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伊坂幸太郎对我真是种辛苦的练习。
断续读完《不然你去火星啊》、《家鸭与野鸭的投币式寄物柜》、《哦,爸爸》和《汽油生活》四部长篇,但它们我能给出的评分都不过3星而已。
这本身并不奇怪,奇怪的是,理论上对他就算不是避之不及,起码也不会主动去寻找和阅读,但我却始终有些不甘心的在他这里熬着,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直到我读到《献给折颈男的协奏曲》,这部「非典型」的短篇故事集,才终于了解了自己念念不去的理由:
伊坂幸太郎的核心创意总是有趣的,其求新求变的决心总是相当坚决。不落窠臼的主线和结构从来不会让耐心读到最后的读者失望。
当然, 我不是那样享受他的长篇的原因也水落石出:
他用以填充小说骨架之外的那些「血肉闲笔」和我个人的口味调性不和。
所以,我意外的喜欢这本书。短小的故事最大程度放大了他的优势,而本书本意在于文体实验和炫技的概念,恰恰是他最惯于放置热情的领域;而这种拼图的写法,每个故事的趣味盎然,哪怕拿去和《寒冬夜行人》比起来,至少不失热闹……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我的小舟》,其中「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的宿命感与作者叙事中拿捏得当的节奏,体现了这个级别的小说家当有的水准。
不过,掩卷细想,总体上的触动却似乎略微削弱:毕竟说起多视角、线索交织、因果互现(当然,本书各线联系并非特别的直接紧密,毕竟作者创作的意图并非完全如此),今年我可是刚刚读完《清明上河图密码5》不久——壮哉、冶文彪。(哪怕不如这本书有趣)

我在电脑前枯坐了一整夜,直到东方已白,却尚未写出一句完整的话来。这种失语是经常发生的,却往往让我无比煎熬。在一个朋友的著作中,我读到了他对写作失语的描述,请允许我将其抄写在这里:
“开始写这篇评论的时候,我突然很无奈地发现自己陷入了失语的泥沼。整整一天坐在电脑前面,打上几个字符,再把它删去,如此往复。如果说涂涂抹抹的手稿是时间的灰烬,空白的屏幕却仿佛宣告这一天根本不曾存在过。……或许,言说寂静的最好方式是寂静。”(王晓渔,《文化麦当劳》,P195—196)
于是我不得不沉思,是照例的身体衰弱使我的思维枯竭,还是麦卡勒斯使我根本无从着手——而我宁可相信是后者。《伤心咖啡馆之歌》里建立了一种神秘的关系,一个并不美丽的壮硕女人,一个卑鄙的驼背,一个邪恶的英俊男人,任是其中哪一人都让人难以索解,更况且三人间的畸形爱情。假如你企图去理解那一切,那么你将会陷入无法自拔的重重迷雾。通常来说,面对一部使人困惑的文学作品,我会采取两种进入途径。其一是诗学模式的,将作品的形式和涵义作出类比,艺术上的晦涩意味着一种存在论上的悖论,作者所欲传达的恰恰是这种诗学意义上的不可传达性;而另一种解读视角则可称为人类学模式的,将难以解读的事物其视作另一种文化里现存的部分,并努力相信读者身处的背景和作品中所传达的文化语境缺乏可资理解的共同视阈,从而将所有属于神学的事物降格到人间。而这两种阅读方式都将面临某些危险,前者容易庸俗地简化作品的厚度,后者则意味着逃避更加深入的美学体验。这种来自于观察上的无所适从,其造成的结果是我游荡在麦卡勒斯的咖啡馆里,依旧孤独不堪。倘若套用以上引文的话语方式,则不妨说:言说孤独的最好方式是孤独。
然而,你若称麦卡勒斯是一名谈论孤独的作家,或许会遭到她本人的坚决反对。在《伤心咖啡馆之歌》里,一旦你闷得慌,那你还“不如走到叉瀑公路去听苦役队唱歌呢”。这支苦役队在故事发生的舞台边缘列队,宛如西方古典悲剧里的独白者。他们出现在故事之前,也出现在故事之后,为故事作出叙述,又恰如一所囚牢将整部小说封闭起来。小说的叙事结构暗示了人的命运正是在这一象征物所暗示的囚牢中展开,而人们只能在苦役中歌唱。这是作者彰明的寓意,让我不得不将她同加缪联想在一起。同样是谈论存在的绝望,问题在于,加缪更多地愿意在谈论人在现实处境中遭遇到的荒谬感(《局外人》、《鼠疫》),以及人本身的荒谬(《西绪福斯神话》、《卡里古拉》、《反与正》),而麦卡勒斯宁可在存在的荒谬里谈论诗意现实。尽管我暂且找不到任何证据来指证麦卡勒斯可能在那名法国作家身上获得了哲学资源,但是二者的类似是不言而喻的。故事如此离奇,即便是弗洛伊德理论也难以应付人物之间的神秘莫测,因果律在麦卡勒斯的小说中是失效的,留下来的只有存在本身。
直面存在,还有比静默更好的观照吗?看来我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为自己的写作失语加以开脱。两年前,麦卡勒斯的小说集开始正式进入中国大陆,这个曾在80年代让苏童一辈作家倾倒的美国女人开始正式进入汉语语境,却也同时被淹没在文字商品的滚滚红尘里。这是很多优秀的艺术在当代面临的困境,往往臣服在各种权利场的争斗之中。苦役队的歌唱是人类处境的深刻隐喻,麦卡勒斯在《伤心咖啡馆之歌》的结尾处刻意强调,那苦役队“是十二个活着的人”,没错,“十二个”不正是勃洛克笔下的那十二个人吗?“风在散步,雪在飞舞,十二个人在走着路。”关于拯救的寓意呼之欲出。小说中爱密利亚小姐的结局是他雇请了木匠将自己的住所钉满了板,“从那时起她就一直呆在紧闭的房间里”,沉闷的小镇和沉闷的生活只有“活着的人”的歌声才能够拯救。这十二个人在小说中的形象是功能性的,充满了说教的气息,而我们只有对身边的世界仔细观想,才能够在静默中触及到艺术的真相,哪里是世界的终点。
絮絮叨叨谈了如许,事实上恰无所说。迦叶微笑,文殊静默,苦役队虽说仍旧在唱歌,只是唱歌还有塞壬。我对拯救不抱希望,只是我钦佩那些仍抱希望的人们。

经过之前几次被泄底或者隐晦的泄底,我早已经学乖了,所以现在看推理或者悬疑小说,一定避开相关的评论和推荐语,免得有片言只语的蛛丝马迹被我抓住,在阅读中稍加揣测便在结局之前意会了作者想要让我们吃惊的一切;所以在读这本《鹄奔亭》之前,对这本书到底是什么风格可以说是一无所知,甚至于在读到大结局之前我还以为这本书真的是一部结合了神怪的历史小说,没想到最后的结局一出,的确是让我意想不到,虽然这个结局解释的很牵强,也许和作者写作推理小说尚少有关,但是作为一本国产历史推理,还是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
主人公何敞作为一位古代侦探,其实他的能力并不高明,只不过是胆大心细,观察力强于一般人,并且他有足够的正义感,这样才能够一步步登上高位,纵观整本小说,何大人颇像一位硬汉派的侦探小说主人公,一路调查且常常身陷险境,其实这种路数也符合国内历史推理小说的客观情况,作者史杰鹏能看得出来在汉代历史和古文方面功底颇深,全书的背景和人物设计真实感极强,毫无破绽,实在算得上是历史小说和侦探小说相融合的一本佳作了

库切作品的形而上特质是建立在他勤奋上的,库切不是天才型的作家,他是一个勤奋者,一个善思者,一个比我们大多数人多看了几眼世界,多失眠了几夜的人。他是一个知识分子,是一个攫取者:在过去的历史里,在南非的土地上,在诸如卡夫卡贝克特的思维片段里,他玩弄技巧,摆弄着拆掉然后组装的游戏。这些武器在过去早就被使用过了,库切所要做的就是重新组装,重新翻新,可能是为了适应南非特有的地域环境,他需要改变人物的名字,改变事件的地点,改变情节,改变发展的流程,重要的,还要改变境遇的特质,要在当下的环境理表达自己的沉思,对的,是沉思,这点是具有他的属性的武装核心,在这点上我们最清楚地认识他,他不是靠想象,想象是天才的特质,而是靠理性的沉思才支撑作品的,他反思白人和黑人的当下处境及出路,反思白人的历史殖民,反思自己,并回归到最本真或者最简单的青春和生命的纬度里。
在库切那里,核心的是身份,是在身份的模糊、无边界里努力找寻一个定位,甚至历史也是置身于这个更普遍的矛盾之下的。
《等待野蛮人》本身就是卡瓦菲斯那首同名诗的小说化写作:
“我们聚集到这里来﹐要等待什么﹖”
这本小说也是一个等待,等待什么,野蛮人吗?那么谁是野蛮人,是白人,还是当地土人?等待的野蛮人什么时候到来?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对待野蛮人?这些问题都被敞开在作品里,充满了回声,并且永远折射下去,因为作品里看不到什么等待的结局,有也只是等待而已。
同样引出来的:没有了野蛮人我们怎么办?野蛮与文明到底那个更为我们重要……
在库切的作品理,这是唯一一部过多限于想象的作品,或者说这部作品关于情节的东西太少了,以至于稀化了前进的脚步,而陷入踌躇。

凄惨的爱情
暴虐的权力
无边的欲望
荒诞的命运
这本书看完了,没有看完的时候天天想着,看完了却感觉好像结果太残忍了!但是想想,也不知道自己希望一个什么结果,维娜死的可惜吗?她活着其实也很痛苦的,秋轮就像一个希望,是那么的遥不可及,但是有感觉似乎很近,就在心里!维娜拥有了一切,唯独没有秋轮,可是少了一个秋轮,拥有的所有东西都化为零!好残忍,好残忍!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的幸福就要剥夺维娜的幸福!无论别人对维娜评价是什么,维娜的痛苦又有谁知道!
人真的很不容易,爱情真的很惨烈,要面对许许多多的欲望的折磨,许许多多的人的欲望!想做一个自由的人,是那么的难!谁也改变不了,谁都要面对!想想人生,真的不知道做什么好了,觉得做什么都是错,做什么都不如意!
一个人的性格,或者说思维方式真的会根据环境改变的,前半本的知青生活和后面的城市生活,怎么就差别这么大?为什么会抛弃以前让人感动的东西,而去追求低俗的东西?不知道,真的很奇怪!也许主人公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变了,肯定没有!当然过去的东西没有必要经常挂在嘴边,还是要让它过去的,但是刚开始看书的感觉真的没有了,我觉得前100页真的很感动,那是爱情的圣洁让我感动,那是对爱情的不同解释让我感动,那是对爱情的不同表现让我感动,那是浪漫的只有淳朴让我感动!

“人最大的麻烦,就是记性太好,如果什么都可以忘掉,以后每一天将会是一个新的开始”。多年前看到《东邪西毒》里这句台词,当时我就震惊了,人家这话说的太有思想了,表达的又这么文艺这么酷,于是我的QQ签名被其占领了很多天。其实,我是又一次天真了,就如同小时候听到童话故事的结尾,“王子和公主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的走到了一起,过上了幸福生活”,觉得这就是完美,心里特感动,可王子和公主生活在一起之后,是不是如同人们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他们一起慢慢变老?很难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查尔斯王子聊聊。同样,当一个人真的成为“忘记爱情忘记伴侣忘了年纪,也忘记当初为何在一起”的人,每一天除了苍老的脸和松弛的身体,都是崭新的开始,她会不会就没有麻烦了呢?《别相信任何人》给了我们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别以为遗忘是解决烦恼最给力的法宝,记性不好更麻烦。
克丽丝汀的记忆只能保持一天,每天醒来,就再也不记得昨天发生过事。当每一天都是崭新的一天这样的梦想照进了她的现实,克丽丝汀的生活却并没有成为浪漫的文艺片,相反却成了紧张刺激的悬疑片。关于她是谁以及她世界里的一切,都要由一个陌生的“丈夫”本和其他人告诉她,但“版本”却不尽相同,更可怕的是,那本自己写的日记第一页就赫然写着:别相信本!
故事中克丽丝汀始终处于极度恐惧之中,失去记忆就如同失去重力一样,让人无所适从。因为记忆不仅仅会带给人烦恼,它更是一个人生存的证明,不是证明给别人,而是证明给自己,让自己有个定位,并按特定的节奏走下去。当然,一个人有怎样的记忆,她当初的选择起着决定作用,克丽丝汀的记忆变得不堪回首,身体遭受严重创伤,并非命运的不公和偶然的不幸,完全是因为她将自己生命的列车驶出了应有的轨道,当她还没有意识到命运的残酷,残酷的命运就让她过上了虚拟人生。而更为残酷的是,失去记忆的克丽丝汀还被允许保留着直觉,且异常敏锐,这就决定了她每一天都要在恐惧中寻找的真相,不论前一天是否已经找到。就如同希腊神话里的西西弗斯一样,生命在无效又无望的劳作当中慢慢消耗殆尽。
尽管这个紧张刺激的悬疑故事结尾走的是伦理片而非惊悚片的路子,但它的启示还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人生的烦恼多是由于自己的选择所造就,支配这些选择的是内心的各种欲望,当欲望得不到,或得到的并非所愿,我们的烦恼就会越来越多,而面对这种情况,各种形式的逃避显然是不明智且无效的,即便像克丽丝汀这样做到极致,彻底忘记,却还要拼命找回痛苦的过去,可见,下决心去忘或已然忘记一些事情并不难,怕只怕我们,忘了决心忘记。

一个男人在青春期的时候可以有很多次暗恋、很多次喜欢、很多次恋爱,无可厚非。或许一个人很难忘记自己中学时代喜欢过的女孩,这也无可厚非。
然而沈佳怡终究只是柯腾少年时代始终无法真正在一起而因此念念不忘的女生,这其中,有多少是爱多少是不甘心的遗憾,只有他自己知道。我只是奇怪,柯腾第一部拍出的电影,竟然是为了纪念沈佳怡。当然,从市场角度这是很讨巧的,一个从小就喜欢并相伴多年的故事,远远比大学时代谈的一场穷穷的恋爱更吸引人。也别忘记,九把刀还可以在电影中舍去了小华这个重要的角色,显得他是多么的专一。而其实少年时代,孩子的心是多么的容易变化。
换作是我,我的第一部电影肯定是给毛毛狗。当然,我毕竟不是作者本人,自由是他的。我更喜欢这部小说,为了两个穷学生的简单爱。感动于毛毛狗那么坚持的每次赶来看柯腾,陪他一起刷盘子打零工赚钱。在人生最低谷-------需要渐渐成长渐渐担负起责任的那几年-------是毛毛狗陪在“我”身边,始终鼓励我甚至纵容我。《那些年》沈佳怡不是完全的欣赏九把刀的幼稚和鬼马,令作者带着遗憾,因为那是喜欢啊,最简单的喜欢。然而“我”的这些,毛毛狗都包容。遗憾的是,在“我”渐渐有了事业努力赚钱的日子里,“我”却没有给毛毛狗足够的爱、陪伴以及安全感。
如果没有看这本书,只看了《那些年》的电影,我会觉得九把刀很可爱;看了本书之后,隐约觉得他很残忍,因为他欠了毛毛狗太多。如果要拍电影,他应该忠实的记录这段岁月,为了那段日子里始终不离不弃的毛毛狗。

村上说:“实际旅行途中我不做详细的文字记录,而总是怀揣一个小笔记本,每次都把类似的小标题的词句并列写再那里,如“浴室老太婆!”等等,以便日后翻开笔记本看见“浴室老太婆!”这句话就能很快想起:啊是的是的,在靠近土耳其和伊朗边境的小镇里是有那么一个奇特的老太婆。总之是自己最容易明白的标题即可。”浴室老太婆以文字的形式再现了一段时间和空间的记忆,其存储功能之强大可见一斑。
想起来我以前去过的地方,慢慢地在脑子里变成三无产品,没声音,没照片,没文字。自从有了数码相机,每次出去拍的照片永远以数字的形式存在着,最终和硬盘一起报销掉,连灰烬都没有留下。看小时候的影集,还保留了很多去各地的照片,年轻的我面容严肃,眉头紧皱被夹了起来,只可惜胶片的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后来去丽江,正赶上对声音着迷的时候,当时带了个MD录了很多声音,客栈里游客讲的笑话、夜晚酒吧街的对歌、深夜的流水声,还有泸沽湖湖水拍岸的声音,即使现在听起来也如同身临其境。于是从去年年初旅行才开始带着小本子,记录一下每天的花费、去了哪里、干了什么事情,回来的时候没事翻着翻着就好像又回到了旅途。什么沙捞越河边的漫步、亚庇的落日、泰国的水果好便宜啊,最喜欢吃的青芒果之类的,令人回味不已。对村上君来说,“写游记是非常宝贵的写作修炼。”对我来说,最亏欠的就是游记,从来都是写了个开头就扔下,所以我有很多游记的开头,但都没有结尾,就好像旅途从未结束一样。我想,终归还是自己太懒的缘故。
看完《边境·近境》,我想,村上在最后表达了一种意思:旅行即是生活,颠倒过来也可。记录下生活中的浴室老太婆,其实也是在写游记。

碰到一个好作家,就像偶然发掘了一个宝藏。
从古龙到金庸,从阿加莎·克里斯蒂到柯南道尔,从迈克尔·克莱顿到丹·布朗……这些擅长编故事的作家,每每让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这次轮到了福塞斯。就是那个写《豺狼末日》的家伙。
起初看《豺狼末日》,并不是很喜欢,因为看多了迈克尔·克莱顿、西德尼·谢尔顿甚至丹·布朗,我已经习惯于那种悬念丛生,步步惊魂的节奏,《豺狼末日》那种舒缓从容的节奏让我一时很难适应,我心目中的《豺狼末日》应该是以急风暴雨般的悬念压得我喘不过气的。
后来陆续看了他的两本中短篇小说集——《爱尔兰没有蛇》和《轻柔说话的风》,开始喜欢上了这个构思缜密的作者,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充满意外的结局,这样的故事看着真是享受。
等看到《战争猛犬》的时候,我已经完全适应了福塞斯独特的节奏,喜欢的不得了。
福塞斯并不是制造步步惊魂的惊险事件来吸引你的作者,他擅长编织计划,几乎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完整到几乎天衣无缝的计划,然后用他缜密细致的思想来控制着计划一步步实施,直到成功。每个故事真正的高潮部分其实都很短:《豺狼末日》里,“豺狼”真正刺杀戴高乐的部分大约只有十几页,《战争猛犬》里那次谋划了近100天的政变,也没有占太多篇幅。读福塞斯的享受在于,看着他怎样一步步细致无比地把一个计划慢慢铺展开来。这里面包含的脑力劳动的成分,是绝大多数畅销书作家难以望其项背的——即便是写推理小说的那些作家。
幸福之处在于,福塞斯还有大批的杰作是我没有看过的。这个宝藏我可以慢慢挖掘……

年前快速的看完这本书,前半部分记录了季老的生活,后部分主要是著作介绍。有关生活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季老的乐观,无论儿童时候穷困还是文革期间的艰苦,老先生回忆都是乐观的说来,甚至让读者乐一下,之后确是心疼,心疼那些艰苦岁月生活的人,于是对目前的生活觉得我们应该珍惜,不该去苦苦追求那些物质的满足。这种乐观我们都需要,这也是季老长寿的秘诀吧。季老60岁才开始有机会好好做学问,我们为何不能塌心去开始我们的“学问人生”之路?
不过看书我喜欢大家自己所写,别人转述的总是差一点。

封神演义写的很有趣,虽然战斗场面写的很没新意,人物也有点脸谱化,里面的对话很多都是万金油,随便在哪个人嘴里说出来都没什么违和之处。但是,封神演义确实架构了一个非常庞大而且奇幻的世界,甚至是里面有些人随口说出的话都很有现实意义,比如说我现在特别萌的’君无道,臣去他国‘。甚至是殷郊一开始想帮姜子牙讨伐纣王,为母亲讨个公道,但知道弟弟被阐教人杀了,就马上转换阵营,要帮弟弟报仇,一点不顾忌所谓’大义‘,反而有种可爱之处。
然而,这次重新看书,却看到了很多小小时候不曾注意的东西
小时候看封神电视剧,总觉得阐教杨戬哪吒姜子牙各种正义各种帅,截教披毛带角各种凶笨狂。商朝大臣将军阻挡西周称霸更是让人感觉很笨,很不讲理,竟然不顺应天时,简直太坏了。
现在却发现,很多事情并不是我当初想象的那样。
哪吒斗三太子算是封神的保留节目了。从很早的水墨动画片,到连环画,到电视剧,哪吒总是作为一个无比正义的形象出现。现在重新看书,却发现,一开始是哪吒洗澡搅得龙宫不得安宁,夜叉也不是一开始就喊打喊杀的,甚至是夜叉被杀之后,三太子也不是一上来就痛下杀手的。反而是哪吒,直接说,夜叉骂他,所以杀了也活该,然后把三太子也杀了,还死不认错,人家爹找来了,直接去找师傅搬救兵,太乙真人也真心牛,徒弟因为一点口角杀了人,不想着怎么弥补错误,先帮徒弟作弊逃过惩罚。
果然,又过了没多长时间,哪吒随手试了乾坤弓,把石矶娘娘的徒弟射死了,碧云童子好好的,就是出山溜达一圈,然后无辜挂掉了,更无辜的石矶娘娘,不过就是去向太乙真人讨个公道,然后直接被太乙真人烧死了,这就是正义的阐教干的事。
小时候看电视剧的时候,李靖对哪吒是各种看不顺眼,各种虐待,哪吒还有情有义割骨还父。结果重新翻书,好嘛,李靖对哪吒确实算不上好,但是歧视虐待是绝对没有的。哪吒连杀了夜叉龙三太子,还把老龙王揍了一顿,割个骨就没事了,太乙真人还用莲花给他重造了副,然后哪吒得了新身体的第一件事是干什么,想去把李靖杀了。我看到这里就什么都不想吐槽了。
退一万步讲,哪吒还小,七八岁的小孩,不懂生死,不懂道理。但是太乙真人呢,活了不知道多久的老头,收了个徒弟不知道给他讲讲如何控制力量和法宝吗,一味护短,发生错误不去想怎么补救,而只想着掩盖,真是。。。。。。人面兽心
第二件事是,截教有个人差点把姜子牙扎小人扎死,当时看的时候,感觉截教简直就是邪/教啊,手段这么下作,事实上,乌鸦别笑猪黑,赵公明也是被陆压散人用钉头七箭书钉死的。然后三宵娘娘要给兄长报仇,摆了个黄河阵,把阐教门下十二金仙抓了,但是没杀。结果怎么样,元始天尊直接出手,灭了三宵娘娘。尼玛,元始天尊是圣人啊,整个洪荒最强大的存在,如此以大欺小,我完全无语了。退一步说,原始和通天这会还没分家呢,三宵还管原始叫师伯呢,你就直接出手把人灭了。我完全理解为什么截教被灭,阐教一出事就找家长,本来实力差不多,截教稍强一点,但阐教出手就直接下杀手,截教还念着点同门之宜,先抓了不杀,结果就是此消彼长,别说截教只是万仙来朝,就是十万仙也架不住这么杀啊。
还有一些小细节就是,黄飞虎的大儿子黄天化本来在后院好好玩,忘了是哪个真人路过,感觉黄天化身上有杀气,就直接把人拎走了,和人家父母说一声能死啊,孩子好好在后院玩,莫名其妙就消失了,要是我肯定恨死这个师傅了,就算教给我或者我的孩子再多东西也是一样。
更别提,之前提到的殷郊殷洪。我的确很欣赏他们先谈感情再谈大义的想法,很真实很可爱,哪有那么多人有那么高的觉悟。但是,这两个兄弟发誓和放屁一样,先口口声声发誓助周灭商,被申公豹一忽悠就马上改变立场。一面是父亲,一面是母亲,虽然父亲有点不像样,但是倾向与谁都是无可厚非的,但你能不能坚定一点啊,我也没觉得申公豹的口才有多好啊,怎么一忽悠就听了呢,孩纸你之前刚发过毒誓的哟,而且手里还都拿着师傅给的法宝,马上转身就来对付师傅一方。对了,这兄弟俩都是阐教的。
再补充一点,姜子牙刚下山的时候,娶了个老婆,电视里是作为完全的反面角色出现的,贪婪小心眼目光短浅嘴碎神马的,看书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她说,你要自己有个事业,不要总靠着义兄,这话有什么不对,完全不嫌弃姜子牙只会编筐,结果姜子牙怎么样,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好不容易摆个摊算命吧,招来个玉石琵琶精,好嘛,学了一辈子捉妖了,终于遇到一个,也不管人家干过什么,赶紧把人拉住,也完全不是用道术杀死的,是用砚台把人砸死的,手段如此之低级,我完全ORZ。当然,我们上帝视角,知道这个琵琶精没干好事,吃了很多人,但是姜子牙不知道啊,他连琵琶精身上黑气滚滚满身血腥都没看出来,就把人杀了,甚至都没考虑到,他低级的道术有没有看错。我完全对阐教众人的品性不报希望了。
终于把整本书看完了,总结一下书中‘一句话引发的血案’,印象比较深的有三处,第一当然是纣王题诗女娲庙,然后商朝被灭了;第二是夜叉和哪吒起口角,夜叉和龙太子被灭了;第三是广成子在碧游宫骂截教披毛带角湿生卵化之辈,然后。。。。。。通天教主被洪钧带走了。这充分说明,问题永远不在于你嘴多欠,而是在于你有没有站错队啊,话说站队问题果然是中国五千年来永恒的中心啊。
当我不再一味认定书中宣扬的就是正确的,截教中人也挺可爱的时候,我就开始成长了。当我发现其实根本没有所谓对错,阐教中人很无耻,但截教其实也没好到哪去,双方只是立场不同的时候,我就真的长大了

这几天看了好几本书,先是欧阳静茹的《我和我的香港老公》,感觉写的很真实,又追着看了她的《守宫砂》和《深圳情人》。后者比前者要精致的多,大概作者在深圳生活很久了,虽然故事情节有不少硬伤,但其中关于深圳的段落写的很精彩。
今天又开了梁晓声的《伊人伊人》。老实说,写的实在是太差了。不仅人物不真实,而且情节老套,文字也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我都有点怀疑,这是梁晓声写的吗?
这么多年的现代小说看下来,感觉现在活跃在文坛上的新一代作家,虽然写的故事贴近现在的生活,却在文笔或者结构上差强人意,比如上面说的《深圳情人》;而那些已经成名的作家,我想他们大概不会敬业到混迹到年轻人当中来体验生活,所以他们写的故事,都太假了。
就拿伊人伊人做例子,书的前半段写的是酒吧的故事。注意,是2003年末的酒吧,可里面的人,除了喝红酒白兰地,别的好像都没喝过。而且酒吧一个开在大学附近,来的却是什么文艺界的,或者大学教授,退了休的大学校长……再说那个人见人爱的老板娘,人见人爱的理由根本没在故事中体现出来,只是梁晓声在介绍她的时候用了一番什么容貌好,身段好,极善应酬的话。其中的男主角梁晓声估计是想把他塑造成一个富有魅力的海归,可惜他在里面唯一能扮扮酷的表现就是在酒吧里严肃着脸,一言不发的弹奏几样乐器……而且一边在心里盘算着女主角占酒吧股份多少是不是对他有所企图,一边又被梁晓声标榜着他和老板娘的爱情有纯洁,多炽烈……这样的酒吧,可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确实存在过,而今,据我观察,哪怕是个小城市,酒吧里面充斥的也是流行音乐,深水炸弹,来的常客也应该是染黄了头发,扎了N个耳眼的年轻人啊!
书的后半段讲了一阵子农村生活,可其中被男主角收养的小女孩,说着文艺片里的对白,怎么也不像是农村丫头啊!书里写了一段美国生活,也让我这个没去过美国的人都产生了怀疑——那是美国富婆过的生活吗?
反正这本书,除了语言流畅,别的就没什么可称赞的了。以前梁晓声的《泯灭》写的比这本书强多了。
也不知道余华的兄弟下出来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据说写的也是现代生活,但愿不要这么离谱。徐坤写过一本《爱你两周半》,里面的大款不像大款,大学教授不像大学教授,一看就是编造出来的人物。再或者,这些作家周围的人物和我周围的人物大不一样?我们生活在两个世界里?不得而知。

林肯莱姆系列的第二篇,延续了《人骨拼图》的精彩,依然让人欲罢不能。
数天时间,已经看完迪弗的四本小说,虽然之前JESSICA在回复里说了,迪弗的模式几乎是本本相类似的,但是于我看来,却有点“以不变应万变”之特色。
作者喜欢设置的路线一般为两条,便是杀手一条,以林肯为首,萨克斯为辅的FBI队伍为一条,两股线相互交错,此起彼伏,不断的形成如波浪形的错落有致的高低潮。让人的思绪随着起伏,二三十万字的小说,非坚持一口气看完不可。而往往未到最后一页,都不能松一口气,因为突如其来的变数,让人的心一直被揪住,紧张无比。这可以说是作者最大的特色,在你有了一种“原来如此”的惯性时,一个大转弯,便使人大跌眼镜。
作者所设置的林肯和萨克斯的这股线,两人的爱情,其实也就是将一个高智商身体健壮的林肯探员一分为二的写法,而这样写,无疑更加有意思和特别,尤其是美女警察,在文中起到点缀、出彩、醒目的特点,更加能吸引读者的情绪。而对于杀手的设置,在这一部书中,又有了新的突破,所以读起来,既熟悉又陌生。
就如同我一直追踪的数套美剧——CSI拉斯维加斯,迈阿密,已经BONES,都是既相似又有区别,所以百看不腻。

从后记可以看出,这是法月纶太郎向埃勒里·奎因的致敬之作,仿犯罪十二月历,写成这部《犯罪十二宫》。分为两部,这是第一部,讲了六个短篇,也就是六个星座的杀人事件。阅读过程中发现法月纶太郎的身份在第二则短篇中才有所体现,之前的短篇并未讲明,我曾怀疑会不会是创作顺序并不是按此短篇集的顺序,翻看后记,果然是这样,第三篇短篇是创作日期是最早的。这部短篇集的特点是按照希腊神话的十二星座讲述一起起案件,每个短篇之前都会有一段关于某个星座的希腊神话描述,或许会跟接下去的案件有一定联系。这六篇短篇均是正统的本格推理。
本作中的主人公,既是侦探,又是推理作家,跟作者同姓同名的法月纶太郎,另一个则是经常会在书在出现的刑警,即在日本警视厅搜查一课工作的刑警老爸法月警官。这个设定跟埃勒里·奎因的作品设定相差无几,都是儿子 老爸警官的设定,然后老爸搞不定的案件,在儿子的分析判断下就立马搞定。
人物设定就讲到这里,接下去讲讲几个案件。
希腊羊的秘密(白羊座),这个故事里法月纶太郎的身份很不明确,倒是他老爸的身份非常明确,是日本警视厅搜查一课工作的刑警。关于流浪汉的被杀案件,手法很简单,主要是寻找凶手这一推理小说必经过程有点曲折,事件的真相只在最后一刻才被揭开。法月纶太郎扮演“安乐椅侦探”。
六女王问题(金牛座),有点像解迷小游戏,而且是日本特有的亻非句,再加上一个数学谜题。咱不太懂,只能跟着书中的内容走。原本是一件很普通的案件,因为众人的叙述而变得复杂,最终事件的真相由法月纶太郎揭开。法月纶太郎再次扮演“安乐椅侦探”。
宙斯的儿子(双子座),讲述的是“双胞胎”案件,对应双子座。法月纶太郎的身份终于被明确,是位推理小说作家,并且经常由于案件而拖稿的作家。这次法月纶太郎终于亲临现场,破解了此次的杀人案。作者误导,“双胞胎”的真相居然是如此,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细节描写,六篇短篇中的佳作。
许德拉的第十个脑袋(巨蟹座),被害人叫江蟹,这蟹字应该暗指巨蟹座吧。由被害人之死引出一桩婚外情案件。作者非常注重细节的描写,关于手上套手套的顺序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对于过敏问题也让警察做了详细调查。在最后揭开真相的时候又逆转了一回,真正的凶手原来是这么不起眼的人物。好吧,这次法月纶太郎又扮演了一次“安乐骑侦探”,他的老爸警察真的有点像案情复述机一般完完整整地复述案件。
镜中狮(狮子座),最初是久能刑警办理的案件,最终是拜托侦探法月纶太郎侦办,结果大出乎我意料之外,这是为什么呢?作者居然在这起案件中隐藏了一个线索,到最后才摆在读者面前,这让我很是恼火,若是这个线索不出现,各位读者肯定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有失公平性。
囚禁在冥府的少女(处女座),一则都市传说引起了法月纶太郎的兴趣。在调查这起案件的过程中终于发出这则都市传说的真相。对水中毒的解释非常详细,并引用了国外的真实事件,加深了此事件的可信性。伴随着这起事件又发生的一起脱水案件,法月纶太郎以其敏锐的嗅觉把这两起事件联系在一起,终于发现了凶手。但隐藏在背后的幕后黑手却另有其人。法月纶太郎设下被饭田称之为“如此狠毒”的诡计,终于让幕后黑手就犯。这是本次案件在没有有力证据下使用的无可奈何的办法,作为读者,我也只能叹口气,也是六篇短篇的佳作。
此作并非如书封所说的推理连作短篇集,应该说是有固定的几个人物的短篇集,没有任何关联之处。

《我叫刘跃进》,刘震云再逞其“刘氏幽默”与“讲古”(讲故事)能力。
“刘氏幽默”是出版商说的:“刘震云用异常冷静的口气,在讲述这个玩笑。也许他把你讲哭了,但你转念一想,又‘噗啼’笑了。过后想起,又笑了。”作者的确有一种独特的“冷静的口气”,这点我是喜欢的。王小波说他自己的叙述风格,是八个字:“举重若轻、举轻若重”,从《我叫刘跃进》来看,刘震云也有那么一点儿意思。不过小说没有让我哭了又笑了、笑了又笑了,当然也没有让我哭笑不得。但这与幽默不幽默没多大关系。
故事里人物众多、关系错综复杂,事情则旁逸斜出、节外生枝、枝外长叶。简而化之,说的是一件事突然变成了另一件事,另一件事不期然又变成了第三件事。故事在滚雪球,越来越大。(出版商提供的故事梗概:刘跃进是工地一个厨子,他丢了一个包;在找包的过程中,又捡到一个包;包里的秘密,牵涉到上流社会的几条人命,许多人又开始找刘跃进。犹如一只羊,无意中闯到了狼群里;由于它的到来,世界变得不可掌控。)
刘震云的“讲古”能力,我最早是从《故乡天下黄花》里领略到的,其后则是《手机》。《故乡天下黄花》讲的是乡村里的世代冤仇,故事叙述酣畅淋漓,非常过瘾。《手机》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搬上银幕,娱乐大众,叫好又叫座。但是真正的幽默,在第二部分以及两部分的鲜明对照。第二部分说清末民初人们传递一个口信的故事,因为通讯技术的落后所导致的令人无语的局面。
《我叫刘跃进》也是一个好玩故事,但故事好玩与否并不重要。在我看来,小说的价值,从来不在于讲了个多么好玩的故事,而是在于故事的表达手法与那个故事背后所隐藏的价值观。如龙应台所说,文学是“白杨树的倒影”,应该让“看不见的看得见”。
《我叫刘跃进》需要捉摸。透过捉摸,你会看到一种值得省思的人际困境。玩笑是轻的,困境是重的。
人际困境是彻底而显见的,那就是众多人物之间,竟然没有哪怕一对真挚的关系。夫妻离婚了。女人背弃男人、男人冷落女人,女人设计男人、男人欺骗女人。父子毫无情义,儿子偷老子、看不起老子,老子却无能为力。朋友翻脸了,患难之交、十多年的友谊,就是通不过利益的关口。上下级没有忠诚可言,表面卑躬屈膝的下属,背地里蹭鼻子上脸。除了兄弟关系没有涉及,整一个五常不振。
那样一点温情也没有的人际关系令我觉得不快。但人际困境恐怕不是作家最关心的,所以作家也没有去关心人际困境如何解脱这样的问题。
除了人际困境,事情发展的偶然性与不可控性,很像是命运本身,甚至有一点像悲剧。
根据傅佩荣教授,“真正的悲剧是指一个平凡人,没有特别做好事,也没有故意做坏事,却因为命运的摆布,而陷入一种极惨的情况。这种极惨的情况会使观众产生两种情感,第一种是‘怜悯’,第二种是‘恐惧’。之所以产生怜悯,是因为剧中人并没有犯太大的罪,却遭受极惨的境遇;之所以会i恐惧,则是因为发生在此人身上的事,也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刘跃进其实就一平凡人,没有特别做好事,也没有特别做坏事,却因为命运的摆布,而陷入“狼群”之中。嗯,也许不算惨,但不能不算倒霉。刘跃进倒霉的景况,不容易获得“怜悯”,但是足以令人产生一点恐惧。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