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年前,尚未开化的中国大陆电视荧屏上有一档叫做《综艺大观》的节目,那档节目虽然用“大观”二字表露出风云独霸的野心,但却不曾坚持多久便偃旗息鼓,下了档期。
可见兼收并蓄来者不拒的让各种各样风格之物混杂集成于一体,往往容易不调和,起冲突,进而显得怪异。过多的特点往往也成就了没有特色。
推理小说的创作中,那些大家看来深谙这个道理,虽然有可以书写几种不同风格推理作品的作家,但鲜少有做将几种迥异风格揉捏在一起尝试的。
对于作家们来说,这是一个雷区,做那样尝试的不是天才就是疯子,只不过迄今为止疯子找得到几个,天才却未见踪影。
不过自从道尾秀介的《独眼猴》出场,此话似乎便失去了实效期。
平心而论,就《独眼猴》而论,其欺骗性设计的组合性与意外性,比《向日葵不开的夏天》稍显不足,解谜的趣味性与缜密度比《影子》也略逊一筹,但是,令人惊喜的是,《独眼猴》这部三百页不到的作品,做到了那两部作品不曾做到的事,这部作品的风格更多元,更综合性,同时也以极巧妙的处理方式让主题更深入。
道尾秀介之所以是道尾秀介,在于无论是以“认知科学”还是“叙述性诡计”作为作品源动力,他欺骗读者的手段和传统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作者竭力伪装、隐藏、歪曲描述来造成歧误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道尾秀介的欺骗显得大胆、公平了很多。
在《向日葵》《影子》以及《独眼猴》中,每一个作者制造欺骗的地点,通常都用喃喃自语、省略号着重提示读者——这里大有文章可做!
只是通常,这样的暗示不要说无法读者猜到作者真正的意图,往往还正因为这些提示,让一些读者,特别是见多识广的老鸟依照往昔阅读的“叙述性诡计”小说的处理方式去思考作者卖弄什么玄虚,走到了截然相反的方向。
可以说,那些暗示,是具有欺骗性的暗示,因此,道尾的作品,在欺骗性上,对于自以为是看得懂暗示的骨灰级阅读者的杀伤力比普通读者更大些。
这种利用读者对于“叙述性诡计”、“反向思维”的熟悉,进行欺骗的书写方式,也许继续观察下去,会形成一种“反叙述性”的独特风格出来。
《向日葵》里,我们自以为是的认为那是一部有如西泽保彦般奇妙设定系统的小说,在《影子》里,我们又自以为那是一部有如乙一的叙述性诡计 黑色小说,结果是惊喜的,道尾在作品的解答篇里将之前我们早已熟识的那种存在于单纯的叙述性诡计小说的阅读体验粉碎的一干二净,作者则躲在一旁偷笑——你丫想太多了吧
这种粉碎,在《独眼猴》里得到了延续,我们认为作品的三梨与冬绘一定是具有XXXX的那一类人,在作品的最后被还原成一种单纯的可能性,在作品起始便一直萦绕读者的男女主角最大的相似处到底是什么的猜想,每一个读者都一定落空,当然,三梨口中的两者相似包含的第二层真意——作品关注的缺陷人群所受的歧视与自强的主题是一以贯之的,但至少表面的现实的“相似”却隐藏的很妥帖。
其次是三梨的耳朵,冬绘的眼睛,以及秋绘的秘密(这里不得不叹服墓碑的处理),这些一直牵肠挂肚的疑点,道尾也处理的很圆熟。
重头的反叙述性欺骗的成功,一个很重要基点是细节的严密性,可以看到,在独步文化出版的三部道尾作品中,不仅仅是杀人事件具有瑕疵难寻的缜密设计,欺骗读者的桥段的解释也是极端周密和严谨的,绝不会如一些叙述性诡计的翻转那样自说自话,难以服众。
甚至可以这样说,道尾小说的逻辑合理性,推理的缜密度,惑众的红鲱鱼,以及线索的合理编排与摆着,是向黄金期的经典解谜推理小说看齐的。
解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在这三部作品中,没有一部不是精心打造的。
欺骗 解谜,是《向日葵》和《影子》的特色所在,但是《独眼猴》中,却有更多元素的出现。
虽然,这三部作品,都是各有作者想表达的主题,《向日葵》中青春期的心理变异问题,《影子》中的亲子沟通问题,都是道尾极欲呈现给读者的社会关注。但这两部作品中呈现的问题,更有一层为欺骗与解谜服务的功能在,主题自身的挖掘却不够深入。
到了《独眼猴》中,主题和事件的完美结合使得主题给予读者的印象更为深刻,撇开最明显的缺陷歧视与秋绘事件、三梨与冬绘的“惺惺相惜”不谈,即使是那些细节的描述,东平发给大楼里众房客的扑克牌预言的意义,三梨闯入四菱事务所被小喽啰殴打时,耳机掉落后,小喽啰害怕的不敢继续殴打,直到最后阶段三梨的举动,在全作各个部分不断深化者缺陷者面对歧视理应勇敢自尊起来的主旨。
和东野的<单恋>相比,虽然在主题阐述上并不大篇幅的论述,但是频频的蜻蜓点水,起到的效果却异样的好,“独眼猴”意义适时的点睛阐述,和“梅比乌斯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叙述性诡计、解谜推理、新社会派,这三者的特点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然而,还不够。
在形式上,这是很有意思的一部私探小说。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新本格的作品,但主角三梨的行动,却完全依符一个私家侦探的行事准则,米择信穗的《寻狗事务所》也具备了私探小说的结构,尽管在语言上,节奏上,以及风格上,都和欧美的私探小说相去甚远,但是至少在小说书写的构架与模式上,却多少有些相似。很奇怪的一点是,尽管日本很难有合格意义上的冷硬派,但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不约而同的在自己的作品中引入私家侦探小说事务所行事规范的模式,从这一点上来说,懂得尝试与折衷,比之前的新本格派更具朝气与勇气。
三梨只身冲入四菱事务所后,面对宵小环伺,大爆粗口惹来拳脚相向的段落,大概就是作者让硬皮硬骨的冷硬私家哪怕仅仅在作品里灵光一现也现得像模像样的缅怀与致敬吧。
同样是三梨被殴,之后的情节,冲入四菱的叔叔婶婶特攻队,就喜感十足了。亲爱的大楼租户邻居们的出场,让《向日葵》与《影子》里略显阴暗的风格一扫而空,《独眼猴》处理的主题依然沉重,可作品大部分时间凸露出一种轻松、喜悦甚至夸张的跳动韵律,有的时候不仅让人想到一些日本的爆笑卡通。
而这些的角色的一言一行带来的喜感又恰恰是为了印证沉重是可以消灭的主题。
欺骗性、谜疑性、社会性、喜剧性,这些属于毫不相关的小说类型的特性在道尾的这部作品中组装的严丝合缝,毫无突兀之感,道尾秀介做了一个尝试,是千难万险还是轻描淡写?
天知道,我只知道享用了大餐一道,观看了一出大观。

简为了探寻一份旧书稿的来源,不得不重新返回她的故乡——那个人们愚昧无知又故步自封的地方。
果然,常年在纽约生活的她已经无法再认同她家人们的想法。她痛恨那种偏执的血统观念,更别说所谓的早日结婚、多子多福。她更厌恶乡民们近乎无知的金钱观,穷的时候四处借钱,而一旦赚了一笔,就要挥霍在无用的宴会与酒上。她更痛恨旧思想对她妹妹的迫害,使她高中还没毕业,就已经被订了婚,无法上大学,甚至遭受家庭暴力。
然而,当简朋友家的孩子走失在森林中时,她那遭受家暴的妹妹,还是打电话叫来了她父亲和丈夫。理由很简单:她妹妹坚信,乡民们不会放任一个孩子冻死在森林里。
看了书里的情节后,我对乡村又有了一种新的体会。
在国人固有的观念里,“穷”总是与“懒惰”挂在一起。人们偏向于认为,如果一个人贫困,那一定是因为他不够勤奋。这种简单粗暴的逻辑有着明显的谬误,但大部分人仍然对此深信不疑。因为这样就可以把穷与罪恶挂在一起,让人们将攻击的目标放在个体身上,从而选择性忽视了对大环境的反思。人们通过这种方法来为自己营造一种虚伪的安全感。换句话说,人们指责那些穷人懒惰,就意味着认同了穷与环境无关,而只关乎个人的奋斗。这样他们就会觉得,社会果然还是公平的。因为社会公平是很多人价值观的基石。他们对于在这社会上正发生着的种种不公平的事情视而不见,就仿佛鸵鸟把头钻进土里,沉浸在一片虚伪的繁荣中得过且过。
然而现实中,贫穷的成因远比这复杂。就如同书中,简的父亲每周工作六天,却依然无力承担起家庭的开支。穷显然不仅仅因为懒惰。比方说,大旱大涝农田歉收,或者官商勾结欺压百姓,或者突患重病卧床不起,都可能让一个堪堪生存的家庭瞬间破裂。或许这时就会有肉食者跳出来说,都是因为他们没有财商,不懂经营。但我倒想反问一句,难道财商是你天生就有的?一个世世代代务农的家庭,如何才有可能树立起正确的金钱观?金钱观不比数学物理,市面上大多数的书籍都没有教导人如何储蓄如何投资,更不用提知识匮乏的乡村。于是他们不得不浑浑噩噩地或者,靠着一些朴素的知识勉强度日。
的确,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教育来改善,但书里的描写又让我们看到了另外的困难。那就是在乡村社会的父权体系里,长辈与教会的话堪比圣旨,只能执行而不容置疑。但长辈们受限于自身的知识水平,经常会做出一些目光短浅的举动。在这个体系中,没有话语权的孩子,特别是女孩子们,只能任人宰割,抱着遗憾度过终生。具体来讲,就是父亲拒绝让孩子接受高等水平的教育;或者不反对接受教育,但是无力支付高昂的学费。尤其是近十多年来飞速发展,没有文化却一夜暴富的案例比比皆是,更是加剧了这种轻视教育的风气。再加上集权体制下只对上负责的弊端,就造成了没有人关心底层人民的生活,或者关心了,但是仍然无可奈何的现状。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但同时也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且不说如何扭转人们根深蒂固的乡土观念,单单是如何确保贫困人民确实收到补助捐款这一点,就会遇到无数行政上的纠纷。人各自有各自的难处,生气了骂两句当权者或许泄愤,但是对于解决问题来说根本无济于补。在这个可以无功,但必须无过的体制里,那些真正想做些事的人们,真的需要付出巨大的精力,勇气,甚至代价。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这其实是一个死局。在长期的发展经济下,局部地区可能会得到缓解。但短期内,我看不到普遍解决的希望。
纵使如此,也不必太过悲观。人们的适应力总是超乎寻常,无论多么恶劣的情况,都可以慢慢习惯,哪怕这种习惯也是一种悲哀。在故事的最后,简无法认同父亲的想法,父亲也不能支持女儿的生活,但最终他们还是达成了某种程度的谅解。父亲审阅过简寄来的书后,还是把书转交给了简的妹妹。他也带着家人,不远万里来参加简促成的新书发布会。而简的妹妹也如愿以偿的进入社区大学学习。
这些改变虽然微小,但仍然在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发生。在简与她父亲身上,我们看到了某种相互理解的可能性。或许,这种看似微不足道的可能性,最终可以筑构起农村与城市之间相互理解的桥梁。

本书是以马普尔小姐为主的第一部小说,显然,此时的马普尔小姐的确与他后面的表现有很大的区别。首先,马普尔小姐此时是一个爱管闲事的老太太,似乎她的敏锐的观察力也是为了服务于她的这一种形象,与此同时,村中的其他老小姐老太太也是如此,她们永远是热衷于茶余饭后谈论他人隐私的群体,显然阿加莎奶奶对这种社会现象深有体会,只是不知这种情形屡次出现在她的作品中是为了表达她的不满与讽刺还是仅仅为了反映这一社会情结或提高真实感丰富人物形象。
我想说的是,我感觉本案的支线太多,即一个案情涉及了太多与案情无关的东西,其最初出现的作用仅仅是为了增加案情复杂度以迷惑当事人和读者,但是我感觉有些设计就有些牵强了,这是我读的第二部阿加莎奶奶的侦探小说,感觉比我先前读的同系列《破镜谋杀案》差一点点,这当然只是个人看法。一些支线,比如霍伊斯挪用公款这一桩,诚然,这件事很好的说明了霍伊斯先生之前惶恐不安的表现的原因,但我总认为这有点牵强,并且不够过瘾,因为他之前多次就本案把牧师的嫌疑倾向引向他处,这显然有洗脱嫌疑之嫌,而后来知道他仅仅是挪用公款,他惶恐是可以理解的,可是为什么对本案那么关心呢。另外,莱斯特郎兹太太的出现也有一点多余之嫌,也仅仅是为了提高案情复杂度的,案情复杂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通过扩大嫌疑人范围这一点似乎显得不太高明。
叙事采用第一人称多少显得有些怪异,主观性也不由得增强,我还是喜欢看那种旁观者的叙事口吻,那样看起来整个儿的事件都非常的清晰明朗。
以上是我所言的一些不好的地方,我也就仅仅发现了这些不好的地方,因此本书就我而言还是不差的,逻辑性比较好,英伦风比较纯正,对于文化民俗的思考也很独到,甚至我觉得阿加莎奶奶是一个很会生活的人。
此外多说几句,普罗瑟罗太太和雷丁先生大约是没有爱情的,雷丁先生也就是看上了普罗瑟罗的钱财,不选择普洛特罗小姐而选择其继母下手显然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的,他和格里塞尔达之前的一段恋情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通过本书对于牧师的地位也有了比较直观的认识吧,原来那些老妇人们是如此看重牧师,原来教会执事在她们甚至所有人眼中地位那么高,生长在无宗教信仰的环境中,对于这一认识,该是十分惊奇的。

关于小说,以前有所谓“雅俗之争”,也有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的二分,甚至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人文精神”大讨论,虽然并不针对文学,不过对于大众文学的市场取向也多有批评。如今“反对崇高”的市场经济大行其道,各类书店各种排行榜莫不见职场小说、官场小说的身影,而那些题材更加严肃的小说则很难成为畅销书,当年的争论似乎已经分出胜负。不过评论家认为经典的那些小说,比如《百年孤独》之类,除了在国外是长销不衰的读物,在咱们这儿也有不菲的销量。如此一来,判断一部小说究竟能否进入艺术的范围,是不是就没个标准了呢?
当然不是。标准还是有的,“世界观”就是一种。有很多所谓的严肃文学,过于迷恋观念的传达,急忙要表现自己对世界与人生的领悟,却偏偏在自己的小说中找不到“世界”的影子,这样的小说自然无法被“世界”接受,作者的观点再高级都没有用。与此相对,有很多职场小说、官场小说,孜孜于各种细节,尽力满足读者的窥探欲,却丝毫不见作者批判或者分析的观点(当然是用文学的语言),似乎更像是小说化的产品说明书或者使用指南,这样的小说纵然受众广泛,哪怕故事再精彩,恐怕也无法称之为“好小说”。所以说对于小说来说,写的是什么(题材),怎么写的(手法),都不重要。关键还在于能不能通过文学的手法给人传递出对人生或人性的反思。这么说可能还比较抽象,不妨将最近比较火的《青瓷》拿出来做个例子。
《青瓷》的作者浮石原本是个商人,做拍卖行的,后来因涉嫌行贿身陷囹圄,在狱中出于消磨时光的需要,创作出了小说的初稿。和很多初次进行文学创作的人一样,浮石的这本小说写的是他最熟悉的题材。小说讲述了3D拍卖公司的老板张仲平为了拿到拍卖业务,周旋在法院执行庭各个科室各级官员、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与自己有生意往来的各种商人之间,借助各种未曾亲身经历的人恐怕无法想象出来的手段,搞定各种各样的关系。张仲平确实是高手,看书中他如何“搞定”执行局侯昌平的过程,你不得不佩服他手段的高明。
侯昌平其实算是比较有原则的官员,甚至可以说是《青瓷》这本小说中唯一一个勉强称得上清官的法官。但是清官也是人,侯昌平可以在办公室拒绝张仲平小恩小惠塞过来的名烟,却也不会拒绝张仲平送点酒,他自己好这一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毕竟也算是合作伙伴,连一点礼物都不收也不是很合适,就好像医生不收病人红包,恐怕病人心里也不踏实。不过侯昌平老年得子,对儿子很是溺爱,尤其希望二字能走书法的道路,这一点被张仲平敏锐地发觉。他首先是通过自己的关系,给侯昌平的二字安排名家指导,后面更是将小侯的字当成书法作品拿到拍卖会上,既满足了侯昌平的虚荣心,又使得给侯昌平变相塞钱的动作有了合法的理由:毕竟是合法拍卖所得。侯昌平就这样一步一步,被张仲平抓在了手里。
小说中甚至在张仲平搞定各种人时,都给他的动作配以说明,比如说“你在请人吃饭时,忽然来了电话,问你在干嘛,你是绝对应该含糊其词的。因为被你请的人,需要你保持这种私密性,这就像不成文法一样不可抗拒”。正是大量的段子与类似这种“经验谈”,使得作者底气十足地宣称他的小说可以视为“社会关系手册的文学版”,对小说具有某种“实用功能”毫不讳言。除了官商关系上的操作办法外,作者还仔细地介绍了男女关系的“内幕”。这位张先生,简直像是武侠小说中所谓的成人童话式人物,除了精力旺盛之外,还能从容地周旋在妻子与两个主要情人之间。还真是全书性质的“社会关系手册”。
大概正是因为作者特殊的经历,所以书中除了上文引述过的“心得”,其实还有不少别的体会,比如作者将社会比喻成“窑”,它的魅力就在于虽然像张仲平这样的关系大师能熟练运用各种手法,但是还是无法绝对地保证不出现“窑变”的情况,而“人际之美”就在这种窑变中体现出来。张仲平在小说中一直无往而不胜,最后终于失败于“窑变”,成就了“奸近杀”的必然结局——要是张仲平最后还是成功者,恐怕作者也不知道该怎么结局,同时这本书恐怕也不能被出版。在总结各种关系时,作家在足本后记中表示,他所要揭示的是“当下社会中官商交际方式、男女关系的本质——被温情脉脉的面纱包裹着的各种关系背后的利益交换”。
既然作家都讲到这个地步,我们便可以从容地说,这本小说确实是有“世界”的:它充分地表现了拍卖行当里的各种细节。它也是有“世界观”的:也就是作者自己讲到的这些东西。看起来似乎这就是要进入艺术的殿堂了,然而并不是如此。且不说作者所谓的“男女关系的本质就是利益交换”简直就是与小说中男女主人公的情感关系自相矛盾,退一步说,这种所谓的观念,实在很难称得上高明。世界观也是有境界高下之分的。这本小说应该说确实比时下很多只有世界没有观的所谓官场小说、职场小说要强了很多,却依然距离真正的文学有很远的距离。不过,翻看这位作家的其他小说,尤其是根据这本小说的大体故事居然可以又改编成“秘色、窑变”两本,猜想作者的追求也许并不在此。

我本来是不看历史科幻的,毕竟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但是,《天意》以他淡淡的笔墨让我细细品读了一遍又一遍。让我用另一种眼光认识了文中的韩信,也认识了天意。
天意不可强求,文章的一开始就一直是以此为主题。无数次的挣扎,无数次的不甘。是不是每一个人要出头都要经过天意的玩弄?就算拥有惊人的才华,是不是天意不允许就没有展现的那一天的到来?韩信的迷茫代表了一群人的迷茫,是才华重要还是机会重要?
天意不可改变,天意渐渐变得明晰,却偏偏没有了任何改变的余地。何为天意,如果天意存在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奋斗?反正一切都已经决定了。
天意不可违而违之,韩信终究不是命运转轮上的玩偶,他奋斗了,抗争了,不管逃脱了没有,他依旧在努力的挣扎。我们呢?
就算全文围绕天意难违,但是天意还是没有阻挡我们想要前进的脚步,即使悲伤,也是幸福的人生啊~~~~~~~~

立秋后一直下着雨,夜里的雨水如同脚步声一阵紧一阵松,也像海浪的呼吸。
吴尔芙在日记里写道:此时此刻,还有生命,都是那样的脆弱,如白马过隙,转瞬即逝。我会像浪尖上的一朵云一样消失。也许这是因为想到,尽管物是人非,一个接一个地度过短暂的一生,如此短促,然而,我们人类不知怎的竟生生不息,我对生命短暂的印象太深了,以致于我常常感到在和他人永别。此时,吴尔芙正酝酿一部抽象而具有象征意义的作品《飞蛾》,即是后来的《海浪》。
她说:我想表达的只是心灵的奇异状态。我想剔除所有无关的、呆板无聊的多余词,将这个瞬间完整地描写出来,不管它包含着什么。比如说,此刻集中了思绪、感受与大海的声音,而废话与呆话都不属于此刻应包含的内容。而这种可怕的现实主义叙述方式:从午餐一直写到晚餐,是虚假与做作的,它只是因袭旧习而己。我实际上想把一切都写进去,而且是要融在此刻的情感中表现出来。
她的日记记录了这部作品最初的想法是怎么出现,以及其后整个过程的流变。正像吴尔芙所说的那样,《海浪》最终消融成一系列的戏剧性独白,并以海浪的韵律将它们组接了起来。书里记录了六个人六种生活的流变,就像餐桌上那枝花,六个花瓣各有位置又不可分离,共同藏着一个婆娑世界里所有的奥妙。而花蕊就是波西弗,唯一没有自己的独白,他存在于其它所有人的独白之中。
每个人都在吟颂,清唱着这个世界的某个瞬间在每个人心目中的投影,刹那间的感受。这是尘世纷扰后沉淀下来的真实而宏大的生命之声,是一个个身不由己的灵魂在讲述尘世中的体验和感觉。就像花园里的那只鸟,瞧见了树篱上悬在那儿却老也不掉下来的水珠,其中映出了整个屋子,以及那些高耸的榆树的影子。一个时刻就是从天而降的一滴水,里面包括着世界和自我在心灵上形成的一个瞬间,就像一滴水珠带着沉淀物沉甸甸地落下来,时间在坠落,里面纷纷晃动得令人眼花缭乱的幻影。
而一滴水在不同的角度映出的内容是完全不一样的。同一个世界在不同类型人心中的倒影也各不相同。伯纳德将它比喻为一件白蜡背心,每个人受到每一桩事情沾染时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于是融化成形状不同的斑块。六个人在诚实地述说,对那些生来无法避免东西的感触,每个人成为自己的偶然性和必然性:心灵和现实的冲突,贯穿一生的微妙感觉,人生的隐秘,往事的翅膀……都像每转动一下万花筒展现出了不同的心灵图案,一个刹那,心的所生所住,那是一个人所感受到的全部,人的一生说到底其实只有这些,如果有陪伴,那也只是随之的时间。
你看,这就是个平淡无奇却包含着全部生活的故事:六个人一生自我意识的成长,这些意识终于被锻造成为每个人的命运,他们终于成为了自己而没有成为别个人的历程和生命感悟。
在海边花园里,育儿室前,是六个人的童年。路易幻想自己是一株花茎;珍妮吻了路易;苏珊难过地跑开;伯纳德总在编故事,经常提议去历险;罗达将花瓣飘在水盆里想像是一队船在漂洋过海,她总想成为苏珊或珍妮;而奈维尔没办法摆脱听到的一起谋杀案带来残酷感。虽然只是一系列孩子眼中虚幻和夸张变形的景物,一些幻想和梦境,但每个人人生的底色已被涂好。
然后是六个人的学校生活。男孩在对待权威和朋友态度上开始不同,但他们都感到比最野的鸟还要野的冲动正从心中冒出来。路易成为全校第一名优等生,但因家庭出身有着强烈自卑感,敬重权威;而伯纳德沉浸于编织美妙的字句,教师的样子让他感到滑稽可笑;奈维尔憎恨权威,愤世嫉俗,想把周围平庸无聊的世界统统烧为灰烬,因此比别人更爱波西弗——六个人心目中共同的偶像和英雄。女孩的不同呈现在镜子面前:苏珊痛恨学校,渴望回家,经过学校楼梯转角的镜子,总是想起家乡的牧场庄园;珍妮喜欢飞快地跑到更大的镜子前,想看到自己的全身,她从不幻想,从不垂头丧气;而罗达想要隐藏自己,恨那些看见自己真正面容的镜子,忘不掉那个死气沉沉的大泥水坑。
接着伯纳德和奈维尔去了大学,伯纳德渐渐明白自我的复杂性——“是好几个人”,常将自己想象为拜伦或拿破仑。奈维尔为生命和青春的美而快乐,自傲自夸而又自我怀疑,渴望秩序。路易因为父亲破产而成为了一名小职员,痛感人生变化无常、纷纭杂乱和幻灭绝望。苏珊过着自己喜欢的宁静的田园生活,感到了自己增加的体重和别的某种实实在在的东西。珍妮参加社交舞会,感到自己是天生属于那里的人,身上涌出了千百种潜力。罗达一心向往着内心的宝藏——世界那头的深潭,在舞会中感到支离破碎,不再完整。
随后的一幕场景是六个人和波西弗聚餐,他即将启程去印度。用路易的话说:我们都有所改变,暴露在各种不同的光线之下,因为我们都是那么地互不相同。而这时伯纳德已订婚,他发现一个是没法消除他那固有的气质的,就像他常常没法完全弄清楚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在他看来路易像石头的雕像那么棱角分明,奈维尔像剪刀剪出来的一丝不苟,苏珊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水晶,珍妮有着旺盛的生命力,而罗达则像个山泉女神仿佛身上总是湿淋淋的。
波西弗死了。这个六个人青春期的领袖和神,这个他们认为可以去保护弱者,可以去仗义直言,到了四十岁上下的年纪可以去推翻权势的人,却在印度跟人赛马时摔死了。此时他们已近中年,他们青春的激情、梦想和美好也跟着一起丧失了。奈维尔又看到了那童年无法逾越的障碍,感到世界的光熄灭了。伯纳德的儿子出生,他开始想弄清那底什么事是最重要的,他发现了自己寂寞和孤独的原因。而这件事又让罗达看到了那个跨不过去的水坑,她失去了生活的信仰,失去了美和平静的心灵,却能够看清事物了,去除掉了幻想看到了现实,她开始变得勇敢——“从此我要撒手,我要放弃,毫不自惜。”
人过中年,随着生活流逝,他们有了各自不同的气度,养成了各自不同的行为习惯。路易成了一名成功的商人,在生存、自我和希望的交织中保持平衡,罗达是他的恋人。苏珊养育孩子,将自己局限于家庭,心灵萦绕在各种日常琐事中,这是她所希望的生活,但她已感到厌倦。奈维尔爬到显赫的位置,仍在在喧嚷中寻求平静,以秩序来驱除荒废和糟蹋,在爱人的身上寻求完美,补偿了自身和尘世的缺憾。珍妮老是在冒险,在人群中解读着各个面孔后隐藏的故事。
在下面的一个水滴里,伯纳德在罗马度假,感到已衰老得失掉了某些愿望,有些事情永远不能实现,这个热衷于编故事的人开始怀疑世界上是否真的有什么故事。与此同时,苏珊和儿子在园中散步,感到自己度过了多年平平静静、富有成果的生活,纵然有时感到厌倦,但拥有了一切能见到的东西。而这时珍妮在地下铁道的车站,她狂热地爱着城市,已不再年轻,仍然孤单。此时的奈维尔感到已经丧失掉了自豪,与别人并无区别毫无二致,对一切漠然视之。而路易有了一位小演员太太,正想要重新拾起年幼的尝试,读了一首诗却发现和自己的一切格格不入。罗达痛感生活可怕,离开了路易,正爬上一座西班牙的山峰,像海水中的一片花瓣般漂流。
已近暮年的六个人在汉普顿宫约定聚会。奈维尔感叹命运已注定,苏珊感到躯体已经像个工具似的切切实实地使用得旧了,而伯纲德觉得自己也莫名其妙地被推上了目前的位置,孤独是他的致命伤。路易仍旧用冷酷无情坚硬如石掩盖自己的脆弱。珍妮永远只看到眼前的这些东西,用躯体来感知和想象,从不孤独,衰老并不让她害怕。罗达依然觉得一无所有,没有面目,内心仍在躲藏。波西弗曾经爱过苏珊,而老年时的伯纳德和苏珊、奈维尔和珍妮也试图在彼此的身上渴望得到错过了的爱,感到身体的一小部分已经化为乌有了。我也猜测,那个使伯纳德成为拜伦的姑娘是否就是苏珊,而罗达似乎是自杀而死。
最后只剩伯纳德,独自一人,怀着冷漠的绝望和幻想全部破灭的心情诉说着他和朋友们的一生,一场涉及各种生活的大讨论。他不走极端,因此比他的朋友更为长命。这也是我的感觉:一个随和迁就不过分执着的人更适应尘世生活。他开始赞美孤独,厌恶词藻。他总结道:人生的一切不过是实验和冒险,一切都是尘土的幻影。
谁的身边没有这样六种类型的人呢:一个随和快乐,不修边幅,幽默善谈,凡事无所谓,有点玩世不恭,聪明却不能专心的花花公子型的伯纳德(典型双子座);一个成绩优异,志向远大,骄傲漠然,让人捉摸不透的,有着异乡口音,赤手空拳打天下的穷学生路易;一个忧郁偏激,头脑的敏捷过分地超出了躯体之上,追寻生命中的极致完美、整洁和秩序的,思考力大于行动力的书虫奈维尔(处女座?);一个朴素的,坚定自制不随波逐流,喜爱园艺、孩子、烹饪、裁剪的贤妻良母苏珊;一个热情开朗,不在意别人眼光,醉心于华美服饰,没办法理解深刻的思想,身体样貌是她的整个世界,男人和衣裳是她的事业的美女珍妮;一个总在神游,思绪飘忽,头脑里全是梦想和幻影的胆小鬼罗达(像是双鱼)。路易羡慕波西弗毫无天生的使命负担,罗达能够感到波西弗带来的安宁感:一种幸福的忘我境界,一种慈祥宽厚的喜悦心情。而伯纳德发现波西弗正是他的反面——诚实不欺。谁年少时不曾有过偶像,或是一个近在咫尺的榜样,偶像不断的消失,有时甚至还是以一种荒谬而滑稽的方式退出了我们的世界。
他们像所有人一样互相爱又互相恨,体会别人带来的美妙,也感受着别人带来的绝望。当人们彼此分开或靠近时,都会感到异常痛苦。你悠然迈过的一道沟坎是我永不能碰的深渊,你感到备受折磨的地狱正是我歌舞的天堂。我们是否真的能互相了解和宽恕?这六个人,像围绕着现实世界的六棱镜,里面映出内心各自不同的世界投影的同时,也互相映照,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每个人都看到也许原可做到的一切,看见了已经错过的一切,另一种生活,这一生都不能成为另外一个人了。
时间一滴一滴坠落,凝成了某种体验,不断地,一个阶段接着一个阶段。生命中的每一件事情究竟有什么含义?伯纳德在大学时开教授的玩笑,想像并和同伴描述这位博士晚间脱衣服的情形:“我本来可以做个海军上将,或都当个法官而不是当个教师,是什么力量把我引上这条道路的呢,究竟是什么无所不在的力量啊?是什么福祸难凭的力量把我引到这儿来的啊?”正像伯纳德小时候就发现的那样:这世上存在着仇敌,那是我们老在反抗的各种势力。每个人都着宿命的标记,这是每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一种特征,像皮肤一样附着,摆脱不掉,每个人都要拿出一种态度,一点东西,也可以说是一种武器来对待它,反抗或者逃避,它便在不知不觉中控制着每个人的生活轨迹,如同该隐的记号。
伯纳德是第一个出场最后一个谢幕的,他携带的记号是孤独。他害怕孤独,为了消灭对这个处境的畏惧,他的武器是交谈。他总是在夸夸其谈,编织华美的词藻吸引别人的注意,用语言和别人发生接触,需要在周围人群的眼光中印证自己,感受到快乐,也因此失去了安宁,在许多个分身中认不出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他最后感叹道:我是个被孤独毁了一生的人。垂垂老矣之际,他终于接受了生命孤独的本质。
苏珊,这个牧师的女儿,是伯纳德的初恋,她总是能够带来平静,她坚定广阔,像原野一样。痛恨教条军事化的学校和城市中刻板的体制生活是她的特征,她愿像植物一般清澈明晰地活着,对田园有着不可遏制的热爱,从自然中获得的乐趣才是她的全部。而这种生活对伯纳德来说却像被束缚在一张网里,裹得透不过气来。爱情和生活总是不能双全,她嫁给一个乡绅,用辛勤劳作换取想要的生活,用双手和身体在土地上开拓一片自由天地,却发现局限和桎梏无往不在。
奈维尔的弱点是不够健康和强壮的身体,他的武器是书本,必须用思想来建立权威和秩序,最让他感到安宁的地方是整洁的书房。对他来说,用以证明人生的是一张某方面的权威证书。他爱珍妮,因珍妮旺盛的生命力,却注定跟不上珍妮生命的节奏。珍妮的印记是欲望,她用心爱的口红,香粉,轻纱手绢,绸缎衣裳,种种浮华来战胜时间和空间的流逝转变。他们有点像《飘》里的艾希礼和郝思嘉。
罗达想要反抗的是对生活和人的恐惧,她面对现实是软弱的,似乎不堪一击,总是在害怕,现实生活对她来说是种巨大的压力,如果说珍妮属于城市,苏珊属于自然,罗达则是活在心灵世界。她努力支撑着这个安谧的世界不被摧毁。她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像独自生活在森林中的一只兔子,紧张胆怯,现实的一切是闯入她天地的猎人,为了躲避它,罗达总是恨不得拔腿就跑,她选择了自我放逐来摆脱俗世带给她的挫败和不适,最终追寻着心底的幻影而彻底消失。
显而易见,路易的标记是出身,由出身衍生出强烈的自卑,自卑带来了虚荣。为了反抗出身的低微,为了对抗它,路易一定要取得俗世中认可的成功,才能雪清耻辱。路易和罗达曾是一对恋人,路易过度贪恋名利声望,这是罗达最厌弃痛恨的,结局只能永远分道扬镳。路易在尘世中获得成功却没能获得幸福,他想成为一名诗人却成了商人,他感叹:“如果没有天生的使命感会有多快乐。我只不过是路易的一个幻影,一位短暂的过客,一心向往的只是种种梦境,以及清晨鸟儿啁啾,花瓣仿佛在无底深渊上飘浮时,花园里可以听到的各种声息”。谁会了解他的痛苦,谁会在深夜安慰这位功成名就者心中那个无告的孩子,时光仿佛永无尽头,雄心只是一场空幻。与做个快乐的真正的自己相比,世俗的成功显得多么轻而易举,那赞誉变得多么不值一提。
书中也写了童年的意识对人一生的渗透。感官的末梢捕捉着各种朦胧的知觉,由于受到某种气味或者音响的轻轻一触,童年的幻影又重新出现了,将自身引到了完全越出当时的处境的境界,引到了象征的,因而也许是永恒的境界。在日常行动的下面,总是流动着这样一连串迅速交替的断片残梦,成为了一种潜流。那些遥远的记忆光影,那些一闪而过的,也许自己都忽视和自以为忘记的,却固执地闪现在现实和梦境中,它们或许有我们所不知道的意义,为什么总是这些呢,那些童年的画面,仿佛出现在一瞬间,但却一辈子都留在脑海里,它们永远留在那儿。在那里,命运早已经调好了航向。
吴尔芙曾说,“即使在其身后一百年,我还是随时愿意爱上拜伦。”这一点和伯纳德很像,她还说,“还在孩提时,当我迈不过一个水坑时,我曾奇怪地想过,我是谁?”而这一点又是罗达。书中的六个人也是人性的六面。就我自己而言,里面的一些片断似曾相识:洗澡用的海绵,儿时的历险,一片叶子的闪光,我也曾以为自己可以是一块石头。我在书中六个人的身上都看到了自己,每个人的体验中感到了自己——在罗达和苏珊的诉说中找到类似的地方最多。我曾经有过一群这样的伙伴,在我的记忆里没有互相认识的经过,一出生就是朋友。虽然我们早已分开,时间在我们的脚趾前划了一道线,我们都站在它的面前,永远是并肩的战友。我们同属那亿万蓝灰色的尘粒,我们举起矛,身体依傍着迎向生活的浪潮,迎着各自的命运,不愿被它吞没。每个人踏上各自路途都各有其因,没有无因之果。我只要远远地知道他们的存在,就会感到安心,会有无穷的勇气,我们永远有一部分是共同的。
吴尔芙日记里最后写道:这部作品花了我十八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我有时是那样的投入、痴迷,仿佛在跌跌撞撞地顺着自己的声音在写,或者是顺着某个说话者的声音在写,这种情况与我精神失常时相当,我想起以往常常在我头脑中穿过的声音很是担心。不管怎么说,都已结束了,我在这坐了15分钟,心里骄傲又平静。
这是我读过的最优美的书,像顺着铺满丝绸的华美隐秘洞穴一路飞速坠滑下去,一瞥之中,却看到绸缎上织进的生命中相似的图案。雨仍在下着,从时间不知所终处随意落下,你无法阻止,雨珠连成了线,也带着每一滴里记忆的幻景,打在地面,水泡明明灭灭,水滴汇聚成河,奔流入海,日出日落,永不止息。

推理小说么,就不做长篇大论了。深入剖析起来往往太容易泄露谜底。开头的空难描写比较精彩但是并不能归于推理小说的范畴,而且空难幸存者的反应也略有矫揉造作的痕迹。再说本书的推理因素,空难的调查报告虽然可以说是没少运用推理,但是内容都是关于飞机的技术层面的,难以给读者参与感和公平性。关于书中提到的二重密室,其中一重的创意不错,可是另一重虽然带着“社会派”的烙印,却在知晓真相之后给读者们多少有些被戏弄的感觉(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如果说这本书就是“森村诚一的最高水平”或者“社会派代表作”的话就太令人失望了,毕竟作者所描述的还是一个具有一定戏剧性和偶然性的故事。而且所展开的日本战后大财团争斗得你死我活的社会背景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越过时间和空间,引起广泛的共鸣。
总评:不少人对这本书赞不绝口,可个人感觉相当一般(再加上读完后与评论不符的失落感)。个人认为社会派里不乏比这本书更优秀、更令人深思的作品。《东京空港杀人案》尽管大体上没有错误,却在侦探小说的根本——推理环节还不够精彩,开头的空难描写或是故事各个角色中人性的闪光,反而有喧宾夺主之嫌了。

要是说精彩,可以说这本书没有什么精彩的地方,只是一个男人在描述着生活和经历这些生活的想法,很平淡,很简单,就是一本讲故事的书。
网上对这本书的概括是这样的:这是作者瑞.科伦的人生翻版的小说,他在妻子36岁时因癌症离开人世后,带着小女儿搬到澳洲去生活,为了疗愈心中的伤痛,他着手写下《陪你到最后》一书。故事描述丹尼的妻子卡门罹患乳癌,他陪伴卡门度过一次次无趣的治疗,然而心里的魔鬼——孤独恐惧症(一种心理疾病)却又让他无法克制地不停向外寻欢。看似冲突的爱与背叛,巧妙地融合在幽默的文字里,作者毫不掩饰地写出爱情里的瑕疵、痛苦和感动,令人动容。每个人都在问:这样的爱到底是不是爱。
我喜欢这本书的真实,它非常的真实不虚伪,很多人们概念中应该是这样或者那样的走向,它都没有按照这所谓的“惯例”发生,而是忠实于生活的,忠实于最现实的展现着该有的不完美的轨迹。
作者作为一个深爱妻子的男人,在妻子在癌症中被折磨得万分痛苦时候,他花尽心思腾出时间出去寻欢,没有对自己病态的欲望说不,只是他尽一切能力在妻子面前伪装得忠诚,仍然细心照顾他们两岁的小宝贝卢娜。在妻子失去了一个乳房的自愧和对自己为失去信心时,这个男人迷恋上一个性感又善良的女神罗丝,并把没有感情的身体“出轨”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婚外恋”。但是就在他如此迷恋那个善良爱他爱得失去自己的女神罗丝在这个男人的妻子呼唤他的时候让他留下来,而他走了,那段的最后一句是: 我爱卡门,要回到她身边去,而“女神罗丝”爱我,这是我的错?
纠结和矛盾一直在这本书的文字中冒不掩饰的流淌着,在妻子的弥留之际,他依然像过去两年一样深爱的守候,而对他的女神的依赖和真实的迷恋,从没有间断过,他伤害着两个女人,但这种伤害他只让其中一个感受到,而他最爱的将逝的妻子却不知道他纠结的每一天。
最后,在每个读者看了都会为之动容的安乐死篇章后,妻子的每一个亲人朋友,都获得了解脱和最后的告别,包括两岁的小卢娜都明白妈妈再也不会疼不会吐,和喝下安乐死药的卡门说再见的时候,每一个读者都坚信不疑了,这个男人是爱他的妻子的,非常非常地爱。他走出趟着妻子尸体的房间,对他的好朋友们说他要请罗丝来一起出席妻子的葬礼。这句话是对罗丝给予他的爱的最坚定的肯定。看到这里,我和绝大部分读者一样感到惊讶,然后是一声轻轻的叹息。而这时候,我们才知道,爱就是如此的不完美,即使在这样一份量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爱情前面,爱都不是完美的,但是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最真实的。于是我们知道,他没有撒谎,没有逃避,他是生活中的勇士。
而我想说的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不是陪你到最后的壮烈,它的所有文字都在提醒我们,要原谅自己,用最温柔的态度面对不可能完美的生活和人生。不要苛求一切都如所愿的发生,并尝试接受生活,这是我们面对生活最该保持的态度。

我依然记得当年从大学图书馆找到这本《金蔷薇》时候的惊喜。白色的封面上有一朵素描的玫瑰,钢笔字写就的“金蔷薇”三个字纤瘦秀丽,下面是那个让我心跳的名字:康·巴乌斯托夫斯基。
还是要感谢刘小枫,从他那本《这一代人的怕和爱》中,我发现了这本书。我仍然记他在文中记载的那段经历:一位青年画家到他的家中访问,提到《金蔷薇》,这位画家突然变得非常激动,立即站起来背诵了里面大段大段令人心碎的文字。当背诵到那句“全维罗纳响起了晚祷的钟声”,这位画家的眼睛湿润了。
当时的我看到这里,脑子里浮现出如此令人神往的画面,两位惺惺相惜的友人,为一颗伟大的灵魂坐在一起,并感受着彼此温热的心。
前几天,跟一位小朋友谈起读书,我给他推荐这本书。他看后说,这是说什么的啊?能给我个背景吗?我在网上搜了搜,没找到适合的背景给他,索性自己写点。
一、
看过两个版本的《金蔷薇》。最早在大学图书馆看到的由李时先生翻译的,副标题是“关于作家劳动的札记”。多年后,这个译本由漓江出版社重新出版,并由薛菲补译了一些篇章。(后来戴骢先生译本《金玫瑰》也翻过,实在是看不下去。)我对李时的背景不是很熟悉,但李时翻译的版本却是极具神韵,这不是一般的恭维性的“极具神韵”,而是扑面而来都是令人心颤的文字,这是我喜欢《金蔷薇》的重要原因。
由于手头的《金蔷薇》被人借走了,我只能从网上找到其中一片《夜行的驿车》的译文,这也是里面最有名的一篇,是李时先生翻译的版本。看《夜行的驿车》的一段翻译,文字精妙,是原著与翻译的绝佳配合:
“在海上,低低的秋云飘动着。运河里的污水汩汩地流动。冷风掠过十字街头。但当太阳冲破乌云的时候,墙垣的绿微下边便露出蔷薇色的大理石来,于是窗外便呈现出城市的景色,跟昔日威尼斯大画家卡纳列托的画一样。”(《夜行的驿车》)
巴乌斯托夫斯基对人生的未知性充满探寻的好奇,这种探寻是一种精神的奇遇与美的历程,惊喜随处可在某个街头的路口出现,也许就在你阴差阳错的日程安排中:
“旅途上总会遇到一些意料不到的事。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狡黠的女性的流盼在睫毛下一闪,什么时候在远方会露出陌生城市的尖塔,在天际会出现重载船舶的桅杆,或当你看到狂吼在阿尔卑斯诸峰上的大雷雨时,会有什么样的诗句在脑中涌现,谁的歌喉,会象旅人的铜铃般对你述说含苞待放的爱的小调。”(《夜行的驿车》)
二、
《夜行的驿车》说的是安徒生在到维罗纳的路上与爱的邂逅,巴氏号称是借此说明文学创作中“想象”的重要性,但这点其实对读者来说并不是第一位的。对他们(或者我们)来说,这在发生在黑夜里的白日梦,以想象之名满足了对灵魂之爱的企望。试想,一位相貌奇丑的人(安徒生),在夜行的驿车中遇到了三位天真朴质的年轻女孩,他俨如预言家一般对他们的将来做出了期待,赢得了女孩们的倾慕,是怎样梦幻般的奇遇?当她们中途下车之前,他们一一亲吻安徒生,有大胆的还是唇对唇的爱意亲吻,那个时刻,我们的诗人,以文学的名义获得了这世界上最珍贵的荣誉。
“我是一个预言家,”安徒生不假思索地说。“我能预卜未来,能在黑暗中洞察一切。(《夜行的驿车》)
不过,这种看似庄严的预言,这种看似高贵的情感,在凡夫俗子眼里,也许是疯子的举动。这不是安徒生一个人的遭遇,而是诗人的必然遭遇。(《夜行的驿车》里的安徒生说,“我是一个流浪诗人”。)就像荷尔德林的哀叹,在这贫瘠的时代,诗人何为?更糟糕的是,对诗人来说,每个时代都是贫瘠的时代。
于是,安徒生在夜行的驿车里又遇到了一位神父(我的那位小朋友对他的出场很是奇怪)。本来秉受神性光辉的神父,应该对有点神秘主义的东西有同感才对,不过,在这里这位神父扮演了一位“反面角色”,他代表着对文学与诗人误解或者不屑的人群,面对安徒生对三位女孩的预言以及诗意的描述,他做出了以下的反应——
“耶稣啊!”神父低声说。“这个人让毒蜘蛛咬了一口。有点神经病了。”
正是,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三、
所有的铺垫都结束了。高潮,终于要到来了。
安徒生在驿车里遇到的最重要的一个人物,是叶琳娜瑰·乔丽。就如同华伦夫人之于卢梭,莱纳夫人(的原型)之于司汤达,叶琳娜瑰·乔丽有着成熟的贵夫人气质,还是用原文来表达:“一件天鹅绒的衣裳紧紧裹着她窈窕的腰身。天鹅绒的反光落在她的眸子上,安徒生觉得那双眼睛象瓦尔克的一样,碧绿的,美得简直无法形容。”
可是,为了不在现实当中失去诗人想象的荣光,为了作为他价值立身的纯洁童话,他必须拒绝叶琳娜瑰·乔丽伸过来的娇手。这正是诗人的可贵也是可恨之处,他内心背负沉重的十字架,没有能力接受一段即使是过眼云烟的美丽爱情,这一点上也许他还不如一个屠夫。
但是,如果安徒生跟自己童话里说的那样,“他紧紧抱住。叶琳娜瑰·乔丽,永远没再分开,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恐怕没有人会喜欢《夜行的驿车》。相反,正是拒绝,离别,泪水,思念……构成了《夜行的驿车》最令人心折的段落。
哭泣的叶琳娜瑰·乔丽说——
“日后如果您由于年老、贫困和疾病而感到痛苦,您只要说一句话,我便会象妮蔻琳娜一样,越过积雪的山岭,走过干燥的沙漠,到万里之外去安慰您。”
他们终生相互思念着。然后就是那句著名的“全维罗纳响起了晚祷的钟声”。
《夜行的驿车》到了最高潮的段落,然而,对我这篇文章来说,最重要的文字还在下面。
四、
前面我已经说过,我要感谢刘小枫让我认识了《金蔷薇》。但不得不说的是,刘小枫的个人解读,也造成了我一定程度的误读。现在看来,刘小枫借着“重温《金蔷薇》”来倡导基督教精神的苦心,在那时候是非常赤裸裸的(我找不到替代这个词的词,不过我对天发毒誓,无论这个词还是这篇文章,我对刘小枫先生没有半点不敬,此心苍天可鉴。)这点可以从他那篇文章《重温<金蔷薇>》的开头就可见到:“……《金蔷薇》初译本刊行于五十年代后期。在那个只能把心酸和苦涩奉献给寒夜的时代,竟然有人想到把这本薄薄的小册子译介给没有习惯向苦难下跪的民族,至今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刘小枫的“不得其解”的说法,是引人上套的圈套而已,不过是引人进入他的话语陷阱。依刘小枫的说法,在缺乏下跪意识的中华文明中,而且是上个世纪50年代,出现一本《金蔷薇》确实引人遐想。由此,刘小枫引我们过渡到“西端的神性文化精神的脚步”,希望维罗纳晚祷的钟也能响彻华土。而这,正是他从《拯救与逍遥》等一系列著作的中心主旨。
可是,换一个思路呢?
《金蔷薇》在中国得到很多读者的喜爱,我认为,不仅仅是因为他体现出基督文化故土的那种苦难意识,更因为是穿越各种文化藩篱的的经典文本。面对这本书,无论你是基督徒,还是儒学尊奉者,无论你是共产主义信徒,还是自由主义者,无论你是阿扁的信徒,还是反台独主义者……都能在其中读出对爱的珍视,对想象的崇尚,对诗人“无为”职业的尊敬,对人类历史上伟大童话的膜拜。而刘小枫开篇的“百思不得其解”,恰恰反应了他为引进基督精神的功利主义做法潜在的先天不足——即使在上个世纪50年代我们依然能关注有着下跪精神的《金蔷薇》,我们的民族怎么就没有怕与爱的生活意识?
或许,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这部被披上神性之衣的《金蔷薇》,也该回归本来的文本面貌了。
最后还是以《夜行的驿车》的一句话作为文章的完结。巴乌斯托夫斯基在文中说,在街道上的女人们的眼里,安徒生是一个古里古怪的诗人,“他身上的热血并不澎湃”。而《金蔷薇》过去若干年,在汉语翻译文学中自有不可动摇的地位,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每一个阅读此书的人“身上的热血依然澎湃”。

能把孤独写成故事的人,是有多孤独。
有的故事,乍看不觉得悲伤,可是看完之后很久很久,寥寥情节却让人充满了挥之不去哀伤。
这本书便是。
变成银孔雀向晨曦飞去,熊媳妇燃了一座山来找丈夫,火影里那个诡异的小镇,直到蓝色的线,积攒的情绪找到了出口。
这个世界太孤独了。是不是会有另一个奇异国度,在那里可以治愈所有的悲伤,相伴成趣,时光静止。
孤独的故事讲起来,总是显得简单,却余味深长。孤独是一种感觉,也许作者本不为讲它,却是骨子里散发的气质。

白落梅的文字很清新,很淡雅,很有诗意。只是觉得这种文字的表达,不太适合写小说,或者说,白落梅不适合写小说吧。《月小似眉弯》的构思很不错,女主的心思写的比较多,相对而言,似乎没怎么描写其他人的内心世界,小说的发展确实太平淡无奇,就像一条静静的小河,水流总是缓缓的,激不起人心中的激情。或许有感动了,是在淳翌死去的时候。真心的心疼那个为爱不顾一切的淳翌,割舍了自己的眼睛,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只为让心中所爱留在自己身边,只为兑现自己曾经的承诺,宁可负天下人,也不会负她,可是终究还是留不住吧。只能说本文的女主心中无爱,面对三个男人,从来都没有爱过。对淳翌是深深的依赖,对淳祯是音律的知心,而楚玉却是同类人的惺惺相惜。
里面比较喜欢与佛的那些对话,令人深思。可以说是全文的一大亮点。
“处世若梦,何劳其生?起灭由心,何劳其死?月有盈亏,花有开落,悠悠过往,浮沉有定。来且来矣,有甚可喜!往且往矣,有甚可悲!”
“悠悠沧海,欲度无边,佛有神术,造化桑田。佛无心度汝,祖有意拈花,更止楼台空对月,万世红尘嗟吁!”

《北极村童话》这本书收录了5个中篇小说,最喜欢的就是做为书名的《北极村童话》。迎灯与老奶奶的故事温情,单纯,美好,是古朴村子里该有的淳朴故事,让人看了,心里平静着淡淡的享受。
一栋村里屋顶铺着茅草,房顶炊烟袅袅的小屋,屋前开着花、结着果、绿意盎然的菜园,一个牙齿脱落、头发花白的慈祥老人加上一个天真无邪、面容干净得一层不染的小女孩,屋里一起吃蚕豆,看书识字。一副美不胜收的世外桃源景象。
迎灯喜欢老奶奶,总偷偷穿过院子到老奶奶家,每次迎灯的到来为沉静的屋子增添了多少欢声笑语。人和人相处确实有缘分一说,从她们第一次见面就有似曾相识之感。老奶奶说,真真是奶奶的乖孙女。这种投缘的相处总是那么自在。
为什么迎灯的姥姥不让迎灯去老奶奶那,几乎无人踏足她的小窝小说里没有解答,只说她是“老苏联”、不裹足。这就引起读者的无限遐想了,这样也是好的。
同样是一个作者写的,同样是发生在一片冻土上的故事,后面几个就不太喜欢了,故事太平淡无味,用大土地人有的粗鲁劲说着几个邻里死去的故事,其中渗透着男女之间最原始的那点事。显得粗俗,龌蹉,令人作呕,死亡看完让人哀愁,带入感强,做梦梦到死亡,影响睡眠,第二天状态也不好。
这让我想起了之前看过的莫言的《丰乳肥臀》。确实生动的再现了黄土地,男人,女人的那种原始状态。这种故事述说了那片土地那时的生活状态,对于考究确实有帮助,可我是不爱欣赏那种美的。其实之前在看完《树下》还很喜欢迟子建的作品,现在对她渐有排斥了,就像不喜欢莫言的作品一样。下次有点不敢看她的作品了,怕失望。自己是个倔脾气,不管一本书自己怎么不喜欢,看了开头就一定要看完的。

《双城记》的开头是一段名言:“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个睿智的年月,那是个蒙昧的年月;那是信心百倍的时期,那是疑虑重重的时期……我们大家都在直升天堂,我们大家都在直下地狱。”这段话被广泛传诵,早已超越国界,不过,美好和糟糕并存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我能明白“蒙昧,疑虑重重,黑暗笼罩,让人绝望和一无所有……”如果狄更斯感到“那个时代和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那么,我对悲惨的一端更感同身受些。每天打开新闻,从报道到读者反应都弥漫着愤怒与哀愁——而以愤怒居多。人们用暴烈的语言抒发心怀,仿佛对沟通的可能性不抱一丁点希望。受欺者以为天堂属于有权势的人,孰不知,那里也是一片黑暗。新闻看多了使我窒息。
读完小说后我发现结尾还有另一句,相比之下知名度要低很多:“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要什么样的信心,才能在这个时代说出“我做的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好”,要什么样的盼望,才敢面向一个未知的安息?
狄更斯描写法国大革命前夕,英法两国都被笼罩在黄昏的雾气中,在英国,人们离家出城,必须将家具送到家具行的仓库保管;白天是做买卖的普通商人,夜里则成了拦路抢劫的强盗;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和偷了6便士的小偷同样获得极刑。法国则更可怕。执政者和教会极度腐败,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像毒气一样充塞在社会各个角落,恐怖正急遽酝酿。这一切在雨果笔下,是黎明前的黑暗——为了曙光,夜里的血与泪可以忽略不计。总有太多人是敌人,而友人,友人只是个空置的座位,你不敢说下一刻谁能坐在上面,连对自己你都没有把握。在这种压力下,不少作家难逃书写革命的诱惑,因为不公义是那样明显,有权者和无权者都没有出路,这和我们今天的新闻一样——事实上作为中国人,我读过许多报血仇的事,却不熟悉怎样才能一笑泯恩仇。
报血仇或泯灭恩仇,这正是狄更斯要讲的故事,他的双城记。一开始我以为双城仅指巴黎和伦敦,不过很快,一些小人物登上舞台,微不足道但却具体,他们撕去双城的标签,使巴黎和伦敦变得界限模糊。
在巴黎,我们认识了一些衣衫褴褛,看起来游手好闲的人,他们都叫“雅克”,他们成群聚在小酒店里不知酝酿着什么。酒店老板德发日忙忙碌碌,却不是为了生意。德发日太太不抬眼地做编织活儿,然而对隐秘事,对某些散发血腥味儿的事,她无所不知无不参与,她面如坚石,连男人看到她都感到发冷。这座城市,一面是在穷人尸骨上奢侈度日的贵族,他们的马车闯过街市,撞死人丢下几个钱就可以扬长而去;一面是未来漆黑一片的赤贫人群;再有就是这些“雅克”们,他们夜里潜入大人们的府第,杀掉一个,德发日太太就从手上的编织“记录”里划掉一个人的名字——不知道划掉人的名字或生命,哪个更容易,哪个更困难些。狄更斯笔下的革命者并不抽象,他们多半是受苦者转化成的施暴者,起先也许出于恐惧或仇恨,后来则一律为了“正义”而抛弃家族名字,穿上“雅克”这刽子手的外衣。对狄更斯来说,无论为了什么缘故闹革命,革命的本质都是不变的,那就是取人性命,起因是血,结果还是血,双城中的一城就这样从血里站起来。那么另一城在哪里呢?
与对巴黎的横幅式铺陈不同,狄更斯描写过大海的狂暴景象,眼光一转,定睛在海浪间一艘不起眼的小船上:这里有一位身陷囹圄18年的法国医生马奈特,他出狱后被好友和女儿露西带到伦敦,却落下了精神病;露西为此幼年失掉双亲,她丈夫达内是法国贵族的后代,因为觉得贵族身份对穷人不公义而隐姓埋名,却依然两度被判死刑。这条船里坐着的是些什么人呢?一些受苦的人,和那座城一样。不知道为什么,同样负有国恨家仇的这些人却没有被卷入那座城的漩涡——他们心无大志,只求彼此相伴,平静过一生。然而,一个时代严酷即意味着,无论你想不想招架,总有一些灭命的要从后追来。
达内第一次惹上官司时,帮他赢得诉讼的是一个和他年纪相仿,连外貌也相似的男子。这人名叫卡顿,酗酒成性,习惯自嘲,具有古怪的自我厌恶。他甘愿给一个无才的律师当下手,因为酒瘾和拒绝逢迎一再虚耗年华,却又为此痛苦。
双城记有好些个电影版本,我发现无论在哪个版本中卡顿都是男一号并且深得女性观众喜爱,我疑心他多半被拍成了大器晚成的英雄,而在书里,一切都是为了表达矛盾。诚然,卡顿长相英俊,可这外貌已被酒精和长期的自我反对损耗;他怀才不遇,与其说让人感动不如说让人感到耻辱,因为他无力奋斗却会暗自哀哭;他对露西很深情,他表白,不是为了赢取爱情而是为了宣告无望,并且请求怜悯:“当你看见和你一般美丽的小宝贝绕膝蹦跳时,希望你有时能够想起,世界上还有这么一个人,为了保全你所爱的人的生命,他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卡顿这种人是没有光环的,因为人多半害怕和讨厌失去斗志的无能者,像他的上司得意洋洋对他说:“瞧我以前是怎么干的?我现在是怎么干的?你那条处世之道,永远是条蹩脚之道。”
狄更斯用许多伏笔来描写这条线索,有时又暂时搁置它,这使我很久不能把它和在巴黎发生的事联系起来。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写这么一群人的琐碎生活,在大革命的氛围下,小家小群总是难以站住脚,因为“一位英国男子的家是他的堡垒”已经失去了合法性。什么才是合法的呢?起初似乎是公义。德发日太太成长为一位复仇女神、革命者领袖不是因为别的,正因为她的一家都惨死于侯爵的手。她确实有恨的理由,不过,她决意将他们一家斩草除根有没有理由呢?她从经历推导出所有敌对阶级都应当死,又有没有道理呢?最后,事情发展到只要是反对革命,甚至是不同意她意见的人——全都得掉脑袋,这古怪的公义又是怎么一回事?“打从幼年以来,她就受屈含冤,对敌对阶级怀有深仇大恨,时刻一到,就逐渐变成了一只母老虎。她毫无恻隐之心。”狄更斯说,许多女人因为受到时代潮流的影响,“可怕地变了样”。
我不得不感叹,那时候的小说家还有雄心,敢于着手疑难问题。大革命在雨果看来,是人民站起来了,虽然在《悲惨世界》里,谁才算“人民”相当含混。如果特权阶级因为罪恶累累不配做人民,那么受压者是否就一定双手干净?谁赋予一个人剥夺另一个人性命的权力?“雅克”们摇身一变成了大群,拥有断头台就有力量,这从血泊里成长起来的新的施暴者,他们还是人民吗?雨果把革命看成扫荡黑暗的力量,而在狄更斯笔下,大革命则是“人类的想象力创造出无数贪得无厌、不知餍足的妖魔鬼怪”中之一,象征大革命的东西是断头台,有意思的是,对此狄更斯并没有展开论述,而只是轻轻说一句:“它取代了十字架。”
十字架。这正是他们一千七百多年抗衡断头台的另一种传统,这个传统源于一位据说从未与罪孽有染的人,他不曾亏负谁。为了证明爱是不计算人的恶,并且生命胜过死亡——他不惜受穷,受辱,受屈,受死,毫无怨言地被挂在十字架上,如果他要讨债,所有站在十字架下的人都不能幸免,然而临死前他却只说了一句:“父啊原谅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雨果提到耶稣时仿佛他是英雄中的一员,是某种崇高精神的化身,激励更多人凭借自己的努力赢取光荣;狄更斯提到耶稣,总是在有人心碎或有人要死时,他自己为人死了,并且复活了,也就成为无数必将要死的人心中的安慰和希望。狄更斯在他所有小说里坚持这个信念,并用它奋力打破这铁桶似密不透风的世界。
于是,原先隐藏的线一下凸显出来:达内在最危险时回到巴黎,为了解救因服务他们家而遭到逼迫的管家,他自己被判死刑。马奈特和露西,连同他们仆人,好友——一行五人毫不犹豫跟到法国,与达内共患难。卡顿为露西的缘故也来到巴黎。这条船看似脆弱,在即将压身的暴力面前毫无抵抗能力,像曾经的草民无以抵挡老爷们的大车,大狗,大铡刀;也像今天的老爷们上了断头台就变成了一根草。
一群没有武力的人能怎么办?狄更斯再次提起,卡顿和达内长得很像,卡顿仿佛是达内的不得志版。这个信息让人战栗。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要怎么去救另一个必死无疑的人?有的,用一种死去代替另一种死。到这里,我突然感受到狄更斯在故事前半部将希望压得那么低,就是为了到最后一刻才将它提出来。它挑战了人性。卡顿为什么要为达内死?这个人和他那么像,却什么都要远胜于他。卡顿为什么要为达内死?达内死了,也许露西某一天就成为他的了。我们能轻易理解革命的思路,却很难体会牺牲。
卡顿决定代替达内去死,因为爱露西,他选择了爱她所爱。他暗地里安排筹划,为那条小船驶向安全地做好最周全的保护。他动用了从酒精和悔恨里抢救出来的聪明才智,使它最后一次,为爱服务。
达内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对露西说:“我要给我的爱人作诀别的祝福。我们会在困乏人得安息的地方重又相聚的!”另一边,马奈特家的仆人普洛斯小姐为了拦阻德发日太太追上医生一家,与她进行殊死搏斗,狄更斯给她的话是:“爱总是要比恨有力得多。”那么卡顿呢?这位孤孤单单去赴死的人,他得到的是什么?“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卡顿临刑前遇到一个被革命委员会误判的穷女裁缝。他们像被安排好座位的乘客一样彼此陪伴,走向终点。她对他说:
“亲爱的陌生人,要是没有你,我一定不会这么镇静,因为我生来就是个可怜的小人物,胆小得很。……想到那位被人处死的主,使我们今天在这儿还能怀着希望,感到安慰。我觉得,你是上天赐给我的。”
这些,就是小船上的人用以抗拒风浪的勇气之源。他们不愿意死,可以的话,他们多希望能一起平平安安度过这趟旅程。然而,实在要死的话他们也不害怕,因为他们相信痛苦和死亡不是全部,有一个实实在在的美好国度在世界尽头等待着,那才是永恒的家乡。他们不用靠抢夺和把什么人从自己前方扫掉才能到达那里,只要彼此相爱,他们都能凭着信心说:
“我现在已做的远比我所做过的一切都美好;我将获得的休息远比我所知道的一切都甜蜜。”

我第一次读到刘亮程的文章,是在《新周刊》上。
那是一本小资杂志,作者多是绝顶聪明的知道分子,他们喜欢用轻快漂亮的文字撩拨时代,与其说他们在记录社会,不如说他们在消遣社会,与其说他们有时批判现实,不如说他们在抖机灵,像是《红楼梦》里公子小姐比联句赋诗,偶然也有佳句,不过是无病呻吟的调笑之作。
所以,看到刘亮程出现在《新周刊》上,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它是一扇窗子,打开了村庄的记忆。刘亮程揭开了掩盖在村庄平淡生活背后的诗意,以及诗意背后,在岁月河流中静静流淌的生命,他们接受农村生活的现实,又仿佛带着一点不满。这样的叙述不是乡愁,也没有对命运的感叹,有一种温暖,又有一点凄凉。
我一直以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他对农村的记忆。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近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人和牲畜,阳光和风,活计和死亡,麦子,苞谷,鸟,这些就是一个村庄的边界。风把门刮开,又很快把门关上。刘亮程就这样记录村庄。“有些东西跑得快,我们放狗出去把它追回来。有些东西走得比我们慢,我们叫墙立着等他们,叫树长着等它们。”他说,“就是我们这些人,在拖延时间,我们年轻时被时间拖着跑,老了我们用跑瘸的腿拖住时间......在我们拖延的时间里,儿孙们慢慢长大,我们希望他们慢慢长大,我们有的是时间让他们慢慢长大。”
报上说,38岁以前,刘亮程生活在叫黄沙梁的村庄里,干活、吃饭、娶妻、生子,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不过他一直写诗,也写散文,他的内心里生长着另一颗种子,他用文字记录村庄,文字也是他远离村庄唯一的方式。村庄的平静与艰辛,蕴含了诗意也蕴含了无奈,所以我们热爱村庄,却要以一种远离的姿态,所以刘亮程也写下了《远离村庄》,因为“好日子都在远路上”。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无论黄雀是书中的人物还是现实的叙事者,仿佛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无处安置的灵魂。
——题记
刚拿到《黄雀记》的时候我是非常兴奋的,因为余华的《第七天》以一种嘲弄写作自身多于嘲弄现实的审美姿态突兀地砸中我的失望之后,我担忧起商品社会和消费社会下中国当代作家是不是也抛弃了具备艺术质感的文字和具有意义生成价值的叙事,尤其是那些“顶梁柱”(此处或许不该加双引号)的当代作家。余华的《第七天》做不到,苏童的《黄雀记》,起码做到了第一点。但,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谈到“隐喻”就容易令所谓的内行人想到“整体象征”,“整体象征”或多或少会扯上所谓的“寓言色彩”,然后关于杰姆逊的那一套寓言体系或者关于赛义德的那套东方学就会无厘头地被扯出来。在我看来,这场略显无所事事的叙事跟寓言和主义没有丝毫关系,它更多地是苏童在小说探索过程中暴露出的那份失落的艺术退化。
黄雀记黄雀记,全书没出现过明确的“黄雀”的指代意象,但全文叙事却具有明显的象征意味: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螳螂、蝉、黄雀刚好是三个指代符号,小说中的主人公仙女、保润和柳生又恰好对应着这三个符号的角色。当然,在某个意义上说,三者谁也没当过真正的黄雀。在这样的前提下,故事仿佛就在象征意味的基调下富有诗意地进行(须知道,“诗意”是苏童的主流评价中比较广泛的一种评价,代表着“南派作家”中的情怀):穷孩子保润(蝉)在机缘巧合下得到了跟草民女儿仙女(螳螂)约会的机会,做媒的是同龄小康小子柳生(黄雀),结果保润约会未遂还要向仙女讨债,就这一80元人民币的债务造就了一个保润在水塔捆住仙女然后一气而走的机会,做媒的柳生趁着这个就会把仙女强奸了。故事的开端,非常明显的意义指代: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看到这里的时候,《黄雀记》或多或少能够带给我些惊喜。因为我看到了用力恰到好处的象征,看到了诗中有失、哲中有折、玄中缺悬但总算耐人寻味的文字。可是,从《黄雀记》的第二部分开始,整本书一开始奠定好的叙事基调就被拖沓而繁复的无意义叙事所干扰和瓦解。无论是柳生一家为了掩盖秘密讨好仙女,还是化名白小姐的仙女利用柳生,抑或柳生和刑满出监的保润跟白小姐之间纠缠不清的关系,都不是最让我质疑苏童的艺术退化的。毕竟,谁来当黄雀本质上干扰不了这部小说的质量。我要质疑的是,这样写的意义是什么?
首先,《黄雀记》的封底官方宣传文是这样写的:“保润、柳生、小仙女之间的爱恨情仇,从本然之爱开始,以悲剧贯穿终了是《黄雀记》的故事主线。遽变吊诡的是这三位少年间的危险关系,无常青春。一宗荷尔蒙气味刺鼻的强奸案,战栗地歌吟着那个时代的历史,还演绎出无尽的留恋在香椿树街的罪恶渊薮。”我非常反感官方为了博取眼球而拔高小说内涵的做法。这三个到了30岁心智还未长大的主角,根本无法负债任何一个时代的历史,因为任何一个时代的历史都从不缺少这样的堕落之人;他们更无从演绎所谓的罪恶,因为他们的卑琐不能令人陷入沉思。一个从小就倔强的穷小孩当了替罪羊,一个从小就爱慕虚荣不劳而获的女人长大了之后比婊子还颠簸,一个稍有头脑的富家公子因一份交易而无法安宁,三者刚一出现,估计很多读者就大概可以脑补到他们的大概下场。整个叙事,没有惊喜,没有情感冲击,更莫谈所谓的“对转型时期社会乱象、个体窘境和国民精神紊乱的特征进行了精准的描摹”。苏童更像是在玩弄象征意味和文字操作,剖开这些,故事其实显得苍白无力,人物的形象更谈不上丰满,甚至非常扁平。
没错,三个人物角色没有艺术可塑性,非常扁平苍白:保润一倔就倔到底,小仙女一烂就烂到底,柳生一怯就怯到底。类似文本中的角色,成功的非常多,前有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尼娜,近点的有个王琦瑶,《黄雀记》中所体现的人格堕落与人性裂变就像很多大陆婚恋剧那样直白,直白得不用思考,直白得装不下思考。小仙女的角色是最为扁平的,因为每部表现女人堕落的小说中,一定有可以使人陷入深思的心理或社会因素,但小仙女没有,一开始就是不学无术整体幻想的乡村非主流,这样的人若不长点性子,长大后当婊子不很容易很正常的事情么?谁愿意为之陷入深思啊?官方屡次宣传苏童这部新作是对转型时期社会乱象、个体窘境和国民精神紊乱的特征进行了精准的描摹,我想说,不是随便套个“下海经商时期”的故事背景就能轻而易举地让人感受到市场经济飞速发展时候“一切向钱看”的憧憬、疑惑和挣扎。没有血肉丰满、神致逼真的角色代入,这份憧憬、疑惑和挣扎还没有一期《新周刊》来得实在真切。同时,三个角色的定位又非常模糊尴尬,虽然都是无处安置的灵魂,但保润是打酱油的吗?小仙女是贯穿全文的大恶魔吗?柳生才是国际大傻逼吧?可能连作者自己也说不清。整部小说跟人性、青春、罪恶半毛钱关系都没,我倒是看到了三个心智成熟不了的乡村非主流相互闹腾的故事,从小时代一直闹腾到大时代,从小事情一直闹腾出大事情——让人无力吐槽的是,闹腾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威胁、争吵;闹腾的情绪都是一样的:口不对心、不甘、不安、愤怒。反而,我觉得最对得起这部小说的象征意味的,倒是保润那位老不死的祖父。如果硬是要我奉承一下官方的说辞,那么,《黄雀记》中的关于祖父的绝大部分环节确实做到了“训诫隐忍、缕罗别致”。
虽然我认为《黄雀记》是苏童艺术退化的表现,但它上面却有很明显的“苏童痕迹”。我看到了《妻妾成群》和《米》。保润玩绳子捆人玩到成瘾,甚至连最后如愿跟小仙女跳舞的时候也要捆住她才能入状态。这让我想起《米》中的主角五龙,想到他出人头地而做米铺老大后,对米所产生的迷癖,把米塞入女人的阴道的场景。我非常欣赏苏童的语言造诣,他的语言介于冗长和简练之间,非常细腻,也非常准确。所谓艺术退化就是,把控着这样细腻精准的语言却刻画不出稍微丰满的人物,表现不出发人深省的话题。一个女人为了钱啥都肯干,两个男人为了这个女人啥都肯干的劣俗情节,不是不可以写,但要写得有意义。
意义消解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或许是苏童过度消费所谓的底层人民。一位作家一旦急于成为某种主流社会情绪和主流期待意向的代言人和发声者,而罔顾艺术自身的规律,忽视文本的意义可容性,过分甚至苛刻地专注于文本中现实容量的灌注,那么,他的作品便非常容易沦为生活题材的粗糙加工。不少作家过往喜欢写穷地方的登徒浪子、窝囊废、山炮等由劣变优的故事,或者从粗鄙中发现细腻的故事,这非常符合中国的“才子佳人”和“大团圆结局”审美,较为典型的是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和方方的《风景》。回过头来看《黄雀记》,爱慕虚荣的、性早熟的、富二代等多的是,苏童这次把山炮窝囊废写成山炮窝囊废,把粗鄙写成粗鄙,情感张力上便已经大大削弱。
另外,作家应该保持起码的情感冷静和艺术节制,不要借由艺术的名义实现某种时代勾起的狂躁和喧杂。随便就跨个“通过小人物小地方反映一个时代的剧痛”、“家族兴衰”、“卑微的灵魂”等这些力不从心的话,这跟郭敬明用小时代来绑架式代言一代人的青春没什么两样。
故事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现实中,苏童或多或少把握不住艺术节制,失控的叙事自信使他操作着别具一格的语言去模拟着螳螂的角色,但商品与消费却俨然是他身后的一直狡黠的黄雀。现实,往往比小说存在着更多无处安置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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