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段时间没有捧起过《鬼吹灯》系列的书籍了,但是《鬼》给我的影响是深的,细细算下来,从大概是2007年在一间小书店捧起一本《南海归墟》以来,到现在已经有将近八年了,八年间有很多事物都在变化,但我对《鬼》系列的情感却没有在变,每次我拿起它,书中的人物和世界观总是令我着迷,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组成的铁三角好像就在我身边演绎着他们的传奇故事,书中惊悚的气氛也能让我头皮发麻,胡八一和王凯旋之间富有时代感的“侃大山”总能把我从二十一世纪带回到几十年前的文革时代,以至于我在读完最后一本《巫峡棺山》之后久久不能从书中的环境中抽离出自己,发疯似的寻找关于《鬼》的各种续写小说继续他们的冒险故事。不过,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在领略了天下霸唱神奇的想象力之后,我在看别的盗墓类小说时总是觉得匠气太多,仿佛仅仅是在模仿原作者的文笔,往往都只能看到其中的一小部分,就弃之不读了,这时的我才明白,真正的胡八一,王凯旋,shirley杨已经摘符隐居了,我也不应该再强求什么。
过后几年,《鬼》系列的电影《寻龙诀》的风声传出,才令我想起了胡八一他们一行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电影上映时期一拖再拖,再加上身边的事情也多,我便渐渐又将他们忘了。
直到最近,我得知了《寻龙诀》的上映日期,前去观影,观影后觉得还不过瘾,恰巧又得知天下霸唱先生又重新写了新书,我才又回到了《鬼》的世界。
以上是自己的一点回忆,关于书本的内容在下面。
以下是对本书的一点想法。看完了这本书后,我第一个反应是满意,因为本书的情节还算连贯,感觉也还是天下霸唱的手笔,但是读完之后的一段时间,则是有一些小失望。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文中的胡八一的性格和前八本有些不像,我很难想象胡八一这样的人会随意的将杀人的念头放着心上,而且在面对一些潜在危险时毫无防备,和我心中的胡八一有些落差,这是很令我吃惊的。第二点就是文中对大金牙的描写,前几本书中大金牙虽然爱财,但是人还算仗义,也不至于像本书中所描写的可以随意的叛变革命。第三点就是shirley杨有种隐形的感觉,没有突出其主角的位置。由于本人很喜欢shirley,所以有点失望。第四点,就是书中的“瞎侃”,在以往,这一些“瞎侃”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情节,每次重读小说,这一段也是能把我带进书中的关键部分,而本书中显得有些啰嗦了,读起来有种做作的感觉,所以很多这种斗嘴的情节,我都直接跳过不看,直接看更加实质性意义的部分。
不过最后,我还是希望大家给天下霸唱一些宽容的空间,不要恶语相向,毕竟这只是这一系列其中一本,大家应该多点耐性才是。
总之,还是很期待下一本的。

多年前,有个好朋友在游历一座寺院的时候说,如果有什么佛祖真的值得拜一下的话,那么,我会叩拜地藏王菩萨,只为他那一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读完蜘蛛的《罪全书》,无端又想起了当年的这段往事。算算,这部书从开始写到出版,已然六年时光了。
两年多以前,俺在天津某个小区里的一所黑网吧里,打开QQ,探头探脑,然后就看到一个叫蜘蛛的人在网络的那头开口说话了,兄弟好啊。二十分钟后,在聊天的过程中,渐渐看到一个人的轮廓,一个胡子拉碴形容枯槁的山东汉子目露精光趴在键盘上冥思苦想字斟句酌。
那天蜘蛛说,这部小说,《黑社会》,从四年前就开始写了。
俺已经忘了当年曾经说过些什么了,记得很清楚的是,那天晚上没动地方,鼠标点着那部小说看了两个多小时,然后如饮醇酒般晕晕乎乎晃回住处。两年之后,再次看到这部已经更名为《罪全书》的小说时,基本就等于烂醉如泥了。
如果把不同的小说比做不同的酒,俺想,《罪全书》应该是一瓶俺最喜欢的五十六度红星二锅头,语言简洁锋利,情节不停向前推进,隐隐有快刀斩乱麻的感觉,如一大杯二锅头一饮而尽。而文字中一些闪亮的句子,就是烈酒入喉灼热之后的回甘。比如这句:
“忏悔是一双翅膀,认得回家的路。”
在小说中,所有的角色都在不停地犯罪或追踪罪犯,拨开层层迷雾,“忏悔”成为小说贯彻始终的一根线,这根线的一端是遍布罪恶的地狱,另一端则连着一双忏悔的翅膀,那里通向天堂。
周兴兴,一个在公安局里长大的孩子;高飞,一个童年在监狱里度过的孩子。他们注定了要在这个世界上相遇。在小说的开头交代了他们的出身,于是,一切便成为了宿命。在他们生活中出现过的人们,库班、丁老头、刘朝阳、丘八、铁嘴、屠老野、小油锤……成为他们宿命中需要出现的人,命运在带领他们向前走,走向地狱。跳出故事之外,人们看到,蜘蛛不动声色地向读者描述着这条路上的种种景色。
正如但丁在《神曲》中游历三界时所看到的,蜘蛛在那条布满罪恶的路上,看到了小偷、妓女、乞丐、捡垃圾的、抢劫犯、杀人犯、强奸犯、毒贩子、黑社会老大、越狱者、杀手……他们是生活在另个世界的人,有着自己的规则和秩序。黑社会是不合法的政府,政府是合法的黑社会。它们异曲同工。蜘蛛展示给读者的,正是那个如地狱一般见不得光的世界。但是,在这个世界里,有罪恶,同样也会有一些细节让人动容,哪怕只是一个畸形人对一个卖包子姑娘的毫无盼头的爱情,或者那个叫“红”的姑娘对小油锤年复一年的期盼。在爱情滋长的地方,便是天堂。他们正是蜷缩在地狱的角落里,仰望天堂。
加缪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把生活比做推石头上山和下山的过程,生命没有目的,只是为了在幸福与痛苦的交织中活下去,走向生命的尽头。文学作品的一个很重要的功能,就是让人有勇气可以继续在生活的道路上走下去。显然,蜘蛛的这部作品一直在向人们透露着这样一些信息。终于,在故事的结尾,枪声响起,一切结束了。没有幸福,同样也没有痛苦。有的只是在这条无奈的不归路上发生的故事,和作者冷静叙述的过程中深入骨髓的悲悯情怀:没有大声的呼号,只是冷静地把生活的另一面剖开,血淋淋地展示给这个世界。真实,是最大的悲悯,让人们可以在生活的炼狱中,依旧有勇气想象天堂的模样。

这本小说集《恐惧》收录三部小说——《恐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都是描写有关女性内心的隐秘故事,属于心理小说。作为以描摹世相人心见长的作家,茨威格的小说往往结构精巧,心理描写精准独到,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又出人意料。这次中文译本的翻译非常出色,语言细致优美,典雅流畅,读起来让人酣畅淋漓,不忍释卷。
茨威格善用各种文学体裁,尤以小说和人物传记著称。此书后两篇较著名,可以堪称茨威格的经典小说。很早之前,我就因为看过这两篇小说而成为他的脑残粉。在这里我想重点谈谈《恐惧》这一篇。之前我没听说这故事,这次读后感觉非常惊艳,觉得好看和经典的程度不亚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恐惧》的主角是律师之妻伊蕾娜,丈夫疼爱她,对她体贴又温柔,两个孩子无需她劳神费心,吃穿用度也无需她操心,总之她是高贵的白富美。步入30岁,她与一位年轻的钢琴家发生了婚外情。她倒不是真的爱上了这个钢琴家,只是因为想给不咸不淡的幸福生活加把佐料,只是因为好奇——舒适安逸的生活使她对风流韵事产生了好奇。她一次又一次与情人见面,内心也由最初的紧张惊慌变为习惯成自然,他的情人成了合情合理的存在,就像生活中一台舒适的机器。某一天,从情人家出来的时候她被钢琴家的女朋友抓了现行,被人侮辱了一番还顺带被敲诈了。从此之后,她的生活就陷入了恐惧的深渊。女人跟踪她到与情人幽会的咖啡馆,接着敲诈她,这一次她连银钱包都被勒索去了。然后女人写信来,开口索要一百克朗,继而是两百克朗,四百克朗……因为害怕丑闻的曝光,担心失去富有的生活与高贵的地位,她一次又一次地满足女人的需求,不仅物质上遭受损失,精神上也遭到巨大的折磨,被敲诈的屈辱与恐惧杂糅在一起,偷情的秘密成了巨石压在胸口,使得她喘不过气,她紧张、失眠、做噩梦,放弃所有的社交生活,躲在家里不敢上街,情绪起起伏伏,差一点精神崩溃。当订婚的戒指也被敲诈走并被丈夫发现戒指不见了的时候,她陷入了更加黑暗与无边的恐惧之中……
茨威格没有花多少笔触去写她与情人的幽会或者感情,而是一开篇就渲染了伊蕾娜因偷情产生的恐惧,才用了一页文字就写到她被人敲诈的事情,单这一点就足见其小说的构思精巧,创意十足了,更不要谈其中大量的关于女性隐蔽的内心世界的描写了,虽说在写恐惧,但是恐惧的对象和类别却一直在变化。
看完这个故事的首先的感受是:哎呀,这不是婚姻的教育小说嘛。已婚妇女,你可千万别心思活络啊,你看出轨后果多可怕,要遭多大的罪啊,女主差一点就要自杀啦!就像贝尔的电影《机械师》中因为车祸肇事逃逸而导致失眠一年,瘦成一把骨头,最后精神分裂伴多重人格一样,给人的感觉就是普法教育片:看你还敢不敢干了坏事跑掉!
其次,我开始思考:女人该如何面对生活?与福楼拜、巴尔扎克等批评现实主义的大师不同,茨威格对笔下的女人都饱含着爱意与巨大的同情,他没有无情的揭露和嘲讽,而是跟着女主角一起面对生活中的平淡与激情,舒适与恐惧,内心的喜悦与痛苦,一同思考,反省,领悟,改变。所以他笔下女性人物的结局并不会太悲惨,有时还算得上温馨。比如《恐惧》中的伊蕾娜得到精神的释放,获得丈夫的谅解,第二天醒来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叔本华说:需要和痛苦一旦容人稍事休息,无聊就接踵而至。人生如同钟摆,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摆来摆去。他说的多少显得悲观和宿命,我则觉得,生活需要的是平衡的智慧,在平淡与激情,舒适与恐惧,得到与失去之间。体验过激情的快感与危险,才知道平淡的简单与安定的可贵,明白谎言的恐惧与痛苦才体会到真实的舒适与幸福,了解失去的伤心与遗憾才珍惜拥有的快乐与充实。生活的重点是既不逃避平淡与失去,也不否定激情与拥有,而是在平淡与激情,得到与失去之间,有了平衡,一颗心才能获得真正的平静和稳定长久的幸福。

如果没有一次大战和后来的俄国内战,葛里高利很可能会在沙皇的军队里平静的服役,退役后如先辈一般耕耘着自己那些田地、放牧着自己那些牲畜。最大的冒险也许就是和阿克妮西亚私奔到他乡过逍遥的日子。
可是命运往往事与愿违,他手上的一切都在被短暂地给予之后而又残酷地剥夺。和那些平凡的或是战死沙场或是死于疫病的哥萨克不同,葛里高利仿佛有一副铁身板,无论敌人的刀枪还是病魔的摧残,丝毫不能把他压垮,他总会一次次地从病床上站起来,重新骑到马背上,挥舞战刀,破阵杀敌。
可越是这般英勇不凡的斗士,越要经历更多的不幸,越要承受更多命运的打击。岳父、哥哥、妻子、嫂子、父母、女儿……公墓里一座座新坟见证了这个家庭的一次次不幸,绽放的矢车菊只能让人更加悲哀……
葛里高利最大的悲哀也许就源自他的骑墙。
在战场上和情场上,是最容易滋生骑墙者的地方。葛里高利就是这样的骑墙者。
在战场上,他加入过红军,后又加入叛军,如此反复。乃至有人说他亦正亦邪,殊不知,这样的人物命运才最有看头,一如《碧血剑》里的金蛇郎君。不过葛里高利本性是善良的,即便他在最后加入了福明的匪帮,也依旧希望禁止抢劫的发生。从一战时候驻军波兰希望阻止同袍强奸波兰妇女,到后来加入红军时希望挡住对被俘白卫军的屠杀。之所以说希望,因为那一切终究还是无可避免地发生了。葛里高利的努力,就像一个苍白的手势,于事无补。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人只有变得愈发残忍,愈发抛弃良知才能生存,更好地生存。但真正的善良终究无法从这个曾经朴实的人身上完全泯灭,即使在他担任叛军师长,为了哥哥的遇害而报复性屠杀红军俘虏之际,也曾经莫名的良心发现,也许是本性的善良让他找到了对放下武器的敌人仁慈的理由。但刀锋之上,想要安稳地骑墙,终究不是个容易的事情,红军、白军双方都会戴上有色眼镜,不断从背后眯起眼睛,小心地仔细审视这样的“叛徒”,没有人会去关心你为何会“反正”,大家关心的,只是你“反正”了那么回事,这就是“污点”。就像很多刑满释放的人员,在暴露了自己的服刑经历之后,依旧会遭到很多人的歧视。
情场之上,骑墙同样会付出巨大代价。葛里高利和已婚阿克西妮亚有了私情,他可以不畏惧情人丈夫司捷潘的拳头和冷枪,却依旧无法违背父母订下的媒妁。在两个女人中间骑墙,对于葛里高利这样的粗线条的人来说,恐怕比在红军和白军之间骑墙更加为难,毕竟一面是爱情,一面是亲情。当新婚的葛里高利对着他的发妻娜塔莉亚说出“我不爱你”的时候,娜塔莉亚默默地望着夜空,此时的沉默胜过万语千言,更让人感到无尽的苦涩。娜塔莉亚是个内敛贤惠的女人,却也如此痴情,她不惜为了葛里高利这负心汉殉情自杀,最后甚至为了他的婚外情堕胎而死。这便是骑墙的恶果之一了。而阿克西妮亚终究也未能和他双宿双飞,逃亡途中中弹死在了这个心碎男人的怀里。都想保住的结果往往是都保不住。
骑墙者为什么要骑墙?很多时候也是处于无奈,或是出于良心的谴责,或是出于情感的爆发,或是出于求生的渴望。有时候,骑墙者一样很可怜,就像那棵风中摇曳的墙头草,不知何时,就会被狂风连根拔起。葛里高利的骑墙就是如此,更多时候是出于无奈,是出于被命运的捉弄之后的无奈。
那么不骑墙的所谓“坚定”的人又是如何呢?米什卡.科舍沃伊和米吉卡.科尔舒诺夫不就是很好的例子么,在作者的笔下,他们杀人的理由看似不同。实质上二人并无多大差异,都是剪除异己、杀人放火的机器。相比他们,同样毙敌不少的骑墙者葛里高利更像个人,至少他还不会堕落到对老人和妇女下手,也会时常对缴械的敌人报以恻隐之心。
然而他的一次次善意并不能换取同等的回报。也许是因为他手上沾了太多红军士卒的血,不但在战场上,即使面对已经转化为平民的葛里高利,红军官兵甚至是他的亲妹夫科舍沃伊都依旧很难放过他。讽刺的是,相比红军的一次次追杀,似乎白军和匪帮对他更为友善一些。
也许葛里高利手中锋利的马刀能够一次次准确地削掉敌人的头颅,却终究无法挡住命运的逆流,抽刀断水水更流。他就像一叶扁舟,总想逆流而上,到头来为了不致倾覆,却不得不随波逐流,被逆流裹挟……
被逆流裹挟就能摆脱倾覆的命运么?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从他反对屠杀俘虏,脱离波乔尔科夫的红军队伍那一刻起,他的悲剧命运便已然注定。而后的道路,加入红军即便不会被白军杀掉,也会被肃反委员会清洗;加入叛军或者匪帮迟早会被占压倒优势的红军镇压,被肉体消灭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葛里高利偏偏不信命,他一次次走上战场,与其说是和敌人厮杀,不如说是和命运厮杀,不但厮杀是抗争,他从福明的队伍开小差一样是对命运的一种抗争。他,这个无数次摆脱死神追捕的人,不甘心就这么窝囊地束手就擒,换言之,他只想活下去。
遗憾的是,就算这么简单的要求,命运也不能满足他,他像一只掉入陷阱里的犹斗的困兽,无论怎样挣扎,也难逃最终的宿命,那逆流而后倾覆的宿命,那所有的挣扎和努力,在事后看来,无异于一个个苍白的手势。战乱和疫病都没有摧垮的勇士,最终还是要授首于这逆流的命运。
比战乱和疫病更残酷的,是被逆流的命运裹挟。

实际上行使在大西洋航线上的战时货轮并不能称作严格意义上推理小说元素中的移动密室。尽管这艘运载战争弹药的轮船在大西洋航行时处在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但是发生在船上的案件却与密室杀人无关。
不过这丝毫不会影响我们阅读的乐趣。在我看来,以行进中的交通工具为背景的推理小说要比“暴风雪山庄”这种元素显得更为真实。毕竟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自己在邮轮上遇到谋杀案的那种恐慌与刺激,却难以身处与世完全隔绝的神秘山庄之中。这为我们更好的阅读提供了不少便捷,老实说,阅读约翰·狄克森·卡尔的作品几乎不会感到任何困难,这位一流的故事大师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够吸引读者的细节,他所构架的故事背景里总是伴随着神秘与不可思议,同时又将这种匪夷所思的情节通过广度的渲染形成一种不安定的思绪脉络,贯穿整个事件。
这部完成于1940年作品的灵感来源于卡尔一次真实的大西洋旅行体验,不然我们也很难想象他能如此真实地描绘战时盟军交通船只上的灯火管制。这种紧张不安的旅行体验是难以杜撰的,我们知道二战时期的大西洋对于盟军船只来说是一个移动的海上墓地,你绝对无法判断自己所乘的船只何时会被称为海上之狼的德国U型潜艇击沉。如果这部作品再晚两年创作,相信这种紧张感会显得更为真实,海上之狼曾在1941年11月这1个月的时间里击沉了超过100艘盟军船只,这是多么让人恐惧的航线与数字。
因此此部作品最为出色的地方并不是卡尔所设计的“指纹诡计”,而在于他真实的描绘出战时大西洋上船只的乘客心理与生活,这种拿捏紧张气氛的本领相信在那个时代无人能及。
不过《九因谋杀成十》始终是一部古典推理小说,它充斥着所有推理小说所具备的精彩元素。最让人感到兴奋的是,这个奇怪的事件最终是由亨利·梅瑞威尔爵士完成解释,不知道为什么,卡尔的作品里一旦融入亨利·梅瑞威尔这个奇怪的人物就会让人不忍释卷,且难以忘怀。
卡尔的作品里重来不会缺乏“不太可能”的味道,这一次也不例外。故事的核心谜团围绕着尸体上遗留的一对神秘指纹,在经过缜密的研究后,他们得出了一个极其恐怖的结论:这对指纹与船上的任何一位乘客或者船员都不相符,这暗示我们完成谋杀的凶手可能是另一种生物,不然这对指纹是如何留下的?卡尔借船长之口在本书的三分之一处对读者进行了挑战,船长称船上不存在偷乘或者躲藏的神秘旅客,在指纹的甄别流程里不存在作弊或者是伪造的可能性,凶手一定就在船上。我还记得阅读到此处的时候,作者有意留下了提示,不过这种提示除了增加我们的好奇心外根本于事无补。
当然因为九位乘客中有一名是亨利·梅瑞威尔,真相就自然不会被丢弃在大西洋的深处。实际上亨利·梅瑞威尔爵士在接手案件之后事件并未就此停止,仿佛是对这位“老小子”的挑战一样,一名奇怪的法国军人被推倒在大西洋里,而在船员的监视空隙里亨利·梅瑞威尔第一次被歹徒袭击,且一度昏迷不醒,这可能是他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耻辱。当然,这不会影响亨利·梅瑞威尔找到真相,没有什么能够阻挡H·M找到真相。
意外的是,在解释这次事件的过程中,H·M表现的更像哲瑞·雷恩,真相的语句不急不躁,认真合理,我第一次看到亨利·梅瑞威尔以如此认真的态度来面对逻辑,要知道他的脾气本身就与条理性毫不沾边。虽然我对最终的解释存在很多疑惑且怀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但是在理论上他无懈可击,也正是因为赋有逻辑的解答平衡了另人质疑的心绪,这就是大师转移读者注意力的高超技巧。
在读完此作后,我曾经认真思考过想象与认知孰轻孰重的问题,但在撰写评论的过程里我又觉得这对于卡尔而言根本就不会考虑。在卡尔的古典推理小说作品里,永远不会有认知比想象更为重要的论调出现。
只要卡尔的故事能够持续抓住读者的阅读心情,他就已经出色的完成了赋予侦探的任务。在小说的结尾,亨利·梅瑞威尔爵士再次充当了月老,这视乎已经成为卡尔的一种习惯,佳人的结合为小说本身阴暗冰冷的故事注入了温暖的结局,何乐而不为呢?

1) 连续的相关的案件通过隐瞒重要信息,变成独立的案件从而逃脱,是个很实际很自然的操作,然而推理小说中见得不多,所以本文写的还不错,通过抽丝剥茧的调查逐步连接起来,就是不同案件信息掌握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太顺利了一点。模式化的森村诚一,但是模式化的很标准,很完整。
2)社会派的探案重点一般在于社会关系,只要你的名字出现在列表里,就一定能找到证据,而探案的经过着重就在于如何让凶手出现在警方的视野里。像传统本格里凶手一定在某几个人中间,在警察看来都不是事儿,几乎没有人能完美的撒谎,编织出一个滴水不漏的假象。不过也正因为如此,社会派的作品连续看多了有点审美疲劳。
3) 另一个社会派的作品不能连续看的原因,是阴暗面看得多了心理有点抑郁。以后我还是把不同作者的作品穿插着看好了。
4)森村诚一总会设计一些灵异或者巧合的点,比如重金车祸的地方跟前女友跳崖的地方刚好一样,这个情节删了也不影响,只能说明他喜欢这种情节或者认为读者会喜欢。说到这里,我还想吐槽一下,森村诚一笔下人物死的太多太随意,有时候故事都结束了,再死个无辜的儿童啥的,让我感受到了深深地恶意。
5) 女主的犯罪伙伴依次互相杀害,剩最后一个还自然死亡,运气不错啊。
6)色情描写有点多!
7)重金被色诱,临门一脚浪子回头总觉得有点可惜-_-||,我觉得这整段色诱线删掉也行。
8)美由纪大出风头,这么好的脑子,不开侦探社可惜了。
9)被强暴后跳崖死亡,尸检竟然认为是自杀,这当然是说得通的,不过设计成强暴未遂不是更自然吗,也更不让人心痛。

看完了详细说说个人看法,本评论一泄千里,望诸君阅后及时服用泻立停等药物
总体感觉尚可,看之前读了一点评论,想这个思路可以有两种写法,第一类 似与蝴蝶效应,每个轮回都因主角的刻意行为而改变,但是死者仍然阴差阳错的死了,这样的话应该是所有人都是凶手的模式,缺点就是死亡时间死法动 机很难处理的尽量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作者不会这么干),第二个是类似于恐怖游轮,无论主角怎么可以改变,但是影响微乎其微,七次是一个凶手动机死法时 间,这样非常难写,而且会变成主角变观众,轮回只有收集线索的作用,这样轮回就失去了意义。
所以本文应该是按第一种写法来写,高手会综合两种写法(实际上本文没有),后来看到有人说后面有逆转,我就想到了是死者是自杀,这样前面的缺点就很容易处理了,我的猜想就这么多。然后开始阅读
前面的叙述略长,其实设定很简单,没必要事无巨细的写,但是本文整体风格轻松简单,我个人习惯也不对长短过多评论,中间轮回九次也略显重复,七次或者写作能力强点五次六次就行,同上不评论,人物刻画写作技巧上也没什么亮点可谈。说说主诡计
我和潜艇的观点略不同,我把主诡计拆成两部分,一是轮回时间是三日而非二日,二是轮回八次(实际是九次)的原因,前一个没啥好说的,典型的纯粹的叙诡,后一个是辅助叙诡加幻想设定的主诡
带幻想成分的作品,其主诡必然在其幻想设定的部分,如果不如此为之,幻想部分就失去了存在意义,我想这一点毋庸置疑。
本文的主诡计总的来说不错,因为设定简单,所以理解上毫无难度,叙诡用的中规中矩,其实给了三个线索,除了日记和友理男朋友外,主角说偷听了几次,二姨(忘了叫啥了)没反应也是一个线索。后来自圆其说的部分略牵强,但总体是能解释成功的。
第二部分主诡涉及科幻设定内容,作者没有交代主角可以死,读者是基本不可能想到的,所以涉及科幻内容的诡计,没有什么公平性可言,本文设定简单,诡计很好理解。
其实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主诡计和本文毫无联系,对于整个故事情节没有任何决定作用哪怕是影响,主角也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找出问题获得成功,结果主诡计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成了文中的饭后谈资,专业点说,这是相当失败的
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容易引起分歧的作品,不用推理专业的眼光看,本文轻松幽默略带荒诞,悬念和解答也尚可,还是个HAPPYENDING,值得一看,起码我是一口气看完的,看到两点多
但是如果从专业的眼光看,尤其是身经百战的达人看来,主诡计失败,小诡计毫无亮点,批评责难甚至口诛笔伐也都无可厚非
其实我建议大家放平心态,用综合的标准和眼光去衡量,读了自己不喜欢的作品也不要失望伤心,更不必引起读者间的攻击,有理说理,有事说事
基本就说这些,看我的阿婆去了

The Kill Artist(中文版书名——国家阴谋:以色列的暗杀艺术)是一本关于以色列特工暗杀巴勒斯坦恐怖分子的小说。读这本书之前,我了解到作者Daniel Silva曾被任命为美国犹太人大屠杀纪念馆委员会的委员,心想这本书估计会比较偏袒以色列吧。读完之后我对作者非常佩服,因为他基本没有偏袒以色列人(除了结局,肯定得是以色列特工胜利啊)。可以说他把正反双方的主人公写成了“一丘之貉”。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书中的正一号、以色列特工Gabriel Allon和反一号、巴勒斯坦恐怖分子Tariq al-Hourani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拥有强烈的复仇信念,因为有亲人受到敌对方的残忍对待(Gabriel的父亲活着走出奥斯维辛,而Tariq的哥哥因为加入“黑色九月”组织而被Gabriel暗杀,之后Tariq在维也纳用汽车炸弹炸死Gabriel的儿子、同时将Gabriel的妻子炸成近似植物人);都对女性很有吸引力(Gabriel是女特工Jacqueline以及Peel的母亲;Tariq就不用说了,处处留情);都具有非常优秀的特工素质;甚至都对自己所属的组织中的其他成员很有防备(以色列情报机构内部斗争激烈,Gabriel的上级Ari Shamron要求行动绝密,对友好国家的情报机构和以色列情报机构的其他人都要保密!)。命运如此交织在一起的两个人的这场对决,无论结局如何都是扣人心弦的。但作为旁观者,我们可以发现尽管他们都认为自己一方极其正义,对方十恶不赦,但其实他们是一丘之貉,谁也没有道德制高点,都只是为了自己家人或者民族的利益在杀人。
这本书的故事又不仅仅是他俩的对决,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的冲突与和解。故事背景的一个重要部分是20世纪末的巴以和谈。双方领导人的和解姿态果然激怒了各自阵营里的激进派。Tariq正是出于要破坏和谈的动机才暗杀了以色列驻法国大使以及阿姆斯特丹的犹太裔企业家夫妇。以色列方面,老谋深算的Ari Shamron表面上要保持克制,不能破坏和谈,但暗地里也下决心不起一切代价干掉Tariq。这个背景是十分真实的,也凸显了巴以冲突的复杂性。
说到这里,其实这本书还通过一些真实历史事件的叙述揭示出: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也是一丘之貉,双方都沾满了血债。只不过以色列方面的责任显然应该更大一些。说穿了,犹太人的想法就是:我们多可怜,你看希特勒杀了我们几百万人,差点把我们灭族了。所以我们要自保,要建立以色列国。可是在建国的过程中,犹太人驱逐现在以色列土地上的巴勒斯坦居民,也采用了同样残忍的手段,例如Deir Yassin村的惨案。后来在中东战争中,以色列有美国的支持,而阿拉伯世界逐渐地背叛了巴勒斯坦。以色列成功稳固了局面,占领了越来越多的土地,也制造了很多巴勒斯坦难民。时间来到20世纪70年代,巴勒斯坦人看不到希望,斗争的手段逐渐变得激烈:巴解人阵劫持多架民航客机、“黑色九月”制造慕尼黑奥运会的人质事件,等等。以色列的报复手段也同样残酷:首相梅厄亲自下令暗杀“黑色九月”的11名高级成员来报复,其中在挪威还杀错了人,导致一名摩洛哥裔的餐馆服务员无辜遇害(书中Gabriel就参与其中的多起暗杀,包括在突尼斯暗杀巴解组织头目Abu Jihad);以色列纵容黎巴嫩马龙派制造Sabra和Shatila难民营的大屠杀(书中Tariq组织的成员Yusef就是大屠杀的幸存者)。于是越来越多的血债让人们看不到和平的曙光。
这本书标题有个“artist”,指以色列的暗杀策划得非常巧妙,像艺术品一样。作为呼应,Gabriel的掩护身份也是一名世界顶级的艺术品修复大师。作者指出艺术品修复师和特工有很多共同点:都需要长年累月的默默努力,需要极高的专注力,不能出现哪怕很微小的失误,等等。而之前Ari Shamron退休后以色列特工搞砸了多次行动(例如挪威的错杀),Ari Shamron复出后迫切需要Gabriel来一次成功的暗杀以挽回情报部门的声誉,就像修复一副世界名画一样。但作者也指出两者的一大不同:艺术品可以修复得像原来一样,但是特工即使暗杀成功,也不能挽回之前的失败,Gabriel的儿子永远也不可能活过来了。这实际上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暗杀行动的价值: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对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前领导人亚赛尔·阿拉法特的刻画。作为比较了解真实阿拉法特的人,我认为这本书的刻画是非常恰如其分的。在一般人的心目中,或许因为媒体的宣传,阿拉法特是个类似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的人物,为了巴勒斯坦人民的利益不计私利地奋斗终生。但事实不是这样的。阿拉法特很善于搞政治斗争,这也是他脱颖而出的原因。他大权在握后其实已经严重脱离群众。与以色列的和谈,他作为巴勒斯坦方面的代表,关注的更多是他和一小撮上层人士的利益,而对以色列修建犹太人定居点掠夺巴勒斯坦土地,在巴勒斯坦设置大量检查站,封锁加沙地带等严重影响巴勒斯坦人民利益的行动听之任之。这是导致越来越多的巴勒斯坦人对所谓的和谈不报希望的重要原因。为了转移视线,他还煽动巴勒斯坦年轻人进行“大起义(intifida)”,让很多青少年白白死在以色列士兵的枪口之下。在许多巴勒斯坦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时候,他还在极力推动巴勒斯坦建国这样的现实意义不大的事情。
这本书倒没有过多涉及阿拉法特脱离群众的一面,但是通过Tariq和他最后的一段对话非常生动形象地刻画出他狡猾、警惕性极高的一面。他一生中躲过不计其数的暗杀,这种警惕性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的高潮是Tariq为破坏和解进程,潜入美国后又化装成服务员进入来美和谈的阿拉法特的私人聚会。他成功获得面对阿拉法特的机会,做好了刺杀的准备,但阿拉法特认出了他。其实Tariq曾经是巴解组织的成员,还担任过阿拉法特的安保负责人,帮助阿拉法特躲过了多次暗杀。阿拉法特回顾往事,既赞扬他护主的功劳,又非常严厉地警告他不要干傻事,使Tariq放弃了刺杀的念头。最终Tariq击伤Gabriel,但被Jacqueline干掉。
回顾整个过程,以色列人最终胜出,其实关键还是老将Ari Shamron。他在最后揭晓了为什么这次暗杀能称得上是艺术的原因:其实Yusef本人在难民营大屠杀中已经遇害,Ari Shamron找了一个小男孩冒充Yusef培养。他长大后在Yusef舅舅的帮助下来到英国留学,逐渐成为表面上为巴勒斯坦人斗争的热血青年,顺利地打入了Tariq的组织。之后他成功把Jacqueline引荐给Tariq,诱使Tariq浮出水面。尽管在蒙特利尔Gabriel没有果断开枪导致Tariq绑架Jacqueline潜入美国,但关键时刻Jacqueline在搏斗中杀死Tariq组织的女特工Leila,成功逃脱,并最后手刃Tariq。这样的剧情或许称得上是艺术,但还是让人感觉无比沉重。
书的结尾Gabriel潜回英国,在一处小村庄继续修复一副世界名画。这种田园诗般的场景才是美好的。可是估计过不了多久Gabriel又得重出江湖,因为Daniel Silva写Gabriel的系列小说已经出了十几本了,哈哈。

其实很久没有认真读过书,这本也是最近唯一肯读下去的。首先要说书的译者刘慕沙女士的翻译实在叫人舒服,这些字句上的优雅呈现出良好的教育素养,更重要的是,能从一本翻译过来的书里字里行间读出苍茫从容的情绪,使本书的作者,80高龄时候写作此书的日本作家井上靖的神态心境如睹。叫人不舍释卷。
说来我们小时候严重缺乏这些孔孟之道的教育,对于这些儒家的经典,基本上是不会触及的。关于论语,其实也就读过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不过日本人看待孔子,与中国人是很不一样的。比较而言,对于孔子,日本人更为严肃并充满敬意。而如南怀瑾的解读,则显得圆通并世故了许多。我读《论语别裁》,是智识上的愉悦,读井上靖《孔子》,则让我肃然起敬。
我们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何止没有信仰,还没有尊重。孔孟之道在中国,如同禁止踩踏草坪的规定。而林语堂所说,乘着警察不注意进去踏上两脚,有种逾矩的快乐。所以,大家只将儒学作为晋身的台阶,而一旦如愿,则所谓突破约束,自行其道。所以中国下克上也是传统,皇朝更迭,皇亲国戚转眼做边疆披甲人奴。所以谈论论语,很少有些精神上的感知,最多,圣人叫我们这么做,我们就这么做吧。儒家给中国带来的好处,太平的时候便是循规蹈矩,循规蹈矩的坏处是,不思进取,墨守成规。但是一旦风吹草动,便随波逐流。忠诚是个奢侈的东西,我们更喜欢的叫做变通。
井上靖对于孔子的解读,并非有多么超脱的地方,相反,更显示出一个日本人性格中的精细,更重要的是,他们对于经典的惶恐与叹服。他们努力的去追寻每一字句的奥义。同时,更提升出一种昂扬的精神,这部小说是作者暮年之作,口气苍老,情绪沉郁。但始终孜孜不倦的在论语中找出积极的意义。
孔夫子的政治生涯其实非常糟糕,一辈子几乎在不遇中颠簸流离。如书中,去见晋国,晋国乱,只好在黄河边上悲叹。又去陈国,陈国国灭,去楚国,三年未见到楚昭王。最后,昭王死,连运楚王的尸车也未得见,只看到纷沓而过的仪仗而已。不由兴叹:归与!归与!
他给自己找个理由是,家乡的孩子们长成,需要更好的教育与帮助,但他的内心是怎么样的呢。他五十岁开始从政,因为坠三都不成仓皇逃国。最后在外面混到六十岁,终无所成,只好回去。他说:五十而知天命。
天命这节,是井上靖花了大工夫去探讨。他认为这是责任,是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但天未必有福祉去保佑这个个人一定去完成。从而否认孔子是在认命。这个天命,是孔子的理想。理想永远是一种进行时,倘若功利,我们乐见理想的实现。倘若是理想主义,那么坚持理想便是最完满的精神状态,实现不实现,重要吗!
书中推荐说,此书已经成了历代日本政治家的读物。如我所说,与其说作家在解读孔子,还不如说他在其中抽离出一种积极的精神状态。偶然,我也会读两句《论语》,在其中看出的全是安身立命的格言。又想象孔子当年,对着一群弟子当如是说的时候,晚风吹来,薄雾升起,他已如圣人般自言自语。说他的快乐,他的伤感。他忘却的年龄,他的那些早他而逝去的晚辈,他几乎没有开始的功业,他的晚年,他的不惑,他的惆怅。是时,全人类的导师们在这世界的各个地方娓娓而谈。如释迦摩尼于他的菩提树下,如耶稣在他的十字架前。后者引导我们脱离人类。而唯独孔子,看着如地狱般的现世人间,却坚定起信念,洪水滔天熊熊大火,却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赴汤蹈火。孔子的天命,如飞蛾扑火般。因为之后的儒家,已非启示录,只成了术数。

生活里总是有这么两种人,一种是命运的宠儿,不管他们做了多少错事,命运之神都会为其量身打造最新款的、极冠冕的伪装与极堂皇的理论,在被戳穿之前,当然是如果能被戳穿之前,人们会非常喜欢他、尊敬他、甚至是崇拜他,即便是知道真相以后也有可能随时准备原谅他;还有一种是命运的弃儿,不管他多么老实、多么无欲、多么不争,只是安心想过好自己的日子,顺便试图活出自己的意义,却总是难以得到命运之神的垂青,身心都会受到很大的创伤,理由是“莫须有”,而在人们眼里,只是一出悲剧正上演,悲剧谢幕的时候,人们甚至不会觉得有什么惋惜;最可怕的是,很多时候并不是命运对弃儿下黑手,而是由宠儿们代劳,其悲惨程度往往超出人们的想象,挑战人们心理承受的底线。雷米的系列小说《心理罪:教化场》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命运宠儿与弃儿的故事。
命运的宠儿们之所以不能主宰好别人的命运,即便是那些弃儿的命运,是因为人的私欲太重,达不到无我的境界,不论最初的想法多么崇高伟大、多么为国为民、多么心怀天下,一旦受到名与利的磁场的干扰,人性的弱点就会将其完全驾驭,沦为一个不纯粹的人、一个不高尚的人、一个摆脱不了低级趣味的人,他们或者像杨那样,永远在名为教化场实为利欲场中自我感觉良好的扮演上帝,或者像周那样,良心发现、洗心革面远离曾经的利欲场,在灵魂的煎熬之中默默赎罪,并坦然接受命运的宣判。这样的人是宠儿中的善类,他们的存在才使得那些弃儿们的命运多多少少不那么不堪。
然而,不堪回首的毕竟已然是既成事实,对于弃儿们来说,恐怖的经历致使他们的生活观念完全改变,这种经历对他们心理的打击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以至于他们没有能力去尝试摆脱这个阴影,而是长期生活在原来的地方,这种心理上无法治愈的创伤,其毁灭性对女性尤甚,比如单纯的女孩沈湘,在被人绑架并遭到性侵犯与恶毒的恐吓之后,逐渐成为不管过去遭遇过多么恐怖的事情,也不会重新寻找生存方法的人。她们本来可以治疗心中那个可怕的回忆,淡忘那卑劣的咒语,去过上新生活,但她们太无力自拔了,只有将痛苦经历埋藏心底,不说也不去解决,如行尸走肉般,性格越发脆弱而且扭曲,问题越来越严重……
而小说中弃儿们自发组成的复仇团体,在我看来,应该是作者的一种幻想,或者说同样是一种别有用心的谎言,因为最快速有效的疗伤方法无可避免的会沦为暴制暴,而“欲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的杀人灭口终极效果非但不能让弃儿们摆脱心理疾患,更可能造成再度创伤。
好的涉案故事或者说推理小说,要离奇但更要符合逻辑,因为过于光怪陆离和匪夷所思的情节属于神话、鬼话、灵异之范畴,也就是说读者在看涉案故事在错综复杂的情节的同时,要觉得这种事有可能;抽丝剥茧分析案情的过程中对于人性的探讨,要琢磨起来有触动;案件真相大白后,施暴者与受害者的心理发展轨迹,要读起来有共鸣。

用了一上午就看完了,因为需要仔细看的地方不多,其它就跳读了。
以文观人,周本质上是个文人啊。这点可以从两个地方看出,一是周对才子佳人梦念念不忘,二是周对何为天才最后的危险的解答,周认为名气是天才最后的危险,按照尼采的观点,未来哲人最后的危险是与民众的等而齐之,对照一下,其间的高下之分甚远。所以说周本质上是个文人,这就决定了周不是头等的哲学家。
上面说的全书值得细读的地方是对海德格尔和尼采哲学的评述,周对哲学的领悟力还是不错的,如果不是文人气太重,估计能有更大的哲学成就吧。另外,一些地方,周基于其个人自身的切身体验写的东西也给我一些启发和感悟。其它,拉拉杂杂的谈古论今我看就大可扫视而过了。

这应该是我拖延时间最长的一篇书评了,第一次听说《三口棺材》是在04年,刚来英国不久,在听到这是密室推理史上最出色的作品之一这种说法之后,激动不已的买回家,却发现大大高估了自己的耐心。那时候英语水平很糟糕,生词多如牛毛,因此整本小说都是在晕头转向的情况下看完的,更不要有什么自己的感想和评论,因为基本就没看明白。然而最近突然想到将这本小说复习一遍,是因为本作的争议较大,却又是公认的密室杰作,所以自己想探个究竟,毕竟现在已经能完全不借助字典将原版书读下来,同时可以幸运的避免译林普遍认为糟糕的翻译。
为了让自己的头脑保持清醒,此书我特意分了三天看完,正好全书分三大部分,每天一部分。看完之后最大的感受大概如此:之所以很多专家和权威对此书的评价如此之高,并不是因为核心诡计多厉害,真正的原因我认为应该是,《三口棺材》可以被看做成卡尔集大成的作品,整个作品的核心背后的想象力,可以说令人叹为观止。只可惜,这样的核心,它的附属 部分,组成部分,却有太多争议之处,我想这恐怕就是华丽的代价。
卡尔是个及其善于讲故事的人,小说的一开始就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自称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Fley突然出现在格里莫教授所在的酒吧,威胁教授说不久就会有人来拜访,之后格里莫教授的一些行为开始变的古怪。结果在某个大雪纷飞的晚上,目击者看到一个穿着大衣,带着假面具的人走进了格里莫的房间,房间传出了枪声,房间反锁。大家破门而入,发现了中枪的奄奄一息的格里莫教授,而凶手则消失的无影无踪,房子周围的雪地也没有留下任何脚印。就在大家把都认为Fley有重大嫌疑的时候,负责调查他的警察却在距离格里莫住处不远的一条很隐蔽的大街发现了Fley的尸体,同样是枪击致死,而案发当时大街的两头都有目击者证实只有死者一个人出现在大街,而大街却没有留下凶手的脚印。。。
相信这样的情节完全可以让读者喘不过起来,扣人心弦的桥段,加上非常期待真相的心理,都会让人爱不释手。本书的气氛渲染也可以说及其出色,35年伦敦冬天寒冷的夜晚,本身就很具有哥特式气氛,阴森的房子,心怀鬼胎的人们,再加上卡尔添加了各种关于棺材,吸血鬼等等的讨论和描写,让全书都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氛围当中。卡尔很擅长的这一部分,在《三口棺材》中显露无疑。
当然侦探小说最重要的还是案件的最终解释,《三口棺材》的解答足足用了两章,对于看久了推理小说的我,仍然对这个解答称赞不已,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布局,“集大成”同样可以用在这里:卡尔不仅仅运用了他最擅长的双线式布局,既案件部分是表象,是误导,我们看到的或者说卡尔展现给我们的,并不是真相,但是看上去很真实,于是我们都趋向于默认自己所看到的是真的(和魔术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而在解答部分推翻读者的认识,这就是真相;而在双线式布局的同时,此书的案件可谓是涵盖了及其多的线索和提示,在最后都完整的拼在了一起。双线式,拼图式布局,这两种我最喜爱,难度也极高的布局手段,竟然出现在一部小说,而且结合的如此之好,实属罕见。
最后再说到密室,自己再将自己说过的话重复一遍,真正优秀的不可能犯罪,核心不应该完全聚焦在诡计上,它永远都应该该为布局服务,否则就会本末倒置,给人不协调的感觉。(当然这是建立在推理小说应当先把故事讲好,其次才是诡计和手法的前提上,我不否认有很多优秀的纯诡计流的作品,这个在这里不加以讨论)。言归正传,《三口棺材》的密室,形式上,包含了狭义和广义密室,既上锁的房间和无足迹。而从手法上,则是物理和心理手法的完美结合。
综上所述,一部综合性如此之强的作品,肯定会带来华丽的感觉。而接下来我要谈谈这本书美中不足的地方了。
推理小说里总有误导出现,而为什么读者总会上当,因为所有的人都有一种共同的心理趋势: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这种心理,按在读者身上,效果就是被骗;而作者也不例外,同样的心理,放在作者身上,结果就是另一回事了:为了支撑自己华丽的,惊艳的核心,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添加很多不合理的辅助元素。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科学家为了证明自己的假设,甚至会歪曲一些事实或者依据等等。
我想,《三口棺材》解答中的很多巧合,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吧,如果我设计出这样的核心,我也同样会这么做。
其实对于推理小说中的巧合,我一直觉得不能简单的否认,虽然推理小说最看重的就是逻辑,读者总是希望看到A=B,B=C,所以A=C这样的严密推理。可生活中必经没有绝对的100%,随便举个例子,比如某部小说以“某某某绝对不会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为线索,即使这样,这条线索也不是100%的合理,因为毕竟有不正常的人会这么做,这个线索也是排除了极端的例子而存在,绝对的合理是不存在的,因此,只要没有前后矛盾,推理过程中的组成元素中包含巧合,我认为反而很合理,因为生活本来就充满了变数。所以,与其去考虑“这件事太巧合了,不可能!”,我会更侧重于“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它在案件的分析中到底起到什么作用。”
因此,按照个人的这个想法去衡量《三口棺材》,我认为争议最大的部分,毫无以为就是书中出现的那个德国钟表。
(以下部分泄底)
首先,商店展示柜台的表走的不准是很正常的,大家在购物的时候肯定注意过,毕竟没有哪个柜台的人会费那么大的力气把每个表都调整到正确的时间。《三口棺材》中,Fley被枪杀的时候,目击者看到商店里的钟表时间,比正常时间快了45分钟,这从根本上给我们带来了错觉,既格里莫先于Fley被杀,这也是此书的核心布局。可令人费解的是,这个表不并不是被凶手故意挑过的,三个目击人,包括一个警察,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事情。我不了解1935年的情况,那个时候人们看时间基本是用怀表。所以第一种情况:那个年代怀表并不是很流行(虽然没有根据,但是我觉得事实应该不是如此),所以人们通常都是靠公共场合的钟表来确定时间,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巧合我认为就是合理的。第二种情况:那时候人们习惯带怀表(书中Fley案件的两个目击证人,大概被描述成很受尊敬的,应该是属于比较上层社会的人,所以这类人带有怀表的可能性非常高),那么,如果兜里揣有怀表,同时公共场合也有钟表,这种情况,一般人会是倾向于看自己的表,还是公共场合的表呢?这个很值得研究。
第二个,则是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格里莫教授带着枪伤回到自己的房间,处理掉线索,换上了睡衣,这是为了制造他一直呆在房间的假象。可是,这样以来,睡衣上就不可能有子弹孔,根据这个事实,应该一眼就能看出来,格里莫教授的枪伤,不是在这个房间里出现的。那么这个案件一开始就不存在密室。我个人认为,这个漏洞,要比钟表问题更严重。
此外书中可能还出现了别的不合理之处,但是仍然无法掩盖整体的惊艳。侦探小说毕竟是人的产物,遗憾肯定是有的。细腻总是和小巧联系在一起,而华丽可以说是一种大气的体现。《三口棺材》的遗憾可能就是作者已经无法完全驾驭这种华丽,但是卡尔仍然做的很出色,虽然摇摇晃晃,但并未脱轨。

有些书籍,在阅读的时候并没有愉快的感受,恰恰相反,会有很强的不适感。即使如此,还是有阅读的必要性。
对我来说,《尸语者》和《无声的证词》就是这类书。
人人渴望美好,但没办法逃避丑恶。人不能一辈子生活于象牙塔,总需要接触现实中的邪恶丑陋,才能真正培养起免疫力和防卫心理。有时候可能是飞来横祸,想避而不能,有些时候,却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小心翼翼地防范,化凶为吉。
我是一个知识管理研究者,对我来说,从知识管理的角度看一切书籍,是一种职业习惯。《尸语者》和《无声的证词》其实也是涉及知识管理:法医做出的判断,是根据现象、结合经验,做出推断,重建犯罪现场,迅速锁定嫌疑人,找出真凶——军队、警察都是必须要做好知识管理的单位,学习能力、技能掌握能力、知识分享能力都必须超越一般单位。所以,从这两本书中,首先可以学习到的是逻辑推理能力。由于我们的教育体系中缺少逻辑训练,这种能力是不少普通人都欠缺的。
书中,法医秦明有一个成长过程,从稚嫩到经验丰富,从轻易断言到严谨细致。而这个过程中,除了他自己的不断攻关以外,“师父”这个人也起到关键作用。在知识管理中,非常注重“导师制”,书本上的知识固然丰富,而且系统,但遇到事情的时候,书本不如活人,因为书本需要人去翻阅,而活人可以直接从经验中调用。师父和秦明的对话中,师父经常提醒秦明不要先入为主,如果先入为主,会为自己的观点去寻找论据,那也就有可能走偏路子。这是学习中的大忌。
书中的故事,虽然脱胎于真实,但也经过了艺术加工,所以不需要较真儿,不过,这些故事本身,仍然有启迪意义。我读完《尸语者》,感受最深的,是四个地方:
金钱:对金钱的渴望使人扭曲,很多命案因此发生。
情:爱情并不都是美好,也有可能把人推下万丈深渊。
而金钱和爱情又往往结合。《尸语者》第十七案《腐臭古井》,外孙为了给女友买钻戒,不惜狠心杀死疼爱自己的外公外婆,让人既愤怒又觉得惋惜。遇到物欲强到无法满足的女友,还是分了吧。
窗户:第十八案《狂乱之刃》,由于二楼窗户没有扣紧,凶手入户行凶,导致灭门惨案。窗户看似小事,但却不能疏忽,2014年4月份深圳都市名园抢劫杀人案也是因为窗户。
电话:《尸语者》第十九案《校园禁地》,两位女生被害,都是在打电话的时候,这样的时刻,人的注意力分散,疏于防范,会给坏人以可乘之机。
这一幕幕人间惨剧,其实都可以不发生,但既然发生了,就有它的因由在,探究这个因由,从中吸取教训,这也是书的意义所在——如果凡事都要亲身经历后才能懂得,代价可能高昂。我把这类书当做工具书用,所以即使读起来不愉快,也还是会读,读完以后,也会认真思考可以借鉴的部分。
这类阅读,也可以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在很早的时候,我还在银行上班时,就经常会阅读《法制日报》上的各类新闻,而不是因为看了难受就放到一边(《法制日报》是银行必须订阅的报纸,因为银行是经济案高发之地),这样做的益处就是,虽然我所处的环境比较优越,但不会认为这就是整个世界,不会像温室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雨。而因为有很强的戒备心理,所以走在路上也都会非常小心,这也使得我虽然有很多时候都是个人旅行,但没有发生过事故。
美好,不应该是脆弱的、短暂的、经不起推敲的,而应该是强大的、坚实的,我们要享受美好,就需要能力去捍卫。
(为了避免读书认真入戏太深联想力太丰富晚上做恶梦,我自己的方法是睡前默念《心经》或《金刚经》中的句子,让自己心情平静安宁,驱散心魔。)

抽时间又把《雪》通读了一遍,没有间断,一气呵成。
吃饭的时候左手也掐着这本白色的经卷,白昼入夜,时间刚好。
在我眼中那突厥人的忧伤,夹杂着阿尔泰山祖先的悠久长调;
黎凡特岸舶来的甜润海风,远东未知之地的香料,
而最少不了的风景,依然是麦加那边飘渺而至的晨祷。
相比我们的祖国,土耳其社会里的隔膜似乎更加深刻,总是能到那种誓不两立的地步,确切地说需要誓不三立、誓不四立来形容那些堑壕。这里有西化中产阶级、原教旨主义者、主体民族的社会主义者,乃至于以库尔德人为代表的分裂势力其中还要分些派系,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恩恩怨怨还要掺杂些海外关系。简介中提到这部神奇的小说曾在土耳其各地被政见不同的人焚烧着不同的章节,着实是个政治学的现象样本读物。然而我们国内的政治小青年却大都没有读文学书的习惯。只有马尔库塞依旧哭赛,普世价值依旧扑食。他们所知的中东,无非是阿亚图拉,哈吉阿訇而已,而这是许多世纪以前的故事。
结合帕慕克的其他书目看来,他所着力探讨的多半是土耳其民族的——以及这个庞大族群中个人的——自身定位问题。《我的名字叫红》里细密画的无声絮语,《黑书》则干脆单弄出一章叫《作自己》。但遗憾的是——他自己也知道——此处主观定位往往无甚意义,以改变待遇为目的所作出的种种妥协和种种坚持,最后的结果依然取决于他者的观感而非自我的判断。经过几个世纪的主流文化熏陶,西方对土耳其的印象大约已经根深蒂固难以动摇。过去要归功于拜伦爵爷的《科林斯》,西班牙的勒班陀,甚至莎翁的《奥赛罗》,如今欧盟里有纯欧洲的希腊,半欧洲斯拉夫诸国的纠纷,还有一个依旧分裂的塞浦路斯在招示着金角湾事变后,那个新帝国的野蛮。
而我除了野蛮想不出别的词。虽然我一向不觉得非西方的民族特色就一定是生番。但偏见就在那里,宗教文化无疑对立分歧。标榜“普世”的罗马公教大兴数次刀兵,末了还把这份珍贵的遗产馈赠给各位列强,这意味着一切不喜欢都可以安上正义的名目。法国的学校是禁止戴穆斯林头巾的,同时也禁带大十字架以显对等。名目上是严格政教分离,但穆斯林的头巾文化早已深入普通大众的生活肌体,大十字架却是给主教们戴的,小P孩戴着只是为了非主流显有范,不戴倒真没什么大不了。帕慕克的《雪》里,第一段非主角叙事就是头巾的故事,姑娘为头巾的虔诚而牺牲自杀的虔诚,左右为难,各种国人的观点也多种多样,有的要为了民族保护头巾,有的要为了民族消灭头巾,而真相是你戴不戴头巾,人家看你总还是你。
很久以前有一天,在YOUTUBE上找到一首萨米·优素福的单曲,这是个出生在中亚的穆斯林文艺青年,骨子很正统形式却挺现代。他的号召力好像很大,站点上相关链接有迪拜、开罗乃至伊斯坦布尔的演唱会实况,这很表明了这些宗教意识浓厚的国家民意——同唱麦加的祷言,回归也是做自己的方式。而他的这首《自由》就涉及到头巾问题——头巾是要骄傲地戴着的。阿塔图克也故去多年了,AFTER 17,她自己做决定。
附:sami yusuf的《FREE》歌词
What goes through your mind?
As you sit there looking at me
Well I can tell from your looks
That you think I’m so oppressed
But I don’t need for you to liberate me
你坐在那里看着我,你在想些什么?
读懂你的神情,你在同情我的压迫。
但我不需要你,屈尊来解放我。
My head is not bare
And you can’t see my covered hair
So you sit there and you stare
And you judge me with your glare
You’re sure I’m in despair
But are you not aware
Under this scarf that I wear
I have feelings, and I do care
我的头顶没有裸露,
你看不见我隐秘的肌肤
于是你自顾自地凝视
头顶着光环做论断
你以为我多么绝望
却是你不曾知晓。
这我戴着的这块头巾下
有我在意的感受。
CHORUS:
So don’t you see?
That I’m truly free
This piece of scarf on me
I wear so proudly
没看见吗,你?
我确是自由的人
这块头巾
我自豪地戴起
To preserve my dignity...
My modesty
My integrity
So don’t judge me
Open your eyes and see...
“Why can’t you just accept me?” she says
“Why can’t I just be me?” she says
Time and time again
You speak of democracy
Yet you rob me of my liberty
All I want is equality
Why can’t you just let me be free?
为了保护我的尊严
我的谦逊
我的正直
不要论断我
却要睁开眼看看我
为什么,你不就这么接纳我。她说
为什么我就不能只做我自己。她说
一次又一次
你大谈着民主
却从我身上窃取了自由
我所想要的就是被平等对待
你能不能收起你的口舌,让我自由。
For you I sing this song
My sister, may you always be strong
From you I’ve learnt so much
How you suffer so much
Yet you forgive those who laugh at you
You walk with no fear
Through the insults you hear
Your wish so sincere
That they’d understand you
But before you walk away
This time you turn and say:
为了妳,我唱起这首歌
愿妳啊,我的姐妹,要愈加坚强
我从你那学到很多。
而妳又承受了那么多,
却又能饶恕他们的哂笑。
妳无惧地前行,
穿越那些侮辱的妄言
妳的愿望如此恳切
他们终会理解妳
但在妳离开前,
请转身大声说
But don’t you see?
That I’m truly free
This piece of scarf on me
I wear so proudly
To preserve my dignity
My modesty
My integrity
So let me be
She says with a smile
I’m the one who’s free
没看见吗,你?
我确是自由的人
这块头巾,
我自豪地戴起,
为了保护我的尊严,
我的谦逊,
我的正直。
让我作自己,
她笑着说:
我才是自由的人。

这本书中收录的岛田庄司的短篇还是满好看的,讲述了六桩发生在都市里的奇怪的犯罪。书的封面上有这样的宣传词:“在这个世界上,有比大都市更理想的犯罪场所吗?”这种大城市是犯罪温床的理念,和森村诚一的“大城市罪恶论”很像。
和朋友们聊天谈到大城市的话题,就说有人到城里来打工,都工作很多年了,工资每个月才一两千,又说城里物价又高、房价又贵,这里有什么好的?怎么不回老家……在我的感觉,大城市里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是一种将人深陷其中的魔力。这里光鲜亮丽、炫彩夺目、车水马龙、纸醉金迷……城市就像一个优秀的催眠师,将人控制在它的范围之内。就像温水煮青蛙一样,让人根本不能轻易挣脱,等想到挣脱的时候,已经迟了。很多人甚至就这样埋骨他乡城市,默默无名的被埋没在城市的荒漠。
这本书中的六个短篇都是通过一件离奇古怪的案件来提示一件都市的怪谈,从而引出对大都市的某一方面的批判。像《展望塔上的杀人》就判断了当前社会上不良的教育问题,《收死率》也揭露了为了收视率而不择手断的故事。短篇化的社会问题小说,要比拉长了的注水长篇要好看。因为篇幅短,节奏不会显得很拖沓,情节上用了一番苦功的话,小说就显得紧凑而又好看。虽然有一两篇仔细探究起来仍然有些“扯”,但比起有些不靠谱的大长篇比起来,还是值得称颂的。
从创作时间上来看,这部短篇集发表于1987年。正是岛田庄司笔下吉敷刑警活跃的时期,这个时候,岛田老师的长篇创作大有越写越不好的趋势。在发表了吉敷分数三部曲(1/60、7/8、2/3)及水晶特快之后,接连发表数部不太好的作品,如2/2、1/2、火刑都市、Y之构造等。于是,岛田老师观察了一番形势之后,如果再写长篇的话,估计会被人遗忘,在这一年接连发表了两部短篇集,本书和《御手洗洁的问候》。从结果上来看,这两部小说都比较成功。
这本书被归为吉敷竹史系列,因为六篇中有两篇有他出场。不过有吉敷出场的那两篇,吉敷貌似没有发挥太大的作用。虽然说吉敷系列的小说除了那几部经典的其他都很坑爹,但还是长篇更好一些,短篇真的没法和厕所君的短篇相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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