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没有一次大战和后来的俄国内战,葛里高利很可能会在沙皇的军队里平静的服役,退役后如先辈一般耕耘着自己那些田地、放牧着自己那些牲畜。最大的冒险也许就是和阿克妮西亚私奔到他乡过逍遥的日子。
可是命运往往事与愿违,他手上的一切都在被短暂地给予之后而又残酷地剥夺。和那些平凡的或是战死沙场或是死于疫病的哥萨克不同,葛里高利仿佛有一副铁身板,无论敌人的刀枪还是病魔的摧残,丝毫不能把他压垮,他总会一次次地从病床上站起来,重新骑到马背上,挥舞战刀,破阵杀敌。
可越是这般英勇不凡的斗士,越要经历更多的不幸,越要承受更多命运的打击。岳父、哥哥、妻子、嫂子、父母、女儿……公墓里一座座新坟见证了这个家庭的一次次不幸,绽放的矢车菊只能让人更加悲哀……
葛里高利最大的悲哀也许就源自他的骑墙。
在战场上和情场上,是最容易滋生骑墙者的地方。葛里高利就是这样的骑墙者。
在战场上,他加入过红军,后又加入叛军,如此反复。乃至有人说他亦正亦邪,殊不知,这样的人物命运才最有看头,一如《碧血剑》里的金蛇郎君。不过葛里高利本性是善良的,即便他在最后加入了福明的匪帮,也依旧希望禁止抢劫的发生。从一战时候驻军波兰希望阻止同袍强奸波兰妇女,到后来加入红军时希望挡住对被俘白卫军的屠杀。之所以说希望,因为那一切终究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葛里高利的努力,就像一个苍白的手势,于事无补。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人只有变得愈发残忍,愈发抛弃良知才能生存,更好地生存。但真正的善良终究无法从这个曾经朴实的人身上完全泯灭,即使在他担任叛军师长,为了哥哥的遇害而报复性屠杀红军俘虏之际,也曾经莫名的良心发现,也许是本性的善良让他找到了对放下武器的敌人仁慈的理由。但刀锋之上,想要安稳地骑墙,终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红军、白军双方都会戴上有色眼镜,不断从背后眯起眼睛,小心地仔细审视这样的“叛徒”,没有人会去关心你为何会“反正”,大家关心的,只是你“反正”了那么回事,这就是“污点”。就像很多刑满释放的人员,在暴露了自己的服刑经历之后,依旧会遭到很多人的歧视。
情场之上,骑墙同样会付出巨大代价。葛里高利和已婚阿克西妮亚有了私情,他可以不畏惧情人丈夫司捷潘的拳头和冷枪,却依旧无法违背父母订下的媒妁。在两个女人中间骑墙,对于葛里高利这样的粗线条的人来说,恐怕比在红军和白军之间骑墙更加为难,毕竟一面是爱情,一面是亲情。当新婚的葛里高利对着他的发妻娜塔莉亚说出“我不爱你”的时候,娜塔莉亚默默地望着夜空,此时的沉默胜过万语千言,更让人感到无尽的苦涩。娜塔莉亚是个内敛贤惠的女人,却也如此痴情,她不惜为了葛里高利这负心汉殉情自杀,最后甚至为了他的婚外情堕胎而死。这便是骑墙的恶果之一了。而阿克西妮亚终究也未能和他双宿双飞,逃亡途中中弹死在了这个心碎男人的怀里。都想保住的结果往往是都保不住。
骑墙者为什么要骑墙?很多时候也是处于无奈,或是出于良心的谴责,或是出于情感的爆发,或是出于求生的渴望。有时候,骑墙者一样很可怜,就像那棵风中摇曳的墙头草,不知何时,就会被狂风连根拔起。葛里高利的骑墙就是如此,更多时候是出于无奈,是出于被命运的捉弄之后的无奈。
那么不骑墙的所谓“坚定”的人又是如何呢?米什卡.科舍沃伊和米吉卡.科尔舒诺夫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在作者的笔下,他们杀人的理由看似不同。实质上二人并无多大差异,都是剪除异己、杀人放火的机器。相比他们,同样毙敌不少的骑墙者葛里高利更像个人,至少他还不会堕落到对老人和妇女下手,也会时常对缴械的敌人报以恻隐之心。
然而他的一次次善意并不能换取同等的回报。也许是因为他手上沾了太多红军士卒的血,不但在战场上,即使面对已经转化为平民的葛里高利,红军官兵甚至是他的亲妹夫科舍沃伊都依旧很难放过他。讽刺的是,相比红军的一次次追杀,似乎白军和匪帮对他更为友善一些。
也许葛里高利手中锋利的马刀能够一次次准确地削掉敌人的头颅,却终究无法挡住命运的逆流,抽刀断水水更流。他就像一叶扁舟,总想逆流而上,到头来为了不致倾覆,却不得不随波逐流,被逆流裹挟……
被逆流裹挟就能摆脱倾覆的命运么?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从他反对屠杀俘虏,脱离波乔尔科夫的红军队伍那一刻起,他的悲剧命运便已然注定。而后的道路,加入红军即便不会被白军杀掉,也会被肃反委员会清洗;加入叛军或者匪帮迟早会被占压倒优势的红军镇压,被肉体消灭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葛里高利偏偏不信命,他一次次走上战场,与其说是和敌人厮杀,不如说是和命运厮杀,不但厮杀是抗争,他从福明的队伍开小差一样是对命运的一种抗争。他,这个无数次摆脱死神追捕的人,不甘心就这么窝囊地束手就擒,换言之,他只想活下去。
遗憾的是,就算这么简单的要求,命运也不能满足他,他像一只掉入陷阱里的犹斗的困兽,无论怎样挣扎,也难逃最终的宿命,那逆流而后倾覆的宿命,那所有的挣扎和努力,在事后看来,无异于一个个苍白的手势。战乱和疫病都没有摧垮的勇士,最终还是要授首于这逆流的命运。
比战乱和疫病更残酷的,是被逆流的命运裹挟。

他杀了她两次。
一次是当他还是王子,她也还是公主。他举兵灭了她的国家,她殉国身死。
一次是当他是她的夫君,她是他的妻子。她潜入宫中刺杀他的父王,他亲手刺中她心脏的地方。
虽然那里已经没有了心脏,只有一颗珠子。
他也娶了她两次。
一次是在公仪家,他以为她死了,他不知道此生该如何度过。他抱着她冰冷的尸体走过忠孝礼仪的牌坊,拜了天地,入了洞房。
一次是他登基为国君,登基那天同时册封王后,而那王后座上,没有什么端庄的夫人,只有一块玉做的灵牌。
他说:姑娘说的可是冥婚?可惜我们慕家不能无后,多谢你的一番美意了。
从故事的一开始,她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一个死去的公主。
一个死去的公主,已不再是公主。
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十七岁小姑娘。一个普通的十七岁小姑娘的。。。尸体。。。可以移动说话却没有感觉的尸体。
故事的一开始,他是一个浪人,游走在各国中。认识她以后总是陪在她身边,陪她一起奏起华胥调,一起入别人的梦。那时候,他叫小蓝。后来,他叫慕言。再后来,他叫苏誉。
他们一起看宋凝在大雨滂沱横尸遍野的战场上,在两千多具尸体里挖出沈岸,看着她为他不眠不休不顾名节,甚至,不顾性命。看着沈岸醒来,却把第一个看到的女人当做是她,从此情根深种。看着她嫁给他,却发现他那般爱着她的替身,却不爱她本人。看着她如何苦苦煎熬,死死守护着自己的骄傲和爱情。看着她的爱如何一步步被人践踏,她又如何用沉默和微笑来捍卫尊严。看着她最终心如死灰,甘愿放弃现实生命,留在幻境中陪着那个原本的他,安排了一场大火连尸身都不留下给现实中的他。
他们一起看莺哥为了容浔从一个害怕打雷的小姑娘变成冷血杀手,成为容家最好的一把刀。看他爱上她的妹妹锦雀,看他为了锦雀将她代替送入王宫。看着她从国君容垣身上得到尘世间真正的温暖,看着她一点点爱上容垣。看着容垣身死,却不愿她受伤害。看着她死了又活,抱着容垣一起,陪着他一起死。
他们一起看卿酒酒为了复仇接近自己的弟弟公仪斐,明明爱上却要狠心伤害。看着他为她谱曲,她为他在月下跳起《青花悬想》。看着公仪斐对她说,你怎么闹,都随你。看着她为他召唤神兽千河,说,总要有一个人做坏人的,你不忍心做,我来做。看着她为他挡箭身死,凝魂成魅,而他喝下千日忘,两人忘记前尘,只做一对寻常姐弟。
浮生尽,十三月,杯中雪,终于到了他父母的故事,也是他们俩的故事,一世安。
原来她师傅的师傅,就是他的母亲。原来她师父的师兄,就是他的父亲。
慕容安和苏珩的故事,就如同最平常的美人和天下的故事。要得天下,必先弃美人。而在他身陷险境的时候,又是这位美人从天而降,用自己性命的代价换取了他的存活。她弥留之际却说:你是我一手教出来的,虽然你做错了事,我可以恼你,教训你,给你苦头吃,但是这些人算什么?怎么能欺负你?
最后,她为他的父亲奏起华胥调,在幻境中拷问人心。最终苏珩选择了留在幻境中,放弃王位,与慕容安隐居山林,一世长安。而现实中,他却以为她是行刺的刺客,一刀刺进了她心脏的位置,刺破了她的鲛珠,也刺断了她苟延残喘的半条命。
原来,他就是陈世子苏誉,那个以十万铁骑踏平自己的国家,将天下耍得团团转,天生就该成为一国之君的传说中的苏誉。而她以为,他只是她的夫君。
之后,便是生与死之间的挣扎。没有人知道她还能活多久。她本来就只是一具尸体,如今,更是一具随时随地魂飞魄散的尸体。
她企图离开他,骗他自己已经死了。但是他把她救下来,逼她留在自己身边。
他对她说,在我想到办法之前,你只要做一件事,就是努力好好活着。
他对她说,若是喜欢我,就活下来,陪我一生一世。
他对她说,你若不愿意在尘世里陪着我,那就由我去陪你,可好?
他对她说,我会害怕,你不在的话,我会害怕。
他对她说,不用许我来生来世,我只要你此生此世。
他对她说,现在你还活着,没有比这更好,更重要的事。
他对她说,你想听我弹琴?你想听什么曲子?我把我会的曲子全部弹一遍给你听,好不好?
结局是怎么样已经不重要。能不能找到第二颗鲛珠已经不重要。他们用什么方法延续她的性命也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在那个架空的陈王宫里,有一位王后。她曾经是名震天下殉国而死的文昌公主,她曾经是身怀秘术以一曲华胥调蛊惑人心的鬼魅术士。但是现在,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妻子。
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重要。

陈珊妮有首歌叫《离别曲》。她是我爱的女人。我说,只要她开口唱歌,我便做不到不动情。我现在的手机电话铃声和短信铃声都是这首歌里截的。短信提示是那句“那么多爱,那么多幸福”。这让我觉得有点慌。我总是对提及幸福的爱情而感到羞涩与惶恐。不过我告诉自己选这句仅仅是因为它的旋律。当然,事实就是如此。
张小娴有本书,也叫《离别曲》。她也是我爱的女人。我特别喜欢听两个人讲故事,一个是苏童,我曾经和他住在同一座城市里,这另我窃喜。还有一个,便是张小娴。我爱极了她说的故事。最喜欢的是Channel A系列,几乎每一本都中意的要命。以一个电台节目为结点,编织一张硕大的网,条条绳线相交之处都是一滴绝望的泪,或是一抹无奈的微笑。我迷恋于她笔下爱情的苍凉。是谁说过的,天底下爱情都是相似的。我无从评价,但至少我见过的爱情。呸。也就这么回事。我有一个朋友,她和我相似到另我惊异。但仔细一想,爱上一个不肯爱你的人,故事除了我们变得这样歇斯底里还能怎样发展呢?
走题了。我只是想说说当我爱的两个女人由同一因素触发了创作的灵感。后来我去听了这个激发了她们做出同名作品的因素,它也叫《离别曲》,是赫赫有名的音乐家肖邦的作品。我不熟悉肖邦,他不是我爱的女人。当然,因为他首先不是女人。我只听说过“为你提来肖邦的夜壶”。哦,不对。是“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
这首肖邦的《离别曲》很安静,也很干净。是夏绿萍为年少时的韩坡参加钢琴比赛选择的曲目。这个比赛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韩坡是否能够继续学习钢琴。是,便是去英国深造;否,便是永远和钢琴说再见。最后,他还是输了,尽管他在上场前不断地在自己的大腿上练习弹奏。他还是输给了李瑶,夏绿萍为她选的曲目也是肖邦的,叫《雨滴》。我在很迷信地想,是不是参赛曲目的名字便悄悄决定了结果。一首《离别曲》终,随即而来的,终是离别,与钢琴的离别,与李瑶的离别,与年少时快乐时光悄然爱慕的离别,与自己曾经坚定信仰的梦想的离别。
故事总要兜兜转转又重逢才好看。于是时隔多年他们又相遇了。夏绿萍应该也是终其一生都在等待一个等不来的人。人与人之间的牵连是离别与重逢的循环往复。见不到的时候,为自己编排一幕幕相遇的场景。时间,地点,要说的台词,要摆的表情都在脑中一遍遍彩排。那一刻,所有的微笑与痛苦都盈盈在眼前。然后便知,“唯有爱情,始于如此的兴奋与渴望,又终于如此的挫败与荒凉。”重逢又怎样。时光的力量强大得超乎我们的想象,曾经以为会爱一辈子的人,或许时隔多年再相见才恍然发现那些感觉早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散;或者一直以为忘不掉的人,就在这念念不忘之中渐渐忘记了;或者期待过千万遍的关于重逢的美好幻想只在他一个陌生而礼貌的“你好”中粉碎得一干二净。
那么多爱,那么多幸福,那样的胆怯,最终弹出的却还是这首永恒回荡的离别曲。纵使结局已注定,我们仍然无法不期盼无法不幻想重逢。《芒果街上的小屋》最后一句话说: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所以,是总要回来的吗?

“有时我们选择改变,并非经过深思熟虑,而更像是听见了天地间冥冥中的呼唤,呼唤你前往另一个地方,过上另一种生活。你也许会发现,山那边的世界并没有吃人的野兽,反而开满了在你的家乡随处可见的凤凰花;那里的人们以玉米为主食,可是每一道菜肴都少不了你最熟悉的青柠檬;你在那里遇见了一个人,他的肤色面貌与你完全不同,可是你们却有着惊人的默契和相同的灵魂••••••你并不一定会从此拥有更美好的人生,可是你仍然感谢天地和人世所带来的这些变化和发生。不然,不然你大概会一直好奇和不甘吧——家门前的那条小路,到底通向了什么样的远方呢?”——摘自Part.2《不可能更好的起点》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刚刚在学校开完毕业论文的选题指导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随机分配,我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论文的提交日程被分割为三块,死死地卡住了我对时间的分配;今年不同于往年,对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内容都做了更加明确和严格的规定,我也只好在那狭小的空间内找到自己的方向。
好像自从进了大学之后,便有太多东西束缚着我的行动,自由已经变成了一种奢望。而处在大四毕业前期的我,又因看不清前路而变得更加迷茫,也许就这么随着周遭人群,借他们的推力漫无目的地前进吧。然而就在这时,我打开《最好金龟换酒》,恍惚中听见傅真在问我:“你想成为这样的人吗?这是你想要的生活吗”其实我也曾问过自己这样的问题,然而我总是会自嘲着把它抛到脑后,因为就算我说:“我不想成为这样的人,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要机械地重复度日。
然而傅真却用她的文字告诉我,不是这样的,只要你有走出去的勇气,你是可以摆脱束缚,去争取自由的出路的。而且她的这条出路,还是我一直以来都最向往的南美洲,这无疑让我已渐渐平静的内心重又起了波澜。记得去年暑假去埃及前,参加了一个归国志愿者的分享会。有一个男生,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瘦瘦高高,只是看着他的话一点也不会把他和神秘狂野的南美洲联系到一起。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看起来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在毒品网络肆虐的哥伦比亚停留了近一年,经历了太多我无法想象的“出生入死”。当他讲到自己如何和另外两位好友签下生死状,从哥伦比亚一路搭车向北,穿越毒枭黑帮的领地,前往美国南部的时候,我内心受到了太大的冲击。
从那时起,便在心底立下了跟自己的誓约,以后一定要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去南美洲走一走。然而其实对那片土地的向往并非是从那时才开始的。高中开始喜欢三毛,读完她的《万水千山走遍》后,被她在南美的神奇经历深深打动过,也在心底埋下了不曾对人说过的小九九——那个带着她驰马奔走在潘帕斯草原,并向她求婚的阿根廷牛仔。那个时候多小,不知道多少次幻想着、憧憬着有朝一日前往南美,去发现属于自己的邂逅和奇遇啊。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当我开始看《最好金龟换酒》,只读到第一章,便已感动到不行。这也只不过是因为作者傅真的丈夫对她说的那一句:“我们又要相依为命了”。这样一句话,包含了太多的内容和感情,也似乎正好是我潜意识中最想要听到的情话罢了。若有这样一个人,他无条件地信任你,支持你,愿意和你一起做出世俗之人眼中怪异的选择,去往未知的世界一起冒险,那这一生,也就足够了。
看完这本书,真真是对傅真又羡慕又嫉妒,五味杂陈的。仿佛我内心的那头睡狮被她的文字挑逗地蠢蠢欲动,渐欲清醒似的。大学四年,被禁锢在象牙塔里太久太久,只大二暑假的那短暂的埃及探险远远不能满足我对外面世界的渴望。
我也想走出学校,向傅真一样,去南美洲闯荡一番。去危地马拉农村的西班牙语学校,继续只坚持了一年便因学业太忙而放弃的西班牙语学习,这样便可以交流无碍地走遍大半美洲;去墨西哥的街边酒吧,在无人入睡的迷人夜晚,来上几杯甜蜜的龙舌兰,和当地的年轻人一起疯狂地起舞,享受尚未走远的青春;去哈瓦那,骑上一辆摩托,沿着切•格瓦拉走过的路,自由驰骋。
最后,一定要去阿根廷,看上一场阿甲联赛,去探戈舞场找寻阿根廷人的灵魂,去布宜诺斯艾利斯虽贫穷却鲜艳夺目的博卡区转转,再然后,牵上一匹野马去往草原,找寻三毛和傅真留下的印记。

今天读了忆江南的《历史老师没教过的历史》,是历史快消品,因为追求趣味性而削弱了部分史实,加入了个人感情色彩。历史知识碎片化,更像是八卦一下古人。如果想扩大历史格局建议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如果想读趣味历史,可读袁腾飞的《历史是个什么玩意》。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历史观,就像看电视剧,每个人对每个人物的评价是不同的。对历史更是这样,尤其我们那些几百年几千年前的历史人物,历经这么长时间,可能已经偏离了他的真实人生经历。我觉得我们可以去探求历史事件,评判历史人物,但我们不能致力于寻找圣人伟人污点,然后指着说,‘看,你们都错了,他也是人,他也有不堪的地方···’,本来人性就是复杂的,多面的,我觉得老那么做没意思了,就像我们总爱八卦明星不堪的隐私,以此来获得道德上的优越感。
除了历史知识政治化(这是大部分国家都存在的),有一个历史教育的问题,我们缺乏一种联系和应用。首先,我们很少通过拜访历史遗址故居遗迹去展开了解历史,而这样才能有一种亲历感,更能体会历史的趣味性。比如直到我去了满城的刘胜墓窦绾墓,才对考古,古代墓穴,金缕玉衣等等有了初步认识,原来学的那么多历史课本,在考完试的那一刻已经被脑袋删除了。其次,我们缺乏应用意识。不知道这和近代贬低文人(臭老九)运动有无关联。我们有那么悠久的历史可供参考解读,可是我们没有解构各代朝廷政体的优劣,反思现行体制,我们更爱把历史当成演义或者评书来戏谑。
希望历史的智慧能创造美好生活,而不仅仅是茶余饭后的消费品。

相逢蔡康永的文字总在深夜:《有一天啊,宝宝……》温暖的喁喁细语,《那些男孩教我的事》略带哀愁的年华流逝,《LA流浪记》可爱的留学经历……夜再黑,阳光青草味的絮语也能驱散寒气。蔡康永1990年写的小说《阿婴》属沧海遗珠,却是月亮的另一面,太阳照不到的发着霉味,在灿烂晴天读着依然感受到呼啸而过的荒原凄风,或是哀号?
阿婴是县官之妻缅哥与他人偷情所生之女。爱之深恨之切的县官对缅哥动用私刑,却把阿婴抚育成人,只是对其冷漠。阿婴暗恋县官的属下桑哥哥,其父却把她许配给武状元封侵云。在出行途中,强盗登亨艳找封侵云报仇,分别凌辱了夫妻二人。最后,登亨艳的男宠货郎冼人西杀了前者,并与阿婴野合。
阿婴之母缅哥于丈夫处得不到欲望的满足而偷情,县官却是夜夜荒淫。男权社会历来把三妻四妾视为能力的象征,丈夫把妻子硬生生塑造成妇道典范的圣女,装饰其门楣,而把云雨之职留与妾妓。缅哥并非淫妇,她只是相比起习惯、臣服父权中心的女人更具妇女解放意识罢了。“淫妇”只是没有能力、或者有能力而不作为,却要维护自身利益的男人所施。如女权主义者西蒙娜·德·波伏娃所言,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形成的。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
明朝的阿婴,同样是千百年中国历史中,欲望被压抑的女人之一。她初识男女之事,听道人讲述离奇古怪的故事,暗藏避火图;夜窥桑哥哥为她SY,却不敢出柜,待他睡熟才擦拭为她喷射的液体。出嫁以后,洁癖的丈夫封侵云每每点到即止;及至偶遇强盗,登亨艳的挑逗已令她欲火焚身,可他却鸡奸其夫;终是货郎冼小西圆满了阿婴作为女人的欲望。一直以来的压抑终于在最后喷薄而出。
《阿婴》文笔妖冶,汇集众多民间元素,百子图,陨落的太岁,避火图,春祭,月下施蔻……人物袅袅忧思如欲断琴声,于古老的场景中渺渺飘出巫味。
反复出现的莲蓬、金莲花象征欲望的传递。干枯,艳红的莲蓬簪子属于阿婴的母亲,遗物的继承,意味着“淫妇”血脉的延续;直至为亡母而叠的金莲花在阿婴手心盛开,则寓意新一代的欲望终能开花。
同名电影1993年由台湾导演邱刚健拍摄,蔡康永任合作编剧,叶锦添的服饰设计,王祖贤演阿婴,堪称阵容强大。电影有意将场景和人物化妆舞台化,简单的道具设计,惨白的妆容和发黑的红唇;背景一则是凄清的呜咽,一则是振聋发聩的静,俨然塑造成幽冥人间。电影介绍说,蔡康永在完成剧本后一直不愿再提起这部电影,可见其对该片恐怖色彩的敬畏。其实看完电影,明显感觉上述乃出于宣传需要而夸张其色彩。蔡康永不提,我想原因更多应是电影的主题篡改了原著的立意。
电影删除原著前半部分,以后半部分结局处作为主心,为调查凶案铺展开来。由此,电影不过试验了台湾版的《罗生门》,货郎、阿婴、强盗的口供依此展示可能性多样的凶杀案,最后得出阿婴自招满足己欲后杀夫的结局。原著中阿婴欲望被压抑的心理经历则无法体现。同时更为“淫妇”的得来并非冤假错案,却是顺理成章。于是,从蔡康永申诉女性欲望压抑的苦闷抗争过程的初衷,变成巩固父权、妖魔化妇女的截然相反的下滥故事。
蔡康永不提,不如说欲语还休,甫出口的话语,转眼间又被打回肚里。

如果只看馆系列,咚咚桥和雾越邸这些在大陆已经出版发行的小说,一定会在脑海中直观地认为绫辻行人是一位努力求新求变的新本格推理小说家。不过,我很幸运地有机会读到这本《肢解尸体之谜》,才发现行人传统的推理小说竟也饶有趣味。突然想起鲁迅一向提倡白话文,但是自己写的文言文却能把那帮遗老遗少给窘死。拿两人来对比,不知道是否恰当。或许唯一有区别的,就是《肢解尸体之谜》以传统的眼光来看,并不能说是顶尖之作,只是让我感到亲切罢了。
故事其实再传统不过了,就是一桩离奇的分尸案。一名宗教团体的首领在自己“闭关”的过程中死于非命,尸体却被分解成了好几块,分别在不同的地方发现,其中有一部分竟然出现在死者继子的汽车内!恰如书名所说,最大的谜团来自于分散在各地的尸体,是凶手的故布疑阵,还是……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得不面对将近一半的冗余篇幅。回归到纯粹的绫辻行人,写的东西太纯粹了,可拱发挥的余地就少了。也就是说,全书完全是靠传统诡计支撑起来的,颇有些黄金时代的气息:案发——查案——揭示谜底。侦探——明日香井响,恰巧和负责案子的明日香井叶是双胞胎兄弟,利用相似的相貌,明日香井响冒充成警察到处办案,最终揭开了凶手的诡计。这一点让我有些惊异,双胞胎诡计居然也能这么用?如果单看诡计,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如果是理科生读到这本小说,一定会有如鱼得水之感。我不认为读者在谜底揭示前就能准确说出所有诡计的细节,毕竟我们没有身临其境。不过诡计可以非常符合高中理科生的实际情况哦,尸体在空间上的大范围转移,以及种种看起来似乎不可思议的现象,最后却有一个简单到不行却非常有说服力的解答,也算得上是举重若轻的佳例了。
传统的行人和新本格的行人,说起来我更喜欢新本格的行人,虽然行人的叙述性诡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诡计而诡计,但是我还是喜欢他对气氛的渲染和人物的着墨。行人并不是完全依赖叙述性诡计,他所强调的是叙述性诡计和传统诡计的结合。《樱树抽芽时,想你》同样也是叙述性诡计的名作,但是这本书中的叙述性诡计是必不可少的,但行人的馆系列就稍稍有些形而上学的味道。我想,如果真要让叙述性诡计有所寄托,社会派的推理小说家应该能比本格派小说家更能得心应手吧。而行人,还是走馆系列这种“两栖”路线比较好,毕竟《肢解尸体之谜》这本书在传统本格中也仅仅只能算是中上水准。

文字历来有两种动人之处:一曰思想,一曰情致。年少的时候,凭空有许多闲情,都要装饰以最优美的文字表述出来,宛如在最雅致的信纸上写出最无聊的感情;长大以后,看出其间的庸俗与可笑,不愿为赋新词强说愁,也不愿委曲求全,似乎长了学问,精进了思想,却是江郎才尽,语不成章,不仅做掉书袋亦不得,连直觉上对形式美的感悟都拙钝起来。
《源氏物语》之前也是读过的,只是没觉得语言这样美。忘了之前看的是谁的译本,但这个丰子恺版确乎是以文笔优美著称的。捧在手里,总觉得如果是台湾人做的装帧会更好,细致隽永的美感才搭配浓丽纤软的文字。
这是一场气贯长虹典雅清幽的华梦,宛如繁华锦绣的屏风之后金光明灭的传奇。那些数不尽的品貌优美才华出众的男男女女轮番出场,在平安王朝荣华富庶的皇室后宫敷衍出富丽堂皇的故事,在杯酒诗笺酬酢间,秘而不宣的人世哀愁是如此美丽。此篇号称是日本的《红楼梦》,但诞生年代之早远非红楼可比,身在长篇小说的幼龄阶段,论世故老辣纯熟、技法工巧浑成也远逊于红楼。然而一个个凄艳悱恻的情色故事,也不自觉地勾勒出社会运行的必然规则与人生命运的偶然际遇,这二者脱离了叙事的手段,必定也是难以言说的。
面对强大的男权体制,女性到底没有多少可挣扎的余地,可谓一生忧患重重、步步惊心。此中的女子,大多数是悲哀无奈的。出身高贵的,依仗父兄权势,或可结一段门当户对的姻缘,但要务必保持贞洁,若是无端失身,则名誉尽毁,只能把自己低价处理了。所以此中大多数女子皆如天山雪莲般凛不可犯,即使对正当的求爱也视为罪不可逭,冷漠置之。然而一朝被男子牵住衣袖,玉成其事,则又怕被薄情郎抛弃,惶惶不可终日。纵使如此,婚姻对于平安时期的女子亦是最根本的生存之道,不可或缺。即便如万金之躯的朱雀帝三公主,也需要在父皇退位出家之前找好归宿,否则后半生失去依仗,只能凄凉度日了,更不必说如夕颜、明石、末摘花、花散里等出身微贱或家道中落之人了,她们或可依仗自己的聪明美貌取悦于权贵大臣,或是利用露水恩爱乞求照拂,若是才貌平平且运气不好,恐怕连做情妇亦不可得了。有了婚姻的保障之后,又要祈祷自己的夫君不是薄幸之人,否则一朝情变,或者故作大度地忍气吞声,或者干脆被丈夫抛弃。即便是风华绝代、承恩无人出其右的紫姬,亦不得不一忍再忍光源氏的风流。这种情形下的女子,束缚于礼教、名节、身世的种种条框之中,对爱情很难有自主的抉择权,更不能奢谈自我价值的实现了。
书中可分为前后两段,前段以光源公子为中心,记叙他一生花眠柳宿的奇闻,后段是最后十回,又称为“宇治十帖”,描述光源氏子孙薰君与匂亲王的诸段韵事。前后两段,如同日月轮照,对称出仙境般的繁华与尘世般的寂寥。光源氏一生阅历女子无数,品味女性如同玩赏古董,不同的品次有不同的情怀乐趣。
末摘花与花散里
此间有一类女子,是很难谈到追求爱情的。她们或者缺乏取悦男人的最重要的资质——美貌,或者自身太过缺乏情趣而对爱情根本不抱幻想,宛如未开莲花,让人难生爱慕。诸如光源氏雾里看花误成其事的末摘花,她是常陆亲王的遗孤,出身本不低微,只是父亲早丧,失去依托,于是她的清寒寂寞在繁华乡里的源氏看来是幽兰空谷,这点幻想遮掩了她的笨拙丑陋,而后源氏窥知真相,反倒对她心生怜悯。源氏对花散里的爱情,亦可以说建立于怜悯之上。花散里是源氏君父的一个更衣的妹妹,出身卑微,无依无靠,品貌亦不出众,但却身居六条院之“夏馆”,算是源氏众姬妾中地位较高的一个。源氏喜欢她,倒可以说是因为她的凡庸,她没有葵姬不可亵玩的庄重,没有六条妃子难以驾驭的偏执,没有藤壶妃子仅可仰止的身份,没有紫姬秋毫不让的善妒,她温和平近,无棱无角,与世无争,任劳任怨,是可贴身抚慰的一泓温泉。光源氏需要这样的女人,而她们也如菟丝依附女萝,需要光源氏的照拂。
胧月夜与六条妃子
得到爱情的女人,必是容貌或才情自有可取之处。掌心自生薄幸纹路的多情公子光源氏,自然是见一个爱一个;以他销魂绝代的风姿,也容易为佳人慕恋。他爱夕颜的乖觉讨喜,瑾姬的清雅绝尘,明石的恭谨自谦,甚至空蝉的不肯就范,然而多数女子皆难摆脱素来的矜持,敢于倾心相爱的,却唯有胧月夜与六条妃子两人。
此间之女子,貌美才高者比比皆是,长于独善其身之坚贞者亦不在少数,然而性情外露于矜持之上的却是鲜有。夕颜之女玉鬘,起初只是头中将流落乡间的私生女,因得源氏照拂,加之自身美貌而获众贵族垂青,风光一时无两。但这个女子不近人情,坚贞淡漠得近乎虚假了,最后失身于品貌皆不中意的髭黑大将,只得下嫁于他。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以美艳容貌独步群芳的右大臣之女胧月夜。胧月夜放到今天来说,可谓是性情火辣的,藤壶与紫姬仗了光源氏审美偏好的优势获宠,六条夕颜明石末摘花诸人则或是才情傲物或是性情温柔甚至一无可取博人同情。唯有胧月夜,闺中待字之时便与源氏邂逅通奸,之后入宫侍奉朱雀帝,依旧不忘旧情,宁愿在皇庭只做一个不偏不正的尚侍女官,对朱雀帝的宠幸亦不承情,屡次与光源欢会,不惜最终闹到众叛亲离,光源氏也因此获罪,流放须磨。光源对胧月夜的爱,亦不是爱她的内在,只是想到她的娇颜,每每难以见弃,而后终于感动于她对自己的深情,多年后两人青春渐老,朱雀帝也已归隐佛门,若是其他女子,想必皆会剃度追随吧,而胧月夜仍禁不住挑逗与源氏幽会,自始至终,她既没有故作庄重拒人于千里,亦没有为自身放浪而有半分懊悔。全书中至情至性、敢爱敢恨的女子,唯此一人。反倒是源氏,因自己的风流害得紫姬忧愤成疾,他后悔不跌反而怪罪胧月夜的轻浮性情难于持守贞洁,真是无耻虚伪之极。
六条妃子亦是少有地倾心于源氏,有意与其结成良缘,奈何自己的孀妇之身年长于源氏,源氏亦已有妻室。她怨恨源氏的始乱终弃,生魂出窍咒死了他的妻子葵姬,也彻底失去了源氏,叹恨抑郁而终。二十年后,她的怨恨仍未消散,死魂仍未往生,又咒死了源氏挚爱的紫姬。恐怕论起痴恋源氏,再无如此这般刻骨铭心的了。她的复仇不惜自我毁灭,像极了《雷雨》中的繁漪。论起对爱情的眷恋与追求,胧月夜与六条妃子宛如一对两生花,一者不顾身败名裂惟求片刻暮雨朝云,一者不惜地狱轮回报复所爱之人的薄幸。
明石
另有一类女子,志比天高,却难免落于人后,这本是忿忿不甘的无奈之事,但她们没有六条妃子的执迷痴狂,反而不露声色,暗自修为,力求在人前保持自尊。这是一种悲哀的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例如明石,她一生的缺憾是自己卑微的出身,只是国守之女,即使为源氏生了女儿,仍旧难以获得正妻的名分,甚至连自己的女儿都没有资格抚养,只能交托给身份高贵的紫姬。而明石自知微贱之身难于立足于六条院,于是逡巡躲避,总是远离源氏。其时以源氏对她的青睐,她的地位应仅次于紫姬,明慧如她,大抵也看得出,可见还是心高难于自弃,后来勉强留居六条“冬馆”,亦恭谨周全,不落人后。之后源氏亦言,明石此人“心不见底”,可见终于被她的清幽高远所折服。此间的女子命运多无完美,即使幸运如紫姬,亦有不尽如人意的悲哀。明石绝不是以情取胜,她力图挽留的是卑微命运中的一丝尊严,在哀情中求得自我之周全,实属不易。
紫姬
紫姬的故事太过完美,连忧伤亦是唯美洁净如童话,反教人不可亲近。大概是备受优容的女主角总是惹人嫉妒吧,紫姬的完美是她最大的不完美,正如《围城》中的唐小芙,因为作者的过分钟爱,反而不能带给读者感动和乐趣。光源氏周围纵是美人如云,亦敌不过藤壶妃子与紫姬的一等品貌。也许正如侍女见到夕颜之女玉鬘后的感叹,紫夫人与此孤女在容貌上的唯一差异也就在于幸与不幸之不同。藤壶妃子与紫姬之美丽不可方物,正在于光源氏的青睐之幸。父王言语中说,藤壶女御与源氏的生母桐壶更衣音容相仿,从此这个三岁上死了娘亲的公子将藤壶女御视为女性理想,屡屡难以割舍这段不伦之恋,直到遇见容颜再与藤壶相仿的紫姬。紫姬自幼被光源氏以义女之名抚养,虽是三千弱水之一瓢,却万千宠爱集于一身,这也正是她的悲剧。自小的锦衣玉食倒在其次,光源氏旨在依据自己对女性的完美理想将其培养起来,无论颦笑容止、颜貌才情,皆合源氏的胃口。她是金丝笼里的芙蓉鸟,本也是可悲的,但有高贵倜傥受人瞩目的夫君,被囚禁又有何妨?紫姬的幸运不仅在于受源氏恩宠,更在于她亦对源氏倾心恋慕,如此两情相悦、琴瑟相和的一对璧人,实在太理想。纵使其间紫姬为源氏的多情也有过烦恼,一则为明石,一则为朱雀帝的三公主,但夫君终究还是专宠她一人,在她死后,亦觉生无可恋,为卿云隐。源氏本比紫姬年长十几岁,但作者让紫姬承受丧偶之苦亦不舍的,而让她死在源氏前头。
其实紫姬很有希望能够成为全书中境界最高的女子,但是优宠的环境使得她无法实现自我价值,正所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顺境并没有给她提供拒绝的机会。
浮舟
有人主张“宇治十帖”为紫式部的女学生彰子皇后续作,有此疑虑,则定是缘在浮舟。浮舟是物语中境遇最凄惨的女子,纵便是昙花一现如夕颜,平庸如末摘花,也些许见得紫式部的几分怜惜。然而至此宇治十帖,唯此一人的浮舟,命数忽而传奇起来。她是源氏子时代的女主人公,却没有紫姬不可一世的光艳。论相貌,她只是酷肖八亲王嫡出的大女公子,却又不及其生动;论身份,她只是没落皇室的庶出,远比不上薰君的正妻二公主;论才情,她没有受过正规教育,连操琴都是不擅长的。偏偏是这样一个各方面均无可取的平庸女子,却在故事演绎中迸发了生命的激情,她的不凡,也正是以个性取胜。
阅尽物语中的数女子,最低层次,是计较于温饱生计者,如末摘花、花散里;其次则是爱情的追求者,如胧月夜、六条妃子;更高者为求得尊严而生,如明石。而境界最高的女子,是在反抗男性主宰权力中体现自我价值之人,这便唯有浮舟了。
她原本在一个粗俗的地方官家中,作为养女屡遭欺凌,后被薰君发现,作为早逝的恋人大女公子的替身而收房。薰君不同于父亲源氏的风流孟浪,他的个性稳重深沉,沉湎于大女公子的伤逝多年,终于遇见了她,但他高贵的爱情不是给她的。但对于浮舟而言,在薰君的荫蔽下求得朝夕之温饱、岁月之安稳并不是奢望。她是温和随顺的性格,并不计较他的情义寡淡,直到匂亲王强占了她。似乎在她心中,比起不苟言笑的薰,更钟情于倜傥潇洒的匂亲王,如果她追随了爱情,则一定会二者择一选了匂亲王。两个男子也默许且一直在等待她的选择,等来的却是她碧落黄泉的消息。浮舟是唯一经历生死考验的角色,因薰君与匂亲王的争风吃醋而投水自尽。比起当年的三公主因为失身于柏木而畏罪出家,浮舟的赴死则是一种柔弱的反抗,柔弱到没有做任何解释,只是自己去完成了精神修为,连两个男人都不懂得她,责怪她见识短浅、阅世单纯。而她对于生命的放弃,恰恰是对世俗给予女子的各种出路的拒绝。或许紫姬的顺从亦是一种自我实现的姿态,然而在那样的社会中,对命运的反抗只能更有力地从浮舟的赴死中体现出来。
王国维曾说,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自杀毕竟只能解脱肉体,而真正了悟的心境才可以解脱精神。或许物语为了彻底地成全浮舟,才让她侥幸获救,得以皈依佛门。这也许不是一部最后完成的小说,薰找到浮舟后的恋恋不舍实在为结局留下悬念,但浮舟已经完成了第二次拒绝,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浮舟之美,恰恰在于这种弱胜。
终其一书,如花盛放之女子常有,而浮舟不常有。

常常觉得自己生活乏味的人,其实是并不真正了解、深入自己的生活的吧。再平凡的生活,细细琢磨,都有非常出彩的一面。
然而,可惜的是,能有这种能力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大部分的我们眼中的风景,总是在别处。别处的风景比这里好,别处的工作待遇比这里好,别处的妻子比自家的贤惠,别处的汉子比家里的有能耐……往往比外了外界的还不算, 还要比自身,别人的身材比自己好,别人的思想比自己深刻,别人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感知幸福的能力都比自己好……
但是,凡事总有例外,康永便是其中之一。
曾听说,往往大艺术家会是gay,因为在他的巅峰领域里,已没有同样出色优秀的女人能够懂得他。反之,有许多gays往往拥有比一般普通男性更为敏锐的洞察力和艺术细胞。我不知道康永的不乖的天赋来自他的取向,还是他的惊人的才华决定了他是个gay,我只知道这个男人看世界的角度总是很奇妙,妙得让人放声大笑,同时又很天真,天真得让人忍不住想摸摸这颗装满了古怪和精致的头~
康永的写作很舒缓,闷骚,又有点冷幽默。我想,如果哪天我站在了语文课的讲堂上,我会以他的文章为例子,教学生以一双不一样的眼睛去看待自己习以为常的事物,从一个自己感兴趣的熟悉的角度,去剖析世人眼中平凡无奇的现象或者事物,从而开启感知周遭生活的触礁,从中发现生活细微的奇特的美好,去接受不一样的存在,去理解不一样的想法,去换位思考如果人不再是人,而是人的某个器官部位,而是一个长得像个大便龙的闹钟或者躺在案板上的一颗西红柿时,会有怎样的情绪,会怎样看人类做出的种种可笑又无奈的事情。
有时候,让一个停留在原地的人认识世界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你只需让他从站立变成蹲坐,在这个落差期间的每一个高度,虽然看似周围的一切都还没有变,但是能入了他眼,触动了他心的,已远远超过之前了。

记得几年前看《暮光之城》,一边吐槽作者的玛丽苏心理,一边把一个系列全看完了,当时看完,自个儿也觉得有丝不可思议啊,纳尼!!我居然真的把这样没营养的书给看完了?!一通胡思乱想。。。是不是自己欣赏水平下降了?瞬间脑补,这样下去会不会走上看着知音故事会听着最炫民族风的农村重金属风格?!!
哎,不管咋说,这书还是比《暮光之城》好看点,起码同样说言情,一个就是纯玛丽苏yy,一个还知道为谈情说爱包裹上一层残酷游戏的噱头。。。虽然故事背景是大逃杀式的饥饿游戏,但真正关于这段的直接血腥描写偏少,女主Katniss不是在躲避逃亡,就是和Peeta假扮苦命鸳鸯,射箭一类的绝技基本没派上用处,至于之后两部,当她被推倒领袖人物的位子上,基本就是碌碌无为,一半时间处于精神失常身受重伤情况下,难得正常的时间吧就是在和自己别扭的小个性纠结。
故事里的其他人物,Gale算是个虎头蛇尾的酱油党、Peeta时不时精虫冲脑,不停示爱,其他选手,除了Rue和Thresh稍微有点性格展示,但也算是轻描淡写。Cato和Clove单纯只被写成杀人机器(但其实也没杀多少人)、Foxface前期被塑造得诡异啊,以为她能做出啥石破天惊的事,但下场超级无厘头。其他角色,Haymitch、Effie、Cinna和Portia四位导师中,只有Effie和Haymitch有自己让人记住的地方。Cinna离奇圣母,之后几部对于他何时加入革命完全没交代。
那么多硬伤,但这书的定位本来就是teenage,一个欧美畅销青春小说的作家,一个有趣的故事,反映一些些作者对集权的思考,因为迪斯尼的包装,电影票房大卖,商业价值确实高。。。
奇怪闾丘露薇咋会推荐这本书?好吧,这书确实还有一点点的让人思考的范围。关于既得利益,社会不公,管治和维稳,big brother掌控下的生活,被压迫者为了一块骨头而自相残杀。影片中总统的统治理念:给被压迫的人一点点希望,可以带来稳定,如果希望太多,人们就会反抗。最终改变这些,是人自身的觉醒带来的勇气。
好吧,不是一定要动脑的书才能被称为好书的吧? 起码我还是动了点脑筋的,和农村重金属应该还是有点距离的吧?

在开始阅读纪德的《人间食粮》之前,请记得他在书中说过的这句话:你永远也无法理解,为了让自己对生活发生兴趣,我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我开始觉得,我们从现在开始,可以阅读《人间食粮》了。无论你是否听说过纪德,知道他的生平以及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也无论你对自己的文学欣赏能力存在多大的疑问,对名著存在多少敬畏,不要担心纪德头顶文学桂冠的光焰,也不要畏惧他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的身份,请直接翻开《人间食粮》开始阅读。如果纪德曾经从如此丰饶的大地上获取无数丰富的感触和体验,那么你也一样能够从这本书里获得类似的收获,因为我们正行走在他经行过的大地之上,我们的感官甚至还要比他更为敏锐细致。
纪德所处的时代,上帝已死。人们仰头凝望上苍,却最终发现那个神性的世界已死,并没有任何灵魂的救赎可以言说。于是,他们把目光从天空移向地面,投入生活本身。在重新定义的善恶生死之后,重拾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人间食粮》就是这样一本书,它充满了热爱和激情,不再幻想恢复背上的双翅飞回云霄上的天堂,而是作为大地之子讴歌和欣赏尘世之中的一切。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在精神和行动上的绝对自由,背弃一切规则和阻拦,甚至是自己的家庭。纪德做到了,所以他说世人无法理解为此他付出了多大的努力。
《人间食粮》有时候被归类于哲学小说,有时候又被划分为散文。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两重划分证明了这部作品兼具哲思的深邃和文学的优美。对于不同的读者来说,都有一窥门径的可能,可以从不同的门径进入,欣赏到不同的风景。说它是哲学小说,那是因为作者在书中一分为二,变身为梅纳尔克和纳塔纳埃尔,他们彼此对话,构成了全书的基本结构。了解到这一点,就不会因此而觉得有任何阅读上的障碍。说它是散文,那是因为整本书没有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作者在世界漂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清晨到另外一个夜晚,留下了或长或短的文字。它们在逻辑上并没有很强的关联,更像是一团心灵飘荡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记载下它的观察和感悟。但是,在整体上这些问题符合相同的情感和价值,因此即便被批评为冗长和琐碎,也始终能让读者感受到作品中的炽热情感。纪德说:关键是你的目光,而不是你的所见。
可以从头开始,一口气读完这本书,随着纪德一起完成这次奇异的精神之旅。他会引领你开启自己的感官,尽情享受这个世界。大地因此变得无比丰饶,以极为丰富、甜美和充实的感觉充塞你的身心。也可以随手翻开一段,因为这书本身就是由无数感觉的片段构成,看看有没有哪一段能瞬间击中你的心灵,和 1897年的纪德产生相同的共鸣,体会到一样的美,一样的解脱,甚至是一样的痛苦和困惑。应该放弃思维和分别,任由纪德拖曳着你绝尘而去。他如何向你展示这个世界,如何向你展示他的心灵,那么你就直视它们,用心灵而非头脑去感受。然后,你会爱上这个世界,爱上你脚下的大地。
纪德的时代里上帝已死,可以用人的目光审视世界,从中发现新意。经过这种痛苦的放弃,依然能从人世中发现值得追寻的东西。今天的中国人处于类似的迷惘之中,价值体系在急速崩溃,四周都是音调不定的号角。人们从爱无力逐渐变成爱无能,失去了对生活的兴趣,变得贪婪、暴躁、乏味。又或者画地为牢,作茧自缚,被实际的和想象中的规则牢牢绑定在有限的生活中,不逾雷池半步。《人间食粮》是一把钥匙,一扇窗户,人类的物质世界会有重大变化,但是精神世界的困苦却总和前人类似。纪德曾经飞出去过,那么他指引的道路和全新世界就值得参照和效法。
只是要永远记得一点:纪德是一位伟大的魔术师。他把自己的一生变成是文学观念的一次尝试,《人间食粮》只是其中之一。他的每部作品都是一个迷宫,而他建造完毕就脱身而去,继续他永无止境的人生实验。因此,如果在《人间食粮》中你获得了某种启示,那么就不应该沉湎于其中,而是继续前进。纪德并不试图用他的作品构筑新的天堂,所以作为读者,也没有必要就此止住自己的脚步,变成了他迷宫的守护者。应该和他一样,遍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并且心怀感激,欣赏纪德一生里所展现出来无数人生。

这本书创作于《鬼吹灯》之前,霸唱在创作此书其间开始了一代奇书——《鬼吹灯》的创作,从创作时间上讲,两者的时间略有先后,但大体相同,从本书的许多方面可以窥见《鬼吹灯》创作端倪以及作者的构思脉络。
相较于霸唱最初的两部作品《凶宅猛鬼》和《雨夜奇谭》来说,霸唱在这部书中开始加强对故事中人物形象的塑造,并赋于其个性化的语言,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文中的主人公、老外、碟空等人的对话,东拉西盖,大巧不工,幽默而不俗套,依稀可见《鬼吹灯》中胡八一和胖子的影子。
其次,霸唱更加注重从评书、相声等传统文艺中吸取的多重故事情节,多种背景设定穿插描写技巧,各种包袱段子层出不穷,既可独立成文,又可顺理成章,汇编成书,这其中又可看出霸唱试图驾驭更大写作空间和复杂情节的尝试。也正为此,霸唱才有勇气和决心创作了《鬼吹灯》这一代奇书。
《迷航昆仑墟》相比《鬼吹灯》,更具有现代感,更贴近现代都市生活,在读者熟悉的语言调侃中,通过种种离奇情节,让读者手不释卷。

毕飞宇的《上海往事》,故事篇幅不长,视角也并不开阔,以唐臭蛋的第一人称展开,兼有上帝视角。臭蛋是谁?他是上海滩唐老大的情妇小金宝的年轻跟班。14岁的臭蛋在懵懵懂懂的年纪经历了需要一生去理解去回味的事情。
一幅上海的画卷展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唐臭蛋跟着提拔他的二管家一步步走向了权力争夺的中心,二管家在臭蛋面前是一副气派的样子,在小金宝面前却抬不起头,小金宝是上海滩逍遥城的歌舞皇后,白天给老爷在舞台上挣钱,晚上给老爷在床上省钱,白皙光滑的皮肤让男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小骚货,狐狸精”。
唐老爷的手下开启了一场漩涡,宋约翰是唐老爷的兄弟,却图谋着要做掉唐老爷这样的旧势力,依靠新能源而出的新势力才能是老大,并借机杀了唐老爷的对手——余胖子的手下人来挑起事端,企图让两虎相争。
小金宝恨着唐老爷,但是也以一副贤良娇嗔的摸样无比讨好唐老爷,因为她没有选择,唐老爷开心了她才有稳定的日子过。就像唐臭蛋以为,唐老爷一定是个风度翩翩仪表堂堂的上海滩老大,却发现现实是一个矮小口臭脚臭的小老头一样,小金宝也无法忍受这样的现实,黑夜里同宋约翰这样干净清爽的人约会。非生即死,为着防口舌事端,连仆人的舌头也割了。
但是一旦子弹出膛就没得收回了,宋约翰将唐老爷派去做掉余胖子的杀手给弄死了,已然打草惊蛇。唐老爷设计着一步步将宋约翰给光彩地做掉,靠着仗义行走的唐老爷可不能在上海对自己兄弟动手。在唐老爷和余胖子的打斗中,二管家为着唐老爷挨了七个刀子,忠实地去了。再无依靠的臭蛋也无法变成二管家了。之后小金宝作为诱饵和臭蛋被转移,小金宝的命运在谁的手里也不是,她的存在就只有小金宝这个身份了,不作为小金宝她根本无处可去。最后的时光里,她对普通人生活的渴求让与她关联的人葬送了性命。越是活得像个普通人,小金宝就会越觉得自己的状态不是人。
宋约翰被老爷设计杀死,本来信任不牢的两个人,正式被这不信任给挑拨得两败俱伤。逃避孤岛时小金宝热情结识的翠花嫂也没了,翠花嫂的女儿作为小金宝的继承者被带去了上海,如同这个小金宝一样。
小说有插叙倒叙,暮年的臭蛋觉得小金宝还不坏,小人物在位置上的限制决定了她根本没有自由,要么跟着老爷回去过着不自由的生活,觉着自己被作践,也要对其他人下狠手作践他人来维护自己的地位,要么就自行了断这一切。不管在哪里,活得好就是最大的本事,死是最容易的事,可惜一念之间就不愿意苟且了。想念小金宝的臭蛋也无比怀念过去上海的繁华,二管家带着他进入唐府的那天,人生若只如初见。

“因此宇宙不是处于一种连续创造的状态。它更显得是随着时间演化。”
看到这句话才明白时间不是流逝的,流逝的是我们。
时间是衡量物质运动变化的参数。钟表在运动,并不是时间在运动,只是借时间衡量运动。
有人说:我们流逝的过程就叫时间。
黑洞的质量越小,温度越高,黑洞越热,释放的辐射功率就越大。而且黑洞有温度。

《住在隔壁的隐形人》这个名字,是从女主人公——外企白领张瑾的角度来取的。而故事走向真正的主导者,其实是销售精英李南国,是他带着读者,走进了那霓虹闪烁,充满欲望又充满魅力的都市夜景的。
李南国来带领这段故事,其实是偶然的。他失业了,无聊,得找点事消磨时光,碰巧他想到了跟踪,碰巧又跟上了美女张瑾,于是故事开始了——说到底,这是一个关于跟踪的奇妙故事。
跟踪有什么奇妙的吗?说到跟踪,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犯罪。不错,跟踪或许跟犯罪有联系(一个正常的人去跟踪人家干吗呢?),但李南国在跟踪之初本不是要犯罪的。他不过是为了给百无聊赖的生活寻找一点趣味。
跟踪,最大的趣味就在于——对不确定性的探索、发现。不确定性永远是让人好奇的,正如一句网络流行语所说:“一无所知的世界,走下去,才会有惊喜。”你永远不会知道,下一扇打开的窗子里会是什么风景。于是,在发现张瑾之后,我们将会跟着李南国,发现税务局长、富二代、她的大学男同学,以及这些男人身边的女人……这些人的关系相互交错,构成了一个复杂又生动的世界。
跟踪有跟踪的风景,跟踪有跟踪的视角。《住在隔壁的隐形人》这部小说,视角基本上都是从李南国出发的。记得一二十年前,围棋界有个红一极一时的棋手叫小林光一。他在研习围棋时复盘,有时会离开座位,走到对面的位置上去观察棋盘。旁人不解,问他这是为什么,小林光一回答说,他是在改换视角,站在对手的角度来审视这盘棋。
改换视角,对一位著名棋手来说,是增长棋力的方式;而对读者来说,则获得了别样的阅读体验。读这部小说时,我们也变成了跟踪者,变成了隐形人,跟着书中人,走进他们的世界,推来一扇扇从来不曾推开的门——轻些,别打扰了他们。
读这部小说,我不由得想起了“新小说”的经典代表作、格里耶的《窥视者》。故事情节似乎并不是最重要的,你看到的就是你经历的,给你留下了什么印象才最重要。《住在隔壁的隐形人》也一样,你既是读者,也是跟踪者。
这是一部关于跟踪的书。跟踪意味着好奇,意味着对这个世界还存在着想象。打开这本书小说,我们就来到了“小径分岔的花园”,面临着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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