水魑大人了好吗!而且前几个一眼就知道是来凑数的,总归这一块感觉上是没有处理太好的。真凶还是有一定惊讶度的、虽然略陈旧....
结局也是笔者比较喜欢的一点、就像京极堂系列一样,说出真相的那一刻,次序被打破的一瞬间,大家就开始哦呵呵呵呵了。不过正如最后一章标题「水魑大人,吞没一切」写的,最后次序回复的那一刻,历经磨难的好人们终于得到了属于他们的Happy Endings,还是令人唏嘘的。
本作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地方在于祖父江偲的戏份被大大增多了、不但跟着刀城进村采风,更是有生离死别的感情大戏(这里不对),俨然一副正宫模样。突然想到三老师刚刚大婚、那么在写水魑的时候也许在拍拖么?不可说不可说XD
至此笔者对刀城系列的评价顺序大概是
山魔>水魑=厌魅>凶鸟>密室
厌魅的推理成分要强于水魑,但是水魑的阅读体验完胜厌魅。至于无头么....笔者还没有看这种话会到处乱说么!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观及其哲学背景
我们可以从昆德拉《小说的艺术》中看到,“存在”是其不厌其烦谈论的话题,建立在“存在”上的小说观,是昆德拉小说创作的基础。而存在这个形而上的终极命题,在西方哲学史上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要想理解昆德拉的小说,必须首先了解其小说深深植根的哲学背景。
存在是什么?自从俄狄浦斯解开斯芬克斯之谜后,存在之谜,不知困扰着多少人为它走向了凄壮的祭坛。亚里斯多德说:“那个自古以来就发问的问题,那个现在仍然要问的问题,那个将来永远要发问的问题,那个是我们永远不得安宁的问题就是:存在是什么?而这也是在问:本体是什么?”然而这只是阐释了存在的终极意义,并没有解决存在的解释问题。古希腊人说:“认识你自己。”但那时的“自我”更多的是众神旨意的化身;到了中世纪,自我则成了上帝的法则,在神性光辉的照耀下,西方人获得了强烈的自我感,虽然这其中不乏蒙昧;文艺复兴兴起后,上帝从人们心中隐去,于是迪卡尔宣称:“我思故我在。”将自我的理性意志作为人类存在的合法前提;这似乎使我们听到了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所提出的“思维和存在是统一的”。海德格尔说:“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早就很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这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产生的种种异化,导致了哲学家开始了对“存在”的重新思考,即对“存在”进行寻根。于是存在主义者萨特又提出“在”是第一位的,“存在先于本质”。
米兰昆德拉立足于前人踏出的存在主义之路,又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昆德拉不是从存在的本体论,而是从人类存在的现实境况出发来看待和思考存在的。在他看来,小说家是存在的勘探者,如果一个小说家,不能揭示人类存在的现实,那么他是不堪的至少是不深刻的。小说的写作目的,就是抓住自我对存在的深思。小说考察的不是现实,而是存在,存在不是既成的东西,它是“人类可能性的领域,使人可能成为的一切,使人可能做的一切”。对于现实世界,米兰昆德拉基本上持一种悲观态度,他认为生活就是一个陷阱,人们未经请求就被生下来,封闭在从未选择的躯壳里,直至老死,一体化的世界则杜绝了人们逃遁的可能性。
基于这样的创作观,米兰昆德拉小说中的人物,更像是一个个为了解释存在而存在的“实验性编码”,小说的情节,场景,论述,均是围绕“存在”这一主题展开,所有的文字,只是在小说家指挥棒下作出的对主题词演奏的音符,使昆德拉的小说始终以一种严肃而又戏虐的面貌出现,构成了其小说的独特的个人风格。
存在之轻与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昆德拉小说中最为读者熟悉,为作家赢得声誉最多的一部小说,80年代在中国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译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直到前几年才有了现在的这个书名,虽然只是一个语序的变化,却使得书名和主题更为贴近。然而即使是改动后的译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访谈中说:“许多朋友劝我放弃《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这个书名,难道我就不能至少删去“存在”(Being)一词吗?译者在碰到这个词时,都倾向于用更朴实些的表达予以替换:‘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状况’(condition)等等。“存在并非一个具体物,因此,昆德拉认为,哈姆雷特说的”to be or not to be”绝非“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而是一个形而上的追问。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所要探讨的实质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轻”。
尼采认为,我们的世界是“永恒轮回”的。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都由无数次的重复。我们的生活是能够被预演的,有朝一日,我们的生活会按照我们经历过的方式再现,而前者中反复还将无限重复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们就会向耶稣一样被钉在永恒色十字架上,无法承受的重负将会沉沉的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然而,这个世界存在的基础恰恰是轮回的不存在,生活无法预演,我们既不能把它与我们以前的生活相比较,也无法使他完美之后再来度过,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泛滥,人们肆意的生活,获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惨,轻就真的美丽吗?
托马斯正是这一问题的代询人。他是一个离异多年的外科医生,拥有众多的情人,生活风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闯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马斯一直在爱恋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间徘徊选择。特雷莎之于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个“被放在树脂深覆的篮子里,顺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婴儿。离婚以后的托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对他来说是一种责任的束缚,阻碍了他体会生命的快感,在无数的”性友谊“中,他获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轻。特雷莎无疑是这种生活的终结者,她紧紧握住托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违的生命的责任并体会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愿意放弃多年来的“自由”。对于托马斯来说,独居还是与特雷莎结合,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爱情问题,而是关涉到他对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轻松的他在六个偶然事件的推动下,选择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后特雷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又置于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负突然间释放,甚至感到悲伤过后的美好,托马斯嗅到了温馨的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彻底击倒,他已经学会了感受别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说托马斯不断地在轻与重之间游走抉择,特雷莎也尝试着去接受托马斯的存在哲学。当她无法忍受托马斯有一次在肉体上的背叛,她开始了向轻的试探,和一个工程师发生了关系,可是这次行为只给她带来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负担,认真是特雷莎的行为方式,认真让她陷入痛苦的绝境,虽然她努力从行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爱人托马斯靠近,然而她最终还是失败了,她永远背负沉重的负担,而这沉重恰恰也是对托马斯的一种吸引。
轻重选择的对立与两难,构成了人类的一个基本存在境况,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可以在这个哲学命题上找到印证,它与善恶无关,究竟是选择青海是选择重,昆德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这个问题并给与了阐释。在一个极限悖缪的时代,轻与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义,选择承担,并不一定就能收到预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导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但是,这轻松之中不也包含着生命的沉重吗?
灵与肉的冲突
肉体与灵魂,使人类得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之中。
托马斯与特里莎彼此相爱,可是看待灵与肉的态度却不一样:托马斯认为,爱情与性是互不相干的,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却会引起同眠共枕的欲望。在他看来,使爱从属于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灵与肉在托马斯身上自觉的分离着,他一边深爱着特丽莎,一边又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他在爱情上是忠贞的,在行为上却是放荡的。
特雷莎则要求灵与肉绝对的统一。特雷莎有一个外表美丽而内心粗俗的母亲,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输一个观念,特雷莎你与其他人没有区别,你和其他人的身体都是一样的,你没有什么好隐藏的。特雷莎的母亲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着在房间里行走,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恼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于这种观念抗争,她认为人与人是不一样的,灵魂决定了这种个性,否定了肉体的差异,也就否定了灵魂的差异。她带着这种抗争,来到了托马斯身边,寻求救赎,她向他表明她是独一无二的,可是托马斯却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对她们的身体施以同样的爱抚,把她又扔回了原来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摆脱,而这种痛苦正源于特雷莎对灵与肉绝对的要求。
灵与肉的冲突显示了人类对把握自我的无能为力,作为人存在的一个基本范畴,它突出了人类自身的生存悖论,即人不愿再灵肉分离中生活,却只能以灵肉的妥协与调和谋得现实的安适。昆德拉借此对现代社会所导致的人行分裂和异化进行了批判。
政治与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响词,在一次与作家埃尔格雷勃里的谈话中,昆德拉将“Kithcs”阐释为“已讲过一千次的美”,“意味着故作多情的集体谎言”,在昆德拉的笔下,媚俗已并非对每一类任何某个特定情景的描绘,也并非仅仅限于艺术,它已成了政治,社会,文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成了人类共同生存状态的一个指称。
西方批评家普遍认为,媚俗之于昆德拉,已经不单单是一个道德概念,而是一个审美范畴。昆德拉认为媚俗起源于“无条件认可生存”的美学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类生存中一个基本不能接受的范围,并排斥来自这个范围内的一切比如大粪(shit),这个每天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生理现象,却被很多人有意地回避,人们避免谈论它以及和它有关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第六章《伟大的进军》就是一篇讨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论首先是从“粪便”开始的,昆德拉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战期间被德国人俘虏,和一群英国军官关在一起,共用一个厕所。英国人不满他将厕所搞得又臭又乱,诉诸于集中营的德国军官。然而,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雅可夫备感羞辱,以扑向电网的自戕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抗议。在昆德拉看来,人对粪便的厌恶正是一种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情景,它无处不在,不同的媚俗有着不同的内在含义和批判向度,若果说美学媚俗意指英和伤感类作品的低级艺术情趣,那么政治媚俗则只对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从,文化媚俗则指对多数的,流动的,大众的价值观念的认同,人类学媚俗则指人类在无条件的认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现出的乐观盲从和拒绝思考的态度。“媚俗是存在于忘却间的中途停歇站”,因为媚俗,生命在本真与非本真之间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怀疑的东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难以把握的虚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说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则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个重点,他自己亲身经历的政治迫害使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说:“政治并不产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政治运动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愿望为基础。”《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美国参议院对孩子的微笑与布拉格广场检阅台上当权者面对游行者的挥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学理想,也是所有政客党派和政治活动的美学理想。”
托马斯和其情人萨宾娜都是媚俗的自觉抵制者。托马斯,一个用外科手术的思维来对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从众。对于托马斯来说,真正的困难不是抵制那个“非如此不可”,托马斯逃离了第一次婚姻,逃离处于专制统治下的祖国,都说明了这一点,真正难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权统治王国里,左右的答案都是预先给定的,对任何问题都有效。心灵的专政即是最高统治,所以昆德拉又说,媚俗的死敌是“爱提问题的人”,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的布景,让我们看到藏在背后的东西。同时,媚俗也极有可能成为一个陷阱,对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为媚俗的一部分。对于托马斯来说,当在呼吁当局释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称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时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种媚俗;对于萨宾娜来说,当她的绘画被宣传为反共作品时,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对她处于深重集权灾难中的祖国的怜悯,然而这种怜悯也是一种媚俗,一场西方建立在“博爱”基础上的政治秀。于是,在众人“同情”的目光中,萨宾娜愤然离场。
而一直爱慕者萨宾娜的法国教授弗兰茨,则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兰茨是一个乐观的梦想家,20岁时就确立了哲学教授生涯,但它并不满足于学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与人们交往,肩并肩地步行,渴望与他们一起呼叫”,他充满激情,喜欢旅行,也爱同众人一起上街游行。“我们都需要有人望着我们”,他毫不犹豫地参加了声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弗兰茨活在他人的目光里,她急于向情人,向公众,向内心中的另一个自我显示生存的意义,期待获得外界的赞许。他的价值认同,不是建立在对价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为他人而活,最后当他在曼谷街头一场无谓而偶然的斗殴中死去时,他的死不但没有产生悲剧意义,反而具有了某种讽刺的意味,是一个媚俗者的终结。在弗兰茨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与价值的扭曲,而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种反映。
和许多小说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说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托马斯,特里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昆德拉只提出问题,不回答问题,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我们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暮春的天气,泛着些慵懒,尤其在这样的夜晚,灯火凄迷,你和一盏灯都不说话,选择沉默——这样的氛围或多或少让人有点恹恹欲睡的感觉。如果此时耳畔突然响起了钟声,沉郁而浑厚的,一丝不苟地剥开夜色,来叩问你的灵魂,你又会想到些什么?
我在黑夜里想象,用颤抖的手指拨开重重迷雾,穿过浓重的夜色,抵达十五世纪的巴黎。矗立在我眼前的是座巨大的哥特式建筑,高高的塔楼刺进苍穹。匍匐在巨人的脚下,我不过是一只卑微的蚂蚁。她就是举世闻名的巴黎圣母院,一首庞大的宏伟的石头的交响乐。
千百年来,塞纳河从她身边静静迤然而过,不舍昼夜,洗涤历史的烟尘;而她亦额头布满沧桑,阅尽了世事风云变幻,不动声色。
对于很多没去过巴黎的人,她更多时候是一本书名和一个痛苦的故事。她的名字和雨果紧紧相连,这位19世纪法国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和政论家,诗歌的革新者、浪漫派戏剧的创建者,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心血,为一块块毫无生气的、冰冷的石头注入了血液和灵魂,成就了她的丰腴和美妙。他们仿佛一对恋人。
雨果曾在《巴黎圣母院》的序言里说,数年前,他在参观她时,在一座尖顶钟楼的阴暗角落里,发现墙上手刻的字:ANARKH。这几个大写的希腊字母,历经岁月侵蚀,黑黝黝的,深深嵌进石头,这些难以描状的符号,尤其所蕴藏的宿命和悲惨的意义,深深震撼了他的心灵。
他左思右想,这苦难的灵魂是谁,非把这罪恶的烙印,或者说这灾难的烙印留在这古老教堂的额头上不可,否则就不肯离开尘世。参观完以后,那面墙壁经过了粉刷和刮磨,刻在圣母院阴暗钟楼上的神秘字迹也就随之泯灭了,如今已荡然无存,其催人泪下所概括的那段不为人知的命运,也烟消云散了。在墙上写下字的人,连同字,都从人间消失了。
那时候圣母院前有露天的咖啡馆,他在那儿喝工夫咖啡,口味浓重,一直坐到夕阳落尽,看晚霞的色彩在圣母院白色的石墙上均匀涂抹。我想象着当年的雨果,究竟是怀着一种怎样的看不见的心境,日夜徘徊在圣母院前墙巨大的阴影下面,听着钟楼传来的悠悠钟声,轻轻抚摩那一块快被岁月雕刻上命运的石头,钟楼上神秘的文字情不自禁地跳入脑海,他心里缓缓升起一股崇高而痛楚的情愫,开始构思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
格雷沃广场上,美丽善良的吉普赛流浪姑娘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身后跟着漂亮聪明的加里;撞钟人卡西莫多丑陋畸形的身躯在钟楼上来回跳荡,发出怪兽一般的咆哮;神父阴郁的影子幽灵一样,厚重溽湿,借着黑色的外衣,在钟楼顶层的院墙内闪烁不止。……
那些石头至今一定还记得,当时他深沉而悲悯的叹息,炽热的手指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感知到他痛苦地摸索人性的心脏的历程。
巴黎圣母院的顶部是两坐钟楼,南钟楼的巨钟重十三吨。卡西莫多曾经是这儿的钟乐奏鸣家。那些钟是唯一能深入到这个聋子和独眼人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他爱它们,他跟它们说话,了解它们,享受他独一无二的快乐。他让这神秘的教堂流动一种特殊的生气。
在这远离尘世,接近天堂的钟楼塔顶,是属于卡西莫多的崇高而圣洁的世界,也是孤独而绝望的世界。那天,他从这里放眼望出去,巴黎密密麻麻的房子被大街小巷切割得七零八落。阴凉的晓风吹过来,似乎连钟楼都在瑟瑟发抖。
格雷沃广场上,有沸腾的人群,有威武的国王,有跋扈的士兵,当然还有强悍的刽子手和漂亮的绞刑架。人人都伸长了脖子,像在期待一场精彩的演出。
绳套咬住了她的脖子,她像一只无辜的蝴蝶,微弱的翅膀抽搐了几下,终于在蛛网上不动了。她白色的裙摆散在风中,那时太阳正好升起。
爱斯梅拉达死了。死在她曾经跳过舞的广场上,死在她曾经捧给卡西莫多水喝的广场上。
塔顶的眼睛悄悄流出了眼泪,那只只流过一次泪的独眼。最终搂着自己爱的人死去,化作永不会分开的灰尘。钟声里回荡的是残忍埋葬的善良。
万物中的一切并非都是合乎人情的美,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雨果说。
出生、毁灭、重建,千年风云。今天,钟声依然敲响,弥撒依旧举行。白天,人们进去,隔绝,暂时抛开世俗世界。在额头上点上圣水,在胸前划上十字,在祭坛前燃上蜡烛,然后静静坐下,得到精神慰籍,内心升华。巴黎圣母院依然是巴黎圣母院。
香榭丽舍大道上的橱窗,五光十色,传达着来自世界最前沿的时尚理念,但它不是巴黎;静静流淌的塞纳河,无言目睹历史的变迁,它也不是巴黎;大大小小,遍布街头的咖啡屋,清香中带着法国式的闲适、温馨与浪漫,它亦不是巴黎。巴黎,是圣母院不朽的钟声。
如此难忘的夜晚,巴黎圣母院最后用钟声为我送行,似乎冥冥中一切早已注定。

十年前刚读大学,在隔壁寝室女生手里把这书过了一道,浮皮潦草。之后马上又读了王安忆的《桃之夭夭》,印象比这本更浅。
这几年陆续读严歌苓,一开始觉得惊艳,读多了也就昏昏沉沉。前几天跟朋友谈起,说最喜欢的是《小姨多鹤》里的朱小环。严歌苓也不掩饰对这个人物的偏爱,在小说的最后几乎扭转了整个叙事的重心。我喜欢朱小环,是融合自身作了三十年女人的见识,是对触及到生活坚硬内丹的、巧妙而又勇往直前支持一个家庭默默向前的女性的理解和致敬。这就像天下的女儿们看母亲——突然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从一个唠唠叨叨的所在,变得可亲可感可敬可爱又最难割舍了。
只要有意愿,女人和女人很容易成为朋友,因为她们有天生的相知:看一眼衣服鞋子就大概知道她的喜好是什么路数,三言两语又探出三五分底。奥斯汀、亦舒、严歌苓的书,是大多数女性喜欢的,因为写的都是她们自知或不自知的心思,有聪明,有精明,有勇敢,有慈悲,也有怨怼。可一旦年纪渐长,又对这些女人书提不起兴致来,因为自己已经觉醒,不再需要她们的提点了。
十年后重读《长恨歌》,只觉得是一本全新的书了,过去的记忆都重建,变成亭台楼阁,每个细部都俨然,人走在其中要大吃一惊。江南园林的移步换景,在阅读则体现在时间的维度上——书还是那本书,读者却不再是当年的读者,世易时移的微酸和甜蜜。这也是读书的乐趣之一。
今天黄昏读到程先生之死,章节题目是“此地空余黄鹤楼”。被章尾的一句话击中,长久地沉浸着,不愿出来。就想十年前对这部分毫无知觉,那时候真是小孩子的心。
“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你真难以想象那格子里曾经有过怎样沸腾的情景,有着生与死那样的大事情发生。”
开头的一个“你”,是作者在跟读者说话了。倾诉的欲望不可抑制,是喷薄出来的,女人的压不住的情感,如泣如诉,如琢如磨,你想听不想听,她都要说,以至于你听不听倒也无妨了。我觉得王安忆写到这里是动了情的。
严歌苓文字的通透和聪明,是让人又喜欢又容易厌倦的,因为其中有市侩和算计——不是看不起市侩和算计,而是每个人身上都有这些,就一边觉得亲切,一边却要看轻,觉得大家半斤八两,没什么了不起。而王安忆的细腻和絮烦,是对一城一地一人深深的沉浸和爱意,把看客排除在外,是她自己的事。前者活在现实里,可以如鱼得水;后者活在审美的臆想里,只供荡气回肠。
把严歌苓的文字和王安忆的文字各幻化成一个女人,等这两个女人都老了,前一个女人拉着你手聊家常,说一生的故事,有爱有恨有声有色,跃动的画面感哗啦啦在眼前驶过。她总是在说总是在说,有未竟使命似的。后一个老太太只过一个人清寂也悠然的日子,进进出出从不多话,好像可以仙人一样千年万年地这么过下去,又好像夕死可矣。她把过去都藏起来,不说一句是非。苏青也是类似的人,只是她一生颠沛,怨怼自然多一些。
本来想把这一段引在读书笔记里,因为懒得打字,就去网上搜,想直接复制过来。无意中看到王安忆关于《长恨歌》的自述:
“……我被自己所感动,程先生身体落地后的那一节,我至今能背诵出来:‘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故事到这里似已倾向终止,事实上,我的目标还未抵达,于是,重振旗鼓,再向第三部进发,是第三部里的情节决定我写这个小说……”
记得更小的时候读王朔,有人问他怎么写故事只写一段,没有结局似的。他大概说觉得写一段刚刚好,不必要非写满了。我非常同意——写故事,没必要新闻报道似的剥洋葱,只要作家对自己有交代,对读者自然有交代。
又扯到女人的心思:凡事求细求全,又不可能做到,最后必须学会厘清头绪,即知道自己最想要什么,其他且就随它去吧。这种从繁到简的成长并不像写起来这么容易,懂的人自然懂,解释是无用的。
女人写女人,或被讥讽为看不清本质,不如男人写得香艳可感。但唯有女人写女人,是连着筋骨的,疼痛舒服都可互通,不必太多废话。这就像一个女人的男人和闺蜜争起来,说谁对她最了解。谁对她最了解呢?男人的了解是男对女;女人的了解是自己对自己的感同身受,虽然狭窄,但最真切。
等我老了,也做个安静的老太太,回忆都隐在皮肤的褶皱里,谁也拿不去,它们比我更安静,也比我更充实。
把书中的那段话完整地抄在这里——
你有没有看见过卸去一面墙的房屋,所有的房间都裸着,人都走了,那房间成了一行行的空格子。这些空格子看上去是那么小,那么简陋,几乎不相信能容纳一个昼夜的起居。它们看上去还是那么单薄,一弯楼梯就像洋老鼠房子的楼梯,就好像经不起一脚踩的样子。看那一面面的后窗,窗外边是蓝天,有窗没窗都一个样。门也是可有可无,显得都有些无聊。可就是这些木头和砖垒起的小方格里,有着我们的好日子,和坏日子。让我们把墙再竖起来吧,否则你差不多就能听见哭泣的声音,哭泣这些日子的逝去。让这些格子恢复原样,成为一座大房子,再连成一条弄堂,前面是大马路,后面是小马路,车流和人流从那里经过。无论这城市有多少空房子,总有着足够的人再将它们填满。这城市的人就像水一样,见空就钻。在这里你永远不会有足够的空闲去哀悼逝去的东西,挤都来不及呢。不过那是将一百年作一年,一年作一天那么去看事物的,倘若只是将人的一生填进去,却是不够塞历史的牙缝。倘若要哀悼,则可哀悼一生。但那哀悼纵然有一百年,第一百零一个年头,也就烟消云散。在这城市里生活,眼光不需太远,却也不需太近,够看个一百零一年的就足矣。然后就在那砖木的格子里过自己的日子,好一点坏一点都无妨。虽说有些苟且,却也是无奈中的有奈,要不,这一生怎么去过?怎么攫取快乐?你知道,在那密密匝匝的格子里,藏着的都是最达观的信念。即使那格子空了,信念还留着。窗台上,地板上,墙上,壁上,那楼梯转弯处用滑粉写着的孩子的手笔:
“打倒王小狗”,就是这信念。

街角,人潮,转身处,你的笑脸如此熟悉,可是你的眼神如此陌生,陌生地,让我泪如雨下。
如此伤感的一句话,怎能诉说着时间的残忍:原来,一切皆可成为过去,已走的,不会再回来,有些情怀,淡去不可追。淡淡想起人间因缘,时间的神奇之手,印证着我的话:来去皆是缘。是的,人生,总是免不了聚散。
想起小时候常常把同学当成朋友。因为不知道什么是朋友,便把朝夕相处的同学误认为朋友,真是天真得可爱。后来一点一点地长大了,有些同学变成了朋友,有些同学仍是同学,有些由同学变成朋友的人因为现实中距离的疏远再度变回同学。无法回头去怀念些什么,日子每天在过,人总要往前走,回头看纵然是对自己的心诚恳,却也是残忍。
不可否认,生命中总会遇到很多人。有些人来了又去,有些人去而复返,有些人近在咫尺,有些人远在天涯,有些人擦身而过,有些人一路同行。无论如何,终免不了曲终人散的伤感。然而同学究竟不是朋友,在某两条路的尽头相遇,结伴同行了一段路程,又在下一个分岔路口道别。曾经的相处,开心或不开心,都已烟消云散,在分别的时刻都能微笑着挥挥手说声再见,仅此而已。同学仍是同学,即使一度变成了朋友,最终仍变回同学。无数的相遇,无数的别离,伤感不多,或许不舍,但总是很坦然地告诉自己,这便是生活。至于我们遇见了多少人,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在意。
曾过相拥在怀深情无限的人,时至分离,或许曾经以为刻骨铭心不可忘,执着挣扎,可是,当情缘已是无可回头,等待是徒然的时候,我们总会放下的,感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在面对分离的时候,你可以努力,但情这回事,真的不是努力了就有结果的,因为另一个人,有自己的思维方式、决择权利,不是你所能控制左右的。无论你多么在乎一个人,当他(她)坚决离开你的时候,我们能做的,是尊重他(她)的选择。区别在于,尊重别人的选择或现实的残忍,有的人用了三年,有的人用了三月。三年与三月,不仅关乎感情的深浅,也关乎一个人对感情的态度,更关乎一个人对感情的感悟力。
感情再深,恩义再浓的朋友,天涯远隔,情义,终也慢慢疏淡。不是说彼此的心变了,也不是说不再当对方是朋友,只是,远在天涯,喜怒哀乐不能共享,原来,我们已是遥远得只剩下问候——问候还是好的,至少我们不曾把彼此忘记。人生的很多时候,我们的路其实都是孤独的,那是来自于生命深处最终的荒凉。再有情义的朋友,你不得不接受空间的距离,也不能否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我们都没有能力完全分享别人的心绪。
许是看得太多,才会看得如此之淡。也曾静静等待离去的人归来,也曾婉惜亲密无间的朋友竟相对无言,可那毕竟是人生必然的结果,从容接受,才是最好风姿。
看到太多朋友,面对情缘离逝,仍执着不肯放手,拾起了爱情,却滴下了眼泪。想起看过的一个心理寓言:
玫瑰花枯萎了,蜜蜂仍拼命吮吸,因为它以前从这朵花上吮吸过甜蜜。但是,现在在这朵花上,蜜蜂吮吸的是毒汁。
蜜蜂知道这一点,因为毒汁苦涩,与以前的味道是天壤之别。于是,蜜蜂愤不过,它吸一口就抬起头来向整个世界抱怨,为什么味道变了?
终于有一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蜜蜂振动翅膀,飞高了一点。这时,它发现,枯萎的玫瑰花周围,处处是鲜花。
于是总是会对一些朋友说:结束也是另一种开始,告别错的,才能找到对的,空出的杯子,才能装喜欢的饮品。
远在天涯的朋友,或许已是遥远得只剩下问候,但我们毕竟曾结伴同行。生命中,总有些人,安然而来,静静守候,不离不弃;也有些人,浓烈如酒,疯狂似醉,却是醒来无处觅,来去都如风,梦过无痕。想起缘深缘浅,皆是这般,还是淡然而笑,随缘来去换满心从容。
只是,亲爱的,曾在某年某月,我也曾孤立街中,想起你含笑的双眸熟悉的脸,风中飘扬的我的长发,轻缠你心;也曾在某个清冷的冬夜,一杯清茶一点泪,想起亲爱的,你怎么真的如此离去?你可知道:Imissyousomuch!也曾问过,亲爱的,我是你的谁?你是我的谁?我们是谁的谁?谁又是谁的谁?
躲在某一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躲在某一地点,想念一个站在来路也站在去路的却依然牵挂的人——这样伤感的美丽,我想,每个人都曾有过。
其实,有缘相聚,有缘相遇,便足矣。

难以想象,居然可以这样的好看。
2个小时,一气呵成的看完,心中唯一的感觉是,如同东野圭吾这样会写故事的,当今真的找不到几个。在华文版已出版的作品中,倘若按写作顺序而读,九六年写了《恶意》之后,九八年的《秘密》与《侦探伽利略》零一年的《单恋》与《超·杀人事件》,仅就结局的意外性而言,都是不及这一本《湖边杀人案》的。
而这一本《湖边杀人案》虽然依旧反映严峻与扭曲的社会问题,但是书写的模式却别具一格。全书开始于俊介并木参与由于孩子的私立初中考试将临,由父母陪同孩子一起参加在郊外的别墅中的考前辅导聚会。而非常突然的,赶来与俊介私会的情人便被杀害了。而凶手居然是俊介的妻子美菜子,这一点还不算稀奇,在场的那两个家庭居然会齐心协助俊介与美菜子毁尸灭迹,并且制造假的死亡时间证明。而另一对没有经历当晚命案的夫妻,本要将此事报警,但经那两个家庭一番劝说,居然也加入到为美菜子隐瞒罪行的行列中来,于是四对夫妻开始周详严密的筹措起面临警方讯问时的对答。作品的前半部分便如同一部快节奏的犯罪小说一样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然而,那三个家庭不合情理的举动,不但让原本为了不使丑闻曝光而毁灭证据的俊介感到怀疑了,读者一定也深深的陷入到猜疑不安中:是什么样的力量,什么样的背后隐情使这三个家庭如此团结一致为美菜子脱罪?计划越是周详,越是让人不安起来,是不是这前半部分的描写又是东野圭吾为了制造那不可思议的结局的铺垫呢?
封面的文案:“总是从知道犯人之后故事才真正开始的东野魔术,又一代表作”,诚不我欺。
当最后部分,俊介通过现场的一处证据,完全逆转了原先的案情发展,而当那几个家庭的隐情细细道来时,第一层带有社会批判性的结局展现出来,而几个家庭如此团结也有了合情理的说服力。
然后,当俊介准备离开并向警方告发之时,另一个意想不到的转变出现了,而这个转变,是善意的,在一片黑暗中予人一些感动一些希望。
无论最后凶手是谁,无论最后罪行是否被昭于白日,都已经不重要也不是重点,全书没有一个警察出现,此后的发展如何也毫不重要,因为那最大的悬疑(为什么这样齐心得掩盖?)已经解了,而作者想说的也已经毫不含糊的让人看到。
本来想给本书定性为犯罪/悬疑/社会,可是终究觉得,东野的作品依然是解谜的,很好看的解谜。除了本格之外,动机之谜,行为之谜,甚至人生之谜,只要去解,不都是解谜吗?
推理推理,为什么不可以是推出些道理?

封神里,纣王的忠臣不可谓不多,有商容、比干、箕子、微子等;勇将也不少,有黄飞虎、崇黑虎、苏护等。但既神勇又忠诚不二,至死都维护殷商利益的人物,当推闻太师闻仲。若以阶级观点来划分,闻太师当属统治阶级的高层,是反派人物。由于姜子牙一开始就执掌仁义之师,因此无数神仙皆来助阵,乃至被弄死了多次仍然能起死复生。而闻太师则不然,他殚精竭虑维护商纣的利益,在天道不可逆转的背景下,他孤独地向西周宣战,如同迎向风车的堂吉诃德。在我看来,闻太师是真英雄也。
《封神演义》第二十七回里记载了“太师回兵陈十策”。此前,太师平定北海叛乱,羁旅多年,好不容易凯旋归来,就看到了被妲己挖心而死的比干的灵柩。太师对纣王的感情是复杂的:他是臣子,而纣王是王,即使君主有过错,作为臣子也只能死谏,而绝不能像黄飞虎一样叛变,更不能像姬昌一样另起炉灶。这个恒久不变的“真理”根深蒂固在他的脑子里,就成了他讨伐西岐最坚定且义无返顾的理由,也酿就了他的宿命。太师对于天下,是怀着圣贤的忧心。他上书纣王,要求拆鹿台、废炮烙、填虿盆、去酒池肉林、贬妲己、勘佞臣、赈饥民,丝毫不顾及为王者之脸面。
到征伐西岐的时候,太师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左道力量,与姜子牙相抗衡,其间还把姜子牙弄死过几次,也杀了他众多门人。在动用自己的人脉资源上,他从不认为战争是己身之外的公事,而是自己的事。因为家与国其实没有分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平天下,即是家天下。由此推出,闻太师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这其实是小说家赋予人物以精神,因为在商末周初,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孔子还尚未诞生。在闻太师踏访道友的间隙,他日行千里、观山望海,兀自嗟叹因先王重托,无法脱却国事,静坐蒲团,参玄悟妙,“闲看《黄庭》一卷,任乌兔如梭,何有与我!”这话已经在毕生爱好与国家大事之间作出了轻重选择。
到了闻太师在绝龙岭被云中子用法宝烧死的时候,别人死了灵魂都是径自往封神台去,就是闻太师忠心不灭,魂魄还往朝歌而来,再次深情忠谏纣王:“老臣奉敕西征,屡战失礼,往劳无功,今已绝于西土(意思是说自己已经死了)。愿陛下勤修仁政,求贤辅国;毋肆荒淫,浊乱朝政(还是提出谆谆告诫);毋以祖宗社稷为不足重,人言不足信,天命不足畏,力反前愆,庶可挽回。”字字泣血,贞烈可悯。闻太师到死了还是相信,只要纣王励精图治,一定能让商朝恢复元气。同是修道之人,姜尚等人就知天道运行、王朝更迭、气数胜衰之理,为什么闻太师就参不悟呢?难道门派之别真的导致道行的高低?
最后,战也打完了,纣王自焚了,小说写到收尾姜子牙进行封神的时候,闻太师做了鬼也依然挺着铮铮铁骨、桀骜不逊,不肯下跪。他率领二十四位正神径闯至台下,也不跪。正应了李清照的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闻太师被封为雷神,也就是民间现在称的雷公。
值得探讨的是,整本小说的斗争,最终都可以归结在两种理念的斗争上。一者是王者不王,百姓可揭竿而起,推翻腐败的统治,建立新王朝;一者是无论统治者多么腐朽,作为臣子的只能死忠到底方显刚烈,绝不可以下犯上,不然就是乱了天伦。按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前者是正确的观点,这也是我们立国的基础。但是对于个人而言,不论是选择甲或乙,都是私人的事情,这是无可指摘的。姜尚选择了前者,他成了千古名相;闻太师选择了后者,也演绎了一段轰轰烈烈的戎马人生。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对和错,有的只是事实本身。就好比当年我大四要毕业的时候,较好的几个同学在一起回忆逝去的四年,面对惨淡的就业形势而未知的前路,有人说如果时光能重来一次,他就要怎样怎样努力等等。但是如果要我重来一次,我照样还是那样颓废、浪费时间、无所事事。也许努力了结果会更好,但过程未必会更精彩!
最后再八卦一下姜子牙从事的封神活动。实在不知道他封神是依据什么标准来进行的。比如那个好战的张桂芳被封为丧门星,后悔当年跟姜子牙玩劈腿的前妻马氏,就是一介平庸且目光短浅的老妇,一上吊也成了扫帚星。龙德公主被封为红鸾星,我一查资料,原来“红鸾星动”的说法就是从此而来。星星被占满之后,在神仙逸散的末法时代,我相信只有善良、有德之人死后才可以主居一枚星星,如果是的话,死去的亲人们请告诉我你们分别是哪颗星星,好让我在这个孤独的城市夜空里有所仰望。

看过了厚厚的三本《欢乐颂》,我又想到阿耐的《大江东去》。《大江东去》写的是历史,很近的历史,改革开放三十年,一个新的精英阶层的形成。像宋运辉这样一个“凤凰男”,最后怎样在浪潮中走到了顶峰,他实现不是中产阶级的个人财务自由,而是使自己在一个经济体中得到掌控权。伴随着宋运辉的步步青云的,是非常生动真实地展现出来的一部企业史,民营经济与国有企业的种种沉浮。这是阿耐在许多写当代生活的作家中的独特之处:她的专业不是写作,她甚至不大关心文学性,她只是写她所观察到的现状与人物,并在她特别长于以情感为推动力的情节中,把这些现状与人物展现出来。但因为她观察的视野与视角是一般的“作家”所缺乏的,所以她能把经济生活解剖得特别真切,而她对人性的理解又是明快而善意的,她总能提供特别好用的“职场指南”与“情感指南”。
从这个意义上说,《欢乐颂》像是更针对女性读者的一次轻松交谈。《大江东去》要做很多功课,要让文字踩着时代的节奏,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论证这个精英阶层形成的先天与后天因素,为这个时代提供正面的精英代表。而《欢乐颂》的一开篇,已经是新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那个“阶层形成”的时代悄悄地落幕了,凭借着天资、出身、能力、机遇,刚出场的人物们已经被定位在一个个阶层里,于是,《欢乐颂》不再是奋斗史,而是此时此刻的一个社会切片,小说的主人公,五个姑娘,齐聚在一个叫“欢乐颂”的小区里,作者想让我们看的是各个阶层的状态与可能性。
安迪、曲筱绡、樊胜美、关睢尔、邱莹莹,住在一个中档小区的同一个楼层。与将“商业精英”作为主要描写对象的那几个作品不同,阿耐把笔墨更多投向了普通的白领们,她们很齐心协力地解决了几个问题,主要不是“精英派”安迪和曲筱绡的问题,而是“普通派”的,樊胜美的无赖哥哥的问题,邱莹莹的有处女情节的男朋友的问题,关睢尔的警察男友是不是在家庭背影上撒了谎的问题。——围绕着这几个问题,牵扯出来的是农村的、小城市的,普通乃至于底层的市民农民的家庭。于是,在三十年的高歌猛进之中,人们经历的是伦理与价值观的破碎,那些在中下层的人,或者死守着僵硬的道德观,或者将自己的弱势作为挟持他人的工具,又或者想摆脱所有不愉快的阴影,用隐瞒过去来换一个美丽未来。
阿耐对中下层的描写是有洞察力的,她分析每个人物的性格问题时也非常到位,比如樊胜美,她的性格弱点很大地造成了她的生存困境。《欢乐颂》的解决之道,第一是认清自身与他人的性格缺陷,不要掉进自己或别人的缺陷。第二还得是钱,是关系,以及行动力。安迪的钱与曲筱绡的关系/行动力成为解决问题的万应良药。大众身上担着的这些社会的痼疾,最后都得精英来医治——这种医治在小说里当然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在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当下皆大欢喜。这是《欢乐颂》在面对了一个极为复杂的写作对象时,又极为轻快地滑过去的地方。在读这些“解决过程”与“解决办法”时,有时会产生在读一个网帖的感觉,这大概就是过于在情节的表面上解决问题造成的吧。
而在安迪与曲筱绡这一层面呢,她们都是这个精英阶层的优秀分子。精英包括了经济与文化双重含义,安迪的男友包奕凡,曲筱绡的男友赵医生,也还是这个阶层的。阿耐对精英阶层是嘉许的,安迪的高智商,曲筱绡的超强行动力,都是她们比起那些普通姑娘们更为熠熠生光的地方。她们的判断总是更准更快,那么在生活中有更大的自主权,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从这一层面牵出来的包家与曲家的家产争夺故事,是《欢乐颂》是相当好看的部分,在金钱与感情的较量中感情往往会败下阵来,这是有了太多钱的家庭要面对的共同灾难。包家的上一代,曲家的上一代,夫妻间设了重重防备机制吧。而到了安迪与曲筱绡这一代,制度开始出场,为精英阶层的金钱与感情都提供更好的保护。
《欢乐颂》是个很善意的小说,为几乎所有的主人公都安排了好结局,我觉得到个小说有意思的是,它始于安迪的恐惧感,而终于谢滨的恐惧感。这两个人的命运其实有相似之处:他们都出身于最底层,当他们在向上走时,那种童年的底层记忆都侵扰着他们。然而何以安迪是个正面人物,而谢滨是个负面人物呢?其间的分野大概是:这是个人的隐私,但却要对最亲爱的人说明。说明了也并不是把自己的恐惧感转稼给别人,自己的恐惧感,还是要由自己担负起来,自己去承受可能的命运。面对了,担负了,可能就不恐惧了。而掩盖,回避,希望能从别人那里借用来一个甜美的生活,终归是不可行的。
我们的时代里,我们的悲欢里。爱情是重要的,因为爱情里能放进最大的信任。而自我是更重要的,没有自我,爱情也无所附丽。每一个人,不论多强,多弱,都得自己为自己的生存与尊严负责。

《赌徒陈汤》是史杰鹏“新历史主义”系列小说中的第三本。这几本都是我的枕边书,小武、婴齐和陈汤就在我触手可及的地方演绎着他们的人生悲喜剧。我已经很久没有阅读小说的兴致了,也许是马齿渐长,阅世渐多,少年时读小说的狂热逐渐消退,转而看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史兄的小说重新点燃了少年激情,我又为小说神魂颠倒了。想起从前,看《倚天屠龙记》,总舍不得翻页,生怕再看会就把书给看完了,现在,看小武、看陈汤,也有那种忐忑的心理。
就主人公的塑造而言,最让人热血沸腾的当然是小武。小武的意气、戾气、内敛、张扬,让平日里口讷行不敏的我辈大呼过瘾。相较之下,婴齐就温和多了,这种温和自然与婴齐的出身有关,更主要的恐怕还是作者写了酷吏后还想尝试写写循吏的滋味。但是循吏的魅力往往不及酷吏,暴胜之、张汤的杀伐决断逗引着我们臆想中的快意恩仇,而婴齐的隐忍不能给我们这样的快感。三人之中,陈汤的性格最为丰富,或者说,我们每个人都有陈汤的影子。他热衷名利,汲汲求官,但又有自己的道德底线;他刻意钻营,步步算计,但又有不顾一切的赌徒风格;他没有小武、婴齐那样的好运气,处处受打压,时时走霉运,但百折不挠,不懈努力。如果说小武和婴齐活在历史中,那么,陈汤还活在我们的身边。就这点而言,我认为陈汤是三者之中最真实、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位。
小说中最引人入胜的是场景的描述了。《亭长小武》中有许多经典场面,比如“矫诏征郡卒,赣水血气腥”,“一战翦群丑,坐法拘囹圄”,气势恢宏,激情冲荡,不禁让人热血直涌,只恨身不在其中,只能神与书游。这样的好笔法在《婴齐传》和《赌徒陈汤》中也俯首皆是。“蒲昌泽之怒”中关于地震的描写简直是神来之笔,在自然的神威面前,人类是那样渺小无助,匈奴军队在水与火的炼狱里瞬间消亡,读者也如婴齐般瞠目结舌,恐惧让我们忘记了身在何处了。“犹思猃狁残西域,故遣传车出玉门”,陈汤经过无数磨难,作者经过无数铺垫,终于在最后迎来了千里奔袭诛杀单于的高潮,这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争,陈汤和读者积蓄胸中的郁闷的垒块在最后得到怒雷崩沙般的倾泻,这种美感无以言说。作者写的战争太精彩了!天马行空的想象,历史细节的真实,读起来真是享受啊。还有,大王潭的幽深,蒲昌泽的神秘,夷播海的旖旎,看书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与作者一起想象、神游,假如拍成影视,想象一旦坐实,滋味就远逊了。如果只是还原历史的真实,历史普及读物就可以做到,难得的是把非凡的想象力嫁接到历史细节上,还掀起人物和读者的情感风暴,才华横溢啊史杰鹏!不得不承认,这世界上是有那么一些人,他有极旺盛的精力,超人的记忆力,惊人的想象力,还有不竭的创作力,呵呵,不佩服不行。
就传统意义上的小说而言,情节永远是作者苦心经营、读者津津乐道的重要部分。小武的情节宛如一张正在拉开的弓,弦越绷越紧,箭随时待发,而且招招命中目标,读者不能喘气,又不忍释卷,憋着一股劲,到最后才得以“握手一长叹”。与小武相比,陈汤的情节可谓是有张有弛,这大概与小说的结构有很大的关系。陈汤的情节最引人入胜的是作者采用了悬疑小说的写法,草蛇灰线,牵动着读者一步步往下看。如果说小武是奔腾怒吼的壶口瀑布,那么陈汤就是曲折浩荡的长江巫峡,就个人口味来说,我更偏爱陈汤一些。非常喜欢长年君的鬼故事,当初看持辔那一章节,当读到“今夜月盈,持辔来”时,不禁背脊发凉,如果单纯从鬼故事这一角度看的话,这个故事实在是诡异之极。由此看来,作者有极强的讲故事的能力。现在许多大导演都哀叹没有好故事可讲,拍出来的电影不知所云,其实也难怪他们,看看围绕在他们身边的都是些什么人!渥洼池才出天马,然而他们永远在御用马厩中东张西望。
《赌徒陈汤》最让我喜欢的还是它的结构。这种结构很难写,记得以前看过戴厚英的《人啊,人》就是采用书中人物各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还有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我的名字叫红》也是这种结构。陈汤的性格、形象、遭遇在众人的叙述中逐渐清晰、逐步发展,渐渐丰满,然后在大规模的战争中走向高潮。每一章节都是在最精彩处戛然而止,决不拖泥带水,这是需要作者的克制力的,一般的思维定势都是想把一个故事讲圆,讲完,能这样“腰斩”的人很少,金圣叹也只能磨刀向水浒,轮到自己,未必能下得了手。而这样的安排对读者来说就幸福了,就如对美食的享受,当你尝到一种美味,吃得兴起,突然盘中餐被撤下,正遗憾着呢,侍者又上了另一道美食,而这道美食不仅有新滋味,还能让你回味刚才的美味,这样一放一收,乐何如哉!史兄的三部小说的结构其实都是不同的,小武是一线到底,婴齐分了部章,陈汤是百川归海。陈汤的写法毕竟新颖一点,对于我这样求新求异的读者来说,当然是喜欢的了。
史杰鹏小说的语言是读者的最爱,古雅简洁,不枝不蔓。很多人最初都是被这种颊齿留香的语言吸引的,我也是如此。当初看到小武的章节标题,只能用“惊艳”来形容,满纸的古诗十九首,爱不释手。从前看了水浒,满嘴的“这厮”“鸟人”,现在换成“竖子”“下走”了,而且用小武式的语言和同学互相打趣,当真有意思。陈汤的语言好像白了些,特别是“乐萦”这一章,一开始真不适应,幸亏到“萭章”又找到了熟悉的感觉,往下看,渐入佳境。还是小武式的古雅更合适这样的历史小说,看看那些穿越小说的语言,里面的阿哥皇帝都讲着现代汉语,让人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还是来谈谈女人吧。作者不是很擅长写女人。刘丽都是最令人遐想的一个了,很成功,其余的就稍有欠缺了,呵呵。董扶疏就是郭弃奴,桑绯和靳莫如也有点像,总之,都不如刘丽都那样摄人心魄。至于乐萦,虽然以少女独白的方式出现,但很少有少女情怀,反倒像个男人,女人的心思不是这个样子的。倚苏也就是个花瓶,所有的魅力都在容貌上,当然,一个女人能做花瓶已经很不错了,但如果是朵解语花岂不更好。罗敷倒是朵解语花,可惜不是陈汤的女人,着墨太少了。爱情也是如此。倒是婴齐对刘丽都的感情写得幽秘而怅惘,大概我们都有那样遥不可及的单恋,或许很朦胧,但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了你的一生。陈汤本来就是个无赖子,对女人的态度太随便,对倚苏也只是迷恋美色而已,并无心灵的交流。由此可见,作者是个实足的男人,男人的一见倾心目成心许往往是发生在容貌上的,小武对刘丽都的一往情深也是因为刘丽都最绝色,如果出现一个更美的,就难保不移情了。当然,让男人揣摩女人的心理,而且要细腻描绘,太强人所难了,才高如钱钟书,写女人也只敢用调侃口吻,方鸿渐和唐小姐的恋爱远不如杨绛《洗澡》中的“许姚恋”,前者失之油滑,而后者,将“发乎情止乎礼”的传统写得细腻深情。史兄笔下的男人个个跃然纸上,连那个“以西王母的名义保证”的吕仲这样的小角色也写得血肉丰满。作者是写男人的高手,应该是个性格极阳刚的人。
三部小说,作者一路写来,下走一路看来,觉得作者的驾驭功力越来越强,而且形成了自己的品牌特色。小武是给我们的是惊喜,陈汤则是喜出望外了。不知哪位哲人说,如果你从一本书上得到了收获,你应该感谢作者。谢谢史杰鹏,谢谢你给了我知识和享受,让我的精神世界不至于荒芜寂寞。

日本作家的作品我所读甚少——几乎是没有。只记得几年前读过渡边淳一的《失乐园》,那个有关婚外情的故事曾勾起了无数的幻想与想象。可能是历史的原因,对于日本文学始终停留在阴暗的一面上,以至于我很少主动接触日本文学作品。
见到《癌病船》的时候是在某个春日午后,刷社交软件刷到麻木,随手从架子上抽出一本小册子翻翻——《癌病船》——一本二百多页薄薄的书。老实说,看过之后,我有一点失望感。原以为书中讲述的会是人类与病魔抗争中的伟大,没想到却成为了大国政治类小说,与癌症的抗争反而成为了大国政治博弈的体现——显而易见,西村寿行想将博爱做幌子,去兜售资本主义的一套理论。
小说讲述的是世界保健组织在美国斯克德财团的支持下,建造了一艘超大的船只,作为癌病医院。这艘巨船汇集了世界最先进的设备和医务人员,还有豪华的房间。这艘船在全世界七大洋航行,在各大港口停靠。作者大写特写这艘船途中各国的种种遭遇,有海盗劫夺船只、有解救遭到绑架的船上人员、还有帮助托里亚国家消弭细菌战争、以及保护船上避难的独裁国王卢萨卡三世……美国、苏联、非洲各国、军事力量、地下武装……当时国际政治斗争的体现纷纷成为了这本书大书特书的地方。我相信,看过这本书宏大开头的人一定和我之前想的一样:这本书是在讲生与死,人与病的斗争,可是我们都错了。从癌病船开船后不久,这艘船就成为了政治宣传的工具——而且是作者故意这样写的。
马拉德作为被通缉且身患肝癌的富豪请求上船治病,这对于逮捕他的人来说无论如何,他是逃犯,必须马上缉拿回国接受惩罚;可对于船长白鸟铁善来说,他是病人,作为拯救癌症患者的癌病船必须收留并治疗(这样的情况同样发生在卢萨卡国王三世一章)。两方都有道理,背后却是法律与道德的博弈:回国受审是法律,救人一命是道德。最终,道德战胜了法律,虽然也是出于马拉德一大笔捐款的考量,但在生命面前,一切法律都是无效的,更何况是癌病船这样一艘给予所有绝症患者希望的,被视为救世主的存在。一个人,无论他是怎样的人,首先他是一条生命,无论是以怎样的形式存在我们都要对生命报以敬畏之心生死存亡之际,我们都有责任去拯救。而对于马拉德和卢萨卡三世这样的罪犯,这种人道主义或许有更好的解释:即时他们被引渡回国也会死在路上,而假使救治成功之后引渡,去接受他的罪行与惩罚岂不两全其美?
癌病船在新加坡的经历真可谓雷声大雨点小,本来一本正经的对于白鸟船长的审查最后不了了之,一方面是由于癌病船的特殊性与白鸟船长个人的魅力,可另一方面却更多是来自于美国的施压导致这次会议的流产——其用意不言自明。事实上,作为美国公司的船只,虽然名义上是世界性,可背后却得到了整个美国政府的支持,全书中几乎每过几节便会刻意强调一下癌病船美国国籍的巨大作用,特别是在埃比亚和卢萨卡国王三世的问题上,美国频频直接的对各国施压,甚至市红十字会和联合国都受到了来自美国的压力,不惜动用武力直接与非洲各国动武——很简单,这是美国籍船只。打着博爱的名义,背里美国的影子却无处不在且在关键时刻发挥巨大作,也就难怪癌病船从日本起航后一路顺风航行无阻了。
可美国的强大实力在非洲红海却受到了不小的挑战,很简单,这里是苏联的势力范围。埃比亚政府军对地下反抗组织使用病毒武器并隐瞒不报,癌病船得知这一消息迅速提出予以治疗的申请却被拒绝,不仅被阻止进入红海而且被扣押——这可真是美国的失败。这也充分体现了作品的时代特征,其时苏攻美守,美国全面后退,尽量不与苏联正面对抗,也就难怪在癌病船的问题上不再强势,毕竟,因为癌病船而与整个苏联撕破脸可不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可最终,还是美国的实力说明了一切,当然也许是作者所说的博爱发挥了作用——癌病船冒着炮火进入红海,还间接促成了政府军对地下武装战争的失败。这看似是人道主义的胜利,实质上却也是美国霸权的胜利,以人道主义对于一个国家的内政插手干预,挑起人民对于政府的不满乃至于国家的内乱,不管这其中有多少正当的理由,美国插手他国内政确是不争的事实——即使它有一个看上去无比伟光正的理由。这也是美国做事的典型特征,用看似正当却未必有什么证据的理由直接插手他国内政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对于事后的烂摊子却弃如敝屣——典型的霸权主义作风。作者也许在揭露霸权主义如何争夺世界的同时,也宣扬了西方的物质文明和人道主义,大概间接还为美国这样打着幌子行事的做法大吹赞歌,这是有一定虚伪性的。
诚然,这部作品也有好的一面,人物形象塑造生动,各有特色;濒死之人的心理也得到了很好的刻画,特别是夕雨子,石根和非洲小女孩之间生死相依的同伴情——这是一种同病相怜的依存,也是身处困境支撑着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与力量。

谁不想遇到一个如秦钺一般品德醇香如酒、胸怀若谷的男人? 每一次女主在被世俗名利、爱恨缠绕时,都会近乎临溺般地来到这个剔透的灵魂面前痛苦求救,每一次他会引导着她、开解她。现世物欲横流,哪里少了计较,即使你像活得像白莲花,哪能活得长久呢?可是世上竟真的有那么一个地方、那么一个灵魂,让这些纷扰纠缠轻轻消散。不过,秦钺也只能做一丝精魄,也只能在月满之夜现身,滚滚红尘怎么修炼才能保持赤子心。也只有这样的男人最吸引人吧,虽然韩剧的欧巴满足大部分女人基本的幻想,只是若是遇上这样深沉伟大的灵魂,才是真正动人心魄。 过尽千帆皆不是,遇过最忠诚真挚的目光,怕是终世难忘亦难遇。
秦钺消逝后,我想女主的最后会嫁给谁呢?然后出现了心理医生,合理又无趣地打破城墙之上、千年之间轮回浪漫。一切心理解释都是多余的,甚至不需要。人总要那么一些不靠谱的浪漫和幻想丰腴人生。
此时就猜测,估计女主会被医生解开心结而?结果意外又合理,什么是回报养父母最好的方式?结局像认命,也是小惊喜。
这本更像哲学书,捋了捋女生心里种种枝枝节节。
还有一个小遗憾,那十八个金镯子没有再提了。既然最早可考证上官家,估计女主祖上和上官有渊源的吧。我还期待一个古穿今的峰回路转唉。。

《鲸鱼女孩 池塘男孩》,看到这样的一个书名,我通常都不会再看第二眼,理由很简单,已过而立之年的我,早已对什么男孩女孩失去了兴趣。而当我确定它不是一本关于鲸鱼池塘养殖的书而是一本爱情小说,那么我就更没有兴趣,在我看来,爱情小说长得都差不多,没什么新鲜玩意。如果上述两条理由还是没有阻挡我再看这本书一眼的话,那么当我发现它的作者是蔡智恒的时候,我仍然会失去兴趣,蔡智恒就是痞子蔡,当年有一本《第一次亲密接触》非常的火,而我这个人对特别火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抵触心理,因为孔子曾经曰过,当一个人被所有人称颂的时候,那么这个人一定有问题,同样的道理,当一部文学艺术作品太流行的时候,那么它的品味应该不会太高。试问,现在还有谁喜欢《老鼠爱大米》呢?
然而,就像贾平凹说的那样,一本书会有它自己的命运。这本我不会选择的书却莫名其妙地选择了我。它居然化身为我参加当当网读书节大赛的礼品而堂而皇之地进了我家。在我连续读了两本有关世界末日作品之后,我想选择一本轻松的书,于是它到底还是到了我的手中。这就好像一个男孩在看了一个女孩两眼之后认定不会对她有感觉之后,却最终娶了她一样。呵,我的比喻和绣球的一样糟。
开始阅读之后,真的没有发现它有什么特别之处,情节平淡,也没有什么悬念,几乎都是对话,而对话也很平常,平常的就像我和朋友的对话一样。但是我要承认,这本书有一种力量,它没有悬念也没有冲突,却还是会吸引你读下去,你甚至都不知道它到底哪里吸引了你。你读它的时候会发现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就读了大半本。
一路读下来,仍然是平淡的情节平常的对话,你会看到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就是不断地吃饭逛夜市看花落数星星,甚至他们的对话都是翻来复去地那么几句话:
“绣球。”
“是。6号美女。”
“没什么,我就是想听你叫我6号美女。”
或者——
“6号美女。”
“是。绣球。”
“你一定会长命百岁。”
“谢谢。”
最让我困惑的不是蔡智恒为什么会翻来复去这样写,而是为什么我没有感到烦。
甚至,还会有点喜欢。
不知不觉把全书读完,我发现我还真的有点喜欢本书。
首先,它非常的干净。村上春树在一本书中说过,干净的小说就是那种没有死亡和性描写的书。而在《鲸鱼女孩》这本书里就完全没有不干净的东西。它非常的纯粹,男女主人公最亲密接触也不过就是6号美女向绣球的脸上吹风,以及她受伤之后绣球背她上楼。而这本书纯粹到,一个以第一人称写的书,在对女主角的外貌描写上只停留在她那双美丽的眼睛上而已。很多标榜为“青春读物”的“爱情小说”第三页接吻第五页上床第八页就会上到另一个人的床。相对来说,这本《鲸鱼女孩》纯净的就像水晶一样了。所以,我会毫不犹豫地把这本爱情小说推荐给我的那些十五六岁正值青春期的学生们,我相信这本书不会让他们学坏,只会让他们理解真正的爱情。
说到真正的爱情,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原因。我在读它的时候感觉到很温暖。而且我也相信爱过的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想到自己的爱情。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在读到“绣球——6号美女——没事我只是想听你这样叫我”的时候会会心地一笑。真正的爱情其实就体现在这些平平淡淡的、傻傻的对话中,那是真正的美好。
对于这本书,也许最不该探讨的就是它讲了什么样的故事,因为如果把故事提炼出来会觉得很索然:男孩和女孩互相喜欢,但男孩觉得女孩很巨大像鲸鱼,而自己只是池塘,于是他就拼命地想让自己变成大海——是不是很没劲?但是如果你读过这本书就会发现它讲的并不是自卑者的爱情,或者干脆说男孩倒未必是自卑,而是他太想让对方幸福而已。所以这个故事才会如此温暖。
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初恋,至少我是会时常想起我的“初恋”女孩。严格地来说,我那个并不是“初恋”,就像绣球和6号美女一样,我和那个女孩交往的七八年的时间里,彼此都没有说过喜欢,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就会感觉到温暖。6号美女从台北坐车赶到台南,只是想看一眼绣球,而我的那个女孩也曾说过,如果放假没有看到我,那就等于没有放假。绣球和6号美女最终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和我的女孩没有结局,因为都没有开始,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结局也是温暖的。我没有变成大海,甚至我这本池塘在不断的干涸,但我依然觉得温暖。我不知道命运最终会不会让我成为大海,但我知道命运常常会做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把这本书送给我,让它触及了我内心温暖的回忆。
可能以后我再碰到类似的书还是不会去选,我也不会因为这本书而喜欢上蔡智恒,但这本《鲸鱼女孩 池塘男孩》我确实喜欢。
“鱼得水逝,而相忘乎水,鸟乘风飞,而不知有风。”或许,这就是爱情、也是幸福的最高境界吧。

我剥开一只大橙子,准备嚼着它“开销”掉面前这部小说。几个小时后那又酸又甜的汁水没能如愿流入喉咙,一点咸涩味道却莫名袭来——脸上有点异样感觉,用手一摸才发现,我已潸然泪下。
让一个大男人动感情不是件容易的事,阿尔博姆的小说却可以。六年前读《相约星期二》时就是这样,如今这个该死的美国佬又来了这么一手。我恨他让我丢了脸,但也不得不对眼下这本《你在天堂里遇见的五个人》发出由衷的赞叹。
爱迪死于事故,醒来后发现已身处天堂。没有上帝和天使,只有五个意想不到却与之有密切关联的人,他们在不同的时空中等待,引领爱迪回顾自己的一生。死亡是人的终结,故事却由此开始,情节在天堂展开。没有人去过天堂,一切便显得奇特无比,阿尔博姆以超验的笔触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时,他已占得先机。
爱迪遇见的第一个人,是他年幼时见过的杂耍演员,死于车祸,早已被人忘记。但爱迪惊讶地发现,是为了不伤到自己,开车的演员才出了事,然而自己一直浑然不知。当愧疚、抱歉一齐涌上心头时,爱迪也疑惑地问他:命运为什么要你为我而死?我死了,但你活了,所有的生命都是相互关联的,死亡带走一个人时候,会留下另一个人——这就是答案。
小说的主旨在此悄然现身。爱迪随后遇到了另外四个人:和自己共同战斗过的上尉、游乐园前主人的妻子、自己的妻子,还有一个最意想不到的人。每一次,爱迪都会重温自己生命中的一段时光——站在身体之外,看着自己和别人的故事,像在看电影。许多未知、迷惑都一一解开,让他不断恍然,由这些未知和迷惑造成的不解、怨恨、轻蔑等等全部消弥于无形。每一个新的回忆,都让爱迪愈发错愕,愈发感到震撼。在这震撼中,那五个人反复阐释主题,层层递进,而那个最意想不到的人,让他最终悟出了生命的真谛,带着他走入了真正的天堂。用小说里的话来说,爱迪到了一个“新的境界”。此后他将等待在天堂的路上,成为某人要遇到的五个人之一,把生命的意义传递给他。
我和爱迪一样初识天堂时,面对奇幻瞠目结舌,默默不语,因为猜不透内中玄机,只能听凭作者抽丝剥茧。他是个高手,每隔几页就步下一个小小悬念,让我不自觉地读下去。他成为先知,用来自天籁的声音缓缓叙述过去与未来,告诉爱迪一个个秘密,也告诉我。爱迪逐渐走向天堂深处,而我不断呢喃,如梦呓般重复一句句箴言,从迷离惶惑转向豁然,在读完指点迷津般的文字之后,终于低吟出一声,“噢”。记者的职业习惯让阿尔博姆的文字平实却有力,我能听到它们敲击灵魂的声音,一下,一下,又一下,直到再也控制不住激动,听凭堆砌的情绪奔涌而出。
“所有的生命都是有关联的”,简短的话语,产生言之不尽的意味。我知道家人、朋友、爱人甚至敌人和我有关,然而从未考虑过其他人。他们与我素不相识,即便擦肩而过也茫然不知,我们的生命之间会有什么吗?
会的。你去献血,总会有人在生命危急时得到这份血液;你吝啬一滴血,可能会有人为此在亲人的病床前哭泣;你栽下一棵树,总会有人在暴晒下求得一份荫凉;你毁掉一片林,可能会有人的家园湮没于狂沙;你微微地一笑,总会有人看到宽容、鼓励和希望;你冷若冰霜,可能会有人因此而失落、寂寞甚至绝望。你不再是茫茫人海中微不足道的一员,你和电视聚焦的名人有着同等的地位,因为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们同样在享受生命——“只有当我们觉得孤独的时候,我们才是在浪费自己的生命”,没必要以为自己是无意义的,既然存在,我们便有存在的道理。无论好事坏事,你所作的一切,都可能在冥冥中对他人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反之亦然。美国人将之称为关联,而我们应该叫它“缘分”吧。
阿尔博姆凝视于生死,他将这种缘升华。爱迪年轻时参战,跛了一条腿,所以不得不在游乐场做维修工,接替曾对他暴力相向、长年不交一言的父亲。中年时他失去了妻子,从此郁郁寡欢。几十年来他是那样冷漠,即便处在欢声笑语的乐园也难以消解。但在天堂中,他抛掉所有怨恨,父子、夫妻、朋友之间的感情慢慢涌上心头,再也抑制不住。其实在爱迪生前最后一刻,当他舍身相救陷于危险的孩子时,这些感情已被世间最不可琢磨的力量诱发出来。这力量就是爱。
小说有两条主线,一条在天堂,一条则描述了爱迪一生中的数十个生日。生与死交错在一起,现实和虚构也形成强烈对比——爱迪可以在天堂中彻悟,但我们不能,阿尔博姆只想让我们在活着时领会这一切。我们每个人都有爱,给予别人的和别人给予的,只是已遭到不同程度的冷落。我期望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使我不致迷失,不致执著于名利、财富、英俊种种。我期望对它说:我的爱,请你回到我的身旁。因为我想常常给父母做上一顿可口的饭菜,想时时给朋友挂个电话、发个问候短信,想对爱人每天说一句“我爱你”,我想每天微笑、唱歌,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时候给别人带来怎样的影响,但乐观至少充满阳光。
因为所有的生命都是有关联的,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为人人的同时,人人为我。
我家附近是一条河。我站在岸边草地上,望着水中天空的倒影,想起这本书的封面,那也是一片湛蓝的天,飘着朵朵浮云,一根羽毛徜徉其间。我闭上眼睛,想象自己就是那根羽毛。我轻轻的无甚斤两,是那样渺小。但我不在乎。风一吹来,我飘啊飘,飘向杳渺的高处,和那蓝融为一体,我便是整个天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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