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叔本华的自我理论理由是无以伦比的。叔不悲观,叔只是看到人性中最本质的“苦”。它的权威从来都是不是手中的武器,而是口中的理由。
人决不改变自身:他在某种情况下是怎么做的,在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即使对这些情况有正确的认识),他也会始终重新这样做。
没有一种道德的作用能进一步扩大改正认识的程度,想用言辞和说教使一个人抛弃性格上的缺点,乃至改变他的性格本身,并改变他固有的德性,这种想法和想通过外物的作用使铅变成黄金,想通过精心栽培使橡树结出杏的计划如出一辙。
哲学家的武器不是权威,而是理由。
有些哲学书不是写给大众看的,是写给特定对象看
除以受苦为生活的直接目的之外,人生就没有什么目的可言。
在任何不幸与烦恼中,最好的安慰,莫过于想及他人的境遇更不如自身这一点。这种安慰的方式,实在是人人都能做到。但对整个人类来说,则意味着,这是一个多么可悲的命运啊!
相当的忧患、痛苦、烦恼,对于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是必要的。
这个世界可以被看作是我们自己罪过的结果
每一个人都只把自己视野范围看作是世界范围,这是理智的一个错误,这种错误就像人们的眼睛以为天和地是在地平线上交会这种错误一样难以避免。这就解释了许多现象。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水准来衡量别人——就好比裁缝的尺码,谁也不乐意逊人一筹,使我们毫无办法——这是一种理所当然的假设。
具有卓越才能的人,往往不惮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和缺陷,并把它们公布于众。他把这些当作是某种适宜赔偿的东西而不认为这些会使他蒙受耻辱,倒反认为这是为自己添光增彩,尤其是那些与他们品质相符的过错更是如此——必要条件——或像乔治·桑所说的美德之瑕疵。
对于才智平庸的人来说,谦逊只是诚实罢了,而对那些天资非凡的人来说,谦逊就是虚伪了。后者对于自己所受到的尊敬可以直言不讳,也绝不会否认自己的非凡能力,而前者只永远会谦逊。马克西姆斯在《论自信》一书中关于自信的章节里,作了简明扼要的说明并列举了事例。
视觉与知性相联,听觉与理性相联,像我上边所说的,嗅觉则与记忆相联,而触觉与味觉是肉体的接触,所以与肉体相联。这些感官只和上述所说的发生关系而与其他任何事物无关。
对于事物的具体观察先于对事物的一般概念,进而便是狭隘的局部概念总要先于广泛的概念。所以,整个教育制度应遵循概念本身形成过程中所必须采取的步骤。如果逾越或省掉了其中的某一步骤,那么这种教育制度肯定就是不完善的
珍惜时间的人,时间也会对他宽容
一个怀有暖意的人总是不合群的人,这样做,既不会刺痛别人,也不会让别人刺痛。

初读《童年》,是在十年前的初中。印象中,那个挂在教室走廊的高尔基,一脸严肃的大胡子,怎么也想不出,他笔下的童年,竟是如此闪闪发亮。
具体是什么样的情节,什么样的人物,早已忘记了。只记得,一群衣衫破烂的小孩子,满怀星星般闪亮的内心,想出了捡破烂的伟大想法。街边混着泥土的铜片或是纽扣,在孩子们的期待中被挖出来,是世界上最无暇的钻石。
在后来的十年里,遇到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有过不可思议的梦想,也曾一往无前的努力,失败过,委屈过,抱怨过,那些梦境中出现的美好愿望,在俗世的眼泪中一点一点的模糊,远去。。。
我常常困惑,不知道自己的兴趣在哪里,只是努力的学习,为了不忍周围期盼的眼光。
后来有一天,早起刷牙的时候,看着镜子中乱七八糟的自己,突然意识到我一直爱着的,是写作。想成为一个作家,一个爬格子的人,一个我手写我心的人,可是当我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读了四年工科,开始做机械的工作。人生的轨迹一目了然,人生中的一万种可能,我选择了最理所当的一种,纵然不坏,却不再常常笑了。
越长大,越失去了童年发光的梦想,透明的心。在各色的面具中,小心的防备着,慢慢的,在防备中也不知不觉戴着我曾经不屑的面具。再后来,就忘记了,也曾经和叶子对话,看着蓝天直到眩晕,弯腰捡起脚下的红叶,看着觅食的麻雀微笑。
我曾经也活得那么诗意。
如今,格子间里的我,把最初美好的一切也通通收藏在小格子里了。
不知,我心中的潘多拉是否苏醒,敢打开封闭已久的心。

看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所在的小镇的图书馆和一个鼓励美国人读书的组织联合举办这本书的座谈会。这条信息在图书馆的网站上登了出来,正好被我看见了。看了看介绍,是一本中国的第二代移民写的书,居然在美国的畅销书榜上常胜不衰,而且被全美的读书协会推荐为必读的书籍,跟海明威的《告别了武器》,斯坦贝壳的《愤怒的葡萄》,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些名著并列。登时让我燃起了中国人的自豪感。很有兴趣看看它到底讲了些什么。
于是从图书馆里借了书来读,从看第一章起就被牢牢地吸引了,手不释卷直到今天读完。感觉的确是本值得一看的好书。在刻画人性方面,跟那些名著相比毫不逊色!
这本书讲的是在美国加州旧金山中国城的四对母女的故事。母亲都是生在旧中国,49年以前移民到美国的。女儿都是在美国出生和成长的ABC(American Born Chinese). 书中讲了很多中国和美国的文化冲突的事情,母亲的中国文化是如何影响女儿,而女儿身上的美国文化又如何反作用于母亲的。不过因为跟我差着一代,感觉母亲记忆中的那个中国,跟我自己熟悉的中国已经差了很远了。那是一个我这样在红旗下出生,红旗下长大的人很难理解的时代。那种有些带迷信色彩的中国文化,总给我一种陌生感。历史就是另一个国度。中国在不同时代的人眼里居然有那么大的差异,也很有趣。而更有趣的是,虽然我不太同意母亲们对中国文化的理解,但我却很清楚的知道,这些的确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那种神秘和万物有灵,人和自然的交融,的确是中国文化独有的特性。
文化差异和冲突虽然是一条重要的线索,其实最让人震撼的是母亲和女儿的相似而非不同。按理说,在旧中国长大的母亲和在美国长大的女儿肯定是千差万别。但在作者巧妙的第一人称的描写中,我们会有种感觉,现在的女儿就是以前的母亲。他们只不过在不同的时空,面对不同的挑战而以。虽然每个女儿都在挣脱母亲的影响,甚至不肯承认自己是中国人,但实际上她们最后都发现,母亲和中国已经深深的嵌入在她们的血脉里了,她们的今天就是母亲的昨天的轮回和再现。
我们自己很少想到我们的父母的童年时代。当我们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大人了,是让我们敬畏的父母,长辈。我们很少会想到,其实他们也年轻过,也曾经象我们一样有过天真,有过年轻的傻里傻气和冲动。而现在我们长大了,也已经或将要为人父,为人母了,我们俨然以父母自居,很少会去想我们的孩子,他和她幼小的心灵是如何看这个世界了。很少去想,我们也曾经用这样一颗童心去看这个世界。一切好像都遗失在岁月里了。
这就是《喜福会》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作者自由地在时间里漫游,好像灵魂附体一样,不断的用母亲或女儿的眼光,在不同的时期来看这个世界。用她们当年的口气来讲述对世界的感受和看法。每个人,不论是我们的父母,爷爷奶奶,还是我们的孩子,原来都生活在自己独特的世界里,就算我们最亲最近的人,我们能体会的也只是我们看到的和听到的那么一点点。 我们无法理解别人,是因为我们已经被自己的经历装得太满了,很难去想像别人经历了什么,而这些经历又会对他或她看世界的眼光有什么样的影响。就像母亲用中文讲述着自己的故事,而在美国长大的女儿就算能听懂中文,那些故事也只会像风一样吹过,了无痕迹。
但其实母亲也有童年时代,女儿也有长大的一天。而童年的经历,甚至父母亲童年的经历,都会对我们现在的生活发生影响。这就是生命奇妙的轮回。 我们只是这个轮回中的一环,一切都会继续循环。风刮过,其实在我们身上已经留下了印记,不管我们是否能感觉到。

我读的第二部古龙作品,从写作年代上来看,是古龙的中期作品,对于意境的描写不多,对于情节的把握比《三少爷的剑》靠谱,但最后仍然不免烂尾。想来烂尾估计是古龙的一贯风格了,不知楚留香系列、陆小凤系列和小李飞刀系列会不会好一点。
本部作品贯穿始终的一条线就是白衣人。文章从描写白衣人开始,白衣人西渡中原,逐一挑战中原武林人士,遇上紫衣侯,战败,留下七年之约,七年后再站中原,独求一败,得愿,死于方宝玉剑下。
另一条线可以称为方宝玉成长史。方宝玉的爷爷败于白衣人剑下,遂命弟子胡不愁送方宝玉上五色帆船,遇见紫衣侯,紫衣侯与白衣人一站虽胜,却心力交瘁羽化仙去,视宝玉为唯一传人,命宝玉寻其师兄周方,之后经一连串事件,宝玉寻得周方,随其学艺,于五、六年后学成,闯荡江湖,成名于泰山大会,随后入白水宫赴约,得白水宫高人指点,最后战胜白衣人。这是典型的武侠小说惯用套路。而吾等受众也是喜见乐闻。
方宝玉,人中美玉。少年时的宝玉着实讨我喜欢,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大眼睛高鼻梁,却已少年老成,大道理说得头头是道,有时却也调皮天真。
最喜欢他和水天姬初次相遇时的情节,一个天真活泼稚气未脱的小小少年,糊里糊涂地和妙龄少女互称夫妻,见了绝色的水天姬会脸红,却古灵精怪地对着水天姬的鼻子咬了一口,见水天姬惧怕老鼠,挺身而出为他赶老鼠。小小年纪,却已懂得保护女孩子,古灵精怪又知书达理,怎能叫人不喜欢?
当宝玉遇上小公主,这个聪慧的少年却彻底没辙了,只有被欺负的份儿。小公主要他哭,他只得用力地假哭,直到哭得满头大汗;小公主要他翻跟头,他只得一直不停的翻,直到翻得筋疲力尽。少年时的方宝玉和小公主,一对小冤家,虽然俗套,看着却也欢乐。
小宝玉在危难时刻会害怕,但纵使害怕,还是会为了道义,为了保护别人挺身而出,自古英雄出少年。在紫衣侯仙去后跟着周方,自天地万物间悟出武道,学成人剑合一的绝世武功。
但长大后的宝玉,我却并不喜欢,只因觉得这个主角太假。他具备了一切主角身上的特质,善良,聪明,勇敢,坚强,耿直,隐忍,不带一丝邪气,这样的主角太完美,而完美的东西往往不真实,使我实在喜欢不起来。郭靖是主角,但是他憨傻的可爱;杨过是主角,但是他邪气的得迷人;而宝玉,似乎是正面得太彻底,没了灵气,落了俗套。
小公主,应该算是女主角了,但是戏份好像不算多。她是紫衣侯的女儿,自然是聪慧过人又美丽动人。小时候娇生惯养,无所不用其极地捉弄方宝玉。长大后却更乖戾,对宝玉又爱又恨,既做过将宝玉推入万劫不复之境的事,又和宝玉在绝境处互诉衷情。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忽冷忽热,着实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但幸好,她还是爱着宝玉的。她对宝玉的恨来自于她对宝玉的嫉妒。而这嫉妒,最终还是败给了她和宝玉之间的感情。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胡不愁,宝玉的师叔,带着宝玉逃亡到五色帆船,却因海难和水天姬、伽星大师三人一起流落荒岛。胡不愁算是全书中除了周方和宝玉之外最聪明的人了,他在前半部分的戏份极多,前半部跌宕起伏的情节正好衬托出他非凡的智慧和过人的胆识。怪不得他的头那么大了,在很多危机关头,只要他眼睛一转,必能化险为夷。他一路带着宝玉逃亡,形同父子,对宝玉悉心照顾,不辱师命,足见其耿直憨厚。他和水天姬,两个同样聪明的人,一个眼神就能读懂对方的意思,自然是惺惺相惜,就算没有这场海难,我想他们最后还是会在一起的。(虽然我更愿意水天姬和宝玉在一起。)古龙给胡不愁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虽然流落荒岛七年,但他在这七年间饱读紫衣侯的武功秘籍,以他的聪明才智将其融会贯通,武功大有精进;同时,他也收获了水天姬的爱情,最后和水天姬一起重回中原。
水天姬,白水宫白水娘娘的女儿,和宝玉虽无血缘关系,在名分上却是宝玉的姐姐。想当初和宝玉初次相遇,他便好生喜欢这个聪慧过人的少年。水天姬身为魔宫中人,自然行事神秘乖僻,手段狠毒辛辣,她毒害木郎君的父亲,使其武功尽失,又几次三番戏弄暗算木郎君,使木郎君恨得牙痒痒,但面对宝玉,她的童心却也被带了出来,所以才会以“小丈夫”来称呼宝玉,并冷不丁地被宝玉咬了一口鼻子,自然是哭笑不得。在船上遇见胡不愁,当下应是惊叹于胡不愁过人的智慧,直至和胡不愁、伽星流落荒岛,才在一点一滴的朝夕相处中和胡不愁互生情愫。而胡不愁也确实是个值得她付出的男子汉。
万老夫人,可以说她是我在整本书中最喜欢的一个角色。她不是好人,甚至可以算是个反面人物,却是最有魅力的一个人物。她和宝玉几次三番的相遇,她和书中的其他主要角色也时常会阴差阳错的碰到一起,但每一次,她都不是一个脸谱化的人物,她都带着一点推动情节的使命。初遇宝玉,她是个坏人,她杀了三个强盗。第二次遇见宝玉,两个人没有直接见面,她和木郎君大战一场落荒而逃,应该算是黑吃黑吧,她也不是一个好人。但后面几次相遇,她却以帮助宝玉为主,虽然也暗算过宝玉几次。但她对宝玉的相助,却并不是出于她的好心,她只为她自己而活,所以她是绝对不会做利人损己的事情。不管她出于什么原因,她还是帮了主角一把,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很多伏笔悬念,古龙也是借着她的口来交代清楚的。古龙对于她的描写也着实生动,伪善,自私,欺软怕硬,这样栩栩如生的角色,怎能不打动了我?看到万老夫人流落荒岛,我还替她觉得可惜呢,看到她安慰水天姬,我差点就把她当成好人了,可谁知她一转身,就鼓动伽星去袭击水天姬逼出胡不愁。她果然不是好人呐!这样一个伪善而爱生是非的复杂角色,绝对可以算是书中最出彩的一个人物了。
白衣人,书中对于白衣人的描写很少,甚至只有一些固定的词汇,一身白衣,面无表情,坚定,执着,绝顶武功,一剑毙命。本来这样的描写应该是很苍白的,但白衣人本身就是一个简单的人,他不需要过多的词藻来丰满他的形象,只因他一心只为武道。他为武道而生,抛却俗世纷扰七情六欲,一个人在“武”的道路上修炼精进,他所作的一切事情,只因他想在武道上更上一层楼。七年前败于紫衣侯手下,对他来说可以算是幸运的,这让他有理由继续在武道上修炼,寻找更高的境界。而当他发现东瀛三洲已无敌手,且紫衣侯也仙去时,我认为他是悲伤的,一种会当凌绝顶的悲伤,一种独孤求败的悲伤,这种悲伤,名为寂寞。“你永远不会知道,像我这样的人活在世上,是多么寂寞……”。幸好,方宝玉可以赐他一败,他身殉武道,也算是求仁得仁了。
整本书的情节松紧有致,跌宕起伏,看到宝玉被陷害落难时,我心中着实为他急,看到小公主几次三番陷害宝玉,也是恨小公主恨得不得了。但没想到,这本前80%都很精彩的作品在最后还是烂尾了,很多情节都没有交代,很多悬念都没有揭示,很多龙套就这样消失不见了。牛铁娃自从在桑树林里等着宝玉之后便再也没有交代过;王半侠和火魔神的儿子被金祖林关起来后也没了下文;石不为临死前提到的哥哥姐姐也从来没有出现过;还有在结尾出一闪而过的宝玉的妹妹,宝玉的父亲,都没有交代。算了,也罢也罢,看古龙的小说,对结局认真,你就输了。

故事情节不需要再提,藤木直人主演的日剧很大程度上还原了主线。
整本书读下来,最大的感受有两点:一,作者特别强调过道夫相貌平凡,身材也平淡无奇,为什么接二连三有女人为他着迷,甘愿奉献大笔钱财、愿意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为他服务?二,由于整个故事发展用了十年左右的时间,地点也不局限在东京,作者在时间和场景的转换上非常灵活,读起来非常顺畅。
有钱有闲、备受丈夫冷落的中年富婆和恃才傲物、自我为中心的资深编辑各自出于何种心态爱上道夫,并且在他的陷阱里越陷越深的?书中交代得很清楚。
女人到了中年,姿色不再,身材走形;丈夫年轻时靠老丈人发家,现在不再有耐心陪伴老婆。两人为着面子不能离婚,丈夫又不断打着出差的名号陪情人。在这种情况下,雅子也需要一个年轻的男子陪着自己。道夫恰好满足她所有要求。
这个男子必须殷勤、必须在和自己相处的过程中小心翼翼,始终不渝分寸,这一点可以让她的虚荣心得到满足。这个听话的小男人绝不能是为了自己的钱,也不应该对金钱名利有过分的野心。只是自己给予什么,他就被动的拿什么。他可以偶尔撒撒娇,但决定权握在她手里。这种依赖的关系可以让雅子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必要时,可以拿出一笔钱来拴住他的心,以防止他看向别的更年轻的女人。此外,道夫也是个外表毫不出众的男人,这似乎是个缺点,但这也可以给风姿不再的雅子一些安心感。
就是这种安心感、虚荣心的满足还有生理上的满足让雅子上瘾,直至拿出几千万的巨款。一旦拿出巨额的金钱,雅子就不再能抽身而退,只能越陷越深。
幸子自恃是知识女性,有些自命清高。由于工作中有些盛气凌人,同事关系有些紧张,也没有什么交心的朋友。平时除了工作上的交往,她几乎都是独自一人。浮华的物质生活,精神上稍显空虚。在这种状态下,她对道夫的关心和偏爱有着炫耀的味道。
例如两人三次约会,她总是对工作中遇到的各位作家、导演或者演员明星的趣闻夸夸其谈,以及炫耀自己是如何让各位名人心服口服等等。第一次谈话就指点道夫应该利用名人效应提升自己的名气,并主动提出可以帮助他请到当红明星藤浪龙子。幸子期待道夫用崇敬的语气和态度,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第三次约会时,她一再引诱,半推半就,却又摆出冷淡、呵斥、责备的姿态,两人的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
此外,幸子对道夫的关心多少也出于对雅子的嫉妒。出于女人的敏感,她认定雅子想要独占道夫。好强的幸子自认为在年龄、美貌和修养方面远胜于富婆雅子,自然而然就起了和她一决高下的念头,道夫就是胜利一方的奖品。知道道夫要在自由之丘开一家美容院,她更加怀疑雅子就背后的出资人,因此也决定尽心尽力帮助他出名,想在道夫的事业里占有更重要的位置。
幸子争强好胜、性格执拗,当她为了道夫一气之下向杂志社辞职,就不可能再放弃他。没有了出版社的工作,幸子失去了自己的骄傲,在本能的驱使下只能将缚住道夫的绳索越缠越紧,也加速了自己的灭亡。
这个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和心理活动描写非常细腻,很值得推敲。
此外,在场景和时间的转换上也很灵活。故事是从两个视角穿插进行的。从道夫的视角写,一点一滴推动故事的发展;从检察官的角度写,一方面展现推理的过程,一方面也将道夫的过去和现在串联起来,在案件和案件之间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中穿梭。
总之,这不是读一次就罢的推理小说,很适合一读再读。

第一次知道李敖是在他去世之后,看到各大媒体去报道他离世的消息,我当时就在问自己:李敖是谁啊,咋没听说过啊。于是,怀着好奇的心态其百度搜索了一下他的资料,觉着自己发现了一个新的天地,于是就打算买他的书来看看。
买的李敖的第一本书是《北京法源寺》,头一次看到有人能把历史小说写成议论文,而且写的特别精彩,使我一下子就栽进去了。而且,在随后观看了李敖的大陆之行视屏之后,对他又有了一个个更为深刻的理解。
《李敖有话说》是李敖在凤凰卫视主持的一个节目,很有特色,也很有看点,你能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由于时间已经过去蛮久的了,网上的李敖有话说的视屏资源也不好找,虽然最后还是找到了,但是实在是蛮多的,下载下来硬盘可能吃不消,于是产生了买书的念头。
由于以前对台湾也不是很关注,于是对台湾知之甚少。可以说,这本书开启了我对台湾的一个全新认识:原来台湾也是这么黑暗。当然,或许这只是李敖先生的一家之言,对台湾的全面认识,我需要看更多的资料。李敖先生不愧是一个奋斗达人,狂热的爱国分子。(文笔不好,随便写写)

以歪斜方式说出全部事实。(Tell all the truth but tell it slant.)
语出德曼:“文学就是不快乐地认识到‘它本身不过是在重复、虚构和讲述寓言,永远不能参与行为或现代性的自然发生’。”
可我不是打算讨论文学能不能或要不要积极介入生活这种问题,相信读过萨特的人比我更了解这些。我想说的是,阅读这项活动呢?似乎更无法谈及参与。
不过阅读活动在人的头脑里会有所反映,像一面镜子照出来,这些图像可能在别的人看来是奇怪的,谁知道你的头脑是一面怎样的镜子?照出怎样歪斜的图像?
当我不停的看见那样经常在变形的镜子时,并非产生幻觉。文字的功能在小说里很容易被理解,它以缓慢的方式展开图画(这里“文字的功能”指的是语言的“图像说”,据说维特根斯坦在后期摒弃了这一观点,不过我不能在这里对还一知半解的东西加以解说,我的意思是“图像说”适用于此);如果那幅图像就在你眼前,只消一眼就能看尽,但它以文字的方式出现的话,你的眼光就被限制了,它描写到哪里,你的眼光才跟到那里——即使你一目十行,也只能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观看。
但在阅读伍尔夫之前,我从没有意识到文字的存在,只有图像构成的故事,文字隐退在幕后操纵着这个故事。难道说伍尔夫没有写故事吗?她的文字没有构成图像吗?当然有!不同的是,文字不再退隐幕后了,而是像灰尘微粒一样在你眼前飞舞,聚合组成一幅图,眼光涉及过后,飞快分散掉,既让人对前面的组合目不暇接,努力向前跑着追看很可能转瞬即逝的场景,又对身后发生的迅速分解感到眼花缭乱。她仿佛要训练你的神经变得更加细致敏感,偶尔像在进行十分危险的走钢丝活动。即使你去阅读同样作为意识流作家的乔伊斯也不会有这样的感受——虽然我没看完难懂的《尤利西斯》,但他们俩不一样:乔伊斯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中字里行间富有理性的节奏,勾出了清晰的画面,而伍尔夫则有着神经质的激情表现——这一点也不夸张,在《伍尔夫传》里有关于她写作状态的记录“像火山喷发似的在打字机上运作”;为了试图进一步具体的比较他们,我把乔伊斯在《肖像》里关于地狱的详细描述浓缩成德拉克罗瓦的油画《但丁之舟》,而代表伍尔夫的是她在《到灯塔去》里描写一个女画家所作的一幅画——比后印象派更为抽象些,却还不至于达到蒙德里安那种几何化的程度——她把一个母亲端坐窗前的身影表现为一个紫色的三角形,晦涩费解而朦胧淡雅的水彩风格。
她的文字让你原本麻木了的感官也调动起来——注意,这不是真的“调动”,当她描述用餐的场景时,你的味觉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但那些文字间接性的让你的感官复活并丰富起来。由于里面蕴涵着某种不能被把握的节奏,神经已经被绷紧,接连不断的语句串成紧密的珠链填满每一条本被慵懒占据的缝隙。对于文字存在的意识让人产生这样充分调动感官的错觉使人疲惫,因为当中词藻丰富的程度已经超出了感官的敏锐度,当你突然甩开它们停止被拉着向前奔跑追看前方的布景时——也就是你站在那里不动时,便看见前前后后都舞动着虚幻的字眼。在《海浪》里,伍尔夫写道:“当你又茫然无所见时,便有一连串虚幻的辞藻。”

先说最重要的:第一篇《PK》和第二篇《超人》是两个平行世界,第三篇《密使》则解释了这两个平行世界的成因。
从第三篇《密使》说起,《密使》中以两个人物的角度进行双线叙事,一个是时间扒手,另一个是负责运送蟑螂回到过去的人,鉴于文中没有给出称呼,姑且称之为蟑螂使者。事件的起因在于,未来的某一天将会发生抗药菌大蔓延(这一灾难大概与议员大臣有关),药物全部失效,会死很多人。为了阻止这件事情的发生,两方人马分别出动。其中一方以青木丰测量技师为代表,希望使用“多米诺骨牌”计划,通过改变过去一件小事,来“缓缓”地改变未来的走向。具体而言,过去本来会有一个妻子接到小三的电话,但是他们会派遣蟑螂使者将一只蟑螂通过虫洞送到那个时候,阻止妻子接到电话。这只蟑螂即是他们要改变未来走向所要推倒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这希望把蟑螂送回过去的一方人马,姑且概括为“骨牌组”。 另外一方则希望使用蟑螂研发一种抗生素,而这种蟑螂抗生素对抗药菌有效,然而可以用来研发抗生素的蟑螂仅有一只,而且正是骨牌组希望送回过去的那只蟑螂。所以他们派遣一位时间扒手,通过使时间静止的方法带走那只蟑螂,并把蟑螂送到未来进行抗生素研发。这希望把蟑螂送到未来的一方人马,我称之为“抗生素组”。
通过后来的事实我们知道,虽然结果一样,但是抗生素组的做法比骨牌组的做法更有效率。因此文中把抗生素组的做法比作快递,骨牌组的做法比作飞脚。
每一个不同的选择都会产生一个分岔,因此产生一个平行世界。
这两方人马对蟑螂的不同处理方式,产生了两个平行世界。
在一个世界里(世界A),如骨牌组所愿,蟑螂被送回了过去。小三往正室家里打了个电话,妻子本来要接这个电话,但是因为看到蟑螂而被吓得半死,跑到二楼,因此最后接到电话的是丈夫。这个身为作家的丈夫喜欢用次郎君的故事教育孩子,后来这个孩子成为了大臣,大臣曾经救下一个坠楼的婴儿。在这个世界里蟑螂使者在完成使命送回蟑螂的时候死去,他的生命连接到婴儿身上,没错就是那个坠楼的婴儿。在这个世界里有一个有预知能力的杀人魔王,会在坏人做坏事之前就把他们杀掉。这是《PK》的世界。
在另一个世界里(世界A’),蟑螂没有被送回过去。蟑螂在即将被送回过去的那一刻被时间扒手偷走,时间扒手把蟑螂送到了未来,研发出了抗生素。小三往正室家里打了个电话,被妻子接到这个出轨电话,气了个半死。这个出轨家庭的小孩后来成了大臣,大臣曾经救下一个坠楼的婴儿,这个婴儿就是本田毬夫。本田毬夫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他收到预言说十年后大臣会导致万人被害,而此时大臣刚好想见多年前被自己救下的孩子,于是大臣与本田毬夫见面。后来因为时间扒手成功把蟑螂送到未来,所以抗药菌危机解除,本田收到通知说关于大臣会导致万人被害的消息是误报。在这个世界里蟑螂使者没有死掉,因为在他运送蟑螂的时候蟑螂就被时间扒手带走了。这是《超人》的世界。
从一个角度而言,这是蟑螂被送往过去和未来两个不同选择延异出的两个平行世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是妻子接到出轨电话和丈夫接到出轨电话两个不同的情境延异出的两个平行世界。在这两个世界中危机都得到了解决,虽然用的是不同的方法。但是出轨电话改变了大臣的人生轨迹,因此呈现出《PK》中有点可爱的大臣和《超人》中酒馆里的大臣两个有点差别的大臣形象。
然而对于大臣家以外的人而言,平行世界中的事物未必一一对应。在A世界里蟑螂使者的生命连接到婴儿身上,但未必就是那个有预言能力的杀人魔王(蟑螂使者=婴儿≠预言杀人魔)。在A’世界里婴儿就是能够预知未来的本田毬夫,但未必是那个蟑螂使者(婴儿=预言者本田≠蟑螂使者)。这是我对两个世界矛盾的理解。
世界A’也就是《超人》,同时还是一个关于幻想和超级英雄的故事。
世界A也就是《PK》,同时还是一个关于勇气传递的故事。身为作家的爸爸接到奇怪的人的要求说要他改稿子,否则“会发生很麻烦的事情”,但是爸爸选择了“能让孩子们骄傲的做法”,坚持了自己的信念,没有改稿子。爸爸的勇气影响了孩子,因此议员就下了坠楼的婴儿。同时,目睹议员大臣救孩子的小津和宇野受到了感染。后来,在足球比赛上,小津接到奇怪的人的要求说要他在点球的时候踢空,否则会“发生很麻烦的事情”,小津受监禁威胁而同意,整场比赛都状态不好。但是后来宇野跟他说,如果他现在罚中点球(而不是踢空),会和当时那个坠楼的婴儿得救一样,“大家会产生勇气”。因此小津最后罚中了点球。
我们有理由相信,要求作家改稿子和要求小津踢空点球,这些奇怪的人的奇怪要求,都是骨牌组的失败尝试,他们本来想通过改变过去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改变未来的走向。可是作家坚持不改稿子,小津没有踢空点球,因此骨牌组只好派蟑螂使者送蟑螂去改变过去。
事实证明,那些和勇气有关的小事,也并不是那么无关紧要。

小王子说:你这儿的人,在一个花园里种满五千朵玫瑰,却没能从中找到自己要的东西。
这本书说的是爱。遇到相似的人,有思想的高度共鸣,有情感模式的一致,就是没有不顾一切的勇气,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懵懂冲动,越是期待越是经不住一丝不合,所以好不过青春年少时的汹涌无畏。人们只愿意看到所有的好,恨不得ta就是完全按照理想打造的人物。
狐狸说:对你驯养过的东西,你永远负有责任。小王子说:只要用心,你们要找的东西在每一朵玫瑰或一点水里都能找到。心有戚戚焉,这需要彼此都很坚定的两个人,只有一方坚定另一方不断因为害怕而放弃的组合要修成正果会很艰难。开始相信老式婚姻的好,两个人抱着坚定的不可分割的决心让时间和耐心积累下去,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什么是成长,成长就是正视害怕并充分体验害怕,只有穿越害怕的区域才能拓宽自我的边界。爱情亦如是,不可替代的爱情来自理性判断基本面契合之后的风雨共度不离不弃,如今诱惑比比皆是,背叛的代价远不到令人覆灭,所以没有坚守即便五千朵玫瑰也找不到那朵独一无二的她。
世上那么多人,契合自己的人总归是有的。如果还期待小王子那样的爱情,那么就是做好自己,遇到那个人的时候无畏的爱,像盲目一样的爱。如今的我们已阅人无数,看过几眼就能判断出对方和自己的契合度,我们欠缺的不是技巧而是勇气和承担,所以觉得对了就爱吧,仿佛从来没受过伤一样。

其实看完这本书,我还是挺佩服东野圭吾的,怪不得会被称为日本推理小说三冠王。
第一次看推理小说,先前看了电影《嫌疑犯X的献身》,觉得好新奇,前边一直压抑压抑,留下很大的悬疑,到最后一下子解开谜底,让人豁然开朗,当然也留下了我们认真的思考,或者说是一种爱情的解读,让我们不得不感叹,最伟大的爱莫过于为她去死,直教人生死相许啊!
似乎讲杀人没有那么恐怖,讲案情又没有那么阴森。这就是他讲故事的风格吧。
濒死之眼,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会起这个名字,也是到最后,作者一直强调强调这是几双眼睛造成的种种死亡美来会看了一眼绿,结果绿被附身了,绿看了一眼那个刑警,结果人高马大的警察让一个弱女子给捅了,绿看了一眼江岛,结果江岛直接把她推下去摔死,事后还茫然无知,不得不说,这眼神确实是有杀伤力的,仿佛被冠以一种神奇的魔力在里边,而不是一种人性。
也许吧,这只是一条线,把故事的主线串起来,不过我还是感觉有些地方过渡不自然,一下子穿越来穿越去,没有那么一种一气呵成的感觉,并且有些线连起来是巧夺天工,比如螺丝刀那部分,有些却又是那么牵强,比如么多做爱情节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是为了仅仅满足作者写作的私欲。是不是日本小说家不写上这么几段就感觉不爽?
故事的结果还是很出人意料的,打发了我一个下午上班的无聊时间,或许这本书作者真的没有严肃对待,所以我应该找些作者的经典作品来看看。

我二十岁的时候害怕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一个庸常的男子,不能快速的越过高墙,不能大口的喝酒,不能满口脏话但却又妙语如珠,不再有忧郁的神情和对艺术的痴迷,不再有对纯粹理想主义的热爱,最重要的是不再吸引女孩子。最近,我忽然收到一条短信:不知道你现在是否还是那样寂寞,并且真实。我没有回复,因为我悲哀的发现,我最近所走过的路无非是庸常男子的必经之路。
华少在《梦想,不过是个痛快的决定》一书中写到:如果说,岁月可以刻刀般地为我们留下时光的记忆,但它绝对没有办法冷冻那颗滚烫的心。这,或许是青春永驻的最好证明。实际上,我看《中国好声音》,一个原因是娱乐,另外一个原因是我喜欢看年轻人在一起跳,一起唱,一起笑,一起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是如此的真切。在某些地方,我们能够找到影子——即便那只是一个类似于自己的影子而已。
在此书中,华少大量的回忆了自己的过往,这可以视为一个青年的历史,一个青年朝向梦想之路狂奔的痕迹。尤其是工作经历中有一些非常动人的东西,比如那些非常不起眼,微不足道的琐碎的事务。客观的说,类似经历在大多数人身上都有。套用一句用滥的话,成功的光芒都是一样的,成功路上的辛酸各有各的不同。在那些做过的默默无闻的工作中,有多少彷徨,有多少泪水,大概只有经历者自己心中知道。
理想主义者是什么样的人?理想主义者是拥有自我的人。
拥有自我的人更富于能动性,更富于原创性,拥有激情和创造的生命力。在这个基础上,就能理解青年人所处的群体文化和生存状态,他们不会安然于官僚文化,不会麻木于习惯势力,看不惯金钱崇拜,无法欣赏缺乏创新性的艺术……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喜欢《中国好声音》的原因。不止于梦想,还有激情。
我曾与一位朋友讨论沉迷于艺术的原因。结论是,梦想本身就具有艺术色彩,或者说,所有人的梦想都是生命的一种艺术,有的人早早就断了自己的梦想之路,有的人终生都在追寻。
梦想是个真正能够令人忘记自我的东西,它提供了投影灵魂的载体。在这里有人把毕生精力投入了进去,从而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问,它既是一种精神的放逐也是一种自我的实现,而我就在放逐和实现之间。
人的生命中,会有很多人出现,必然也会有很多人消失,但是能够留住的只是藏在文字里的记忆而已。从文字来看,华少是个性情中人,因此不会被观众轻易忘却。梦想和记忆一样,是个奇怪的东西,皆在于我们过于执著,执著的相信它的永恒。
我们这一代人有很多不能言说的东西,是因为我们本身淹没在言说中。然而,梦想并不需要去对某一个人说,你去做就好了。生命不止于梦想,还存在于激情,大概这才是华少要表达的东西。

年少的时候,和大多数80、90后一样,捧韩寒踩郭敬明,每每读完了郭敬明,走了心流了泪,也必定要吐槽几句,只有这样才显得自己不那么low。命运也是奇妙,非要把两个本无交集的人生拉硬拽混为一谈,提及一人必定要说说另一位才能作罢。
《爱与痛的边缘》算是郭敬明对自己学生时代生活的一些体悟与剖析,洋洋洒洒、漫无目的,充斥着他的自负、他的矛盾、他的迷茫、他的挣扎,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可这也不就是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都曾经历过却再也回不去的青葱。
看着当年的“郭敬明”,想想现在的“郭敬明”是那么的顺理成章。他对于写作这件事儿有着近乎偏执的执着,当我们把他的文学造诣归功于天赋的时候,却忽略了他背后博览众书的积累,以及对周遭心思敏感的体察,即使他更倾向于别人用天才来形容他。对于文字他有着驾轻就熟的把控力,书评、影评、乐评中有着独到的见地,洞悉着别人的故事,也剖析着自己的内心。对于自己的“拜金主义”和“虚荣心”又是那样的坦荡荡,不遮不掩,仿佛这也是他生命的一部分那样自然而然。
郭敬明是矛盾的,可能因为我也是个双子座,某些片刻会让我有种感同身受的挣扎。一面寻求认同迈向主流的康庄大道,一面另辟蹊径走过自我的羊肠小道;一面热情阳光温驯如朝阳,一面冷酷桀骜阴郁如暗夜。
就这样我们一面自负,一面自卑;一面微笑,一面流泪;一面白天明媚,一面暗夜未央……
爱着,痛着,分裂着,统一着……

表面平静的水面下暗藏暗涌。
《同级生》和东野的其他书比,很轻口味。文风大概是清爽真挚,简洁写实。有点像白描,寥寥几笔勾勒出西原激荡的青春。
这本小说被一种“无畏感”充斥着。
而表现这点最为明显的就是女主水村绯絽子。
有一种女性,她们自有一套对付这个世界的逻辑。她们只看重自己看重的东西。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怕牺牲掉一些常人眼里对女人来说最重要的事物。
她们勇敢,她们能干,她们坚强,她们通常有一种坦率的气质。她们自有办法让世界绕之旋转。一些很复杂的事情能被她们处理的很简单。
因为有很多东西她们不在乎。
这样的女人很无敌。
绯絽子为了帮西园脱罪,可谓机关算尽,煞费苦心。
利用自己对灰藤的魅力套出他的话来,去他家求他不要把照片公开,为了这一点,甚至作出了把贞操交给这么一个老男人,还是自己老师的准备。
用沟口的话来说,就是“舍身饲虎”。
之后打电话给警局,为西原安排不在场证明。甚至自己拧开煤气栓,喝下安眠药。这种“稍有差池,可是要送命的”行为,她做的坦坦荡荡。
至于做到这一步吗,水村??
这也是沟口的问题:“即便曾是男女朋友,我也想不通怎么会做到那种程度。这个案子最令我不解的地方就在这里。你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对你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好一个大小姐啊!!
绯絽子更为可贵的一点在于,她付出了这么大代价,所求的却不多,仅仅是希望西原了解:“我是真心想替爸爸赎罪的。我的痛苦并非像你所说,单单是大小姐一时心血来潮。”
还有她没说出口的话,她心里也是喜欢西原的。
她还没有一丝后悔之意。在全书与西原的接触中,她的神态都是“嘴角浮起一丝微笑”,“异常从容不迫”,“略显慵懒”,“按住长发”,“浮起一抹轻笑”,“微露皓齿”等等从容平静的神情。
做了就做了,坦坦荡荡的面对就行了。没什么好后悔的。没什么好纠结的。
她给西原打电话。那是在她要去做一件性命攸关的大事前一天。听着西原微微嘲讽和苦涩的语气,还有他偏冷淡的态度,绯絽子心里可有一丝酸楚??
幸好结果如她所愿。
有时想细寻蛛丝马迹,看看在绯絽子心中,究竟是补偿西原妹妹的愧疚感多些,还是对西原的喜欢多些。
似乎两者就是这么交织在一起的。
不过,这也不重要。
无疑问西原是一直喜欢着绯絽子的。他对绯絽子的感情也是一直变化着的。
一开始,绯絽子对于西原来说就像是女神。人群中,西原一眼看出了绯絽子的不同。之后,每次和绯絽子稍微亲密的接触他都脸红心跳个半天。这种感情,还在“对于女神的倾慕,少年青春期心理活动”的层次打转。
而知道了绯絽子的家境,误会绯絽子一直以来接近他只是因为同情,自尊心受到打击以后,他的心理变得比较微妙了。
他并没有真心喜欢过宫前,证据之一就是他一遍遍问自己“我所表现的,是一个失去女友的男人该表现的悲伤吗”。如果真的喜欢宫前,悲伤,愤懑之情就会自然而然地涌上来。哪里还需要问自己那么多遍。
跟宫前开房,是为了暂时忘掉绯絽子带给他的痛苦,从纠纷中暂时抽身。宫前死后告知天下自己是宫前孩子的父亲,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报复绯絽子,“看看你做了什么好事让我变成这个样子”,顺便,心中也暗暗希望绯絽子吃醋吧。
顺波顺流的倾慕,感情还停留在浅层次。而受到打击的痛苦,反而加深了爱意。
这种事,LZ也碰到过。
西原这个男人其实挺有魅力,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也是有原因的:
一个疼爱妹妹的好哥哥更爱家,并且更负责任,更疼女人。宫前出事后愿意负起这个责任来赎罪(这点与想报复绯絽子是相辅相成的),愿意被川合打等等,都是有力证据。
西原看事情喜欢看事情的本质:“我为自己并非冷血动物而安心,另一方面也对以为用这点泪水就可免罪的自己感到厌恶”,“另一个自己注视着我,在我耳边低语道:计较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你人品低下的有力证据”。
他有自制力。好几次都按住蠢蠢欲动的社员,冷静持事。
沟口曾经说过,一个做得出当众宣告是自己让死去的同级生怀孕的人,不是冷静的性格。但注意,西原这么做是有自己的原因的,最直接的原因是他想报复绯絽子,而赎罪的方法有很多种,这种极端的方法是展现给绯絽子看的最佳方案。
西原曾说,决定之前他想了一个晚上。
本质是冷静的人无误。
《同级生》里的事件并不轻松:高中生怀孕,师生禁恋,死人,改革,心脏病,家庭成因…但书读起来口味仍然清淡,原因就是主角心中的感情都很纯真:
西原想要守护亲爱的妹妹。绯絽子想要替父亲为妹妹赎罪。
纯真的感情,自有它的真挚与耐人寻味。

选择,是最纠结的事情,因为两个都是走向极致悲伤的路,没有一方符合完美,都是牺牲极大代价换来的,没有太多时间考虑,只能硬着头皮迎上去,这才叫选择,而恰巧这是在人生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决定。
用时5小时阅读完此书,写作风格清新简单,故事情节有点别扭,整本书给我的感觉。题材很不错,有点结合电锯惊魂的桥段,抛出选择给众人,如果能意在突出人性选择的社会系题材那会是一部佳品。可是故事主题与书名痛苦收集者根本就是相悖,在阅读过程中摸不着头脑,这种逻辑写作就是一种大忌,最后痛苦收集者刁磊起的作用微乎其微,与主线无关,所以我十分痛斥作者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
还有题材标签是最绝情的推理小说,只是小分段的推理细节,而且并不符合现实条件过于理想化了。绝情的含义到最后的结局抛出来是两兄弟的不同人生不同结局,确实是蛮感人的,可惜的是封面已经给人答案了,使读者能够猜到作者的最终想法,所以看到80%,我都彻底懵逼了。最后想提一点的是,在人物刻画方面进行得很好,将人物行为背后的想法彰显得有滋有味,只是偏怪异的是结局收场太过草率,并非是一个开放的结局,只希望最后能给主线人物更多的刻画。

这本书的名字叫《国家阴谋3·梵蒂冈忏悔者》,一看书名就让人很容易联想到信仰,而这确实也是一本很有信仰的书
一群颤巍巍的老头身居高位,却没想着混吃等死安享晚年,而是仍旧不依不饶地折腾,把人的贪婪固执本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而另一方面似乎每个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即使是身为反派的存在,为了“维护荣誉”这类老套的理由,也不惜吃尽苦头甚至舍命求死,多少让人看出一些大无畏的精神。
总的来说,能用一生的时间去坚持一个信念,无论是谁做到了这一点,都值得令人用敬畏的眼神去看待。
当然,当这信念牵涉了600万无辜者的命运时,就是另一回事了。
于是到最后,卡萨格兰德将军给了自己的一子弹;红衣大主教临终前面对枪口时依然不改那无动于衷的冰冷眼神。
坏人依旧是坏人,但此时坏人有了信仰,也就有了灵魂。
《东邪西毒》里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坚持的东西。这在别人眼中是浪费时间,但他自己却觉得很重要。这句话对恶人也是同样成立的。
到头来只有兰格这一个反派,坏得专业、坏得彻底、坏得卖友求荣冷酷无情。于是他最后被加百列一枪崩了,而没能像第二部中的杀手那样,和男主一路从科西嘉搞基搞到了莫斯科。
当然,最喜欢的还是多纳蒂神父深夜飙车那一段。当你从那么一个正义严肃得有些凶神恶煞的老头在阔别了方向盘20多年后一脚把油门踩到底的情节时,就会觉得自己的本本族其实也没那么可耻。
好人有时候也会没节操的。
Copyright @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