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看日本作家的历史小说,感觉的确和国内作者写的通俗历史小说不太一样。本书更像是一本以孔明为视角的通俗讲三国历史之作,给人的感觉,故事叙述得比较简单,引用史料颇多,但不像历史故事的讲法。全书区区近50万字的篇幅怎能细说三国,所以似乎作者只是用一些历史的重要节点来拼凑出历史的面。
我想作者创作本书的初衷应该是为了让日本读者认识一个真实的孔明,也顺便普及一下三国的历史。作者摒弃了《三国演义》中许多表现孔明“多智近妖”的经典桥段,而是尽量描摹孔明作为一个身处乱世却心忧天下的“人”的一面,在人物塑造上还是不错的,尤其对孔明妻子和兄弟的描写更突出孔明感性的一面,给人更加真实的感觉。
窃以为,历史小说写作的难点在于人物的塑造,怎样把已有历史定论的人物写出“人性”,对于一本历史小说至关重要。这本书算是做到了,故事的叙述上虽不甚连贯,也没有大的战争场面的描写,但对人物语言、动作以及心理活动的描写,仅寥寥数笔,即可到位,此等笔力颇彰显大家风范。

读《狗岁月》就像看一部老电影,它唤醒了我关于童年和少年的记忆,甚至可以说,它唤醒了一代人的记忆,“这一代人”就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前后降生的人。如果把樟树镇、樟树公社这些地名换成“这一代人”故乡小镇和村庄的名字,如果把大狗、小狗、黄春秀、蒲卫红、赵波这些人名换成“这一代人”幼时伙伴们的名字,那么《狗岁月》就可以算作是“这一代人”的成长史,或者说是“这一代人”青春的翻版。那些“狗”样年华,那些尖啸的青春,真实得让读者恍惚,以至于陷落其中难以自拔。当作家们一而再、再而三地书写“文革”、“知青”,书写官场、商场和情场,李西闽把目光投向过往,钩沉已随岁月远逝的暖和温情。
《狗岁月》的情节如溪水自流,潺潺不惊。即使是大狗小狗的姐姐李一蛾未婚先孕被情郎抛弃投河自尽,父亲李文化为给两个儿子凑学费“投机倒把”被公社批斗,小狗写“反动标语”被公安部门追查;即使是少年们之间的武斗,1979年那场大洪水里郑文杰、小狗、铁蛋们冒死勇救乡亲的壮举,这些为“这一代人”所熟悉或参与过的情节,都没有表面上的波澜壮阔、刻意渲染。说到底,“这一代人”生在“文革”的尾期,长在改革开放之初,他们的青春既不是绿林好汉如红卫兵式的,也不是荷尔蒙猛烈燃烧如“超男超女”式的,“这一代人”的青春注定是“平庸”的。但这汩汩的青春溪水里,却流动着纯洁、高贵,以及被今人无限追缅的人性大美。倾心培养学生的教师刘金高、为给哥哥找学费毅然弃学的小狗、为一条鱼而神伤的黄春秀……这些人“狗”一样“卑贱”的身子里,藏着金子一样善良的心。而这些温暖的金子,我们已经丢失了很久,似乎已经找不回来。
我说的“不惊”只是情节,蕴藏在表面的“不惊”里的,却是“尖啸”。“尖啸”的是“这一代人”的青春。大狗、小狗、黄春秀和所有时代的青春少年一样,都是具有血性的,是莽撞和充满激情的,只是在那个时代这种血性一直被压抑着,只能在身体内部像地底将要发芽的草籽那样发出暗叫,并伺机寻找爆发的突破口。“尖啸”的也是小说的文脉。李西闽的文字初看平淡无奇,内里却有一股蓄意积贮然后迸发的力量,让读者感到心灵深处有人在唱着一支古老而澎湃的歌。这支歌的主题是真、是美、是善良,是人世里一切代表光明的东西。当读到最后,李西闽在写黄春秀时说,“可许许多多往事水一样流逝了,怎么也拍不下来了”,小说到此戛然而止,歌止弦断,让人感到莫名的失落和忧伤。

老规矩,即使我很久没能遵守,短篇集就该整成分篇短评。首先,这是道尔爵士的儿子和卡尔各写六篇最后合成一个集子的同人,高仿、浓缩,但终究是同人。前言介绍,只有前四篇是卡尔独力完成,后面八篇的前两篇该有卡尔的一部分努力,至于卧病后全由雅德里安构思执笔的部分则不能算作卡尔的作品。卡四雅八,真是邪乎。
我的重点依旧是卡尔,以下是部分短评:
卡尔的部分:
七座钟:一个间谍冒险故事,发展到后来成了一部不折不扣的动作片。
金色猎手:相当老式的诡计,从手表里还能玩出个什么道道来呢。
蜡像赌徒:福尔摩斯勇破拳赛黑幕,文中出现了陶平夫人蜡像馆,不过里面摆放的蜡像和犯罪相关,还真是恶趣味呢。
海盖特的奇迹:把消失诡计玩的出神入化,主要是卡尔铺垫渲染的好,否则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动机也好诡计也罢都显得十分稚气。
雅德里安的部分(只谈谈有意思的几篇):
密室奇案:藏叶于林的典范,不错的密室短篇。
黑暗天使:具有异教徒特质的异色短篇,不过和后来看到的工业出版社的《福尔摩斯新探案》里剧本一模一样。
剩下没提到的几篇有关于复仇,关于藏宝,乃至和《斑点带子》相似的蜘蛛诡计。
最后一篇华生回忆和福尔摩斯的友情的时候还是很动人的,偏偏就成了养蜂人,我是多么喜欢福尔摩斯对于案件发表的一些感性的话。直到现在仍然对某篇里福尔摩斯曾说过:“少年是国家的灯塔,少年茫然则国家失去方向。”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
功绩是追昔往日的美好,并不是吹嘘现在的黯然,华生与福尔摩斯分别后的心情应该是晦暗又苦涩的吧,我们这些老读者希望能看到更多他们的故事,正是出自同样的心情。

翻阅凑佳苗的百科介绍,《蓝宝石》已是她的第九部出版小说文学作品了,这次笔风渐趋成熟稳扎,而且更尝试将黑暗与治愈风格融合;内里借用了七种作为情感暗号的宝石开展了七章小故事,其中前五个故事相对独立,只有第六、七章是关联的,但它们的共通点都是“笔尖上的普通日本小市民”角度描述,看似匪夷所思的事件又似乎真的近在身边。
然而短篇集恰恰是用第六个故事的记号“蓝宝石”作书名,相信这是作者乃至读者对此认可度最高原因吧。
第一章:珍珠
白里透黑巧妙翻转的小故事,一开始,我们本来看到的仅是一个内敛的产品调查员“我”与狐狸大婶林田万砂子之间家常的谈话,结果从“我”的一句“你该不会因为这个原因纵火吧?”瞬间将这个话唠大婶打上“纵火犯”的身份标签,从原本两人两椅一桌的聊天空间,突然被套上看守所房间的背景,有点让人拍案惊奇。随着对话深入探讨,便了解到看似十恶不赦的她的确只是个普通人,可是那种病态的犯罪动机会让人细思极恐……
推荐度:★★★
第二章:红宝石
因为“我们这一家”对任何人都很友善,所以被陌生老人赠予了一块可能价值不菲的红宝石,疑惑间姐妹们谈起红宝石背后似乎隐藏过惊天秘密,这章比较温馨平淡惊喜不大,主要在环境描写方面很有画面感。
推荐度:★
第三章:钻石
这章是一个异想天开的灵异故事,大龄经济适用男疑似被相亲欺诈,又因偶然救活一只麻雀而被化仙报恩;即便被告知受骗,男主角仍然自我安慰软弱否定,是麻雀女用生命换来的醒悟,故事精彩度一般般,日记形式记叙蛮有意思的,结局挺感人。
推荐度:★★
第四章:猫眼石
从寻猫引发不寒而慄的家庭故事,被邻居窥视到自己不检点的秘密,而各自仍然相互对家人隐瞒。故事分别用了一家三口的视点角度叙述,只有邻居坂口作为局外人贯穿全局看在眼里;坂口善意的告密口吻,在我们看来难道不算恶意?直到坂口意外去世,一家人竟然安然无恙地装作生活,用女儿说出那番告白“没关系,我家的大人也是罪犯”可以理解其因。故事很精彩,只是有点急转收场。
推荐度:★★★★
第五章:月光石
这章是一个从黑渐白带救赎希望的故事,由市长议员妻子弑夫案开始,让凶手引出中学时期校园霸凌事件的回忆映像,最终换来一位当年事件角色兼现在精英律师的无偿友情援助。日本校园霸凌一直是个常见的作品话题,作者在这一章当中把画面描绘得栩栩如生,构想力丰富的读者很容易被吸引;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因为弑夫案和校园霸凌回忆中间过渡突然,而且角色名字被模糊了,到故事结尾才知道对应人物,这设置巧妙。
推荐度:★★★★
第六、七章:蓝宝石、石榴石
这两篇无疑是完成度相对高,而且结构精彩的故事,关于“珠宝订制”和“恶意推销”的链锁故事,涉及销售者与受骗者知情后的各种反应,折射出令人难以逼视的世间百态。尤其在《石榴石》篇,麻生雪美小姐那种另类的人生价值观不得不让人折服。
“要不是那枚不值钱的假宝石戒指,也就没有现在的我……那个用五十九万买来的破烂戒指竟然与当时的我很般配,所以,我只要朝相反的方向努力就好,我立志成为一个不适合这个戒指的人。”
麻生雪美说这句话时是如此般闪亮动人。
推荐度:★★★★★
就影视化预测来说,第六、七章可行性比较高,我很期待这部小说的故事能继续改编完善搬上电影银幕的。

11万字的小说,用三个小时的时间一气呵成地读完了。写作的风格倒还舒服,没有京极夏彦那种神叨叨的长篇说教,没有岛田大神繁琐的现场描写,人物关系,在《倒错》中,主要的人物就两个,加上寥寥几个可有可无的配角,阅读起来不用费力地去记人名。主题事件也很清晰,就是围绕着一部书稿,写书的人丢失了书稿,捡到书稿的人想将之据为己有而不惜杀人(原谅我吧,这个只是表象,为了不剧透。相信我,故事不只这么简单)
就像书封里说的,这属于叙述性诡计,就是作者主要通过文字的叙述,刻意改变偷换某些重要的情节,达到欺骗作者的目的。所以,在阅读这类小说时,不再有如柯南或金田一中那种“我已经知道了凶手,他就是我们其中之一”的爽快,取而代之的是,“我擦!作者你玩我啊!”的恍然大悟。虽然目的都是一致的,本格推理作者在最后阶段要做的就是,把之前放出去的线索表象一一回收,并通过这些,向读者解释核心诡计的设计及交待凶手是谁;而叙述性诡计,作者在最后要做的是,按时间空间人物的顺序,简明地再交待一下之前已花大篇幅描写的故事(当然是充满了各种让读者误入歧途的描写),达到还原事情原貌的目的。
简单的说一下叙述性诡计的写作思路吧:
1、时间。将几个事件刻意地放在一起打乱了叙述,其实根本就不是同时发生的;或通过昏迷、失忆等,将原有时间打乱。
2、人物。刻意隐藏一个人,明明是描写三个人的活动,通过某种诡计将之写成两个人;人格分裂,这个当然是百试不爽的灵药,一般的作者写两个人格,牛b的可以写三个,大神级的当然可以挑战一下四五个;双胞胎。。。。这种狗血的设计偶尔也会出现。
3、地点。貌似用得比较少。但如果是大酒店模式的,用起来倒也舒服,毕竟酒店的房间,楼层的布置都十分相似。

逻辑盛宴是对这本书最好的赞赏了。首先我想说,要想写出比这部作品逻辑性更强的、逻辑更严密的推理小说,可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这本书的信息量非常大,但故事的表述依然连贯、有趣,引人入胜。这种语言风格是不受文化差异影响,就算是亚洲人很欣赏的。信息量大是本书的一个显著特点,但信息量大的同时却又不乱,非常严谨,逻辑一层一层,解答无比完美,是我们应当看到的闪光点。奎因小说逻辑严谨是一贯以来都秉持的作风,那为什么X的悲剧能够如此鹤立鸡群,独当一面呢?
第一,逻辑水平上是非常高的。有大胆的不可能犯罪,紧密的联系,充足的证据,令人找不到一点瑕疵,甚至在揭开真相的同时啧啧称赞。第二,故事性非常浓厚,不会觉得语言表达啰嗦。有些推理迷会觉得欧美小说表述会很烦躁,不够言简意赅,但在这本书上完全看不到影子。第三点,最重要的一点,身为小说三要素之一的人物层面,将各个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致,不仅仅是主角雷恩先生,更是细小到每一个次要人物的描写,都十分到位,可见奎因兄弟熟练的文学笔法和深厚的功底。这是我非常欣赏的一点,毕竟事件由人物引发,若是在刻画人物层面足够的丰富,那给人的画面感会非常得强烈,给人的印象也会非常深刻。
很希望今后能有在逻辑上超越X的悲剧的优秀作品出现。毕竟推理小说界,X的悲剧真的算是大师中的大师,极品中的极品。令人羡煞。

又看完了一本西德尼的书,《众神的风车》,很精彩,依旧像西德尼其他的书一样,情节扣人心弦,让人欲罢不能。
故事围绕着政权和阴谋展开了,主人公玛丽被无辜的推上了这场政治斗争的中心,虽然书上对她的描写依然是聪慧的漂亮的,可是与以往的书不同的是,这次的主人公并不能像以前一样很快掌握形势,相反,她一直在这场以自己为中心的风暴中糊里糊涂的,同样,跟着她的感受的读者也是糊里糊涂的,友人、敌人交替的出现在玛丽身边,可是究竟谁是友谁是敌,不到最后,你是看不出来的,然后,看到末尾,一切真相大白,仔细回想,尽在情理之中,呵呵,不禁感叹,真不愧是这个世界上最讲故事的人啊!!
不过这部书有一个小缺点,就是,人名太多,让我看的有点费劲,有时候老得往前翻,这个人曾在哪出现过??
因为主人公的性格描述不强,因为人名太多,所以如果和《假如明天来临》相比,还是喜欢《假如》吧。

“世界是不完美的”这一标题的来源是选自书中《辛普森说——假如我真的干了》一文的小标题,读到的时候我就决定这本书的随笔要以此命名,说不清是因为什么,大约就是在一本书即将结束的时候,和这本书的缘分也就到了吧。
阅读是一种体验,是一种心灵的修行,像林达这样的作者所带来的体验犹如涓涓细流、似春雨润物无声却又深入骨髓。如今摆在手边打算最近阅读的书,除此之外的《苏东坡传》和《生命不能承受之轻》都是老朋友了,三个作者相比用时下的流行语“小清新”来形容来林达的作品是再恰当不过的了。然而就是这样的小清新,往往涉及的内容却又不那么“清新”,只不过经过了林达这支笔多了一些清新的韵味而已。就拿标题源出的这篇文章来说,涉及到的辛普森案对于每一个学法的来说都是如雷贯耳,这可不是一个小清新的故事,而是一个著名的橄榄球明星杀妻悬案,曾经掀起过的轩然大波似乎至今都尚未平息。林达不是法学人,纵然他的作品总是涉及法律和社会制度,然而他大多都是以一个睿智、温情的艺术家的角度来看待中美之间的差异,经过艺术家的笔触,法律就会多了几分人的味道,少了些冰冷。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能够读到一个从法律角度出发却最终落脚到人本身的思维过程,这不断提醒着我,学法而不能被法律桎梏,透过法律事件和现象,最终应该回到的还是人本身。这个人是自己,也是周围的他和她。
以往总是偶然会听到有人说,你们学法的人就是愤世嫉俗。我当然不以为意,至少自认自己不是这样的人。直至今日我仍然认为愤世嫉俗没有领域层次之分,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挣扎于生活线上,不满社会上资源分配的不均,焦虑于疲于奔命的状态,产生浮躁不满是当下社会的常态,而处于上层的人依然具有这样的焦躁和不满,因为得到了就会想要守住已有的并且得到更多的,产生这样的情绪也就自然而然了。林达的书其实从一开始的《历史深处的忧虑》到如今的《历史在你我身边》都在传递这样的理念,无论是我们心之向往的国度还是备受吐槽的地方,都是一样,一样的有不完美,一样的有幸福与感人。在这本书里从巴金和伏尔泰,到五四时蔡元培的那句“杀马君者道旁儿”,从那个叫做简••••莫里斯的传奇作者到既熟悉又陌生的圣雄甘地和非暴力之父……时间跨越几个世纪,地域相隔数千里,迥异的经历、百样的故事都是在传达着同样的声音。生活中总是各种不受人控制,不尽如人意的际遇和真相,当我们发现原来一直被奉为传奇的“五四运动”当中其实也有我们不愿接受的事实,那些大学生的精英们也曾因为革命而伤害过他人;当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解读圣雄甘地的故事时,也会产生疑问:究竟故意引起暴力而以非暴力的方式进行反抗的革命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历史离我们很遥远,但我们不应该忘记其实我们都是生活在历史之中,今天的一切就是历史点滴的汇聚。
当我们看待历史的时候,不会因为五四当天,本是一场民众抗议政府对外政策的爱国运动,实际以一个纵火及殴人重伤的高潮告终这样的事实就抹去五四带来的新气象和深远的历史影响。也不会因为在那个荒唐的年代,聂绀弩先生也写过所谓的“告密”材料而否认老人是一位有骨气的文学家。更不会因为甘地的非暴力运动在实践产生了诸多问题甚至最终走向极端,而从此将圣雄的事迹掩于尘埃。由此可见,对待历史我们已经学会用一种包容而客观的态度,尝试着以一种理解的心态去看待历史的好与不好,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也是秉承这种态度的人自身的一种幸运。记得很多年前,读过一篇为李鸿章“翻案”的文章,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李鸿章不是个“卖国贼”,至少个人是无法力挽狂澜于既倒的,哪怕是一个卓越有才的能人。那时的我不过刚开蒙不久,现在的我早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作者和详细内容,但却是深深受其影响。因为只有这样的文章,才能让我树立起一种宽容平静的历史观,不再是以一种强烈而单一的感情色彩去给某一个人、某一个事件定性,这样才能看到更多更深远的东西,也才能更快乐。
由历史而及于当下,我们看待时下的眼光和心态其实应该是宽容而平静的。世界并不完美,正如看待个人我们会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那么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也是如此,我们很容易接受自己的不完美,却最不容易接受和我们一样的他人的不完美,以及由我们自己这样的不完美组成的这个不完美的世界。这似乎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现在却是如此的蔓延。
每一次读到林达的书或者是像这样的作品,我都会觉得庆幸,因为还有人记得提醒我们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而我们依然要热爱,正如我们珍惜不完美的自己一样,这个不完美的世界也值得我们去珍惜,唯有这样才会有所改变。

《威尼斯商人》一直以来都被大家称作是莎翁的四大喜剧之一,几乎剧中的所有角色都以喜剧结尾:安东尼奥的三艘商船满载而归,巴萨尼奥与鲍西娅、葛莱西安诺与尼莉莎终成眷属,就连叛离自己父亲的杰西卡也和他的恋人罗兰佐继承了夏洛克的全部财产。唯独
夏洛克,那个靠放高利贷生存被无数人鄙夷唾骂的犹太富翁,承担了剧中几乎是所有的悲剧性色彩。
这部剧命名为《威尼斯商人》,也就是指剧中的安东尼奥,自然故事的主线是围绕安东尼奥开展的,但读完全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却是夏洛克。
记得我初中的语文课本中就收录了《威尼斯商人》中最为人熟知的法庭一段。鲍西娅的智慧令人称赞,安东尼奥与巴萨尼奥之间的友情让人感慨万千,可夏洛克的下场是否也真的就会令每一个人拍手称快呢?
至少我不是这样,夏洛克的辩驳听来残酷无情,可哪一句不是论证严密,掷地有声的呢?我甚至想,他要置安东尼奥于死地的决心有多强烈,他曾受到过的苦难与凌辱就有多深重。在我通读完整个剧本后,这种看法愈加强烈了,我甚至想要怀疑,《威尼斯商人》真的算作是一部喜剧吗?因为在我眼中,不管是对夏洛克还是当时新兴的资产阶级而言,剧中都体现着不易觉察却又不容忽视的悲剧元素和讽刺意味。
“不,把我的生命连着财产一起拿了去吧,我不要你们的宽恕。你们拿掉了支撑房子的柱子,就是拆了我的房子;你们夺去了我的养家活命的根本,就是活活要了我的命。”财产是夏洛克活命的根本,无数评论都说莎士比亚是借夏洛克反映抨击了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塑造了夏洛克这样一个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贷者形象。可我也要追问,我们在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的时候,又可曾想过其背后的原因呢?难道有人愿意平白无故生活在社会边缘,在唾弃和排挤的双重逼仄之下讨生活吗?夏洛克难道是因为生性残忍才要不顾一切地去要安东尼奥的性命的吗?显然不是。
“安东尼奥先生,好多次您在交易所里骂我,说我盘剥取利,我总是忍气吞声,耸耸肩膀,没有跟您争辩,因为忍受迫害本来是我们民族的特色。您骂我异教徒,杀人的狗,把唾沫吐在我的犹太长袍上,只因为我用我自己的钱博取几个利息。”事实上,对于当时社会上的犹太人来说,好多职业是被禁止从事的。放债取利(还有比这风险更大的职业吗?)这一行当一定程度上实属被逼无奈之举。而放债收取利息是有违基督教的,这也是为什么犹太人遭到唾弃的主要原因之一。显然,人们并不会注意到这一社会根源,犹太人只能是社会上孤独的一个群体。“他曾经羞辱过我,夺去我几十万块钱的生意,讥笑着我的亏蚀,挖苦着我的盈余,侮蔑我的民族,破坏我的买卖,离间我的朋友,煽动我的仇敌;他的理由是什么?只因为我是一个犹太人。难道犹太人没有眼睛吗?难道犹太人没有五官四肢、没有知觉、没有感情、没有血气吗?他不是吃着同样的食物,同样的武器可以伤害他,同样的医药可以治疗他,冬天同样会冷,夏天同样会热,就像一个基督徒一样吗……要是在别的地方我们都跟你们一样,那么在这一点上也是彼此相同的。要是一个犹太人欺辱了一个基督徒,那基督徒怎样表现他的谦逊?报仇。要是一个基督徒欺辱了一个犹太人,那么照着基督徒的榜样,那犹太人应该怎样表现他的宽容?报仇。你们已经把残虐的手段交给我,我一定会照着你们的教训实行,而且还要加倍敬奉!”夏洛克的这段声嘶力竭的呐喊字字都直击我的心脏,这是一个孤独者狂暴的声讨,一个边缘人最后的尊严,一个被压迫者在逆境中决绝的反抗。
命运强加给夏洛克的重担并不只是给他套上种族与歧视的枷锁,又一场悲剧紧随而来,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他的女儿杰西卡,出走了,带着一大笔他的财富,跟一个基督徒私奔了!血缘、信仰连带财富,这些支撑夏洛克生命的东西活生生地被剥走,让他何尝不感到气愤?“我希望我的女儿死在我的脚下,那些珠宝都挂在她的耳朵上;我希望她就在我的脚下入土安葬,那些银钱都放在他的棺材里……贼子偷了这么多走了,还要花这么多去寻访贼子,结果仍旧是一无所得,出不了这一口怨气。只有我一个人倒霉,只有我一个人叹气,只有我一个人流眼泪!”所有的不顺都变为仇恨被加在了安东尼奥一个人身上(当然夏洛克原本就是十分痛恨安东尼奥的,因他挡了他的财路),“要是他愆了约,我要挖出他的心来。”似乎只有报复所带来的快感才能慰藉夏洛克的伤痛,这仇一定要报,对夏洛克来说,此时的一切已无关乎钱财。“我一定要照约实行,不要听你讲什么鬼话……我不像那些软心肠流眼泪的傻瓜们一样,听了基督徒的几句劝告,就会摇头叹气,懊悔屈服。”
或许此时读者真的会为安东尼奥担心,但我细想一下,夏洛克的这个决定终究是不会胜利的,夏洛克自己才是真正的一步步走向悲剧的那个人。
公爵在要求夏洛克对安东尼奥施以仁慈而未果后说道:“我已近差人去请培拉里奥,一位有学问的博士,来替我们审判这件案子;要是他今天不来,我可以有权宣布延期判决。”我们可以猜想,就算没有鲍西娅的巧妙判决,这无数力挺安东尼奥的人也会尽一切努力想法子救安东尼奥。不言其他,就拿故事本身来说,鲍西娅又何尝不是钻了法律的漏洞?“在割肉的时候,要是流下一滴基督徒的血,你的土地财产,按照威尼斯的法律,就要全部充公。”这不是多数人的暴力与强权又是什么?当时的律法本不完善,而对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又实际掌控在贵族手中,夏洛克怎会获得胜利?当然,夏洛克是被金钱套牢了,被仇恨逼疯了,绝望和欲望蒙蔽了他的双眼,褴褛的衣衫将他紧紧包裹,这条悲剧的单行路,是环境裹挟着他走下去,同时也是他自己选择的。
我在文章前半部分还提到过,《威尼斯商人》的悲剧性色彩同样可以在新兴的资产阶级身上找到,只不过较为隐蔽罢了。《威尼斯商人》作为文艺复兴时期的产物,直接而明显地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但这种对人的价值的强调、对个性解放的倡导却是建立在一种对压抑的反抗之上的,这样,人本主义中的自我不免就带上了虚无主义的色彩。细心思考一下剧中的贵族这一群体,似乎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是不是有点过分得不真实、没有原则和保障的信任有点泛滥了呢?就连爱情,似乎也不是那样纯洁而又炙热,一点引不起我的羡慕与向往。这些都是一些我个人的感觉,但有一点是没有疑问的,那就是当时的人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软弱而没有制度保障的,对人的价值的过分肯定极易造成人的欲望膨胀,这也是文艺复兴最后走向衰落的一个主要原因。
所以说,到底《威尼斯商人》可不可以定义为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喜剧作品呢?我想莎士比亚应该还是按照喜剧的标准来创作这部作品的。举例来说,莎士比亚巧妙地在结尾多增加了鲍西娅设计拿走她给巴萨尼奥的戒指,质问巴萨尼奥后两人又重归于好的情节,而不是让剧本在安东尼奥获救后直接结束。这样一来,故事的主线就又回到了安东尼奥一行人身上,这是莎翁对剧作平衡感的高超把握,也是他想要写的会受观众喜爱的一部喜剧作品,毕竟,莎士比亚创作的最直接的目的是为了赚钱。
但不管是不是我对《威尼斯商人》进行了过分解读,这部剧中一定存在着一部分悲剧元素。让我来定义的话,《威尼斯商人》不悲不喜,但这并不阻挡它成为一部伟大的剧作。一千个读者有一千种解读,这或许正是一部伟大剧作的魅力所在。

看了《十三棵泡桐树》,就去找来何大草著的这本唤作《刀子和刀子》的原著小说。吕乐的电影放在国产电影堆上多少还有些另类,而原著这类诉说青春的搁在小说堆中就显得太平常了,但读罢小说我有了许多超越电影的感触。可能经由电影镜头描述出来的事情都会显得意图明显,“反叛”、“无奈的被同化”之类就差挂个横幅昭告天下了。的确啊,没有蔡明亮的谱儿,一般导演用两个小时讲个闷热没有主题的故事绝对是自讨没趣。所以电影中无法避免要删除精彩的小闷骚添加原著中没有的激烈高潮,比如《十三棵泡桐》里面包京生绑架阿利那段。这些或大或小的手术通常把小说中作者隐约的暗示给聚焦放大,反而不如原来够味了。在小说中,青春是那般不愠不火的上演着,爱情淡淡的,友情淡淡的,揶揄淡淡的,连怨恨也淡淡的。我就是喜欢那股淡淡,仿佛一抬手就能把一切痕迹拂去,
故事谈不上多精彩,但还算独特。我相信何大草至少是塞林格的拥趸——倒不是行文中那几个反复的“他妈的”,全篇那讲述起来无遮无拦无所谓的调侃口吻颇有塞氏遗风。也对,倘若一个喜欢刀子的女孩每句话都拿生死拯救说事儿,反倒不可爱了。
泡桐树中学,这校名本身就充满调侃味吧。没有重点高中或者示范高中的招牌,泡桐树中学从校门到学生都显得很卑微,不像别的重点中学一样充斥着高考的血腥,所以这不是一个男女角在学习的罅隙里相互爱恋然后共同努力考取大学的主流青春故事,它注定要更另类,或者说更加野性十足。但这是个怎样的学校啊!说是个学校,根本就是个小社会,已经留下了大社会的各种丑恶胎记。校长执迷于发号施令和争权夺位;大款的儿子替“老大”陶陶充当提款机从而换取保护;学生欺负了老师,再献上贿赂就可以把事情摆平;教英语的年轻女老师一方面清高倨傲,暗地里却勾引男学生然后明目张胆的宠幸甚至赐给荣耀……总之,老师不像老师,学生不像学生,不比别的学校少的只是那份相似的灰沉沉的压抑——在这样的泡桐树中学浸泡大的学生自然不会是省油的灯。
何风是个颇具亦舒范儿的姑娘,这个范儿指的是明确自己需要什么并且毫无顾忌的去获得。像她这样脚踏陆战靴留着板寸的中性打扮向来显得招摇,甚至还得男性憎恨——她本该是个锋利的角色,但又毕竟是个幻想大于经历的中学生。说到底,各种挣扎还是缺乏安全感所致:所以以刀为吉祥物,除了防身,还要在书包显得轻时压压书包——米兰昆德拉说过沉重能让人觉得有力量。她的偶像是传说中行侠仗义的沙漠英雄麦麦德,她从前爱学校里最霸气的男生陶陶,而后来离开他的根本原因是他在新来的块头更大的包京生面前露了怯。
我始终认为爱是多种情绪的综合表达,对于何风,她的爱就至少意味着这个人要足够强大。她痴迷着强者,百折不挠的追求强大这种依靠,像极夸父追日,就是被笼罩在那厚敦的阴影下她才会觉得踏实——这和傍款行为何其相似,只不过成人社会里能带来更多安全感的是金钱。再后来,风子跟包京生在他那肮脏的小屋里消耗时间,他抚摸她的身体,她从他热乎乎的气息中获得温暖,但仍旧空虚。因为她看透了他,明白他的强大只有在学校里才奏效。
她怎样做到目睹日夜相伴的人和物烟消云散却不带一丝留恋的?
而在她倔强坚硬的羽翼下,又拥着怎样的软弱?总有这种傻女人,把保护旁人的担子不言不语的揽下。她想保护娇美的女同学朱珠,柔弱的富家子弟阿利,还有她老实巴交软弱不堪的父亲——老婆跟别人跑了还要诺诺地替她寻找出轨的借口。这些人的共性是有意或者无意的依赖着她,大概正是面对这些人时感到势单力薄才让她更加喜欢那些象征强大的事物,男性化的外表,金属刃,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男友。她像一只哺幼的大鸟,从别人那里汲取强有力的光热,再带回巢穴里分给雏儿们——由此看来,人并非生来凛冽吧。
结局比想象的要平淡的多,确实也没什么好“结”的,路还长着呢,所以称“告于段落”更为准确吧。我相信现实中以学校为发生地的95%的青春都不会多么精彩刺激,但似乎每个人都对这段时期发生的片段和琐碎津津乐道。结束了青春期后,稍能辨别身份的鲜活趣事也会跟着消失。接着过日子的,无非都是社会机器中功用各异的棋子,再无非为人夫或者为人妇,此时再打着青春的招牌继续讲成人故事,只能狗尾续貂。既然不能像童话一样搪塞道“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干脆就平淡地结束吧,反正连钢铁淬火后也要冷处理的。之后每个人各是什么都不再重要了,意犹未尽要比拙劣到倒胃口高明得多。
故事结束时,我再度确信风子其实是没有爱过任何人的,倘若有,也只能是传说中的麦麦德。起初桀骜后来却被驯化为家禽的陶陶,有着河马般强壮体魄的包京生,跟何风关系微妙的小姑娘朱珠,习惯被保护的富家子弟阿利,眼光犀利过于老练的瘸子伊娃,低调出场却扭转乾坤的金贵,他们在何风的青春中只扮演各种龙套,代表着各种各样的外力造就或者毁灭她这把刀。
可惜风子这样刀子般的女孩,最后还是被磨平了。
不,她应该感到幸运吧。大多数人例如我们,要不早在高中之前就被磨平要不压根就没长出过刃来。

对风涯只能是敬重。这个神一般的人俯瞰苍生的是悲悯的目光,长久的生命里,多少繁华落泊都已看尽,多少喜怒执着都已淘去,余下空落落茫然一片,唯有寂寞时时来伴。
也曾想,古旧的时空里立着广袖缁衣的少年,眸子沉静清透。温风拂过,衣袂发梢在风的涟漪里轻扬,嘴交掠过淡然清浅的一笑。远处的山和树影模糊,雕镂护栏,朱漆立柱,曳地垂帘,都在泛黄的记忆中翻涌,而少年的笑容自嘴角漾开,所有过往便如水中月影般散去。
拜月祭司的冷漠孤高下,他眉宇间的神色应是依稀温存的吧。他亲自伴着一个个稚嫩聪颖的孩子长大,看他们恭顺而渐至不甘,然后背叛。他把所有都装在眼里,却 并不道明,只这样耐心地无奈地看着看着,仍旧慈和地微笑,而终于那笑里只剩悲凉。所以风涯才会那么珍惜沙曼华的纯澈,守着那个单纯的孩子,仿佛自己的心还 不曾死去。
生,他已不留恋,踏入昀息步好的圈套时,他只是说,孩子,若是心里已无爱,你这一生要何以为继?叹息着说出的话语,恍若晚秋天气里长风扫落的枯叶,零落一地朽脆的碎片。何以为继?问诸流水青云。
风涯,于仙人托盘中敛眸归去,万事已必,平生尽了。

你年少的时候,是否曾经怀揣这样那样的理想?
你在青春期的时候,是否曾经有过“我要离开,逃的远远的”,“我要去看看这个世界”,的想法?
你有没有曾经听着摇滚,内心与那个歌手一起疯狂的呐喊,一起愤怒,一起迷茫?
你有没有在为工作,家庭,婚姻,房租,车险压得喘不过起来的时候,想起自己那单调的,但是充满阳光的岁月?
你有没有觉得,有时候这一切真的很没意思?
《金色梦乡》是我阅读的第一部伊坂的作品,但是感受却难以形容。主人公青柳被告知自己即将成为暗杀首相的凶手,紧接着首相被杀了,自己仿佛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当中,他只是个普通的送货员,反抗无疑是鸡蛋碰石头,能做的,只有逃跑逃跑再逃跑。于是他跑了,逃跑的路上,他遇到了前女友,烟火厂老板,变态杀人魔,小混混。。。各式各样的人物,就像是在梦里一样,出现了,又消失了;他们帮他,鼓励他,有的给与他力量,有的将亲情传送给他,一幅活生生的电影画面,再用披头士作为背景音乐,一切显得是那么的超现实。
这是我见到过最华丽的冒险,而当你意识到你的梦想代价有多大的时候,你还会有这样的梦想么。等到你也被背后的穷凶极恶追到气喘吁吁的时候,是不是觉得,我过去无聊的日子多tmd美好,我这是何必呢。
但是伊坂就是用这么超现实的画面,告诉我们;当你在几乎走投无路的时候,回想起过去的岁月,回想起那些人,那些事,你才会被真正的打动,你才会发现,时间就像是将黄金的光泽一点一点褪去的魔杖。
可是我们要在困难中才能迸发出最大的力量,我们要在奔跑中,才能明白自我;我们也只有在沿途的人们哪怕是递给我们一杯水,说上一声“加油”,才会觉得生活是多么的温暖;而最最核心的就是,我们只有活着,只有继续跑,这一切才会有意义。
Run ,Forest, Run!!阿甘不正是跑起来的时候,才挣脱腿上的束缚么,不管身后是飞向自己的石头子,还是黑洞洞的枪口,意义是一样的。
如书里说的,不要生活在框框里。但打破框框,是为了修复;我们跑,是为了停下,我们背叛,是为了背叛我们曾经的背叛;我们曾经的糊涂,是为了以后的明白。
只有活着,才是最大的抗争,活着就是胜利;一个人的一声无论怎样度过,哪怕是再多的苦难,都是一场真正的冒险。我们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其实就是慢慢的从一场金色梦乡中醒来。

陆小凤传奇中,最喜欢这一部,些许遗憾,便是写欧阳情那一段,以及古大侠这次又把花满楼忘记了。
或许我还沉浸在薛冰的伤感里,还无法融入欧阳情。
但这部作品的结局,真叫人惊喜之外,似要喜极而泣。
最妙的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比剑。几经波折,计中有计,峰回路转。天下懂我者知我者,哪里不是与自己一样高处不胜寒的敌人?
他们不互相怨恨,却注定了仇恨。在尊敬的对手剑下死去,或许是视剑如生命的飞仙最好归宿。
最爱结束时陆小凤,司空摘星,老实和尚,木道人……一群人仰天大笑,乐不可支出宫去的背影。
朗朗夜空,偌大皇城。时空在这一秒停顿该多好。
陆小凤究竟向皇上要了什么?这永远是个谜。我想古大侠恐怕也没想清楚罢?
这或许就是古大侠一直写的一种人生状态,在清醒与沉醉之间偃仰啸歌,生亦何欢死亦何惧。
倘若陆小凤的故事的结局就是这里了,当真美妙潇洒到了极致。

小的时候我和爷爷奶奶住一起,那是一个城乡结合部的地区。现在还有依稀的印象就是,在那条附近最繁华的街上,有一个豆腐摊,每个月我都要和奶奶去那用豆腐票买豆腐。其实,我的目的根本不在豆腐上,因为那旁边有一个书摊,卖很多花花绿绿的书。书摊亭后面是一个挂面厂,每每经过都能听到里面的机器轰鸣,但是因为房间幽暗我根本看不见里面的样子,但是这种神秘一直吸引着我。除了这些还有的就是挂面厂门口旁的挂摊,人么,我记得先后换过好几任,有老头,有妇女,有年轻人……算什么?我曾经认真的听过,很无聊的说,比如我的未来的丈夫啊,我儿子的媳妇啊,我先生的工作啊……对于那个年纪的我很无聊的说。无聊的事也能吸引我,那我岂不是很无聊?其实,最吸引我的是那些去寻求算命的人更让我着迷,有年轻人,有老年人,有要报考大学的学生,有刚结婚的美女,有衣食无着的男人。看着他们时而高兴,时而悲伤,时而哭泣,让人真的觉得很难理解,为什么他们会在一个陌生人的面前说这么多,表现的如此无所顾忌。简单的来说,这就是我对算命的第一印象。奶奶说了,这是封建迷信活动,不能信,我也不能再去“旁听”了,然后我爷爷出来了,告诉我说,你敢再去挂摊旁去听那些封建迷信内容,就打死我,我爷爷会功夫的,我没少挨揍,还是别去了吧。这个挂摊一直存在了5、6年的样子吧,随着社会的发展,慢慢的就消失了。也许是因为最后那任年轻人技艺不精吧,曾见过他多次被人掀挂摊说他算的不灵。
直到有一次,锵锵三人行做了这么一期节目就叫算命先生。请了本书的作者谈了些这种算命的事情。在这里,作者还是很谦虚的态度,但是马未都的态度就有点敌视的意味。不过,话说回来,他们那个岁数的人,经过那场革命这种表现正常的。
这个内容打开了我对以前的记忆,所以,就买了一本这书回来。现代社会对人的诱惑太多了,真正静下心来看完的时间已经是买来这本书2个月后,用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小说。这本小说,并不算是有多出色。可是,人物特点鲜明,爱憎情仇也都分明清晰,虽然有革命文学的那种人物脸谱化的倾向,但加入了很多人欲与爱恋,这就使人物的造型多维化了很多。至少让我有兴趣一口气看完了这本小说。
关于内容来说,这本小说,揭示的江湖骗术其实并不算多,不过倒也算是比较有意思的。还有吐露了一些黑话内容,但极少,这就使读者不必陷于所谓的社会考证当中去,又明白了一些算命的门道。
本书以作者的姨爷爷,江相派的最后一任弟子身份为第一视角写的。这其中对这个江湖术士组织中最后一任掌门,祖爷大加赞赏。身份,洪门五祖后人,参加辛亥革命,因为反对无良督军被灭门,只与自己的弟弟妹妹逃出。后弟弟妹妹被江湖术士害死,自己手刃仇人后,又加入了江相派,学了很多武艺与骗术。最后,在中国解放前,一统术士江湖,把这些“牛鬼蛇神”送入了地狱,为自己赎罪。有意思吧,当人到了一定高度后,会由魔入佛。在这其中,我觉得作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就是很简陋的描写祖爷这种态度的转变过程。人之为人,选择作恶之后的善念的焦虑与纠结刻画的还不够深。
骗子为什么有组织?因为他们要做局,而配合他们设局的人,往往都是你身边和你很亲近的人。这是一个冰冷的现实,让人觉得社会黑暗。拜把子兄弟合伙做局,你以为遇到了红颜知己,其实也是美人计而已。这一切,都是局而已,连身在高位的人也无法逃脱。算命的半仙,也能成为军阀,好笑是吗?在一个失去了社会信仰的族群,这种事一直都在重复上演。
当然,在这个故事中,有你在为别人做局而行骗,亦被人自己的徒弟而骗的四川军阀刘半仙(这有史料可查)。也有,本是做局之人,亦成了局中人的大小两个女骗子,无疑都是感情,一个爱上目标,一个爱上了男一号。局中局外,谁又分得清楚呢?

工作日上下班的路上把鬼吹灯的第一部精绝古城给刷完了。
回头看一眼影评的时候发现这部书居然是在06年开始风靡的,06年的我刚好是小学6年级。那个时候痴迷学校门口小书店的言情小说,从校园到都市给看了个遍,沉浸在《天使街23号》、《壁花小姐奇遇记》等等小说中无法自拔,以至于初中以后就对校园楼顶降直升机、霸道总裁爱上我这样的题材无感。
要是那个时候我就开始看鬼吹灯之类的盗墓题材的奇幻小说,估计现在研二的我正在某个地方考古盗墓吧哈哈哈。
不过话说回来,鬼吹灯为什么在我看了那么多小说之后仍然吸引我呢。
一个原因是因为鬼吹灯是爽文,他对周遭细节的刻画,包括沿途的风景、古城的细节、个人的表情和动作都描述的很到位,让人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盗墓可真刺激。
另一个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主人公胡八一的正直。
这种正直一方面在于他的外在表现,包括对朋友、对路人、对亡人的尊敬,另一方面包括他时刻的自我剖析。尽管每次危机的主角光环加成,但是与我而言他真的是一个独立而发光的人。
对于胡八一和胖子而言,他们寻找古墓是为了钱,但也不是仅仅为了钱,对于他们来说,也是内心对探险的一种内在向往。如果没有骨子里的冲劲,每一次死里逃生之后,估计他们也再也不想前往了。但是后续的鬼吹灯系列他们仍然一次又一次的探险,探索古墓本身的经验和刺激已经超越了金钱带来的诱惑。
但是对于杨而言,是来自内心的驱动,是对貌似祖籍的一种探险。
精绝古城很奇妙,无论是科技和玄幻方面都有吸引人的地方。
希望后续的章节能够对寻找精绝古城的初衷进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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