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渡边的这个中篇小说故事简单,但却对人物心思刻画比较细腻,提出的话题也比较有趣。
故事主人公名叫速见修平,是日本一家医院的一个整形外科主任,而妻子速平房子则是一个女性杂志社的资深编辑。在日本这应该算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了吧。丈夫事业有成,妻子聪明干练。然而结婚日久,丈夫速平似乎对于夫妻间缺乏浪漫的生活不满,于是悄悄在外面找了一个情人,名叫叶子。两人一个月见一两次面,见面一般都是吃完饭就去开房。
而妻子房子凭借着女性敏锐的直觉,察觉到了丈夫外面有外遇的事实。一方面心中心存着报复丈夫的念头,一方面也是被松永身上那种丈夫所缺乏的温柔浪漫所吸引,她也开始偷偷地和松永约会起来了。
纸包不住火,终有一天两人相互之间揭了老底,大吵了一架。自此冷战了五个多月。
然而最后小说的结局颇有意思。两人在克制自律了一段时间之后,又重新开始了原先的旧情。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双方都是心知肚明,维护家庭的存在为重,对方即使约会,也对TA不再像以前那么斯歇底里了。
在小说的最后,修平搭上出租车去找他的情人叶子进行新年第一次的合欢。房子心中对此其实清清楚楚,但却仍是“站在飞雪之中微笑的挥着手。”而修平也在出租车上低语了一句“对不起。”
小说某种程度上反映现实社会,同时还会构思一些情节以把现实生活中不那么明显的问题尖锐的呈现给读者。这部小说在这一点上做得还是很不错的。
首先比较明显的就是速见修平那典型的男权主义思想。他固执的认为,即使丈夫妻子同时出轨,过错也是妻子居多,因为男人偷情总是逢场作戏,而女人偷情则是把自己自己的肉体连带感情一同背叛了丈夫。这种想法确实荒谬,却也反映了他根生地固的男权之上思想。
这部小说是依托着现实社会中许多夫妻之间的婚姻“七年之痒”而展开的。生活了那么多年在一起,早已没有当初热恋新婚时的那种激情,有的人心中便会燃起想要重新找一个婚外情人重新体验当年情感的想法。然而几千个日日夜夜的家庭生活让人即使有那种红杏出墙欲一瞥墙外春光的念头,也不会想要重新将自己连根拔起栽种在墙外的念头。因为其实树根已经牢牢的扎进了土地。与其说这是一种不舍,倒不如说这就是一种现实,既非我想要的,我也不会去刻意摆脱这种状态。
那么,小说最后所呈现出的这种生活方式能否维持呢?是否能够有这样一种家庭的存在?小说给我们抛下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留待我们思考。

重读加缪的《局外人》,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默尔索的这一句:「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可以说这正是他人生哲学的根基,也是他的悲剧根源。
《局外人》的情节很简单,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个对生活各方面都抱有「无所谓」态度的人,一次无意的杀人让他上了法庭,最终被判斩首示众,但这一重刑却不完全是针对他杀人的罪行,而是针对他「在母亲葬礼上没有哭」这一行为。这一略带荒诞性的判决却正反映了我们社会的现实。
每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准则,但准则是怎么来的呢?是从人性深处自发的需求而来,还是从根本的自然之法而来?道德准则和价值观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吗?信仰是个人的事还是社会的事?《局外人》里这场道德审判就抛出了这诸多的问题。当默尔索的律师质问检察官「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时,检察官正色道:「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依据道德动机而不是犯罪事实来定罪看上去荒诞,但却迎合了法庭里看戏的人和陪审员的情绪,群情激奋中,默尔索自己却没有权利辩白,稀里糊涂被送上了断头台。
为人民代言的法官认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了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
默尔索是真的不爱他母亲吗?非也。默尔索有一个天性,就是「生理上的需要常常干扰我的感情」。他之所以没有表现出足够的悲伤,是因为安葬母亲的那天,他又疲劳又发困。而他并不喜欢演戏作假,不懂人情世故,不会迎合他人,于是他就被「法兰西人民」定义为「自绝于人类社会」了。
加缪描述的法庭审判虽然夸张,但深刻地表明了默尔索死于社会的精神暴虐这个事实。其实想想历史上的残酷私刑,群众运动,以及现在网络暴民们肆意对别人口诛笔伐的场景,便可察觉到加缪这部小说的深远社会意义。在社会这个法庭上,检察官极力煽动围观群众的情绪,律师代表被告发言,法官做出「公正」的裁决,神甫则强迫罪犯信教和忏悔,唯独被告默尔索本身被剥夺了发言的权利,他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被卷入审判的漩涡中,何其荒诞,又何其现实!
再说回默尔索这个人,他在法庭上是一个「局外人」,在生活中同样如此。他对一切都觉得无所谓,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对命运也毫无怨言,仿佛这个世界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相比于维护社会道德的法官和维护信仰的神甫,默尔索似乎是一个空虚的生命,但实际上他才是这些人中真正为自己而活的,正如他最后的激动言辞:
「我好像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但我对自己很有把握,对我所有的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得多,对我的生命,对我即将来到的死亡,都有把握。是的,我只有这份把握,但至少我掌握了这个真理,正如这个真理抓住了我一样。我以前有理,现在有理,将来永远有理。」
《局外人》出版的第二年,加缪最重要的代表作《西西弗的神话》出版。如果把默尔索这个人物放到《西西弗的神话》的哲理思辨中来看,就更能窥见加缪对这个人物的态度。
在《西西弗的神话》中,加缪摆出了他的「荒谬」哲学:「当人对世界的理性和幸福的热望,却碰到了这个非人的毫无意义杂乱无章的世界,荒谬就产生了。」
身处荒谬世界中的西西弗和默尔索,都选择用激情和勇气拥抱这个世界。面对日复一日推石头上山的命运,西西弗蔑视诸神,用默默承受来抗争;面对群众的愤怒和神甫的喋喋不休,默尔索不为所动,坚持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对世界的热爱。
「西西弗无声的全部快乐就在于此。他的命运是属于他的,他的岩石是他的事情。」 《西西弗的神话》
「现在我面对着这个充满了星光与默示的夜,第一次向这个冷漠的世界敞开了我的心扉。我体验到这个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爱融洽,觉得自己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 《局外人》
这样看来,《局外人》未必是一出悲剧,在小说中的众多人物中,也许只有默尔索是真正幸福的。在社会的大剧场里,逢场作戏,逃避,愤怒,抱怨的人比比皆是,生活已成了他们的重负。而只有那些直面荒谬,抛弃所谓希望而奋力反抗的人才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也即加缪所谓「荒谬的英雄」。

旧文新说重在颠覆,于是一个传统的哀怨烈女化身厉鬼报复薄情负心汉故事演变成了本作的“爱情绝唱”,唯一没有变的可能只有那句“伊右卫门大人,我恨你啊!”了吧,然而不同于原本中对丈夫抛弃谋害自己的愤恨,本作中为免丈夫身败名裂而主动离开的阿岩却是为了“我所做的事到底算什么”和“伊右卫门为什么不能幸福”而发狂。这样的阿岩是前所未有的,京极在这个古典故事里塑造了一个十足的现代女性形象。
说到古典,其实书封上的所谓的“古典悲剧”比起鹤屋南北笔下阴森可怖的鬼戏倒是更接近莎士比亚的性格悲剧。阿岩行不苟合、倔强固执,伊右卫门却个性软弱、犹豫不决,两个为人正直、品性高尚的男女虽然彼此相爱但始终心意不通,相处不来,到头来竟被伊东挑拨离间。固然是奸人作恶,但终归是两人自负固执缺乏信任所致,如果伊右卫门能够注意到阿岩超乎寻常的自尊心,如果阿岩对伊右卫门能够坦诚相对,伊东那些全无事实根据的造谣自然不足为信毫无危害,可阿岩却不信任丈夫的人品反而不加证实的听信伊东所言,伊右卫门也毫不追究妻子离家缘由听之任之,两个毫无默契的人偏偏在固执的自我满足上默契十足,倒也不妨说他们的问题是缺乏沟通所致的认知偏差。
类似的认知偏差在本作可谓比比皆是,POV的写作手法则更明显的透视出了这一点,无论是伊右卫门对阿袖思慕之情的一无所知,还是又左卫门与阿岩父女在容貌、招婿、家业等问题上对对方态度截然相反的揣测,无论是自认是伊东亲信的秋山在伊东眼中其实是厌恶至极,还是又左卫门自以为“卖了人情”给伊东又救了阿梅两全其美却不料招致双方的怨恨,大抵如此。
如此一来,又市的立场却又尴尬的紧,不同于百物语系列中的运筹帷幄,本作中又市虽也作为灵魂人物四处奔走出谋划策,可事后看来,不妨说正是又市为利仓屋阿梅出头、撮合伊右卫门与阿岩等等的善意与义举在一点点累积起的偏差中间接将故事导向悲剧。再残酷点说,即便有罪魁伊东,在又市不插手的情况下,原至多只牺牲了阿梅一个,可在多米诺效应下,阿袖、直助、扇尾医生、又左卫门、阿岩、伊右卫门...一个接一个不相干的人被卷进了悲剧的漩涡,到头来就连阿梅的境况也愈发悲惨,后悔起“若当时能够忍气吞声,不再追究,不知比现在好上多少倍”,可谓是越帮越糟,没有丁点益处。作者并没有追究招致一切不幸的源头即阿岩为何被下毒一事,却在这些微小的偏差上大作文章,倒衬得这桩出场人物几乎全灭的惨剧充满了宿命无常的意味,伊右卫门那颇有些莫名的凄绝爱情反不是那么吸引人了。

《沉默的羔羊》三部曲包括《沉默的羔羊》、《汉尼拔》、《红龙》,它们都是根据托马斯·哈里斯的同名小说改编为电影。按照小说中的时间顺序,应该是《红 龙》最早,讲述莱克特医生早期的经历。然后是《沉默的羔羊》,讲述莱克特和女特工克拉莉丝作抓捕“野牛比尔”的故事。最后一部《汉尼拔》说的是莱克特·汉 尼拔逃脱以后的新的历险,在这一部作品中他和克拉莉丝有情人终成眷属,双双逃走了。
从电影的角度看,拍得最好的应该是《沉默的羔羊》,其次是《红龙》,但是《红龙》基本上和整个故事没多大关系了,“牙仙”才是主人公。评价最糟糕的是《汉尼拔》,遭到了普遍的批评。但是如果站在小说的角度上看,我觉得《汉尼拔》是最重要而且也是最好的一部。
很多人把莱克特·汉尼拔视为冷血杀手,觉得他是十足的变态。这当然是个很好的法子,把他一举划出“我们”的阵营。但是如果真那么认为,《沉默 的羔羊》就和其它的恐怖片没什么区别了,那么为什么很多人看第一部的时候,会隐隐希望克拉莉丝最后能和莱克特走到一起,为什么会觉察出他们之间存在若有若 无的爱情呢?为什么所有人都暗地里希望莱克特医生最终能逃脱法网,继续在这个世界上逍遥呢?所以,我不认为《沉默的羔羊》系列是一个讲述如何变态杀戮的故 事,它讲述的是人类心灵中的隐密部分,和那些微妙的情感。
在小说《汉尼拔》里,对莱克特何以成为变态食人魔做了解释。莱克特原来是立陶宛人,二战时他和年幼的妹妹米沙为败兵所掳。当时由于食物匮乏, 米沙被败兵当着莱克特的面带走,杀死并且煮食。这是莱克特内心最大的伤痛,直接导致他成年后嗜食人肉的喜好。对于克拉莉丝那种特别的关照和喜爱,有着他对 米沙的怀念在其中。米沙面对的是掌握强权的成人,对于他们的侵害她无能为力。克拉莉丝在《沉默的羔羊》中扮演了一个拯救小女孩子的角色,同时她本人又是 FBI这种强力体制下的小兵,所以以实习生的身份来到恐怖的联邦监狱里看望莱克特医生。莱克特非常清楚地知道,FBI想利用克拉莉丝的女性身份来诱惑他提 供帮助,因而对她产生了极为复杂的情感。随着案件的进展,他也越来越为克拉莉丝所吸引。
到了《汉尼拔》的时空里,克拉莉丝遭到了来自FBI的更多不公和迫害。这时候,莱克特医生开始“怀念”这个无助的小女孩。书中最动人的部分就 是两个人相互治疗的过程,莱克特帮助克拉莉丝认识到父亲之死对自己的影响,认识到多年以来其实自己对父亲之死不能“原谅”,因为正是父亲之死造成了自己艰 难的童年,潜意识里自己成为了那只即将被屠杀却无能力保护自己的“羔羊”。在莱克特的帮助下,克拉莉丝最终和自己死去的父亲“和解”了,也就因此而得到了 精神上的解脱。在FBI工作,对于她也失去了意义,她不再需要用自己的业绩去“报复”父亲。而克拉莉丝的转化,同样影响到了莱克特。对妹妹米沙的怀念和眼 前的克拉莉丝纠缠在一起,随着克拉莉丝的转化,他心中的米沙终于得到了安息,而是代之以克拉莉丝的形象重新出现。于是,杀戮停止了,报复终结了,米沙成为 过去,而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和克拉莉丝一起走下去。
所以,食人脑的一段在书中并非恐怖异常,而是带有非常浓郁黑色幽默的味道。代表体制和强权的FBI领导人,长期欺压迫害克拉莉丝的小人,现在 活吃了自己的脑子。这一幕带有极强的反社会特质,因此导演做了修改:克拉莉丝用手铐把莱克特铐在冰箱门上,试图把他交给FBI探员,以至于莱克特不得不砍 断自己的手腕。原书中两人双双潜逃的结局可能过于“刺激”,所以导演做了大量修改。但是,这种明显的背叛行为并不为观众所接受,而且使得原书的深度变得异 常浅薄,变成了猎手和猎物之间的搏斗,最终破裂了一个完整的故事。
不喜欢看电影《汉尼拔》的人,有必要找出原书来读一读。那将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尤其是对喜爱《沉默的羔羊》的人们来说。可以闭上眼睛想象故事在意大利继续进行,最后在天台上翩翩起舞的那一对人,还是霍普金斯和福斯特。

麻耶雄嵩无疑是一位勇于展现自己的异教徒,在他的作品里面,读者总是能轻易地发现关于神的主题,也免不了一次次地遭到异端教诲的洗礼。出道作「翼ある闇」诘问了神之善恶,「鸦」的主题直指神之幻灭,「神的游戏」以神之审判戏弄了读者,而本作要表现则是:神性的诞生。
这次诞生的地点是表面上和谐宁静、背地里无比压抑恶意涌动的和音岛。岛上的信徒们妄图启示世人,只要坚持信仰的核心,无论被贴上什么样的面貌——那就是你的神,请接受他。为了描写这种偏执,麻耶在这里进行了过量的炫学,但是无论是立体派的「核 — 断片」理论还是对默示录中神之诞生的描写,又或者是被撕裂的壁画还是谜一般不可解读的密室真相——麻耶只想说清一个道理:神是绝对的,也是残缺的。
为了体现这一点,麻耶把矛盾的种子在二十年前就种下了。毕竟是自己造出来的神么,这种残缺感又怎能叫他们安心——这就是为什么后面会出现互相猜疑、互相杀戮的局面。故事的最后,信徒们是否还在坚守最初的信念呢,真的不得而知了,这冗长二十年足以让人麻木——麻木到只能期冀着一瞬间的爆发,等待奇迹的降临。当然奇迹最后是降临了,代价是惨烈的,是那种连整个和音岛都无法承受的程度,但是信徒们无疑是笑到了最后——这份神性确实被保留并且「展开」了,在那个叫如月乌有的青年身上。
乌有本质上的变化是夏冬这部作品中最值得读者体会的地方。没有错,和音是神,但是承受神性的容器,则是乌有。两者的结合达成了神之复生。这点从乌有的名字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子虚乌有,神性一开始并不存在,而夏冬这部小说的最大恶意,无疑是向读者活生生地展现了恶在「乌有」之中诞生的全过程。
——原来神性和魔性真的只有一纸之隔。
作品的副标同样是意味深长的——PARZIVAL,「帕西法尔」,一部传教意味的歌剧作品,在夏冬的行文之中也曾经被提到。主角是一个天生神力却一无无知的青年,连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曾经结识圣杯骑士古内曼兹,但后者当时并没有器重他。后来主角凭借自己的能力夺回了圣矛,了解到自己的身世。他的本名是帕西法尔,他的父亲是一名战死的骑士,为了不要让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母亲刻意隐瞒信息让他愚笨,可叹的是命运并没有因此而改变。在若干年之后,一直流浪的帕西法尔偶遇了已经隐居的老骑士古内曼兹,在看到圣矛之后,古内曼兹终于明白,帕西法尔就是神谕中的纯洁愚者。最后古内曼兹替帕西法尔施洗,加冕他为圣杯之王。
对比一下夏冬就可以一眼看出,「帕西法尔」所指代的无疑便是如月乌有,而神之重生从乌有的诞生开始就是注定的,这点读者在阅读之后可以自行体会。乌有原本不过是一个白纸一样的角色,仅有的一点信念不过就是守护住身边的桐璃。但是上岛后的一切在逼迫他离开这唯一的信念正轨,在目睹了夏雨雪的奇迹、拜读了立体派的经典、体验了「春与秋的奏鸣曲」所带来的未知恐惧之后,在离岛前的最后一刻,面对桐璃,他无疑是迷茫了。戏剧冲突达到了最高峰,在两种信念冲突的面前必须做出抉择。讽刺的是,让他步步皆错无路可退的正是曾经的信念,而新的神又真的能带他走出阴影么?
——不管了。那就满溢出来吧,这世上全部的恶!
——命运逼迫着他去接受这全新的「受洗」。
于是在离岛的船上,读者们看到了属于他的抉择,一个不是算不上正确却是必然的抉择。麻耶笔下的男主,个个都是悲剧(包括メル),乌有大概是最惨的一个,一点不夸张的说——他所承受的美好结局根本是噩梦的开端。而最后象征圣杯骑士的メル,出场后说出的禁句,则是彻底完成了「受洗」过程。恶之神性吞没乌有的同时,也让读者置身于无边恶意之修罗场。一想到乌有和桐璃还要在下一本「疴」里面担当主角,笔者就不禁全身发冷。
无论最后你的评价是什么,夏冬都注定会是让你难以忘怀的魔性读物。当然了,虽然恶意的魅力是会让人一时间沉醉,也请不要忘了在清醒后把书投向墙壁才是。

算学术随笔吧,品金瓶梅的专栏随笔,我觉得他的随笔比金庸的看着舒服,金庸的随笔从头到尾透着一股极度欠抽的味儿,怎么形容,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一种慢条斯理的爱答不理的敷衍:
呵,你槽点太多,我懒得理你,可不理你的话,无知庸人会说我理屈词穷,你又蹬鼻子上脸越发猖狂,所以,姑且开恩抽你两嘴巴吧,姑且……
而且他一上劲还沉郁顿挫的,小说里就能隐隐看出苗头,比较明显的是前言后记还有他自己看着很得意的袁崇焕评传,还有他第三版加的那些抬杠的注释,透着一条道走到黑的执拗。10年年初梁羽生辞世,老金写的悼文,那种高高在上的慢条斯理的优越感,不大厚道,这老狐狸!不过,即便如此我也还是喜欢他,哪怕他欠抽,哪怕他老糊涂,哪怕他晚节不保,我也还是喜欢他。
梁羽生的学术随笔有学者风范,斯文儒雅不失态。老金偶尔会失态。失态不是因为脏字儿,一个脏字儿没有也一样会失态,因为会刻薄,会不忿,会刁毒,会让人看出他其实是恼了虽然没有骂出来。
或者老金那不是失态,是激动,是不够冷静。心中有激情下笔要冷静,很难做到;冷嘲热讽尖酸刻薄,很难避免。老而弥奸巨猾的老狐狸都做不到,何况你我。有时我也会故意玩点儿花活儿博美人一笑——也许笑的不光是美人,不过长此以往总能遇到一个笑的美人的嘛,广撒网不是——又用不着拱手河山讨你欢,很划算。
又或者梁羽生也未必是真冷静,因为他曾经披着马甲挖苦老金对仗不工,结果马甲被扒了。那叫一个囧!所以老金的不厚道,似乎也……我真不是偏着他,咳咳。
我没有看过梁羽生的武侠小说,不知道他写武侠的感觉和随笔是不是一样。总之从随笔来看他是一个斯文的学者,我喜欢这种斯文。
老金的心,野得不行了都,不能指望他来品古典名著,他也志不在此,何况现在人类已经无法阻止他了。如果他来品,一定语不惊人死不休。他曾经说过韦小宝的床伴比贾宝玉少多了,让我惊掉下巴颏子之余愤怒值破表。那时我还是个无知少年,傻乎乎地以为宝二爷只不过和袭人有一腿而已,怎么可能比小宝多?这是彻头彻尾的污蔑,污蔑!
后来,后来我发现,韦爵爷从头到尾也不过有八个床伴而已,宝二爷呢,他的男人恐怕就不止这个数了……老金真没有污蔑他……哪怕好色如小桂子,都没有把小玄子弄到手,宝二爷你你你……我知道,如果老金写啥啥,他一定也是神级别的,嘿嘿嘿嘿!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钓鱼城的一段悬案,集中凸显了蒙元入侵中原,南宋末年风雨飘摇的政治局势和钓鱼城的军事地位,乃至角力各方的恩怨情仇。书中涉及大量历史资料和史实,不熟悉的读者需要大量脑补功课,当然也可以不求甚解,仅仅注意故事演进,抽丝剥茧的推理过程。作者擅长就现象顺藤摸瓜式的推理模式,但是语言比较乏味,各种人物出场台词口气如出一辙,好像一出大戏都是一个人配音。人物的性格特点,只能从行事风格上去观察,语言非常之乏味。不过,读者还是能对安敏公主及母亲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两个女人的故事,是这本书单薄情感线的亮点。梅花那树,在在风寒,沧海桑田,天堑堡垒已杳无踪迹,史上传奇也成故纸堆中无人知晓的往事,钓鱼城遗迹渺茫,国朝后人,是否知晓它曾经肩负的历史使命,是否知道它曾系世界局势于一线,期间出场的各色人物,英雄耶?贼子焉?史海茫茫,偶一钩沉。

瓦里安确实改变了,他拦下了萨尔的一锤,救了加尔鲁什一命,他不知道日后别人会说正是因为他这个举动,间接导致了他日后的死亡。但是我觉得,即使时间能够倒流,再问瓦王还会不会选择同样的路。我相信这位铁血真汉子还是会阻止萨尔杀死加尔鲁什,因为他已经”改变“了。
与其说这是一场审判,倒还不如是一场拷问。你是否相信会改变?你是否承认自己的过错?
我印象里面尤其深刻的是萨尔,其实直到审判之前他还是不太愿意去想,加尔鲁什犯下的过错是否有他的一份责任,当凯恩告诉他加尔鲁什并不适合当部落的酋长的时候,萨尔并没有用心的聆听这位友人的劝告。后来加尔鲁什犯下的过错让这位萨满意识到了自己的选择的错误,于是他做出了种种的补救措施。但最后终究是做错了,但是萨尔还是不太愿意去想这些,或者是去回忆这些。因为这些回忆会让人痛苦和窒息不是么。而贝恩当着所有人的面,把萨尔这块伤疤揭开,其实萨尔还是有那么一点愠怒的吧。但是他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个事实,没错,选择加尔鲁什作为部落的酋长是我的选择错误。
在这场审判接受煎熬的还不仅仅是萨尔,还包括吉安娜等人,这些人上场接受询问的时候,他们最后的结论除了杀了加尔鲁什之外,我想不到其他他们可以说的话,但是最后他们都改了最初的想法。
人还是可以改变的不是吗?
但是这本书的结论并不是这个,它用安度因的经历说出了这一切。每个人的选择都不一样吧,不过我认为加尔鲁什应该也有迷茫过,也许只有短短的一瞬间,但是那瞬间他面前应该是安度因。安度因在艾泽拉斯的世界里面,可能随便挑出个暴风城的卫兵都要比他有血性,但是安度因有着一种不可否认的能力,他能够爱着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安度因真是再适合做一个牧师不过了。他能够一直保持自己的纯粹,就像是温暖柔和的圣光一样,用那些敌人嗤之以鼻的”天真“去告诉每一个被仇恨蒙蔽内心的人,他由衷地相信着和平。他所以让曾经对部落恨之入骨的瓦里安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但是加尔鲁什的命运无法改变,他的人生和阅历让他选择了自己的路永不回头。但是我觉得他所以和安度因交谈,也是因为从这位年轻的牧师身上窥视到了一丝他从未想过的未来。

这是一本寂静的书,只有你心如止水才能读懂其中的波澜壮阔。初次接触周国平的哲学思想还是在高中吧,那时的班主任常常来几句周国平的句子来激励奋战在高考面前寂寥的我们。哲学,来源于古希腊的“爱智慧”,可见哲学是一批有信仰的人在追寻大智慧,大真理。对于我而言,根本算不上一个会思考的人,也算不上真正意义上有信仰的人。充其量只算一个,偶尔迷茫时会思考一下人生罢了。
其实,最近很长一段时间都颇为空乏,学习,生活,乃至对理想对未来都没有意思思考的兴趣。我越来越变得随遇而安了,变得不再去斤斤计较了。许多事情都开始学会得过且过,机会来了,把握一下,没有机会也不去努力争取。某种程度而言,我变得越来越陌生。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人去尝试,压力逼迫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而我却在面对周遭的一切时渐渐变得平静释然,我觉得我的心态变得老了。没有了当时年少轻狂的壮志雄心,没有了当年的回荡积水三千里的豪情,但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我也想生机勃勃的去追寻自己所谓的理想,捍卫自己的信仰,到广阔的天地去闯荡一番。但是我累了,我一次次的算不上失败的失败使我疲惫,我始终不能安静的坐下来思考,思考自己的方向,思考自己回家的路。到过许多陌生的城市却没有一丝归属感,陌生的一切时常令我我所是从。究其缘由,关键是忽视了所谓坚实的自我。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并且一心把自己喜欢做的事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有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周老所言便是我的追求与向往。
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这段话其实我很早便知道,却不知出处。无论你在现实生活中是社交活动的佼佼者还是孤僻寂静的一个人。当夜深人静之时,聆听自己心跳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从来都是一个人,你的灵魂有其自己的依靠与追求。即使两人相爱,他们的灵魂也无法同行。世间最动人的爱仅是一颗独行的灵魂与另一颗独行的灵魂之间的最深切的呼唤和应答。因而外界的孤独抑或热闹都是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组成,不要因为寂寞而伤神会更不要因为热闹喧哗而迷失自我。只有孤独的灵魂才是你终身的伴侣和依靠。在灵魂的指引下,你我行走在漫漫人生路上。
时常思考一下死亡,你才能更加坦然的面对周围的一切,你才能更加乐观积极地活在当下。死亡和太阳一样不可直视。然而,即使掉头不去看它,我们仍然知道它存在着,感觉到它正步步逼近,把它的可怕阴影投罩在我们每一寸美好的光阴上面。每个人的出生都是如此的偶然,倘若当初你的父母没有在那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相遇,相知,我想你或许又是另外的一个你了。但是决不能因为生命的偶然而一味的贬低生命的存在,认为人之于宇宙洪荒是何其渺小的。每个生命对于其本身而言都是全世界,没有了生命谈何宇宙,谈何世界?因而珍惜生命的每一个时刻,让他变得有意义,不要辜负上帝给予自己的那么偶然的生命。
帕斯卡尔说:人是一个被废黜的国王,否则就不会因为自己失了王位而悲哀了。认识被废除的国王,被废除的正是人的灵魂。和母亲的一次争吵之中,她生气的叱我为所谓的“精神贵族”,我是如此的受宠若金,因为我的精神世界绝对没有丰富到可以让我成为一个贵族的地步。在这个精神遭到空前乏值的时代,素多所谓的精神贵族大多出于或多或少的虚荣,过着所谓的文艺青年的生活。物质生活被无比夸大的今天,精神上的追求固然重要,但是真正意义上的“精神贵族”又有几个?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努力地让自己的灵魂找到归宿,尽己所能让自己的精神高贵但又不乏诚实。这也许便是我们当代青年所向往的罢了。
《灵魂只能独行》让我更加理智的看待周围的一切,生与死,我做不到宠辱皆忘的高境界,但把其作为自己的一个追求有何尝不可。也许我的想法有些许片面,但这仅仅是我读完本书的一些体会和所思所想。无论大家的看法如何,我觉得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便是让我能够更加理智勇敢地面对明天,面对命运,面对种种挑战。

标题有点沮丧的意味,除了凯勒也开始思考“死”这个问题外,也跟自己的状况有关。
这一集里凯勒不再是刀起头落干净利落的杀手了,他不自觉地成为了一个有感情的杀手,他会跟着棒球运动员一个赛季因为他希望运动员能达到记录,他也会跟目标做朋友用欺诈的方式杀人……但凯勒还是那个专业的凯勒,目的明确不留痕迹。
看杀手系列和雅贼系列一开始很开心,因为不像马修系列那么正经,语言和情节都更轻松。但是看久了也会有点说不出的感觉,因为杀手和贼都有悖于一直被灌输的价值观。但是我仍然喜欢这个系列是因为他们都有我一直欣赏的一个很重要的品质——就是认真。他们都很认真的对待自己的职业,他们接受这个职业并乐在其中而且也做得很好。除了职业的特殊性以外,他们都是个不错的人,没有什么恶习也不会打扰别人,这些是很多从事高尚职业的人还做不到的。
杀手系列的凯勒爱集邮,伊凡谭纳时间太多爱学语言参加组织,这次再一次让我觉得人有个兴趣爱好是多么好。有事情可以投入,不会白白空出许多时间,也不会想占用别人的时间来帮忙打发无聊。于己于人都是个好事。
可能杀手系列要停一停了,留几本,下一个不知如何是好的阶段再来看,我想,布洛克一贯不会让我失望。
ps,翻这一本确实很不容易,要求专业知识很广,棒球啦股票啦篮球啦,所以对译者也别太苛求了。除了每次翻俚语都搞得像翻译机或者英语课本以外,还是满流畅的。

周德东,曾经的美文作家,现在的恐怖小说家。没看过他的美文,他的恐怖小说也是刚刚看完。
书中的故事多数都跟动物有关,猩猩,虫子,还有一个不知名有大眼动物,在作者笔下都是一副对人类在这个世界上的主宰地位虎视耽耽的模样。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人一旦被动物惦记,那种源自内心的毁灭感与恐惧感只怕比贼更甚。人类总是一副主宰万物的骄傲模样,从来对于动物都是一种居高临下,不屑,奴驭,甚至虐待。对于动物世界的内在精神与所谓智慧,人类的了解微乎其微,或者根本不屑了解无从了解。仅仅知己,无从知彼,这一仗如何能赢?
情节曲折之类的好话不说,各类报刊网站都有相关评论,名家的非名家的,严谨的非严谨的,鼠标一点,包你看到够。读这本书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作品中主人公在环环相扣的情节中都表现得特别扑朔迷离。从他们的角度看,他们的朋友同事,擦身的过路人,他们的亲人,甚至整个世界都是诡异而不正常的,危机四处潜伏,险象八方围击。他们因为恐惧而防备,因为勇敢而出击。看得酣畅淋漓时,作者笔锋一转,换到被怀疑的旁观者角度,却是主人公自己的言行异于常人,他的语言,他的行为,他的思想,他的遭遇全部渗透着危险因素,旁观者防他,躲他,怕他,点醒他。两组所谓的正常与不正常错综交缠,如电影中的蒙太奇般营造出作者想要的恐怖气氛,一缕缕在,从书本的文字中弥漫开去,氲在你周遭的空气中,凉嗖嗖的。
跟朋友聊起,他竟然说了一句充满哲理的话:人都是努力在别人眼中正常。
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正常,不正常,这个判定的标准从来都是掌握在除这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手中。比如说,我的正常,是由除我之外的人,我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人来评判鉴定的。我说我自己正常,是做不得准的,而且很有欲盖弥彰的嫌疑。那他们的正常与否,又由另外的一些除他之外的人当然也包括我来评测判定。他们单方面说自己正常,与我有同样嫌疑。如此往复循环,就形成了一个自我评测与社会鉴定的怪圈,困着你,绊着我,象一个无形的牢笼,困得紧了,人也就成了一种另外意义上的动物。就象一副 漫画表达的,你逗猫,其实,猫也在逗你。
下班路上,风挺大。就着同事的话就这样想了下去,你看我正常吗?

几乎是用倒叙的手法读完了史迈利三部曲,籍着电影的印象,先读了《荣誉学生》,再读了《史迈利的人马》,最终回过头来,重新读了《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不同的阅读顺序,有时候会在某种意义上改变对故事及人物命运的认知结构。当最终洞悉了卡拉的人格与结局时,回头再来看比尔海顿的故事,一切都恍如隔世。
从主线故事上来说,第二部《荣誉学生》实际上可以理解为番外篇,正如勒卡雷自己所说的“史迈利和卡拉是不必要的角色”,然而却是这一部升华了主题,深掘了人物,拓展了世界,从史迈利身上提炼出黑暗的隐秘人性,从而奠定了最终的结局。假如卡拉不曾牺牲比尔,那么牺牲了杰里的史迈利已经毫无疑问地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对抗的最终,考验的只是大家愿意坚守的底线的深度而已。
三部小说都是作者成名后的写就的,因此无论笔法或者结构都及其成熟,不曾出现大的波动。三部曲的高潮统一设置为三段等待。在充满张力与对抗的谍战描写中,作者还是文艺地用静态的等待来引出三个重要的故事高潮。
第一部《锅匠,裁缝,士兵,间谍》中,史迈利脱掉皮鞋,赤脚坐在Camden铁路桥边的那栋房子里,静静地等着他或者早已预知然而却不愿承认与面对的比尔现身。他忘记了一切与工作有关的推理,演绎,判断与结论。他只是纯粹地凝神于那些朋友,那些要负担后果的人,那些所爱过的人,那些已经失去的人,与那些仍在乎的人。
第三部《史迈利的人马》中,他则静静地等待在柏林墙边,看着远处被安恩所送的打火机所点燃的骆驼牌香烟在忽明忽暗中随着卡拉一步步靠近边界,心中却丧失了所有胜利的喜悦与成就或与满足。反而间或被如潮涌来的恶意所占据,间或被负罪与忏悔所填满。他要等待的是另一个自己,一个忠于自己放弃事业的自己,一个自己曾经希望做到然而却再无机会选择的自己,一个被自己所打败的自己。
这都是设置巧妙,蕴含力量,扣人心弦的场景,看到柏林墙那一段时我几乎潸然泪下。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第二部的那场等待。主角从史迈利过渡为杰里。他紧张地与柯——一个自己调查了一整本书的敌人,卡拉的情报员一起等待着从中国大陆飘来的舢板。柯等待着他失散半个世纪的兄弟,而杰里则等着柯履行承诺,放归他所爱的女人以自由。可是杰里等来的是向他与众人吞吐火舌的直升机,机上的乘客则是他的恩师兼好友兼上司——史迈利。
这一部宛如邦德与M的决裂。只不过在007系列中,蜕变世故,隐蔽情感的是邦德,而这里,则是M。此时的史迈利已经不再是第一部中被圆场清退的独行侠了。他面对着分崩离析的情报机构,面对着咄咄逼人的中央官僚,面对着空空荡荡的没有了安恩的家庭。他选择变成了卡拉,或者说他心中认为属于卡拉的那一面。而那一面却让他在第三部里战胜了真正的卡拉。
因此所有的一切以悲剧收场。在故事中没有胜者,所有人全部都统统失败。在一个精巧的残酷斗争体系中,无论民主或专制,自由或保守,拘谨或放荡,信奉职业或享受人生,所有的结局都只能是失败。对的败给错的,没有比这更糟的事。但事实上,这却是我们一直在上演的所有历史。

“三笑”系列当中,我个人评价最高的就是这本《怪笑小说》。《黑笑小说》算是东野的夫子自道,《毒笑小说》算是东野辛辣视角的演绎。而这本《怪笑小说》,却没有太多辛辣的意味,书中描写的,大多是在我们生活周围发生的事情——太现实了,不知道读者诸君在看到这些短篇的时候,能不能笑得出来?
其实,东野在这本书当中的眼光更毒,《毒笑小说》可能会让人会心一笑,但毕竟离我们的生活还是远了一些,所以笑归笑,心里却不会产生太多异样的感觉。但是《怪笑小说》所写的,绝对能让人产生深刻的共鸣。无论是追星的阿婆,还是想让儿子继承自己事业的老爸,或是高居不下的房价,这些曾在日本发生过的事情,却在此时的中国再度上演。东野真的很给力,电车上对众人心态的描绘可谓惟妙惟肖,同学会里面的那种言谈举止也极为现实。其实仔细想想,生活当中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而本身生活就会给人微妙的失望和希望。比方说保研和考研,或者找工作,或者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候遇上什么人或是错过什么人,都是正常的事情。由一本小说窥见世间百态,这就是《怪笑小说》的魅力所在。
东野的讽刺系列,除去“三笑”,还有《名侦探的守则》和《超·杀人事件》。讽刺小说其实可以这样写:把生活中觉得有意思的事情发挥到极限,然后在极限条件下写成小说,这样就可以看到很多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不到的事情。把现实生活放大到极致的做法,不止东野一个人用过。作家往往会通过虚拟设定的方式来实现自我的诉求,而读者在看似荒诞不经的小说背后,反倒可以读到更多东西。
几个短篇中,个人比较喜欢的是《郁积电车》和《尸台社区》,电车里面的世间百态,还有房子那点事儿,和我们现在的生活非常相像。之前说到作家可以用夸大的方法来反映现实,但现在想想,有些时候,你只需把现实老老实实描述出来,就足以让读者胆战心惊了,因为现实本来就很虚幻。
所以,那种恶毒已经不见,那种讽刺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是对生活的无奈和思考。无奈隐藏在小说的字里行间,而思考的过程则需要读者自行完成。真正有成就的作家,一定会有自己对生活的思考。东野圭吾就是这样的作家,他的写作灵感在后记说得很明白:就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小事不小,关键在于你用什么样的方式把小事演绎出来。

对于喜爱或欣赏劳伦斯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值得一读。
这是一本回忆录,当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两人的爱情。这份情当年可以说惊世骇俗,一个女人为了爱,抛弃了尊贵的阶级,抛弃了为人妻、为人母的身份,就算放在今天也是非同寻常的。当然,弗里达遇见的不是一般的男人,而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和思想者。两人彼此吸引,或者说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出现在彼此的生活中。两人的身上都具有彼此向往而可能不具备的东西。于是,热烈的激情诞生了,激烈的冲突也随之而来。他们浪迹天涯,足迹踏遍欧洲、美洲,历经战争、病痛、评论界反响等等各种考验,最后以弗里达笔下跌宕起伏的劳伦斯之死降下帷幕。这样的爱情是不能放在伦理的层面来考量的,它更像一件艺术品。
这本回忆录也生动地反映出写作者自己的性格。弗里达是一个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女人。勇敢到可以“厚颜无耻”的地步,不受条理和规范的拘束(像这本书的叙事也是相当散乱的,只是大致以时间为线索,散文诗式的笔法穿插着劳伦斯的书信),加上她“脑袋里的性感”,使得劳伦斯爱上她是一定的,并认为她是“全英格兰最出色的女人”。
那么这个全英国最出色的女人,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从书中提到的几件小事可以窥见一斑。例如,有一次弗里达在河边走时,一只鞋跟掉了,她立马把两只鞋都脱下来,扔进了河里。又如,劳伦斯生病时,朋友问他弗里达来了会怎样,劳伦斯回答说:“你看见碗里的那些桃子了吗?她会说,‘呵,桃子多美呵!’她会狼吞虎咽地把它们吃了。”(142)结果事实正是如此。
曾经看过她年轻时的照片,认识劳伦斯以前,端庄、漂亮的脸庞上,眼睛晶亮,闪动着活力与不安,嘴角微微歪斜地笑着,带着一丝嘲讽与狡黠——给我的印象。这样的女人,要么一辈子表面风光地周旋于社交圈中,受人羡慕却总隐隐地不快乐;要么就会折腾点什么惊天动地的名堂出来。
遗憾的是,弗里达的回忆录对劳伦斯的深度刻画却不够。读者可以从其字里行间的缝隙中拼接出一幅肖像,劳伦斯的敏感、焦虑、斗争精神无处不在,让我甚至想到了鲁迅。但作为劳伦斯深爱过的人以及唯一的妻子,她却没有把这些表现背后的思想情感充分地表达出来。也许是苛求,但总觉得她和劳伦斯之间还是有一条没有通达的路,尽管他们已经很近、很近……劳伦斯将她关在门外时,她会伤心,会哭泣,但却没有弄清、也没有说出被拒绝的原因。也许,就像优秀的文学作品可以做无数种阐释一样,艺术家的头脑与心灵,即使最亲密的人也无法完整地读解和理解。所以,聪明的弗里达,或者说无可奈何的弗里达,特意附上了不少劳伦斯的书信。这样,回忆只是提供一个角度,那些隐含的、模糊的信息,还是让读者从作家本人的话语中去揣摩吧。
顺便说一下,这本书的翻译很好,尽管没有与原作对照,但从阅读体验来说,文笔优美、自然、形象,让人好像望见了阳光下的雏菊,开阔、空旷、雾蒙蒙、无边无际的丛林,闻到了一些清新的、似乎从来不曾有人呼吸过的空气。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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