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完之后突然觉得,死者死了真是活该,那个死者的妈妈饱受丧女之痛更是活该,这样一个势利自私为富不仁的垃圾不杀真是凶手瞎了眼。仗着自己家里有俩臭钱就拽得跟什么似的,以为天老二她老大,地球就该围着她转,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成天鼻孔朝天,各种自恋虚荣,各种自私算计,甚至包括亲生女儿的交友,也被她利用,企图借此来拓宽她自己在镇上的人脉。我呕~~~~~~~~~~~~~
看看她跟秋惠相处的过程吧。一开始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抱着一种施舍的心态“恩赐”给秋惠各种礼物,企图以此让秋惠折服于她给她当跟班,但没想到秋惠有骨气地拒绝了。这货立刻大小姐脾气发作,不但不反思自己动机不纯,反而倒打一耙,谎称自己一直在讨好秋惠,指责秋惠不识好歹,还挟恩图报,明码实价地向秋惠提出回报的要求!朋友当到这份上,也是醉了!
后来看到秋惠比她更受欢迎,而且不肯帮她牵线搭桥,于是就暗中动坏心思算计秋惠,硬是横刀夺爱,拆散了秋惠和她的恋人,而且事后毫无愧疚,这样的渣到骨头里的小三我在小说里也委实不多见(亏她还好意思指责秋惠和她男友没告诉她实情,说什么如果秋惠和她男友跟她说清楚了,她就不会对她男友再感兴趣了。呵呵,这话鬼也不信呐!)。呵呵,更绝的是,当秋惠被她逼死,而她男友因为酒驾被免职之后,这位小三姐果断地脚底抹油——溜了,翻脸无情、明哲保身这一套玩得那是相当的果断。
这样机关算尽,自然会遭报应。报应就是她那个杂种闺女的死,而且只可惜报应也没能让这虔婆警醒反思,反而继续迁怒于无辜的几个女孩,一口咬定这几个女孩不把她杂种闺女的死当回事,甚至当面用恶毒的话语诬陷中伤她们,结果给这几个女孩的一生都留下阴影。亏她还好意思指责镇上的人冷漠,不肯给她提供线索,不了解她的痛苦!就你这号垃圾,不杀了你就算天大的慈悲了,居然还想得寸进尺,真以为地球围着你转呐?!我呸!
看到当年的女孩一个个出了事,而且和自己脱不了干系,老虔婆慌了神。为了逃避舆论的指责,还虚情假意地生成什么自己希望这几个女孩能享有正常的人生,呵呵呵,去年买了个表的,你真这么想的话,当年还会说那种话?想通过撒两句慌就逃避自己的罪责,你以为大伙的智商就那么好糊弄?你是不是傻?!活到这份上,真的就该找块豆腐撞死了!不过让你活着也未必是坏事,被当年遭你始乱终弃的男友杀了你跟他生的杂种女儿,你却活着承受这一切痛苦,后半辈子都要为自己的女儿和那几个女孩的遭遇受折磨,真他么爽!

大冰,这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熟悉的是他作为主持人的身份,陌生的是他那一长串有着诗人,民谣歌手这些在现代社会略显另类的标签。但作为山东人,如果我们以85年分界,不论前半段还是后半段的八零后九零前都不会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不夸张地说,大冰这个名字与我们中间很多人的童年发生过重叠。
那时候,芒果台还远没有底气向年轻人宣告“听我的”;浙江台还很没有野心地播放着美少女战士。而山东台,以现在的电视台格局,是走在前列的。
早在1999年,山东台就已经在播出《今日有约》,那大概是中国最早的相亲节目之一。而最让我们期待的就是每个星期天山东台的一档“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小洋人阳光快车道。于是,我们认识了那个古灵精怪的主持人,他的名字在当时也算奇怪,大冰。小伙伴们都很惊呆世界上竟然还有个姓大的,就如同当年看还珠格格,大家都搞不明白动力火车是一个人叫动力,另一个叫火车还是怎样。
可以想像,作为人口大省,这样一档以年轻人为受众群体的节目,收视率有多高。而“大冰哥哥”,就这么顺理成章成了最受我们欢迎的主持人。他在节目里眼睛大睁,表情鬼马,表现欲强烈。尤其是他那语速飞快的广告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请注意,阳光小宝宝正在征集,只要他聪明伶俐活泼可爱妙语连珠有才艺,到底哪个宝宝最可爱,我们快快上台比一比”,至今想起来仍觉得俏皮可爱。
而即便现在已经33岁的“老冰”,即便他这些年跋涉过多少险境,历经多少生死考验,也仍然有一张不沧桑的容颜。岁月并没有把他的脸庞刻得饱经风霜,他的笑容,也仍旧如十多年前主持阳光快车道一般阳光,带着些许孩子气。如果你仔细看,因为颧骨突出的“生理缺陷”,他在任何时候都有一种似笑非笑的狡黠。而那狡黠,和世故全然无关,满满的都是纯净。
后来我们都慢慢长大,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可以随时掌握摇控器,于是把目光更多地转到其他卫视,不爱看山东台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阳光快车道停播了,我们也很少看到大冰露面了。他自嘲是个二流主持人,而我感觉他更像个二手主持人。因为以他十几年来在主持素养上的不断磨练,完全可以跻身一流主持的行列。之所以二手,是因为他总是留一手,留着用来行走,过他想过的自由散漫的嬉皮士生活,不愿主持事业侵占他太多私人时间。
长久以来我们对那些性格反差大,职业反差大的人有种觉得不可思议的佩服。比如,汪涵那么搞笑的一个人竟然学富五车,而且对传统手艺痴迷。所以绝大部分不了解大冰的人,当知道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吟游诗人,一个民谣乐手,一个酒吧老板,一个......更不了解他了。我甚至愿意拔高地盛赞他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相较于我们这些为生活奔波,为加薪加班,为功名世俗所累的人。他所做的,只是以梦为马,永远在路上,永远对生活热泪盈眶。
很多人羡慕他这种人,可以抛开一切,去自己想去的地方,过自己想要过的生活。尤其是大冰还有一份很体面的工作。可我还是不愿用“有多少人,能像大冰一样看淡物质,一个人一个背包,说走就走”这种句子来煽动情绪。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方式,我们羡慕那些背包客,是因为他们的勇气。
而对于大冰,更多的是因为他作为一个拥有社会地位,名利双收的电视节目主持人。问每个人,愿不愿意开一场属于自己的环球巡演,周游世界,飞往外太空,我想每个人都会眼睛发亮,有人说这些事困难的地方不在于没有钱,英语不好,而在于缺乏勇气,还有人说,当你决定了要出发,旅行中的困难就已经结束。可是,我们中有多少人真的可以因为勇气,就一意孤行地上了路,选择一种二十几年里没有过过的生活?
很多人是向往那张走走停停的生活状态,但只有极少数人坚持下来了。不是你没有勇气,而是你注定要过平淡的生活。大冰是享受那张在路上的状态,享受漂泊,享受宿命,享受与无数陌生人萍水相逢,擦肩而过。
但很多人一旦上了路,也许发现太累了,感觉不会再爱了,还是家里好,去一趟丽江,也仅仅是想多拍几张照片,期待几场艳遇,在自己的人生地图上给标个记,签个到,证明自己来过那里。行万里路是没错的,只不过那些鼓动你一定要多旅行,那些说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人在路上的金句,听起来振聋发聩,但并没有普世价值。
有些人,看过再多风景,徘徊过再多橱窗,住过再多旅馆,自认为这就是成长,可回来后照旧一如既往。不是说旅行一趟,在外地待几个月,回来就大彻大悟,洗心革面了。旅行需要的是勇气,把旅行当成爱好就不仅仅那么简单了。它需要很多人生阅历的积累。对于大冰这些人,旅行更多的是一种职业,一种信仰。
说了这么多,我只是想表达,大冰最让人羡慕的不是他多有勇气说走就走,随性而为。也不是多么高尚的看淡功名利禄。而是他选择了他想过到生活,并且苦中作乐,内心丰盈。
我们应该向大冰学习的是,他不断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坚持。是他内心永远躁动,渴望丰富的态度。是他不断努力使生命富有层次,使人生有多重体验的精神。
这么多年媒体的一些极端报道,比如,不去旅行你就意味世界就是你眼前的大小。容易让人陷入误区,以致于很多人感叹自己的人生白活了,也有人因此受了蛊惑,为了旅行而旅行。其实大可不必勉强,等你哪天觉得非走不可的时候,那就勇敢上路吧。骚年。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孩童时期的少年是不知愁的,是无忧无虑的,就像《草房子》里曹文轩笔下的桑桑。
《草房子》是曹文轩以自己的童年往事为素材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描写了桑桑在油麻地六年的小学时光。桑桑作为是文中的主人公和全文的主要线索人物,亲身体验和目睹了油麻地发生的或感人或忧伤的那些人和物。
我的童年也是在农村度过的,对于文中桑桑的童年生活,有着很大的共鸣和感动。小时候,春天我们会去地里挖野菜,夏天会去捉趴在书上叫个不停的蝉,秋天会帮着大人收割成熟的庄稼,冬天会在厚厚的冰上追闹玩耍。
桑桑在油麻地结识了很多小伙伴,他们个性分明却也有着孩子特有的天真和单纯,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伴着桑桑度过了6年的小学生活,同时也带给我很多的回忆和感动,因为曹文轩温馨、谐趣、庄重、高雅的语言,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泛着金光的草房子,那个不识愁滋味的少年时光。
看到陆鹤被同学们嘲笑的时候我会陪着他难过,小的时候我也会被人嘲笑、嘲笑别人,都是年幼无知,没有谁对谁错。陆鹤小心翼翼的守护自己的尊严,在帽子被桑桑抢走的那一刻,他的底线崩塌了,所以才会在体操汇演的时候大出洋相报复学校。孩子的心本就是纤尘不染的,陆鹤后来为了学校的荣誉不惜用自己的缺点来本色演出,重新获得同学们的喜爱。
纸月是个聪明文静的小姑娘,善良温和学习又好,像极了我小学的一个同学,这样的女孩特别讨人喜欢,就连淘气玩耍弄脏的桑桑见了她都会自惭形秽,在开学的时候吵着妈妈要做新汗衫。
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姐书中唯一描写成年人感情纠葛的。他俩郎才女貌,没能成为眷侣也是有缘无份,多像现实的感情呀,很多人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错过了。
读秦大奶奶这一章时,时刻为她的命运担忧着,学校占去了她好不容易才得到的土地,她不服呀,时刻跟学校对抗,最后却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失去了生命,在最后一刻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和伟大。人之初,性本善,没有谁真正的好人,也没有真正的坏人。立场不同,观点不同,就被划分成了不同的派别。翻着银灰色波浪的艾草陪着秦大奶奶,守护着她老人家一生最爱的土地。
细马是个倔强的孩子,不爱读书力气很大,还有一般孩子没有的主见和头脑。邱二爷不在了,细马扛起了这个家。
杜小康家原是油麻地最富的一户人家,他有皮带,有一年四季得衣服,有别的孩子没有的自行车,又有很好的成绩,这样的孩子,高傲是避免不了的。然而红门落魄,生意失败,这个少年不得不辍学放鸭。放鸭的这段时间,让他学会了忍受孤独,勇于承担。
6年时间,一晃就过了,桑桑又随着父亲工作的调动搬家,草房子里那些不识愁滋味又尽识愁滋味的孩子们留给桑桑美好的童年回忆,孩子们也在磕磕绊绊中收获了很多,不管是亲情还是友情。

地震发生之后,她指责千晴为啥只顾自己避难,而不在第一时间去找她和静香。可是她自己呢?她自己又是如何对千晴的呢?她在第一时间不也是没去找千晴,只顾在乎静香的死活吗?她不也是在忙活完静香的事之后才想起还有千晴这么一号人的吗?!你用什么态度对人,人家自然就用什么态度对你。你不在乎千晴(至少不像在乎静香那样在乎千晴),你没在第一时间关心千晴的死活,又有什么脸面去指责千晴没在第一时间在乎你和静香?!人家能去出席葬礼就已经很给你和静香面子了好伐?!自己就是乌鸦,还好意思笑煤球长得黑?!还好意思摆出一副正义凛然的架势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指责别人?这脸皮厚得也是没谁了。妥妥的又一个圣母婊。

看完这本书,我倒是想起《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一段话,“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 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
我从来不反对人们有崇高的精神追求,但是有时候,有崇高精神追求的人,不见得能够过好最真实、最朴素的生活,说来其实一点儿也不矛盾,对文明与艺术的追求,其实便是对人性的本质以及朴素的大自然的追求。
作者的写作方式很适合书中的人物。这本书基本没有任何的心理描写,没有华丽和晦涩的辞藻,整本书用一种白描的方式贯通下来,除了人物的语言便是人物的动作,但是人物简单而立体。
在这本书里,我最清晰看到的是人们质朴的生活理念和最真诚的爱。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三观,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直到他卖血救了别人的儿子。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许玉兰,因为她招摇虚荣并且显得没有脑子,直到他愿意去救伤害过自己的何小勇。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一乐,因为他愿意为了一碗面条管别人叫爹,直到他说许三观就是他的亲爹。刚开始的时候我不喜欢何小勇的女人,因为她撒泼耍赖尖酸刻薄,直到她愿意拿出几乎是所有积蓄救一乐的命。
你在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真实,真实的人性,真实的人生。作者没有哄抬许三观的品格,他第一次卖血时还是不舍得把钱给疼爱他的爷爷和四叔,知道了一乐不是自己的孩子后,他也不愿意用卖血钱给他买一碗面条吃,他每次卖完血吃猪肝和黄酒的时候,都会无比神奇地敲着桌子叫喊,就像自己是有钱人一样。
他们都是一些最普通的人,他们都在小事上计较,在大事上开明,嘴上恶毒,内心柔软。他们就是那些闲来没事就会诅咒你八辈子祖宗,却会在最关键的时刻拉你一把的人。
他们经历了我永远都不会经历的时代和疼痛,但是他们依靠对生活的信念和对家人的爱有序生活,你甚至看到他们的欢乐和痛苦一样多。
他们不抱怨生活,他们不会抱怨自己所热爱的东西。

曹文轩是出生于江苏省盐城的一个农村的,可能,他拥有一个苦难而难以忘怀的童年。难以忘怀,正是指在这些苦难中体悟到的人生哲学和浓浓的人情味。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读他写的小说,便会发现很多都是讲的那个时代下的江南农村的故事。虽然称之为儿童文学,却依旧温暖和感动着我们这些已经告别童年的大孩子。
作者笔下的农村,恬淡而宁静。不需要用各种曲折的故事去吸引读者,一切皆顺其自然。因为农村本身便是一道风景,若有过多人为的装饰,则面目全非。而单纯的故事本身,便足以耐人寻味,意味深长。
我很敬佩在文革的环境下,作者竟然全然漠视那些怪诞的政治运动和种种斗争,仿佛他笔下的农村已然是一个世外桃源。也许,在孩子的眼中,没有太多复杂的政治,只有生活的乐趣和烦恼吧。所以,曹文轩没有把孩子的童年里打上文革的烙印。
可这是怎样的一个年代?苦难,始终充溢着那个时代的中国,农村,当然毫不例外。于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自然地迸发出人性的味道和对幸福的希望。而农村的孩子,则对这样的困难拥有别样的理解。他们坚韧、乐观、独立而喜欢热闹。
在《细米》这部小说中,我看不到大起大落的情节,也没有看到复杂的线索和人物设置。一切,都是如此简单。简单地一句话便可以概括它的故事情节。如果说《草房子》写了一群人的生活态度,这本书便是写了一家人的生活态度。若要再概括一下,便是特殊年代的一段姐弟情而已。
细米是一个害羞的男孩,第一次与梅纹见面,是在迎接知青的岸边——不知为什么,每次他看到她时,他心中就会生长出羞涩,并很快映到脸上。梅纹,一个绾红手帕的女孩,文静、安恬,优雅而美丽。在没有家的日子里,细米家便成了她的家。而细米,则成了她的弟弟。
在苍白而脆弱的时代里,这样的姐弟情注定深刻而细腻。不过,我觉得他们之间,已经超过了姐弟间的感情。也许,是一种莫名的吸引吧?
这种感觉,微妙而敏感。
小说的末段,描写到细米在下午报作业本的事件中,我想,应该对一个14岁的孩子心灵的触动很大的吧。那刻,梅纹如同一个小女孩,漂泊在无边无际的大水上,含着让人怜悯的祈求,门外的细米,却当作何感想?懊恼,哑然,还是空白一片?
我,猜不出,亦不可明其状。脑子里也是模糊一片。
但,时间会带走一切的,对吧。
离别的方式是悄无声息的,可是又有谁的内心能够平静下来?
细米,久久地望着那件少年头像,觉得很像他,但又觉得不太像他,因为,那个少年显得成熟而坚强。
纯洁的白,那是眼中泛起的泪花。

喜欢作者这样的娓娓道来,美丽又理性的文字背后,略带伤怀
携带深厚的功底,一部晚唐史让人忍不住读了又读,不忍释卷
相信这本书也如深巷中的美酒般,必将名扬天下

《沙漏》糊里糊涂的看完了第一部,而后直接看了《微雪》。心里十分苦涩,这是站在米砂的视野缓慢展开的小世界。
窗外的风有些聒噪,外面世界穿透进来的阳光十分耀眼却少了份期待多了份从容。米砂你还记得么?莫醒醒带着伤心离开了。你的王子也不再那么耀眼,靠近了你又远离了你,有着心痛的距离,还没怎么开始,就已经结束。你的周围被勇敢炽热的光芒包围着,正因为你的骄傲自信的笑着,就因为如此你就要承受那么多突然的伤痛么?命运先生可曾忍心?么么笑着亲吻你,沙漏上写着刻着。please be brave。我亲爱的米砂。不忍心看着你坚强面对却不得不狼狈。你在路理怀里甜蜜的笑容,像一朵鲜艳的花静静凋谢着。距离有多近就有多远,所以你倔强的不需要最后的解释。陈果代替她成为路理最重要的人,像公主一样站在她面前,他却不忍心让陈果离开呢。米诺凡带着米砾和你离开了这里,所眷恋所讨厌的地方,路理知道了么?可是,那也无关紧要了。有些事因为离开而解决,但也因为离开而不完整的情节。
我们的爱,也许只是一场细微的雪,落进地面,转眼消失不见而那些甜美的错觉,已值得长久记念,至于爱于不爱,你为什么每一次只是为了敷衍?
沙漏是用来测量时间的。我好友的亮绿色沙漏上是白色娟秀的英文字迹 10min。属于我们,莫醒醒,路理王子,米砂他们的青春悄悄被记录着,星星点点的沙子或欢快或忧伤的流淌着,时间无声流动,沙漏它记得。
那日树荫下细碎的光斑被切割成不均匀图案,你走的很慢,我和同学聊天,悄悄的看你,跟在你身后。你骑车离开,我亦在你身后,阳光很好,嘿,你的背影真好看。红灯亮起,停下车。静静的等待着,我却不敢在你身前。
图书馆。我在找书,哪一本更好看呢?抬头,猝不及防的,你进入了视线,面容清秀,淡淡的看着我。黑色无框眼镜,黑色斜挎包,黑白色条纹衣衫。我笑了笑,嘴微微弯着,看到你,很开心。你眼中乍泄流离光彩,笑起来,嘴角酒窝若隐若现。我这才发现手里拿的是《微雪》。
in fact ,我从未追上你,你从未慢吞吞的骑车,何谈你与我的巧遇?闪光灯一闪,你飞快的跳跃出我的视野。就算我们的生命轨迹有所重叠,就算我追上你,最多是你或是我的背影而已。我不会上前去问你的名字,学校,联系方式,也不会很自然的坐在你旁边,我做不到。我只会默默计算出与你接触的可能性,点名的时候努力寻找着你的声音。所以,看到你我已经很开心了,这样安慰着自己,慢慢远离你。
你是虚幻的光芒,耀眼。而我们的青春,喜欢的心上人,沙漏慢慢的流淌,细碎的沙子折射太阳光芒,耀眼,虚幻。
我的王子,你好,再见。

看完此书,我就开始回忆最初识数的儿童岁月。1和2,毫不亲切,毫无吸引力,对我来说,它们带来的陌生和痛苦,比在淮河里呛了一大口水,有过之。
慢慢才发现,数字背后众多的秘密,我们只能认识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甚至没有很多工具来帮助我们认识数。然而,研究数的工作无疑是有吸引力的,它甚至有某种宗教的魔力,也许它通向了上帝的天国,也许它隐藏着末日的拯救方案,或者它仅仅是这个世界中最重要的以太。
在数学中每取得的一步进展,都会使人迷醉其中,无法自拔。很多人在寻找方法的途中,度过一生;或者迷途知返,遁入神的羽翼之下。
至今,我依然认为,数字背后的秘密,我们不可能全部找到,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是一个不可知论者。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是作家桐华写的一部女性成长小说,是桐华耗时五年打造出来的精华之作。这部小说,通过对主人公罗琦琦成长经历的描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正在成长的少女的内心世界。桐华说过:“最喜欢的男主角大概有很多,喜欢的女主角大概只有罗琦琦。”为什么最喜欢?是因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明显有作家自己生活成长的印记:都喜欢沉浸在各色文学作品中,都在北方长大,都在高考时都是学校的第一名,而且毕业后都去了美国……小说中运用第一人称的手法述说,处处展示着“我”的内心世界,读者这样的小说,让人不得不感慨:这部小说到底是罗琦琦的年少时光?还是作者桐华的年少时光?这些,当然不必去深究,但小说留给我们的人生启示,却是那么的深刻凝重。
父母:孩子性格的铸造者
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认为,一个人的性格形成与童年生活环境关系极大,当时的所有的行为都受到父母的直接影响,可以说父母是孩子性格的最初铸造者。是的,孩子出生以后接触最多的就是父母,所以父母是最早影响孩子性格的人。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中的女主角罗琦琦因为比自己小一个多月的妹妹的降临,出生后不久就被父母送到了乡下的外公家,外公家境好,对她也很好,无微不至地宠溺着她,让她过着像公主一样的生活。而当她因为要上小学而被接回家去住时,一切都不一样了。相比一直在父母身边长大,能言善道会哄父母开心的妹妹,女主角罗琦琦则是一个因为生疏,连“爸爸”“妈妈”都不肯开口叫的人。于是父母的天枰自然偏向了妹妹。两个年龄相差不大的人,又都是唯我独尊地被养大的,在一起免不了抢玩具、抢零食,每当这时,父母便教育罗琦琦道“你是姐姐,你要让着妹妹”。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孩子的性格当然会改变,于是罗琦琦便从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变成一个“自闭症”患者。她常常是终日不说一句话,只是“一个人躲在一边玩,不管任何东西,我都会自觉地等妹妹先挑,她不要的归我,甚至已经归我的,只要她想要,我也要随时给她”。
小孩子最初可能有自己的坚持,可是经过外界的打击之后就会慢慢颓丧。琦琦曾经也是一个活泼开朗、爱吵爱闹的女孩,因为父母的偏心,让她不再任性,变得比同龄的孩子更加早熟,对生活中的有些事情也失去了热情。在这里,我们读懂了桐华对父母的呼吁,呼吁他们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孩子,给予他们应当有的爱,这样才能让他们更好地成长。
老师:孩子的半个上帝
因为意识到老师在孩子世界观的重要性,所以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强调尊师重道。而桐华却看到了问题的另一方面:她认为,正是因为老师在孩子世界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老师其实也应该尊重孩子,绝不能让他们的心灵受伤乃至于扭曲。小说塑造了赵老师这一人物形象,从反面论述了这一道理。
赵老师是罗琦琦的进入小学后第一个对她产生重大影响的老师。赵老师是一个势利眼,对那些家庭背景好的学生,她便温柔善良、无私奉献;对那些没背景又不争气的孩子,她便在课堂上拿他们当靶子,用粉笔头丢他们,冷言冷语地讽刺他们。那时的罗琦琦因为学习成绩差、不会说话、性格又孤僻,自然成了赵老师打击的对象。每次上课赵老师总会把罗琦琦叫起来提问,当她答不出来时赵老师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训斥她。更为可悲的是,当赵老师认为是她偷了同学的钢笔而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搜她的身时,全班同学都静悄悄地看着讲台上的“她”,同学们的目光中非但没有同情,却有看场好戏的残忍,他们期待着赃物缴获那一小学时刻的兴奋。这让罗琦琦对学校产生了恐惧的心理,让她不想去上学。
文中写道:“孩子都有一颗异乎寻常敏感的心,那时候大家都喜欢被老师宠爱”。“孩子在很多时候比大人更看重面子,因为世界小,所以,所有的事情都不小。小学老师,在整个社会中,是一个非常平凡普通的人,可是在所有她教的孩子面前,却如同半个上帝。她的表扬与批评,她的喜爱和厌恶会产生难以想象的蝴蝶效应”。桐华讲述的这个小学老师对学生造成深刻影响的故事,让人看了心灵为之一颤,它也警示作为“半个上帝”的老师,一定要用爱心对待每一个孩子,他们的心灵太脆弱,经不起些许的伤害——他们的心伤不起!
孩子:其实并不都是天使
《三字经》有道:“人之初,性本善。”而桐华的小说让我们颠覆了这一观点,认为孩子的心灵并不都是美好的,因为自私和虚荣,他们也有自己固有的缺陷,也会去伤害别人。文本通过罗琦琦与她同学之间的关系说明了这一点。在桐华看来,人的本性中隐含恶性,孩子的世界其实充满残忍。在揭示这点时,桐华毫不护短,客观勇敢地把剑柄转向了故事的叙述者罗琦琦。初中时,罗琦琦不再被人孤立,她交到了三个朋友,她们四个是班里拉风的女孩。四个人当中的林岚美丽聪明好强,成绩优秀,在开学时渴望当上班长。但是班主任却委任了一个有些胖的女生当班长。林岚不服气,于是她们四个便联合起来找各种机会打压女班长。她们集结班里的同学一起孤立女班长,气焰嚣张地嘲笑她是大象腿,嘲笑她的穿衣搭配,以至于最后女班长“迅速垂下的眼睛里有亮闪闪的东西”。
文中说到:“我相信女班长本来是个自信快乐的孩子,也许小时候家长老师都夸过她做事认真稳重,可是就是因为我们四个无情的打击嘲笑,同学们的起哄,让她渐渐自卑,也许她每天穿衣服照镜子的时候都会有恐惧感,不知道同学们会怎么说她,她会对自己的身体产生自卑感和恐惧感,开始畏首畏尾”。桐华意识到了孩子们是不完美的,同学的某些行为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一个人以后的人生轨迹。所以这值得我们去反思,即使是孩子也并都不都是完美的,也会有自己的坏心思。这就为孩子们提出了要求:友善地对待身边的人,因为你们的行为也会给别人今后的人生造成影响。
女性:女性意识不可或缺
桐华认为女性应当独立自强,而不应甘愿做男人羽翼下弱不禁风的小鸟。而女主角罗琦琦对待爱情与友情的处理分寸,有力地体现了她这一思想。
张骏是罗琦琦的男朋友,他对罗琦琦有着无微不至的关怀,他很爱罗琦琦,有时候当他约琦琦去玩琦琦拒绝时,他不会生气,懂得她是要学习,所以只是摇了摇手,说到时打电话;虽然他也很骄傲,但每次吵架他都会低头主动找她和好。然而桐华并未一味地让罗琦琦沉浸在这种爱情的甜蜜中,而是赋予了罗琦琦清醒地灵魂。张骏认为罗琦琦既然是他的女朋友就应该跟他在一起,而不该再和别的男生打交道,当他发现罗琦琦和班上的一个男生走得比较近时他气愤地让她在他和那个男生当中选择。罗琦琦没有因为害怕失去而投降,而是难受地说:“沈远哲是我的朋友,你是我的男朋友,一个是友情,一个是爱情,两者根本没有冲突......”难受归难受,她最终还是和沈远哲保持着友谊。因为年轻的心敏感而骄傲,很多爱不知道如何去表达,所以罗琦琦和张骏常常冲突不断。当时正处于一个快高考的时期,情绪波动会影响到学习,每次一吵架,张骏的成绩就会很糟糕,而罗琦琦却还是稳居第一。很多人就认为罗琦琦并不爱张骏,这当中包括张骏自己。然而罗琦琦并不是不爱,她只是懂得自己应该自尊自爱,坚强独立,期望着有一天能够让自己变得足够优秀,让张骏再次喜欢上自己。而不是用消极颓废的方式去表达对他的重视。
桐华笔下的罗琦琦始终给人一种豁达明朗的感觉,追求事业上的独立与爱情上的平等,而这正是契合当下女性张扬女性意识心理诉求的。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以一个正在成长的女性的视角去看待生活,生动细腻地还原了生活中的真实。年少时光当然会不去了,但桐华用小说来演绎自己的人生思考,却会深深地留在读者的心中。

如题。录入的时候能不能细心一点?!

书名叫《名剑风流》,可是故事一点也不风流,主人公和他所经之事也不风流潇洒,而且这里面的主角都不是用剑的——这书名,真不像古龙取的。
我一个朋友说这是唯一一部能让她看完整的古龙的小说,因为这是古龙逻辑性最强的一部小说,也是最正常地讲完整个故事的小说,是古龙写的最负责任的一部小说。至少告诉了大家每一个结果的出现、那合理的原因是什么。
优秀的小说情节的发展并不是由着作者的性子来,而是由着人物的性格和背景的特点来,否则作者就是个蹩脚的作者。古龙写故事虽然符合上述特征,可是还是有一批热烈的fans,不能不说“性情”的力量对人的冲撞远大于冷静的逻辑思考。——自然古龙不是仅凭“性情”二字服人,但这里不讨论这个。
这故事讲的很长。其实我对古龙讲的很短的故事总是不敢看,因为古龙爆发力太强,情感太炽热,以血作墨,浓缩到几万字的一个故事里,对心灵的冲击力太惊人,我脆弱的心脏经了那一环又一环逐渐高潮的刺激,实在是无法再坚强地面对庸俗的现实。虽然仍然要不断地看到古龙用诸如“说不出的”、“奇特的”、“可是你又不能说他没有道理”这样懒惰的描述来应付读者。
然而我也不愿意看古龙写的很长的故事——古龙太没有耐心,不想收,只有放,直到放的自己失去耐心,我猜他很难设计出一个繁复完整的计划出来,因为“麻烦”,自然这也是没有心机、性情中人的一贯做风。
题目虽然不像古龙的,开头几句也还算不动声色,可是看到俞佩玉经历的骇人的仇恨、欺骗、众叛亲离、孤独、生命的威胁,就知道那是古龙了,他像一个不幸的、聪明却不圆滑的、偏激的孩子一样对我们倾诉着人生的可怕与艰险。对女性形象的描绘延续了古龙一贯的作风——比如林黛羽,她在销魂宫主的密室的出现简直是莫名其妙,我猜古龙本来是准备让中了淫邪之毒的俞佩玉和金燕子OOXX的,可是直率开朗的金燕子这个比较健康阳光的形象让古龙退却了,所以还是选择了林黛羽。
其实古龙是很难塑造出复杂的人性的——尽管古龙总会告诉大家一个又一个的可怕的阴谋,一类又一类可怕的人性,可是他的人物从来不复杂。这部小说里的郭翩跹算是古龙笔下比较复杂的一个了,可是他和俞佩玉成为朋友仍然让我觉得太快,又是一句——
俞佩玉怔了半晌,忍不住道:“这些都是你心底的秘密?你为何要对我说出来?”
郭翩仙淡淡一笑,道:“我若杀不死一个人,就决心要将他当做我的朋友,这样我心里就觉得舒服得多了……”
就这么打发了……
可是我每每读到类似的段落,总会觉得无比悲哀,我在想古龙是一个孤独到何等地步的人。
一开始我以为另一个主角是红莲花,可是后来发现不是……
一开始我以为俞佩玉要凭借自己的计谋和一身正气来揭穿假的俞放鹤,可是发现又不是……(古龙是个多么矛盾又不自信的人!他坚持他单纯的正义,可是又觉得也许用一些不那么正义的伎俩更适合解决问题)
一开始我以为郭翩跹戏份并不重,后来发现不是……
——这些“我以为”都是根据古龙前面的讲述得出的。
故事发展中,我时常感受到古龙的厌倦,然后重新发展一条脉络。这种“穷途”的感觉想必是时常让古龙痛苦的。
所以我还是看到了一个任性的古龙,公众人物敢在受众面前任性是很牛的事情,如果没有才华和真性情,他必定不敢。
所以我还是爱他。

风风雨雨几十年,莱辛依然是她笔下那个“另外的女人”,而猫也依然是“特别的猫”。 读完《金色笔记》,再读《特别的猫》,更加可以肯定这个老文艺妇女的笔触是多么具有灵性,是多么细腻而自然流露。她用笔亲自展现莱辛所独有的魔力:既超然物外地冷酷,但又常常在刹那间,给你意外的温暖一击。
这个老女人,很文艺,很优雅,很有思想。所以她直言:过激的女权运动纯属瞎胡闹。她的人生,被称为“误读的火药人生”,这个爱好文艺的老女人,带着幼子来到英国的时候,浑身上下只有一个装着小说文稿的提箱,这一点从她的任何一部小说中都能解读出来,她所要表达的思想,不是浮于表面的虚妄,而是对自己能够掌握生活的自信态度。
以往我们中国人,特别是搞文学创作的人总是对诺贝尔文学奖颇有微词,觉得他们对中国文学缺乏了解,对中国文化无法领悟。其实平心而论,盖全球文坛,优秀的作家不胜枚举,杰出之中又闪光发亮的,也数不胜数,而诺贝尔文学奖又不能像撒米喂鸡一样,一视同仁,何况,确实人家真的更深刻。与其去争论到底该不该给我们奖项,不如真正去感悟自己的心灵。
我相信,莱辛,即便她初到英国,便开始了名扬四海的文学生涯,但单凭她对猫的细腻描写,就可以断定,她闻名之后的人生并没有虚度。
她一贯的咄咄逼人,这个咄咄逼人并非说她尖酸刻薄,而是平静的一语中的。她的笔触,如同缓缓的溪流,不疾不徐的徜徉开,带着一种对人生解读的温柔态度,好像占卜自己的未来一样,淡定从容。
这本书,用了大量篇幅记录两只母猫的生活作息和她们为争得主人的爱戴而尝试的小把戏,更细腻入微的描写了她们身为猫母之后的性格变化。貌似写猫,却意在写人。读者看猫的同时,也将周遭人物的举止样貌一一看透。
由古至今,猫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不同于一般宠物的,带有自己灵魂的动物,她们自成一派,桀骜不驯,即便是争宠,都带着骄傲和不屑。如今,养猫更成了文艺青年的特征,但往往,养猫却不懂猫的也大有人在。试问,当今,有几多人能够真正像莱辛这样,把所有局外人,静悄悄的带进一个奇想的猫世界,一个深深被猫所影响的人世界。
莱辛不动声色的描写出每只猫,曼妙的身材和诡异的思维,描写每只猫那明亮双眸背后深藏的崎岖世界。那些炫耀的猫、胆怯的猫、揣测的猫、不屑一顾的猫、欢欣雀跃的猫、护子心切的猫、攀比成性的猫、卖弄风情的猫、称王称霸的猫和那抱着必死之心的猫。
每一只猫都深入灵魂深处,在平铺直叙的记录中,为我们展现一个活生生的——世界。

作为一本推理小说,这本书的铺垫真是相当的长,大概有1/2的篇幅。然后,这1/2的篇幅铺垫的还不是案件本身,而是男主角穷困潦倒的个人生活。
由于个人存在感极低,男主性格内向兼自卑,还患有重度的社交恐惧症。只要身处人多的场合,他便会自动导航出一条逃跑的路径来。以上种种,都说明男主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卢瑟。然而,一个以写色情文学来讨生活的卢瑟,却因为一起连环凶杀案发生了命运的大转变。
男主在遭遇谋杀之前的生活状态可以用麻木来形容。在第一次访谈险些失败之后,男主的内心感慨是这样的:“我会继续破产没人疼爱。那又怎样?我还能呼吸。”这样的男主设定,让人心疼。但是,变化来得也是极快。在亲历了第一次谋杀事件之后,男主反倒停止向读者卖惨了,并且说出了他在本书最酷的一句内心独白:“没有什么比恐惧更能让我们充满生机。“
让一无是处的男主终于找到一丝存在感的居然是恐惧。
最先发现男主内心变化的是前女友。两人见面一番聊骚之后,前女友如是说:“你现在非常迷人,这件事好像让你脱胎换骨了。”本来,余情未了的卢瑟男主应该顺势一把抱住前女友,再来一个壁咚索吻。但是,男主这个时候连命都快保不住了,哪里还有时间浪漫呢。最后,男主就这么放前女友走了,走了。
之后的故事便是推理小说一贯的套路,线索破案凶手落网。然后,男主又回到了那个靠写色情文学来讨生活的男主,所有的谋杀就像从来没发生过一样。这样的故事设定像极了《僵尸肖恩》。主人公灰头土脸的日常突然平地起惊雷,性格和命运都随之发生巨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故事套路和中国式的“屌丝逆袭”颇为相似。只不过,和中国式的屌丝逆袭故事相比,这类故事的最后,主人公的生活并不会有太大的转变,贫穷的依然贫穷,落魄的依然落魄。他们唯一得到的只是一次自我的认知而已。

习惯了被灌输的我们,确实没办法知道,通过被引导,自行发现真理或真知的喜悦和自信。对,自信是被引导出来而不是教育出来的。
教育的目的在于激发兴趣而非灌输知识。
激发好奇心和兴趣之后,他会主动学习,再交给他方法。
通过演绎让他自己发现事物间的联系,通过梳理形成自己的观念,这是学习方法。
对女孩说,这有什么效果?
对男孩说,这有什么用?
摒弃世俗的或个人的偏见,在充分把握事物的本来面貌下,作出自己的判断。
只有意志足够坚定的人才适合游历,不然他会受到邪恶之事或人的诱惑。
游历可以让人按照天性去发展,据此作出对人的好坏判断。
可是该怎么游历呢?
设定一个明确而具体的目标去游历,如此才会学到相关的东西。
由最开始了解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再到人与人之间,现在开始知道人与同胞之间公民关系。
首先对各种各样的政府及性质进行研究,然后对他所生活的地方的政府进行研究,并且确定自己是否适合生活在这个政府的管辖之下。
政治体系,艺术形式和人物风貌
这该怎么进行呢?
自然的法则,需要的法则,良心和理性将会维护秩序。
在组建家庭前,你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你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度过你的一生?你凭借什么供养你的家人和自己?
德行必须是通过跟自己的欲望进行抗争后的产物,坚持需要的原则,用良知和理性控制自己的情感,守住道德的底线,这是德行。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